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由明代宋濂(1310年—1381年)等人主持编撰。宋濂是明初著名文学家、史学家,曾任翰林院编修。
年代:编撰于明代洪武年间(14世纪末)。
内容简要:《元史》是“二十四史”之一,共210卷,记载了元朝(1271年—1368年)的历史。全书分为本纪、志、列传三部分,内容涵盖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方面。由于编撰时间仓促,书中存在一些疏漏,但它仍是研究元朝历史的重要文献,为后世提供了宝贵的史料。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元史-志-卷四十五-原文
本堂为皇太子学宫。置谕德一员,正二品;赞善二员,正三品;文学二员,正五品;正字二员,正七品;司经二员,正七品。
十三年六月,册立皇太子,定置皇太子宾客二员,正二品;左、右谕德各一员,从二品;左、右赞善各一员,从三品;文学二员,从五品;中庶子、中允各一员,从六品。
詹事院。至正十三年六月,立詹事院,罢宫傅府。置詹事三员,从一品;同知詹事二员,正二品;副詹事二员,从二品;詹事丞二员,正三品;首领官四员,中议二员,从五品;长史二员,从六品;管勾、照磨各一员,正八品;蒙古必霝赤六人,回回掾史二人,掾史十人,知印二人,怯里马赤二人,宣使十人。
其属有家令司,家令二员,正三品,二员,正四品;家丞二员,正五品;典簿二员,从七品;照磨一员,正九品。
有府正司,府正二员,正三品;府丞二员,正五品;典簿二员,从七品;照磨一员,正九品。
有典宝监,典宝卿二员,正三品;太监二员,从三品;少监二员,从四品;监丞二员,正五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照磨一员,正九品。
有仪卫司,指挥二员,从四品;副二员,从五品;知事一员,从八品。
十一月,置典藏库,从五品,掌收皇太子钱帛。
十七年十月,置分詹事院,詹事一员,同知、副使各一员,詹事丞二员,经历一员,都事二员,照磨兼架阁一员,断事官二员,知事一员。
大抚军院。至正二十七年八月乙巳,命皇太子总天下军马。九月,皇太子置大抚军院,从一品。知院四员,同知二员,副使一员,同佥一员。首领官:经历、都事各二员,照磨兼管勾一员。二十八年闰七月,诏罢之。
大都分府。至正十八年三月,东安、漷州、柳林日有警报,京师备御四隅,俱立大都分府。其官吏数,视都府减半。
警巡院。至正十一年七月,升左、右两巡院为正五品。十八年,又于大都在城四隅各立警巡分院,官吏视本院减半。
行中书省。至正十二年正月,江西、江浙行省皆除添设平章,陕西行省除添设右丞。闰三月,置淮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于扬州,以淮西宣慰司、两淮盐运司、扬州、淮安、徐州、唐州、安丰、蕲、黄皆隶焉。除平章二员,右丞、左丞各一员,参政二员,及首领官、属官共二十五员。为头平章,兼提调镇南王傅府事。至十一月,始铸淮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印给之。是年,江浙行省添设右丞、参政,四川行省添设参政。十六年五月,置福建等处行中书省于福州,铸印设官,一如各处行省之制。以江浙行中书省平章左答纳失里、南台中丞阿鲁温沙为福建行中书省平章政事,福建闽海道廉访使庄嘉为右丞,福建元帅吴铎为左丞,司农丞讷都赤、益都路总管卓思诚为参政。以九月至福州,罢帅府,开省署。十七年九月,置山东行省,以大司农哈剌章为平章政事,铸印与之。十八年,福建行省右丞朵歹分省建宁,参政讷都赤分省泉州。二十三年三月,置广西行中书省,以廉访使也儿吉尼为平章政事。又置胶东行省于莱阳,总制东方事。二十六年八月,置福建江西等处行中书省。
行枢密院。至元三年,伯颜右丞相奏准,于四川及湖广、江西之境,及江浙,凡三处,各置行枢密院,以镇遏好乱之民。每处设知院一员,同知、佥院、院判各一员。湖广、江西二省所辖地里险远,添设同佥一员。各院经历一员,都事二员,照磨一员,客省副使一员,断事官二员,蒙古必阇赤二人,掾史六人,宣使六人,知印、怯里马赤各一人,断事官译史一人,令史二人,怯里马赤、知印各一人,奏差二人。至四年二月,遂罢之。至正十三年五月,岭北行枢密院添设断事官二员,先已设四员,共六员。又立镇抚司,除镇抚二员。立管勾所,置管勾一员,兼照磨。后又添设佥院二员、都事一员。十五年十月,置淮南江北等处行枢密院于扬州。十二月,河南行枢密院添设院判一员。十六年三月,置江浙行枢密院于杭州,知院二员,同知二员,副枢二员,佥院二员,同佥二员,院判二员。首领官:经历、知事各一员,断事官二员,经历一员。十八年,以参政崔敬为山东等处行枢密院副使,分院于漷州,兼领屯田事。十九年八月,以察罕帖木儿为河南行省平章政事,兼河南山东等处行枢密院知院。二十六年八月,置福建江西等处行枢密院。
行御史台。至正十六年九月二十八日,命太尉纳麟为江南诸道行御史台御史大夫,以次官员,各依等第选用。是日,御史台奉旨,移置行台于绍兴。十二月,合台官属,开台署事。是年,置河南廉访司于沂州。十八年,御史台奏准,江西湖东道肃政廉访司,权于建宁路开司署事。二十二年九月,权置山北廉访司于惠州。二十三年六月,济南路复置肃政廉访司。二十五年闰十月,御史大夫完者帖木儿奏:“江南诸道行御史台衙门,尝奉旨于绍兴路开设,近因道梗,湖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北、江西、福建等处,凡有文书,北至南台,风信不便,径申内台,未委事情虚实。宜于福建置分台,给降印信,俾湖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北、江西、福建各道文书,由分台以达内台,于事体为便。”有旨从之。十一月,仍置河东廉访司于冀宁。
行宣政院。元统二年正月,革罢广教总管府一十六处,置行宣政院于杭州。
除院使二员,同知二员,副使二员,同佥、院判各一员。
首领官:经历二员,都事、知事、照磨各一员,令史八人,译史二人,宣使八人。
至元二年五月,西番寇起,置行宣政院,以也先帖木儿为院使往讨之。
至正二年,江浙行宣政院设崇教所,拟行中书省理问官,秩四品,以理僧民之事。
河南山东都水监。至正六年五月,以连年河决为患,置都水监,以专疏塞之任。
行都水监。至正八年二月,河水为患,诏于济宁郓城立行都水监。
九年,又立山东河南等处行都水监。
十一年十二月,立河防提举司,隶行都水监,掌巡视河道,从五品。
十二年正月,行都水监添设判官二员。
十六年正月,又添设少监、监丞、知事各一员。
都水庸田使司。至元二年正月,置都水庸田使司于平江,既而罢之。
至五年,复立。
至正十二年,因海运不通,京师阙食,诏河南洼下水泊之地,置屯田八处,于汴梁添都水庸田使司,正三品,掌种植稻田之事。
庸田使二员,副使二员,佥事二员。
首领官: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司吏十二人,译史二人。
都总制庸田使司。至正十年,置河南江北等处都总制庸田使司,定置都总制庸田使二员,从二品;副使二员,从三品;佥司六员,从四品。
首领官:经历二员,从六品;都事二员,从七品;照磨兼管勾承发架阁一员,从八品;蒙古必犛赤、回回令使、怯里马赤、知印各一人,令史十八人,宣使十八人,壕寨十八人,典吏四人。
其属官,则有军民屯田总管府,凡五处,置达鲁花赤各一员,从三品;总管各一员,正五品;同知各一员,正六品;府判各一员,从七品。
首领官:经历各一员,从八品;知事各一员,从九品;提控案牍兼管勾承发架阁各一员,蒙古译史各一人,司吏各六人,典吏各二人。
