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由明代宋濂(1310年—1381年)等人主持编撰。宋濂是明初著名文学家、史学家,曾任翰林院编修。
年代:编撰于明代洪武年间(14世纪末)。
内容简要:《元史》是“二十四史”之一,共210卷,记载了元朝(1271年—1368年)的历史。全书分为本纪、志、列传三部分,内容涵盖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方面。由于编撰时间仓促,书中存在一些疏漏,但它仍是研究元朝历史的重要文献,为后世提供了宝贵的史料。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元史-志-卷四十-原文
知印二人,书写一人,典吏三人。
蒙古国子监,秩从三品。至元十四年始立,置司业一员。二十九年,准汉人国学例,置祭酒、司业、监丞。延祐四年,升正三品。七年,复降为从三品。后定置祭酒一员,从三品;司业二员,正五品;监丞一员,正六品;令史一人,必阇赤一人,知印一人。
蒙古国子学,秩正七品,博士二员,助教二员,教授二员,学正、学录各二员,掌教习诸生。于随朝百官、怯薛台、蒙古、汉儿官员家,选子弟俊秀者入学。至元八年,置官五员。后以每岁从驾上都,教习事繁,设官员少,增学正二员、学录二员。三十一年,增助教一员、典给一人。后定置博士二员,正七品;助教二员,教授二员,并正八品;学正、学录各二员,典书一人,典给一人。
内八府宰相,掌诸王朝觐傧介之事。遇有诏令,则与蒙古翰林院官同译写而润色之。谓之宰相云者,其贵似侍中,其近似门下,故特宠之以是名。虽有是名,而无授受宣命,品秩则视二品焉。大德九年,以灭怯秃等八人为之。天历元年,为内八府宰之职,故附见于此云。
集贤院,秩从二品,掌提调学校、征求隐逸、召集贤良,凡国子监、玄门道教、阴阳祭祀、占卜祭遁之事,悉隶焉。国初,集贤与翰林国史院同一官署。至元二十二年,分置两院,置大学士三员、学士一员、直学士二员、典簿一员、吏属七人。二十四年,增置学士一员、侍读学士一员、待制一员。寻升正二品,置院使一员,正二品;大学士二员,从二品;学士三员,从二品;侍读学士一员,从三品;侍讲学士一员,从三品;直学士二员,从四品;司直一员,从五品;待制一员,正五品。二十五年,增都事一员,从七品;修撰一员,从六品。元贞元年,增院使一员。大德十一年,升从一品,置院使六员、经历二员。至大四年,省院使六员。皇庆二年,省汉人经历一员。后定置大学士五员,从一品;学士二员,正二品;侍读学士二员,侍讲学士二员,并从二品;直学士二员,从三品;经历一员,从五品;都事二员,从七品;待制一员,正五品;修撰一员,从六品;兼管勾承发架阁库一员,正八品;掾史六人,译史、知印各二人,通事一人,宣使七人,典吏三人。
国子监。至元初,以许衡为集贤馆大学士、国子祭酒,教国子与蒙古大姓四怯薛人员。选七品以上朝官子孙为国子生,随朝三品以上官得举凡民之俊秀者入学,为陪堂生伴读。至元二十四年,始置监祭酒一员,从三品,司业二员,正五品,掌国之教令,皆德尊望重者为之。监丞一员,正六品,专领监务。典簿一员,令史二人,译史、知印、典吏各一人。
国子学,秩正七品。置博士二员,掌教授生徒、考较儒人著述、教官所业文字。助教四员,分教各斋生员。大德八年,为分职上都,增置助教二员、学正二员、学录二员,督习课业。典给一员,掌生员膳食。至元二十四年,定置生员额二百人、伴读二十人。至大四年,生员三百人。延祐二年,增置生员一百人、伴读二十人。
兴文署,秩从六品。署令一员,以翰林修撰兼之。署丞一员,以翰林应奉兼之。至治二年罢,置典簿一员,从七品,掌提调诸生饮膳,与凡文牍簿书之事。仍置典吏一人。
宣政院,秩从一品,掌释教僧徒及吐蕃之境而隶治之。遇吐蕃有事,则为分院往镇,亦别有印。如大征伐,则会枢府议。其用人则自为选。其为选则军民通摄,僧俗并用。至元初,立总制院,而领以国师。二十五年,因唐制吐蕃来朝见于宣政殿之故,更名宣政院。置院使二员、同知二员、副使二员、参议二员、经历二员、都事四员、管勾一员、照磨一员。二十六年,置断事官四员。二十八年,增佥院、同佥各一员。元贞元年,增院判一员。大德四年,罢断事官。至大初,省院使一员。至治三年,置院使六员。天历二年,罢功德使司归宣政,定置院使一十员,从一品;同知二员,正二品;副使二员,从二品;佥院二员,正三品;同佥三员,正四品;院判三员,正五品;参议二员,正五品;经历二员,从五品;都事三员,从七品;照磨一员,管勾一员,并正八品;掾史十五人,蒙古必阇赤二人,回回掾史二人,怯里马赤四人,知印二人,宣使十五人,典吏有差。
断事官四员,从三品,经历、知事各一员,令史五人,知印、奏差、译史、通事各一人。至元二十五年始置。
客省使,秩从五品,大使二员,副使一员。至元二十五年置。
大都规运提点所,秩正四品,达鲁花赤一员,提点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二十八年置。
上都规运提点所,秩正四品,达鲁花赤一员,提点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知事一员。至元二十八年置。
大都提举资善库,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掌钱帛之事。至元二十六年置。
上都利贞库,秩从七品,提领一员,副使一员,掌饮膳好事金银诸物。元贞元年置。
大济仓,监支纳一员,大使一员。
兴教寺,管房提领一员。
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秩从二品,宣慰使五员,经历二员,都事二员,照磨一员,捕盗官二员,儒学教授一员,镇抚二员。其属二:
脱思麻路军民万户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副达鲁花赤一员,副万户一
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镇抚一员。
西夏中兴河州等处军民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同知一员,治中一员,府判一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属官:税务提领,宁河县官,宁河脱脱禾孙五员,宁河弓甲匠达鲁花赤。
洮州元帅府,秩从三品,达鲁花赤一员,元帅二员,知事一员。
十八族元帅府,秩从三品,达鲁花赤一员,元帅一员,同知一员,知事一员。
积石州元帅府,达鲁花赤一员,元帅一员,同知一员,知事一员,脱脱禾孙一员。
礼店文州蒙古汉军西番军民元帅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元帅一员,同知一员,经历、知事各一员,镇抚二员,蒙古奥鲁官一员,蒙古奥鲁相副官一员。
礼店文州蒙古汉军奥鲁军民千户所,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副千户一员,总把五员,百户八员。
礼店文州蒙古汉军西番军民上千户所,秩正四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百户一员,新附千户二员。
礼店阶州西水蒙古汉军西番军民总把二员。
吐蕃等处招讨使司,秩正三品,招讨使二员,知事一员,镇抚一员。其属附:
脱思麻探马军四万户府,秩正三品,万户五员,千户八员,经历一员,镇抚一员。
脱思麻路新附军千户所,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副千户一员。
文扶州西路南路底牙等处万户府,秩从三品,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二员。
凤翔等处千户所,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百户二员。
庆阳宁环等处管军总把一员。
文州课程仓粮官一员。
岷州十八族周回捕盗官二员。
常阳贴城阿不笼等处万户府,秩从三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
阶文扶州等处番汉军上千户所,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二员。
贵德州,达鲁花赤、知州各一员,同知、州判各一员,脱脱禾孙一员,捕盗官一员。
必呈万户府,达鲁花赤二员,万户四员。
松潘宕叠威茂州等处军民安抚使司,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安抚使一员,同知一员,佥事一员,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镇抚一员。威州保宁县,茂州汶山县、汶川县皆隶焉。
静州茶上必里溪安乡等二十六族军民千户所,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
龙木头都留等二十二族军民千户所,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
岳希蓬萝卜村等处二十二族军民千户所,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
折藏万户府,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
吐蕃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宣慰使四员,同知二员,副使一员,经历、都事各二员,捕盗官三员,镇抚二员。
朵甘思田地里管军民都元帅府,都元帅一员,经历一员,镇抚一员。
剌马儿刚等处招讨使司,达鲁花赤一员,招讨使一员,经历一员。
奔不田地里招讨使司,招讨使一员,经历一员,镇抚一员。
奔不儿亦思刚百姓,达鲁花赤一员。
碉门鱼通黎雅长河西宁远等处军民安抚使司,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安抚使一员,同知一员,副使一员,佥事一员,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镇抚二员。
六番招讨使司,达鲁花赤一员,招讨使一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雅州严道县、名山县隶之。
