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毕沅(1730年—1797年),清代史学家、官员,主持编撰《续资治通鉴》。他以博学多才著称,致力于史学研究和文献整理。
年代:编撰于清代乾隆年间(18世纪)。
内容简要:《续资治通鉴》共220卷,是司马光《资治通鉴》的续作,记载了从宋太祖建隆元年(960年)至元顺帝至正二十八年(1368年)的历史。全书按编年体例编写,内容详实,是研究宋、元历史的重要文献。它对后世史学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续资治通鉴-宋纪-宋纪七十四-原文
起屠维协洽正月,尽十二月,凡一年。
○神宗体元显道法古立宪帝德正功英文烈武钦仁圣孝皇帝元丰二年(辽太康五年)
春,正月,壬申,辽主如混同江。
耶律伊逊荐耶律孝杰忠于社稷,辽主谓孝杰可方唐之狄仁杰,赐名仁杰,许放海东青鹘以宠异之。
辽主将出猎,耶律伊逊请留皇孙,辽主欲从之。宣徽使萧乌纳奏曰:“闻驾出游,欲留皇孙。皇孙尚幼,苟保护非人,恐有它变。果留,愿留臣左右,以防不测。”辽主悟,命皇孙从行,如山榆淀。辽主由是始疑伊逊。
乙亥,罢岢岚、火山军市马。
先是市易旧法,听人赊钱,以田宅或金银为抵当;无抵当者,三人相保则给之。皆出息十分之二,过期不输息,每月更罚钱百分之二。贫民取官货不能偿,积息罚愈多,囚系督责,仅存虚数。于是都提举市易王居卿建议:“以田宅金帛抵当者,减其息;无抵当徒相保者,不复给。”己卯,诏:“自正月七日以前,本息之外所负罚钱悉蠲之。”凡数十万缗。负本息者,延期半年。众议颇以为惬。
壬午,以容州管内观察使杨遂为宁远军节度使。
丁亥,诏:“宗室大将军以下愿试者,本经及《论语》、《孟子》大义共六道,论一首;大义以五通,论以辞理通为合格。”
甲午,京兆府学教授蒋夔乞以十哲从祀孔子,从之。夔请以颜回为兗国公,毋称先师;而祭不读祝,仪物一切降杀;而进闵子骞九人亦在祀典。礼官以“孔子、颜子称号,历代各有据依,难辄更改;仪物献祝,亦难降杀。所请九人,已在祀典。熙宁祀仪,十哲皆为从祀,惟州县释奠未载。请自今二京及诸州春秋释奠,并准熙宁祀仪。”
丙申,帝谓辅臣曰:“向以陕西用度不足,出钞稍多,而钞加贱,遂建京师买盐钞之法。本欲权盐价飞钱于塞下,而出钞付陕西无止法,都内凡出钱五百万缗,卒不能救钞法之弊。盖新进之人轻议更法,其后见法不可行,犹遂非惮改。”王珪曰:“利不百不变法。”帝曰:“大抵均输之法,如齐之管仲,汉之桑弘羊,唐之刘晏,其才智仅能推行,况其下者乎!朝廷措置经始,所当重惜。虽少年所不快意,然于国计甚便,姑静以待之。”
二月,甲辰,诏威、茂、黎三州罢行义仓法。
初,知兴州罗观乞置义仓于川峡四路,许之。既而成都府路提举司言:“威、茂、黎三州,夷、夏杂居,税赋不多,旧不推行新法,岁计军储,皆转运司支移;彭、蜀州税未就输及募人入中,恐不可置义仓。”故有是命。
庚戌,计议措置边防公事所言:“以环庆路正兵、汉、蕃弓箭手强人联为八将。第一将驻庆州,第二将环州,第三将大顺城,第四将淮安镇,第五将业乐镇,第六将木波镇,第七将水和寨,第八将邠州。”从之。
辛亥,诏:“礼部下第进士七举、诸科八举曾经殿试,进士九举、诸科十举曾经礼部试,年四十以上,进士五举、诸科六举曾经殿试,进士六举、诸科七举曾经礼部试,年五十以上者,听就殿试。内三路人第减一举,皇祐元年以前礼部进士两举、诸科三举准此,仍不限年。其进士一举,诸科二举,年六十以上者,特推恩。”又诏:“开封府、国子监间岁考场以前,到礼部进士五举、诸科六举,年五十以上者,许就殿试。”
甲寅,日中有黑子。
诏:“大理寺官属,可依御史台例,禁出谒及见宾客。”
乙卯,以泸州夷乞弟犯边,诏王光祖等讨之。
三月,庚午朔,栋戬遣使来贡。
辛未,诏:“河东定夺解板沟地界,毋得张皇或致生事,候究治得实,具奏听旨。”众管句缘边安抚司王崇拯言也。
辽以宰相耶律仁杰从猎得头鹅,加侍中。
辽主将次黑山之平淀,见扈从官属多随耶律伊逊后,心恶之,渐知其奸。
庚辰,亲试礼部进士。
辛巳,诏:“今岁特奏名明法改应新科明法人,试大义三道。”又诏:“京朝官、选人、班行所试经书、律令大义、断案,上等三人,循一资;中等三十四人,不依名次注官;下等七十人,注官。”
丙戌,龙图阁直学士、知成都刘庠进一官,知秦州。
太子中允、集贤校理、知谏院徐禧为右正言、直龙图阁、权发遣渭州,其计议措置边防事如故。
初,陕西缘边兵马、蕃弓箭手与汉兵各自为军,每战,多以蕃部为前锋,而汉兵守城,伺便利后出,不分战守,每一路必以数将通领之。吕惠卿帅鄜延,以为调发不能速集,始变旧法,杂汉、蕃兵团结,分战守,每五千人随屯置将,具条约以上。边人及议者多言其不便,帝颇采惠卿议,欲推其法于诸路,故遣禧往计议。禧先具环庆法上之,遣官措置泾原。而泾原帅蔡延庆以为不可,朝廷亦是之,并难禧环庆法。禧历疏泾原法疏略参错,图其状,别为法以奏,且言环庆法不可改。帝与惠卿诏曰:“徐禧论措置析将事,恻怛忼慨,谋国不顾己,令代延庆帅泾原,卿宜勉终之。”
庚寅,诏:“入内东头供奉官宋用臣都大提举导洛通汴,前差卢秉罢勿遣。”
初,去年五月,西头供奉官张从惠言:“汴河口岁岁闭塞,又修堤防劳费,一岁通漕才二百馀日,往时数有人建议引洛水入汴,患黄河啮广武山,须凿山岭十五丈至十丈以通汴渠,功大不可为。自去年七月黄河暴涨,异于常年,水落而河稍北去,距广武山麓有七
里,远者退滩高阔,可凿为渠,引水入汴,为万世之利。”
知孟州河阴县郑佶亦以为言。
都水监丞范子渊言:“汜水出王仙山,索水出嵩渚山,亦可引以入汴。合三水,积其广深,得二千一百三十六尺,视今汴流尚赢九百七十四尺。以河、洛湍缓不同,得其赢馀,可以相补。惧不足,则旁堤为塘,渗取河水,每百里置木闸一,以限水势。堤两旁沟湖陂泺,皆可引以为助,禁伊、洛上原私取水者。大约汴舟重载,入水不过四尺,今深五尺,可济漕运。起巩县神尾山至士家堤,筑大堤四十七里以捍大河,起沙谷至河阴县十里店,穿渠五十二里,引洛水入于汴渠,总计用工三百五十七万有奇。”
疏奏,帝重其事,以子渊计画有未善者,乃命用臣经度,以杨珪往。
至是用臣还奏可为:“请自任村沙谷口至汴口开河五十里,引伊、洛水入汴,每二十里置束水一,以刍楗为之,以节湍急之势。取水深一丈,以通漕运,引古索河为原,注房家、黄家、孟王陂及三十六陂,高仰处潴水为塘,以备洛水不足,则决以入河。又自汜水关北开河五百步,属于黄河,上下置闸启闭,以通黄、汴二河船筏。即洛河旧口置水,通黄河,以泄伊、洛暴涨之水。古索河等暴涨,即以很魏楼、荥泽、孔固三斗门门泄之。计用工九十万七千有馀。”
又乞责子渊修护黄河南堤埽,以防侵夺新河。
诏如用臣策,故有是命。
始营清汴,主议者以为不假河水而足用。
后岁旱,洛水不足,遂于汜水斗门以通木筏,为阴取河水以益之,朝廷不知也。
壬辰,辽北院枢密使耶律伊逊出知南院大王事,加裕悦。
伊逊专政日久,至是始外出。
以知北院枢密使耶律瑞为北院枢密使,以北院枢密副使耶律德勒岱知北院枢密使事,以左伊勒希巴耶律世迁同知北院枢密使事。
癸巳,集英殿赐进士、明经诸科开封时彦以下及第、出身、同出身、同学究出身,总六百二人。
甲午,御集英殿,赐特奏名进士、明经诸科同学究出身、试将作监主簿、国子、四门助教、长史、文学、助教,总七百七十八人。
岐王颢之夫人冯氏,侍中拯之曾孙也,失爱于王,屏居后阁者数年。
是春,岐王宫遗火,寻扑灭。
夫人闻有火,遣二婢往视之。
王诘其所以来,二婢曰:“夫人令视大王耳。”
王乳母素憎夫人,与二嬖人共谮之曰:“火殆夫人所为也。”
王怒,命内知客鞫其事,二婢不胜拷掠,自诬服。
王泣诉于太后,太后怒,谓帝必斩之。
帝素知其不睦,徐对曰:“俟按验得实,然后议之。”
乃召二婢,命中使与侍讲郑穆同鞫于皇城司。
数日,狱具,无实。
又命翊善冯浩录问。
帝乃以具狱白太后,因召夫人入禁中。
夫人大惧,欲自杀。
帝遣中使慰谕,命径诣太皇太后宫,太皇太后慰存之。
太后与帝继至,诘以火事。
夫人泣拜谢罪,曰:“乃纵火则无之。然妾小家女,福薄,诚不足以当岐王伉俪,幸赦其死,乞削发出外为尼。”
太后曰:“闻诅詈岐王,有诸?”
