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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始明昌国文:古籍-宋史-志-卷五十九

作者: 宋代史学家如欧阳修、司马光等,他们参与了《宋史》的编纂工作,全面记录了宋朝从建立到灭亡的历史过程。

年代:成书于元代(约14世纪)。

内容简要:《宋史》是元代史学家对宋朝历史的总结,详细记载了宋朝从宋太祖赵匡胤的建立到宋朝灭亡的全过程。全书分为本纪、志、列传等多个部分,内容涉及政治、军事、文化、经济、外交等多个方面,展现了宋朝繁荣的文化和复杂的政治斗争,是研究宋朝历史的权威文献之一。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宋史-志-卷五十九-原文

宗庙之制。

建隆元年,有司请立宗庙,诏下其议。

兵部尚书张昭等奏:”谨案尧、舜、禹皆立五庙,盖二昭二穆与其始祖也。有商建国,改立六庙,盖昭穆之外,祀契与汤也。周立七庙,盖亲庙之外,祀太祖与文王、武王也。汉初立庙,悉不如礼。魏、晋始复七庙之制,江左相承不改。然七庙之室,隋文但立高、曾、祖、祢四庙而已。唐因立亲庙,梁氏而下,不易其法。稽古之道,斯为折衷。伏请追尊高、曾四代,崇建庙室.”

于是判太常寺窦俨奏上皇高祖文安府君曰文献皇帝,庙号僖祖;皇曾祖中丞府君曰惠元皇帝,庙号顺祖;皇祖骁卫府君曰简恭皇帝,庙号翼祖;皇考武清府君曰昭武皇帝,庙号宣祖;皇高祖妣崔氏曰文懿皇后;皇曾祖妣桑氏曰惠明皇后;皇祖妣京兆郡太夫人刘氏曰简穆皇后。

太祖御崇元殿,备礼册四亲庙,奉安神主,行上谥之礼。

二年十月,祔明宪皇后杜氏于宣祖室。

太平兴国二年,有司言:”唐制,长安太庙,凡九庙,同殿异室。其制:二十一间皆四柱,东西夹室各一,前后面各三阶,东西各二侧阶。本朝太庙四室,室三间。今太祖升祔,共成五室,请依长安之制,东西留夹室外,余十间分为五室,室二间.”

从之。

四月己卯,奉神主祔庙,以孝明皇后王氏配。

至道三年十一月甲子,奉太宗神主祔庙,以懿德皇后符氏配。

咸平元年,判太常礼院李宗讷等言:”僖祖称曾高祖,太祖称伯;文懿、惠明、简穆、昭宪皇后并称祖妣,孝明、孝惠、孝章皇后并称伯妣。按《尔雅》有考妣、王父母、曾祖王父母、高祖王父母及世父之别。以此观之,唯父母得称考妣。今请僖祖止称庙号,顺祖而下,即依《尔雅》之文.”

事下尚书省议,户部尚书张齐贤等言:”《王制》’天子七庙’。谓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前代或有兄弟继及,亦移昭穆之列,是以《汉书》’为人后者为之子’,所以尊本祖而重正统也。又《礼》云:’天子绝期丧。’安得宗庙中有伯氏之称乎?其唐及五代有所称者,盖礼官之失,非正典也。请自今有事于太庙,则太祖并诸祖室,称孝孙、孝曾孙嗣皇帝;太宗室,称孝子嗣皇帝。其《尔雅》’考妣’、’王父’之文,本不为宗庙言也。历代既无所取,于今亦不可行.”

诏下礼官议。

议曰:”按《春秋正义》’跻鲁僖公’云:’礼,父子异昭穆,兄弟昭、穆同。’此明兄弟继统,同为一代。又鲁隐、桓继及,皆当穆位。又《尚书》盘庚有商及王,《史记》云阳甲至小乙兄弟四人相承,故不称嗣子而曰及王,明不继兄之统也。又唐中、睿皆处昭位,敬、文、武昭穆同为一世。伏请僖祖室止称庙号,后曰祖妣,顺祖室曰高祖,后曰高祖妣,翼祖室曰曾祖,后曰曾祖妣,祝文皆称孝曾孙。宣祖室曰皇祖考,后曰皇祖妣,祝文称孝孙。太祖室曰皇伯考妣,太宗室曰皇考妣。每大祭,太祖、太宗昭、穆同位,祝文并称孝子。其别庙称谓,亦请依此.”

诏都省复集议,曰:”古者,祖有功,宗有德,皆先有其实而后正其名。今太祖受命开基,太宗缵承大宝,则百世不祧之庙矣。岂有祖宗之庙已分二世,昭穆之位翻为一代?如臣等议,礼’为人后者为之子’,以正父子之道,以定昭、穆之义,则无疑也。必若同为一代,则太宗不得自为世数,而何以得为宗乎?不得为宗,又何以得为百世不祧之主乎?《春秋正义》亦不言昭。穆不可异,此又不可以为证也。今若序为六世,以一昭一穆言之,则上无毁庙之嫌,下有善继之美,于礼为大顺,于时为合宜,何嫌而谓不可乎?”

翰林学士宋湜言:”三代而下,兄弟相继则多,昭、穆异位,未之见也。今详都省所议,皇帝于太祖室称孙,窃有疑焉.”

诏令礼官再议。

礼官言:”按《祭统》曰:’祭有昭、穆者,所以别父子远近长幼亲疏之序而无乱也。’《公羊传》,公孙婴齐为兄归父之后,《春秋》谓之仲婴齐。何休云:’弟无后兄之义,为乱昭穆之序,失父子之亲,故不言仲孙,明不以子为父孙。’晋贺循议兄弟不合继位昭穆云:’商人六庙,亲庙四,并契、汤而六,比有兄弟四人相袭为君者,便当上毁四庙乎?如此,四世之亲尽,无复祖祢之神矣。’温峤议兄弟相继、藏主夹室之事云:’若以一帝为一世,则当不得祭于祢,乃不及庶人之祭也。’夫兄弟同世,于恩既顺,于义无否。玄宗朝禘袷,皇伯考中宗、皇考睿宗同列于穆位。德宗亦以中宗为高伯祖。晋王导、荀崧议’大宗无子,则立支子’,又曰’为人后者为之子’,无兄弟相为之文。所以舍至亲取远属者,盖以兄弟一体,无父子之道故也。窃以七庙之制,百王是尊。至于祖有功,宗有德,则百世不迁之庙也;父为昭,子为穆,则千古不刊之典也。今议者引《汉书》曰:’为人后者为之子。’殊不知弟不为兄后,子不为父孙,《春秋》之深旨。父谓之昭,子谓之穆,《礼记》之明文也。又按太宗享祀太祖二十有二载,称曰’孝弟’,此不易之制,又安可追改乎?唐玄宗谓中宗为皇伯考,德宗谓中宗为高伯祖,则伯氏之称,复何不可?臣等参议:自今合祭日,太祖、太宗依典礼同位异坐,皇帝于太祖仍称孝子,余并遵旧制.”

