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由明代宋濂(1310年—1381年)等人主持编撰。宋濂是明初著名文学家、史学家,曾任翰林院编修。
年代:编撰于明代洪武年间(14世纪末)。
内容简要:《元史》是“二十四史”之一,共210卷,记载了元朝(1271年—1368年)的历史。全书分为本纪、志、列传三部分,内容涵盖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方面。由于编撰时间仓促,书中存在一些疏漏,但它仍是研究元朝历史的重要文献,为后世提供了宝贵的史料。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元史-本纪-卷十-原文
◎世祖七
十五年春正月辛卯,阿老瓦丁将兵戍斡端,给米三千石、钞三十锭。以千户郑寻阝有战功,升万户,佩虎符。
癸巳,西京饥,发粟一万石赈之,仍谕阿合马广贮积,以备阙乏。
顺德府总管张文焕、太原府达鲁花赤太不花,以按察司发其奸赃,遣人诣省自首,反以罪诬按察司。
御史台臣奏:“按察司设果有罪,不应因事而告,宜待文焕等事决,方听其诉。”从之。
己亥,收括阑遗官也先、阔阔带等坐易官马、阑遗人畜,免其罪,以诸路州县管民官兼领其事。
官吏隐匿及擅易马匹、私配妇人者,没其家。
禁官吏军民卖所娶江南良家子女及为娼者,卖、买者两罪之,官没其直,人复为良。
赐湖州长兴县金沙泉名为瑞应泉。金沙泉不常出,唐时用此水造紫笋茶进贡,有司具牲币祭之,始得水,事讫辄涸。宋末屡加浚治,泉迄不出。至是中书省遣官致祭,一夕水溢,可溉田千亩。安抚司以事闻,故赐今名。
封磁州神崔府君为齐圣广佑王。
壬寅,弛女直、水达达酒禁。
丙午,安西王相府言:“万户秃满答儿、郝札剌不花等攻克泸州,斩其主将王世昌、李都统。”
戊申,从阿合马请,自今御史台非白于省,毋擅召仓库吏,亦毋究钱谷数,及集议中书不至者罪之。
授宋福王赵与芮金紫光禄大夫、检校大司农、平原郡公。
庚戌,东川副都元帅张德润大败涪州兵,斩州将王明及其子忠训、总辖韩文广、张遇春。
诏军官不能抚治军士及役扰致逃亡者,没其家赀之半。
以阿你哥为大司徒,兼领将作院。
二月戊午,祀先农。蒙古胄子代耕藉田。
癸亥,咸淳府等郡及大良平民户饥,以钞千锭赈之。
命平章政事阿塔海、阿里选择江南廉能之官,去其冗员与不胜任者。
复立河中府万泉县。
辛未,以川蜀地多岚瘴,弛酒禁。
丁丑,荧惑犯天街。
庚辰,征别十八里军士,免其徭役。
壬午,参知政事、福建路宣慰使唆都率师攻潮州,破之。
置太史院,命太子赞善王恂掌院事,工部郎中郭守敬副之,集贤大学士兼国子祭酒许衡领焉。
改华亭县为松江府。
遣使代祀岳渎。
以参知政事夏贵、范文虎、陈岩并为中书左丞,黄州路宣慰使唐兀带、史弼并参知政事。
三月乙酉,诏蒙古带、唆都、蒲寿庚行中书省事于福州,镇抚濒海诸郡。
以沿海经略副使合剌带领舟师南征,升经略使兼左副都元帅,佩虎符。
丁亥,太阴犯太白。
戊子,太阴犯荧惑。
己丑,行中书省请考核行御史台文卷,不从。
甲午,西川行枢密院招降西蜀、重庆等处,得府三、州六、军一、监一、县二十、栅四十、蛮夷一。
乙未,宋广王昺遣倪坚以表来上,令俟命大都。
命扬州行省选铁木儿不花所部兵助隆兴进讨。
丁酉,命塔海毁夔府城壁。
戊戌,刘宗纯据德庆府,梧州万户朱国宝攻之,焚其寨栅,遂拔德庆。
诏中书左丞吕文焕遣官招宋生、熟券军,堪为军者,月给钱粮;不堪者,给牛屯田。
庚子,汉军都元帅李庭自愿将兵击张世杰,从之。
西川行枢密院招宜胜、土恢等城及石榴寨,相继来降。
壬寅,以诸路岁比不登,免今年田租、丝银。
癸卯,都元帅杨文安遣兵攻克绍庆,执其郡守鲜龙,命斩之。
乙巳,广南西道宣慰司遣管军总管崔永、千户刘潭、王德用招降雷、化、高三州,即以永等镇守之。
宋张世杰、苏刘义挟广王昺奔碙洲。
参知政事密立忽辛、张守智并行大司农司事。
夏四月乙卯,命元帅刘国杰将万人北征,赐将士钞二万六百七十一锭。
修会川县盘古王祠,祀之。
丙辰,诏以云南境土旷远,未降者多,签军万人进讨。
戊午,以江南土寇窃发,人心未安,命行中书省左丞夏贵等,分道抚治军民,检核钱谷;察郡县被旱灾甚者、吏廉能者,举以闻;其贪残不胜任者,劾罢之。
甲子,命不花留镇西川,汪惟正率获功蒙古、汉军官及降臣入觐,大都巡军之戍西川者遣还。
立云南、湖南二转运司。
以时雨沾足,稍弛酒禁,民之衰疾饮药者,官为酝酿量给之。
辛未,置光禄寺,以同知宣徽院事秃剌铁木儿为光禄卿。
广州张镇孙叛,犯广州,守将张雄飞弃城走,出兵临之,镇孙乞降,命遣镇孙及其妻赴京师。
丁丑,云南行省招降临安、白衣、和泥分地城寨一百九所,威楚、金齿、落落分地城寨军民三万二千二百,秃老蛮、高州、筠连州等城寨十九所。
庚辰,以许衡言,遣使至杭州等处取在官书籍版刻至京师。
壬午,立行中书省于建康府。
中书左丞崔斌言:“比以江南官冗,委任非人,命阿里等沙汰之,而阿合马溺于私爱,一门子弟,立为要官。”诏并黜之。
又言:“阿老瓦丁,台臣劾其侵欺官钱,事犹未竟,今复授江淮参政,不可。”诏止其行。
敕自今罢免之官,宰执为宣慰,宣慰为路官,路官为州官。
淮、浙盐课直隶行省,宣慰司官勿预。
改北京行省为宣慰司。
追江南工匠官虎符。
五月癸未朔,诏谕翰林学士和礼霍孙,今后进用宰执及主兵重臣,其与儒臣老者同议。
乙酉,行中书言:“近讨邵武、建昌、吉、抚等岩洞山寨,获聂大老、戴巽子,余党皆下。独张世杰据碙洲,攻傍郡,未易平,拟遣宣慰使史格进讨。”诏以也速海牙总制之。
敕:“主兵官若已擢授,其旧职宜别授有功者,勿复以子孙承袭。”
申严无籍军虏掠及佣奴代军之禁。
甲午,诸职官犯罪,受宣者闻奏,受敕者从行台处之,受省札者按察司治之。其宣慰司官吏
奸邪非违及文移案牍,从本道提刑按察司磨刷。应有死罪,有司勘问明白,提刑按察司审覆无冤,依例结案。类奏待命。
自行中书以下应行公务,小事限七日,中事十五日,大事三十日。
选江南锐军为侍卫亲军。
乙未,以乌蒙路隶云南行省,仍诏谕乌蒙路总管阿牟,置立站驿,修治道路,其一应事务并听行省平章赛典赤节制。
立川蜀水驿,自叙州达荆南府。
己亥,江东道按察使阿八赤求江东宣慰使吕文焕金银器皿及宅舍子女不获,诬其私匿兵仗。诏行台大夫相威诘之,事白,免阿八赤官。
辛亥,制授张留孙江南诸路道教都提点。
赐拱卫司官及其所部四百五十人钞二千六十锭。
六月乙卯,改西蕃李唐城为李唐州。
庚申,敕博儿赤、答剌赤及司粮、司币等官并勿授符,已授者收之。
壬戌,赐泸州降臣薛旺等钞有差。
丙寅,以江南防拓关隘一十三所设官太冗,选军民官廉能者各一人分领。
升济南府为济南路,降西凉府为西凉州。
丁卯,置甘州和籴提举司,以备给军饷、赈贫民。
甲戌,诏汰江南冗官。江南元设淮东、湖南、隆兴、福建四省,以隆兴并入福建,其宣慰司十一道,除额设员数外,余并罢去,仍削去各官旧带相衔。
罢茶运司及营田司,以其事隶本道宣慰司。
罢漕运司,以其事隶行中书省。
各路总管府依验户数多寡,以上中下三等设官。
宋故官应入仕者,付吏部录用。
以史塔剌浑、唐兀带骤升执政,忙古带任无为军达鲁花赤,复遥领黄州宣慰使,并罢之。
时淮西宣慰使昂吉儿入觐,言江南官吏太冗,故有是命。
帝谕昂吉儿曰:“宰相明天道、察地理、尽人事,能兼此三者,乃为称职。尔纵有功,宰相非可觊者。回回人中阿合马才任宰相,阿里年少亦精敏,南人如吕文焕、范文虎率众来归,或可以相位处之。”
又顾谓左右曰:“汝可谕姚枢等,江南官吏太冗,此卿辈所知,而皆未尝言,昂吉儿乃为朕言之。”
近侍刘铁木儿因言:”阿里海牙属吏张鼎,今亦参知政事。”诏即罢去。
遂命平章政事哈伯等谕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翰林院及诸南儒今为宰相、宣慰,及各路达鲁花赤佩虎符者,俱多谬滥,其议所以减汰之者。凡小大政事,顺民之心所欲者行之,所不欲者罢之。”
乙亥,敕省、院、台诸司应闻奏事,必由起居注。
丁丑,太庙殿柱朽腐,命太常少卿伯麻思告于太室,乃易之。
戊寅,全州西延溪洞徭蛮二十所内附。
己卯,发蒙古军千人从江东宣慰使张弘范由海道讨宋余众。
参知政事蒙古带请颁诏招宋广王昺及张世杰等,不从。
庚辰,处州张三八、章焱、季文龙等为乱,行省遣宣慰使谒只里率兵讨之。
辛巳,达实都收括中兴等路阑遗。
安南国王陈光昞遣使奉表来贡。
秋七月壬午朔,湖南制置张烈良、提刑刘应龙与周隆、贺十二起兵,行省调兵往讨,获周隆、贺十二,斩之。烈良等举家及余兵奔思州乌罗洞,为官军所袭,二人皆战死。
甲申,赐亲王爱牙赤所部建都戍军贫乏者钞千二百七十七锭。
行御史台增设监察御史四员。
江南湖北道、岭南广西道、福建广东道并增设提刑按察司。
乙酉,改江南诸路总管府为散府者七、为州者一,散府为州者二。
丙戌,以江南事繁,行省官未有知书者,恐于吏治非便,分命崔斌至扬州行省,张守智至潭州行省。
丁亥,诏虎符旧用畏吾字,今易以国字。
癸巳,以塔海征夔军旅之还戍者,及扬州、江西舟师,悉付水军万户张荣实将之,守御江口。
丙申,以右丞塔出、左丞吕师夔、参知政事贾居贞行中书省事于赣州,福建、江西、广东皆隶焉。
丁酉,赐江西军与张世杰力战者三十人,各银五十两。
以江西参知政事李恒为都元帅,将蒙古、汉军征广。
命扬州行中书省分军三千付李恒。
复上都守城军二千人为民。
壬寅,改铸高丽王王愖驸马印。
丙午,改开元宣抚司为宣慰司,太仓为御廪,资成库为尚用监,皮货局入总管府。
定江南俸禄职田。
戊申,濮州蝗。
己酉,禁使人经行纳怜驿。
辛亥,改京兆府为安西府。
诏江南、浙西等处毋非理征科扰民。
建汉祖天师正一祠于京城。
以参知政事李恒为蒙古、汉军都元帅,忙古带为福建路宣慰使,张荣实、张鼎并为湖北道宣慰使,也的迷失为招讨使。
八月壬子朔,追毁宋故官所受告身。
以嘉定、重庆、夔府既平,还侍卫亲军归本司。
遣礼部尚书柴椿等使安南国,诏切责之,仍俾其来朝。
丁巳,沿海经略司、行左副都元帅刘深言:“福州安抚使王积翁既已降附,复通谋于张世杰。”积翁上言:“兵力单弱,若不暂从,恐为阖郡生灵之患。”诏原其罪。
壬戌,有首高兴匿宋金者,诏置勿问。
两淮运粮五万石赈泉州军民。
乙丑,济南总管张宏以代输民赋,尝贷阿里、阿答赤等银五百五十锭,不能偿,诏依例停征。
辛未,复给漳州安抚使沈世隆家赀。
世隆前守建宁府,有郭赞者受张世杰檄,诱世隆,世隆执赞斩之。蒙古带以世隆擅杀,籍其家。帝曰:“世隆何罪,其还之。”仍授本路管民总管。
中书省臣言:“近有旨追诸路管民官所授金虎符,其江南路臣宜仍所授。”从之。
制封泉州神女号护国明著灵惠协正善庆显济天妃。
甲戌,安西王相府言:“川蜀悉平,城邑山寨洞穴凡八十三,其渠州礼义城等处凡三十三所,宜以兵镇守,余悉彻毁。”从之。
己卯,复立提刑按察司于畏吾儿分地。
庚辰
以四川平,劳赏军士钞二万一千三百三十九锭。
辛巳,升洺磁为广平府路。
监察御史韩昺劾同知大都路总管府事舍里甫丁殴部民至死,诏杖之,免其官,仍籍没家赀十之二。
诏行中书省唆都、蒲寿庚等曰:“诸蕃国列居东南岛寨者,皆有慕义之心,可因蕃舶诸人宣布朕意,诚能来朝,朕将宠礼之。其往来互市,各从所欲。”
诏谕军前及行省以下官吏,抚治百姓,务农乐业,军民官毋得占据民产,抑良为奴。