又有农政司,置农政一员,正五品;农丞一员,正六品;提控一员,司吏二人。
又有丰盈库,置提领一员,正八品;大使、副使各一员,正九品。
分司农司。至正十三年正月,命中书右丞悟良哈台、左丞乌古孙良桢兼大司农卿,给分司农司印。
西自西山,南至保定、河间,北至檀、顺州,东至迁民镇,凡系官地,及元管各处屯田,悉从分司农司立法募民佃种之。
大兵农司。至正十五年,诏有水田去处,置大兵农司,招诱夫丁,有事则乘机招讨,无事则栽植播种。
所置司之处,曰保定等处大兵农使司、河间等处大兵农使司、武清等处大兵农使司、景蓟等处大兵农使司。
其属,有兵农千户所,共二十四处;百户所,共四十八处;镇抚司各一。
大都督兵农司。至正十九年二月,置大都督兵农司于西京,以孛罗帖木儿领之,从其所请也。
仍置分司十道,专掌屯种之事。
茶运司。元统元年十一月,复置湖广江西榷茶都转运司。
盐运司。至正二年十一月,中书省奉旨讲究盐法,奏准于杭州、嘉兴、绍兴、温台四处,各置检校批验所,直隶运司,专掌批验盐商引目,均平袋法称盘等事。
每所置检校批验官一员,从六品;相副官一员,正七品。
漕运司。至元二年五月,京畿都漕运司添设提调官、运副、运判各一员。
至正九年,添设海道巡防官,给降正七品印信,掌统领军人水手,防护粮船。
巡防官二员,相副官二员。
防御海道运粮万户府。至正十五年七月,升台州海道巡防千户所为防御海道运粮万户府。
九月,置分府于平江。
添设兵马司。至正十年十月,中书省奏:“东南千里外,妖气见,合立兵马司四处,掌防御之职。”
遂置大名兵马司、东平兵马司、济南兵马司、徐州兵马司。
每司置都指挥、指挥各二员,副指挥各四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译史各二人,司吏各十二人,奏差各八人,贴书各二十四人,忽剌罕赤各三十人,司狱各一员,狱丞各一员。
十一年,罢沂州分元帅府,改立兵马指挥使司。
十五年十月,济宁兵马司添设副指挥二员。
各处宝泉提举司。至正十一年十月,置宝泉提举司于河南行省及济南、冀宁等处,凡九所。
江浙、江西、湖广行省各一所。
十二年三月,置铜冶场于饶州路德兴县、信州路铅山州、韶州岑水,凡三处。
每所置提领一员,正八品;大使一员,从八品;副使一员,正九品;流官内铨注。
直隶宝泉提举司,掌浸铜事。
湖南道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至元元年六月奏准,湖南道宣慰使司兼都元帅府,总领所辖路分镇守万户军马。
邦牙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至元四年十二月置。
先是,以缅地处云南极边,就立其酋长为帅,三年一贡方物。
至是来贡,故改立官府以奖异之。
永昌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至正三年七月,中书省奏:“阔端阿哈所分地方,接连西番,自脱脱木儿既没之后,无人承嗣。
达达人口头匹,时被西番劫夺杀伤,深为未便。”
遂定置永昌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以治之,置宣慰使三员、同知二员、副使二员。
首领官: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令史十人,蒙古译史四人,知印二人,怯里马赤一人,奏差八人,典吏二人。
山东东西道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至正六年十二月改立,掌开设屯田、屯驻军马之事。
荆湖北道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至正十一年十一月奏准,荆湖北道宣慰使司兼都元帅府。
浙东宣慰司。至正十二年正月,添设宣慰使一员、同知一员、都事二员。
淮东等处宣慰使司
都元帅府,至正十五年二月置。统率濠泗义兵万户府,并洪泽等处义兵。招诱富民,出丁壮五千名者为万户,五百名者为千户,一百名者为百户,降宣敕牌面与之,命置司于泗州天长县。
兴元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至正十五年十二月置。
江州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至正十六年九月奏准,宣慰使都元帅廷授,佐贰僚属,命江西行省平章政事道童、火你赤承制署之。
河南宣慰司。至正十九年十月,罢洛阳招讨军民万户府,置宣慰司,以张俊为宣慰使。
东路都蒙古军都元帅府,至正八年正月置。
分元帅府。至正八年十二月,以福建盗起,诏汀、漳二州立分元帅府,以讨捕之。十一月,命买列的开分元帅府于沂州,以镇御东海群盗。十一年正月,湖南宝庆路置分元帅府,又置宝武分元帅府。三月,置山东分元帅府于登州,提调登、莱、宁海三州三十六处海口事。十二年二月,置安东、安丰二处分元帅府。
水军元帅府。至正二十六年二月,置河淮水军元帅府于孟津县。
绍熙军民宣抚司。至元四年,因监察御史言:“四川在宋时,有绍熙一府,统六州、二十县、一百五十二镇。近年雍、梁、淮甸人民,见彼中田畴广阔,开垦成业者,凡二十余万户。”省部议定,遂奏准置绍熙等处军民宣抚司。正官六员,宣抚使、同知、副使各二员。首领官三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司狱一员,蒙古、儒学教授各一员,令史八人,译吏、知印、怯里马赤各一人,奏差四人。所隶资、普、昌、隆下州四处,盘石、内江、安岳、昌元、贵平下县五处,巡检司一十三处,各设官如制。又置都总使司,命御史大夫脱脱兼都总使,治书侍御史吉当普为副都总使。至元六年十一月,中书又因台臣言裁减冗官事,遂罢绍熙军民宣抚司。
永顺宣抚司。至正十一年四月,改升永顺安抚司为宣抚司。
平缅宣抚司。至正十五年八月,以云南死可伐等降,令其子莽三入贡方物,乃置平缅宣抚司以羁縻之。
忠孝军民安抚司。至正十一年七月,革罢四川省所辖大奴管勾等洞长官司,立忠孝军民府。至十五年四月,诏改为忠孝军民安抚司。
忠义军民安抚司。至正十五年四月,罢四川羊母甲洞、臭南王洞长官司,置忠义军民安抚司。又罢盘顺府,置盘顺军民安抚司。
宣化镇南五路军民府。至正十五年四月,命于四川置立提调军民镇抚所、蛮夷军民千户所。
团练安抚劝农使司。至正十八年九月,置奉元延安等处团练安抚劝农使司于耀州,巩昌等处团练安抚劝农使司于邠州,以行省丞相朵朵、行台大夫完者帖木儿领之,各设参谋一人。每道置使二人,同知、副使各二人,检督六人,经历、知事、照磨各一人。
防御使。至正十七年正月,准山东分省咨,团结义兵,每州添设州判一员,每县添设主簿一员,诏有司正官俱兼防御使事,听宣慰使司节制。
屯田使司。至正十五年十二月,置军民屯田使司于沛县,正三品。
屯田打捕总管府。至元四年五月,升两淮屯田打捕总管府为正三品。
黎兵万户府。元统二年十月,湖广行省咨:“海南僻在极边,南接占城,西邻交趾,环海四千余里,中盘百洞,黎、獠杂居,宜立万户府以镇之。”中书省奏准,依广西屯田万户府例,置黎兵万户府。万户三员,正三品。千户所一十三处,正五品。每所领百户所八处,正七品。
水军万户府。至正十三年十月,置水军都万户府于昆山州,以浙东宣慰使纳麟哈剌为正万户,宣慰使董抟霄为副万户。十四年二月,立镇江水军万户府,命江浙行省右丞佛家闾领之。十五年十月,置水军万户府于黄河小清口。
义兵万户府。至正十四年二月,诏河南、淮南两省并立义兵万户府。五月,置南阳、邓州等处毛胡芦义兵万户府,募土人为军,免其差役,令讨贼自效。先是,乡人自相团结,号毛胡芦,故因以名之。十五年四月,置汴梁等处义兵万户府。十二月,置忠义、忠勤万户府于宿州及武安州。
