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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始明昌国文:古籍-贞观政要-卷八-论赦令

作者: 吴兢(670年—749年),唐代史学家,曾任史官,以编撰史书闻名。他秉笔直书,注重史实,深受后世推崇。

年代:编撰于唐代开元年间(8世纪初)。

内容简要:《贞观政要》是一部记录唐太宗贞观年间(627年—649年)治国理政经验的政论著作。全书共10卷40篇,内容涵盖君臣关系、选贤任能、纳谏、节俭、法治等方面,总结了贞观之治的成功经验,为后世统治者提供了重要的治国参考,被誉为“帝王教科书”。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贞观政要-卷八-论赦令-原文

贞观七年,太宗谓侍臣曰:“天下愚人者多,智人者少,智者不肯为恶,愚人好犯宪章。

凡赦宥之恩, 惟及不轨之辈。

古语云:‘小人之幸,君子之不幸。’‘一岁再赦,善人喑哑。’

凡‘养稂莠者伤禾稼,惠奸宄者贼良人’。

昔‘文王作罚,刑兹无赦。’

又蜀先主尝谓诸葛亮曰:‘吾周旋陈元方、郑康成之间,每见启告理乱之道备矣,曾不语赦。’

故诸葛亮治蜀十年不赦,而蜀大化。

梁武帝每年数赦,卒至倾败。

夫谋小仁者,大仁之贼。

故我有天下以来,绝不放赦。

今四海安宁,礼义兴行,非常之恩,弥不可数,将恐愚人常冀侥幸,惟欲犯法,不能改过。”

贞观十年,太宗谓侍臣曰:“国家法令,惟须简约,不可一罪作数种条。

格式既多,官人不能尽记,更生奸诈,若欲出罪即引轻条,若欲入罪即引重条。

数变法者,实不益道理,宜令审细,毋使互文。”

贞观十一年,太宗谓侍臣曰:“诏令格式,若不常定,则人心多惑,奸诈益生。

《周易》称‘涣汗其大号’,言发号施令,若汗出于体,一出而不复也。

《书》曰:‘慎乃出令,令出惟行,弗为反。’

且汉祖日不暇给,萧何起于小吏,制法之后,犹称画一。

今宜详思此义,不可轻出诏令,必须审定,以为永式。”

长孙皇后遇疾,渐危笃。

皇太子启后曰:“医药备尽,今尊体不瘳,请奏赦囚徒并度人入道,冀蒙福祐。”

后曰:“死生有命,非人力所加。

若修福可延,吾素非为恶者;若行善无效,何福可求?

赦者国之大事,佛道者,上每示存异方之教耳,常恐为理体之弊。

岂以吾一妇人而乱天下法?不能依汝言。”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贞观政要-卷八-论赦令-译文

贞观七年,唐太宗对侍臣说:“天下愚昧的人多,聪明的人少,聪明的人不愿意做坏事,愚昧的人喜欢触犯法律。

凡是赦免的恩典,只适用于那些不守规矩的人。

古语说:‘小人的幸运,是君子的不幸。’‘一年两次赦免,善良的人会变得沉默。’

凡是‘养杂草的人会伤害庄稼,施恩于坏人会伤害好人’。

从前‘文王制定刑罚,对犯罪者绝不赦免。’

还有蜀汉的先主曾经对诸葛亮说:‘我在陈元方、郑康成之间周旋,每次看到他们讲述治理乱世的方法都很完备,但从未提到赦免。’

所以诸葛亮治理蜀汉十年没有赦免,而蜀汉大治。

梁武帝每年多次赦免,最终导致国家倾覆。

谋求小仁的人,是大仁的敌人。

所以我拥有天下以来,绝不赦免。

现在天下安宁,礼义盛行,特别的恩典越来越多,恐怕愚昧的人常常希望侥幸,只想犯法,不能改过。”

贞观十年,唐太宗对侍臣说:“国家的法令,必须简单明了,不能对一种罪行制定多种条款。

条款太多,官员不能全部记住,反而会产生奸诈,如果想减轻罪行就引用轻的条款,如果想加重罪行就引用重的条款。

频繁改变法律,实际上不利于治理,应该仔细审查,不要让条款互相矛盾。”