以中书左丞董文炳签书枢密院事,参知政事唆都、蒲寿庚并为中书左丞。
九月壬午朔,敕以总管张子良所签军二千二百人为侍卫军,俾张亨、陈瑾领之。
癸未,省东西川行枢密院,其成都、潼川、重庆、利州四处皆设宣慰司。
诏分拣诸路所括军,验事力乏绝者为民,其恃权豪避役者复为兵。
所遣分拣官及本府州县官,能核正无枉者,升爵一级。
又减至元九年所括三万军半以为民,其商户余丁军并除之。
戊子,以征东元帅府治东京。
庚寅,昭信达鲁花赤李海剌孙言,愿同张弘略取宋二王,调汉军、水军俾将之。
以中书左丞、行江东道宣慰吕文焕为中书右丞。
冬十月己未,享于太庙,常设牢醴外,益以羊、鹿、豕、蒲萄酒。
庚申,车驾至自上都。
辛酉,赈别十八里、日忽思等饥民钞二千五百锭。
分夔府汉军二千、新军一千付塔海将之。
赐合答乞带军士马价币帛二千匹,其军士力战者赏赍有差。
乙丑,正一祠成,诏张留孙居之。
丁卯,弛山场樵采之禁。
己巳,趣行省造海船付乌马儿、张弘范,增兵四千俾将之。
庚午,敕御史台,凡军官私役军士者,视数多寡定其罪。
诏:“河西、西京、南京、西川、北京等处宣慰司案牍,宜依江南近例,令按察司磨照。”
移河南河北道提刑按察司治南京。
御史台臣言:“失里伯之弟阿剌与王权府等俘掠良民,失里伯纵弗问。及遣御史掾诘问,不伏。”诏执而鞫之。
十一月庚辰朔,枣阳万户府言:“李均收抚大洪山寨为宋朱统制所害。”命赐银千两赒其家。
丁亥,以辰、沅、靖、镇远等郡与蛮獠接壤,民不安业,命塔海、程鹏飞并为荆湖北道宣慰使,置司常德路,余官属留荆南府,供给粮食军需。
壬辰,江东道宣慰使囊加带言:“江南既平,兵民宜各置官属,蒙古军宜分屯大河南北,以余丁编立部伍,绝其虏掠之患。分拣官僚,本以革阿合马滥设之弊。其将校立功者,例行沙汰,何以劝后?新附军士,宜令行省赐其衣粮,无使阙乏。”帝嘉纳之。
征宋相马廷鸾、章鉴赴阙。
甲午,开酒禁。
复阿合马子忽辛、阿散先等官。始,忽辛等以崔斌论列而免,至是以张惠请,故复之。惠又请复其子麻速忽及其侄别都鲁丁、苫思丁前职,帝疑惠,不从。
敕已除官僚不之任者,除名为农。
丁酉,召陈岩入觐。
己亥,贷侍卫军屯田者钞二千锭市牛具。
辛丑,建宁政和县人黄华,集盐夫,联络建宁、括苍及纁民妇自称许夫人为乱,诏调兵讨之。
丁未,行中书省自扬州移治杭州,立淮东宣慰司于扬州,以阿剌罕为宣慰使。
诏谕沿海官司通日本国人市舶。
以参知政事程鹏飞行荆湖北道宣慰使。
闰月庚戌朔,罗氏鬼国主阿榨、西南蕃主韦昌盛并内附,诏阿榨、韦昌盛各为其地安抚使,佩虎符。
辛亥,太白、荧惑、填星聚于房。
甲寅,幸光禄寺。
丙辰,诏秃鲁赤同潭州行省官一员,察戍还病军所过州县不加顾恤者按之。
甲子,发蒙古、汉军都元帅张弘范攻漳州,得山寨百五十、户百万一。
是日,谍报文天祥见屯潮阳港,亟遣先锋张弘正、总管囊加带率轻骑五百人,追及于五坡岭麓中,大败之,斩首七千余,执文天祥及其将校四人赴都。
十二月己卯,签书西川行枢密院昝顺招诱都掌蛮夷及其属百一十人内附,以其长阿永为西南番蛮安抚使,得兰纽为都掌蛮安抚使,赐虎符,余授宣敕、金银符有差。
庚辰,思州安抚使田景贤、播州安抚使杨邦宪请归宋旧借镇远、黄平二城,仍撤戍卒,不允。景贤等请降诏禁戍卒毋扰思、播之民,从之。
鸭池等处招讨使钦察所领南征新军,不能自赡者千人,命屯田于京兆。
乙酉,伯颜以渡江收抚沙阳、新城、阳罗堡、闽、浙等郡获功军士及降臣姓名来上,诏授虎符者入觐,千户以下并从行省授官。
丙戌,扬州行省上将校军功凡百三十四人,授官有差。
丙申,从播州安抚杨邦宪请,以鼎山仍隶播州。
庚子,敕长春宫修金箓大醮七昼夜。
丙午,禁玉泉山樵采渔弋。
戊申,以叙州等处秃老蛮杀使臣撒里蛮,命发兵讨之。
封伯夷为昭义清惠公,叔齐为崇让仁惠公。
以十六年历日赐高丽。
海州赣榆县雹伤稼,免今年田租。
南宁、吉阳、万安三郡内附。
开成路置屯田总管府,广安县隶之。
临淄、临朐、清河复为县。
导肥河入于酅,淤陂尽为良田。
会诸王于大都,以平宋所俘宝玉器币分赐之。
赐诸王等金、银、币、帛如岁例。
是岁,西京奉圣州及彰德等处水旱民饥,赈米八万八百九十石、粟三万六千四十石、钞二万四千八百八十锭有奇。
断死罪五十二人。
十六年春正月己酉朔,高丽国王王愖遣其签议中赞金方庆来贺,兼奉岁币。
壬子,罢五翼探马赤重役军。
癸丑,汪良臣言:“西川军官父死子继,勤劳四十年,乞显加爵秩。”诏从其请。
诏以海南、琼崖、儋、万诸郡俱平,令阿里海牙入觐。
泸州降臣赵金、吴大才、袁禹绳等从征重
庆,其家属为叛者所杀,诏赐钞有差,仍以叛者妻孥付金等。
敕高丽国置大灰艾州、东京、柳石、孛落四驿。
甲寅,无籍军侵掠平民,而诸王只必帖木儿所部为暴尤甚,命捕为首者置之法。
敕移赣州行省还隆兴。
高丽国来献方物。
辛酉,合州安抚使王立以城降。
先是,立遣间使降安西王相李德辉,东川行院与德辉争功,德辉单舸至城下,呼立出降,川蜀以平。
东川行院遂言,立久抗王师,尝指斥宪宗,宜杀之。
枢密院以其事闻,而降臣李谅亦讼立前杀其妻子,有其财物,遂诏杀立,籍其家赀偿谅。
既而安西王具立降附本末来上,且言东川院臣愤李德辉受降之故,诬奏诛立。
枢密院臣亦以前奏为非。
帝怒曰:“卿视人命若戏耶!前遣使计杀立久矣,今追悔何及。卿等妄杀人,其归待罪。”斥出之。
会安西王使再至,言未杀立。
即召立入觐,命为潼川路安抚使,知合州事。
壬戌,分川蜀为四道:以成都等路为四川西道,广元等路为四川北道,重庆等路为四川南道,顺庆等路为四川东道,并立宣慰司。
赏重庆等处从征蒙古、汉军钞三万九千九百五十一锭。
改播州鼎山县为播川县。
丁卯,赐参知政事昝顺田民百八十户于江津县。
戊辰,立河西屯田,给畊具,遣官领之。
甲戌,张弘范将兵追宋二王至崖山寨,张世杰来拒战,败之,世杰遁去,广王昺偕其官属俱赴海死,获其金宝以献。
丙子,诏谕又巴、散毛等四洞番蛮酋长使降。
以中书左丞别乞里迷失同知枢密院事。
禁中书省文册奏检用畏吾字书。
赐异样等局官吏工匠银二千两。
赐皇子奥鲁赤及诸王拜答罕下军士与思州田师贤所部军衣服及钞有差。
二月戊寅朔,祭先农于籍田。
壬午,升溧州为路。
遣使访求通皇极数番阳祝泌子孙,其甥傅立持泌书来上,拨民万户隶明里淘金。
以江南漕运旧米赈军民之饥者。
癸未,增置五卫指挥司。
诏遣塔黑麻合儿、撒儿答带括中兴户。
太史令王恂等言:“建司天台于大都,仪象圭表皆铜为之,宜增铜表高至四十尺,则景长而真。又请上都、洛阳等五处分置仪表,各选监候官。”从之。
甲申,平章阿里伯乞行中书省检核行御史台文案,且请行台呈行省,比御史呈中书省例,从之。
以征日本,敕扬州、湖南、赣州、泉州四省造战船六百艘。
移绍兴宣慰司于处州。
己丑,调潭州行省军五千戍沿海州郡。
庚寅,张弘范以降臣陈懿兄弟破贼有功,且出战船百艘从征宋二王,请授懿招讨使兼潮州路军民总管,及其弟忠、义、勇三人为管军总管,千夫长塔剌海获文天祥有功,请授总管军千户,佩符,并从之。
壬辰,诏谕宗师张留孙悉主淮东、淮西、荆襄等处道教。
乙未,玉速帖木儿言:“行台文卷令行省检核,于事不便。”诏改之,其运司文卷听御史台检核。
饶州路达鲁花赤玉古伦擅用羡余粮四千四百石,杖之,仍没其家。
诏湖南行省于戍军还途,每四五十里立安乐堂,疾者医之,饥者廪之,死者藁葬之,官给其需。
遣官核实益都、淄莱、济南逃亡荒地之为行营牧地者。
禁诸奥鲁及汉人持弓矢,其出征之所持兵仗,即输之官库。
壬寅,赐太史院银一千七十八两。
癸卯,发嘉定新附军千人屯田脱里北之地。
甲辰,升大都兵马都指挥使司秩四品。
诏大都、河间、山东管盐运司并兼管酒、醋、商税等课程。
中书省臣请以真定路达鲁花赤蒙古带为保定路达鲁花赤,帝曰:“此正人也,朕将别以大事付之。”
赏汪良臣所部蒙古、汉军收附四川功钞五万锭。
命嘉定以西新郑州郡及田、杨二家诸贵官子,俱充质子入侍。
车驾幸上都。
乙巳,命同知太史院事郭守敬访求精天文历数者。
西蜀四川道立提刑按察司。
丙午,遣使代祀岳渎后土。
诏河南、西京、北京等路课程,令各道宣慰司领之。
赏西川新附军钞三千八百五十锭。
以斡端境内蒙古军耗乏,并汉军、新附军等,赐马牛羊及马驴价钞、衣服、弓矢、鞍勒各有差。
三月戊申朔,诏禁归德、亳、寿、临淮等处畋猎。
庚戌,敕郭守敬繇上都、大都,历河南府抵南海,测验晷景。
壬子,囊加带括两淮造回回炮新附军匠六百,及蒙古、回回、汉人、新附人能造炮者,俱至京师。
庚申,给千户马乃部下拔突军及土浑川军屯田牛具。
丙寅,敕中书省,凡掾史文移稽缓一日二日者杖,三日者死。
甲戌,潭州行省遣两淮招讨司经历刘继昌招下西南诸番,以龙方零等为小龙蕃等处安抚使,仍以兵三千戍之。
中书省下太常寺讲究州郡社稷制度,礼官折衷前代,参酌《仪礼》,定拟祭祀仪式及坛壝祭器制度,图写成书,名曰《至元州县社稷通礼》,上之。
以保定路旱,减是岁租三千一百二十石。
夏四月己卯,立江西榷茶运司及诸路转运盐使司、宣课提举司。
癸巳,以给事中兼起居注,掌随朝诸司奏闻事。
戊戌,以池州路达鲁花赤阿塔赤战功升招讨使,兼本军万户。
癸卯,填星犯键闭。
乙巳,汪良臣言:“昔昝顺兵犯成都,掠其民以归。今嘉定既降,宜还其民成都。”制曰“可。”
敕以上都军四千卫都城,凡他所来戍者皆遣归。
从唆都请,令泉州僧依宋例输税,以给军饷。
诏谕扬州行中书省,选南军精锐者二万人充侍卫军,并发其家赴京师,仍给行费钞万六千锭。
大都等十六路蝗。
五月己酉,中书省请复授宣慰司官虎符,不允。
又请各路设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专领课程
从之。辛亥,蒲寿庚请下诏招海外诸蕃,不允。
诏谕漳、泉、汀、邵武等处暨八十四畬官吏军民,若能举众来降,官吏例加迁赏,军民按堵如故。
以泉州经张世杰兵,减今年租赋之半。
丙辰,以五台僧多匿逃奴及逋赋之民,敕西京宣慰司、按察司搜索之。
命畏吾界内计亩输税。
以各道按察司地广事繁,并劝农官入按察司,增副使、佥事各壹员,兼职劝农水利事。
甲子,御史台臣言:“先是省臣阿里伯言,有罪者与台臣相威同问,有旨从之。臣等谓行省断罪以意出入,行台何由举正。宜从行省问讫,然后体察为宜。”制曰:“可。”
高兴侵用宋二王金三万一千一百两有奇、银二十五万六百两,诏遣使追理。
诏涟、海等州募民屯田,置总管府及提举司领之。
乙丑,敕江陵等路拔突户一万,凡千户置达鲁花赤一员,直隶省部。
丙寅,敕江南僧司文移,毋辄入递。
临洮、巩昌、通安等十驿,非有海青符,不听乘传。
丁卯,改云南宝山、莨渠二县为州。
己巳,诏沿路驿店民家,凡往来使臣不当乘传者,毋给人畜饮食刍料。
完都、河南七驿民贫乏,给其马牛羊价钞千八百锭。
庚午,赐乃蛮带战功及攻围重庆将士及宣慰使刘继昌等钞、衣服各有差。
壬申,以吕虎来归,授顺庆府总管,佩虎符,仍赐钞五十锭。
徙丁子峪所驻侍卫军万人,屯田昌平。
癸酉,兀里养合带言:“赋北京、西京车牛俱至,可运军粮。”帝曰:“民之艰苦汝等不问,但知役民。使今年尽取之,来岁禾稼何由得种。其止之。”
甲戌,给要束合所领工匠牛二千,就令运米二千石供军。
诏谕脱儿赤等管甘州路宣课,诸人毋或沮扰。
潭州行省上言:“琼州宣慰马旺已招降海外四州,寻有土寇黄威远等四人为乱,今已擒获。”诏置之极刑。
丙子,进封桑乾河洪济公为显应洪济公。
命宗师张留孙即行宫作醮事,奏赤章于天,凡五昼夜。
