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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始明昌国文:古籍-睡虎地秦墓竹简-其于部分-语书

作者: 睡虎地秦墓竹简是指1970年代在陕西省睡虎地秦墓中出土的竹简,这些竹简包含了大量关于秦朝法律、历史和政治制度的内容。它们是研究秦朝历史和政治的重要文献之一。

年代:成书于秦朝(约公元前3世纪)。

内容简要:睡虎地秦墓竹简是1970年代在陕西省睡虎地出土的秦朝时期的文献,内容包括了秦朝的法律、行政制度、经济政策以及民间事务等方面。这些竹简为研究秦朝的政治制度、法律体系、社会结构等提供了宝贵的第一手资料。通过对这些竹简的解读,学者们可以更好地理解秦朝时期的法律文化、政治运行及其对后代中国历史发展的影响。它们不仅具有极高的历史价值,也对考古学和古代法学研究产生了深远影响。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睡虎地秦墓竹简-其于部分-语书-原文

廿年四月丙戌朔丁亥,南郡守騰謂縣、道嗇夫:

古者,民各有鄉俗,其所利及好惡不同,或不便於民,害於邦。

是以聖王作為法度,以矯端民心,去其邪避(僻),除其惡俗。

法律未足,民多詐巧,故後有閒令下者。

凡法律令者,以教道(導)民,去其淫避(僻),除其惡俗,而使之之於為善(也)。

今法律令已具矣,而吏民莫用,鄉俗淫失(泆)之民不止,是即法(廢)主之明法(也),而長邪避(僻)淫失(泆)之民,甚害於邦,不便於民。

故騰為是而脩法律令、田令及為閒私方而下之,令吏明布,令吏民皆明智(知)之,毋巨()於罪。

今法律令已布,聞吏民犯法為閒私者不止,私好、鄉俗之心不變,自從令、丞以下智(知)而弗舉論,是即明避主之明法(也),而養匿邪避(僻)之民。

如此,則為人臣亦不忠矣。

若弗智(知),是即不勝任、不智(也);智(知)而弗敢論,是即不廉(也)。

此皆大罪(也),而令、丞弗明智(知),甚不便。

今且令人案行之,舉劾不從令者,致以律,論及令、丞。

有(又)且課縣官,獨多犯令而令、丞弗得者,以令、丞聞。

以次傳;別書江陵布,以郵行。

凡良吏明法律令,事無不能(也);

有(又)廉絜(潔)敦而好佐上;

以一曹事不足獨治(也),故有公心;

有(又)能自端(也),而惡與人辨治,是以不爭書。

?惡吏不明法律令,不智(知)事,不廉絜(潔),毋(無)以佐上,緰(偷)隨(惰)疾事,易口舌,不羞辱,輕惡言而易病人,毋(無)公端之心,而有冒柢(抵)之治,是以善斥(訴)事,喜爭書。

爭書,因恙(佯)瞋目扼(腕)以視(示)力,訏詢疾言以視(示)治,醜言麃斫以視(示)險,阬閬強肮(伉)以視(示)強,而上猶智之(也)。

故如此者不可不為罰。

發書,移書曹,曹莫受,以告府,府令曹畫之。

其畫最多者,當居曹奏令、丞,令、丞以為不直,志千里使有籍書之,以為惡吏。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睡虎地秦墓竹简-其于部分-语书-译文

二十年四月,初一为丙戌日,初二为丁亥日,南郡太守腾对县、道官员说:古时候,人们各有自己的乡俗,他们的利益和喜好各不相同,有的不利于百姓,有的有害于国家。因此,圣明的帝王制定了法度,用来纠正民众的邪僻思想,去除他们的恶习。法律不足以解决问题,民众中有很多欺诈行为,所以后来又有了中间官员的下达命令。所有的法律和命令,都是为了教导民众,去除他们的邪僻行为,消除他们的恶习,并引导他们向善。

现在法律和命令已经完备,但官员和民众都不使用,乡俗中的淫乱和不正之风仍然存在,这就像是法度被废弃,而纵容邪僻和淫乱之民,这对国家非常有害,对百姓也不利。因此,腾为此而修订了法律、田令以及下达了私人命令,让官员明白公布,让官员和民众都明白这些命令,不要因为小事而受到严厉的惩罚。

现在法律和命令已经公布,但听说官员和民众犯法和不遵守命令的行为仍然不断,私人喜好和乡俗之心没有改变,自从命令、丞以下的人都知道却不举报,这就像是明主制定的法律被规避,而养成了邪僻之民。

