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欧阳修、宋祁等,北宋史学家。欧阳修是北宋文学领袖,宋祁则以文采著称。
年代:北宋(11世纪)。
内容简要:共225卷,记载了唐代的历史。该书是对《旧唐书》的修订和补充,注重文笔的简洁和史实的准确性,是研究唐代历史的重要文献。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新唐书-志-卷十一-礼乐十一-原文
礼乐十一
声无形而乐有器。古之作乐者,知夫器之必有弊,而声不可以言传,惧夫器失而声遂亡也,乃多为之法以著之。故始求声者以律,而造律者以黍。自一黍之广,积而为分、寸;一黍之多,积而为龠、合;一黍之重,积而为铢、两。此造律之本也。故为之长短之法,而著之于度;为之多少之法,而著之于量;为之轻重之法,而著之于权衡。是三物者,亦必有时而弊,则又总其法而著之于数。使其分寸、龠合、铢两皆起于黄钟,然后律、度、量、衡相用为表里,使得律者可以制度、量、衡,因度、量、衡亦可以制律。不幸而皆亡,则推其法数而制之,用其长短、多少、轻重以相参考。四者既同,而声必至,声至而后乐可作矣。夫物用于有形而必弊,声藏于无形而不竭,以有数之法求无形之声,其法具存。无作则已,苟有作者,虽去圣人于千万岁后,无不得焉。此古之君子知物之终始,而忧世之虑深,其多为之法而丁宁纤悉,可谓至矣。
三代既亡,礼乐失其本,至其声器、有司之守,亦以散亡。自汉以来,历代莫不有乐,作者各因其所学,虽清浊高下时有不同,然不能出于法数。至其所以用于郊庙、朝廷,以接人神之欢,其金石之响,歌舞之容,则各因其功业治乱之所起,而本其风俗之所由。
自汉、魏之乱,晋迁江南,中国遂没于夷狄。至隋灭陈,始得其乐器,稍欲因而有作,而时君褊迫,不足以堪其事也。是时郑译、牛弘、辛彦之,何妥、蔡子元、于普明之徒,皆名知乐,相与撰定。依京房六十律。因而六之,为三百六十律,以当一岁之日,又以一律为七音,音为一调,凡十二律为八十四调,其说甚详。而终隋之世,所用者黄钟一宫,五夏,二舞、登歌,房中等十四调而已。
《记》曰:“功成作乐,盖王者未作乐之时,必因其旧而用之。唐兴即用隋乐。武德九年,始诏太常少卿祖孝孙、协律郎窦璡等定乐。初,隋用黄钟一宫,惟击七钟,其五钟设而不击,谓之哑钟。唐协律郎张文收乃依古断竹为十二律,高祖命与孝孙吹调五钟,叩之而应,由是十二钟皆用。孝孙又以十二月旋相为六十声、八十四调。其法,因五音生二变,因变徵为正徵,因变宫为清宫。七音起黄钟,终南吕,迭为纲纪。黄钟之律,管长九寸,王于中宫土。半之,四寸五分,与清宫合,五音之首也。加以二变,循环无间。故一宫、二商、三角、四变徵、五徵、六羽、七变宫,其声繇浊至清为一均。凡十二宫调,皆正宫也。正宫声之下,无复浊音,故五音以宫为尊。十二商调,调有下声一,谓宫也。十二角调,调有下声二,宫、商也。十二徵调,调有下声三,宫、商、角也。十二羽调,调有下声四,宫、商、角、徵也。十二变徵调,居角音之后,正徵之前。十二变宫调,在羽音之后,清宫之前。雅乐成调,无出七声,本宫递相用。唯乐章则随律定均,合以笙、磬,节以钟、鼓。乐既成,奏之。
太宗谓侍臣曰:“古者圣人沿情以作乐,国之兴衰,未必由此。”御史大夫杜淹曰:“陈将亡也。有《玉树后庭花》,齐将亡也,有《伴侣曲》,闻者悲泣,所谓亡国之音哀以思,以是观之,亦乐之所起。”帝曰:夫声之所感,各因人之哀乐。将亡之政,其民苦,故闻以悲。今《玉树》、《伴侣》之曲尚存,为公奏之,知必不悲。”尚书右丞魏征进曰:“孔子称:‘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乐在人和,不在音也。”十一年,张文收复请重正余乐,帝不许,曰:“朕闻人和则乐和,隋末丧乱,虽改音律而乐不和。若百姓安乐,金石自谐矣。”
文收既定乐,复铸铜律三百六十、铜斛二、铜秤二、铜瓯十四、称尺一。斛左右耳与臀皆方,积十而登,以至于斛,与古玉尺、玉斗同。皆藏于太乐署。武后时,太常卿武延秀以为奇玩,乃献之。及将考中宗庙乐,有司奏请出之,而称尺已亡,其迹犹存,以常用度量校之,尺当六之五,量、衡皆三之一。至肃宗时,山东人魏延陵得律一,因中官李辅国献之,云“太常诸乐调皆下,不合黄钟,请悉更制诸钟磬。”帝以为然,乃悉取太常诸乐器入于禁中,更加磨剡,凡二十五日而成。御三殿观之,以还太常。然以汉律考之,黄钟乃太簇也,当时议者以为非是。
其后黄巢之乱,乐工逃散,金奏皆亡。昭宗即位,将谒郊庙,有司不知乐县制度。太常博士殷盈孙按周法以算数除镈钟轻重高卬,黄钟九寸五分,倍应钟三寸三分半,凡四十八等。图上口项之量及径衡之围。乃命铸镈钟十二,编钟二百四十。宰相张浚为脩奉乐县使,求知声者,得处士萧承训等,校石磬,合而击拊之,音遂谐。
唐为国而作乐之制尤简,高祖、太宗即用隋乐与孝孙、文收所定而已。其后世所更者,乐章舞曲。至于昭宗,始得盈孙焉,故其议论罕所发明。若其乐歌庙舞,用于当世者,可以考也。