赐皇子奥鲁赤、拨里答等及千户伯牙兀带所部军及和州站户羊马钞各有差。
六月丁丑朔,阿合马言:“常州路达鲁花赤马恕告签浙西按察司事高源不法四十事,源亦劾恕。”事闻,诏令廷辩。
诏发新附军五百人、蒙古军百人、汉军四百人戍碉门、鱼通、黎、雅。
诏谕王相府及四川行中书省,四道宣慰司抚治播川、务川西南诸蛮夷,官吏军民各从其俗,无失常业。
壬午,以浙东宣慰使陈祐没王事,命其子夔为管军总管,佩虎符。
甲申,宋张世杰所部将校百五十八人,诣琼、雷等州来降。
敕造战船征日本,以高丽材用所出,即其地制之,令高丽王议其便以闻。
乙酉,榆林、洪赞、刁窝,每驿益马百五十、车二百,牛如车数给之。
丙戌,左右卫屯田蝗蝻生。
庚寅,升济宁府为路。
壬辰,以参知政事、行河南等路宣慰使忽辛为中书左丞,行中书省事。
癸巳,以新附军二万分隶六卫屯田。
彻里帖木儿言其部军多为盗劫掠赀财,有司不即理断,乞遣官诘治,诏兀鲁带往治之。
以不花行西川枢密院事,总兵入川,平宋诸城之未下者。
仍令东川行枢密院调兵守钓鱼山寨。
西川既平,复立屯田,其军官第功升擢,凡授宣敕、金银符者百六十一人。
诏以高州、筠连州腾川县新附户于溆州等处治道立驿。
云南都元帅爱鲁、纳速剌丁招降西南诸国。
爱鲁将兵分定亦乞不薛,纳速剌丁将大理军抵金齿、蒲骠、曲蜡、缅国界内,招忙木、巨木秃等寨三百,籍户十一万二百。
诏定赋租,立站递,设卫送军。
军还,献驯象十二。
戊戌,改宣德府龙门镇复为县。
庚子,拘括河西、西番阑遗户。
辛丑,以通州水路浅,舟运甚难,命枢密院发军五千,仍令食禄诸官雇役千人开浚,以五十日讫工。
癸卯,以临洮、巩昌、通安等十驿岁饥,供役繁重,有质卖子女以供役者,命选官抚治之。
甲辰,以襄阳屯田户四百代军当驿役。
赐征北诸郡蒙古军阔阔八都等力战有功者银五十两,战殁者家给银百两,从行伍者钞一锭,其余衣物有差。
禁伯颜察儿诸峪寨捕猎。
诏免四川差税。
以参知政事、行中书省事别都鲁丁为河南等路宣慰使。
以阿合马子忽辛为潭州行省左丞,忽失海牙等并复旧职。
占城、马八儿诸国遣使以珍物及象犀各一来献。
赐诸王所部银钞、衣服、币帛、鞍勒、弓矢及羊马价钞等各有差。
五台山作佛事。
秋七月戊申,宁国路新附军百户詹福谋叛,福论死,授告者何士青总把、银符,仍赐钞十锭。
罢西川行省。
庚戌,禁脱脱和孙搜取乘传者私物。
乙卯,应昌府依例设官。
置东宫侍卫军。
定江南上、中路置达鲁花赤二员,下路一员。
敕发西川蒙古军七千、新附军三千,付皇子安西王。
丁巳,交趾国遣使来贡驯象。
己未,以朵哥麻思地之算木多城为镇西府。
敕以蒙古军二千、益都军二千、诸路军一千、新附军五千,合万人,令李庭将之。
壬戌,赏瓮吉剌所部力战军人银五十两,死事者人百两,给其家。
阿里海牙入觐,献金三千五百八十两、银五万三千一百两。
罢潭州行省造征日本及交趾战船。
丙寅,填星犯键闭。
癸酉,西南八番、罗氏等国来附,洞寨凡千六百二十有六,户凡十万一千一百六十有八。
诏遣牙纳术、崔彧至江南访求艺术之人。
以中书左丞、行四川行中书省事汪良臣为安西王相。
赐诸王纳里忽所部有功将校银钞、衣装、币帛、羊马有差。
以赵州等处水旱,减今年租三千一百八十一石。
命散都修佛事十有五日。
月丁丑,车驾至自上都。
庚辰,太阴犯房距星。
戊子,范文虎言:“臣奉诏征讨日本,比遣周福、栾忠与日本僧赍诏往谕其国,期以来年四月还报,待其从否,始宜进兵。”又请简阅旧战船以充用。皆从之。
海贼贺文达率众来归文虎,文虎以所得银三千两来献。有旨释其前罪,官其徒四十八人,就以银赐文虎。
己丑,宋降臣王虎臣陈便宜十七事,令张易等议,可者行之。
庚寅,敕沅州路蒙古军总管乞答合征取桐木笼、犵狫、伯洞诸蛮未附者。
调江南新附军五千驻太原,五千驻大名,五千驻卫州。
以每岁圣诞节及元辰日,礼仪费用皆敛之民,诏天下罢之。
丁酉,以江南所获玉爵及坫凡四十九事,纳于太庙。
己亥,海贼金通精死,获其从子温,有司欲论如法,帝曰:“通精已死,温何预焉?”特赦其罪。
庚子,岁星犯轩辕大星。
甲辰,诏汉军出征逃者罪死,且没其家。
置大护国仁王寺总管府,以散紥儿为达鲁花赤,李光祖为总管。
赐范文虎僚属二十一人金纹绫及西锦衣。
赏征重庆将校币帛有差。
赐诸王阿只吉粮五千石、马六百匹、羊万口。
九月乙巳朔,范文虎荐可为守令者三十人。
诏:“今后所荐,朕自择之。凡有官守不勤于职者,勿问汉人、回回皆论诛之,且没其家。”
女直、水达达军不出征者,令隶民籍输赋。
己酉,罢金州守船军千人,量留监守,余皆遣还。
庚戌,诏行中书省左丞忽辛兼领杭州等路诸色人匠,以杭州税课所入,岁造缯段十万以进。
杭、苏、嘉兴三路办课官吏,额外多取分例,今后月给食钱,或数外多取者罪之。
阿合马言:“王相府官赵炳云,陕西课程岁办万九千锭,所司若果尽心措办,可得四万锭。”即命炳总之。
同知扬州总管府事董仲威坐赃罪,行台方按其事,仲威反诬行台官以他事。诏免仲威官,仍没其产十之二。
戊午,王相府言:“四川宣慰司有籍无军虚受赏者一万七千三百八人。”命诘治之。
议罢汉人之为达鲁花赤者。
御史台臣言:“江南三路管课官,于分例外支用钞一千九百锭。”命尽征之。
诏遣使招谕西南诸蛮部族酋长,能率所部归附者,官不失职,民不失业。
乙丑,以忽必来、别速台为都元帅,将蒙古军二千人、河西军一千人,戍斡端城。
己巳,枢密院臣言:“有唐兀带者冒禁引军千余人,于辰溪、沅州等处劫掠新附人千余口及牛马、金银、币帛等,而麻阳县达鲁花赤武伯不花为之乡导。”敕斩唐兀带、武伯不花,余减死论,以所掠者还其民。
给河西行省钞万锭,以备支用。
冬十月己卯,享于太庙。
辛巳,叙州、夔府至江陵界立水驿。
乙酉,帝御香阁。
命大乐署令完颜椿等肄文武乐。
戊子,张融诉西京军户和买和雇,有司匿所给价钞计万八千余锭;官吏坐罪,以融为侍卫军总把。
千户脱略、总把忽带擅引军入婺州永康县界,杀掠吏民,事觉,自陈扈从先帝出征有功,乞贷死。敕没入其家赀之半,杖遣之。
辛卯,赈和州贫民钞。
乙未,纳碧玉爵于太庙。
丙申,太阴犯太微西垣上将。
辛丑,以月直元辰,命五祖真人李居寿作醮事,奏赤章,凡五昼夜。
毕事,居寿请间言:“皇太子春秋鼎盛,宜预国政。”帝喜曰:“寻将及之。”明日,下诏皇太子燕王参决朝政,凡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及百司之事,皆先启后闻。
甲辰,赐高丽国王至元十七年历日。
十一月戊申,敕诸路所捕盗,初犯赃多者死,再犯赃少者从轻罪论。
阿合马言:“有盗以旧钞易官库新钞百四十锭者,议者谓罪不应死,且盗者之父执役臣家,不论如法,宁不自畏。”诏处死。
壬子,遣礼部尚书柴椿偕安南国使村中赞赍诏往谕安南国世子陈日烜,责其来朝。
癸丑,太阴犯荧惑。
乙卯,罢太原、平阳、西京、延安路新签军还籍。
罢招讨使刘万奴所管无籍军愿从大军征讨者。
赵炳言陕西运司郭同知、王相府郎中令郭叔云盗用官钱,敕尚书秃速忽、侍御史郭祐检核之。
戊辰,命湖北道宣慰使刘深教练鄂州、汉阳新附水军。
诏谕四川宣慰司括军民户数。
己巳,以梧州妖民吴法受扇惑藤州、德庆府泷水徭蛮为乱,获其父,诛之。
并教坊司入拱卫司。
十二月戊寅,发粟钞赈盐司灶户之贫者。
括甘州户。
庚辰,安南国贡药材。
甲申,祀太阳。
丙申,敕枢密、翰林院官,就中书省与唆都议招收海外诸番事。
丁酉,八里灰贡海青。
回回等所过供食,羊非自杀者不食,百姓苦之。帝曰:“彼吾奴也,饮食敢不随我朝乎?”诏禁之。
诏谕海内海外诸番国主。
赐右丞张惠银五千四百两。
敕自明年正月朔日,建醮于长春宫,凡七日,岁以为例。
命李居寿告祭新岁。
诏谕占城国主,使亲自来朝。
唆都所遣阇婆国使臣治中赵玉还。
改单州、兖州隶济宁路;复置万泉县,隶河中府;改垣曲县隶绛州;降归州路为州;升沔阳、安陆各为府;改京兆为安西路;改惠州、建宁、梧州、柳州、象州、邕州、庆远、宾州、横州、容州、浔州并为路。
建圣寿万安寺于京城。
帝师亦怜吉卒。
敕诸国教师禅师百有八人,即大都万安寺设斋圆戒,赐衣。
是岁,断死罪百三十二人。
保定等二十余路水旱风雹害稼。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元史-本纪-卷十-译文
◎世祖七
十五年春正月辛卯日,阿老瓦丁率军驻守斡端,朝廷赐予他三千石米和三十锭钞。千户郑寻阝因战功卓著,被提升为万户,并授予虎符。
癸巳日,西京发生饥荒,朝廷发放一万石粮食赈济灾民,并命令阿合马广泛储备粮食,以备不时之需。
顺德府总管张文焕和太原府达鲁花赤太不花,因按察司揭发他们的贪污行为,派人到省里自首,反而诬告按察司。
御史台官员上奏:“如果按察司确实有罪,不应因事而告发,应等张文焕等人的事情解决后,再听取他们的申诉。”皇帝同意了。
己亥日,收括阑遗官也先、阔阔带等人因私自交换官马和阑遗人畜,被免去罪责,由各路州县的管民官兼任他们的职责。
官吏如果隐匿或擅自交换马匹、私自配给妇女,将没收其家产。
禁止官吏、军民贩卖所娶的江南良家子女或使其为娼,买卖双方都将受到惩罚,官府没收其所得,被贩卖的人恢复良民身份。
赐湖州长兴县的金沙泉名为瑞应泉。金沙泉不常出水,唐朝时用此水制作紫笋茶进贡,官府用牲币祭祀后,泉水才会涌出,祭祀结束后泉水就会干涸。宋朝末年多次疏浚治理,泉水仍未涌出。此时中书省派官员祭祀,一夜之间泉水涌出,可以灌溉千亩田地。安抚司将此事上报,因此赐予此名。
封磁州神崔府君为齐圣广佑王。
壬寅日,解除女直、水达达的酒禁。
丙午日,安西王相府报告:“万户秃满答儿、郝札剌不花等人攻克泸州,斩杀其主将王世昌、李都统。”
戊申日,听从阿合马的请求,规定今后御史台未经省里同意,不得擅自召见仓库官吏,也不得追究钱粮数目,以及中书省集议时未到者将受到惩罚。
授予宋福王赵与芮金紫光禄大夫、检校大司农、平原郡公的职位。
庚戌日,东川副都元帅张德润大败涪州兵,斩杀州将王明及其子忠训、总辖韩文广、张遇春。
诏令军官如果不能安抚军士或役使扰民导致军士逃亡,将没收其家产的一半。
任命阿你哥为大司徒,兼任将作院。
二月戊午日,祭祀先农。蒙古贵族子弟代替耕种藉田。
癸亥日,咸淳府等郡及大良平民户发生饥荒,朝廷发放一千锭钞赈济。
命令平章政事阿塔海、阿里选拔江南廉洁能干的官员,裁撤冗员和不胜任者。
重新设立河中府万泉县。
辛未日,因川蜀地区多瘴气,解除酒禁。
丁丑日,火星侵犯天街。
庚辰日,征召别十八里的军士,免除他们的徭役。
壬午日,参知政事、福建路宣慰使唆都率军攻打潮州,攻破城池。
设立太史院,任命太子赞善王恂掌管院事,工部郎中郭守敬为副手,集贤大学士兼国子祭酒许衡负责。
改华亭县为松江府。
派遣使者代祀岳渎。
任命参知政事夏贵、范文虎、陈岩为中书左丞,黄州路宣慰使唐兀带、史弼为参知政事。
三月乙酉日,诏令蒙古带、唆都、蒲寿庚在福州行中书省事,镇抚沿海各郡。
任命沿海经略副使合剌带领舟师南征,升任经略使兼左副都元帅,授予虎符。
丁亥日,月亮侵犯金星。
戊子日,月亮侵犯火星。
己丑日,行中书省请求考核行御史台的文卷,未获批准。
甲午日,西川行枢密院招降西蜀、重庆等地,获得三府、六州、一军、一监、二十县、四十栅、一蛮夷。
乙未日,宋广王昺派遣倪坚上表,命令他在大都等候命令。
命令扬州行省挑选铁木儿不花所部兵协助隆兴进讨。
丁酉日,命令塔海摧毁夔府城墙。
