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徐霞客(1587年—1641年),名弘祖,字振之,号霞客,明代地理学家、旅行家。他出身于江苏江阴的书香门第,自幼博览群书,尤好地理。成年后放弃科举,专注于游历考察,足迹遍及中国16个省区。
年代:明代(17世纪)。
内容简要:全书共60余万字,记录了徐霞客30余年的旅行见闻,内容涵盖地理、地貌、水文、风俗等。他以科学的态度考察山川河流,尤其对喀斯特地貌的研究具有开创性意义。该书不仅是地理学经典,也是文学佳作。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徐霞客游记-永昌志略-原文
汉永昌郡,元为大理金齿等处宣抚司,总管置司治于永昌,后改为宣慰使司都元帅府。
洪武十五年平云南,前永昌万户阿凤率其众诣指挥王贞降附,仍置永昌府,立金齿卫。
十六年六月,麓川彝叛,屠屠杀其城。
二十三年,省府,改金齿卫为金齿军民指挥使司。从指挥使胡渊请也。
于是遂名金齿,不名永昌,而实非金齿之地,如澜沧江在永昌,而澜沧卫在北胜,各不相蒙。
盖国初立卫,经理皆出武臣,故多名实悖戾背耳。
景泰中设镇守,弘治二年设金腾道。
嘉靖元年巡抚何孟春、郴州籍,江阴人。巡按御史陈察常熟人。疏革镇守,设永昌府,立保山县,改金齿指挥使司为永昌卫府,领州一腾越县二,保山、永平。
仍统潞江安抚司、凤溪、施甸二长官司。
保山编户十里。又城北彝民曰“喧”,共十五;城南彝民曰“寨”,共二十八。
洪武三十三年,改腾冲守御千户所隶金齿司。
正统十四年,升为腾冲军民指挥使司,与金齿并。
嘉靖二年,复置州,隶永昌府,改指挥使司为腾冲卫,州名腾越。
在府城南三百六十里,以地多藤,元名藤州。
永平,即东汉之博南县。以山名。洪武初隶永昌府。
三十二年,改府为金齿指挥司,属指挥司管辖。
嘉靖二年,复府,仍属府。在府东一百七十里。
潞江安抚司,在城西南一百三十里。元柔远路,国初柔远府,永乐九年立安抚司。
凤溪长官司,在城东二十五里。
施甸长官司,在城南一百里。唐银生府北境,元为石甸,后讹为施甸。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徐霞客游记-永昌志略-译文
汉代的永昌郡,在元朝时是大理金齿等地的宣抚司,总管设在永昌,后来改为宣慰使司都元帅府。
洪武十五年平定云南,前永昌万户阿凤率领他的部下向指挥王贞投降,仍然设立永昌府,并设立金齿卫。
十六年六月,麓川的彝族叛乱,屠杀了永昌城。
二十三年,撤销府,将金齿卫改为金齿军民指挥使司。这是根据指挥使胡渊的请求。
于是这个地方被称为金齿,不再叫永昌,但实际上并不是金齿的地方,就像澜沧江在永昌,而澜沧卫在北胜,两者并不相关。
这是因为国家初设立卫所时,管理都是由武官负责,所以很多名称和实际情况不符。
景泰年间设立镇守,弘治二年设立金腾道。
嘉靖元年,巡抚何孟春(郴州籍,江阴人)和巡按御史陈察(常熟人)上疏废除镇守,设立永昌府,设立保山县,将金齿指挥使司改为永昌卫府,管辖一个州和两个县,保山和永平。
仍然统领潞江安抚司、凤溪和施甸两个长官司。
保山有十个编户。城北的彝族居民称为“喧”,共有十五个;城南的彝族居民称为“寨”,共有二十八个。
洪武三十三年,将腾冲守御千户所划归金齿司。
正统十四年,升为腾冲军民指挥使司,与金齿并列。
嘉靖二年,重新设立州,隶属于永昌府,将指挥使司改为腾冲卫,州名为腾越。
位于府城南三百六十里,因为当地多藤,元朝时称为藤州。