乐县之制,宫县四面,天子用之。若祭祀,则前祀二日,大乐令设县于坛南内壝之外,北向。东方,西方,磬虡起北,钟虡次之。南方,北方,磬虡起西,钟虡次之。镈钟十有二,在十二辰之位。树雷鼓于北县之内、道之左右,植建鼓于四隅。置柷、敔于县内,柷在右,敔在左。设歌钟、歌磬于坛上,南方北向。磬虡在西,钟虡在东。琴、瑟、筝、筑皆一,当磬虡之次,匏,竹在下。凡天神之
类,皆以雷鼓;地祇之类,皆以灵鼓;人鬼之类,皆以路鼓。
其设于庭,则在南,而登歌者在堂。
若朝会,则加钟磬十二虡,设鼓吹十二案于建鼓之外。
案设羽葆鼓一,大鼓一,金錞一,歌、萧、笳皆二。
登歌,钟、磬各一虡,节鼓一,歌者四人,琴、瑟、筝、筑皆一,在堂上;笙、和、箫、篪、埙皆一,在堂下。
若皇后享先蚕,则设十二大磬,以当辰位,而无路鼓。
轩县三百,皇太子用之。
若释奠于文宣王、武成王,亦用之。
其制,去宫县之南面。
判县二面,唐之旧礼,祭风伯、雨师、五岳、四渎用之。
其制,去轩县之北面。
皆植建鼓于东北、西北二隅。
特县,去判县之西面,或陈于阶间,有其制而无所用。
凡横者为簨,植者为虡。
虡以县钟磬,皆十有六,周人谓之一堵,而唐隋谓之一虡。
自隋以前,宫县二十虡。
及隋平陈,得梁故事用三十六虡,遂用之。
唐初因隋旧,用三十六虡。
高宗蓬莱宫成。增用七十二虡。
至武后时省之。
开元定礼,始依古著为二十虡。
至昭宗时,宰相张浚已修乐县,乃言:旧制,太清宫、南北郊、社稷及诸殿廷用二十虡,而太庙、含元殿用三十六虡,浚以为非古,而庙廷狭隘,不能容三十六,乃复用二十虡。
而钟虡四,以当甲丙庚壬,磬虡四,以当乙丁辛癸,与《开元礼》异,而不知其改制之时,或说以钟磬应阴阳之位,此《礼经》所不著。
凡乐八音,自汉以来,惟金以钟定律吕,故其制度最详,其余七者,史官不记。
至唐,独宫县与登歌、鼓吹十二案乐器有数,其余皆略而不著,而其物名具在。
八音:一曰金,为镈钟,为编钟,为歌钟,为錞,为铙,为镯,为鐸。
二曰石,为大磬,为编磬,为歌磬。
三曰土,为壎,为緌,緌,大壎也。
四曰革,为雷鼓,为灵鼓,为路鼓,皆有鼗;为建鼓,为鼗鼓,为县鼓,为节鼓,为拊,为相。
五曰丝,为琴,为瑟,为颂瑟,颂瑟,筝也;为阮咸,为筑。
六曰木,为柷,为敔,为雅,为应。
七曰匏,为笙,为竽,为巢,巢,大笙也;为和,和,小笙也。
八曰竹,为箫,为管,为篪,为笛,为舂牍。
此其乐器也。
初,祖孝孙已定乐,乃曰大乐与天地同和者也,制《十二和》,以法天之成数,号《大唐雅乐》:一曰《豫和》二曰《顺和》,三曰《永和》,四曰《肃和》,五曰《雍和》,六曰《寿和》,七曰《太和》,八曰《舒和》,九曰《昭和》,十曰《休和》,十一曰《正和》,十二曰《承和》。
用于郊庙、朝廷,以和人神。
孝孙已卒,张文收以为《十二和》之制未备,乃诏有司釐定,而文收考正律吕,起居郎吕才叶其声音,乐曲遂备。
自高宗以后,稍更其曲名。
开元定礼,始复遵用孝孙《十二和》。
其著于礼者:
一曰《豫和》,以降天神。冬至祀圆丘,上辛祈谷,孟夏雩,季秋享明堂,朝日,夕月,巡狩告于圆丘,燔柴告至,封祀太山,类于上帝,皆以圜钟为宫,三奏;黄钟为角,太簇为徵,姑洗为羽,各一奏,文舞六成。五郊迎气,黄帝以黄钟为宫。赤帝以函钟为徵,白帝以太簇为商,黑帝以南吕为羽,青帝以姑洗为角,皆文舞六成。
二曰《顺和》,以降地祇。夏至祭方丘,孟冬祭神州地祇,春秋社,巡狩告社,宜于社,禅社首,皆以函钟为宫,太簇为角,姑洗为徵,南吕为羽。各三奏,文舞八成。望于山川,以蕤宾为宫,三奏。
三曰《永和》,以降人鬼。时享、禘祫,有事而告谒于庙,皆以黄钟为宫,三奏;大吕为角,太簇为征,应钟为羽,各二奏。文舞九成。祀先农,皇太子释奠,皆以姑洗为宫,文舞三成;送神,各以其曲一成。蜡兼天地人,以黄钟奏《豫和》,蕤宾、姑洗、太族奏《顺和》,无射、夷则奏《永和》,六均皆一成以降神,而送神以《豫和》。
四曰《肃和》,登歌以奠玉帛。于天神,以大吕为宫;于地祇,以应钟为宫;于宗庙,以圜钟为宫;祀先农、释奠,以南吕为宫;望于山川,以函钟为宫。
五曰《雍和》,凡祭祀以入俎。天神之俎,以黄钟为宫;地祇之俎,以太簇为宫;人鬼之俎,以无射为宫。又以彻豆。凡祭祀,俎入之后,接神之曲亦如之。
六曰《寿和》,以酌献、饮福。以黄钟为宫。
七曰《太和》,以为行节。亦以黄钟为宫。凡祭祀,天子入门而即位,与其升降,至于还次,行则作,止则止。其在朝廷,天子将自内出,撞黄钟之钟,右五钟应,乃奏之,其礼毕,兴而入,撞蕤宾之种,左五钟应,乃奏之。皆以黄钟为宫。
八曰《舒和》,以出入二舞,及皇太子、王公、群后、国老若皇后之妾御、皇太子之宫臣,出入门则奏之。皆以太族之商。
九曰《昭和》,皇帝、皇太子以举酒。
十曰《休和》,皇帝以饭,以肃拜三老,皇太子亦以饭。皆以其月之律均。
十一曰《正和》,皇后受册以行。
十二曰《承和》,皇太子在其宫,有会以行。若驾出,则撞黄钟,奏《太和》。出太极门而奏《采茨》,至于嘉德门而止。其还也亦然。
初,隋有文舞、武舞,至祖孝孙定乐,更文舞曰《治康》,武舞曰《凯安》,舞者各六十四人。
