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王士禛(1634年-1711年),清代文学家、学者、书法家。王士禛的《容斋随笔》是其散文作品的集大成之作,书中反映了他在文学、艺术和历史等多个领域的深刻思考。
年代:成书于清代(约17世纪末)。
内容简要:《容斋随笔》是王士禛的散文集,内容包括他对文学、历史、艺术、社会等多个领域的随笔。书中通过生动的笔触与细腻的思考,呈现了他对中国古代文学和艺术的独到见解,同时也涵盖了历史事件和人物的评论。王士禛的散文语言精炼、思想深刻,尤其在文学评论、艺术鉴赏方面具有很高的成就。通过《容斋随笔》,王士禛展示了中国古代文人对生活、艺术、历史的深刻理解,是清代文学中的一部经典之作。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容斋随笔-卷十-省郎称谓-原文
除省郎者,初降旨挥,但云:‘除某部郎官。’
盖以知州资序者,当为郎中,不及者为员外郎。
及吏部拟告身细衔,则始直书之。
其兼权者,初云:‘权某部郎官’,洎入衔及文书,皆曰‘权员外郎’,已是他部郎中,则曰‘权郎中’。
至绍兴末,冯方以馆职摄吏部,欲为异,则系衔曰:‘兼权尚书吏部郎官’。
予尝叩其说,冯曰:‘所被省札只言‘权郎官’,故不敢耳’。
予曰:‘省札中岂有‘尚书’二字乎?’
冯无以对,然讫不肯改。
自后相承效之,至今告命及符牒所书,亦云‘权郎官’,固已甚野,
至于尚左、待右之名,遂入除目,皆小吏不谙熟故事,驯以致然,
书之记注,为不美耳。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容斋随笔-卷十-省郎称谓-译文
除了被任命为省郎官的人,最初下旨时只是说:‘任命某部郎官。’因为按照知州的资历顺序,应该被任命为郎中,资历不够的则被任命为员外郎。等到吏部准备授予告身和细衔时,才开始直接写明。对于临时担任职务的人,最初会说:‘临时担任某部郎官’,等到进入官衔和文书时,都说是‘临时员外郎’,如果是其他部门的郎中,则说是‘临时郎中’。到了绍兴末年,冯方以馆职的身份代理吏部,想要与众不同,就在官衔中写:‘兼临时尚书吏部郎官’。我曾经询问他的说法,冯方说:‘我收到的省札中只说了“临时郎官”,所以我不敢改动。’我说:‘省札中难道有“尚书”这两个字吗?’冯方无言以对,然而他始终不肯更改。从那以后,大家都效仿这样做,到现在告命和符牒上写的,也都说是‘临时郎官’,这已经非常不规范了,至于‘尚左’、‘待右’这样的名字,竟然也进入了除目,这都是小吏不熟悉旧例,逐渐形成的,记录在案,实在不美观。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容斋随笔-卷十-省郎称谓-注解
省郎:指省部的官员,省部在古代是指中央政府的各个部门。
郎官:古代官名,为中央官职,通常负责文书工作,是六部中各部的主要官员。
员外郎:古代官名,是郎官的一种,通常指低于郎中的官员。
知州:古代地方行政官员的职位,负责一州的行政事务。
资序:指官员的资历和官阶。
告身:古代官员授职或晋升时,由皇帝颁发的文书,证明其官职和身份。
细衔:指官职的具体名称,如郎中、员外郎等。
权某部郎官:指暂时代理某部郎官的职务。
权员外郎:指暂时代理员外郎职务的官员。
权郎中:指暂时代理郎中职务的官员。
绍兴末:绍兴是南宋的一个年号,绍兴末指的是这个年号的末期。
馆职:古代指在国子监等学府担任教职的官员。
省札:指中央政府各部门下发的文书或命令。
尚书:古代官名,是中央政府最高行政长官,负责国家政务。
尚左、待右:古代官职名称,尚左为左丞相,待右为右丞相,是皇帝的辅佐官员。
除目:指官员任命的文书或名单。
小吏:指官府中的低级官员或文书工作人员,通常对官场规则和故事不太了解。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容斋随笔-卷十-省郎称谓-评注
古文开篇即点明‘除省郎者’,即被任命为省郎官的官员,其任命过程并非直接,而是经过一系列的程序和规定。‘初降旨挥’表明最初的下达任命的旨意是简略的,只说‘除某部郎官’,这里的‘某部’指的是具体的部门,但并未明确指出是郎中还是员外郎。
‘盖以知州资序者,当为郎中,不及者为员外郎’这句话揭示了古代官职的晋升序列。在古代,官员的晋升有着严格的资历要求,知州是地方高官,资历深厚,因此其晋升至中央官职时,通常会被任命为郎中,而资历较浅的官员则被任命为员外郎。
‘及吏部拟告身细衔,则始直书之’说明在吏部正式拟定官员的告身(官职证书)时,才会明确官员的具体官职。这里的‘细衔’指的是具体的官职名称。
‘其兼权者,初云:“权某部郎官”’中的‘兼权’指的是临时担任某职,‘权’字表明这种任命是非正式的。这种情况下,最初的任命只是说‘权某部郎官’,但到了正式的文书和官衔中,则变成了‘权员外郎’。
‘已是他部郎中,则曰“权郎中”’表明如果该官员已经是其他部门的郎中,那么在兼任其他职位时,其官衔前会加上‘权’字,以示区别。
‘至绍兴末,冯方以馆职摄吏部,欲为异,则系衔曰:“兼权尚书吏部郎官”’这里的绍兴末指的是南宋绍兴年间的末期,冯方是当时的一位官员。他担任吏部职务时,试图创新,将官衔改为‘兼权尚书吏部郎官’。
‘予尝叩其说,冯曰:“所被省札只言‘权郎官’,故不敢耳”’中,‘予’指的是作者自己,他询问冯方为何如此改动官衔,冯方回答是因为省札中只提到‘权郎官’,所以不敢改动。
‘予曰:“省札中岂有‘尚书’二字乎?”冯无以对,然讫不肯改’作者质疑省札中是否真的有‘尚书’二字,冯方无法回答,但仍然坚持不改。
‘自后相承效之,至今告命及符牒所书,亦云“权郎官”,固已甚野’说明从那时起,这种做法被沿用下来,甚至在正式的告命和符牒中也出现了‘权郎官’的称呼,作者认为这种做法已经非常不正规。
‘至于尚左、待右之名,遂入除目,皆小吏不谙熟故事,驯以致然,书之记注,为不美耳’最后,作者指出‘尚左’、‘待右’等名称也被纳入任命的正式文件中,这是由于小吏们不熟悉旧有的规定,导致这种不规范的称呼被固定下来,作者对此表示不满,认为这种做法不利于记录和传承官方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