作者: 宋慈(1186年—1249年),字惠父,南宋法医学家。他长期从事司法工作,积累了丰富的验尸经验。
年代:南宋(13世纪)。
内容简要:共5卷,是中国古代第一部系统法医学著作。书中详细记录了验尸、断案的方法和技术,强调“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对后世法医学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洗冤集录-卷四-自刑-原文
凡自割喉下死者,其尸口眼合,两手拳握,臂曲而缩,(死人用手把定刃物,似作力势,其手自然拳握)肉色黄,头髻紧。
若用小刀子自割,只可长一寸五分至二寸;用食刀,即长三寸至四寸以来;若用瓷器,分数不大。逐件器刃自割,并下刃一头尖小,但伤着气喉即死。
若将刃物自斡着喉下、心前、腹上、两胁肋、太阳、顶门要害处,但伤着膜,分数虽小即便死;如割斡不深,及不系要害,虽三两处,未得致死。
若用左手,刃必起自右耳后,过喉一、二寸;用右手,必起自左耳后。伤在喉骨上难死,盖喉骨坚也;在喉骨下易死,盖喉骨下虚而易断也。其痕起手重,收手轻。(假如用左手把刃而伤,则喉右边下手处深,左边收刃处浅,其中间不如右边。盖下刃太重,渐渐负痛缩手,因而轻浅,及左手须似握物是也。右手亦然)
凡自割喉下,只是一出刀痕。若当下体死时,痕深一寸七分,食系、气系并断;如伤一日以下体死,深一寸五分,食系断,气系微破;如伤三、五日以后死者,深一寸三分,食系断。须头髻角子散慢。
更看其人面愁而眉皱,即是自割之状。(此亦难必)
若自用刀剁下手并指节者,其皮头皆齐,必用药物封扎。虽是刃物自伤,必不能当下体死,必是将养不较致死。其痕肉皮头卷向里,如死后伤者,即皮不卷向里,以此为验。
又有人因自用口齿咬下手指者,齿内有风着于痕口,多致身死,少有生者。其咬破处疮口一道,周迥骨折必有脓水淹浸,皮肉损烂,因此将养不较,致命身死。其痕有口齿迹,及有皮血不齐去处。
验自刑人,即先问原申人∶其身死人是何色目人?自刑时或早或晚?用何刃物?若有人来认识,即问∶身死人年若干?在生之日使左手、使右手?如是奴婢,即先讨契书看,更问∶有无亲戚?及已死人使左手、使右手?并须仔细看验痕迹去处。
更须看验,在生前刃伤即有血行,死后即无血行。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洗冤集录-卷四-自刑-译文
凡是自割喉咙而死的人,尸体口眼闭合,两手紧握成拳,手臂弯曲并收缩,(死人用手握住刀刃,似乎用力,手自然紧握)肉色发黄,头发紧束。
如果用小刀自割,伤口长度只能在一寸五分到二寸之间;如果用菜刀,伤口长度在三寸到四寸左右;如果用瓷器,伤口长度不大。每种刀具自割,刀刃一端尖小,只要伤到气管就会立即死亡。
如果用刀具自割喉咙、心前、腹部、两胁肋、太阳穴、头顶等要害部位,只要伤到膜,伤口虽小也会立即死亡;如果割得不深,或者不在要害部位,即使割两三处,也不会致死。
如果用左手自割,刀刃必须从右耳后开始,经过喉咙一、二寸;如果用右手自割,刀刃必须从左耳后开始。伤口在喉骨上难以致死,因为喉骨坚硬;在喉骨下容易致死,因为喉骨下脆弱易断。伤口开始处深,结束处浅。(如果用左手握刀自伤,喉咙右边下手处深,左边收刀处浅,中间不如右边深。因为下刀太重,逐渐因疼痛而缩手,所以伤口变浅,左手必须像握住东西一样。右手也是如此)
凡是自割喉咙,只有一处刀痕。如果当场死亡,伤口深一寸七分,食道和气管都断裂;如果受伤一天后死亡,伤口深一寸五分,食道断裂,气管轻微破裂;如果受伤三、五天后死亡,伤口深一寸三分,食道断裂。头发必须松散。
还要看死者面部愁苦、眉头紧皱,这就是自割的特征。(这也难以确定)
