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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始明昌国文:古籍-闲情偶寄-词曲部-结构第一

作者: 李渔(1611年—1680年),字笠翁,清代文学家、戏剧家。他以戏曲创作和生活艺术研究闻名,著有《笠翁十种曲》等。

年代:清代(17世纪)。

内容简要:一部生活艺术随笔,内容涵盖园林、饮食、服饰、养生等方面。李渔以独特的审美视角和幽默的语言,探讨了生活中的美学与艺术,是研究清代生活文化的重要文献。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闲情偶寄-词曲部-结构第一-原文

填词一道,文人之末技也。然能抑而为此,犹觉愈于驰马试剑,纵酒呼卢。

孔子有言:“不有博弈者乎?为之犹贤乎已。”博弈虽戏具,犹贤于“饱食终日,无所用心”;填词虽小道,不又贤于博弈乎?

吾谓技无大小,贵在能精;才乏纤洪,利于善用。能精善用,虽寸长尺短,亦可成名。否则才夸八斗,胸号五车,为文仅称点鬼之谈,著书惟供覆瓿之用,虽多亦奚以为?

填词一道,非特文人工此者足以成名,即前代帝王,亦有以本朝词曲擅长,遂能不泯其国事者。请历言之。

高则诚、王实甫诸人,元之名士也,舍填词一无表见。使两人不撰《琵琶》、《西厢》,则沿至今日,谁复知其姓字?是则诚、实甫之传,《琵琶》、《西厢》传之也。

汤若士,明之才人也,诗文尺牍,尽有可观,而其脍炙人口者,不在尽牍诗文,而在《还魂》一剧。使若士不草《还魂》,则当日之若士,已虽有而若无,况后代乎?是若士之传,《还魂》传之也。

此人以填词而得名者也。历朝文字之盛,其名各有所归,“汉史”、“唐诗”、“宋文”、“元曲”,此世人口头语也。

《汉书》、《史记》,千古不磨,尚矣。唐则诗人济济,宋有文士跄跄,宜其鼎足文坛,为三代后之三代也。

元有天下,非特政刑礼乐一无可宗,即语言文学之末,图书翰墨之微,亦少概见。使非崇尚词曲,得《琵琶》、《西厢》以及《元人百种》诸书传于后代,则当日之元,亦与五代、金、辽同其泯灭,焉能附三朝骥尾,而挂学士文人之齿颊哉?

此帝王国事,以填词而得名者也。由是观之,填词非末技,乃与史传诗文同源而异派者也。

近日雅慕此道,刻欲追踪元人、配飨若士者尽多,而究意作者寥寥,未闻绝唱。其故维何?

止因词曲一道,但有前书堪读,并无成法可宗。暗室无灯,有眼皆同瞽目,无怪乎觅途不得,问津无人,半途而废者居多,差毫厘而谬千里者,亦复不少也。

尝怪天地之间有一种文字,即有一种文字之法脉准绳,载之于书者,不异耳提而命,独于填词制曲之事,非但略而未详,亦且置之不道。

揣摩其故,殆有三焉:一则为此理甚难,非可言传,止境意会。想入云霄之际,作者神魂飞越,如在梦中,不至终篇,不能返魂收魄。谈真则易,说梦为难,非不欲传,不能传也。

若是,则诚异诚难,诚为不可道矣。吾谓此等至理,皆言最上一乘,非填词之学节节皆如是也,岂可为精者难言,而粗者亦置弗道乎?

一则为填词之理变幻不常,言当如是,又有不当如是者。如填生旦之词,贵于庄雅,制净丑之曲,务带诙谐,此理之常也。乃忽遇风流放佚之生旦,反觉庄雅为非,作迂腐不情之净丑,转以诙谐为忌。诸如此类者,悉难胶柱。

恐以一定之陈言,误泥古拘方之作者,是以宁为阙疑,不生蛇足。若是,则此种变幻之理,不独词曲为然,帖括持文皆若是也。岂有执死法为文,而能见赏于人,相传于后者乎?

一则为从来名士以诗赋见重者十之九,以词曲相传者犹不及什一,盖千百人一见者也。凡有能此者,悉皆剖腹藏珠,务求自秘,谓此法无人授我,我岂独肯传人。

使家家制曲,户户填词,则无论《白雪》盈车,《阳春》遍世,淘金选玉者未必不使后来居上,而觉糠秕在前。且使周郎渐出,顾曲者多,攻出瑕疵,令前人无可藏拙,是自为后羿而教出无数逢蒙,环执干戈而害我也,不如仍仿前人,缄口不提之为是。

吾揣摩不传之故,虽三者并列,窃恐此意居多。以我论之:文章者,天下之公器,非我之所能私;是非者,千古之定评,岂人之所能倒?

不若出我所有,公之于人,收天下后世之名贤,悉为同调。胜我者,我师之,仍不失为起予之高足;类我者,我友之,亦不愧为攻玉之他山。

持此为心,遂不觉以生平底里,和盘托出,并前人已传之书,亦为取长弃短,别出瑕瑜,使人知所从违,而不为诵读所误。

知我,罪我,怜我,杀我,悉听世人,不复能顾其后矣。但恐我所言者,自以为是而未必果是;人所趋者,我以为非而未必尽非。但矢一字之公,可谢千秋之罚。噫,元人可作,当必贳予。

填词首重音律,而予独先结构者,以音律有书可考,其理彰明较著。自《中原音韵》一出,则阴阳平仄画有塍区,如舟行水中,车推岸上,稍知率由者,四欲故犯而不能矣。

《啸余》、《九宫》二谱一出,则葫芦有样,粉本昭然。前人呼制曲为填词,填者,布也,犹棋枰之中画有定格,见一格,布一子,止有黑白之分,从无出入之弊,彼用韵而我叶之,彼不用韵而我纵横流荡之。

至于引商刻羽,戛玉敲金,虽曰神而明之,匪可言喻,亦由勉强而臻自然,盖遵守成法之化境也。

至于结构二字,则在引商刻羽之先,拈韵抽毫之始。如造物之赋形,当其精血初凝,胞胎未就,先为制定全形,使点血而具五官百骸之势。

倘先无成局,而由顶及踵,逐段滋生,则人之一身,当有无数断续之痕,而血气为之中阻矣。

工师之建宅亦然。基址初平,间架未立,先筹何处建厅,何方开户,栋需何木,梁用何材,必俟成局了然,始可挥斤运斧。

倘造成一架而后再筹一架,则便于前者,不便于后,势必改而就之,未成先毁,犹之筑舍道旁,兼数宅之匠资,不足供一厅一堂之用矣。

故作传奇者,不宜卒急拈毫,袖手于前,始能疾书于后。有奇事

方有奇文,未有命题不佳,而能出其锦心,扬为绣口者也。

尝读时髦所撰,惜其惨淡经营,用心良苦,而不得被管弦、副优孟者,非审音协律之难,而结构全部规模之未善也。

词采似属可缓,而亦置音律之前者,以有才技之分也。

文词稍胜者,即号才人,音律极精者,终为艺士。

师旷止能审乐,不能作乐;龟年但能度词,不能制词。

使之作乐制词者同堂,吾知必居未席矣。

事有极细而亦不可不严者,此类是也。

○戒讽刺

武人之刀,文士之笔,皆杀人之具也。

刀能杀人,人尽知之;笔能杀人,人则未尽知也。

然笔能杀人,犹有或知之者;至笔之杀人较刀之杀人,其快其凶更加百倍,则未有能知之而明言以戒世者。

予请深言其故。何以知之?知之于刑人之际。

杀之与剐,同是一死,而轻重别焉者。

以杀止一刀,为时不久,头落而事毕矣;剐必数十百刀,为时必经数刻,死而不死,痛而复痛,求为头落事毕而不可得者,只在久与暂之分耳。

然则笔之杀人,其为痛也,岂止数刻而已哉!