文舞:左籥右翟,与执纛而引者二人,皆委貌冠,黑素,绛领,广袖,白绔,革带,乌皮履。
武舞:左干右戚,执旌居前者二人,执鼗执鐸皆二人,金錞二,舆者四人,奏者二人,执铙二人,执相在左,执雅在右。
编磬皆一;弹筝、扫筝,卧箜篌、竖箜篌、琵琶。
五弦笙、萧、觱篥、小觱篥、笛、横笛、腰鼓、齐鼓、檐鼓皆一;铜钹二,贝一。
白舞一人,方舞四人。
《天竺伎》,有铜鼓,羯鼓、都昙鼓、毛员鼓,觱篥,横笛,凤首箜篌,琵琶、五弦,贝,绋一;铜钹二,舞者二人。
《高丽伎》,有弹筝、扫筝、凤首箜篌、卧箜篌、竖箜篌、琵琶,以蛇皮为槽,厚寸余,有鳞甲。楸木为面,象牙为捍拨,画国王形。又有五弦、义觜、笛、笙、葫芦笙、箫、小觱篥、桃皮觱篥、腰鼓、齐鼓、檐鼓、龟头鼓、铁版、贝、大觱篥。
胡旋舞,舞者立球上,旋转如风。
《龟兹伎》,有弹筝、竖箜篌、琵琶、五弦、横笛、笙、萧、觱篥、答腊鼓、毛员鼓、都昙鼓,侯提鼓、鸡娄鼓、腰鼓、齐鼓、檐鼓、贝,皆一;铜钹二。舞者四人。
设五方师子,高丈余,饰以方色。每师子有十二人,画衣,执红拂,首加红袜,谓之师子郎。
《安国伎》,有竖箜篌、琵琶、五弦、横笛、箫、觱篥、正鼓、和鼓、铜钹,皆一;舞者二人。
《疏勒伎》,有坚箜篌、琵琶、五弦、箫、横笛、觱篥、答腊鼓、羯鼓、侯提鼓、腰鼓、鸡娄鼓,皆一;舞者二人。
《康国伎》,有正鼓、和鼓,皆一;笛、铜钹,皆二。舞者二人。
工人之服皆从其国。
隋乐,每奏九部乐终,辄奏《文康乐》,一曰《礼毕》。虁腾时,命削去之,其后遂亡。及平高昌,收其乐。有竖箜篌、铜角,一;琵琶、五弦、横笛、箫、觱篥、答腊鼓、腰鼓、鸡娄鼓、羯鼓,皆二人。工人布巾,袷袍,锦襟,金铜带,画绔。舞者二人,黄袍袖,练襦,五色绦带,金铜耳珰;赤鞾。自是初有十部乐。
其后因内宴,诏长孙无忌制《倾杯曲》,魏征制《乐社乐曲》,虞世南制《英雄乐曲》。
帝之破窦建德也。乘马名黄骢骠,及征高丽,死于道,颇哀惜之,命乐工制《黄骢叠曲》四曲,皆宫调也。
五弦,如琵琶而小,北国所出,旧以木拨弹,乐工裴神符初以手弹,太宗悦甚,后人习为扫琵琶。
高宗即位,景云见,河水清,张文收采古谊为《景云河清歌》,亦名燕乐。有玉磬、方响、扫筝、筑、卧箜篌、大小箜篌、大小琵琶、大小五弦、吹叶、大小笙、大小觱篥、箫、铜钹、长笛、尺八、短笛,皆一;毛员鼓、连鞉鼓、桴鼓、贝,皆二。每器工一人,歌二人。工人绛袍,金带,乌鞾。舞者二十人。分四部:一《景云舞》,二《庆善舞》,三《破阵舞》,四《承天舞》。
《景云乐》,舞八人,五色云冠,锦袍,五色袴,金铜带。
《庆善乐》,舞四人,紫袍,白袴。
《破陈乐》,舞四人,绫袍,绛袴。
《承天乐》,舞四人,进德冠,紫袍,白袴。
《景云舞》,元会第一奏之。
高宗以琴曲浸绝,虽有传者,复失宫商,令有司脩习。
太常丞吕才上言:“舜弹五弦之琴,哥《南风》之诗,是知琴操曲弄皆合于歌。今以御《雪诗》为《白雪歌》。古今奏正曲复有送声,君唱臣和之义,以群臣所和诗十六韵为送声十六节。”
帝善之,乃命太常著于乐府。
才复撰《琴歌》、《白雪》等曲,帝亦制歌词十六,皆著乐府。
帝将伐高丽,燕洛阳城门,观屯营教舞,按新征用武之势,名曰《一戎大定乐》,舞者百四十人,被五采甲,持槊而舞,歌者和之,曰“八弦同轨乐。”象高丽平而天下大定也。
及辽东平,行军大总管李勣作《夷来宾》之曲以献。
调露二年,幸洛阳城南楼,宴群臣,太常奏《六合还淳》之舞,其容制不传。
高宗自以李氏老子之后也,于是命乐工制道调。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新唐书-志-卷十一-礼乐十一-译文
礼乐第十一
声音是无形的,而乐器是有形的。古代制作音乐的人,知道乐器必定会有损坏,而声音无法用言语传达,担心乐器损坏后声音就会消失,因此制定了许多方法来记录声音。所以最初寻找声音的方法是通过音律,而制定音律的方法是通过黍米。从一粒黍米的宽度,逐渐积累成分、寸;从一粒黍米的体积,逐渐积累成龠、合;从一粒黍米的重量,逐渐积累成铢、两。这是制定音律的基础。因此,制定了长短的法则,并记录在度量中;制定了多少的法则,并记录在量器中;制定了轻重的法则,并记录在权衡中。这三种东西也必定会有损坏的时候,于是又总结这些法则并记录在数字中。使得分寸、龠合、铢两都从黄钟开始,然后音律、度量、权衡相互配合,使得掌握音律的人可以制定度量、权衡,通过度量、权衡也可以制定音律。如果不幸这些方法都失传了,那么可以通过推算这些法则来重新制定,用长短、多少、轻重来相互参考。这四者一旦相同,声音必定会出现,声音出现后音乐就可以制作了。物体因为是有形的所以必定会损坏,声音因为是无形的所以不会枯竭,用有形的法则来寻找无形的声音,这些法则都保存着。如果没有制作音乐的人也就罢了,如果有制作音乐的人,即使距离圣人千万年之后,也必定能够制作出音乐。这是古代君子深知事物的始终,并且对世事的忧虑很深,他们制定了许多法则并且非常细致,可以说是非常周到了。
