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吴兢(670年—749年),唐代史学家,曾任史官,以编撰史书闻名。他秉笔直书,注重史实,深受后世推崇。
年代:编撰于唐代开元年间(8世纪初)。
内容简要:《贞观政要》是一部记录唐太宗贞观年间(627年—649年)治国理政经验的政论著作。全书共10卷40篇,内容涵盖君臣关系、选贤任能、纳谏、节俭、法治等方面,总结了贞观之治的成功经验,为后世统治者提供了重要的治国参考,被誉为“帝王教科书”。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贞观政要-卷五-论公平-原文
太宗初即位,中书令房玄龄奏言:“秦府旧左右未得官者,并怨前宫及齐府左右处分之先己。”
太宗曰:“古称至公者,盖谓平恕无私。丹朱、商均,子也,而尧、舜废之。管叔、蔡叔,兄弟也,而周公诛之。故知君人者,以天下为公,无私于物。昔诸葛孔明,小国之相,犹曰‘吾心如称,不能为人作轻重,况我今理大国乎?朕与公等衣食出于百姓,此则人力已奉于上,而上恩未被于下,今所以择贤才者,盖为求安百姓也。用人但问堪否,岂以新故异情?凡一面尚且相亲,况旧人而顿忘也!才若不堪,亦岂以旧人而先用?今不论其能不能,而直言其嗟怨,岂是至公之道耶?”
贞观元年,有上封事者,请秦府旧兵并授以武职,追入宿卫。太宗谓曰:“朕以天下为家,不能私于一物,惟有才行是任,岂以新旧为差?况古人云:‘兵犹火也,弗戢将自焚。’汝之此意,非益政理。”
贞观元年,吏部尚书长孙无忌尝被召,不解佩刀入东上阁门,出阁门后,监门校尉始觉。尚书右仆射封德彝议,以监门校尉不觉,罪当死,无忌误带刀入,徒二年,罚铜二十斤。太宗从之。大理少卿戴胄驳曰:“校尉不觉,无忌带刀入内,同为误耳。夫臣子之于尊极,不得称误,准律云:‘供御汤药、饮食、舟船,误不如法者,皆死。’陛下若录其功,非宪司所决;若当据法,罚铜未为得理。”太宗曰:“法者非朕一人之法,乃天下之法,何得以无忌国之亲戚,便欲挠法耶?”更令定议。德彝执议如初,太宗将从其议,胄又驳奏曰:“校尉缘无忌以致罪,于法当轻,若论其过误,则为情一也,而生死顿殊,敢以固请。”太宗乃免校尉之死。
是时,朝廷大开选举,或有诈伪阶资者,太宗令其自首,不首,罪至于死。俄有诈伪者事泄,胄据法断流以奏之。太宗曰:“朕初下敕,不首者死,今断从法,是示天下以不信矣。”胄曰:“陛下当即杀之,非臣所及,既付所司,臣不敢亏法。”太宗曰:“卿自守法,而令朕失信耶?”胄曰:“法者,国家所以布大信于天下,言者,当时喜怒之所发耳。陛下发一朝之忿,而许杀之,既知不可,而置之以法,此乃忍小忿而存大信,臣窃为陛下惜之。”太宗曰:“朕法有所失,卿能正之,朕复何忧也!”
贞观二年,太宗谓房玄龄等曰:“朕比见隋代遗老,咸称高颎善为相者,遂观其本传,可谓公平正直,尤识治体,隋室安危,系其存没。炀帝无道,枉见诛夷,何尝不想见此人,废书钦叹!又汉、魏已来,诸葛亮为丞相,亦甚平直,尝表废廖立、李严于南中,立闻亮卒,泣曰:‘吾其左衽矣!’严闻亮卒,发病而死。故陈寿称:‘亮之为政,开诚心,布公道,尽忠益时者,虽仇必赏;犯法怠慢者,虽亲必罚。’卿等岂可不企慕及之?朕今每慕前代帝王之善者,卿等亦可慕宰相之贤者,若如是,则荣名高位,可以长守。”玄龄对曰:“臣闻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故《尚书》云:‘无偏无党,王道荡荡。无党无偏,王道平平。’又孔子称‘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今圣虑所尚,诚足以极政教之源,尽至公之要,囊括区宇,化成天下。”太宗曰:“此直朕之所怀,岂有与卿等言之而不行也?”