对曰:“妾乘愤或有之。”
帝乃罪乳母及二嬖人,命中使送夫人于瑶华宫,不披戴;旧奉月钱五十缗,增培之,厚其资给,曰:“俟王意解,当复迎之。”
复置熙州狄道县。
夏,四月,辛丑,幸金明池,观水嬉,宴射琼林苑。
丁巳,陈升之以检校太尉依前同平章事、镇江军节度使、秀国公,致仕。
己未,升之卒,年六十九。
赠太保、中书令,谥曰成肃。
□□□□□□□□□□□□□升之深狡多数,善傅会以取富贵。
王安石用事,引升之自助,升之心知其不可,而竭力为之用,安石德之,故使先己为相。
甫得志,即□□□□□求解条例司。
时为小异,阳若不与之同者,□□□□□□□□□□□□□□□□□□□□□世以是讥之,谓之“筌相”。
升之初名旭,避神宗嫌名改焉。
辽主如纳葛泺。
癸亥,详定正旦御殿仪注所言:“元会受朝贺,执镇圭,非是,请不执。上寿准此。”
又言:“元会行礼于朝,而天子服祭服,群臣服朝服,亦非是,请服通天冠、绛纱袍。”
又言:“御殿当设旗帜。仍辟大庆殿门,皇帝即御座,礼官引中书、门下、亲王、使相押诸司三吕、尚书省四品及宗室将军以上班,分东西入,《正安之乐》作,至位,乐止,群臣不服剑、不脱屦舄。”
并从之。
甲子,知审刑院安焘言:“天下奏案,视十年前增倍以上,审刑院、刑部详议、详断官,视旧员数颇减,乞复置详议官一员。又详议官遍签刑部断案,职事不专,乞分议官六员,每案二员连签。若情状可疑,未丽于法,即议官通签。如此,则疑难之狱得尽,众议明白,罪案不致留积。”
诏:“增审刑院详议、详断官各一员。罢刑部签法官一员,馀如焘请。”
五月,戊辰朔,右神武大将军、衢州团练使秦国公克瑜为隰州团练使。
大宗正言克瑜岁满当迁遥郡,帝以克瑜秦王后,袭公爵,故特迁正任。
后以右武卫大将军、潮州刺史楚国公世恩为袁州刺史,右武卫大将军、封州刺史魏国公仲来为筠州刺史,右武卫大将军、滨州防御使陈国公仲郃为棣州团练使,用克瑜例也。
详定正旦御殿仪注所言:“正旦御殿合用黄麾仗。接唐《开元礼》,冬至朝会及皇太子受册,加元服,册命诸王大臣,朝燕蕃国,皆用黄麾仗。本朝故事,皇帝受群臣上尊号,诸卫各帅其属,勒所部屯门,殿庭列仗卫
今独修正旦仪注而馀皆未及,欲乞冬会等仪注悉加详定。”从之。
庚午,诏辅臣观麦于后苑。
丙子,顺州蛮叛,峒、州兵讨平之。
庚辰,诏以濮安懿王三夫人并称王夫人,祔濮园。
辛巳,太子少师致仕赵概上所集《谏林》。诏曰:“请老而去者,类以声问不至朝廷为高,唯卿有志爱君,虽退居山林,未尝一日忘也。当置于座右,时时省阅。”
甲申,参知政事元绛数请老,命其子耆宁校书崇文院,慰留之。会太学虞蕃讼博士受贿,事连耆宁,当下狱。绛请上还职禄而容耆宁即讯于外,从之。于是御史至第,簿责绛,绛一不自辨,罢知毫州。入辞,帝谓曰:“朕知卿,一岁即召矣,卿意欲陈诉乎?”绛谢罪,愿得颍,即以为颍州。
丁亥,辽主谒庆陵。以契丹行宫都部署耶律延格为南府宰相,以北面林牙耶律永宁为伊勒希巴。辽主以萧乌纳为忠,命同知南院枢密使事,复与驸马都尉萧酬斡并封兰陵郡王。
戊子,御史中丞蔡确参知政事。确自知制诰为御史中丞、参知政事,皆以起狱夺人位而居之,士大夫交口唾吧,而确自为得计。吴充数为帝言新法不便,欲稍去其甚者,确曰:“曹参与萧何有隙,至代为相,一遵何约束。今陛下所自建立,岂容一人挟怨而坏之!”法遂不变。
丙申,诏:“诸路有强劫盗人数稍众,许于听候差使及得替待阙官内选武勇使臣捕逐,给驿券。”从大名府文彦博请也。
六月,庚子,宰臣吴充以从子安国赃污抵法,奉表待罪;诏趣视事。
甲辰,广西捕斩侬智春,执其妻子以献。
辛亥,准布贡于辽。
甲寅,清汴成,凡用工四十五日,自任村沙口至河阴瓦亭子并汜水关,北通黄河,接运河,长五十一里,两岸为堤,总长一百三里,引洛水入汴。
丁巳,辽以北府宰相辽西郡王萧伊哩頞为西北路招讨使。
己未,辽遣使录囚。
辛酉,诏镇宁军节度使、魏国公宗懿追封舒王。
左谏议大夫安焘等上《诸司敕式》。帝阅《讲筵式》,至“开讲申中书”,曰:“此非政事,何豫中书!”可刊之。”
是月,辽放进士刘瑰等一十三人。
秋,七月,己巳,三佛齐、詹卑国使来贡方物。
御史中丞李定言:“知湖州苏轼,本无学术,偶中异科,初腾沮毁之论,陛下犹置之不问。轼怙终不悔,狂悖之语日闻。轼读史传,非不知事君有礼,讪上有诛,而敢肆其愤心,公为诋訾;而又应试举对,即已有厌弊更法之意。及陛下修明政事,怨不用己,遂一切毁之,以为非是。伤教乱俗,莫甚于此。伏望断自天衷,特行典宪。”御史舒亶言:“轼近上谢表,颇有讥切时政之言,流俗翕然争相传诵。陛下发钱以本业贫民,则曰‘赢得儿童语音好,一年强半在城中’。陛下明法以课试群吏,则曰,读书万卷不读律,致君尧、舜知无术’。陛下兴水利,则曰‘东海若知明主意,应教斥卤变桑田’。。陛下谨盐禁,则曰‘岂是闻解忘味,尔来三月食无盐’。其它触物即事,应口所言,无一不以诋谤为主。小则镂板,大则刻石,传播中外,自以为能。”并上轼印行诗三卷。御史何正臣亦言轼愚弄朝廷,妄自尊大。诏知谏院张璪、御史中丞李定推治以闻。时定乞选官参治,及罢轼湖,差职员追摄。既而帝批令御史台选牒朝臣一员,乘驿马追摄,又责不管别致疏虞状;其罢湖州朝旨,令差去官赍往。
甲戌,张方平以太子少师致仕。
戊寅,详定朝会仪。
己卯,命中书句考四方诏狱。
辽主猎于夹山。
癸未,诏诸路转运司相度当置学官州军以闻。
乙酉,夏兵犯绥德城大会平,第四将高永能等击败之。
丁亥,详定礼文所言:“请复四时荐新于庙之典;季春荐鲔,以应经义,无则阙之。”诏从其请;如阙王鲔,以鲂鲤代。
是月,诏:“诸路教阅禁军,无过两时。”
八月,丙申朔,夏人寇绥德城,都监李浦败之。
丁酉,诏:“春秋释奠昭烈武成王庙,令三班院选差使臣为读祝、奉币、分献官。”
辛丑,分泾原路兵马十一将。
壬寅,复八作司为东、西两司,各置监官文臣一员、武臣二员。
甲辰,同修起居注王存言:“古者左史记事,右史记言。唐贞观初,仗下议政事,起居郎执笔记于前,史官随之,其后或修或废。盖时君克己,厉精政事,则其职修;或庸臣擅权,务掩过恶,则其职废,皆理势然也。陛下临朝旰昃,裁决万几,判别疑隐,皆出群臣意表。欲望追唐贞观典故,复起居郎、舍人职事,使得尽闻明天子德音,退而书之,以授史官。傥以为二府奏事自有《时政记》,即乞自馀臣僚前后殿对,许记注官侍立,著其所闻关于治体者,庶几谟训之言,不至坠失。”帝善其言,卒不果行。
丙午,诏:“修起居注官虽不兼谏职,如有史事,宜于崇政殿、延和殿承旨司奏事后,直前陈述。”从修起居注王存请也。
丁未,右谏议大夫、知河南吕公孺知河阳。
洛口役兵千馀人,惮役,不禀令,排行庆关,不得入,西趋河桥。其徒有来告者,诸将请出兵击之,公孺曰:“此曹亡命,穷之则生变。”乃令曰:“敢杀一人者斩!”于是乘马东出,令牙兵数人前谕曰:“尔辈久役,固当还,然有不禀令之罪;若复渡桥,则罪加重矣。太守在此,愿自首者止道左。”众皆请罪。
索其为首并助谋者,黥配之,馀置不问。复送役所,语洛口官曰:“如尚敢偃蹇者,即斩之。”众贴然不敢动。乃自劾不俟命,诏释之。
戊申,诏:“浚淮南运河,自邵伯堰至真州十四节,分二年用工。”从转运司奏也。
甲寅,诏:“增太学生舍为八十斋,斋三十人,外舍生二千人,内舍生三百人。月一私试,岁一公试,补内舍生。间岁一舍试,补上舍生。”
戊午,以颍州为顺昌军节度。
庚申,辽主命有司撰《太宗神功碑》,立于南京。
甲子,详定朝会仪注所言:“隋、唐冠服,皆以品为定,盖其时官与品轻重相准故也。今之令式,尚或用品,虽袭旧文,然以官言之,颇为舛谬。概举一二,则太子中允、赞善大夫与御史中丞同品,太常博士品卑于诸寺丞,太子中舍品高于起居郎,内常侍比内殿崇班而在尚书诸司郎中之上,是品不可用也。若以差遣则有官卑而任要剧者,有官品高而处冗散者,有一官而兼领数局者,有徒以官奉朝请者,有分局莅职特出于一时,随事立名者,是差遣又不可用也。以此言之,同品及差遣定冠绶之制,则未为允。伏请以官为定,庶名实相副,轻重有准。仍乞分官为七等,冠绶以如之。貂蝉、笼巾、七梁冠、天下乐晕锦绶为第一等;蝉旧以玳瑁为胡蝶状,今请改为黄金附蝉;宰相、亲王、使相、三师、三公服之。七梁冠、杂花晕锦绶为第二等,枢密使、知枢密院至太子太保服之。六梁冠、方胜宜男锦绶为第三等,左、右仆射至龙图、天章、宝文阁直学士服之。五梁冠、翠毛锦绶为第四等,左、右散骑常侍至殿中、少府、将作监服之。四梁冠、簇四雕锦绶为第五等,客省使至诸行郎中服之。三梁冠、黄师子锦绶为第六等,皇城以下城司使至诸卫率服之。内臣自内常侍以上及入内内侍省内东西头供奉官、殿头前班东西供奉官、左右侍禁、左右班殿直、京官秘书郎至诸寺、监主簿,既豫朝会,亦宜以朝服从事。今参酌自内常侍以上冠服,从本寺寄资者,如本官。入内内侍省内东西头供奉官、殿头三班使臣、陪位京官为第七第,皆二梁冠,方胜练鹊锦绶。高品以下服色衣,古者韡韨舄屦,并从裳色,今制朝服用绛衣而锦有十九等,其七等绶谓宜纯用红锦,以文采高下为差别。惟法官绶用青地荷莲锦,以别诸臣,其梁数与佩准本官。”从之。
废庆州府城寨、前村堡、平戎镇、环州大拔寨。
九月,癸酉,权发遣户部判李琮言:“奉诏根究逃绝税役,有苏州常熟县天圣年生簿管远年逃绝户倚阁税绢苗米丁盐钱万一千一百馀贯、石、匹、两。本县据税,合管苗田九百一十九顷有奇,今止根究得一百九十五户,共当输苗米三百五十三石,绢五十一匹,锦三十五两;其馀有苗米八千四百石,绢一千二百匹,锦一千九十两,丁盐钱九百文外,并无田产入户,亦无请佃主名。盖久失推究,奸猾因之失陷省税。乞差著作佐郎刘拯知常熟县,根究归著。它具有类此者,亦乞选官根究。”从之。拯,南陵人也。
己卯,辽命诸道毋禁僧徒开坛。
壬午,辽主禁扈从扰民。
壬辰,出《马步射格斗法》颁诸军。
西南诸蕃先后俱来贡。
冬,十月,丁酉,参知政事蔡确言:“御史何正臣、黄颜,皆臣任中丞日荐举,臣今备位政府,理实为嫌,乞罢正臣、颜御史。”于是权御史中丞李定言:“台官虽令官长荐举,然取舍在陛下,不在所举。夫舍公义而怀私恩,此小人事利者之所为。今选为台官者,必以其忠信正直,足以备耳目之任。傥以区区之嫌,遂使回避,则是以事利之小人待陛下耳目之官,此尤义理之所不可者也。”诏勿回避。
戊戌,夏遣使贡于辽。
