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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智囊-闺智部-李景让母

作者: 冯梦龙(1574年—1646年),字犹龙,明代文学家、戏曲家,以编撰通俗文学著称,代表作有《喻世明言》《警世通言》《醒世恒言》等。

年代:编撰于明代晚期(17世纪初)。

内容简要:《智囊》是一部汇集历代智慧故事和谋略的笔记体著作,分为上、中、下三卷,收录了从先秦到明代的数百个智谋故事。书中通过生动的事例展现了古人在政治、军事、外交等方面的智慧与策略,被誉为“谋略宝库”。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智囊-闺智部-李景让母-原文

唐李景让母郑氏,性严明。

景让宦达,发已斑白,小有过,不免捶楚。

其为浙西观察使,有牙将逆意,杖之而毙,军中愤怒,将为变。

母闻之,出坐厅事,立景让于庭而责之曰:“天子付汝以方面,岂得以国家刑法为喜怒之资,而妄杀无罪,万一致一方不宁,岂唯上负朝廷,使垂老之母含羞入地,何以见汝之先人哉?”

命左右褫其衣,将挞其背,将佐皆为之请,良久乃释,军中遂安。

〔评〕按郑氏早寡,家贫子幼,母自教之。

宅后墙陷,得钱盈船,母祝之曰:“吾闻无劳而获,身之灾也。天若矜我贫,则愿诸孤学问有成,此不敢取。”

遽掩而筑之,盖妇人中有大见识者。

景让弟景庄,老于场屋。

每被黜,母辄挞景让。

此事可笑,然景让终不肯属主司,曰:“朝廷取士,自有公道,岂可效人求关节乎?”

其渐于义方深矣。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智囊-闺智部-李景让母-译文

唐朝的李景让的母亲郑氏,性格严厉明察。

李景让官位显达,头发已经斑白,但稍有错误,仍不免受到母亲的责打。

他担任浙西观察使时,有一个牙将违背了他的意愿,被他杖责致死,军中因此愤怒,准备发动兵变。

母亲听说后,出来坐在厅堂上,让李景让站在庭院中责备他说:“天子把一方重任交给你,你怎么能凭借国家刑法来发泄个人喜怒,随意杀害无罪之人,万一导致一方不安宁,不仅辜负了朝廷,还让年迈的母亲含羞入土,你如何面对你的祖先呢?”

命令左右的人剥去他的衣服,准备鞭打他的背,将领们都为他求情,过了很久才释放,军中这才安定下来。

〔评〕郑氏早年守寡,家境贫寒,孩子年幼,母亲亲自教育他们。

家中后墙倒塌,发现了一船的钱,母亲祈祷说:“我听说不劳而获是身体的灾祸。如果上天怜悯我贫穷,那么我希望孩子们学问有成,这些钱我不敢取。”

立即将钱掩埋并重新筑墙,可见她是一个有远见的妇人。

李景让的弟弟李景庄,长期在科举考试中屡试不第。

每次被淘汰,母亲就会责打李景让。

这件事看似可笑,但李景让始终不肯去求主考官,他说:“朝廷选拔人才,自有公道,怎么能效仿别人去求情呢?”

他对道义的坚持已经非常深厚了。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智囊-闺智部-李景让母-注解

捶楚:古代的一种体罚方式,用棍棒或鞭子击打身体。

浙西观察使:唐代官职,负责监察浙西地区的行政事务。

牙将:古代军队中的低级军官,负责指挥小股部队。

褫其衣:脱去衣服,通常用于体罚前。

场屋:古代科举考试的场所,也指科举考试。

属主司:指通过不正当手段向主考官求情或行贿。

关节:指通过关系或贿赂来影响科举考试的结果。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智囊-闺智部-李景让母-评注

本文通过李景让母郑氏的故事,展现了一位严明而有见识的母亲形象。郑氏不仅对儿子的教育严格,而且在儿子犯错时,能够以大局为重,严厉批评并纠正其错误,体现了她深明大义、重视国家法律和道德规范的教育理念。

郑氏的行为反映了古代中国社会对母教的重视,母亲不仅是家庭的教育者,也是道德和法律的守护者。她的严格教育和对儿子行为的纠正,体现了儒家思想中‘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理念,强调了个人修养对社会秩序的重要性。

此外,郑氏对意外之财的态度也显示了她高尚的道德情操。她认为不劳而获是灾祸的根源,宁愿选择让儿子通过学问成就来改变命运,这种选择不仅体现了她的智慧,也反映了古代社会对知识和学问的尊重。

李景让在科举考试中的坚持原则,拒绝通过不正当手段求取功名,进一步强化了文本中关于正直和公道的主题。这种行为不仅赢得了母亲的认可,也符合儒家对士人道德行为的要求,即‘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总的来说,本文通过郑氏和李景让的故事,深刻展示了古代中国社会对母教、道德、法律和学问的重视,以及儒家思想在个人行为和社会秩序中的指导作用。这些内容不仅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也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为我们理解古代中国的社会结构和价值观念提供了宝贵的视角。

内容标题:《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智囊-闺智部-李景让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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