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宋代史学家如欧阳修、司马光等,他们参与了《宋史》的编纂工作,全面记录了宋朝从建立到灭亡的历史过程。
年代:成书于元代(约14世纪)。
内容简要:《宋史》是元代史学家对宋朝历史的总结,详细记载了宋朝从宋太祖赵匡胤的建立到宋朝灭亡的全过程。全书分为本纪、志、列传等多个部分,内容涉及政治、军事、文化、经济、外交等多个方面,展现了宋朝繁荣的文化和复杂的政治斗争,是研究宋朝历史的权威文献之一。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宋史-志-卷八十四-原文
光宗受禅,崇上寿皇圣帝、寿成皇后暨寿圣皇太后尊号,寿皇乐用《乾安》,寿圣、寿成乐用《坤安》,三殿庆礼,在当时侈为盛仪。
寻以礼部、太常寺言:’国朝岁飨上帝,太祖肇造王业,则配冬飨于圜丘;太宗混一区宇,则春祈谷、夏大雩、秋明堂俱配焉。高宗身济大业,功德茂盛,所宜奉侑,仰继祖宗,以协先儒严祖之议,以彰文祖配天之烈。’乃季秋升侑于明堂,奠币用《宗安》之乐,酌献用《德安》之乐,并登歌作大吕宫。及加上高宗徽号,奉册、宝以告,用《显安》之乐。
绍熙元年,始行中宫册礼,发册于文德殿:皇帝升降御坐用《乾安》之乐,持节展礼官出入殿门用《正安》之乐。受册于穆清殿:皇后出就褥位用《坤安》,至位用《承安》,受册宝,用《成安》,受内外命妇贺就坐,用《和安》,内命妇进行贺礼,用《惠安》,外命妇进行贺礼用《咸安》,皇后降坐用《徽安》,归阁用《泰安》册、宝入殿门用《宜安》。宋初立后,自景祐始行册命之礼。
元祐纳后,典章弥盛,而六礼发制书日,乐备不作,惟皇后入宣德门,朝臣班迎,鸣钟鼓而已。崇宁中,乃陈宫架,用女工,皇后升降行止,并以乐为节。至绍兴复制乐,以重祎翟,诏执色勿用女工,令太常止于门外设乐。
隆兴册礼时,则国乐未举,淳熙始遵用之,而绍熙敷贲旧典,于此特加详备。绍兴乐奏仲吕宫,仲吕为阴;绍熙乐奏太簇宫,太簇为阳:用乐同而揆律异焉。
明年郊祀,太常耿秉奏:’致敬鬼神,以礼乐为本,乐欲其备,音欲其和。今所用雷鼓之属,正所以祀天致神,而皮革虚缓,声不能振应;登歌、大乐乐器及乐舞工人冠服,有积岁久而损弊者,宜葺新之。太常在籍乐工,不给于役,召募百姓,罕能习熟。郊祀事重,其乐工亲扈乘舆,和乐雅奏,期以接天地、享祖宗,请优其日廪,以籍田司钱给之,乐艺稍精,仍加赏劝。其缘托权要、送名充数者,严戢绝之。’又言:’大礼前期,皇帝朝飨太庙,别庙内安穆、安恭皇后二室,前此系大臣分诣行事。今既亲诣室稞,其酌献、升殿所奏乐曲,恐不相协,宜命有司更制。’皆从之。
宁宗即位,孝宗升祔,祧僖祖,立别庙,礼官言:’僖祖既仿唐兴圣立为别庙,遇袷则即庙以飨,孟冬袷飨日,合先诣僖祖庙室行礼。其乐舞欲依每岁别庙五飨设乐礼例,于僖祖添设登歌乐。如僖庙行礼,就庙殿依次作登歌乐,其宫架乐则于太庙殿上通作。’诏从之。
既而臣僚言:’皇帝因重明圣节,诣寿康宫上寿举乐,仰体圣主事亲尽孝之志,俯遂臣子尊君亲上之忱,此国家典礼之大者也。检照典故,天申节赐御筵,在上寿次日。今乃于前一日赐文武百僚宴,重明上寿,用乐攸始,而臣下听乐乃在君父之先,义有未安。’遂命改用次日。凡奉上册宝于慈福、寿康宫者,再备乐行礼,一用乾道旧制。
寻御文德殿制册皇后,有司请设宫架之乐,依仪施行。庆元六年瑞庆节,金使至,以执光宗、慈懿皇后丧,诏就驿赐御筵,并不作乐。
嘉定二年,明堂大飨,礼部尚书章颖奏:’太常工籍阙少,率差借执役。当亲行荐飨,或容不根游手出入殿庭,非所以肃仪卫、严禁防也。乞申绍兴、开禧已行禁令,不许用市井替名,显示惩戒,庶俾骏奔之人小大严洁,以称精禋。’臣僚又奏:’郊祀登歌列于坛上,簉于上龛,盖在天地祖宗之侧也。宫架列于午阶下,则百神所同听也。夫乐音莫尚于和,今丝、竹、管、弦类有阙断,拊搏、佾舞,贱工、窭人往往垢玩猱杂,宜申严以肃祀事。’皆俞其请。
至十四年,诏:’山东、河北连城慕义,殊俗郊顺,奉玉宝来献,其文曰’皇帝恭膺天命之宝’,实惟我祖宗之旧。’乃明年元日,上御大庆殿受宝,用鼓吹导引,备陈宫架大乐,奏诗三章:一曰《恭膺天命》,二曰《旧疆来归》,三曰《永清四海》,并奏以太簇宫。
理宗享国四十余年,凡礼乐之事,式遵旧章,未尝有所改作。先是,孝宗庙用《大伦》之乐,光宗庙用《大和》之乐;至是,宁宗祔庙,用《大安》之乐。
绍定三年,行中宫册礼,并用绍熙元年之典。及奉上寿明仁福慈睿皇太后册宝,始新制乐曲行事。
当时中兴六七十载之间,士多叹乐典之久坠,类欲蒐讲古制,以补遗轶。于是,姜夔乃进《大乐议》于朝。
夔言:’绍兴大乐,多用大晟所造,有编钟、镈钟、景钟,有特磬、玉磬、编磬,三钟三磬未必相应。埙有大小,箫、篪、笛有长短,笙、竽之簧有厚薄,未必能合度,琴、瑟弦有缓急燥湿,轸有旋复,柱有进退,未必能合调。总众音而言之,金欲应石,石欲应丝,丝欲应竹,竹欲应匏,匏欲应土,而四金之音又欲应黄钟,不知其果应否。乐曲知以七律为一调,而未知度曲之义;知以一律配一字,而未知永言之旨。黄钟奏而声或林钟,林钟奏而声或太簇。七音之协四声,各有自然之理。今以平、入配重浊,以上、去配轻清,奏之多不谐协。’
八音之中,琴、瑟尤难。
琴必每调而改弦,瑟必每调而退柱,上下相生,其理至妙,知之者鲜。
又琴、瑟声微,常见蔽于钟、磬、鼓、箫之声;匏、竹、土声长,而金石常不能以相待,往往考击失宜,消息未尽。
至于歌诗,则一句而钟四击,一字而竽一吹,未协古人槁木贯珠之意。
况乐工苟焉占籍,击钟磬者不知声,吹匏竹者不知穴,操琴瑟者不知弦。
同奏则动手不均,迭奏则发声不属。
比年人事不和,天时多忒,由大乐未有以格神人、召和气也。
宫为君、为父,商为臣、为子,宫商和则君臣父子和。
徵为火,羽为水,南方火之位,北方水之宅,常使水声衰、火声盛,则可助南而抑北。
宫为夫,徵为妇,商虽父宫,实徵之子,常以妇助夫、子助母,而后声成文。
徵盛则宫唱而有和,商盛则徵有子而生生不穷,休祥不召而自至,灾害不祓而自消。
圣主方将讲礼郊见,愿诏求知音之士,考正太常之器,取所用乐曲,条理五音,隐括四声,而使协和。
然后品择乐工,其上者教以金、石、丝、竹、匏、土、歌诗之事,其次者教以戛、击、干、羽、四金之事,其下不可教者汰之。
虽古乐未易遽复,而追还祖宗盛典,实在兹举。
其议雅俗乐高下不一,宜正权衡度量:
自尺律之法亡于汉、魏,而十五等尺杂出于隋、唐正律之外,有所谓倍四之器,银字、中管之号。
