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由明代宋濂(1310年—1381年)等人主持编撰。宋濂是明初著名文学家、史学家,曾任翰林院编修。
年代:编撰于明代洪武年间(14世纪末)。
内容简要:《元史》是“二十四史”之一,共210卷,记载了元朝(1271年—1368年)的历史。全书分为本纪、志、列传三部分,内容涵盖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方面。由于编撰时间仓促,书中存在一些疏漏,但它仍是研究元朝历史的重要文献,为后世提供了宝贵的史料。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元史-列传-卷八十八-原文
◎列女二
武用妻苏氏,真定人,徙家京师。用疾,苏氏刲股为粥以进,疾即愈。生子德政,四岁而寡。夫之兄利其资,欲逼而嫁之,不听。未几夫兄举家死,惟余三弱孙,苏氏取而育之。德政长,事苏氏至孝。苏氏死时,天大旱,德政方掘地求水以供葬事,忽二蛇跃出,德政因默祷焉。二蛇一东一北,随其地掘之,果得泉。有司上其事。旌复其家。
任仲文妻林氏,宁海人。家甚贫,年二十八而寡。姑患风疾,不良于行,林氏旦暮扶侍惟谨,抚育三子皆有成。年一百三岁而卒。
江文铸妻范氏,名妙元,奉化人,年二十一归于江。及门,未合卺,夫忽以蒐疾卒。范曰;“我既入江氏之门,即江氏妇也,岂以夫亡有异志哉!”遂居江氏之家,抚诸侄江森、江道如己子。卒年九十五。
有柳氏者,苏郡人,为户部主事赵野妻。未示成婚而野卒,柳哭之尽哀,誓不再嫁。其兄将夺其志,柳曰:“业已归赵氏,虽未成婚,而夫妇之礼已定矣。虽冻饿死,岂有他志哉!”后寝疾,不肯服药,曰:“我年二十六而寡,今已逾半百,得死此疾幸矣。”遂卒。
姚氏,余杭人,居山谷间。夫出刈麦,姚居家执爨。母何氏往汲涧水,久而不至。俄闻覆水声,亟出视,则虎衔其母以走。姚仓卒往逐之,即以手殴其胁,邻人竞执器械以从,虎乃置之而去。姚负母以归,求药疗之,奉养二十余年而卒。
又方宁妻官胜娘者,建宁人。宁耨田,胜娘馌之,见一虎方攫其夫,胜娘即弃馌奋梃连击之,虎舍去,胜娘负夫至中途而死。有司以闻,为旌复其家。
衣氏,汴梁儒士孟志刚妻。志刚卒,贫而无子,有司给以棺木。衣氏绐匠者曰:“可宽大其棺,吾夫有遗衣服,欲尽置其中。”匠者然之。是夕,衣氏具鸡黍祭其夫,家之所有悉散之邻里及同居王媪,曰:“吾闻一马不被两鞍,吾夫既死,与之同棺共穴可也。”遂自刭死。
有侯氏者,钧州曹德妻。德病死,侯氏语人曰:“年少夫亡,妇人之不幸也。欲守吾志,而乱离如此,其能免乎!”遂缢死于墓。
又周经妻吴氏、郭惟辛妻郝氏、陈辉妻白氏、张顽住妻杜氏、程二妻成氏、李贞妻武氏、暗都剌妻张氏,并以夫死,不忍独生,自缢而死。
事闻,咸旌异之。
汤辉妻张氏,处州龙泉人。会兵乱,其家财先已移入山寨,夫与姑共守之。舅以疾未行,张归任药膳,且以舆自随。既而贼至,即命以舆载其舅,而己遇贼。贼以刀胁之曰:“从我则生,否则死。”张掠发整衣请受刃,贼未忍杀,张惧污,即夺其刃自剚死,年二十七。
又汤婍者,亦龙泉人,有姿容。贼杀其父母,以刃胁之。婍不胜悲咽,乞早死,因以头触刃。贼怒,斫杀之。其妹亦不受辱而死。
俞士渊妻童氏,严州人。姑性严,待之寡恩,童氏柔顺以事之,无少拂其意者。至正十三年,贼陷威平,官军复之,已乃纵兵剽掠。至士渊家,童氏以身蔽姑。众欲污之,童氏大骂不屈。一卒以刀击其左臂,愈不屈。又一卒断其右臂,骂犹不绝。众乃皮其面而去,明日乃死。
张氏女,高邮人。城乱,贼知张女有姿艳,叩其家索之。女方匿复宇间,贼将害其父母,女不得已乃出拜贼。贼即伏地呼其父母为丈人媪,而以女行,女欣欣然从之。过桥,投水死。
有高氏妇者,同郡人也。携其女从夫出避乱,见道旁空舍,入其中,脱金缠臂与女,且语夫,令疾行。夫挈女稍远,乃解足纱自经。贼至,焚其舍。夫抵仪真,夜梦妇来告曰:“我已缢死彼舍矣。”其精爽如此。
惠士玄妻王氏,大都人。至正十四年,士玄病革,王氏曰:“吾闻病者粪苦则愈。”乃尝其粪,颇甘,王氏色愈忧。士玄嘱王氏曰:“我病必不起,前妾所生子,汝善保护之。待此子稍长,即从汝自嫁矣。”王氏泣曰:“君何为出此言耶!设有不讳,妾义当死,尚复有他说乎。君幸有兄嫂,此儿必不失所居。”数日,士玄卒。比葬,王氏遂居墓侧,蓬首垢面,哀毁逾礼,常以妾子置左右,饮食寒暖惟恐不至。岁余,妾子亦死,乃哭曰:“无复望矣。”屡引刀自杀。家人惊救,得免。至终丧,亲旧皆携酒礼祭士玄于墓。祭毕,众欲行酒,王氏已经死于树矣。