戊戌日,刘宗纯占据德庆府,梧州万户朱国宝攻打他,烧毁其寨栅,最终攻下德庆。
诏令中书左丞吕文焕派遣官员招降宋生、熟券军,能成为军士的,每月给予钱粮;不能成为军士的,给予牛进行屯田。
庚子日,汉军都元帅李庭自愿率军攻打张世杰,皇帝同意。
西川行枢密院招降宜胜、土恢等城及石榴寨,相继投降。
壬寅日,因各地连年歉收,免除今年的田租和丝银。
癸卯日,都元帅杨文安派兵攻克绍庆,抓获郡守鲜龙,命令将其斩首。
乙巳日,广南西道宣慰司派遣管军总管崔永、千户刘潭、王德用招降雷、化、高三州,随即任命崔永等人镇守。
宋张世杰、苏刘义挟持广王昺逃往碙洲。
参知政事密立忽辛、张守智兼任大司农司事。
夏四月乙卯日,命令元帅刘国杰率一万人北征,赐予将士二万六百七十一锭钞。
修建会川县盘古王祠,进行祭祀。
丙辰日,诏令因云南地域辽阔,未降服者众多,征召一万人进讨。
戊午日,因江南土寇作乱,人心不安,命令行中书省左丞夏贵等人,分道安抚军民,核查钱粮;考察郡县中旱灾严重者、廉洁能干的官吏,举荐上报;贪残不胜任者,弹劾罢免。
甲子日,命令不花留守西川,汪惟正率领有功的蒙古、汉军官及降臣入朝觐见,大都巡军驻守西川的部队遣返。
设立云南、湖南二转运司。
因雨水充足,稍微解除酒禁,年老体弱需服药者,官府为其酿造适量酒。
辛未日,设立光禄寺,任命同知宣徽院事秃剌铁木儿为光禄卿。
广州张镇孙叛乱,攻打广州,守将张雄飞弃城逃走,出兵镇压,张镇孙乞降,命令将其及其妻子押送京师。
丁丑日,云南行省招降临安、白衣、和泥分地城寨一百九所,威楚、金齿、落落分地城寨军民三万二千二百人,秃老蛮、高州、筠连州等城寨十九所。
庚辰日,因许衡的建议,派遣使者到杭州等地取回官方书籍版刻至京师。
壬午日,在建康府设立行中书省。
中书左丞崔斌上奏:“近来因江南官员冗杂,委任不当,命令阿里等人裁撤,但阿合马因私爱,将其一门子弟立为要职。”诏令一并罢免。
又上奏:“阿老瓦丁,御史台官员弹劾他侵吞官钱,事情尚未了结,如今又任命他为江淮参政,不可行。”诏令停止其任命。
敕令今后罢免的官员,宰执降为宣慰,宣慰降为路官,路官降为州官。
淮、浙盐课直接隶属行省,宣慰司官员不得干预。
改北京行省为宣慰司。
追回江南工匠官的虎符。
五月癸未日,诏令翰林学士和礼霍孙,今后任用宰执及主兵重臣,应与年老的儒臣共同商议。
乙酉日,行中书省报告:“近来讨伐邵武、建昌、吉、抚等地的岩洞山寨,抓获聂大老、戴巽子,余党皆已投降。唯独张世杰占据碙洲,攻打邻近郡县,难以平定,拟派遣宣慰使史格进讨。”诏令由也速海牙总制。
敕令:“主兵官若已升职,其旧职应授予有功者,不得再由子孙承袭。”
重申严禁无籍军虏掠及佣奴代军的禁令。
甲午日,诸职官犯罪,受宣者需上奏,受敕者由行台处理,受省札者由按察司处理。其宣慰司官吏
对于奸邪、违法以及文书案件,由本道的提刑按察司进行审查。如果有死罪案件,相关部门要调查清楚,提刑按察司复审确认没有冤情后,按照惯例结案,并上报等待命令。
从中书省以下的所有公务,小事限七天内完成,中等事务限十五天,大事限三十天。
选拔江南的精锐军队作为侍卫亲军。
乙未日,将乌蒙路划归云南行省管辖,并下诏给乌蒙路总管阿牟,要求设立驿站,修整道路,所有事务都听从行省平章赛典赤的指挥。
设立川蜀的水路驿站,从叙州直达荆南府。
己亥日,江东道按察使阿八赤向江东宣慰使吕文焕索要金银器皿、宅舍和子女未果,便诬告他私藏兵器。皇帝下诏让行台大夫相威调查此事,事情查明后,阿八赤被免职。
辛亥日,皇帝下诏任命张留孙为江南诸路道教都提点。
赏赐拱卫司官员及其部下四百五十人,共二千六十锭钞。
六月乙卯日,将西蕃的李唐城改为李唐州。
庚申日,皇帝下令博儿赤、答剌赤以及司粮、司币等官员不再授予符印,已经授予的要收回。
壬戌日,赏赐泸州投降的臣子薛旺等人不同数额的钞。
丙寅日,因为江南防拓关隘的十三所官员设置过于冗杂,选拔廉洁能干的军民官员各一人分别管理。
将济南府升为济南路,西凉府降为西凉州。
丁卯日,设立甘州和籴提举司,以准备军饷和赈济贫民。
甲戌日,皇帝下诏裁减江南的冗官。江南原本设有淮东、湖南、隆兴、福建四省,现在将隆兴并入福建,宣慰司十一道,除了定额的官员外,其余全部裁撤,并取消各官员原有的兼职。
撤销茶运司和营田司,将其事务划归本道宣慰司管理。
撤销漕运司,将其事务划归行中书省管理。
各路总管府根据户数的多少,分为上、中、下三等设置官员。
宋朝的旧官员如果有资格入仕的,交给吏部录用。
因为史塔剌浑、唐兀带突然升任执政,忙古带担任无为军达鲁花赤,还兼任黄州宣慰使,皇帝下令将他们全部罢免。
当时淮西宣慰使昂吉儿入朝觐见,提到江南的官吏过于冗杂,因此有了这个命令。
皇帝对昂吉儿说:“宰相要明白天道、洞察地理、尽人事,能兼这三者,才算称职。你虽然有功,但宰相的位置不是可以轻易觊觎的。回回人中的阿合马有才能担任宰相,阿里虽然年轻但也很精明,南人如吕文焕、范文虎率众来归顺,或许可以给他们宰相的位置。”
皇帝又对左右的人说:“你们可以告诉姚枢等人,江南的官吏太冗杂,这是你们都知道的,但你们都没有提出来,昂吉儿却为朕说了。”
近侍刘铁木儿说:“阿里海牙的属吏张鼎,现在也担任了参知政事。”皇帝下诏立即罢免他。
于是命令平章政事哈伯等人告诉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翰林院及南方的儒生现在担任宰相、宣慰使,以及各路达鲁花赤佩带虎符的,大多不合适,你们商议如何裁减。凡是大小政事,顺应民心的就施行,不顺民心的就废除。”
乙亥日,皇帝下令省、院、台各司上奏的事情,必须通过起居注记录。
丁丑日,太庙的殿柱腐朽,命令太常少卿伯麻思向太室告祭,然后更换柱子。
戊寅日,全州西延溪洞的二十个徭蛮部落归附朝廷。
己卯日,派遣蒙古军一千人跟随江东宣慰使张弘范从海路讨伐宋朝的残余势力。
参知政事蒙古带请求颁布诏书招降宋朝的广王昺和张世杰等人,皇帝没有同意。
庚辰日,处州的张三八、章焱、季文龙等人作乱,行省派遣宣慰使谒只里率兵讨伐他们。
辛巳日,达实都收集中兴等路的流散人口。
安南国王陈光昞派遣使者奉表前来进贡。
秋七月壬午日,湖南制置使张烈良、提刑刘应龙与周隆、贺十二起兵,行省调兵讨伐,抓获周隆、贺十二,并将他们斩首。张烈良等人全家及残余部队逃往思州乌罗洞,被官军袭击,两人都战死。
甲申日,赏赐亲王爱牙赤部下建都戍军中贫困的士兵一千二百七十七锭钞。
行御史台增设四名监察御史。
江南湖北道、岭南广西道、福建广东道都增设了提刑按察司。
乙酉日,将江南诸路的总管府改为散府的有七个,改为州的一个,散府改为州的有两个。
丙戌日,因为江南事务繁重,行省官员中没有懂文书的,担心对吏治不利,分别命令崔斌到扬州行省,张守智到潭州行省。
丁亥日,皇帝下诏虎符以前用畏吾字,现在改用国字。
癸巳日,将塔海征讨夔州的军队调回戍守,以及扬州、江西的水军,全部交给水军万户张荣实指挥,守卫江口。
丙申日,任命右丞塔出、左丞吕师夔、参知政事贾居贞在赣州行中书省事,福建、江西、广东都归其管辖。
丁酉日,赏赐与张世杰力战的江西军三十人,每人五十两银子。
任命江西参知政事李恒为都元帅,率领蒙古、汉军征讨广东。
命令扬州行中书省分派三千军队给李恒。
将上都守城的二千名士兵恢复为民。
壬寅日,改铸高丽王王愖的驸马印。
丙午日,将开元宣抚司改为宣慰司,太仓改为御廪,资成库改为尚用监,皮货局划归总管府。
确定江南的俸禄和职田。
戊申日,濮州发生蝗灾。
己酉日,禁止使者经过纳怜驿。
辛亥日,将京兆府改为安西府。
皇帝下诏江南、浙西等地不得无理征税扰民。
在京城建立汉祖天师正一祠。
任命参知政事李恒为蒙古、汉军都元帅,忙古带为福建路宣慰使,张荣实、张鼎为湖北道宣慰使,也的迷失为招讨使。
八月壬子日,追回并销毁宋朝旧官员的任命书。
因为嘉定、重庆、夔府已经平定,将侍卫亲军调回原属的部门。
派遣礼部尚书柴椿等人出使安南国,下诏严厉责备他们,并要求他们来朝觐见。
丁巳日,沿海经略司、行左副都元帅刘深报告:“福州安抚使王积翁已经投降,但又与张世杰通谋。”王积翁上书说:“兵力单薄,如果不暂时顺从,恐怕会危及全郡百姓。”皇帝下诏赦免他的罪。
壬戌日,有人举报高兴藏匿宋朝的金银,皇帝下诏不予追究。
从两淮运粮五万石赈济泉州军民。
乙丑日,济南总管张宏因为代缴百姓赋税,曾向阿里、阿答赤等人借了五百五十锭银子,无法偿还,皇帝下诏按照惯例停止征收。
辛未日,归还漳州安抚使沈世隆的家产。
沈世隆之前守卫建宁府,有个叫郭赞的人收到张世杰的檄文,引诱沈世隆,沈世隆抓住郭赞并杀了他。蒙古带认为沈世隆擅自杀人,没收了他的家产。皇帝说:“沈世隆有什么罪?把他的家产还给他。”并任命他为本路管民总管。
中书省大臣说:“最近有旨意追回各路管民官所授的金虎符,江南路的官员应该保留他们的虎符。”皇帝同意了。
皇帝下诏封泉州神女为护国明著灵惠协正善庆显济天妃。
甲戌日,安西王相府报告:“川蜀已经全部平定,城邑、山寨、洞穴共八十三处,其中渠州礼义城等三十三处应该派兵镇守,其余的都要拆除。”皇帝同意了。
己卯日,在畏吾儿的分地重新设立提刑按察司。
庚辰日
因为四川平定,赏赐军士钞二万一千三百三十九锭。
辛巳日,将洺磁升为广平府路。
监察御史韩昺弹劾同知大都路总管府事舍里甫丁殴打部民致死,皇帝下令杖责他,免去他的官职,并没收他家产的十分之二。
皇帝诏令行中书省唆都、蒲寿庚等人说:“居住在东南岛寨的各个蕃国,都有向往仁义之心,可以通过蕃舶的人传达我的意思,如果他们能来朝见,我将以礼相待。他们往来贸易,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
皇帝诏令军前及行省以下的官吏,要安抚治理百姓,让他们安心务农,军民官员不得占据民产,强迫良民为奴。
任命中书左丞董文炳为签书枢密院事,参知政事唆都、蒲寿庚同时担任中书左丞。
九月初一壬午日,皇帝下令将总管张子良所征召的二千二百人编为侍卫军,由张亨、陈瑾统领。
癸未日,撤销东西川行枢密院,在成都、潼川、重庆、利州四处设立宣慰司。
皇帝下令对各路所征召的军队进行分拣,核实那些因事务繁重而力竭的人,让他们回归为民,那些倚仗权势逃避兵役的人则重新编入军队。
派遣的分拣官及本府州县官,如果能够公正核实不冤枉人的,可以晋升一级爵位。
又减少至元九年所征召的三万军队的一半,让他们回归为民,商户的余丁军也一并免除。
戊子日,将征东元帅府设在东京。
庚寅日,昭信达鲁花赤李海剌孙上言,愿意与张弘略一起攻取宋朝的二王,调遣汉军、水军由他统领。
任命中书左丞、行江东道宣慰使吕文焕为中书右丞。
冬十月初一己未日,皇帝在太庙祭祀,除了常规的祭品外,还增加了羊、鹿、猪和葡萄酒。
庚申日,皇帝的车驾从上都返回。
辛酉日,赈济别十八里、日忽思等地的饥民,发放钞二千五百锭。
将夔府的二千汉军和一千新军交给塔海统领。
赐给合答乞带军士马价币帛二千匹,对那些力战有功的军士给予不同的赏赐。
乙丑日,正一祠建成,皇帝下令让张留孙居住在那里。
丁卯日,解除山场樵采的禁令。
己巳日,催促行省建造海船交给乌马儿、张弘范,并增派四千士兵由他们统领。
庚午日,皇帝下令御史台,凡是军官私自役使军士的,根据役使的人数多少定罪。
皇帝诏令:“河西、西京、南京、西川、北京等处的宣慰司案牍,应按照江南近来的惯例,由按察司进行审核。”
