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顾炎武(1613年-1682年),明末清初的历史学家、思想家和教育家,历来被尊奉为中国近现代史学的奠基人之一。他的《日知录》是其哲学和学术思想的集中体现。
年代:成书于清代(约17世纪末)。
内容简要:《日知录》是顾炎武以自己多年的学术研究和实践为基础,编撰的学术理论集。书中内容广泛,涉及历史学、政治学、哲学、经济学、地理学等多个学科,提出了许多具有深刻思想的见解,强调实事求是的学术精神,主张注重实用与历史经验。顾炎武的学术贡献和《日知录》中的思想,极大地影响了中国的学术发展,尤其是对现代史学和社会学的影响。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日知录-卷十四-原文
○兄弟不相为後商之世,兄终弟及,故十六世而有二十八王。如仲丁、外壬、河甲,兄弟三王。阳甲、盘庚、小辛、小乙,兄弟四王。未知其庙制何。
《商书》言“七世之庙”,贺循谓殷世有二祖三宗,若拘七室,则当祭祢而已。
<唐书·礼乐志>:自宪宗、穆宗、敬宗、文宗四世庙,睿、肃、代以次迁。至武宗崩,德宗以次当迁,而于世次为高祖,礼官始觉其非,以谓兄弟不相为後,不得为昭穆,乃议复代宗。
而议者言:“已祧之主,不得复入太庙。”礼官曰:“昔晋元明之世,已迁豫章、颖川,後皆复。此故事也。
议者又言:“庙室有定数,而无後之主当置别庙。”礼官曰:“晋武帝时,景、文同庙,庙虽六代,其实七主,至元帝、明帝,庙皆十室,故贺循曰:“庙以容主为限,而无常数也。”
于是复代宗,而以敬宗、文宗、武宗同为一代。
何休解《公羊传·文公二年》“跻僖公”谓:“惠公与庄公当同南面西上,隐、桓与闵、僖当同北面西上。”据大如此,则庙中昭穆之序亦从之而不易矣。
鄞万斯《大本之立说》谓:“庙制当一准《王制》之言,太祖而下,其为父死子继之常也,则一庙一主,三昭三穆而不得少。
其为兄弟相继之变也,则同庙异室,亦三昭三穆而不得多。
观《考工记·匠人营国》所载,世室明堂皆五室,则知同庙异室,古人或已有通其变者,正不可指为後人之臆见也。
<记>曰:‘协诸义而协。’则礼虽先王未之有,可以义起也。
然则贺循之论,可为後王之式矣。
○立叔父《左传·昭十九年》:郑驷偃卒,生丝弱,其父兄立于瑕。
子产对晋人谓:“私族于谋,而立长亲。”是叔父继其兄子。
唐宣宗之为皇太叔,盖于此矣。
○继兄子为君晋元帝大兴三年正月乙卯,诏曰:“吾虽上继世祖,然于怀愍皇帝皆北面称臣。
今祠太庙,不亲执觞酌,而令有司行事,于情理不安。
乃行亲献。可谓得《春秋》之意者矣。
○太上皇《秦始皇本纪》:“追尊庄襄王为太上皇。”是死而追尊之号,犹周曰“太王”也。
汉则以为生号,而後代并因之矣。
<曲礼>:“已孤暴贵,不为父作谥。”或举武王为难,郑康成答赵商曰:“周道之基,隆于二王,功德繇之,王迹兴焉,不可以一概论也。
若夏禹、殷汤则不然矣,”据此,则汉高帝于太上皇尊而不谥,乃为得礼。
其追尊先媪为昭灵夫人,当亦号而非谥也。
○皇伯考魏孝庄帝追尊其父彭城武宣王为文穆皇帝,庙号肃;祖母李妃为文穆皇後。
将迁神主于太庙,以高祖为伯考。
临淮王或表谏曰:“汉祖创业,香街有太上之庙;光武中兴,南顿立春陵之寝。
元帝之于光武,疏为绝服,犹身奉子道,入继大宗。
高祖之于圣躬,亲实犹子,陛下既纂洪绪,岂宜加伯考之名?
且汉宣之继孝昭,斯乃上後叔祖,岂忘宗承考妣,盖以大义所夺及金德将兴,宣王受寄。
自兹而降,世秉盛权,景、文二王,实倾曹氏,故晋武继文祖宣,于景王有伯考之称。
以今类古,恐或非俦。
又臣子一例,义彰旧典,失序,致讥前经。
高祖德溢寰中,道超无外,肃祖虽勋格宇宙,犹曾奉贽称臣;穆皇後禀德坤元,复将配享乾位:此乃君臣并筵,嫂叔同室。
历观坟籍,未有其事。
又表言:“爰自上古,迄于下叶,崇尚君亲,褒明功懿,乃有皇号,终无帝名。
若去帝称皇,求之古义,少有依准。
不纳。
先朝嘉靖中,追崇之典与此正同,袭典午之称名,用孝庄之故事,盖并非张桂诸臣之初意矣。
除去祖宗庙谥汉惠帝从叔孙通之言,郡国多置原庙。
元帝时,贡禹以为不应古礼。
永光四年,下丞相韦玄成等议。
以“《春秋》之义,父不祭于支庶之宅,君不祭于臣仆之家,王不祭于下土诸侯,请勿复修。”奏可,因罢昭灵後、武哀王、昭哀後、卫思後,戾太子、戾後园,皆不奉祠。
後魏明元贵嫔杜氏,魏郡邺人。
生世祖,及即位,追尊为穆皇後,配享太庙,又立後庙于邺。
高宗时,相州刺史高闾表修後庙,诏曰:“妇人外成,礼无独祀,阴必配阳,以成天地。未闻有莘之国立太姒之飨。此乃先皇所立,一时之至感,非经世之远制,使可罢祀。”是古人罢祖宗之庙而不以为嫌也。
王莽尊元帝庙号高宗,成帝号统宗,平帝号元宗,中兴,皆去之,後汉和帝号穆宗,安帝号恭宗,顺帝号敬宗,桓帝号威宗;桓帝尊母梁贵人曰恭怀皇後,安帝尊祖母宋贵人曰敬隐皇後,顺帝尊母李氏曰恭愍皇後。
献帝初平元年,左中郎将蔡邕议:“孝和以下,政事多衅,权移臣下,嗣帝殷勤,各欲褒崇至亲而已。臣下懦弱,莫能执正。据礼,和、安、顺、桓四帝不宜称宗;又恭怀,敬隐、恭愍三皇後并非正嫡,不合称後,皆请除尊号。”制曰可。
唐高宗太子弘,追谥孝敬皇帝庙号义宗。
开元六年,将作大匠韦凑上言:“准礼,不合称宗。”于是停义宗之号。
是古人除祖宗之号而不以为忌也。
後世浮文日盛,有增无损。
德宗初立,礼仪使吏部尚书颜真卿上言:“上元中,政在宫壶,始增祖宗之谥。玄宗未,奸臣窃命,列圣之谥有加至十一字者,按周之文、武,言文不称武,言武不称文,岂盛德所不优乎?盖称其至者故也。故谥多不为褒,少不为贬,今列圣谥号太广,有逾古制,请自中宗以上,皆从初谥:睿宗曰圣真皇帝,玄宗曰孝明皇帝,肃宗曰孝宣皇帝,以省文尚质,正名敦本。”
上命百官集议,儒学之士皆从真卿议。
独兵部侍郎袁亻参官以兵进奏,言“陵庙玉册木主皆已刊勒,不可轻改”。事遂寝。
不知陵中玉册所刻乃初谥也。
自此宗庙之广,谥号之繁,沿至本朝,遂成故典,而人臣不敢议矣。
称宗之滥,始于王莽之三宗;称祖之滥,始于曹魏之三祖。
唐王彦威所谓“叔世乱象,不可以训”者也。
汉人追尊之礼太上皇,高帝父也,皇而不帝。
戾太子,悼皇考,孝宣之祖若父也、太子、皇考而不帝。
舂陵节侯、郁林太守、巨鹿都尉、南顿令,光武之高曾若祖父也,侯而不帝,太守、都尉而不帝,君而不帝,此皆汉人近古。
而作俑者,定陶共皇一议也。
谥法孝宣即位,思戾、悼之名,不为隐讳,亦无一人更言泉鸠里事,此见汉人醇厚。
後代因之,而恩怨相寻,反复之报,中于国、家者多矣。
季孙问于荣驾鹅曰:“吾欲为君谥,使子孙知之。”对曰“生弗能事,死又恶之以自信也,将焉用之?”乃止。
然谥之曰昭,亦但取其习于威仪尔。
《谥法》:“容仪恭美曰昭。”
按周之昭王,南征不复;晋昭侯、郑昭公、宋昭公、蔡昭侯,皆见弑于其臣,是昭非飨国克终之谥也。
此外齐、晋、曹、许皆有昭公,亦无可称。
而周之甘昭公,以罪见杀。
至楚昭王、燕昭王。秦昭襄王、汉孝昭帝,始以为美谥。
而唐之昭宗亦见弑。
追尊子弟古人主但有追尊其父兄,无尊其子弟者,唯秦文公太子卒,赐谥为公,唐代宗追谥其弟故齐王亻炎为承天皇帝。
内禅《左传》:“晋景公有疾,立太子州蒲为君,会诸侯伐郑。”
《史记》:赵武灵王传国于子惠文王,自称主父。
此内禅之始。
《竹书纪年》:夏帝不降五十九年,逊位于弟扃。
帝扃十年,帝不降陟。
然不可考矣。
御容唐玄宗于别殿安置太宗、高宗、睿宗御容,每日侵早,具服朝谒。
此今日奉先殿之所自立也。
宗庙之礼,人臣不敢轻议。
然窃以为两庙二主,非严敬之义。
盖《唐书》所谓王屿缘生事亡,而未察乎神人之道者乎?
封国唐宋以下,封国但取空名,而不有其地。
明代亦然。
然名不可不慎。
赵府有江宁王,代府有溧阳王,辽府有句容王,韩府有高淳王。
而杨洪封昌平伯,石亨、李伟封武清伯,张︼封文安伯,曹义封丰润伯,施聚封怀柔伯,金顺、罗秉忠封顺义伯,谷大亮封永清伯,蒋轮封玉田伯,此皆赤畿县名,而以为诸王臣下之封,何也?