如果自己用刀剁下手或指节,伤口边缘整齐,必须用药物包扎。虽然是自伤,但不会当场死亡,必然是因为治疗不当而致死。伤口边缘的皮肉向内卷曲,如果是死后受伤,皮肉不会向内卷曲,这是鉴别的依据。
还有人自己用牙齿咬下手指,牙齿内的风邪侵入伤口,大多会导致死亡,很少有生还者。咬破处有一道伤口,周围骨折并有脓水浸泡,皮肉腐烂,因此治疗不当导致死亡。伤口有牙齿痕迹,皮肉不整齐。
检验自伤者时,首先要询问报案人:死者是什么身份?自伤时是早上还是晚上?使用什么刀具?如果有人来认尸,要问:死者年龄多大?生前是左撇子还是右撇子?如果是奴婢,要先查看契约,还要问:有没有亲戚?以及死者生前是左撇子还是右撇子?必须仔细检查伤口位置。
还要检查,生前受伤会有血流,死后受伤则没有血流。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洗冤集录-卷四-自刑-注解
自割喉下:指自杀行为中,用刀具割断喉咙下方的气管或血管,导致窒息或失血过多而死亡。
食刀:古代用于切割食物的刀具,通常较为锋利。
气喉:指气管,是呼吸系统的一部分,负责空气的进出。
膜:这里指的是身体内部的薄膜,如胸膜、腹膜等,一旦受伤可能导致内出血或感染。
太阳:指太阳穴,位于头部两侧,是头部的重要部位,受伤可能导致严重出血或脑损伤。
顶门:指头顶,是头部的最高点,受伤可能导致脑部损伤。
食系、气系:食系指食管,气系指气管,两者都是呼吸和消化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头髻:古代男子束发的发髻,通常位于头顶。
刃物:指刀具,用于切割或刺伤。
皮头:指皮肤的表面,这里特指伤口边缘的皮肤。
药物封扎:指用药物和绷带包扎伤口,以防止感染和促进愈合。
齿内有风:指牙齿咬合时产生的力量,可能导致伤口感染或组织坏死。
原申人:指最初报告或发现尸体的人。
色目人:古代对不同民族或种族的称呼,这里指死者的身份或种族。
契书:古代用于证明身份或所有权的文书,如奴隶的卖身契。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洗冤集录-卷四-自刑-评注
这段古文详细描述了自杀行为中自割喉咙的细节,包括使用的刀具、伤口的位置和深度、以及死亡的过程。通过对这些细节的描述,可以看出古代法医学对自杀行为的细致观察和分析。
文中提到的不同刀具导致的伤口长度差异,反映了古代对不同刀具锋利程度和使用效果的认识。这种认识不仅限于日常生活,也延伸到了法医学领域,用于判断自杀行为的工具和方式。
对自杀者死亡过程的描述,如‘肉色黄,头髻紧’,不仅是对尸体外观的观察,也反映了古代对死亡后身体变化的科学认识。这种认识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对于判断死亡原因和方式具有重要意义。
文中还提到了自杀者使用左手或右手的不同方式,以及伤口深浅的差异,这些细节不仅展示了古代法医学的细致入微,也反映了对自杀者心理状态的推测。例如,使用左手或右手可能反映了自杀者的习惯或心理状态。
最后,文中提到的对自杀者身份的询问和验证,如‘身死人是何色目人’、‘有无亲戚’等,展示了古代社会对自杀行为的法律和社会规范。这种规范不仅限于对自杀行为的判断,也涉及到对自杀者身份和背景的调查,以确保法律的公正执行。
总的来说,这段古文不仅是对自杀行为的详细描述,也是古代法医学和社会规范的重要文献。通过对这些细节的分析,我们可以更深入地理解古代社会的法律、医学和文化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