天全招讨使司,达鲁花赤一员,招讨一员,经历、知事各一员。
鱼通路万户府,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经历、知事各一员。黎州隶之。
碉门鱼通等处管军守镇万户府,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二员,经历、知事各一员,镇抚二员,千户八员,百户二十员,弹压四员。
长河西管军万户府,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二员。
长河西里管军招讨使司,招讨使二员,经历一员。
朵甘思招讨使一员。
朵甘思哈答李唐鱼通等处钱粮总管府,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副总管一员,答剌答脱脱禾孙一员,哈里脱脱禾孙一员,朵甘思瓮吉剌灭吉思千户一员。
亦思马儿甘万户府,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二员。
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宣慰使五员,同知二员,副使一员,经历一员,镇抚一员,捕盗司官一员。其属附见:
纳里速古儿孙元帅二员。
乌思藏管蒙古军都元帅二员。
担里管军招讨使一员。
乌思藏等处转运一员。
沙鲁思地里管民万户一员。
搽里八田地里管民万户一员。
乌思藏田地里管民万户一员。
速儿麻加瓦田地里管民官一员。
撒剌田地里管民官一员。
出蜜万户一员。
禋笼答剌万户一员。
思答笼剌万户一员。
伯木古鲁万户一员。
汤卜赤八千户四员。
加麻瓦万户一员。
札由瓦万户一员。
牙里不藏思八万户府,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千户一员,担里脱脱禾孙一员。
迷儿军万户府,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初厚江八千户一员,卜儿八官一员。
宣徽院,秩正三品,掌供玉食。凡稻粱牲牢酒醴蔬果庶品之物,燕享宗戚宾客之事,及诸王宿卫、怯怜口粮食,蒙古万户、千户合纳差发,系官抽分,牧养孳畜,岁支刍草粟菽,羊马价直,收受阑遗等事,与尚食、尚药、尚酝三局,皆隶焉。所辖内外司属,用人则自为选。至元十五年置院使一员,同知、同佥各二员,主事二员,照磨一员。二十年,升从二品,增院使一员,置经历二员、典簿三员。二十三年,升正二品,置院判二员,省典簿,置都事三员。三十一年,院使四员。大德二年,增同知二员。三年,升从一品。
四年,置副使二员。
皇庆元年,增院使三员,始定怯薛丹一万人,本院掌其给授。
后定置院使六员,从一品;同知二员,正二品;副使二员,从二品;佥院二员,正三品;同佥二员,正四品;院判二员,正五品;经历二员,从五品;都事三员,从七品;照磨一员,承发架阁库一员,并正八品;掾史二十人,蒙古必阇赤六人,回回掾史二人,怯里马赤二人,知印二人,典吏六人,蒙古书写二人。
其属附见:
光禄寺,秩正三品,掌起运米曲诸事,领尚饮、尚酝局,沿路酒坊,各路布种事。
至元十五年,罢都提点,置寺,设卿一员、少卿三员、主事一员、照磨一员、管勾一员。
二十年,改尚酝监,正四品。
二十三年,复为光禄寺,卿二员,少卿、丞各一员。
二十四年,增少卿一员。
二十五年,拨隶省部。
三十一年,复隶宣徽。
延祐七年,降从三品。
后复正三品。
定置卿四员,正三品;少卿二员,从四品;丞二员,从五品;主事二员,从七品;令史八人,译史、知印各二人,通事一人,奏差二十四人,典吏三人,蒙古书写一人。
大都尚饮局,秩从六品。
中统四年始置,设大使、副使各一员,俱带金符,掌酝造上用细酒。
至元十二年,增副使二员。
十五年,升从五品,置提点一员。
后定置提点一员,从五品;大使一员,正六品;副使二员,正七品。
上都尚饮局,秩正五品。
皇庆中始置,提点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品秩同上。
大都尚酝局,秩从六品,掌酝造诸王百官酒醴。
中统四年,立御酒库,设金符宣差。
至元十一年,始设提点。
十六年,改尚酝局,从五品。
置提点一员,从五品;大使一员,正六品;副使二员,正七品;直长一员,正八品。
上都尚酝局,秩从五品。
至元二十九年始置,设提点一员,大使一员,副使、直长各一员,品秩同上。
大都醴源仓,秩从六品,掌受香莎苏门等酒材糯米,乡贡曲药,以供上酝及岁赐诸王百官者。
至元二十五年始置,设提举一员,从六品;大使一员,从七品;副使一员,正八品。
上都醴源仓,秩从九品,掌受大都转输米麹,并酝造车驾临幸次舍供给之酒。
至元二十五年始置,设大使一员,直长一员。
尚珍署,秩从五品。
掌收济宁等处田土子粒,以供酒材。
至元十三年始立。
十五年,罢入有司。
二十三年复置。
设达鲁花赤一员,令一员,并从五品;丞二员,正七品;吏目二员。
安丰怀远等处稻田提领所,秩从九品,掌稻田布种,岁收子粒,转输醴源仓。
定置提领二员。
尚舍寺,秩正四品,掌行在帷幕帐房陈设之事,牧养骆驼,供进爱兰乳酪。
至元三十一年始置监。
至大元年,改为寺,升正三品。
四年,仍为监,寻复为寺。
延祐三年,复降为正四品。
定置太监二员、少监二员、监丞二员、知事二员。
诸物库,秩从七品,掌出纳。
大德四年置,设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
阑遗监,秩正四品,掌不阑奚人口、头匹诸物。
至元二十年,初立阑遗所,秩九品。
二十五年,改为监,正四品。
二十八年,升正三品。
至大四年,复正四品,寻复正三品。
延祐七年,复为正四品。
定置太监一员,正四品;少监二员,正五品;监丞二员,正六品;知事一员,从八品;提控案牍一员,从九品;令史五人,译史一人,知印兼通事一人,奏差五人。
尚食局,秩从五品,掌供御膳,及出纳油面酥蜜诸物。
至元二年置提点,领进纳百色生料。
二十年,省并尚药局为尚食局,别置生料库。
本局定置提点一员,从五品;大使一员,正六品;副使二员,正七品;直长一员,正八品。
大都生料库,秩从五品。
至元十一年,置生料野物库,隶尚食局。
二十年,别置库,拟内藏库例,置提点二员,从五品;大使二员,正六品;副使三员,正七品。
上都生料库,秩从五品,掌受弘州、大同虎贲、司农等岁办油面,大都起运诸物,供奉内府,放支宫人宦者饮膳。
提点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二员,品秩同上;直长一员,正八品。
大都大仓、上都大仓,秩正六品,掌内府支持米豆,及酒材米曲药物。
至元五年初立,设官三员,俱受制国用使司劄付。
十二年,改立提举大仓,设官三员,隶宣徽。
二十五年,升正六品。
定置二仓各设提举一员,正六品;大使一员,从六品;副使一员,从七品。
大都、上都柴炭局各一,至元十二年置,秩从六品。
十六年,改提举司,升五品。
大德八年,仍为局,降正七品。
置达鲁花赤各一员,正七品;大都大使一员,上都大使三员,各正七品;副使各二员,正八品;直长各一人,掌苇场;典吏各一人。
尚牧所,秩从五品。
至大四年始置,设提举二员,从五品;同提举一员,从六品;副提举一员,从七品;吏目一员。
沙糖局,秩从五品,掌沙糖、蜂蜜煎造,及方贡果木。
至元十三年始置,秩从六品。
十七年,置提点一员。
十九年,升从五品,置达鲁花赤一员,从五品;提点一员,从五品;大使一员,正六品;副使一员,正七品。
永备仓,秩从五品。
至元十四年始置,给从九品印,掌受两都仓库起运省部计置油面诸物,及云需府所办羊物,以备车驾行幸膳羞。
二十四年,升从五品,置提点一员,从五品;大使一员,正六品;副使一员,正七品。
丰储仓,秩从九品,大使一员,掌出纳车驾行幸支持膳羞。
淮东淮西屯田打捕总管府,秩正三品,掌献田岁入,以供内府,及湖泊山场渔猎,以供内膳。
至元十四年,始立总管府,并管连海高邮河泊提举司、沂州等处提举司事。
十六年,置扬州鹰房打捕达鲁花赤总管府。
二十二年,省并为淮东淮西屯田打捕总管府。
二十五年,以两淮新附手号军千户所隶本府,及分置提举司一十处。
定置达鲁花赤一员,正三品;总管一员,正三品;同知一员,正五品;府判一员,正六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提控案牍一员,从九品;司吏六人。
淮安州屯田打捕提举司,高邮屯田打捕提举司,招泗屯田打捕提举司,安东海州屯田打捕提举司,扬州通泰屯田打捕提举司,安丰庐州等处打捕提举司,镇巢等处打捕提举司,塔山徐邳沂州等处山场屯田提举司,凡九处,秩俱从五品。
每司各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并从五品;同提举一员,从六品;副提举一员,从七品;吏目二人。
抽分场提领所,凡十处:曰柴墟东西口,曰海州新坝,曰北砂太仓,曰安河桃源,曰大湖东西口,曰时堡兴化,曰高邮宝应,曰汶湖等处,曰云山白水,曰安东州。
每所各设提领一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俱受宣徽院劄付。
满浦仓,秩正八品,掌收受各处子粒米面等物,以待转输京师。
至元二十五年始置,设大使一员,正八品;副使一员,正九品。
圆米棋子局、软皮局,各置提领一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俱受宣徽院劄付。
手号军人打捕千户所,秩从四品,管军人打捕野物皮货。
至元二十五年始置,设达鲁花赤一员、上千户一员、上副千户一员、弹压一员。
上百户七所,各置百户二员。
钟离县,定远县,真扬州,安庆,安丰,招泗,和州。
下百户二所,各置百户一员。
琏海,怀远军。
龙庆栽种提举司,秩从五品,管领缙山岁输粱米,并易州、龙门、净边官园瓜果桃梨等物,以奉上供。
至元十七年,始置提举司。
延祐七年,缙山改为龙庆州,因以名之。
定置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并从五品;同提举一员,从六品;副提举一员,从七品。
弘州种田提举司,秩正六品,掌输纳麦面之事,以供内府。
定置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并正六品;同提举一员,正七品;副提举一员,正八品;直长一员。
丰闰署,秩从五品,掌岁入刍粟,以给饲养驼马之事。
定置达鲁花赤一员,令一员,并从五品;丞一员,从六品;直长一员,正八品。
常湖等处茶园都提举司,秩正四品,掌常、湖二路茶园户二万三千有奇,采摘茶芽,以贡内府。
至元十三年置司,统提领所凡十有三处。
十六年,升都提举司。