将河南河北道提刑按察司迁至南京。
御史台大臣上奏:“失里伯的弟弟阿剌与王权府等人俘掠良民,失里伯纵容不问。等到派遣御史掾诘问时,他们不服。”皇帝下令将他们逮捕并审讯。
十一月初一庚辰日,枣阳万户府上奏:“李均收抚大洪山寨时被宋朝的朱统制所害。”皇帝下令赐银千两抚恤他的家人。
丁亥日,因为辰、沅、靖、镇远等郡与蛮獠接壤,百姓不能安居乐业,皇帝下令任命塔海、程鹏飞为荆湖北道宣慰使,在常德路设立宣慰司,其余官属留在荆南府,负责供给粮食和军需。
壬辰日,江东道宣慰使囊加带上奏:“江南已经平定,兵民应各自设立官属,蒙古军应分屯在大河南北,以余丁编立部伍,杜绝他们虏掠的祸患。分拣官僚,本是为了革除阿合马滥设官职的弊端。那些将校中有立功的,例行沙汰,怎么能激励后人?新附的军士,应让行省赐给他们衣粮,不要让他们短缺。”皇帝赞许并采纳了他的建议。
征召宋朝的宰相马廷鸾、章鉴赴京。
甲午日,解除酒禁。
恢复阿合马的儿子忽辛、阿散先等人的官职。起初,忽辛等人因为崔斌的弹劾而被免职,现在因为张惠的请求,所以恢复了他们的官职。张惠又请求恢复他的儿子麻速忽及其侄子别都鲁丁、苫思丁的官职,皇帝对张惠有所怀疑,没有同意。
皇帝下令,已经任命但未到任的官僚,除名为农。
丁酉日,召陈岩入京觐见。
己亥日,借贷给侍卫军屯田者钞二千锭,用于购买牛具。
辛丑日,建宁政和县人黄华,聚集盐夫,联络建宁、括苍及纁民妇自称许夫人作乱,皇帝下令调兵讨伐。
丁未日,行中书省从扬州迁至杭州,在扬州设立淮东宣慰司,任命阿剌罕为宣慰使。
皇帝诏令沿海官司与日本人进行贸易。
任命参知政事程鹏飞为荆湖北道宣慰使。
闰月初一庚戌日,罗氏鬼国主阿榨、西南蕃主韦昌盛都归附朝廷,皇帝下令任命阿榨、韦昌盛分别为其地的安抚使,赐予虎符。
辛亥日,太白、荧惑、填星三颗星在房宿相聚。
甲寅日,皇帝驾临光禄寺。
丙辰日,皇帝下令秃鲁赤与潭州行省的一名官员一起,审查那些在戍边归来时经过的州县不加顾恤的军队。
甲子日,派遣蒙古、汉军都元帅张弘范攻打漳州,攻占了一百五十座山寨,俘获了一百零一万户。
当天,探子报告说文天祥驻扎在潮阳港,皇帝立即派遣先锋张弘正、总管囊加带率领五百轻骑,在五坡岭麓追上并大败他们,斩首七千余人,俘虏了文天祥及其将校四人,押送京城。
十二月初一己卯日,签书西川行枢密院昝顺招诱都掌蛮夷及其属下一百一十人归附,任命他们的首领阿永为西南番蛮安抚使,得兰纽为都掌蛮安抚使,赐予虎符,其余人分别授予宣敕、金银符。
庚辰日,思州安抚使田景贤、播州安抚使杨邦宪请求归还宋朝旧借的镇远、黄平二城,并撤走戍卒,皇帝没有同意。田景贤等人请求下诏禁止戍卒骚扰思、播的百姓,皇帝同意了。
鸭池等处招讨使钦察所率领的南征新军中,有一千人无法自给自足,皇帝下令让他们在京兆屯田。
乙酉日,伯颜将渡江收抚沙阳、新城、阳罗堡、闽、浙等郡有功的军士及降臣的姓名上报,皇帝下令赐予虎符的人入京觐见,千户以下的人由行省授予官职。
丙戌日,扬州行省上报将校军功共一百三十四人,分别授予官职。
丙申日,皇帝同意了播州安抚使杨邦宪的请求,将鼎山重新划归播州。
庚子日,皇帝下令长春宫举行金箓大醮七天七夜。
丙午日,禁止在玉泉山樵采渔猎。
戊申日,因为叙州等处的秃老蛮杀害使臣撒里蛮,皇帝下令发兵讨伐。
封伯夷为昭义清惠公,叔齐为崇让仁惠公。
将十六年的历日赐给高丽。
海州赣榆县因冰雹伤及庄稼,免除今年的田租。
南宁、吉阳、万安三郡归附朝廷。
在开成路设立屯田总管府,广安县隶属于它。
临淄、临朐、清河重新设为县。
将肥河引入酅,淤积的陂塘全部变为良田。
在大都会见诸王,将平定宋朝所俘获的宝玉器币分赐给他们。
按照每年的惯例,赐给诸王金、银、币、帛。
这一年,西京奉圣州及彰德等地发生水旱灾害,百姓饥荒,朝廷赈济米八万八百九十石、粟三万六千四十石、钞二万四千八百八十锭有余。
判处五十二人死刑。
十六年正月初一己酉日,高丽国王王愖派遣签议中赞金方庆前来祝贺,并进献岁币。
壬子日,撤销五翼探马赤的重役军。
癸丑日,汪良臣上奏:“西川军官父死子继,勤劳四十年,请求显加爵位。”皇帝同意了他的请求。
皇帝下令,因为海南、琼崖、儋、万诸郡都已平定,命令阿里海牙入京觐见。
泸州降臣赵金、吴大才、袁禹绳等人随军征讨重
庆的家属被叛军杀害,皇帝下诏赐予不同数量的钱钞,并将叛军的妻子和孩子交给金等人处理。
命令高丽国设立大灰艾州、东京、柳石、孛落四个驿站。
甲寅日,无籍军队侵扰平民,尤其是诸王只必帖木儿的部队最为残暴,皇帝下令逮捕为首者并依法处置。
命令将赣州行省迁回隆兴。
高丽国前来进献特产。
辛酉日,合州安抚使王立献城投降。
此前,王立派密使向安西王相李德辉投降,东川行院与李德辉争功,李德辉独自乘船到城下,呼喊王立出城投降,川蜀地区因此平定。
东川行院随后上奏,称王立长期抵抗朝廷军队,曾指责宪宗,应该处死他。
枢密院将此事上报,而降臣李谅也控告王立曾杀害他的妻子和孩子,并占有他的财物,于是皇帝下诏处死王立,没收其家产赔偿李谅。
不久,安西王将王立投降的经过详细上报,并称东川院臣因李德辉接受投降而愤怒,诬告王立。
枢密院臣也认为之前的奏报有误。
皇帝愤怒地说:“你们把人的生命当作儿戏吗!之前派使者去杀王立已经很久了,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你们随意杀人,回去等待治罪吧。”将他们斥退。
恰逢安西王的使者再次到来,说王立并未被杀。
皇帝立即召见王立,任命他为潼川路安抚使,掌管合州事务。
壬戌日,将川蜀地区分为四道:成都等路为四川西道,广元等路为四川北道,重庆等路为四川南道,顺庆等路为四川东道,并设立宣慰司。
赏赐重庆等地参与征战的蒙古、汉军三万九千九百五十一锭钱钞。
将播州鼎山县改为播川县。
丁卯日,赐予参知政事昝顺江津县的一百八十户田民。
戊辰日,设立河西屯田,提供农具,派遣官员管理。
甲戌日,张弘范率军追击宋朝二王至崖山寨,张世杰前来迎战,被击败,张世杰逃走,广王昺及其官员全部投海而死,缴获他们的金银财宝进献朝廷。
丙子日,皇帝下诏劝降又巴、散毛等四洞的番蛮酋长。
任命中书左丞别乞里迷失为同知枢密院事。
禁止中书省文册奏检使用畏吾字书写。
赐予异样等局的官吏和工匠二千两银子。
赐予皇子奥鲁赤及诸王拜答罕的部下军士与思州田师贤的部下军士衣服和钱钞不等。
二月戊寅日初一,在籍田祭祀先农。
壬午日,将溧州升格为路。
派遣使者寻访通晓皇极数的番阳祝泌的后代,其外甥傅立带着祝泌的书籍前来,皇帝拨出一万户百姓隶属明里淘金。
用江南漕运的旧米赈济饥荒的军民。
癸未日,增设五卫指挥司。
皇帝下诏派遣塔黑麻合儿、撒儿答带清查中兴户。
太史令王恂等人上奏:“在大都建立司天台,仪象圭表都用铜制作,应该将铜表增高至四十尺,这样影子更长且准确。还请求在上都、洛阳等五处设立仪表,各选监候官。”皇帝同意了。
甲申日,平章阿里伯请求行中书省审查行御史台的文案,并请求行台呈报行省,按照御史呈报中书省的惯例,皇帝同意了。
为了征讨日本,皇帝命令扬州、湖南、赣州、泉州四省建造六百艘战船。
将绍兴宣慰司迁到处州。
己丑日,调遣潭州行省的五千军队驻守沿海州郡。
庚寅日,张弘范因降臣陈懿兄弟破贼有功,且出战船百艘参与征讨宋朝二王,请求任命陈懿为招讨使兼潮州路军民总管,其弟忠、义、勇三人为管军总管,千夫长塔剌海因俘获文天祥有功,请求任命他为总管军千户,佩带符印,皇帝都同意了。
壬辰日,皇帝下诏命令宗师张留孙全面掌管淮东、淮西、荆襄等处的道教事务。
乙未日,玉速帖木儿上奏:“行台文卷让行省审查,对事务不便。”皇帝下诏修改,运司文卷由御史台审查。
饶州路达鲁花赤玉古伦擅自使用羡余粮四千四百石,被杖责,并没收其家产。
皇帝下诏命令湖南行省在戍军返回途中,每四五十里设立安乐堂,生病的人给予医治,饥饿的人给予粮食,死去的人给予草葬,官府提供所需物资。
派遣官员核实益都、淄莱、济南逃亡的荒地作为行营牧地。
禁止诸奥鲁及汉人持有弓箭,出征时携带的兵器,必须上交官库。
壬寅日,赐予太史院一千零七十八两银子。
癸卯日,派遣嘉定新附军一千人屯田于脱里北之地。
甲辰日,将大都兵马都指挥使司的品级提升为四品。
皇帝下诏命令大都、河间、山东的管盐运司兼管酒、醋、商税等课程。
中书省臣请求任命真定路达鲁花赤蒙古带为保定路达鲁花赤,皇帝说:“这是个正直的人,我将另有大事托付给他。”
赏赐汪良臣所部蒙古、汉军收附四川的功劳五万锭钱钞。
命令嘉定以西的新郑州郡及田、杨二家的贵族子弟,全部作为质子入侍。
皇帝车驾前往上都。
乙巳日,命令同知太史院事郭守敬寻访精通天文历数的人。
在西蜀四川道设立提刑按察司。
丙午日,派遣使者代祀岳渎后土。
皇帝下诏命令河南、西京、北京等路的课程由各道宣慰司掌管。
赏赐西川新附军三千八百五十锭钱钞。
因斡端境内的蒙古军消耗严重,连同汉军、新附军等,赐予马牛羊及马驴价钞、衣服、弓矢、鞍勒不等。
三月戊申日初一,皇帝下诏禁止在归德、亳、寿、临淮等地打猎。
庚戌日,命令郭守敬从上都、大都出发,经过河南府到达南海,测量日影。
壬子日,囊加带召集两淮制造回回炮的新附军匠六百人,以及蒙古、回回、汉人、新附人中能造炮的人,全部前往京师。
庚申日,赐予千户马乃的部下拔突军及土浑川军屯田的牛具。
丙寅日,皇帝命令中书省,凡掾史文移拖延一日二日的杖责,拖延三日的处死。
甲戌日,潭州行省派遣两淮招讨司经历刘继昌招降西南诸番,任命龙方零等为小龙蕃等处安抚使,并派兵三千驻守。
中书省命令太常寺研究州郡社稷制度,礼官参考前代制度,参酌《仪礼》,拟定祭祀仪式及坛壝祭器制度,编撰成书,名为《至元州县社稷通礼》,呈报皇帝。
因保定路旱灾,减免当年租税三千一百二十石。
夏四月己卯日,设立江西榷茶运司及诸路转运盐使司、宣课提举司。
癸巳日,任命给事中兼起居注,掌管随朝诸司的奏闻事务。
戊戌日,因池州路达鲁花赤阿塔赤的战功,升任招讨使,兼任本军万户。
癸卯日,填星犯键闭。
乙巳日,汪良臣上奏:“以前昝顺的军队侵犯成都,掳掠百姓带回。现在嘉定已经投降,应该将百姓归还成都。”皇帝下诏同意。
命令以上都的军队四千人守卫都城,其他地方的戍军全部遣返。
听从唆都的请求,命令泉州僧人按照宋朝的惯例纳税,以供给军饷。
皇帝下诏命令扬州行中书省,挑选南军精锐二万人充任侍卫军,并发其家属前往京师,给予行费一万六千锭钱钞。
大都等十六路发生蝗灾。
五月己酉日,中书省请求重新授予宣慰司官虎符,皇帝不同意。
又请求在各路设立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专门负责课程。
听从了他的建议。辛亥日,蒲寿庚请求下诏招抚海外各国,未被批准。
诏令漳州、泉州、汀州、邵武等地以及八十四畬的官吏和军民,如果能率领众人来投降,官吏按例升迁赏赐,军民则保持原状。
因为泉州经历了张世杰的军队,减免了今年一半的租赋。
丙辰日,因为五台山的僧人藏匿了许多逃亡的奴隶和欠税的百姓,命令西京宣慰司和按察司进行搜查。
命令畏吾地区按亩征税。
因为各道按察司管辖范围广、事务繁重,将劝农官并入按察司,增加副使和佥事各一名,兼任劝农水利事务。
甲子日,御史台的官员说:“之前省臣阿里伯提议,有罪的人与台臣一起审问,皇帝已经批准。我们认为行省断案时随意出入,行台如何纠正?应该由行省审问完毕后再进行体察。”皇帝下诏说:“可以。”
