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欧阳修、宋祁等,北宋史学家。欧阳修是北宋文学领袖,宋祁则以文采著称。
年代:北宋(11世纪)。
内容简要:共225卷,记载了唐代的历史。该书是对《旧唐书》的修订和补充,注重文笔的简洁和史实的准确性,是研究唐代历史的重要文献。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新唐书-志-卷三十八-原文
百官三
○御史台
大夫一人,正三品;中丞二人,正四品下。大夫掌以刑法典章纠正百官之罪恶, 中丞为之贰。其属有三院:一曰台院,侍御史隶焉;二曰殿院,殿中侍御史隶焉; 三曰察院,监察御史隶焉。凡冤而无告者,三司诘之。三司,谓御史大夫、中书、 门下也。大事奏裁,小事专达。凡有弹劾,御史以白大夫,大事以方幅,小事署名 而已。有制覆囚,则与刑部尚书平阅。行幸,乘路车为导。朝会,则率其属正百官 之班序,迟明列于两观,监察御史二人押班,侍御史颛举不如法者。文武官职事九 品以上及二王後,朝朔望。文官五品以上及两省供奉官、监察御史、员外郎、太常 博士日参,号常参官。武官三品以上三日一朝,号九参官;五品以上及折冲当番者 五日一朝,号六参官。弘文、崇文馆、国子监学生四时参。凡诸王入朝及以恩追至 者,日参。九品以上,自十月至二月,袴褶以朝;五品以上有珂,蕃官及四品非清 官则否。凡朝位以官,职事同者先爵,爵同以齿,致仕官居上;职事与散官、勋官 合班,则文散官居职事之下,武散官次之,勋官又次之;官同者,异姓为后。亲王、 嗣王任文武官者,从其班,官卑者从王品;郡王任三品以下职事者,居同阶品之上。 非任文武官者,嗣王居太子太保之下,郡王次之,国公居三品之下,郡公居从三品 之下,县公居四品之下,侯居从四品之下,伯居五品之下,子居从五品之上,男居 从五品之下。以前官召见者,居本品见任之上,以理解者,居同品之下。本司参集 者,以职事为上下。文武三品非职事官者,朝参名簿,皆称曰诸公。凡出,不逾四 面关则不辞见。都督、刺史、都护既辞,候旨于侧门。左右仆射、侍中、中书令初 拜,以表让。中书门下五品以上及诸司长官,谢于正衙,复进状谢于侧门。两班三 品以朔望朝,就食廊下,殿中侍御史二人为使涖之。高宗改治书侍御史中丞,以避 帝名;龙朔二年,改御史台曰宪台,大夫曰大司宪,中丞曰司宪大夫。武后文明元 年,改御史台曰肃政台。光宅元年,分左右台:左台知百司,监军旅;右台察州县、 省风俗。寻命左台兼察州县。两台岁再发使八人,春曰风俗,秋曰廉察,以四十八 条察州县。两台御史,有假、有检校、有员外、有试,至神龙初皆废。景云三年, 以两台望齐,纠举苛察,百僚厌其烦,乃废右台。延和元年复置,岁中以尚书省隶 左台,月余而右台复废。至德后,诸道使府参佐,皆以御史为之,谓之外台;复有 检校、里行、内供奉,或兼或摄,诸使下官亦如之。会昌初,升大夫、中丞品。东 都留台,有中丞一人、侍御史一人、殿中侍御史二人、监察御史三人;元和后,不 置中丞,以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主留台务,而三院御史亦不常备。
侍御史六人,从六品下。掌纠举百寮及入閤承诏,知推、弹、杂事。凡三司理 事,与给事中、中书舍人更直朝堂。若三司所按而非其长官,则与刑部郎中、员外 郎、大理司直、评事往讯。弹劾,则大夫、中丞押奏。大事,法冠、硃衣、纁裳、 白纱中单;小事常服。久次者一人知杂事,谓之杂端,殿中监察职掌、进名、迁改 及令史考第,台内事颛决,亦号台端。次一人知公廨。次一人知弹。分京城诸司及 诸州为东、西:次一人知西推、赃赎、三司受事,号副端;次一人知东推、理匦等, 有不纠举者罚之;以殿中侍御史第一人同知东推,莅太仓出纳;第二人同知西推, 莅左藏出纳。号四推御史。只日,台院受事;双日,殿院受事。次侍御史一人,分 司东都台。凡御史以下遇长官于路,去戴下马,长官敛辔止之。出入行止,殿中以 下视以为法,先后有罚。入朝,则与殿中侍御史随仗分入,东则居侍中、黄门侍郎、 给事中之次,西则居中书令、侍郎、舍人之次,各居中丞、大夫下。每一人东向承 诏五日,有旨召御史,不呼名则承诏者出。乐彦玮为大夫,以尝召两御史,乃加副 承诏一人,阙则殿中承乏。监察御史分日直朝堂,入自侧门,非奏事不至殿庭;正 门无籍;天授中,诏侧门置籍,得至殿庭;开元七年,又诏随仗入閤。分左右巡, 纠察违失,左巡知京城内,右巡知京城外,尽雍、洛二州之境,月一代,将晦,即 巡刑部、大理、东西徒坊、金吾、县狱。搜狩,则监围,察断绝失禽者。其后,以 殿中掌左右巡;寻以务剧,选用京畿县尉。又置御史里行使、侍御史里行使、殿中 里行使、监察里行使,以未为正官,无员数。唐法,殿中侍御史迁拜及职事,与侍 御史钧。开元以降,权属侍御史,而殿中兼知库藏、宫门内事。故事,御史台不受 讼,有诉可闻者略其姓名,托以风闻。其后,御史嫉恶者少,通状壅绝。十四年, 乃定授事御史一人,知其日劾状,题告事人姓名。其后,宰相以御史权重,建议弹 奏先白中丞、大夫,复通状中书、门下,然后得奏。自是御史之任轻矣。建中元年, 以侍御史分掌公廨、推、弹,自是杂端之任轻矣。元和八年,命四推御史受事,周 而复始,罢东西分日之限。隋末,废殿内侍御史;义宁元年,承相府置察非掾二人; 武德元年,改曰殿中侍御史;龙朔元年,置监察御史里行;
品下。令掌调钟律,以供祭飨。
凡习乐,立师以教,而岁考其师之课业为三等,以上礼部。
十年大校,未成,则五年而校,以番上下。
有故及不任供奉,则输资钱,以充伎衣乐器之用。
散乐,闰月人出资钱百六十,长上者复繇役,音声人纳资者岁钱二千。
博士教之,功多者为上第,功少者为中第,不勤者为下第,礼部覆之。
十五年有五上考、七中考者,授散官,直本司,年满考少者,不叙。
教长上弟子四考,难色二人、次难色二人业成者,进考,得难曲五十以上任供奉者为业成。
习难色大部伎三年而成,次部二年而成,易色小部伎一年而成,皆入等第三为业成。
业成、行脩谨者,为助教;博士缺,以次补之。
长上及别教未得十曲,给资三之一;不成者隶鼓吹署。
习大小横吹,难色四番而成,易色三番而成;不成者,博士有谪。
内教博士及弟子长教者,给资钱而留之。
武德后,置内教坊于禁中。
武后如意元年,改曰云韶府,以中官为使。
开元二年,又置内教坊于蓬莱宫侧,有音声博士、第一曹博士、第二曹博士。
京都置左右教坊,掌俳优杂技。
自是不隶太常,以中官为教坊使。
唐改太乐为乐正,有府三人,史六人,典事八人,掌固六人,文武二舞郎一百四十人,散乐三百八十二人,仗内散乐一千人,音声人一万二十七人。
有别教院。
开成三年,改法曲所处院曰仙韶院。
△鼓吹署
令二人,从七品下;丞二人,从八品下;乐正四人,从九品下。
令掌鼓吹之节。
合朔有变,则帅工人设五鼓于太社,执麾旒于四门之塾,置龙床,有变则举麾击鼓,变复而止。
马射,设鼓金钲,施龙床。
大傩,帅鼓角以助侲子之唱。
有府三人,史六人,典事四人,掌固四人。
唐并清商、鼓吹为一署,增令一人。
△太医署
令二人,从七品下;丞二人,医监四人,并从八品下;医正八人,从九品下。
令掌医疗之法,其属有四:一曰医师,二曰针师,三曰按摩师,四曰咒禁师。
皆教以博士,考试登用如国子监。
医师、医正、医工疗病,书其全之多少为考课。
岁给药以防民疾。
凡陵寝庙皆储以药,尚药、太常医各一人受之。
宫人患坊有药库,监门莅出给;医师、医监、医正番别一人莅坊。
凡课药之州,置采药师一人。
京师以良田为园,庶人十六以上为药园生,业成者为师。
凡药,辨其所出,择其良者进焉。
有府二人,史四人,主药八人,药童二十四人,药园师二人,药园生八人,掌固四人,医师二十人,医工百人,医生四十人,典药一人,针工二十人,针生二十人,按摩工五十六人,按摩生十五人,咒禁师二人,咒禁工八人,咒禁生十人。
医博士一人,正八品上;助教一人,从九品上。
掌教授诸生以《本草》、《甲乙》、《脉经》,分而为业:一曰体疗,二曰疮肿,三曰少小,四曰耳目口齿,五曰角法。
针博士一人,从八品上;助教一人,针师十人,并从九品下。
掌教针生以经脉、孔穴,教如医生。
按摩博士一人,按摩师四人,并从九品下。
掌教导引之法以除疾,损伤折跌者,正之。
咒禁博士一人,从九品下。
掌教咒禁祓除为厉者,斋戒以受焉。
△太卜署
令一人,从七品下;丞二人,从八品下;卜正、博士各二人,从九品下。
掌卜筮之法:一曰龟,二曰五兆,三曰易,四曰式。
祭祀、大事,率卜正卜日,示高于卿,退而命龟,既灼而占,先上旬,次中旬,次下旬。
小祀、小事者,则卜正示高、命龟、作,而太卜令佐莅之。
季冬,帅侲子堂赠大傩,天子六队,太子二队,方相氏右执戈、左执楯而导之,唱十二神名,以逐恶鬼,傩者出,砾雄鸡于宫门、城门。
有卜助教二人,卜师二十人,巫师十五人,卜筮生四十五人,府一人,史二人,掌固二人。
△廪牺署
令一人,从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
掌牺牲粢盛之事。
祀用太牢者,三牲加酒、脯、醢,与太祝牵牲就榜位,卿省牲,则北面告腯,以授太官。
籍田,则供耒于司农卿,卿以授侍中;籍田所收以供粢盛、五齐、三酒之用,以余及槁饲牺牲。
有府一人,史二人,典事二人,掌固二人。
△汾祠署
令一人,从七品下;丞一人,从八品上。
掌享祭洒扫之制。
有府二人,史四人,庙干二人。
开元二十一年置署。
三皇五帝以前帝王、三皇、五帝、周文王、周武王、汉高祖、两京武成王庙
令一人,从六品下;丞一人,正八品下。
掌开阖、洒扫、释奠之礼。
有录事一人,府二人,史四人,庙干二人,掌固四人,门仆八人。
神龙二年,两京置齐太公庙署,其后废;开元十九年复置。
天宝三载,初置周文王庙署;六载,置三皇五帝庙署;七载,置三皇五帝以前帝王庙署;九载,置周武王、汉高祖庙署。
上元元年,改齐太公署为武成王庙署,硃全忠曰武明。
○光禄寺
卿一人,从三品;少卿二人,从四品上;丞二人,从六品上;主簿二人,从七品上。
掌酒醴膳羞之政,总太官、珍羞、良酝、掌醢四署。
凡祭祀,省牲镬、濯溉;三公摄祭,则为终献。
朝会宴享,则节其等差。
录事二人。
龙朔二年,改光禄寺曰司宰寺。
武后光宅元年,曰司膳寺。
有府十一人,史二十一人,亭长六人。
掌固六 人。
△太官署
令二人,从七品下;丞四人,从八品下。掌供祠宴朝会膳食。祭日,令白卿诣 厨省牲镬,取明水、明火,帅宰人割牲,取毛血实豆,遂烹。又实簠簋,设于馔幕 之内。有府四人,史八人,监膳十人,监膳史十五人,供膳二千四百人,掌固四人。
△珍羞署
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掌供祭祀、朝会、宾客之庶羞,榛栗、 脯脩、鱼盐、菱芡之名数。武后垂拱元年,改肴藏署曰珍羞署,神龙元年复旧,开 元元年又改。有府三人,史六人,典书八人,饧匠五人,掌固四人。
△良酝署
令二人,正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掌供五齐、三酒。享太庙,则供郁鬯 以实六彝;进御,则供春暴、秋清、酴麋、桑落之酒。有府三人,史六人,监事 二人,掌酝二十人,酒匠十三人,奉觯百二十人,掌固四人。
△掌醢署
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掌供醢醯之物:一曰鹿醢,二曰兔醢, 三曰羊醢,四曰鱼醢。宗庙,用菹以实豆;宾客、百官,用醯酱以和羹。有府二人, 史二人,主醢十人,酱匠二十三人,酢匠十二人,豉匠十二人,菹醯匠八人,掌固 四人。
○卫尉寺
卿一人,从三品;少卿二人,从四品上;丞二人,从六品上。掌器械文物,总 武库、武器、守宫三署。兵器入者,皆籍其名数。祭祀、朝会,则供羽仪、节钺、 金鼓,帷帟、茵席。凡供宫卫者,岁再阅,有敝则脩于少府。主簿二人,从七品上。 录事一人。龙朔二年,改曰司卫寺。武后光宅元年又改。有府六人,史十一人,亭 长四人,掌固六人。
丞,掌判寺事,辨器械出纳之数。大事承制敕,小事则听于尚书省。
△两京武库署
令各二人,从六品下;丞各二人,从八品下。掌藏兵械。有赦,建金鸡,置鼓 宫城门之右,大理及府县囚徒至,则击之。监事各一人,正九品上。诸署监事,品 同。有府各六人,史各六人,典事各二人,掌固各五人。开元二十五年,东都亦置 署。
△武器署
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掌外戎器。祭祀、巡幸,则纳于武库。 给六品以上葬卤簿、棨戟。凡戟,庙、社、宫、殿之门二十有四,东宫之门一十八, 一品之门十六,二品及京兆河南太原尹、大都督、大都护之门十四,三品及上都督、 中都督、上都护、上州之门十二,下都督、下都护、中州、下州之门各十。衣幡坏 者,五岁一易之。薨卒者既葬,追还。监事二人。有府二人,史六人,典事二人, 掌固四人。贞观中,东都亦置署。
△守宫署
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掌供帐帟。祭祀、巡幸,则设王公百 官之位。吏部、兵部、礼部试贡举人,则供帷幕。王公婚礼,亦供帐具。京诸司长 上官,以品给其床罽。供蕃客帷帟,则题岁月。席寿三年,氈寿五年,褥寿七年; 不及期而坏,有罚。监事二人。有府二人,史四人,掌设六人,幕士八十人,掌固 四人。
○宗正寺