又有王氏者,良乡费隐妻也。隐有疾,王氏数尝其粪。及疾笃,嘱王氏曰:“我一子一女,虽妾所生,无异汝所出也。我死,汝其善抚育之。”遂殁。王氏居丧,抚其子女。既而子又死。服除,谓其亲属曰:“妾闻夫乃妇之天,今夫已死,妾生何为!”乃执女手,语之曰:“汝今已长,稍知人事,管钥在此,汝自司之。”遂相抱恸哭。是夜,缢死于园中。
李景文妻徐氏,名彩鸾,字淑和,浦城徐嗣源之女。略通经史,每诵文天祥《六歌》,必为之感泣。至正十五年,青田贼寇浦城,徐氏从嗣源逃旁近山谷。贼持刀欲害嗣源,徐氏前曰:“此吾父也,宁杀我。”贼舍父而止徐氏。徐氏语父曰:“儿义不受辱,今必死,父可速去。”贼拘徐氏至桂林桥,拾炭题诗壁间,有“惟有桂林桥下水,千年照见妾心清”之句。乃厉声骂贼,投于水。贼竞出之。既而乘间复投水死。
周妇毛氏,松阳人,美姿色。至正十五年,随其夫避乱麻鹥山中,为贼所得。胁之曰:“从我多与若金,否则杀汝。”毛氏曰:“宁剖我心,不愿汝金。”贼以刀磨其身,毛氏因大詈曰:“碎呙贼,汝碎则
家,不幸遇难,但知守节而死,他皆不知也。
贼以刃胁之,许氏色不变。
已而知其夫死,因恸哭仆地,骂声不绝口,且曰:“吾母居武昌,死于贼,吾女兄弟亦死贼,今吾夫又死焉。使我得报汝,当醢汝矣。”
遂遇害。
寺僧见许氏死状,哀其贞烈,贼退,与洙合葬之。
张正蒙妻韩氏,绍兴人。
正蒙尝为湖州德清税务提领。
至正十九年,绍兴兵变,正蒙谓韩氏曰:“吾为元朝臣子,于义当死。”
韩氏曰:“尔果能死于忠,吾必能死于节。”
遂俱缢死。
其女池奴,年十七,泣曰:“父母既死,吾何以独生!”
亦投崖而死。
又何氏者,处之龙泉县季锐妻也。
因避兵于邑之绳门岩,贼至,何氏被执。
欲污之,乃与子荣儿、女回娘投崖而死。
刘氏二女,长曰贞,年十九;次曰孙,年十七。
龙兴人,皆未许嫁。
陈友谅寇龙兴,其母泣谓二女曰:“城或破,置汝何所?”
二女曰:“宁死不辱父母也。”
城陷,二女登楼,相继自缢。
婢郑奴,亦自缢。
于同祖妻曹氏,茶陵人。
父德夫,教授湖、湘间,同祖在诸生中,因以女妻焉。
至正二十年,茶陵陷,曹氏闻妇女多被驱逐,谓其夫及子曰:“是尚可全生乎!我义不辱身,以累汝也。顾舅年老,汝等善事之。”
遂自刭死。
妾李氏惊,抱持之不得,亦引刀自刭,绝而复苏,曰:“得从小君地下足矣。”
是夕死。
李仲义妻刘氏,名翠哥,房山人。
至正二十年,县大饥,平章刘哈剌不花兵乏食,执仲义欲烹之。
仲义弟马儿走报刘氏,刘氏遽往救之,涕泣伏地,告于兵曰:“所执者是吾夫也,乞矜怜之,贷其生,吾家有酱一瓮、米一斗五升,窖于地中,可掘取之,以代吾夫。”
兵不从,刘氏曰:“吾夫瘦小,不可食。吾闻妇人肥黑者味美,吾肥且黑,愿就烹以代夫死。”
兵遂释其夫而烹刘氏。
闻者莫不哀之。
李弘益妻申氏,冀宁人。
至正二十年,贼陷冀宁,申语弘益曰:“君当速去,勿以我妇人相累。若贼入吾室,必以妾故害及君矣。”
言讫,投井死。
弘益既免于难,再娶安氏。
居二岁而弘益以疾卒,安氏时年三十,泣谓诸亲曰:“女子一适人,终身不改。不幸夫死,虽生亦何益哉!”
乃窃入寝室,膏沐薰裳,自缢于柩侧。
郑琪妻罗氏,名妙安,信州弋阳人。
幼聪慧,能暗诵《列女传》。
年二十,归琪。
琪家世宦族,同居百余口,罗氏执妇道无间言。
琪以军功擢铅山州判官,罗氏封宜人。
至正二十年,信州陷。
罗氏度弋阳去州不远,必不免于难,辄取所佩刀淬砺,令銛甚。
琪问何为,对曰:“时事如此,万一遇难,为自全计耳。”
已而兵至,罗氏自刎死,时年二十九。
周如砥女,年十九,未适人。
至正二十年,乡民作乱,如砥与女避于邑西之客僧岭,女为贼所执。
贼曰:“吾未娶,当以汝为妻。”
女曰:“我周典史女也,死即死,岂能从汝耶!”
贼遂杀之。
如砥时为绍兴新昌典史。
狄恒妻徐氏,天台人。
恒早没,徐氏守节不再醮。
至正二十年,乡民为乱,避难于牛囤山,为贼所执,驱迫以前。
徐绐之曰:“吾渴甚,欲求水一杯。”
贼令自汲,即投井而死,时年十八。
柯节妇陈氏者,长乐石梁人。
至正二十一年,海贼劫石梁,其夫适在县郭。
陈氏出避贼,道与贼遇,被执以行。
陈氏且行且骂,贼乱捶之,挟以登舟,骂不已,忽振厉自投江中。
其父方卧病,见其女至,呼之不应,骇曰:“吾岂梦耶!”
既而有自贼中归者,言陈氏死状,乃知其鬼也。
明日尸逆流而上,止石梁岸傍。
时盛暑,尸已变,其夫验其背有黑子,乃恸哭曰:“是吾妻也!”