招讨军民万户府。至正二十年,以巩县为招讨军民万户府。二十六年三月,置嵩州军民招讨万户府。
义兵千户所。至正十年七月中书奏准,于广西平乐等古城竹山院、桑江隘、尊化乡、剌场岭,湖南道州路、武冈路、湖北靖州路等处,置义兵千户所,每所置千户一员、弹压一员、百户十员。仍于义兵内推选才勇功能,充千户、弹压、百户之职。首领官、都目各一员,于本省都吏目选内注授,并从本道帅府节制。湖南道州二处千户所,于帅府分司处设立,本司调遣。湖北靖州一处,从本省摽拨镇守调遣。总定九十六员,给降宣敕牌面印信。十三年十一月,立义兵千户水军千户所于江西。
奉使宣抚。至正五年十月,遣官分道奉使宣抚,布宣德意,询民疾苦,疏涤冤滞,蠲除烦苛,体察官吏贤否,明加黜陟。有罪者,四品以上停职申请,五品以下就便处决,民间一切兴利除害之事,悉听举行。其余必合上闻者,条具入告。两浙江东道,以江西行省左丞忽都不丁、吏部尚书何执礼为之,宣政院都事吴密为首领官。江西福建道,以云南行省右丞散散、将作院使王士弘为之,国子典簿孟昉为首领官。江南湖广道,以大都路达鲁花赤拔实、江浙参政秦从德为之,留守司都事月忽难为首领官。海北广东道,以平江路达鲁花赤左答纳失
理、都水使贾惟贞为之,都水照磨杨文在为首领官。
燕南山东道,以资正院使蛮子、兵部尚书李献为之,太医院都事贾鲁为首领官。
河东陕西道,以兵部尚书不花、枢密院判官靳义为之,翰林应奉王继善为首领官。
山北辽东道,以宣政院同知伯家奴、宣徽佥院王也速迭儿为之,工部主事明理不花为首领官。
云南省,以荆湖宣慰阿乞剌、两浙盐运使杜德远为之,通政院都事杨矩为首领官。
甘肃永昌道,以上都留守阿牙赤、陕西行省左丞王绅为之,沁源县尹乔逊为首领官。
四川省,以大都留守答尔麻失里、河南参政王守诚为之,宣政院都事武祺为首领官。
京畿道,以西台中丞定定、集贤侍讲学士苏天爵为之,太史院都事留思诚为首领官。
河南江北道,以吏部尚书定僧、宣政院佥院魏景道为之,中书检校哈尔丹为首领官。
至正十七年九月,诏以中书右丞也先不花、御史中丞成遵奉使宣抚彰德、大名、广平、东昌、东平、曹、濮等处,奖厉将帅。
经略使。至正十八年九月初六日,命经略使问民疾苦,招谕叛逆,果有怙终不悛,总督一应大小官吏,治兵裒粟,精练士卒,审用成算,申明纪律。
先定江西、湖广、江浙、福建诸处,并力掎角,务收平复之效,不尚屠戮之威。
江南各省民义,忠君亲上,姓名不能上达者,优加抚存,量才验功,授以官爵。
旌表孝子顺孙、义夫节妇、高年耆德,常令有司存恤鳏寡孤独。
选官二员为经略使参谋官,辟名士一人掌案牍。
设行军司马一员,秩正五品,掌军律。
◎选举附录
○科目
元以科目取士,自延祐至元统凡七科,具见前志。
既罢复兴之后,至正二年三月戊寅,廷试举人,赐拜住、陈祖仁等进士及第、进士出身、同进士出身有差,凡七十有八人。
国子生员十有八人:蒙古人六名,从六品出身;色目人六名,正七品出身;汉人、南人共六名,从七品出身。
五年三月辛卯,廷试举人,赐普颜不花、张士坚等进士及第、进士出身、同进士出身有差,如前科之数。
国子生员亦如之。
八年三月癸卯,廷试举人,赐阿鲁辉帖穆而、王宗哲等进士及第、进士出身、同进士出身有差,如前科之数。
国子生员亦如之。
是年四月,中书省奏准,监学生员每岁取及分生员四十人,三年应贡会试者,凡一百二十人。
除例取十八人外,今后再取副榜二十人,于内蒙古、色目各四名,前二名充司钥,下二名充侍仪舍人。
汉人取一十二人,前三名充学正、司乐,次四名充学录、典籍管勾,以下五名充舍人。
不愿者,听其还斋。
十一年三月丙辰,廷试举人,赐朵列图、文允中等进士及第、进士出身、同进士出身有差,凡八十有三人。
国子生员如旧制。
十二年三月,有旨:“省院台不用南人,似有偏负。天下四海之内,莫非吾民,宜依世祖时用人之法,南人有才学者,皆令用之。”
自是累科南方之进士,始有为御史,为宪司官,为尚书者矣。
十四年三月己巳,廷试举人,赐薛朝晤、牛继志等进士及第、进士出身、同进士出身有差,凡六十有二人。
国子生员如旧制。
十七年三月,廷试举人,赐侻征、王宗嗣等进士及第、进士出身、同进士出身有差,凡五十有一人。
国子生员如旧制。
十九年,中书左丞成遵建言:“宋自景祐以来,百五十年,虽无兵祸,常设寓试名额,以待四方游士。今淮南、河南、山东、四川、辽阳等处,及江南各省所属州县,避兵士民,会集京师。如依前代故事,别设流寓乡试之科,令避兵士民就试,许在京官员及请俸掾译史人等,系其乡里亲戚者,结罪保举,行移大都路印卷,验其人数,添差试官,别为考校,依各处元额,选合格者充之,则国有得人之效,野无遗贤之叹矣。”
既而监察御史亦建言此事,中书送礼部定拟:“曾经残破处所,其乡试元额,蒙古、色目、汉人、南人总计一百三十有二人。如今流寓儒人,应试名数,难同全盛之时,其寓试解额,合照依元额减半量拟,取合格蒙古、色目各十五名,汉人二十名,南人十五名,通六十有五名。”
中书省奏准,如所拟行之。
而是岁福建行中书省初设乡试,定取七人为额,而江西流寓福建者亦与试焉,通取十有五人,充贡于京师。
而陕西行省平章政事察罕帖木儿又请:“今岁八月乡试,河南举人及避兵儒士,不拘籍贯,依河南省元额数,就陕州置贡院应试。”
诏亦从之。
二十年三月,廷试举人,赐买住、魏元礼等进士及第、进士出身、同进士出身有差,凡三十有五人。
国子生员如旧制。
二十三年三月丁未,廷试举人,赐宝宝、杨輗等进士及第、进士出身、同进士出身有差,凡六十有二人。
国子生员如旧制。
是年六月,中书省奏:“江浙、福建举人,涉海道以赴京,有六人者,已后会试之期,宜授以教授之职;其下第三人,亦以教授之职授之。非徒慰其跋涉险阻之劳,亦及激劝远方忠义之士。”
二十五年,皇太子抚军河东,适当大比之岁,扩廓帖木儿以江南、四川等处皆阻于兵,其乡试不废者,唯燕南、河南、山东、陕西、河东数道而已,乃启皇太子倍增乡贡之额。
二十六年三月,廷试举人,赐赫德溥化、张栋等进士及第、进士出身、同进士出身有差,凡七十有三人,优其品秩,第一甲,授承直郎,正六品,第二甲,授承务郎,从六品;第三甲,授从仕郎,从七品。
国子生员:蒙古
七名,正六品;
色目六名,从六品;
汉人七名,正七品;
通二十人。
兵兴已后,科目取士,莫盛于斯;
而元之设科,亦止于是岁云。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元史-志-卷四十五-译文
这里是皇太子的学宫。设有谕德一名,官阶为正二品;赞善两名,官阶为正三品;文学两名,官阶为正五品;正字两名,官阶为正七品;司经两名,官阶为正七品。
十三年六月,册立皇太子,设立皇太子宾客两名,官阶为正二品;左、右谕德各一名,官阶为从二品;左、右赞善各一名,官阶为从三品;文学两名,官阶为从五品;中庶子、中允各一名,官阶为从六品。
詹事院。至正十三年六月,设立詹事院,撤销宫傅府。设有詹事三名,官阶为从一品;同知詹事两名,官阶为正二品;副詹事两名,官阶为从二品;詹事丞两名,官阶为正三品;首领官四名,中议两名,官阶为从五品;长史两名,官阶为从六品;管勾、照磨各一名,官阶为正八品;蒙古必霝赤六人,回回掾史两人,掾史十人,知印两人,怯里马赤两人,宣使十人。
其下属有家令司,家令两名,官阶为正三品,两名,官阶为正四品;家丞两名,官阶为正五品;典簿两名,官阶为从七品;照磨一名,官阶为正九品。
有府正司,府正两名,官阶为正三品;府丞两名,官阶为正五品;典簿两名,官阶为从七品;照磨一名,官阶为正九品。
有典宝监,典宝卿两名,官阶为正三品;太监两名,官阶为从三品;少监两名,官阶为从四品;监丞两名,官阶为正五品;经历一名,官阶为从七品;知事一名,官阶为从八品;照磨一名,官阶为正九品。
有仪卫司,指挥两名,官阶为从四品;副指挥两名,官阶为从五品;知事一名,官阶为从八品。
十一月,设立典藏库,官阶为从五品,负责管理皇太子的钱财和布帛。