己亥,辽主如独卢金。
癸卯,置籍田令。
诏立水居船户,五户至十户为一甲。
戊申,交趾归所掠民,诏以顺州赐之。
己酉,太皇太后疾,帝不视事,视疾寝门,衣不解带者旬日。庚戌,罢朝谒景灵宫;命辅臣祷于天地、宗庙、社稷;减天下囚死罪一等,流以下释之。
壬子,详定礼文所言:“今祭祀既用三代冕服,而加以秦剑,殊为失礼。又,从事郊庙,不当脱舄履,应改正。”从之。
辽定王爵之制,惟皇子仍一字王,馀并削降。于是赵王杨绩降封辽西郡王,魏王耶律伊逊降封混同郡王;吴王萧罕嘉努降封半陵郡王,致仕。
乙卯,太皇太后崩,年六十四。帝侍奉太皇太后,承迎娱悦,无所不尽,后亦慈爱倍至。或退朝稍晚,必自屏扆候瞩。初,王安石当国,变乱旧章,帝至后所,后曰:“吾闻民间甚苦青苗、助役,宜罢之。”帝尝有意于燕蓟,已与大臣定议,乃诣庆寿宫白其事。后曰:“吉凶悔吝生于动,得之不过南面受贺而已,万一不得,则生灵所系,未易以言。苟可取之,太祖、太宗收复久矣,何待今日!”帝曰:“敢不受教。”苏轼以诗得罪,下御史狱,后违豫中闻之,谓帝曰:“尝忆仁宗以制科得轼兄弟,喜曰:‘吾为子孙得两宰相。’今闻轼以作诗系狱,得非仇人中伤之乎?捃至于诗,其过微矣。”轼由此得免。及崩,帝哀慕毁瘠,殆不胜丧。后卧内缄封一匮,帝发视之,则旧合同宝也。仁宗时,因火失宝,更铸之。后淘井得旧宝,故藏之匮中,而人无知者。
戊午,诏:“易太皇太后园陵曰山陵。”
辛酉,以群
臣七上表,始听政。
命王珪为山陵使。
十一月,癸未,始御崇政殿。
辽复南京流民差役三年;被火之家,复租税一年。
丁亥,雨土。
癸巳,诏:“开封府界教大保长充教头,其提举官以昭宣使、果州防御使、入内副都知王中立、东上閤门使、荣州刺史狄咨为之。”
十二月,乙巳,御史中丞李定等言:“窃以取士兼察行艺,则是古者乡里之选。盖艺可以一日而校,行则非历岁月不可考。今酌《周官》书考宾兴之意,为太学三舍选察升补之法,上《国子监敕式令》并《学令》凡百四十三条。”诏行之。初,太学生檀宗益上书言太学教养之策有七:一尊讲官,二重正禄,三正三舍,四择长谕,五增小学,六严责罚,七崇师业。帝览其言,以为可行,命定与毕仲衍、蔡京、范镗、张璪同立法,至是上之。
丙午,复置御史六察。
丁未,御史舒亶言:“比闻朝廷遣中官出使,所至多委州郡造买器物,其当职官承望风旨,追呼督索,无所不至,远方之民,受弊良甚,乞重立条约。”诏两浙提点刑狱司体量实状以闻。
戊申,广南西路提举常平等事刘谊言:“广西一路,户口才二十馀万,盖不过江、淮一大郡,而民出役钱至十九万缗,募役实用钱十四万缗,馀四万缗谓之宽剩。百姓贫乏,非它路比,上等之家不能当湖湘中下之户,而役钱之出,概用税钱。税钱既少,又敷之田米,田米不足,复算于身丁。广西之民,身之有丁也,既税以钱,又算以米,是一身已输二税,殆前世弊法。今既未能蠲除之,而又敷以役钱,甚可悯也””诏下本路提举官齐谌相度。谌谓监司、提举司吏及通引官、客司,月给钱第减二千,岁可减役钱一千二百馀缗;从之。
辛亥,提举广南东路常平等事林颜言:“闻广西缘边稍已肄习武艺,东路虽间有枪手,然保甲之教尚阙。欲乞本路沿江海诸州,依西路法训阅,使其人既熟山川之险易,而又知夫弓矢金鼓之习,则一方自足为备。”诏下广南东路经略、转运、提举、钤辖司相度,皆言广、惠、潮、封、康、端、南恩七州,皆并边及江海,外接蛮贼,可依西路保甲教习武艺,从之。颜,福州人也。
乙卯,辽主如西京。
戊午,辽主行再生礼,赦杂犯死罪以下。
庚申,祠部员外郎、直史馆苏轼,责授检校水部员外郎、黄州团练副使、本州安置。
初,御史台既以轼具狱上法寺,当徒二年,会赦当原。于是中丞李定言:“轼之奸慝,今已具服,不屏之远方则乱俗,载之从政则坏法,伏乞特行废绝。”
御史舒亶又言:“驸马都尉王讠先,收受轼讥讽朝政文字及遗轼钱物,并与王巩往还,漏泄禁中语。窃以轼之怨望、诋讪君父,盖虽行路犹所讳闻,而讠先恬闻轼言,不以上报,既乃阴通货赂,密与燕游。至若巩者,向连逆党,已坐废停;讠先于此时同罣议论,而不自省惧,尚相关通。案讠先受国厚恩,列在近戚,而朋比匪人,志趋如此,原情议罪,实不容诛。乞不以赦论。”又言:“收受轼讥讽朝政文字人,除王讠先、王巩、李清臣外,张方平而下凡二十二人,如盛侨、周邠辈固无足论,乃若方平与司马光、范镇、钱藻、陈襄、曾巩、孙觉、李常、刘分攵、刘挚等,盖皆略能诵说先王之言,辱在公卿士大夫之列,所当以君臣之义望之者,所怀如此,顾可置而不诛乎?”疏奏,讠先等皆特责。狱事起,讠先尝属辙密报轼,而轼不以告官,亦降黜焉。
轼初下狱,方平及镇皆上书救之,不报。方平书曰:“传闻有使者追苏轼过南京,当属吏。臣不详轼之所坐,而早尝识其为人,其文学实天下奇才,向举制策高等,而犹碌碌无以导于流辈。陛下振拔,特加眷奖,轼自谓见如明主,亦慨然有报上之心。但其性资疏率,阙于审重,出位多言,以速尤悔。顷年以来,闻轼屡有封章,特为陛下优容,四方闻之,莫不感叹圣明宽大之德。今其得罪,必缘故态。但陛下于四海生灵,如天覆地载,无不化育,于一苏轼,岂所好恶!自夫子删诗,取诸讽刺,以为言之者足以戒;故诗人之作,其甚者以至指斥当世之事,语涉谤黩不恭,亦未闻见收而下狱也。今轼但以文辞为罪,非大过恶,臣恐付之狴牢,罪有不测。惟陛下圣度,免其禁系,以全始终之赐,虽重加谴谪,敢不甘心!”
轼既下狱,众莫敢正言者。直舍人院王安礼乘间进曰:“自古大度之君,不以语言端人。轼本以才自奋,今一旦致于法,恐后世谓不能容才。愿陛下无庸竞其狱。”帝曰:“朕固不深谴,特欲申言者路耳,行为卿贳之。”既而戒安礼曰:“第去,勿泄言。轼前贾怨于众,恐言者缘轼以害卿也。”始,安礼在殿庐,见李定,问轼安否状,定曰:“轼与金陵丞相论事不合,公幸毋营解,人将以为党。”至是归舍人院,遇谏官张璪忿然作色曰:“公果救苏轼邪?何为诏趣其狱?”安礼不答。其后狱果缓,卒薄其罪。
甲子,礼院言:“大行太皇太后祔仁宗陵庙,当去太字。册文初称大行太皇太后,所上尊谥即称慈圣光献皇后。谥宝宜以‘慈圣光献皇后之宝’为文。馀行移文字及奏报,即存太字。”从之。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续资治通鉴-宋纪-宋纪七十四-译文
从屠维协洽正月开始,到十二月结束,共一年。
○神宗体元显道法古立宪帝德正功英文烈武钦仁圣孝皇帝元丰二年(辽太康五年)
春天,正月,壬申日,辽主前往混同江。
耶律伊逊推荐耶律孝杰忠于国家,辽主认为孝杰可以与唐朝的狄仁杰相比,赐名仁杰,并允许他放飞海东青鹘以示宠爱。
辽主准备出猎,耶律伊逊请求留下皇孙,辽主打算同意。宣徽使萧乌纳上奏说:“听说陛下出游,打算留下皇孙。皇孙还年幼,如果保护不当,恐怕会有变故。如果真的留下,希望让皇孙留在臣的身边,以防不测。”辽主醒悟,命令皇孙随行,前往山榆淀。辽主从此开始怀疑耶律伊逊。
乙亥日,停止岢岚、火山军的市马。
此前市易旧法允许人们赊账,以田宅或金银作为抵押;没有抵押的,三人互相担保就可以赊账。利息为十分之二,过期不还利息,每月再罚百分之二。贫民借官货无法偿还,利息和罚款越积越多,被囚禁追责,只剩下虚数。于是都提举市易王居卿建议:“以田宅金帛抵押的,减少利息;没有抵押只靠担保的,不再赊账。”己卯日,下诏:“自正月七日以前,本息之外的罚款全部免除。”共免除数十万缗。欠本息的,延期半年。众人对此颇为满意。
壬午日,任命容州管内观察使杨遂为宁远军节度使。
丁亥日,下诏:“宗室大将军以下愿意参加考试的,考本经及《论语》、《孟子》大义共六道,论一篇;大义以五通,论以辞理通为合格。”
甲午日,京兆府学教授蒋夔请求将十哲从祀孔子,得到批准。蒋夔请求将颜回封为兗国公,不再称先师;祭祀时不读祝文,仪物一切从简;并进闵子骞等九人入祀典。礼官认为:“孔子、颜子的称号,历代各有依据,难以轻易更改;仪物献祝,也难以从简。所请九人,已在祀典。熙宁祀仪中,十哲皆为从祀,只是州县释奠未载。请自今二京及诸州春秋释奠,均按熙宁祀仪执行。”
丙申日,皇帝对辅臣说:“此前因陕西用度不足,发行钞币稍多,导致钞币贬值,于是建立了京师买盐钞的办法。本意是想通过盐价飞钱于塞下,但发行钞币给陕西没有限制,都内共出钱五百万缗,最终未能挽救钞法的弊端。这是因为新进之人轻率地提议更改法令,后来发现法令不可行,仍然坚持不改。”王珪说:“利益不到百倍,不变法。”皇帝说:“大抵均输之法,如齐国的管仲,汉朝的桑弘羊,唐朝的刘晏,他们的才智仅能推行,何况不如他们的人呢!朝廷的措置,应当慎重。虽然年轻人不满意,但对国家大计有利,姑且静观其变。”
二月,甲辰日,下诏威、茂、黎三州停止推行义仓法。
起初,兴州知州罗观请求在川峡四路设置义仓,得到批准。后来成都府路提举司上奏:“威、茂、黎三州,夷、夏杂居,税赋不多,旧法不推行,每年军储由转运司支移;彭、蜀州税未就输及募人入中,恐怕不宜设置义仓。”因此有此命令。
庚戌日,计议措置边防公事所上奏:“将环庆路的正兵、汉、蕃弓箭手强人联合为八将。第一将驻庆州,第二将驻环州,第三将驻大顺城,第四将驻淮安镇,第五将驻业乐镇,第六将驻木波镇,第七将驻水和寨,第八将驻邠州。”得到批准。
辛亥日,下诏:“礼部下第进士七举、诸科八举曾经殿试,进士九举、诸科十举曾经礼部试,年四十以上,进士五举、诸科六举曾经殿试,进士六举、诸科七举曾经礼部试,年五十以上者,允许参加殿试。内三路人第减一举,皇祐元年以前礼部进士两举、诸科三举准此,仍不限年。其进士一举,诸科二举,年六十以上者,特推恩。”又下诏:“开封府、国子监间岁考场以前,到礼部进士五举、诸科六举,年五十以上者,允许参加殿试。”
甲寅日,太阳中出现黑子。
下诏:“大理寺官属,可依御史台例,禁止外出拜访及会见宾客。”
乙卯日,因泸州夷乞弟犯边,下诏王光祖等讨伐。
三月,庚午朔日,栋戬派遣使者来朝贡。
辛未日,下诏:“河东定夺解板沟地界,不得张扬或引发事端,待查明实情后,具奏听旨。”这是众管句缘边安抚司王崇拯的建议。
辽国因宰相耶律仁杰随猎得头鹅,加封侍中。
辽主将到黑山的平淀,见扈从官属多跟随耶律伊逊,心生厌恶,逐渐察觉其奸诈。
庚辰日,亲自考试礼部进士。