长乐公主,文德皇后所生也。贞观六年将出降,敕所司资送,倍于长公主。魏征奏言:“昔汉明帝欲封其子,帝曰:‘朕子岂得同于先帝子乎?可半楚、淮阳王。’前史以为美谈。天子姊妹为长公主,天子之女为公主,既加长字,良以尊于公主也,情虽有殊,义无等别。若令公主之礼有过长公主,理恐不可,实愿陛下思之。”太宗称善。乃以其言告后,后叹曰:“尝闻陛下敬重魏征,殊未知其故,而今闻其谏,乃能以义制人主之情,真社稷臣矣!妾与陛下结发为夫妻,曲蒙礼敬,情义深重,每将有言,必俟颜色,尚不敢轻犯威严,况在臣下,情疏礼隔?故韩非谓之说难,东方朔称其不易,良有以也。忠言逆耳而利于行,有国有家者深所要急,纳之则世治,杜之则政乱,诚愿陛下详之,则天下幸甚!”因请遣中使赍帛五百匹,诣征宅以赐之。
刑部尚书张亮坐谋反下狱,诏令百官议之,多言亮当诛,惟殿中少监李道裕奏亮反形未具,明其无罪。太宗既盛怒,竟杀之。俄而刑部侍郎有阙,令宰相妙择其人,累奏不可。太宗曰:“吾已得其人矣。往者李道裕议张亮云‘反形未具’,可谓公平矣。当时虽不用其言,至今追悔。”遂授道裕刑部侍郎。
贞观初,太宗谓侍臣曰:“朕今孜孜求士,欲专心政道,闻有好人,则抽擢驱使。而议者多称‘彼者皆宰臣亲故’,但公等至公,行事勿避此言,便为形迹。古人‘内举不避亲,外举不避仇’,而为举得其真贤故也。但能举用得才,虽是子弟及有仇嫌,不得不举。”
贞观十一年,时屡有阉宦充外使,妄有奏,事发,太宗怒。魏征进曰:“阉竖虽微,狎近左右,时有言语,轻而易信,浸润之谮,为患特深。今日之明,必无此虑,为子孙教,不可不杜绝其源。”太宗曰:“非卿,朕安得闻此语?自今已后,充使宜停。”魏征因上疏曰:
臣闻为人君者,在乎善善而恶恶,近君子而远小人。善善明,则君子进矣;恶恶著,则小人退矣。近君子,则朝无粃政;远小人,则听不私邪。小人非无小善,君子非无小过。君子小过,盖白玉
之微瑕;小人小善,乃铅刀之一割。铅刀一割,良工之所不重,小善不足以掩众恶也;白玉微瑕,善贾之所不弃,小疵不足以妨大美也。
善小人之小善,谓之善善,恶君子之小过,谓之恶恶,此则蒿兰同嗅,玉石不分,屈原所以沉江,卞和所以泣血者也。
既识玉石之分,又辨蒿兰之臭,善善而不能进,恶恶而不能去,此郭氏所以为墟,史鱼所以遗恨也。
陛下聪明神武,天姿英睿,志存泛爱,引纳多途,好善而不甚择人,疾恶而未能远佞。
又出言无隐,疾恶太深,闻人之善或未全信,闻人之恶以为必然。虽有独见之明,犹恐理或未尽。
何则?君子扬人之善,小人讦人之恶,闻恶必信,则小人之道长矣,闻善或疑,则君子之道消矣。
为国家者,急于进君子而退小人,乃使君子道消,小人道长,则君臣失序,上下否隔,乱亡不恤,将何以治乎?
且世俗常人,心无远虑,情在告讦,好言朋党。夫以善相成谓之同德,以恶相济谓之朋党,今则清浊共流,善恶无别,以告讦为诚直,以同德为朋党。
以之为朋党,则谓事无可信;以之为诚直,则谓言皆可取。此君恩所以不结于下,臣忠所以不达于上。
大臣不能辩正,小臣莫之敢论,远近承风,混然成俗,非国家之福,非为治之道。
适足以长奸邪,乱视听,使人君不知所信,臣下不得相安。若不远虑,深绝其源,则后患未之息也。
今之幸而未败者,由乎君有远虑,虽失之于始,必得之于终故也。若时逢少隳,往而不返,虽欲悔之,必无所及。
既不可以传诸后嗣,复何以垂法将来?且夫进善黜恶,施于人者也;以古作鉴,施于己者也。
鉴貌在乎止水,鉴己在乎哲人。能以古之哲王鉴于己之行事,则貌之妍丑宛然在目,事之善恶自得于心,无劳司过之史,不假刍荛之议,巍巍之功日著,赫赫之名弥远。
为人君者不可务乎?
臣闻道德之厚,莫尚于轩、唐,仁义之隆,莫彰于舜、禹。欲继轩、唐之风,将追舜、禹之迹,必镇之以道德,弘之以仁义,举善而任之,择善而从之。
不择善任能,而委之俗吏,既无远度,必失大体。惟奉三尺之律,以绳四海之人,欲求垂拱无为,不可得也。
故圣哲君临,移风易俗,不资严刑峻法,在仁义而已。故非仁无以广施,非义无以正身。惠下以仁,正身以义,则其政不严而理,其教不肃而成矣。
然则仁义,理之本也;刑罚,理之末也。为理之有刑罚,犹执御之有鞭策也,人皆从化,而刑罚无所施;马尽其力,则有鞭策无所用。
由此言之,刑罚不可致理,亦已明矣。故《潜夫论》曰:“人君之治莫大于道德教化也。民有性、有情、有化、有俗。情性者,心也,本也;化俗者,行也,末也。
是以上君抚世,先其本而后其末,顺其心而履其行。心情苟正,则奸慝无所生,邪意无所载矣。是故上圣无不务治民心,故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
道之以礼,务厚其性而明其情。民相爱,则无相伤害之意;动思义,则无畜奸邪之心。若此,非律令之所理也,此乃教化之所致也。
圣人甚尊德礼而卑刑罚,故舜先敕契以敬敷五教,而后任咎繇以五刑也。凡立法者,非以司民短而诛过误也,乃以防奸恶而救祸患,检淫邪而内正道。
民蒙善化,则人有士君子之心;被恶政,则人有怀奸乱之虑。故善化之养民,犹工之为曲豉也。六合之民,犹一荫也,黔首之属,犹豆麦也,变化云为,在将者耳!