又别置平江等处榷茶提举司,掌岁贡御茶。
二十四年,罢平江提举司,并掌其职。
定置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俱从五品;同提举一员,从六品;副提举一员,从七品;提控案牍一员,都目一员。
提领所七处,每所各设正、同、副提领各一员,俱受宣徽院劄付,掌九品印。
乌程,武康德清,长兴,安吉,归安,湖汶,宜兴。
建宁北苑武夷茶场提领所,提领一员,受宣徽院劄,掌岁贡茶芽。
直隶宣徽。
太禧宗禋院,秩从一品,掌神御殿朔望岁时讳忌日辰禋享礼典。
天历元年,罢会福、殊祥二院,改置太禧院以总制之。
初,院官秩正二品,升从一品,置参议二员,改令史为掾史。
二年,改太禧宗禋院,置院使六员,增副使二员,立诸总管府为之属。
凡钱粮之出纳,营缮之作辍,悉统之。
定置院使都典制神御殿事六员,同知兼佐仪神御殿事二员,副使兼奉赞神御殿事二员,佥院兼祗承神御殿事二员,同佥兼肃治神御殿事二员,院判供应神御殿事二员,参议二员,经历二员,都事二员,管勾、照磨各一员,掾史二十人,译史四人,知印二人,怯里马赤二人,宣使一十五人,断事官四员,客省使大使、副使各二员。
隆禧总管府,秩正三品。
至大元年,建立南镇国寺,初立规运提点所。
二年,改为规运都总管府。
三年,升为隆禧院。
天历元年,罢会福、殊祥二院,以隆禧、殊祥并立殊祥总管府,寻又改为隆禧总管府。
定置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副达鲁花赤一员,同知一员,治中一员,判官一员,经历一员,知事、照磨各一员,令史六人,译史、知印各一人,怯里马赤一人,奏差四人。
福元营缮司,秩正五品。
达鲁花赤一员,司令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吏目一人,司吏一人。
天历元年,以南镇国寺所立怯怜口事产提举司,改为崇恩福元提点所。
三年,又改为福元营缮司。
普安智全营缮司,秩五品。
达鲁花赤一员,司令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吏目一人,司吏一人。
天历元年,以太玉山普安寺、大智全寺两规运提点所并为一,置提点二员。
三年,又改为营缮司。
祐国营缮都司,秩正四品。
达鲁花赤一员,司令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
天历元年,初置万圣祐国营缮提点所。
三年,改为营缮都司。
平松等处福元田赋提举司,秩五品。
置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田赋提举司,秩五品。
置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
资用库,提领一员,大使一员。
万圣库,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
会福总管府,秩正三品。
至元十一年,建大护国
仁王寺及昭应宫,始置财用规运所,秩正四品。
十六年,改规运所为总管府。
至大元年,改都总管府,从二品。
寻升会福院,置院使五员。
延祐三年,升正二品。
天历元年,改为会福总管府,正三品。
定置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同知一员,治中一员,府判一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令史八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一人,奏差四人。
仁王营缮司,正五品。
至元八年,立护国仁王寺镇遏提举司。
十九年,改镇遏所。
二十八年,并三提领所为诸色人匠提领所。
天历元年,改为镇遏民匠提领所。
三年,改为仁王营缮司。
置达鲁花赤一员,司令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
襄阳营田提举司,秩从五品。
初置襄阳等处水陆地土人户提领所,设官四员。
大德元年,改提举司。
天历二年,仍为襄阳营田提举司。
定置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
江淮等处营田提举司,秩从五品。
至元二十七年始置。
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
大都等路民佃提领所,至元二十九年,以武清等一十处,并立大都水陆地土种田人民提领所。
十五年,又设随路管民都提领所。
天历元年,并为大都等路民佃提领所。
定置提领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
会福财用所,秩从七品。
掌大护国仁王寺粮草诸物。
至元十七年,始立财用库。
二十六年,立盈益仓。
天历元年,并财用、盈益为所。
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二员。
崇祥总管府,秩正三品。
至大元年,立大承华普庆寺都总管府。
二年,改延禧监,寻改崇祥监。
四年,升为崇祥院,秩正二品。
泰定四年,复改为大承华普庆寺总管府。
天历元年,改为崇祥总管府。
定置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副达鲁花赤一员,同知、治中、府判各一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兼照磨各一员,令史六人,译史、知印各一人,怯里马赤一人,奏差四人。
永福营缮司,秩正五品。
延祐三年,以起建新寺,始置营缮提点所。
天历元年,改为永福营缮提点所。
三年,改营缮司。
设达鲁花赤一员,司令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都目一员。
昭孝营缮司,秩正五品。
天历元年,立寿安山规运提点所。
三年,改昭孝营缮司。
定置达鲁花赤一员,司令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
普庆营缮司,秩正五品。
天历元年,始置普庆营缮提点所。
三年,改为营缮司。
定置达鲁花赤一员,司令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
崇祥财用所,至大二年,始置诸物库。
四年,置普赡仓。
天历二年,并诸物库、普赡仓,改为崇祥财用所。
定置官,提领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
永福财用所,掌出纳颜料诸物。
延祐三年,始置诸物库,又置永积仓。
天历二年,以诸物库、永积仓并改置为所,设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
镇江稻田提举司,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汴梁稻田提举司,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平江等处田赋提举司,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冀宁提领所,提领二员。
隆祥使司,秩正三品。
天历二年,中宫建大承天护圣寺,立隆祥总管府,设官八员。
至顺二年,升为隆祥使司,秩从二品。
置官:司使四员,同知、副使、司丞各二员,经历一员,都事二员,照磨兼架阁一员,令史十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二人,宣使十人,典吏六人。
普明营缮都司,秩正四品。
天历元年,创大龙兴普明寺于海南,置规运提点所,设官六员。
二年,拨隶隆祥总管府。
三年,改为都司,品秩仍旧,以掌营造出纳钱粮之事。
定置达鲁花赤、司令、大使、副使各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
集庆万寿营缮都司,秩正四品。
天历二年,建龙翔、万寿两寺于建康,立龙翔万寿营缮提点所,为隆祥总管府属。
三年,改为营缮都司,秩仍旧,以掌营造钱粮之事。
定置达鲁花赤、司令、大使、副使各一员,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
元兴营缮都司,秩正四品。
掌营造钱粮之事。
天历元年,始置大元兴规运提点所,置官五员。
三年,改都司,置达鲁花赤二员,司令、大使、副使各一员,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
宣农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掌征收田赋子粒之事。
天历二年,以大都等处田赋提举司隶隆祥总管府。
三年,改提举司。
护圣营缮司,秩正五品,达鲁花赤、司令、大使、副使各一员,掌营造工匠、寺僧衣粮、收征房课之事。
天历二年,始立大承天护圣营缮提点所。
三年,改为司。
平江善农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天历二年,立田赋提举司,设官四员。
三年,改为善农提举司。
善盈库,天历二年,隶隆祥总管府,置提领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掌金银钱粮之事。
荆襄等处济农香户提举司,秩正五品。
天历三年,以荆襄提举司所领河南、湖广田土为大承天护圣寺常住,改为荆襄济农香户提举司,隶隆祥总管府,置达鲁花赤、司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龙庆州等处田赋提领所,秩九品,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天历二年置,掌龙庆州所有土田岁赋。
平江集庆崇禧田赋提领所,提领、同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天历三年始置。
集庆崇禧财用所,大使、副使各一员。
天历三年始置。
寿福总管府,掌祭供钱粮之事,秩正三品。
至大四年,因建大圣寿万安寺,置万安规运提点所,秩正五品。
延祐二年,升都总管府,秩正三品。
寻升为寿福院,正二品。
天历元年,改立总管府,仍正三品。
