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纪昀(1724年—1805年),字晓岚,清代文学家、学者,曾任《四库全书》总纂官。他以博学多才著称,是清代文坛的重要人物。
年代:成书于清代乾隆至嘉庆年间(18世纪末至19世纪初)。
内容简要:《阅微草堂笔记》是一部志怪小说集,共24卷。书中收录了大量神怪、奇闻、异事,内容涉及民间传说、官场轶事、因果报应等。纪昀以简洁生动的笔触,借鬼神之事讽喻社会现实,既有趣味性又富含哲理,是清代笔记小说的代表作之一。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阅微草堂笔记-卷四-滦阳消夏录四(3)-原文
安氏表兄,忘其名字,与一狐为友。恒于场圃间对谈。安见之,他人弗见也。
狐自称生于北宋初,安叩以宋代史事,曰:皆不知也。
凡学仙者,必游方之外,使万缘断绝,一意精修,如于世有所闻见,于心必有所是非。
有所是非必有所爱憎,有所爱憎,则喜怒哀乐之情必迭起循生,以消铄其精气,神耗而形亦敝矣。
乌能至今犹在乎?
迨道成以后,来往人间,视一切机械变诈,皆如戏剧;视一切得失胜败,以至于治乱兴亡,皆如泡影。
当时即不留意,又焉能一一而记之?
即与君相遇,是亦前缘。
然数百年来,相遇如君者不知凡几,大都萍水相逢,烟云倏散。
夙昔笑言,亦多不记忆。
则身所未接者,从可知矣。
时八里庄三官庙有雷击蝎虎一事。
安问以物久通灵,多撄雷斧,岂长生亦造物所忌乎?
曰:是有二端,夫内丹导引,外丹服饵,皆艰难辛苦以证道,犹力田以致富,理所宜然;
若媚惑梦魇,盗采精气,损人之寿,延己之年,事与劫盗无异,天律不容也。
又惑恣为妖幻,贻祸生灵,天律亦不容也;
若其葆养元神,自全生命,与人无患,于世无争,则老寿之物,正如老寿之人耳,何至犯造物之忌乎?
舅氏实斋先生闻之曰:此狐所言,皆老氏之粗浅者也,然用以自养,亦足矣。
浙江 有士人,夜梦至一官府,云都城隍庙也。
有冥吏语之曰:今某公控其友负心,牵君为证。君试思尝有是事否?
士人追忆之,良是。
俄闻都城隍升坐,冥吏白,某控某负心事,证人已至,请勘断。
都城隍举案示士人,士人以实对,都城隍曰:此辈结党 营私,朋求进取。
以同异为爱恶,以爱恶为是非,势孤则攀附以求援,力敌则排挤以互噬;
翻云覆雨,倏忽万端,本为小人之交 ,岂能责以君子之道;
操戈入室,理所必然,根勘已明,可驱之去。
顾士人曰:得无谓负心者有佚罚耶?
夫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因果之相偿也。
花既结子,子又开花,因果之相生也。
彼负心者,又有负心人蹑其后,不待鬼神之料理矣。
士人霍然而醒,后阅数载,竟如神之所言。
闽中某夫人喜食猫。
得猫则先贮石灰于罂,投猫于内,而灌以沸汤,猫为灰气所蚀,毛尽脱落,不烦癷治,血尽归于脏腑,肉莹如玉,云味胜鸡雏十倍也。
日日张网设机,所捕杀无算。
后夫人病危,呦呦作猫声,越十余日乃死。
卢观察癹吉子荫文,余婿也,尝为余言之。
因言景州一宦家子,好取猫犬之类,拗折其足,捩之向后,观其発孑跳号以为戏,所杀亦多。
后生子女皆足躔反向前。
又余家奴子王发,善鸟铳,所击无不中,日恒杀鸟数十,惟一子名济宁州–其往济宁州时所生也,年已十一二,忽遍体生疮,如火烙痕,每一疮内有一铁子,竟不知何由而入,百药不痊,竟以绝嗣。
杀业至重,信夫。
余尝怪修善果者,皆按日持斋,如奉律令,而居恒则不能戒杀。
夫佛氏之持斋,岂以菇蔬啖果,即为功德乎?
正以菇蔬啖果,即不杀生耳。
今徒曰某日某日观者斋期,某日某日准提斋期,是日持斋,佛大欢喜。
非是日也,烹宰溢乎庖,肥甘罗乎俎,屠割惨酷,佛不问也。
天下有是事理乎?
且天子无故不杀牛,大夫无故不杀羊,士无故不杀犬豕,礼也。
儒者遵圣贤之教,固万万无断肉理。
然自宾祭以外,时杀亦万万不宜。
以一脔之故,遽戕一命;以一羹之故,遽戕数十命,或数百命;
以众生无限怖苦,无限惨毒,供我一瞬之适口。
与按日持斋之心,无乃稍左乎?
