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宋慈(1186年—1249年),字惠父,南宋法医学家。他长期从事司法工作,积累了丰富的验尸经验。
年代:南宋(13世纪)。
内容简要:共5卷,是中国古代第一部系统法医学著作。书中详细记录了验尸、断案的方法和技术,强调“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对后世法医学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洗冤集录-卷四-汤泼死-原文
凡被热汤泼伤者,其尸皮肉皆拆,皮脱,白色。
着肉者,亦白,肉多烂赤。
如在汤火内,多是倒卧,伤在手足、头面、胸前。
如因斗打,或头撞、脚踏、手推在汤火内,多是两后与臀腿上或有打损处,其 不甚起,与其它所烫不同。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洗冤集录-卷四-汤泼死-译文
凡是因热汤泼伤而死亡的人,其尸体的皮肤和肌肉都会裂开,皮肤脱落,呈现白色。
直接接触热汤的皮肤也会变白,而肌肉则多会腐烂变红。
如果是在热汤或火中受伤,多数情况下是倒卧的姿势,受伤部位多在手脚、头部、面部和胸前。
如果是因打斗,如头部撞击、脚踩、手推而掉入热汤或火中,受伤部位多在背后和臀部、大腿上,或者有被打伤的地方,这些伤处不会太明显,与其他烫伤不同。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洗冤集录-卷四-汤泼死-注解
热汤:指高温的液体,通常指沸水或热油等。在古代,热汤常被用作刑罚或意外伤害的来源。
拆:指皮肤因高温而裂开或分离。
皮脱:指皮肤因高温而脱落。
烂赤:指肌肉因高温而腐烂并呈现红色。
倒卧:指身体因受伤而倒下或躺卧。
斗打:指打斗或争斗。
头撞:指用头部撞击。
脚踏:指用脚踩踏。
手推:指用手推搡。
打损:指因打斗而造成的损伤。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洗冤集录-卷四-汤泼死-评注
这段古文描述的是因热汤烫伤而导致的尸体状况,内容涉及古代医学、法律以及社会风俗等多个方面。首先,从医学角度来看,文中详细描述了热汤烫伤后尸体的变化,如皮肤裂开、脱落,肌肉腐烂并呈现红色等。这些描述反映了古代对烫伤病理的观察和认识,尽管当时的医学水平有限,但古人通过细致的观察,已经能够对烫伤的症状进行较为准确的描述。
其次,从法律角度来看,文中提到因斗打而导致的热汤烫伤,这反映了古代社会中因争斗而引发的伤害事件。古代法律对这类伤害事件有明确的规定,通常会根据伤害的程度和原因进行相应的处罚。文中提到的‘头撞、脚踏、手推’等行为,都是古代常见的斗殴手段,这些行为不仅会导致身体伤害,还可能引发更严重的后果,如烫伤等。
最后,从社会风俗角度来看,文中提到的热汤烫伤事件,反映了古代社会中一些残酷的现实。热汤在古代不仅是一种烹饪工具,也可能被用作刑罚或意外伤害的来源。这种对高温液体的使用,反映了古代社会中对暴力和痛苦的某种接受程度。同时,文中对烫伤症状的详细描述,也反映了古人对身体伤害的重视和对生命尊严的关注。
总的来说,这段古文不仅是对热汤烫伤症状的描述,更是对古代社会、法律、医学等多方面内容的反映。通过对这段古文的赏析,我们可以更深入地了解古代社会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以及古人对生命和健康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