定置官:达鲁花赤、总管、副达鲁花赤、同知、治中、府判各一员,经历、知事、案牍照磨各一员,令史六人,知印、通事、译史各一人,奏差四人,典吏二人。
万安营缮司,秩正五品。
天历三年,以万安规运提点所既废,复立万安营缮司,定置达鲁花赤、司令、大使、副使、都目各一人。
万宁营缮司,秩正四品。
大德十年,始置万宁规运提点所。
天历元年,改营缮司,定置达鲁花赤、司令、大使、副使、都目各一员。
收支库,提领一员,大使一员。
延圣营缮司,秩正五品。
初立天源营缮提点所,天历三年,改营缮司。
定置达鲁花赤、司令、大使、副使、都目各一员。
诸物库,提领一员,大使一员。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元史-志-卷四十-译文
知印两人,书写一人,典吏三人。
蒙古国子监,官阶为从三品。至元十四年(1277年)开始设立,设置司业一名。至元二十九年(1292年),按照汉人国学的惯例,设置祭酒、司业、监丞。延祐四年(1317年),升为正三品。延祐七年(1320年),又降为从三品。后来定员为祭酒一名,从三品;司业两名,正五品;监丞一名,正六品;令史一名,必阇赤一名,知印一名。
蒙古国子学,官阶为正七品,博士两名,助教两名,教授两名,学正、学录各两名,负责教授学生。从随朝百官、怯薛台、蒙古、汉儿官员家中,选拔优秀的子弟入学。至元八年(1271年),设置官员五名。后来因为每年随驾到上都,教学事务繁重,官员设置较少,增加了学正两名、学录两名。至元三十一年(1294年),增加助教一名、典给一名。后来定员为博士两名,正七品;助教两名,教授两名,均为正八品;学正、学录各两名,典书一名,典给一名。
内八府宰相,负责诸王朝觐和接待的事务。遇到有诏令时,与蒙古翰林院的官员一同翻译、润色诏令。之所以称为宰相,是因为其地位类似于侍中,职责类似于门下省,因此特别赐予这个名称。虽然有这个名称,但没有正式的任命和宣命,官阶则视为二品。大德九年(1305年),任命灭怯秃等八人担任此职。天历元年(1328年),作为内八府宰相的职责,因此附在这里说明。
集贤院,官阶为从二品,负责管理学校、征召隐逸之士、召集贤良,凡是国子监、玄门道教、阴阳祭祀、占卜祭遁等事务,都归其管辖。建国初期,集贤院与翰林国史院是同一个官署。至元二十二年(1285年),分设两院,设置大学士三名、学士一名、直学士两名、典簿一名、吏属七人。至元二十四年(1287年),增加学士一名、侍读学士一名、待制一名。不久升为正二品,设置院使一名,正二品;大学士两名,从二品;学士三名,从二品;侍读学士一名,从三品;侍讲学士一名,从三品;直学士两名,从四品;司直一名,从五品;待制一名,正五品。至元二十五年(1288年),增加都事一名,从七品;修撰一名,从六品。元贞元年(1295年),增加院使一名。大德十一年(1307年),升为从一品,设置院使六名、经历两名。至大四年(1311年),裁撤院使六名。皇庆二年(1313年),裁撤汉人经历一名。后来定员为大学士五名,从一品;学士两名,正二品;侍读学士两名,侍讲学士两名,均为从二品;直学士两名,从三品;经历一名,从五品;都事两名,从七品;待制一名,正五品;修撰一名,从六品;兼管勾承发架阁库一名,正八品;掾史六人,译史、知印各两人,通事一人,宣使七人,典吏三人。
国子监。至元初年(1264年),任命许衡为集贤馆大学士、国子祭酒,教授国子与蒙古大姓四怯薛人员。选拔七品以上朝官的子孙为国子生,随朝三品以上官员可以推荐民间优秀子弟入学,作为陪堂生伴读。至元二十四年(1287年),开始设置监祭酒一名,从三品,司业两名,正五品,负责国家的教育事务,均由德高望重的人担任。监丞一名,正六品,专门负责监务。典簿一名,令史两人,译史、知印、典吏各一人。
国子学,官阶为正七品。设置博士两名,负责教授学生、考核儒人的著述、教官的文字工作。助教四名,分别教授各斋的学生。大德八年(1304年),为了在上都分职,增加助教两名、学正两名、学录两名,督促学生学习。典给一名,负责学生的膳食。至元二十四年(1287年),定员为学生二百人、伴读二十人。至大四年(1311年),学生增加到三百人。延祐二年(1315年),增加学生一百人、伴读二十人。
兴文署,官阶为从六品。署令一名,由翰林修撰兼任。署丞一名,由翰林应奉兼任。至治二年(1322年)撤销,设置典簿一名,从七品,负责管理学生的饮食,以及文牍簿书等事务。仍然设置典吏一人。
宣政院,官阶为从一品,负责管理佛教僧徒及吐蕃地区的事务。遇到吐蕃有事务时,则设立分院前往镇守,也有专门的印章。如遇大规模征伐,则与枢密院商议。其用人则自行选拔。选拔时军民通摄,僧俗并用。至元初年(1264年),设立总制院,由国师统领。至元二十五年(1288年),因唐朝时吐蕃来朝见于宣政殿的缘故,改名为宣政院。设置院使两名、同知两名、副使两名、参议两名、经历两名、都事四名、管勾一名、照磨一名。至元二十六年(1289年),设置断事官四名。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增加佥院、同佥各一名。元贞元年(1295年),增加院判一名。大德四年(1300年),撤销断事官。至大初年(1308年),裁撤院使一名。至治三年(1323年),设置院使六名。天历二年(1329年),撤销功德使司,归入宣政院,定员为院使十名,从一品;同知两名,正二品;副使两名,从二品;佥院两名,正三品;同佥三名,正四品;院判三名,正五品;参议两名,正五品;经历两名,从五品;都事三名,从七品;照磨一名,管勾一名,均为正八品;掾史十五人,蒙古必阇赤两人,回回掾史两人,怯里马赤四人,知印两人,宣使十五人,典吏若干。
断事官四名,从三品,经历、知事各一名,令史五人,知印、奏差、译史、通事各一人。至元二十五年(1288年)开始设置。
客省使,官阶为从五品,大使两名,副使一名。至元二十五年(1288年)设置。
大都规运提点所,官阶为正四品,达鲁花赤一名,提点一名,大使一名,副使一名。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设置。
上都规运提点所,官阶为正四品,达鲁花赤一名,提点一名,大使一名,副使一名,知事一名。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设置。
大都提举资善库,官阶为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名,提举一名,同提举一名,副提举一名,负责钱帛事务。至元二十六年(1289年)设置。
上都利贞库,官阶为从七品,提领一名,副使一名,负责饮食、好事、金银等物品。元贞元年(1295年)设置。
大济仓,监支纳一名,大使一名。
兴教寺,管房提领一名。
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官阶为从二品,宣慰使五名,经历两名,都事两名,照磨一名,捕盗官两名,儒学教授一名,镇抚两名。其下属机构有两个:
脱思麻路军民万户府,官阶为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名,万户一名,副达鲁花赤一名,副万户一
官员,包括经历一名,知事一名,镇抚一名。
西夏中兴河州等地的军民总管府,官阶为正三品,设有达鲁花赤一名,总管一名,同知一名,治中一名,府判一名,经历一名,知事一名。下属官员包括税务提领,宁河县官,宁河脱脱禾孙五名,宁河弓甲匠达鲁花赤。
洮州元帅府,官阶为从三品,设有达鲁花赤一名,元帅两名,知事一名。
十八族元帅府,官阶为从三品,设有达鲁花赤一名,元帅一名,同知一名,知事一名。
积石州元帅府,设有达鲁花赤一名,元帅一名,同知一名,知事一名,脱脱禾孙一名。
礼店文州蒙古汉军西番军民元帅府,官阶为正三品,设有达鲁花赤一名,元帅一名,同知一名,经历、知事各一名,镇抚两名,蒙古奥鲁官一名,蒙古奥鲁相副官一名。
礼店文州蒙古汉军奥鲁军民千户所,官阶为从五品,设有达鲁花赤一名,千户一名,副千户一名,总把五名,百户八名。
礼店文州蒙古汉军西番军民上千户所,官阶为正四品,设有达鲁花赤一名,千户一名,百户一名,新附千户两名。
礼店阶州西水蒙古汉军西番军民总把两名。
吐蕃等地的招讨使司,官阶为正三品,设有招讨使两名,知事一名,镇抚一名。其下属包括:
脱思麻探马军四万户府,官阶为正三品,设有万户五名,千户八名,经历一名,镇抚一名。
脱思麻路新附军千户所,官阶为从五品,设有达鲁花赤一名,千户一名,副千户一名。
文扶州西路南路底牙等地的万户府,官阶为从三品,设有达鲁花赤一名,万户两名。
凤翔等地的千户所,官阶为从五品,设有达鲁花赤一名,千户一名,百户两名。
庆阳宁环等地的管军总把一名。
文州课程仓粮官一名。
岷州十八族周回捕盗官两名。
常阳贴城阿不笼等地的万户府,官阶为从三品,设有达鲁花赤一名,千户一名。
阶文扶州等地的番汉军上千户所,官阶为正五品,设有达鲁花赤一名,千户两名。
贵德州,设有达鲁花赤、知州各一名,同知、州判各一名,脱脱禾孙一名,捕盗官一名。
必呈万户府,设有达鲁花赤两名,万户四名。
松潘宕叠威茂州等地的军民安抚使司,官阶为正三品,设有达鲁花赤一名,安抚使一名,同知一名,佥事一名,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名,镇抚一名。威州保宁县,茂州汶山县、汶川县都隶属于此。
静州茶上必里溪安乡等二十六族的军民千户所,设有达鲁花赤一名,千户一名。
龙木头都留等二十二族的军民千户所,设有达鲁花赤一名,千户一名。
岳希蓬萝卜村等二十二族的军民千户所,设有达鲁花赤一名,千户一名。
折藏万户府,设有达鲁花赤一名,万户一名。
吐蕃等路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设有宣慰使四名,同知两名,副使一名,经历、都事各两名,捕盗官三名,镇抚两名。
朵甘思田地里管军民都元帅府,设有都元帅一名,经历一名,镇抚一名。
剌马儿刚等地的招讨使司,设有达鲁花赤一名,招讨使一名,经历一名。
奔不田地里招讨使司,设有招讨使一名,经历一名,镇抚一名。
奔不儿亦思刚百姓,设有达鲁花赤一名。
碉门鱼通黎雅长河西宁远等地的军民安抚使司,官阶为正三品,设有达鲁花赤一名,安抚使一名,同知一名,副使一名,佥事一名,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名,镇抚两名。
六番招讨使司,设有达鲁花赤一名,招讨使一名,经历一名,知事一名。雅州严道县、名山县隶属于此。
天全招讨使司,设有达鲁花赤一名,招讨一名,经历、知事各一名。
鱼通路万户府,设有达鲁花赤一名,万户一名,经历、知事各一名。黎州隶属于此。