夏、商、周三代灭亡后,礼乐失去了根本,以至于乐器、乐官的职责也散失了。自汉朝以来,历代都有音乐,制作者各自根据自己的学识,虽然音乐的清浊高低时有不同,但都不能超出法则。至于用于郊庙、朝廷的音乐,用来沟通人与神的欢乐,其金石的声音,歌舞的形态,则各自根据功业治乱的起源,以及风俗的由来。
自汉、魏的动乱后,晋朝迁都江南,中原地区被夷狄占领。直到隋朝灭掉陈朝,才得到陈朝的乐器,稍微想要根据这些乐器制作音乐,但当时的君主心胸狭窄,不足以胜任这件事。当时郑译、牛弘、辛彦之,何妥、蔡子元、于普明等人,都是著名的音乐家,他们一起制定音乐。依据京房的六十律,进一步扩展为三百六十律,以对应一年的天数,又以一律为七音,每音为一调,共十二律为八十四调,这种说法非常详细。然而在隋朝整个时期,所使用的只有黄钟一宫,五夏,二舞、登歌,房中等十四调而已。
《礼记》中说:“功成之后制作音乐,因为王者在没有制作音乐之前,必定会沿用旧有的音乐。唐朝兴起后,就沿用了隋朝的音乐。武德九年,唐高祖下诏让太常少卿祖孝孙、协律郎窦璡等人制定音乐。最初,隋朝使用黄钟一宫,只敲击七钟,其余五钟设置但不敲击,称为哑钟。唐朝的协律郎张文收依照古代的方法,用竹子制作了十二律,高祖命令他与祖孝孙吹调五钟,敲击后声音相应,于是十二钟都使用了。祖孝孙又根据十二月的变化,制定了六十声、八十四调。其方法是,根据五音生出二变,根据变徵变为正徵,根据变宫变为清宫。七音从黄钟开始,到南吕结束,交替为纲纪。黄钟的律管长九寸,位于中宫土。一半的长度是四寸五分,与清宫相合,是五音之首。再加上二变,循环无间。因此,一宫、二商、三角、四变徵、五徵、六羽、七变宫,其声音从浊到清为一均。所有的十二宫调,都是正宫。正宫声之下,不再有浊音,所以五音以宫为尊。十二商调,调有下声一,称为宫。十二角调,调有下声二,宫、商。十二徵调,调有下声三,宫、商、角。十二羽调,调有下声四,宫、商、角、徵。十二变徵调,位于角音之后,正徵之前。十二变宫调,位于羽音之后,清宫之前。雅乐成调,不出七声,本宫交替使用。只有乐章则根据律定均,配合笙、磬,用钟、鼓来节拍。音乐制作完成后,开始演奏。
唐太宗对侍臣说:“古代的圣人根据情感制作音乐,国家的兴衰,未必与此有关。”御史大夫杜淹说:“陈朝将要灭亡时,有《玉树后庭花》,齐朝将要灭亡时,有《伴侣曲》,听到的人都会悲伤哭泣,所谓亡国之音哀伤而思念,由此可见,音乐也是国家兴衰的起因。”太宗说:“声音的感受,各自因为人的哀乐。将要灭亡的政权,其人民痛苦,所以听到音乐会感到悲伤。现在《玉树》、《伴侣》这些曲子还在,为你们演奏,你们一定不会感到悲伤。”尚书右丞魏征进言说:“孔子说:‘音乐啊音乐,难道只是钟鼓的声音吗?’音乐在于人心的和谐,不在于音律。”十一年,张文收再次请求重新制定音乐,太宗不允许,说:“我听说人心和谐则音乐和谐,隋末的动乱,虽然改变了音律但音乐并不和谐。如果百姓安乐,金石自然会和谐。”
张文收制定音乐后,又铸造了三百六十个铜律、两个铜斛、两个铜秤、十四个铜瓯、一个称尺。斛的左右耳和底部都是方的,积累十个后达到一斛,与古代的玉尺、玉斗相同。这些都收藏在太乐署。武则天时期,太常卿武延秀认为这些是奇珍异宝,于是献给了武则天。等到要考订中宗庙的音乐时,有司奏请取出这些器物,但称尺已经丢失,其痕迹还在,用常用的度量来校对,尺的长度是六分之五,量、衡都是三分之一。到了肃宗时期,山东人魏延陵得到了一个律管,通过宦官李辅国献给了皇帝,说:“太常寺的各个乐调都偏低,不符合黄钟,请重新制作所有的钟磬。”皇帝同意了他的建议,于是将太常寺的所有乐器都搬入宫中,重新打磨,共用了二十五天完成。皇帝在三个殿中观看,然后将乐器归还给太常寺。然而根据汉朝的律法来考订,黄钟实际上是太簇,当时有人认为这是不对的。
后来黄巢之乱,乐工逃散,所有的金属乐器都丢失了。昭宗即位后,准备去郊庙祭祀,有司不知道乐县的制度。太常博士殷盈孙按照周朝的方法,用算数来计算镈钟的轻重高低,黄钟九寸五分,倍应钟三寸三分半,共四十八等。图上标注了口项的量以及径衡的围度。于是命令铸造十二个镈钟,二百四十个编钟。宰相张浚担任修奉乐县使,寻找懂得音乐的人,找到了处士萧承训等人,校对石磬,合在一起敲击,声音终于和谐。
唐朝作为国家制作音乐的制度非常简单,高祖、太宗只是沿用了隋朝的音乐以及祖孝孙、张文收所制定的音乐。后来世代的改变,主要是乐章和舞曲。直到昭宗时期,才得到了殷盈孙的帮助,因此他的议论很少有所创新。至于当时的乐歌庙舞,可以考证。
乐县的制度,四面都有宫县,天子使用。如果是祭祀,则在祭祀前两天,大乐令在坛南内壝之外设置乐县,面向北方。东方和西方,磬虡从北开始,钟虡次之。南方和北方,磬虡从西开始,钟虡次之。十二个镈钟,位于十二辰的位置。在北县之内、道路的左右设置雷鼓,在四角设置建鼓。在乐县内设置柷、敔,柷在右,敔在左。在坛上设置歌钟、歌磬,面向北方。磬虡在西,钟虡在东。琴、瑟、筝、筑各一,位于磬虡的旁边,匏、竹在下。凡是天神的
祭祀天神时,使用雷鼓;祭祀地祇时,使用灵鼓;祭祀人鬼时,使用路鼓。
这些鼓设置在庭院中,位于南面,而登歌的乐师则在堂上。
如果是朝会,则增加钟磬十二虡,并在建鼓之外设置鼓吹十二案。