窃怪传奇一书,昔人以代木铎,因愚夫愚妇识字知书者少,劝使为善,诫使勿恶,其道无由,故设此种文词,借优人说法,与大众齐听。

谓善由如此收场,不善者如此结果,使人知所趋避,是药人寿世之方,救苦弭灾之具出。

后世刻薄之流,以此意倒行逆施,借此文报仇泄怨。

心之所喜者,处以生旦之位,意之所怒者,变以净丑之形,且举千百年未闻之丑行,幻设而加于一人之身,使梨园习而传之,几为定案,虽有孝子慈孙,不能改也。

噫,岂千古文章,止为杀人而设?一生诵读,徒备行凶造孽之需乎?

苍颉造字而鬼夜哭,造物之心,未必非逆料至此也。

凡作传奇者,先要涤去此种肺肠,务存忠厚之心,勿为残毒之事。

以之报恩则可,以之报怨则不可;以之劝善惩恶则可,以之欺善作恶则不可。

人谓《琵琶》一书,为讥王四而设。因其不孝于亲,故加以入赘豪门,致亲饿死之事。

何以知之?因“琵琶”二字,有四“王”字冒于其上,则其寓意可知也。

噫,此非君子之言,齐东野人之语也。

凡作伟世之文者,必先有可以传世之心,而后鬼神效灵,予以生花之笔,撰为倒峡之词,使人人赞美,百世流芳。

传非文字之传,一念之正气使传也。

《五经》、《四书》、《左》、《国》、《史》、《汉》诸书,与大地山河同其不朽,试问当年作者有一不肖之人、轻薄之子厕于其间乎?

但观《琵琶》得传至今,则高则诚之为人,必有善行可予,是以天寿其名,使不与身俱没,岂残忍刻薄之徒哉!

即使当日与王四有隙,故以不孝加之,然则彼与蔡邕未必有隙,何以有隙之人,止暗寓其姓,不明叱其名,而以未必有隙之人,反蒙李代桃僵之实乎?

此显而易见之事,从无一人辩之。

创为是说者,其不学无术可知矣。

予向梓传奇,尝埒誓词于首,其略云:加生旦以美名,原非市恩于有托;抹净丑以花而,亦属调笑于无心;凡以点缀词场,使不岑寂而已。

但虑七情以内,无境不生,六命之中,何所不有。

幻设一事,即有一事之偶同;乔命一名,即有一名之巧合。

焉知不以无基之楼阁,认为有样之葫芦?

是用沥血鸣神,剖心告世,倘有一毫所指,甘为三世之暗,即漏显诛,难逋阴罚。

此种血忱,业已沁入梨枣,印政寰中久矣。

而好事之家,犹有不尽相谅者,每观一剧,必问所指何人。

噫,如其尽有所指,则誓词之设,已经二十余年,上帝有赫,实式临之,胡不降之以罚?

兹以身后之事,且置勿论,论其现在者:年将六十,即旦夕就木,不为夭矣。

向忧伯道之忧,今且五其男,二其女,孕而未诞、诞而待孕者,尚不一其人,虽尽属景升豚犬,然得此以慰桑榆,不忧穷民之无告矣。

年虽迈而筋力未衰,涉水登山,少年场往往追予弗及;貌虽癯而精血未耗,寻花觅柳,儿女事犹然自觉情长。

所患在贫,贫也,非病也;所少在贵,贵岂人人可幸致乎?

是造物之悯予,亦云至矣。

非悯其才,非悯其德,悯其方寸之无他也。

生平所著之书,虽无裨于人心世道,若止论等身,几与曹交食粟之躯等其高下。

使其间稍伏机心,略藏匕首,造物且诛子夺之不暇,肯容自作孽者老而不死,犹得徉狂自肆于笔墨之林哉?

吾于发端之始,即以讽刺戒人,且若嚣嚣自鸣得意者,非敢故作夜郎,窃恐词人不究立言初意,谬信“琵琶王四”之说,因谬成真。

谁无恩怨?谁乏牢骚?悉以填词泄愤,是此一书者,非阐明词学之书,乃教人行险播恶之书也。

上帝讨无礼,予其首诛乎?现身说法,盖为此耳。

○立主脑

古人作文一篇,定有一篇之主脑。

主脑非也,即作者立言之本意也。

传奇亦然。

一本戏中,有无数人名,究竟俱属陪宾,原其初心,止为一人而设。

即此一人之身,自始至终,离合悲欢,中具无限情由,无究关目,究竟俱属衍文,原其初心,又止为一事而设。

此一人一事,即作传奇之主脑也。

然必此一人一事果然奇特,实在可传而后传之,则不愧传奇之目,而其人其事与作者姓名皆千古矣。

如一部《琵琶》,止为蔡伯喈一人,而蔡伯喈一人又止为“重婚牛府”一事,其余技节皆从此一事而生。

二亲之遭凶,五娘之尽孝,拐儿之骗财匿书,张大公之疏财仗义,皆由于此。

是“重婚牛府”四字,即作《琵琶记》之主脑也。

一部《西厢

》,止为张君瑞一人,而张君瑞一人,又止为“白马解围”一事,其余枝节皆从此一事而生。夫子之许婚,张生之望配,红娘之勇于作合,莺莺之敢于失身,与郑恒之力争原配而不得,皆由于此。是“白马解围”四字,即作《西厢记》之主脑也。余剧皆然,不能悉指。后人作传奇,但知为一人而作,不知为一事而作。尽此一人所行之事,逐节铺陈,有如散金碎玉,以作零出则可,谓之全本,则为断线之珠,无梁之屋。作者茫然无绪,观者寂然无声,又怪乎有识梨园,望之而却走也。此语未经提破,故犯者孔多,而今而后,吾知鲜矣。

○脱窠臼

“人惟求旧,物惟求新。”新也者,天下事物之美称也。而文章一道,较之他物,尤加倍焉。戛戛乎陈言务去,求新之谓也。至于填词一道,较之诗赋古文,又加倍焉。非特前人所作,于今为旧,即出我一人之手,今之视昨,亦有问焉。昨已见而今未见也,知未见之为新,即知已见之为旧矣。古人呼剧本为“传奇”者,因其事甚奇特,未经人见而传之,是以得名,可见非奇不传。“新”即“奇”之别名也。若此等情节业已见之戏场,则千人共见,万人共见,绝无奇矣,焉用传之?是以填词之家,务解“传奇”二字。欲为此剧,先问古今院本中,曾有此等情节与否,如其未有,则急急传之,否则枉费辛勤,徒作效颦之妇。东施之貌未必丑于西施,止为效颦于人,遂蒙千古之诮。使当日逆料至此,即劝之捧心,知不屑矣。吾谓填词之难,莫难于洗涤窠臼,而填词之陋,亦莫陋于盗袭窠臼。吾观近日之新剧,非新剧也,皆老僧碎补之衲衣,医士合成之汤药。即众剧之所有,彼割一段,此割一段,合而成之,即是一种“传奇”。但有耳所未闻之姓名,从无目不经见之事实。语云“千金之裘,非一狐之腋”,以此赞时人新剧,可谓定评。但不知前人所作,又从何处集来?岂《西厢》以前,别有跳墙之张珙?《琵琶》以上,另有剪发之赵五娘乎?若是,则何以原本不传,而传其抄本也?窠臼不脱,难语填词,凡我同心,急宜参酌。