遭良吏,则怀忠信而履仁厚;遇恶吏,则怀奸邪而行浅薄。忠厚积,则致太平;浅薄积,则致危亡。是以圣帝明王,皆敦德化而薄威刑也。
德者,所以循己也,威者,所以治人也。民之生也,犹铄金在炉,方圆薄厚,随溶制耳!是故世之善恶,俗之薄厚,皆在于君。
世之主诚能使六合之内、举世之人,感忠厚之情而无浅薄之恶,各奉公正之心,而无奸险之虑,则醇酽之俗,复见于兹矣。”
后王虽未能遵,专尚仁义,当慎刑恤典,哀敬无私,故管子曰:“圣君任法不任智,任公不任私。”故王天下,理国家。
贞观之初,志存公道,人有所犯,一一于法。纵临时处断或有轻重,但见臣下执论,无不忻然受纳。
民知罪之无私,故甘心而不怨;臣下见言无忤,故尽力以效忠。
顷年以来,意渐深刻,虽开三面之网,而察见渊中之鱼,取舍在于爱憎,轻重由乎喜怒。
爱之者,罪虽重而强为之辞;恶之者,过虽小而深探其意。法无定科,任情以轻重;人有执论,疑之以阿伪。
故受罚者无所控告,当官者莫敢正言。不服其心,但穷其口,欲加之罪,其无辞乎!
又五品已上有犯,悉令曹司闻奏。本欲察其情状,有所哀矜;今乃曲求小节,或重其罪,使人攻击惟恨不深。
事无重条,求之法外所加,十有六七,故顷年犯者惧上闻,得付法司,以为多幸。
告讦无已,穷理不息,君私于上,吏奸于下,求细过而忘大体,行一罚而起众奸,此乃背公平之道,乖泣辜之意,欲其人和讼息,不可得也。
故《体论》云:“夫淫泆盗窃,百姓之所恶也,我从而刑罚之,虽过乎当,百姓不以我为暴者,公也。
怨旷饥寒,亦百姓之所恶也,遁而陷之法,我从而宽宥之,百姓不以我为偏者,公也。
我之所重,百姓之所憎也;我之所轻,百姓之所怜也。是故赏轻而劝善,刑省而禁奸。”
由此言之,公之于法,无不可也,过轻亦可。私之于法,无可也,过轻则纵。
责重,常惧万机多旷,四聪不达,战战兢兢,坐以待旦。
询于公卿,以至隶皂,推以赤心。
庶几明赖,一动以钟石;淳风至德,永传于竹帛。
克播鸿名,常为称首。
朕以虚薄,多惭往代,若不任舟楫,岂得济彼巨川?不藉盐梅,安得调夫五味?
赐绢三百匹。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贞观政要-卷五-论公平-译文
太宗刚即位时,中书令房玄龄上奏说:“秦王府的旧部下中还没有得到官职的人,都抱怨前宫和齐王府的部下比他们先得到官职。”
太宗说:“古人所说的至公,是指公平宽恕没有私心。丹朱、商均虽然是尧、舜的儿子,但尧、舜还是废黜了他们。管叔、蔡叔虽然是周公的兄弟,但周公还是诛杀了他们。所以,作为君主,应该以天下为公,不能对任何事物有私心。从前诸葛亮作为一个小国的丞相,尚且说‘我的心像秤一样,不能为别人作轻重’,何况我现在治理的是一个大国呢?我和你们的衣食都来自百姓,这说明百姓的力量已经奉献给了朝廷,但朝廷的恩惠还没有普及到百姓。现在之所以选拔贤才,就是为了让百姓安居乐业。用人只看他是否胜任,怎么能因为新旧关系而有不同的态度呢?即使是一面之交尚且会亲近,何况是旧部下怎么能突然忘记呢!如果才能不堪用,难道因为是旧部下就优先任用吗?现在不论他们的才能如何,而直接说他们抱怨,这难道是至公之道吗?”
