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睡虎地秦墓竹简是指1970年代在陕西省睡虎地秦墓中出土的竹简,这些竹简包含了大量关于秦朝法律、历史和政治制度的内容。它们是研究秦朝历史和政治的重要文献之一。
年代:成书于秦朝(约公元前3世纪)。
内容简要:睡虎地秦墓竹简是1970年代在陕西省睡虎地出土的秦朝时期的文献,内容包括了秦朝的法律、行政制度、经济政策以及民间事务等方面。这些竹简为研究秦朝的政治制度、法律体系、社会结构等提供了宝贵的第一手资料。通过对这些竹简的解读,学者们可以更好地理解秦朝时期的法律文化、政治运行及其对后代中国历史发展的影响。它们不仅具有极高的历史价值,也对考古学和古代法学研究产生了深远影响。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十八种-廄苑律-原文
以四月、七月、十月、正月膚田牛。
卒歲,以正月大課之,最,賜田嗇夫壺酉(酒)束脯,為旱〈皂〉者除一更,賜牛長日三旬;殿者,誶田嗇夫,罰冗皂者二月。
其以牛田,牛絜,治(笞)主者寸十。
有(又)里課之,最者,賜田典日旬殿,治(笞)卅。
廄苑律。
(假)鐵器,銷敝不勝而毀者,為用書,受勿責。
將牧公馬牛,馬牛死者,亟謁死所縣,縣亟診而入之,其入之其弗亟而令敗者,令以其未敗直(值)賞(償)之。
其小隸臣疾死者,告其□□之;其非疾死者,以其診書告官論之。
其大廄、中廄、宮廄馬牛(也),以其筋、革、角及其賈(價)錢效,其人詣其官。
其乘服公馬牛亡馬者而死縣,縣診而雜買(賣)其肉,即入其筋、革、角,及(索)入其賈(價)錢。
錢少律者,令其人備之而告官,官告馬牛縣出之。
今課縣、都官公服牛各一課,卒歲,十牛以上而三分一死;不盈十牛以下,及受服牛者卒歲死牛三以上,吏主者、徒食牛者及令、丞皆有罪。
內史課縣,大(太)倉課都官及受服者。
□□。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十八种-廄苑律-译文
在四月、七月、十月和正月耕种田地时使用牛。
年底,正月时对耕作进行大考核,考核优秀者,赐给田舍长酒壶和酒食,免除一个更夫的职务,并赏赐牛长三十天的工钱;考核最差者,责罚田舍长,并处罚冗余的皂隶两个月。
如果用牛耕田,牛瘦弱不洁,负责人将被鞭打十下。
又有里级的考核,考核优秀者,赐给田舍长十天的工钱,考核最差者,鞭打三十下。
关于马厩、牛厩和宫厩的法律。
借用铁器,如果因磨损而损坏,要写明情况,不必承担责任。
将牧养公家的马和牛,如果马牛死亡,要立即报告死地所在的县,县里要立即诊断并登记。
如果马牛因非疾病死亡,要报告其诊断书给官府进行讨论。
对于大厩、中厩和宫厩的马牛,要以其筋、皮革、角及其价值上交,相关人员到其官府。
如果骑乘公马公牛的人丢失了马,死亡后县里要诊断并出售其肉,同时收取其筋、皮革、角,以及索回其价值。
如果钱少,法律要求相关人员自行准备并报告官府,官府告知马牛所在的县。
现在考核县、都官的公服牛各一头,年底,如果十头牛中有一头死亡;如果不足十头牛,以及接受公服牛的人,年底有超过三头牛死亡,主管官吏、食用牛的人以及令、丞都有罪。
内史考核县,大仓考核都官及接受公服牛的人。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十八种-廄苑律-注解
四月:一年中的第四个月份,春季之后,万物生长,是农事活动的重要时节。
七月:一年中的第七个月份,夏末,天气炎热,农作物生长旺盛。
十月:一年中的第十个月份,秋季,收获季节,农事活动逐渐减少。
正月:一年中的第一个月份,冬季之后,春季来临,万物复苏,是农事准备的重要时期。
膚田牛:指耕作时使用的牛,肤田可能是指耕作的田地。
卒歲:年终,一年的结束。
大課:大考,对一年的工作进行考核。
賜田嗇夫壺酉(酒)束脯:赐给田地的官员酒和干肉。
旱〈皂〉者:指负责灌溉的官员。
除一更:免除一次轮值。
殿者:考核排名最后的人。
誶田嗇夫:责罚负责田地的官员。
