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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始明昌国文:古籍-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十八种-仓律

作者: 睡虎地秦墓竹简是指1970年代在陕西省睡虎地秦墓中出土的竹简,这些竹简包含了大量关于秦朝法律、历史和政治制度的内容。它们是研究秦朝历史和政治的重要文献之一。

年代:成书于秦朝(约公元前3世纪)。

内容简要:睡虎地秦墓竹简是1970年代在陕西省睡虎地出土的秦朝时期的文献,内容包括了秦朝的法律、行政制度、经济政策以及民间事务等方面。这些竹简为研究秦朝的政治制度、法律体系、社会结构等提供了宝贵的第一手资料。通过对这些竹简的解读,学者们可以更好地理解秦朝时期的法律文化、政治运行及其对后代中国历史发展的影响。它们不仅具有极高的历史价值,也对考古学和古代法学研究产生了深远影响。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十八种-仓律-原文

入禾倉,萬石一積而比黎之為戶。

縣嗇夫若丞及倉、鄉相雜以印之,而遺倉嗇夫及離邑倉佐主稟者各一戶以氣(餼),自封印,皆輒出,餘之索而更為發戶。

嗇夫免,效者發,見雜封者,以隄(題)效之,而復雜封之,勿度縣,唯倉自封印者是度縣。

出禾,非入者是出之,令度之,度之當堤(題),令出之。

其不備,出者負之;其贏者,入之。

雜出禾者勿更。

入禾未盈萬石而欲增積焉,其前入者是增積,可(也);其它人是增積,積者必先度故積,當堤(題),乃入焉。

後節(即)不備,後入者獨負之;而書入禾增積者之名事邑里於廥籍。

萬石之積及未盈萬石而被(柀)出者,毋敢增積。

櫟陽二萬石一積,咸陽十萬一積,其出入禾、增積如律令。

長吏相雜以入禾倉及發,見之粟積,義積之,勿令敗。

入禾稼、芻,輒為廥籍,上內史。

芻各萬石一積,咸陽二萬一積,其出入、增積及效如禾。

禾、芻積(索)出日,上贏不備縣廷。

出之未(索)而已備者,言縣廷,廷令長吏雜封其廥,與出之,輒上數廷;其少,欲一縣之,可(也)。

廥才(在)都邑,當□□□□□□□□者與雜出之。

□□□□□不備,令其故吏與新吏雜先(索)出之。

其故吏弗欲,勿強。

其毋(無)故吏者,令有秩之吏、令史主,與倉□雜出之,(索)而論不備。

雜者勿更;更之而不備,令令、丞與賞(償)不備。

程禾、黍□□□□以書言年,別其數,以稟人。

計禾,別黃、白、青。(秫)勿以稟人。

稻後禾孰(熟),計稻後年。

已穫上數,別粲、(糯)()稻。

別粲、(糯)之襄(釀),歲異積之,勿增積,以給客,到十月牒書數,上內史。

縣上食者籍及它費大(太)倉,與計偕。

都官以計時讎食者籍。

種:稻、麻畝用二斗大半斗,禾、麥畝一斗,黍、荅畝大半斗,叔(菽)畝半斗。

利田疇,其有不盡此數者,可(也)。

其有本者,稱議種之。

縣遺麥以為種用者,殽禾以臧(藏)之。

粟一石六斗大半斗,舂之為(糲)米一石;(糲)米一石為鑿()米九斗;九斗為毀(毇)米八斗。

稻禾一石。

有米委賜,稟禾稼公,盡九月,其人弗取之,勿鼠(予)。

為粟廿斗,舂為米十斗;十斗粲,毀(毇)米六斗大半斗。

麥十斗,為三斗。

叔(菽)、荅、麻十五斗為一石。

稟毀(毇)粺者,以十斗為石。

宦者、都官吏、都官人有事上為將,令縣貣(貸)之,輒移其稟縣,稟縣以其稟。