辛巳日,下诏:“今年特奏名明法改应新科明法人,考试大义三道。”又下诏:“京朝官、选人、班行所试经书、律令大义、断案,上等三人,升一资;中等三十四人,不依名次注官;下等七十人,注官。”
丙戌日,龙图阁直学士、知成都刘庠晋升一官,任知秦州。
太子中允、集贤校理、知谏院徐禧为右正言、直龙图阁、权发遣渭州,其计议措置边防事如故。
起初,陕西边境的兵马、蕃弓箭手与汉兵各自为军,每次作战,多以蕃部为前锋,而汉兵守城,伺机后出,不分战守,每一路必以数将统领。吕惠卿任鄜延帅,认为调发不能迅速集结,于是改变旧法,将汉、蕃兵混合编队,分战守,每五千人随屯置将,制定条约上报。边境人士及议者多认为不便,皇帝采纳了吕惠卿的建议,欲将此法推广到各路,故派遣徐禧前往计议。徐禧先制定环庆法上报,派遣官员措置泾原。而泾原帅蔡延庆认为不可行,朝廷也同意,并对徐禧的环庆法提出质疑。徐禧详细陈述泾原法的疏漏,绘制图表,另拟法上奏,并说环庆法不可更改。皇帝与吕惠卿下诏说:“徐禧论措置析将事,恻怛忼慨,谋国不顾己,令代延庆帅泾原,卿宜勉终之。”
庚寅日,下诏:“入内东头供奉官宋用臣都大提举导洛通汴,前差卢秉罢勿遣。”
起初,去年五月,西头供奉官张从惠上奏:“汴河口年年闭塞,修堤防又劳费,一年通漕仅二百余日,过去多次有人建议引洛水入汴,担心黄河侵蚀广武山,需凿山岭十五丈至十丈以通汴渠,工程浩大不可行。自去年七月黄河暴涨,异于常年,水落后黄河稍北移,距广武山麓有七
在远处,退潮后的滩地高而宽阔,可以开凿成渠道,引水入汴河,作为万世的利益。
孟州河阴县的知县郑佶也提出了相同的建议。
都水监丞范子渊说:“汜水发源于王仙山,索水发源于嵩渚山,也可以引入汴河。将这三条水合并,计算其宽度和深度,可以达到二千一百三十六尺,比现在的汴河水流还多出九百七十四尺。由于黄河和洛水的水流速度不同,可以利用多余的水量来互相补充。如果担心水量不足,可以在堤旁修建池塘,渗取河水,每百里设置一个木闸,以控制水势。堤两旁的沟渠、湖泊、池塘都可以引水作为辅助,禁止在伊、洛上游私自取水。一般来说,汴河的船只载重时,水深不过四尺,现在水深五尺,可以满足漕运需求。从巩县的神尾山到士家堤,修筑四十七里的大堤以抵御黄河的洪水,从沙谷到河阴县的十里店,开凿五十二里的渠道,将洛水引入汴渠,总计需要用工三百五十七万有余。”
这份奏疏呈上后,皇帝非常重视,认为范子渊的计划还有不完善之处,于是命令用臣进行详细规划,并派杨珪前往协助。
后来用臣回奏说可行:“请求从任村沙谷口到汴口开凿五十里的河道,引伊、洛水入汴河,每二十里设置一个束水闸,用草和木桩制成,以减缓湍急的水势。取水深一丈,以通漕运,引古索河为源头,注入房家、黄家、孟王陂及三十六陂,在高处蓄水为塘,以备洛水不足时,决堤放水入河。再从汜水关北开凿五百步的河道,连接黄河,上下设置闸门以控制水流,以便黄河和汴河的船只通行。在洛河旧口设置水闸,连接黄河,以泄伊、洛暴涨的水。古索河等暴涨时,可以通过很魏楼、荥泽、孔固三斗门泄水。总计需要用工九十万七千有余。”
又请求责成范子渊修护黄河南堤的埽工,以防止黄河侵蚀新河。
皇帝下诏采纳用臣的建议,因此有了这个命令。
最初规划清汴工程时,主议者认为不需要依赖黄河水就足够使用。
后来遇到干旱,洛水不足,于是在汜水斗门通木筏,暗中取黄河水补充,朝廷并不知道。
壬辰日,辽国的北院枢密使耶律伊逊被调任为南院大王,加封裕悦。
耶律伊逊长期专权,直到此时才被调出朝廷。
任命知北院枢密使耶律瑞为北院枢密使,以北院枢密副使耶律德勒岱知北院枢密使事,以左伊勒希巴耶律世迁同知北院枢密使事。
癸巳日,在集英殿赐予进士、明经诸科开封时彦以下及第、出身、同出身、同学究出身,总计六百零二人。
甲午日,皇帝在集英殿赐予特奏名进士、明经诸科同学究出身、试将作监主簿、国子、四门助教、长史、文学、助教,总计七百七十八人。
岐王颢的夫人冯氏,是侍中冯拯的曾孙女,因失宠于岐王,被屏居在后阁数年。
这年春天,岐王宫发生火灾,很快被扑灭。
夫人听说有火灾,派两个婢女前去查看。
岐王质问她们为何而来,两个婢女说:“夫人让我们来看看大王。”
岐王的乳母一向憎恨夫人,与两个宠妾一起诬陷说:“火灾大概是夫人所为。”
岐王大怒,命令内知客审问此事,两个婢女受不了拷打,被迫认罪。
岐王哭着向太后诉苦,太后大怒,认为皇帝一定会处死夫人。
皇帝一向知道他们不和,缓缓回答说:“等查实后再做决定。”
于是召来两个婢女,命令中使与侍讲郑穆一同在皇城司审问。
几天后,案件审结,发现没有实据。
又命令翊善冯浩重新审问。
皇帝将案件结果报告太后,并召夫人入宫。
夫人非常害怕,想要自杀。
皇帝派中使安慰她,命令她直接前往太皇太后宫中,太皇太后也安慰她。
太后与皇帝随后到达,质问火灾的事情。
夫人哭着认罪,说:“纵火的事确实没有。但我出身小户人家,福薄,实在配不上岐王,请赦免我的死罪,让我削发出家为尼。”
太后问:“听说你诅咒岐王,有这回事吗?”
夫人回答说:“我一时气愤,或许说过这样的话。”
皇帝于是处罚了乳母和两个宠妾,命令中将夫人送到瑶华宫,不让她披戴;原本每月的俸禄是五十缗,现在增加了,厚待她的生活,说:“等岐王气消了,再把她接回来。”
重新设置熙州狄道县。
夏季,四月,辛丑日,皇帝前往金明池,观看水嬉,并在琼林苑设宴射箭。
丁巳日,陈升之以检校太尉、同平章事、镇江军节度使、秀国公的身份退休。
己未日,陈升之去世,享年六十九岁。
追赠太保、中书令,谥号为成肃。
□□□□□□□□□□□□□陈升之深谙权术,善于迎合以获取富贵。
王安石掌权时,引荐陈升之作为助手,陈升之心知不可为,却竭力为王安石效力,王安石感激他,因此让他先于自己担任宰相。
陈升之刚得志,便□□□□□请求解除条例司的职务。
当时他表现出一些不同意见,表面上似乎不与王安石同流合污,□□□□□□□□□□□□□□□□□□□□□世人因此讥讽他,称他为“筌相”。
陈升之原名旭,因避讳神宗的名字而改名。
辽国皇帝前往纳葛泺。
癸亥日,详定正旦御殿仪注所上奏:“元旦接受朝贺时,手持镇圭是不合适的,请求不再持镇圭。上寿仪式也照此办理。”
又上奏:“元旦在朝廷行礼时,天子穿祭服,群臣穿朝服,也是不合适的,请求穿通天冠、绛纱袍。”
又上奏:“御殿时应设置旗帜。同时打开大庆殿门,皇帝就座后,礼官引导中书、门下、亲王、使相押诸司三吕、尚书省四品及宗室将军以上的官员,分东西两列进入,《正安之乐》奏响,到位置后,音乐停止,群臣不佩剑、不脱鞋。”
皇帝全部采纳了这些建议。
甲子日,知审刑院安焘上奏:“全国的奏案,比十年前增加了一倍以上,审刑院、刑部的详议、详断官,比旧有的员额减少了很多,请求再增设一名详议官。另外,详议官需要签署刑部的所有断案,职责不专一,请求将详议官分为六员,每案由两名详议官共同签署。如果案情可疑,尚未符合法律,则由详议官共同签署。这样,疑难案件可以得到充分讨论,众议明确,案件不会积压。”
皇帝下诏:“增加审刑院详议、详断官各一名。撤销刑部签法官一名,其余按安焘的请求办理。”
五月,戊辰日,右神武大将军、衢州团练使秦国公克瑜被任命为隰州团练使。
大宗正上奏说克瑜任期已满,应当升迁为遥郡,皇帝因克瑜是秦王的后代,继承了公爵,因此特别升迁为正任。
后来,右武卫大将军、潮州刺史楚国公世恩被任命为袁州刺史,右武卫大将军、封州刺史魏国公仲来被任命为筠州刺史,右武卫大将军、滨州防御使陈国公仲郃被任命为棣州团练使,都是按照克瑜的例子办理。
详定正旦御殿仪注所上奏:“元旦御殿时应使用黄麾仗。根据唐代《开元礼》,冬至朝会及皇太子受册、加元服、册命诸王大臣、朝燕蕃国时,都使用黄麾仗。本朝的惯例,皇帝接受群臣上尊号时,诸卫各帅其属,勒所部屯门,殿庭列仗卫。”
现在只修订了元旦的礼仪,其他的还没有涉及,请求将冬季集会等礼仪也详细制定。”皇帝同意了。
庚午日,皇帝下诏让辅臣在后苑观看麦子。
丙子日,顺州的蛮族叛乱,峒、州的军队讨伐并平定了他们。
庚辰日,皇帝下诏将濮安懿王的三位夫人都称为王夫人,并将她们附葬在濮园。
辛巳日,已经退休的太子少师赵概上呈了他所编集的《谏林》。皇帝下诏说:“那些请求退休的人,通常以不再过问朝廷事务为高尚,只有你有志于爱护君主,虽然退居山林,但从未有一天忘记朝廷。应当将这本书放在座右,时常阅读。”
甲申日,参知政事元绛多次请求退休,皇帝命令他的儿子耆宁在崇文院校书,以此慰留他。后来太学的虞蕃控告博士受贿,事情牵连到耆宁,耆宁应当下狱。元绛请求皇帝归还他的职位和俸禄,并允许耆宁在外接受审讯,皇帝同意了。于是御史到元绛的府邸,责备元绛,元绛没有为自己辩解,被罢免为毫州知州。元绛入宫辞行时,皇帝对他说:“我知道你,一年后就会召你回来,你有什么想说的吗?”元绛谢罪,希望得到颍州,皇帝便任命他为颍州知州。
丁亥日,辽国君主拜谒庆陵。任命契丹行宫都部署耶律延格为南府宰相,任命北面林牙耶律永宁为伊勒希巴。辽国君主认为萧乌纳忠诚,任命他为同知南院枢密使事,并与驸马都尉萧酬斡一起封为兰陵郡王。
戊子日,御史中丞蔡确被任命为参知政事。蔡确从知制诰升为御史中丞、参知政事,都是通过制造案件夺取别人的职位,士大夫们对他口诛笔伐,但蔡确自认为得计。吴充多次对皇帝说新法不便,想要稍微去除一些过于严厉的部分,蔡确说:“曹参与萧何有矛盾,等到曹参代替萧何为相时,完全遵循萧何的约束。现在陛下所建立的制度,怎么能容忍一个人因为私怨而破坏它!”于是新法没有改变。
丙申日,皇帝下诏:“各路如果有强劫盗贼人数较多,允许在听候差使及得替待阙官内选择武勇的使臣追捕,给予驿券。”这是听从了大名府文彦博的请求。
六月,庚子日,宰相吴充因为侄子安国贪污被法办,上表待罪;皇帝下诏让他继续处理政务。
甲辰日,广西捕杀了侬智春,并将他的妻子和儿子抓来献上。
辛亥日,准布向辽国进贡。
甲寅日,清汴工程完成,总共用了四十五天,从任村沙口到河阴瓦亭子并汜水关,北通黄河,接运河,长五十一里,两岸为堤,总长一百三里,引洛水入汴。
丁巳日,辽国任命北府宰相辽西郡王萧伊哩頞为西北路招讨使。
己未日,辽国派遣使者记录囚犯的情况。
辛酉日,皇帝下诏追封镇宁军节度使、魏国公宗懿为舒王。