卿一人,从三品;少卿二人,从四品上;丞二人,从六品上。掌天子族亲属籍, 以别昭穆;领陵台、宗玄二署。凡亲有五等,先定于司封:一曰皇帝周亲、皇后父 母,视三品;二曰皇帝大功亲、小功尊属,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周亲,视四品; 三曰皇帝小功亲、缌麻尊属,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大功亲,视五品;四曰皇帝 缌麻亲、袒免尊属,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小功亲;五曰皇帝袒免亲,太皇太后 小功卑属,皇太后、皇后缌麻亲,视六品。皇帝亲之夫妇男女,降本亲二等,余亲 降三等,尊属进一等,降而过五等者不为亲。诸王、大长公主、长公主亲,本品; 嗣王、郡王非三等亲者,亦视五品;驸马都尉,视诸亲。祭祀、册命、朝会,陪位、 袭封者皆以簿书上司封。主簿二人,从七品上。知图谱官一人,脩玉牒官一人,知 宗子表疏官一人,录事二人。武德二年,置宗师一人,后省。龙朔二年,改宗正寺 曰司宗寺。武后光宅元年曰司属寺。有府五人,史五人,亭长四人,掌固四人。京 都太庙斋郎各一百三十人,门仆各三十三人,主簿、录事各二人。
△诸陵台
令各一人,从五品上;丞各一人,从七品下。建初、启运、兴宁、永康陵,令 各一人,从七品下;丞各一人,从八品下。掌守卫山陵。凡陪葬,以文武分左右, 子孙从父祖者亦如之;宫人陪葬,则陵户成坟。诸陵四至有封,禁民葬,唯故坟不 毁。开元二十四年,以宗庙所奉不可名以署,太常少卿韦縚奏废太庙署,以少卿一 人知太庙事。二十五年,濮阳王彻为宗正卿,恩遇甚厚,建议以宗正司属籍,乃请 以陵寝、宗庙隶宗正。天宝十二载,驸马都尉张垍为太常卿,得幸,又以太庙诸陵 署隶太常。十载,改献、昭、乾、定、桥五陵署为台,升令品,永康、兴宁二陵称 署如故。至德二年,复以陵庙隶宗正。永泰元年,太常卿姜庆初复奏以陵庙隶太常, 大历二年复旧。陵台有录事各一人,府各二人,史各四人,主衣、主辇、主药各四 人,典事各三人,掌固各二人,陵户各三百人,昭陵、乾陵、桥陵增百人。诸陵有 录事各一人,府各一人,史各二人,典事各二人,掌固各二人,陵户各百
人。
△诸太子庙
令各一人,从八品上;丞各一人,正九品下;录事各一人。令掌洒扫开阖之节,四时享祭焉。有府各一人,史各二人,典事各二人,掌固各一人。
△诸太子陵
令各一人,从八品下;丞各一人,从九品下;录事各一人。有府各一人,史各二人,典事各二人,掌固各一人,陵户各三十人。太常旧有太庙署,令一人,从七品下;丞二人,从七品下;斋郎二十四人。
△崇玄署
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下。掌京都诸观名数与道士帐籍、斋醮之事。新罗、日本僧入朝学问,九年不还者编诸籍。道士、女官、僧、尼,见天子必拜。凡止民家,不过三夜。出逾宿者,立案连署,不过七日,路远者州县给程。天下观一千六百八十七,道士七百七十六,女官九百八十八;寺五千三百五十八,僧七万五千五百二十四,尼五万五百七十六。两京度僧、尼、道士、女官,御史一人涖之。每三岁州、县为籍,一以留县,一以留州;僧、尼,一以上祠部,道士、女官,一以上宗正,一以上司封。有府二人,史三人,典事六人,掌固二人,崇玄学博士一人、学生百人。隋以署隶鸿胪,又有道场、玄坛。唐置诸寺观监,隶鸿胪寺,每寺观有监一人。贞观中,废寺观监。上元二年,置漆园监,寻废。开元二十五年,置崇玄学于玄元皇帝庙。天宝元年,两京置博士、助教各一员,学生百人,每祠享,以学生代斋郎。二载,改崇玄学曰崇玄馆,博士曰学士,助教曰直学士,置大学士一人,以宰相为之,领两京玄元宫及道院,改天下崇玄学为通道学,博士曰道德博士,未几而罢。宝应、永泰间,学生存者亡几。大历三年,复增至百人。初,天下僧、尼、道士、女官,皆隶鸿胪寺,武后延载元年,以僧、尼隶祠部。开元二十四年,道士、女官隶宗正寺,天宝二载,以道士隶司封。贞元四年,崇玄馆罢大学士,后复置左右街大功德使、东都功德使、修功德使,总僧、尼之籍及功役。元和二年,以道士、女官隶左右街功德使。会昌二年,以僧、尼隶主客,太清宫置玄元馆,亦有学士,至六年废,而僧、尼复隶两街功德使。
○太仆寺
卿一人,从三品;少卿二人,从四品上;丞四人,从六品上;主簿二人,从七品上;录事二人。卿掌厩牧、辇舆之政,总乘黄、典厩、典牧、车府四署及诸监牧。行幸,供五路属车。凡监牧籍帐,岁受而会之,上驾部以议考课。永徽中,太仆寺曰司驭寺,武后光宅元年改曰司仆寺。有府十七人,史三十四人,兽医六百人,兽医博士四人,学生百人,亭长四人,掌固六人。
△乘黄署
令一人,从七品下;丞一人,从八品下。掌供车路及驯驭之法。凡有事,前期四十日,率驾士调习,尚乘随路色供马;前期二十日,调习于内侍省。有府一人,史二人,驾士一百四十人,羊车小史十四人,掌固六人。
△典厩署
令二人,从七品下;丞四人,从八品下。掌饲马牛、给养杂畜。良马一丁,中马二丁,驽马三丁,乳驹、乳犊十给一丁。有府四人,史八人,主乘六人,典事八人,执驭百人,驾士八百人,掌固六人。
△典牧署
令三人,正八品上;丞六人,从九品上。掌诸牧杂畜给纳及酥酪脯腊之事。群牧所送羊犊,以供廪牺、尚食。监事八人。有府四人,史八人,典事十六人,主酪七十四人,驾士百六十人,掌固四人。
△车府署
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下。掌王公以下车路及驯驭之法。从官三品以上婚、葬,给驾士。凡路车之马牛,率驭士调习。有府一人,史二人,典书四人,驭士百七十五人,掌固六人。
△诸牧监
上牧监:监各一人,从五品下;副监各二人,正六品下;丞各二人,正八品上;主簿各一人,正九品下。中牧监:监,正六品下;副监,从六品下;丞,从八品上;主簿,从九品上。下牧监:监,从六品下;副监,正七品下;丞,正九品上;主簿,从九品下。中牧监副监、丞,减上牧监一员。南使、西使,丞各三人,从七品下;录事各一人,从九品下。北使、盐州使,丞各二人,从七品下。掌群牧孳课。凡马五千为上监,三千为中监,不及为下监。马牛之群,有牧长,有尉。马之驽、良,皆著籍,良马称左,驽马称右。每岁孟秋,群牧使以诸监之籍合为一,以仲秋上于寺,送细马,则有牵夫、识马小儿、兽医等。凡马游牝以三月,驹犊在牧者,三岁别群。孳生过分有赏,死耗亦以率除之。岁终监牧使巡按,以功过相除为考课。上牧监,有录事各一人,府各三人,史各六人,典事各八人,掌固各四人。中牧监,减府一人,史、典事各减三人。下牧监,典事、掌固减二人。南使、西使,录事、史各一人,府各五人,史各九人;北使、盐州使,录事以下员数及品,如南使。麟德中,置八使,分总监坊。秦、兰、原、渭四州及河曲之地。凡监四十有八:南使有监十五,西使有监十六,北使有监七,盐州使有监八,岚州使有监二。自京师西属陇右,有七马坊,置陇右三使领之。又有沙苑、楼烦、天马监。沙苑监掌畜陇右诸牧牛羊,给宴祭及尚食所用,每岁与典牧署供焉。自监以下,
品数如下牧监。至 开元二十三年,废监。
△东宫九牧监
丞二人,正八品上;录事一人,从九品下。掌牧养马牛,以供皇太子之用。有 录事史各一人,府三人,史六人。初,监有监、副监、丞、主簿、录事各一人,府 二人,史四人,典事四人,掌固二人。自监以下,品同下牧监。又有马牧使,有丞 以下官。
○大理寺
卿一人,从三品;少卿二人,从五品下。掌折狱、详刑。凡罪抵流、死,皆上 刑部,覆于中书、门下。系者五日一虑。
龙朔二年,改曰详刑寺;武后光宅元年,改曰司刑寺;中宗时废狱丞。有府二 十八人,史五十六人,司直史十二人,评事史二十四人,狱史六人,亭长四人,掌 固十八人,问事百人。
正二人,从五品下。掌议狱,正科条。凡丞断罪不当,则以法正之。五品以上 论者,莅决。巡幸则留总持寺事。
丞六人,从六品上。掌分判寺事,正刑之轻重。徒以上囚,则呼与家属告罪, 问其服否。
主簿二人,从七品上。掌印,省署钞目,句检稽失。凡官吏抵罪及雪免,皆立 簿。私罪赎铜一斤,公罪二斤,皆为一负;十负为一殿。每岁吏部、兵部牒覆选人 殿负,录报焉。
狱丞二人,从九品下。掌率狱史,知囚徒。贵贱、男女异狱。五品以上月一沐, 暑则置浆。禁纸笔、金刃、钱物、杵梃入者。囚病,给医药,重者脱械锁,家人入 侍。
司直六人,从六品上;评事八人,从八品下。掌出使推按。凡承制推讯长史, 当停务禁锢者,请鱼书以往。录事二人。
○鸿胪寺
卿一人,从三品;少卿二人,从四品上;丞二人,从六品上。掌宾客及凶仪之 事。领典客、司仪二署。凡四夷君长,以蕃望高下为簿,朝见辨其等位,第三等居 武官三品之下,第四等居五品之下,第五等居六品之下,有官者居本班。御史察食 料。二王後、夷狄君长袭官爵者,辨嫡庶。诸蕃封命,则受册而往。海外诸蕃朝贺 进贡使有下从,留其半于境;繇海路朝者,广州择首领一人、左右二人入朝;所献 之物,先上其数于鸿胪。凡客还,鸿胪籍衣赍赐物多少以报主客,给过所。蕃客奏 事,具至日月及所奏之宜,方别为状,月一奏,为簿,以副藏鸿胪。献马,则殿中、 太仆寺涖阅,良者入殿中,驽病入太仆。献药者,鸿胪寺验覆,少府监定价之高下。 鹰、鹘、狗、豹无估,则鸿胪定所报轻重。凡献物,皆客执以见,驼马则陈于朝堂, 不足进者州县留之。皇帝、皇太子为五服亲及大臣发哀临吊,则卿赞相。大臣一品 葬,以卿护;二品,以少卿;三品,以丞。皆司仪示以礼制。主簿一人,从七品上。 录事二人。龙朔二年,改鸿胪寺曰同文寺,武后光宅元年,改曰司宾寺。有府五人, 史十人,亭长四人,掌固六人。
△典客署
令一人,从七品下;丞三人,从八品下。掌二王後介公、酅公之版籍及四夷归 化在籓者,朝贡、宴享、送迎皆预焉。酋渠首领朝见者,给禀食;病,则遣医给汤 药;丧,则给以所须;还蕃赐物,则佐其受领,教拜谢之节。有典客十三人,府四 人,史八人,掌固二人。
掌客十五人,正九品上。掌送迎蕃客,颛莅馆舍。
△司仪署
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下。掌凶礼丧葬之具。京官职事三品以上、 散官二品以上祖父母、父母丧,职事散官五品以上、都督、刺史卒于京师,及五品 死王事者,将葬,祭以少牢,率斋郎执俎豆以往。三品以上赠以束帛,黑一、纁二, 一品加乘马;既引,遣使赠于郭门之外,皆有束帛,一品加璧。五品以上葬,给营 墓夫。有司仪六人,府二人,史四人,掌设十八人,斋郎三十人,掌固四人,幕士 六十人。
○司农寺
卿一人,从三品;少卿二人,从四品上。掌仓储委积之事。总上林、太仓、钩 盾、霡官四署及诸仓、司竹、诸汤、宫苑、盐池、诸屯等监。凡京都百司官吏禄禀、 朝会、蔡祀所须,皆供焉。藉田,则进耒耜。
丞六人,从六品上。总判寺事。凡租及藁秸至京都者,阅而纳焉。官户奴婢有 技能者配诸司,妇人入掖庭,以类相偶,行宫监牧及赐王公、公主皆取之。凡孳生 鸡彘,以户奴婢课养。俘口则配轻使,始至给禀食。主簿二人,从七品上;录事二 人。龙朔二年,改司农寺曰司稼寺。有府三十八人,史七十六人,计史三人,亭长 九人,掌固七人。
△上林署
令二人,从七品下;丞四人,从八品下。掌苑囿园池。植果蔬,以供朝会、祭 祀及尚食诸司常料。季冬,藏冰千段,先立春三日纳之冰井,以黑牡、秬黍祭司寒, 仲春启冰亦如之。监事十人。有府七人,史十四人,典事二十四人,掌固五人。
△太仓署
令三人,从七品下;丞五人,从八品下;监事八人。掌廪藏之事。有府十人, 史二十人,典事二十四人,掌固八人。
△钩盾署
令二人,正八品上;丞四人,正九品上;监事十人,掌供薪炭、鹅鸭、蒲蔺、 陂池薮泽之物,以给祭祀、朝会、飨燕宾客。有府七人,史十四人,典事十九人, 掌固五人。
△{道禾}官署
令二人,正八品下;丞四人,正九品上;监事十人。掌{道禾}择米麦。凡九谷, 皆随精粗差其耗损而供焉。有府八人,史十六人
典事二十四人,掌固五人。初有 御细仓督、麹面仓督,贞观中省。
△太原、永丰、龙门等仓
每仓监一人,正七品下;丞二人,从八品上。掌仓廪储积。凡出纳帐籍,岁终 上寺。有录事一人,府三人,史六人,典事八人,掌固六人;龙门等仓,减府一人, 史、典事、掌固各减二人。
△司竹
监一人,从六品下;副监一人,正七品下;丞二人,正八品上。掌植竹、苇, 供宫中百司帘篚之属,岁以笋供尚食。有录事一人,府二人,史四人,典事三十人, 掌固四人,苇园匠一百人。
△庆善、石门、温泉汤等监
每监监一人,从六品下;丞一人,正七品下。掌汤池、宫禁、防堰及偫粟刍、 脩调度,以备供奉。王公以下汤馆,视贵贱为差。凡近汤所润瓜蔬,先时而熟者, 以荐陵庙。有录事一人,府一人,史二人,掌固四人。
△京都诸宫苑总监
监各一人,从五品下;副监各一人,从六品下;丞各二人,从七品下;主簿各 二人,从九品上。掌苑内宫馆、园池、禽鱼、果木。凡官属人畜出入,皆有籍。有 录事各二人,府各八人,史各十六人,亭长各四人,掌固各六人,兽医各五人。
△京都诸园苑监、苑四面监
监各一人,从六品下;副监各一人,从七品下;丞各二人,正八品下。掌完葺 苑面、宫馆、园池与种莳、蕃养六畜之事。显庆二年,改青城宫监曰东都苑北面监, 明德宫监曰东都苑南面监,洛阳宫农圃监曰东都苑东面监,仓货监曰东都苑西面监。 有录事各一人,府各三人,史各六人,典事各六人,掌固各六人。
△九成宫总监
监一人,从五品下;副监一人,从六品下;丞一人,从七品下;主簿一人,从 九品上。掌脩完宫苑,供进炼饵之事。有录事一人,府三人,自监以下,品同宫苑。 武德初,改隋仁寿宫监曰九成宫监。
△诸盐池监
监一人,正七品下,掌盐功簿帐。有录事一人,史二人。
△诸屯
监一人,从七品下;丞一人,从八品下。掌营种屯田,句会功课及畜产簿帐, 以水旱蝝蝗定课。屯主劝率营农,督敛地课。有录事一人,府一人,史二人,典事 二人,掌固四人。每屯主一人,屯副一人,主簿一人,录事一人,府三人,史五人。