‘《南齐书》:文惠太子子昭秀封临海郡王,通直常侍庚昙隆启曰:“周定洛邑,天子置畿内之民;汉都咸阳,三辅为社稷之卫,中晋南迁,事移威弛,近郡名邦,多有国食。宋武创业,依拟古典,神州部内,不复别封,而孝武未年,分树宠子,苟申私爱,有乖训准。隆昌之元,特开母弟之贵,窃谓非古。圣明御寓,礼旧为先,畿内限断,宜遵昔制,赐茅授土,一出外州。”遂改封昭秀为巴陵王,当时临海郡属杨州,王畿故也,岂有以神皋赤县之名,而加之支庶者乎?宋时封国大小之名,皆有准式。而陆务观谓:曾子开封曲阜县子,谢任伯封阳夏县伯。曲阜,今仙源县,阳夏,今城父县。方疏封时已无此二县,以为司封之失职,有明则草略殊甚,即郡王封号,而或以府。或以州,或以县,或以占县,或但取美名,初无一定之例。名之个正,莫甚于此。’
○乳母《旧唐书》:哀帝天二年九月,内出宣旨:‘奶婆杨氏,可赐号昭仪;奶婆王氏,可封郡夫人;第二奶婆王氏,先帝已封郡夫人,今准杨氏例改封。’中出门下秦曰:‘臣闻周制宫职,夫人只例三人。汉氏後宫之号,十有四位。元帝特置昭仪,位视丞相,爵比诸侯王。至于列妾,纵称夫人,亦无裂土割郡之号。以胡组、郭徵卿保养宣帝之功,子孙但受厚赏,而无封爵。後汉顺帝封阿母宋氏为山阳君,则致汉阳地震。安帝封乳母王圣为野王君,亦致地震京师。晋室中兴,乳母阿苏有保元帝之功,赐号保圣君。初非爵邑,但择美名。至高齐陆令萱,以乾阿奶授封郡君,寻乱制度。中宗神龙元年,封乳母于氏为平恩郡夫人,景龙四年,封尚食高氏为修国夫人。封爵之失,始自于此。後睿宗下诏,封玄宗乳母蒋氏为吴国夫人,莫氏为燕国夫人,历载以来,浸为讹弊。伏以陛下重兴宝运,再阐丕图,奉高祖、太宗旧章,行往代贤君故事,今则宣受乳母为郡夫人,窃意四海九州之内有功劳安社稷者,得不对室家而惭于所命之爵乎?臣等参详奶婆杨氏、王氏,虽居湿推燥,并彰保养之勤;而胙土分茅,且异疏封之例。况昭仪内侍燕寝,位列宫嫔;夫人则亚列妃嫱,供奉左右。岂可以嫔御之号增荣于阿保,揆之典礼,良有乖违。其杨氏望赐号安圣君,王氏望赐号福圣君,第二王氏望赐号康圣君。’从之。当国命赘旒、权臣问鼎之日,而执议若此。有明自永乐中,封乳母冯氏为保圣贤顺夫人,列宗因之,遂为成例,而奉圣夫人客氏遂与魏忠贤表里擅权,甚于汉之王圣矣。
○圣节《旧唐书》:太宗贞观二十年十二月癸未,上谓司徒长孙无忌等曰:‘今日是朕生日,世俗皆为欢乐,在朕翻成伤感。今君临天下,富有四海,而承欢膝下,永不可得,此子路所以有负米之恨也。《诗》云:‘哀哀父母,生我劬劳。’奈何以劬劳之日,更为宴乐乎?’因泣数行下,左右皆悲。其时无所谓圣节也。玄宗开元十七年八月癸亥,上以降诞日,宴百寮于花萼楼下。百寮表请以每年八月五日为千秋节,王公以下献镜及承露囊,天下诸州咸令宴乐,休假三,仍编为令。从之。十八年闰六月辛卯,礼部奏请千秋节休假三日,及村闾社会并就千秋节先赛白帝,报田祖,然後坐饮散之。八月丁亥,上御花萼楼。以千秋节,百官献贺,赐四品已上金镜、珠囊、缣彩,五品已下束帛有差。上赋八韵诗,又制《秋景诗》。此节名、宴之所起也。肃宗上元二年九月甲申,天成地平节,上于三殿置道场,以宫人为佛菩萨,力士为金刚神王,召大臣膜拜围绕。自後相沿以为故事。命沙门道士讲论于麟德殿。德宗贞元十二年,复命以儒士参之。此斋醮之所起也。代宗永泰二年十月,上降诞日,诸道节度使献金帛、器用、珍玩、名马,计二十馀万。自是岁以为常,後增至百馀万。此进献之所起也,穆宗元和十五年七月乙巳,敕以‘今月六日是朕载诞之辰,奉迎皇太後于宫中上寿,其日百寮命妇宜于光顺门进名参贺’。宰臣以古无降诞受贺之礼,奏罢之。文宗太和七年十月壬辰,上降诞日,僧徒道士讲论于麟德殿。翼日,御延英。上谓宰臣曰:‘降诞日设斋,相承已久,未可便革。朕虽置斋会,惟对王源中等暂人殿。至僧道讲论,都不临听。’宰臣路随等奏:‘诞日斋会,本非中国教法。臣伏见开元十六年张说、源乾曜请以诞日为千秋节,内外宴乐,以庆昌期,颇为得礼。’上深然之。宰臣因请以十月十日为庆成节,从之。开成二年九月甲申,诏曰:‘庆成节,朕之生辰,天下锡宴,庶同欢泰,不欲屠宰,用表好生。自今会宴蔬食,任陈脯酿,永为常例。’又敕:‘庆成节,宜令京兆尹准上已、重阳例,于曲江会文武百寮,其延英奉筋权停。’自是武宗为庆阳节,宣宗为寿昌节,懿宗为延庆节,信宗为应天节,昭宗为嘉会节,哀帝为乾和节。然则此礼创于玄、文二宗,成于张说、源乾曜、路随三人之奏,而後遂编于令甲,传之百代矣。
<册府元龟>载:开元十七年,尚书左丞相源乾曜、右丞相张说率文武百官等上表曰:‘臣闻圣人出,则日月记其初;王泽深,则风俗传其後。故少吴著流虹之感,商汤本玄鸟之命;孟夏有佛生之供,仲春修道祖之钅彖。追始乐原,其义一也。伏惟开元神武皇帝陛下,二气合神,九龙浴圣,清明总于玉露,爽朗冠于金天。月惟仲秋,日在端午;常星不见之夜,祥光照室之期,群臣相贺曰:‘诞圣之辰也,焉可不以为嘉节乎?’比大曲水楔亭,重阳射圃,五日采线,七夕粉筵,岂同年而语也。臣等不胜大愿,请以八月五日为千秋节,著之令甲,布于天下,咸令宴乐,休假三日。群臣以是日献甘露醇酎,上万岁寿酒,王公戚里进金镜缓带,士庶以丝结承露囊更相遗问,村社作寿酒宴乐,名为赛白帝,报田神。上明玄天,光启大圣;下彰皇化,垂裕无穷。异域占风,同见美俗。’帝手诏报曰:‘凡是节日,或以天气推移,或因人事表记。八月五日当朕生辰,感先圣之庆灵,荷皇天之眷命。卿等请为令节,上献嘉名。胜地良游,清秋高兴,百毂方熟,万宝以成,自我作古,举无越礼;朝野同欢,是为美事。依卿来请,宣付所司。’
《太祖实录》:洪武五年八月庚辰,罢天下进贺圣节、冬至羡笺,上曰:“正旦为岁之首,天运维新,人君法天出治,臣下进表称贺,礼亦宜之。生辰、冬至,于文繁矣。昔唐太宗谓生辰是父母勋劳之日,况朕皇考、皇妣早逝,每于是日,不胜悲悼,忍受天下贺乎?宜皆罢之。”
自是每圣节之日,斋居素食,不受朝贺。
十三年七月,韩国公李善长等累表上请,然後许之。
其年九月乙巳,上御奉先殿受朝贺,宴群臣于谨身殿,岁以为常。
然而不受献,不赋诗,不赐,不斋醮,则圣谕所云“勉从中制”者也。
○君丧世谓汉文帝之丧,以日易月。
考之于史,但行于吏民,而未尝概之臣子也。
诏曰:“令到,吏民三日释服。”天子之丧当齐衰三月,而今以三曰,故谓之以日易月也。
又曰:“殿中当临者,旦夕各十五举音。
已下,服大红,十五日小红,十四日纤,七日释服。
已下者,下棺,谓已葬也。
自始崩至于葬,皆衰;及葬已,而大功,而小功,而纤,以示变除之渐。
自始崩至于葬,既无定日;而已葬之後,变为轻服,则又三十六日。
总而计之,则亦百徐日矣。
此所以制其臣子者,未尝以日易月也。
至于臣庶之丧,不为制礼,而听其自行,或厚或薄。
然三年之丧,其能行者鲜矣,史书所记公孙弘後母卒,服丧三年。
哀帝时,河间王良丧太後三年,为宗室仪表,益封万户。
原涉父死,行丧家庐三年,由是显名京师。
铫期父卒,服丧三年,韦彪父母卒,哀毁三年,不出庐寝,服竟,赢瘠骨立。
鲍昂处丧,毁瘠三年,服阕,遂潜于墓次。
薛包为父及後母行六年服,丧过乎哀。
此从其厚者矣。
翟方进後母终,既葬三十六日,除服,起视事,以为身备汉相,不敢逾国家之制。
此从其薄者矣。
东海王臻及弟蒸乡侯俭,母卒,皆吐血毁眦,至服练红,追念初丧父,幼小,哀礼有阙,因复重行丧制。
袁绍生而父死,弱冠,除濮阳长,遭母丧,服竟,又追行父服,凡在冢庐六年。
此失之前而追行于後者矣。
薛宣为丞相,弟修为临淄令,後母病死,修去官持服,宣谓修:“三年服,少能行之者。”
兄弟相驳,不可,修遂竟服。
此一门之内,而厚薄各从其意者矣。
然而哀帝绥和二年,诏博士弟子父母死,予宁三年。
而应劭言:“汉律,不为亲行三年服,不得选举。”
是其所以训之臣庶者,未尝不以三年为制也。
若夫君丧之礼,自战国以来,固己久废。
文帝乃特著之为令,以干百姓之誉,而反以蒙往代无穷之讥。
至唐玄宗、肃宗之丧,遂改为初崩之後二十六日。
盖变而逾短,而亦不无追咎夫汉文之作俑矣。
《晋书·羊传》:文帝崩,谓傅玄曰:“三年之丧,虽贵遂服、自天子达,汉文除之。
今主上天纵至孝,虽夺服,实行丧礼。
若因此革汉魏之薄,而兴先王之法,不亦善乎?”
玄曰:“汉文以未世浅薄,不能行国君之丧,故因而除之。
除之数百年,一旦复古,难行也。”
曰:“不能使天下如礼,且使人主遂服,不犹善乎?”
玄曰:“此为有父子而无君臣,三纲之道亏矣,”
祜乃止。
傅玄之言,所谓御人以口给者也,不能缘人主之孝思善推其所为,以立一王之制,而徒以徇流俗之失。
未几而贾後杀姑,刘、石更帝,岂非治谋之不裕哉。
後秦姚兴母她氏卒,兴哀毁过礼,不亲庶政。
群臣请依汉魏故事,既葬即吉。
尚书郎李嵩上疏言:“既葬之後,应素服临朝,率先天下仁孝之举也。”
兴从之。
若傅玄、羊之见,其不及姚兴之臣远矣。
宋神宗崩、范祖禹上疏论丧服之制,曰:“先王制礼,君服同于父,斩衰三年,盖恐为人臣者不以父事其君,自汉以来,不惟人臣无服,人君遂不为三年之丧,国朝自祖宗以来,外廷虽用易月之制,宫中实行三年服。
君服如古典,而臣下犹依汉制,故十二日而小祥,期而又小祥;二十四日而大祥,再期而又大样。
既以日为之,又以月为之,此礼之无据者也。
古者再期而大祥,中月而禅。
禅,祭之名,非服之色,今乃为之惨服三日然後禅,此礼之不经者也。
服既除,至葬又服之,庙後即吉,才八月,而遽纯吉,无所不佩,此又礼之无渐者也。
朔望群臣朝服以造殡宫,是以吉服临丧;人主衰服在上,是以先帝之服为人主之私丧,此二者皆礼之所不安也。
宁宗小祥,诏群臣服纯吉,真德秀争之曰:“自汉文帝率情变古,惟我孝宗衰服三年,朝衣朝冠皆以大布,惜当时不并定臣下执丧之礼,此千载无穷之憾。
孝宗崩,从臣罗点等议,令群臣易月之後未释衰服,惟朝会治事权用黑带公服,时序仍临慰,至大祥始除。
忙胃枋政,始以小祥从吉,且带不以金,呈不以红,佩不以鱼,鞍轿不以文绣,此于群臣何损?朝仪何伤?”
