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宋慈(1186年—1249年),字惠父,南宋法医学家。他长期从事司法工作,积累了丰富的验尸经验。
年代:南宋(13世纪)。
内容简要:共5卷,是中国古代第一部系统法医学著作。书中详细记录了验尸、断案的方法和技术,强调“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对后世法医学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洗冤集录-卷三-自缢-原文
自缢身死者,两眼合、唇口黑、皮开露齿。
若勒喉上,即口闭、牙关紧、舌抵齿不出。
(又云齿微咬舌)若勒喉下,则口开,舌尖出齿门二分至三分。
面带紫赤色,口吻、两角及胸前有吐涎沫,两手须握大拇指,两脚尖直垂下。
腿上有血 ,如火灸斑痕,及肚下至小腹并坠下青黑色。
大小便自出,大肠头或有一两点血。
喉下痕紫赤色或黑淤色,直至左、右耳后发际,横长九寸以上至一尺以来。
(一云丈夫合一尺一寸妇人合一尺)脚虚则喉下勒深,实则浅。
人肥则勒深,瘦则浅;用细紧麻绳、草索,在高处自缢悬头顿身致死,则痕迹深;
若用全幅勒帛及白练项帕等物,又在低处,则痕迹浅。
低处自缢,身多卧于下,或侧或覆。
侧卧,其痕斜起,横喉下;覆卧,其痕正起,在喉下,起于耳边,多不至脑后发际下。
自缢处须高八尺以上,两脚悬虚,所踏物须倍高,如悬虚处。
或在床、椅、火炉、船仓内,但高二、三尺以来,亦可自缢而死。
若经泥雨,须看死人赤脚或着鞋,其踏上处有无印下脚迹。
自缢有活套头、死套头、单系十字、缠绕系。
须看死人踏甚物入头在绳套内,须垂得绳套宽入头方是。
活套头、脚到地,并膝跪地,亦可死;死套头、脚到地,并膝跪地,亦可死。
单系十字,悬空方可死,脚尖稍到地亦不死。
单系十字,是死人先自用绳带自系项上后,自以手系高处。
须是先看上头系处尘土,及死人踏甚处物,自以手攀系得上向绳头着,方是。
上面系绳头处,或高、或大,手不能攀,及不能上,则是别人吊起。
更看所系处物伸缩,须是头坠下去上头系处一尺以上,方是。
若是头紧抵上头,定是别人吊起。
缠绕系,是死人先将绳带缠绕项上两遭,自踏高系在上面,垂身致死。
或者先系绳带在梁栋,或树枝上,双被HT 垂下,踏高入头在HT 内,更缠过一两遭。
其痕成两路∶上一路,缠过耳后,斜入发际;下一路,平绕项行。
吏畏避驳杂,必告检官,乞只申一痕,切不可信。
若除了上一痕,不成自缢;若除下一痕,正是致命要害去处。
或覆检官不肯相同书填格目,血属有词,再差官覆检出,为之奈何?
须是据实,不可只作一条痕检。
其相叠与分开处,作两截量尽取头了,〔画取样子〕更重将所系处绳带缠过,比并阔狭并同,任从覆检,可无后患。
凡因患在床,仰卧将绳带等物自缢者,则其尸两眼合、两唇皮开,露齿咬舌,出一分至二分。
肉色黄,形体瘦,两手拳握,臀后有粪出。
左右手内多是把自缢物色至系紧,死后只在手内。
须量两手拳相去几寸以来。
喉下痕迹紫赤,周遭长一尺余,结缔在喉下,前面分数较深。
曾被解救,则其尸肚胀,多口不咬舌,臀后无粪。
若真自缢,开掘所缢脚下穴三尺以来,究得火炭,方是。
或在屋下自缢,先看所缢处楣梁、枋桁之类尘土衮乱至多,方是。
如只有一路无尘,不是自缢。
先以杖子于所系绳索上轻轻敲,如紧直,乃是;或宽慢,即是移尸。
大凡移尸别处吊挂,旧痕挪动,便有两痕。
凡验自缢之尸,先要见得在甚地分?甚街巷,甚人家?何人见?本人自用甚物?于甚处搭过?或作十字死HT 系定,或于项下作活HT 套。
却验所着衣新旧。
打量身四至∶东西南北至甚物?面觑甚处?背向甚处?其死人用甚物踏上?上量头悬去所吊处,相去若干尺寸?下量脚下至地,相去若干尺寸?或所缢处虽低,亦看头上悬挂索处,下至所离处,并量相去若干尺寸?