今大乐外有所谓下宫调,下宫调又有中管倍五者。
有曰羌笛、孤笛,曰双韵、十四弦以意裁声,不合正律,繁数悲哀,弃其本根,失之太清;
有曰夏笛、鹧鸪,曰胡卢琴、渤海琴,沉滞抑郁。
腔调含糊,失之太浊。
故闻其声者,性情荡于内,手足乱于外,《礼》所谓’慢易以犯节,流湎以忘本,广则容奸,狭则思欲’者也。
家自为权衡,乡自为尺度,乃至于此。
谓宜在上明示以好恶。
凡作乐制器者,一以太常所用及文思所颁为准。
其他私为高下多寡者悉禁之,则斯民’顺帝之则’,而风俗可正。
其议古乐止用十二宫:
周六乐奏六律、歌六吕,惟十二宫也。
王大食,三侑。
夔乃自作《圣宋铙歌曲》:宋受命曰《上帝命》,平上党曰《河之表》,定维扬曰《淮海浊》,取湖南曰《沅之上》,得荆州曰《皇威畅》,取蜀曰《蜀山邃》,取广南曰《时雨霈》,下江南曰《望钟山》,吴越献国曰《大哉仁》,漳、泉献土曰《讴歌归》,克河东曰《伐功继》,征澶渊曰《帝临墉》,美仁治曰《维四叶》,歌中兴曰《炎精复》,凡十有四篇,上于尚书省。
书奏,诏付太常。然夔言为乐必定黄钟,迄无成说。其议今之乐极为详明,而终谓古乐难复,则于乐律之原有未及讲。
其后,朱熹深悼先王制作之湮泯,与其友武夷蔡元定相与讲明,反覆参订,以究其归极。
熹在庆元经筵,尝草奏曰:”自秦灭学,礼乐先坏,而乐之为教,绝无师授。律尺短长,声音清浊,学士大夫莫知其说,而不知其为阙也。望明诏许臣招致学徒,聚礼乐诸书,编辑别为一书,以补六艺之阙。”
后修礼书,定为《钟律》、《乐制》等篇,垂宪言以贻后人。
盖宋之乐议,因时迭出,其乐律高下不齐,俱有原委。
建隆初用王朴乐,艺祖一听,嫌其太高,近于哀思,诏和岘考西京表尺,令下一律,比旧乐始和畅。
至景祐、皇祐间,访乐、议乐之诏屡颁,于是命李照改定雅乐,比朴下三律。
照以纵黍累尺,虽律应古乐,而所造钟磬,才中太簇,乐与器自相矛盾。
阮逸、胡瑗复定议,止下一律,以尺生律,而黄钟律短,所奏乐声复高。
元丰中,以杨杰条乐之疵,召范镇、刘几参定。
几、杰所奏,下旧乐三律,范镇以为声杂郑、卫,且律有四厘六毫之差,太簇为黄钟,宫商易位,欲求真黍以正尺律,造乐来献,复下李照一律。
至元祐廷奏,而诏奖之。
初,镇以房庶所得《汉书》,其言黍律异于他本,以大府尺为黄帝时尺,司马光力辨其不然。
镇以周鬴、汉斛为据,光谓鬴本《考工》所记,斛本刘歆所作,非经不足法。
镇以所收开元中笛及方响合于仲吕,校太常乐下五律,教坊乐下三律。
光谓此特开元之仲吕,未必合于后夔,力止镇勿奏所为乐。
光与镇平生大节不谋而同,惟钟律之论往返争议,凡三十余年,终不能以相一。
是时,濂、洛、关辅诸儒继起,远溯圣传,义理精究。
周惇颐之言乐,有曰:”古者圣王制礼法、修教化,三纲正,九畴叙,百姓大和,万物咸若,乃作乐以宣八风之气。乐声淡而不伤,和而不淫。淡则欲心平,和则躁心释。德盛治至,道配天地,古之极也。后世礼法不修,刑政苛紊,代变新声,导欲增悲,故有轻生败伦不可禁者矣。乐者,古以平心,今以助欲;古以宣化,今以长怨。不复古礼,不变今乐,而欲至治者,远哉!”
程颐有曰:”律者,自然之数。先王之乐,必须律以考其声。尺度权衡之正,皆起于律。律管定尺,以天地之气为准,非秬黍之比也。律取黄钟,黄钟之声亦不难定,有知音者,参上下声考之,自得其正。”
张载有曰:”声音之道与天地通,蚕吐丝而商弦绝,木气盛则金气衰,乃此理自相应。今人求古乐太深,始以古乐为不可知,律吕有可求之理,惟德性深厚者能知之。”此三臣之学,可谓穷本知变,达乐之要者矣。
熹与元定盖深讲于其学者,而研覃真积,述为成书。
元定先究律吕本原,分其篇目,又从而证辨之。
其黄钟篇曰:天地之数始于一,终于十:其一、三、五、七、九为阳,九者,阳之成也;其二、四、六、八、十为阴,十者,阴之成也。黄钟者,阳声之始,阳气之动也,故其数九。
分寸之数,具于声气之先,不可得而见。及断竹为管,吹之而声和,候之而气应,而后数始形焉。
均其长,得九寸;审其围,得九分;积其实,得八百一十分。长九寸,围九分,积八百一十分,是为律本,度量权衡于是而受法,十一律由是损益焉。(其《证辨》曰:古者考声候气,皆以声之清浊、气之先后求黄钟也。夫律长则声浊而气先至,律短则声清而气后至,极长极短则不成声而气不应。今欲求声气之中,而莫适为准,莫若且多截竹以拟黄钟之管,或极其短,或极其长,长短之内,每差一分而为一管,皆即以其长权为九寸,而度围径如黄钟之法焉。更迭以吹,则中声可得;浅深以列,则中气可验。苟声和气应,则黄钟之为黄钟者信矣。黄钟信,则十一律与度量权衡者得矣。后世不知出此,而惟尺之求。晋氏而下,多求之金石;梁、隋以来,又参之秬黍;至王朴专恃累黍,金石亦不复考。夫金石真伪固难尽信,而秬黍长短小大不同,尤不可恃。古人谓’子谷秬黍,中者实其籥’,是先得黄钟而后度之以黍,以见周径之度,以生度量权衡之数而已,非律生于黍也。百世之下,欲求百世之前之律者,亦求之声气之元而毋必之于秬黍,斯得之矣。)
《黄钟生十一律篇》曰:
子、寅、辰、午、申、戌六阳辰皆下生,丑、卯、巳、未、酉、亥六阴辰皆上生。
阳数以倍者,三分本律而损其一也;阴数以四者,三分本律而增其一也。
六阳辰当位,自得六阴位以居其冲。
其林钟、南吕、应钟三吕在阴,无所增损;其大吕、夹钟、仲吕三吕在阳,则用倍数,方与十二月之气相应,盖阴阳自然之理也。
(其《证辨》曰:’按《吕氏》、《淮南子》,上下相生,与司马氏《律书》、《汉前志》不同,虽大吕、夹钟、仲吕用倍数则一,然《吕氏》、《淮南》不过以数之多寡为生之上下,律吕阴阳错乱而无伦,非其本法也。’)
《十二律篇》曰:
按十二律之实,约以寸法,则黄钟、林钟、太簇得全寸;约以分法,则南吕、姑洗得全分;约以厘法,则应钟、蕤宾得全厘;约以毫法,则大吕、夷则得全毫;约以丝法,则夹钟、无射得全丝。
约至仲吕之实十三万一千七十二,以三分之,不尽二算,其数不行,此律之所以止于十二也。
(其《证辨》曰:’黄钟为十二律之首,他律无大于黄钟,故其正声不为他律役。至于大吕之变宫、夹钟之羽、仲吕之徵、蕤宾之变征、夷则之角、无射之商,自用变律半声,非复黄钟矣。此其所以最尊而为君之象,然亦非人所能为,乃数之自然,他律虽欲役之而不可得也。此一节最为律吕旋宫用声之纲领也。’)
《变律篇》曰:
十二律各自为宫,以生五声二变。
其黄钟、林钟、太簇、南吕、姑洗、应钟六律,则能具足。
至蕤宾、大吕、夷则、夹钟、无射、仲吕六律,则取黄钟、林钟、太簇、南吕、姑洗、应钟六律之声,少下,不和,故有变律。
律之当变者有六:黄钟、林钟、太簇、南吕、姑洗、应钟。
