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陈修园(约公元4世纪),中国古代著名的医学家、药物学家,他的《食疗本草》结合了药物和食材的疗效,为古代中医药学和营养学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持。
年代:成书于东汉时期(约公元2世纪)。
内容简要:《食疗本草》是一本关于食物和药物疗效的书籍,详细记录了多种食物的营养价值和治疗作用。书中结合了食材的属性与药物的药效,提出了如何通过食疗来保持健康和预防疾病的理论。它为中医药学、营养学及生活保健提供了理论依据,是中国古代医学中的重要经典之一。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食疗本草-卷中-鲤鱼-原文
(一)胆∶主除目中赤及热毒痛,点之良。
〔证〕
(二)肉∶白煮食之,疗水肿脚满,下气。腹中有宿瘕不可食,害人。久服天门冬人,亦不可食。
〔嘉·证〕
(三)刺在肉中,中风水肿痛者,烧鲤鱼眼睛作灰,内疮中,汁出即可。
〔证〕
(四)谨按∶鱼血主小儿丹毒,涂之即瘥。
〔证〕
(五)鱼鳞∶烧,烟绝,研。酒下方寸(匕),破产妇滞血。
〔证〕
(六)脂∶主诸痫,食之良。
〔证〕
(七)肠∶主小儿腹中疮。
〔证〕
(八)鲤鱼 ∶不得和豆藿叶食之,成瘦。
〔证〕
(九)其鱼子,不得合猪肝食之。
〔证〕
(十)又,(凡修理),每断去脊上两筋及脊内黑血,此是毒故也。
〔心·嘉·证〕
(十一)炙鲤鱼切忌烟,不得令熏着眼,损人眼光。三两日内必见验也。
〔证〕
(十二)又,天行病后不可食,再发即死。
〔心·嘉·证〕
(十三)又,(其在)砂石中者,(有)毒,多在脑髓中,不可食其头。
〔心·嘉·证〕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食疗本草-卷中-鲤鱼-译文
(一)胆:主要治疗眼睛中的赤热和热毒引起的疼痛,点涂(在患处)效果良好。
(二)肉:煮熟后食用,可以治疗水肿和脚部肿胀,有助于排气。如果腹部有宿食积聚,则不宜食用,否则会危害健康。长期食用天门冬,也不宜食用。
(三)如果肉中有刺,并且因为风邪引起的水肿和疼痛,可以用烧鲤鱼眼睛的灰撒在伤口上,等汁液流出后即可。
(四)特别提醒:鱼血可以治疗小儿的丹毒,涂抹后即可见效。
(五)鱼鳞:烧成灰,烟尽后研成粉末。用酒送服一寸(匕),可以治疗产后妇女的瘀血。
(六)脂:主要治疗各种癫痫病,食用有益。
(七)肠:主要治疗小儿腹中的疮。
(八)鲤鱼:不能与豆藿叶一起食用,否则会导致身体消瘦。
(九)其鱼子,不能与猪肝一起食用。
(十)另外,在处理鱼时,每次都要切断脊骨上的两条筋和脊骨内的黑血,因为这些是毒素所在。
(十一)烤鲤鱼时切记不要让烟熏到眼睛,否则会损害视力。三天内必定会看到效果。
(十二)另外,流行病后不宜食用鲤鱼,否则会再次发病甚至死亡。
(十三)另外,如果在砂石中的鱼,有毒,毒素多在脑髓中,不能食用其头部。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食疗本草-卷中-鲤鱼-注解
胆:指人体内的胆囊,具有储存和分泌胆汁的功能。在中医理论中,胆主决断,与视力有关,胆汁分泌异常可导致眼疾。
除目:指眼睛。
赤:红色,此处指眼部出现红色症状,如赤脉。
热毒痛:指由热毒引起的疼痛。
点之良:指用某种方法治疗,效果良好。
肉:指动物的肉。
疗:治疗。
水肿:指身体组织间隙液体积聚过多,导致局部或全身肿胀。
脚满:脚部肿胀。
下气:指消除气滞。
宿瘕:指久治不愈的腹部肿块。
天门冬:一种中药材,具有滋阴润燥、清肺降火的功效。
鲤鱼眼睛:鲤鱼的眼睛,在中医中有时被用作药材。
疮:指皮肤或黏膜的破损。