舁归敛之。
李马儿妻袁氏,瑞州人。
至正二十二年,李病殁,袁氏年十九,誓不再嫁,以养舅姑。
有王成者,闻袁氏有姿色,挟势欲娶之,袁氏曰:“吾闻烈女不更二夫,宁死不失身也。”
遂往夫墓痛哭,缢死树下。
王士明妻李氏,名赛儿,房山人。
至正二十五年,竹贞军至县,李氏及其女李家奴皆被执。
士明随至军,军怒逐之。
李氏谓其女曰:“汝父既为军所逐,吾与汝必不得脱。与其受辱,不若死。”
女曰:“母先杀我。”
李氏即以军所遗镮刀杀其女,遂自杀。
竹贞闻之,为之葬祭,仍书其门曰“王士明妻李氏贞节之门”。
有司上其事,为树碑焉。
陶宗媛,台州人,儒士杜思絅妻也。
归杜四载而夫亡,矢志守节。
台州被兵,宗媛方居姑丧,忍死护柩,为游军所执,迫胁之,媛曰:“我若畏死,岂留此耶!任汝杀我,以从姑于地下尔!”
遂遇害。
其妹宗婉,弟妻王淑,亦皆赴水死。
高丽氏,宣慰副使孛罗帖木儿妻也。
至正二十七年十二月,其夫死于兵,谓人曰:“夫既死矣,吾安能复事人乎!”
乃积薪塞户,以火自焚而死。
张讷妻刘氏,蓝田人。
讷为监察御史,早卒,刘守志不二。
河东受兵,刘氏二子衡、衍俱以事出外,度不能自脱,遂与二妇孙氏、姚氏决死,尽发赀囊分给家人,妇姑同缢焉。
有华氏者,大同张思孝妻,为貊高兵所执,以不受辱见杀。
其妇刘氏,僵压姑尸,大骂不已,兵并杀之。
后家人殓其尸,妇姑之手犹相持不舍。
观音奴妻卜颜的斤,蒙古氏,宗王黑闾之女。
大都被兵,卜颜的斤谓其夫曰:“我乃国族,且年少,必不容于人,岂惜一死以辱家国乎!”
遂自缢而死。
时张栋妻王氏语家人曰:“吾为状元妻,义不可辱。”
赴井死。
姑哭之恸,亦赴井死。
安志道妻刘氏,顺州人。志道及刘氏之弟明理,并登进士第。刘氏避兵匿岩穴中,军至,欲污之,刘氏曰:“我弟与夫皆进士也,我岂受汝辱乎!”军士以兵磨其体,刘大骂不辍声,军怒,乃钩断其舌,含糊而死。
宋谦妻赵氏,大都人。兵破大都,赵氏子妇温氏、高氏,孙妇高氏、徐氏,皆有姿色,合谋曰:“兵且至矣,我等岂可辱身以苟全哉!”赵即自经死,诸妇四人,诸孙男女六人,众妾三人,皆赴井而死。
齐关妻刘氏,河南人。关应募为千夫长,战死泽、潞间。刘氏贫无所依,守志不夺。有来强议婚者,刘氏绐曰:“吾三月三日有心愿,偿毕,当从汝所言。”是日,径往彰德天宁寺,登浮图绝顶,祝天曰:“妾本河南名家刘氏女,遭世乱,适湖南齐关为妻。今夫已死,不敢失节也。”遂投地而死。
王宗仁妻宋氏,进士宋褧之女也。宗仁家永平。永平受兵,宋氏从夫避于铧子山。夫妇为军所虏,行至玉田县,有窥宋氏色美,欲害宗仁者,宋氏谓夫曰:“我不幸至此,必不以身累君。”言讫,遂携一女投井死,时年二十九。
王履谦妻齐氏,太原人。治家严肃,克守妇道。至正十八年,贼陷太原,齐氏与二妇萧氏、吕氏及二女避难于赵庄石岩。贼且至,度不能免,顾谓二女曰:“汝家五世同居,号为清白,岂可亏节辱身以苟生哉!”长女曰:“吾夫已死,今为未亡人,得死为幸。”吕氏曰:“吾为中书左丞之孙,义不受辱。”齐氏大哭,乃与二妇二女及二孙女,俱投岩下以死。
王时妻安氏,名正同,磁州人,平章政事祐孙女也。至正十九年,时以参知政事分省太原,安氏从之。二十年,贼兵寇太原,城陷,众皆逃,安氏与其妾李氏同赴井死。事闻,赠梁国夫人,谥庄洁。
徐猱头妻岳氏,大都人。兵入都城,岳氏告其夫曰:“我等恐被驱逐,将奈何?”其夫曰:“事急,惟有死耳,何避也。”遂火其所居,夫妇赴火以死。其母王氏,二女一子,皆抱持赴火死。
金氏,详定使四明程徐妻也。京城既破,谓其女曰:“汝父出捍城,我三品命妇,汝儒家女又进士妻,不可受辱。”抱二岁子及女赴井死。
汪琰妻潘氏,徽州婺源人。年二十八而琰卒,潘氏誓不他适,以其夫从兄之子元圭为后。元圭时始三岁,鞠之不啻己出。潘氏卒年六十二。元圭之子良垕,有子燕山。燕山卒时,妻李氏年二十四,无子,乃守志自誓,父母欲夺而嫁之,不听。燕山兄子惟德,娶俞氏,惟德早死,二子甚幼,俞氏守节辛勤,不坠家业。故人贤汪氏之门,而称曰三节。
同郡歙县吴子恭之妻蒋氏,年二十八而夫亡,孀居五十年,年七十八卒。至正十四年,旌表门闾。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元史-列传-卷八十八-译文
◎列女二