已稟者,移居縣責之。

有事軍及下縣者,齎食,毋以傳貣(貸)縣。

月食者已致稟而公使有傳食,及告歸盡月不來者,止其後朔食,而以其來日致其食;有秩吏不止。

駕傳馬,一食禾,其顧來有(又)一食禾,皆八馬共。

其數駕,毋過日一食。

駕縣馬勞,有(又)益壺〈壹〉禾之。

妾未使而衣食公,百姓有欲(假)者,(假)之,令就衣食焉,吏輒柀事之。

隸臣妾其從事公,隸臣月禾二石,隸妾一石半;其不從事,勿稟。

小城旦、隸臣作者,月禾一石半石;未能作者,月禾一石。

小妾、舂作者,月禾一石二斗半斗;未能作者,月禾一石。

嬰兒之毋(無)母者各半石;雖有母而與其母冗居公者,亦稟之,禾月半石。

隸臣田者,以二月月稟二石半石,到九月盡而止其半石。

舂,月一石半石。

隸臣、城旦高不盈六尺五寸,隸妾、舂高不盈六尺二寸,皆為小;高五尺二寸,皆作之。

小隸臣妾以八月傅為大隸臣妾,以十月益食。

更隸妾節(即)有急事,總冗,以律稟食;不急勿總。

城旦之垣及它事而勞與垣等者,旦半夕參;其守署及為它事者,參食之。

其病者,稱議食之,令吏主。

城旦舂、舂司寇、白粲操土攻(功),參食之;不操土攻(功),以律食之。

日食城旦,盡月而以其餘益為後九月稟所。

城旦為安事而益其食,以犯令律論吏主者。

舂城旦月不盈之稟。

免隸臣妾、隸臣妾垣及為它事與垣等者,食男子旦半夕叁,女子叁。

食囚,日少半斗。

隸臣欲以人丁粼者二人贖,許之。

其老當免老、小高五尺以下及隸妾欲以丁粼者一人贖,許之。

贖者皆以男子,以其贖為隸臣。

女子操紅及服者,不得贖。

邊縣者,復數其縣。

畜離倉。

用犬者,畜犬期足。

、之息子不用者,買(賣)之,別計其錢。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十八种-仓律-译文

进入禾仓,每堆禾积满万石,然后和居民一起计算作为一户。县里的官吏和丞官以及仓库、乡里的官员一起用印章标记,然后留下仓库官吏和离开城邑的仓库助手各一户作为气(赏赐),自己封印,都立即离开,其他人去索要,再为其他人发放户头。仓库官吏免职后,效仿者上任,看到之前封印的,用堤(题)效仿,然后再封印,不要超过县界,只有仓库自己封印的才是超过县界的。出仓的禾,不是入库的,就是出仓的,命令计量,计量后贴上标签,命令出仓。如果不完备,出仓的人负责;如果盈余,就入库。混合出仓的禾不要更换。入库的禾未满万石而想要增加堆积,之前入库的是增加堆积,可以;其他人是增加堆积,堆积者必须先计量旧堆积,贴上标签,然后入库。后来不备,后来入库的人独自负责;而将入库禾增加堆积者的名字和事情记录在簿籍上。万石堆积以及未满万石而被(移)出的,不敢增加堆积。櫟阳每两万石堆积一次,咸阳每十万石堆积一次,出入禾、增加堆积都按照律令。长吏们一起管理入库禾仓和发放,看到粟米的堆积,按照义(规则)堆积,不要让它们损坏。

入库的禾和草料,立即记录在簿籍上,上报给内史。草料每万石堆积一次,咸阳每两万石堆积一次,它们的出入、增加堆积和效仿都和禾一样。

禾、草料的堆积和出仓日期,上报盈余和不备的情况到县廷。出仓未记录而已经完备的,上报县廷,县廷命令长吏混合封印仓库,与出仓的粮食一起上报数量;如果数量少,想要一县一县地统计,可以;仓库在都城,应当□□□□□□□□的人与混合出仓。

□□□□□不备,命令原来的官吏和新的官吏混合先索要出仓。如果原来的官吏不愿意,不要强迫。如果没有原来的官吏,命令有秩的官吏、令史负责,与仓库□混合出仓,索要并讨论不备的情况。混合的不要更换;更换了而不备,命令令、丞和赔偿不备。