○密针线

编戏有如缝衣,其初则以完全者剪碎,其后又以剪碎者凑成。剪碎易,凑成难,凑成之工,全在针线紧密。一节偶疏,全篇之破绽出矣。每编一折,必须前顾数折,后顾数折。顾前者,欲其照映,顾后者,便于埋伏。照映埋伏,不止照映一人、埋伏一事,凡是此剧中有名之人、关涉之事,与前此后此所说之话,节节俱要想到,宁使想到而不用,勿使有用而忽之。吾观今日之传奇,事事皆逊元人,独于埋伏照映处,胜彼一筹。非今人之太工,以元人所长全不在此也。若以针线论,元曲之最疏者,莫过于《琵琶》。无论大关节目背谬甚多,如子中状元三载,而家人不知;身赘相府,享尽荣华,不能自遣一仆,而附家报于路人;赵五娘千里寻夫,只身无伴,未审果能全节与否,其谁证之?诸如此类,皆背理妨伦之甚者。再取小节论之,如五娘之剪发,乃作者自为之,当日必无其事。以有疏财仗义之张大公在,受人之托,必能终人之事,未有坐视不顾,而致其剪发者也。然不剪发,不足以见五娘之孝。以我作《琵琶》,《剪发》一折亦必不能少,但须回护张大公,使之自留地步。吾读《剪发》之曲,并无一字照管大公,且若有心讥刺者。据五娘云:“前日婆婆没了,亏大公周济。如今公公又死,无钱资送,不好再去求他,只得剪发”云云。若是,则剪发一事乃自愿为之,非时势迫之使然也,奈何曲中云:“非奴苦要孝名传,只为上山擒虎易,开口告人难。”此二语虽属恒言,人人可道,独不宜出五娘之口。彼自不肯告人,何以言其难也?观此二语,不似怼怨大公之词乎?然此犹属背后私言,或可免于照顾。迨其哭倒在地,大公见之,许送钱米相资,以备衣衾棺椁,则感之颂之,当有不啻口出者矣,奈何曲中又云:“只恐奴身死也,兀自没人埋,谁还你恩债?”试问公死而埋者何人?姑死而埋者何人?对埋殓公姑之人而自言暴露,将置大公于何地乎?且大公之相资,尚义也,非图利也,“谁还恩债”一语,不几抹倒大公,将一版热肠付之冷水乎?此等词曲,幸而出自元人,若出我辈,则群口讪之,不识置身何地矣。予非敢于仇古,既为词曲立言,必使人知取法,若扭于世俗之见,谓事事当法元人,吾恐未得其瑜,先有其瑕。人或非之,即举元人借口,乌知圣人千虑,必有一失;圣人之事,犹有不可尽法者,况其他乎?《琵琶》之可法者原多,请举所长以盖短。如《中秋赏月》一折,同一月也,出于牛氏之口者,言言欢悦;出于伯喈之口者,字字凄凉。一座两情,两情一事,此其针线之最密者。瑕不掩瑜,何妨并举其略。然传奇一事也,其中义理分为三项:曲也,白也,穿插联络之关目也。元人所长者止居其一,曲是也,白与关目皆其所短。吾于元人,但守其词中绳墨而已矣。

○减头绪

头绪繁多,传奇之大病也。《荆》、《刘》、《拜》、《杀》(《荆钗记》、《刘知远》、《拜月亭》、《杀狗记》)之得传于后,止为一线到底,并无旁见侧出之情。三尺童子观演此剧,皆能了了于心,便便于口,以其始终无二事,贯串只一人也。后来作者不讲根源,单筹枝节,谓多一人可谓一人之事。事多则关

目亦多,令观场者如入山阴道中,人人应接不暇。

殊不知戏场脚色,止此数人,便换千百个姓名,也只此数人装扮,止在上场之勤不勤,不在姓名之换不换。

与其忽张忽李,令人莫识从来,何如只扮数人,使之频上频下,易其事而不易其人,使观者各畅怀来,如逢故物之为愈乎?

作传奇者,能以“头绪忌繁”四字,刻刻关心,则思路不分,文情专一,其为词也,如孤桐劲竹,直上无枝,虽难保其必传,然已有《荆》、《刘》、《拜》、《杀》之势矣。

○戒荒唐

昔人云:“画鬼魅易,画狗马难。”以鬼魅无形,画之不似,难于稽考。

狗马为人所习见,一笔稍乖,是人得以指摘。

可见事涉荒唐,即文人藏拙之具也。

而近日传奇,独工于为此。

噫,活人见鬼,其兆不祥,矧有吉事之家,动出魑魅魍魉为寿乎?

移风易俗,当自此始。

吾谓剧本非他,即三代以后之《韶》、《》也。

殷俗尚鬼,犹不闻以怪诞不经之事被诸声乐,奏于庙堂,矧辟谬崇真之盛世乎?

王道本乎人情,凡作传奇,只当求于耳目之前,不当索诸闻见之外。

无论词曲,古今文字皆然。

凡说人情物理者,千古相传;凡涉荒唐怪异者,当日即朽。

《五经》、《四书》、《左》、《国》、《史》、《汉》,以及唐宋诸大家,何一不说人情?何一不关物理?

及今家传户颂,有怪其平易而废之者乎?

《齐谐》,志怪之书也,当日仅存其名,后世未见其实。

此非平易可久、怪诞不传之明验欤?

人谓家常日用之事,已被前人做尽,究微极稳,纤芥无遗,非好奇也,求为平而不可得也。

予曰:不然。

世间奇事无多,常事为多,物理易尽,人情难尽。

有一日之君臣父子,即有一日之忠孝节义。

性之所发,愈出愈奇,尽有前人未作之事,留之以待后人,后人猛发之心,较之胜于先辈者。

即就妇人女子言之,女德莫过于贞,妇愆无甚于妒。

古来贞女守节之事,自剪发、断臂、刺面、毁身,以至刎颈而止矣。

近日失贞之妇,竟有肠剖腹,自涂肝脑于贵人之庭以鸣不屈者;又有不持利器,谈笑而终其身,若老衲高僧之坐化者。

岂非五伦以内,自有变化不穷之事乎?

古来妒妇制夫之条,自罚跪、戒眠、捧灯、戴水,以至扑臀而止矣。

近日妒悍之流,竟有锁门绝食,迁怒于人,使族党避祸难前,坐视其死而莫之救者;又有鞭扑不加,囹圄不设,宽仁大度,若有刑措之风,而其夫摄于不怒之威,自遣其妾而归化者。

岂非闺阃以内,便有日异月新之事乎?

此类繁多,不能枚举。

此言前人未见之事,后人见之,可备填词制曲之用者也。

即前人已见之事,尽有摹写未尽之情,描画不全之态。

若能设身处地,伐隐攻微,彼泉下之人,自能效灵于我,授以生花之笔,假以蕴绣之肠,制为杂剧,使人但赏极新极艳之词,而意忘其为极腐极陈之事者。

此为最上一乘,予有志焉,而未之逮也。

○审虚实

传奇所用之事,或古或今,有虚有实,随人拈取。

古者,书籍所载,古人现成之事也;今者,耳目传闻,当时仅见之事也;实者,就事敷陈,不假造作,有根有据之谓也;虚者,空中楼阁,随意构成,无影无形之谓也。

人谓古事实多,近事多虚。

予曰:不然。

传奇无实,大半皆寓言耳。

欲劝人为孝,则举一孝子出名,但有一行可纪,则不必尽有其事。

凡属孝亲所应有者,悉取而回之,亦犹纣之不善,不如是之甚也,一居下流,天下之恶皆归焉。

其余表忠表节,与种种劝人为善之剧,率同于此。

若谓古事皆实,则《西厢》、《琵琶》推出曲中之祖,莺莺果嫁君瑞乎?蔡邕之饿莩其亲,五娘之干蛊其夫,见于何书?果有实据乎?

孟子云:“尽信书,不如无书。”盖指《武成》而言也。

经史且然,矧杂剧乎?

凡阅传奇而必考其事从何来、人居何地者,皆说梦之痴人,可以不答者也。

然作者秉笔,又不宜尽作是观。

若纪目前之事,无所考究,则非特事迹可以幻生,并其人之姓名亦可以凭空捏造,是谓虚则虚到底也。

若用往事为题,以一古人出名,则满场脚色皆用古人,捏一姓名不得;其人所行之事,又必本于载籍,班班可考,创一事实不得。

非用古人姓字为难,使与满场脚色同时共事之为难也;非查古人事实为难,使与本等情由贯串合一之为难也。

予即谓传奇无实,大半寓言,何以又云姓名事实必须有本?