景德元年,有司详定明德皇太后李氏升祔之礼:

按唐睿宗昭成、肃明二后,先天初,以昭成配;开元末,以肃明祔。

此时儒官名臣,步武相接,宗庙重事,必有据依。

推之闺门,亦可拟议。

晋骠骑将军温峤有三夫人,峤薨,诏问学官陈舒。

舒谓秦、汉之后,废一娶九女之制,妻卒更娶,无复继室,生既加礼,亡不应贬。

朝旨以李氏卒于峤之微时,不沾赠典;王、何二氏追加章绶。

唐太子少傅郑余庆将立家庙,祖有二夫人。

礼官韦公肃议与舒同。

略稽礼文,参诸故事,二夫人并祔,于理为宜。

恭惟懿德皇后久从升祔,虽先后有殊,在尊亲则一,请同列太宗室,以先后次之。

诏尚书省集议,咸如礼官之请,祔神主于太庙。

乾兴元年十月,奉真宗神主祔庙,以章穆皇后郭氏配。

康定元年,直秘阁赵希言奏:

太庙自来有寝无庙,因堂为室,东西十六间,内十四间为七室,两首各一夹室。

按礼,天子七庙,亲庙五、祧庙二。

据古则僖、顺二神当迁。

国家道观佛寺,并建别殿,奉安神御,岂若每主为一庙一寝。

或前立一庙,以今十六间为寝,更立一祧庙,逐室各题庙号。

釦宝神御物,宜销毁之。

同判太常寺宋祁言:

周制有庙有寝,以象人君前有朝后有寝也。

庙藏木主,寝藏衣冠。

至秦乃出寝于墓侧,故陵上更称寝殿,后世因之。

今宗庙无寝,盖本于兹。

郑康成谓周制立二昭二穆,与太祖、文、武共为七庙,此一家之说,未足援正。

自荀卿、王肃等皆云天子七庙,诸侯五,大夫三,士一,降杀以两。

则国家七世之数,不用康成之说也。

僖祖至真宗方及六世,不应便立祧庙。

自周、汉每帝各立庙,晋、宋以来多同殿异室,国朝以七室代七庙,相承已久,不可轻改。

‘《周礼》:’天府掌祖庙之守藏。’宝物世传者皆在焉。

其神御法物、宝盝、釦床,请别为库藏之。

自是室题庙号,而建神御库焉。

嘉祐年,仁宗将祔庙,修奉太庙使蔡襄上八室图,为十八间。

初,礼院请增庙室,孙抃等以为:

七世之庙,据父子而言,兄弟则昭、穆同,不得以世数之。

庙有始祖、有太祖、有太宗、有中宗。

若以一君为一世,则小乙之祭不及其父。

故晋之庙十一室而六世,唐之庙十一室而九世。

国朝太祖之室,太宗称孝弟,真宗称孝子,大行称孝孙。

而《禘袷图》:太祖、太宗同居昭位,南向;真宗居穆位,北向。

盖先朝稽用古礼,著之祀典。

大行神主祔庙,请增为八室,以备天子事七世之礼。

卢士宗、司马光以为:

太祖已上之主,虽属尊于太祖,亲尽则迁。

入汉元之世,太上庙主瘗于寝园;魏明之世,处士庙主迁于园邑;晋武祔庙,迁征西府君;惠帝祔庙,迁豫章府君。

自是以下,大抵过六世则迁。

盖太祖未正东向,故上祀三昭三穆;巳正东向,则并昭、穆为七世。

唐初祀四世,太宗增祀六世。

及太宗祔庙,则迁弘农府君,高宗祔庙,又迁宣帝,皆祀六世,前世成法也。

玄宗立九室祀八世,事不经见。

若以太祖、太宗为一世,则大行祔庙,僖祖亲尽,当迁夹室,祀三昭三穆,于先王典礼及近世之制,无不符合。

抃等复议曰:

自唐至周,庙制不同,而皆七世。

自周以上,所谓太祖,非始受命之主,特始封之君而已。

今僖祖虽非始封之君,要为立庙之祖,方庙数未过七世,遂毁其庙,迁其主,考之三代,礼未有此。

汉、魏及唐一时之议,恐未合先王制礼之意。

乃存僖祖室以备七室。

治平四年,英宗将祔庙,太常礼院请以神主祔第八室,祧藏僖祖及文懿皇后神主于西夹室。

自仁宗而上,以次递迁。

翰林承旨张方平等议:

同堂八室,庙制已定,僖祖当祧,合于典礼。

乃于九月奉安八室神主,祧僖祖及后,祔英宗,罢僖祖讳及文懿皇后忌日。

熙宁五年,中书门下言:

僖祖以上世次,不可得而知,则僖祖有庙,与商周契、稷疑无以异。

今毁其庙而藏主夹室,替祖考之尊而下祔于子孙,殆非所以顺祖宗孝心、事亡如存之义。

请以所奏付两制议,取其当者。

时王安石为相,不主祧迁之说,故复有是请。

翰林学士元绛等上议曰:

自古受命之王,既以功德享有天下,皆推其本统以尊事其祖。

故商、周以契、稷有功于唐、虞之际,故谓之祖有功,若必以有功而为祖,则夏后氏不郊鲧矣。

今太祖受命之初,立亲庙,自僖祖以上世次,既不可知,则僖祖之为始祖无疑矣。

傥谓僖祖不当比契、稷为始祖,是使天下之人不复知尊祖,而子孙得以有功加其祖考也。

‘《传》曰:’毁庙之主,陈于太祖;未毁庙之主,皆升,合食于太祖。’

今迁僖祖之主,藏于太祖之室,则是四祖袷祭之日,皆降而合食也。

请以僖祖之庙为太祖,则合于先王礼意。

翰林学士韩维议曰:

昔先王有天下,迹其基业之所起,奉以为太祖。

故子夏序《诗》,称文、武之功起于后稷。

后世有天下者,特起无所因,故遂为一代太祖。

太祖皇帝功德卓然,为宋太祖,无少议者。

僖祖虽为高祖,然仰迹功业,未见所因,上寻世系,又不知所以始,若以所事契、稷奉之,窃恐于古无考,而于今亦所未安。

今之庙室与古殊制,古者每庙异宫,今祖宗同处一室,则西夹室在顺祖之右,考之尊卑之次,似亦无嫌。

天章阁待制孙固请:

特为僖祖立室,由太祖而上,亲尽迭毁之主皆藏之。

当禘袷时,以僖祖权居东向之位,太祖顺昭穆之列而从之,取毁庙之主而合食,则僖祖之尊自有所申。

以僖祖立庙为非,则周人别庙姜嫄,不可谓非礼。

秘阁校理王介请依《周官》守祧之制,创祧庙以奉僖祖,庶不下祔子孙夹室,以替远祖之尊。

帝以维之说近是,而安石以维言夹室在右为尊为非理,帝亦然之。

又安石以尊僖祖为始祖,则郊祀当以配天,若宗祀明堂,则太祖、太宗当迭配帝。

又疑明堂以英宗配天,与僖祖为非始祖之说。

遂下礼官详定。

同判太常寺兼礼仪事张师颜等议:

昔商、周之兴,本于契、稷,故奉之为太祖。

后世受命之君,功业特起,不因先代,则亲庙迭毁,身自为祖。

郑玄云’夏五庙无太祖,禹与二昭二穆而已’,张荐云’夏后以禹始封,遂为不迁之祖’是也。

若始封世近,上有亲庙,则拟祖上迁,而太祖不毁。

魏祖武帝则处士迭毁,唐祖景帝则弘农迭毁,此前世祖其始封之君,以法契、稷之明例也。

唐韩愈有言:’事异商、周,礼从而变。’晋琅邪王德文曰:’七庙之义,自由德厚流光,享祀及远,非是为太祖申尊祖之祀。’其说是也。

礼,天子七庙,而太祖之远近不可以必,但云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未尝言亲广之首,必为始祖也。

国家以僖祖亲尽而祧之,奉景祐之诏,以太祖为帝者之祖,是合于礼矣。

张昭、任彻之徒,不能远推隆极之制,因缘近比,请建四庙,遂使天子之礼下同诸侯。

若使庙数备六,则更当上推两世,而僖祖次在第三,亦未可谓之始祖也。

谨按建隆四年,亲郊崇配不及僖祖。

开国以来,大祭虚其东向,斯乃祖宗已行之意。

请略仿《周官》守祧之制,筑别庙以藏僖祖神主,大祭之岁,祀于其室。

太庙则一依旧制,虚东向之位。

郊配之礼,则仍其旧。

同知太常礼院苏棁请:

即景灵宫祔僖祖,即与唐祔献、懿二祖于兴圣、明德庙,礼意无异。

同判礼院周孟阳等言:

自僖祖而上,世次莫知,则僖祖为始祖无疑,宜以僖祖配感生帝。

章衡请:

尊僖祖为始祖,而次祧顺祖,以合子为父屈之义。

推僖祖侑感生之祀,而罢宣祖配位,以合祖以孙尊之义,余且如旧制。

而冯京欲以太祖正东向之位,安石力主元绛初议,遂从之。

帝问:

配天孰始?