碉门鱼通等地的管军守镇万户府,设有达鲁花赤一名,万户两名,经历、知事各一名,镇抚两名,千户八名,百户二十名,弹压四名。
长河西管军万户府,设有达鲁花赤一名,万户两名。
长河西里管军招讨使司,设有招讨使两名,经历一名。
朵甘思招讨使一名。
朵甘思哈答李唐鱼通等地的钱粮总管府,设有达鲁花赤一名,总管一名,副总管一名,答剌答脱脱禾孙一名,哈里脱脱禾孙一名,朵甘思瓮吉剌灭吉思千户一名。
亦思马儿甘万户府,设有达鲁花赤一名,万户两名。
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设有宣慰使五名,同知两名,副使一名,经历一名,镇抚一名,捕盗司官一名。其下属包括:
纳里速古儿孙元帅两名。
乌思藏管蒙古军都元帅两名。
担里管军招讨使一名。
乌思藏等地的转运一名。
沙鲁思地里管民万户一名。
搽里八田地里管民万户一名。
乌思藏田地里管民万户一名。
速儿麻加瓦田地里管民官一名。
撒剌田地里管民官一名。
出蜜万户一名。
禋笼答剌万户一名。
思答笼剌万户一名。
伯木古鲁万户一名。
汤卜赤八千户四名。
加麻瓦万户一名。
札由瓦万户一名。
牙里不藏思八万户府,设有达鲁花赤一名,万户一名,千户一名,担里脱脱禾孙一名。
迷儿军万户府,设有达鲁花赤一名,万户一名,初厚江八千户一名,卜儿八官一名。
宣徽院,官阶为正三品,负责供应皇室饮食。凡是稻粱、牲牢、酒醴、蔬果等各类食物,宴请宗戚宾客的事务,以及诸王宿卫、怯怜口的粮食供应,蒙古万户、千户应缴纳的差发,官府的抽分,牧养牲畜,每年支取的草料、粟菽,羊马的价值,接收遗失物品等事务,与尚食、尚药、尚酝三局,都隶属于此。所辖的内外司属,用人则由自己选拔。至元十五年设立院使一名,同知、同佥各两名,主事两名,照磨一名。二十年,升为从二品,增加院使一名,设立经历两名、典簿三名。二十三年,升为正二品,设立院判两名,撤销典簿,设立都事三名。三十一年,院使四名。大德二年,增加同知两名。三年,升为从一品。
四年,设置副使两名。
皇庆元年,增加院使三名,首次确定怯薛丹一万人,本院负责他们的供给。
后来确定设置院使六名,从一品;同知两名,正二品;副使两名,从二品;佥院两名,正三品;同佥两名,正四品;院判两名,正五品;经历两名,从五品;都事三名,从七品;照磨一名,承发架阁库一名,都是正八品;掾史二十人,蒙古必阇赤六人,回回掾史两人,怯里马赤两人,知印两人,典吏六人,蒙古书写两人。
其下属机构如下:
光禄寺,秩正三品,负责运输米曲等事务,管理尚饮、尚酝局,沿路酒坊,各路布种事务。
至元十五年,撤销都提点,设立光禄寺,设卿一名、少卿三名、主事一名、照磨一名、管勾一名。
二十年,改为尚酝监,正四品。
二十三年,恢复为光禄寺,卿两名,少卿、丞各一名。
二十四年,增加少卿一名。
二十五年,划归省部管理。
三十一年,重新隶属宣徽院。
延祐七年,降为从三品。
后来恢复为正三品。
确定设置卿四名,正三品;少卿两名,从四品;丞两名,从五品;主事两名,从七品;令史八人,译史、知印各两人,通事一人,奏差二十四人,典吏三人,蒙古书写一人。
大都尚饮局,秩从六品。
中统四年开始设立,设大使、副使各一名,都带有金符,负责酿造供皇帝使用的细酒。
至元十二年,增加副使两名。
十五年,升为从五品,设置提点一名。
后来确定设置提点一名,从五品;大使一名,正六品;副使两名,正七品。
上都尚饮局,秩正五品。
皇庆年间开始设立,提点一名,大使、副使各一名,品级与大都尚饮局相同。
大都尚酝局,秩从六品,负责酿造诸王百官的酒醴。
中统四年,设立御酒库,设金符宣差。
至元十一年,开始设立提点。
十六年,改为尚酝局,从五品。
设置提点一名,从五品;大使一名,正六品;副使两名,正七品;直长一名,正八品。
上都尚酝局,秩从五品。
至元二十九年开始设立,设提点一名,大使一名,副使、直长各一名,品级与大都尚酝局相同。
大都醴源仓,秩从六品,负责接收香莎苏门等酒材糯米,乡贡曲药,以供上酝及岁赐诸王百官。
至元二十五年开始设立,设提举一名,从六品;大使一名,从七品;副使一名,正八品。
上都醴源仓,秩从九品,负责接收大都转输的米麹,并酿造车驾临幸时供给的酒。
至元二十五年开始设立,设大使一名,直长一名。
尚珍署,秩从五品。
负责收取济宁等处的田土子粒,以供酒材。
至元十三年开始设立。
十五年,撤销并入有司。
二十三年重新设立。
设达鲁花赤一名,令一名,都是从五品;丞两名,正七品;吏目两名。
安丰怀远等处稻田提领所,秩从九品,负责稻田布种,岁收子粒,转输醴源仓。
确定设置提领两名。
尚舍寺,秩正四品,负责行在帷幕帐房的陈设事务,牧养骆驼,供进爱兰乳酪。
至元三十一年开始设立监。
至大元年,改为寺,升为正三品。
四年,仍为监,不久又恢复为寺。
延祐三年,再次降为正四品。
确定设置太监两名、少监两名、监丞两名、知事两名。
诸物库,秩从七品,负责出纳。
大德四年设立,设提领一名、大使一名、副使一名。
阑遗监,秩正四品,负责管理不阑奚人口、头匹等物品。
至元二十年,初设阑遗所,秩九品。
二十五年,改为监,正四品。
二十八年,升为正三品。
至大四年,恢复为正四品,不久又恢复为正三品。
延祐七年,再次恢复为正四品。
确定设置太监一名,正四品;少监两名,正五品;监丞两名,正六品;知事一名,从八品;提控案牍一名,从九品;令史五人,译史一人,知印兼通事一人,奏差五人。
尚食局,秩从五品,负责供应御膳,以及出纳油面酥蜜等物品。
至元二年设立提点,负责进纳各种生料。
二十年,合并尚药局为尚食局,另设生料库。
本局确定设置提点一名,从五品;大使一名,正六品;副使两名,正七品;直长一名,正八品。
大都生料库,秩从五品。
至元十一年,设立生料野物库,隶属尚食局。
二十年,另设库,仿照内藏库的惯例,设提点两名,从五品;大使两名,正六品;副使三名,正七品。
上都生料库,秩从五品,负责接收弘州、大同虎贲、司农等每年办理的油面,大都起运的各种物品,供奉内府,发放宫人宦者的饮膳。
提点一名,大使一名,副使两名,品级与大都生料库相同;直长一名,正八品。
大都大仓、上都大仓,秩正六品,负责内府支持的米豆,以及酒材米曲药物。
至元五年初设立,设官三名,都受制国用使司的劄付。
十二年,改为提举大仓,设官三名,隶属宣徽院。
二十五年,升为正六品。
确定设置两仓各设提举一名,正六品;大使一名,从六品;副使一名,从七品。
大都、上都柴炭局各一,至元十二年设立,秩从六品。
十六年,改为提举司,升为五品。
大德八年,仍为局,降为正七品。
设达鲁花赤各一名,正七品;大都大使一名,上都大使三名,各正七品;副使各两名,正八品;直长各一人,负责苇场;典吏各一人。
尚牧所,秩从五品。
至大四年开始设立,设提举两名,从五品;同提举一名,从六品;副提举一名,从七品;吏目一名。
沙糖局,秩从五品,负责沙糖、蜂蜜的煎造,以及方贡果木。
至元十三年开始设立,秩从六品。
十七年,设立提点一名。
十九年,升为从五品,设达鲁花赤一名,从五品;提点一名,从五品;大使一名,正六品;副使一名,正七品。
永备仓,秩从五品。
至元十四年开始设立,授予从九品印,负责接收两都仓库起运省部计置的油面等物品,以及云需府所办的羊物,以备车驾行幸时的膳食。
二十四年,升为从五品,设提点一名,从五品;大使一名,正六品;副使一名,正七品。
丰储仓,秩从九品,大使一名,负责出纳车驾行幸时的膳食支持。
淮东淮西屯田打捕总管府,官阶为正三品,负责管理献田的岁入,以供内府使用,以及湖泊山场的渔猎,以供内膳。
至元十四年,开始设立总管府,并管理连海高邮河泊提举司、沂州等处的提举司事务。
十六年,设立扬州鹰房打捕达鲁花赤总管府。
二十二年,合并为淮东淮西屯田打捕总管府。
二十五年,将两淮新附手号军千户所隶属于本府,并分设十个提举司。
定置达鲁花赤一员,官阶为正三品;总管一员,官阶为正三品;同知一员,官阶为正五品;府判一员,官阶为正六品;经历一员,官阶为从七品;知事一员,官阶为从八品;提控案牍一员,官阶为从九品;司吏六人。
淮安州屯田打捕提举司,高邮屯田打捕提举司,招泗屯田打捕提举司,安东海州屯田打捕提举司,扬州通泰屯田打捕提举司,安丰庐州等处打捕提举司,镇巢等处打捕提举司,塔山徐邳沂州等处山场屯田提举司,共九处,官阶均为从五品。
每司各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官阶均为从五品;同提举一员,官阶为从六品;副提举一员,官阶为从七品;吏目二人。
抽分场提领所,共十处:柴墟东西口,海州新坝,北砂太仓,安河桃源,大湖东西口,时堡兴化,高邮宝应,汶湖等处,云山白水,安东州。
每所各设提领一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均受宣徽院劄付。
满浦仓,官阶为正八品,负责收受各处的子粒米面等物,以待转运至京师。
至元二十五年开始设立,设大使一员,官阶为正八品;副使一员,官阶为正九品。
圆米棋子局、软皮局,各设提领一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均受宣徽院劄付。
手号军人打捕千户所,官阶为从四品,负责管理军人打捕野物皮货。
至元二十五年开始设立,设达鲁花赤一员、上千户一员、上副千户一员、弹压一员。
上百户七所,各设百户二员。
钟离县,定远县,真扬州,安庆,安丰,招泗,和州。
下百户二所,各设百户一员。
琏海,怀远军。
龙庆栽种提举司,官阶为从五品,负责管理缙山每年输送的粱米,以及易州、龙门、净边官园的瓜果桃梨等物,以供上供。
至元十七年,开始设立提举司。
延祐七年,缙山改为龙庆州,因此以龙庆命名。
定置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官阶均为从五品;同提举一员,官阶为从六品;副提举一员,官阶为从七品。
弘州种田提举司,官阶为正六品,负责输纳麦面之事,以供内府使用。
定置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官阶均为正六品;同提举一员,官阶为正七品;副提举一员,官阶为正八品;直长一员。
丰闰署,官阶为从五品,负责每年收入的刍粟,以供饲养驼马之事。
定置达鲁花赤一员,令一员,官阶均为从五品;丞一员,官阶为从六品;直长一员,官阶为正八品。
常湖等处茶园都提举司,官阶为正四品,负责管理常、湖二路的两万三千多户茶园户,采摘茶芽,以贡内府。
至元十三年设立提举司,统辖十三个提领所。
十六年,升为都提举司。
又另设平江等处榷茶提举司,负责每年贡御茶。
二十四年,撤销平江提举司,并掌管其职责。
定置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官阶均为从五品;同提举一员,官阶为从六品;副提举一员,官阶为从七品;提控案牍一员,都目一员。