议遂止。
然迄未有能酌三代圣王之遗意,而立为中制者。
杨用修曰:“《舜典》:二十有八载,帝乃殂落,百姓如丧考妣。
三年,百姓有爵命者也。
为君斩衰三年,礼也。
四海遏密八音。
礼不下庶人,且有农亩服贾力役之事,岂能皆服斩衰,但遏密八音而已,此当时君丧礼制。”
朱子作《君臣服议》,曰:
古之所谓方丧三年者,盖日比方于父母之丧云尔。
盖事亲者,亲死而致丧三年,情之至、义之尽也,
事师者,师死而心丧三年,谓其哀如父母而无服,情之至,而义有所不得尽者也。
事君者,君死而方丧三年,谓其服如父母,而分有亲疏,此义之至而情或有不至于其尽者也。
当参度人情,斟酌古今之宜,分别贵贱亲疏之等,以为降杀之节。
且以嫁娶一事言之,则宜自一月之外许军民,三月之外许士吏,复土之後许选人,
庙之後许承议郎以下,小祥之後许朝请大夫以下,大祥之後许中大夫以下,
各借吉三日,其大中大夫以上则并须禅祭然後行吉礼焉。
官卑而差遣职事高者从高,迁官者从新,贬官者从旧。
如此则亦不悖于古,无害于今,庶乎其可行矣。
太仓陆道威尝创为君丧五服之图,其略谓:
嗣君及勋戚大臣斩衰三年,文武臣一品以下斩衰期年,
四品以下斩衰九月,七品以下斩衰五月,士庶人斩衰三月,
庶君臣之情不至邈焉相绝,而服有降杀,亦不至扦格难行。
盖本朱子之意,而实出于魏孝文所云:
“群臣各以亲疏,贵贱、远近为除眼之差,庶儿稍近于古,易行于今”之说,
然三代之制,亦未尝不然。
所谓为君斩衰三年者,诸侯为天子,卿大夫为其国君,家臣为其主;
若庶人之为其国君,但齐衰三月。
而诸侯之大夫以时接见乎天子,则繐衰裳,牡麻,既葬除之。
“《杂记》曰:
大夫次于公馆以终丧,士练而归。
大夫居庐,士居垩室。
“《正义》以为位尊恩重、位卑恩轻之等。
“《檀弓》曰:
公之丧,诸达官之长杖。
是其所以别亲疏,明贵贱者,则固有不同矣。
今自天子之外,别无所谓国君,而等威之辨则未尝有异于古。
苟称情而制服,使三代之礼复见于今日,而人知尊君亲上之义,亦厚俗之一端也。
○丧礼主人不得升堂济阳张尔歧言:
今人受吊之位,主人伏哭于柩东,宾入门,北面而吊。
拜毕,主人下堂,北面拜宾。
相习以为定位,鲜有知其非者。
不知方伏哭枢东时,妇女当在何所乎?
女宾至,主人避之否乎?
主人避而宾又至,又将何所伏而待乎?
既失男女内外之位,又妨主宾拜谢之节,考之《士丧礼》:
主人人坐于床东,众主人在其后,西面;妇人侠床,东面,
此未敛以前,主人室中之哭位也。
其拜宾则升降自西阶,即位于西阶东,南面拜之,固已不待宾于堂上矣。
及其既敛而殡也,居门外,倚庐,唯朝夕哭,乃入门而奠,
其入门也,主人堂下直东序,西面,北上;外兄弟在其南,南上;
宾继之,北上。
门东,北面西上;门西,北面东上;西方,东面北上。
主人固不复在堂上矣。
所以然者,其时即位于堂,南上者唯妇人,故主人不得升堂也。
今主人枢东拜伏之位,正古人主妇之位也。
若依周公、孔子之故,未敛以前,则以床东为位;
既敛而殡,则堂下直东序西面是其位也。
主人正位于此,则内外之辨,宾主之仪,无适而不当矣。
《南史》孔秀之遗今曰:
世俗以仆妾直灵助哭,当由丧主不能淳至,欲以多声相乱。
魂而有灵,吾当笑之。
○居丧不吊人礼,父母之丧不吊人。
情有所专,而不及乎他也。
孔子曰:
三年之丧,练不群立,不旅行,君子礼以饰情,三年之丧,而吊哭,不亦虚乎?
“《梁子》曰:
周人有丧,鲁人有丧,周人吊,鲁人不吊。
天子之丧犹可以不吊,而况朋友故人之丧乎?
或疑未世政重事繁,有丧之人不能不出,独废此礼,有所难行。
是亦必待既葬卒哭之後,或庶乎其可耳。
○像设古之于丧也有重,于也,有主以依神,于祭也,有尸以象神,而无所谓像也。
《左传》言:
尝于大公之庙,麻婴为尸。
“《孟子》亦曰:
弟为尸。
而春秋以往不闻有尸之事。
宋玉《招魂》始有”像设君室”之文。
尸礼废而像事兴,盖在战国之时矣。
朱子自鹿洞书院只作礼殿,依《开元礼》,临祭设席、不立像。
正统三年,巡按湖广监察御史陈祚奏:
南岳衡山神庙岁久颓坏,塑像剥落,请重修立。
依祭把山川制度,内筑坛,外立厨库,缭以周垣,附以斋室,而去其庙字塑像,
则礼制合经,神只不渎。
事下,礼部尚书胡氵荧以为:
国初更定神号,不除像设,必有明见,难以准行。
今按《凤阳县志》言:
洪武三年,诏天下城隍止立神主,称其府某州某县城隍之神,前时爵号一皆革去。
未几,又令:
城隍神有泥塑像在正中者,以水浸之,泥在正中壁上,却画云山图;
像在两廊者,泥在两廊壁上。
千载之陋习,为之一变,後人多未之知。
嘉靖九年,诏革先师孔子封爵塑像,有司依违,多于殿内添砌一墙,
置像于中,以塞明诏。
甚矣,愚俗之难晓也。
宋文烙《国子监碑》言:
夫子而下,像不土绘,把以神主,数百年陋习乃革。
是则太祖已先定此制,独未通行天下尔。
○从祀周、程、张、朱五子之从祀。
定于理宗淳元年。
颜、曾、思,孟四子之配享,定于度宗咸淳三年,
自此之俊,国无异论,士无异习。
历元至明,先王之统亡,而先王之道存,理宗之功大矣。
○十暂孟子言:“他日,子夏、子张、子游以有若似圣人,欲以所事孔子事之。强曾予,曾子曰:“不可,江汉以濯之,秋阳之暴之,皓皓乎不可尚已。”慈溪黄氏曰:“门人以有若言行气象类孔子,而欲以事孔子之礼事之,有若之所学何如也?曾予以孔子自生民以来未之有,非有若之所可继而止之,而非贬有若也。有若虽不足以比孔子,而孔门之所推尚,一时无及有若可知,咸淳三年,升从祀,以补十哲,众议必有若也。祭酒为书,力低有若不当升,而升子张。不知《论语》一书,孔子未尝深许子张。据《孟子》此章,则子张正欲事有若者也。陆象山天资高明,指心顿悟,不欲人从事学问,故尝斥有子孝弟之说为支离。奈何习其说者不察,而创攻之于千载之下邪?当时之论如此。愚按《论语》首篇即录有子之言者三,而与曾子并称日‘子’,门人实欲以二子接孔子之传者。《传》、《记》言孔子之卒,哀公诛之;有若之丧,悼公吊焉。其为鲁人所重,又可知矣。十哲之祀,允宜厘正。”
○嘉靖更定从祀古人每事必祭其始之人,耕之祭先农也,桑之祭先蚕也,学之祭先师也,一也。《日唐书》:“太宗贞观二十一年二月王申,诏以左丘明、卜子夏、公羊高、梁赤、伏胜、高堂生、戴圣、毛甚、孔安国、刘向、郑众、杜子春、马融、卢植、郑玄、服虔、贾逮、何休、上肃、王粥、杜预、范宁等二十二人,代用其书,垂于国胃。自今有事于大学,并令配享宣尼庙堂。”盖所以报其传注之功。迄乎宋之仁、英,未有改易,可谓得古人敬学尊师之意者矣。神宗元丰七年,始进苟况、扬雄、韩愈三人。此三人之书虽有合于圣人,而无传注之功,不当祀也。把之者为王安石,配享王,从祀地也。理宗宝庆三年,进朱熹。淳元年,进周颐、张载、程颢、程颐。景定二年,进张拭、吕祖谦。度宗咸淳三年,进邵雍、司马光。以今论之,唯程子之《易传》,朱子之《四书章句集注》、《易本义》、《诗传》及蔡氏之《尚书集传》,胡氏之《春秋传》,陈氏之《礼记集说》,是所谓“代用其书,垂于国胄”者尔;南轩之《论语解》、东莱之《读诗记》抑又次之;而《太极图通书》、《西铭正蒙》,亦羽翼《六经》之作也。至有明嘉靖九年,欲以制礼之功盖其丰昵之失,而逞私妄议,辄为出入,殊乖古人之旨。传注之功,遂列圣人之左右乎,夫以一事之瑕,而废传经之祀,则宰我之短丧,冉有之聚敛,亦不当列于十哲乎?弃汉儒保残守缺之功,而奖未流论性谈天之学,于是语录之书日增月益,而《五经》之义委之棒芜,自明人之议从祀始也。有王者作,其必遵贞观之制乎?
嘉靖之从祀进欧阳修者,为大礼也,出于在上之私意也。进陆九渊者,为王守仁也,出于在下之私意也。与宋人之进荀、扬、韩三子,而安石封舒王配享,同一道也。
成化四年,彭时奏谓:“汉晋之时,道统无传,所幸有专门之师讲诵圣经,以诏学者,斯文赖以不坠。”此马融、范宁诸人虽学行未纯,亦不得而废。
○祭礼陆道威著《思辨录》,欲于祭礼之中而寓立宗之意。谓古人最重宗子,然宗子欲统一族众,无如祭法,文公《家礼》所载祭礼虽详整有法,顾惟宗子而有官爵及富厚者方得行之,不能通诸贫士。又一岁四合族众,繁重难举,无差等隆杀之别。愚意欲仿古“族食世降一等”之意,定为宗祭法。岁始则祭始祖,凡五服之外皆与,大宗主之。仲春则祭四代,以高祖为主,曾祖以下分昭穆,居左右,合同高祖之众,继高之宗主之。仲夏则祭三代,以曾祖为主,祖考则分昭穆居左右,合同曾祖之众,继曾之宗主之。仲秋则祭二代,以祖为主,考妣居左昭位,合同祖之众,继祖之宗主之。仲冬则祭一代,以考为主,合同父昆仲弟,继称之宗主之。皆宗子主祭,而其馀子则献物以助祭。不惟爱敬各尽,而祖、考、高、曾隆杀有等,一从再从,远近有别,似于古礼初无所偌。或曰:高、曾、祖、考祭则俱祭,古人具有成法,不当随时加损。答之曰:凡礼皆以义起耳,《礼》有云“上杀,旁杀,下杀”,《中庸》言“亲亲之杀”,是古人于礼,凡事皆有等杀,况丧礼服制,父母皆服三年,而高祖则齐衰三月,是丧礼已有等杀,何独于祭礼不可行乎?此虽创举,恐不无补于风教也。
○女巫《周礼》女巫舞雩,但用之旱之时。使女巫舞旱祭者,崇阴也。《礼记·檀弓》:“岁旱,穆公召县子而问曰:‘吾欲暴巫而奚若?’曰:‘天则不雨,而望之愚妇人,无乃已疏乎?’”此用女巫之证也。汉因秦灭学,祠祀用女巫,後魏郊天之礼,女巫升坛摇鼓,帝拜,後肃拜。杜歧公曰:“道武帝南平姑臧,东下山东,足为雄武之主。其时用事大臣崔浩、李顺、李孝伯等多是谋猷之士,少有通儒硕学,所以郊祀上帝,六宫及女巫预焉。”
《魏书·高祖纪》:延兴二年二月乙巳,诏曰:
尼父禀达圣之姿,体生知之量,穷理尽性,道光四海。
顷者淮徐未宾,庙隔非所,致令把典寝顿,礼章殄灭,
遂使女巫妖觋,淫进非礼,杀牲歌舞,倡优狎,
岂所以尊明神、敬圣道者也?