变律者,其声近正律而少高于正律,然后洪纤、高下不相夺伦。
变律非正律,故不为宫。
(其《证辨》曰:’十二律循环相生,而世俗不知三分损益之数,往而不返。仲吕再生黄钟,止得八寸七分有奇,不成黄钟正声。京房觉其如此,故仲吕再生,别名执始,转生四十八律。不知变律之数止于六者,出于自然,不可复加。虽强加之,亦无所用也。房之所传出于焦氏,焦氏卦气之学,亦去四而为六十,故其推律必求合此数。不知数之自然,在律不可增,于卦不可减也。何承天、刘焯讥房之病,乃欲增林钟已下十一律之分,使至仲吕反生黄钟,还得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之数,则是惟黄钟一律成律,他十一律皆不应三分损益之数,其失又甚于房。’)
《律生五声篇》曰:
宫声八十一,商声七十二,角声六十四,徵声五十四,羽声四十八。
按黄钟之数九九八十一,是为五声之原,三分损一以下生徵,徵三分益一以上生商,商三分损一以下生羽,羽三分益一以上生角。
至角声之数六十四,以三分之,不尽一算,数不可行,此声之数所以止于五也。
(其《证辨》曰:’《通典》曰:’黄钟为均,用五声之法以下十一辰,辰各有五声,其为宫商之法亦如之。辰各有五声,合为六十声,是十二律之正声也。’夫黄钟一均之数,而十一律于此取法焉。以十二律之宫长短不同,而其臣、民、事、物、尊卑,莫不有序而不相乱,良以是耳。沈括不知此理,乃以为五十四在黄钟为徵、在夹钟为角、在仲吕为商者,其亦误矣。俗乐之有清声,略知此意。但不知仲吕反生黄钟,黄钟又自林钟再生太簇,皆为变律,已非黄钟、太簇之清声耳。胡瑗于四清声皆小其围径,则黄钟、太簇二声虽合,而大吕、夹钟二声又非本律之半。且自夷则至应钟四律,皆以次而小其径围以就之,遂使十二律、五声皆有不得其正者。李照、范镇止用十二律,则又未知此理。盖乐之和者,在于三分损益;乐之辨者,在于上下相生。若李照、范镇之法,其合于三分损益者则和矣,自夷则已降,其臣、民、事、物,岂能尊卑有辨而不相凌犯乎?晋荀勖之笛,梁武帝之通,皆不知而作者也。’)
《变声篇》曰:
变宫声四十二,变徵声五十六。
五声宫与商、商与角、徵与羽相去各一律,至角与徵、羽与宫相去乃二律。
相去一律则音节和,相去二律则音节远。
故角、徽之间,近徵收一声,比徵少下,故谓之变徵;羽、宫之间,近宫收一声,少高于宫,故谓之变宫。
角声之实六十有四,以三分之,不尽一算,既不可行,当有以通之。
声之变者二,故置一而两,三之得九,以九因角声之实六十有四,得五百七十六。
三分损益,再生变徵、变宫二声,以九归之,以从五声之数,存其余数,以为强弱。
至变徵之数五百一十二,以三分之,又不尽二算,其数又不行,此变声所以止于二也。
变宫、变徵,宫不成宫,徵不成徵,《淮南子》谓之’和谬’,所以济五声之不及也。
变声非正声,故不为调。
(其《证辨》曰:’宫、羽之间有变宫,角、徵之间有变徵,此亦出于自然,《左氏》所谓’七音’,《汉前志》所谓’七始’是也。然五声者,正声,故以起调、毕曲,为诸声之纲。至二变声,则不比于正音,但可济其所不及而已。然有五声而无二变,亦不可以成乐也。’)
《八十四声篇》曰:
黄钟不为他律役,所用七声皆正律,无空、积、忽、微。
自林钟而下,则有半声:大吕、太簇一半声,夹钟、姑洗二半声,蕤宾、林钟四半声,夷则、南吕五半声,无射、应钟为六半声。
中吕为十二律之穷,三半声也。
自蕤宾而下则有变律:蕤宾一变律,大吕二变律,夷则三变律,夹钟四变律,无射五变律,中吕六变律也。
皆有空、积、忽、微,不得其正,故黄钟独为声气之元。
虽十二律八十四声皆黄钟所生,然黄钟一均,所谓纯粹中之纯粹者也。
八十四声:正律六十三,变律二十一。
六十三者,九七之数也;二十一者,三七之数也。
‘《六十调篇》曰:’
十二律旋相为宫,各有七声,合八十四声。
宫声十二,商声十二,角声十二,徵声十二,羽声十二,凡六十声,为六十调,其变宫十二,在羽声之后、宫声之前;变徵十二,在角声之后、徵声之前:宫徵皆不成,凡二十四声,不可为调。
黄钟宫至夹钟羽,并用黄钟起调、黄钟毕曲;大吕宫至姑洗羽,并用大吕起调、大吕毕曲;太簇宫至仲吕,并用太簇起调、太簇毕曲;夹钟宫至蕤宾羽,并用夹钟起调、夹钟毕曲;姑洗宫至林钟羽,并用姑洗起调、姑洗毕曲;仲吕宫至夷则羽,并用仲吕起调、仲吕毕曲;蕤宾宫至南吕羽,并用蕤宾起调、蕤宾毕曲;林钟宫至无射羽,并用林钟起调、林钟毕曲;夷则宫至应钟羽,并用夷则起调、夷则毕曲;南吕宫至黄钟羽,并用南吕起调、南吕毕曲;无射宫至大吕羽,并用无射起调、无射毕曲;应钟宫至太簇羽,并用应钟起调、应钟毕曲,是为六十调。
六十调即十二律也,十二律即一黄钟也。
黄钟生十二律,十二律生五声二变。
五声各有纪纲,以成六十调,六十调皆黄钟损益之变也。
宫、商、角三十六调,老阳也;其徵、羽二十四调,老阴也。
调成而阴阳备也。
或曰:’日辰之数由天五、地六错综而生,律吕之数由黄钟九寸损益而生,二者不同。至数之成,则日有六甲、辰有五子为六十日;律吕有六律、五声为六十调,若合符节,何也?’
曰:’即所谓调成而阴阳备也。’
夫理必有对待,数之自然也。
以天五、地六合阴与阳言之,则六甲、五子究于六十,其三十六为阳,二十四为阴。
以黄钟九寸纪阳不纪阴言之,则六律、五声究于六十,亦三十六为阳,二十四为阴。
盖一阳之中,又自有阴阳也。
非知天地之化育者,不能与于此。
(其《证辨》曰:’《礼运》:’五声、六律、十二管还相为宫。’孔氏疏曰:’黄钟为第一宫,至中吕为第十二宫,各有五声,凡六十声。’声者,所以起调、毕曲,为诸声之纲领,正《礼运》所谓’还相为宫’也。《周礼·大司乐》,祭祀不用商,惟宫、角、徵、羽四声。古人变宫、变徵不为调,《左氏传》曰:’中声以降,五降之后,不容弹矣。’以二变声之不可为调也。后世以变宫、变徵参而为八十四调,其亦不考矣。’)
‘《候气篇》曰:’
以十二律分配节气,按历而俟之。
其气之升,分、毫、丝、忽,随节各异。
夫阳生于《复》,阴生于《姤》,如环无端。
今律吕之数,三分损益,终不复始,何也?
曰:’阳之升始于子,午虽阴生,而阳之升于上者未已,至亥而后穷上反下;阴之升始于午,子虽阳生,而阴升于上亦未已,至巳而后穷上反下。律于阴则不书,故终不复始也。’
是以升,阳之数,自子至巳差强,在律为尤强,在吕为差弱;自午至亥渐弱,在律为尤弱,在吕为差强。
分数多寡,虽若不齐,然而丝分毫别,各有条理,此气之所以飞灰,声之所以中律也。
或曰:’《易》以道阴阳,而律不书阴,何也?’