要知古人填古事易,今人填古事难。

古人填古事,犹之今人填今事,非其不虑不考,无可考也。

传至于今,则其人其事,观者烂熟于胸中,欺之不得,罔之不能,所以必求可据,是谓实则实到底也。

若用一二古人作主,因无陪客,幻设姓名以代之,则虚不似虚,实不成实,词家之丑态也,切忌犯之。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闲情偶寄-词曲部-结构第一-译文

填词这一技艺,是文人中的末技。然而能够放下身段去从事它,仍然觉得比骑马试剑、纵酒赌博要好。

孔子曾说:“不是有博弈这种游戏吗?做这个也比什么都不做要好。”博弈虽然是游戏,但比“整天吃饱了无所事事”要好;填词虽然是小道,难道不比博弈更好吗?

我认为技艺不分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精通;才能不论大小,关键在于能否善用。能够精通并善用,即使是寸长尺短,也可以成名。否则,即使才华横溢,胸中藏书万卷,写出来的文章也只是些无用的空谈,写出来的书也只能用来盖酱缸,再多又有什么用呢?

填词这一技艺,不仅仅是文人通过它能够成名,即使是前代的帝王,也有因为擅长本朝的词曲,而使得他们的国事不至于被遗忘的。请让我一一列举。

高则诚、王实甫等人,是元朝的名士,除了填词之外,他们没有什么其他成就。如果这两人没有写《琵琶记》、《西厢记》,那么到今天,谁还会知道他们的名字呢?所以高则诚、王实甫的传世,是靠《琵琶记》、《西厢记》传下来的。

汤显祖,是明朝的才子,他的诗文和书信,都很有可观之处,但他最脍炙人口的作品,不是这些诗文和书信,而是《还魂记》这一剧作。如果汤显祖没有写《还魂记》,那么当时的汤显祖,虽然存在,却如同不存在一样,更何况后代呢?所以汤显祖的传世,是靠《还魂记》传下来的。

这些人都是因为填词而成名的。历朝历代的文学繁荣,其名声各有归属,“汉史”、“唐诗”、“宋文”、“元曲”,这是世人口头常说的话。

《汉书》、《史记》,千古不朽,这是毫无疑问的。唐朝诗人众多,宋朝文士辈出,他们理所当然地在文坛上鼎足而立,成为三代之后的又一个三代。

元朝统治天下,不仅在政治、刑法、礼乐方面没有什么值得称道的,即使在语言文学、图书翰墨这些细微之处,也少有成就。如果不是因为崇尚词曲,使得《琵琶记》、《西厢记》以及《元人百种》等书传于后代,那么当时的元朝,也会像五代、金、辽一样被遗忘,又怎么能依附于三朝之后,挂在学士文人的嘴边呢?

这就是帝王和国事因为填词而成名的例子。由此可见,填词并非末技,而是与史传、诗文同源而不同流的技艺。

近来有很多人仰慕这一技艺,想要追随元朝人、配享汤显祖,但真正能写出好作品的人却寥寥无几,没有听到什么绝唱。这是为什么呢?

只因为词曲这一技艺,虽然有前人的书可以读,却没有现成的法则可以遵循。就像在暗室里没有灯,有眼睛也如同瞎子一样,难怪找不到路,问不到人,半途而废的人很多,差之毫厘谬以千里的人也不少。

我曾奇怪,天地之间有一种文字,就有一种文字的法则和准绳,写在书上的,无异于耳提面命,唯独填词制曲这件事,不仅没有详细说明,甚至被置之不理。

揣摩其中的原因,大概有三点:一是这个道理很难,无法用言语传达,只能靠意会。当作者思绪飞入云霄之际,神魂飞越,如同在梦中,不到写完,无法收回魂魄。谈真实容易,说梦境难,不是不想传授,而是无法传授。

如果是这样,那确实非常奇异和困难,确实无法言传。我认为这些至理,都是最高层次的道理,并非填词之学处处如此,怎么能因为精深的道理难以言传,而粗浅的道理也置之不理呢?

二是填词的道理变幻无常,有时应该这样,有时又不应该这样。比如填生旦的词,贵在庄重典雅,制净丑的曲,务必要带诙谐,这是常理。但有时遇到风流放佚的生旦,反而觉得庄重典雅不合适,写迂腐不情的净丑,反而忌讳诙谐。诸如此类的情况,都难以固定。

恐怕用固定的陈词滥调,会误导那些拘泥于古法的作者,所以宁可留下疑问,也不画蛇添足。如果是这样,那么这种变幻的道理,不仅仅词曲如此,帖括持文也是如此。哪有拿着死板的法则写文章,还能被人欣赏,传于后世的呢?

三是自古以来,名士中以诗赋见重的占十分之九,以词曲相传的还不到十分之一,大概是千百人中才有一个。凡是能写词曲的人,都剖腹藏珠,务求自秘,认为这技艺没有人传授给我,我怎么能轻易传授给别人。

如果家家户户都制曲填词,那么无论《白雪》盈车,《阳春》遍世,淘金选玉的人未必不会使后来者居上,而觉得前人不过是糠秕。而且如果周郎(指周瑜)这样的人渐渐出现,欣赏词曲的人多了,挑出瑕疵,让前人无法藏拙,这就像自己教出无数逢蒙(指后羿的徒弟),拿着干戈来害我,不如仍旧仿效前人,缄口不提为好。

我揣摩不传的原因,虽然三者并列,但我私下认为最后这一点居多。以我看来:文章是天下公器,不是我所能私有的;是非是千古定评,岂是人所能颠倒的?

不如把我所有的,公之于众,让天下后世的名贤,都成为我的同道。比我强的,我以他为师,仍然不失为启发我的高足;与我相似的,我以他为友,也不愧为攻玉的他山之石。

抱着这样的心态,于是不自觉地把我生平所学,和盘托出,并把前人已经传下来的书,也取长弃短,别出瑕瑜,让人知道该遵循什么,不该遵循什么,而不被诵读所误导。

了解我,责备我,怜惜我,杀我,都随世人,我不能再顾及后果了。只是恐怕我所说的,自以为是而未必真的正确;别人所追求的,我认为不对而未必真的不对。但只要坚持一个“公”字,就可以谢绝千秋的责罚。唉,元朝的人如果能复活,一定会原谅我。

填词首先重视音律,而我独独先重视结构,因为音律有书可考,其道理非常明显。自从《中原音韵》一出,阴阳平仄就有了明确的界限,就像船行水中,车推岸上,稍微懂得规矩的人,想要故意犯错也不可能了。

《啸余》、《九宫》二谱一出,填词就有了样板,粉本清晰可见。前人把制曲称为填词,填就是布的意思,就像棋盘中画有固定的格子,看到一个格子,布一个子,只有黑白之分,从没有出入的弊端,对方用韵我就跟着用韵,对方不用韵我就自由发挥。