武用的妻子苏氏,是真定人,后来迁居到京师。武用生病时,苏氏割下自己的大腿肉煮粥给他吃,武用的病很快就好了。苏氏生下儿子德政,四岁时丈夫去世。丈夫的兄长贪图她的财产,想逼她改嫁,苏氏不从。不久,丈夫的兄长全家去世,只剩下三个年幼的孙子,苏氏将他们收养并抚养成人。德政长大后,对苏氏非常孝顺。苏氏去世时,正值大旱,德政正在挖地找水以准备葬礼,忽然有两条蛇跳出来,德政默默祈祷。两条蛇分别向东和向北爬去,德政顺着它们爬过的地方挖,果然找到了泉水。官府得知此事后,表彰了苏氏一家。
任仲文的妻子林氏,是宁海人。家境非常贫困,二十八岁时守寡。婆婆患有风疾,行动不便,林氏早晚细心照料,抚养三个儿子都很有成就。林氏活到一百零三岁才去世。
江文铸的妻子范氏,名叫妙元,是奉化人,二十一岁时嫁给江文铸。刚进门,还未举行婚礼,江文铸突然因病去世。范氏说:“我既然进了江家的门,就是江家的媳妇,怎么能因为丈夫去世就改变心意呢!”于是她留在江家,抚养侄子江森、江道,视如己出。范氏活到九十五岁才去世。
有一位柳氏,是苏郡人,嫁给户部主事赵野。还未正式成婚,赵野就去世了,柳氏痛哭哀悼,发誓不再嫁。她的兄长想逼她改嫁,柳氏说:“我已经嫁入赵家,虽然未正式成婚,但夫妇之礼已定。即使冻饿而死,也不会有其他想法!”后来她生病,不肯服药,说:“我二十六岁守寡,如今已过五十岁,能死于此病已是幸运。”于是去世。
姚氏,是余杭人,住在山谷中。丈夫外出割麦,姚氏在家做饭。母亲何氏去溪边打水,久久未归。突然听到水声,姚氏急忙出去查看,发现老虎叼着母亲跑了。姚氏急忙追赶,用手击打老虎的胁部,邻居们也拿着器械赶来,老虎最终放下母亲逃走。姚氏背着母亲回家,求医治疗,侍奉母亲二十多年,直到母亲去世。
还有方宁的妻子官胜娘,是建宁人。方宁在田里干活,官胜娘去送饭,看到一只老虎正要抓她的丈夫,官胜娘立即扔下饭食,拿起棍子连续击打老虎,老虎最终逃走,官胜娘背着丈夫走到半路,丈夫去世。官府得知此事后,表彰了她的家庭。
衣氏,是汴梁儒士孟志刚的妻子。孟志刚去世后,家境贫寒,没有子女,官府给了她棺材。衣氏对工匠说:“请把棺材做得宽大些,我丈夫有遗留下的衣服,想全部放进去。”工匠答应了。当晚,衣氏准备了鸡和黍米祭奠丈夫,把家中所有财物分给邻居和同住的王老太太,说:“我听说一匹马不能配两副鞍,我丈夫既然去世了,我愿与他同棺共穴。”于是自刎而死。
有一位侯氏,是钧州曹德的妻子。曹德病死后,侯氏对人说:“年纪轻轻就守寡,是女人的不幸。我想守住我的志向,但世道如此混乱,怎能幸免!”于是她在丈夫的墓前自缢而死。
还有周经的妻子吴氏、郭惟辛的妻子郝氏、陈辉的妻子白氏、张顽住的妻子杜氏、程二的妻子成氏、李贞的妻子武氏、暗都剌的妻子张氏,都因为丈夫去世,不忍独活,自缢而死。
这些事迹被上报后,官府都给予了表彰。
汤辉的妻子张氏,是处州龙泉人。当时正值兵乱,她家的财物已经转移到山寨,丈夫和婆婆一起守在那里。公公因病未能同行,张氏回家照顾公公的饮食,并带着轿子随行。不久,贼兵到来,张氏立即命人用轿子抬走公公,自己却遇到了贼兵。贼兵用刀威胁她说:“顺从我就活,否则死。”张氏整理头发和衣服,请求受死,贼兵不忍心杀她,张氏怕被玷污,夺过刀自刎而死,年仅二十七岁。
还有一位汤婍,也是龙泉人,容貌美丽。贼兵杀了她的父母,用刀威胁她。汤婍悲痛欲绝,请求早死,用头撞向刀刃。贼兵愤怒,砍死了她。她的妹妹也不愿受辱而死。
俞士渊的妻子童氏,是严州人。婆婆性格严厉,对她不好,童氏却柔顺地侍奉婆婆,从不违背她的意愿。至正十三年,贼兵攻陷威平,官军收复后,却纵兵抢掠。贼兵来到俞士渊家,童氏用身体挡住婆婆。贼兵想玷污她,童氏大骂不屈。一个士兵用刀砍她的左臂,她仍然不屈。另一个士兵砍断她的右臂,她依然骂不绝口。贼兵剥下她的脸皮后离去,第二天童氏才去世。
张氏女,是高邮人。城乱时,贼兵知道张氏女容貌美丽,到她家索要她。张氏女躲在复宇间,贼兵要杀害她的父母,她不得已出来拜见贼兵。贼兵立即伏地称呼她的父母为丈人、媪,并带走张氏女,张氏女欣然跟随。过桥时,她投水自尽。
有一位高氏妇人,是同郡人。她带着女儿随丈夫外出避乱,看到路旁有空房子,便进去,脱下金镯子给女儿,并对丈夫说:“你快走。”丈夫带着女儿走远后,高氏解下脚上的纱巾自缢而死。贼兵到来后,烧毁了房子。丈夫到达仪真后,夜里梦见妻子来告诉他:“我已经在那间房子里自缢而死。”她的精神如此清明。