左谏议大夫安焘等人上呈《诸司敕式》。皇帝阅读《讲筵式》,看到“开讲申中书”时,说:“这不是政事,为什么要中书参与!”可以删去。”
这个月,辽国放榜录取了刘瑰等十三名进士。
秋天,七月,己巳日,三佛齐、詹卑国的使者来进贡特产。
御史中丞李定说:“湖州知州苏轼,本来没有学术,偶然中了异科,起初散布诋毁的言论,陛下还置之不理。苏轼执迷不悟,狂妄悖逆的言论日益增多。苏轼读史传,并非不知道事君有礼,诽谤君主有罪,却敢放肆地发泄愤懑,公开诋毁;而且在应试举对时,就已经有厌烦弊政、想要改变法度的意思。等到陛下修明政事,他怨恨不被重用,便一切诋毁,认为不对。伤风败俗,没有比这更严重的了。希望陛下果断处理,特行典宪。”御史舒亶说:“苏轼最近上呈的谢表,颇有讥讽时政的言论,流俗之人争相传诵。陛下发钱以本业贫民,他却说‘赢得儿童语音好,一年强半在城中’。陛下明法以课试群吏,他却说‘读书万卷不读律,致君尧、舜知无术’。陛下兴水利,他却说‘东海若知明主意,应教斥卤变桑田’。陛下谨盐禁,他却说‘岂是闻解忘味,尔来三月食无盐’。其他触物即事,应口所言,无一不以诋谤为主。小则镂板,大则刻石,传播中外,自以为能。”并上呈苏轼印行的诗三卷。御史何正臣也说苏轼愚弄朝廷,妄自尊大。皇帝下诏让知谏院张璪、御史中丞李定推治此事并上报。当时李定请求选官参与审理,并罢免苏轼的湖州知州职务,派遣职员追捕。后来皇帝批示让御史台选一名朝臣,乘驿马追捕,并责成不得有疏漏;罢免苏轼湖州知州的朝旨,让差去的官员带去。
甲戌日,张方平以太子少师的身份退休。
戊寅日,详细制定朝会礼仪。
己卯日,命令中书省审查四方的诏狱。
辽国君主在夹山打猎。
癸未日,皇帝下诏让各路转运司考察应当设置学官的州军并上报。
乙酉日,夏国军队侵犯绥德城大会平,第四将高永能等人击败了他们。
丁亥日,详定礼文所上奏:“请求恢复四时在宗庙中荐新的典礼;春季推荐鲔鱼,以符合经义,如果没有鲔鱼,就空缺。”皇帝下诏同意;如果缺少王鲔,就用鲂鲤代替。
这个月,皇帝下诏:“各路教阅禁军,不得超过两个时辰。”
八月,丙申日初一,夏国军队侵犯绥德城,都监李浦击败了他们。
丁酉日,皇帝下诏:“春秋两季在昭烈武成王庙举行释奠礼,命令三班院选派使臣担任读祝、奉币、分献官。”
辛丑日,将泾原路的兵马分为十一将。
壬寅日,恢复八作司为东、西两司,各设置监官文臣一员、武臣二员。
甲辰日,同修起居注王存上奏:“古代左史记事,右史记言。唐贞观初年,仗下议政事时,起居郎执笔记于前,史官跟随其后,后来有时修有时废。这是因为君主克己,励精图治,则其职修;如果庸臣擅权,务掩过恶,则其职废,这都是理势使然。陛下临朝勤政,裁决万机,判别疑隐,都出乎群臣的意料。希望追循唐贞观的典故,恢复起居郎、舍人的职事,使他们能够尽闻天子的德音,退而记录下来,交给史官。如果认为二府奏事自有《时政记》,就请求允许其他臣僚在前后殿对时,让记注官侍立,记录他们所听到的关于治体的言论,这样或许谟训之言不至于失传。”皇帝赞赏他的建议,但最终没有实行。
丙午日,皇帝下诏:“修起居注官虽然不兼任谏职,如果有史事,应当在崇政殿、延和殿承旨司奏事后,直接上前陈述。”这是听从了修起居注王存的请求。
丁未日,右谏议大夫、知河南吕公孺被任命为知河阳。
洛口的役兵一千多人,害怕服役,不听从命令,排成队伍到庆关,无法进入,便向西前往河桥。其中有人来报告,诸将请求出兵攻击他们,吕公孺说:“这些人亡命之徒,逼急了会生变。”于是下令:“敢杀一人者斩!”然后骑马东出,命令牙兵数人前去宣谕:“你们长期服役,固然应当回去,但有不听从命令的罪过;如果再渡桥,罪过就更重了。太守在这里,愿意自首的停在道左。”众人都请罪。
对那些为首并参与谋划的人,处以黥刑并发配,其余的人则不予追究。再次将他们送到劳役的地方,对洛口的官员说:“如果还有人敢傲慢不逊,立即斩首。”众人因此安静下来,不敢轻举妄动。于是自请处分,不等命令下达,皇帝下诏赦免了他。
戊申日,皇帝下诏:“疏浚淮南的运河,从邵伯堰到真州共十四段,分两年完成。”这是根据转运司的奏请。
甲寅日,皇帝下诏:“增加太学生宿舍为八十间,每间住三十人,外舍生二千人,内舍生三百人。每月进行一次私试,每年进行一次公试,补充内舍生。每隔一年进行一次舍试,补充上舍生。”
戊午日,将颍州改为顺昌军节度。
庚申日,辽国君主命令有关部门撰写《太宗神功碑》,并立在南京。
甲子日,详定朝会仪注所上奏说:“隋、唐时期的冠服,都是以品级来定制的,因为当时官职与品级轻重相符。现在的制度,仍然沿用旧的规定,但从官职来看,却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举几个例子,太子中允、赞善大夫与御史中丞同品,太常博士的品级低于各寺的丞,太子中舍的品级高于起居郎,内常侍的品级比内殿崇班高,却在尚书各司郎中之上,这说明品级不能作为依据。如果以差遣来定,则有官职低但任务繁重的,有官职高但处于闲散位置的,有一官兼任数局的,有只以官职名义参加朝会的,有因临时任务而设立的职位,这说明差遣也不能作为依据。因此,以品级和差遣来定冠绶的制度,是不合适的。我们请求以官职来定,这样名实相符,轻重有据。并请求将官职分为七等,冠绶也相应分为七等。貂蝉、笼巾、七梁冠、天下乐晕锦绶为第一等;蝉原本是用玳瑁做成蝴蝶形状,现在请求改为黄金附蝉;宰相、亲王、使相、三师、三公穿这种服饰。七梁冠、杂花晕锦绶为第二等,枢密使、知枢密院至太子太保穿这种服饰。六梁冠、方胜宜男锦绶为第三等,左、右仆射至龙图、天章、宝文阁直学士穿这种服饰。五梁冠、翠毛锦绶为第四等,左、右散骑常侍至殿中、少府、将作监穿这种服饰。四梁冠、簇四雕锦绶为第五等,客省使至各行的郎中穿这种服饰。三梁冠、黄师子锦绶为第六等,皇城以下城司使至各卫率穿这种服饰。内臣自内常侍以上及入内内侍省内东西头供奉官、殿头前班东西供奉官、左右侍禁、左右班殿直、京官秘书郎至各寺、监主簿,既然参加朝会,也应以朝服行事。现在我们参考内常侍以上的冠服,从本寺寄资的,按本官处理。入内内侍省内东西头供奉官、殿头三班使臣、陪位京官为第七等,都戴二梁冠,方胜练鹊锦绶。高品以下的服色衣,古时的韡韨舄屦,都与裳色一致,现在的朝服用绛衣而锦有十九等,其中七等绶建议纯用红锦,以文采高低为区别。只有法官的绶用青地荷莲锦,以区别于其他臣子,其梁数与佩饰按本官处理。”皇帝同意了。
废除了庆州府城寨、前村堡、平戎镇、环州大拔寨。
九月,癸酉日,权发遣户部判李琮上奏说:“奉命调查逃绝税役,发现苏州常熟县天圣年间的生簿中记载的远年逃绝户倚阁税绢苗米丁盐钱共一万一千一百余贯、石、匹、两。本县根据税册,应管苗田九百一十九顷有余,现在只查到一百九十五户,共应缴纳苗米三百五十三石,绢五十一匹,锦三十五两;其余有苗米八千四百石,绢一千二百匹,锦一千九十两,丁盐钱九百文外,并无田产入户,也没有请佃的主名。因为长期没有追究,奸猾之人趁机侵吞了省税。请求派著作佐郎刘拯担任常熟县知县,彻底调查清楚。其他类似情况,也请选派官员调查。”皇帝同意了。刘拯是南陵人。
己卯日,辽国命令各道不得禁止僧徒开坛讲法。
壬午日,辽国君主禁止随从人员扰民。
壬辰日,颁布《马步射格斗法》给各军。
西南各蕃国先后前来进贡。
冬,十月,丁酉日,参知政事蔡确上奏说:“御史何正臣、黄颜,都是我在任中丞时推荐的,现在我担任政府要职,实在有嫌疑,请求罢免何正臣、黄颜的御史职务。”于是权御史中丞李定上奏说:“台官虽然由官长推荐,但取舍权在陛下,不在推荐者。舍弃公义而怀有私恩,这是小人为私利所做的事。现在选为台官的人,必定是忠信正直,足以担任耳目之职。如果因为小小的嫌疑,就让他们回避,那就是以私利的小人来对待陛下的耳目之官,这尤其不符合义理。”皇帝下诏不必回避。
戊戌日,夏国派遣使者向辽国进贡。
己亥日,辽国君主前往独卢金。
癸卯日,设立籍田令。
下诏设立水居船户,五户至十户为一甲。
戊申日,交趾归还了所掠的百姓,皇帝下诏将顺州赐给他们。
己酉日,太皇太后生病,皇帝不再处理政务,亲自在寝宫侍奉,衣不解带地照顾了十天。庚戌日,停止朝谒景灵宫;命令辅臣向天地、宗庙、社稷祈祷;将天下囚犯的死罪减一等,流放以下的罪犯全部释放。
壬子日,详定礼文所上奏说:“现在祭祀时既用三代的冕服,又加上秦剑,这是失礼的。另外,从事郊庙祭祀时,不应脱鞋,应改正。”皇帝同意了。
辽国确定了王爵的制度,只有皇子仍保留一字王,其余的都降级。于是赵王杨绩降封为辽西郡王,魏王耶律伊逊降封为混同郡王;吴王萧罕嘉努降封为半陵郡王,退休。
乙卯日,太皇太后去世,享年六十四岁。皇帝侍奉太皇太后,尽心尽力,太皇太后也对他慈爱有加。有时皇帝退朝稍晚,太皇太后必定在屏风后等候。当初,王安石执政,改变了旧有的制度,皇帝到太皇太后那里,太皇太后说:“我听说民间对青苗法、助役法非常不满,应该废除。”皇帝曾有意收复燕蓟,已经与大臣们商议好了,便到庆寿宫向太皇太后报告。太皇太后说:“吉凶悔吝生于动,成功不过是南面受贺而已,万一失败,则关系到百姓的生命,不能轻易决定。如果可以收复,太祖、太宗早就收复了,何必等到今天!”皇帝说:“不敢不听您的教诲。”苏轼因诗获罪,被关进御史狱,太皇太后在病中听说后,对皇帝说:“我记得仁宗通过制科得到苏轼兄弟,高兴地说:‘我为子孙得了两位宰相。’现在听说苏轼因作诗被关进监狱,是不是仇人中伤他?因诗获罪,过错很小。”苏轼因此得以免罪。太皇太后去世后,皇帝哀痛至极,几乎无法承受丧事。太皇太后卧室内有一个密封的箱子,皇帝打开一看,里面是旧合同宝。仁宗时,因火灾丢失了宝印,重新铸造。太皇太后淘井时找到了旧宝,便藏在箱子里,没有人知道。
戊午日,下诏:“将太皇太后的园陵改名为山陵。”
辛酉日,以群
我七次上表,皇帝才开始听政。
任命王珪为山陵使。
十一月,癸未日,皇帝首次在崇政殿听政。
辽国恢复了南京流民的差役三年;被火灾影响的家庭,免除一年的租税。
丁亥日,天上下土。
癸巳日,皇帝下诏:“开封府界的大保长担任教头,提举官由昭宣使、果州防御使、入内副都知王中立、东上閤门使、荣州刺史狄咨担任。”