贞观元年,有人上奏请求将秦王府的旧兵都授予武职,调入宫中担任宿卫。太宗对他说:“我把天下当作自己的家,不能对任何事物有私心,只有才能和品行才是任用的标准,怎么能因为新旧关系而有差别呢?况且古人说:‘军队就像火一样,如果不加以控制,就会自焚。’你的这个建议,并不利于政治治理。”
贞观元年,吏部尚书长孙无忌曾被召见,他没有解下佩刀就进入了东上阁门,出了阁门后,监门校尉才发现。尚书右仆射封德彝提议,监门校尉没有发现,罪该处死,长孙无忌误带刀入内,判处两年徒刑,罚铜二十斤。太宗同意了。大理少卿戴胄反驳说:“校尉没有发现,长孙无忌带刀入内,都是失误。臣子对于皇帝,不能说是失误,按照法律:‘供御汤药、饮食、舟船,失误不符合规定的,都要处死。’陛下如果考虑他的功劳,这不是司法部门能决定的;如果按照法律,罚铜并不合理。”太宗说:“法律不是我一个人的法律,而是天下的法律,怎么能因为长孙无忌是皇亲国戚,就想徇私枉法呢?”于是重新下令讨论。封德彝坚持原来的意见,太宗准备采纳他的意见,戴胄又上奏反驳说:“校尉因为长孙无忌而获罪,按照法律应该从轻处理,如果论及他们的过失,情况是一样的,但生死却有天壤之别,我冒死请求。”太宗于是免除了校尉的死罪。
当时,朝廷大规模选拔官员,有人伪造资历,太宗下令让他们自首,不自首的,罪该处死。不久,有人伪造资历的事情败露,戴胄按照法律判处流放并上奏。太宗说:“我当初下令,不自首的处死,现在按照法律判处流放,这是向天下人表示我不守信用。”戴胄说:“陛下当时就应该杀了他,这不是我能决定的,既然交给了司法部门,我不敢违背法律。”太宗说:“你自己守法,却让我失信吗?”戴胄说:“法律是国家用来向天下人展示大信用的,言语只是当时喜怒的表现。陛下因为一时的愤怒而下令杀人,既然知道不可行,而按照法律处理,这是忍小忿而存大信,我私下为陛下感到惋惜。”太宗说:“我的法律有失误,你能纠正它,我还有什么可担心的呢!”
贞观二年,太宗对房玄龄等人说:“我最近见到隋代的遗老,他们都称赞高颎是个好丞相,于是看了他的传记,他确实公平正直,尤其懂得治国之道,隋朝的安危,与他的存亡息息相关。隋炀帝无道,冤枉地杀了他,我何尝不想见到这个人,放下书感叹不已!又汉、魏以来,诸葛亮作为丞相,也非常公平正直,曾经上表废黜廖立、李严于南中,廖立听说诸葛亮去世,哭着说:‘我要穿左衽的衣服了!’李严听说诸葛亮去世,发病而死。所以陈寿称赞:‘诸葛亮执政,开诚布公,尽忠益时,即使是仇人也一定奖赏;犯法怠慢的,即使是亲人也一定惩罚。’你们怎么能不仰慕他呢?我现在常常仰慕前代帝王的善政,你们也可以仰慕贤能的宰相,如果这样,那么荣名高位,可以长久保持。”房玄龄回答说:“我听说治国的要道,在于公平正直,所以《尚书》说:‘没有偏私,没有党派,王道就会宽广。没有党派,没有偏私,王道就会平坦。’又孔子说‘举荐正直的人,放在邪恶的人之上,百姓就会信服’。现在圣上的考虑,确实足以达到政教的根源,尽到至公的要义,囊括天下,教化万民。”太宗说:“这正是我的想法,怎么会和你们说了而不实行呢?”
长乐公主是文德皇后所生的女儿。贞观六年即将出嫁,太宗下令有关部门准备的嫁妆,比长公主多一倍。魏征上奏说:“从前汉明帝想封他的儿子,他说:‘我的儿子怎么能和先帝的儿子一样呢?可以封为楚王、淮阳王的一半。’前代史书认为这是美谈。天子的姐妹是长公主,天子的女儿是公主,既然加了‘长’字,确实比公主尊贵,感情虽然有差别,但礼义上没有等级差别。如果让公主的礼仪超过长公主,恐怕不合情理,希望陛下三思。”太宗称赞他说得好。于是把魏征的话告诉了皇后,皇后感叹说:“我曾经听说陛下敬重魏征,但不知道原因,现在听到他的谏言,才知道他能够用义理来制约君主的情感,真是国家的忠臣啊!我和陛下结发为夫妻,承蒙礼敬,情义深重,每次有话要说,一定要看陛下的脸色,尚且不敢轻易冒犯威严,何况是臣下,感情疏远,礼义隔阂?所以韩非说进谏难,东方朔说它不容易,确实有道理。忠言逆耳但利于行动,有国有家的人最需要它,采纳它则天下大治,拒绝它则政治混乱,希望陛下仔细考虑,那么天下就太幸运了!”于是请求派遣中使带着五百匹帛,到魏征的家中赏赐他。
刑部尚书张亮因谋反罪被关进监狱,太宗下令百官讨论,多数人说张亮应该处死,只有殿中少监李道裕上奏说张亮的谋反证据不足,证明他无罪。太宗当时非常愤怒,最终还是杀了张亮。不久,刑部侍郎的职位空缺,太宗让宰相精心挑选人选,多次上奏都没有合适的人选。太宗说:“我已经找到合适的人了。以前李道裕议论张亮时说‘谋反证据不足’,可以说是公平的。当时虽然没有采纳他的意见,但现在回想起来很后悔。”于是任命李道裕为刑部侍郎。
贞观初年,太宗对侍臣说:“我现在孜孜不倦地寻找人才,想要专心治理国家,听说有贤能的人,就提拔任用。但议论的人大多说‘那些人都是宰相的亲信故旧’,但你们只要公正行事,不要回避这些话,否则就会显得有私心。古人‘内举不避亲,外举不避仇’,是因为他们举荐的是真正的贤才。只要能够举荐任用有才能的人,即使是自己的子弟或有仇怨的人,也不得不举荐。”