丹毒:一种急性化脓性真皮炎症。
瘥:病愈。
酒下方寸(匕):用酒调和下方寸(匕)的量,匕是古代的一种量器。
破产妇:指因破产而失去丈夫的妇女。
滞血:指血液在体内停滞不通。
痫:一种慢性神经系统疾病,表现为突然发作的抽搐和意识丧失。
肠:指动物的肠子,在中医中有时被用作药材。
瘦:指身体消瘦。
脊上两筋:指脊椎两侧的肌肉。
脊内黑血:指脊椎内部积聚的黑色血液。
毒:指有毒物质。
炙:用火烤。
天行病:指流行性疾病。
砂石中者:指生活在砂石中的鱼类。
脑髓:指大脑和脊髓的髓质部分。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食疗本草-卷中-鲤鱼-评注
(一)胆∶主除目中赤及热毒痛,点之良。〔证〕
此句描述了胆的药用价值,主要针对眼部赤痛和热毒引起的疼痛。‘主除’二字强调了胆在治疗此类症状中的主导作用,‘点之良’则是对其治疗效果的肯定。从中医角度来看,胆具有清热解毒的功效,适用于治疗眼部疾病。
(二)肉∶白煮食之,疗水肿脚满,下气。腹中有宿瘕不可食,害人。久服天门冬人,亦不可食。〔嘉·证〕
此句详细介绍了肉的治疗作用。‘白煮食之’表明了食用方法,‘疗水肿脚满,下气’则说明了其治疗水肿和缓解气滞的功效。然而,‘腹中有宿瘕不可食,害人’和‘久服天门冬人,亦不可食’则提醒人们,任何食物都有其适宜和不适宜的人群,过量食用或与某些食物相克都可能产生不良后果。
(三)刺在肉中,中风水肿痛者,烧鲤鱼眼睛作灰,内疮中,汁出即可。〔证〕
此句描述了一种治疗肉中刺的方法,即使用烧鲤鱼眼睛的灰涂抹在疮口上,待汁液流出即可。这体现了古人对自然疗法的运用,以及对鲤鱼眼睛药用价值的认识。
(四)谨按∶鱼血主小儿丹毒,涂之即瘥。〔证〕
此句强调了鱼血在治疗小儿丹毒方面的疗效,‘涂之即瘥’说明其效果显著。这反映了古人对鱼血药用价值的认识,以及对小儿丹毒的治疗方法。
(五)鱼鳞∶烧,烟绝,研。酒下方寸(匕),破产妇滞血。〔证〕
此句介绍了鱼鳞的药用方法,通过烧制、研磨,再用酒调制成药方,以治疗妇女产后滞血。这体现了古人对鱼鳞药用价值的发掘,以及对妇女产后病症的关怀。
(六)脂∶主诸痫,食之良。〔证〕
此句说明了脂(即动物脂肪)在治疗各种痫病方面的作用,‘主诸痫’表明其具有广泛的适用性,‘食之良’则是对其治疗效果的肯定。
(七)肠∶主小儿腹中疮。〔证〕
此句描述了肠在治疗小儿腹中疮方面的作用,‘主’字强调了其在治疗此病症中的主导地位。
(八)鲤鱼 ∶不得和豆藿叶食之,成瘦。〔证〕
此句提醒人们,鲤鱼不宜与豆藿叶同食,否则会导致身体消瘦。这反映了古人对食物相克的认知,以及对饮食健康的重视。
(九)其鱼子,不得合猪肝食之。
此句说明了鱼子不宜与猪肝同食,具体原因未提及。这再次体现了古人对食物相克的关注。
(十)又,(凡修理),每断去脊上两筋及脊内黑血,此是毒故也。〔心·嘉·证〕
此句描述了在处理鲤鱼时,需要去除脊上的两筋和脊内的黑血,因为这些部位含有毒素。这体现了古人对食品安全和食物处理方法的重视。
(十一)炙鲤鱼切忌烟,不得令熏着眼,损人眼光。三两日内必见验也。〔证〕
此句提醒人们在炙烤鲤鱼时,要注意避免烟雾熏眼,以免损伤视力。‘三两日内必见验也’则是对此后果的强调。
(十二)又,天行病后不可食,再发即死。〔心·嘉·证〕
此句说明了在天行病(即流行性疾病)治愈后,不宜食用鲤鱼,否则可能导致病情复发甚至死亡。这反映了古人对疾病康复后饮食禁忌的认识。
(十三)又,(其在)砂石中者,(有)毒,多在脑髓中,不可食其头。〔心·嘉·证〕
此句描述了在砂石中生长的鲤鱼含有毒素,且主要集中在脑髓中,因此不宜食用其头部。这体现了古人对食物来源和质量的关注,以及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