十二月,乙巳日,御史中丞李定等人说:“我们认为选拔士人应同时考察品行和才能,这是古代乡里的选拔方式。因为才能可以一天内考察,但品行则需要长时间才能考察。现在我们参考《周官》书中的考宾兴之意,制定了太学三舍的选拔和升补方法,上呈了《国子监敕式令》和《学令》共一百四十三条。”皇帝下诏执行。最初,太学生檀宗益上书提出了太学教育的七项策略:一是尊重讲官,二是重视正禄,三是正三舍,四是选择长谕,五是增加小学,六是严格责罚,七是崇敬师业。皇帝看了他的建议,认为可行,命令李定与毕仲衍、蔡京、范镗、张璪一起制定法律,现在上呈。
丙午日,重新设立了御史六察。
丁未日,御史舒亶说:“最近听说朝廷派遣中官出使,所到之处多委托州郡制造和购买器物,当地官员迎合上级的意图,追呼督索,无所不至,远方的百姓深受其害,请求重新制定条约。”皇帝下诏两浙提点刑狱司调查实际情况并上报。
戊申日,广南西路提举常平等事刘谊说:“广西一路,户口只有二十多万,不过相当于江、淮地区的一个大郡,但百姓出的役钱达到十九万缗,募役实际用钱十四万缗,剩下的四万缗称为宽剩。百姓贫困,无法与其他地区相比,上等家庭的生活水平还不如湖湘地区的中下等家庭,而役钱的支出,主要来自税钱。税钱本来就少,又分摊到田米上,田米不足,又算到身丁上。广西的百姓,有丁口就要交税钱,又要算米税,一个人已经交了两税,这几乎是前代的弊法。现在既然无法免除,又要分摊役钱,实在令人同情。”皇帝下诏让本路提举官齐谌调查。齐谌建议监司、提举司吏及通引官、客司,每月减少二千钱,一年可减少役钱一千二百多缗;皇帝同意了。
辛亥日,提举广南东路常平等事林颜说:“听说广西边境地区已经开始练习武艺,东路虽然有一些枪手,但保甲的教育还缺乏。请求本路沿江海的各州,按照西路的方法训练,使这些人既熟悉山川的险易,又懂得弓矢金鼓的使用,这样一方自然可以自保。”皇帝下诏广南东路经略、转运、提举、钤辖司调查,都说广、惠、潮、封、康、端、南恩七州,都靠近边境和江海,外接蛮贼,可以按照西路的保甲教习武艺,皇帝同意了。林颜是福州人。
乙卯日,辽国皇帝前往西京。
戊午日,辽国皇帝举行再生礼,赦免杂犯死罪以下的犯人。
庚申日,祠部员外郎、直史馆苏轼,被责授检校水部员外郎、黄州团练副使、本州安置。
最初,御史台将苏轼的案件上报法寺,应当判处两年徒刑,遇到大赦应当免罪。于是中丞李定说:“苏轼的奸恶,现在已经服罪,如果不把他流放到远方,就会败坏风俗,如果让他继续从政,就会破坏法律,请求特别执行废绝。”
御史舒亶又说:“驸马都尉王讠先,收受苏轼讥讽朝政的文字和送给苏轼的钱物,并与王巩往来,泄露宫中的话语。我认为苏轼的怨恨和诋毁君父,即使是路人也会忌讳听到,而王讠先却坦然听到苏轼的言论,不向上报告,反而暗中通财贿赂,秘密与苏轼交往。至于王巩,以前曾与逆党有牵连,已经被废停;王讠先在这个时候与他同议论,而不自省惧,仍然与他交往。王讠先受国厚恩,位列近戚,却与匪人朋比,志向如此,原情议罪,实在不容赦免。请求不以赦论。”又说:“收受苏轼讥讽朝政文字的人,除了王讠先、王巩、李清臣外,张方平以下共二十二人,如盛侨、周邠等人固然不足论,但像张方平与司马光、范镇、钱藻、陈襄、曾巩、孙觉、李常、刘分攵、刘挚等人,都是略能诵说先王之言,位列公卿士大夫之列,应当以君臣之义期望他们,他们的心怀如此,难道可以置之不理而不诛杀吗?”疏奏上,王讠先等人都被特别责罚。案件发生后,王讠先曾嘱咐苏辙密报苏轼,而苏轼没有告诉官府,也被降职。
苏轼刚下狱时,张方平和范镇都上书救他,没有得到回复。张方平的书信说:“传闻有使者追捕苏轼经过南京,应当交给官吏。我不清楚苏轼的罪名,但早先曾认识他的为人,他的文学确实是天下奇才,以前举制策高等,但仍然碌碌无为,无法在流辈中脱颖而出。陛下提拔他,特别加以眷奖,苏轼自认为遇到了明主,也慨然有报上之心。但他的性格疏率,缺乏审重,出位多言,以致招致尤悔。近年来,听说苏轼多次上封章,特别被陛下优容,四方听到后,无不感叹圣明宽大的德行。现在他得罪,必定是因为旧态复发。但陛下对四海生灵,如天覆地载,无不化育,对于一个苏轼,岂能有所好恶!自孔子删诗,取诸讽刺,以为言之者足以戒;所以诗人的作品,最严重的甚至指斥当世之事,语涉谤黩不恭,也未曾听说被收押下狱。现在苏轼只是以文辞为罪,并非大过恶,我担心将他关入牢狱,罪有不测。希望陛下圣度,免其禁系,以全始终之赐,即使重加谴谪,他也敢不甘心!”
苏轼下狱后,众人不敢直言。直舍人院王安礼趁机进言说:“自古大度的君主,不以言语定罪。苏轼本以才能自奋,现在一旦被法办,恐怕后世会说不能容才。希望陛下不要急于处理他的案件。”皇帝说:“我本来不想深责,只是想申明言路,行为卿贳之。”然后告诫王安礼说:“你走吧,不要泄露言论。苏轼以前得罪了很多人,恐怕有人会借苏轼来害你。”最初,王安礼在殿庐见到李定,问苏轼的情况,李定说:“苏轼与金陵丞相论事不合,你最好不要为他求情,否则别人会认为你是他的同党。”王安礼回到舍人院,遇到谏官张璪,张璪忿然作色说:“你真的救苏轼了吗?为什么皇帝催促他的案件?”王安礼没有回答。后来案件果然缓和,最终减轻了苏轼的罪责。
甲子日,礼院说:“大行太皇太后祔仁宗陵庙,应当去掉‘太’字。册文最初称大行太皇太后,所上尊谥即称慈圣光献皇后。谥宝应以‘慈圣光献皇后之宝’为文。其他行移文字及奏报,即保留‘太’字。”皇帝同意了。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续资治通鉴-宋纪-宋纪七十四-注解
屠维协洽:古代干支纪年法中的一种,用于表示年份。
神宗体元显道法古立宪帝德正功英文烈武钦仁圣孝皇帝:这是宋神宗的尊号,体现了其尊崇的地位和功绩。
元丰二年:宋神宗的年号,指公元1079年。
辽太康五年:辽道宗的年号,指公元1079年。
混同江:今松花江,辽代皇帝常在此狩猎。
耶律伊逊:古代人名,辽朝的官员。
耶律孝杰:辽代大臣,被赐名仁杰,以示其忠诚。
海东青鹘:一种珍贵的猎鹰,象征皇帝的恩宠。
岢岚、火山军市马:指在岢岚和火山军地区进行的马匹交易。
市易旧法:宋代的一种商业法规,允许赊账交易。
王居卿:宋代官员,曾提出改革市易法的建议。
容州管内观察使:宋代官职,负责地方监察。
宁远军节度使:宋代军事官职,负责地方军事指挥。
宗室大将军:宋代皇族成员的军事官职。
十哲从祀孔子:指将十位儒家学者列为孔子的从祀。
颜回:孔子的弟子,被尊为兗国公。
闵子骞:孔子的弟子,被列为从祀之一。
熙宁祀仪:宋神宗熙宁年间的祭祀仪式。
陕西用度不足:指陕西地区的财政困难。
京师买盐钞之法:宋代的一种财政政策,通过购买盐钞来调节盐价。
王珪:宋代大臣,曾参与财政政策的讨论。
威、茂、黎三州:宋代地名,位于今四川地区。
义仓法:宋代的一种粮食储备制度,用于赈灾。
环庆路:宋代地名,位于今甘肃地区。
汉、蕃弓箭手:宋代边境地区的汉族和少数民族弓箭手。
吕惠卿:宋代大臣,曾参与边境军事改革。
徐禧:宋代官员,曾参与边境军事改革。
导洛通汴:指引洛水入汴河的工程。
汴:汴河,连接黄河和运河的重要水道。
都水监丞:古代官职名,负责水利工程的官员。
范子渊:北宋时期的官员,曾担任都水监丞,负责水利工程。
汜水:古代河流名,发源于王仙山,流经河南省。
索水:古代河流名,发源于嵩渚山,流经河南省。
汴流:指汴水的流量。
河、洛:指黄河和洛水,黄河是中国第二长河,洛水是黄河的支流。
木闸:古代水利工程中的一种设施,用于控制水流。
伊、洛:指伊水和洛水,伊水是洛水的支流。
漕运:古代通过水路运输粮食和其他物资的系统。
巩县:古代地名,位于今天的河南省巩义市。
神尾山:古代山名,位于河南省巩义市。
士家堤:古代地名,位于河南省。
沙谷:古代地名,位于河南省。
河阴县:古代地名,位于今天的河南省荥阳市。
十里店:古代地名,位于河南省。
洛水:黄河的支流,流经洛阳,是古代重要的水源。
汴渠:古代运河名,连接汴水和洛水。
任村沙谷口:古代地名,位于河南省。
汴口:古代地名,位于河南省开封市,是汴水与黄河的交汇处。
束水:古代水利工程中的一种设施,用于控制水流。
刍楗:古代水利工程中的一种材料,用于建造水闸。
房家、黄家、孟王陂:古代地名,位于河南省。
三十六陂:古代地名,位于河南省。
汜水关:古代关隘名,位于河南省。
黄河:中国第二长河,流经多个省份。
水:古代水利工程中的一种设施,用于控制水流。
很魏楼、荥泽、孔固三斗门:古代地名,位于河南省。
黄河南堤埽:古代水利工程中的一种设施,用于加固黄河堤防。
清汴:指疏浚汴河,是宋朝重要的水利工程。
辽北院枢密使:辽代的官职名,负责军事和政务。
南院大王:辽代的官职名,负责南院的政务。
裕悦:辽代的官职名,负责礼仪和庆典。
耶律瑞:辽代的官员,曾担任北院枢密使。
耶律德勒岱:辽代的官员,曾担任北院枢密副使。
左伊勒希巴:辽代的官职名,负责礼仪和庆典。
耶律世迁:辽代的官员,曾担任左伊勒希巴。
集英殿:古代宫殿名,位于北宋都城开封。
进士:通过科举考试的士人,是古代选拔官员的主要途径。
明经:古代科举考试中的一种功名,通过明经考试的人可以进入仕途。
开封时彦:北宋时期的官员,曾担任开封府尹。
特奏名进士:古代科举考试中的一种功名,通过特奏名进士考试的人可以进入仕途。
试将作监主簿:古代官职名,负责将作监的事务。
国子、四门助教:古代官职名,负责国子监和四门学的事务。
长史:古代官职名,负责地方政务。
文学:古代官职名,负责文学和教育事务。
助教:古代官职名,负责教育和学术事务。
岐王颢:北宋时期的宗室成员,宋太祖赵匡胤的孙子。
冯氏:北宋时期的宗室成员,岐王颢的夫人。
侍中拯:北宋时期的官员,曾担任侍中。
太后:北宋时期的皇太后,宋神宗的母亲。
帝:指北宋皇帝宋神宗。
太皇太后:皇帝的祖母。
瑶华宫:古代宫殿名,位于北宋都城开封。
熙州狄道县:古代地名,位于今天的甘肃省临洮县。
金明池:古代园林名,位于北宋都城开封。
琼林苑:古代园林名,位于北宋都城开封。
陈升之:北宋时期的官员,曾担任同平章事。
检校太尉:古代官职名,负责军事事务。
同平章事:古代官职名,相当于宰相。
镇江军节度使:古代官职名,负责镇江军的军事事务。