对众解下,扛尸于露明处,方解脱自缢套绳,通量长若干尺寸?量围喉下套头绳,围长若干?项下交围,量到耳后发际起处,阔狭、横斜、长短,然后根据法检验。
凡验自缢人,先问原申人,其身死人是何色目人?见时早晚?曾与不曾解下救应?申官时早晚?如有人识认,即问∶自缢人年若干?作何经纪?家内有甚人?却因何在此间自缢?若是奴仆,先问雇主讨契书辨验,仍看契书上有无亲戚,年多少?更看原吊挂踪迹去处。
如曾解下救应,即问解下时有气脉无气脉?解下约多少时死?切须仔细。
大凡检验,未可便作自缢致命,未辨仔细。
凡有此,只可作其人生前用绳索系咽喉下或上,要害致命身死,以防死人别有枉横。
且如有人睡着,被人将索勒死吊起所在,其检官如何见得是自缢致死?宜仔细也。
多有人家女使、人力或外人,于家中自缢;其人不晓法,避见臭秽及避检验,遂移尸出外吊挂。
旧痕移动,致有两痕∶旧痕紫赤,有血 ;移动痕只白色无血 。
移尸事理甚分明,要公行根究,开坐生前与死后痕。
盖移尸不过杖罪,若漏落不具,覆检官不相照应,申作两痕,官司必反见疑,益重干连人之祸。
尸首日久坏烂,头吊在上,尸侧在地,肉溃见骨。
但验所吊头,其绳若入槽(谓两耳连颔下深向骨本者)及验两手腕骨、头脑骨皆赤色者是。
(一云齿赤色,及十指尖骨赤色者是)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洗冤集录-卷三-自缢-译文
自缢身亡的人,双眼闭合,嘴唇发黑,皮肤裂开露出牙齿。
如果绳索勒在喉咙上方,嘴巴会紧闭,牙关紧咬,舌头抵住牙齿不会伸出。
(也有说法是牙齿轻微咬住舌头)如果绳索勒在喉咙下方,嘴巴会张开,舌尖会伸出牙齿外两到三分。
面部呈现紫红色,嘴角、两颊及胸前会有吐出的涎沫,双手会紧握大拇指,两脚尖垂直下垂。
腿上有血迹,像火灸后的斑痕,腹部至小腹处会呈现青黑色。
大小便会自行排出,大肠头可能会有少量血迹。
喉咙下方的勒痕呈紫红色或黑淤色,一直延伸到左右耳后的发际,横向长度在九寸到一尺之间。
(也有说法是男性勒痕长一尺一寸,女性长一尺)如果脚悬空,喉咙下方的勒痕会较深;如果脚着地,勒痕则较浅。
体型肥胖的人勒痕较深,瘦的人勒痕较浅;如果使用细紧的麻绳或草绳,在高处自缢悬头顿身致死,勒痕会较深;
如果使用全幅勒帛或白练项帕等物品,且在低处自缢,勒痕则较浅。
在低处自缢,身体大多卧在下,可能是侧卧或俯卧。
侧卧时,勒痕斜向喉咙下方;俯卧时,勒痕正对喉咙下方,从耳边开始,大多不会延伸到脑后发际下方。
自缢的地方必须高于八尺,双脚悬空,所踏的物体必须比悬空处高一倍。
或者在床、椅子、火炉、船舱内,只要高度在两、三尺以上,也可以自缢而死。
如果经过泥雨,需要看死者是赤脚还是穿鞋,所踏的地方是否有脚印。
自缢的方式有活套头、死套头、单系十字、缠绕系等。
需要看死者踏着什么物体进入绳套,绳套必须足够宽松才能让头部进入。
活套头、脚着地,膝盖跪地,也可以致死;死套头、脚着地,膝盖跪地,也可以致死。
单系十字,必须悬空才能致死,脚尖稍微着地也不会致死。
单系十字,是死者先用绳带系在脖子上,然后自己用手将绳带系在高处。
需要先看高处系绳处的尘土,以及死者踏着什么物体,自己用手攀爬系上绳头,才能确定。
如果高处系绳的地方太高或太大,手无法攀爬或无法上去,则是别人吊起的。