惠士玄的妻子王氏,是大都人。至正十四年,惠士玄病重,王氏说:“我听说病人的粪便是苦的,病就会好。”于是她尝了丈夫的粪便,发现味道甘甜,王氏更加忧虑。惠士玄嘱咐王氏说:“我的病肯定好不了了,前妻所生的儿子,你要好好保护他。等这孩子稍大些,你就可以改嫁了。”王氏哭着说:“你怎么能说这种话!如果你去世了,我理应殉死,怎么会有其他想法。幸好你有兄嫂,这孩子一定不会无家可归。”几天后,惠士玄去世。下葬后,王氏住在墓旁,蓬头垢面,哀痛过度,常常把妾生的儿子带在身边,照顾他的饮食冷暖,生怕有疏忽。一年后,妾生的儿子也去世了,王氏哭道:“再也没有希望了。”多次试图自杀,家人及时救下。守丧期满后,亲友们带着酒和祭品到惠士玄的墓前祭奠。祭奠结束后,大家准备饮酒时,发现王氏已经在树上自缢而死。
还有一位王氏,是良乡费隐的妻子。费隐生病时,王氏多次尝他的粪便。费隐病重时,嘱咐王氏说:“我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虽然是妾生的,但和你亲生的没有区别。我死后,你要好好抚养他们。”说完就去世了。王氏守丧期间,抚养子女。后来儿子也去世了。服丧期满后,王氏对亲属说:“我听说丈夫是妻子的天,如今丈夫已死,我活着还有什么意义!”于是她拉着女儿的手说:“你已经长大了,稍微懂事了,钥匙在这里,你自己保管吧。”母女相拥痛哭。当晚,王氏在园中自缢而死。
李景文的妻子徐氏,名叫彩鸾,字淑和,是浦城徐嗣源的女儿。她略通经史,每次诵读文天祥的《六歌》,都会感动落泪。至正十五年,青田的贼寇攻打浦城,徐氏随父亲逃到附近的山谷中。贼兵持刀要杀害徐嗣源,徐氏上前说:“这是我的父亲,宁愿杀我。”贼兵放过父亲,抓住了徐氏。徐氏对父亲说:“女儿义不受辱,今天必死无疑,父亲快走。”贼兵将徐氏带到桂林桥,徐氏拾起炭在墙上题诗,其中有“惟有桂林桥下水,千年照见妾心清”的句子。然后她厉声骂贼,投水自尽。贼兵将她救起,但她趁机再次投水而死。
周妇毛氏,是松阳人,容貌美丽。至正十五年,她随丈夫避乱到麻鹥山中,被贼兵抓住。贼兵威胁她说:“顺从我就给你很多金子,否则杀了你。”毛氏说:“宁愿剖开我的心,也不要你的金子。”贼兵用刀磨她的身体,毛氏大骂:“碎呙贼,你碎则
家中不幸遭遇灾难,只知道坚守节操而死,其他一概不知。
贼人用刀威胁她,许氏脸色不变。
后来得知丈夫已死,便痛哭倒地,骂声不绝,还说:“我母亲住在武昌,死于贼手,我的姐妹也死于贼手,如今我丈夫又死了。如果我能报仇,一定要把你剁成肉酱。”
于是被害。
寺僧看到许氏的死状,哀叹她的贞烈,贼退后,与洙合葬。
张正蒙的妻子韩氏,是绍兴人。
正蒙曾任湖州德清税务提领。
至正十九年,绍兴发生兵变,正蒙对韩氏说:“我是元朝的臣子,按道义应当死。”
韩氏说:“你如果能死于忠,我必能死于节。”
于是两人一起上吊而死。
他们的女儿池奴,十七岁,哭着说:“父母都已死,我怎能独活!”
也跳崖而死。
还有何氏,是龙泉县季锐的妻子。
因躲避兵乱到县里的绳门岩,贼人到来,何氏被抓住。
贼人想侮辱她,她便与儿子荣儿、女儿回娘一起跳崖而死。
刘氏有两个女儿,长女叫贞,十九岁;次女叫孙,十七岁。
龙兴人,都未出嫁。
陈友谅攻打龙兴,她们的母亲哭着对两个女儿说:“城如果破了,你们怎么办?”
两个女儿说:“宁死也不辱父母。”
城陷后,两个女儿登上楼,相继上吊自杀。
婢女郑奴,也上吊自杀。
于同祖的妻子曹氏,是茶陵人。
父亲德夫在湖、湘间教书,同祖在诸生中,因此将女儿嫁给他。
至正二十年,茶陵陷落,曹氏听说许多妇女被驱逐,对丈夫和儿子说:“这还能保全生命吗!我义不辱身,以免连累你们。只是公公年老,你们要好好照顾他。”
于是自刎而死。
妾李氏惊慌,抱不住她,也拿刀自刎,昏死过去又苏醒,说:“能随夫人到地下就满足了。”
当晚死去。
李仲义的妻子刘氏,名叫翠哥,是房山人。
至正二十年,县里大饥荒,平章刘哈剌不花的军队缺粮,抓住仲义要煮了他。
仲义的弟弟马儿跑去告诉刘氏,刘氏急忙去救他,哭着跪在地上,对士兵说:“被抓的是我丈夫,请怜悯他,饶他一命,我家有一瓮酱、一斗五升米,埋在地下,可以挖出来,代替我丈夫。”
士兵不听,刘氏说:“我丈夫瘦小,不好吃。我听说妇人肥黑的味美,我肥且黑,愿意被煮以代替丈夫死。”
士兵于是放了她的丈夫,煮了刘氏。
听到的人无不哀痛。
李弘益的妻子申氏,是冀宁人。
至正二十年,贼人攻陷冀宁,申氏对弘益说:“你应当快走,不要因我妇人连累你。如果贼人进我家,一定会因我而害你。”
说完,投井而死。
弘益免于难后,再娶安氏。
过了两年,弘益因病去世,安氏当时三十岁,哭着对亲戚们说:“女子一旦嫁人,终身不改。不幸丈夫死了,即使活着又有什么意义!”