曰:’《易》尽天下之变,善恶无不备,律致中和之用,止于至善者也,以声言之,大而至于雷霆,细而至于蠛蠓,无非声也。《易》则无不备也,律则写其所谓黄钟一声而已。虽有十二律六十调,然实一黄钟也。是理也,在声为中声,在气为中气,在人则喜怒哀乐未发与发而中节,此圣人所以一天人、赞化育之道也。’
(其《证辨》曰:’律者,阳气之动,阳声之始,必声和气应,然后可以见天地之心。今不此之务,乃区区于秬黍之纵横、古钱之大小,其亦难矣。然非精于历数,则气节亦未易正。’)
至于审度量、谨权衡,会粹古今,辨析尤详,皆所以参伍而定黄钟为中声之符验也。
朱熹深好其书,谓国家行且平定,中原必将审音协律,以谐神人。
受诏典领之臣,宜得此书奏之,以备东都郊庙之乐。
熹定《钟律》、《诗乐》、《乐制》、《乐舞》等篇,汇分于所修礼书中,皆聚古乐之根源,简约可观。
而《钟律》分前后篇,其前篇为条凡七:一曰十二律阴阳、辰位相生次第之图,二曰十二律寸、分、厘、毫、丝、忽之数,三曰五声五行之象、清浊高下之次,四曰五声相生、损益、先后之次,五曰变宫、变徽二变相生之法,六曰十二律正变、倍半之法,七曰旋宫八十四声、六十调之图。
其后篇为条凡六:一曰明五声之义,二曰明十二律之义,三曰律寸旧法,四曰律寸新法,五曰黄钟分寸数法,六曰黄钟生十一律数。
大率采元定所著,更互演绎,尤为明邃。
其《乐制》汇于王朝礼,其《乐舞》汇于祭礼,上下千载,旁搜远绍,昭示前圣礼乐之非迂,而将期古乐之复见于今,熹盖深致意焉。
其《诗乐篇》别系于后。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宋史-志-卷八十四-译文
乐六:光宗接受禅让后,尊崇上寿皇圣帝、寿成皇后以及寿圣皇太后,赐予他们尊号。寿皇使用的乐是《乾安》,寿圣和寿成使用的乐是《坤安》,三殿庆祝典礼,在当时被看作是盛大的仪式。
不久后,礼部和太常寺提出建议说:’我朝每年祭祀上帝,太祖开创王业时,在圜丘进行冬祭;太宗统一天下后,春季祈谷、夏季大雩、秋季明堂的祭祀都与之相配。高宗完成大业,功德显赫,应当供奉,以继承祖宗,遵循先儒严祖的建议,以彰显文祖配天的功绩。’于是,在季秋将高宗供奉于明堂,奠币时使用《宗安》之乐,献酒时使用《德安》之乐,并登歌作大吕宫。等到加上高宗的徽号时,奉上册宝以告,使用《显安》之乐。
绍熙元年,开始实行中宫册礼,在文德殿颁发册封:皇帝升降御座使用《乾安》之乐,持节展礼官出入殿门使用《正安》之乐。在穆清殿接受册封:皇后出就褥位使用《坤安》,至位使用《承安》,接受册宝使用《成安》,接受内外命妇贺就坐使用《和安》,内命妇进行贺礼使用《惠安》,外命妇进行贺礼使用《咸安》,皇后降坐使用《徽安》,归阁使用《泰安》,册宝入殿门使用《宜安》。宋初立后,自景祐开始实行册命之礼。元祐纳后,典章更加完备,但在六礼发制书的日子里,音乐不演奏,只有皇后进入宣德门,朝臣班迎,只敲钟鼓。
崇宁年间,才陈设宫架,使用女工,皇后升降行止,都依照音乐为节。到绍兴年复制乐,以重祎翟,诏令执色不用女工,命令太常在门外设乐。隆兴册礼时,国乐未演奏,淳熙开始遵用,而绍熙推行旧典,对此特别详细完备。绍兴乐演奏仲吕宫,仲吕为阴;绍熙乐演奏太簇宫,太簇为阳:使用音乐相同,但按律不同。
明年举行郊祀,太常耿秉上奏说:’向鬼神致敬,以礼乐为本,音乐要完备,声音要和谐。现在所用的雷鼓等乐器,正是用来祭祀天神的,但皮革松弛,声音不能振动响应;登歌、大乐乐器以及乐舞工人冠服,有积年久远而损坏的,应该修缮。太常在籍的乐工,不足以满足需要,招募百姓,很少能熟练掌握。郊祀之事重大,乐工亲自跟随车驾,和谐地演奏音乐,期望以此接通天地、祭享祖宗,请优待他们的膳食,用籍田司的钱给他们,乐艺稍精,仍然给予奖赏。那些依托权势、送名充数的人,要严格禁止。’又说:’大礼前期,皇帝朝飨太庙,别庙内安穆、安恭皇后二室,以前是大臣分别前往行事。现在既然亲自前往室稞,那么献酒、升殿所演奏的乐曲,恐怕不相协调,应该命令有司重新制作。’这些都被采纳。
宁宗即位后,孝宗升祔,祧僖祖,立别庙,礼官说:’僖祖既然仿效唐兴圣立为别庙,遇到合祭就到庙中祭拜,孟冬合祭的日子,应该先到僖祖庙室行礼。其乐舞想要依照每年别庙五祭设乐礼例,在僖祖处增加登歌乐。如果僖庙行礼,就在庙殿依次演奏登歌乐,其宫架乐则在太庙殿上共同演奏。’诏令采纳。
不久后,臣僚上言:’皇帝因为重视明圣节,到寿康宫上寿并演奏音乐,体现了圣上事亲尽孝的心意,满足了臣子尊君亲上的心愿,这是国家典礼的大事。检查典故,天申节赐御宴,在在上寿次日。现在却在前一天赐予文武百官宴,重视明圣上寿,用乐从始,而臣下听乐却在君父之前,从道义上讲是不合适的。’于是命令改为次日。所有奉上册宝于慈福、寿康宫的,再次备乐行礼,一用乾道旧制。不久,皇帝在文德殿制册皇后,有司请求设置宫架之乐,依照仪式执行。庆元六年瑞庆节,金使到来,因为执光宗、慈懿皇后丧,诏令在驿站赐御宴,并不演奏音乐。
嘉定二年,明堂大祭,礼部尚书章颖上奏说:’太常工籍缺少,大多借调执役。当亲自行荐祭,或许允许不根游手出入殿庭,这不是肃仪卫、严禁防备的做法。请求重申绍兴、开禧年间的禁令,不允许使用市井替名,以显示惩戒,希望使奔走之人大小严洁,以符合精禋。’臣僚又上奏说:’郊祀登歌排列在坛上,附于上龛,盖在天地祖宗之侧。宫架排列在午阶下,是百神共同听到的。乐音没有比和谐更重要的,现在丝、竹、管、弦类有缺失断裂的,拍击、舞蹈,劣工、贫人往往玷污玩弄,应该申严以肃祀事。’这些请求都被批准。到十四年,诏令说:’山东、河北连城慕义,异俗郊顺,奉玉宝来献,其文曰’皇帝恭膺天命之宝’,实乃我祖宗之旧。’于是明年元日,皇帝在大庆殿接受宝物,使用鼓吹引导,备陈宫架大乐,演奏诗三章:一曰《恭膺天命》,二曰《旧疆来归》,三曰《永清四海》,并奏以太簇宫。
理宗在位四十余年,所有礼乐之事,都遵循旧章,未曾有所改变。在此之前,孝宗庙使用《大伦》之乐,光宗庙使用《大和》之乐;到这时,宁宗合祭于庙,使用《大安》之乐。绍定三年,实行中宫册礼,并使用绍熙元年的典章。等到奉上寿明仁福慈睿皇太后册宝,才开始新制乐曲行事。当时中兴六七十载之间,士人多感叹乐典久已失落,大多想要搜集讲解古制,以补充缺失。于是,姜夔向朝廷进献了《大乐议》。夔说:’绍兴大乐,多用大晟所造,有编钟、镈钟、景钟,有特磬、玉磬、编磬,三钟三磬未必相应。埙有大小,箫、篪、笛有长短,笙、竽之簧有厚薄,未必能合度,琴、瑟弦有缓急燥湿,轸有旋转,柱有进退,未必能合调。总众音而言,金要响应石,石要响应丝,丝要响应竹,竹要响应匏,匏要响应土,而四金之音又要响应黄钟,不知道是否真的响应。乐曲知道以七律为一调,但不知道度曲的意义;知道以一律配一字,但不知道永言之旨。黄钟演奏时声音可能是林钟,林钟演奏时声音可能是太簇。七音与四声相协调,各有自然之理。现在以平、入配重浊,以上、去配轻清,演奏的多不协调。’
在八种乐器中,琴和瑟尤其难以演奏。弹琴时必须根据每个调子更换琴弦,弹瑟时必须根据每个调子移动琴柱,上下音阶相互生成,其原理非常奇妙,懂得的人很少。另外,琴和瑟的声音较小,常被钟、磬、鼓、箫等乐器声音所掩盖;匏、竹、土等乐器的声音持久,但金、石乐器却不能长时间演奏,常常演奏不当,音调不完整。至于歌唱,一句诗需要敲击四次钟,一个字需要吹奏一次竽,这与古人用简单的乐器串联珠子的意境不符。何况乐工们只是随意占籍,敲钟磬的人不知道声音,吹匏竹的人不知道音孔,弹琴瑟的人不知道音弦。同时演奏时动手不均匀,轮流演奏时发声不连贯。近年来,人与人之间不和谐,天时不正,这都是因为没有用大乐来感召神灵、聚集祥和之气。
