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尚书是中国古代的经典之一,一般认为成书时为周代或春秋时期。其具体编纂者尚无定论,但《尚书》集成了众多古代文献,包含了历史、政治、伦理等多个方面。
年代:成书于西周至春秋时期(约公元前5世纪至前2世纪)。
内容简要:《尚书》是中国最古老的经典之一,原本由周朝的官方记录组成,后经儒家学者整理和注解。书中记载了中国古代各个朝代的历史事件、帝王治国理政的方略、政治思想及忠臣良将的事迹,尤其强调了“君权神授”和“天命”理论。《尚书》对后世的政治、伦理及治国理论产生了重要影响,被认为是儒家经典“五经”之一,对中国古代政治文化的传承起到了关键作用。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尚书-夏书-甘誓-原文
启与有扈战于甘之野,作《甘誓》。
大战于甘,乃召六卿。
王曰:‘嗟!六事之人,予誓告汝:有扈氏威侮五行,怠弃三正,天用剿绝其命,今予惟恭行天之罚。’
左不攻于左,汝不恭命;
右不攻于右,汝不恭命;
御非其马之正,汝不恭命。
用命,赏于祖;
弗用命,戮于社,予则孥戮汝。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尚书-夏书-甘誓-译文
启与有扈氏在甘地这片地方作战,于是写了《甘誓》这篇文章。
在甘地大战之后,王召集了六个部门的官员。
王说:‘唉!各位负责六项事务的官员们,我要向你们宣誓:有扈氏侮辱了五行(金、木、水、火、土),轻视了三正(正朔、正礼、正法),天意要用灭绝的方式来惩罚他们,现在我将恭敬地执行上天的惩罚。左边的人不向左边进攻,你们不执行命令;右边的人不向右边进攻,你们不执行命令;驾驭的马不是正道上的马,你们不执行命令。服从命令的,就在祖庙里奖赏;不服从命令的,就在社庙里处死,我还会连累你们全家受罚。’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尚书-夏书-甘誓-注解
启:启,指夏启,夏朝的开国君主,夏朝的建立者。在这里指的是夏启时期的事件。
有扈:有扈,古代部族名,这里指的是有扈氏,是夏启时期的一个敌对部族。
甘之野:甘之野,指的是发生战争的地方,甘在这里可能是一个地名。
作《甘誓》:作,制作、撰写。甘誓,即《甘誓》,是夏启在甘之野战胜有扈氏后所发布的誓词。
大战于甘:大战,指的是一场大规模的战争。甘,同上,地名。
六卿:六卿,古代官职,指六部官员,负责国家的行政、司法、财政等事务。
王:王,指夏启,夏朝的君主。
嗟!六事之人,予誓告汝:嗟,感叹词,表示召唤或命令。六事之人,指六卿。予誓告汝,表示夏启向六卿宣誓。
有扈氏威侮五行:威侮,轻视、侮辱。五行,指金、木、水、火、土,古代认为这五种元素是构成世界的基础。
怠弃三正:怠弃,怠慢、丢弃。三正,指天、地、人,古代认为这三者是宇宙的根本。
天用剿绝其命:天,指天意或天命。剿绝,灭绝。命,指有扈氏的统治或生命。
今予惟恭行天之罚:予,我。恭行,恭敬地执行。天之罚,指天意所决定的惩罚。
左不攻于左,汝不恭命;右不攻于右,汝不恭命;御非其马之正,汝不恭命:左、右,指战场的左右两侧。攻于左、攻于右,指执行命令。御非其马之正,指驾驭马匹不符合规范。
用命,赏于祖;弗用命,戮于社,予则孥戮汝:用命,指执行命令。赏于祖,在祖庙前受到奖赏。弗用命,不执行命令。戮于社,在社庙前受到惩罚。孥戮,指连累家人一同被杀。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尚书-夏书-甘誓-评注
启与有扈战于甘之野,作《甘誓》。
此句开篇即点明了《甘誓》的背景,启,即启王,是夏朝的开国君主,有扈氏则是夏朝时期的一个部落。启王在甘之野与有扈氏发生了一场大战,为了记录这场战争的经过和目的,启王创作了《甘誓》。这里的‘作’字,不仅表明了《甘誓》的诞生,也体现了启王对战争的重视和对历史的记录。
大战于甘,乃召六卿。
启王在甘地大战之后,召集了六卿。‘大战于甘’一句,强调了战争地点的重要性,甘地可能是一个战略要地,战争的结果对夏朝的统治有着重大影响。‘乃召六卿’则表明启王在战争之后,立即召集了国家的最高行政官员,即六卿,可能是为了商讨战后事宜,或是为了制定对有扈氏的后续政策。
王曰:‘嗟!六事之人,予誓告汝:有扈氏威侮五行,怠弃三正,天用剿绝其命,今予惟恭行天之罚。’
启王在召见六卿后,发表了誓言。‘嗟’字,表现了启王庄严而激昂的情感。启王首先指出有扈氏的罪行,‘威侮五行’指的是有扈氏违背了五行(金、木、水、火、土)的规律,‘怠弃三正’则是指他们忽视了天时的正道。启王认为这些行为触怒了天,导致天降惩罚,因此启王要‘恭行天之罚’,即恭敬地执行天的惩罚。
‘左不攻于左,汝不恭命;右不攻于右,汝不恭命;御非其马之正,汝不恭命。’
启王在这句话中,用具体的战例来强调士兵们必须遵守命令。‘左不攻于左’、‘右不攻于右’、‘御非其马之正’分别指士兵在战斗中不按照命令行事,不发挥自己的作用。启王通过这些例子,告诫士兵们必须服从命令,否则就是‘不恭命’。
‘用命,赏于祖;弗用命,戮于社,予则孥戮汝。’
启王在誓言的最后,明确了对士兵的奖惩措施。‘用命’即服从命令,将得到奖赏,‘赏于祖’意味着奖赏将是非常丰厚的,因为是在祖先面前进行奖赏。相反,‘弗用命’即不服从命令,将受到严厉的惩罚,‘戮于社’则是在社庙前进行处决,这是古代的一种刑罚。启王最后强调,如果不服从命令,他将会亲自惩罚这些士兵,‘孥戮汝’意味着将他们及其家族一同处决。
整篇《甘誓》展现了启王对战争的严肃态度,对士兵的严格要求,以及对天命和祖先的敬畏。这篇文献不仅记录了历史事件,也反映了古代中国的军事思想、法律观念和宗教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