于是偷偷进入寝室,梳妆打扮,在棺材旁上吊自杀。
郑琪的妻子罗氏,名叫妙安,是信州弋阳人。
从小聪明,能背诵《列女传》。
二十岁嫁给琪。
琪家世代为官,同住的有百余人,罗氏持家无怨言。
琪因军功升任铅山州判官,罗氏被封为宜人。
至正二十年,信州陷落。
罗氏估计弋阳离州城不远,难免于难,便取出佩刀磨得锋利。
琪问她为什么,她说:“时局如此,万一遇难,为自保计。”
不久兵至,罗氏自刎而死,时年二十九岁。
周如砥的女儿,十九岁,未出嫁。
至正二十年,乡民作乱,如砥与女儿避难于县西的客僧岭,女儿被贼人抓住。
贼人说:“我未娶妻,应当娶你为妻。”
女儿说:“我是周典史的女儿,死就死,岂能跟你!”
贼人于是杀了她。
如砥当时是绍兴新昌典史。
狄恒的妻子徐氏,是天台人。
恒早逝,徐氏守节不再嫁。
至正二十年,乡民作乱,避难于牛囤山,被贼人抓住,逼迫前行。
徐氏骗他们说:“我渴极了,想喝一杯水。”
贼人让她自己去打水,她便投井而死,时年十八岁。
柯节妇陈氏,是长乐石梁人。
至正二十一年,海贼抢劫石梁,她的丈夫正好在县城。
陈氏出逃避贼,路上遇到贼人,被抓住带走。
陈氏边走边骂,贼人乱打她,挟持她上船,她骂个不停,突然奋力跳入江中。
她的父亲正卧病在床,看到女儿回来,叫她不应,惊道:“我难道在做梦吗!”
后来有从贼中回来的人,说陈氏的死状,才知道是她的鬼魂。
第二天尸体逆流而上,停在石梁岸边。
当时天气炎热,尸体已腐烂,她的丈夫验尸发现背上有黑痣,便痛哭道:“这是我妻子!”
抬回家安葬。
李马儿的妻子袁氏,是瑞州人。
至正二十二年,李病逝,袁氏十九岁,发誓不再嫁,以赡养公婆。
有个叫王成的人,听说袁氏有姿色,仗势想娶她,袁氏说:“我听说烈女不嫁二夫,宁死不失身。”
于是到丈夫墓前痛哭,上吊死在树下。
王士明的妻子李氏,名叫赛儿,是房山人。
至正二十五年,竹贞的军队到县里,李氏和她的女儿李家奴都被抓住。
士明随军到军营,军队愤怒驱逐他。
李氏对女儿说:“你父亲已被军队驱逐,我和你必不能逃脱。与其受辱,不如死。”
女儿说:“母亲先杀我。”
李氏便用军队留下的镮刀杀了女儿,然后自杀。
竹贞听说后,为她安葬祭祀,并在门上写“王士明妻李氏贞节之门”。
官府上报此事,为她立碑。
陶宗媛,是台州人,儒士杜思絅的妻子。
嫁给杜四年后丈夫去世,立志守节。
台州遭兵乱,宗媛正为婆婆守丧,忍死护柩,被游军抓住,逼迫她,她说:“我如果怕死,岂会留在这里!随你杀我,随婆婆到地下!”
于是被害。
她的妹妹宗婉,弟媳王淑,也都投水而死。
高丽氏,是宣慰副使孛罗帖木儿的妻子。
至正二十七年十二月,她的丈夫死于兵乱,她对人说:“丈夫已死,我怎能再嫁人!”
于是堆柴堵门,自焚而死。
张讷的妻子刘氏,是蓝田人。
讷是监察御史,早逝,刘氏守志不改。
河东遭兵乱,刘氏的两个儿子衡、衍都因事外出,估计不能自保,便与两个儿媳孙氏、姚氏决意赴死,将家产分给家人,婆媳一起上吊自杀。
有华氏,是大同张思孝的妻子,被貊高的军队抓住,因不受辱被杀。
她的儿媳刘氏,趴在婆婆尸体上,大骂不止,兵士也杀了她。
后来家人收殓尸体,婆媳的手还紧紧相握。
观音奴的妻子卜颜的斤,是蒙古人,宗王黑闾的女儿。
大都遭兵乱,卜颜的斤对丈夫说:“我是国族,且年轻,必不容于人,岂惜一死以辱家国!”
于是上吊自杀。
当时张栋的妻子王氏对家人说:“我是状元妻,义不可辱。”
投井而死。
姑姑哭得非常悲痛,也跳井自杀了。
安志道的妻子刘氏,是顺州人。安志道和刘氏的弟弟明理都考中了进士。刘氏躲避战乱藏在山洞里,敌军到来,想要侮辱她,刘氏说:“我的弟弟和丈夫都是进士,我怎么能受你的侮辱!”士兵用兵器磨她的身体,刘氏大骂不止,士兵愤怒,于是割断了她的舌头,她含糊不清地死去了。
宋谦的妻子赵氏,是大都人。敌军攻破大都,赵氏的儿媳温氏、高氏,孙媳高氏、徐氏,都有姿色,她们商量说:“敌军就要来了,我们怎么能为了苟且偷生而受辱呢!”赵氏随即上吊自杀,四位儿媳,六个孙子孙女,三位妾室,都跳井自杀了。
齐关的妻子刘氏,是河南人。齐关应征成为千夫长,在泽州和潞州之间战死。刘氏贫穷无依,坚守节操不改嫁。有人来强行提亲,刘氏骗他说:“我在三月三日有个心愿,完成后,就按你说的办。”那天,她直接去了彰德天宁寺,登上佛塔的顶端,向天祈祷说:“我本是河南名门刘家的女儿,遭遇乱世,嫁给了湖南的齐关。现在丈夫已死,我不敢失节。”于是跳塔自杀了。
王宗仁的妻子宋氏,是进士宋褧的女儿。王宗仁家在永平。永平遭受战乱,宋氏跟随丈夫躲到铧子山。夫妇被敌军俘虏,走到玉田县时,有人看中宋氏的美貌,想要杀害王宗仁,宋氏对丈夫说:“我不幸到了这个地步,绝不会连累你。”说完,就带着一个女儿跳井自杀了,当时她二十九岁。
王履谦的妻子齐氏,是太原人。她治家严谨,恪守妇道。至正十八年,贼寇攻陷太原,齐氏与两位儿媳萧氏、吕氏及两个女儿躲到赵庄的石岩中。贼寇即将到来,她们估计无法幸免,齐氏对两个女儿说:“你们家五代同堂,以清白著称,怎么能为了苟且偷生而失节受辱呢!”大女儿说:“我丈夫已经死了,现在我是寡妇,能死是幸运的。”吕氏说:“我是中书左丞的孙女,义不受辱。”齐氏大哭,于是与两位儿媳、两个女儿及两个孙女,一起跳崖自杀了。