高兴侵占了宋二王的三万一千一百多两黄金和二十五万六百两白银,皇帝下诏派使者追查。
诏令涟州、海州等地招募百姓屯田,设立总管府和提举司管理。
乙丑日,命令江陵等路抽调一万户,每千户设一名达鲁花赤,直属省部。
丙寅日,命令江南僧司的文书不得随意传递。
临洮、巩昌、通安等十个驿站,没有海青符的人不得乘坐驿马。
丁卯日,将云南的宝山、莨渠两县改为州。
己巳日,诏令沿路的驿站和民家,凡是不该乘坐驿马的使臣,不得提供人畜的饮食和草料。
完都、河南的七个驿站百姓贫困,赐给他们马牛羊的价钱一千八百锭。
庚午日,赏赐乃蛮带战功及攻围重庆的将士以及宣慰使刘继昌等人钞币、衣服不等。
壬申日,因为吕虎来归顺,任命他为顺庆府总管,佩带虎符,并赐予五十锭钞币。
将丁子峪驻扎的侍卫军一万人迁移到昌平屯田。
癸酉日,兀里养合带说:“北京、西京的车牛都已到达,可以用来运输军粮。”皇帝说:“你们不问百姓的艰苦,只知道役使他们。如果今年全部征用,明年庄稼怎么种?停止吧。”
甲戌日,赐给要束合所领的工匠两千头牛,命令他们运输两千石米供应军队。
诏令脱儿赤等人管理甘州路的税收,任何人不得阻挠。
潭州行省上奏说:“琼州宣慰马旺已经招降了海外四州,不久有土寇黄威远等四人作乱,现已被擒获。”皇帝下诏将他们处以极刑。
丙子日,进封桑乾河的洪济公为显应洪济公。
命令宗师张留孙在行宫举行醮事,向天奏赤章,持续五天五夜。
赏赐皇子奥鲁赤、拨里答等人以及千户伯牙兀带所部军队和和州站户羊马钞币不等。
六月初一,阿合马说:“常州路的达鲁花赤马恕告发浙西按察司事高源四十件不法之事,高源也弹劾马恕。”事情上报后,皇帝下诏让他们在朝廷辩论。
诏令派遣新附军五百人、蒙古军一百人、汉军四百人戍守碉门、鱼通、黎、雅等地。
诏令王相府和四川行中书省,四道宣慰司安抚治理播川、务川西南的蛮夷,官吏军民各从其俗,不得扰乱正常生活。
壬午日,因为浙东宣慰使陈祐为国捐躯,任命他的儿子夔为管军总管,佩带虎符。
甲申日,宋张世杰的部将一百五十八人,到琼州、雷州等地投降。
命令建造战船征讨日本,因为高丽出产木材,就地制造,命令高丽王商议后上报。
乙酉日,榆林、洪赞、刁窝等地,每个驿站增加一百五十匹马、二百辆车,牛的数量与车数相同。
丙戌日,左右卫的屯田发生蝗灾。
庚寅日,将济宁府升为路。
壬辰日,任命参知政事、行河南等路宣慰使忽辛为中书左丞,行中书省事。
癸巳日,将两万新附军分配到六卫屯田。
彻里帖木儿说他的部军多次被强盗劫掠财物,官府不及时处理,请求派官员调查,皇帝下诏让兀鲁带去处理。
任命不花为西川枢密院事,率军入川,平定宋朝尚未攻下的城池。
仍然命令东川行枢密院调兵守卫钓鱼山寨。
西川平定后,重新设立屯田,军官按功升迁,共有一百六十一人获得宣敕、金银符。
诏令将高州、筠连州腾川县的新附户安置在溆州等地,修建道路设立驿站。
云南都元帅爱鲁、纳速剌丁招降了西南各国。
爱鲁率军平定亦乞不薛,纳速剌丁率大理军抵达金齿、蒲骠、曲蜡、缅国边界,招降了忙木、巨木秃等三百个寨子,登记了十一万零二百户。
诏令确定赋税,设立驿站,设置卫送军。
军队返回后,献上十二头驯象。
戊戌日,将宣德府的龙门镇恢复为县。
庚子日,拘捕河西、西番的阑遗户。
辛丑日,因为通州水路浅,船运困难,命令枢密院派遣五千军队,并让食禄的官员雇佣一千人开凿河道,五十天内完工。
癸卯日,因为临洮、巩昌、通安等十个驿站年景饥荒,供役繁重,有人卖子女以供役,命令选官安抚治理。
甲辰日,用襄阳的四百屯田户代替军队承担驿役。
赏赐征北各郡蒙古军阔阔八都等力战有功者五十两银子,战死者家属一百两银子,随军者一锭钞币,其余衣物不等。
禁止伯颜察儿在各峪寨捕猎。
诏令免除四川的差税。
任命参知政事、行中书省事别都鲁丁为河南等路宣慰使。
任命阿合马的儿子忽辛为潭州行省左丞,忽失海牙等人恢复原职。
占城、马八儿等国派遣使者献上珍物及象犀各一头。
赏赐诸王所部银钞、衣服、币帛、鞍勒、弓矢及羊马价钞等不等。
五台山举行佛事。
秋七月初一,宁国路的新附军百户詹福谋反,詹福被处死,告发者何士青被任命为总把,赐予银符,并赏赐十锭钞币。
撤销西川行省。
庚戌日,禁止脱脱和孙搜取乘驿者的私人物品。
乙卯日,应昌府按例设官。
设立东宫侍卫军。
规定江南的上、中路设两名达鲁花赤,下路设一名。
命令派遣西川蒙古军七千人、新附军三千人,交给皇子安西王。
丁巳日,交趾国派遣使者进贡驯象。
己未日,将朵哥麻思地的算木多城设为镇西府。
命令派遣蒙古军两千人、益都军两千人、诸路军一千人、新附军五千人,共一万人,由李庭率领。
壬戌日,赏赐瓮吉剌所部力战军人五十两银子,战死者家属一百两银子。
阿里海牙入朝觐见,献上三千五百八十两黄金和五万三千一百两白银。
撤销潭州行省建造征讨日本及交趾的战船。
丙寅日,填星犯键闭。
癸酉日,西南八番、罗氏等国归附,共有一千六百二十六个洞寨,十万一千一百六十八户。
诏令派遣牙纳术、崔彧到江南访求有艺术才能的人。
任命中书左丞、行四川行中书省事汪良臣为安西王相。
赏赐诸王纳里忽所部有功将校银钞、衣装、币帛、羊马不等。
因为赵州等地发生水旱灾害,减免今年租税三千一百八十一石。
命令散都举行十五天的佛事。
丁丑日,皇帝的车驾从上都返回。
庚辰日,月亮靠近房宿的距星。
戊子日,范文虎上奏说:“臣奉命征讨日本,已派遣周福、栾忠与日本僧人携带诏书前往日本,预计明年四月回报,等待他们的答复后,再决定是否进兵。”他还请求检查旧战船以备使用。皇帝都同意了。
海贼贺文达率领部众归顺范文虎,范文虎将所得的三千两银子献给朝廷。皇帝下旨赦免贺文达的罪行,并任命他的四十八名部下为官,同时将银子赐给范文虎。
己丑日,宋朝降臣王虎臣上奏了十七条建议,皇帝命令张易等人商议,可行的就施行。
庚寅日,皇帝命令沅州路的蒙古军总管乞答合征讨桐木笼、犵狫、伯洞等未归附的蛮族。
调派江南新归附的五千名士兵驻扎太原,五千名驻扎大名,五千名驻扎卫州。
由于每年圣诞节和元辰日的礼仪费用都向百姓征收,皇帝下诏免除这些费用。
丁酉日,将江南获得的四十九件玉爵和坫献入太庙。
己亥日,海贼金通精去世,捕获了他的侄子金温,有关部门想依法处置,皇帝说:“金通精已经死了,金温与此无关。”于是特赦了他的罪行。
庚子日,木星靠近轩辕大星。
甲辰日,皇帝下诏,汉军出征时逃兵将被处死,并没收其家产。
设立大护国仁王寺总管府,任命散紥儿为达鲁花赤,李光祖为总管。
赐给范文虎的二十一名下属金纹绫和西锦衣。
赏赐征讨重庆的将校们不同数量的币帛。
赐给诸王阿只吉五千石粮食、六百匹马和一万只羊。
九月初一乙巳日,范文虎推荐了三十名可以担任地方官的人选。
皇帝下诏:“今后推荐的人选,朕会亲自选择。凡是有官职却不勤于职守的,无论是汉人还是回回,都将处死并没收家产。”
女直、水达达军中没有出征的士兵,命令他们编入民籍并缴纳赋税。
己酉日,撤销金州的一千名守船军,只留下少量监守,其余的都遣返。
庚戌日,皇帝下诏,行中书省左丞忽辛兼任杭州等路的工匠总管,用杭州的税收每年进贡十万匹丝绸。
杭州、苏州、嘉兴三路的办课官吏,额外多取分例,今后每月只给食钱,若再额外多取将治罪。
阿合马上奏说:“王相府的官员赵炳云说,陕西的税收每年可征收一万九千锭,如果有关部门尽心办理,可以征收四万锭。”皇帝随即命令赵炳云负责此事。
同知扬州总管府事董仲威因贪污罪被调查,行台正在审理此事,董仲威却反诬行台官员有其他罪行。皇帝下诏免去董仲威的官职,并没收其十分之二的家产。
戊午日,王相府上奏说:“四川宣慰司有一万七千三百零八人有名无实,虚受赏赐。”皇帝命令调查此事。
讨论撤销汉人担任达鲁花赤的职位。
御史台官员上奏说:“江南三路的管课官在分例外支用了一千九百锭钞。”皇帝命令全部追回。
皇帝下诏派遣使者招抚西南各蛮族部落的酋长,若能率领部众归附,官员不失职,百姓不失业。
乙丑日,任命忽必来、别速台为都元帅,率领两千蒙古军和一千河西军,驻守斡端城。
己巳日,枢密院官员上奏说:“有个叫唐兀带的人违反禁令,带领一千多名士兵在辰溪、沅州等地劫掠新归附的百姓千余人及牛马、金银、币帛等,麻阳县的达鲁花赤武伯不花为他做向导。”皇帝下令处斩唐兀带和武伯不花,其余人减死罪论处,并将劫掠的财物归还百姓。
赐给河西行省一万锭钞,以备支用。
冬十月初一己卯日,皇帝在太庙祭祀。
辛巳日,在叙州、夔府至江陵的边界设立水驿。
乙酉日,皇帝驾临香阁。
命令大乐署令完颜椿等人练习文武乐。
戊子日,张融上奏说西京军户在和买和雇时,有关部门隐瞒了应支付的价钞共计一万八千余锭;相关官吏被治罪,张融被任命为侍卫军总把。
千户脱略、总把忽带擅自带领军队进入婺州永康县境内,杀害和劫掠官吏百姓,事情败露后,他们自陈曾随先帝出征有功,请求免死。皇帝下令没收他们一半的家产,杖责后遣返。
辛卯日,赈济和州的贫民,发放钞币。
乙未日,将碧玉爵献入太庙。
丙申日,月亮靠近太微垣西垣的上将星。
辛丑日,正值元辰日,皇帝命令五祖真人李居寿举行醮事,奏赤章,持续五昼夜。
醮事结束后,李居寿私下对皇帝说:“皇太子正值壮年,应该参与国政。”皇帝高兴地说:“很快就会让他参与。”第二天,皇帝下诏让皇太子燕王参与朝政决策,凡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及各衙门的事务,都要先请示后汇报。
甲辰日,赐给高丽国王至元十七年的历书。
十一月初一戊申日,皇帝下令,各地抓捕的盗贼,初犯且赃物多的处死,再犯且赃物少的从轻处罚。
阿合马上奏说:“有个盗贼用旧钞换了官库的新钞一百四十锭,有人认为罪不至死,且盗贼的父亲在臣家中服役,若不依法处置,恐怕难以服众。”皇帝下令处死盗贼。
壬子日,派遣礼部尚书柴椿与安南国使臣村中赞一同携带诏书前往安南国,责成世子陈日烜来朝。
癸丑日,月亮靠近火星。
乙卯日,撤销太原、平阳、西京、延安路新征的士兵,让他们返回原籍。
撤销招讨使刘万奴所管辖的无籍军,他们愿意随大军征讨。
赵炳上奏说陕西运司的郭同知和王相府的郎中令郭叔云盗用官钱,皇帝命令尚书秃速忽和侍御史郭祐调查此事。
戊辰日,命令湖北道宣慰使刘深训练鄂州、汉阳的新归附水军。
皇帝下诏命令四川宣慰司统计军民户数。
己巳日,梧州的妖民吴法受煽动藤州、德庆府泷水的徭蛮作乱,捕获其父并处死。
将教坊司并入拱卫司。
十二月初一戊寅日,发放粮食和钞币赈济盐司的贫苦灶户。
统计甘州的户口。
庚辰日,安南国进贡药材。
甲申日,祭祀太阳。
丙申日,皇帝命令枢密院和翰林院的官员到中书省与唆都商议招抚海外各国的事宜。
丁酉日,八里灰进贡海青。
回回人等经过的地方,供应的羊必须是自己宰杀的,百姓为此感到困扰。皇帝说:“他们是我的奴仆,饮食怎能不随我朝的规矩?”于是下诏禁止这种行为。
皇帝下诏招抚海内外的各国君主。
赐给右丞张惠五千四百两银子。
皇帝下令,从明年正月初一开始,在长春宫举行七天的醮事,每年如此。
命令李居寿为新岁告祭。
皇帝下诏命令占城国主亲自来朝。
唆都派遣的阇婆国使臣治中赵玉返回。
将单州、兖州划归济宁路;恢复万泉县,划归河中府;将垣曲县划归绛州;将归州路降为州;升沔阳、安陆为府;将京兆改为安西路;将惠州、建宁、梧州、柳州、象州、邕州、庆远、宾州、横州、容州、浔州都改为路。
在京城建造圣寿万安寺。
帝师亦怜吉去世。