每案设有一面羽葆鼓、一面大鼓、一个金錞,以及两件歌、萧、笳。
登歌时,钟、磬各设一虡,节鼓一面,歌者四人,琴、瑟、筝、筑各一件,位于堂上;笙、和、箫、篪、埙各一件,位于堂下。
如果皇后祭祀先蚕,则设置十二面大磬,对应十二辰位,但不设路鼓。
轩县三百,皇太子使用。
如果祭祀文宣王、武成王,也使用这种乐器。
其制度是去掉宫县的南面。
判县两面,是唐朝的旧礼,祭祀风伯、雨师、五岳、四渎时使用。
其制度是去掉轩县的北面。
都在东北、西北两个角落设置建鼓。
特县,去掉判县的西面,有时设置在台阶之间,有这种制度但实际不使用。
凡是横放的称为簨,竖立的称为虡。
虡用来悬挂钟磬,每虡有十六件,周朝人称为一堵,而唐朝和隋朝称为一虡。
在隋朝以前,宫县有二十虡。
隋朝平定陈朝后,得到梁朝的制度,使用三十六虡,于是沿用。
唐朝初期沿用隋朝旧制,使用三十六虡。
高宗时,蓬莱宫建成,增加到七十二虡。
到武则天时,减少虡数。
开元年间定礼,开始依照古制定为二十虡。
到昭宗时,宰相张浚已经修整乐县,他说:旧制,太清宫、南北郊、社稷及诸殿廷使用二十虡,而太庙、含元殿使用三十六虡,张浚认为这不符古制,且庙廷狭小,无法容纳三十六虡,于是又恢复使用二十虡。
钟虡四,对应甲丙庚壬,磬虡四,对应乙丁辛癸,与《开元礼》不同,但不知道何时改制的,有人说钟磬对应阴阳之位,这是《礼经》中没有记载的。
凡是乐器的八音,自汉朝以来,只有金以钟定律吕,所以其制度最详细,其余七音,史官没有记载。
到唐朝,只有宫县与登歌、鼓吹十二案的乐器有详细记载,其余都简略不记,但其名称都在。
八音:一是金,包括镈钟、编钟、歌钟、錞、铙、镯、鐸。
二是石,包括大磬、编磬、歌磬。
三是土,包括壎、緌,緌是大壎。
四是革,包括雷鼓、灵鼓、路鼓,都有鼗;还有建鼓、鼗鼓、县鼓、节鼓、拊、相。
五是丝,包括琴、瑟、颂瑟,颂瑟就是筝;还有阮咸、筑。
六是木,包括柷、敔、雅、应。
七是匏,包括笙、竽、巢,巢是大笙;和,和是小笙。
八是竹,包括箫、管、篪、笛、舂牍。
这些就是乐器。
起初,祖孝孙已经定乐,他说大乐与天地同和,制定《十二和》,以象征天的成数,称为《大唐雅乐》:一是《豫和》,二是《顺和》,三是《永和》,四是《肃和》,五是《雍和》,六是《寿和》,七是《太和》,八是《舒和》,九是《昭和》,十是《休和》,十一是《正和》,十二是《承和》。
用于郊庙、朝廷,以和谐人神。
祖孝孙去世后,张文收认为《十二和》的制度不完善,于是诏令有关部门修订,张文收考正律吕,起居郎吕才调和其声音,乐曲于是完备。
自高宗以后,逐渐更改曲名。
开元年间定礼,开始重新遵循祖孝孙的《十二和》。
其记载于礼的:
一是《豫和》,用于降天神。冬至祭祀圆丘,上辛祈谷,孟夏雩祭,季秋享明堂,朝日,夕月,巡狩告于圆丘,燔柴告至,封祀太山,类于上帝,都以圜钟为宫,三奏;黄钟为角,太簇为徵,姑洗为羽,各一奏,文舞六成。五郊迎气,黄帝以黄钟为宫。赤帝以函钟为徵,白帝以太簇为商,黑帝以南吕为羽,青帝以姑洗为角,皆文舞六成。
二是《顺和》,用于降地祇。夏至祭方丘,孟冬祭神州地祇,春秋社,巡狩告社,宜于社,禅社首,都以函钟为宫,太簇为角,姑洗为徵,南吕为羽。各三奏,文舞八成。望于山川,以蕤宾为宫,三奏。
三是《永和》,用于降人鬼。时享、禘祫,有事而告谒于庙,都以黄钟为宫,三奏;大吕为角,太簇为征,应钟为羽,各二奏。文舞九成。祀先农,皇太子释奠,都以姑洗为宫,文舞三成;送神,各以其曲一成。蜡兼天地人,以黄钟奏《豫和》,蕤宾、姑洗、太族奏《顺和》,无射、夷则奏《永和》,六均皆一成以降神,而送神以《豫和》。
四是《肃和》,登歌以奠玉帛。于天神,以大吕为宫;于地祇,以应钟为宫;于宗庙,以圜钟为宫;祀先农、释奠,以南吕为宫;望于山川,以函钟为宫。
五是《雍和》,凡祭祀以入俎。天神之俎,以黄钟为宫;地祇之俎,以太簇为宫;人鬼之俎,以无射为宫。又以彻豆。凡祭祀,俎入之后,接神之曲亦如之。
六是《寿和》,以酌献、饮福。以黄钟为宫。
七是《太和》,以为行节。亦以黄钟为宫。凡祭祀,天子入门而即位,与其升降,至于还次,行则作,止则止。其在朝廷,天子将自内出,撞黄钟之钟,右五钟应,乃奏之,其礼毕,兴而入,撞蕤宾之种,左五钟应,乃奏之。皆以黄钟为宫。
八是《舒和》,以出入二舞,及皇太子、王公、群后、国老若皇后之妾御、皇太子之宫臣,出入门则奏之。皆以太族之商。
九是《昭和》,皇帝、皇太子以举酒。
十是《休和》,皇帝以饭,以肃拜三老,皇太子亦以饭。皆以其月之律均。
十一是《正和》,皇后受册以行。
十二是《承和》,皇太子在其宫,有会以行。若驾出,则撞黄钟,奏《太和》。出太极门而奏《采茨》,至于嘉德门而止。其还也亦然。
起初,隋朝有文舞、武舞,到祖孝孙定乐,改文舞为《治康》,武舞为《凯安》,舞者各六十四人。
文舞:左手执籥,右手执翟,与执纛引舞的两人,都戴委貌冠,穿黑色素衣,绛色领,宽袖,白裤,革带,乌皮履。
武舞:左手执干,右手执戚,执旌旗在前者两人,执鼗、执鐸各两人,金錞两个,舆者四人,奏者两人,执铙两人,执相在左,执雅在右。