宫音代表君王和父亲,商音代表臣子和儿子,宫商和谐则君臣父子关系和谐。徵音代表火,羽音代表水,南方是火的方位,北方是水的居所,经常让水声减弱、火声增强,可以辅助南方抑制北方。宫音代表丈夫,徵音代表妻子,商音虽然属于父音宫音,实际上是徵音的儿子,经常让妻子辅助丈夫、儿子辅助母亲,这样音调才能和谐。徵音强盛时,宫音歌唱而有和声,商音强盛时,徵音有子音而产生无尽的生机,吉祥不请自来,灾害不驱自消。圣明的君主正在讲解礼仪,希望下诏寻找懂得音乐的人,检查校正太常的乐器,选取所用的乐曲,整理五音,归纳四声,使其和谐。然后挑选乐工,上等的教他们金、石、丝、竹、匏、土、歌诗等技艺,次等的教他们敲击、打击、干、羽等四金技艺,下等的淘汰。
虽然古代的音乐不易立即恢复,但恢复祖宗的盛大的音乐传统,实际上就在这个举措中。
关于雅乐和俗乐的高低不同,应该确定标准和度量:自从汉魏时期尺律之法消失,十五等尺杂出于隋唐正律之外,有所谓的倍四之器,银字、中管之号。现在大乐之外有所谓的下宫调,下宫调又有中管倍五者。有称为羌笛、孤笛的,称为双韵、十四弦的,按照心意来定音,不符合正律,音调繁多而悲哀,丢弃了根本,失去了太清之音;有称为夏笛、鹧鸪的,称为胡卢琴、渤海琴的,沉闷而忧郁。腔调含糊不清,失去了太浊之音。因此,听到这些声音的人,内心情感动荡,手脚不协调,《礼》中所说的‘慢易以犯节,流湎以忘本,广则容奸,狭则思欲’。
各家自定权衡,各乡自定尺度,竟然到了这种地步。应该在上明确表示好恶。凡是制作音乐和乐器的,一要以太常所用的和文思所颁布的为准。其他私自定高下多寡的都要禁止,这样百姓才能遵循皇帝的法则,风俗才能端正。
关于古乐只使用十二宫:周朝的六乐演奏六律、歌六吕,只有十二宫。‘王大食,三侑。’注解中说:‘朔日、月半。’随着月亮使用律吕,也是十二宫。十二管各备五声,合六十声;五声成一调,所以十二调。古人特别重视十二宫中的黄钟一宫。齐景公创作了《徵招》、《角招》等乐曲,师涓、师旷有清商、清角、清徵等演奏。汉魏以来,燕乐有时使用它们,雅乐没有听说有以商、角、徵、羽为调的,只有迎气时的五引。‘《隋书》说“梁、陈雅乐,并用宫声”’。如果郑译的八十四调,出自苏祗婆的琵琶。大食、小食、般涉等是胡语;《伊州》、《石州》、《甘州》、《婆罗门》等是胡曲;《绿腰》、《诞黄龙》、《新水调》等是华声而用胡乐的节奏。只有《瀛府》、《献仙音》称为法曲,即唐代的法部。凡是快节奏的乐曲,都是胡曲,法曲不是这样。而且名为八十四调的,实际上只有黄钟、太簇、夹钟、仲吕、林钟、夷则、无射七律的宫、商、羽而已,其中还缺少太簇的商、羽。
国朝的大乐各种乐曲,大多沿袭唐代。我认为以十二宫为雅乐,周代的制度可以效仿;以八十四调为宴乐,胡乐不可混杂。郊庙使用的音乐,都应该以宫音为基调,其中皇帝升降、盥洗等场合,使用黄钟的,群臣可以用太簇替换,这是周人王用《王夏》、公用《骜夏》的意义。
关于登歌应当与奏乐相合:《周官》中关于歌和奏的规定,取阴阳相合的意义。歌者,登歌、彻歌是也;奏者,金奏、下管是也。奏六律主乎阳,歌六吕主乎阴,声音不同而德性相合,自唐以来开始失去这种和谐。因此赵慎言说:‘祭祀时有下奏太簇、上歌黄钟,都是阳律,既违反了礼经,也违背了和谐的原则。’现在太常的乐曲,奏夹钟时奏阴歌阳,合适的应该是歌无射,却有时歌大吕;奏函钟时奏阴歌阳,合适的应该是歌蕤宾,却有时歌应钟;奏黄钟时奏阳歌阴,合适的应该是歌大吕,却杂有歌夷则、夹钟、仲吕、无射。如果要达到天人和合,这些都应该改正。
关于祭祀只有登歌、彻豆时才唱诗:古代的音乐,有的用金奏,有的用管乐吹奏,有的用笙吹奏,不一定要都唱诗。周朝有《九夏》,钟师用钟鼓奏之,这就是所谓的用金奏。大祭祀结束后,下管《象》、《武》。管乐,指箫、篪、笛等。《象》、《武》都是诗,但用吹奏的声音,这就是所谓的用管乐吹奏。周朝的笙诗,从《南陔》开始都有声音但没有诗,笙师掌管它们以供祭祀和飨宴,这就是所谓的用笙吹奏。周朝升歌《清庙》,彻而歌《雍》诗,一大祀只有两首诗。汉初,这个制度没有改变,迎神时唱《嘉至》,皇帝入时唱《永至》,都是有声音没有诗。到晋朝开始失去古制,既登歌有诗,夕牲有诗,飨神有诗,迎神、送神又有诗。隋唐至今,诗歌越来越丰富,音乐没有空缺。认为应该效仿周制,除了登歌、彻歌之外,繁文应该删减,以符合古制。
关于创作鼓吹曲来歌颂祖宗的功德:古代,祖宗有功德,必然有诗歌,《七月》中陈王业就是如此。在军中歌唱,周代的恺乐、恺歌也是如此。汉朝有短箫铙歌的曲子共二十二篇,军中称为骑吹,其曲有《战城南》、《圣人出》等。魏朝沿用了这些声音,制作了《克官渡》等十二篇曲子;晋朝也制作了《征辽东》等二十篇曲子;唐代柳宗元也曾创作了十二篇铙歌,描述高祖、太宗的功绩。我朝太祖、太宗平定僭越,统一天下;真宗一衣戎装就击退了契丹;仁宗海纳百川,德行如尧、舜;高宗再造大功,与祖宗并列。希望下诏文学之臣,追述功业的盛况,创作歌诗,让懂得音乐的人用音律配合,由太常领奏,传播天下。
夔自己创作了《圣宋铙歌曲》:宋朝接受天命时称为《上帝命》,平定上党时称为《河之表》,安定维扬时称为《淮海浊》,攻取湖南时称为《沅之上》,夺得荆州时称为《皇威畅》,攻取蜀地时称为《蜀山邃》,攻取广南时称为《时雨霈》,征服江南时称为《望钟山》,吴越献国时称为《大哉仁》,漳泉献土时称为《讴歌归》,攻克河东时称为《伐功继》,征讨澶渊时称为《帝临墉》,赞美仁治时称为《维四叶》,歌颂中兴时称为《炎精复》,共十四篇,呈交给尚书省。奏章呈上后,皇帝下诏交给太常寺。然而夔说音乐必须以黄钟为标准,但至今没有定论。他对现在音乐的讨论非常详细明确,但最终认为古乐难以恢复,这表明他对音乐原理的讲解还不够。
朱熹深感先王制作被遗忘的悲痛,与他的朋友武夷蔡元定一起讨论阐明,反复研究,以探究其根本。朱熹在庆元经筵上曾起草奏章说:‘自从秦朝灭掉学术,礼乐先被破坏,而音乐作为教育,完全没有师傅传授。音律的尺度长短,声音的清浊,学士大夫都不懂其中的道理,却不知道这是缺失。希望皇帝下诏允许我招收学徒,聚集礼乐各类书籍,编辑成一本新书,以补充六艺的缺失。’后来修订礼书,定名为《钟律》、《乐制》等篇,留下宪言以传给后人。
宋朝的音乐讨论,随着时代变迁而出现,其音乐音律的高低不齐,都有其原委。建隆初年采用王朴的音乐,艺祖听后觉得太高,接近哀思,下诏让和岘考察西京的尺度,降下一律,比旧乐更加和谐。到景祐、皇祐年间,颁发多次访乐、议乐的诏书,于是命令李照改定雅乐,比王朴降三律。李照用累黍累尺的方法,虽然音律符合古乐,但所制作的钟磬,只符合太簇,音乐与乐器自相矛盾。阮逸、胡瑗再次定议,只降下一律,用尺度生成音律,但黄钟音律短,所演奏的音乐声音又高。元丰年间,杨杰提出音乐的问题,召范镇、刘几参与定议。刘几、杨杰所奏的音乐,比旧乐降三律,范镇认为声音杂乱,且音律有四厘六毫的差距,太簇为黄钟,宫商位置颠倒,想要用真正的黍来校正尺度音律,制作音乐进献,再次降李照一律。到元祐年间上奏,皇帝下诏奖励他们。起初,范镇以房庶所得的《汉书》为依据,其言黍律与其他版本不同,以大府尺为黄帝时的尺,司马光力辩其不对。范镇以周鬴、汉斛为依据,司马光说鬴本《考工记》所记,斛本刘歆所作,不是经典不足以作为法度。范镇以所收开元年间笛及方响合于仲吕,校太常乐下五律,教坊乐下三律。司马光说这仅仅是开元时的仲吕,未必符合后来的夔,力劝范镇不要上奏所做的音乐。司马光与范镇平生大节不谋而合,只有关于音律的争论,持续了三十多年,最终不能达成一致。
这时,濂、洛、关辅等地的儒者相继兴起,追溯圣人的传统,精研义理。周敦颐谈论音乐时说:‘古代圣王制定礼法、修明教化,三纲正,九畴有序,百姓大和,万物咸若,于是创作音乐来宣泄八风之气。音乐声音淡而不伤,和而不淫。淡则欲望平静,和则急躁消解。德行盛大,治理到达极致,道与天地相配,这是古代的极致。后世礼法不修,刑政严苛,时代变迁,新声兴起,引导欲望增加悲伤,因此有轻生败伦的现象无法禁止。音乐,古代用来平静心灵,现在用来助长欲望;古代用来宣扬教化,现在用来增长怨恨。不恢复古礼,不改变今乐,而想要达到治理的极致,那是非常遥远的!’
