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睡虎地秦墓竹简是指1970年代在陕西省睡虎地秦墓中出土的竹简,这些竹简包含了大量关于秦朝法律、历史和政治制度的内容。它们是研究秦朝历史和政治的重要文献之一。
年代:成书于秦朝(约公元前3世纪)。
内容简要:睡虎地秦墓竹简是1970年代在陕西省睡虎地出土的秦朝时期的文献,内容包括了秦朝的法律、行政制度、经济政策以及民间事务等方面。这些竹简为研究秦朝的政治制度、法律体系、社会结构等提供了宝贵的第一手资料。通过对这些竹简的解读,学者们可以更好地理解秦朝时期的法律文化、政治运行及其对后代中国历史发展的影响。它们不仅具有极高的历史价值,也对考古学和古代法学研究产生了深远影响。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十八种-属邦-原文
道官相輸隸臣妾、收人,
必署其已稟年日月,
受衣未受,
有妻毋(無)有。
受者以律續食衣之。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十八种-属邦-译文
道士官员向隶属的臣妾、收留的人发放粮食,必须记录他们已经领到的年月日,是否有领到衣服,是否有妻子。接收粮食的人按照法律继续提供食物和衣服。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十八种-属邦-注解
道官:道官指的是道教中的官员,负责管理道教宫观和道教事务。
相輸:相輸在此处指的是互相转送或移交。
隸臣妾:隸臣妾是指被征召或征用的奴隶和妾室,隸为隶属之意。
收人:收人指的是收纳人口,即征召或征用人员。
署:署在此处作动词用,意为记录或登记。
已稟年日月:已稟年日月指的是已经登记的年龄、出生日期。
受衣:受衣指的是接受衣物。
未受:未受指的是尚未接受。
有妻毋(無)有:有妻毋(無)有中的“毋”通“无”,表示有无妻子。
受者:受者指的是接受上述信息的人。
以律續食衣之:以律續食衣之表示按照法律继续提供食物和衣物。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十八种-属邦-评注
此句出自《周礼·秋官·司寇》中的记载,反映了古代中国官府对于人口管理的严格规定。以下是对每行的逐句赏析:
1. ‘道官相輸隸臣妾’:此句描述了官员之间相互输送奴隶和妾室的情况。’道官’指的是官府的官员,’相輸’意为相互输送,’隸臣妾’则是指奴隶和妾室。这表明在古代,奴隶和妾室可以被官员之间相互转让,反映了当时社会对奴隶和妾室的流动性。
2. ‘收人,必署其已稟年日月’:这里的’收人’指的是收编人口,’署’意为记录,’已稟年日月’则是指记录人口的具体年龄和出生日期。这体现了古代官府对人口出生、年龄等信息的重视,以及对人口管理的细致入微。
3. ‘受衣未受,有妻毋(無)有’:此句描述了对于奴隶和妾室的详细记录,包括他们是否已经接受过衣物,以及是否已婚。’受衣未受’中的’受衣’指的是接受衣物,’未受’则表示尚未接受。’有妻毋(無)有’中的’有妻’表示已婚,’毋(無)有’则表示未婚。这些细节的记录,体现了古代官府对奴隶和妾室个人生活的关注。
4. ‘受者以律續食衣之’:这句话说明了接受奴隶和妾室的一方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给予他们食物和衣物。’受者’指的是接受奴隶和妾室的一方,’以律’意为按照法律,’續食衣之’则是指继续提供食物和衣物。这体现了古代法律对于奴隶和妾生活待遇的规定,以及对官府官员行为的约束。
整体而言,这句话反映了古代中国官府在人口管理、奴隶和妾室制度方面的严格规定。通过对人口出生、年龄、婚姻状况等信息的详细记录,以及对于奴隶和妾生活待遇的规定,体现了古代社会对人口管理的重视,以及对法律制度的严格执行。同时,这也反映了古代社会中奴隶和妾室的社会地位较低,生活待遇较差的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