提领所七处,每所各设正、同、副提领各一员,均受宣徽院劄付,掌管九品印。
乌程,武康德清,长兴,安吉,归安,湖汶,宜兴。
建宁北苑武夷茶场提领所,提领一员,受宣徽院劄,负责每年贡茶芽。
直隶宣徽。
太禧宗禋院,官阶为从一品,负责神御殿的朔望岁时讳忌日辰的禋享礼典。
天历元年,撤销会福、殊祥二院,改设太禧院以总制之。
起初,院官官阶为正二品,升为从一品,设参议二员,改令史为掾史。
二年,改为太禧宗禋院,设院使六员,增副使二员,设立诸总管府为其下属。
凡钱粮的出纳,营缮的作辍,均由太禧宗禋院统管。
定置院使都典制神御殿事六员,同知兼佐仪神御殿事二员,副使兼奉赞神御殿事二员,佥院兼祗承神御殿事二员,同佥兼肃治神御殿事二员,院判供应神御殿事二员,参议二员,经历二员,都事二员,管勾、照磨各一员,掾史二十人,译史四人,知印二人,怯里马赤二人,宣使一十五人,断事官四员,客省使大使、副使各二员。
隆禧总管府,官阶为正三品。
至大元年,建立南镇国寺,初设规运提点所。
二年,改为规运都总管府。
三年,升为隆禧院。
天历元年,撤销会福、殊祥二院,将隆禧、殊祥并立为殊祥总管府,不久又改为隆禧总管府。
定置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副达鲁花赤一员,同知一员,治中一员,判官一员,经历一员,知事、照磨各一员,令史六人,译史、知印各一人,怯里马赤一人,奏差四人。
福元营缮司,官阶为正五品。
达鲁花赤一员,司令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吏目一人,司吏一人。
天历元年,将南镇国寺所立的怯怜口事产提举司,改为崇恩福元提点所。
三年,又改为福元营缮司。
普安智全营缮司,官阶为五品。
达鲁花赤一员,司令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吏目一人,司吏一人。
天历元年,将太玉山普安寺、大智全寺两规运提点所合并为一,设提点二员。
三年,又改为营缮司。
祐国营缮都司,官阶为正四品。
达鲁花赤一员,司令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
天历元年,初设万圣祐国营缮提点所。
三年,改为营缮都司。
平松等处福元田赋提举司,官阶为五品。
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田赋提举司,官阶为五品。
设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
资用库,提领一员,大使一员。
万圣库,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
会福总管府,官阶为正三品。
至元十一年,建大护国
仁王寺和昭应宫最初设立了财用规运所,官阶为正四品。
十六年后,将规运所改为总管府。
至大元年,将总管府改为都总管府,官阶为从二品。
不久后升为会福院,设置了五名院使。
延祐三年,官阶升为正二品。
天历元年,改为会福总管府,官阶为正三品。
固定设置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同知一员,治中一员,府判一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令史八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一人,奏差四人。
仁王营缮司,官阶为正五品。
至元八年,设立了护国仁王寺镇遏提举司。
十九年后,改为镇遏所。
二十八年,将三个提领所合并为诸色人匠提领所。
天历元年,改为镇遏民匠提领所。
三年后,改为仁王营缮司。
设置达鲁花赤一员,司令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
襄阳营田提举司,官阶为从五品。
最初设立了襄阳等处水陆地土人户提领所,设置了四名官员。
大德元年,改为提举司。
天历二年,仍然称为襄阳营田提举司。
固定设置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
江淮等处营田提举司,官阶为从五品。
至元二十七年开始设立。
设置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
大都等路民佃提领所,至元二十九年,以武清等十处,合并设立大都水陆地土种田人民提领所。
十五年后,又设立了随路管民都提领所。
天历元年,合并为大都等路民佃提领所。
固定设置提领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
会福财用所,官阶为从七品。
负责管理大护国仁王寺的粮草等物资。
至元十七年,开始设立财用库。
二十六年,设立了盈益仓。
天历元年,将财用库和盈益仓合并为财用所。
设置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二员。
崇祥总管府,官阶为正三品。
至大元年,设立了大承华普庆寺都总管府。
二年后,改为延禧监,不久后改为崇祥监。
四年后,升为崇祥院,官阶为正二品。
泰定四年,再次改为大承华普庆寺总管府。
天历元年,改为崇祥总管府。
固定设置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副达鲁花赤一员,同知、治中、府判各一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兼照磨各一员,令史六人,译史、知印各一人,怯里马赤一人,奏差四人。
永福营缮司,官阶为正五品。
延祐三年,因建造新寺,开始设立营缮提点所。
天历元年,改为永福营缮提点所。
三年后,改为营缮司。
设置达鲁花赤一员,司令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都目一员。
昭孝营缮司,官阶为正五品。
天历元年,设立了寿安山规运提点所。
三年后,改为昭孝营缮司。
固定设置达鲁花赤一员,司令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
普庆营缮司,官阶为正五品。
天历元年,开始设立普庆营缮提点所。
三年后,改为营缮司。
固定设置达鲁花赤一员,司令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
崇祥财用所,至大二年,开始设立诸物库。
四年后,设立了普赡仓。
天历二年,将诸物库和普赡仓合并,改为崇祥财用所。
固定设置官员,提领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
永福财用所,负责管理颜料等物资的出入。
延祐三年,开始设立诸物库,又设立了永积仓。
天历二年,将诸物库和永积仓合并为财用所,设置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
镇江稻田提举司,设置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汴梁稻田提举司,设置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平江等处田赋提举司,设置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冀宁提领所,设置提领二员。
隆祥使司,官阶为正三品。
天历二年,中宫建造了大承天护圣寺,设立了隆祥总管府,设置了八名官员。
至顺二年,升为隆祥使司,官阶为从二品。
设置官员:司使四员,同知、副使、司丞各二员,经历一员,都事二员,照磨兼架阁一员,令史十人,译史、通事、知印各二人,宣使十人,典吏六人。
普明营缮都司,官阶为正四品。
天历元年,在海南创建了大龙兴普明寺,设立了规运提点所,设置了六名官员。
二年后,划归隆祥总管府管辖。
三年后,改为都司,官阶不变,负责管理营造和钱粮的出入。
固定设置达鲁花赤、司令、大使、副使各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
集庆万寿营缮都司,官阶为正四品。
天历二年,在建康建造了龙翔、万寿两寺,设立了龙翔万寿营缮提点所,隶属于隆祥总管府。
三年后,改为营缮都司,官阶不变,负责管理营造和钱粮的事务。
固定设置达鲁花赤、司令、大使、副使各一员,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
元兴营缮都司,官阶为正四品。
负责管理营造和钱粮的事务。
天历元年,开始设立大元兴规运提点所,设置了五名官员。
三年后,改为都司,设置达鲁花赤二员,司令、大使、副使各一员,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
宣农提举司,官阶为从五品,设置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负责征收田赋和粮食的事务。
天历二年,将大都等处的田赋提举司划归隆祥总管府管辖。
三年后,改为提举司。
护圣营缮司,官阶为正五品,设置达鲁花赤、司令、大使、副使各一员,负责管理营造工匠、寺僧的衣粮和征收房课的事务。
天历二年,开始设立大承天护圣营缮提点所。
三年后,改为司。
平江善农提举司,官阶为从五品,设置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天历二年,设立了田赋提举司,设置了四名官员。
三年后,改为善农提举司。
善盈库,天历二年,划归隆祥总管府管辖,设置提领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负责管理金银钱粮的事务。
荆襄等处济农香户提举司,官阶为正五品。
天历三年,将荆襄提举司所管辖的河南、湖广的田土划归大承天护圣寺常住,改为荆襄济农香户提举司,隶属于隆祥总管府,设置达鲁花赤、司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龙庆州等处田赋提领所,官阶为九品,设置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天历二年设立,负责管理龙庆州所有土地的年度赋税。
平江集庆崇禧田赋提领所,设置提领、同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天历三年开始设立。