永平,就是东汉的博南县。以山命名。洪武初年隶属于永昌府。
三十二年,将府改为金齿指挥司,属于指挥司管辖。
嘉靖二年,重新设立府,仍然隶属于府。位于府东一百七十里。
潞江安抚司,位于城西南一百三十里。元朝时是柔远路,明朝初年是柔远府,永乐九年设立安抚司。
凤溪长官司,位于城东二十五里。
施甸长官司,位于城南一百里。唐朝时是银生府的北境,元朝时是石甸,后来讹传为施甸。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徐霞客游记-永昌志略-注解
永昌郡:古代中国西南地区的一个行政区划,位于今云南省西部,历史上是重要的边疆重镇。
大理金齿等处宣抚司:元朝时期设立的地方行政机构,负责管理云南地区的少数民族事务。
宣慰使司都元帅府:明朝时期设立的地方军政机构,负责边疆地区的军事和行政事务。
洪武十五年:明朝洪武十五年,即公元1382年,朱元璋在位期间。
阿凤:元朝末年永昌地区的万户,后投降明朝。
金齿卫:明朝时期设立的军事卫所,负责边疆防御和少数民族管理。
麓川彝叛:明朝时期云南麓川地区的彝族叛乱事件。
澜沧江:中国西南地区的一条重要河流,流经云南、西藏等地。
景泰:明朝景泰年间,即公元1450年至1457年。
弘治二年:明朝弘治二年,即公元1489年。
嘉靖元年:明朝嘉靖元年,即公元1522年。
何孟春:明朝官员,曾任云南巡抚。
陈察:明朝官员,曾任巡按御史。
腾冲:云南西部的一个历史名城,曾是重要的边疆军事重镇。
博南县:东汉时期设立的一个县,位于今云南永平县。
潞江安抚司:明朝时期设立的地方行政机构,负责管理潞江地区的少数民族事务。
凤溪长官司:明朝时期设立的地方行政机构,负责管理凤溪地区的少数民族事务。
施甸长官司:明朝时期设立的地方行政机构,负责管理施甸地区的少数民族事务。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徐霞客游记-永昌志略-评注
这段文字详细记载了云南永昌地区从元朝到明朝的行政区划变迁,反映了中央政权对边疆地区的管理和控制。元朝时期,永昌地区设立了大理金齿等处宣抚司,负责管理当地的少数民族事务。明朝洪武年间,随着云南的平定,永昌地区的行政机构经历了多次调整,最终形成了以永昌府为中心的行政体系。
文中提到的‘金齿卫’和‘腾冲卫’等军事卫所的设立,体现了明朝对边疆地区的军事防御和行政管理并重的策略。这些卫所不仅负责防御外敌,还承担着管理当地少数民族的任务,反映了明朝对边疆地区的重视。
此外,文中还提到了多次行政区划的调整,如从永昌府改为金齿指挥司,再改为永昌卫府等,这些调整反映了中央政权对边疆地区的控制力度和策略的变化。特别是在嘉靖年间,巡抚何孟春和巡按御史陈察的疏革镇守,设立永昌府,进一步强化了中央对边疆地区的直接管理。
从文化内涵来看,这段文字不仅记录了行政区划的变迁,还反映了中央政权与边疆少数民族之间的关系。通过设立安抚司、长官司等机构,明朝政府试图通过和平手段管理边疆少数民族,维护边疆的稳定。这种管理方式体现了中国古代‘以夷制夷’的边疆治理思想。
从历史价值来看,这段文字为研究元明时期云南地区的行政区划、军事防御和少数民族管理提供了重要的史料。通过对这些历史事件的梳理,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中央政权对边疆地区的管理策略和边疆地区的历史发展脉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