自今以往,有祭孔子庙,制用酒脯而已,不听妇女合杂,以祈非望之福。
犯者以违制论。
<大金国志>:世宗大定二十六年二月,诏曰:
囊者边场多事,南方未宾,致令孔庙颓落,礼典陵迟,
女巫杂觋,淫祀违札。
自今有祭孔庙,制用酒脯而已,犯者以违制论。
<唐书·黎斡传>:
代宗时,为京兆尹。
时大旱,斡造土龙,自与巫觋对舞。
弥月不应,又祷孔子庙。
帝笑曰:‘丘之祷久矣。’
使毁土龙。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日知录-卷十四-译文
在商朝,兄弟之间不会互相继承王位,而是兄长去世后由弟弟继位,因此到了第十六世就有二十八位王。比如仲丁、外壬、河甲,是三位兄弟王。阳甲、盘庚、小辛、小乙,是四位兄弟王。不知道他们的庙制是怎样的。《商书》提到‘七世之庙’,贺循认为殷商时期有两位祖和三位宗,如果按照七室来计算,那么只需要祭祀祢就可以了。《唐书·礼乐志》记载:自宪宗、穆宗、敬宗、文宗四世开始,睿宗、肃宗、代宗依次迁庙。到武宗去世,德宗按次序应当迁庙,但因为他是高祖,礼官开始觉得这样做不合适,认为兄弟之间不能互相继位,不能成为昭穆,于是提议恢复代宗的庙位。但有人提出:‘已经迁出的君主,不能再次进入太庙。’礼官说:‘过去晋元帝、明帝时期,已经迁出豫章、颖川,后来都恢复了迁庙。这是一个先例。’有人又提出:‘庙室有固定的数量,而没有后继之主的应当建立别庙。’礼官说:‘晋武帝时期,景帝、文帝同庙,庙虽六代,实际上有七位君主,到元帝、明帝时,庙有十室,所以贺循说:“庙以容纳君主为限,没有固定的数量。”于是又恢复了代宗的庙位,并将敬宗、文宗、武宗列为同一代。何休解释《公羊传·文公二年》中的“跻僖公”说:“惠公与庄公应当同面向南,隐公、桓公与闵公、僖公应当同面向北。”根据这个大义,那么庙中的昭穆顺序也应该遵循这个规则而不改变。鄞万斯在《大本之立说》中认为:“庙制应当遵循《王制》的话,太祖以下,父亲去世儿子继位的常例,那么一庙一位,三昭三穆不能减少。如果是兄弟相继的情况,那么同庙不同室,也是三昭三穆不能增多。观察《考工记·匠人营国》所记载的,世室明堂都是五室,那么知道同庙不同室,古人或许已经有通变的方法,不能简单地说是后人的臆测。《记》中说:“协调各种义理。”那么即使礼节是先王没有的,也可以根据义理来制定。那么贺循的论述,可以成为后王的典范。
立叔父:《左传·昭十九年》:郑国驷偃去世,他的儿子生丝弱,他的父亲和哥哥在瑕地立他为王。子产对晋国人说:“在私族中商量,立年长的亲族。”这是叔父继位他哥哥的儿子。唐宣宗作为皇太叔,大概就是从这里开始的。
继兄子为君:晋元帝大兴三年正月乙卯,下诏说:“我虽然上继世祖,但对于怀愍皇帝都要北面称臣。现在在太庙祭祀,我不亲自举杯斟酒,而是让有司代劳,这在情理上是不安的。”于是亲自献祭。可以说是理解了《春秋》的精神。
太上皇:《秦始皇本纪》:“追尊庄襄王为太上皇。”这是死后追尊的称号,就像周朝说的‘太王’一样。汉朝则认为是生前的称号,后代都沿袭了这个做法。
《曲礼》:“已经孤儿暴贵,不为父亲作谥。”有人举武王为例,郑康成回答赵商说:“周朝的基础,建立在两位王之上,功德因此而来,王迹因此兴起,不能一概而论。如果夏禹、商汤就不是这样了。”根据这个,那么汉高帝对太上皇尊而不谥,是符合礼制的。他追尊先媪为昭灵夫人,这也应该是一个称号而不是谥号。
皇伯考:魏孝庄帝追尊他的父亲彭城武宣王为文穆皇帝,庙号肃;祖母李妃为文穆皇后。准备将神主迁入太庙,以高祖为伯考。临淮王有人上表劝谏说:“汉祖创业,香街有太上之庙;光武中兴,南顿立春陵之寝。元帝对于光武,虽然关系疏远,但仍然亲自侍奉子道,入继大宗。高祖对于陛下,亲缘关系如同儿子,陛下既然继承了伟大的事业,怎么应该加上伯考的名号?而且汉宣帝继位孝昭帝,这是上后叔祖,难道忘记了宗族继承父母,是因为大义所夺以及金德将兴,宣王受托。从那时起,世世代代掌握盛权,景帝、文帝实际上倾覆了曹氏,所以晋武帝继位文祖宣,对景帝有伯考之称。现在类比古代,恐怕不相称。又臣子一例,义理明确,秩序混乱,导致前人的批评。高祖的德行超越宇宙,道德超越无外,肃祖虽然功勋遍及宇宙,还是曾经献上礼物称臣;穆皇后秉承坤元之德,又将配享乾位:这是君臣同席,嫂叔同室,历观古书,没有这样的事情。”又上表说:“从上古到下叶,崇尚君亲,表彰功绩,才有皇号,终无帝名。如果去掉帝称,寻求古义,很少有依据。”没有被采纳。先朝嘉靖年间,追崇的典制与此正同,沿袭了典午的称号,使用了孝庄的故事,这并非张桂等臣子的最初意图。
汉惠帝听了叔孙通的建议,取消了祖宗庙的祭祀,并在郡国中设立了原庙。元帝时期,贡禹认为这不合古礼。永光四年,皇帝下诏让丞相韦玄成等人商议。他们提出:‘《春秋》的大义是,父亲不在分支的住宅祭祀,君主不在臣仆的家中祭祀,王不在于下级诸侯的土地上祭祀,请不要再修建。’奏报后得到批准,因此取消了昭灵后、武哀王、昭哀后、卫思后的祭祀,以及戾太子、戾后的陵园,都不再进行祭祀。
后魏明元贵嫔杜氏,是魏郡邺人。她生了世祖,等到世祖即位后,追尊她为穆皇后,配享太庙,又在邺城建立了后庙。高宗时期,相州刺史高闾上表请求修建后庙,皇帝下诏说:‘妇女出嫁后,礼制上没有单独祭祀的,阴必须配阳,以成天地。从未听说过有莘国立太姒的祭祀。这是先皇所立,一时的至情,不是长久的制度,可以停止祭祀。’这说明古人取消祖宗的庙而不觉得有什么不妥。
王莽尊元帝庙号为高宗,成帝号为统宗,平帝号为元宗,中兴后,都取消了这些称号。后汉和帝号为穆宗,安帝号为恭宗,顺帝号为敬宗,桓帝号为威宗;桓帝尊母梁贵人为恭怀皇后,安帝尊祖母宋贵人为敬隐皇后,顺帝尊母李氏为恭愍皇后。
献帝初平元年,左中郎将蔡邕提议:‘孝和帝以下,政事多乱,权力转移到臣下,继位的皇帝都渴望褒扬亲近的人。臣下懦弱,没有人能坚持正义。按照礼制,和帝、安帝、顺帝、桓帝四帝不应称宗;恭怀、敬隐、恭愍三位皇后并非正室,不应称后,都请取消尊号。’皇帝下令可以。
唐高宗太子李弘,追谥为孝敬皇帝,庙号为义宗。开元六年,将作大匠韦凑上奏说:‘按照礼制,不应称宗。’于是停止了义宗的称号。这说明古人取消祖宗的称号而不觉得有什么忌讳。
后世浮华文辞日益盛行,有增无减。德宗初立时,礼仪使吏部尚书颜真卿上奏说:‘上元年间,政权在宫中,开始增加祖宗的谥号。玄宗未死之前,奸臣窃取了皇位,列圣的谥号有加到十一字的,按照周文王、武王的谥号,文不称武,武不称文,难道盛德不优吗?因为只称其至者。所以谥号多不为褒,少不为贬,现在列圣的谥号太广,超过古制,请从中宗以上,都按照最初的谥号:睿宗为圣真皇帝,玄宗为孝明皇帝,肃宗为孝宣皇帝,以省文尚质,正名敦本。’皇帝命令百官集议,儒学之士都赞同颜真卿的意见。只有兵部侍郎袁亻参以军事进奏,说‘陵庙玉册木主都已经刻好,不可轻易更改’。事情就此搁置。不知道陵中的玉册上刻的是最初的谥号。从此宗庙之广,谥号之繁,沿至本朝,遂成故典,而人臣不敢议论。
称宗的泛滥,始于王莽的三宗;称祖的泛滥,始于曹魏的三祖。唐王彦威所说的‘叔世乱象,不可以训’。
汉人追尊的礼节,太上皇是高帝的父亲,皇而不帝。戾太子,悼皇考,孝宣之祖若父,太子、皇考而不帝。舂陵节侯、郁林太守、巨鹿都尉、南顿令,光武之高曾若祖父,侯而不帝,太守、都尉而不帝,君而不帝,这些都是汉人近古的做法。而作俑者,定陶共皇一议。
谥法孝宣即位,思戾、悼之名,不为隐讳,亦无一人更言泉鸠里事,此见汉人醇厚。后代因之,而恩怨相寻,反复之报,中于国、家者多矣。
季孙问于荣驾鹅曰:‘吾欲为君谥,使子孙知之。’对曰‘生弗能事,死又恶之以自信也,将焉用之?’乃止。然谥之曰昭,亦但取其习于威仪尔。《谥法》:“容仪恭美曰昭。”按周之昭王,南征不复;晋昭侯、郑昭公、宋昭公、蔡昭侯,皆见弑于其臣,是昭非飨国克终之谥也。此外齐、晋、曹、许皆有昭公,亦无可称。而周之甘昭公,以罪见杀。至楚昭王、燕昭王。秦昭襄王、汉孝昭帝,始以为美谥。而唐之昭宗亦见弑。
追尊子弟古人主但有追尊其父兄,无尊其子弟者,唯秦文公太子卒,赐谥为伯公,唐代宗追谥其弟故齐王亻炎为承天皇帝。
内禅《左传》:“晋景公有疾,立太子州蒲为君,会诸侯伐郑。”《史记》:赵武灵王传国于子惠文王,自称主父。这是内禅的开始。
《竹书纪年》:夏帝不降五十九年,逊位于弟扃。帝扃十年,帝不降陟。然不可考矣。
御容唐玄宗在别殿安置太宗、高宗、睿宗的御容,每日清晨,穿戴朝服朝拜。这是今日奉先殿所自立的传统。宗庙的礼制,人臣不敢轻议。然而私下认为,两庙二主,不符合严敬之道。大概《唐书》所说的王屿因生事亡,而未察乎神人之道者吧?