程颐说:‘音律是自然的数。先王的乐必须用音律来考察其声音。尺度权衡的准确性,都起源于音律。音律管定尺度,以天地之气为准,不是黍子的比较。选择黄钟作为音律,黄钟的声音也不难确定,有懂得音乐的人,参考上下声音来考察,自然可以得到正确的音律。’
张载说:‘声音的道理与天地相通,蚕吐丝而商弦断,木气盛则金气衰,这是自然相应的道理。现在的人寻求古乐太深,开始认为古乐不可知,音律有可寻求的道理,只有德性深厚的人才能懂得。’这三位大臣的学问,可以说是探究根本、了解变化的,是通达音乐要领的人。
朱熹与蔡元定深入研究了这些学问,深入研究,写成书籍。蔡元定先研究音律的根本,分篇目,然后进一步论证。
其《黄钟篇》说:‘天地的数从一开始,到十结束:一、三、五、七、九为阳,九是阳的完成;二、四、六、八、十为阴,十是阴的完成。黄钟是阳声的开始,阳气的运动,所以其数是九。分寸的数,在声音和气之前就存在,看不见。等到截断竹子做成管子,吹奏时声音和谐,等待时气相应,然后数才开始显现。平均其长度,得到九寸;审度其周长,得到九分;积累其实际,得到八百一十分。长度九寸,周长九分,积累八百一十分,这就是音律的根本,度量权衡从这里开始受法,十一律由此增减。(其《证辨》说:古代考察声音、候气,都是根据声音的清浊、气的先后来寻求黄钟。音律长则声音浊而气先到,音律短则声音清而气后到,极长极短则不成声音而气不相应。现在想要寻求声音和气的中和,没有比这更合适的,不如多截断竹子来模拟黄钟的管子,或者极短,或者极长,长短之间,每差一分就做一个管子,都以其长度为九寸,而度量周长如黄钟的方法。交替吹奏,就可以得到中和的声音;浅深排列,就可以检验中和的气。如果声音和谐,气相应,那么黄钟就是真正的黄钟了。黄钟确定,那么十一律与度量权衡就得到了。后世不知道这样做,而只追求尺度的寻求。晋朝以后,多在金石中寻求;梁、隋以来,又参用黍子。到王朴专门依赖累黍,金石也不再考察。金石的真伪固然难以完全相信,而黍子的长短大小不同,尤其不可依赖。古人说“子谷黍子,中者实其籥”,这是先得到黄钟然后用黍子来度量,以看到周径的度数,以生成度量权衡的数目而已,不是音律从黍子中产生。百世之后,想要寻求百世之前的音律,也应当从声音和气的中和之处寻求,而不是一定要从黍子中寻求,这样才能得到。’
《黄钟生十一律篇》说:
子、寅、辰、午、申、戌这六个阳辰都是从下往上生长的,丑、卯、巳、未、酉、亥这六个阴辰都是从上往下生长的。阳数是倍数,按照三分本律减去一个;阴数是四倍,按照三分本律增加一个。六个阳辰当位时,自然就得到六个阴位来与之相对。其中林钟、南吕、应钟这三个律在阴位,没有增减;而大吕、夹钟、仲吕这三个律在阳位,则使用倍数,才能与十二个月的气候相对应,这是阴阳自然之理。
《十二律篇》说:
按照十二律的实际长度,用寸法来衡量,黄钟、林钟、太簇得到完整的寸;用分法来衡量,南吕、姑洗得到完整的分;用厘法来衡量,应钟、蕤宾得到完整的厘;用毫法来衡量,大吕、夷则得到完整的毫;用丝法来衡量,夹钟、无射得到完整的丝。到了仲吕的实际长度为十三万一千七十二,用三分法来除,余数是二,这个数不能使用,这就是律为什么只有十二个的原因。
《变律篇》说:
十二律各自为宫,用来产生五声和两个变化。其中黄钟、林钟、太簇、南吕、姑洗、应钟这六律能够完全具备。至于蕤宾、大吕、夷则、夹钟、无射、仲吕这六律,则取黄钟、林钟、太簇、南吕、姑洗、应钟这六律的声音,稍微降低,不和,所以有变律。律中需要变化的共有六个:黄钟、林钟、太簇、南吕、姑洗、应钟。变律的声音接近正律但稍微高于正律,然后洪细、高下不相紊乱。变律不是正律,所以不能作为宫。
《律生五声篇》说:
宫声是八十一,商声是七十二,角声是六十四,徵声是五十四,羽声是四十八。按照黄钟的数是九九八十一,这是五声之原,三分损一以下生徵,徵三分益一以上生商,商三分损一以下生羽,羽三分益一以上生角。到了角声的数是六十四,用三分法来除,余数不是整数,这个数不能使用,这就是声之数为什么止于五的原因。
《变声篇》说:
变宫声是四十二,变徵声是五十六。五声中的宫与商、商与角、徵与羽相隔各一个律,而角与徵、羽与宫相隔则是两个律。相隔一个律的音节和谐,相隔两个律的音节遥远。所以角与徵之间,接近徵收一声,比徵低一些,所以叫变徵;羽与宫之间,接近宫收一声,稍微高于宫,所以叫变宫。角声的实际数是六十四,用三分法来除,余数不是整数,这个数不能使用,应当有方法来通融。声的变化有两种,所以保留一个,用两个,乘以三得到九,用九乘以角声的实际数六十四,得到五百七十六。三分损益,再生变徵、变宫两个声,用九除以五声之数,保留其余数,作为强弱。到了变徵的数是五百一十二,用三分法来除,余数不是整数,这个数也不能使用,这就是变声为什么止于两个的原因。
《八十四声篇》说:
黄钟不为他律役,所用七声皆正律,无空、积、忽、微。自林钟而下,则有半声:大吕、太簇一半声,夹钟、姑洗二半声,蕤宾、林钟四半声,夷则、南吕五半声,无射、应钟为六半声。中吕为十二律之穷,三半声也。自蕤宾而下则有变律:蕤宾一变律,大吕二变律,夷则三变律,夹钟四变律,无射五变律,中吕六变律也。皆有空、积、忽、微,不得其正,故黄钟独为声气之元。虽十二律八十四声皆黄钟所生,然黄钟一均,所谓纯粹中之纯粹者也。八十四声:正律六十三,变律二十一。六十三者,九七之数也;二十一者,三七之数也。
《六十调篇》说:十二律旋转相为宫,各有七声,合八十四声。宫声十二,商声十二,角声十二,徵声十二,羽声十二,共六十声,为六十调,其变宫十二,在羽声之后、宫声之前;变徵十二,在角声之后、徵声之前:宫徵皆不成,共二十四声,不可为调。黄钟宫至夹钟羽,都用黄钟起调、黄钟毕曲;大吕宫至姑洗羽,都用大吕起调、大吕毕曲;太簇宫至仲吕,都用太簇起调、太簇毕曲;夹钟宫至蕤宾羽,都用夹钟起调、夹钟毕曲;姑洗宫至林钟羽,都用姑洗起调、姑洗毕曲;仲吕宫至夷则羽,都用仲吕起调、仲吕毕曲;蕤宾宫至南吕羽,都用蕤宾起调、蕤宾毕曲;林钟宫至无射羽,都用林钟起调、林钟毕曲;夷则宫至应钟羽,都用夷则起调、夷则毕曲;南吕宫至黄钟羽,都用南吕起调、南吕毕曲;无射宫至大吕羽,都用无射起调、无射毕曲;应钟宫至太簇羽,都用应钟起调、应钟毕曲,是为六十调。六十调即十二律也,十二律即一黄钟也。黄钟生十二律,十二律生五声二变。五声各有纪纲,以成六十调,六十调皆黄钟损益之变也。宫、商、角三十六调,老阳也;其徵、羽二十四调,老阴也。调成而阴阳备也。
有人说:’日辰之数由天五、地六错综而生,律吕之数由黄钟九寸损益而生,二者不同。至数之成,则日有六甲、辰有五子为六十日;律吕有六律、五声为六十调,若合符节,何也?’回答说:’这就是所说的调成而阴阳备也。’因为道理必有相对应的,这是数的自然规律。以天五、地六合阴与阳而言,那么六甲、五子最终达到六十,其中三十六为阳,二十四为阴。以黄钟九寸来记录阳不记录阴而言,那么六律、五声最终达到六十,也是三十六为阳,二十四为阴。盖一阳之中,又自有阴阳也。不了解天地化育之理的人,不能参与其中。