至于引商刻羽,戛玉敲金,虽然说是神而明之,无法用言语表达,但也是从勉强到自然,是遵守成法的化境。

至于“结构”二字,则在引商刻羽之前,拈韵抽毫之初。就像造物主赋予形体,当精血初凝,胞胎未成时,先制定全形,使一滴血具备五官百骸的形态。

如果事先没有整体布局,而是从头到脚,逐段生长,那么人的身体,就会有无数断断续续的痕迹,血气也会因此受阻。

工匠建房子也是如此。地基刚平,间架未立,先筹划哪里建厅,哪里开门,栋梁用什么木材,必须等到整体布局清晰,才能挥斧动工。

如果建好一部分再筹划另一部分,那么方便了前面,不方便后面,势必改来改去,未成先毁,就像在路边建房,几座房子的工匠费用,还不够建一座厅堂的。

所以写传奇的人,不应该急于动笔,先袖手旁观,才能在后疾书。有奇事

只有奇文,没有命题不好的,而能写出锦绣文章,口若悬河的人。

曾经读过一些时髦的作品,可惜它们虽然苦心经营,用心良苦,却不能被谱曲、被演员表演,不是因为审音协律的困难,而是因为整体结构不够完善。

文采似乎可以稍缓,但也要放在音律之前,因为才能和技艺是有区别的。

文采稍胜的人,就被称为才子,音律极精的人,终究只是艺人。

师旷只能审乐,不能作曲;龟年只能度词,不能作词。

如果让他们作曲作词的人同堂,我知道他们必定会坐在末席。

有些事情虽然极细,但也不能不严格,这就是其中之一。

○戒讽刺

武人的刀,文人的笔,都是杀人的工具。

刀能杀人,人人都知道;笔能杀人,人们却未必都知道。

然而笔能杀人,还有人知道;至于笔杀人比刀杀人更快更凶,却没有人能知道并明言以告诫世人。

我请求深入说明其中的原因。怎么知道呢?从刑罚中知道。

杀和剐,同样是死,但轻重有别。

杀只用一刀,时间不长,头落事就结束了;剐则必须数十百刀,时间必须经过数刻,死而不死,痛而复痛,求为头落事毕而不可得,只在久与暂的区别。

然而笔杀人,其痛苦岂止数刻而已!

我奇怪传奇一书,古人用它代替木铎,因为愚夫愚妇识字知书的少,劝他们为善,诫他们勿恶,没有其他途径,所以设这种文词,借演员说法,与大众一起听。

说善由此收场,不善由此结果,使人知道趋避,这是药人寿世之方,救苦弭灾之具。

后世刻薄之人,以此意倒行逆施,借此文报仇泄怨。

心中所喜的人,放在生旦之位,心中所怒的人,变成净丑之形,并且举出千百年未闻的丑行,幻设加于一人之身,使梨园习而传之,几乎成为定案,虽有孝子慈孙,也不能改变。

唉,难道千古文章,只是为了杀人而设?一生诵读,只是为了行凶造孽的需要吗?

苍颉造字而鬼夜哭,造物之心,未必不是预料到这一点。

凡作传奇的人,先要涤去这种心肠,务必存忠厚之心,不要做残毒之事。

用它来报恩可以,用它来报怨不可以;用它来劝善惩恶可以,用它来欺善作恶不可以。

有人说《琵琶》一书,是为了讥讽王四而设。因为他不孝于亲,所以加上入赘豪门,致亲饿死的事。

怎么知道呢?因为“琵琶”二字,有四个“王”字在上面,其寓意可知。

唉,这不是君子之言,是齐东野人的话。

凡作传世之文的人,必先有可以传世之心,而后鬼神效灵,给予生花之笔,撰为倒峡之词,使人人赞美,百世流芳。

传不是文字的传,是一念之正气使传。

《五经》、《四书》、《左》、《国》、《史》、《汉》诸书,与大地山河同其不朽,试问当年作者有一个不肖之人、轻薄之子厕于其间吗?

但看《琵琶》得传至今,则高则诚的为人,必有善行可予,是以天寿其名,使不与身俱没,岂是残忍刻薄之徒!

即使当日与王四有隙,故以不孝加之,然而他与蔡邕未必有隙,为什么有隙的人,只暗寓其姓,不明叱其名,而以未必有隙的人,反蒙李代桃僵之实呢?

这是显而易见的事,从无一人辩之。

创为这种说法的人,其不学无术可知。

我向来梓传奇,曾在书首写誓词,其略云:加生旦以美名,原非市恩于有托;抹净丑以花而,亦属调笑于无心;凡以点缀词场,使不岑寂而已。

但虑七情以内,无境不生,六命之中,何所不有。

幻设一事,即有一事之偶同;乔命一名,即有一名之巧合。

焉知不以无基之楼阁,认为有样之葫芦?

因此沥血鸣神,剖心告世,倘有一毫所指,甘为三世之暗,即漏显诛,难逋阴罚。

这种血忱,已经沁入梨枣,印政寰中久矣。

而好事之家,犹有不尽相谅者,每观一剧,必问所指何人。

唉,如其尽有所指,则誓词之设,已经二十余年,上帝有赫,实式临之,胡不降之以罚?

兹以身后之事,且置勿论,论其现在者:年将六十,即旦夕就木,不为夭矣。

向忧伯道之忧,今且五其男,二其女,孕而未诞、诞而待孕者,尚不一其人,虽尽属景升豚犬,然得此以慰桑榆,不忧穷民之无告矣。

年虽迈而筋力未衰,涉水登山,少年场往往追予弗及;貌虽癯而精血未耗,寻花觅柳,儿女事犹然自觉情长。

所患在贫,贫也,非病也;所少在贵,贵岂人人可幸致乎?

是造物之悯予,亦云至矣。

非悯其才,非悯其德,悯其方寸之无他也。

生平所著之书,虽无裨于人心世道,若止论等身,几与曹交食粟之躯等其高下。

使其间稍伏机心,略藏匕首,造物且诛子夺之不暇,肯容自作孽者老而不死,犹得徉狂自肆于笔墨之林哉?

我在发端之初,即以讽刺戒人,且若嚣嚣自鸣得意者,非敢故作夜郎,窃恐词人不究立言初意,谬信“琵琶王四”之说,因谬成真。

谁无恩怨?谁乏牢骚?悉以填词泄愤,是此一书者,非阐明词学之书,乃教人行险播恶之书也。

上帝讨无礼,予其首诛乎?现身说法,盖为此耳。

○立主脑

古人作文一篇,定有一篇之主脑。

主脑不是别的,就是作者立言的本意。

传奇也是如此。

一本戏中,有无数人名,究竟都是陪宾,原其初心,只为一人而设。

即此一人之身,自始至终,离合悲欢,中具无限情由,无究关目,究竟都是衍文,原其初心,又只为一事而设。

此一人一事,就是作传奇的主脑。

然而必须此一人一事果然奇特,实在可传而后传之,则不愧传奇之名,而其人其事与作者姓名皆千古矣。

如一部《琵琶》,只为蔡伯喈一人,而蔡伯喈一人又只为“重婚牛府”一事,其余技节皆从此一事而生。

二亲之遭凶,五娘之尽孝,拐儿之骗财匿书,张大公之疏财仗义,皆由于此。

是“重婚牛府”四字,即作《琵琶记》之主脑也。

一部《西厢》

《西厢记》的故事,主要是围绕张君瑞一个人展开的,而张君瑞的故事又主要是围绕“白马解围”这一事件展开的,其他的情节都是从这个事件衍生出来的。崔夫人的许婚、张生的期望、红娘的勇敢撮合、莺莺的敢于失身,以及郑恒的力争原配而不得,都是因为这个事件。因此,“白马解围”这四个字,就是《西厢记》的核心。其他的戏剧也是如此,不能一一列举。后人创作传奇时,只知道为一个人而写,却不知道为一件事而写。把这个人所做的事情逐节铺陈,就像散落的金玉,作为零散的片段还可以,但如果作为全本,那就成了断线的珠子,没有梁的屋子。作者茫然无绪,观众也寂然无声,难怪有见识的梨园子弟看到这样的作品会望而却步。这个道理以前没有被点破,所以犯这个错误的人很多,但从今以后,我相信会少很多。