皇帝命令各国的一百零八名教师禅师在大都的万安寺设斋圆戒,并赐予衣物。
这一年,处决了一百三十二名死囚。
保定等二十多个路遭受水灾、旱灾、风灾和雹灾,庄稼受损。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元史-本纪-卷十-注解
阿老瓦丁:元代将领,曾参与多次军事行动,后因侵欺官钱被劾。
斡端:古代地名,位于今新疆和田地区,是丝绸之路上的重要城市。
虎符:古代的一种军事符节,用于调兵遣将。
西京:指元代的大都(今北京),元代设有西京路。
阿合马:元朝官员,负责财政事务,提出增加税收的建议。
顺德府:元代行政区划,位于今河北省邢台市一带。
达鲁花赤:元朝时期的地方行政长官,负责管理地方事务。
按察司:元朝时期的监察机构,负责监察地方官员的行为。
御史台:元代最高监察机构,负责弹劾官员和监督朝政。
阑遗官:元代负责管理遗失物品和牲畜的官员。
瑞应泉:元代赐名的泉水,位于湖州长兴县,因泉水不常出,被视为祥瑞。
崔府君:磁州的地方神祇,元代被封为齐圣广佑王。
女直:即女真族,金朝的主要民族,元代仍有部分女真人居住在中国东北地区。
水达达:元代对东北地区某些少数民族的称呼。
泸州:古代地名,位于今四川省泸州市。
金紫光禄大夫:元代高级文官衔,属于正一品。
检校大司农:元代官职,负责农业事务的监察和管理。
平原郡公:元代封爵,属于郡公级别。
涪州:古代地名,位于今重庆市涪陵区。
阿你哥:元代官员,曾任大司徒,负责将作院事务。
先农:古代祭祀的农神,象征农业的丰收。
咸淳府:元代行政区划,位于今浙江省杭州市一带。
太史院:元朝时期的天文历法机构,负责制定历法和观测天文现象。
岳渎:指五岳和四渎,古代祭祀的山川神祇。
福州:古代地名,位于今福建省福州市。
合剌:元代将领,曾任沿海经略副使,后升为经略使。
夔府:古代地名,位于今重庆市奉节县。
德庆府:古代地名,位于今广东省德庆县。
碙洲:古代地名,位于今广东省湛江市一带。
刘国杰:元代将领,曾率军北征。
盘古王祠:祭祀盘古的祠庙,盘古是中国神话中的创世神。
云南:元代行政区划,位于今云南省一带。
光禄寺:元代负责宫廷膳食和祭祀的机构。
临安:古代地名,位于今浙江省杭州市,南宋时为都城。
白衣:元代对某些少数民族的称呼。
和泥:元代对某些少数民族的称呼。
威楚:古代地名,位于今云南省楚雄市一带。
金齿:元代对某些少数民族的称呼。
落落:元代对某些少数民族的称呼。
秃老蛮:元代对某些少数民族的称呼。
高州:古代地名,位于今广东省茂名市一带。
筠连州:古代地名,位于今四川省筠连县。
建康府:古代地名,位于今江苏省南京市。
崔斌:元代官员,曾任中书左丞,后因弹劾阿合马被黜。
和礼霍孙:元代翰林学士,负责起草诏书和参与朝政。
邵武:古代地名,位于今福建省邵武市。
建昌:古代地名,位于今江西省南城县一带。
吉:古代地名,位于今江西省吉安市一带。
抚:古代地名,位于今江西省抚州市一带。
史格:元代宣慰使,曾参与讨伐张世杰。
也速海牙:元代将领,曾总制讨伐张世杰的军事行动。
提刑按察司:元朝时期的司法机构,负责地方司法事务。
行中书省:元代的地方行政机构,负责管理地方政务。
乌蒙路:元朝时期的一个行政区划,位于今云南省境内。
赛典赤:元朝时期的重要官员,曾任云南行省平章政事,负责云南地区的行政事务。
川蜀水驿:元朝时期在四川地区设立的水路驿站,用于传递公文和官员往来。
阿八赤:元朝官员,曾任江东道按察使,因诬告他人而被免职。
张留孙:元朝时期的道教领袖,被授予江南诸路道教都提点的职位。
李唐州:元朝时期的一个行政区划,原名李唐城,后改为州。
博儿赤、答剌赤:元朝时期的官职,分别负责粮食和货币的管理。
薛旺:元朝时期的降臣,因投降元朝而获得赏赐。
济南路:元朝时期的一个行政区划,由济南府升格为路。
西凉州:元朝时期的一个行政区划,由西凉府降格为州。
甘州和籴提举司:元朝时期设立的机构,负责粮食的收购和分配,以保障军需和赈济贫民。
冗官:指官员过多,机构臃肿,导致行政效率低下。
淮东、湖南、隆兴、福建四省:元朝时期设立的四个行省,负责各自地区的行政事务。
宣慰司:元朝时期的地方行政机构,负责安抚和管理地方事务。
茶运司、营田司:元朝时期设立的机构,分别负责茶叶运输和农田管理。
漕运司:元朝时期设立的机构,负责水路运输,特别是粮食的运输。
总管府:元朝时期的地方行政机构,负责管理地方事务。
宋故官:指南宋时期的官员,元朝统一后,部分南宋官员被录用。
史塔剌浑、唐兀带:元朝时期的官员,因升迁过快而被罢免。
忙古带:元朝时期的官员,曾任福建路宣慰使。
昂吉儿:元朝时期的官员,曾任淮西宣慰使,因进言江南官吏过多而受到重视。
阿里:元朝时期的回回人官员,年轻且精明能干。
吕文焕、范文虎:南宋时期的将领,后投降元朝,受到重用。
姚枢:元朝时期的官员,曾任翰林学士,参与朝政。
刘铁木儿:元朝时期的近侍,曾向皇帝进言。
阿里海牙:元朝时期的官员,曾多次参与元朝的军事和政治活动。
张鼎:元朝时期的官员,曾任参知政事,后因冗官问题被罢免。
哈伯:元朝时期的官员,曾任平章政事,负责朝政事务。
起居注:元朝时期的官职,负责记录皇帝的言行和朝政大事。
太庙:古代帝王祭祀祖先的场所,象征皇权的神圣性。
伯麻思:元朝时期的官员,曾任太常少卿,负责宗庙事务。
全州西延溪洞徭蛮:元朝时期的一个少数民族部落,位于今广西境内。
张弘范:元朝将领,参与追击南宋残余势力。
蒙古带:元朝时期的官员,曾任参知政事,因籍没沈世隆家产而被赦免。
处州张三八、章焱、季文龙:元朝时期的叛乱首领,后被官军讨伐。
达实都:元朝时期的官员,负责收括中兴等路的阑遗(逃亡人口)。
安南国王陈光昞:元朝时期的安南国国王,曾遣使向元朝进贡。
张烈良、刘应龙:元朝时期的叛乱首领,后被官军讨伐。
爱牙赤:元朝时期的亲王,曾获得皇帝的赏赐。
监察御史:古代官职,负责监察官员的行为,维护法律和秩序。
崔斌、张守智:元朝时期的官员,分别被派往扬州和潭州行省,负责地方行政事务。
塔海:元朝时期的将领,曾率军征讨夔州。
张荣实:元朝时期的将领,曾任水军万户,负责守御江口。
塔出、吕师夔、贾居贞:元朝时期的官员,曾任行中书省事,负责赣州、福建、江西、广东等地的行政事务。
李恒:元朝时期的将领,曾任都元帅,负责征讨广东。
王愖:元朝时期的高丽国王,曾获得元朝的封赏。
开元宣抚司:元朝时期的地方行政机构,后改为宣慰司。
太仓:元朝时期的皇家粮仓,后改为御廪。
资成库:元朝时期的皇家仓库,后改为尚用监。
皮货局:元朝时期的机构,负责管理皮货,后并入总管府。
俸禄职田:元朝时期官员的俸禄来源之一,通过职田获得收入。
濮州蝗:元朝时期濮州发生的蝗灾。
纳怜驿:元朝时期的驿站,用于传递公文和官员往来。
京兆府:元朝时期的一个行政区划,后改为安西府。
汉祖天师正一祠:元朝时期在京城建立的道教祠庙,用于祭祀道教天师。
张荣实、张鼎:元朝时期的官员,曾任湖北道宣慰使。
也的迷失:元朝时期的官员,曾任招讨使。
柴椿:元朝礼部尚书,负责出使安南国。
刘深:元朝时期的将领,曾任沿海经略司、行左副都元帅。
王积翁:元朝时期的官员,曾任福州安抚使,后因通谋张世杰而被赦免。
高兴:元朝时期的官员,曾因侵用宋二王的金银而被追责。
张宏:元朝时期的官员,曾任济南总管,因代输民赋而获得赦免。
沈世隆:元朝时期的官员,曾任漳州安抚使,因擅杀郭赞而被赦免。
郭赞:元朝时期的叛乱首领,因诱降沈世隆而被杀。
金虎符:元朝时期的军事符节,用于调兵遣将。
泉州神女:元朝时期泉州地区崇拜的神灵,被封为护国明著灵惠协正善庆显济天妃。
安西王相府:元朝时期的王府机构,负责安西王的事务。
畏吾儿分地:元朝时期畏吾儿族的聚居地,设有提刑按察司。
钞:古代货币的一种,通常指纸币。
锭:古代货币单位,一锭通常等于一定数量的银两。
杖:古代的一种刑罚,用棍棒打犯人的身体。
籍没:古代的一种刑罚,没收犯人的家产。
牢醴:古代祭祀时用的祭品,牢指牲畜,醴指酒。
按察司磨照:按察司对案件进行审查和核实。
万户府:元代的军事机构,负责管理一定数量的军队。
安抚使:元代的官职,负责安抚和管理边疆地区的民族事务。
金箓大醮:道教的一种大型祭祀仪式,祈求神灵保佑。
探马赤:元代的军事官职,负责侦察和情报工作。
庆:此处指人名,具体事迹不详,但其家属被叛者所杀,反映了当时社会的动荡和家族间的冲突。
诏赐钞有差:皇帝下令赐予不同数量的钞票,作为对受害者家属的抚恤。
叛者妻孥付金等:将叛者的妻子和子女交给金等人处理,体现了古代对叛乱的严厉惩罚。
高丽国:古代朝鲜半岛的国家,与中国有频繁的交往和朝贡关系。
无籍军:指没有正式编制的军队,常进行掠夺和暴行。
只必帖木儿:元朝时期的诸王,其部下行为尤为残暴。
合州安抚使王立:合州的安抚使,因投降元朝而引发争议。
安西王相李德辉:安西王的宰相,与王立的投降有关。
枢密院:元朝时期的军事机构,负责军事决策和执行。
潼川路安抚使:潼川路的安抚使,负责地方军政事务。
崖山寨:南宋残余势力的据点,张弘范在此击败张世杰。
中书左丞别乞里迷失:元朝官员,担任中书左丞,参与枢密院事务。
籍田:古代皇帝亲耕的田地,象征重视农业。
太史令王恂:元朝时期的太史令,负责天文历法事务。
司天台:古代观测天象的机构,负责制定历法和观测天文现象。
征日本:元朝时期对日本的军事行动,反映了元朝的扩张政策。
宗师张留孙:道教领袖,负责淮东、淮西、荆襄等地的道教事务。
郭守敬:元朝时期的天文学家和数学家,对天文历法有重要贡献。
岳渎后土:古代祭祀的对象,岳指山岳,渎指河流,后土指土地神。
榷茶运司:元朝时期的茶叶专卖机构,负责茶叶的税收和管理。
给事中兼起居注:元朝时期的官职,负责记录皇帝的言行和朝政事务。
填星犯键闭:古代天文学术语,指土星运行到某个特定位置,被认为是不吉利的征兆。
汪良臣:元朝将领,参与收附四川的军事行动。
唆都:元朝官员,提出泉州僧侣纳税的建议。
扬州行中书省:元朝时期的地方行政机构,负责扬州地区的军政事务。
宣慰司官虎符:元朝时期的军事符节,象征军事指挥权。
蒲寿庚:南宋末年的商人、海盗,后投降元朝,成为元朝的重要官员。
张世杰:南宋末年的抗元名将,曾多次与元军交战。
畏吾:元朝时期对维吾尔族的称呼,主要分布在今天的新疆地区。
劝农官:元朝时期负责农业生产的官员,主要职责是督促农民耕种。
阿里伯:元朝时期的官员,曾任行省官员,参与过多次政治决策。
屯田:古代的一种农业制度,军队或平民在边疆地区开垦土地,既生产粮食又保卫边疆。
高丽:古代朝鲜半岛的一个国家,元朝时期与元朝有频繁的交往。
宣慰使:元朝时期的地方官员,负责安抚和管理边疆地区。
五台山:中国佛教名山之一,位于山西省,是佛教的重要圣地。
交趾:古代对越南北部的称呼,元朝时期与交趾国有频繁的外交和贸易往来。
八番:元朝时期对西南地区少数民族的称呼,主要分布在今天的贵州、云南等地。
上都:元朝的首都之一,位于今内蒙古自治区正蓝旗境内,是元朝的政治中心之一。
太阴犯房距星:古代天文学术语,指月亮运行至房宿附近,与房宿的距星相犯,被视为不祥之兆。
范文虎:元朝将领,曾奉命征讨日本,后因功受封。
周福、栾忠:范文虎派遣的使者,负责与日本交涉。
日本僧:指来自日本的僧人,可能担任外交使节的角色。
