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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洗冤集录-卷五-醉饱后筑踏内损死

作者: 宋慈(1186年—1249年),字惠父,南宋法医学家。他长期从事司法工作,积累了丰富的验尸经验。

年代:南宋(13世纪)。

内容简要:共5卷,是中国古代第一部系统法医学著作。书中详细记录了验尸、断案的方法和技术,强调“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对后世法医学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洗冤集录-卷五-醉饱后筑踏内损死-原文

凡人吃酒食至饱,被筑踏内损,亦可致死。

其状甚难明。

其尸外别无他故,唯口、鼻、粪门有饮食并粪带血流出。

遇此形状,须仔细体究,曾与人交争,因而筑踏。

见人照证分明,方可定死状。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洗冤集录-卷五-醉饱后筑踏内损死-译文

普通人如果饮酒进食到饱腹,然后被踢打导致内脏损伤,也可能导致死亡。

这种情况很难明确判断。

尸体外部没有其他明显的伤害,只有口、鼻、肛门有食物和粪便带血流出。

遇到这种情况,必须仔细调查,是否曾经与人发生争执,因而被踢打。

只有见到目击者证词明确,才能确定死亡原因。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洗冤集录-卷五-醉饱后筑踏内损死-注解

筑踏:指被人用脚踢踏,造成内伤。在古代,这种伤害方式常见于斗殴或冲突中。

粪门:指肛门,古代医学术语。

饮食并粪带血流出:指食物和粪便中带有血液,通常是由于内脏受损导致的消化道出血。

交争:指与人发生争执或打斗。

照证:指目击证人或证据,用于证明某件事情的真实性。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洗冤集录-卷五-醉饱后筑踏内损死-评注

这段古文出自古代法医学或验尸文献,描述了因饮食过量并遭受外力伤害(如被人踢踏)导致内伤致死的情况。文本通过详细的尸检描述,展现了古代法医学的观察力和逻辑推理能力。

首先,文中提到的‘筑踏’一词,反映了古代社会中暴力冲突的常见性。这种伤害方式不仅直接导致内伤,还可能引发消化道出血,进一步加剧伤者的痛苦和死亡风险。

其次,‘粪门’和‘饮食并粪带血流出’的描述,体现了古代医学术语的精确性和对细节的关注。这种描述不仅有助于诊断死因,还为后世提供了宝贵的医学资料。

再者,‘交争’一词揭示了古代社会中人际冲突的普遍性。通过‘见人照证分明,方可定死状’的叙述,可以看出古代法医学对证据的重视,强调在确定死因时必须依赖明确的证据和目击证人。

总的来说,这段古文不仅展示了古代法医学的严谨性和科学性,还反映了当时社会的暴力冲突和人际关系的复杂性。通过对这些细节的分析,我们可以更深入地理解古代社会的法律、医学和文化背景。

内容标题:《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洗冤集录-卷五-醉饱后筑踏内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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