罰冗皂者二月:对多余的灌溉官员进行两个月的惩罚。
牛田:使用牛耕作的田地。
牛絜:牛的角整洁。
治(笞)主者寸十:鞭打主管的人十下。
有(又)里課之:又进行一次地方上的考核。
治(笞)卅:鞭打三十下。
廄苑律:马厩和苑囿的法律。
鐵器:铁制的工具。
銷敝不勝而毀者:因磨损过度而损坏的。
為用書:写下使用情况。
受勿責:接受但不受责备。
將牧公馬牛:负责牧养公家的马和牛。
亟謁死所縣:立即报告死亡的地点。
縣亟診而入之:县里立即诊断并登记。
其入之其弗亟而令敗者:如果登记不及时导致马牛腐烂。
令以其未敗直(值)賞(償)之:按照未腐烂时的价值进行赔偿。
其小隸臣疾死者:如果小官吏因病死亡。
告其□□之:报告给其上司。
其非疾死者:如果是非因病死亡。
以其診書告官論之:通过诊断书报告给官府进行讨论。
其大廄、中廄、宮廄馬牛:大型、中型、宫廷的马厩中的马牛。
以其筋、革、角及其賈(價)錢效:用它们的筋、皮革、角及其价值进行汇报。
其人詣其官:这些人去见他们的官员。
其乘服公馬牛亡马者而死縣:骑乘公马牛的人如果马牛死亡。
縣診而雜買(賣)其肉:县里诊断并出售其肉。
即入其筋、革、角,及(索)入其賈(價)錢:即登记其筋、革、角,并索回其价值。
錢少律者:如果钱数不足。
令其人備之而告官:命令相关人员准备并报告给官府。
官告馬牛縣出之:官府通知马牛所在县出钱。
課縣、都官公服牛各一課:对各县、都官的公服牛进行一次考核。
卒歲,十牛以上而三分一死:年终时,如果超过十头牛,死亡率达到三分之一。
不盈十牛以下,及受服牛者卒歲死牛三以上:如果不足十头牛,或者接受公服牛的,年终死亡牛三头以上。
吏主者、徒食牛者及令、丞皆有罪:主管官吏、食牛的仆役以及令、丞都有罪。
內史課縣:内史考核各县。
大(太)倉課都官及受服者:太仓考核都官和接受公服牛的人。
□□:此处为文本缺失或无法辨认的部分。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十八种-廄苑律-评注
此段古文描述了中国古代农业社会中的田制和牛的使用情况,以及相应的奖励和惩罚措施。以下是对每行的逐句赏析:
四月、七月、十月、正月膚田牛。此句表明古代中国农业社会中,牛的使用与季节有关,通常在春、夏、秋三季的特定月份进行耕作。
卒歲,以正月大課之,最,賜田嗇夫壺酉(酒)束脯,為旱〈皂〉者除一更,賜牛長日三旬;殿者,誶田嗇夫,罰冗皂者二月。此句描述了年终考核制度,正月进行大考核,表现优异者得到奖励,如酒、肉等,以及减免劳役和增加牛的使用天数。表现不佳者则受到惩罚。
其以牛田,牛絜,治(笞)主者寸十。有(又)里課之,最者,賜田典日旬殿,治(笞)卅。廄苑律。这里提到了使用牛耕田的规范,以及对主人的惩罚,如鞭打。同时,还有里课制度,对表现最好的给予奖励,对最差的进行惩罚。
(假)鐵器,銷敝不勝而毀者,為用書,受勿責。这句话说明了对于损坏的农具,可以记录在案,不需要承担责任。
將牧公馬牛,馬牛死者,亟謁死所縣,縣亟診而入之,其入之其弗亟而令敗者,令以其未敗直(值)賞(償)之。其小隸臣疾死者,告其□□之;其非疾死者,以其診書告官論之。这里描述了对于公马牛的死亡处理,需要及时上报并处理,否则将受到惩罚。对于小官吏的死亡,需要区分病因,进行不同的处理。
其大廄、中廄、宮廄馬牛(也),以其筋、革、角及其賈(價)錢效,其人詣其官。其乘服公馬牛亡馬者而死縣,縣診而雜買(賣)其肉,即入其筋、革、角,及(索)入其賈(價)錢。钱少律者,令其人备之而告官,官告马牛縣出之。这段文字涉及到了对于马牛的管理和死后处理,包括筋、革、角的利用,以及对于死亡马牛的处理方式。
今課縣、都官公服牛各一課,卒歲,十牛以上而三分一死;不盈十牛以下,及受服牛者卒歲死牛三以上,吏主者、徒食牛者及令、丞皆有罪。內史課縣,大(太)倉課都官及受服者。这里提到了对于牛的考核制度,以及对死亡牛的惩罚措施,以及不同官员的职责。
□□。最后一句可能是缺失的文句,需要根据上下文进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