像这样,作为臣子也是不忠的。如果不了解情况,这是不胜任的表现;了解了却不敢举报,这是不廉洁的表现。这些都是大罪,而命令、丞却不了解情况,非常不利。

现在派人去执行,举报不遵守命令的人,按照法律处理,并追究命令、丞的责任。还有,考核县官,如果只有少数人犯法而命令、丞却没有处理的,上报给命令、丞。

依次传达;另外,在江陵公布,通过邮递传达。

凡是好的官员都明白法律和命令,没有什么事情是做不好的;他们廉洁、和善,乐于辅助上级;因为一部门的事情不足以单独治理,所以有公正的心;又能端正自己,不喜欢与人争论,因此不写举报信。

而恶劣的官员不懂得法律和命令,不了解事情,不廉洁,没有能力辅助上级,偷懒拖延,容易引起口舌之争,不感到羞耻,轻率地说恶言伤害别人,没有公正的心,却喜欢冒险行事,因此喜欢写举报信。

写举报信,把信件移交给相关部门,相关部门不接受,上报给府,府令相关部门记录。记录最多的人,应当上报给命令、丞,如果命令、丞认为不公正,记录千里之外的人,把他们的名字记录下来,作为恶劣官员的例子。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睡虎地秦墓竹简-其于部分-语书-注解

廿年四月丙戌朔丁亥:廿年四月,丙戌日为朔,丁亥日为晦。朔,指每月的第一天;晦,指每月的最后一天。这里的日期格式是古代的干支纪年法,用于记录具体日期。

南郡守騰謂縣、道嗇夫:南郡守,指南郡的地方官;騰謂,人名;縣、道嗇夫,指县和道的官员。这是指地方官员之间的命令或会议。

鄉俗:指一个地区的风俗习惯。

法度:指法律和制度。

邪避(僻):邪僻,指不正当或偏僻的行为。

詐巧:欺诈和巧辩。

閒令下者:閒令,指补充性的命令;下者,指向下传达。

教道(導)民:教导和引导民众。

淫失(泆):淫失,指放纵和失序;泆,通“溢”,指过分。

法(廢)主之明法:法主,指法律的制定者;明法,指明确的法律。

閒私方:指私人的方法或手段。

毋巨()於罪:毋巨,不要过分;于罪,对罪行的处理。

智(知):知道,了解。

巨():过分,过度。

令、丞:令,县令;丞,县丞,是县令的副手。

智(知)而弗舉论:知道却不上报。

不勝任、不智(也):不胜任,指不能胜任职务;不智,指不明智。

不廉(也):不廉洁。

案行之:执行或实施。

舉劾:检举和弹劾。

課縣官:考核县官。

一曹事:一官署的事务。

公心:公正无私的心。

自端:端正,指行为端正。

緰(偷)隨(惰)疾事:緰,通“偷”,指偷懒;隨,通“惰”,指懒惰;疾事,指急事。

口舌:指是非争执。

冒柢(抵)之治:冒柢,通“冒顶”,指顶撞;抵,通“抵”,指对抗。

善斥(訴)事:善于诉讼或告发事情。

爭書:争辩或争论。

恙(佯)瞋目扼(腕)以視(示)力:恙,通“佯”,指假装;瞋目,瞪眼;扼腕,紧握手腕,表示愤怒;视,显示。

訏詢疾言以視(示)治:訏詢,严厉的询问;疾言,严厉的话语;视,显示。

醜言麃斫以視(示)險:醜言,恶言;麃斫,粗鲁地说话;视,显示。

阬閬強肮(伉)以視(示)強:阬閬,指强硬的态度;強肮,通“强抗”;视,显示。

發書:发送文书。

移書曹:将文书移交给官署。

曹:官署,指政府机构。

畫:记录或标记。

志千里使有籍书之:志,记录;千里使,远方的使者;有籍书之,有记录的文书。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睡虎地秦墓竹简-其于部分-语书-评注

廿年四月丙戌朔丁亥,南郡守騰謂縣、道嗇夫:

此句开篇点明时间,廿年四月丙戌朔丁亥,丙戌、丁亥为干支纪年法中的日期,表明这是一篇古代文献。南郡守騰謂縣、道嗇夫,南郡守即南郡的郡守,是地方行政的最高长官,此处指代地方官员。此句表明,地方官员在廿年四月的一个特定日子,对縣、道嗇夫进行了一番训示。

古者,民各有鄉俗,其所利及好惡不同,或不便於民,害於邦。

此句追溯古代社会,指出当时民间风俗各异,人们的利益和喜好也不尽相同。有的风俗可能对民众不利,甚至对国家造成危害。这里反映了古代社会风俗多样性的同时,也提出了风俗可能带来的问题。