集庆崇禧财用所,设置大使、副使各一员。
天历三年开始设立。
寿福总管府,负责祭祀和供应钱粮的事务,官阶为正三品。
至大四年,因为建造大圣寿万安寺,设立了万安规运提点所,官阶为正五品。
延祐二年,升为都总管府,官阶为正三品。
不久后升为寿福院,官阶为正二品。
天历元年,改为总管府,官阶仍为正三品。
设立的官职有:达鲁花赤、总管、副达鲁花赤、同知、治中、府判各一人,经历、知事、案牍照磨各一人,令史六人,知印、通事、译史各一人,奏差四人,典吏二人。
万安营缮司,官阶为正五品。
天历三年,因为万安规运提点所已经废除,重新设立了万安营缮司,设立的官职有达鲁花赤、司令、大使、副使、都目各一人。
万宁营缮司,官阶为正四品。
大德十年,开始设立万宁规运提点所。
天历元年,改为营缮司,设立的官职有达鲁花赤、司令、大使、副使、都目各一人。
收支库,设有提领一人,大使一人。
延圣营缮司,官阶为正五品。
最初设立天源营缮提点所,天历三年,改为营缮司。
设立的官职有达鲁花赤、司令、大使、副使、都目各一人。
诸物库,设有提领一人,大使一人。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元史-志-卷四十-注解
札鲁忽赤:元代官职名,主要负责处理蒙古、色目人等的事务,后逐渐成为宗正府的主要官员。
怯薛:元代的禁卫军,由蒙古贵族子弟组成,负责皇帝的护卫和宫廷的安全。
达鲁花赤:元代官职,主要负责监督和管理地方事务,通常由蒙古人担任。
大司农司:元代官署,负责农业、水利、学校、饥荒等事务,后升为从一品。
籍田署:元代官署,负责耕种籍田,以供宗庙祭祀之用。
供膳司:元代官署,负责宫廷的膳食供应和物资采购。
翰林兼国史院:元代官署,负责编纂国史和起草诏书,后升为从一品。
蒙古翰林院:元代官署,负责翻译和撰写蒙古文字,后升为从一品。
知印:元代官职,负责印章的管理和使用。
典吏:元代官职,负责文书的保管和管理。
蒙古国子监:元代设立的官学机构,负责教育蒙古贵族子弟,培养官员。
祭酒:古代学官名,国子监的最高长官,负责教育事务。
司业:古代学官名,国子监的副长官,协助祭酒管理教育事务。
监丞:古代学官名,国子监的官员,负责具体的管理事务。
令史:元代官职,负责文书的起草和记录。
必阇赤:元代官职名,负责翻译和文书处理。
蒙古国子学:元代设立的官学机构,专门教育蒙古贵族子弟。
博士:古代学官名,负责教授学生和学术研究。
助教:古代学官名,协助博士教授学生。
教授:古代学官名,负责教授学生。
学正:古代学官名,负责学生的管理和教育。
学录:古代学官名,负责记录学生的学习情况。
内八府宰相:元代官职名,负责处理诸王朝觐和诏令翻译等事务。
集贤院:元代官署,负责提调学校、征求隐逸、召集贤良等事务。
宣政院:元代官署,负责管理佛教僧徒和吐蕃地区的事务。
断事官:元代官职名,负责处理司法事务。
客省使:元代官职名,负责接待外国使节。
大都规运提点所:元代官署,负责大都的规划和运营事务。
上都规运提点所:元代官署,负责上都的规划和运营事务。
大都提举资善库:元代官署,负责管理钱帛等物资。
上都利贞库:元代官署,负责管理饮膳和金银等物资。
大济仓:元代官署,负责管理粮食储备。
兴教寺:元代官署,负责管理佛教事务。
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元代官署,负责管理吐蕃地区的军政事务。
脱思麻路军民万户府:元代官署,负责管理脱思麻路的军民事务。
总管:元代官职,负责某一机构或地区的全面管理。
同知:元代官职,副职,协助总管处理事务。
治中:元代官职,负责某一机构的具体事务管理。
府判:元代官职,负责司法和行政事务的裁决。
经历:元代官职,负责文书的记录和管理。
知事:元代官职,负责具体事务的执行和管理。
镇抚:元代官职名,主要负责地方治安和军事防御。
税务提领:元代官职名,负责地方税收事务。
脱脱禾孙:元代官职名,主要负责地方行政中的具体事务。
奥鲁官:元代官职名,主要负责蒙古军队的后勤和行政事务。
招讨使:元代官职名,主要负责边疆地区的军事和行政事务。
万户:元代官职名,负责管理一万户的行政和军事事务。
千户:元代官职名,负责管理一千户的行政和军事事务。
百户:元代官职名,负责管理一百户的行政和军事事务。
宣慰使:元代官职名,主要负责边疆地区的行政和军事事务。
安抚使:元代官职名,主要负责边疆地区的行政和军事事务。
佥事:元代官职名,主要负责地方行政中的具体事务。
照磨:元代官职名,主要负责文书处理和行政事务的记录。
捕盗官:元代官职名,主要负责地方治安和抓捕盗贼。
宣徽院:元代中央机构,负责宫廷礼仪、祭祀等事务。
怯薛丹:元代的一种军事组织,由蒙古贵族子弟组成,负责皇帝的护卫和宫廷的安全。
光禄寺:古代官署名,主要负责宫廷的饮食供应和酒类管理。
尚饮局:元代官署名,负责酿造和供应皇帝专用的酒类。
尚酝局:元代官署名,负责酿造和供应诸王百官的酒类。
醴源仓:元代官署名,负责接收和储存用于酿造酒类的原材料。
尚珍署:元代官署名,负责管理济宁等地的田土,以供应酒类酿造所需的粮食。
尚舍寺:元代官署名,负责皇帝行宫的帷幕、帐房等陈设事务。
阑遗监:元代官署名,负责管理遗失物品和人口。
尚食局:元代官署名,负责供应皇帝的膳食和出纳油面酥蜜等物品。
生料库:元代官署名,负责储存和供应宫廷所需的生料。
大仓:元代官署名,负责储存和供应宫廷所需的米豆、酒材等物资。
柴炭局:元代官署名,负责供应宫廷所需的柴炭。
尚牧所:元代官署名,负责管理宫廷的牧养事务。
沙糖局:元代官署名,负责制造和供应沙糖、蜂蜜等甜味品。
永备仓:元代官署名,负责储存和供应宫廷所需的油面等物资。
丰储仓:元代官署名,负责储存和供应宫廷所需的膳羞物资。
淮东淮西屯田打捕总管府:元代设立的机构,负责管理淮东、淮西地区的屯田和打捕事务,秩正三品。
提举司:元代设立的机构,负责管理特定事务,如屯田、打捕等。
满浦仓:元代设立的仓库,负责收受和转运粮食等物资。
手号军:元代的一种军队编制,负责打捕野物和皮货。
龙庆栽种提举司:元代设立的机构,负责管理缙山地区的粮食和瓜果等物的供应。
弘州种田提举司:元代设立的机构,负责管理弘州地区的麦面供应。
丰闰署:元代设立的机构,负责管理刍粟的供应,以饲养驼马。
常湖等处茶园都提举司:元代设立的机构,负责管理常、湖二路的茶园和茶芽的采摘。
太禧宗禋院:元代设立的中央机构,负责神御殿的祭祀和礼仪事务。
隆禧总管府:元代设立的机构,负责管理南镇国寺的事务。
福元营缮司:元代设立的机构,负责营缮事务。
普安智全营缮司:元代设立的机构,负责管理普安寺和大智全寺的营缮事务。
祐国营缮都司:元代设立的机构,负责管理万圣祐国的营缮事务。
平松等处福元田赋提举司:元代设立的机构,负责管理平松等处的田赋事务。
资用库:元代设立的仓库,负责管理物资的储存和使用。
万圣库:元代设立的仓库,负责管理物资的储存和使用。
会福总管府:元代设立的机构,负责管理大护国寺的事务。
仁王寺:元代著名佛教寺庙,位于大都(今北京),是元代皇家寺庙之一,供奉仁王菩萨。
昭应宫:元代皇家道观,供奉道教神灵,与仁王寺同为元代重要的宗教场所。
会福院:元代管理皇家寺庙和道观的机构,负责宗教事务和财政管理。
延祐:元仁宗的年号,时间为1314年至1320年。
天历:元文宗的年号,时间为1328年至1330年。
护国仁王寺:元代皇家寺庙,供奉仁王菩萨,具有护国祈福的功能。
襄阳营田提举司:元代管理襄阳地区农田水利和赋税的机构。
江淮等处营田提举司:元代管理江淮地区农田水利和赋税的机构。
大都等路民佃提领所:元代管理大都及其周边地区农田和佃户的机构。
崇祥总管府:元代管理皇家寺庙和道观的机构,负责宗教事务和财政管理。
永福营缮司:元代负责皇家寺庙和道观建筑修缮的机构。
昭孝营缮司:元代负责皇家寺庙和道观建筑修缮的机构。
普庆营缮司:元代负责皇家寺庙和道观建筑修缮的机构。
崇祥财用所:元代管理皇家寺庙和道观财政的机构。
永福财用所:元代管理皇家寺庙和道观财政的机构。
镇江稻田提举司:元代管理镇江地区稻田水利和赋税的机构。
汴梁稻田提举司:元代管理汴梁地区稻田水利和赋税的机构。
平江等处田赋提举司:元代管理平江地区农田赋税的机构。
冀宁提领所:元代管理冀宁地区农田和佃户的机构。
隆祥使司:元代管理皇家寺庙和道观的机构,负责宗教事务和财政管理。
普明营缮都司:元代负责皇家寺庙和道观建筑修缮的机构。
集庆万寿营缮都司:元代负责皇家寺庙和道观建筑修缮的机构。
元兴营缮都司:元代负责皇家寺庙和道观建筑修缮的机构。
宣农提举司:元代管理农田赋税的机构。
护圣营缮司:元代负责皇家寺庙和道观建筑修缮的机构。
平江善农提举司:元代管理平江地区农田赋税的机构。
善盈库:元代管理金银钱粮的机构。
荆襄等处济农香户提举司:元代管理荆襄地区农田和香户的机构。
龙庆州等处田赋提领所:元代管理龙庆州地区农田赋税的机构。
平江集庆崇禧田赋提领所:元代管理平江和集庆地区农田赋税的机构。
集庆崇禧财用所:元代管理集庆地区财政的机构。
寿福总管府:元代设立的官方机构,主要负责祭祀和供应的钱粮事务,最初为正三品,后升为寿福院,最终恢复为总管府。
万安规运提点所:元代设立的机构,负责万安寺的建设和运营,最初为正五品,后因机构调整而废除。
万安营缮司:元代设立的机构,负责万安寺的修缮和维护,天历三年重新设立,定置达鲁花赤等官员。
万宁营缮司:元代设立的机构,负责万宁寺的修缮和维护,大德十年始置,天历元年改为营缮司。
收支库:元代设立的机构,负责财务收支的管理,设有提领和大使等官员。
延圣营缮司:元代设立的机构,负责延圣寺的修缮和维护,最初为天源营缮提点所,天历三年改为营缮司。
诸物库:元代设立的机构,负责物资的存储和管理,设有提领和大使等官员。
案牍照磨:元代官职,负责文书的审核和校对。
通事:元代官职,负责翻译和沟通事务。
译史:元代官职,负责翻译和记录历史事件。
奏差:元代官职,负责传递奏章和公文。
司令:元代官职,负责某一机构的具体事务管理。
大使:元代官职,负责某一机构的具体事务管理。
副使:元代官职,副职,协助大使处理事务。
都目:元代官职,负责某一机构的具体事务管理。
提领:元代官职,负责某一机构的具体事务管理。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元史-志-卷四十-评注
本文详细记载了元代官制中的大宗正府、大司农司、籍田署、供膳司、翰林兼国史院和蒙古翰林院的设置、职责和官员品级。这些官署的设置反映了元代政治制度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尤其是对蒙古、色目人和汉人的不同管理方式。