东坡先生向持此论,窃以为酌中之道,愿与修善果者一质之。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阅微草堂笔记-卷四-滦阳消夏录四(3)-译文
安氏的表兄,忘记了他的名字,与一只狐狸成为了朋友。他们经常在田间地头交谈。安氏能看到这只狐狸,但其他人看不到。
狐狸自称出生于北宋初年,安氏询问它关于宋代的历史事件,狐狸回答说:我都不记得了。
凡是学习仙道的人,必须远离世俗,断绝一切尘缘,专心修炼,如果在世间有所见闻,心中必然会有是非之分。
有是非之分就会有爱憎之情,有爱憎之情,喜怒哀乐的情绪就会不断产生,消耗精气,精神耗损,形体也会衰败。
怎么可能到现在还活着呢?
等到修道成功后,再回到人间,看一切机巧欺诈,都像戏剧一样;看一切得失胜败,甚至国家的治乱兴亡,都像泡影一样。
当时就不在意,又怎么能一一记住呢?
即使与您相遇,这也是前世的缘分。
然而几百年来,像您这样相遇的人不知道有多少,大多是萍水相逢,像烟云一样瞬间消散。
过去的笑谈,也大多记不清了。
那么那些没有亲身经历的事情,就更不用说了。
当时八里庄的三官庙发生了一件雷击蝎虎的事情。
安氏问狐狸,为什么动物修炼久了会通灵,却常常遭到雷击,难道长生不老也是造物主所忌讳的吗?
狐狸回答说:这有两个原因,内丹导引,外丹服饵,都是通过艰难辛苦来证道,就像努力耕种才能致富一样,这是理所当然的;
但如果通过媚惑梦魇,盗取他人的精气,损害他人的寿命,延长自己的寿命,这种行为与强盗无异,天理不容。
还有那些肆意施展妖术,祸害生灵的,天理也不容;
如果能够保养元神,保全自己的生命,不伤害他人,不与世争,那么长寿的动物,就像长寿的人一样,怎么会触犯造物主的忌讳呢?
安氏的舅父实斋先生听到后说:这只狐狸所说的,都是道家的一些粗浅道理,但用来自我修养,也足够了。
浙江有一个读书人,晚上做梦到了一个官府,说是都城隍庙。
有一个冥吏对他说:现在某公控告他的朋友负心,牵涉到您作证。您想想看,曾经有过这样的事吗?
读书人回忆了一下,确实有。
不久听到都城隍升堂,冥吏报告说,某控告某负心的事,证人已经到了,请审判。
都城隍拿出案卷给读书人看,读书人如实回答,都城隍说:这些人结党营私,互相勾结以求进取。
以同异为爱恶,以爱恶为是非,势孤则攀附以求援,力敌则排挤以互噬;
翻云覆雨,瞬息万变,本来就是小人的交往,怎么能用君子的标准来要求他们;
操戈入室,理所必然,案情已经查明,可以驱赶他们离开了。
都城隍对读书人说:你是不是觉得负心的人会逃脱惩罚?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因果是相报的。
花结出果实,果实又开花,因果是相生的。
那些负心的人,后面也会有负心的人跟着他们,不需要鬼神去处理。
读书人突然醒来,几年后,果然如神所说的那样。
福建有一位夫人喜欢吃猫。
抓到猫后,先把石灰放在罐子里,把猫扔进去,然后倒入沸水,猫被石灰气腐蚀,毛全部脱落,不需要再处理,血全部流入脏腑,肉晶莹如玉,据说味道比小鸡还要鲜美十倍。
她每天张网设陷阱,捕杀的猫不计其数。
后来这位夫人病危,发出猫一样的叫声,过了十几天才死。
卢观察的儿子荫文,是我的女婿,曾经告诉我这件事。
他还提到景州一个官宦人家的儿子,喜欢抓猫狗之类的动物,折断它们的腿,扭到后面,看它们挣扎哀嚎取乐,杀死的动物也很多。
后来他生的孩子,脚都反着长。
还有我家的仆人王发,擅长用鸟铳,每次射击都能命中,每天都要杀几十只鸟,只有一个儿子名叫济宁州——是他去济宁州时生的,已经十一二岁了,突然全身长疮,像被火烙过一样,每个疮里都有一颗铁子,不知道是怎么进去的,百药无效,最终绝了后。
杀生的罪业非常重,真是如此。
我常常奇怪那些修善果的人,都是按日子持斋,像遵守法律一样,但平时却不能戒杀。
佛家持斋,难道仅仅是因为吃素吃果,就算功德吗?
正是因为吃素吃果,就是不杀生。
现在只是说某日某日是斋期,某日某日是准提斋期,这一天持斋,佛就会很高兴。
不是斋期的时候,厨房里宰杀动物,餐桌上摆满美味,屠宰的惨状,佛就不管了。
天下有这样的道理吗?
而且天子无故不杀牛,大夫无故不杀羊,士无故不杀猪狗,这是礼制。
儒者遵循圣贤的教诲,当然万万没有断肉的道理。
但除了祭祀和宾客之外,平时杀生也是万万不应该的。
为了一块肉,就杀害一条生命;为了一碗汤,就杀害几十条甚至几百条生命;
用众生无限的痛苦和惨毒,来满足我一时的口腹之欲。
这与按日持斋的心意,岂不是有些相悖吗?