贞观十一年,当时常有宦官担任外使,胡乱上奏,事情败露后,太宗非常愤怒。魏征进谏说:“宦官虽然地位低微,但亲近皇帝左右,有时说话轻率而容易相信,他们的谗言,危害特别深。以陛下的英明,现在一定不会有这种顾虑,但为了子孙后代的教育,不能不杜绝这种源头。”太宗说:“如果不是你,我怎么能听到这样的话?从今以后,宦官担任外使的事情应该停止。”魏征于是上疏说:
我听说作为君主,应该亲近善人而远离恶人,亲近君子而远离小人。亲近善人,君子就会进用;远离恶人,小人就会退去。亲近君子,朝廷就不会有弊政;远离小人,就不会听信谗言。小人并非没有小善,君子并非没有小过。君子的小过,就像白玉
白玉上的微小瑕疵,就像小人做的小善事,不过是铅刀的一次切割。铅刀的一次切割,优秀的工匠并不看重,因为小善事不足以掩盖众多的恶行;白玉上的微小瑕疵,精明的商人不会抛弃,因为小瑕疵不足以妨碍大美。
称赞小人的小善事,叫做善善;厌恶君子的小过错,叫做恶恶,这就如同将蒿草和兰花混为一谈,玉石不分,正是屈原因此沉江,卞和因此泣血的原因。
既然能分辨玉石的区别,又能辨别蒿草和兰花的香气,却只能称赞善事而不能推进,厌恶恶行而不能去除,这就是郭氏家族因此成为废墟,史鱼因此留下遗憾的原因。
陛下聪明神武,天资英睿,心怀博爱,广纳多方,喜欢善行但不特别选择人,厌恶恶行但未能远离奸佞。
而且说话直率,厌恶恶行过于深刻,听到别人的善行未必完全相信,听到别人的恶行则认为是必然的。虽然有独到的见解,仍然担心道理可能没有完全理解。
为什么呢?君子宣扬别人的善行,小人揭露别人的恶行,听到恶行必定相信,那么小人的道义就会增长;听到善行却怀疑,那么君子的道义就会消退。
治理国家的人,急于提拔君子而贬退小人,却导致君子的道义消退,小人的道义增长,那么君臣关系就会失序,上下关系就会隔绝,混乱和灭亡将不可避免,国家将如何治理呢?
而且世俗的普通人,心中没有长远的考虑,情感在于告发和揭发,喜欢谈论朋党。以善行互相成就叫做同德,以恶行互相帮助叫做朋党,现在却是清浊混流,善恶不分,将告发和揭发视为诚实正直,将同德视为朋党。
将同德视为朋党,就会认为事情不可信;将告发和揭发视为诚实正直,就会认为言论都可信。这就是君主的恩惠不能结于臣下,臣子的忠诚不能达于君主的原因。
大臣不能辩正,小臣不敢议论,远近都随风附和,混然成俗,这不是国家的福气,也不是治理国家的方法。
这只会助长奸邪,扰乱视听,使君主不知道相信谁,臣下不能安心相处。如果不长远考虑,彻底断绝其根源,那么后患将无法平息。
现在幸运的是还没有失败,是因为君主有长远的考虑,虽然开始时有所失误,但最终必定会有所收获。如果时机稍有偏差,一去不返,即使想要后悔,也必定无法挽回。
既然不能传给后代,又怎么能垂范将来呢?而且提拔善行贬退恶行,是施于他人的;以古为鉴,是施于自己的。
观察容貌在于静止的水面,观察自己在于明智的人。能够以古代的圣王为鉴来观察自己的行为,那么容貌的美丑就会清晰可见,事情的善恶自然会了然于心,不需要司过之史的劳苦,也不需要刍荛的议论,伟大的功绩日益显著,显赫的名声越来越远。
作为君主,难道不应该这样做吗?
我听说道德的深厚,没有比轩辕、唐尧更高的;仁义的隆盛,没有比舜、禹更显著的。想要继承轩辕、唐尧的风范,追随舜、禹的足迹,必须用道德来镇守,用仁义来弘扬,提拔善行并任用他们,选择善行并跟随他们。
不选择善行任用能人,而委任给庸俗的官吏,既没有远见,必定会失去大局。只依靠三尺的法律,来约束四海的人民,想要垂拱无为,是不可能的。
所以圣明的君主治理国家,移风易俗,不依赖严刑峻法,而在于仁义。所以没有仁就无法广泛施恩,没有义就无法正身。以仁惠待下,以义正身,那么政治不严而治,教化不肃而成。
那么仁义,是治理的根本;刑罚,是治理的末节。治理国家有刑罚,就像驾车有鞭策一样,人们都顺从教化,刑罚就没有地方施展;马尽其力,鞭策就没有用处。
由此说来,刑罚不能达到治理的目的,也已经很清楚了。所以《潜夫论》说:“君主的治理没有比道德教化更重要的。人民有本性、有情感、有教化、有习俗。情感和本性,是心,是根本;教化和习俗,是行为,是末节。
所以上等的君主治理世界,先抓根本再抓末节,顺应民心而履行其行为。心情如果端正,那么奸邪就无法产生,邪念就无法存在。所以上圣无不致力于治理民心,所以说:‘听讼,我和别人一样,但一定要使诉讼消失。’
用礼来引导,务必厚待其本性而明其情感。人民相爱,就没有互相伤害的意图;行动思义,就没有蓄积奸邪的心思。这样,不是律令所能治理的,而是教化所导致的。
圣人非常尊重德礼而轻视刑罚,所以舜先命令契恭敬地敷设五教,然后任命咎繇施行五刑。凡是立法的人,不是为了抓住人民的短处而惩罚过错,而是为了防止奸恶而拯救祸患,检查淫邪而引导正道。
人民蒙受善化,就会有士君子的心;遭受恶政,就会有怀奸乱的想法。所以善化养育人民,就像工匠制作曲豉一样。六合的人民,就像一片荫蔽,黔首的百姓,就像豆麦,变化和作为,在于领导者!