贺文达:海贼首领,后归顺元朝。
王虎臣:宋朝降臣,向元朝提出十七条建议。
张易:元朝官员,负责审议王虎臣的建议。
沅州路蒙古军总管:元朝地方军事长官,负责沅州路的军事事务。
乞答合:元朝将领,负责征讨未归附的少数民族。
桐木笼、犵狫、伯洞:元朝时期未归附的少数民族部落。
金通精:海贼首领,死后其从子温被赦免。
岁星犯轩辕大星:古代天文学术语,指木星运行至轩辕座附近,与轩辕大星相犯,被视为不祥之兆。
大护国仁王寺总管府:元朝设立的宗教管理机构,负责管理佛教事务。
散紥儿:元朝官员,担任大护国仁王寺总管府的达鲁花赤。
李光祖:元朝官员,担任大护国仁王寺总管府的总管。
阿只吉:元朝诸王之一,受赐粮、马、羊等物资。
忽辛:元朝官员,兼任杭州等路诸色人匠的管理职务。
赵炳:元朝官员,负责陕西地区的税收事务。
董仲威:元朝官员,因贪污罪被免职。
唐兀带:元朝将领,因劫掠新附民被处死。
武伯不花:元朝官员,因协助唐兀带劫掠被处死。
完颜椿:元朝大乐署令,负责宫廷音乐的演奏。
李居寿:五祖真人,负责为元朝皇帝举行醮事。
燕王:元朝皇太子,后被任命参与朝政。
陈日烜:安南国世子,被元朝要求来朝。
刘万奴:元朝招讨使,负责管理无籍军。
赵玉:元朝使臣,出使阇婆国后返回。
亦怜吉:元朝帝师,负责宗教事务。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元史-本纪-卷十-评注
本文选自《元史·世祖本纪》,记载了元世祖忽必烈在位期间的若干重要事件,涵盖了军事、行政、宗教、经济等多个方面。通过这些记载,我们可以窥见元代初期的政治运作、社会状况以及统治者对地方的控制手段。
首先,文中多次提到元代的军事行动,如阿老瓦丁将兵戍斡端、万户秃满答儿攻克泸州等,反映了元代初期对边疆地区的军事控制和对内乱的镇压。元代作为一个由蒙古族建立的王朝,其军事力量在初期尤为重要,尤其是在统一全国的过程中,军事行动频繁且规模庞大。
其次,文中提到的地方行政和监察制度,如按察司、御史台等机构的运作,展示了元代对地方官吏的严格监督。元代在地方行政上实行行省制度,同时设立按察司和御史台等监察机构,以防止地方官吏的贪腐和不法行为。然而,文中也提到了一些官吏的贪赃枉法行为,如张文焕、太不花等人,反映了元代吏治的复杂性和腐败问题。
再次,文中提到的宗教和祭祀活动,如赐湖州长兴县金沙泉名为瑞应泉、封磁州神崔府君为齐圣广佑王等,反映了元代统治者对宗教的重视和利用。元代统治者通过封神、赐名等方式,试图借助宗教力量来巩固统治,同时也体现了元代宗教政策的包容性。
此外,文中还提到了一些经济政策,如弛女直、水达达酒禁、免今年田租、丝银等,反映了元代对经济的调控和对民生的关注。元代在经济上实行了一系列政策,如弛禁、减免赋税等,以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经济发展。
总的来说,本文通过记载元世祖时期的若干事件,展示了元代初期政治、军事、宗教、经济等方面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元代作为一个多民族、多文化的王朝,其统治者在治理国家时面临着诸多挑战,同时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巩固统治。本文的记载为我们研究元代历史提供了宝贵的资料。
这段文本详细记录了元朝时期的一系列政治、军事和行政措施,反映了元朝在统一中国后对地方行政、司法、军事等方面的调整和改革。通过这些措施,元朝试图加强对地方的控制,确保政权的稳定和国家的统一。
首先,文本提到了元朝对地方行政机构的调整,如将济南府升格为济南路,将西凉府降格为西凉州,这表明元朝在地方行政上采取了灵活的策略,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以达到更好的治理效果。
其次,文本中多次提到对冗官的裁撤,如罢茶运司、营田司、漕运司等机构,这表明元朝意识到官员过多、机构臃肿对行政效率的负面影响,因此采取了精简机构的措施,以提高行政效率。
在军事方面,文本记录了元朝对南宋余部的讨伐,如派遣张弘范由海道讨伐宋余众,这表明元朝在统一中国后,仍然面临着地方叛乱和反抗的威胁,因此采取了军事手段来巩固政权。
此外,文本还提到了元朝对地方官员的监督和考核,如提刑按察司的设立,这表明元朝在司法方面也采取了严格的措施,以确保司法公正,防止官员滥用职权。
在文化方面,文本提到了元朝对道教的重视,如授予张留孙江南诸路道教都提点的职位,这表明元朝在宗教政策上采取了包容的态度,尊重和利用道教等宗教力量来维护社会稳定。
总的来说,这段文本反映了元朝在统一中国后,通过一系列政治、军事、行政和文化措施,试图巩固政权、维护国家统一的努力。这些措施不仅体现了元朝的政治智慧,也为后世提供了宝贵的历史经验。
这段古文记载了元代的一系列政治、军事和社会事件,反映了当时中央政府对地方的管理和控制。文中提到的‘钞’和‘锭’是元代货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显示了当时经济的繁荣和货币流通的广泛。
文中多次提到‘监察御史’和‘按察司’,这些机构的设立和运作体现了元代对法律和秩序的重视,以及对官员行为的严格监督。这种制度设计有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公正。
‘太庙’和‘牢醴’的提及,反映了元代皇帝对祖先祭祀的重视,这种祭祀活动不仅是宗教仪式,也是政治权力的象征,通过祭祀活动强化皇帝的合法性和权威。
文中还提到了一些地方行政和军事机构的调整,如‘行中书省’和‘宣慰司’的设置和调整,这些措施显示了元代中央政府对边疆地区的有效管理和控制,以及对地方势力的平衡和制约。
‘达鲁花赤’和‘万户府’的提及,反映了元代对军事力量的重视,这些官职和机构的设置有助于维护边疆的安全和稳定。
文中还提到了一些具体的军事行动和奖惩措施,如‘杖’、‘籍没’和‘虎符’的使用,这些措施体现了元代对军事纪律的严格要求,以及对有功将士的奖励和激励。
最后,文中提到的一些宗教仪式和祭祀活动,如‘金箓大醮’,反映了元代对宗教的重视,这些活动不仅是宗教信仰的体现,也是政治权力的象征,通过宗教仪式强化皇帝的合法性和权威。
总的来说,这段古文通过对一系列政治、军事和社会事件的记载,全面展示了元代中央政府对地方的管理和控制,以及对法律、秩序、军事和宗教的重视,为我们了解元代的政治制度和社会状况提供了宝贵的资料。
这段文本详细记载了元朝时期的一系列政治、军事和社会事件,反映了当时复杂的社会背景和政治局势。首先,文本中提到的高丽国与元朝的交往,体现了元朝作为大一统王朝的对外关系,尤其是对周边国家的控制和影响。高丽国来献方物,显示了其作为藩属国的地位,同时也反映了元朝对高丽的政治和经济控制。
其次,文本中提到的无籍军和诸王只必帖木儿的暴行,揭示了元朝时期地方势力的混乱和无序。无籍军的侵掠平民,反映了当时社会秩序的动荡和中央政府对地方控制的薄弱。诸王只必帖木儿的部下为暴尤甚,进一步说明了元朝时期地方势力的割据和中央集权的挑战。
此外,文本中提到的合州安抚使王立的投降事件,反映了元朝对南宋残余势力的军事行动和政治手段。王立的投降引发了东川行院与安西王相李德辉的争功,最终导致王立被诬告处死,这一事件揭示了元朝内部的政治斗争和权力争夺。枢密院的介入和皇帝的愤怒,进一步说明了元朝中央政府对地方事务的干预和控制。
文本中还提到了元朝对天文历法的重视,太史令王恂等人建议在大都建司天台,并增置铜表,反映了元朝对科学技术的重视和对天文历法的研究。郭守敬的参与,进一步说明了元朝在天文学和数学领域的成就。
最后,文本中提到的征日本、立河西屯田、禁诸奥鲁及汉人持弓矢等事件,反映了元朝的军事扩张政策和对边疆地区的控制。征日本的行动显示了元朝的对外扩张野心,而立河西屯田则体现了元朝对边疆地区的经济开发和军事防御。禁诸奥鲁及汉人持弓矢,反映了元朝对地方武装力量的限制和对中央集权的维护。
总体而言,这段文本不仅记录了元朝时期的一系列政治、军事和社会事件,还反映了元朝作为大一统王朝的复杂社会背景和政治局势。通过对这些事件的分析,我们可以更深入地理解元朝的历史发展和社会变迁。
这段古文记载了元朝时期的一系列政治、军事和经济活动,反映了元朝在统一中国后对各地的治理措施。首先,蒲寿庚请求招降海外诸蕃,但未获批准,这表明元朝在对外政策上持谨慎态度。随后,元朝对漳、泉、汀、邵武等地的官吏军民进行招降,并给予一定的赏赐,显示出元朝在统一过程中对地方势力的安抚政策。
文中还提到元朝对泉州的租赋减免,以及对五台山僧人的清查,反映了元朝在财政和宗教管理上的措施。元朝通过减免租赋来缓解民困,同时加强对宗教势力的控制,以防止其成为反抗的温床。
在军事方面,元朝派遣军队戍守边疆,并征调新附军和蒙古军参与作战,显示出元朝在军事上的强大实力和对边疆的重视。同时,元朝还通过屯田制度来巩固边疆,既解决了军队的粮食问题,又加强了对边疆的控制。
在经济方面,元朝通过设立总管府和提举司来管理屯田事务,并加强对税收的征收和管理。元朝还通过设立驿站和驿道来加强各地的联系,促进经济的发展。
此外,文中还提到元朝对西南地区的招降和治理,显示出元朝对边疆地区的重视。元朝通过招降西南诸蛮夷,并设立宣慰司来管理这些地区,既巩固了边疆,又促进了这些地区的经济发展。
总的来说,这段古文反映了元朝在统一中国后对各地的治理措施,包括政治、军事、经济和宗教等多个方面。元朝通过这些措施,巩固了其统治,促进了各地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这段古文记载了元朝时期的一系列政治、军事、宗教和外交事件,反映了元朝在统治初期的复杂局势和多方面的治理措施。首先,文中提到元朝皇帝从上都返回,随后发生了一系列天文现象,如太阴犯房距星和岁星犯轩辕大星,这些现象在古代被视为天象示警,可能预示着国家的动荡或皇帝的决策失误。
在军事方面,范文虎奉命征讨日本,表明元朝在东亚地区的扩张野心。然而,范文虎并未立即出兵,而是先派遣使者与日本交涉,显示出元朝在外交上的谨慎态度。此外,海贼贺文达的归顺和王虎臣的建议,反映了元朝在平定内乱和吸纳降臣方面的策略。
在宗教和礼仪方面,元朝皇帝下令罢免圣诞节和元辰日的礼仪费用,减轻了百姓的负担,显示出对民生的关注。同时,元朝将江南所获的玉爵等器物纳于太庙,表明对祖先祭祀的重视。此外,元朝还设立了宗教管理机构,如大护国仁王寺总管府,显示出对宗教事务的重视。
在外交方面,元朝派遣使者招谕西南诸蛮部族酋长,试图通过和平手段扩大统治范围。同时,元朝还派遣使者出使安南国,要求其世子来朝,显示出元朝在东亚地区的外交影响力。
总体而言,这段古文反映了元朝在政治、军事、宗教和外交方面的多重治理措施,展现了元朝在统治初期的复杂局势和多元化的治理手段。通过对这些事件的记载,我们可以窥见元朝在东亚地区的扩张野心、对民生的关注以及对宗教和礼仪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