封国唐宋以下,封国只是空名,没有实际土地。明代也是如此。然而名字不可不慎重。赵府有江宁王,代府有溧阳王,辽府有句容王,韩府有高淳王。而杨洪封昌平伯,石亨、李伟封武清伯,张封文安伯,曹义封丰润伯,施聚封怀柔伯,金顺、罗秉忠封顺义伯,谷大亮封永清伯,蒋轮封玉田伯,这些都是赤畿县名,而作为诸王臣下的封号,这是为什么?《南齐书》:文惠太子子昭秀封临海郡王,通直常侍庚昙隆启曰:‘周定洛邑,天子置畿内之民;汉都咸阳,三辅为社稷之卫,中晋南迁,事移威弛,近郡名邦,多有国食。宋武创业,依拟古典,神州部内,不复别封,而孝武未年,分树宠子,苟申私爱,有乖训准。隆昌之元,特开母弟之贵,窃谓非古。圣明御寓,礼旧为先,畿内限断,宜遵昔制,赐茅授土,一出外州。’遂改封昭秀为巴陵王,当时临海郡属扬州,王畿故也,岂有以神皋赤县之名,而加之支庶者乎?宋时封国大小之名,皆有准式。而陆务观谓:曾子开封曲阜县子,谢任伯封阳夏县伯。曲阜,今仙源县,阳夏,今城父县。方疏封时已无此二县,以为司封之失职,有明则草略殊甚,即郡王封号,而或以府,或以州,或以县,或以占县,或但取美名,初无一定之例。名之个正,莫甚于此。
《旧唐书》记载:哀帝天祐二年九月,朝廷发布命令:‘奶妈杨氏,可以赐予昭仪称号;奶妈王氏,可以封为郡夫人;第二位奶妈王氏,因为先帝已经封为郡夫人,现在按照杨氏的例子改封。’
中门下秦说:‘我听说周朝的宫职制度,夫人只有三人。汉朝后宫的称号,有十四位。元帝特别设立昭仪,地位相当于丞相,爵位与诸侯王相当。至于其他妾室,即使是夫人,也没有分封土地的称号。胡组、郭徵卿因为养育宣帝有功,子孙只是受到丰厚赏赐,而没有封爵。后汉顺帝封乳母宋氏为山阳君,导致汉阳地震。安帝封乳母王圣为野王君,也导致京城地震。晋朝中兴时,乳母阿苏有保护元帝的功绩,赐予保圣君称号。最初并非封地,只是选择美好的名字。到高齐时期,陆令萱因为乾阿奶的恩赐而封为郡君,随后乱用制度。中宗神龙元年,封乳母于氏为平恩郡夫人,景龙四年,封尚食高氏为修国夫人。封爵的错误,就是从这里开始的。后来睿宗下诏,封玄宗乳母蒋氏为吴国夫人,莫氏为燕国夫人,历经多年,逐渐成为弊端。陛下重兴宝运,再阐皇图,遵循高祖、太宗的旧制,实行前代贤君的故事,现在却要封乳母为郡夫人,我私下认为,四海九州之内有功劳安定国家的人,难道不应当在家庭中因为被赋予的爵位而感到惭愧吗?我等认为奶妈杨氏、王氏,虽然居住在潮湿的地方,但都表现出养育的勤劳;而分封土地,却与分封诸侯的例子不同。况且昭仪是内侍燕寝,位列宫嫔;夫人则是仅次于妃嫔,供奉左右。怎么可以用嫔御的称号来增加乳母的荣耀,按照礼制,实在有很大的差异。我建议杨氏赐予安圣君称号,王氏赐予福圣君称号,第二位王氏赐予康圣君称号。’皇帝同意了这个建议。
在国家命悬一线、权臣篡位的时候,他还坚持这样的意见。从明永乐年间开始,封乳母冯氏为保圣贤顺夫人,历代沿袭,成为惯例,而奉圣夫人客氏与魏忠贤内外勾结,权力比汉朝的王圣还要大。
《旧唐书》记载:太宗贞观二十年十二月癸未,皇帝对司徒长孙无忌等人说:‘今天是我的生日,世人都在欢乐,我却感到伤感。如今我统治天下,富有四海,但承欢膝下,永远无法得到,这就是子路有负米之恨的原因。《诗经》中说:“哀哀父母,生我劬劳。”为什么在劳累的日子,还要更加宴乐呢?”说着泪流满面,左右大臣都感到悲伤。当时还没有所谓的圣节。
玄宗开元十七年八月癸亥,皇帝因为降诞日,在花萼楼下宴请百官。百官上表请求将每年的八月五日定为千秋节,王公以下献上镜子及承露囊,天下各州都要宴乐,休假三天,并编入法令。皇帝同意了。
开元十八年闰六月辛卯,礼部上奏请求千秋节休假三天,以及乡村社会都要在千秋节之前举行赛白帝,祭拜田祖,然后坐下饮酒散去。八月丁亥,皇帝登上花萼楼。在千秋节,百官献上贺礼,赐予四品以上的金镜、珠囊、缣彩,五品以下赐予束帛。皇帝赋诗八韵,又制作了《秋景诗》。这就是节名和宴会起源的故事。
肃宗上元二年九月甲申,天成地平节,皇帝在三殿设立道场,以宫女扮演佛菩萨,力士扮演金刚神王,召集大臣膜拜围绕。从此以后,相沿成习。命令僧侣道士在麟德殿讲论。德宗贞元十二年,又命令儒士参与。这就是斋醮的起源。
代宗永泰二年十月,皇帝降诞日,各道节度使献上金帛、器用、珍玩、名马,共计二十余万。从此每年都如此,后来增加到百余万。这就是进献的起源。
穆宗元和十五年七月乙巳,皇帝下令:‘本月六日是我的生日,迎接皇太后于宫中祝寿,这一天百官命妇应在光顺门进名参贺。’宰相因为古代没有降诞受贺的礼节,上奏请求取消。
文宗太和七年十月壬辰,皇帝降诞日,僧侣道士在麟德殿讲论。第二天,皇帝在延英殿。皇帝对宰相说:‘降诞日设斋,已经沿袭很久,不可轻易改变。我虽然设立斋会,只有对王源中等少数人进入殿内。至于僧侣道士讲论,我都不亲自听。’宰相路随等人上奏:‘诞日设斋,本不是中国教法。我听说开元十六年张说、源乾曜请求将诞日定为千秋节,内外宴乐,以庆祝昌盛,颇为得体。’皇帝深以为然。
宰相因此请求将十月十日定为庆成节,皇帝同意了。开成二年九月甲申,皇帝下诏:‘庆成节,是我的生日,天下庆祝,共同欢乐,不愿屠宰,以表示好生。从今以后,宴会用素食,任陈脯酿,永为常例。’又下令:‘庆成节,应令京兆尹按照上巳、重阳的例子,在曲江举行宴会,文武百官都参加,延英殿的宴会暂时停止。’从此武宗定为庆阳节,宣宗定为寿昌节,懿宗定为延庆节,信宗定为应天节,昭宗定为嘉会节,哀帝定为乾和节。这样,这个礼节始于玄宗、文宗,成于张说、源乾曜、路随三人的奏请,后来编入法令,流传百代。
《册府元龟》记载:开元十七年,尚书左丞相源乾曜、右丞相张说率领文武百官等人上表说:‘我听说圣人出现,日月记录其开始;王者的恩泽深厚,风俗传承其后。所以少昊有流虹的感应,商汤有玄鸟的征兆;孟夏有佛生的供奉,仲春有修道祖的祭祀。追溯乐的起源,其意义是一样的。敬祝开元神武皇帝陛下,天地合气,九龙浴圣,清明总于玉露,爽朗冠于金天。月为仲秋,日为端午;常星不见之夜,祥光照室之期,群臣相贺说:“诞圣之辰也,焉可不以为嘉节乎?”比大曲水楔亭,重阳射圃,五日采线,七夕粉筵,岂可同日而语。我们不胜大愿,请求将八月五日定为千秋节,著之令甲,布于天下,咸令宴乐,休假三天。群臣以此日献甘露醇酎,上万岁寿酒,王公戚里进金镜缓带,士庶以丝结承露囊更相遗问,村社作寿酒宴乐,名为赛白帝,报田神。上明玄天,光启大圣;下彰皇化,垂裕无穷。异域占风,同见美俗。’皇帝亲笔诏书答复说:“凡是节日,或因天气变化,或因人事表记。八月五日是我的生日,感念先圣的恩泽,承蒙皇天的眷顾。你们请求定为节日,献上美好的名字。胜地良游,清秋高兴,百谷方熟,万宝以成,自我作古,举无越礼;朝野同欢,是为美事。依照你们的请求,交付相关部门。”
《太祖实录》:洪武五年八月庚辰,停止天下进贺圣节、冬至的羡笺,皇帝说:‘正月初一是一年的开始,天意运行着新的周期,君主效法天意进行治理,臣子进表称贺,这样的礼节也是应该的。生辰和冬至,文辞过于繁琐。过去唐太宗说生辰是父母辛劳的日子,何况我的父亲和母亲早逝,每逢这些日子,我都非常悲伤,怎么能忍受天下人的祝贺呢?应该都停止这些庆祝。’从此以后,每逢圣节之日,皇帝都斋戒素食,不接受朝贺。
十三年七月,韩国公李善长等人多次上表请求,然后皇帝同意了。那年的九月乙巳日,皇帝在奉先殿接受朝贺,并在谨身殿宴请群臣,这成为每年的常规。然而皇帝不接受献礼,不赋诗,不赐食,不进行斋醮,这就是皇帝所说的‘勉从中制’。
君丧世谓汉文帝之丧,以日易月。考之于史,但行于吏民,而未尝概之臣子也。诏曰:‘令到,吏民三日释服。’天子之丧应当服丧三个月,而现在只服丧三天,所以称之为以日易月。又说:‘殿中当临者,早晚各举音十五次。以下,穿大红,十五天穿小红,十四天穿细红,七天解除服丧。’以下者,下棺,意味着已经下葬。从皇帝驾崩到下葬,都穿着丧服;下葬之后,变为轻服,又是三十六天。总计起来,也有百多天。这就是制定臣子丧礼,从未以日易月的原因。
至于臣庶之丧,不为制礼,而听其自行,或厚或薄。然而三年之丧,能够做到的很少,史书上记载公孙弘的后母去世,他服丧三年。哀帝时,河间王良服丧三年,作为宗室中的榜样,加封万户。原涉的父亲去世,他在家守丧三年,因此在京师显名。铫期父亲去世,他服丧三年,韦彪的父母去世,他哀毁三年,不出家门,服丧完毕,身体赢弱,骨瘦如柴。鲍昂守丧,毁瘠三年,服丧结束后,隐居在墓旁。薛包为父亲和继母服丧六年,丧礼过于哀伤。这些都是从厚者。翟方进的后母去世,下葬三十六天后,除去丧服,开始处理政务,认为自己是汉朝的宰相,不敢超过国家的制度。这是从薄者。东海王臻和他的弟弟蒸乡侯俭,母亲去世后,都吐血毁容,到了服练红的时候,追念初丧父,年幼,哀礼有缺,因此再次实行丧制。袁绍出生后父亲去世,弱冠时担任濮阳长,遭遇母亲去世,服丧结束后,又追行父亲的丧礼,总共在墓旁守丧六年。这是失之前而追行于后者。薛宣担任丞相,他的弟弟薛修担任临淄令,后母去世,薛修离职守丧,薛宣对薛修说:‘三年的服丧,很少有人能够做到。’兄弟之间互相争论,无法达成一致,薛修最终完成了服丧。
然而哀帝绥和二年,诏令博士弟子父母去世,给予三年的丧假。应劭说:‘汉律,不为亲行三年服,不得选举。’这是教导臣民,从未不以三年为制。至于君丧之礼,自战国以来,已经很久被废弃。文帝特别制定为令,以博取百姓的赞誉,反而因此受到前代无穷的批评。到唐玄宗、肃宗之丧,改为皇帝驾崩后二十六日。变化之后变得过于短暂,也没有不追咎汉文帝开创的先例。