○太府寺
卿一人,从三品;少卿二人,从四品上。掌财货、廪藏、贸易,总京都四市、 左右藏、常平七署。凡四方贡赋、百官俸秩,谨其出纳。赋物任土所出,定精粗之 差,祭祀币帛皆供焉。龙朔二年,改太府寺曰外府寺。武后光宅元年,改曰司府寺。 中宗即位,复曰太府寺。有府二十五人,史五十人,计史四人,亭长七人,掌固七 人。
丞四人,从六品上。掌判寺事。凡元日、冬至以方物陈于庭者,受而进之。会 赐及别敕六品以下赐者,给于朝堂。以一人主左、右藏署帐,凡在署为簿,在寺为 帐,三月一报金部。
主簿二人,从七品上。掌印,省钞目,句检稽失,平权衡度量,岁以八月印署, 然后用之。录事二人。
△两京诸市署
令一人,从六品上;丞二人,正八品上。掌财货交易、度量器物,辨其真伪轻 重。市肆皆建标筑土为候,禁榷固及参市自殖者。凡市,日中击鼓三百以会众,日 入前七刻,击钲三百而散。有果毅巡。平货物为三等之直,十日为簿。车驾行幸, 则立市于顿侧互市,有卫士五十人,以察非常。有录事一人,府三人,史七人,典 事三人,掌固一人。
△左藏署
令三人,从七品下;丞五人,从八品下;监事八人。掌钱帛、杂彩。天下赋调, 卿及御史监阅。有府九人,史十八人,典事十二人,掌固八人。
△右藏署
令二人,正八品上;丞三人,正九品上;监事四人。掌金玉、珠宝、铜铁、骨 角、齿毛、彩画。有府五人,史十二人,典事七人,掌固十人。
△常平署
令一人,从七品上;丞二人,从八品下;监事五人。掌平籴、仓储、出纳。有 府四人,史八人,典事五人,掌固六人。显庆三年,置署。武后时,东都亦置署。
○国子监
祭酒一人,从三品;司业二人,从四品下。掌儒学训导之政,总国子、太学、 广文、四门、律、书、算凡七学。天子视学,皇太子齿胄,则讲义。释奠,执经论 议,奏京文武七品以上观礼。凡授经,以《周易》、《尚书》、《周礼》、《仪礼》、 《礼记》、《毛诗》、《春秋左氏传》、《公羊传》、《谷梁传》各为一经,兼习 《孝经》、《论语》、《老子》,岁终,考学官训导多少为殿最。
丞一人,从六品下,掌判监事。每岁,七学生业成,与司业、祭酒莅试,登第 者上于礼部。
主簿一人,从七品下。掌印,句督监事。七学生不率教者,举而免之。录事一 人,从九品下。武德初,以国子监曰国子学,隶太常寺,贞观二年复曰监。龙朔二 年,改国子监曰司成馆,祭酒曰大司成,司业曰少司成。咸亨元年复曰监。垂拱元 年,改国子监曰成均监。有府七人,史十三人,亭长六人,掌固八人。
△国子学
博士五人,正五品上。掌教三品以上及国公子孙、从二品以上曾孙为生者。五 分其经以为业:《周礼》、《仪礼》、《礼记》、《毛诗》、《春秋左氏传》各六 十人,暇则习隶书、《国语》、《说文
、施、绢、布,皆广尺有八寸,四丈为匹。布五丈为端,绵六两为屯,丝五两为絇,麻三斤为綟。
凡绫锦文织,禁示于外。高品一人专莅之,岁奏用度及所织。每掖庭经锦,则给酒羊。七月七日,祭杼。监作六人。有府六人,史十四人,典事十一人,掌固五人。
△掌冶署
令一人,正八品上;丞二人,正九品上。掌范镕金银铜铁及涂饰琉璃玉作。铜铁人得采,而官收以税,唯镴官市。边州不置铁冶,器用所须,皆官供。凡诸冶成器,上数于少府监,然后给之。监作二人。有府六人,史十二人,典事二十三人,掌固四人。
△诸冶监
令各一人,正七品下;丞各一人,从八品上。掌铸兵农之器,给军士、屯田居民,唯兴农冶颛供陇右监牧。监作四人。有录事一人,府一人,史二人,典事二人,掌固四人。太原冶,减监作二人。
△诸铸钱监
监各一人,副监各二人,丞各一人。以所在都督、刺史判焉;副监,上佐;丞,以判司;监事以参军及县尉为之。监事各一人。有录事各一人,府各三人,史各四人,典事各五人。凡铸钱有七监,会昌中,增至八监,每道置铸钱坊一。大中初,三监废。
△互市监
每监监一人,从六品下;丞一人,正八品下。掌蕃国交易之事。隋以监隶四方馆。唐隶少府。贞观六年,改交市监曰互市监,副监曰丞,武后垂拱元年曰通市监。有录事一人,府二人,史四人,价人四人,掌固八人。
○将作监
监二人,从三品;少监二人,从四品下。掌土木工匠之政,总左校、右校、中校、甄官等署,百工等监。大明、兴庆、上阳宫,中书、门下、六军仗舍、闲厩,谓之内作;郊庙、城门、省、寺、台、监、十六卫、东宫、王府诸廨,谓之外作。自十月距二月,休冶功;自冬至距九月,休土功。凡治宫庙,太常择日以闻。
丞四人,从六品下。掌判监事。凡外营缮、大事则听制敕,小事则须省符。功有长短,役有轻重。自四月距七月,为长功;二月、三月、八月、九月,为中功;自十月距正月,为短功。长上匠,州率资钱以酬雇。军器则勒岁月与工姓名。武德初,改令曰大匠,少令曰少匠。龙朔二年,改将作监曰缮工监,大匠曰大监,少匠曰少监。咸亨元年,缮工监曰营缮监。天宝十一载,改大匠曰大监,少匠曰少监。有府十四人,史二十八人,计史三人,亭长四人,掌固六人,短蕃匠一万二千七百四十四人,明资匠二百六十人。
主簿二人,从七品下。掌官吏粮料、俸食,假使必由之。诸司供署监物有阙,举焉。录事二人,从九品上。
△左校署
令二人,从八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下。掌梓匠之事。乐县、簨弶、兵械、丧葬仪物皆供焉。宫室之制,自天子至士庶有等差,官脩者左校为之。监作十人。有府六人,史十二人,监作十二人。
△右校署
令二人,正八品下;丞三人,正九品下。掌版筑、涂泥、丹垩、匽厕之事。有所须,则审其多少而市之。监作十人。有府五人,史十人,典事二十四人。
△中校署
令一人,从八品下;丞三人,正九品下。掌供舟军、兵械、杂器。行幸陈设则供竿柱,闲厩系秣则供行槽,祷祀则供棘葛,内外营作所须皆取焉。监牧车牛,有年支刍豆,则受之以给车坊。监事四人。武后时,改曰营缮署。垂拱元年复旧,寻废。开元初复置。有府二人,史六人,典事八人,掌固二人。
△甄官署
令一人,从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掌琢石、陶土之事,供石磬、人、兽、碑、柱、碾、硙、瓶、缶之器,敕葬则供明器。监作四人。有府五人,史十人,典事十八人。
百工、就谷、库谷、斜谷、太阴、伊阳监,监各一人,正七品下;副监一人,从七品下;丞一人,正八品上。掌采伐材木。监作四人。武德初,置百工监,掌舟车及营造杂作,有监、少监各一人,丞四人,主簿一人。又置就谷、库谷、斜谷、太阴、伊阳五监。贞观中,废百工监。高宗置百工署,掌东都土木瓦石之功。开元十五年为监。有录事一人,府一人,史三人,典事二十人。
○军器监
监一人,正四品上;丞一人,正七品上。掌缮甲弩,以时输武库。总署二:一曰弩坊,二曰甲坊。主簿一人,正八品下;录事一人,从九品下。武德初,有武器监一人,正八品下。掌兵杖、厩牧。少监一人,丞二人,主簿一人。七年废军器监,八年复置,九年又废。贞观六年,废武器监。开元以前,军器皆出左尚署,三年置军器监,十一年复废为甲弩坊,隶少府,十六年复为监。有府八人,史十二人,亭长二人,掌固四人。
△弩坊署
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下。掌出纳矛槊、弓矢、排弩、刃镞、杂作及工匠。监作二人。有府二人,史五人,典事二人。贞观六年,改弓弩署为弩坊署,甲铠署为甲坊署。
△甲坊署
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下。掌出纳甲胄、■绳、筋角、杂作及工匠。监作二人。有府二人,史五人,典事二人。
○都水监
使者二人,正五品上。掌川泽、津梁、渠堰、陂池之政,总河渠、诸津监署。凡渔捕有禁,溉田自远始,先稻后陆,渠长、斗门长节其
多少而均焉。府县以官督察。
丞二人,从七品上。掌判监事。凡京畿诸水,因灌溉盗费者有禁。水入内之余,则均王公百官。
主簿一人,众八品下。掌运漕、渔捕程,会而纠举之。
武德初,废都水监为署。贞观六年复为监,改令曰使者。
龙朔二年,改都水监曰司津监,使者曰监。
武后垂拱元年,改都水监曰水衡监,使者曰都尉。
开元二十五年,不隶将作监。
有录事一人,府五人,史十人,亭长一人,掌固四人。
初,贞观六年,置舟楫署,有令一人,正八品下,掌舟楫、运漕;漕正一人,府三人,史六人,监漕一人,漕史一人,典事六人,掌固八人。
上元二年,置丞二人,正九品下,掌运漕隐失。
开元二十六年,署废。
△河渠署
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上。掌河渠、陂池、堤堰、鱼醢之事。凡沟渠开塞,渔捕时禁,皆颛之。
飨宗庙,则供鱼鲏;祀昊天上帝,有司摄事,则供腥鱼。
日供尚食及给中书、门下,岁供诸司及东宫之冬藏。
渭河三百里内渔钓者,五坊捕治之。
供祠祀,则自便桥至东渭桥禁民渔。
三元日,非供祠不采鱼。
唐有河堤使者。贞观初改曰河堤谒者。
有府三人,史六人,典事三人,每渠及斗门有长一人,掌固三人,鱼师十二人。
初,有监漕十人,从九品上,大历后省。
兴成、五门、六门、龙首、泾堰、滋堤,凡六堰,皆有丞一人,从九品下。府一人,史二人,典事二人,掌固二人。
贞观六年皆废。
河堤谒者六人,正八品下。掌完堤堰、利沟渎、渔捕之事。
泾、渭、白渠,以京兆少尹一人督视。
△诸津
令各一人,正九品上;丞二人,从九品下。掌天下津济舟梁。
灞桥、永济桥,以勋官散官一人莅之;天津桥、中桥,则以卫士拚扫。
凡舟渠之备,皆先儗其半,袽塞、竹,所在供焉。
唐改津尉曰令,有录事一人,府一人,史二人,典事三人,津吏五人,桥丁各三十人,匠各八人。
京兆、河南诸津,隶都水监;便桥、渭桥、万年三桥,有丞一人,从九品下;府一人,史十人,典事二人,掌固二人。
贞观中废。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新唐书-志-卷三十八-译文
百官三
○御史台
御史台设大夫一人,官阶为正三品;中丞二人,官阶为正四品下。御史大夫的职责是依据刑法和典章制度来纠正百官的罪恶,中丞则是他的副手。御史台下设三个院:一是台院,隶属于侍御史;二是殿院,隶属于殿中侍御史;三是察院,隶属于监察御史。凡是冤屈而无处申诉的人,由三司来审问。三司指的是御史大夫、中书省和门下省。大事要上奏裁决,小事则可以直接处理。凡是有弹劾的事情,御史要先报告给大夫,大事要用正式的文书,小事只需署名即可。如果有皇帝下令复审囚犯,御史大夫要与刑部尚书一起审阅。皇帝出行时,御史大夫乘坐路车作为前导。朝会时,御史大夫要率领下属官员整顿百官的班次,黎明时分列于两观,监察御史二人负责押班,侍御史则专门检举不守规矩的人。文武官职事九品以上及二王的后代,每月初一和十五要朝见皇帝。文官五品以上及两省供奉官、监察御史、员外郎、太常博士每天都要参朝,称为常参官。武官三品以上每三天朝见一次,称为九参官;五品以上及折冲当番者每五天朝见一次,称为六参官。弘文馆、崇文馆、国子监的学生则按四季参朝。凡是诸王入朝及因恩宠被召见的人,每天都要参朝。九品以上的官员,从十月到二月,穿着袴褶上朝;五品以上的官员有珂,蕃官及四品非清官则没有。朝位按官职排列,官职相同的按爵位高低,爵位相同的按年龄,退休官员排在前面;职事官与散官、勋官合班时,文散官排在职事官之下,武散官次之,勋官又次之;官职相同的,异姓排在后面。亲王、嗣王担任文武官的,按其班次排列,官职低的按王品排列;郡王担任三品以下职事的,排在同阶品之上。不担任文武官的,嗣王排在太子太保之下,郡王次之,国公排在三品之下,郡公排在从三品之下,县公排在四品之下,侯排在从四品之下,伯排在五品之下,子排在从五品之上,男排在从五品之下。以前官职被召见的,排在现任官职之上,以理解者排在同品之下。本司参集的,按职事高低排列。文武三品非职事官的,朝参名簿上都称为诸公。凡是外出,不超过四面关的则不需辞见。都督、刺史、都护辞行后,在侧门等候旨意。左右仆射、侍中、中书令初次拜官时,要上表辞让。中书门下五品以上及诸司长官,要在正衙谢恩,再进状谢于侧门。两班三品在初一和十五朝见时,在廊下用餐,殿中侍御史二人负责监督。高宗改治书侍御史为中丞,以避皇帝的名讳;龙朔二年,改御史台为宪台,大夫为大司宪,中丞为司宪大夫。武后文明元年,改御史台为肃政台。光宅元年,分左右台:左台负责百司,监军旅;右台负责察州县、省风俗。不久又命左台兼察州县。两台每年两次派遣使者八人,春天称为风俗,秋天称为廉察,以四十八条监察州县。两台御史,有假、有检校、有员外、有试,到神龙初年都废除了。景云三年,因两台望齐,纠举苛察,百官厌烦,于是废除了右台。延和元年又恢复设置,年中将尚书省隶属于左台,一个多月后右台再次废除。至德后,诸道使府的参佐,都由御史担任,称为外台;又有检校、里行、内供奉,或兼或摄,诸使下官也是如此。会昌初年,提升大夫、中丞的品级。东都留台,有中丞一人、侍御史一人、殿中侍御史二人、监察御史三人;元和以后,不设中丞,由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主持留台事务,而三院御史也不常备。