安石曰:

宣祖见配感生帝,欲改以僖祖配。

帝然之。

于是请奉僖祖神主为始祖,迁顺祖神主夹室,以僖祖配感生帝祀。

诏下太常礼院详定仪注。

安石本议以僖祖配天,帝不许,故更以配感生帝焉。

元丰元年,详定郊庙礼文所图上八庙异宫之制,以始祖居中,分昭穆为左右。

自北而南,僖祖为始祖;翼祖、太祖、太宗、仁宗为穆,在右;宣祖、真宗、英宗为昭,在左。

皆南面北上。

陆佃言:

太祖之庙百世不迁,三昭三穆,亲尽则迭毁。

如周以后稷为太祖,王季为昭,文王为穆,武王为昭,成王为穆,康王为昭,昭王为穆,其后穆王入庙,王季亲尽而迁,则文王宜居昭位,武王宜居穆位,成王、昭王宜居昭位,康王、穆王宜居穆位,所谓父昭子穆是也。

说者以昭常为昭,穆常为穆,则尊卑失序。

复图上八庙昭穆之制,以翼祖、太祖、太宗、仁宗为昭,在左;宣祖、真宗、英宗为穆,在右。

皆南面北上。

何洵直图上八庙异宫,引熙宁仪:

僖祖正东向之位,顺祖、宣祖、真宗、英宗南面为昭,翼祖、太祖、太宗、仁宗北面为穆,正得祖宗继序、德厚流光之本意。

又以晋孙毓、唐贾公彦言’始祖居中,三昭在左,南面西上;三穆在右,南面东上。’为两图上之。

又援《祭法》,言:

翼祖、宣祖在二祧之位,犹同祖祢之庙,皆月祭之,与亲庙一等,无亲疏远近之杀。

顺祖实去祧之主,若有四时祈祷,犹当就坛受祭。

请自今二祧神主,杀于亲庙,四时之祭,享尝乃止,不及大烝,不荐新物。

去祧神主,有祷则为坛而祭,庶合典礼。

又请建新庙于始祖之西,略如古方明坛制。

有诏,俟庙制成日取旨。

三年,礼文所言:

古者宗庙为石室以藏主,谓之宗祏。

夫妇一体,同几共牢。

一室之中,有左主、右主之别,正庙之主,各藏庙室西壁之中;迁庙之主,藏于太祖太室北壁之中,其埳去地六尺一寸。

今太庙藏主之室,帝后异处,迁主仍藏西夹室,求之于礼,有所未合。

请新庙成,并遵古制。

从之。

二月,慈圣光献皇后祔庙,前二日,告天地、社稷、太庙、皇后庙如故事。

至日,奉神主先诣僖祖室,次翼祖室,次宣祖室,次太祖室,次太宗室。

次太宗与懿德皇后、明德皇后同一祝,次享元德皇后。

慈圣光献皇后,异馔位、异祝,行祔谒礼。

次真宗室,次仁宗室,次英宗室。

礼毕,奉神主归仁宗室。

元丰六年六月,孝惠、孝章、淑德、章怀四后升祔,准章献明肃、章懿二后,升祔礼毕,递享太庙,止行升祔享礼及祭七祀,权罢孟冬荐享,仍以配继先后为序。

八年,礼部太常寺言:

诏书定七世八室之制。

今神宗皇帝崇祔,翼祖在七世之外,与简穆皇后祧藏于西夹室,置石室中。

十一月丁酉,祔神宗神主于第八室。

自英宗上至宣祖以次升迁。

绍圣元年二月,祔宣仁圣烈皇后于太庙。

元符三年,礼部太常寺言:’哲宗升祔,宜如晋成帝故事,于太庙殿增一室,候祔庙日,神主祔第九室。’诏下侍从官议,皆如所言。

蔡京议:’以哲宗嗣神宗大统,父子相承,自当为世。今若不祧远祖,不以哲宗为世,则三昭四穆与太祖之庙而八。宜深考载籍,迁祔如礼。’

陆佃、曾肇等议:’国朝自僖祖而下始备七庙,故英宗祔庙,则迁顺祖,神宗祔庙,则迁翼祖。今哲宗于神宗,父子也,如礼官议,则庙中当有八世。况唐文宗即位则迁肃宗,以敬宗为一世,故事不远。哲宗祔庙,当以神宗为昭,上迁宣祖,以合古三昭三穆之义。’

先是,李清臣为礼部尚书,首建增室之议,侍郎赵挺之等和之。

会清臣为门下侍郎,论者多从其议,惟京、佃等议异。

二议既上,清臣辩说甚力,帝迄从焉。

六月,礼部请用太庙东夹室奉安哲宗神主。

太常少卿孙杰言:’先帝神主,错之夹室,即是不得祔于正庙,与前诏增建一室之议不同。昨用嘉祐故事,专置使修奉,请以夹室奉安神主,亦与元置使之意相违。请如太常前议,增建一室。’

尚书省以庙室未备,行礼有期,权宜升祔,随即增修,比之前代设幄行事者,不为不至。

诏依初旨行之,乃祔哲宗神主于夹室。

崇宁二年,祧宣祖与昭宪皇后神主藏西夹室,居翼祖、简穆皇后石室之次。

五年,诏曰:’去古既远,诸儒之说不同。郑氏谓:’太祖及文、武不祧之庙与亲庙四,为七。’是不祧之宗,在七庙之内。王氏谓:’非太祖而不毁,不为常数。’是不祧之宗,在七庙之外。本朝今已五宗,则七庙当祧者,二宗而已。迁毁之礼,近及祖考,殆非先王尊祖之意,宜令有司复议。’

礼官言:’先王之制,庙止于七,后王以义起礼,乃有增置九庙者。’

礼部尚书徐铎又言:’唐之献祖、中宗、代宗与本朝僖祖,皆尝祧而复。今存宣祖于当祧之际,复翼祖于已祧之后,以备九庙,礼无不称。’

乃命铎为修奉使,增太庙殿为十室。

四年十二月,复翼祖、宣祖庙,行奉安礼,惟不用前期誓戒及亚、终献之乐舞焉。

高宗建炎二年,奉太庙神主于扬州寿宁寺。

三年,幸杭州,奉安于温州。

绍兴五年,司封郎中林待聘言:’太庙神主宜在国都。今新邑未奠,当如古行师载主之义,迁之行阙,以彰圣孝。’

于是始建太庙于临安,奉迎安置。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宋史-志-卷五十九-译文

宗庙的设立。建隆元年,有关部门请求设立宗庙,皇帝下诏讨论此事。兵部尚书张昭等人上奏说:’仔细查阅历史,尧、舜、禹都设立了五庙,包括他们的两位高祖和两位曾祖。商朝建国后,改为六庙,除了高祖和曾祖外,还祭祀了契和汤。周朝设立了七庙,除了亲庙外,还祭祀了太祖、文王和武王。汉朝初期设立的庙宇都不符合礼制。魏、晋时期开始恢复七庙制度,江南地区一直沿用此制。然而,隋文帝时期,七庙中只设立了高祖、曾祖、祖父和父亲四庙。唐朝沿袭了设立亲庙的制度,梁朝以后没有改变。根据古代的礼制,这是折衷的做法。我请求追尊高祖、曾祖、祖父和父亲四代,并扩建庙宇。