编磬各一件;弹筝、扫筝,卧箜篌、竖箜篌、琵琶。
五弦笙、萧、觱篥、小觱篥、笛、横笛、腰鼓、齐鼓、檐鼓各一件;铜钹两件,贝一件。
白舞一人,方舞四人。
《天竺伎》,有铜鼓,羯鼓、都昙鼓、毛员鼓,觱篥,横笛,凤首箜篌,琵琶、五弦,贝,绋一件;铜钹两件,舞者二人。
《高丽伎》,有弹筝、扫筝、凤首箜篌、卧箜篌、竖箜篌、琵琶,以蛇皮为槽,厚一寸多,有鳞甲。楸木为面,象牙为捍拨,画国王形。又有五弦、义觜、笛、笙、葫芦笙、箫、小觱篥、桃皮觱篥、腰鼓、齐鼓、檐鼓、龟头鼓、铁版、贝、大觱篥。
胡旋舞,舞者站在球上,旋转如风。
《龟兹伎》,有弹筝、竖箜篌、琵琶、五弦、横笛、笙、萧、觱篥、答腊鼓、毛员鼓、都昙鼓,侯提鼓、鸡娄鼓、腰鼓、齐鼓、檐鼓、贝,各一件;铜钹两件。舞者四人。
设五方狮子,高一丈多,装饰以五方颜色。每只狮子有十二人,画衣,执红拂,头戴红袜,称为师子郎。
《安国伎》,有竖箜篌、琵琶、五弦、横笛、箫、觱篥、正鼓、和鼓、铜钹,各一件;舞者二人。
《疏勒伎》,有坚箜篌、琵琶、五弦、箫、横笛、觱篥、答腊鼓、羯鼓、侯提鼓、腰鼓、鸡娄鼓,各一件;舞者二人。
《康国伎》,有正鼓、和鼓,各一件;笛、铜钹,各两件。舞者二人。
乐工的服饰都按照其国家的风格。
隋乐,每次奏完九部乐后,就奏《文康乐》,又称《礼毕》。虁腾时,命令删去,后来就失传了。等到平定高昌,收其乐。有竖箜篌、铜角,一件;琵琶、五弦、横笛、箫、觱篥、答腊鼓、腰鼓、鸡娄鼓、羯鼓,各两人。乐工戴布巾,穿袷袍,锦襟,金铜带,画绔。舞者二人,穿黄袍袖,练襦,五色绦带,金铜耳珰;赤鞾。从此开始有十部乐。
后来因为内宴,诏令长孙无忌制作《倾杯曲》,魏征制作《乐社乐曲》,虞世南制作《英雄乐曲》。
皇帝在破窦建德时,骑的马名叫黄骢骠,等到征高丽时,死在路上,非常哀惜,命令乐工制作《黄骢叠曲》四曲,都是宫调。
五弦,像琵琶但较小,出自北国,以前用木拨弹,乐工裴神符最初用手弹,太宗非常高兴,后来人们学习为扫琵琶。
高宗即位时,景云出现,河水清澈,张文收采集古义制作《景云河清歌》,又称燕乐。有玉磬、方响、扫筝、筑、卧箜篌、大小箜篌、大小琵琶、大小五弦、吹叶、大小笙、大小觱篥、箫、铜钹、长笛、尺八、短笛,各一件;毛员鼓、连鞉鼓、桴鼓、贝,各两件。每件乐器一人,歌二人。乐工穿绛袍,金带,乌鞾。舞者二十人。分为四部:一《景云舞》,二《庆善舞》,三《破阵舞》,四《承天舞》。
《景云乐》,舞者八人,戴五色云冠,穿锦袍,五色袴,金铜带。
《庆善乐》,舞者四人,穿紫袍,白袴。
《破陈乐》,舞者四人,穿绫袍,绛袴。
《承天乐》,舞者四人,戴进德冠,穿紫袍,白袴。
《景云舞》,元会时第一奏。
高宗因为琴曲逐渐失传,虽然有传下来的,但失去了宫商,命令有关部门修习。
太常丞吕才上言:“舜弹五弦琴,唱《南风》诗,可知琴操曲弄都合于歌。现在以御《雪诗》为《白雪歌》。古今奏正曲还有送声,君唱臣和的意义,以群臣所和诗十六韵为送声十六节。”
皇帝认为很好,于是命令太常将其著录于乐府。
吕才又撰写《琴歌》、《白雪》等曲,皇帝也制作歌词十六首,都著录于乐府。
皇帝将要征伐高丽,在洛阳城门设宴,观看屯营教舞,按照新征用武的形势,命名为《一戎大定乐》,舞者一百四十人,穿五彩甲,持槊而舞,歌者和之,称为“八弦同轨乐。”象征高丽平定而天下大定。
等到辽东平定,行军大总管李勣制作《夷来宾》之曲献上。
调露二年,皇帝到洛阳城南楼,宴请群臣,太常奏《六合还淳》之舞,其容制没有传下来。
高宗自认为是李氏老子的后代,于是命令乐工制作道调。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新唐书-志-卷十一-礼乐十一-注解
律:古代音乐中的音高标准,用于确定音的高低。
黍:古代度量衡的基本单位,用于测量长度、容量和重量。
黄钟:古代十二律之一,被视为音律的基准音。
龠、合:古代容量单位,用于测量液体的多少。
铢、两:古代重量单位,用于测量物体的轻重。
郊庙:古代祭祀天地和祖先的场所,通常与礼乐活动相关。
金石:古代乐器的代称,主要指钟、磬等打击乐器。
八十四调:古代音乐理论中的音调体系,基于十二律和七音的组合。
雅乐:古代宫廷音乐,用于祭祀和礼仪活动,具有庄重肃穆的特点。
玉树后庭花:南朝陈后主所作的一首乐曲,被视为亡国之音的象征。
伴侣曲:南朝齐后主所作的一首乐曲,同样被视为亡国之音。
太常:古代掌管礼乐的官署,负责祭祀、音乐等事务。
镈钟:古代大型打击乐器,用于宫廷音乐和祭祀活动。
编钟:古代成套的打击乐器,由多个钟组成,用于演奏复杂的音乐。
雷鼓:古代祭祀时用于召唤天神的鼓,象征雷声,以示威严。
灵鼓:用于祭祀地祇的鼓,象征地灵,以示庄重。
路鼓:用于祭祀人鬼的鼓,象征道路,以示引导。
登歌:古代祭祀时在堂上进行的歌唱仪式,以示对神灵的敬意。
钟磬:古代乐器,钟为金属制,磬为石制,常用于祭祀和宫廷音乐。
羽葆鼓:装饰有羽毛的鼓,象征祥瑞和尊贵。
金錞:古代金属制打击乐器,形状如钟,用于祭祀和宫廷音乐。
建鼓:古代大型鼓,用于祭祀和宫廷仪式,象征权威。