十七年十月,设立分詹事院,詹事一名,同知、副使各一名,詹事丞两名,经历一名,都事两名,照磨兼架阁一名,断事官两名,知事一名。
大抚军院。至正二十七年八月乙巳,命令皇太子统领全国的军队。九月,皇太子设立大抚军院,官阶为从一品。知院四名,同知两名,副使一名,同佥一名。首领官:经历、都事各两名,照磨兼管勾一名。二十八年闰七月,下诏撤销。
大都分府。至正十八年三月,东安、漷州、柳林每天都有警报,京师在四个角落设立防御,都设立了大都分府。其官员数量,比都府减少一半。
警巡院。至正十一年七月,将左、右两巡院升为正五品。十八年,又在大都城的四个角落各设立警巡分院,官员数量比本院减少一半。
行中书省。至正十二年正月,江西、江浙行省都增设平章,陕西行省增设右丞。闰三月,在扬州设立淮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淮西宣慰司、两淮盐运司、扬州、淮安、徐州、唐州、安丰、蕲、黄都隶属于此。设有平章两名,右丞、左丞各一名,参政两名,以及首领官、属官共二十五名。为首的平章,兼任提调镇南王傅府事。到十一月,才开始铸造淮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的印章并颁发。这一年,江浙行省增设右丞、参政,四川行省增设参政。十六年五月,在福州设立福建等处行中书省,铸造印章设立官员,完全按照各处行省的制度。任命江浙行中书省平章左答纳失里、南台中丞阿鲁温沙为福建行中书省平章政事,福建闽海道廉访使庄嘉为右丞,福建元帅吴铎为左丞,司农丞讷都赤、益都路总管卓思诚为参政。九月到达福州,撤销帅府,开设省署。十七年九月,设立山东行省,任命大司农哈剌章为平章政事,铸造印章给他。十八年,福建行省右丞朵歹分省建宁,参政讷都赤分省泉州。二十三年三月,设立广西行中书省,任命廉访使也儿吉尼为平章政事。又在莱阳设立胶东行省,总制东方事务。二十六年八月,设立福建江西等处行中书省。
行枢密院。至元三年,伯颜右丞相奏请批准,在四川及湖广、江西境内,以及江浙,共三处,各设立行枢密院,以镇压叛乱之民。每处设有知院一名,同知、佥院、院判各一名。湖广、江西二省所辖地区险远,增设同佥一名。各院设有经历一名,都事两名,照磨一名,客省副使一名,断事官两名,蒙古必阇赤两人,掾史六人,宣使六人,知印、怯里马赤各一人,断事官译史一人,令史两人,怯里马赤、知印各一人,奏差两人。到四年二月,便撤销了。至正十三年五月,岭北行枢密院增设断事官两名,之前已设有四名,共六名。又设立镇抚司,任命镇抚两名。设立管勾所,任命管勾一名,兼任照磨。后来又增设佥院两名、都事一名。十五年十月,在扬州设立淮南江北等处行枢密院。十二月,河南行枢密院增设院判一名。十六年三月,在杭州设立江浙行枢密院,设有知院两名,同知两名,副枢两名,佥院两名,同佥两名,院判两名。首领官:经历、知事各一名,断事官两名,经历一名。十八年,任命参政崔敬为山东等处行枢密院副使,在漷州设立分院,兼管屯田事务。十九年八月,任命察罕帖木儿为河南行省平章政事,兼任河南山东等处行枢密院知院。二十六年八月,设立福建江西等处行枢密院。
行御史台。至正十六年九月二十八日,任命太尉纳麟为江南诸道行御史台御史大夫,其他官员依次按等级选用。当天,御史台奉旨,将行台迁移到绍兴。十二月,合并台官属,开设台署办公。这一年,在沂州设立河南廉访司。十八年,御史台奏请批准,江西湖东道肃政廉访司,暂时在建宁路开设司署办公。二十二年九月,暂时在惠州设立山北廉访司。二十三年六月,济南路重新设立肃政廉访司。二十五年闰十月,御史大夫完者帖木儿上奏:“江南诸道行御史台衙门,曾奉旨在绍兴路开设,最近因为道路阻塞,湖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北、江西、福建等处,凡有文书,北至南台,风信不便,直接上报内台,无法核实事情虚实。应该在福建设立分台,颁发印章,使湖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北、江西、福建各道的文书,通过分台上报内台,这样对事务处理更为方便。”皇帝批准了这一建议。十一月,仍在冀宁设立河东廉访司。
行宣政院。元统二年正月,撤销广教总管府十六处,在杭州设立行宣政院。
设立院使两名,同知两名,副使两名,同佥、院判各一名。
首领官包括:经历两名,都事、知事、照磨各一名,令史八人,译史两人,宣使八人。
至元二年五月,西番叛乱,设立行宣政院,任命也先帖木儿为院使前往讨伐。
至正二年,江浙行宣政院设立崇教所,拟设立行中书省理问官,官阶四品,负责处理僧人和民众的事务。
河南山东都水监。至正六年五月,因连年黄河决堤成灾,设立都水监,专门负责疏浚和堵塞的任务。
行都水监。至正八年二月,黄河水患严重,皇帝下诏在济宁郓城设立行都水监。
九年,又在山东河南等地设立行都水监。
十一年十二月,设立河防提举司,隶属于行都水监,负责巡视河道,官阶从五品。
十二年正月,行都水监增设判官两名。
十六年正月,又增设少监、监丞、知事各一名。
都水庸田使司。至元二年正月,在平江设立都水庸田使司,不久后撤销。
至五年,重新设立。
至正十二年,因海运不通,京师粮食短缺,皇帝下诏在河南洼下水泊之地设立八处屯田,并在汴梁增设都水庸田使司,官阶正三品,负责种植稻田的事务。
庸田使两名,副使两名,佥事两名。
首领官包括: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名,司吏十二人,译史两人。
都总制庸田使司。至正十年,设立河南江北等处都总制庸田使司,定设都总制庸田使两名,官阶从二品;副使两名,从三品;佥司六名,从四品。
首领官包括:经历两名,从六品;都事两名,从七品;照磨兼管勾承发架阁一名,从八品;蒙古必犛赤、回回令使、怯里马赤、知印各一人,令史十八人,宣使十八人,壕寨十八人,典吏四人。
其下属官员包括:军民屯田总管府,共五处,每处设达鲁花赤一名,官阶从三品;总管一名,正五品;同知一名,正六品;府判一名,从七品。
首领官包括:经历各一名,从八品;知事各一名,从九品;提控案牍兼管勾承发架阁各一名,蒙古译史各一人,司吏各六人,典吏各两人。
还有农政司,设农政一名,正五品;农丞一名,正六品;提控一名,司吏两人。
还有丰盈库,设提领一名,正八品;大使、副使各一名,正九品。
分司农司。至正十三年正月,命令中书右丞悟良哈台、左丞乌古孙良桢兼任大司农卿,授予分司农司印。
西至西山,南至保定、河间,北至檀、顺州,东至迁民镇,凡是官地,以及原本管理的各处屯田,都由分司农司制定法律招募民众耕种。
大兵农司。至正十五年,皇帝下诏在有水田的地方设立大兵农司,招募壮丁,有事时趁机招讨,无事时则栽植播种。
设立的司包括:保定等处大兵农使司、河间等处大兵农使司、武清等处大兵农使司、景蓟等处大兵农使司。
其下属包括:兵农千户所,共二十四处;百户所,共四十八处;镇抚司各一处。
大都督兵农司。至正十九年二月,在西京设立大都督兵农司,由孛罗帖木儿领导,这是根据他的请求设立的。
还设立分司十道,专门负责屯田耕种的事务。
茶运司。元统元年十一月,重新设立湖广江西榷茶都转运司。
盐运司。至正二年十一月,中书省奉旨研究盐法,奏准在杭州、嘉兴、绍兴、温台四处各设立检校批验所,直属运司,专门负责批验盐商的引目,均平袋法称盘等事务。
每所设检校批验官一名,从六品;相副官一名,正七品。
漕运司。至元二年五月,京畿都漕运司增设提调官、运副、运判各一名。
至正九年,增设海道巡防官,授予正七品印信,负责统领军人水手,防护粮船。
巡防官两名,相副官两名。
防御海道运粮万户府。至正十五年七月,将台州海道巡防千户所升为防御海道运粮万户府。
九月,在平江设立分府。
添设兵马司。至正十年十月,中书省上奏:“东南千里外,出现妖气,应当设立兵马司四处,负责防御的职责。”