于是,判太常寺的窦俨上奏,称皇高祖文安府君为文献皇帝,庙号僖祖;皇曾祖中丞府君为惠元皇帝,庙号顺祖;皇祖骁卫府君为简恭皇帝,庙号翼祖;皇考武清府君为昭武皇帝,庙号宣祖;皇高祖妣崔氏为文懿皇后;皇曾祖妣桑氏为惠明皇后;皇祖妣京兆郡太夫人刘氏为简穆皇后。太祖在崇元殿举行仪式,准备册封四亲庙,安放神主,进行上谥之礼。第二年十月,将明宪皇后杜氏的神主供奉在宣祖的庙室。

太平兴国二年,有关部门说:’唐朝的制度,长安的太庙共有九庙,都在同一个大殿内,但各有独立的房间。其制度是:有二十一间,每间都有四根柱子,东西两侧各有夹室,前后各有三个台阶,东西各有两个侧台阶。本朝的太庙有四个房间,每个房间有三间。现在太祖的神主升祔,共有五个房间,请按照长安的制度,东西两侧保留夹室外,其余十间分为五个房间,每个房间两间。’皇帝同意了这个建议。四月己卯日,将神主供奉在庙中,以孝明皇后王氏为配。

至道三年十一月甲子日,将太宗的神主供奉在庙中,以懿德皇后符氏为配。咸平元年,判太常礼院李宗讷等人说:’僖祖称为曾高祖,太祖称为伯父;文懿、惠明、简穆、昭宪皇后并称为祖母,孝明、孝惠、孝章皇后并称为伯母。根据《尔雅》有考妣、王父母、曾祖王父母、高祖王父母以及世父的区别。从这一点来看,只有父母可以称为考妣。现在请僖祖只称为庙号,顺祖以下,就按照《尔雅》的文本来称呼。’此事下发给尚书省讨论,户部尚书张齐贤等人说:’《王制》中提到“天子七庙”。指的是三昭三穆加上太祖的庙共七座。前代如果有兄弟继位,也会调整昭穆的位次,所以《汉书》中说“为人后者为之子”,是为了尊重本祖而重视正统。又《礼》中说:“天子绝期丧。”怎么能在宗庙中有伯父的称呼呢?唐朝和五代有所称呼,大概是礼官的错误,不是正典。请从现在开始,在太庙举行仪式时,太祖和各位祖室的称呼为孝孙、孝曾孙嗣皇帝;太宗室称为孝子嗣皇帝。关于《尔雅》中的‘考妣’、‘王父’的文,本来就不是针对宗庙说的。历代都没有采用,现在也不应该实行。

皇帝下诏让礼官讨论。礼官说:’根据《春秋正义》中关于“跻鲁僖公”的记载:‘礼制,父子不同昭穆,兄弟昭、穆相同。’这明确指出兄弟继位,属于同一代。鲁隐公和桓公继位,都应位于穆位。又《尚书》中的盘庚有商及王,《史记》中说阳甲至小乙兄弟四人相继为君,所以不称嗣子而称及王,说明不继承兄长的统治。又唐中宗、睿宗都处于昭位,敬宗、文宗、武宗昭穆相同为一世。我请求僖祖的房间只称为庙号,后妃称为祖母,顺祖的房间称为高祖,后妃称为高祖母,翼祖的房间称为曾祖,后妃称为曾祖母,祭文都称为孝曾孙。宣祖的房间称为皇祖考,后妃称为皇祖母,祭文称为孝孙。太祖的房间称为皇伯考妣,太宗的房间称为皇考妣。每次大祭,太祖、太宗昭、穆同位,祭文都称为孝子。其他别庙的称呼也请按照这个规定。

皇帝下诏让都省重新集议,说:’古代,祖有功,宗有德,都先有实际贡献然后确定名号。现在太祖受命开创基业,太宗继承大宝,这就是百世不迁的庙宇了。怎么可能有祖宗的庙已经分为两代,昭穆的位置反而成为一代呢?按照我们的讨论,礼制中“为人后者为之子”,是为了正父子之道,确定昭、穆的意义,这是毫无疑问的。如果他们都是同一代,那么太宗就不能自己为自己的世数,那么他怎么能够成为宗呢?如果不能成为宗,又怎么能够成为百世不迁的主呢?《春秋正义》也没有说昭、穆不可不同。这一点也不能作为证据。现在如果按照六世来排序,用一昭一穆来谈论,那么上面没有毁庙的嫌疑,下面有善继的美德,对礼制来说是大顺,对时局来说也是合适的,有什么可疑的呢?’翰林学士宋湜说:’从三代以后,兄弟相继的情况很多,昭、穆不同位的情况没有见过。现在详细研究都省的讨论,皇帝在太祖的房间称为孙,我对此有所怀疑。

皇帝下令让礼官再次讨论。礼官说:’根据《祭统》说:‘祭有昭、穆者,是为了区分父子远近长幼亲疏的顺序,防止混乱。’《公羊传》中,公孙婴齐作为兄长继承父亲的位置,《春秋》称之为仲婴齐。何休说:‘弟弟没有继承哥哥的义务,破坏昭穆的顺序,失去父子之亲,所以不称仲孙,明确不以子为父孙。’晋朝贺循讨论兄弟不合继位昭穆的问题说:‘商朝有六庙,亲庙四座,加上契、汤共六座,如果有兄弟四人相继为君,那么就应该毁掉四座庙宇吗?这样,四代之亲都尽了,就没有祖辈和父辈的神位了。’温峤讨论兄弟相继、藏主夹室的事情说:‘如果以一位皇帝为一世,那么就不能祭祀祖父,甚至不及庶人的祭祀。’兄弟同世,在恩义上已经顺从,在道义上没有异议。玄宗朝的禘袷,皇伯考中宗、皇考睿宗都并列于穆位。德宗也将中宗视为高伯祖。晋朝王导、荀崧讨论“大宗无子,则立支子”,又说“为人后者为之子”,没有兄弟相为之文。之所以放弃至亲而选择远亲,是因为兄弟是一体的,没有父子之道。我私下认为,七庙之制,百王都尊崇。至于祖有功,宗有德,那就是百世不迁的庙宇;父为昭,子为穆,那就是千古不变的典章。现在讨论者引用《汉书》说“为人后者为之子”,却不知道弟弟不是哥哥的后代,儿子不是父亲的后代,《春秋》的深意。父亲称为昭,儿子称为穆,《礼记》的明文。又根据太宗祭祀太祖二十二年,称为“孝弟”,这是不变的制度,怎么可以追改呢?唐玄宗称中宗为皇伯考,德宗称中宗为高伯祖,那么伯父的称呼,还有什么不可的呢?我们共同商议:从现在开始,合祭日,太祖、太宗按照典礼同位异坐,皇帝在太祖的称呼仍为孝子,其余都遵循旧制。

景德元年,有关部门详细制定了明德皇太后李氏升祔的礼仪:参照唐睿宗的昭成、肃明两位皇后,在先天初年,昭成被配祀;开元末年,肃明被升祔。那时,儒官名臣辈出,宗庙的重大事务,必定有依据。推及家庭内部,也可以进行讨论。晋朝骠骑将军温峤有三位夫人,温峤去世后,皇帝下诏询问学官陈舒。陈舒认为,秦汉之后,废弃了一娶九女的制度,妻子去世后重新娶妻,不再有继室,生时加礼,死后不应贬低。朝廷意见认为李氏在温峤微时去世,没有沾染赠典;王、何两氏追加章绶。唐太子少傅郑余庆将要建立家庙,祖先有两位夫人。礼官韦公肃提议与陈舒相同。简要查阅礼文,参照旧例,两位夫人一同升祔,从道理上来说是合适的。敬重懿德皇后长久以来都参与升祔,虽然先后不同,但在尊亲方面是一样的,请与太宗室并列,按照先后顺序排列。