侍御史六人,官阶为从六品下。职责是纠举百官及入閤承诏,负责推、弹、杂事。凡是三司理事,与给事中、中书舍人轮流在朝堂值班。如果三司所审问的不是其长官,则与刑部郎中、员外郎、大理司直、评事一起前往讯问。弹劾时,由大夫、中丞押奏。大事时,戴法冠、穿硃衣、纁裳、白纱中单;小事时穿常服。任职时间长的一个人负责杂事,称为杂端,殿中监察职掌、进名、迁改及令史考第,台内事务由他专决,也称为台端。次一人负责公廨。次一人负责弹劾。将京城各司及各州分为东、西两部分:次一人负责西推、赃赎、三司受事,称为副端;次一人负责东推、理匦等,有不纠举者要受罚;由殿中侍御史第一人同知东推,负责太仓出纳;第二人同知西推,负责左藏出纳。称为四推御史。单日,台院受事;双日,殿院受事。次侍御史一人,分司东都台。凡是御史以下在路上遇到长官,要摘下帽子下马,长官则勒马停下。出入行止,殿中以下以此为法,先后有罚。入朝时,与殿中侍御史随仗分入,东边排在侍中、黄门侍郎、给事中之后,西边排在中书令、侍郎、舍人之后,各排在中丞、大夫之下。每一人东向承诏五日,有旨召御史时,不呼名则承诏者出。乐彦玮为大夫时,因曾召两御史,于是加设副承诏一人,空缺时由殿中侍御史补缺。监察御史分日直朝堂,从侧门进入,非奏事不到殿庭;正门无籍;天授年间,下诏在侧门设籍,可以到殿庭;开元七年,又下诏随仗入閤。分左右巡,纠察违失,左巡负责京城内,右巡负责京城外,范围包括雍、洛二州,每月轮换一次,月底时,即巡刑部、大理、东西徒坊、金吾、县狱。搜狩时,则监围,察断绝失禽者。后来,由殿中侍御史掌管左右巡;不久因事务繁忙,选用京畿县尉。又设置御史里行使、侍御史里行使、殿中里行使、监察里行使,因未为正官,没有固定员数。唐代法律规定,殿中侍御史的迁拜及职事,与侍御史相同。开元以后,权力归于侍御史,而殿中侍御史兼管库藏、宫门内事务。旧例,御史台不受理诉讼,有诉可闻者略去其姓名,托以风闻。后来,御史嫉恶者少,通状壅绝。十四年,乃定授事御史一人,知其日劾状,题告事人姓名。后来,宰相因御史权重,建议弹奏先报告中丞、大夫,再通状中书、门下,然后才能上奏。从此御史的职责变轻了。建中元年,由侍御史分掌公廨、推、弹,从此杂端的职责变轻了。元和八年,命四推御史受事,周而复始,取消东西分日的限制。隋末,废除了殿内侍御史;义宁元年,承相府设置察非掾二人;武德元年,改称为殿中侍御史;龙朔元年,设置监察御史里行;
品级较低的官员,负责调整钟律,以供祭祀之用。
凡是学习音乐的,设立教师进行教学,每年考核教师的课业,分为三等,上报礼部。
每十年进行一次大考,如果未通过,则五年后再考,轮流上下。
如果有事或不能胜任供奉的职责,则缴纳资钱,用于购买伎衣和乐器。
散乐,闰月每人出资一百六十钱,长期服役者免除徭役,音声人每年缴纳二千钱。
博士教授学生,成绩优秀的为上第,成绩一般的为中第,不勤奋的为下第,礼部复核。
十五年内有五次上考、七次中考的,授予散官,直接在本司任职,年满考核少的,不予叙用。
教授长期服役的弟子,经过四次考核,难色二人、次难色二人业成者,进考,能够演奏五十首以上难曲并任供奉的为业成。
学习难色大部伎三年而成,次部伎两年而成,易色小部伎一年而成,都进入等第三为业成。
业成且行为谨慎的,担任助教;博士职位空缺时,依次补任。
长期服役及别教未学会十曲的,给予三分之一的资钱;未学成的隶属鼓吹署。
学习大小横吹,难色四次而成,易色三次而成;未学成的,博士受罚。
内教博士及长期教学的弟子,给予资钱并留用。
武德年间以后,在禁中设立内教坊。
武后如意元年,改名为云韶府,以中官为使者。
开元二年,又在蓬莱宫侧设立内教坊,设有音声博士、第一曹博士、第二曹博士。
京都设立左右教坊,掌管俳优杂技。
自此不再隶属太常,以中官为教坊使。
唐代将太乐改为乐正,设有府三人,史六人,典事八人,掌固六人,文武二舞郎一百四十人,散乐三百八十二人,仗内散乐一千人,音声人一万零二十七人。
设有别教院。
开成三年,将法曲所在的院改名为仙韶院。
△鼓吹署
设有令二人,从七品下;丞二人,从八品下;乐正四人,从九品下。
令掌管鼓吹的节奏。
合朔有变时,率领工人在太社设立五鼓,在四门之塾执麾旒,设置龙床,有变时举麾击鼓,变复后停止。
马射时,设置鼓金钲,施放龙床。
大傩时,率领鼓角以助侲子唱歌。
设有府三人,史六人,典事四人,掌固四人。
唐代将清商、鼓吹合并为一署,增加令一人。
△太医署
设有令二人,从七品下;丞二人,医监四人,从八品下;医正八人,从九品下。
令掌管医疗之法,其下属有四类:一是医师,二是针师,三是按摩师,四是咒禁师。
都由博士教授,考试录用如国子监。
医师、医正、医工治疗病人,记录其痊愈的多少作为考核。
每年发放药物以防民疾。
凡陵寝庙都储存药物,尚药、太常医各一人负责。
宫人患坊设有药库,监门负责发放;医师、医监、医正轮流一人负责患坊。
凡课药的州,设置采药师一人。
京师以良田为药园,庶人十六岁以上为药园生,业成者担任教师。
凡药物,辨别其产地,选择优良的进献。
设有府二人,史四人,主药八人,药童二十四人,药园师二人,药园生八人,掌固四人,医师二十人,医工百人,医生四十人,典药一人,针工二十人,针生二十人,按摩工五十六人,按摩生十五人,咒禁师二人,咒禁工八人,咒禁生十人。
医博士一人,正八品上;助教一人,从九品上。
负责教授学生《本草》、《甲乙》、《脉经》,分为五类:一是体疗,二是疮肿,三是少小,四是耳目口齿,五是角法。
针博士一人,从八品上;助教一人,针师十人,从九品下。
负责教授针生经脉、孔穴,教学如医生。
按摩博士一人,按摩师四人,从九品下。
负责教授导引之法以除疾,损伤折跌者,正之。
咒禁博士一人,从九品下。
负责教授咒禁祓除为厉者,斋戒以受焉。
△太卜署
设有令一人,从七品下;丞二人,从八品下;卜正、博士各二人,从九品下。
掌管卜筮之法:一是龟卜,二是五兆,三是易卜,四是式卜。
祭祀、大事时,率领卜正卜日,示高于卿,退而命龟,既灼而占,先上旬,次中旬,次下旬。
小祀、小事时,则卜正示高、命龟、作,而太卜令佐莅之。
季冬时,率领侲子堂赠大傩,天子六队,太子二队,方相氏右执戈、左执楯而导之,唱十二神名,以逐恶鬼,傩者出,砾雄鸡于宫门、城门。
设有卜助教二人,卜师二十人,巫师十五人,卜筮生四十五人,府一人,史二人,掌固二人。
△廪牺署
设有令一人,从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
掌管牺牲粢盛之事。
祭祀用太牢时,三牲加酒、脯、醢,与太祝牵牲就榜位,卿省牲,则北面告腯,以授太官。
籍田时,则供耒于司农卿,卿以授侍中;籍田所收以供粢盛、五齐、三酒之用,以余及槁饲牺牲。
设有府一人,史二人,典事二人,掌固二人。
△汾祠署
设有令一人,从七品下;丞一人,从八品上。
掌管享祭洒扫之制。
设有府二人,史四人,庙干二人。
开元二十一年设立署。
三皇五帝以前帝王、三皇、五帝、周文王、周武王、汉高祖、两京武成王庙
设有令一人,从六品下;丞一人,正八品下。
掌管开阖、洒扫、释奠之礼。
设有录事一人,府二人,史四人,庙干二人,掌固四人,门仆八人。
神龙二年,两京设立齐太公庙署,其后废除;开元十九年复置。
天宝三载,初置周文王庙署;六载,置三皇五帝庙署;七载,置三皇五帝以前帝王庙署;九载,置周武王、汉高祖庙署。
上元元年,改齐太公署为武成王庙署,硃全忠称为武明。
○光禄寺
设有卿一人,从三品;少卿二人,从四品上;丞二人,从六品上;主簿二人,从七品上。
掌管酒醴膳羞之政,总领太官、珍羞、良酝、掌醢四署。
凡祭祀时,省牲镬、濯溉;三公摄祭,则为终献。
朝会宴享时,则节制其等差。
设有录事二人。
龙朔二年,改光禄寺为司宰寺。
武后光宅元年,称为司膳寺。
设有府十一人,史二十一人,亭长六人。
掌固六人。
△太官署
令二人,从七品下;丞四人,从八品下。负责供应祭祀、宴会、朝会的膳食。祭祀日,令白卿到厨房检查牲镬,取明水、明火,带领宰人宰杀牲口,取毛血放入豆中,然后烹煮。又将食物放入簠簋中,设在馔幕内。有府四人,史八人,监膳十人,监膳史十五人,供膳二千四百人,掌固四人。
△珍羞署
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负责供应祭祀、朝会、宾客的各种珍羞,如榛栗、脯脩、鱼盐、菱芡等。武后垂拱元年,改肴藏署为珍羞署,神龙元年恢复旧名,开元元年又改。有府三人,史六人,典书八人,饧匠五人,掌固四人。
△良酝署
令二人,正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负责供应五齐、三酒。祭祀太庙时,供应郁鬯以充实六彝;进御时,供应春暴、秋清、酴麋、桑落等酒。有府三人,史六人,监事二人,掌酝二十人,酒匠十三人,奉觯百二十人,掌固四人。
△掌醢署
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负责供应醢醯之物:一是鹿醢,二是兔醢,三是羊醢,四是鱼醢。宗庙祭祀时,用菹充实豆;宾客、百官,用醯酱调和羹。有府二人,史二人,主醢十人,酱匠二十三人,酢匠十二人,豉匠十二人,菹醯匠八人,掌固四人。
○卫尉寺
卿一人,从三品;少卿二人,从四品上;丞二人,从六品上。负责管理器械文物,总管武库、武器、守宫三署。兵器入库时,都要登记其名称和数量。祭祀、朝会时,供应羽仪、节钺、金鼓,帷帟、茵席。凡供应宫卫的器械,每年检查两次,有损坏的则送到少府修理。主簿二人,从七品上。录事一人。龙朔二年,改名为司卫寺。武后光宅元年又改。有府六人,史十一人,亭长四人,掌固六人。
丞,负责处理寺内事务,辨别器械的出入数量。大事听从皇帝的诏令,小事则听从尚书省。
△两京武库署
令各二人,从六品下;丞各二人,从八品下。负责储藏兵器。有赦令时,建金鸡,置鼓于宫城门右侧,大理及府县囚徒到时,则击鼓。监事各一人,正九品上。诸署监事,品级相同。有府各六人,史各六人,典事各二人,掌固各五人。开元二十五年,东都也设立署。
△武器署
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负责管理外戎器。祭祀、巡幸时,则收入武库。供应六品以上官员的葬仪卤簿、棨戟。凡戟,庙、社、宫、殿之门有二十四,东宫之门有十八,一品之门有十六,二品及京兆河南太原尹、大都督、大都护之门有十四,三品及上都督、中都督、上都护、上州之门有十二,下都督、下都护、中州、下州之门各有十。衣幡损坏的,每五年更换一次。薨卒者下葬后,追还。监事二人。有府二人,史六人,典事二人,掌固四人。贞观年间,东都也设立署。
△守宫署
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负责供应帐帟。祭祀、巡幸时,设置王公百官的位置。吏部、兵部、礼部考试贡举人时,供应帷幕。王公婚礼时,也供应帐具。京诸司长官,按品级供应床罽。供应蕃客帷帟时,标明年月。席寿三年,氈寿五年,褥寿七年;未到期而损坏的,有处罚。监事二人。有府二人,史四人,掌设六人,幕士八十人,掌固四人。
○宗正寺
卿一人,从三品;少卿二人,从四品上;丞二人,从六品上。负责管理天子族亲属的籍贯,以区分昭穆;统领陵台、宗玄二署。凡亲属有五等,先由司封确定:一是皇帝周亲、皇后父母,视同三品;二是皇帝大功亲、小功尊属,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周亲,视同四品;三是皇帝小功亲、缌麻尊属,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大功亲,视同五品;四是皇帝缌麻亲、袒免尊属,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小功亲;五是皇帝袒免亲,太皇太后小功卑属,皇太后、皇后缌麻亲,视同六品。皇帝亲的夫妇男女,降本亲二等,其余亲属降三等,尊属进一等,降而过五等者不为亲。诸王、大长公主、长公主亲,按本品;嗣王、郡王非三等亲者,也视同五品;驸马都尉,视同诸亲。祭祀、册命、朝会,陪位、袭封者皆以簿书上报司封。主簿二人,从七品上。知图谱官一人,脩玉牒官一人,知宗子表疏官一人,录事二人。武德二年,置宗师一人,后省。龙朔二年,改宗正寺为司宗寺。武后光宅元年改为司属寺。有府五人,史五人,亭长四人,掌固四人。京都太庙斋郎各一百三十人,门仆各三十三人,主簿、录事各二人。
△诸陵台
令各一人,从五品上;丞各一人,从七品下。建初、启运、兴宁、永康陵,令各一人,从七品下;丞各一人,从八品下。负责守卫山陵。凡陪葬,按文武分左右,子孙从父祖者亦如此;宫人陪葬,则由陵户成坟。诸陵四至有封,禁止百姓埋葬,唯故坟不毁。开元二十四年,因宗庙所奉不可名以署,太常少卿韦縚奏请废除太庙署,以少卿一人知太庙事。二十五年,濮阳王彻为宗正卿,恩遇甚厚,建议以宗正司属籍,乃请以陵寝、宗庙隶属宗正。天宝十二载,驸马都尉张垍为太常卿,得幸,又以太庙诸陵署隶属太常。十载,改献、昭、乾、定、桥五陵署为台,升令品,永康、兴宁二陵称署如故。至德二年,复以陵庙隶属宗正。永泰元年,太常卿姜庆初复奏以陵庙隶属太常,大历二年恢复旧制。陵台有录事各一人,府各二人,史各四人,主衣、主辇、主药各四人,典事各三人,掌固各二人,陵户各三百人,昭陵、乾陵、桥陵增百人。诸陵有录事各一人,府各一人,史各二人,典事各二人,掌固各二人,陵户各百。
人。
△诸太子庙
每个太子庙设令一人,官阶为从八品上;丞一人,官阶为正九品下;录事一人。令负责洒扫、开关庙门的礼节,以及四季的祭祀活动。每个庙还设有府一人,史二人,典事二人,掌固一人。
△诸太子陵
每个太子陵设令一人,官阶为从八品下;丞一人,官阶为从九品下;录事一人。每个陵还设有府一人,史二人,典事二人,掌固一人,陵户三十人。太常寺原本设有太庙署,令一人,官阶为从七品下;丞二人,官阶为从七品下;斋郎二十四人。
△崇玄署