于是设立大名兵马司、东平兵马司、济南兵马司、徐州兵马司。
每司设都指挥、指挥各两名,副指挥各四名,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名,译史各两人,司吏各十二人,奏差各八人,贴书各二十四人,忽剌罕赤各三十人,司狱各一名,狱丞各一名。
十一年,撤销沂州分元帅府,改为兵马指挥使司。
十五年十月,济宁兵马司增设副指挥两名。
各处宝泉提举司。至正十一年十月,在河南行省及济南、冀宁等处设立宝泉提举司,共九所。
江浙、江西、湖广行省各一所。
十二年三月,在饶州路德兴县、信州路铅山州、韶州岑水设立铜冶场,共三处。
每所设提领一名,正八品;大使一名,从八品;副使一名,正九品;流官内铨注。
直属宝泉提举司,负责浸铜事务。
湖南道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至元元年六月奏准,湖南道宣慰使司兼任都元帅府,总领所辖路分的镇守万户军马。
邦牙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至元四年十二月设立。
此前,因缅地位于云南极边之地,便立其酋长为帅,每三年进贡一次。
现在他们来进贡,因此改立官府以表彰他们的特殊贡献。
永昌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至正三年七月,中书省上奏:“阔端阿哈所分的地方,与西番接壤,自脱脱木儿去世后,无人继承。
达达人的牲畜经常被西番劫夺杀伤,非常不便。”
于是设立永昌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来治理,设宣慰使三名、同知两名、副使两名。
首领官包括: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名,令史十人,蒙古译史四人,知印两人,怯里马赤一人,奏差八人,典吏两人。
山东东西道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至正六年十二月改立,负责开设屯田、屯驻军马的事务。
荆湖北道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至正十一年十一月奏准,荆湖北道宣慰使司兼任都元帅府。
浙东宣慰司。至正十二年正月,增设宣慰使一名、同知一名、都事两名。
淮东等处宣慰使司
都元帅府,于至正十五年二月设立。统率濠泗义兵万户府,以及洪泽等地的义兵。招募富户,提供壮丁五千人的被封为万户,五百人的为千户,一百人的为百户,颁发宣敕牌面给他们,命令在泗州天长县设立司署。
兴元等地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于至正十五年十二月设立。
江州等地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于至正十六年九月获得批准,宣慰使都元帅由廷授任命,辅佐的官员由江西行省平章政事道童和火你赤按照制度任命。
河南宣慰司。至正十九年十月,撤销洛阳招讨军民万户府,设立宣慰司,任命张俊为宣慰使。
东路都蒙古军都元帅府,于至正八年正月设立。
分元帅府。至正八年十二月,因为福建盗贼兴起,诏令汀州、漳州设立分元帅府,以讨伐抓捕盗贼。十一月,命令买列的在沂州设立分元帅府,以镇守防御东海的群盗。至正十一年正月,湖南宝庆路设立分元帅府,又设立宝武分元帅府。三月,在登州设立山东分元帅府,管理登州、莱州、宁海三州三十六处海口的事务。至正十二年二月,设立安东、安丰两处分元帅府。
水军元帅府。至正二十六年二月,在孟津县设立河淮水军元帅府。
绍熙军民宣抚司。至元四年,因为监察御史的建议:“四川在宋朝时,有绍熙一府,统辖六州、二十县、一百五十二镇。近年来雍州、梁州、淮甸的人民,看到那里田地广阔,开垦成业的,共有二十多万户。”省部商议决定,于是奏请批准设立绍熙等地的军民宣抚司。正官六员,宣抚使、同知、副使各二员。首领官三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司狱一员,蒙古、儒学教授各一员,令史八人,译吏、知印、怯里马赤各一人,奏差四人。所辖资州、普州、昌州、隆州四处,盘石、内江、安岳、昌元、贵平五县,巡检司十三处,各按制度设官。又设立都总使司,任命御史大夫脱脱兼任都总使,治书侍御史吉当普为副都总使。至元六年十一月,中书省因为台臣建议裁减冗官,于是撤销了绍熙军民宣抚司。
永顺宣抚司。至正十一年四月,将永顺安抚司升格为宣抚司。
平缅宣抚司。至正十五年八月,因为云南的死可伐等人投降,命令其子莽三进贡方物,于是设立平缅宣抚司以笼络他们。
忠孝军民安抚司。至正十一年七月,撤销四川省所辖的大奴管勾等洞长官司,设立忠孝军民府。至正十五年四月,诏令改为忠孝军民安抚司。
忠义军民安抚司。至正十五年四月,撤销四川的羊母甲洞、臭南王洞长官司,设立忠义军民安抚司。又撤销盘顺府,设立盘顺军民安抚司。
宣化镇南五路军民府。至正十五年四月,命令在四川设立提调军民镇抚所、蛮夷军民千户所。
团练安抚劝农使司。至正十八年九月,在耀州设立奉元延安等地的团练安抚劝农使司,在邠州设立巩昌等地的团练安抚劝农使司,由行省丞相朵朵、行台大夫完者帖木儿领导,各设参谋一人。每道设使二人,同知、副使各二人,检督六人,经历、知事、照磨各一人。
防御使。至正十七年正月,根据山东分省的咨文,团结义兵,每州增设州判一员,每县增设主簿一员,诏令有司正官兼任防御使事务,听从宣慰使司的节制。
屯田使司。至正十五年十二月,在沛县设立军民屯田使司,正三品。
屯田打捕总管府。至元四年五月,将两淮屯田打捕总管府升格为正三品。
黎兵万户府。元统二年十月,湖广行省咨文:“海南地处极边,南接占城,西邻交趾,环海四千余里,中间盘踞百洞,黎、獠杂居,应该设立万户府以镇守。”中书省奏请批准,依照广西屯田万户府的例子,设立黎兵万户府。万户三员,正三品。千户所十三处,正五品。每所辖百户所八处,正七品。
水军万户府。至正十三年十月,在昆山州设立水军都万户府,任命浙东宣慰使纳麟哈剌为正万户,宣慰使董抟霄为副万户。至正十四年二月,设立镇江水军万户府,命令江浙行省右丞佛家闾领导。至正十五年十月,在黄河小清口设立水军万户府。
义兵万户府。至正十四年二月,诏令河南、淮南两省同时设立义兵万户府。五月,设立南阳、邓州等地的毛胡芦义兵万户府,招募当地人为军,免除他们的差役,命令他们讨伐盗贼以自效。之前,乡人自相团结,称为毛胡芦,因此以此为名。至正十五年四月,设立汴梁等地的义兵万户府。十二月,在宿州和武安州设立忠义、忠勤万户府。
招讨军民万户府。至正二十年,以巩县为招讨军民万户府。至正二十六年三月,设立嵩州军民招讨万户府。
义兵千户所。至正十年七月,中书省奏请批准,在广西平乐等地的古城竹山院、桑江隘、尊化乡、剌场岭,湖南道州路、武冈路、湖北靖州路等地,设立义兵千户所,每所设千户一员、弹压一员、百户十员。仍然在义兵中推选有才能和勇力的人,担任千户、弹压、百户的职务。首领官、都目各一员,从本省的都吏目中选任,并听从本道帅府的节制。湖南道州的两处千户所,在帅府的分司处设立,由本司调遣。湖北靖州的一处,由本省调拨镇守调遣。总共定员九十六人,颁发宣敕牌面印信。至正十三年十一月,在江西设立义兵千户水军千户所。
奉使宣抚。至正五年十月,派遣官员分道奉使宣抚,宣扬皇帝的德意,询问百姓的疾苦,疏解冤屈,免除烦苛的政令,体察官吏的贤能与否,明确加以升降。有罪的官员,四品以上的停职申请处理,五品以下的就地处置,民间一切兴利除害的事情,都可以进行。其他必须上报的事项,逐条上报。两浙江东道,由江西行省左丞忽都不丁、吏部尚书何执礼负责,宣政院都事吴密为首领官。江西福建道,由云南行省右丞散散、将作院使王士弘负责,国子典簿孟昉为首领官。江南湖广道,由大都路达鲁花赤拔实、江浙参政秦从德负责,留守司都事月忽难为首领官。海北广东道,由平江路达鲁花赤左答纳失