王时的妻子安氏,名叫正同,是磁州人,平章政事祐的孙女。至正十九年,王时以参知政事的身份分省太原,安氏跟随他。二十年,贼兵侵犯太原,城破,大家都逃跑了,安氏与她的妾室李氏一起跳井自杀了。事情传开后,她被追赠为梁国夫人,谥号庄洁。
徐猱头的妻子岳氏,是大都人。敌军攻入都城,岳氏对丈夫说:“我们恐怕会被驱逐,怎么办?”她的丈夫说:“事情紧急,只有死路一条,何必逃避。”于是放火烧了他们的房子,夫妇一起跳入火中自杀了。她的母亲王氏,两个女儿和一个儿子,也都抱着跳入火中自杀了。
金氏,是详定使四明程徐的妻子。京城被攻破后,她对女儿说:“你父亲出去守城,我是三品命妇,你是儒家女儿又是进士的妻子,不能受辱。”抱着两岁的儿子和女儿跳井自杀了。
汪琰的妻子潘氏,是徽州婺源人。二十八岁时汪琰去世,潘氏发誓不再嫁,以丈夫的堂兄的儿子元圭为继子。元圭当时才三岁,潘氏抚养他如同亲生。潘氏去世时六十二岁。元圭的儿子良垕,有个儿子燕山。燕山去世时,妻子李氏二十四岁,没有孩子,于是守节发誓不再嫁,父母想强迫她改嫁,她不听。燕山的侄子惟德,娶了俞氏,惟德早逝,两个儿子还很小,俞氏守节辛勤,没有让家业衰落。所以人们称赞汪氏家门,称之为三节。
同郡歙县的吴子恭的妻子蒋氏,二十八岁时丈夫去世,守寡五十年,七十八岁去世。至正十四年,朝廷表彰她的家门。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元史-列传-卷八十八-注解
刲股:古代一种极端的孝行,指割下自己的大腿肉来治疗父母的疾病。
合卺:古代婚礼中的一种仪式,新婚夫妇共饮一杯酒,象征合二为一。
旌复:古代对忠孝节义等行为的一种表彰方式,通常由政府颁发旌旗或匾额,以示嘉奖。
自刭:指用刀割断自己的喉咙自杀。这是一种决绝的自杀方式,表达了对生命的彻底放弃。
缢死:指上吊自杀。在古代,这是一种常见的自杀方式,尤其是在面对无法忍受的屈辱或困境时。
蓬首垢面:形容人头发散乱,脸上脏污,通常用来形容极度悲伤或贫困的状态。
服除:古代丧礼中的一种仪式,指脱去丧服,表示丧期结束。
管钥:古代指家中的钥匙,象征家庭的管理权。
至正:元朝的一个年号,使用时间为1341年至1368年。
贼:此处指元末农民起义军,如红巾军等。
义门:指家族世代以忠义著称。
经传:指儒家经典及其注释。
自经:自缢,上吊自杀。
达鲁花赤:元朝官职名,地方行政长官。
红巾贼:指元末红巾军起义。
旌其门:表彰其家族,立牌坊以示荣耀。
孀居:寡妇独居。
瘫痪:因病导致身体部分或全部失去运动能力。
儒学提举:元朝官职名,负责地方教育事务。
守节:指妇女在丈夫去世后,不再改嫁,坚守贞节。这是中国古代社会对妇女道德行为的一种要求,体现了儒家思想中的贞节观念。
醢:古代的一种酷刑,将人剁成肉酱。这里用来表达极度的愤怒和复仇的愿望。
投崖:指从高处跳下自杀。这种行为通常是在极端绝望或不愿受辱的情况下发生的。
膏沐薰裳:指妇女在自杀前精心打扮,以示对死亡的尊重和对生命的最后告别。
列女传:古代记载贞节烈女事迹的书籍,是儒家文化中推崇妇女贞节的重要文献。
贞节之门:指为表彰妇女贞节而立的门额,是对妇女贞节行为的一种高度赞扬和纪念。
进士:中国古代科举制度中的一种学位,通过殿试的考生被授予进士称号,是科举考试中的最高荣誉。
千夫长:古代军队中的一种官职,负责指挥一千名士兵。
浮图:佛教用语,指佛塔,也用来比喻佛教的教义或修行。
参知政事:古代中国的一种高级官职,相当于副宰相,参与国家政事的决策。
梁国夫人:古代对贵族女性的封号,梁国是古代中国的一个诸侯国。
谥庄洁:谥号是古代对已故人物的一种尊称,庄洁表示该人物生前品行端庄、纯洁。
详定使:古代中国的一种官职,负责审查和确定法律、政策等。
三品命妇:古代中国对官员妻子的封号,三品表示其丈夫的官阶。
旌表门闾:古代对忠孝节义等行为的一种表彰方式,通过立碑或挂匾等形式在家族门闾上进行表彰。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元史-列传-卷八十八-评注
这段古文记载了多位古代女性的忠贞节烈事迹,反映了中国古代社会对女性忠贞、孝道和节操的高度重视。这些女性在面对丈夫去世、家庭困境、社会动荡等极端情况下,表现出了极高的道德操守和牺牲精神。
首先,苏氏的故事展现了古代女性的孝道和坚韧。她在丈夫生病时割股疗亲,丈夫去世后独自抚养孩子,面对夫兄的逼迫仍坚守贞节,最终抚养夫兄的遗孤,体现了她的无私和坚韧。
林氏的故事则突出了古代女性的孝道和持家能力。她在丈夫去世后,不仅照顾患病的婆婆,还成功抚育了三个孩子,展现了她的勤劳和智慧。
范氏的故事则强调了古代女性的贞节观念。她在丈夫去世后,坚守江氏家门,抚养夫家侄子,体现了她的忠诚和责任感。
柳氏、姚氏、官胜娘等人的故事则进一步展现了古代女性在面对极端困境时的勇敢和牺牲精神。她们在面对猛虎、贼寇等威胁时,不惜牺牲自己来保护家人,体现了她们的勇敢和无私。
衣氏、侯氏、吴氏等人的故事则反映了古代女性在丈夫去世后,选择殉节的行为。这种行为在当时被视为忠贞的最高表现,虽然现代人可能难以理解,但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这种行为得到了广泛的赞誉和表彰。