遇到良吏,就会怀有忠信而履行仁厚;遇到恶吏,就会怀有奸邪而行为浅薄。忠厚积累,就会导致太平;浅薄积累,就会导致危亡。所以圣帝明王,都重视德化而轻视威刑。
德,是用来约束自己的;威,是用来治理别人的。人民的生命,就像熔化的金属在炉中,方圆薄厚,随熔制而定!所以世间的善恶,习俗的厚薄,都在于君主。
世间的君主如果真能让六合之内、举世之人,感受到忠厚的情感而没有浅薄的恶行,各自奉行公正的心,而没有奸险的顾虑,那么醇厚的风俗,就会再次出现了。”
后代的君主虽然未能完全遵循,但专尚仁义,应当谨慎刑罚,哀怜法典,公正无私,所以管子说:“圣君任法不任智,任公不任私。”所以王天下,治理国家。
贞观初年,志在公道,人民有犯法的,一一依法处理。即使临时处理有轻重,但只要臣下坚持议论,无不欣然接受。
人民知道罪行无私,所以甘心而不怨恨;臣下看到言论不被违背,所以尽力效忠。
近年来,意图逐渐深刻,虽然开了三面的网,却看到了深渊中的鱼,取舍在于爱憎,轻重在于喜怒。
喜欢的人,罪行虽重却强为之辩解;厌恶的人,过错虽小却深究其意。法律没有固定的条款,任由情感决定轻重;人有坚持的议论,却怀疑其阿谀虚伪。
所以受罚的人无处控告,当官的人不敢直言。不服其心,只穷其口,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又五品以上有犯法的,都让曹司闻奏。本来是想察其情状,有所哀怜;现在却曲求小节,或加重其罪,让人攻击只恨不深。
事情没有重条,却在法外加重,十有六七,所以近年来犯法的人害怕上闻,得到法司处理,以为多幸。
告发和揭发无休止,穷究道理不息,君主在上私心,官吏在下奸诈,追求小过而忘记大体,行一罚而起众奸,这是违背公平之道,背离泣辜之意,想要人民和睦诉讼平息,是不可能的。
所以《体论》说:“淫泆盗窃,是百姓所厌恶的,我因此刑罚他们,即使过分,百姓不认为我暴虐,因为公正。
怨旷饥寒,也是百姓所厌恶的,逃避而陷入法网,我因此宽宥他们,百姓不认为我偏袒,因为公正。
我所重视的,是百姓所憎恶的;我所轻视的,是百姓所怜悯的。所以赏轻而劝善,刑省而禁奸。”
由此说来,公正对于法律,没有不可以的,过轻也可以。私心对于法律,没有可以的,过轻则放纵。
责任重大,常常担心各种事务繁多而有所疏忽,四方信息不能通达,因此战战兢兢,夜不能寐,坐等天亮。
向公卿大臣咨询,甚至到最低级的官吏,都以真诚相待。
希望依靠明智的辅佐,一举一动都能像钟石一样稳重;淳朴的风气和崇高的德行,永远记录在史册上。
能够传播伟大的名声,常常被称颂为首要。
我自认为才能浅薄,常常对前代感到惭愧,如果不依靠船桨,怎么能渡过那大河?如果不借助盐梅,怎么能调和五味?