《候气篇》说:用十二律分配节气,按照历法等待。其气之升,分、毫、丝、忽,随节各异。阳生于《复》,阴生于《姤》,如环无端。现在律吕之数,三分损益,终不复始,何也?回答说:’阳之升始于子,午虽阴生,而阳之升于上者未已,至亥而后穷上反下;阴之升始于午,子虽阳生,而阴升于上亦未已,至巳而后穷上反下。律于阴则不书,故终不复始也。是以升,阳之数,自子至巳差强,在律为尤强,在吕为差弱;自午至亥渐弱,在律为尤弱,在吕为差强。分数多寡,虽若不齐,然而丝分毫别,各有条理,此气之所以飞灰,声之所以中律也。
有人说:’《易》以道阴阳,而律不书阴,何也?’回答说:’《易》尽天下之变,善恶无不备,律致中和之用,止于至善者也,以声言之,大而至于雷霆,细而至于蠛蠓,无非声也。《易》则无不备也,律则写其所谓黄钟一声而已。虽有十二律六十调,然实一黄钟也。是理也,在声为中声,在气为中气,在人则喜怒哀乐未发与发而中节,此圣人所以一天人、赞化育之道也。’
至于审度量、谨权衡,会粹古今,辨析尤详,皆所以参伍而定黄钟为中声之符验也。朱熹深好其书,谓国家行且平定,中原必将审音协律,以谐神人。受诏典领之臣,宜得此书奏之,以备东都郊庙之乐。
熹定《钟律》、《诗乐》、《乐制》、《乐舞》等篇,汇分于所修礼书中,皆聚古乐之根源,简约可观。而《钟律》分前后篇,其前篇为条凡七:一曰十二律阴阳、辰位相生次第之图,二曰十二律寸、分、厘、毫、丝、忽之数,三曰五声五行之象、清浊高下之次,四曰五声相生、损益、先后之次,五曰变宫、变徽二变相生之法,六曰十二律正变、倍半之法,七曰旋宫八十四声、六十调之图。其后篇为条凡六:一曰明五声之义,二曰明十二律之义,三曰律寸旧法,四曰律寸新法,五曰黄钟分寸数法,六曰黄钟生十一律数。大率采元定所著,更互演绎,尤为明邃。其《乐制》汇于王朝礼,其《乐舞》汇于祭礼,上下千载,旁搜远绍,昭示前圣礼乐之非迂,而将期古乐之复见于今,熹盖深致意焉。其《诗乐篇》别系于后。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宋史-志-卷八十四-注解
光宗:宋宁宗赵扩的庙号,指宋宁宗。
受禅:接受禅让,指皇帝继位。
崇上寿皇圣帝:尊崇寿皇圣帝的尊号。
寿成皇后:尊崇寿成皇后的尊号。
寿圣皇太后:尊崇寿圣皇太后的尊号。
尊号:对皇帝、皇后、太后等尊贵的称号。
乾安:古代宫廷音乐的一种,用于皇帝的庆典。
坤安:古代宫廷音乐的一种,用于皇后、太后的庆典。
圜丘:古代祭祀天地的场所。
太祖:指宋太祖赵匡胤。
太宗:指宋太宗赵光义。
高宗:指宋高宗赵构。
明堂:古代帝王祭祀、朝会、议政的场所。
奠币:古代祭祀时摆放祭品的仪式。
宗安:古代宫廷音乐的一种,用于宗庙祭祀。
德安:古代宫廷音乐的一种,用于献祭。
显安:古代宫廷音乐的一种,用于皇帝徽号加封。
中宫册礼:皇后册封的礼仪。
文德殿:古代宫殿名,用于举行册封仪式。
穆清殿:古代宫殿名,用于皇后受册。
命妇:指皇后的母亲、姐妹等。
宫架:古代宫廷中的音乐演奏架。
女工:古代指宫廷中的女乐师。
太常寺:古代官署名,掌管礼乐。
郊祀:古代在郊外祭祀天地、祖宗的仪式。
雷鼓:古代祭祀时使用的鼓。
登歌:古代祭祀时在台上唱的歌。
大吕宫:古代宫廷音乐的一种,用于祭祀。
徽号:皇帝的尊号。
祔庙:将皇帝的祖先供奉在太庙中。
袷:古代祭祀的一种形式,指祭祀祖先。
寿康宫:古代宫殿名,用于皇帝的生日庆典。
天申节:古代节日,指皇帝的生日。
御筵:皇帝的宴席。
太常工籍:太常寺的乐工名单。
执役:担任役职。
宫架大乐:宫廷中的大型音乐。
大晟:古代音乐机构名。
编钟:古代的一种钟,由多个大小不同的钟组成。
镈钟:古代的一种钟,形似钟但较大。
景钟:古代的一种钟,装饰华丽。
特磬:古代的一种石制打击乐器。
玉磬:古代的一种玉制打击乐器。
编磬:古代的一种磬,由多个大小不同的磬组成。
埙:古代的一种吹奏乐器。
箫:古代吹奏乐器,用竹制成,有六孔,用于宫廷音乐和民间音乐。
篪:古代的一种管乐器。
笛:古代的一种管乐器。
笙:古代的一种吹奏乐器。
竽:古代的一种吹奏乐器。
琴:古代弦乐器,有七弦,用于演奏和教学,被视为高雅的音乐代表。
瑟:古代弦乐器,有二十五弦,主要用于演奏和教学,与琴并称,同样被视为高雅。
七律:古代音乐理论,指七种音律。
四声:古代音乐理论,指四种声调。
八音:古代音乐理论中的八种基本乐器,包括金、石、丝、竹、匏、土、革、木,代表不同的音色和音阶。
调:音乐中的音阶或调式,指音的高低组合。
弦:琴瑟等弦乐器的发声部分,通过改变弦的长度和张力来改变音高。
柱:瑟上的固定弦的木棍,通过移动柱的位置来改变音高。
相生:音乐理论中的概念,指一个音阶中的音与另一个音阶中的音相互关联,形成和谐。
钟:古代打击乐器,用金属制成,用于宫廷音乐和祭祀。
磬:古代打击乐器,用石制成,用于宫廷音乐和祭祀。
鼓:古代打击乐器,用皮革蒙在木框上,用于宫廷音乐和祭祀。
匏:古代吹奏乐器,用葫芦制成,有六孔,用于宫廷音乐和民间音乐。
竹:古代吹奏乐器,用竹制成,有多个孔,用于宫廷音乐和民间音乐。
土:古代打击乐器,用陶土制成,用于宫廷音乐和祭祀。
金石:指金属和石制的乐器,如钟、磬等。
消息:音乐理论中的概念,指音的强弱变化。
歌诗:古代诗歌与音乐的结合,用于祭祀和礼仪。
宫:音乐中的音阶,也是五声中的第一声,代表君、父。
商:音乐中的音阶,也是五声中的第二声,代表臣、子。
徵:音乐中的音阶,也是五声中的第三声,代表火。
羽:音乐中的音阶,也是五声中的第四声,代表水。
和:音乐中的和谐,指不同音阶之间的协调。
太常:太常,古代掌管礼乐的官职。
权衡:古代的称量工具,也比喻为标准。
度量:长度的测量,也比喻为规范。
尺律:尺律,古代用尺子来定音律的方法。
正律:标准的音律。
倍四之器:古代乐器,指能够发出四倍音的乐器。
银字:古代乐器,指用银制作的乐器。
中管:古代乐器,指用中等的竹管制成的乐器。
羌笛:古代笛子的一种,来自羌族。
孤笛:古代笛子的一种,指单独的笛子。
双韵:古代笛子的一种,指有双音的笛子。
十四弦:古代弦乐器,指有十四根弦的乐器。
夏笛:古代笛子的一种,来自夏族。
鹧鸪:古代笛子的一种,模仿鹧鸪的叫声。
胡卢琴:古代弦乐器,来自胡人。
渤海琴:古代弦乐器,来自渤海地区。
腔调:音乐的旋律和节奏。
权衡度量:比喻为标准或规范。
雅乐:雅乐,指古代的正统音乐。
宴乐:古代宴会上的音乐。
黄钟:黄钟是古代音律中的最高音律,也是十二律的第一律,象征着音律的起点和标准。
太簇:太簇是十二律中的第二律。
夹钟:夹钟是十二律中的第五律。
仲吕:仲吕是十二律中的第七律。
林钟:古代音律中的第五律,代表木。
夷则:夷则是十二律中的第九律。
无射:无射是十二律中的第十律。
五声:五声是指古代音乐中的五个基本音阶,即宫、商、角、徵、羽。
十二宫:古代音乐理论中的十二个基本音阶。
周官:古代官职名称,指周朝的官制。
阴阳:古代哲学中的概念,指自然界和宇宙中的两种相反相成的力量。
彻歌:古代祭祀时在台上唱的歌。
金奏:古代祭祀时用金属乐器演奏的音乐。
下管:古代祭祀时用管乐器演奏的音乐。
鼓吹曲:古代用于军中的音乐,通常包含歌颂祖先功德的歌词。
夔:夔,指古代的乐官,此处可能指的是宋代的乐官。
《圣宋铙歌曲》:《圣宋铙歌曲》是夔所作的乐歌集。
上帝命:指宋受命于天,象征天命所归。