贞观十一年,唐太宗对侍臣说:“诏令的格式,如果不固定,人们的心就会迷惑,奸诈就会滋生。

《周易》说‘涣汗其大号’,意思是发号施令,就像汗水从身体流出,一旦流出就不会再回来。

《书经》说:‘慎重地发布命令,命令一旦发布就要执行,不要反悔。’

而且汉高祖日理万机,萧何出身小吏,制定法律后,仍然被称为一致。

现在应该仔细思考这个道理,不能轻易发布诏令,必须经过审定,作为永久的规范。”

长孙皇后生病,病情逐渐加重。

皇太子对皇后说:“医药都用尽了,现在您的身体没有好转,请奏请赦免囚徒并让人出家,希望能得到福佑。”

皇后说:“生死有命,不是人力所能改变的。

如果修福可以延长寿命,我向来不是作恶的人;如果行善没有效果,还有什么福可以求?

赦免是国家的大事,佛教和道教,皇上常常表示要保留异教的教义,常常担心会成为治理的弊端。

怎么能因为我一个妇人而扰乱国家的法律?不能按照你的话去做。”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贞观政要-卷八-论赦令-注解

贞观:唐太宗李世民的年号,公元627年至649年,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盛世之一,以政治清明、经济繁荣、文化昌盛著称。

太宗:即唐太宗李世民,唐朝第二位皇帝,以其卓越的政治才能和军事才能,开创了贞观之治。

赦宥:赦免和宽恕,特指皇帝对罪犯的宽大处理。

文王作罚,刑兹无赦:出自《尚书·周书·康诰》,意为周文王制定刑罚,对于犯罪者绝不赦免。

蜀先主:指三国时期蜀汉的建立者刘备。

诸葛亮:三国时期蜀汉丞相,以其卓越的政治和军事才能著称,被誉为“卧龙先生”。

梁武帝:即南朝梁的开国皇帝萧衍,以其崇佛和频繁赦免罪犯而闻名。

涣汗其大号:出自《周易·涣卦》,比喻发号施令如同汗水流出,一旦发出便不可收回。

慎乃出令,令出惟行,弗为反:出自《尚书·周书·康诰》,意为发布命令要谨慎,一旦发布就必须执行,不可反悔。

长孙皇后:唐太宗李世民的皇后,以其贤德和智慧著称。

皇太子:指唐太宗的长子李承乾,后被废为庶人。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贞观政要-卷八-论赦令-评注

唐太宗在贞观七年、十年和十一年的三次对话中,展现了他对法治的深刻理解和坚定态度。他强调了赦免的负面影响,认为频繁赦免会导致愚人侥幸心理,进而破坏社会秩序。他引用了古语和历史典故,如文王作罚、诸葛亮治蜀等,来支持自己的观点。

在贞观十年的对话中,太宗强调了法令的简约性,认为复杂的法令会导致官员无法全面掌握,从而滋生奸诈行为。他主张法令应简明扼要,避免频繁变更,以确保法律的稳定性和权威性。

贞观十一年的对话中,太宗进一步强调了诏令的稳定性和权威性。他引用《周易》和《尚书》中的典故,说明发号施令应如同汗水流出,一旦发出便不可收回。他主张诏令必须经过详细审定,以确保其长期有效。

长孙皇后在病危时的态度,体现了她对法治的尊重和对国家大事的慎重。她拒绝了皇太子提出的赦免囚徒和度人入道的建议,认为赦免是国家大事,不应因个人原因而破坏法律。她的态度反映了唐代皇室对法治的重视和对国家稳定的责任感。

整体来看,这些对话不仅展示了唐太宗和长孙皇后对法治的深刻理解和坚定态度,也反映了贞观时期政治清明、法治严明的特点。这些对话不仅是唐代政治文化的重要体现,也为后世提供了宝贵的治国理政经验。

内容标题:《泰始明昌国文:古籍-贞观政要-卷八-论赦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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