○脱窠臼

“人总是追求旧的,物总是追求新的。”新,是天下事物最美的称呼。而在文章创作中,追求新意比其他事物更加重要。努力去除陈词滥调,就是追求新意的表现。至于填词创作,比诗赋古文更加需要创新。不仅前人所作的作品在今天看来是旧的,即使是我自己写的,今天看昨天的作品,也会觉得有些过时。昨天已经见过的东西,今天再见到就不觉得新鲜了,知道没见过的东西是新的,也就知道见过的东西是旧的了。古人把剧本称为“传奇”,是因为其中的故事非常奇特,没有人见过,所以才得以流传,可见不奇特的东西是不会流传的。“新”就是“奇”的别名。如果这样的情节已经在戏场上出现过,那么千人共见,万人共见,就一点也不奇特了,还怎么流传呢?所以填词的人,一定要理解“传奇”这两个字。想要创作这样的剧本,先要问古今的院本中,是否曾经有过这样的情节,如果没有,那就赶紧创作出来,否则就是白费力气,徒然模仿别人。东施的容貌未必比西施丑,只因为模仿别人皱眉,结果被千古嘲笑。如果她当时能预料到这一点,即使有人劝她捧心,她也不会愿意了。我认为填词的难处,最难的就是摆脱陈旧的套路,而填词的陋处,最陋的就是抄袭别人的套路。我看最近的新剧,其实并不是新剧,都是老和尚补的破袈裟,医生合成的汤药。他们把各种剧中的情节割一段,合在一起,就成了所谓的“传奇”。虽然有些名字是以前没听过的,但情节却都是老生常谈。俗话说“千金之裘,非一狐之腋”,用这句话来评价现在的新剧,可以说是非常准确的。但不知道前人创作的作品,又是从哪里集来的呢?难道在《西厢记》之前,还有另一个跳墙的张珙?在《琵琶记》之前,还有另一个剪发的赵五娘吗?如果是这样,那为什么原本没有流传下来,反而流传的是抄本呢?不摆脱陈旧的套路,就很难谈填词创作,所有志同道合的人,都应该好好思考这个问题。

○密针线

编戏就像缝衣服,最初是把完整的东西剪碎,然后再把剪碎的东西拼凑起来。剪碎容易,拼凑难,拼凑的功夫,全在于针线紧密。如果有一节疏忽了,整部戏的破绽就会暴露出来。每编一折戏,必须前后照应。照应前面的,是为了让情节相互映衬;照应后面的,是为了埋伏线索。照应和埋伏,不仅仅是为了照应一个人、埋伏一件事,凡是这部戏中有名的人物、相关的事件,以及前后所说的话,每一节都要想到,宁可想到而不用,也不能有用的时候却忽略了。我看现在的传奇,各方面都不如元人,唯独在埋伏和照应方面,比元人强一些。这并不是因为现在的人太厉害,而是因为元人的长处根本不在这里。如果从针线的角度来看,元曲中最疏漏的,莫过于《琵琶记》。无论是大的情节还是小的细节,都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比如儿子中了状元三年,家人却不知道;入赘相府,享尽荣华,却不能自己派一个仆人,反而把家书托付给路人;赵五娘千里寻夫,孤身一人,没有同伴,不知道她是否真的能保全节操,又有谁能证明呢?诸如此类的情节,都是违背常理的。再从小节来看,比如五娘剪发的情节,其实是作者自己编的,当时肯定没有这样的事情。因为有疏财仗义的张大公在,他受人之托,一定会把事情办好,不会坐视不管,导致五娘剪发。然而,如果不剪发,就无法表现五娘的孝心。如果我来写《琵琶记》,《剪发》这一折戏也不能少,但一定要为张大公留些余地。我读《剪发》的曲词,发现没有一个字提到张大公,反而像是在讽刺他。五娘说:“前日婆婆去世,多亏大公周济。如今公公又去世了,没有钱办丧事,不好再去求他,只好剪发。”如果是这样,那么剪发这件事是她自愿做的,并不是形势所迫,为什么曲词中却说:“不是我非要传孝名,只是上山擒虎容易,开口求人难。”这两句话虽然是常言,人人都可以说,唯独不应该从五娘的口中说出来。她自己不肯求人,为什么还要说求人难呢?看这两句话,不像是怨恨张大公的话吗?不过,这还算是背后的私言,或许可以不用太在意。等到她哭倒在地,张大公见了,答应送钱米帮助她,准备衣衾棺椁,她应该感激不尽,甚至应该赞不绝口,为什么曲词中又说:“只怕我死了,也没人埋,谁来还你的恩债?”试问,公公死了,是谁埋的?婆婆死了,又是谁埋的?对着埋殓公婆的人说自己没人埋,这不是把张大公置于何地吗?而且张大公的帮助是出于义气,并不是为了图利,“谁还恩债”这句话,岂不是把张大公的好心抹杀了,把他的热肠浇了冷水吗?这样的词曲,幸好是出自元人之手,如果是我们写的,恐怕会被众人嘲笑,不知道该如何自处了。我并不是故意要批评古人,既然要为词曲立言,就一定要让人知道该学习什么,如果拘泥于世俗的见解,认为事事都应该效仿元人,我恐怕还没学到他们的优点,就先学到了他们的缺点。如果有人批评,就拿元人做借口,却不知道圣人千虑,必有一失;圣人的事情,尚且不能完全效仿,何况其他人呢?《琵琶记》中值得学习的地方很多,请让我举出它的长处来掩盖它的短处。比如《中秋赏月》这一折戏,同样是月亮,从牛氏口中说出来,字字都是欢悦;从伯喈口中说出来,字字都是凄凉。一座戏台,两种情感,两种情感却围绕同一件事,这是针线最紧密的地方。瑕不掩瑜,何妨同时举出它的优点和缺点。不过,传奇是一回事,其中的义理可以分为三项:曲词、对白、穿插联络的关目。元人的长处只占其中一项,那就是曲词,对白和关目都是他们的短处。我对元人,只遵循他们词中的规矩而已。

○减头绪

头绪繁多,是传奇的大病。《荆钗记》、《刘知远》、《拜月亭》、《杀狗记》之所以能流传后世,正是因为它们的情节一线到底,没有旁枝末节。即使是三尺童子看这些戏,也能一目了然,口齿伶俐地说出来,因为它们从头到尾只有一件事,贯穿始终的只有一个人。后来的作者不讲究根源,只顾着增加枝节,认为多一个人就能多一件事。事情多了,关

戏剧中的角色众多,让观众仿佛置身于山阴道上,目不暇接。

但实际上,戏台上的角色只有那么几个人,即使换了千百个名字,也只是这几个人在扮演,关键在于他们是否频繁上场,而不在于名字是否频繁更换。

与其让角色忽而姓张忽而姓李,让人摸不着头脑,不如只让几个人频繁上下场,改变他们的故事而不改变他们的身份,让观众感到熟悉,仿佛见到老朋友一样。

创作传奇的人,如果能时刻牢记“头绪忌繁”这四个字,思路就不会分散,文情就会专一,作品就会像孤桐劲竹一样,直上无枝,虽然不能保证一定会流传后世,但已经有了《荆》、《刘》、《拜》、《杀》这样的气势。

○戒荒唐

古人说:“画鬼容易,画狗马难。”因为鬼魅没有固定的形态,画得不像也难以考证。

而狗马是人们常见的,画得稍有偏差,就会被人指出来。

由此可见,涉及荒唐的事情,往往是文人用来掩盖自己不足的手段。

而最近的传奇作品,却偏偏擅长于此。

唉,活人见到鬼,这是不祥的征兆,更何况那些有喜事的人家,动不动就请来魑魅魍魉来祝寿呢?

移风易俗,应该从这里开始。

我认为剧本不是别的,就是三代以后的《韶》、《》。

殷商时期崇尚鬼神,但也没听说把怪诞不经的事情编入音乐,在庙堂上演奏,更何况在崇尚真理的盛世呢?