理、都水使贾惟贞负责此事,都水照磨杨文在担任首领官。
燕南山东道,由资正院使蛮子、兵部尚书李献负责,太医院都事贾鲁担任首领官。
河东陕西道,由兵部尚书不花、枢密院判官靳义负责,翰林应奉王继善担任首领官。
山北辽东道,由宣政院同知伯家奴、宣徽佥院王也速迭儿负责,工部主事明理不花担任首领官。
云南省,由荆湖宣慰阿乞剌、两浙盐运使杜德远负责,通政院都事杨矩担任首领官。
甘肃永昌道,由上都留守阿牙赤、陕西行省左丞王绅负责,沁源县尹乔逊担任首领官。
四川省,由大都留守答尔麻失里、河南参政王守诚负责,宣政院都事武祺担任首领官。
京畿道,由西台中丞定定、集贤侍讲学士苏天爵负责,太史院都事留思诚担任首领官。
河南江北道,由吏部尚书定僧、宣政院佥院魏景道负责,中书检校哈尔丹担任首领官。
至正十七年九月,皇帝下诏,派中书右丞也先不花、御史中丞成遵前往彰德、大名、广平、东昌、东平、曹、濮等地宣抚,奖励将帅。
经略使。至正十八年九月初六日,命令经略使调查百姓疾苦,招抚叛逆,如果仍有顽固不化者,总督所有大小官吏,整顿军队,储备粮食,精练士兵,审慎使用策略,申明纪律。
首先平定江西、湖广、江浙、福建等地,合力夹击,务必取得平定的效果,不崇尚屠杀的威势。
江南各省的忠义之士,忠于君主、亲近朝廷,姓名未能上报的,优待安抚,根据才能和功绩,授予官职爵位。
表彰孝子顺孙、义夫节妇、年高德劭之人,常令有关部门照顾鳏寡孤独。
选拔两名官员担任经略使的参谋官,聘请一位名士掌管文书。
设立一名行军司马,官阶为正五品,掌管军律。
◎选举附录
○科目
元朝通过科举考试选拔人才,自延祐至元统年间共有七科,具体情况见前志。
科举考试一度被废除后又恢复,至正二年三月戊寅日,朝廷举行科举考试,赐拜住、陈祖仁等人进士及第、进士出身、同进士出身等不同等级,共七十八人。
国子监生员十八人:蒙古人六名,从六品出身;色目人六名,正七品出身;汉人、南人共六名,从七品出身。
五年三月辛卯日,朝廷举行科举考试,赐普颜不花、张士坚等人进士及第、进士出身、同进士出身等不同等级,人数与前科相同。
国子监生员人数也相同。
八年三月癸卯日,朝廷举行科举考试,赐阿鲁辉帖穆而、王宗哲等人进士及第、进士出身、同进士出身等不同等级,人数与前科相同。
国子监生员人数也相同。
同年四月,中书省奏请批准,监学生员每年录取四十人,三年后参加会试的共一百二十人。
除按规定录取十八人外,今后再录取副榜二十人,其中蒙古、色目各四名,前两名担任司钥,后两名担任侍仪舍人。
汉人录取十二人,前三名担任学正、司乐,次四名担任学录、典籍管勾,后五名担任舍人。
不愿意的,可以回到原来的斋舍。
十一年三月丙辰日,朝廷举行科举考试,赐朵列图、文允中等人进士及第、进士出身、同进士出身等不同等级,共八十三人。
国子监生员人数按旧制。
十二年三月,皇帝下旨:“省院台不用南方人,似乎有失偏颇。天下四海之内,都是我的子民,应该依照世祖时的用人方法,南方有才学的人,都应任用。”
从此以后,南方进士逐渐有人担任御史、宪司官、尚书等职位。
十四年三月己巳日,朝廷举行科举考试,赐薛朝晤、牛继志等人进士及第、进士出身、同进士出身等不同等级,共六十二人。
国子监生员人数按旧制。
十七年三月,朝廷举行科举考试,赐侻征、王宗嗣等人进士及第、进士出身、同进士出身等不同等级,共五十一人。
国子监生员人数按旧制。
十九年,中书左丞成遵建议:“宋朝自景祐以来,一百五十年间,虽然没有兵祸,但常设寓试名额,以等待四方游士。如今淮南、河南、山东、四川、辽阳等地,以及江南各省所属州县,避难的士民聚集在京师。如果依照前代的惯例,另设流寓乡试科目,让避难的士民参加考试,允许在京官员及请俸掾译史等人,系其乡里亲戚者,结罪保举,行移大都路印卷,验其人数,添差试官,另行考校,依照各地的原定名额,选拔合格者充任,则国家能得到人才,民间也不会有遗贤之叹。”
随后监察御史也建议此事,中书省送交礼部拟定:“曾经遭受破坏的地方,其乡试原定名额,蒙古、色目、汉人、南人总计一百三十二人。如今流寓的儒人,应试人数难以与全盛时期相比,其寓试解额,应按照原定名额减半拟定,录取合格的蒙古、色目各十五名,汉人二十名,南人十五名,共六十五名。”
中书省奏请批准,按此执行。
同年,福建行中书省首次设立乡试,定取七人为额,而江西流寓福建的人也参加考试,共录取十五人,送往京师。
陕西行省平章政事察罕帖木儿又请求:“今年八月乡试,河南举人及避难的儒士,不拘籍贯,依照河南省的原定名额,在陕州设立贡院应试。”
皇帝下诏同意。
二十年三月,朝廷举行科举考试,赐买住、魏元礼等人进士及第、进士出身、同进士出身等不同等级,共三十五人。
国子监生员人数按旧制。
二十三年三月丁未日,朝廷举行科举考试,赐宝宝、杨輗等人进士及第、进士出身、同进士出身等不同等级,共六十二人。
国子监生员人数按旧制。
同年六月,中书省奏请:“江浙、福建的举人,涉海道赴京,有六人已过会试之期,应授予教授之职;其下第三人,也应授予教授之职。不仅慰劳他们跋涉险阻的辛劳,也能激励远方的忠义之士。”
二十五年,皇太子抚军河东,正值大比之年,扩廓帖木儿因江南、四川等地都被战事阻隔,乡试未废的只有燕南、河南、山东、陕西、河东数道,于是请求皇太子倍增乡贡名额。
二十六年三月,朝廷举行科举考试,赐赫德溥化、张栋等人进士及第、进士出身、同进士出身等不同等级,共七十三人,优其品秩,第一甲,授承直郎,正六品,第二甲,授承务郎,从六品;第三甲,授从仕郎,从七品。
国子监生员:蒙古
七名官员,为正六品;
色目人六名,为从六品;
汉人七名,为正七品;
总共二十人。
自从战事兴起之后,通过科举选拔人才,没有比这更盛大的了;
而元朝设立科举制度,也正是在这一年。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元史-志-卷四十五-注解
元统:元朝的一个年号,元顺帝的第一个年号,时间为1333年至1335年。
至元:元朝的一个年号,元世祖忽必烈的年号,时间为1264年至1294年。
至正:元朝的一个年号,元顺帝的最后一个年号,时间为1341年至1368年。
中书省:元朝中央行政机构之一,负责处理国家政务,相当于现代的国务院。
枢密院:元朝中央军事机构,负责军事指挥和军队管理。
行中书省:古代地方行政机构,主要负责地方政务,类似于现代的地方政府。
行枢密院:古代军事机构,主要负责地方军事事务,类似于现代的军区。
总兵官:元朝地方军事长官,负责指挥地方军队。
伯颜:元朝著名将领和政治家,曾任中书省右丞相、大丞相等重要职务。
脱脱:元朝政治家,曾任中书省右丞相。
贾鲁:元朝官员,曾任中书省添设左丞。
悟良哈台:元朝官员,曾任中书省添设参知政事。
杜秉彝:元朝官员,曾任中书省添设参政。
哈麻:元朝官员,曾任中书省添设右丞。
吕思诚:元朝官员,曾任中书省添设左丞。
蛮子:元朝官员,曾任枢密知院、添设第三平章。
帖里帖木儿:元朝官员,曾任太尉、添设左丞相。
松寿:元朝官员,曾任中书分省参知政事。
玉枢虎儿吐华:元朝官员,曾任中书右丞。
韩大雅:元朝官员,曾任中书左丞。
答兰:元朝官员,曾任平章政事。
俺普:元朝官员,曾任参政。
崔敬:元朝官员,曾任参政。
臧卜:元朝官员,曾任平章政事。
察罕帖木儿:元朝将领,曾任总兵官。
不花:元朝官员,曾任右丞。
王时:元朝官员,曾任参政。
铁甲韩:元朝将领。
剌马乞剌:元朝官员,曾任左丞。
脱禾儿:元朝官员,曾任参政。
爱不花:元朝官员,曾任平章政事。
扩廓帖木儿:元朝将领。
也速:元朝官员,曾任太保、右丞相。
沙蓝答里:元朝官员,曾任中书左丞相、知枢密院。
哈剌那海:元朝官员,曾任大同分省平章。