是以聖王作為法度,以矯端民心,去其邪避(僻),除其惡俗。

此句说明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古代圣王制定了法度,用以纠正民众的错误思想,去除邪恶和偏僻的风俗。这里体现了法律和道德的教化作用,强调了法律和道德对于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性。

法律未足,民多詐巧,故後有閒令下者。

此句指出法律虽然存在,但不足以完全解决问题,因为民众中仍有许多欺诈和狡猾的行为,因此后来又出现了补充性的閒令(即补充性的法律)。这里反映了法律实施的难度和复杂性。

凡法律令者,以教道(導)民,去其淫避(僻),除其惡俗,而使之之於為善。

此句进一步阐述了法律令的目的,即通过教育和引导民众,去除淫逸和偏僻的风俗,消除恶俗,引导人们行善。这里强调了法律和道德的教育功能。

今法律令已具矣,而吏民莫用,鄉俗淫失(泆)之民不止,是即法(廢)主之明法。

此句指出当前法律令虽然完备,但官员和民众却不加以运用,导致风俗淫逸失序,这说明法律虽然存在,但未能得到有效执行,法律实际上已经失效。

故騰為是而脩法律令、田令及為閒私方而下之,令吏明布,令吏民皆明智(知)之,毋巨()於罪。

此句说明南郡守騰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对法律令、田令进行了修订,并制定了补充性的私方,要求官员明确公布,让官员和民众都明白法律的内容,不要犯重罪。

今法律令已布,聞吏民犯法為閒私者不止,私好、鄉俗之心不變,自從令、丞以下智(知)而弗舉論,是即明避主之明法。

此句指出虽然法律已经公布,但仍然有官员和民众犯法,私欲和地方风俗依然存在,从令、丞以下,虽然知道法律,却不去举报,这说明法律没有得到有效执行。

如此,則為人臣亦不忠矣。

此句强调如果官员不能执行法律,就是对国家的不忠。

若弗智(知),是即不勝任、不智(也);智(知)而弗敢論,是即不廉(也)。此皆大罪(也),而令、丞弗明智(知),甚不便。

此句进一步指出,如果官员不知道法律,是不称职的表现;如果知道法律却不敢举报,是不廉洁的表现。这些都是大罪,而令、丞如果不明法律,是非常不利的。

今且令人案行之,舉劾不從令者,致以律,論及令、丞。

此句说明南郡守騰将采取行动,对不遵守命令的人进行举报,按照法律进行处罚,并将责任追究到令、丞。

有(又)且課縣官,獨多犯令而令、丞弗得者,以令、丞聞。

此句指出还要对县官进行考核,如果县官中有人犯法而令、丞没有上报的,就要上报令、丞。

以次傳;別書江陵布,以郵行。

此句说明按照次序传达命令,并将命令以书信的形式发送到江陵。

凡良吏明法律令,事無不能。

此句指出优秀的官员能够明悉法律令,处理事务无所不能。

有(又)廉絜(潔)敦而好佐上;以一曹事不足獨治,故有公心;有(又)能自端,而惡與人辨治,是以不爭書。

此句描述了优秀官员的品质,他们廉洁、敦厚,乐于辅佐上级;他们能够公正处理事务,不偏袒,因此不争权夺利。

惡吏不明法律令,不智(知)事,不廉絜(潔),毋(無)以佐上,緰(偷)隨(惰)疾事,易口舌,不羞辱,輕惡言而易病人,毋(無)公端之心,而有冒柢(抵)之治,是以善斥(訴)事,喜爭書。

此句描述了恶劣官员的特点,他们不熟悉法律令,不懂得处理事务,不廉洁,无法辅佐上级,懒惰,容易发生口角,不懂得羞耻,轻率地说恶言,容易伤害他人,没有公正之心,却喜欢争权夺利。

爭書,因恙(佯)瞋目扼(腕)以視(示)力,訏詢疾言以視(示)治,醜言麃斫以視(示)險,阬閬強肮(伉)以視(示)強,而上猶智之。

此句进一步描述了恶劣官员的行为,他们通过争权夺利来显示自己的力量,用严厉的话语来显示自己的治理能力,用恶言恶语来显示自己的险恶,用强硬的态度来显示自己的强势,而上级却认为他们是有能力的。

故如此者不可不為罰。

此句强调对于这些恶劣的行为,必须进行惩罚。

發書,移書曹,曹莫受,以告府,府令曹畫之。

此句说明发出命令,将命令移交给曹(官署),如果曹不接受,就报告给府,府再命令曹进行记录。

其畫最多者,當居曹奏令、丞,令、丞以為不直,志千里使有籍書之,以為惡吏。

此句指出记录最多的官员,应该由曹上报给令、丞,如果令、丞认为不公正,就记录下来,并派遣使者去调查,以确定是否为恶劣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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