宫县:古代宫廷中悬挂钟磬的架子,象征礼仪和秩序。
轩县:古代皇太子使用的钟磬悬挂架子,规格低于宫县。
判县:古代祭祀风伯、雨师等自然神祇时使用的钟磬悬挂架子,规格低于轩县。
特县:古代祭祀时使用的钟磬悬挂架子,规格最低,常用于阶间。
簨:古代悬挂钟磬的横木,象征音乐的和谐。
虡:古代悬挂钟磬的立柱,象征音乐的稳定。
八音:古代音乐的八种音色,包括金、石、土、革、丝、木、匏、竹,象征音乐的多样性。
十二和:唐代祖孝孙制定的十二种乐曲,用于祭祀和宫廷仪式,象征天地和谐。
文舞:古代宫廷舞蹈的一种,主要用于祭祀和朝会等正式场合,以表现文治和礼仪为主。
武舞:古代宫廷舞蹈的一种,主要用于表现武功和军事力量,常见于庆祝战争胜利的场合。
太庙:古代帝王祭祀祖先的庙宇,是皇家祭祀的重要场所。
禘祫:古代帝王祭祀祖先的大典,禘是祭祀远祖,祫是祭祀近祖。
凯安舞:唐代的一种宫廷舞蹈,由太常卿韦万石制定,象征国家的安定和繁荣。
七德舞:唐代的一种宫廷舞蹈,原名《秦王破阵乐》,后更名为《七德舞》,象征唐太宗的七种德行。
九功舞:唐代的一种宫廷舞蹈,原名《功成庆善乐》,后更名为《九功舞》,象征唐太宗的九种功绩。
上元舞:唐代的一种宫廷舞蹈,由唐高宗制定,象征天地元气和国家的繁荣。
燕乐:古代宫廷音乐的一种,主要用于宴会和娱乐场合,具有轻松愉快的风格。
编磬:古代打击乐器,由一系列大小不同的石片或玉片组成,悬挂在架子上,用槌敲击发声。
弹筝:一种弹拨乐器,形似古琴,但弦数较多,音域宽广。
扫筝:一种弹拨乐器,与弹筝类似,但演奏方式不同,常用于伴奏。
卧箜篌:古代弹拨乐器,形似竖琴,但横放演奏,音色柔和。
竖箜篌:古代弹拨乐器,形似竖琴,竖立演奏,音色清亮。
琵琶:一种弹拨乐器,有四根弦,音色丰富,广泛用于中国古典音乐。
五弦:一种弹拨乐器,形似琵琶,但只有五根弦,音色独特。
笙:一种吹奏乐器,由多根竹管组成,音色清亮,常用于合奏。
萧:一种吹奏乐器,形似笛子,但音色更为柔和。
觱篥:一种吹奏乐器,形似唢呐,音色高亢,常用于庆典和仪式。
铜钹:一种打击乐器,由两片铜片组成,敲击时发出清脆的声音。
贝:一种吹奏乐器,形似海螺,音色低沉,常用于宗教仪式。
白舞:一种古代舞蹈,舞者身着白色服装,动作优雅。
方舞:一种古代舞蹈,舞者排列成方形,动作整齐划一。
天竺伎:指来自印度的音乐和舞蹈表演,具有浓厚的异域风情。
高丽伎:指来自朝鲜的音乐和舞蹈表演,具有独特的民族特色。
龟兹伎:指来自龟兹(今新疆库车)的音乐和舞蹈表演,具有浓厚的西域风情。
安国伎:指来自安国(今乌兹别克斯坦)的音乐和舞蹈表演,具有中亚特色。
疏勒伎:指来自疏勒(今新疆喀什)的音乐和舞蹈表演,具有西域特色。
康国伎:指来自康国(今乌兹别克斯坦)的音乐和舞蹈表演,具有中亚特色。
文康乐:隋朝的一种宫廷音乐,常用于庆典和仪式。
黄骢叠曲:唐太宗为纪念其战马黄骢骠而创作的乐曲,具有哀婉的旋律。
景云河清歌:唐高宗时期创作的一首宫廷乐曲,象征国家繁荣昌盛。
一戎大定乐:唐高宗时期创作的一首军乐曲,象征平定高丽后的天下大定。
六合还淳:唐高宗时期的一种宫廷舞蹈,象征天下和谐。
道调:唐高宗时期创作的一种道教音乐,具有浓厚的宗教色彩。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新唐书-志-卷十一-礼乐十一-评注
本文通过对古代礼乐制度的描述,展现了礼乐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重要地位。礼乐不仅是音乐的表现形式,更是社会秩序、道德规范和文化传承的象征。文章从声与器的关系入手,强调了古代音乐家对音律的精确追求,体现了古人对音乐与宇宙秩序之间关系的深刻理解。
文中提到的‘律’、‘黍’、‘黄钟’等概念,反映了古代音乐与度量衡之间的紧密联系。古人通过精确的度量标准来制定音律,使得音乐不仅具有艺术性,还具有科学性和规范性。这种对音律的精确追求,体现了古人对和谐与秩序的追求,也反映了中国古代文化的理性精神。
文章还提到了礼乐在历史变迁中的兴衰。从三代到隋唐,礼乐制度经历了多次变革和重建,反映了不同历史时期的文化特征和政治需求。特别是在隋唐时期,礼乐的重建不仅是对传统文化的继承,更是对新政权合法性的象征。通过对礼乐的恢复和改革,隋唐统治者试图通过音乐来巩固政权,增强社会的凝聚力。
此外,文中提到的‘亡国之音’如《玉树后庭花》和《伴侣曲》,反映了音乐与政治之间的微妙关系。古人认为,音乐不仅是娱乐的工具,更是社会风气和政治状况的反映。亡国之音的出现,往往被视为国家衰败的预兆,体现了古人对音乐与社会命运之间关系的深刻洞察。
总的来说,本文通过对古代礼乐制度的描述,展现了音乐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多重意义。音乐不仅是艺术的表现形式,更是社会秩序、道德规范和文化传承的象征。通过对礼乐制度的探讨,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中国古代文化的丰富内涵和深远影响。