崇玄署设令一人,官阶为正八品下;丞一人,官阶为正九品下。负责管理京都各道观的名册、道士的户籍以及斋醮等事务。新罗、日本的僧人来唐朝学习,九年不归者会被编入户籍。道士、女官、僧、尼,见到天子时必须行礼。凡是在百姓家中停留,不得超过三夜。超过三夜的,必须立案并连署,停留时间不得超过七日,路途遥远的由州县提供行程安排。全国共有道观一千六百八十七座,道士七百七十六人,女官九百八十八人;寺院五千三百五十八座,僧人七万五千五百二十四人,尼姑五万五百七十六人。两京(长安和洛阳)的僧、尼、道士、女官的度牒,由一名御史负责监督。每三年,州县会编制户籍,一份留在县里,一份留在州里;僧、尼的户籍一份上报祠部,道士、女官的户籍一份上报宗正寺,一份上报司封。崇玄署设有府二人,史三人,典事六人,掌固二人,崇玄学博士一人,学生一百人。隋朝时,崇玄署隶属于鸿胪寺,还设有道场和玄坛。唐朝时,设置了诸寺观监,隶属于鸿胪寺,每个寺观设监一人。贞观年间,废除了寺观监。上元二年,设置了漆园监,不久后废除。开元二十五年,在玄元皇帝庙设立了崇玄学。天宝元年,两京各设博士、助教各一人,学生一百人,每逢祭祀时,由学生代替斋郎。天宝二年,崇玄学改名为崇玄馆,博士改称为学士,助教改称为直学士,设大学士一人,由宰相担任,统领两京的玄元宫及道院,全国的崇玄学改名为通道学,博士改称为道德博士,不久后废除。宝应、永泰年间,学生几乎全部消失。大历三年,学生人数又恢复到了一百人。最初,全国的僧、尼、道士、女官都隶属于鸿胪寺,武则天延载元年,僧、尼改隶祠部。开元二十四年,道士、女官改隶宗正寺,天宝二年,道士改隶司封。贞元四年,崇玄馆废除了大学士,后来又设置了左右街大功德使、东都功德使、修功德使,负责管理僧、尼的户籍及功役。元和二年,道士、女官改隶左右街功德使。会昌二年,僧、尼改隶主客,太清宫设置了玄元馆,也设有学士,到会昌六年废除,僧、尼又改隶两街功德使。
○太仆寺
太仆寺设卿一人,官阶为从三品;少卿二人,官阶为从四品上;丞四人,官阶为从六品上;主簿二人,官阶为从七品上;录事二人。卿负责管理厩牧、辇舆的政事,统领乘黄、典厩、典牧、车府四署及诸监牧。皇帝出行时,负责供应五路属车。每年接收监牧的籍帐并进行汇总,上报驾部以进行考课。永徽年间,太仆寺改名为司驭寺,武则天光宅元年又改名为司仆寺。太仆寺设有府十七人,史三十四人,兽医六百人,兽医博士四人,学生一百人,亭长四人,掌固六人。
△乘黄署
乘黄署设令一人,官阶为从七品下;丞一人,官阶为从八品下。负责供应车路及驯驭的方法。凡有重大活动,提前四十天,率领驾士进行训练,尚乘根据路色供应马匹;提前二十天,在内侍省进行训练。乘黄署设有府一人,史二人,驾士一百四十人,羊车小史十四人,掌固六人。
△典厩署
典厩署设令二人,官阶为从七品下;丞四人,官阶为从八品下。负责饲养马牛及提供杂畜的饲料。良马每匹配一丁,中马每匹配二丁,驽马每匹配三丁,乳驹、乳犊每十匹配一丁。典厩署设有府四人,史八人,主乘六人,典事八人,执驭一百人,驾士八百人,掌固六人。
△典牧署
典牧署设令三人,官阶为正八品上;丞六人,官阶为从九品上。负责管理各牧场的杂畜供应及酥酪、脯腊等事务。群牧所送来的羊犊,用于供应廪牺和尚食。典牧署设有监事八人,府四人,史八人,典事十六人,主酪七十四人,驾士一百六十人,掌固四人。
△车府署
车府署设令一人,官阶为正八品下;丞一人,官阶为正九品下。负责管理王公以下的车路及驯驭的方法。三品以上官员的婚、葬,提供驾士。凡路车的马牛,由驭士负责训练。车府署设有府一人,史二人,典书四人,驭士一百七十五人,掌固六人。
△诸牧监
上牧监:每个上牧监设监一人,官阶为从五品下;副监二人,官阶为正六品下;丞二人,官阶为正八品上;主簿一人,官阶为正九品下。中牧监:监,官阶为正六品下;副监,官阶为从六品下;丞,官阶为从八品上;主簿,官阶为从九品上。下牧监:监,官阶为从六品下;副监,官阶为正七品下;丞,官阶为正九品上;主簿,官阶为从九品下。中牧监的副监、丞,比上牧监少一人。南使、西使,各设丞三人,官阶为从七品下;录事各一人,官阶为从九品下。北使、盐州使,各设丞二人,官阶为从七品下。负责管理群牧的繁殖和课税。凡马匹数量达到五千的为上监,三千的为中监,不足三千的为下监。马牛的群牧,设有牧长和尉。马匹的驽、良,都记录在籍,良马称为左,驽马称为右。每年孟秋,群牧使将各监的籍帐合并为一,仲秋时上报太仆寺,送细马时,有牵夫、识马小儿、兽医等人员。凡马匹在三月时进行交配,驹犊在牧场中的,三岁时分群。繁殖过多的有赏,死亡损耗也按比例扣除。年终时,监牧使进行巡按,以功过相除进行考课。上牧监,设有录事各一人,府各三人,史各六人,典事各八人,掌固各四人。中牧监,府减少一人,史、典事各减少三人。下牧监,典事、掌固各减少二人。南使、西使,录事、史各一人,府各五人,史各九人;北使、盐州使,录事以下的员数及品级,与南使相同。麟德年间,设置了八使,分总监坊。秦、兰、原、渭四州及河曲之地。共有四十八个监:南使有十五个监,西使有十六个监,北使有七个监,盐州使有八个监,岚州使有二个监。自京师西至陇右,有七个马坊,由陇右三使统领。还有沙苑、楼烦、天马监。沙苑监负责饲养陇右各牧场的牛羊,供应宴祭和尚食所用,每年与典牧署共同供应。自监以下,
品级如下牧监。到开元二十三年,废除监。
△东宫九牧监
丞二人,正八品上;录事一人,从九品下。负责饲养马牛,以供皇太子使用。有录事史各一人,府三人,史六人。最初,监有监、副监、丞、主簿、录事各一人,府二人,史四人,典事四人,掌固二人。自监以下,品级与下牧监相同。又有马牧使,有丞以下官员。
○大理寺
卿一人,从三品;少卿二人,从五品下。负责审理案件、详查刑罚。凡是罪行达到流放、死刑的,都要上报刑部,再由中书、门下复核。被关押的犯人每五天审问一次。
龙朔二年,改名为详刑寺;武后光宅元年,改名为司刑寺;中宗时废除狱丞。有府二十八人,史五十六人,司直史十二人,评事史二十四人,狱史六人,亭长四人,掌固十八人,问事百人。
正二人,从五品下。负责审议案件,纠正法律条文。凡是丞判决不当的,依法纠正。五品以上官员的案件,亲自决断。皇帝巡幸时则留寺主持事务。
丞六人,从六品上。负责分判寺事,纠正刑罚的轻重。徒刑以上的囚犯,则叫来家属告知罪行,询问是否服罪。
主簿二人,从七品上。负责掌管印章,审核公文,检查失误。凡是官吏犯罪及赦免,都记录在簿。私罪赎铜一斤,公罪二斤,都算一负;十负为一殿。每年吏部、兵部复核选人的殿负,记录上报。
狱丞二人,从九品下。负责带领狱史,管理囚徒。贵贱、男女分开关押。五品以上每月沐浴一次,夏天则提供饮料。禁止纸笔、金刃、钱物、杵梃带入。囚犯生病,提供医药,重病者解除枷锁,家人入内侍候。
司直六人,从六品上;评事八人,从八品下。负责出使推按。凡是奉命推讯长史,应当停职禁锢的,请鱼书前往。录事二人。
○鸿胪寺
卿一人,从三品;少卿二人,从四品上;丞二人,从六品上。负责宾客及凶仪事务。统领典客、司仪二署。凡是四夷君长,按蕃望高低登记,朝见时辨别其等级,第三等居武官三品之下,第四等居五品之下,第五等居六品之下,有官职的居本班。御史察食料。二王后、夷狄君长袭官爵的,辨别嫡庶。诸蕃封命,则受册前往。海外诸蕃朝贺进贡使有下从,留一半在边境;由海路朝见的,广州选首领一人、左右二人入朝;所献之物,先上报数量给鸿胪。凡是客人返回,鸿胪登记衣赍赐物多少以报主客,发给过所。蕃客奏事,详细记录日期及所奏内容,另写状,每月一奏,为簿,以副本藏鸿胪。献马,则殿中、太仆寺审阅,良马入殿中,劣马入太仆。献药者,鸿胪寺验覆,少府监定价高低。鹰、鹘、狗、豹无估价,则鸿胪定所报轻重。凡是献物,皆客人执以见,驼马则陈于朝堂,不足进者州县留之。皇帝、皇太子为五服亲及大臣发哀临吊,则卿赞相。大臣一品葬,以卿护;二品,以少卿;三品,以丞。皆司仪示以礼制。主簿一人,从七品上。录事二人。龙朔二年,改鸿胪寺为同文寺,武后光宅元年,改为司宾寺。有府五人,史十人,亭长四人,掌固六人。
△典客署
令一人,从七品下;丞三人,从八品下。负责二王后介公、酅公的版籍及四夷归化在藩者,朝贡、宴享、送迎皆参与。酋渠首领朝见的,提供食粮;生病,则派医给汤药;丧事,则提供所需;还蕃赐物,则协助其受领,教拜谢之礼。有典客十三人,府四人,史八人,掌固二人。
掌客十五人,正九品上。负责送迎蕃客,专管馆舍。
△司仪署
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下。负责凶礼丧葬的器具。京官职事三品以上、散官二品以上祖父母、父母丧,职事散官五品以上、都督、刺史卒于京师,及五品死于王事者,将葬,祭以少牢,率斋郎执俎豆前往。三品以上赠以束帛,黑一、纁二,一品加乘马;既引,遣使赠于郭门之外,皆有束帛,一品加璧。五品以上葬,给营墓夫。有司仪六人,府二人,史四人,掌设十八人,斋郎三十人,掌固四人,幕士六十人。
○司农寺
卿一人,从三品;少卿二人,从四品上。负责仓储委积事务。统领上林、太仓、钩盾、霡官四署及诸仓、司竹、诸汤、宫苑、盐池、诸屯等监。凡是京都百司官吏禄禀、朝会、蔡祀所需,皆供应。藉田,则进耒耜。
丞六人,从六品上。总判寺事。凡是租及藁秸到京都的,审阅后收纳。官户奴婢有技能的配诸司,妇人入掖庭,以类相偶,行宫监牧及赐王公、公主皆取之。凡是孳生鸡彘,以户奴婢课养。俘口则配轻使,刚到给食粮。主簿二人,从七品上;录事二人。龙朔二年,改司农寺为司稼寺。有府三十八人,史七十六人,计史三人,亭长九人,掌固七人。
△上林署
令二人,从七品下;丞四人,从八品下。负责苑囿园池。种植果蔬,以供朝会、祭祀及尚食诸司常料。季冬,藏冰千段,先立春三日纳之冰井,以黑牡、秬黍祭司寒,仲春启冰亦如之。监事十人。有府七人,史十四人,典事二十四人,掌固五人。
△太仓署
令三人,从七品下;丞五人,从八品下;监事八人。负责廪藏事务。有府十人,史二十人,典事二十四人,掌固八人。
△钩盾署
令二人,正八品上;丞四人,正九品上;监事十人,负责供应薪炭、鹅鸭、蒲蔺、陂池薮泽之物,以供祭祀、朝会、飨燕宾客。有府七人,史十四人,典事十九人,掌固五人。
△{道禾}官署
令二人,正八品下;丞四人,正九品上;监事十人。负责{道禾}择米麦。凡是九谷,皆随精粗差其耗损而供应。有府八人,史十六人
典事有二十四人,掌固有五人。最初设有御细仓督、麹面仓督,贞观年间被撤销。
△太原、永丰、龙门等仓
每个仓库设监一人,官阶为正七品下;丞二人,官阶为从八品上。负责仓库的储积管理。所有出入账目,年终上报给寺。设有录事一人,府三人,史六人,典事八人,掌固六人;龙门等仓,减少府一人,史、典事、掌固各减少二人。
△司竹
设监一人,官阶为从六品下;副监一人,官阶为正七品下;丞二人,官阶为正八品上。负责种植竹子和芦苇,供应宫中各部门的帘子和篚筐等物品,每年用竹笋供应尚食局。设有录事一人,府二人,史四人,典事三十人,掌固四人,苇园匠一百人。
△庆善、石门、温泉汤等监
每个监设监一人,官阶为从六品下;丞一人,官阶为正七品下。负责管理温泉池、宫禁、防堰以及储备粮食和草料,修整调度,以备供奉。王公以下的温泉馆,根据贵贱等级有所区别。凡是靠近温泉的地方,瓜果蔬菜因温泉的滋润而提前成熟的,用来供奉陵庙。设有录事一人,府一人,史二人,掌固四人。
△京都诸宫苑总监
每个宫苑设总监一人,官阶为从五品下;副监一人,官阶为从六品下;丞二人,官阶为从七品下;主簿二人,官阶为从九品上。负责管理宫苑内的宫馆、园池、禽鱼、果木。凡是官属人员、牲畜的出入,都有记录。设有录事各二人,府各八人,史各十六人,亭长各四人,掌固各六人,兽医各五人。
△京都诸园苑监、苑四面监
每个园苑设监一人,官阶为从六品下;副监一人,官阶为从七品下;丞二人,官阶为正八品下。负责修缮苑面、宫馆、园池以及种植、养殖六畜的事务。显庆二年,将青城宫监改为东都苑北面监,明德宫监改为东都苑南面监,洛阳宫农圃监改为东都苑东面监,仓货监改为东都苑西面监。设有录事各一人,府各三人,史各六人,典事各六人,掌固各六人。
△九成宫总监
设监一人,官阶为从五品下;副监一人,官阶为从六品下;丞一人,官阶为从七品下;主簿一人,官阶为从九品上。负责修缮宫苑,供应炼饵等事务。设有录事一人,府三人,自监以下,官阶与宫苑相同。武德初年,将隋朝的仁寿宫监改为九成宫监。
△诸盐池监
设监一人,官阶为正七品下,负责管理盐务的簿账。设有录事一人,史二人。
△诸屯
设监一人,官阶为从七品下;丞一人,官阶为从八品下。负责管理屯田的种植,核算功课及畜产的簿账,根据水旱虫灾的情况确定课税。屯主负责劝勉农民,监督地税的征收。设有录事一人,府一人,史二人,典事二人,掌固四人。每个屯设屯主一人,屯副一人,主簿一人,录事一人,府三人,史五人。
○太府寺
设卿一人,官阶为从三品;少卿二人,官阶为从四品上。负责管理财货、仓库、贸易,总管京都四市、左右藏、常平七署。凡是四方的贡赋、百官的俸禄,严格管理其出入。赋税物品根据地方特产,确定精粗的差别,祭祀用的币帛都由太府寺供应。龙朔二年,将太府寺改为外府寺。武后光宅元年,改为司府寺。中宗即位后,恢复为太府寺。设有府二十五人,史五十人,计史四人,亭长七人,掌固七人。
设丞四人,官阶为从六品上。负责处理寺内事务。凡是元旦、冬至时在庭中陈列的方物,接收并进献。会赐及别敕六品以下的赏赐,在朝堂发放。由一人负责左右藏署的账目,凡是在署的为簿,在寺的为账,每三个月向金部报告一次。
设主簿二人,官阶为从七品上。负责掌管印章,审核账目,检查错误,平衡权衡度量,每年八月加盖印章后使用。设有录事二人。
△两京诸市署
设令一人,官阶为从六品上;丞二人,官阶为正八品上。负责管理财货交易、度量器物,辨别其真伪轻重。市场都设立标志,禁止垄断和私自交易。凡是市场,中午击鼓三百下召集众人,日落前七刻击钲三百下散市。有果毅巡。将货物分为三等价格,每十天记录一次。皇帝出行时,在驻跸处设立市场进行交易,有卫士五十人,负责监察异常情况。设有录事一人,府三人,史七人,典事三人,掌固一人。