下诏尚书省集议,都同意礼官的请求,将神主升祔于太庙。

乾兴元年十月,奉安真宗神主于庙,以章穆皇后郭氏配祀。康定元年,直秘阁赵希言上奏说:太庙历来只有寝宫没有庙宇,用殿堂作为寝宫,东西共有十六间,内部有十四间分为七室,两端各有一间夹室。按照礼制,天子有七庙,亲庙五座,祧庙两座。根据古制,僖祖、顺祖的神主应当迁出。国家道观佛寺,都建有别殿,供奉神御,不如每座神主都有一座庙和一座寝宫。或者在前方建立一座庙,用现在的十六间作为寝宫,再建立一座祧庙,每室都题上庙号。对于神御的法物、宝盝、釦床,应该销毁。

同判太常寺宋祁说:周代的制度有庙有寝,象征人君前面有朝堂,后面有寝宫。庙中藏有木主,寝宫中藏有衣冠。到秦朝时,将寝宫建在墓旁,所以陵墓上称为寝殿,后世沿袭。现在宗庙没有寝宫,大概源于此。郑康成认为周代的制度立有二昭二穆,与太祖、文、武共为七庙,这只是他的一家之言,不足以作为正论。自荀卿、王肃等人都说天子有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庙,士一庙,依次递减。那么国家的七世之数,不采用郑康成的说法。僖祖到真宗共有六世,不应立即立祧庙。自周、汉以来,每代皇帝都各自立庙,晋、宋以来多同殿异室,本朝用七室代替七庙,相沿已久,不可轻易更改。《周礼》中说:’天府掌管祖庙的守护和收藏。’世传的宝物都在其中。神御的法物、宝盝、釦床,请另外建库房收藏。

从此,每室都题上庙号,并建立了神御库。

嘉祐年间,仁宗将要升祔庙,修奉太庙使蔡襄上呈八室图,共有十八间。起初,礼院请求增加庙室,孙抃等人认为:七世之庙,按父子而言,兄弟则昭、穆同,不能以世数来计算。庙有始祖、太祖、太宗、中宗。如果以一位君主为一世,那么小乙的祭祀就不会涉及他的父亲。所以晋朝的庙有十一室而六世,唐朝的庙有十一室而九世。本朝太祖的室,太宗称孝弟,真宗称孝子,大行称孝孙。而《禘袷图》中,太祖、太宗同居昭位,面向南;真宗居穆位,面向北。这是先朝依照古礼,载入祀典。大行神主升祔庙,请增加为八室,以备天子事七世之礼。

卢士宗、司马光认为:太祖以上的神主,虽然尊于太祖,但亲尽则迁。入汉元世,太上庙主埋于寝园;魏明世,处士庙主迁于园邑;晋武帝升祔庙,迁征西府君;惠帝升祔庙,迁豫章府君。从此以后,大抵过六世则迁。因为太祖未正东向,所以上祀三昭三穆;已正东向,则昭、穆并列为七世。唐初祭祀四世,太宗增加祭祀六世。到太宗升祔庙,迁弘农府君,高宗升祔庙,又迁宣帝,都祭祀六世,这是前代的成法。玄宗立九室祭祀八世,事不经见。如果以太祖、太宗为一世,那么大行升祔庙,僖祖亲尽,应当迁到夹室,祭祀三昭三穆,这与先王的典礼和近世的制度都相符合。

孙抃等人再次提议说:自唐至周,庙制不同,但都是七世。自周以上,所谓太祖,并非开始受命之主,只是开始封地的君主而已。现在僖祖虽然不是开始封地的君主,但作为立庙的祖先,在庙数未超过七世的情况下,就毁掉其庙,迁走其神主,考之三代,礼制中没有这样的规定。汉、魏及唐的议论,恐怕不符合先王制礼的本意。

于是保留僖祖的室以备七室。

治平四年,英宗将要升祔庙,太常礼院请求将神主升祔于第八室,将僖祖和文懿皇后的神主迁到西夹室。自仁宗以上,依次递迁。翰林承旨张方平等人提议:同堂八室,庙制已定,僖祖应当迁出,符合典礼。

九月,奉安八室神主,迁出僖祖和皇后,升祔英宗,停止僖祖讳和文懿皇后忌日的祭祀。

熙宁五年,中书门下说:僖祖以上的世次,无法得知,那么僖祖有庙,与商周时的契、稷没有什么不同。现在毁掉其庙,将神主藏在夹室,取代祖先的尊位而将子孙升祔,这似乎不是顺应祖宗孝心、事亡如存的意思。请将所奏付两制议,取其当者。

当时王安石为相,不主张迁祧的说法,所以又有此请求。

翰林学士元绛等人上议说:自古受命之王,既以功德享有天下,都推其本统以尊事其祖。所以商、周时的契、稷在唐、虞之际有功,所以称之为祖有功,如果必须以有功作为祖,那么夏后氏就不祭祀鲧了。现在太祖受命之初,立亲庙,自僖祖以上世次,既不可知,那么僖祖作为始祖无疑。如果认为僖祖不应当与契、稷比作始祖,这是使天下之人不再知道尊祖,而子孙得以有功加其祖考。‘《传》中说:‘毁庙之主,陈于太祖;未毁庙之主,皆升,合食于太祖。’现在迁僖祖之主,藏在太祖之室,那么在四祖合祭之日,都要降级而合食。

翰林学士韩维提议说:昔先王有天下,追溯其基业之所起,奉以为太祖。所以子夏序《诗》,称文、武之功起于后稷。后世有天下者,特起无所因,所以遂为一代太祖。太祖皇帝功德卓然,为宋太祖,无人有异议。僖祖虽然为高祖,但追溯其功业,未见所因,上溯世系,又不知所以始,如果以所事契、稷奉之,恐怕于古无考,而于今亦所未安。现在的庙室与古制不同,古时每庙异宫,现在祖宗同处一室,那么西夹室在顺祖之右,考之尊卑之次,似亦无妨。

天章阁待制孙固请求说:’特别为僖祖建立庙宇,从太祖往上,那些亲缘关系已经尽了并且轮流毁掉的主都保存在庙里。在举行禘祭和袷祭的时候,让僖祖暂时占据东向的位置,太祖按照昭穆的顺序跟从,选择毁掉庙宇的主一起祭祀,这样僖祖的尊贵自然有所体现。如果认为为僖祖立庙是不对的,那么周人单独为姜嫄立庙,也不能说是不合礼制。’秘阁校理王介请求依照《周官》中守祧的制度,创立祧庙来供奉僖祖,以免僖祖的子孙夹在中间,取代了远祖的尊位。

皇帝认为维的说法比较接近正确,而王安石认为维所说的夹室在右为尊是不合理的,皇帝也同意了他的看法。王安石又认为尊崇僖祖为始祖,那么郊祀应当配天,如果是宗祀明堂,那么太祖、太宗应当轮流配帝。又怀疑明堂以英宗配天,与僖祖不是始祖的说法不符。于是命令礼官详细制定。