赐予三百匹绢。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贞观政要-卷五-论公平-注解
至公:指极致的公正无私,源自古代对理想政治状态的追求,强调君主或领导者应超越个人情感和私利,以天下为公。
丹朱、商均:丹朱是尧的儿子,商均是舜的儿子,两人因不肖而被尧、舜废黜,体现了古代圣王不因亲情而偏私的公正原则。
管叔、蔡叔:周武王的弟弟,因参与叛乱被周公旦诛杀,展示了古代政治中即使面对亲属也要坚持法律和正义的严苛态度。
诸葛孔明:三国时期蜀汉丞相诸葛亮,字孔明。
秦府旧兵:指唐太宗李世民在秦王府时期的旧部,反映了唐初政治中如何处理旧部与新政权关系的问题。
长孙无忌:唐初重要政治家,因误带刀入宫事件,体现了唐太宗对法律的尊重和对亲属不偏私的态度。
戴胄:唐初大理少卿,以坚持法律原则著称,其与唐太宗的对话展示了法律与君主意志之间的张力。
魏征:唐初著名谏臣,以直言敢谏闻名,其谏言体现了对君主行为的规范和道德约束。
长乐公主:唐太宗与文德皇后之女,其婚礼规格的讨论反映了唐太宗对礼仪和等级的重视。
张亮:唐初官员,因谋反罪被杀,其案件的处理展示了唐太宗对法律公正的坚持。
铅刀一割:铅刀,指不锋利的刀。一割,指一次切割。比喻小人做的一点好事,虽然微不足道,但也算是一种贡献。
白玉微瑕:白玉,指纯洁无瑕的美玉。微瑕,指微小的瑕疵。比喻君子虽有小的过失,但不影响其整体的美好。
蒿兰同嗅:蒿,一种有强烈气味的植物;兰,一种香气浓郁的植物。比喻善恶不分,好坏混淆。
屈原所以沉江:屈原,战国时期楚国诗人,因政治失意而投江自尽。比喻因善恶不分而导致的悲剧。
卞和所以泣血:卞和,春秋时期楚国人,因献玉被误解而受刑,最终泣血而死。比喻因善恶不分而导致的悲剧。
郭氏所以为墟:郭氏,指郭解,西汉时期的名士,因政治斗争失败而被灭族。比喻因善恶不分而导致的悲剧。
史鱼所以遗恨:史鱼,春秋时期鲁国大夫,因政治斗争失败而遗恨终身。比喻因善恶不分而导致的悲剧。
轩、唐:指轩辕黄帝和唐尧,传说中的圣王,以道德高尚著称。
舜、禹:指舜和禹,传说中的圣王,以仁义著称。
三尺之律:指法律,古代法律写在三尺长的竹简上,故称。
垂拱无为:指君主不亲自处理政务,而是通过道德教化来治理国家。
潜夫论:东汉王符所著的政论著作,强调道德教化的重要性。
五教:指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五种伦理道德。
五刑:指墨、劓、剕、宫、大辟五种古代刑罚。
体论:指《体论》,古代政论著作,强调法律的公正性。
奸:指邪恶、不正的行为。
化:教化,指通过教育感化使人向善。
理狱:审理案件,处理诉讼。
父子之亲:指父子之间的亲情。
君臣之义:指君臣之间的道义关系。
权轻重之序:权衡事情的轻重缓急。
测浅深之量:衡量事情的深浅程度。
舜命咎繇:舜帝任命咎繇为士,负责刑罚。
三讯:古代审理案件时的三次审讯。
律:法律,法规。
孔子:中国古代著名的思想家、教育家,儒家学派的创始人。
淮南子:古代哲学著作,由西汉淮南王刘安及其门客编撰。
禹、汤:中国古代传说中的圣王,以治水有功著称。
桀、纣:夏朝和商朝的末代暴君。
文、武:周文王和周武王,周朝的建立者。
幽、厉:周幽王和周厉王,周朝的昏君。
魏武帝:即曹操,三国时期魏国的实际建立者。
贞观:唐太宗李世民的年号,指唐朝的鼎盛时期。
太宗:唐太宗李世民,唐朝第二位皇帝。
责重:指责任重大,常用来形容君主或高官的责任感。
万机:指国家大事,泛指各种政务。
四聪:指君主的耳目,即四方的情报和信息。
战战兢兢:形容非常小心谨慎,生怕出错。
坐以待旦:形容整夜不眠,等待天亮,比喻勤勉不懈。
公卿:指朝廷中的高官,泛指大臣。
隶皂:指地位低下的官吏或仆人。
赤心:指真诚的心意,赤诚之心。
庶几:表示希望,差不多。
钟石:古代的重量单位,比喻重大的事情。
淳风至德:指淳朴的风俗和高尚的品德。
竹帛:古代用来书写的竹简和帛书,泛指史书。
克播鸿名:指能够传播伟大的名声。
称首:指名列前茅,成为典范。
虚薄:指才能浅薄,自谦之词。
舟楫:指船只,比喻治理国家的能力。
巨川:指大河,比喻国家或大业。
盐梅:指调味品,比喻治理国家的贤才。
五味:指酸、甜、苦、辣、咸五种味道,比喻各种事务。
赐绢三百匹:指赏赐三百匹绢,表示对臣子的赏赐。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贞观政要-卷五-论公平-评注
本文通过唐太宗与群臣的对话和事件处理,深刻展示了唐初政治中的公正原则和法律精神。唐太宗在处理秦府旧兵、长孙无忌误带刀入宫、张亮谋反等事件时,始终坚持‘以天下为公’的理念,不因个人情感或旧情而偏私,体现了其作为一代明君的治国智慧。
文中多次引用历史人物和事件,如尧舜废子、周公诛弟、诸葛亮治国等,不仅丰富了文本的历史深度,也强化了唐太宗治国理念的历史渊源和正当性。这些历史典故的运用,使得唐太宗的言行更具说服力和典范意义。
唐太宗与魏征、戴胄等臣子的互动,特别是魏征的直言进谏和戴胄的依法断案,展示了唐初政治中君臣之间的良性互动和相互制约。这种互动不仅有助于维护法律的尊严,也促进了政治的清明和稳定。
文本还通过长乐公主婚礼规格的讨论,反映了唐太宗对礼仪和等级的重视,以及其对家族成员行为的规范。这种对礼仪的重视,不仅体现了唐太宗的文化素养,也反映了其对国家秩序和社会稳定的深刻理解。