还需要看系绳处的伸缩情况,必须是头部坠下,离系绳处一尺以上,才能确定。
如果头部紧贴系绳处,一定是别人吊起的。
缠绕系,是死者先将绳带缠绕在脖子上两圈,自己踏高系在上面,垂身致死。
或者先将绳带系在梁栋或树枝上,双股垂下,踏高进入绳套内,再缠绕一两圈。
勒痕会形成两路:上一路,缠绕过耳后,斜向发际;下一路,平绕脖子。
官吏为了避免复杂,会告诉检验官只申报一条勒痕,切不可相信。
如果去掉上一路勒痕,就不构成自缢;如果去掉下一路勒痕,正是致命的关键部位。
如果复检官不愿意填写相同的检验记录,家属有异议,再派官员复检,该怎么办?
必须据实记录,不能只作一条勒痕检验。
勒痕相叠与分开的地方,要分两段测量,画出样子,再将系绳处的绳带重新缠绕,比较宽窄是否一致,任由复检,可以避免后患。
凡是因为病痛躺在床上,仰卧用绳带等物自缢的人,尸体双眼闭合,嘴唇裂开,露出牙齿咬住舌头,舌头伸出两分。
皮肤发黄,身体瘦弱,双手紧握,臀部后有粪便排出。
左右手内大多握着自缢的绳带,死后仍然握在手中。
需要测量两手握拳的距离有几寸。
喉咙下方的勒痕呈紫红色,周围长一尺多,结在喉咙下方,前面的部分较深。
如果曾被解救,尸体会腹部胀大,大多不会咬住舌头,臀部后没有粪便。
如果确实是自缢,挖掘自缢处脚下的洞穴三尺深,能找到火炭,才能确定。
或者在屋内自缢,先看自缢处的楣梁、枋桁等地方的尘土是否混乱,才能确定。
如果只有一路没有尘土,不是自缢。
先用杖子轻轻敲击系绳处,如果绳子紧直,则是自缢;如果绳子宽松,则是移尸。
大凡将尸体移到别处吊挂,旧痕移动,便会有两条勒痕。
凡检验自缢的尸体,首先要弄清楚在什么地方?什么街巷?什么人家?谁看见了?死者自己用了什么物品?在什么地方搭过绳子?是做了十字死结还是活结。
然后检查死者所穿的衣服新旧程度。
测量尸体四周:东西南北各到什么地方?面朝哪里?背朝哪里?死者踏着什么物体?测量头部悬空处到系绳处的距离,以及脚下到地面的距离。
即使自缢处较低,也要看头上悬挂绳子的地方,到离开处的距离,并测量相去多少尺寸。
在众人面前解下尸体,扛到明亮处,解开自缢的绳套,测量绳子的长度。
测量喉咙下方绳套的围长,以及脖子下方交围的长度,从耳后发际开始,测量宽窄、横斜、长短,然后根据法律检验。
凡检验自缢的人,先问报案人,死者是什么身份?什么时候发现的?是否曾解下救应?报案的时间?如果有人认识死者,就问:死者年龄多大?从事什么职业?家里有什么人?为什么在这里自缢?如果是奴仆,先问雇主讨要契书查验,还要看契书上是否有亲戚,年龄多大?再看原吊挂的踪迹。
如果曾解下救应,就问解下时是否有气息?解下后大约多久死亡?必须仔细询问。
大凡检验,不能轻易认定为自缢致命,必须仔细辨别。
凡有这种情况,只能认定死者生前用绳索系在喉咙下方或上方,要害致命身亡,以防死者有其他冤屈。
比如有人睡着时,被人用绳索勒死吊起,检验官如何认定是自缢致死?必须仔细。
很多人家中的女仆、人力或外人,在家中自缢;这些人不懂法律,为了避免臭秽和检验,将尸体移到外面吊挂。
旧痕移动,导致有两条勒痕:旧痕紫红,有血迹;移动的勒痕只有白色,没有血迹。
移尸的事情非常明显,必须公开追究,记录生前与死后的勒痕。
移尸不过是杖罪,如果遗漏不记录,复检官不照应,申报为两条勒痕,官府必定怀疑,加重牵连人的祸患。