△左藏署
设令三人,官阶为从七品下;丞五人,官阶为从八品下;监事八人。负责管理钱帛、杂彩。天下的赋税,由卿和御史监督审查。设有府九人,史十八人,典事十二人,掌固八人。
△右藏署
设令二人,官阶为正八品上;丞三人,官阶为正九品上;监事四人。负责管理金玉、珠宝、铜铁、骨角、齿毛、彩画。设有府五人,史十二人,典事七人,掌固十人。
△常平署
设令一人,官阶为从七品上;丞二人,官阶为从八品下;监事五人。负责管理平籴、仓储、出纳。设有府四人,史八人,典事五人,掌固六人。显庆三年设立。武后时期,东都也设立了常平署。
○国子监
设祭酒一人,官阶为从三品;司业二人,官阶为从四品下。负责儒学训导的政务,总管国子、太学、广文、四门、律、书、算七学。天子视察学校,皇太子参加讲学时,负责讲解。释奠时,执经论议,奏请京城文武七品以上官员观礼。凡是教授经典,以《周易》、《尚书》、《周礼》、《仪礼》、《礼记》、《毛诗》、《春秋左氏传》、《公羊传》、《谷梁传》各为一经,兼习《孝经》、《论语》、《老子》,年终考核学官的训导成绩。
设丞一人,官阶为从六品下,负责处理监内事务。每年,七学学生学业完成后,与司业、祭酒一起主持考试,合格者上报礼部。
设主簿一人,官阶为从七品下。负责掌管印章,监督监内事务。七学学生不遵守教规的,举荐并免去其资格。设有录事一人,官阶为从九品下。武德初年,将国子监改为国子学,隶属于太常寺,贞观二年恢复为监。龙朔二年,将国子监改为司成馆,祭酒改为大司成,司业改为少司成。咸亨元年恢复为监。垂拱元年,将国子监改为成均监。设有府七人,史十三人,亭长六人,掌固八人。
△国子学
设博士五人,官阶为正五品上。负责教授三品以上官员及国公的子孙、从二品以上官员的曾孙为学生。将经典分为五部分进行教学:《周礼》、《仪礼》、《礼记》、《毛诗》、《春秋左氏传》各六十人,闲暇时则学习隶书、《国语》、《说文》。
、施、绢、布,宽度都是一尺八寸,四丈为一匹。布五丈为一端,绵六两为一屯,丝五两为一絇,麻三斤为一綟。
凡是绫锦等织品,禁止展示给外人看。由一位高品级的官员专门负责,每年上报使用量和所织的织品。每次掖庭织锦时,会赐予酒和羊。七月七日,祭祀织机。有六名监作,六名府吏,十四名史官,十一名典事,五名掌固。
△掌冶署
设令一人,正八品上;丞二人,正九品上。负责铸造金银铜铁及涂饰琉璃玉器。铜铁由民间开采,官府征税,只有镴由官府专卖。边远州不设铁冶,所需器具由官府供应。所有铸造的器物,先上报少府监,然后分发。有两名监作,六名府吏,十二名史官,二十三名典事,四名掌固。
△诸冶监
每监设令一人,正七品下;丞一人,从八品上。负责铸造兵器和农具,供给军士和屯田居民,只有兴农冶专门供给陇右监牧。有四名监作,一名录事,一名府吏,两名史官,两名典事,四名掌固。太原冶,减少两名监作。
△诸铸钱监
每监设监一人,副监二人,丞一人。由所在都督、刺史负责;副监由上级官员担任;丞由判司担任;监事由参军及县尉担任。每监设监事一人,录事一人,府吏三人,史官四人,典事五人。共有七处铸钱监,会昌年间增至八监,每道设一铸钱坊。大中初年,废除了三监。
△互市监
每监设监一人,从六品下;丞一人,正八品下。负责与外国交易的事务。隋朝时隶属四方馆,唐朝时隶属少府。贞观六年,改交市监为互市监,副监为丞,武后垂拱元年改称通市监。设录事一人,府吏二人,史官四人,价人四人,掌固八人。
○将作监
设监二人,从三品;少监二人,从四品下。负责土木工匠的事务,统管左校、右校、中校、甄官等署,以及百工等监。大明宫、兴庆宫、上阳宫,中书、门下、六军仗舍、闲厩,称为内作;郊庙、城门、省、寺、台、监、十六卫、东宫、王府等官署,称为外作。从十月到二月,停止冶炼工作;从冬至到九月,停止土建工作。凡是修建宫庙,太常寺选择吉日上报。
设丞四人,从六品下。负责管理监的事务。凡是外部的营建修缮,大事听从皇帝的命令,小事则需省府批准。工程有长短,劳役有轻重。从四月到七月为长功;二月、三月、八月、九月为中功;从十月到正月为短功。长上匠由州府出资雇佣。军器上需刻上制造年月和工匠姓名。武德初年,改令为大匠,少令为少匠。龙朔二年,改将作监为缮工监,大匠为大监,少匠为少监。咸亨元年,缮工监改为营缮监。天宝十一年,改大匠为大监,少匠为少监。有府吏十四人,史官二十八人,计史三人,亭长四人,掌固六人,短蕃匠一万二千七百四十四人,明资匠二百六十人。
设主簿二人,从七品下。负责官吏的粮料、俸禄,请假等事务必须经过他们。各司供应的监物有缺,由他们上报。设录事二人,从九品上。
△左校署
设令二人,从八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下。负责木工事务。乐县、簨弶、兵器、丧葬仪物都由他们供应。宫室的规格,从天子到士庶有等级差别,官修的建筑由左校署负责。有十名监作,六名府吏,十二名史官,十二名监作。
△右校署
设令二人,正八品下;丞三人,正九品下。负责版筑、涂泥、丹垩、厕所等事务。有需要时,审核数量并采购。有十名监作,五名府吏,十名史官,二十四名典事。
△中校署
设令一人,从八品下;丞三人,正九品下。负责供应舟船、兵器、杂器。皇帝出行时供应竿柱,闲厩供应行槽,祭祀时供应棘葛,内外营建所需物品都由他们提供。监牧的车牛,有年度支给的草料豆类,由他们接收并分发给车坊。有四名监事。武后时改称营缮署。垂拱元年恢复旧称,不久废除。开元初年重新设立。有两名府吏,六名史官,八名典事,两名掌固。
△甄官署
设令一人,从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负责琢石、陶土等事务,供应石磬、人像、兽像、碑、柱、碾、硙、瓶、缶等器物,敕葬时供应明器。有四名监作,五名府吏,十名史官,十八名典事。
百工、就谷、库谷、斜谷、太阴、伊阳监,每监设监一人,正七品下;副监一人,从七品下;丞一人,正八品上。负责采伐木材。有四名监作。武德初年,设立百工监,负责舟车及营造杂作,有监、少监各一人,丞四人,主簿一人。又设立就谷、库谷、斜谷、太阴、伊阳五监。贞观年间,废除百工监。高宗设立百工署,负责东都的土木瓦石工程。开元十五年改为监。有录事一人,府吏一人,史官三人,典事二十人。
○军器监
设监一人,正四品上;丞一人,正七品上。负责修缮甲弩,按时输送到武库。统管两个署:一是弩坊署,二是甲坊署。设主簿一人,正八品下;录事一人,从九品下。武德初年,设有武器监一人,正八品下。负责兵杖、厩牧。设少监一人,丞二人,主簿一人。七年废除军器监,八年重新设立,九年又废除。贞观六年,废除武器监。开元以前,军器都由左尚署负责,三年设立军器监,十一年又废除为甲弩坊,隶属少府,十六年重新设立为监。有府吏八人,史官十二人,亭长二人,掌固四人。
△弩坊署
设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下。负责出纳矛槊、弓矢、排弩、刃镞、杂作及工匠。有两名监作,两名府吏,五名史官,两名典事。贞观六年,改弓弩署为弩坊署,甲铠署为甲坊署。
△甲坊署
设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下。负责出纳甲胄、■绳、筋角、杂作及工匠。有两名监作,两名府吏,五名史官,两名典事。
○都水监
设使者二人,正五品上。负责川泽、津梁、渠堰、陂池的管理,统管河渠、诸津监署。凡是渔捕有禁令,灌溉田地从远处开始,先稻后陆,渠长、斗门长节制其
根据数量多少进行平均分配。府县由官员监督。
设有两名丞,官阶为从七品上。负责判决和监督事务。凡是京畿地区的水源,因灌溉而浪费的都被禁止。水进入内部后剩余的部分,则平均分配给王公百官。
设有一名主簿,官阶为众八品下。负责运输漕粮、渔捕的行程,并进行纠察和举报。
武德初年,废除了都水监,改为署。贞观六年又恢复为监,将令改为使者。
龙朔二年,将都水监改为司津监,使者改为监。
武后垂拱元年,将都水监改为水衡监,使者改为都尉。
开元二十五年,不再隶属于将作监。
设有一名录事,五名府,十名史,一名亭长,四名掌固。
最初,贞观六年设立了舟楫署,设有一名令,官阶为正八品下,负责舟楫和运输漕粮;设有一名漕正,三名府,六名史,一名监漕,一名漕史,六名典事,八名掌固。
上元二年,设立了两名丞,官阶为正九品下,负责运输漕粮中的隐失。
开元二十六年,署被废除。
△河渠署
设有一名令,官阶为正八品下;一名丞,官阶为正九品上。负责河渠、陂池、堤堰、鱼醢等事务。凡是沟渠的开通和堵塞,渔捕的时令禁止,都由其负责。
祭祀宗庙时,供应鱼鲏;祭祀昊天上帝时,有司负责事务,则供应腥鱼。
每日供应尚食及给中书、门下,每年供应诸司及东宫的冬季储藏。
渭河三百里内的渔钓者,由五坊负责抓捕治理。
供应祠祀时,从便桥到东渭桥禁止民众捕鱼。
三元日,除非供应祠祀,否则不采鱼。
唐代设有河堤使者。贞观初年改为河堤谒者。
设有三名府,六名史,三名典事,每渠及斗门设有一名长,三名掌固,十二名鱼师。
最初,设有十名监漕,官阶为从九品上,大历年后被省去。
兴成、五门、六门、龙首、泾堰、滋堤,共六堰,每堰设有一名丞,官阶为从九品下。设有一名府,两名史,两名典事,两名掌固。
贞观六年全部废除。
设有六名河堤谒者,官阶为正八品下。负责完善堤堰、利沟渎、渔捕等事务。
泾、渭、白渠,由京兆少尹一人负责监督。
△诸津
每津设有一名令,官阶为正九品上;两名丞,官阶为从九品下。负责天下的津济舟梁。
灞桥、永济桥,由一名勋官散官负责;天津桥、中桥,则由卫士负责清扫。
凡是舟渠的准备工作,都先准备一半,袽塞、竹,由所在地方供应。
唐代将津尉改为令,设有一名录事,一名府,两名史,三名典事,五名津吏,每桥三十名桥丁,八名匠。
京兆、河南诸津,隶属于都水监;便桥、渭桥、万年三桥,设有一名丞,官阶为从九品下;一名府,十名史,两名典事,两名掌固。
贞观年间废除。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新唐书-志-卷三十八-注解
御史台:中国古代官署名,主要负责监察百官、弹劾不法、审理冤案等职责。御史台在唐代是中央监察机构,下设台院、殿院、察院三院,分别由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负责具体事务。
大夫:御史台的长官,正三品,负责以刑法典章纠正百官的罪恶。
中丞:御史台的副长官,正四品下,协助大夫处理事务。
台院:御史台下属机构之一,负责侍御史的事务。
殿院:御史台下属机构之一,负责殿中侍御史的事务。
察院:御史台下属机构之一,负责监察御史的事务。
三司:指御史大夫、中书、门下三个机构,负责审理冤案。
弹劾:御史台的主要职责之一,指对官员的不法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方幅:指正式的文书格式,用于大事的奏报。
署名:指在文书上签名,用于小事的奏报。
制覆囚:指对囚犯的复审,御史台与刑部尚书共同负责。
路车:指皇帝出行时的车驾,御史大夫负责为皇帝开路。
朝会:指皇帝与百官举行的朝见仪式,御史台负责维持秩序。
常参官:指每日参加朝会的官员,包括文官五品以上及两省供奉官、监察御史、员外郎、太常博士等。
九参官:指武官三品以上每三日参加一次朝会的官员。
六参官:指武官五品以上及折冲当番者每五日参加一次朝会的官员。
袴褶:古代官员的朝服,冬季穿着。
珂:古代官员朝服上的装饰品,五品以上官员佩戴。
清官:指清廉正直的官员,四品以下官员不佩戴珂。
致仕官:指退休的官员,在朝会中享有较高的地位。
散官:指没有实际职务的官员,分为文散官和武散官。
勋官:指有功勋的官员,地位次于散官。
亲王:皇帝的兄弟或儿子,封为亲王,享有较高的地位。
嗣王:亲王的继承人,地位次于亲王。
郡王:皇帝的远亲或功臣,封为郡王,地位次于亲王。
国公:封爵名,地位次于郡王。
郡公:封爵名,地位次于国公。
县公:封爵名,地位次于郡公。
侯:封爵名,地位次于县公。
伯:封爵名,地位次于侯。
子:封爵名,地位次于伯。
男:封爵名,地位次于子。
以前官召见者:指以前担任过官职的人,被召见时享有较高的地位。
以理解者:指因理解而被召见的人,地位低于同品官员。
本司参集者:指本部门的官员,按照职务高低排列。
诸公:指文武三品以上的非职事官,朝参名簿上称为诸公。
四面关:指京城的四面关卡,官员出城不超过四面关则不需辞见。
都督:地方军事长官,负责一州的军事事务。
刺史:地方行政长官,负责一州的行政事务。
都护:边疆地区的军事长官,负责边疆的防御事务。
左右仆射:尚书省的长官,负责全国的行政事务。
侍中:门下省的长官,负责皇帝的诏令传达。
中书令:中书省的长官,负责起草皇帝的诏令。
正衙:指皇帝的正殿,官员在此谢恩。
侧门:指皇宫的侧门,官员在此候旨。
两班:指文武官员,分为文班和武班。
廊下:指皇宫的走廊,官员在此就食。
殿中侍御史:御史台的官员,负责维持朝会秩序。
治书侍御史:御史台的官员,负责起草文书。
宪台:唐高宗时期御史台的别称。
大司宪:唐高宗时期御史大夫的别称。
司宪大夫:唐高宗时期中丞的别称。
肃政台:武则天时期御史台的别称。
左台:武则天时期御史台的分支,负责监察百官和军队。
右台:武则天时期御史台的分支,负责监察州县和风俗。
风俗使:武则天时期派出的监察使,负责监察地方风俗。
廉察使:武则天时期派出的监察使,负责监察地方官员的廉洁。
四十八条:武则天时期制定的监察条例,用于监察州县官员。
假:指临时担任职务的官员。
检校:指代理职务的官员。
员外:指编制外的官员。
试:指试用期的官员。