总体而言,本文通过具体的历史事件和人物对话,生动地展示了唐初政治中的公正原则、法律精神和君臣关系,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和文学价值。
这段古文通过对‘铅刀一割’和‘白玉微瑕’的比喻,深刻揭示了君子与小人在善恶问题上的区别。君子虽有小的过失,但不影响其整体的美好;而小人做的一点好事,虽然微不足道,但也算是一种贡献。这种对比不仅体现了古代对君子与小人的道德评价标准,也反映了古代社会对善恶的严格区分。
文中提到‘蒿兰同嗅,玉石不分’,进一步强调了善恶不分的社会危害。屈原沉江、卞和泣血、郭氏为墟、史鱼遗恨等历史典故,都是因善恶不分而导致的悲剧。这些典故不仅丰富了文本的历史内涵,也增强了其说服力。
文章还通过对‘轩、唐’和‘舜、禹’的赞美,强调了道德和仁义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性。作者认为,只有通过道德教化,才能真正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这种思想与《潜夫论》中的观点不谋而合,体现了古代思想家对道德教化的高度重视。
最后,文章通过对‘三尺之律’和‘垂拱无为’的讨论,进一步强调了法律的公正性和道德教化的必要性。作者认为,法律的公正性是治国理政的基础,而道德教化则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关键。这种思想不仅具有深刻的理论意义,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总的来说,这段古文通过对君子与小人的对比、历史典故的引用以及对道德教化的强调,深刻揭示了善恶不分的社会危害,强调了道德和仁义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性。这些思想不仅具有深刻的理论意义,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值得我们深入思考和借鉴。
本文通过对古代法律和治理方式的探讨,揭示了法律与教化之间的关系,以及法律执行中的公正与偏颇。文章首先指出,圣人制定法律时力求公正,但仍需通过教化来弥补法律的不足。这种观点体现了古代中国对法律与道德教化并重的治理理念。
文章进一步批评了后世理狱者的做法,指出他们在审理案件时往往先入为主,不探求案件的真相,而是迎合上级的意图,这种做法不仅违背了法律的公正原则,也损害了社会的道德基础。这种批评反映了作者对当时司法腐败现象的不满和对法律公正性的追求。
文中引用舜命咎繇和孔子的言论,强调了法律应当以人为本,追求生而非死,体现了古代中国法律的人道主义精神。同时,通过对《淮南子》的引用,作者进一步阐述了法律应当宽平而非严酷,强调了法律的公正性和人性化。
文章还通过对历史人物的评价,如禹、汤、桀、纣、文、武、幽、厉等,揭示了君主的善恶对国家兴衰的影响。这种历史观体现了作者对君主道德品质的重视,以及对国家治理中道德教化作用的深刻认识。
最后,文章通过对唐太宗贞观之治的描述,强调了君主应当虚心纳谏,广开言路,以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这种政治理念体现了作者对理想政治秩序的追求,以及对君主道德修养和政治智慧的期待。
总的来说,本文通过对古代法律和治理方式的深入分析,揭示了法律与道德教化之间的关系,强调了法律的公正性和人性化,以及对君主道德品质和政治智慧的重视。这些观点不仅具有深刻的历史意义,也对现代社会的法律和治理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这段文字出自古代文献,反映了古代君主或高官对国家事务的高度责任感和勤勉精神。文中提到的‘责重’、‘万机’、‘四聪’等词语,生动地描绘了君主对国家大事的重视和对四方情报的关注。‘战战兢兢,坐以待旦’则进一步强调了君主在处理政务时的谨慎和勤勉,生怕有任何疏漏。
文中还提到‘询于公卿,以至隶皂,推以赤心’,这表明君主不仅向高官咨询,还广泛听取地位低下的官吏的意见,体现了君主对各方意见的重视和包容。‘庶几明赖,一动以钟石’则表达了君主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能够对国家产生重大的影响。
‘淳风至德,永传于竹帛’一句,强调了君主希望通过自己的德行和治理,使国家的淳朴风俗和高尚品德能够流传后世。‘克播鸿名,常为称首’则表达了君主希望自己的名声能够传播开来,成为后世的典范。
最后,君主自谦‘朕以虚薄,多惭往代’,表示自己才能浅薄,感到惭愧。‘若不任舟楫,岂得济彼巨川?不藉盐梅,安得调夫五味?’则通过比喻,表达了君主认为治理国家需要贤才的辅助,才能取得成功。‘赐绢三百匹’则是对臣子的赏赐,体现了君主对臣子的信任和鼓励。
总体而言,这段文字不仅展现了古代君主的责任感和勤勉精神,还通过丰富的比喻和自谦之词,表达了君主对治理国家的深刻理解和谦虚态度。这段文字具有很高的文化内涵和历史价值,是研究古代政治文化和君主思想的重要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