王道源于人情,凡是创作传奇,只应该从眼前的事物中寻找素材,而不应该去追求那些闻所未闻的东西。

无论是词曲,还是古今的文字,都是如此。

凡是讲述人情物理的作品,千古流传;凡是涉及荒唐怪异的作品,当天就会被人遗忘。

《五经》、《四书》、《左传》、《国语》、《史记》、《汉书》,以及唐宋的各位大家,哪一部作品不是在讲述人情?哪一部作品不是在探讨物理?

直到今天,这些作品仍然家喻户晓,有人会因为它们平易近人而废弃它们吗?

《齐谐》是一本记载怪事的书,当时只留下了名字,后世却从未见过它的内容。

这不正是平易近人的作品能够长久流传,而怪诞不经的作品难以传世的明证吗?

有人说,家常日用的事情已经被前人写尽了,写得细致入微,毫无遗漏,并不是因为好奇,而是因为想要写得平易近人却做不到。

我说:不是这样的。

世间的奇事并不多,常事才是大多数,物理容易穷尽,人情却难以穷尽。

只要有一天有君臣父子的关系,就会有一天有忠孝节义的故事。

人的本性所激发出来的东西,越写越奇妙,总有一些前人没有写过的事情,留给后人去写,后人的灵感有时甚至胜过前人。

就拿妇女来说,女子的德行莫过于贞洁,妇人的过失莫过于嫉妒。

古代贞女守节的故事,从剪发、断臂、刺面、毁身,一直到刎颈自杀,已经写尽了。

而最近失贞的妇女,竟然有人剖腹自杀,把自己的肝脑涂在贵人的门前以示不屈;还有人不用任何利器,谈笑自若地结束自己的生命,像老僧坐化一样。

这不正是五伦之内,自有变化无穷的事情吗?

古代妒妇控制丈夫的手段,从罚跪、不让睡觉、捧灯、戴水,一直到打屁股,已经写尽了。

而最近那些嫉妒凶悍的妇人,竟然有人锁门绝食,迁怒于他人,让族人避之不及,坐视她死去而不去救她;还有人不用鞭打,不设牢狱,宽仁大度,仿佛有刑措之风,而她的丈夫却因为她的威严,主动遣散妾室,回归正道。

这不正是闺阁之内,也有日新月异的事情吗?

这类事情很多,不能一一列举。

这些都是前人没有见过的事情,后人见到了,可以用来填词作曲。

即使是前人已经见过的事情,也有很多情感没有被充分描写,形态没有被完全刻画。

如果能设身处地,深入挖掘那些隐秘的细节,那些泉下之人自然会显灵,赐予我们生花妙笔,赋予我们锦绣心肠,创作出杂剧,让人们只欣赏那些极新极艳的词句,而忘记那些极腐极陈的故事。

这是最上乘的境界,我有志于此,但还没有达到。

○审虚实

传奇中所用的事情,有的是古代的,有的是现代的,有的是虚构的,有的是真实的,随人选取。

古代的事情,是书籍中记载的,古人现成的事情;现代的事情,是耳闻目睹的,当时仅见的事情;真实的事情,是根据事实陈述的,不假造作,有根有据;虚构的事情,是凭空想象的,随意编造,无影无形。

有人说古代的事情大多是真实的,现代的事情大多是虚构的。

我说:不是这样的。

传奇中没有真实的事情,大部分都是寓言。

想要劝人孝顺,就举一个孝子的名字,只要有一件事可以记载,就不必完全真实。

凡是孝顺父母应该有的行为,都可以拿来用,就像纣王的恶行,其实并没有那么严重,一旦被贬为下流,天下的恶名都归到他身上。

其他表现忠孝节义,以及各种劝人为善的戏剧,都是如此。

如果说古代的事情都是真实的,那么《西厢记》、《琵琶记》是戏曲的鼻祖,莺莺真的嫁给了张君瑞吗?蔡邕真的饿死了他的父母吗?五娘真的干蛊了她的丈夫吗?这些事见于哪本书?真的有实据吗?

孟子说:“尽信书,不如无书。”这是指《武成》篇而言的。

经史尚且如此,更何况是杂剧呢?

凡是看传奇一定要考证事情从何而来、人物住在何地的人,都是说梦的痴人,可以不必理会。

但作者在写作时,也不应该完全这样看待。

如果是记载当前的事情,没有可以考证的,那么不仅事迹可以虚构,连人物的姓名也可以凭空捏造,这就是所谓的“虚则虚到底”。

如果用往事作为题材,以一个古人的名字为主角,那么全场角色都必须用古人,不能捏造一个名字;这个人的行为也必须根据典籍记载,清清楚楚,不能编造一个事实。

不是用古人的名字难,而是让这个人与全场角色同时共事难;不是查古人的事实难,而是让这些事实与情节贯串合一难。

我虽然说传奇没有真实的事情,大部分都是寓言,但为什么又说姓名和事实必须有根据呢?

要知道古人写古事容易,今人写古事难。

古人写古事,就像今人写今事一样,不是他们不思考不考证,而是没有什么可考证的。

传到今天,那些人和事,观众已经烂熟于心,无法欺骗,无法蒙蔽,所以必须要有根据,这就是所谓的“实则实到底”。

如果用一两个古人作为主角,因为没有陪衬的角色,就虚构一些名字来代替,那么虚不像虚,实不像实,这是词家的丑态,切忌犯这种错误。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闲情偶寄-词曲部-结构第一-注解

填词:指创作词曲,是中国古代文学的一种形式,尤其在宋代达到高峰。

博弈:古代的一种棋类游戏,常被用作比喻文人的闲适生活。

驰马试剑:比喻武人的活动,与文人的填词相对。

纵酒呼卢:指放纵饮酒和赌博,比喻放荡不羁的生活。

高则诚、王实甫:元代著名词人,分别以《琵琶记》和《西厢记》闻名。

汤若士:明代文学家,以《还魂记》著称。

汉史、唐诗、宋文、元曲:分别指汉代的史书、唐代的诗歌、宋代的散文和元代的曲艺,代表各朝文学的巅峰。

《中原音韵》:元代的一部音韵学著作,对后世词曲创作有重要影响。

《啸余》、《九宫》:古代音乐理论书籍,对词曲的音律有详细规定。

锦心绣口:形容文辞优美,才华横溢。

管弦:指音乐,这里指作品被谱曲演唱。

优孟:古代著名的戏剧演员,这里指戏剧表演。

师旷:春秋时期著名的音乐家,擅长审音。

龟年:唐代著名的音乐家,擅长度词。

木铎:古代用以警示民众的木制铃铛,这里比喻传奇小说有警示作用。

梨园:古代戏曲演员的代称,这里指戏剧表演。

苍颉:传说中汉字的创造者。

琵琶:这里指《琵琶记》,元代高明所著的传奇剧本。

王四:《琵琶记》中的人物,被指责为不孝。

蔡伯喈:《琵琶记》中的主人公,因重婚牛府而引发一系列故事。

重婚牛府:《琵琶记》中的关键情节,指蔡伯喈因重婚而引发的家庭悲剧。

白马解围:指《西厢记》中的关键情节,张君瑞(张生)因解救白马寺之围而得到崔莺莺的青睐,成为故事发展的核心。

传奇:指中国古代戏曲中的一种体裁,多以历史故事、民间传说为题材,情节曲折,人物形象鲜明。

窠臼:指陈旧的模式或套路,常用于批评文学或艺术作品中缺乏创新的现象。

针线:比喻文学创作中的结构安排和情节衔接,强调作品的逻辑性和连贯性。

埋伏照映:指文学作品中前后情节的呼应和铺垫,使故事更加紧凑和有层次感。

减头绪:指在文学创作中减少复杂的情节线索,使故事更加简洁明了。

山阴道中:比喻事物繁多,令人目不暇接。山阴道,指山阴(今浙江绍兴)的道路,因其风景秀丽,道路曲折,故用来形容事物繁多。

《荆》、《刘》、《拜》、《杀》:指明代四大传奇剧,分别是《荆钗记》、《刘知远白兔记》、《拜月亭》、《杀狗记》。这些剧作在明代戏曲史上具有重要地位。

画鬼魅易,画狗马难:出自《韩非子·外储说左上》,比喻虚构的事物容易描绘,而真实的事物难以准确表现。

《韶》、《》:《韶》是古代舜帝时的乐曲,象征盛世之音;《》可能是《韶》的别称或误写。此处指古代的音乐和戏曲。

《五经》、《四书》、《左》、《国》、《史》、《汉》:《五经》指《诗经》、《尚书》、《礼记》、《周易》、《春秋》;《四书》指《大学》、《中庸》、《论语》、《孟子》;《左》指《左传》;《国》指《国语》;《史》指《史记》;《汉》指《汉书》。这些都是中国古代的经典著作。