最后,徐氏、毛氏等人的故事则展现了古代女性在面对贼寇时的坚贞不屈。她们宁愿选择死亡,也不愿受辱,体现了她们的贞节和尊严。
总的来说,这段古文通过多个女性的故事,展现了古代社会对女性忠贞、孝道和节操的高度重视,同时也反映了当时女性在社会中的艰难处境和她们在面对困境时的坚韧和勇敢。这些故事不仅具有历史价值,也为我们提供了理解古代社会文化和女性地位的重要视角。
这段文本描绘了元末动荡时期,女性在面对战乱和贼寇时的坚贞不屈与自我牺牲精神。这些女性大多出身于书香门第或官宦之家,她们不仅容貌出众,而且通晓诗书,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在面对贼寇的威胁时,她们选择了以死明志,保全自己的清白和家族的荣誉。
文本中的女性形象展现了儒家文化中‘贞节’观念的影响。她们在面对生死抉择时,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死亡,以保全自己的名节。这种选择不仅是对个人尊严的维护,也是对家族荣誉的捍卫。她们的牺牲精神体现了儒家文化中‘舍生取义’的价值观念。
此外,文本还反映了元末社会的动荡与混乱。贼寇横行,百姓流离失所,许多家庭在战乱中遭受了巨大的苦难。女性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往往成为战乱中的牺牲品。然而,这些女性并没有屈服于命运,而是以坚强的意志和崇高的道德情操,选择了自我牺牲,展现了人性的光辉。
从艺术特色上看,文本通过简洁的语言和生动的细节描写,刻画了多个鲜明的女性形象。每个人物的故事虽然简短,但却充满了情感张力,令人动容。文本通过对比战乱的残酷与女性的坚贞,突出了人性的伟大与崇高。
总的来说,这段文本不仅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反映了元末社会的动荡与人民的苦难,同时也具有深刻的文化内涵,展现了儒家文化中‘贞节’观念的影响。这些女性的牺牲精神,不仅是对个人尊严的维护,也是对家族荣誉的捍卫,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中的忠贞与坚韧。
这段文本通过多个妇女在战乱中的贞节行为,展现了古代中国社会对妇女贞节的高度重视。这些妇女在面对战争、贼寇、饥荒等极端困境时,选择了自杀或坚守贞节,体现了儒家思想中‘忠孝节义’的道德观念。她们的行为不仅是对个人尊严的维护,也是对家族荣誉和社会道德的捍卫。
文本中的妇女形象多样,有许氏、韩氏、何氏、刘氏二女、曹氏、刘氏、申氏、安氏、罗氏、周如砥女、徐氏、陈氏、袁氏、李氏、陶宗媛、高丽氏、刘氏、华氏、卜颜的斤、王氏等。她们在面对死亡和屈辱时,表现出了极高的道德勇气和自我牺牲精神。这种精神在古代中国社会中被广泛推崇,成为妇女行为的典范。
文本还通过妇女们的自杀方式,如缢死、投崖、自刭等,展现了她们对生命的决绝态度。这些自杀方式不仅是对个人生命的放弃,也是对家族和社会责任的最后承担。她们的行为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被视为对家族荣誉和社会道德的维护。
此外,文本中还提到了一些妇女在自杀前的精心打扮,如‘膏沐薰裳’,这体现了她们对死亡的尊重和对生命的最后告别。这种行为不仅是对个人尊严的维护,也是对家族和社会责任的最后承担。
总的来说,这段文本通过多个妇女的贞节行为,展现了古代中国社会对妇女贞节的高度重视。这些妇女在面对极端困境时,选择了自杀或坚守贞节,体现了儒家思想中‘忠孝节义’的道德观念。她们的行为不仅是对个人尊严的维护,也是对家族荣誉和社会道德的捍卫。
这段古文通过一系列女性在战乱中的悲惨遭遇,展现了她们坚守节操、宁死不屈的精神。这些女性在面对战争、暴力和侮辱时,选择了以死明志,体现了古代中国女性对贞节的极端重视。
文化内涵方面,这些故事反映了古代中国社会对女性贞节的极度重视,以及女性在家庭和社会中的地位。在儒家思想的影响下,贞节被视为女性最重要的美德之一,这种观念在文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艺术特色上,文中通过简洁而有力的叙述,生动地描绘了女性在极端困境中的心理活动和行为选择。作者通过对比和平时期的家庭生活与战乱中的悲惨遭遇,突出了女性在逆境中的坚韧和牺牲精神。
历史价值方面,这些故事不仅是对个人命运的记录,也是对当时社会风貌和价值观的反映。通过这些故事,我们可以窥见古代中国社会对女性角色的期待和限制,以及战争对普通人生活的巨大影响。
总的来说,这段古文通过一系列悲剧性的故事,深刻地揭示了古代中国女性在社会中的地位和她们在极端困境中的选择,具有重要的文化和历史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