《晋书·羊祜传》:文帝去世,羊祜对傅玄说:‘三年的丧礼,虽然贵为天子也要服丧,从天子到平民,汉文帝废除了它。现在主上天生至孝,虽然改变了服丧的仪式,但仍然实行丧礼。如果因此改革汉魏的薄礼,恢复先王之法,不是很好吗?’傅玄说:‘汉文帝因为末世浅薄,不能行国君之丧,所以废除它。废除了几百年,一旦复古,难以实行。’羊祜说:‘如果不能使天下都遵守礼制,至少使人主能够服丧,不是也很好吗?’傅玄说:‘这样就变成了只有父子关系而没有君臣关系,三纲之道亏损了。’羊祜就此停止了。
傅玄的话,所谓用口才来控制人,不能根据人主的孝思来善推其所为,以建立一国之制,而只是迎合流俗的缺失。不久之后,贾后杀害了姑母,刘、石篡位为帝,难道不是治理策略不足吗?后秦姚兴的母亲她氏去世,姚兴哀毁过度,不亲自处理政务。群臣请求依照汉魏的旧例,下葬后即行吉礼。尚书郎李嵩上疏说:‘下葬之后,应该穿着素服临朝,这是率先天下仁孝之举。’姚兴听从了他的建议。如果与傅玄、羊祜的看法相比,姚兴的臣子远远不如。
宋神宗去世,范祖禹上疏论述丧服制度,说:‘先王制定礼制,君主服丧与父亲相同,斩衰三年,是担心臣子不以父亲对待君主。自汉以来,不仅臣子不服丧,君主也不实行三年的丧礼。本朝自祖宗以来,外廷虽然使用易月之制,宫中实际上实行三年的服丧。君主服丧如同古典,而臣下仍然依照汉制,所以十二日而小祥,期而又小祥;二十四日而大祥,再期而又大祥。既然已经用日来计算,又用月来计算,这是礼制没有根据的。古时候再期而大祥,中月而禅。禅,是祭祀的名,不是服丧的颜色,现在却要穿着惨服三天然后禅,这是礼制的不经之礼。服丧结束后,到下葬又要服丧,宗庙祭祀之后即行吉礼,才过了八月,就突然完全吉庆,无所不佩,这是礼制没有渐进之礼的体现。朔望时群臣穿着朝服去造殡宫,这是吉服临丧;君主穿着丧服在上,这是将先帝的丧服作为君主私人丧礼,这两者都不符合礼制。
宁宗小祥,诏令群臣穿纯吉服,真德秀争辩说:‘自从汉文帝随意改变古制,只有我孝宗服丧三年,朝衣朝冠都使用粗布,遗憾的是当时没有同时确定臣下守丧的礼制,这是千年无穷的遗憾。孝宗去世,从臣罗点等人商议,令群臣在易月之后未解除丧服,只有在朝会处理事务时使用黑带公服,时序仍然临慰,到大祥才解除。忙胃枋政,开始以小祥从吉,且带不以金,冠不以红,佩不以鱼,鞍轿不以文绣,这对群臣有什么损害?对朝仪有什么伤害?’商议就此停止。然而直至没有能够参考三代圣王的遗意,而制定为中制。
杨用修说:‘《舜典》:二十有八载,帝乃殂落,百姓如丧考妣。三年,百姓有爵命者也。为君斩衰三年,礼也。四海遏密八音。礼不下庶人,且有农亩服贾力役之事,岂能皆服斩衰,但遏密八音而已,这是当时君丧礼制。’
朱子写了《君臣服议》,说:‘古时候所说的守丧三年,是指与父母之丧相类比。因为侍奉父母的人,父母去世后守丧三年,这是情感的极致、道义的完全。侍奉老师的人,老师去世后心中守丧三年,虽然哀痛如同父母,但没有服丧的仪式,这是情感的极致,但道义上不能完全体现。侍奉君主的人,君主去世后守丧三年,虽然服丧如同父母,但在亲疏关系上有区别,这是道义的极致,但情感可能达不到完全的极致。应当根据人情,考虑古今的适宜之处,区分贵贱亲疏的等级,来确定丧服的减轻程度。比如,嫁娶的事情,应该从一个月之后允许军民,三个月之后允许士吏,葬礼之后允许选人,祭祀庙宇之后允许承议郎以下,小祥之后允许朝请大夫以下,大祥之后允许中大夫以下,各自借用吉日三天,那些大中大夫以上的人则必须先进行祭祀然后再行吉礼。官职低而派遣的职务高的人从高,升官的人从新,贬官的人从旧。这样既不违背古制,也不会有害于今,或许可以实行了。’
太仓的陆道威曾经创立了君丧五服的图,其大意是:继承君主的大臣和勋贵大臣要守丧三年,文武官员一品以下守丧一年,四品以下守丧九个月,七品以下守丧五个月,士人和庶民守丧三个月,这样庶民与君主之间的情感不会过于疏远,丧服有减轻,也不会难以实行。这实际上是基于朱子的意思,但实际上是出自魏孝文帝所说的:‘群臣各自以亲疏、贵贱、远近为标准,来区分丧服的差异,这样或许稍微接近古制,更容易在今时实行。’三代的制度,也未曾不是这样。所谓为君主守丧三年,是指诸侯为天子守丧,卿大夫为其国君守丧,家臣为其主人守丧;而庶民为其国君守丧,只需守丧三个月。诸侯的大夫按时接见天子,则穿细麻布衣裳,戴麻布帽,葬礼之后除去。‘杂记’说:‘大夫住在公馆中以完成丧事,士人穿着练衣回家。大夫住在丧庐,士人住在垩室。’‘正义’认为这是根据地位尊贵和恩惠重轻的不同。《檀弓》说:‘君主的丧事,诸达官的长官手持丧杖。’这是区分亲疏、明确贵贱的不同方式。现在除了天子之外,没有所谓的国君,但等级威严的区别并没有与古时不同。如果按照情感来制定丧服,使三代的礼制在今天得以体现,人们知道尊敬君主、亲近上级的意义,这也是风俗教化的一方面。
《南史》中孔秀之的遗言说:‘世俗中让仆人和妾室直接在灵柩旁哭泣,可能是由于丧主不能保持纯朴,想要用更多的声音来混淆。如果灵魂有灵,我将会嘲笑这种做法。’
居丧时不接受吊唁的礼节,父母之丧不接受吊唁。情感有所专一,而不涉及其他人。孔子说:‘三年的丧期,不与不丧的人群聚集,不旅行,君子用礼来装饰情感,三年的丧期,却吊唁哭泣,不是很虚伪吗?’《梁子》说:‘周人有丧,鲁人有丧,周人吊唁,鲁人不吊唁。’天子的丧事还可以不吊唁,何况是朋友和故人的丧事呢?有人怀疑在末世政治重要、事务繁忙的时候,有丧事的人不能不出门,单独废除这个礼节,很难实行。这也必须在葬礼之后、哭泣结束之后,或许才能做到。
像设古时候在丧事中很重要,在葬礼中,有主神来依托神灵,在祭祀中,有尸来象征神灵,而没有所谓的像。《左传》说:‘在大公的庙中,麻婴担任尸’,《孟子》也说:‘弟弟担任尸’,但在春秋以前没有提到尸的事情。宋玉的《招魂》开始有‘像设君室’的文句。尸礼废除后,像事兴起,大概是在战国时期。
朱子从鹿洞书院开始只做礼殿,按照《开元礼》,临祭时设席,不设立像。
正统三年,巡按湖广监察御史陈祚上奏:‘南岳衡山神庙年久失修,塑像剥落,请重新修缮并设立。按照祭山川的制度,内部筑坛,外部设立厨房库房,周围建围墙,附设斋室,如果去除庙宇和塑像,那么礼制符合经典,神灵不会受到亵渎。’事情下发给礼部尚书胡氵荧,他认为:‘国初更定神号,不废除像设,必有明确见解,难以批准执行。’现在按照《凤阳县志》记载:‘洪武三年,诏令天下城隍只设立神主,称其为府某州某县城隍之神,之前的爵号一律废除。’不久之后,又下令:‘城隍神如果有泥塑像在正中的,用水浸泡,泥在正中壁上,然后画云山图;像在两廊的,泥在两廊壁上。’千年的陋习因此改变,后来的人大多不知道。嘉靖九年,诏令废除先师孔子封爵塑像,有关官员犹豫不决,大多在殿内砌一堵墙,把像放在中间,以堵塞明诏。真是愚蠢的风俗难以理解。
宋文烙在《国子监碑》中说:‘孔子以下,像不土绘,以神主代替,数百年的陋习才得以改变。’这是太祖已经先定下这个制度,但并未在全国通行。
从祀周、程、张、朱五子的从祀,定于理宗淳熙元年。颜、曾、思、孟四子的配享,定于度宗咸淳三年,从此之后,国家没有不同的意见,士人没有不同的习俗。历经元至明,先王的统治虽然消失,但先王的道路仍然存在,理宗的功绩是巨大的。
孟子曾经说过:‘有一天,子夏、子张、子游认为有若像圣人一样,想要用侍奉孔子的礼节来侍奉他。曾子坚决反对,他说:“不可以,就像江汉的水用来洗涤,秋天的阳光晒晒,洁白无瑕,无法再超越。”慈溪的黄氏说:“门人认为有若的言行举止与孔子相似,想要用侍奉孔子的礼节来侍奉他,有若所学的又是什么?曾子认为孔子自从人类以来就没有出现过,不是有若可以继续的,但这并不是贬低有若。有若虽然不足以与孔子相比,但孔门所推崇的,一时之间没有人能比得上有若,咸淳三年,升为从祀,以补充十哲,众人都认为是有若。祭酒写信,强烈反对有若升为从祀,而支持子张。不知道《论语》这本书,孔子从未特别赞扬子张。根据《孟子》这一章节,子张正是想要侍奉有若的人。陆象山天资聪慧,顿悟心性,不希望人们从事学问,所以曾经批评有子的孝悌之说是支离破碎的。为何学习他学说的人不仔细思考,却在千年之后攻击他呢?当时的讨论就是这样。我认为,《论语》的第一篇就记录了有子的三句话,并且与曾子并称为‘子’,门人实际上是想要通过他们来接续孔子的传承。《传》、《记》记载孔子去世时,哀公为他举行了葬礼;有若去世时,悼公为他举行了吊唁。他们在鲁国人的心中地位很高,这一点也可以知道。十哲的祭祀,确实应该加以厘正。
嘉靖年间重新规定从祀古人,每次祭祀都必须祭祀其创始人,耕种祭祀先农,养蚕祭祀先蚕,学习祭祀先师,都是一样的。《日唐书》记载:‘太宗贞观二十一年二月壬申,下诏以左丘明、卜子夏、公羊高、穀梁赤、伏胜、高堂生、戴圣、毛亨、孔安国、刘向、郑众、杜子春、马融、卢植、郑玄、服虔、贾逵、何休、上官肃、王粥、杜预、范宁等二十二人,代用其书,垂于国胄。从今往后,有事情于大学,都令配享宣尼庙堂。’这是为了报答他们传注书籍的功绩。到了宋朝的仁宗、英宗时期,没有改变过,可以说是真正理解古人尊敬学问、尊敬老师的意思。神宗元丰七年,开始进荀子、扬雄、韩愈三人。这三人的书籍虽然与圣人的思想相符,但没有传注的功绩,不应当被祭祀。主张这样做的是王安石,配享王粥,列为从祀。理宗宝庆三年,进朱熹。淳熙元年,进周敦颐、张载、程颢、程颐。景定二年,进张拭、吕祖谦。度宗咸淳三年,进邵雍、司马光。以现在的观点来看,只有程子的《易传》,朱子的《四书章句集注》、《易本义》、《诗传》以及蔡氏的《尚书集传》,胡氏的《春秋传》,陈氏的《礼记集说》,这些才是所谓‘代用其书,垂于国胄’的;南轩的《论语解》、东莱的《读诗记》又次之;而《太极图通书》、《西铭正蒙》,也是辅助《六经》的作品。到了明朝嘉靖九年,想要以制定礼制的功绩来掩盖自己的过失,而任意妄议,出入随意,完全违背了古人的宗旨。传注的功绩,就这样被列在圣人的左右了。因为一件小事的瑕疵,就废除传经的祭祀,那么宰我的短丧,冉有的聚敛,也不应当列入十哲之中吗?放弃汉儒保残守缺的功绩,而奖励那些未流传的论性谈天的学说,于是语录之书日益增多,而《五经》的意义被忽视,从明朝人讨论从祀开始。