秀国公:北宋时期的爵位名。
太保:古代官职名,负责礼仪和庆典。
中书令:古代官职名,负责中书省的事务。
成肃:北宋时期的谥号,用于表彰陈升之的功绩。
王安石:北宋时期的政治家、文学家,主持变法。
筌相:北宋时期的谥号,用于表彰陈升之的功绩。
辽主:辽朝的皇帝。
纳葛泺:古代地名,位于今天的辽宁省。
详定正旦御殿仪注:古代礼仪文献,详细规定了正旦御殿的仪式。
元会:古代节日名,指正月初一。
镇圭:古代礼仪用品,用于祭祀和庆典。
通天冠:古代礼仪用品,用于皇帝的正装。
绛纱袍:古代礼仪用品,用于皇帝的正装。
大庆殿:古代宫殿名,位于北宋都城开封。
正安之乐:古代音乐名,用于正旦御殿的仪式。
审刑院:古代司法机构,负责审理刑事案件。
安焘:北宋时期的官员,曾担任知审刑院。
详议官:古代官职名,负责审理刑事案件的官员。
详断官:古代官职名,负责审理刑事案件的官员。
刑部:古代司法机构,负责审理刑事案件。
签法官:古代官职名,负责审理刑事案件的官员。
右神武大将军:古代官职名,负责军事事务。
衢州团练使:古代官职名,负责衢州的军事事务。
秦国公克瑜:北宋时期的宗室成员,宋太祖赵匡胤的孙子。
隰州团练使:古代官职名,负责隰州的军事事务。
大宗正:古代官职名,负责宗室事务。
遥郡:古代行政区划名,指远离京城的郡县。
秦王:北宋时期的宗室成员,宋太祖赵匡胤的孙子。
右武卫大将军:古代官职名,负责军事事务。
潮州刺史:古代官职名,负责潮州的政务。
楚国公世恩:北宋时期的宗室成员,宋太祖赵匡胤的孙子。
袁州刺史:古代官职名,负责袁州的政务。
封州刺史:古代官职名,负责封州的政务。
魏国公仲来:北宋时期的宗室成员,宋太祖赵匡胤的孙子。
筠州刺史:古代官职名,负责筠州的政务。
滨州防御使:古代官职名,负责滨州的军事事务。
陈国公仲郃:北宋时期的宗室成员,宋太祖赵匡胤的孙子。
棣州团练使:古代官职名,负责棣州的军事事务。
黄麾仗:古代礼仪用品,用于正旦御殿的仪式。
开元礼:唐代的礼仪文献,详细规定了各种仪式。
冬至朝会:古代节日名,指冬至日的朝会。
皇太子受册:古代礼仪名,指皇太子接受册封的仪式。
加元服:古代礼仪名,指皇帝加冕的仪式。
册命诸王大臣:古代礼仪名,指皇帝册封诸王和大臣的仪式。
朝燕蕃国:古代礼仪名,指皇帝接见外国使节的仪式。
上尊号:古代礼仪名,指皇帝接受尊号的仪式。
诸卫:古代军事机构,负责京城的防卫。
勒所部屯门:古代军事命令,指命令部队驻扎在城门附近。
殿庭列仗卫:古代礼仪名,指在宫殿庭院中排列仪仗队。
修正旦仪注:指修订元旦的礼仪制度。元旦在古代中国是一个重要的节日,修正其礼仪制度体现了对传统节日的重视。
冬会:指冬季的朝会,是古代朝廷在冬季举行的重要会议,讨论国家大事。
后苑:皇宫的后花园,皇帝常在此举行各种活动。
顺州蛮叛:顺州的少数民族叛乱,反映了当时边疆地区的动荡局势。
峒、州兵:指地方军队,峒是少数民族聚居区,州是行政区划。
濮安懿王:宋朝的一位亲王,其夫人的称号反映了当时的封爵制度。
祔濮园:将濮安懿王的三夫人祔葬于濮园,体现了当时的丧葬礼仪。
谏林:赵概所编的谏言集,反映了当时士大夫对朝政的关注和批评。
崇文院:宋朝的官方学术机构,负责校勘书籍和编撰史书。
太学虞蕃讼博士受贿:太学生虞蕃控告博士受贿,反映了当时官场的腐败现象。
御史中丞:宋代监察机构御史台的长官,负责监察百官。
参知政事:古代官职,相当于副宰相。
新法:指王安石变法,是宋朝一次重要的政治改革。
三佛齐、詹卑国:古代东南亚的国家,与宋朝有朝贡关系。
湖州苏轼:苏轼,北宋著名文学家,曾任湖州知州。
御史台:宋朝的监察机构,负责弹劾官员。
太子少师:太子的老师,是朝廷中的重要职位。
朝会仪:朝廷举行朝会的礼仪制度。
诏狱:皇帝亲自过问的重大案件。
夹山:辽国的狩猎地,反映了辽国的游牧文化。
教阅禁军:训练和检阅禁军,是宋朝军事制度的一部分。
释奠:古代祭祀先圣先师的仪式。
昭烈武成王庙:祭祀三国时期蜀汉皇帝刘备的庙宇。
泾原路:宋朝的行政区划,位于今甘肃、宁夏一带。
八作司:宋朝的官署,负责工程营造。
起居注:记录皇帝言行的官方史书。
崇政殿、延和殿:宋朝皇宫中的重要殿堂,皇帝在此处理政务。
洛口役兵:在洛口服役的士兵,反映了当时的兵役制度。
河桥:洛阳附近的一座桥梁,是交通要道。
黥配:古代的一种刑罚,即在犯人脸上刺字并流放到边远地区。
洛口:地名,位于今河南省洛阳市附近,古代为重要交通要道。
淮南运河:古代连接淮河和长江的运河,主要用于运输和灌溉。
邵伯堰:古代水利工程,位于今江苏省扬州市附近。
真州:古代地名,今江苏省仪征市。
太学生舍:古代太学生的宿舍,太学是古代的最高学府。
颍州:古代地名,今安徽省阜阳市。
顺昌军节度:古代军事行政区划,节度使是地方军政长官。
太宗神功碑:为纪念辽太宗耶律德光的功绩而立的碑。
南京:辽朝的南京,今北京市。
朝会仪注:古代朝廷举行朝会时的礼仪规范。
冠服:古代官员的帽子和服饰,不同品级的官员有不同的冠服。
太子中允:古代官职,太子的属官。
赞善大夫:古代官职,负责劝谏和辅佐太子。
太常博士:古代官职,负责礼仪和祭祀。
太子中舍:古代官职,太子的属官。
起居郎:古代官职,负责记录皇帝的言行。
内常侍:古代官职,皇帝的近侍。
内殿崇班:古代官职,皇帝的近侍。
尚书诸司郎中:古代官职,尚书省的属官。
差遣:古代官员的临时任命。
冠绶:古代官员的帽子和绶带,象征其品级。
貂蝉:古代官员冠上的装饰物。
笼巾:古代官员的帽子。
七梁冠:古代官员的帽子,梁数代表品级。
天下乐晕锦绶:古代官员的绶带,象征其品级。
宰相:古代朝廷的最高行政长官。
亲王:皇帝的兄弟或儿子,封为王爵。
使相:古代官职,宰相的别称。
三师:古代官职,太师、太傅、太保的合称。
三公:古代官职,太尉、司徒、司空的合称。
枢密使:古代官职,负责军事事务。
知枢密院:古代官职,枢密院的长官。
太子太保:古代官职,太子的属官。
左、右仆射:古代官职,尚书省的长官。
龙图、天章、宝文阁直学士:古代官职,负责文书的起草和管理。
左、右散骑常侍:古代官职,皇帝的近侍。
殿中、少府、将作监:古代官职,负责宫廷事务。
客省使:古代官职,负责接待外国使节。
诸行郎中:古代官职,尚书省的属官。
皇城以下城司使:古代官职,负责皇城的安全。
诸卫率:古代官职,负责宫廷的警卫。
内臣:古代官职,皇帝的近侍。
入内内侍省:古代官职,皇帝的近侍机构。
东西头供奉官:古代官职,皇帝的近侍。
殿头前班东西供奉官:古代官职,皇帝的近侍。
左右侍禁:古代官职,皇帝的近侍。
左右班殿直:古代官职,皇帝的近侍。
京官:古代在京城任职的官员。
秘书郎:古代官职,负责文书的起草和管理。
诸寺、监主簿:古代官职,负责寺庙和监的管理。
朝服:古代官员上朝时穿的礼服。
韡韨舄屦:古代官员的鞋子和袜子。
绛衣:古代官员的红色礼服。
法官:古代官职,负责司法事务。
青地荷莲锦:古代法官的绶带,象征其职责。
庆州府城寨:古代地名,今甘肃省庆阳市。
前村堡:古代地名,今甘肃省庆阳市附近。
平戎镇:古代地名,今甘肃省庆阳市附近。
环州大拔寨:古代地名,今甘肃省环县附近。
苏州常熟县:古代地名,今江苏省常熟市。
天圣年生簿:古代记录人口和税收的簿册。
逃绝税役:古代因人口逃亡而无法征收的税收和徭役。
倚阁税:古代因人口逃亡而无法征收的税收。
绢:古代的一种纺织品。
苗米:古代的一种税收,以粮食形式征收。
丁盐钱:古代的一种税收,以货币形式征收。
著作佐郎:古代官职,负责文书的起草和管理。
南陵:古代地名,今安徽省南陵县。
僧徒开坛:古代佛教僧侣举行法会的仪式。
扈从:古代皇帝的随从人员。
马步射格斗法:古代军事训练的方法。
西南诸蕃:古代对西南地区少数民族的称呼。
御史:古代官职,负责监察百官。
中丞:古代官职,御史台的长官。
台官:古代官职,御史台的官员。
忠信正直:古代对官员的道德要求。
耳目之官:古代对御史的称呼,因其负责监察百官。
夏:古代国名,今宁夏回族自治区一带。
独卢金:古代地名,今内蒙古自治区一带。
籍田令:古代官职,负责管理皇帝的籍田。
水居船户:古代以船为家的居民。
甲:古代户籍制度,五户至十户为一甲。
交趾:古代地名,今越南北部。
顺州:古代地名,今越南顺化市。
景灵宫:古代皇宫中的一座宫殿。
辅臣:古代朝廷的高级官员。
天地、宗庙、社稷:古代祭祀的对象,分别代表天、地、祖先和国家的象征。
囚死罪:古代对死刑犯的称呼。
流:古代的一种刑罚,即将犯人流放到边远地区。
三代冕服:古代夏、商、周三代的礼服。
秦剑:古代秦国的剑,象征武力。
郊庙:古代祭祀天地的场所。
舄履:古代官员的鞋子和袜子。
王爵:古代皇帝封给亲属或功臣的爵位。
皇子:皇帝的儿子。
一字王:古代王爵的一种,封号只有一个字。
赵王:古代王爵的一种,封号为赵。
杨绩:古代人名,辽朝的官员。
辽西郡王:古代王爵的一种,封地为辽西郡。
魏王:古代王爵的一种,封号为魏。
混同郡王:古代王爵的一种,封地为混同郡。
吴王:古代王爵的一种,封号为吴。
萧罕嘉努:古代人名,辽朝的官员。
半陵郡王:古代王爵的一种,封地为半陵郡。
致仕:古代官员退休。
太皇太后崩:太皇太后去世。
青苗、助役:王安石变法中的两项政策,分别涉及农业税收和徭役。
燕蓟:古代地名,今北京市一带。
庆寿宫:古代皇宫中的一座宫殿。
吉凶悔吝:古代对命运变化的四种描述,分别代表吉祥、凶险、悔恨和吝啬。
生灵:古代对人民的称呼。
太祖、太宗:北宋的开国皇帝赵匡胤和其弟赵光义。
苏轼:北宋时期的文学家、政治家。
御史狱:古代御史台设立的监狱。
仁宗:北宋的皇帝赵祯。
制科:古代科举考试的一种。
仇人:古代对敌人的称呼。
中伤:古代对诽谤和陷害的称呼。
捃:古代对搜集证据的称呼。
合同宝:古代皇帝的玉玺。
山陵:古代对皇帝陵墓的称呼。
听政:指皇帝开始亲自处理朝政,不再由太后或摄政王代理。
山陵使:负责皇帝陵墓修建的官员,通常由重臣担任。
崇政殿:宋代皇宫中的一座重要殿堂,皇帝在此处理政务。
流民差役:指对因战乱或灾害而流离失所的百姓征收的劳役。