神龙:唐中宗的年号,公元705年至707年。
景云:唐睿宗的年号,公元710年至711年。
延和:唐玄宗的年号,公元712年。
至德:唐肃宗的年号,公元756年至758年。
会昌:唐武宗的年号,公元841年至846年。
东都留台:指在东都洛阳设立的御史台分支机构。
元和:唐宪宗的年号,公元806年至820年。
侍御史:御史台的官员,负责纠举百官和处理杂事。
给事中:门下省的官员,负责审核皇帝的诏令。
中书舍人:中书省的官员,负责起草皇帝的诏令。
刑部郎中:刑部的官员,负责审理案件。
员外郎:各部的副职官员,协助长官处理事务。
大理司直:大理寺的官员,负责审理案件。
评事:大理寺的官员,负责审理案件。
法冠:御史台官员的正式冠帽,用于大事的奏报。
硃衣:御史台官员的正式服装,用于大事的奏报。
纁裳:御史台官员的正式下装,用于大事的奏报。
白纱中单:御史台官员的正式内衣,用于大事的奏报。
常服:御史台官员的日常服装,用于小事的奏报。
杂端:御史台官员的别称,负责处理杂事。
公廨:指御史台的办公场所。
弹:指御史台官员的弹劾职责。
东推:指御史台官员负责的东部地区的案件审理。
西推:指御史台官员负责的西部地区的案件审理。
赃赎:指对贪赃枉法的官员进行处罚和追赃。
理匦:指处理百姓的申诉和控告。
太仓:指国家的粮仓,负责粮食的储存和发放。
左藏:指国家的财库,负责财物的储存和发放。
四推御史:指负责东推、西推、赃赎、理匦的御史台官员。
只日:指单数日,御史台在单数日受理案件。
双日:指双数日,御史台在双数日受理案件。
分司东都台:指在东都洛阳设立的御史台分支机构。
殿中:指殿中侍御史,负责维持朝会秩序。
黄门侍郎:门下省的官员,负责传达皇帝的诏令。
侍郎:各部的副职官员,协助长官处理事务。
舍人:中书省的官员,负责起草皇帝的诏令。
承诏:指御史台官员接受皇帝的诏令。
乐彦玮:唐代御史大夫,曾担任御史台长官。
副承诏:指御史台官员的副职,负责协助承诏。
阙:指职位空缺。
殿中承乏:指殿中侍御史临时担任承诏的职责。
监察御史:御史台的官员,负责监察百官和地方事务。
侧门置籍:指在皇宫的侧门设立名册,监察御史可以进入殿庭。
随仗入閤:指监察御史随皇帝的仪仗进入殿庭。
左右巡:指监察御史负责的京城内外的巡查。
雍、洛二州:指京城长安和东都洛阳所在的地区。
月一代:指监察御史每月轮换一次。
刑部:负责全国刑狱事务的机构。
大理:指大理寺,负责审理重大案件的机构。
东西徒坊:指京城内的监狱。
金吾:指金吾卫,负责京城的治安和巡逻。
县狱:指县级的监狱。
搜狩:指皇帝的狩猎活动,监察御史负责监督。
监围:指监察御史在狩猎活动中负责监督围猎。
断绝失禽者:指在狩猎活动中丢失猎物的人,监察御史负责调查。
京畿县尉:指京城附近的县级官员,负责治安和巡逻。
御史里行使:指临时担任御史台职务的官员。
侍御史里行使:指临时担任侍御史职务的官员。
殿中里行使:指临时担任殿中侍御史职务的官员。
监察里行使:指临时担任监察御史职务的官员。
唐法:指唐代的法律制度。
开元:唐玄宗的年号,公元713年至741年。
权属侍御史:指侍御史在开元时期权力增大。
库藏:指国家的仓库,负责财物的储存和发放。
宫门内事:指皇宫内部的事务。
故事:指旧例或惯例。
御史台不受讼:指御史台不直接受理百姓的诉讼。
风闻:指通过传闻得知的信息,御史台可以据此进行弹劾。
通状壅绝:指御史台的通状(弹劾文书)被阻塞,无法上达。
授事御史:指负责受理案件的御史台官员。
劾状:指弹劾的文书。
题告事人姓名:指在弹劾文书中写明控告人的姓名。
宰相:指朝廷的最高行政长官,负责全国的行政事务。
弹奏先白中丞、大夫:指御史台官员在弹劾前需先向中丞、大夫报告。
通状中书、门下:指御史台官员在弹劾前需向中书省、门下省报告。
建中:唐德宗的年号,公元780年至783年。
四推御史受事:指御史台官员轮流受理案件。
东西分日之限:指御史台在单数日和双数日分别受理案件的限制。
隋末:指隋朝末年,公元618年左右。
殿内侍御史:隋朝的御史台官员,负责维持朝会秩序。
义宁:隋恭帝的年号,公元617年至618年。
察非掾:隋朝的御史台官员,负责监察百官的不法行为。
武德:唐高祖的年号,公元618年至626年。
龙朔:唐高宗的年号,公元661年至663年。
调钟律:调整钟和律的音律,以确保音乐和谐,用于祭祀等正式场合。
礼部:古代中国的一个政府部门,负责礼仪、教育、考试等事务。
散乐:指非正式的、民间的音乐和舞蹈表演,与宫廷音乐相对。
音声人:古代指从事音乐表演的人,包括歌手和乐器演奏者。
博士:国子学的教师,负责教授儒家经典。
鼓吹署:古代负责军乐和仪仗音乐的机构。
太医署:古代负责医疗事务的机构,包括医师、针师、按摩师等。
太卜署:古代负责占卜和祭祀的机构。
廪牺署:古代负责祭祀用品的机构,包括牺牲和祭品的管理。
汾祠署:古代负责祭祀和洒扫的机构。
光禄寺:古代负责宴会和祭祀食品的机构。
掌固:古代官职名,负责维护和管理官署的设施。
太官署:古代官署名,主要负责宫廷的膳食供应,包括祭祀、宴会和朝会的饮食准备。
珍羞署:古代官署名,负责供应祭祀、朝会和宾客所需的各种珍贵食物。
良酝署:古代官署名,负责酿造和供应各种酒类,包括祭祀和宫廷使用的酒。
掌醢署:古代官署名,负责制作和供应各种醢(肉酱)和醯(醋)等调味品。
卫尉寺:古代官署名,负责管理宫廷的器械和文物,包括武库、武器和守宫等事务。
两京武库署:古代官署名,负责管理两京(长安和洛阳)的武库,储存兵器。
武器署:古代官署名,负责管理外戎器(即外来的武器),并在祭祀和巡幸时将其纳入武库。
守宫署:古代官署名,负责供应宫廷的帐帟(帐篷和帷幕),并在祭祀、巡幸和婚礼等场合提供相关设备。
宗正寺:古代官署名,负责管理皇族亲属的籍贯和昭穆(宗族世系),并管理陵台和宗玄二署。
诸陵台:古代官署名,负责守卫和管理皇陵,包括陪葬事务和陵墓的维护。
太子庙:古代为已故太子设立的祭祀场所,通常由专人管理,负责日常的洒扫和四时的祭祀活动。
太子陵:古代为已故太子设立的陵墓,设有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陵墓的维护和祭祀。
崇玄署:唐代管理道教事务的官方机构,负责道士的登记、斋醮等宗教活动,并管理外国僧侣的学问交流。
太仆寺:古代负责皇家马匹和车辆管理的机构,掌管厩牧、辇舆等事务,是皇家出行的重要后勤保障。
乘黄署:唐代负责皇家车马管理的机构,主要负责车路的供应和马匹的驯驭。
典厩署:唐代负责饲养马牛及其他杂畜的机构,确保皇家马匹的健康和数量。
典牧署:唐代负责管理牧场的机构,负责牲畜的饲养和畜产品的供应。
车府署:唐代负责王公以下车马管理的机构,主要负责车马的供应和驯驭。
诸牧监:唐代负责管理各地牧场的机构,分为上、中、下三级,负责马匹的饲养和繁殖。
牧监:唐代管理马牛牧养的机构,主要负责为皇室提供马牛等牲畜。
大理寺:唐代的中央司法机构,负责审理重大案件,尤其是涉及流放和死刑的案件。
鸿胪寺:唐代负责接待外国使节和处理外交事务的机构,同时也负责皇室和贵族的丧葬礼仪。
司农寺:唐代管理国家仓储和农业事务的机构,负责粮食储备、农业税收等事务。
上林署:唐代管理皇家园林和果园的机构,负责种植果蔬以供皇室和祭祀使用。
太仓署:唐代管理国家粮仓的机构,负责粮食的储存和管理。
钩盾署:唐代负责供应薪炭、鹅鸭等物品的机构,主要用于祭祀和朝会。
道禾官署:唐代负责粮食加工和供应的机构,主要处理米麦等谷物的加工和分配。
典事:古代官职名,负责具体事务的执行。
御细仓督:唐代官名,负责管理细仓(存放精细物资的仓库)。
麹面仓督:唐代官名,负责管理麹面仓(存放酿酒原料的仓库)。
贞观:唐太宗李世民的年号(627-649年),是中国历史上的盛世之一。
太原、永丰、龙门等仓:唐代的仓库名称,分别位于太原、永丰、龙门等地,负责储存粮食等物资。
司竹:唐代官署名称,负责种植竹子和芦苇,供应宫中所需。
庆善、石门、温泉汤等监:唐代官署名称,负责管理温泉、宫禁、防堰等事务。
京都诸宫苑总监:唐代官署名称,负责管理京都内的宫苑、园池、禽鱼、果木等。
九成宫总监:唐代官署名称,负责管理九成宫(唐代皇家宫殿)的修缮和供应炼饵等事务。
诸盐池监:唐代官署名称,负责管理盐池的生产和簿帐记录。
诸屯:唐代官署名称,负责管理屯田、畜产等事务。
太府寺:唐代官署名称,负责财货、廪藏、贸易等事务。
国子监:唐代官署名称,负责儒学教育和训导,管理国子学、太学等七学。
祭酒:国子监的最高长官,负责儒学教育和训导。
司业:国子监的副长官,协助祭酒管理儒学教育。
国子学:唐代官学之一,负责教育三品以上官员的子孙。
字林:《字林》是中国古代的一部字典,由晋代的吕忱所著,主要收录了汉字的形、音、义,是研究古代汉字的重要文献。
三仓:《三仓》是指《仓颉篇》、《爰历篇》和《博学篇》,这三部书是秦代用来统一文字的教材,对后世汉字的发展有重要影响。
尔雅:《尔雅》是中国最早的一部解释词义的词典,成书于战国至汉代之间,主要解释古代文献中的词汇,对研究古代汉语和古代文化有重要价值。
五经:五经指的是《周易》、《尚书》、《毛诗》、《左氏春秋》和《礼记》,这五部书是中国古代儒家经典的核心,对中国的政治、文化、教育等方面有深远影响。
太学:太学是中国古代的最高学府,主要培养国家的高级官员,其教学内容以儒家经典为主,对中国的教育和文化发展有重要影响。
广文馆:广文馆是唐代设立的一个教育机构,主要负责培养进士,即通过科举考试的官员,对唐代的文化和教育有重要影响。
四门馆:四门馆是唐代的一个教育机构,主要面向七品以上的官员子弟和庶民中的优秀子弟,教学内容包括儒家经典和其他实用知识。
律学:律学是唐代的一个教育机构,主要教授法律知识,培养法律人才,对唐代的法律制度和司法实践有重要影响。
书学:书学是唐代的一个教育机构,主要教授书法和文字学,培养书法和文字学人才,对唐代的文化和艺术有重要影响。
算学:算学是唐代的一个教育机构,主要教授数学知识,培养数学人才,对唐代的科学技术发展有重要影响。
少府:少府是唐代的一个官署,主要负责管理百工技巧,包括制造天子器御、后妃服饰、郊庙圭玉等,对唐代的手工业和艺术有重要影响。
:古代一种丝织品,质地轻薄,常用于制作衣物。
施:古代一种丝织品,质地较厚,常用于制作衣物。
绢:古代一种丝织品,质地轻薄,常用于制作衣物。
布:古代一种棉麻织品,质地较粗,常用于制作衣物。
端:古代长度单位,一匹布的长度为四丈,一端的长度为五丈。
屯:古代重量单位,一屯绵的重量为六两。
絇:古代重量单位,一絇丝的重量为五两。
綟:古代重量单位,一綟麻的重量为三斤。
绫锦文织:指高级丝织品,如绫、锦等,通常用于宫廷服饰,禁止外传。
掖庭:古代宫廷中妃嫔居住的地方。
杼:织布机上的梭子,七月七日祭杼是古代纺织业的传统习俗。
掌冶署:古代官署,负责金属冶炼和器物制作。
范镕:铸造金属器物的模具和熔炼过程。
琉璃:一种半透明的玻璃状材料,常用于装饰。
玉作:制作玉器的工艺。
镴:一种铅锡合金,常用于制作器皿。
少府监:古代官署,负责宫廷器物的制作和管理。
诸冶监:古代官署,负责铸造兵器和农具。
铸钱监:古代官署,负责铸造钱币。
互市监:古代官署,负责与外国进行贸易。
将作监:古代官署,负责土木工程和工匠管理。
左校署:古代官署,负责木工和建筑。
右校署:古代官署,负责建筑和装饰。
中校署:古代官署,负责供应军器和杂器。
甄官署:古代官署,负责石器和陶器的制作。
军器监:古代官署,负责制作和供应军器。
都水监:古代官署名,主要负责水利事务,包括灌溉、漕运等。
河渠署:古代官署名,负责管理河渠、陂池、堤堰等水利设施,以及相关的渔业事务。
河堤谒者:古代官职名,负责监督河堤的维护和水利工程的建设。
诸津:指古代的水路交通要道,包括桥梁和渡口等。
漕运:古代通过水路运输粮食和其他物资的方式,是古代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渔捕:指捕鱼活动,古代有严格的管理和规定。
府县:古代行政区划,府是较大的行政单位,县是较小的行政单位。
丞:古代官职名,通常为副职,协助主官处理事务。
主簿:古代官职名,负责文书和记录等事务。
录事:古代官职名,负责记录和管理文书。
府:古代官署中的一种职位,负责具体事务的执行。
史:古代官署中的一种职位,负责记录和管理文书。
亭长:古代官职名,负责管理驿站和交通要道。
舟楫署:古代官署名,负责管理船只和漕运事务。
漕正:古代官职名,负责漕运事务的管理。
监漕:古代官职名,负责监督漕运事务。
漕史:古代官职名,负责记录和管理漕运事务的文书。
鱼师:古代官职名,负责渔业事务的管理。
津吏:古代官职名,负责管理渡口和桥梁事务。
桥丁:古代官职名,负责维护和管理桥梁。
匠:古代官职名,负责具体的技术工作。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新唐书-志-卷三十八-评注
《百官三》是《新唐书》中的一部分,详细记载了唐代御史台的机构设置、官员职责及其运作方式。御史台作为唐代中央监察机构,承担着纠举百官、弹劾不法、审理冤案等重要职责,是维护朝廷纲纪、保障政治清明的重要机构。
文本首先介绍了御史台的主要官员及其品级,包括御史大夫、中丞等,并详细说明了他们的职责分工。御史大夫作为御史台的长官,负责以刑法典章纠正百官的罪恶,而中丞则作为副手协助处理事务。御史台下设台院、殿院、察院三院,分别由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负责具体事务,形成了严密的监察体系。