河之表:河之表,指平定上党,象征河水之表,即河的边界。
淮海浊:淮海浊,指平定维扬,淮海地区的水变得浑浊,比喻战乱。
沅之上:沅之上,指平定湖南,沅江之上。
皇威畅:皇威畅,指平定荆州,皇威畅通无阻。
蜀山邃:蜀山邃,指平定蜀地,蜀山深远。
时雨霈:时雨霈,指平定广南,时令之雨滋润大地。
望钟山:望钟山,指平定江南,望向钟山。
大哉仁:大哉仁,指吴越献国,赞美其仁德。
讴歌归:讴歌归,指漳、泉献土,歌颂其归顺。
伐功继:伐功继,指克河东,继续伐敌的功绩。
帝临墉:帝临墉,指征澶渊,皇帝亲自临阵。
维四叶:维四叶,指美仁治,维护四时之序。
炎精复:炎精复,指歌中兴,恢复国家的辉煌。
尚书省:尚书省,古代的中央行政机构。
律尺:律尺,古代用于测量音律的器具。
清浊:清浊,指声音的高低。
学士大夫:学士大夫,指古代的士人。
六艺:六艺,指礼、乐、射、御、书、数,古代教育的主要内容。
秦灭学:秦灭学,指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实行焚书坑儒,导致学术的毁灭。
礼乐:礼乐,指古代的礼仪和音乐。
西京表尺:西京表尺,指西京(今西安)的度量标准。
景祐:景祐,北宋仁宗赵祯的年号。
皇祐:皇祐,北宋仁宗赵祯的年号。
钟磬:钟磬,古代的打击乐器。
阮逸:阮逸,北宋时期的音乐家。
胡瑗:胡瑗,北宋时期的音乐家。
元丰:元丰,北宋神宗赵顼的年号。
杨杰:杨杰,北宋时期的音乐家。
范镇:范镇,北宋时期的音乐家。
刘几:刘几,北宋时期的音乐家。
郑卫:郑卫,古代的乐舞,此处指不雅的音乐。
黍律:黍律,古代用黍子来定音律的方法。
开元:开元,唐玄宗李隆基的年号。
濂、洛、关辅:濂、洛、关辅,指北宋时期的理学学派。
圣传:圣传,指古代圣贤的教诲和传统。
义理:义理,指儒家经典中的道德和哲学思想。
三纲:三纲,指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儒家伦理的三条基本准则。
九畴:九畴,指古代的九种治国之道。
八风:八风,指八方之风,象征八方的和谐。
道配天地:道配天地,指道德与天地相匹配,达到极高的境界。
经筵:经筵,古代皇帝讲学的地方。
礼法:礼法,指古代的礼仪和法度。
刑政:刑政,指刑罚和政治。
新声:新声,指新的音乐。
郑卫之音:郑卫之音,指古代郑国和卫国的音乐,此处指不雅的音乐。
黄钟生十一律:黄钟生十一律,指黄钟律衍生出其他十一个音律。
子、寅、辰、午、申、戌:这六个地支代表六阳辰,在中国古代历法中,阳辰通常与阳历月份相对应,即春季的月份。
丑、卯、巳、未、酉、亥:这六个地支代表六阴辰,与阴历月份相对应,即秋季的月份。
阳数:阳数指的是阳性的数字,在中国传统文化中,阳通常与积极、上升、光明等概念相联系。
阴数:阴数指的是阴性的数字,在传统文化中,阴通常与消极、下降、阴暗等概念相联系。
三分本律:三分本律是指将音律分为三等份,通过增损来调整音高。
律吕:律吕是中国古代音乐理论中的术语,律指音律,吕指音阶。
林钟、南吕、应钟:这三种律吕属于阴律,在中国古代音乐中具有特定的音高和音色。
大吕、夹钟、仲吕:这三种律吕属于阳律,同样具有特定的音高和音色。
姑洗:姑洗是十二律中的第三律。
应钟:应钟是十二律中的第六律。
大吕:大吕是十二律中的第四律。
蕤宾:蕤宾是十二律中的第八律。
变律:变律是指十二律中某些音律经过变化后产生的音律。
变徵:变徵是五声中的变音,介于徵与角之间。
变宫:变宫是五声中的变音,介于宫与商之间。
和谬:和谬是指音乐中的不和谐,通常通过变律来弥补五声的不足。
十二律:十二律是中国古代音乐中的音律系统,由黄钟、大吕、太簇、夹钟、姑洗、蕤宾、夷则、南吕、无射、应钟、仲吕、林钟十二个音律组成。
七声:七声是指古代音乐中的七个基本音阶,即宫、商、角、徵、羽、变宫、变徵。
半声:半声是指十二律中某些音律的半音,如大吕、太簇的一半声等。
空、积、忽、微:这四个词是中国古代音乐中的音律术语,分别代表音律的不同变化和细微差别。
纯粹:纯粹指音律的纯正无杂,黄钟作为音律的起点,其音律被认为是纯粹的。
六甲、五子:六甲是指六十甲子中的六组,五子是指六十甲子中的五组,都是古代历法中的术语。
六十调:六十调是指由十二律和五声组成的六十种调式。
老阳、老阴:老阳和老阴是中国古代哲学中的概念,分别代表极端的阳性和极端的阴性。
中声:中声是指音律中的中音,代表平衡和和谐。
中气:中气是指气候中的中和之气,代表气候的平衡。
十二管:十二管是指古代乐器中的十二个音管,与十二律相对应。
候气:候气是指通过观察气候的变化来预测音律的方法。
《礼运》:《礼运》是《礼记》中的一篇,主要讲述礼的意义和作用。
《周礼·大司乐》:《周礼·大司乐》是《周礼》中的一篇,主要讲述乐官的职责和音乐制度。
《左氏传》:《左氏传》是《春秋左氏传》的简称,是一部古代史书。
六十日:六十日是指六十甲子,古代用来纪年的六十组干支。
《易》:《易》即《易经》,是中国古代的一部哲学著作。
《候气篇》:《候气篇》是古代文献中关于候气预测音律的篇章。
朱熹:朱熹是宋代著名的哲学家、文学家,对《易经》有深入研究。
《钟律》:《钟律》是朱熹所著的一篇关于音律的论文。
《诗乐》:《诗乐》是指古代诗歌与音乐的关系。
《乐制》:《乐制》是指古代音乐制度。
《乐舞》:《乐舞》是指古代的音乐舞蹈。
《诗乐篇》:《诗乐篇》是朱熹所著的一篇关于诗与乐的论文。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宋史-志-卷八十四-评注
此段古文出自《乐记》,是关于中国古代音乐理论的重要文献。作者通过对十二律、七声、八十四声的详细描述,展现了古代音乐体系的复杂性和精妙之处。
首先,作者提到黄钟不为他律役,所用七声皆正律,无空、积、忽、微。这表明黄钟作为音乐体系中的基础,其音律纯正无杂,是音乐之元。自林钟而下,则有半声,这些半声的变化,体现了音乐在细微之处的变化和丰富性。
接着,作者阐述了十二律的变律,从蕤宾到应钟,每一律都有其变律,且都有空、积、忽、微的变化,这反映了音乐在变化中寻求和谐的原则。
在《六十调篇》中,作者详细介绍了六十调的构成,以及变宫、变徵在调式中的作用。这体现了古代音乐理论中对音律、调式、音阶的深入研究和实践。
作者进一步探讨了日辰之数与律吕之数的关系,指出二者虽然不同,但最终都归结于六十,这反映了古代音乐与天文、历法之间的紧密联系。
在《候气篇》中,作者以十二律分配节气,说明了阴阳之气的变化与律吕之数的关系,进一步强调了音乐与自然、宇宙的和谐。
作者在《证辨》中,对《礼运》中关于五声、六律、十二管的论述进行了补充和解释,进一步阐明了古代音乐理论的基本原则。
最后,作者提到朱熹对《乐记》的推崇,以及其对音乐在祭祀、礼仪中的作用的重视,这反映了古代音乐在文化、宗教、政治等方面的重要地位。
总体来说,这段古文不仅是对古代音乐理论的总结,也是对古代文化、哲学、宗教的深刻反思。它展现了古代先民对音乐、对世界的独特理解和感悟,对于我们理解古代文化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