尸首日久腐烂,头吊在上,尸体侧卧在地,肉溃烂见骨。
只需检验吊着的头部,如果绳子陷入槽中(指两耳连颔下深向骨本的地方)以及检验两手腕骨、头脑骨都是红色的。
(也有说法是牙齿红色,以及十指尖骨红色)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洗冤集录-卷三-自缢-注解
自缢:指用绳索等物勒紧颈部,导致窒息死亡的行为。在古代,自缢是一种常见的自杀方式,尤其在封建社会,由于社会压力、个人困境等原因,自缢现象较为普遍。
活套头:指自缢时使用的绳索套在颈部,但脚部可以触地,这种情况下,人可能因为窒息而死亡。
死套头:指自缢时使用的绳索套在颈部,脚部无法触地,完全悬空,这种情况下,人更容易因窒息而死亡。
单系十字:指自缢时使用的绳索在颈部形成一个十字交叉的结,通常用于悬空自缢。
缠绕系:指自缢时使用的绳索在颈部缠绕多圈,形成复杂的结,通常用于悬空自缢。
喉下痕:指自缢时绳索在颈部留下的痕迹,通常表现为紫赤色或黑淤色,是判断自缢的重要依据之一。
火灸斑痕:指自缢时由于绳索勒紧颈部,导致腿部出现类似火灸的斑痕,通常表现为红色或紫色。
大肠头:指自缢时由于窒息导致肠道压力增加,可能出现的少量出血现象。
脚虚:指自缢时脚部悬空,无法触地,这种情况下,绳索勒紧颈部的力度较大。
脚实:指自缢时脚部可以触地,这种情况下,绳索勒紧颈部的力度较小。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洗冤集录-卷三-自缢-评注
这段古文详细描述了自缢死亡的各种特征和检验方法,反映了古代法医学的高度发展。文中不仅描述了自缢者的身体特征,如两眼合、唇口黑、皮开露齿等,还详细说明了不同自缢方式(如活套头、死套头、单系十字、缠绕系)所留下的痕迹差异。这些描述不仅具有法医学上的实用价值,也反映了古代社会对自杀现象的关注和应对措施。
从文化背景来看,自缢在古代社会是一种较为常见的自杀方式,尤其在封建社会,由于社会压力、个人困境等原因,自缢现象较为普遍。文中提到的自缢者多为女使、人力或外人,反映了当时社会中弱势群体的生存困境。此外,文中还提到自缢者可能因避见臭秽及避检验而移尸出外吊挂,这反映了古代社会对自杀现象的忌讳和对尸体的处理方式。
从历史价值来看,这段古文不仅记录了古代法医学的检验方法,还反映了古代社会对自杀现象的态度和处理方式。文中提到的检验方法,如量绳索长度、观察喉下痕迹等,至今仍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此外,文中还提到检验官在检验自缢尸体时需仔细辨别,以防误判,这反映了古代法医学的严谨性和对生命的尊重。
从艺术特色来看,这段古文语言简练,描述细致,具有较高的文学价值。文中通过详细的描述和对比,使读者能够清晰地了解自缢死亡的各种特征和检验方法。此外,文中还通过具体的案例和细节描写,增强了文本的真实感和说服力。
总的来说,这段古文不仅具有重要的法医学价值,还反映了古代社会的文化背景和历史风貌。通过对自缢死亡特征的详细描述和检验方法的系统总结,这段古文为我们了解古代法医学的发展和社会对自杀现象的态度提供了宝贵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