雨土:指天降尘土,古代认为是不祥之兆。
教大保长:宋代地方教育官员,负责教导和选拔人才。
昭宣使:宋代官名,负责传达皇帝旨意。
果州防御使:宋代地方军事官员,负责防御果州。
入内副都知:宋代官名,负责宫廷内部事务。
东上閤门使:宋代官名,负责宫廷门禁。
荣州刺史:宋代地方行政官员,负责荣州事务。
太学三舍:宋代太学的三个等级,分别为上舍、中舍、下舍,学生通过考试升迁。
国子监:宋代最高学府,负责培养官员。
御史六察:宋代御史台的六个监察部门,负责监察六部事务。
提点刑狱司:宋代地方司法机构,负责审理刑事案件。
广南西路:宋代行政区划,包括今广西、广东部分地区。
提举常平等事:宋代地方官员,负责常平仓等事务。
再生礼:辽代的一种宗教仪式,象征重生。
祠部员外郎:宋代官名,负责祭祀事务。
直史馆:宋代官名,负责编修史书。
黄州团练副使:宋代地方军事官员,负责黄州团练事务。
驸马都尉:宋代皇族女婿的封号。
讥讽朝政:指对朝廷政策的批评或讽刺。
禁中语:指宫廷内部的机密言论。
大行太皇太后:指已故的皇太后。
祔仁宗陵庙:指将皇太后的神位安放在仁宗皇帝的陵庙中。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续资治通鉴-宋纪-宋纪七十四-评注
这段古文记载了宋神宗元丰二年(辽太康五年)的历史事件,涉及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多个方面。首先,文中提到辽主如混同江狩猎,并赐名耶律孝杰为仁杰,显示了辽代皇帝对忠诚大臣的恩宠。其次,文中提到宋代市易法的改革,反映了当时商业法规的调整和对贫民的关怀。此外,文中还提到宗室大将军的考试制度、十哲从祀孔子的礼仪改革,以及边境军事的调整,体现了宋代对文化教育和军事防御的重视。
从文化内涵来看,这段古文反映了宋代社会的多元性和复杂性。市易法的改革体现了政府对商业活动的规范和对贫民的关怀,宗室大将军的考试制度则体现了对皇族成员的教育和选拔的重视。十哲从祀孔子的礼仪改革则反映了儒家思想在宋代社会中的重要地位。
从艺术特色来看,这段古文语言简练,叙事清晰,通过具体的历史事件展现了宋代社会的方方面面。文中对人物的描写生动形象,如耶律伊逊的权谋、王居卿的改革建议、吕惠卿的军事改革等,都展现了人物的性格和才能。
从历史价值来看,这段古文为研究宋代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提供了宝贵的史料。通过对这些历史事件的分析,可以更好地理解宋代社会的运行机制和历史变迁。同时,文中提到的市易法改革、边境军事调整等,也为研究宋代的经济政策和军事制度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总的来说,这段古文不仅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还展现了宋代社会的多元性和复杂性,为我们理解宋代历史提供了丰富的素材。
这段古文主要记载了北宋时期的水利工程、政治事件和礼仪制度,反映了当时社会的多个方面。首先,文中详细描述了范子渊和用臣等人提出的水利工程计划,旨在通过引水入汴,改善漕运,确保粮食和其他物资的运输畅通。这一计划不仅体现了北宋政府对水利工程的重视,也反映了当时社会对农业和经济的依赖。
其次,文中提到了辽代的官职变动和北宋的科举考试,展示了当时政治体制的复杂性和官员选拔的严格性。辽代的官职变动反映了当时辽国内部的权力斗争,而北宋的科举考试则体现了当时社会对知识和才能的重视。
此外,文中还详细描述了北宋时期的礼仪制度,特别是正旦御殿的仪式。这些礼仪制度不仅体现了当时社会的等级秩序,也反映了北宋政府对礼仪和传统的重视。通过详细的仪式描述,我们可以窥见当时宫廷生活的庄重和繁琐。
最后,文中还提到了北宋时期的宗室成员和官员的任命,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等级制度和权力结构。这些任命不仅体现了皇帝对宗室成员的信任,也反映了当时政治体制的稳定性和延续性。
总的来说,这段古文通过详细的历史记载,展示了北宋时期的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面貌,为我们了解当时的历史提供了宝贵的资料。
这段古文记录了宋朝时期的一系列政治、军事和文化事件,反映了当时社会的复杂性和多样性。首先,文中提到了修正元旦礼仪制度,这表明宋朝对传统节日的重视,礼仪制度的修订不仅是对传统的继承,也是对朝廷权威的维护。其次,文中提到的顺州蛮叛和峒、州兵讨平之,反映了宋朝边疆地区的动荡局势,边疆的稳定对国家的统一和安全至关重要。
文中还提到了濮安懿王三夫人的祔葬和赵概所编的《谏林》,这些事件体现了当时的丧葬礼仪和士大夫对朝政的关注。丧葬礼仪是古代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了人们对祖先的尊敬和对传统的继承。而《谏林》的编纂则体现了士大夫阶层对朝政的批评和建议,反映了当时政治生活的活跃和多元。
此外,文中还提到了太学生虞蕃控告博士受贿的事件,这反映了当时官场的腐败现象。官场腐败是古代社会的顽疾,对国家的治理和社会稳定造成了严重影响。文中还提到了王安石变法和清汴工程,这些事件反映了宋朝的政治改革和水利建设。王安石变法是宋朝一次重要的政治改革,旨在通过变法来富国强兵,但改革也引发了激烈的政治斗争。清汴工程则是宋朝重要的水利工程,对改善交通和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最后,文中还提到了苏轼被弹劾的事件,这反映了当时文人与朝廷之间的复杂关系。苏轼是北宋著名的文学家,他的诗文广受欢迎,但也因其直言不讳而遭到朝廷的弹劾。这一事件不仅反映了文人与朝廷之间的矛盾,也反映了当时社会对言论自由的限制。
总的来说,这段古文通过记录一系列政治、军事和文化事件,展现了宋朝社会的复杂性和多样性。这些事件不仅反映了当时社会的各个方面,也为我们了解古代中国的政治、文化和社会提供了宝贵的资料。通过对这些事件的深入分析,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古代中国的历史和文化,也可以从中汲取经验和教训,为现代社会的发展提供借鉴。
这段古文记载了北宋时期的一系列政治、军事和文化事件,反映了当时社会的复杂性和多样性。首先,文中提到了对叛乱者的严厉惩罚,体现了朝廷对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视。其次,关于淮南运河的修建和太学生舍的扩建,显示了朝廷对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发展的关注。这些举措不仅有助于经济的繁荣,也为文化的传承和发展提供了保障。
文中还详细描述了官员的冠服制度,反映了古代社会对等级和礼仪的重视。冠服不仅是官员身份的象征,也是朝廷权威的体现。通过对冠服制度的改革,朝廷试图进一步规范官员的行为,确保其职责与身份相符。这一举措体现了古代政治制度中对名实相符的追求。
此外,文中还提到了辽朝的政治活动,如撰写《太宗神功碑》和调整王爵制度,显示了辽朝在文化建设和政治制度上的努力。这些举措不仅巩固了辽朝的统治,也促进了与中原文化的交流与融合。
最后,文中记载了太皇太后的去世及其对皇帝的影响,反映了皇室内部的亲情和政治的微妙关系。太皇太后在政治上的影响力及其对皇帝的教诲,显示了她在朝廷中的重要地位。她的去世不仅对皇帝个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也对朝廷的政治格局产生了重大影响。
总的来说,这段古文通过对一系列事件的记载,展现了北宋时期政治、军事、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多个方面。它不仅为我们提供了了解古代社会的重要资料,也反映了古代政治制度和文化传统的复杂性和多样性。通过对这些事件的分析,我们可以更深入地理解古代社会的运作机制和文化内涵。
这段古文记载了宋代朝廷的一系列政治、军事、教育等方面的举措,反映了当时社会的复杂性和朝廷对各方面的重视。首先,皇帝开始亲自听政,标志着政权从太后或摄政王手中回归皇帝本人,显示了皇权的集中和稳定。其次,任命王珪为山陵使,表明朝廷对皇帝陵墓修建的重视,体现了对皇权的尊崇和对先帝的敬仰。
在军事方面,辽国对南京流民的差役政策和对受灾家庭的租税减免,显示了辽国对民生的关注,同时也反映了当时北方边境的动荡局势。宋朝则通过设立教大保长和提举官,加强了对地方教育和军事的管理,体现了朝廷对地方治理的重视。
在教育方面,太学三舍选察升补之法的提出,反映了宋代对科举制度的重视和对人才培养的关注。太学生檀宗益的上书,提出了七条教养之策,显示了当时知识分子对教育改革的积极参与和建言献策的精神。
在司法和监察方面,御史六察的复置和御史舒亶的建言,表明朝廷对官员行为的严格监督和对地方治理的重视。广南西路提举常平等事刘谊的建言,则反映了当时地方官员对民生问题的关注和对朝廷政策的反思。
最后,苏轼的贬谪和张方平等人的上书,揭示了宋代朝廷内部的权力斗争和知识分子对言论自由的追求。苏轼的贬谪不仅是个人的悲剧,也反映了当时朝廷对异见者的打压。张方平等人的上书,则显示了知识分子对朝廷政策的批评和对苏轼的支持,体现了宋代知识分子的独立精神和责任感。
总的来说,这段古文不仅记录了宋代朝廷的一系列政治举措,也反映了当时社会的复杂性和朝廷对各方面的重视。通过对这些事件的分析,我们可以更深入地理解宋代的政治、军事、教育、司法等方面的特点,以及当时知识分子的处境和精神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