苏东坡先生一直持这种观点,我认为这是中庸之道,愿意与修善果的人一起探讨。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阅微草堂笔记-卷四-滦阳消夏录四(3)-注解
髑髅:指死人的头骨,常用来象征死亡或鬼魂。
人鬼异路:指人与鬼魂属于不同的世界,不应相互干扰。
焰口:佛教术语,指饿鬼道中的一种鬼魂,常通过放焰口仪式来超度。
明神:指神明或神灵,通常被认为是公正无私的审判者。
夙孽:指前世或过去所造的恶业,导致今生的报应。
木魅花妖:指自然界中的精灵或妖怪,常与树木、花草相关。
节妇:指守节的寡妇,通常因其贞节而受到尊敬。
狐: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狐常被视为灵性动物,能够修炼成仙,具有变化和预知的能力。
北宋:中国历史上的一个朝代,公元960年至1127年,以文化繁荣和科技进步著称。
内丹导引:道教修炼方法之一,通过调节呼吸和身体动作来修炼内丹,达到长生不老的目的。
外丹服饵:道教修炼方法之一,通过服用炼制的丹药来达到长生不老的目的。
都城隍庙:供奉城隍神的庙宇,城隍神是守护城市的神祇,负责阴间的司法。
因果:佛教和道教中的重要概念,指行为和结果之间的必然联系,强调善恶有报。
持斋:佛教和道教中的修行方式,指在特定日期或时期禁食肉类,以示虔诚和清净。
东坡先生:即苏轼,北宋著名文学家、政治家,以其豁达的人生态度和文学成就闻名。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阅微草堂笔记-卷四-滦阳消夏录四(3)-评注
这段古文通过多个故事展现了人与鬼魂之间的互动,反映了中国传统文化中对鬼魂、因果报应、家族伦理等方面的深刻思考。首先,故事中的鬼魂并非单纯的恐怖存在,而是具有情感和记忆的个体。例如,张天锡遇到的髑髅鬼魂表现出对生前身份的认同和对子孙的关切,这种情感化的描写使得鬼魂形象更加复杂和人性化。
其次,故事中多次提到鬼魂的饥饿和对祭品的需求,这反映了中国民间信仰中鬼魂需要依靠生者的祭祀来维持生存的观念。这种观念与佛教中的饿鬼道思想相呼应,强调了因果报应的不可逃避性。鬼魂的饥饿不仅是对物质的需求,更是对生者记忆和关怀的渴望。
此外,故事中的鬼魂与生者的互动也揭示了家族伦理的重要性。如何大金遇到的曾祖鬼魂,表现出对子孙的深切关怀和期望,这种情感超越了生死的界限,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中家族观念的根深蒂固。鬼魂对子孙的期望甚至比生者更为强烈,这种情感的描写使得故事更具感染力。
在艺术特色方面,这些故事通过细腻的描写和生动的对话,成功地营造出一种神秘而又真实的氛围。鬼魂的形象既有恐怖的一面,也有温情的一面,这种复杂性使得故事更加引人入胜。同时,故事中的对话和细节描写也展现了作者对人性、伦理和宗教的深刻洞察。
从历史价值来看,这些故事不仅反映了清代社会的民间信仰和风俗习惯,也为研究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鬼魂观念、家族伦理和宗教思想提供了宝贵的资料。通过这些故事,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古人对生死、因果、家族等问题的思考方式,以及这些思考如何影响了他们的日常生活和行为准则。
总的来说,这段古文通过多个生动的故事,展现了人与鬼魂之间的复杂关系,揭示了中国传统文化中对鬼魂、因果报应和家族伦理的深刻思考。这些故事不仅在艺术上具有独特的魅力,也在文化和历史研究上具有重要的价值。
本文通过几个故事展示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因果报应和道德观念。首先,安氏表兄与狐的对话揭示了修仙者应远离世俗纷扰,专注于精神修炼,以达到长生不老的目的。狐的言论反映了道家思想中对于超脱世俗、追求精神自由的理念。
其次,浙江士人的梦境故事强调了因果报应的观念。都城隍庙的审判场景展示了阴间司法体系,强调了善恶有报的道德观念。士人的经历提醒人们,行为的结果最终会回到自己身上,这是中国传统文化中重要的道德教诲。
再次,闽中某夫人和景州宦家子的故事则通过具体的例子展示了杀生行为的恶果。夫人因虐杀猫而最终病危,宦家子因虐待动物而导致后代身体畸形,这些故事强调了佛教和道教中对于不杀生的重视,以及因果报应的不可逃避性。
最后,作者对于持斋和杀生的讨论进一步深化了这一主题。作者批评了那些只在特定日期持斋,而在其他时间大肆杀生的行为,认为这种行为与佛教和道教的教义相悖。作者引用东坡先生的观点,主张在日常生活中也应尽量减少杀生,以达到真正的修行目的。
总的来说,本文通过多个故事和讨论,深入探讨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因果报应、道德观念和修行理念,展示了这些观念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