这段古文详细描述了古代祭祀和宫廷音乐中的乐器设置和礼仪规范,反映了中国古代对音乐和礼仪的高度重视。文中提到的雷鼓、灵鼓、路鼓等乐器,不仅是祭祀仪式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古代文化中象征天地人三才和谐的具体体现。通过这些乐器的使用,古人表达了对天神、地祇和人鬼的敬畏与尊崇。
文中提到的钟磬、羽葆鼓、金錞等乐器,展示了古代音乐的丰富性和多样性。钟磬作为古代宫廷音乐的核心乐器,象征着礼仪的庄重和秩序的稳定。羽葆鼓和金錞则通过其独特的装饰和音色,增添了祭祀仪式的神圣感和威严感。这些乐器的设置和使用,不仅体现了古代音乐的艺术特色,更反映了古代社会对礼仪和秩序的重视。
文中还详细描述了宫县、轩县、判县等钟磬悬挂架子的规格和使用场合,展示了古代礼仪制度的严谨性和复杂性。这些悬挂架子的设置,不仅是为了悬挂乐器,更是为了象征礼仪的等级和秩序。通过这些细节,我们可以窥见古代社会对礼仪和秩序的深刻理解和高度重视。
此外,文中提到的八音和十二和,展示了古代音乐的多样性和丰富性。八音代表了古代音乐的八种音色,象征音乐的和谐与多样性。十二和则是唐代祖孝孙制定的十二种乐曲,用于祭祀和宫廷仪式,象征天地和谐。这些乐曲的设置和使用,不仅体现了古代音乐的艺术特色,更反映了古代社会对天地和谐的追求和向往。
总的来说,这段古文通过对古代祭祀和宫廷音乐中乐器设置和礼仪规范的详细描述,展示了中国古代对音乐和礼仪的高度重视。通过这些细节,我们可以深刻理解古代社会对礼仪和秩序的重视,以及对天地和谐的追求和向往。这些内容不仅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更对我们理解中国古代文化和宗教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这段古文详细描述了唐代宫廷舞蹈的种类、演变及其在宫廷礼仪中的应用。唐代是中国古代文化艺术的鼎盛时期,宫廷舞蹈作为礼仪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体现了皇权的威严,也反映了当时社会的文化风貌。
文中提到的《凯安舞》、《七德舞》、《九功舞》和《上元舞》等舞蹈,都是唐代宫廷舞蹈的代表作。这些舞蹈不仅具有高度的艺术性,还蕴含着深刻的政治和文化意义。例如,《七德舞》原名《秦王破阵乐》,是唐太宗为纪念其武功而创作的舞蹈,后更名为《七德舞》,象征唐太宗的七种德行,体现了唐代帝王以文德治国的理念。
《九功舞》则原名《功成庆善乐》,是唐太宗为庆祝其功绩而创作的舞蹈,后更名为《九功舞》,象征唐太宗的九种功绩。这种舞蹈通过童子的表演,展现了文德的安徐和国家的繁荣。
《上元舞》由唐高宗制定,舞者穿着五色云衣,象征天地元气,舞蹈的乐曲包括《上元》、《二仪》、《三才》等,体现了唐代对天地自然的崇拜和对国家繁荣的祈愿。
此外,文中还提到了唐代宫廷舞蹈在祭祀、朝会等场合的应用,如太庙降神以文舞,每室酌献各用其庙之舞等,这些细节反映了唐代宫廷礼仪的严谨和繁复。
总的来说,这段古文不仅为我们提供了唐代宫廷舞蹈的详细资料,还展示了唐代宫廷文化的丰富内涵和艺术成就。通过这些舞蹈,我们可以窥见唐代社会的政治、文化和艺术风貌,感受到那个时代的繁荣与辉煌。
这段古文详细描述了隋唐时期宫廷音乐和舞蹈的丰富多样性,反映了当时文化交流的繁荣景象。文中提到的乐器种类繁多,包括编磬、弹筝、扫筝、卧箜篌、竖箜篌、琵琶、五弦、笙、萧、觱篥、铜钹、贝等,这些乐器不仅展示了中国古代音乐的高度发展,也体现了与周边国家的文化交流。
文中提到的《天竺伎》、《高丽伎》、《龟兹伎》、《安国伎》、《疏勒伎》、《康国伎》等,分别代表了来自印度、朝鲜、龟兹、安国、疏勒、康国的音乐和舞蹈表演。这些表演不仅丰富了隋唐宫廷的文化生活,也促进了中外文化的交流与融合。
《文康乐》、《黄骢叠曲》、《景云河清歌》、《一戎大定乐》、《六合还淳》、《道调》等乐曲和舞蹈,不仅具有极高的艺术价值,还承载了丰富的历史和文化内涵。例如,《黄骢叠曲》是唐太宗为纪念其战马而创作的乐曲,体现了皇帝对忠勇将士的怀念与哀悼;《景云河清歌》则象征了国家的繁荣昌盛,反映了唐高宗时期的盛世景象。
此外,文中还提到了唐高宗时期对琴曲的重视和修复,体现了当时对传统文化的尊重与传承。太常丞吕才的建议和创作,不仅恢复了古代琴曲的宫商音律,还创作了新的乐曲,如《琴歌》、《白雪》等,进一步丰富了宫廷音乐的内容。
总的来说,这段古文不仅记录了隋唐时期宫廷音乐和舞蹈的繁荣景象,还展示了当时中外文化交流的盛况,具有极高的历史和文化价值。通过对这些音乐和舞蹈的描述,我们可以窥见隋唐时期的文化风貌和社会生活,感受到那个时代的艺术魅力和历史厚重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