计量禾、黍,用文书报告年份,分别它们的数量,以作为粮食。

计算禾,分别黄、白、青。不要用稞(高粱)作为粮食。

稻熟后,计算稻的年份。已经收割上报数量,分别粳、糯、稻。分别粳、糯的酿造,每年不同地堆积,不要增加堆积,以供客人,到十月上报数量,上报给内史。

县上报粮食的簿籍以及其他费用到太仓,与计算一起。都官按照计算时间核对粮食的簿籍。

种植:稻、麻每亩用二斗大半斗,禾、麦每亩一斗,黍、穄每亩大半斗,豆每亩半斗。利用田地,如果有不满足这个数的情况,可以;如果有原本的种植,称量讨论种植。

县遗留麦作为种子使用,混合禾来藏起来。

粟一石六斗大半斗,舂成糲米一石;糲米一石为凿米九斗;九斗为毁米八斗。稻禾一石。有米被委派赐予,上报禾稼公,尽九月,那个人不取,不要给。

制作粟二十斗,舂成米十斗;十斗粲,毁米六斗大半斗。麦十斗,为三斗。豆、穄、麻十五斗为一石。上报毁米的人,以十斗为石。

宦官、都官吏、都官人有事上报为将领,命令县借贷,立即转移他们的粮食到县,县上报他们的粮食。

有事军及下县者,携带粮食,不要通过借贷县。

每月需要粮食的人已经领取粮食,如果公使有传递粮食的,以及报告归来的,满一个月不来,停止他们的后一个月粮食,而以他们来的日子上报粮食;有秩的官吏不停。

驾驭传马,一餐需要禾,它回来又有一次需要禾,都是八匹马共食。它们的数量,每天不超过一餐。驾驭县马劳,又有增加一斗禾的。

妾未使用而衣食由公家提供,百姓有想要借用的,借给他们,让他们去使用,官吏立即处理。

隶臣妾如果从事公事,隶臣每月二石禾,隶妾一石半;如果不从事,不提供粮食。小城旦、隶臣作者,每月一石半石;不能工作者,每月一石。小妾、舂作者,每月一石二斗半斗;不能工作者,每月一石。没有母亲的婴儿每人半石;虽然有母亲但与其母亲同住公家的,也提供粮食,每月半石。隶臣耕种的人,从二月每月提供二石半石,到九月结束停止一半石。舂,每月一石半石。隶臣、城旦身高不足六尺五寸,隶妾、舂身高不足六尺二寸,都算小;身高五尺二寸,都工作。

小隶臣妾在八月傅为大隶臣妾,在十月增加粮食。

更隶妾如果遇到紧急事情,总冗,按照律令提供粮食;不紧急不要总冗。

城旦修筑城墙和其他事情而劳作与修筑城墙一样的人,早上半天晚上三分之一;那些守卫官署和其他事情的人,三分之一粮食。病者,称量讨论提供粮食,命令官吏负责。城旦舂、舂司寇、白粲操土攻(功),三分之一粮食;不操土攻(功),按照律令提供粮食。

每天给城旦粮食,满月后用剩余的作为后九月粮食。城旦为安宁的事情而增加粮食,以犯令律论处官吏。

免除隶臣妾、隶臣妾修筑城墙和其他事情与修筑城墙一样的人,吃男子早上半天晚上三分之一,女子三分之一。

给囚犯的食物,每天少半斗。

隶臣想要用两个人丁赎身,允许;那些年老应当免除老、小身高五尺以下以及隶妾想要用一个人丁赎身的人,允许。赎身的人都是男子,以其赎身作为隶臣。女子操作红色物品及服侍的人,不得赎身。边县的人,恢复计算他们县的粮食。

畜养在离仓。使用狗的人,畜养狗到足够。牛、羊的幼崽不用的人,卖掉,分别计算它们的钱。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十八种-仓律-注解

