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冯梦龙(1574年—1646年),字犹龙,明代文学家、戏曲家,以编撰通俗文学著称,代表作有《喻世明言》《警世通言》《醒世恒言》等。
年代:编撰于明代晚期(17世纪初)。
内容简要:《智囊》是一部汇集历代智慧故事和谋略的笔记体著作,分为上、中、下三卷,收录了从先秦到明代的数百个智谋故事。书中通过生动的事例展现了古人在政治、军事、外交等方面的智慧与策略,被誉为“谋略宝库”。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智囊-明智部-叶梦得-原文
叶梦得叶石林在颍昌,岁值水灾,京西尤甚,浮殍自唐、邓入境,不可胜计,令尽发常平所储以赈。
唯遗弃小儿,无由处之。
一日询左右曰:“民间无子者,何不收畜?”
曰:“患既长或来识认。”
叶阅法例:凡伤灾遗弃小儿,父母不得复取。(边批:作法者其虑远矣。)
遂作空券数千,具载本法,即给内外厢界保伍,凡得儿者,皆使自明所从来,书券给之,官为籍记,凡全活三千八百人。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智囊-明智部-叶梦得-译文
叶梦得(字石林)在颍昌任职时,正逢水灾,尤其是京西地区灾情严重,从唐州、邓州漂来的尸体不计其数。叶梦得下令将常平仓的储备全部发放以赈济灾民。
然而,那些被遗弃的小孩子却无处安置。
有一天,叶梦得询问身边的人:“民间没有孩子的人家,为什么不收养这些孩子呢?”
身边的人回答说:“担心孩子长大后,亲生父母会来认领。”
叶梦得查阅了法律条文,发现法律规定:凡因灾荒被遗弃的小孩子,父母不得再认领。(边批:制定法律的人考虑得很长远。)
于是,叶梦得制作了数千张空白券,上面详细记载了这条法律,并发放给内外厢界的保伍。凡是收养了孩子的人家,都要说明孩子的来历,并在券上写明,官府进行登记。最终,共救活了三千八百人。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智囊-明智部-叶梦得-注解
叶梦得:宋代文学家、政治家,字少蕴,号石林居士,以文学成就著称,同时也是一位关心民生的官员。
颍昌:今河南省许昌市,宋代时为颍昌府,是当时的重要城市之一。
水灾:指因洪水泛滥而造成的灾害,常导致农作物受损、房屋倒塌、人员伤亡等严重后果。
浮殍:指因灾害或战乱而死亡的尸体,漂浮在水面上。
唐、邓:唐代的唐州和邓州,位于今河南省南部,宋代时仍为重要地区。
常平:宋代的一种粮食储备制度,旨在平抑粮价,救济灾民。
遗弃小儿:因灾害或贫困等原因被父母遗弃的儿童。
空券:一种官方发放的凭证,用于记录和确认某些事项,此处用于记录收养遗弃儿童的情况。
本法:指宋代关于灾害遗弃儿童的法律规定,规定父母不得再认领已遗弃的儿童。
内外厢界保伍:宋代的地方基层组织,负责维护治安、管理户籍等事务。
籍记:官方记录,用于登记和管理人口、财产等信息。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智囊-明智部-叶梦得-评注
这段文字记载了宋代官员叶梦得在颍昌任职期间,面对严重水灾时的应对措施,尤其是对遗弃儿童的处理方式。叶梦得不仅是一位文学家,更是一位关心民生的官员,他在灾害面前展现了高度的责任感和智慧。
首先,叶梦得在面对水灾时,采取了积极的赈灾措施,下令发放常平仓的储备粮食,以救济灾民。这一举措体现了宋代政府对民生问题的重视,也反映了叶梦得作为地方官员的责任心。常平仓制度是宋代政府为了应对自然灾害和稳定粮价而设立的重要制度,叶梦得的行动正是这一制度的具体实践。
其次,叶梦得在处理遗弃儿童的问题上,展现了卓越的智慧和远见。他通过询问左右,了解到民间无子者愿意收养这些儿童,但担心孩子长大后会被亲生父母认领。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叶梦得查阅了相关法律,发现法律规定灾害中遗弃的儿童,父母不得再认领。这一法律规定体现了宋代政府对儿童权益的保护,也反映了当时社会对家庭伦理和法律秩序的重视。
叶梦得根据这一法律规定,制作了数千份空券,详细记载了相关法律条文,并发放给地方基层组织,要求收养儿童的人家自行说明儿童的来源,并在空券上记录。这一做法不仅确保了收养行为的合法性,也为官方提供了详细的记录,便于后续管理。通过这一措施,叶梦得成功救助了三千八百名儿童,展现了他在灾害面前的卓越领导能力和对民生的深切关怀。
从文化内涵来看,这段文字反映了宋代社会对儿童权益的重视,尤其是在灾害面前,政府和社会各界都积极采取措施,保护弱势群体。叶梦得的行动不仅是对法律的遵守,更是对儒家仁爱思想的实践,体现了宋代士大夫阶层的社会责任感和道德操守。
从艺术特色来看,这段文字简洁明了,叙事清晰,通过具体的行动和细节,生动地展现了叶梦得的智慧和责任感。文字中没有过多的修饰,但通过具体的措施和数字,传达了深刻的社会意义和历史价值。
从历史价值来看,这段记载不仅是对叶梦得个人事迹的记录,也是对宋代社会制度和民生状况的反映。它为我们了解宋代的社会救济制度、法律体系以及士大夫阶层的社会责任感提供了宝贵的史料。同时,这段记载也为我们今天应对自然灾害和社会问题提供了历史借鉴,展现了古人在面对灾害时的智慧和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