阿剌不花:元朝官员,曾任参知政事。
阿吉剌:元朝官员,曾任知枢密院。
大宗正府:元朝中央机构,负责皇室宗族事务。
宣文阁:元朝文化机构,负责文化教育和书籍管理。
崇文监:元朝文化机构,负责文化教育和书籍管理。
详定使司:元朝中央机构,负责审核各地献言。
司禋监:元朝宗教机构,负责祭祀和祈禳事务。
延徽寺:元朝宗教机构,负责皇室祭祀事务。
规运提点所:元朝中央机构,负责财政和物资管理。
诸路宝泉都提举司:元朝财政机构,负责货币铸造和发行。
徽政院:元朝中央机构,负责皇太后事务。
资正院:元朝中央机构,负责皇后事务。
东宫官属:元朝太子宫的官员,负责太子事务。
谕德:古代官名,主要负责教导太子德行,属于太子宫中的重要职位。
赞善:古代官名,主要负责辅助太子,提供建议和帮助,属于太子宫中的重要职位。
文学:古代官名,主要负责教授太子文学知识,属于太子宫中的教育职位。
正字:古代官名,主要负责校对和修正文字,属于太子宫中的文职。
司经:古代官名,主要负责管理经书,属于太子宫中的文职。
詹事院:古代官署,主要负责皇太子的教育和日常事务管理。
大抚军院:古代官署,主要负责军事事务,特别是皇太子所统领的军队。
警巡院:古代官署,主要负责城市治安和巡逻,维护社会秩序。
行御史台:古代监察机构,主要负责监察地方官员,维护法律和秩序。
行宣政院:元代设立的专门管理佛教事务的机构,负责处理僧侣和民众之间的纠纷,以及佛教事务的管理。
都水监:元代设立的专门管理水利工程的机构,负责治理河道、疏浚水利等事务。
都水庸田使司:元代设立的专门管理农田水利的机构,负责种植稻田、管理水利设施等事务。
都总制庸田使司:元代设立的专门管理农田水利的高级机构,负责统筹管理各地的农田水利事务。
分司农司:元代设立的专门管理农业事务的机构,负责招募农民耕种官地及屯田。
大兵农司:元代设立的专门管理军事农业的机构,负责在战时招募士兵,平时则负责农业种植。
大都督兵农司:元代设立的专门管理军事农业的高级机构,负责统筹管理各地的军事农业事务。
茶运司:元代设立的专门管理茶叶运输和税收的机构。
盐运司:元代设立的专门管理盐业运输和税收的机构。
漕运司:元代设立的专门管理粮食运输的机构,负责通过水路运输粮食。
防御海道运粮万户府:元代设立的专门管理海上粮食运输和防御的机构。
兵马司:元代设立的专门管理地方军事防御的机构。
宝泉提举司:元代设立的专门管理货币铸造和流通的机构。
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元代设立的专门管理地方军事和行政事务的机构,负责镇守地方、管理军马等事务。
都元帅府:元代设立的军事机构,负责统率地方军队,维护地方治安。
宣慰使司:元代设立的地方行政机构,负责安抚地方民众,管理地方事务。
万户府:元代设立的军事机构,万户为高级军官,统领一定数量的军队。
千户所:元代设立的军事机构,千户为中级军官,统领一定数量的军队。
百户所:元代设立的军事机构,百户为低级军官,统领一定数量的军队。
宣抚司:元代设立的地方行政机构,负责安抚地方民众,管理地方事务。
防御使:元代设立的军事职务,负责地方防御事务。
屯田使司:元代设立的农业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屯田事务。
黎兵万户府:元代设立的军事机构,专门负责管理黎族地区的军事事务。
水军万户府:元代设立的军事机构,专门负责管理水军事务。
义兵万户府:元代设立的军事机构,负责招募和管理义兵。
招讨军民万户府:元代设立的军事机构,负责招讨叛乱和安抚军民。
奉使宣抚:元代设立的临时职务,负责巡视地方,安抚民众,处理地方事务。
都水使:古代官职名,负责水利工程的管理和维护。
照磨:古代官职名,负责文书的校对和审核。
资正院使:古代官职名,负责财政和税收的管理。
太医院都事:古代官职名,负责医疗事务的管理。
枢密院判官:古代官职名,负责军事事务的决策和执行。
翰林应奉:古代官职名,负责文学和历史的编纂。
宣政院同知:古代官职名,负责政治事务的辅助决策。
宣徽佥院:古代官职名,负责礼仪和外交事务的管理。
工部主事:古代官职名,负责工程和建筑事务的管理。
荆湖宣慰:古代官职名,负责地方行政和军事的管理。
两浙盐运使:古代官职名,负责盐业的管理和税收。
通政院都事:古代官职名,负责政务的传达和执行。
上都留守:古代官职名,负责首都的行政和军事管理。
陕西行省左丞:古代官职名,负责地方行政的辅助决策。
沁源县尹:古代官职名,负责县级行政的管理。
大都留守:古代官职名,负责首都的行政和军事管理。
河南参政:古代官职名,负责地方行政的辅助决策。
宣政院都事:古代官职名,负责政务的传达和执行。
西台中丞:古代官职名,负责监察和司法事务的管理。
集贤侍讲学士:古代官职名,负责文学和历史的编纂。
太史院都事:古代官职名,负责天文和历法的管理。
吏部尚书:古代官职名,负责官员的选拔和管理。
中书检校:古代官职名,负责文书的校对和审核。
经略使:古代官职名,负责军事和行政的综合管理。
行军司马:古代官职名,负责军队的纪律和训练。
科目:古代科举考试的科目,包括进士、举人等。
廷试:古代科举考试的一种形式,由皇帝亲自主持。
进士及第:古代科举考试的最高荣誉,表示考生通过了最高级别的考试。
国子生员:古代国子监的学生,通常为贵族子弟。
流寓乡试:古代科举考试的一种形式,针对流亡在外的考生。
乡试:古代科举考试的一种形式,通常在地方举行。
贡院:古代科举考试的场所,考生在此进行考试。
教授:古代官职名,负责教育和学术的管理。
承直郎:古代官职名,负责文书的起草和审核。
承务郎:古代官职名,负责政务的执行和管理。
从仕郎:古代官职名,负责政务的辅助执行。
七名:指在科举考试中录取的七名进士,属于正六品官职。
色目:元代对非蒙古族、非汉族的外来民族的统称,这里指色目人中的六名进士,属于从六品官职。
汉人:指汉族人,这里指汉族中的七名进士,属于正七品官职。
通二十人:指总共录取了二十名进士。
兵兴已后:指战争爆发之后,这里特指元朝建立后的时期。
科目取士:指通过科举考试选拔人才。
莫盛于斯:没有比这更兴盛的时期。
元之设科:指元朝设立科举制度。
止于是岁:指元朝的科举制度在这一年达到了顶峰。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元史-志-卷四十五-评注
这段文字详细记载了元朝中后期的官制沿革,特别是中书省、枢密院及其分省、分院的设置和官员任命情况。通过对这些官职的增置、裁撤和官员的任免,可以看出元朝后期政治体制的复杂性和混乱性。
元朝官制的特点是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相结合,中书省和枢密院作为中央最高行政和军事机构,其分省、分院的设置反映了元朝对地方的控制和管理的需要。然而,随着战争的频繁和政局的动荡,官员的任命变得随意,名爵泛滥,纪纲紊乱,最终导致元朝的灭亡。
文中提到的伯颜、脱脱等人物,都是元朝历史上的重要政治人物,他们的任免和官职变动反映了元朝政治的复杂性和权力斗争的激烈。伯颜作为元朝的重要将领和政治家,其官职的变动对元朝的政治局势产生了重要影响。
元朝官制的另一个特点是宗教和文化机构的设置,如大宗正府、宣文阁、崇文监等,这些机构的设置反映了元朝对宗教和文化的重视。特别是宣文阁和崇文监的设置,体现了元朝对文化教育的重视和对书籍管理的严格。
总的来说,这段文字通过对元朝官制的详细记载,反映了元朝后期政治的混乱和官制的复杂性,同时也揭示了元朝灭亡的内在原因。通过对这些官职和官员的记载,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元朝的政治体制和历史发展。