嘉靖年间推举欧阳修进入从祀,是为了大礼,是出于在位者的私心。推举陆九渊,是为了王守仁,是出于在位者的私心。与宋朝人推举荀子、扬雄、韩愈三人,以及王安石被封为舒王配享,都是一样的做法。
成化四年,彭时上奏说:‘汉晋时期,道统没有传承,幸好有专门的老师讲解圣经,来教导学者,这样文化才没有失落。’这些像马融、范宁等人虽然学问品行不完全,也不应该被废弃。陆道威在《思辨录》中,想要在祭祀礼中融入立宗的意思。他认为古人最重视宗子,但是宗子想要统一族众,没有比祭祀法更合适的,文公《家礼》所记载的祭祀礼虽然详尽有法,但是只有宗子有官爵和富裕的人才能实行,不能普及到贫士。一年四次集合族众,繁重难以实行,没有差别等级的隆杀之别。我认为可以效仿古代‘族食世降一等’的意思,制定宗祭法。年初就祭祀始祖,所有五服之外的人都参与,大宗主祭。仲春就祭祀四代,以高祖为主,曾祖以下分别昭穆,站在左右,合并高祖的人,由高祖的宗主祭祀。仲夏就祭祀三代,以曾祖为主,祖父母分别昭穆站在左右,合并曾祖的人,由曾祖的宗主祭祀。仲秋就祭祀二代,以祖为主,父母站在左昭位,合并祖的人,由祖的宗主祭祀。仲冬就祭祀一代,以父为主,合并父亲兄弟,由父亲的宗主祭祀。都是由宗子主祭,其他子弟则献上物品来辅助祭祀。这样既能够尽到爱敬之情,又能够让祖、父、高祖、曾祖的祭祀有等级,一从再从,远近有别,似乎与古礼有所不同。有人说:高祖、曾祖、祖、父祭祀时都一起祭祀,古人有现成的办法,不应该随时增减。我回答说:所有的礼制都是根据义来制定的,《礼》有云‘上杀,旁杀,下杀’,‘中庸’说‘亲亲之杀’,古人对于礼,凡事都有等级,何况丧礼服制,父母都服三年,而高祖则服齐衰三月,丧礼已经有了等级,为什么祭祀礼不能实行呢?虽然这是创新,但恐怕对风教有所补益。
《周礼》中记载女巫舞雩,但只在干旱的时候使用。如果让女巫跳舞进行旱祭,那就是崇奉阴神。《礼记·檀弓》记载:‘每年干旱,穆公召见县子询问:“我想鞭打女巫,怎么样?”县子回答说:“天不下雨,却指望愚昧的妇人,岂不是太荒谬了吗?”’这是使用女巫的证据。汉朝沿袭秦朝灭学的做法,祭祀使用女巫,后魏郊天仪式,女巫上坛摇鼓,皇帝跪拜,然后肃拜。杜歧公说:“道武帝南平姑臧,东下山东,是一位雄武的君主。当时负责的大臣崔浩、李顺、李孝伯等多是谋略之士,很少有通儒硕学,所以在郊祀上帝时,六宫和女巫都参与其中。”
《魏书·高祖纪》记载:延兴二年二月乙巳这一天,皇帝下诏说:‘孔夫子具有通达圣明的资质,拥有天生的智慧,能够穷尽事物的道理,使道德之光照耀四海。最近淮河和徐州地区尚未归顺,孔庙被隔在边境之外,导致经典被搁置,礼仪被毁灭,使得女巫和巫师们行为不轨,追求非分的福佑,屠杀牲畜跳舞,倡优们嬉戏无度,这怎么能够尊敬神明、恪守圣贤之道呢?从现在开始,祭祀孔子庙时,只准使用酒和干肉,不允许妇女混杂其中,以祈求非分的福分。违反这一规定的,将视为违反制度处理。’《大金国志》记载:世宗大定二十六年二月,皇帝下诏说:‘过去边疆战事频繁,南方尚未归顺,导致孔庙倒塌,礼仪制度衰落,女巫和巫师们杂乱祭祀,违反了规定。从现在开始,祭祀孔庙时,只准使用酒和干肉,违反规定的,将视为违反制度处理。’《唐书·黎斡传》记载:代宗时期,黎斡担任京兆尹。当时发生了大旱,黎斡制作了土龙,亲自与巫师们对舞。连续一个月没有下雨,他又去祈祷孔子。皇帝笑着说:‘孔子的祈祷已经很久了。’于是下令毁掉土龙。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日知录-卷十四-注解
後:指继承王位的人,即王位继承人。
庙制:指宗庙的设置和祭祀制度。
昭穆:昭穆,指宗族中辈分的排列。
祧:古代宗庙祭祀中,指将先祖的神主迁出庙外。
太庙:古代帝王祭祀祖先的宗庙。
昭灵夫人:古代对已故皇帝母亲的尊称。
伯考:对父亲的父亲的尊称。
皇伯考:对皇帝的父亲的父亲的尊称。
寝:古代帝王或贵族的陵墓。
坟籍:指古代的文献和史书。
皇号:皇帝的称号。
帝名:帝王的称号。
祖宗庙:指祖先的庙宇,是祭祀祖先的地方,具有极高的文化价值和历史意义。
谥:古代帝王、贵族、大臣等死后,根据其生平事迹和品德给予的称号,用以表彰或贬斥。
郡国:古代的行政区域,郡为国之上级行政单位。
原庙:原指古代帝王祭祀祖先的庙宇,此处指郡国所置的祭祀祖先的庙宇。
元帝:指西汉的汉元帝刘奭。
贡禹:西汉时期的文学家、政治家,曾任丞相。
《春秋》:中国古代的一部编年体史书,记载了春秋时期的历史。
支庶:指宗族中的旁系亲属。
后魏:即北魏,中国古代的一个朝代。
明元贵嫔杜氏:北魏明元帝的贵嫔,姓杜。
世祖:指北魏的道武帝拓跋珪,北魏的开国皇帝。
高宗:指唐朝的高宗李治。
相州刺史:相州是古代的一个行政区域,刺史是相州的行政长官。
高闾:北魏时期的官员。
王莽:西汉末年的政治家,曾自立为帝,建立新朝。
成帝:指西汉的汉成帝刘骜。
平帝:指西汉的汉平帝刘衎。
中兴:指东汉光武帝刘秀恢复汉朝的时期。
和帝:指东汉的汉和帝刘肇。
安帝:指东汉的汉安帝刘祜。
顺帝:指东汉的汉顺帝刘保。
桓帝:指东汉的汉桓帝刘志。
左中郎将:古代官职,为中郎将的左辅官。
蔡邕:东汉时期的文学家、书法家、政治家。
唐高宗:指唐朝的唐高宗李治,唐朝的第三位皇帝。
太子弘:指唐高宗的太子李弘。
开元六年:唐朝唐玄宗李隆基的年号,公元718年。
将作大匠:古代官职,负责宫殿、宗庙等建筑。
韦凑:唐朝的官员。
吏部尚书:古代官职,吏部是负责官员选拔和管理的部门。
颜真卿:唐朝的著名书法家、政治家。
上元中:指唐朝唐玄宗李隆基的年号,公元780年。
奸臣:指奸诈的臣子,通常指对国家或君主不忠的人。
列圣:指前代皇帝。
周之文、武:指周朝的周文王和周武王。
中宗:指唐朝的唐中宗李显。
睿宗:指唐朝的睿宗李旦。
玄宗:指唐朝的唐玄宗李隆基。
肃宗:指唐朝的唐肃宗李亨。
德宗:指唐朝的唐德宗李适。
百官:指朝廷中的所有官员。
儒学之士:指精通儒学的人。
兵部侍郎:古代官职,兵部是负责军事的部门。
袁亻参官:古代官职,袁亻参是官名。
陵庙:指帝王的陵墓和祭祀场所。
玉册:古代用于记录皇帝功绩和世系的玉制文书。
木主:古代用于祭祀的木制牌位。
本朝:指作者所在的朝代,此处指唐朝。
曹魏:即三国时期的魏国。
三宗:指曹魏的曹操、曹丕、曹叡。
三祖:指曹魏的曹操、曹丕、曹睿。
叔世乱象:指叔父时期的混乱局面。
太上皇:指皇帝的父亲,因其地位尊贵,不称帝。
光武:指东汉的光武帝刘秀。
舂陵节侯:指东汉光武帝刘秀的祖父刘縯。
郁林太守:指东汉光武帝刘秀的曾祖父刘歆。
巨鹿都尉:指东汉光武帝刘秀的高祖父刘庆。
南顿令:指东汉光武帝刘秀的曾祖刘钦。
定陶共皇:指东汉光武帝刘秀的祖父刘縯。
泉鸠里事:指东汉光武帝刘秀的祖父刘縯的往事。
荣驾鹅:古代的一个人物。
谥法:古代用于解释谥号的法规。
昭:古代的一种谥号,意为光明、显赫。
周之昭王:指周朝的周昭王。
晋昭侯:指晋国的晋昭侯。
郑昭公:指郑国的郑昭公。
宋昭公:指宋国的宋昭公。
蔡昭侯:指蔡国的蔡昭侯。
齐、晋、曹、许:指齐、晋、曹、许四个国家的昭公。
周之甘昭公:指周朝的甘昭公。
楚昭王:指楚国的楚昭王。
燕昭王:指燕国的燕昭王。
秦昭襄王:指秦国的秦昭襄王。
汉孝昭帝:指汉朝的汉孝昭帝。
唐昭宗:指唐朝的唐昭宗李晔。
追尊:指皇帝追封已故的亲属为皇帝或王侯。
太子:指皇帝的儿子,有继承皇位的资格。
悼皇考:指皇帝的已故父亲。
皇考:指皇帝的父亲。
内禅:指皇帝将帝位传给子孙。
《左传》:中国古代的一部编年体史书,记载了春秋时期的历史。
晋景公:指晋国的晋景公。
太子州蒲:指晋景公的儿子。
赵武灵王:指赵国的赵武灵王。
惠文王:指赵国的惠文王。
主父:指赵武灵王自称的主父。
《竹书纪年》:中国古代的一部史书,记载了夏、商、周的历史。
夏帝不降:指夏朝的夏帝不降。
帝扃:指夏朝的帝扃。
帝不降陟:指夏帝不降退位。
御容:指皇帝的画像。
唐玄宗:指唐朝的唐玄宗李隆基。
太宗:太宗,指唐太宗李世民。
奉先殿:奉先殿是古代皇帝祭祀祖先的殿堂。
严敬:指非常尊敬。
王屿:古代的一个人物。
生事亡:指在世时因事而亡。
神人之道:指神明和人的道德规范。
封国:指封建王朝赐予贵族、功臣等的封地。
赤畿县:古代的一种行政区划,赤畿是畿内的一种行政区划。
杨州:古代的一个行政区划。
临海郡王:古代的一种封号。
巴陵王:古代的一种封号。
陆务观:宋代文学家。
曾子:曾子,即曾参,孔子弟子之一,以孝道著称。
开封曲阜县子:指曾子被封为曲阜县子。
谢任伯:古代的一个人物。
阳夏县伯:指谢任伯被封为阳夏县伯。
仙源县:古代的一个行政区划。
城父县:古代的一个行政区划。
司封:古代官职,负责封爵的事务。
草略殊甚:指非常简略。
郡王封号:指郡王的封号。
州:古代的一种行政区划。
县:古代的一种行政区划。
占县:指占有的县。
美名:指美好的名字。
昭仪:古代宫廷中的一种封号,位阶较高,相当于皇后之下,嫔妃之上。
郡夫人:古代封号,指被封为郡主的夫人,是一种贵族的称号。
昭圣君:古代对乳母的一种尊称,表示对其养育之恩的感激。
保圣君:古代对乳母的一种尊称,同样表示对其养育之恩的感激。