文本还详细描述了御史台在朝会、出巡、审理案件等方面的具体运作方式。例如,御史台在朝会中负责维持秩序,监察御史二人押班,侍御史则负责纠举不法的官员。御史台还负责审理冤案,三司(御史大夫、中书、门下)共同审理重大案件,小事则由御史台自行处理。此外,御史台还负责监督皇帝的狩猎活动,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文本中还提到了御史台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变迁。例如,唐高宗时期,御史台改名为宪台,御史大夫改称大司宪,中丞改称司宪大夫。武则天时期,御史台改名为肃政台,并分为左台和右台,分别负责监察百官和地方事务。这些变迁反映了唐代政治制度的复杂性和灵活性。
从文化内涵来看,御史台的设置和运作体现了唐代政治制度中对监察权的重视。御史台作为独立的监察机构,能够有效地监督百官的行为,防止腐败和不法行为的发生,从而维护朝廷的稳定和权威。同时,御史台的运作也体现了唐代政治制度中的分权制衡思想,御史台与中书省、门下省等机构相互配合,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权力制衡机制。
从艺术特色来看,文本采用了简洁明了的叙述方式,详细记录了御史台的机构设置和官员职责,语言严谨,条理清晰。通过对御史台运作方式的详细描述,文本不仅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也为后人研究唐代政治制度提供了宝贵的资料。
总的来说,《百官三》通过对御史台的详细记载,展现了唐代政治制度的复杂性和严密性,反映了唐代对监察权的高度重视。文本不仅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也为后人研究唐代政治制度提供了宝贵的资料。
这段古文详细描述了唐代音乐、医疗、占卜、祭祀等各个方面的管理制度和机构设置,反映了唐代社会的高度组织化和文化繁荣。
在音乐方面,唐代设立了专门的机构如鼓吹署和教坊,负责音乐的教授、考核和表演。这些机构不仅负责宫廷音乐,还包括民间音乐的管理,显示了唐代对音乐艺术的重视和规范化管理。
医疗方面,太医署的设置和医师、针师、按摩师等职业的细分,表明唐代在医疗技术和教育方面已经有了相当的成就。医师的考核和晋升制度,也体现了对医疗质量的严格把控。
占卜和祭祀方面,太卜署和廪牺署的设立,反映了唐代对宗教和祭祀活动的重视。这些机构不仅负责日常的占卜和祭祀,还在特定节日和重要事件中扮演重要角色,如大傩仪式中的驱邪活动。
光禄寺的设置,显示了唐代对宴会和祭祀食品的精细管理。从酒醴膳羞的准备到祭祀时的具体操作,都有详细的规定和分工,体现了唐代在礼仪和饮食文化上的高度发展。
总的来说,这段古文不仅为我们提供了唐代社会管理和文化生活的详细画面,也反映了唐代在音乐、医疗、宗教和礼仪等方面的丰富成就和高度组织化的社会结构。
这段古文详细描述了唐代宫廷中各个官署的职责和人员配置,反映了唐代宫廷管理的复杂性和细致性。通过这些描述,我们可以窥见唐代宫廷生活的严谨和规范,以及当时社会对礼仪和秩序的重视。
太官署、珍羞署、良酝署和掌醢署等官署的设立,体现了唐代宫廷对饮食和祭祀的高度重视。这些官署不仅负责日常的膳食供应,还在祭祀和朝会等重大场合中扮演重要角色,显示了唐代宫廷对礼仪和传统的尊重。
卫尉寺和两京武库署的职责则反映了唐代对军事和武器管理的重视。这些官署不仅负责储存和管理兵器,还在祭祀和巡幸等场合提供必要的仪仗和装备,显示了唐代宫廷对军事力量的依赖和控制。
宗正寺和诸陵台的职责则体现了唐代对皇族和祖先的尊崇。这些官署负责管理皇族亲属的籍贯和昭穆,以及守卫和管理皇陵,显示了唐代宫廷对家族和传统的重视。
总的来说,这段古文不仅为我们提供了唐代宫廷管理的详细资料,还反映了唐代社会的价值观和文化传统。通过这些官署的职责和人员配置,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唐代宫廷生活的复杂性和规范性,以及当时社会对礼仪、军事和家族的重视。
这段古文详细记载了唐代皇家和宗教机构的管理体系,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组织结构和文化特点。通过对太子庙、太子陵、崇玄署、太仆寺等机构的描述,可以看出唐代对于礼仪、宗教和皇家事务的重视。这些机构不仅负责日常的维护和管理,还承担着重要的祭祀和宗教活动,体现了唐代社会对于传统礼仪和宗教信仰的尊重。
崇玄署的设置和管理,特别是对于道士、女官、僧、尼的登记和管理,显示了唐代政府对于宗教事务的严格控制和规范。这种管理方式不仅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也促进了宗教文化的传播和发展。同时,对于外国僧侣的管理,也反映了唐代对外开放和文化交流的态度。
太仆寺及其下属机构的设置,体现了唐代对于皇家出行和后勤保障的重视。这些机构不仅负责马匹和车辆的供应,还负责马匹的饲养和繁殖,确保了皇家出行的顺利进行。这种精细化的管理方式,反映了唐代政府的高效运作和对于细节的关注。
诸牧监的设置和管理,特别是对于马匹的分类和繁殖的管理,显示了唐代对于军事和交通的重视。马匹在古代社会中不仅是重要的交通工具,也是军事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马匹的精细化管理,唐代政府确保了军事和交通的顺畅,维护了国家的安全和稳定。
总的来说,这段古文通过对唐代各种管理机构的描述,展示了唐代社会的组织结构和文化特点。这些机构不仅负责日常的维护和管理,还承担着重要的祭祀、宗教和军事任务,体现了唐代政府对于礼仪、宗教和军事的重视。这种精细化的管理方式,反映了唐代政府的高效运作和对于细节的关注,为后世提供了宝贵的历史资料。
这段古文详细描述了唐代中央政府的多个重要机构及其职能,反映了唐代官僚体系的复杂性和严密性。通过这些机构的设置和职能分工,可以看出唐代政府对国家事务的精细化管理。
首先,牧监的设立体现了唐代对马牛等牲畜的重视,尤其是为皇室提供马牛的需求。这不仅反映了唐代皇室的奢侈生活,也显示了国家对畜牧业的依赖。牧监的官员设置和职责分工,显示了唐代官僚体系的高度组织化。
大理寺作为中央司法机构,其职能涵盖了重大案件的审理和刑罚的执行。大理寺的官员设置和职责分工,显示了唐代对司法公正的重视。尤其是大理寺对死刑和流放案件的审理,体现了唐代法律的严厉性和对重大犯罪的严肃处理。
鸿胪寺的职能则更多地涉及外交事务和皇室礼仪。鸿胪寺不仅负责接待外国使节,还处理皇室和贵族的丧葬礼仪。这反映了唐代对外交事务的重视,以及对皇室礼仪的严格规范。鸿胪寺的官员设置和职责分工,显示了唐代对外交事务的精细化管理。
司农寺作为管理国家仓储和农业事务的机构,其职能涵盖了粮食储备、农业税收等事务。司农寺的官员设置和职责分工,显示了唐代对农业和粮食安全的重视。尤其是司农寺对粮食储备的管理,反映了唐代政府对国家经济命脉的严格控制。
上林署、太仓署、钩盾署和道禾官署等机构的设置,进一步显示了唐代政府对国家事务的精细化管理。这些机构分别负责皇家园林、国家粮仓、薪炭供应和粮食加工等事务,反映了唐代政府对国家资源的全面掌控。
总体而言,这段古文通过对唐代多个重要机构的描述,展示了唐代官僚体系的复杂性和严密性。这些机构的设置和职能分工,不仅反映了唐代政府对国家事务的精细化管理,也显示了唐代官僚体系的高度组织化和对国家资源的全面掌控。
这段古文详细记载了唐代官制中的仓库管理、物资供应、宫苑管理、盐池管理、屯田管理、财货贸易以及儒学教育等方面的机构和职责。通过这些记载,我们可以窥见唐代官僚体系的复杂性和严密性,以及唐代政府对物资管理、经济贸易和文化教育的重视。
首先,文中提到的各类仓库和监官,如太原、永丰、龙门等仓,司竹监,庆善、石门、温泉汤等监,京都诸宫苑总监,九成宫总监等,反映了唐代对物资储备和管理的精细分工。这些仓库和监官不仅负责物资的储存和出纳,还涉及到竹苇种植、温泉管理、宫苑修缮等事务,体现了唐代政府对物资供应和宫廷生活的全面掌控。
其次,文中提到的诸盐池监和诸屯,反映了唐代对盐业和农业的重视。盐池监负责盐的生产和簿帐记录,而诸屯则负责屯田和畜产管理,这些都是唐代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这些机构,唐代政府有效地管理了国家的盐业和农业生产,保障了国家的经济稳定。
再次,文中提到的太府寺和国子监,反映了唐代对财货贸易和文化教育的重视。太府寺负责财货、廪藏、贸易等事务,总领京都四市、左右藏、常平七署,体现了唐代政府对经济贸易的严格管理。国子监则负责儒学教育和训导,管理国子学、太学等七学,反映了唐代政府对文化教育的重视和儒学在唐代社会中的核心地位。
最后,文中提到的国子学和博士,反映了唐代对贵族教育的重视。国子学负责教育三品以上官员的子孙,博士则负责教授儒家经典,体现了唐代政府对贵族子弟教育的重视和儒学在唐代教育体系中的核心地位。
总的来说,这段古文不仅详细记载了唐代官制中的各类机构和职责,还反映了唐代政府对物资管理、经济贸易和文化教育的重视。通过这些记载,我们可以更深入地了解唐代官僚体系的复杂性和严密性,以及唐代社会经济的繁荣和文化教育的兴盛。
这段古文详细描述了唐代的教育体系和官署设置,反映了唐代对教育和文化的重视。唐代是中国历史上文化繁荣的时期,其教育体系和官署设置对后世有深远影响。
首先,文中提到的《字林》、《三仓》、《尔雅》等书籍,是古代汉字研究的重要文献,反映了唐代对文字学的重视。这些书籍不仅对当时的文化教育有重要影响,也为后世汉字研究提供了宝贵的资料。
其次,文中详细描述了太学、广文馆、四门馆、律学、书学、算学等教育机构的设置和教学内容,反映了唐代对教育的全面性和系统性。这些教育机构不仅培养了大量的人才,也为唐代的文化繁荣和科技进步提供了重要支持。
再次,文中提到的少府及其下属的中尚署、左尚署、右尚署、织染署等官署,反映了唐代对手工业和艺术的重视。这些官署不仅负责制造天子器御、后妃服饰等,还负责管理百工技巧,对唐代的手工业和艺术发展有重要影响。
总的来说,这段古文不仅详细描述了唐代的教育体系和官署设置,也反映了唐代对文化、教育、手工业、艺术等方面的重视,对研究唐代的历史和文化有重要价值。
这段古文详细记载了唐代官署的设置及其职能,反映了当时手工业、冶金业、纺织业、水利工程等领域的组织和管理情况。通过这些记载,我们可以窥见唐代社会经济的繁荣和官制体系的严密。
首先,文中提到的纺织业官署,如掖庭经锦、祭杼等,展示了唐代纺织业的高度发达。特别是绫锦文织的禁示于外,说明这些高级丝织品是宫廷专用,体现了封建等级制度的严格。
其次,掌冶署、诸冶监、铸钱监等官署的设置,反映了唐代金属冶炼和铸造技术的先进。特别是铸钱监的记载,说明唐代货币经济的发达,钱币的铸造和管理是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再次,将作监、左校署、右校署等官署的职能,展示了唐代建筑和土木工程的规模和技术水平。特别是将作监负责的宫廷建筑和庙宇工程,体现了唐代建筑艺术的辉煌成就。
最后,都水监的记载,反映了唐代水利工程的重要性和管理的严密。特别是灌溉农田的顺序和渔捕的禁令,说明唐代对农业和渔业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总的来说,这段古文不仅为我们提供了唐代官制和经济生活的详细资料,也展示了唐代社会经济的繁荣和科技文化的发达。通过这些记载,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唐代社会的组织结构和经济基础,为我们研究唐代历史提供了宝贵的文献资料。
这段古文详细描述了唐代水利和交通管理的官署设置及其职能,反映了古代中国对水利和交通的高度重视。都水监、河渠署、河堤谒者等官署的设置,显示了古代政府对水利工程的系统化管理,这不仅关系到农业生产,也直接影响到国家的经济命脉。
文中提到的漕运和渔捕,是古代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漕运通过水路运输粮食和其他物资,保障了京城的供给,而渔捕则关系到民生的基本需求。这些活动的管理,体现了古代政府对经济活动的精细调控。
官署中的各种职位,如丞、主簿、录事等,显示了古代官僚体系的复杂性和分工的细致。每个职位都有明确的职责,确保了官署的高效运作。这种官僚体系的设计,不仅提高了行政效率,也为后世提供了管理经验。
文中还提到了桥梁和渡口的管理,如灞桥、永济桥等,这些交通要道的维护和管理,对于保障国家的交通畅通至关重要。桥梁和渡口的管理,不仅关系到物资的运输,也关系到信息的传递和军事的调动。
总的来说,这段古文不仅记录了唐代水利和交通管理的具体细节,也反映了古代中国在水利和交通管理上的智慧和成就。通过对这些官署和职位的描述,我们可以窥见古代中国社会的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这对于研究古代中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