大宗正府作为处理蒙古、色目人等事务的机构,其官员札鲁忽赤的设立和调整,体现了元代对蒙古贵族和色目人的特殊管理政策。怯薛人员的设置则显示了元代对皇帝安全的重视。
大司农司的设立和调整,反映了元代对农业、水利和饥荒等民生问题的重视。籍田署和供膳司的设置,则体现了元代对宗庙祭祀和宫廷生活的重视。
翰林兼国史院和蒙古翰林院的设立,显示了元代对文化和历史的重视。尤其是蒙古翰林院的设立,反映了元代对蒙古文字和文化的推广和保护。
总的来说,本文通过对元代官制的详细记载,展示了元代政治制度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以及元代对不同民族和文化的管理政策。这些官署的设置和调整,不仅反映了元代的政治制度,也反映了元代的社会结构和文化特点。
本文详细记载了元代官制中的多个重要机构和官职,反映了元代政治、教育和宗教管理的复杂性和多样性。蒙古国子监和蒙古国子学的设立,体现了元代对教育的重视,尤其是对蒙古贵族子弟的培养,旨在巩固蒙古贵族的统治地位。
内八府宰相的设立,显示了元代在处理诸王朝觐和诏令翻译等事务上的特殊安排,体现了元代在政治和文化上的多元融合。集贤院的设立,则反映了元代对文化和学术的重视,尤其是对隐逸之士和贤良之才的征集和培养。
宣政院的设立,体现了元代对佛教和吐蕃地区的特殊管理政策,显示了元代在宗教和民族事务上的灵活性和包容性。断事官的设立,则反映了元代在司法事务上的专业化和制度化。
大都规运提点所和上都规运提点所的设立,显示了元代对都城规划和运营的重视,体现了元代在城市管理和经济发展上的前瞻性。大都提举资善库和上都利贞库的设立,则反映了元代在物资管理和财政管理上的精细化和专业化。
大济仓和兴教寺的设立,体现了元代在粮食储备和宗教事务上的重视,显示了元代在社会管理和文化传承上的全面性。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和脱思麻路军民万户府的设立,则反映了元代在边疆管理和民族事务上的战略性和灵活性。
总体而言,本文通过对元代官制的详细记载,展示了元代在政治、教育、宗教、司法、城市管理、物资管理、粮食储备、边疆管理等多个方面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体现了元代作为一个多民族、多文化帝国的独特性和包容性。
这段古文详细记载了元代地方行政和军事机构的设置及其官员的配置情况,反映了元代政治制度的复杂性和严密性。元代作为一个多民族、多文化的帝国,其行政机构的设置体现了对边疆地区的重视和对不同民族的治理策略。
文中提到的‘达鲁花赤’、‘总管’、‘同知’等官职,显示了元代地方行政的层级分明和职责明确。‘达鲁花赤’作为地方行政和军事的最高长官,通常由蒙古贵族担任,体现了元代政权对蒙古贵族的依赖和信任。
此外,文中还提到了‘万户’、‘千户’、‘百户’等官职,这些官职的设置反映了元代对地方行政和军事事务的精细化管理。‘万户’、‘千户’、‘百户’分别负责管理一万户、一千户、一百户的行政和军事事务,这种分级管理的方式有助于提高行政效率和军事指挥的灵活性。
文中还提到了‘宣慰使’、‘安抚使’等官职,这些官职的设置体现了元代对边疆地区的重视和对不同民族的治理策略。‘宣慰使’、‘安抚使’主要负责边疆地区的行政和军事事务,他们的职责是维护边疆的稳定和安全,确保边疆地区的和平与繁荣。
总的来说,这段古文不仅详细记载了元代地方行政和军事机构的设置及其官员的配置情况,还反映了元代政治制度的复杂性和严密性。通过对这些官职的分析,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元代的政治制度和社会结构,以及元代对边疆地区的治理策略。
本文详细记载了元代官制中与宫廷饮食、酒类供应相关的机构设置及其职责。这些机构的设置反映了元代宫廷生活的奢华和对饮食的高度重视。光禄寺、尚饮局、尚酝局等机构的设立,不仅体现了元代宫廷对酒类酿造和供应的严格管理,也反映了元代社会对酒文化的重视。
文中提到的怯薛丹一万人,显示了元代宫廷对安全的重视。怯薛丹作为皇帝的护卫,其规模和地位在元代官制中占有重要位置。这一设置不仅保障了皇帝的安全,也体现了元代军事组织的特点。
光禄寺的设立和变迁,反映了元代官制的复杂性和灵活性。从最初的都提点到光禄寺,再到尚酝监,最后又恢复为光禄寺,这一系列的变迁显示了元代官制在不断调整和优化中。
尚饮局和尚酝局的分工明确,分别负责皇帝和诸王百官的酒类供应,体现了元代宫廷对等级制度的严格遵守。这种分工不仅保证了宫廷饮食的质量,也维护了宫廷的等级秩序。
醴源仓和尚珍署的设置,显示了元代宫廷对酒类酿造原材料的严格管理。这些机构的存在,不仅保证了宫廷酒类的供应,也反映了元代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
尚舍寺和阑遗监的设置,体现了元代宫廷对生活细节的重视。尚舍寺负责皇帝行宫的帷幕、帐房等陈设事务,阑遗监则负责管理遗失物品和人口,这些机构的设置显示了元代宫廷对生活环境的精心安排和管理。
尚食局和生料库的设置,反映了元代宫廷对膳食供应的重视。这些机构的存在,不仅保证了宫廷膳食的质量,也显示了元代宫廷对饮食文化的追求。
大仓和柴炭局的设置,显示了元代宫廷对物资储存和供应的严格管理。这些机构的存在,不仅保证了宫廷物资的充足供应,也反映了元代经济的繁荣。
尚牧所和沙糖局的设置,体现了元代宫廷对牧养和甜味品制造的重视。这些机构的存在,不仅保证了宫廷牧养事务的顺利进行,也显示了元代宫廷对甜味品的喜爱。
永备仓和丰储仓的设置,反映了元代宫廷对物资储备的重视。这些机构的存在,不仅保证了宫廷物资的充足储备,也显示了元代宫廷对物资管理的严密性。
总的来说,本文通过对元代官制中与宫廷饮食、酒类供应相关机构的详细记载,展示了元代宫廷生活的奢华和对饮食的高度重视。这些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分工,不仅反映了元代官制的复杂性和灵活性,也体现了元代社会对酒文化和饮食文化的追求。
这段文本详细记载了元代淮东淮西地区的屯田打捕总管府及其下属机构的设置和职能。通过这些记载,我们可以窥见元代政府对农业、渔业、狩猎等经济活动的严密管理。
首先,淮东淮西屯田打捕总管府的设立,反映了元代政府对农业和渔猎资源的高度重视。屯田制度在元代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不仅用于军事防御,还成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打捕总管府的设立,则体现了政府对自然资源的管理和利用,以确保宫廷和内府的需求。
其次,文本中提到的达鲁花赤、提举司等官职和机构,展示了元代官僚体系的复杂性和严密性。达鲁花赤作为蒙古统治者的代表,负责监督地方行政,体现了元代政权对地方的控制力度。提举司则负责具体事务的管理,如屯田、打捕、茶园等,显示了元代政府对经济活动的精细化管理。
此外,文本中还提到了满浦仓、手号军、龙庆栽种提举司等机构,这些机构的设立和职能,进一步反映了元代政府对粮食、物资、军队等方面的管理。满浦仓负责收受和转运粮食,手号军负责打捕野物和皮货,龙庆栽种提举司负责管理粮食和瓜果的供应,这些机构的设置,确保了国家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分配。
最后,文本中提到的太禧宗禋院、隆禧总管府等中央机构,展示了元代政府对祭祀和礼仪事务的重视。太禧宗禋院负责神御殿的祭祀和礼仪,隆禧总管府负责管理南镇国寺的事务,这些机构的设置,体现了元代政权对宗教和礼仪的重视,以及通过宗教和礼仪来巩固统治的意图。
总的来说,这段文本不仅详细记载了元代淮东淮西地区的行政和经济管理情况,还展示了元代政府对农业、渔业、狩猎、宗教等方面的严密管理和控制。通过这些记载,我们可以更深入地了解元代政权的运作方式和管理特点。
这段文本详细记载了元代皇家寺庙和道观的管理机构及其演变过程,反映了元代宗教与政治的紧密联系。元代统治者通过设立各种管理机构,不仅加强了对宗教场所的控制,还通过这些机构管理农田水利和赋税,体现了宗教与经济的深度融合。
文本中提到的‘达鲁花赤’是元代特有的官职,通常由蒙古人或色目人担任,显示了元代统治者在地方行政和军事上的控制力。这一官职的设置,反映了元代统治者对地方事务的高度重视,以及对地方势力的严密监控。
‘会福院’、‘崇祥总管府’等机构的设立和升格,显示了元代皇家寺庙和道观在政治和经济上的重要地位。这些机构不仅负责宗教事务,还掌管财政,体现了元代统治者对宗教场所的全面控制。
文本中还提到了多个营缮司和财用所,这些机构负责皇家寺庙和道观的建筑修缮和财政管理,反映了元代统治者对宗教场所的重视和维护。通过这些机构,元代统治者不仅确保了宗教场所的正常运转,还通过这些场所进行政治宣传和经济管理。
总的来说,这段文本不仅记录了元代皇家寺庙和道观的管理机构及其演变过程,还反映了元代宗教与政治、经济的紧密联系。通过这些机构的设立和运作,元代统治者加强了对宗教场所的控制,确保了国家的稳定和繁荣。
这段文字详细记载了元代几个重要机构的设立、升迁和官员配置情况,反映了元代官僚体系的复杂性和严密性。寿福总管府、万安规运提点所、万安营缮司、万宁营缮司、收支库、延圣营缮司和诸物库等机构的设立和调整,体现了元代政府对宗教事务和物资管理的重视。
从文化内涵来看,这些机构的设立和调整反映了元代政府对宗教事务的高度重视。寿福总管府和万安规运提点所的设立,主要是为了管理和维护大圣寿万安寺,这表明元代政府对佛教的支持和利用。万安营缮司和万宁营缮司的设立,则进一步体现了政府对寺庙修缮和维护的重视,以确保宗教活动的顺利进行。
从艺术特色来看,这段文字采用了简洁明了的叙述方式,详细记录了各个机构的设立时间、官员配置和品级变化,体现了元代官方文书的严谨性和规范性。通过这种详细的记录,我们可以清晰地了解元代官僚体系的运作方式和官员的职责分工。
从历史价值来看,这段文字为我们研究元代官僚体系和宗教政策提供了宝贵的资料。通过分析这些机构的设立和调整,我们可以了解元代政府在宗教事务和物资管理方面的具体措施和政策变化。此外,这些机构的官员配置和品级变化,也反映了元代官僚体系的等级制度和权力结构。
总的来说,这段文字不仅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还为我们了解元代官僚体系和宗教政策提供了丰富的资料。通过对这些机构的设立和调整的分析,我们可以更深入地理解元代政府的运作方式和政策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