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王士禛(1634年-1711年),清代文学家、学者、书法家。王士禛的《容斋随笔》是其散文作品的集大成之作,书中反映了他在文学、艺术和历史等多个领域的深刻思考。
年代:成书于清代(约17世纪末)。
内容简要:《容斋随笔》是王士禛的散文集,内容包括他对文学、历史、艺术、社会等多个领域的随笔。书中通过生动的笔触与细腻的思考,呈现了他对中国古代文学和艺术的独到见解,同时也涵盖了历史事件和人物的评论。王士禛的散文语言精炼、思想深刻,尤其在文学评论、艺术鉴赏方面具有很高的成就。通过《容斋随笔》,王士禛展示了中国古代文人对生活、艺术、历史的深刻理解,是清代文学中的一部经典之作。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容斋随笔-卷四-送孟东野序-原文
韩文公《送孟东野序》云:
‘物不得其平则鸣。’
然其文云:
‘在唐、虞时,咎陶、禹其善鸣者,而假之以鸣。’
‘夔假于《韶》以鸣,伊尹鸣殷,周公鸣周。’
又云:
‘天将和其声,而使鸣国家之盛。’
然则非所谓不得其平也。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容斋随笔-卷四-送孟东野序-译文
韩文公在《送孟东野序》中说:‘事物如果不能保持平衡就会发出声音。’但是他在文中又说:‘在唐尧、虞舜时代,咎陶、大禹是善于发出声音的人,他们是通过某种方式发出声音的。夔通过《韶》乐来发出声音,伊尹为商朝发声,周公为周朝发声。’又说:‘天意要让声音和谐,以此来表达国家的繁荣。’那么,这并不是所说的不能保持平衡的情况啊。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容斋随笔-卷四-送孟东野序-注解
韩文公:韩文公指的是唐代文学家韩愈,字退之,号昌黎,是唐代古文运动的领袖之一,有很高的文学成就和地位。
孟东野:孟东野是韩愈的朋友,名郊,字东野,唐代诗人。
物不得其平则鸣:这句话的意思是,如果事物不能保持其应有的平衡状态,就会发出声音。这里的‘鸣’可以理解为发出声音、表达自己的意思。
唐、虞时:唐、虞时指的是中国古代的唐尧和虞舜时期,是传说中的上古圣君时代。
咎陶、禹:咎陶和禹都是唐尧时期的重要人物,咎陶是尧的臣子,禹是尧的继承者,后来成为夏朝的开国君主。
夔:夔是古代传说中的一种神兽,也是音乐之神,这里指夔通过演奏《韶》乐来表达自己的音乐才华。
《韶》:《韶》是古代的一种乐舞,相传为舜所作,用以祭祀天地和祖先,是古代音乐艺术的高峰。
伊尹:伊尹是商汤的大臣,辅佐商汤推翻了暴虐的夏桀,建立了商朝,这里指伊尹通过辅佐商汤来实现自己的政治抱负。
周公:周公是指周公旦,周武王的弟弟,周成王的叔父,是周朝的开国元勋之一,这里指周公通过辅佐周成王来治理国家。
天将和其声,而使鸣国家之盛:这句话的意思是,天意要让声音和谐,以此来象征国家的繁荣昌盛。这里的‘鸣’同样可以理解为表达、显现。
不得其平:指事物不能达到平衡和谐的状态,这里可以理解为指社会或个人处于不满或不平衡的状态。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容斋随笔-卷四-送孟东野序-评注
韩文公在《送孟东野序》中提出了‘物不得其平则鸣’的观点,这句话揭示了声音的产生与自然界的和谐与否的关系。从专业角度来看,这句话不仅是对声音本质的探讨,也是对人类情感与社会现象的深刻洞察。
‘在唐、虞时,咎陶、禹其善鸣者,而假之以鸣’这一句,韩文公通过古代圣贤的故事,说明了即使是高尚的人物,也需要借助一定的媒介来表达自己的声音。咎陶、禹作为古代的贤人,他们的声音是通过他们的德行和治理来体现的,这是一种比喻,意味着真正的声音不仅仅是物理上的发声,更是精神上的表达。
‘夔假于《韶》以鸣,伊尹鸣殷,周公鸣周’这一段,韩文公进一步举例说明了声音的鸣响与特定的文化和社会环境密不可分。夔通过《韶》乐来鸣,伊尹通过鸣殷,周公通过鸣周,这些都是文化符号的体现,是特定时代和社会背景下的声音表达。
‘天将和其声,而使鸣国家之盛’这句话,则是将声音与国家的繁荣联系起来。在古代中国,声音往往被视为天意的象征,国家的盛衰与声音的和谐与否有着密切的关系。这里的‘和其声’指的是声音的和谐,国家的盛衰则与这种和谐的声音相呼应。
整体而言,韩文公的这段论述,既是对声音本质的哲学思考,也是对古代文化和社会现象的深刻理解。他通过引用古代圣贤的故事,将声音与德行、文化、国家盛衰等概念联系起来,展现了一种宏观的历史观和文化观。这种观点不仅在当时具有深刻的意义,对于今天我们理解声音与文化的关系,也有着重要的启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