同判太常寺兼礼仪事张师颜等人议论说:’过去商、周兴起,本源于契、稷,所以尊奉他们为太祖。后世受命之君,功业特别突出,不依赖于先代,那么亲庙就轮流毁掉,亲自成为祖。郑玄说’夏朝有五庙没有太祖,只有禹和两个昭、两个穆’,张荐说’夏后以禹开始封国,于是成为不迁之祖’就是这样。如果始封世系较近,上面有亲庙,那么拟祖上迁,但太祖不毁。魏祖武帝是处士轮流毁庙,唐祖景帝是弘农轮流毁庙,这些都是前世祖先是始封之君,按照契、稷的明确例子。唐韩愈有言:’事情不同商、周,礼制随之变化。’晋朝琅邪王德文说:’七庙的意义,是自由德行深厚,祭祀延伸到远方,不是为了太祖申尊祖的祭祀。’这种说法是正确的。礼制,天子有七庙,但太祖的远近不能确定,只说三昭、三穆与太祖的庙合起来是七,未曾说亲缘广的首位必须是始祖。国家因为僖祖亲缘关系尽了而祧之,奉景祐的诏书,以太祖为帝者的祖,这是符合礼制的。张昭、任彻这些人,不能远推隆重的制度,仅仅比照近世,请求建立四庙,结果使天子的礼制与诸侯相同。如果庙数完备到六,那么更应当上推两世,而僖祖排在第三,也不能称之为始祖。谨按建隆四年,亲郊崇配不及僖祖。开国以来,大祭空出东向的位置,这是祖宗已经实行的意思。请求略微仿照《周官》守祧的制度,建造别庙来保存僖祖的神主,大祭之年,在庙中祭祀。太庙则依旧制,空出东向的位置。郊配之礼,则仍保持旧制。’

同知太常礼院苏棁请求说:’如果在景灵宫祔祭僖祖,那就与唐朝祔祭献祖、懿祖于兴圣、明德庙的礼意没有区别。’同判礼院周孟阳等人说:’从僖祖往上,世系无法知晓,那么僖祖无疑是始祖,应当以僖祖配感生帝。’章衡请求说:’尊崇僖祖为始祖,而次祧顺祖,以符合子为父屈的义理。推举僖祖与感生帝祭祀,而取消宣祖配位,以符合祖以孙尊的义理,其余按照旧制。’而冯京想要以太祖正东向之位,王安石坚持元绛最初的提议,于是同意了。皇帝问:’配天从谁开始?’王安石说:’宣祖现在配感生帝,想要改为僖祖配天。’皇帝同意了。于是请求供奉僖祖神主为始祖,迁移顺祖神主到夹室,以僖祖配感生帝祭祀。诏令下达到太常礼院详细制定仪式。

王安石原本提议以僖祖配天,皇帝不同意,所以改为配感生帝。元丰元年,详定郊庙礼文所提出的八庙异宫制度,以始祖居中,分昭穆为左右。从北到南,僖祖为始祖;翼祖、太祖、太宗、仁宗为穆,在右;宣祖、真宗、英宗为昭,在左。都面向南,背对北。陆佃说:’太祖的庙百世不迁,三昭、三穆,亲缘关系尽了就轮流毁掉。比如周朝以后稷为太祖,王季为昭,文王为穆,武王为昭,成王为穆,康王为昭,昭王为穆,之后穆王入庙,王季亲缘关系尽了就迁出,那么文王应当居于昭位,武王应当居于穆位,成王、昭王应当居于昭位,康王、穆王应当居于穆位,这就是所说的父昭子穆。有人认为昭常为昭,穆常为穆,那么尊卑的秩序就乱了。’再次提出八庙昭穆的制度,以翼祖、太祖、太宗、仁宗为昭,在左;宣祖、真宗、英宗为穆,在右。都面向南,背对北。

何洵直提出八庙异宫的图样,引用熙宁仪:僖祖正东向之位,顺祖、宣祖、真宗、英宗面向南为昭,翼祖、太祖、太宗、仁宗面向北为穆,正符合祖宗继序、德行深厚的本意。又引用晋孙毓、唐贾公彦的话说’始祖居中,三昭在左,面向南,从西向上;三穆在右,面向南,从东向上。’为两个图样。又引用《祭法》,说:’翼祖、宣祖在二祧之位,如同祖祢之庙,都每月祭祀,与亲庙一样,没有亲疏远近的区别。顺祖实际上已经迁出祧位,如果有四时祈祷,还应当就坛祭祀。请求从今以后,二祧神主,与亲庙一样,四时祭祀,仅限于享尝,不及大烝,不献新物。迁出祧位神主,有祈祷就设坛祭祀,这样才符合典礼。’又请求在始祖之西建造新庙,大致如同古方明坛制度。有诏令,等待庙制成后再行决定。

三年,礼文所言:’古时候宗庙用石室来藏神主,称为宗祏。夫妇一体,同坐同食。一个房间中,有左主、右主之分,正庙的神主,各自藏在庙室西壁之中;迁庙的神主,藏在太祖太室北壁之中,其深度离地六尺一寸。现在太庙藏神主的房间,帝后分开,迁出的神主仍然藏在西夹室,按照礼制,有所不合。请新庙建成,一并遵循古制。’同意了。二月,慈圣光献皇后祔庙,前两天,按照旧例向天地、社稷、太庙、皇后庙报告。到那天,先供奉神主到僖祖室,然后是翼祖室,接着是宣祖室,然后是太祖室,再是太宗室。太宗与懿德皇后、明德皇后一起祭祀,然后是享元德皇后。慈圣光献皇后,有不同的食物位置、不同的祭祀词,行祔谒礼。然后是真宗室,接着是仁宗室,然后是英宗室。礼结束后,将神主送回仁宗室。

元丰六年六月,孝惠、孝章、淑德、章怀四后升祔,按照章献明肃、章懿二后的礼制,升祔礼结束后,依次享太庙,只进行升祔享礼及祭七祀,暂时停止孟冬荐享,仍然按照配继先后的顺序。八年,礼部太常寺说:’诏书规定七世八室之制。现在神宗皇帝崇祔,翼祖在七世之外,与简穆皇后祧藏于西夹室,置于石室中。’十一月丁酉,将神宗神主祔于第八室。从英宗往上到宣祖依次升迁。绍圣元年二月,将宣仁圣烈皇后祔于太庙。

元符三年,礼部太常寺说:‘哲宗升入宗庙,应该按照晋成帝的做法,在太庙殿内增加一间房子,等到哲宗被供奉在宗庙的那一天,神主就供奉在第九间房子里。’皇帝下诏让侍从官讨论,大家都按照礼部太常寺的说法来做。蔡京提议:‘因为哲宗继承了神宗的大统,父子相传,自然应该被世袭。现在如果不迁远祖,不把哲宗当作世袭者,那么三昭四穆和太祖的庙就有八个了。应该深入研究历史记载,按照礼制迁祔。’陆佃、曾肇等人提议:‘我国自僖祖以下才完备了七庙,所以英宗入庙时迁顺祖,神宗入庙时迁翼祖。现在哲宗是神宗的儿子,按照礼官的提议,庙中应该有八代。何况唐文宗即位时迁肃宗,把敬宗算作一世,故事并不遥远。哲宗入庙时,应该以神宗为昭,上迁宣祖,以符合古代三昭三穆的意义。’在此之前,李清臣担任礼部尚书,首先提出增加房子的建议,侍郎赵挺之等人支持他的提议。李清臣后来成为门下侍郎,多数人支持他的意见,只有蔡京、陆佃等人的意见不同。两个提议上报后,李清臣极力辩解,皇帝最终采纳了他的意见。

六月,礼部请求在太庙东边的夹室供奉哲宗的神主。太常少卿孙杰说:‘先帝的神主被放在夹室,这就意味着不能供奉在正庙中,与之前增加一室的建议不同。昨天按照嘉祐年的旧例,专门设置使者负责供奉,现在请用夹室供奉神主,也与当初设置使者的本意相违背。请按照太常之前的提议,增加一室。’尚书省认为庙室还没有准备齐全,举行仪式的时间有限,只能暂时升祔,随即增修,和前代设立帐幕行事的做法相比,并不算不到位。皇帝下诏按照最初的旨意执行,于是哲宗的神主就被供奉在夹室。