这段古文详细记载了元朝时期皇太子学宫及相关官署的设置和职能,反映了当时皇权教育和行政管理的严密体系。从谕德、赞善到文学、正字等职位的设置,可以看出皇太子教育不仅注重德行的培养,也重视文学和经学知识的学习。这些职位的设立,体现了古代对皇太子全面教育的重视,旨在培养其成为德才兼备的君主。
詹事院的设立和其下属机构的详细分工,如家令司、府正司、典宝监等,显示了皇太子日常事务管理的复杂性和细致性。这些机构的设置不仅保障了皇太子的日常生活和学习,也体现了皇权对太子教育的全方位支持。
大抚军院的设立,特别是皇太子总天下军马的命令,显示了皇太子在军事上的重要地位。这种设置不仅加强了皇太子在军事上的权威,也为其未来统治奠定了军事基础。
警巡院和行中书省等地方行政机构的设置,反映了元朝对地方治安和政务管理的高度重视。这些机构的设立,不仅维护了地方秩序,也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
行枢密院和行御史台的设置,显示了元朝在军事和监察方面的严密体系。这些机构的设立,不仅加强了军事指挥和监察力度,也体现了元朝对军事和法律的高度重视。
行宣政院的设立,特别是对佛教事务的管理,反映了元朝对宗教事务的重视。这种设置不仅维护了宗教秩序,也体现了元朝对宗教信仰的尊重和管理。
总体来看,这段古文不仅详细记载了元朝皇太子学宫及相关官署的设置和职能,也反映了当时皇权教育、行政管理、军事指挥、监察和宗教管理的严密体系。这些机构的设置和职能分工,体现了元朝对皇太子全面教育和未来统治的高度重视,也展示了元朝在行政管理、军事指挥、监察和宗教管理方面的严密体系。
这段文本详细记载了元代在水利、农业、军事、宗教等多个领域的行政机构设置及其职能,反映了元代政府在治理国家方面的复杂性和多样性。
首先,文本中提到的行宣政院、都水监、都水庸田使司等机构,展示了元代政府对水利和农业的高度重视。这些机构的设立,不仅体现了元代政府对农业生产和水利工程的精细化管理,也反映了当时社会对农业生产的依赖和对水利工程的迫切需求。
其次,文本中提到的分司农司、大兵农司、大都督兵农司等机构,揭示了元代政府在军事与农业结合方面的独特管理方式。这种军事与农业相结合的管理模式,不仅有助于在战时迅速动员兵力,也能够在平时通过农业生产增强国家的经济实力。
此外,文本中提到的茶运司、盐运司、漕运司等机构,反映了元代政府对重要物资如茶叶、盐和粮食的严格控制和高效管理。这些机构的设立,不仅保障了国家重要物资的供应,也通过税收和运输管理增强了国家的财政收入。
最后,文本中提到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等机构,展示了元代政府在地方行政和军事管理方面的严密组织。这些机构的设立,不仅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也通过军事管理保障了地方的安全和稳定。
总体而言,这段文本不仅为我们提供了元代行政机构设置的详细资料,也深刻反映了元代政府在治理国家方面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具有重要的历史研究价值。
这段古文详细记载了元代在各地设立的军事和行政机构,反映了元代政府对地方治理的高度重视。通过这些机构的设立,元代政府有效地控制了地方军事力量,维护了地方治安,同时也加强了对地方行政事务的管理。这些机构的设立和运作,体现了元代政府在地方治理上的灵活性和实效性。
文中提到的‘都元帅府’、‘宣慰使司’、‘万户府’等机构,不仅是军事机构,也是行政机构,体现了元代军政合一的特点。这种军政合一的体制,使得元代政府在地方治理上更加高效,能够迅速应对各种突发事件。
此外,文中还提到了‘黎兵万户府’、‘水军万户府’等专门机构,这些机构的设立反映了元代政府对边疆地区和海上安全的重视。通过这些专门机构,元代政府有效地维护了边疆地区的稳定和海上安全。
总的来说,这段古文不仅记录了元代地方治理的具体措施,也反映了元代政府在地方治理上的智慧和策略。通过这些措施,元代政府有效地维护了国家的统一和稳定,为后世提供了宝贵的历史经验。
这段古文详细记载了元朝时期的官职设置和科举考试制度,反映了当时政治和文化的复杂性。文中提到的各种官职,如都水使、资正院使、太医院都事等,展示了元朝政府机构的多样性和专业性。这些官职的设置不仅体现了政府对水利、财政、医疗等领域的重视,也反映了当时社会对专业人才的需求。
科举考试制度的记载,如廷试、进士及第、国子生员等,揭示了元朝选拔官员的严格程序和标准。科举考试不仅是选拔人才的手段,也是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的重要工具。通过科举考试,政府能够选拔出有才能的官员,同时也为普通百姓提供了上升的通道,增强了社会的流动性。
文中提到的流寓乡试和乡试,反映了元朝政府对流亡在外的考生的关注和照顾。这种考试形式的设立,不仅体现了政府对人才的重视,也显示了政府对地方社会的控制和管理。通过这种方式,政府能够有效地吸纳各地的人才,增强国家的凝聚力和稳定性。
此外,文中还提到了教授、承直郎、承务郎、从仕郎等官职,这些官职的设置反映了元朝政府对教育和学术的重视。通过设立这些官职,政府能够有效地管理和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培养出更多的专业人才,为国家的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总的来说,这段古文不仅详细记载了元朝时期的官职设置和科举考试制度,也反映了当时政治、文化、社会的复杂性和多样性。通过这段文字,我们可以更深入地了解元朝政府的运作机制和社会结构,以及当时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和选拔标准。这段古文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和文化意义,为我们研究元朝历史提供了宝贵的资料。
这段文字反映了元朝科举制度的一个侧面,揭示了当时社会对科举考试的重视以及科举在选拔人才方面的重要作用。元朝作为中国历史上一个由少数民族建立的统一王朝,其科举制度在继承前代的基础上,也体现了对多民族文化的包容和融合。
文中提到的“七名”、“色目六名”、“汉人七名”等,不仅显示了元朝科举录取的名额分配,也反映了元朝在人才选拔上对不同民族的平衡考虑。这种平衡不仅体现在数量上,更体现在品级上,色目人和汉人虽然录取人数相近,但品级上有所差异,这可能与元朝对色目人的特殊优待有关。
“兵兴已后,科目取士,莫盛于斯”一句,强调了元朝在战争之后通过科举选拔人才的盛况。这不仅是对元朝科举制度的一种肯定,也反映了当时社会对科举的重视和依赖。科举制度在元朝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成为选拔人才、稳定社会的重要手段。
“元之设科,亦止于是岁云”则暗示了元朝科举制度的顶峰和终结。这句话可能意味着元朝科举制度在这一年达到了其发展的最高点,之后可能因为各种原因逐渐衰落。这种衰落可能与元朝后期的政治动荡、社会矛盾加剧有关,也可能与科举制度本身的局限性有关。
总的来说,这段文字不仅记录了元朝科举制度的一个历史片段,也反映了元朝社会在人才选拔上的多元化和复杂性。通过对不同民族、不同品级的进士录取情况的描述,我们可以看到元朝在维护多民族统一、平衡各方利益方面的努力。同时,这段文字也为我们研究元朝科举制度的发展、演变提供了宝贵的历史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