《齐谐》:古代志怪小说集,记载了许多怪异故事,现已失传。

《西厢》、《琵琶》:《西厢记》和《琵琶记》,均为元代著名戏曲作品,前者讲述张生与崔莺莺的爱情故事,后者讲述蔡伯喈与赵五娘的故事。

《武成》:《尚书》中的一篇,记载周武王伐纣的事迹。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闲情偶寄-词曲部-结构第一-评注

本文通过对填词这一文学形式的探讨,揭示了其在文人生活中的重要地位。作者认为,尽管填词被视为文人的末技,但它比驰马试剑、纵酒呼卢更有价值。通过引用孔子的话,作者强调了即使是博弈这样的游戏,也比无所事事要好,而填词则更胜一筹。

文章进一步指出,填词不仅是一种技艺,更是一种文化传承。通过列举高则诚、王实甫、汤若士等历史人物的例子,作者说明了填词如何使这些人物名垂青史。这些例子不仅展示了填词的艺术价值,还体现了其在文化传承中的重要作用。

作者还探讨了填词的创作难度和技巧。他指出,填词不仅需要精通音律,还需要有良好的结构感。通过比喻造物赋形和工师建宅,作者形象地说明了填词创作中结构的重要性。这种对创作过程的深入分析,不仅展示了填词的艺术复杂性,也体现了作者对这一文学形式的深刻理解。

最后,作者呼吁文人应将填词视为一种公共艺术,而非私藏之物。他认为,只有通过公开分享和交流,才能推动填词艺术的发展。这种开放的态度,不仅体现了作者对填词的热爱,也反映了他对文化传承的深刻思考。

总的来说,本文通过对填词的深入探讨,不仅展示了其艺术价值和文化意义,还揭示了其在文人生活中的重要地位。作者通过对历史人物的引用和创作技巧的分析,使读者对填词有了更全面的理解。同时,他对填词创作过程的细致描述,也为后人提供了宝贵的参考。

这段文字主要讨论了传奇文学的创作原则和道德责任。作者首先强调了文章的结构和音律的重要性,指出即使文辞优美,若结构不完善,也难以成为佳作。接着,作者通过对比刀与笔的杀伤力,指出笔的杀伤力更为深远,因为它能通过文字影响人心,甚至比刀更凶险。

作者进一步批评了后世一些刻薄的文人,他们利用传奇文学来报复私怨,将个人喜恶强加于作品中,甚至捏造事实,使无辜者蒙受不白之冤。这种行为不仅违背了文学创作的初衷,也对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作者呼吁传奇文学的创作者应秉持忠厚之心,以劝善惩恶为目的,而非借文学之名行报复之实。

在讨论《琵琶记》时,作者反驳了关于该作品是为讥讽王四而作的说法,认为这种说法是齐东野人之语,不足为信。作者认为,伟大的文学作品应当具有传世的价值,其作者也应当具备高尚的品德。通过对《琵琶记》的分析,作者强调了传奇文学的主脑(即核心情节)的重要性,认为只有通过一个奇特且可传的事件,才能成就一部真正的传奇。

最后,作者以自身为例,表明自己创作传奇的初衷是为了点缀词场,而非为了讽刺或报复。他强调了文学创作的责任感,认为文学作品应当有益于人心世道,而非成为行凶造孽的工具。通过对《琵琶记》和《西厢记》的分析,作者进一步阐明了传奇文学的主脑和结构的重要性,强调了文学创作的道德责任和历史价值。

本文通过对《西厢记》的分析,提出了戏曲创作中的几个重要原则:主脑、脱窠臼、密针线和减头绪。首先,作者指出《西厢记》的核心情节是‘白马解围’,这一事件推动了整个故事的发展,成为全剧的主脑。这一观点强调了戏曲创作中核心情节的重要性,认为一个好的剧本应该围绕一个核心事件展开,而不是散乱无章。

其次,作者批评了当时戏曲创作中普遍存在的‘窠臼’现象,即过度依赖陈旧的模式和套路。他认为,戏曲创作应该追求新颖和奇特,避免重复前人的作品。这一观点反映了作者对创新的重视,认为只有突破传统,才能创作出真正有价值的作品。

在‘密针线’一节中,作者以缝衣为喻,强调了戏曲创作中情节衔接的重要性。他认为,一个好的剧本应该在结构上做到前后呼应,情节之间要有紧密的逻辑联系。这一观点体现了作者对作品整体性的重视,认为只有结构严谨的作品才能打动观众。

最后,作者提出了‘减头绪’的原则,认为戏曲创作应该减少复杂的情节线索,使故事更加简洁明了。他以《荆钗记》、《刘知远》、《拜月亭》、《杀狗记》为例,说明一线到底的叙事方式更容易被观众接受。这一观点反映了作者对观众体验的关注,认为戏曲创作应该以观众的接受度为出发点。

总的来说,本文通过对《西厢记》的分析,提出了戏曲创作中的几个重要原则,强调了核心情节、创新、结构严谨和简洁明了的重要性。这些观点不仅对当时的戏曲创作具有指导意义,也对后世的文学创作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这段文字主要讨论了戏曲创作中的几个重要原则:头绪忌繁、戒荒唐、审虚实。作者通过对这些原则的阐述,表达了对戏曲创作的艺术追求和审美理念。

首先,作者提出‘头绪忌繁’的原则,强调戏曲情节应简洁明了,避免过于复杂的情节设计。作者认为,戏曲的核心在于人物的塑造和情节的连贯性,而不是通过频繁更换人物姓名来制造复杂的情节。这一观点体现了作者对戏曲结构的深刻理解,认为戏曲应通过人物的反复出场和情节的紧凑安排来吸引观众,而不是依赖复杂的情节设计。

其次,作者提出‘戒荒唐’的原则,反对在戏曲中过多使用荒诞不经的情节。作者认为,荒诞的情节虽然容易吸引眼球,但缺乏真实性和艺术价值。通过引用‘画鬼魅易,画狗马难’的典故,作者指出,真实的事物难以描绘,而虚构的事物则容易失真。这一观点反映了作者对戏曲真实性和艺术性的追求,认为戏曲应贴近生活,反映人情物理,而不是追求怪诞和离奇。

最后,作者提出‘审虚实’的原则,强调戏曲创作中虚实结合的重要性。作者认为,戏曲中的故事可以是虚构的,但必须有一定的现实基础,不能完全脱离实际。通过对《西厢记》、《琵琶记》等经典作品的分析,作者指出,即使是虚构的故事,也应有一定的历史依据和现实逻辑。这一观点体现了作者对戏曲创作中虚实关系的深刻理解,认为戏曲应在虚构与现实之间找到平衡,既要有艺术性,又要有现实感。

总的来说,这段文字通过对戏曲创作原则的探讨,展现了作者对戏曲艺术的深刻理解和独到见解。作者不仅提出了具体的创作原则,还通过对经典作品的分析,进一步阐释了这些原则的实践意义。这些观点不仅对当时的戏曲创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也对后世的戏曲理论和实践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内容标题:《泰始明昌国文:古籍-闲情偶寄-词曲部-结构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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