崇宁二年,迁宣祖和昭宪皇后的神主藏于西夹室,位于翼祖、简穆皇后的石室之后。崇宁五年,皇帝下诏说:‘离古代已经很久远了,各位儒者的说法也不一样。郑玄说:“太祖以及文、武不迁的庙和亲庙加起来是七座。”这意味着不迁的宗庙在七庙之内。王安石说:“不是太祖就不迁,这不是常规。”这意味着不迁的宗庙在七庙之外。我国现在已经有五宗,那么应该迁庙的只有两宗。迁庙和毁庙的礼制,最近涉及到祖考,这似乎不符合先王尊祖的意思,应该让有关部门重新讨论。’礼官说:‘先王的制度,庙只到七座,后王根据道义兴起礼制,才有了增置九庙的做法。’礼部尚书徐铎又说:“唐朝的献祖、中宗、代宗以及本朝的僖祖,都曾经迁庙后又恢复。现在在应当迁庙的时候保留宣祖,在已经迁庙之后恢复翼祖,以备九庙,礼制上并无不妥。”于是命令徐铎担任修奉使,增加太庙殿为十间。崇宁四年十二月,恢复翼祖、宣祖的庙,举行供奉礼,只是没有使用前期的誓戒以及亚、终献的乐舞。

高宗建炎二年,将太庙神主供奉在扬州寿宁寺。建炎三年,皇帝前往杭州,将神主供奉在温州。绍兴五年,司封郎中林待聘说:“太庙神主应该供奉在国都。现在新都还没有确定,应该按照古代军队出征携带神主的做法,迁移到行宫,以彰显圣上的孝道。”于是开始在临安建立太庙,迎接并安置神主。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宋史-志-卷五十九-注解

宗庙:宗庙是古代帝王、诸侯祭祀祖先的场所,是家族或国家祭祀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隆元年:建隆元年是宋朝的一个年号,指公元960年。