禾倉:古代的仓库,用于储存谷物。

比黎之為戶:将仓库中的谷物按照一定的数量积聚,然后以一定的数量为一户。

縣嗇夫:县里的仓库管理人员。

丞:古代官职,负责协助县令处理政务。

離邑倉佐主稟者:离城仓库的助手,负责仓库的日常事务。

氣(餼):食物,这里指给仓库工作人员的粮食。

隄(題):封印,标记。

度縣:经过县令的审批。

堤(題):封印,标记。

程禾:计算谷物。

黍□□□□:黍,一种谷物。

芻:草料。

廥籍:仓库的账簿。

內史:古代官职,负责管理国家的财政。

麻畝:麻的种植面积。

禾、麥畝:禾和麦的种植面积。

叔(菽):豆类。

粟:小米。

舂:研磨谷物。

糲米:研磨后的米。

鑿()米:再研磨后的米。

毀(毇)米:更细的米。

宦者:宦官。

都官吏:中央政府官员。

都官人:中央政府的工作人员。

將:将领。

貣(貸):借。

傳食:传递食物。

駕傳馬:驾驭传递信息的马。

傳貣(貸):借。

畜離倉:饲养牲畜的仓库。

畜犬期足:饲养狗直到成年。

、:牲畜。

息子:幼崽。

買(賣):买卖。

別計其錢:分别计算其价值。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十八种-仓律-评注

此段古文描述了古代中国的粮食储存和管理制度,反映了当时社会对粮食安全的重视。

‘入禾倉,萬石一積而比黎之為戶’这句话说明了粮食储存的规模和单位,万石一积,体现了古代对粮食数量的精确计量。

‘縣嗇夫若丞及倉、鄉相雜以印之,而遺倉嗇夫及離邑倉佐主稟者各一戶以氣(餼),自封印,皆輒出,餘之索而更為發戶’这段话描绘了粮食管理的层级和流程,县官、丞、仓官等共同管理,确保粮食的安全。

‘其不備,出者負之;其贏者,入之’这里的‘不備’和‘贏’反映了粮食管理中的盈亏制度,确保粮食的准确记录。

‘後節(即)不備,後入者獨負之’这句话强调了粮食管理中的责任制度,后入库的粮食出现问题,由后入库者承担责任。

‘萬石之積及未盈萬石而被(柀)出者,毋敢增積’这句话规定了粮食储存的固定规模,不得随意增加。

‘入禾稼、芻,輒為廥籍,上內史’这里的‘廥籍’和‘上內史’说明了粮食管理的详细记录和上报制度。

‘計禾,別黃、白、青。(秫)勿以稟人’这句话说明了粮食的分类和用途,不同品种的粮食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縣遺麥以為種用者,殽禾以臧(藏)之’这句话说明了粮食的用途,县里留下的麦子用于播种,其余的粮食则进行储存。

‘粟一石六斗大半斗,舂之為(糲)米一石;(糲)米一石為鑿()米九斗;九斗為毀(毇)米八斗’这段话详细描述了粮食加工的过程,反映了古代粮食加工的技术。

‘為粟廿斗,舂為米十斗;十斗粲,毀(毇)米六斗大半斗。麥十斗,為三斗’这段话说明了粮食加工后的分配方式。

‘宦者、都官吏、都官人有事上為將,令縣貣(貸)之,輒移其稟縣,稟縣以其稟’这段话说明了官员的粮食供应和管理制度。

‘有事軍及下縣者,齎食,毋以傳貣(貸)縣’这句话说明了军队和下级县的粮食供应问题。

‘駕傳馬,一食禾,其顧來有(又)一食禾,皆八馬共’这段话说明了马匹的粮食供应问题。

‘妾未使而衣食公,百姓有欲(假)者,(假)之,令就衣食焉,吏輒柀事之’这段话说明了古代对妇女和百姓的粮食供应问题。

‘隸臣妾其從事公,隸臣月禾二石,隸妾一石半;其不從事,勿稟’这段话说明了奴隶的粮食供应问题。

‘城旦之垣及它事而勞與垣等者,旦半夕叁;其守署及為它事者,叁食之’这段话说明了城旦等人的粮食供应问题。

‘隸臣欲以人丁粼者二人贖,許之’这段话说明了奴隶的赎身问题。

‘畜離倉。用犬者,畜犬期足’这段话说明了牲畜的饲养和管理问题。

内容标题:《泰始明昌国文:古籍-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十八种-仓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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