有司:有司指官府中的官员,负责具体事务。

诏:诏是古代皇帝发布的命令或公告。

兵部尚书:兵部尚书是古代官职,负责兵部事务。

张昭:张昭是三国时期吴国的大臣,此处可能指宋朝的官员。

尧、舜、禹:尧、舜、禹是中国古代的传说中的圣君。

商:商朝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朝代。

周:周朝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朝代。

汉:汉朝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朝代。

魏、晋:魏、晋是中国历史上的两个朝代。

江左:江左指长江以南地区。

隋文:隋文指隋文帝,即杨坚。

唐:唐朝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朝代。

梁氏:梁氏指梁朝。

稽古之道:稽古之道指遵循古代的礼制和传统。

追尊:追尊是对已故的祖先或尊贵的人追认尊号。

庙号:庙号是古代皇帝、诸侯死后,为其建立的庙宇所定的名号。

祔庙:祔庙是指将新皇帝的神主供奉到太庙中,通常是在新皇帝登基后。

祔:祔是指将祖先的神主安置在宗庙中。

明宪皇后:明宪皇后是宋朝的皇后。

杜氏:杜氏指明宪皇后的姓氏。

唐制:唐制指唐朝的制度和礼制。

长安太庙:长安太庙是唐朝在长安的宗庙。

二十一间:二十一间指长安太庙的建筑数量。

夹室:指宗庙中的小室。

懿德皇后:指某位皇后,因其懿德(美德)著称。

符氏:符氏指懿德皇后的姓氏。

《尔雅》:《尔雅》是古代的一部词典性质的文献。

考妣:考妣指已故的父亲和母亲。

王父母:王父母指岳父和岳母。

曾祖王父母:曾祖王父母指曾祖父和曾祖母。

高祖王父母:高祖王父母指高祖父和高祖母。

世父:世父指父亲的兄弟。

《王制》:《王制》是古代的一部法律文献。

期丧:期丧是指守丧期满一年的时期。

太宗:指太宗,即第二位皇帝。

昭穆:昭穆是古代宗庙祭祀中的一种排列顺序,昭指左边,穆指右边,用以表示亲疏和尊卑。

嗣皇帝:嗣皇帝指继承皇位的皇帝。

太宗室:指太宗的宗庙。

孝子:指孝顺的儿子。

昭:昭是指宗庙中的祭祀序列,昭为第二位,表示尊贵。

穆:穆是指宗庙中的祭祀序列,穆为第三位,表示尊贵。

《春秋正义》:《春秋正义》是对《春秋》这部史书的解释。

鲁僖公:鲁僖公是春秋时期鲁国的国君。

《尚书》:《尚书》是古代的一部史书。

阳甲至小乙:阳甲至小乙是商朝的几位君主。

唐中、睿:唐中、睿指唐朝的皇帝。

敬、文、武:敬、文、武指唐朝的几位皇帝。

《祭统》:《祭统》是古代的一部关于祭祀的文献。

《公羊传》:《公羊传》是对《春秋》这部史书的解释。

公孙婴齐:公孙婴齐是春秋时期的一个人物。

何休:何休是东汉时期的一位学者。

晋贺循:晋贺循是晋朝的一位学者。

温峤:温峤是东晋时期的一位学者。

禘袷:禘袷是古代的一种祭祀仪式,禘祭用于祭祀远祖,袷祭用于祭祀近祖。

中宗:中宗是唐朝的一位皇帝。

睿宗:睿宗是唐朝的一位皇帝。

晋王导:晋王导是晋朝的一位大臣。

荀崧:荀崧是晋朝的一位学者。

支子:支子指旁系亲属的儿子。

玄宗:玄宗是唐朝的一位皇帝。

伯氏:伯氏指兄弟。

合祭:合祭是指同时祭祀多位祖先。

典礼:典礼是指按照礼制进行的仪式。

升祔:升祔是指将已故皇帝的神主(即牌位)供奉于太庙之中,以示尊敬和纪念。

明德皇太后李氏:指明朝的皇太后李氏。

唐睿宗昭成、肃明二后:指唐朝睿宗的两位皇后昭成和肃明。

先天初:指唐朝睿宗先天年间初期。

开元末:指唐朝玄宗开元年间末期。

儒官名臣:指儒学官员和著名的大臣。

步武相接:比喻才能和品德相互接续。

宗庙重事:指宗庙祭祀等重要事务。

晋骠骑将军温峤:指晋朝的骠骑将军温峤。

秦、汉之后:指秦朝和汉朝之后。

废一娶九女之制:指废除一夫多妻的制度。

妻卒更娶:指妻子去世后重新娶妻。

继室:指妻子。

生既加礼:指活着的时候已经受到礼遇。

亡不应贬:指去世后不应降低待遇。

朝旨:指朝廷的旨意。

追加章绶:指追加赠予章绶(古代官服上的装饰品)。

太子少傅郑余庆:指唐朝的太子少傅郑余庆。

家庙:指家族的宗庙。

礼官:指负责礼仪的官员。

韦公肃:指韦公肃,一个礼官。

礼文:指礼仪的条文。

故事:指先例或惯例。

尚书省:指古代的中央行政机构。

奉真宗神主祔庙:指将真宗的神主迁入太庙。

章穆皇后郭氏:指真宗的皇后郭氏。

直秘阁:指古代的官职。

赵希言:指直秘阁赵希言。

寝:指宗庙中的寝室。

庙:指宗庙。

祧庙:指供奉远祖的庙。

僖、顺二神:指僖祖和顺祖的神主。

国家道观佛寺:指国家的道观和佛寺。

神御:指供奉神灵的殿堂。

陵:指帝王的陵墓。

寝殿:指陵墓中的寝室。

郑康成:指东汉时期的经学家郑玄。

周制:指周朝的制度。

天子七庙:指天子应供奉的七座宗庙。

诸侯五:指诸侯应供奉的五座宗庙。

大夫三:指大夫应供奉的三座宗庙。

士一:指士人应供奉的一座宗庙。

降杀以两:指依次减少两座宗庙。

国朝:指宋朝。

天府:指古代掌管宗庙祭祀的官员。

宝物:指珍贵的物品。

神御法物:指供奉神灵的法器。

宝盝:指古代的一种宝物。

釦床:指古代的一种床。

宝库:指珍藏宝物的仓库。

禘袷图:指古代的祭祀图。

孝弟:指孝顺父母和尊敬兄长。

孝孙:指孝顺的孙子。

大行:指已故的皇帝。

僖祖:僖祖是指宋朝的先祖,庙号僖祖。

太祖:太祖是指宋太祖赵匡胤,宋朝的开国皇帝,他的庙号是太祖。

真宗:指真宗,即第三位皇帝。

大行神主:指已故皇帝的神主。

祧:祧是指将祖先的神主从正庙迁出,安置在别处。

英宗:英宗是指宋英宗赵曙,宋朝的第五位皇帝。

翰林承旨:指翰林院的官员。

张方平:指张方平,一个翰林承旨。

大行祔庙:指将已故皇帝的神主迁入太庙。

僖祖亲尽:指僖祖的亲缘关系已经尽。

迁:指迁移。

祧藏:祧藏是指将祖先的神主迁出正庙,藏于别处。

翰林学士:指翰林院的学者。

元绛:指元绛,一个翰林学士。

受命之王:指受天命而成为王的君主。

契、稷:指商朝的始祖契和周朝的始祖稷。

传:指古代的书籍。

袷祭:指古代的一种祭祀仪式。

太祖皇帝:指太祖皇帝。

高祖:指高祖,即第一代皇帝。

太祖、太宗同居昭位:指太祖和太宗的神主一同供奉在昭位。

南向:指面向南方。

真宗居穆位:指真宗的神主供奉在穆位。

北向:指面向北方。

稽用古礼:指依据古代的礼仪。

祀典:指祭祀的礼制。

顺祖:指顺祖,即第二位皇帝的祖先。

尊卑之次:指尊卑的次序。

毁庙:毁庙是指废弃的庙宇,这里指废弃的宗庙。

守祧:守祧是指守护祖先的神主,不迁出正庙。

配天:配天是指将祖先的神主与天神合祀。

明堂:明堂是古代帝王举行大典的场所。

郊祀:郊祀是指帝王在郊外祭祀天地的仪式。

七庙:七庙是指古代中国皇帝的宗庙制度,供奉着七位先祖的神主。

亲庙:亲庙是指与当前皇帝有血缘关系的祖先的庙宇。

配位:配位是指将祖先的神主与某位神祇合祀。

宗祏:宗祏是指宗庙中存放神主的石室。

几共牢:几共牢是指夫妻共同生活。

亲疏远近:亲疏远近是指血缘关系的亲疏和距离的远近。

荐享:荐享是指献祭食品以供祖先享用。

大烝:大烝是指古代的一种祭祀仪式,用以祭祀祖先。

新庙:新庙是指新建的宗庙。

石室:石室是指用石头建造的房间,用于存放神主。

帝后:帝后是指皇帝和皇后。

祔藏:祔藏是指将祖先的神主安置在宗庙中。

祔谒:祔谒是指对祖先的神主进行拜祭。

七祀:七祀是指古代祭祀的七位神祇。

权罢:权罢是指暂时停止。

配继先后:配继先后是指按照先后顺序进行配祀。

哲宗:哲宗是指宋哲宗赵煦,宋朝的第九位皇帝,他的庙号是哲宗,表示其哲学思想和治国理念。

太庙:太庙是古代中国皇帝的宗庙,供奉着历代皇帝的神主,是祭祀祖先的重要场所。

神主:神主是指供奉在庙中的牌位,上面写有已故皇帝的名号,用于祭祀。

神宗:神宗是指宋神宗赵顼,宋朝的第六位皇帝。

翼祖:翼祖是指宋朝的先祖,庙号翼祖。

宣祖:宣祖是指宋朝的先祖,庙号宣祖。

昭宪皇后:昭宪皇后是指宋哲宗的母亲,皇后名号昭宪。

简穆皇后:简穆皇后是指宋朝某位皇帝的皇后,名号简穆。

郑氏:郑氏是指郑玄,东汉末年的著名经学家。

王氏:王氏是指王弼,三国时期著名的哲学家。

常数:常数是指常规或习惯上的数目。

迁毁:迁毁是指将已故皇帝的神主从太庙中迁出并毁掉。

祖考:祖考是指祖先。

先王:先王是指古代的贤明君主。

行师:行师是指出征的军队。

载主:载主是指将神主携带或运输。

新邑:新邑是指新建的都城或城市。

行阙:行阙是指皇帝出行时的临时宫殿。

圣孝:圣孝是指对祖先的尊敬和孝顺,特别指皇帝对祖先的孝顺表现。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宋史-志-卷五十九-评注

元符三年,礼部太常寺言:哲宗升祔,宜如晋成帝故事,于太庙殿增一室,候祔庙日,神主祔第九室。

此段文字反映了宋代对于宗庙制度的讨论和决策过程。礼部太常寺提出增加一室的建议,意在模仿晋成帝时期的做法,这是对古代宗庙制度的尊重和继承。增加一室以容纳哲宗的神主,体现了对哲宗的尊崇和对其继位的认可。

诏下侍从官议,皆如所言。蔡京议:以哲宗嗣神宗大统,父子相承,自当为世。今若不祧远祖,不以哲宗为世,则三昭四穆与太祖之庙而八。

蔡京的议论体现了对宗庙制度的深刻理解。他认为哲宗作为神宗之子,应当继承大统,因此不应祧远祖,否则会导致宗庙中世系混乱。这反映了宋代对宗庙世系完整性的重视。

陆佃、曾肇等议:国朝自僖祖而下始备七庙,故英宗祔庙,则迁顺祖,神宗祔庙,则迁翼祖。今哲宗于神宗,父子也,如礼官议,则庙中当有八世。

陆佃和曾肇的议论是对宗庙制度的具体分析。他们认为国朝自僖祖以来已建立七庙,按照惯例,英宗和神宗祔庙时都进行了迁祔,因此哲宗祔庙时也应当如此,以保持宗庙世系的连续性。

先是,李清臣为礼部尚书,首建增室之议,侍郎赵挺之等和之。会清臣为门下侍郎,论者多从其议,惟京、佃等议异。

李清臣和赵挺之等人的意见得到了皇帝的采纳,而蔡京和陆佃等人的意见则被否决。这反映了宋代政治中不同意见的碰撞和决策的过程。

六月,礼部请用太庙东夹室奉安哲宗神主。太常少卿孙杰言:先帝神主,错之夹室,即是不得祔于正庙,与前诏增建一室之议不同。

孙杰的言论强调了宗庙制度中的细节,他认为将哲宗神主安置在夹室是不符合增建一室的原意的,因为这意味着哲宗的神主未能进入正庙。

崇宁二年,祧宣祖与昭宪皇后神主藏西夹室,居翼祖、简穆皇后石室之次。

崇宁二年对宗庙进行了调整,祧宣祖和昭宪皇后的神主被安置在西夹室,这反映了宗庙制度的灵活性和对先祖的尊重。

五年,诏曰:去古既远,诸儒之说不同。

此诏反映了宋代对古代宗庙制度的继承与创新之间的矛盾。去古既远,意味着古代的宗庙制度与现实的宗庙制度存在差异,而诸儒之说的不同则体现了学术观点的多样性。

高宗建炎二年,奉太庙神主于扬州寿宁寺。三年,幸杭州,奉安于温州。

高宗时期的这段文字描述了宗庙神主的迁移,这是对宗庙制度的实际操作,反映了宗庙神主在不同地点的供奉和迁移。

绍兴五年,司封郎中林待聘言:太庙神主宜在国都。今新邑未奠,当如古行师载主之义,迁之行阙,以彰圣孝。

林待聘的言论强调了太庙神主应当供奉于国都的重要性,同时提出了在迁移神主时的礼仪和象征意义,体现了对宗庙制度的尊重和对孝道的重视。

内容标题:《泰始明昌国文:古籍-宋史-志-卷五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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