千秋节:古代皇帝的生日,后来成为了一种节日,相当于现代的国庆节。
庆成节:古代皇帝的生日,后来成为了一种节日,相当于现代的国庆节。
进献:古代皇帝生日时,地方官员和百姓向皇帝献上礼物。
宴乐:古代在节日或庆典时,举行的宴会和音乐活动。
令甲:古代法律或制度的规定。
令节:古代重要的节日。
令司:古代负责执行命令的官署。
甘露醇酎:古代献给皇帝的酒,表示敬意。
万岁寿酒:古代献给皇帝的酒,表示祝福。
金镜缓带:古代献给皇帝的礼物,金镜象征皇帝的权威,缓带则是身份的象征。
丝结承露囊:古代献给皇帝的礼物,丝结和承露囊都是象征吉祥的物品。
赛白帝:古代在节日时,举行的祭祀活动,白帝是古代神话中的神。
报田神:古代在节日时,举行的祭祀活动,田神是土地之神。
太祖实录:《太祖实录》是明代官方编撰的一部历史文献,记录了明太祖朱元璋的生平事迹和明朝初年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情况。
洪武五年:洪武是明太祖朱元璋的年号,洪武五年即公元1372年。
八月庚辰:庚辰是古代干支纪年法中的一种组合,表示具体的日期。
进贺圣节:进贺圣节是指向皇帝进献贺礼,庆祝皇帝的生日。
冬至羡笺:冬至羡笺是指冬至时向皇帝进献的祝词。
生辰:生辰即生日。
冬至:冬至是二十四节气之一,表示冬季的最长日。
唐太宗:唐太宗李世民,唐朝第二位皇帝。
皇考、皇妣:皇考、皇妣是对已故皇帝父母的尊称。
斋居素食:斋居素食是指斋戒期间吃素。
韩国公李善长:韩国公李善长是明朝初年的重要官员。
谨身殿:谨身殿是古代皇帝处理政务的殿堂。
勉从中制:勉从中制是指勉强遵守制度。
君丧:君丧是指皇帝的丧事。
汉文帝:汉文帝刘恒,西汉时期的皇帝。
以日易月:以日易月是指将丧期由三个月缩短为三天。
大红、小红、纤:大红、小红、纤是指不同颜色的丧服。
大功、小功、纤:大功、小功、纤是指不同等级的丧服。
衰:衰是指丧服。
大祥、小祥:大祥、小祥是指丧期中的两个重要阶段。
禅:禅是指祭祀的一种形式。
晋书:《晋书》是二十四史之一,记载了晋朝的历史。
羊祜:羊祜是晋朝的官员。
傅玄:傅玄是晋朝的文学家。
贾后:贾后是指晋朝的皇后贾南风。
刘、石:刘、石是指十六国时期的刘渊和石勒。
姚兴:姚兴是后秦的皇帝。
李嵩:李嵩是后秦的官员。
宋神宗:宋神宗赵顼,北宋时期的皇帝。
范祖禹:范祖禹是北宋时期的文学家。
孝宗:孝宗是指宋孝宗赵昚,南宋时期的皇帝。
罗点:罗点是南宋时期的官员。
杨用修:杨用修是南宋时期的文学家。
舜典:《舜典》是《尚书》中的一篇,记载了舜帝的政绩。
帝乃殂落:帝乃殂落是指皇帝去世。
百姓如丧考妣:百姓如丧考妣是指百姓对皇帝去世的哀悼之情。
爵命:爵命是指有爵位和官职的人。
四海遏密八音:四海遏密八音是指四海之内禁止音乐。
农亩服贾力役:农亩服贾力役是指农民和商贾从事体力劳动。
斩衰:古代丧服的一种,表示最重的哀悼。
遏密八音:遏密八音是指禁止音乐演奏。
方丧三年:指古代丧礼中,对于不同身份的人,丧期有不同的规定。’方丧三年’是指丧期三年的规定,通常用于父母之丧。这里的’方’是’比’的意思,即按照某种标准或方式。
致丧:表示举行丧礼,表达对死者的哀悼之情。
心丧:指心中哀悼,不举行实际的丧礼仪式,但内心保持哀悼之情。
服:指丧服,即穿着特定式样的衣服以表示对死者的哀悼。
降杀:指丧服的等级由高到低的变化,即不同身份的人所穿的丧服不同。
嫁娶:指婚姻的缔结。
军民:指普通百姓。
士吏:指士人和吏员。
选人:指选拔出来的人才。
承议郎:古代官名,属正七品。
朝请大夫:古代官名,属从三品。
中大夫:古代官名,属正四品。
禅祭:古代的一种祭祀仪式。
差遣职事:指官员的职务。
迁官:指官员调动职务。
贬官:指官员被降职。
悖于古:与古代的礼制相违背。
庶乎:或许,大概。
嗣君:继承君位的新君。
勋戚大臣:有功勋和贵族的大臣。
繐衰裳:古代丧服的一种,用细麻布制成的丧服。
牡麻:指麻布。
:古代丧服中的一种。
除:除去,去除。
杂记:古代的一部礼书。
檀弓:古代的一部礼书。
达官:显赫的官员。
杖:丧礼中用的一种丧杖。
位尊恩重:地位高且受到重用。
位卑恩轻:地位低且受到轻视。
士丧礼:古代关于士人丧礼的礼书。
柩:指放置尸体的棺材。
伏哭:跪地哭泣。
柩东:在柩的东边。
北面:面向北方。
柩西:在柩的西边。
东序:堂屋的东边。
西阶:堂屋的西边台阶。
南面:面向南方。
东上:面向东边。
北上:面向北边。
西上:面向西边。
东序西面:堂屋东边的西面。
北面西上:面向北边西面。
北面东上:面向北边东面。
西方:堂屋的西边。
东面北上:面向东边北面。
仆妾:奴仆和妾室。
直灵:指灵柩。
助哭:帮助哭泣。
淳至:纯真到极点。
虚乎:空虚的样子。
像设:设立像。
尸:古代祭祀中代表神灵的人。
尝:曾经。
大公:指古代的诸侯国君。
麻婴:古代的一种丧服。
弟:弟弟。
战国:古代的一个时期,大约公元前475年至公元前221年。
鹿洞书院:古代的一所书院。
礼殿:古代举行礼仪的殿堂。
开元礼:古代的一部礼书。
祭把山川制度:指祭祀山川的制度。
周垣:围绕的围墙。
斋室:斋戒的房间。
国初:国家建立之初。
城隍:守护城池的神。
神主:神像。
云山图:描绘云山的图画。
先师:古代对孔子的尊称。
国子监:古代的官学。
理宗:南宋的一个皇帝。
度宗:南宋的一个皇帝。
俊:才智出众的人。
元:古代的一个朝代,公元1271年至1368年。
明:古代的一个朝代,公元1368年至1644年。
子夏:子夏,即卜商,孔子弟子之一,以文学著称。
子张:子张,即颛孙师,孔子弟子之一,以政事著称。
子游:子游,即言偃,孔子弟子之一,以德行著称。
有若:有若,孔子弟子之一,以言语著称,此处被提及似有圣人之风。
孔子:孔子,名丘,字仲尼,春秋时期著名思想家、教育家,儒家学派创始人。
江汉:江汉,指长江和汉水,此处比喻曾子的品德高尚。
秋阳:秋阳,指秋天的阳光,此处比喻曾子的品德光明。
皓皓乎:皓皓乎,形容光明、纯洁。
慈溪黄氏:慈溪黄氏,指明代文学家黄宗羲。
门人:门人,指孔子的弟子。
咸淳三年:咸淳三年,指南宋理宗咸淳三年(1267年)。
十哲:十哲,指孔子的十位杰出弟子。
祭酒:祭酒,古代官名,此处指主持祭祀的人。
左丘明:左丘明,春秋时期著名史学家。
宣尼庙堂:宣尼庙堂,指孔子的庙宇。
国胄:国胄,指国家的贵族。
苟况:苟况,即荀子,战国时期著名思想家。
扬雄:扬雄,西汉著名文学家、哲学家。
韩愈:韩愈,唐代著名文学家、思想家。
王安石:王安石,北宋著名政治家、文学家。
朱熹:朱熹,南宋著名哲学家、文学家。
周颐:周颐,南宋哲学家。
张载:张载,北宋哲学家。
程颢:程颢,北宋哲学家。
程颐:程颐,北宋哲学家。
张拭:张拭,南宋哲学家。
吕祖谦:吕祖谦,南宋哲学家。
邵雍:邵雍,北宋哲学家。
司马光:司马光,北宋政治家、史学家。
《太极图通书》:《太极图通书》,南宋哲学家周敦颐所著。
《西铭正蒙》:《西铭正蒙》,南宋哲学家程颢所著。
《六经》:《六经》,指《诗经》、《尚书》、《礼记》、《易经》、《春秋》、《乐经》。
嘉靖:嘉靖,指明朝嘉靖帝。
欧阳修:欧阳修,北宋文学家、政治家。
陆九渊:陆九渊,南宋哲学家。
王守仁:王守仁,即王阳明,明代哲学家。
汉晋:汉晋,指汉朝和晋朝。
道统:道统,指儒家思想的传承。
圣经:圣经,指儒家经典。
陆道威:陆道威,明代文学家。
文公:文公,指北宋文学家苏轼。
族食世降一等:族食世降一等,指古代宗族祭祀的等级制度。
父昆仲弟:父昆仲弟,指父亲、兄弟。
《周礼》:《周礼》,周代礼制文献。
旱祭:旱祭,指祈雨的祭祀活动。
县子:县子,古代官名。
杜歧公:杜歧公,唐代文学家。
道武帝:道武帝,即北魏道武帝拓跋珪。
崔浩:崔浩,北魏政治家。
李顺:李顺,北魏政治家。
李孝伯:李孝伯,北魏政治家。
郊祀:郊祀,指古代在郊外祭祀天地的仪式。
延兴二年:延兴是北魏孝文帝的年号,延兴二年指的是孝文帝在位期间的第二个年份。
二月乙巳:中国古代的干支纪年法,乙巳是干支纪日中的第二天。
诏曰:诏,古代帝王或皇帝发布的命令或指示。
尼父:尼父是对孔子的尊称,‘尼’是古代对男子的尊称,‘父’是对长辈的尊称。
禀达圣之姿:禀,承受;达圣,指孔子具有高尚的道德和智慧;姿,气质、风度。
体生知之量:体,具有;生知,天生具有知识;量,度量、才能。
穷理尽性:穷,探究;理,道理;尽性,发挥自己的本性。
道光四海:光,照耀;道,道德;四海,指全国。
淮徐未宾:淮徐,指淮河流域和徐州地区;宾,归附、臣服。
庙隔非所:庙,宗庙;隔,隔离;非所,不应有的地方。
把典寝顿:把,掌握;典,经典;寝顿,停止、废止。
礼章殄灭:礼章,礼制;殄灭,灭绝、消失。
女巫妖觋:女巫,女性巫师;妖觋,妖邪的巫师。
淫进非礼:淫,过分;进,接近;非礼,不合礼制的行为。
杀牲歌舞:杀牲,牺牲动物;歌舞,唱歌跳舞。
倡优狎:倡优,倡人和优伶,古代的艺人;狎,亲近、戏弄。
尊明神、敬圣道:尊,尊敬;明神,神明;圣道,圣人的教诲。
制用酒脯而已:制,规定;酒脯,酒和干肉,古代祭祀时用的供品。
不听妇女合杂:合杂,混杂。
以祈非望之福:祈,祈求;非望,没有希望。
犯者以违制论:犯者,违反命令的人;违制,违反规定。
世宗大定二十六年:世宗是大金国的皇帝,大定是年号,二十六年指的是大定年间的第二十六个年份。
边场多事:边场,边境地区;多事,战事频繁。
南方未宾:南方,指南方地区;未宾,未归附。
孔庙颓落:孔庙,孔子的庙宇;颓落,破败。
礼典陵迟:礼典,礼制;陵迟,衰落。
女巫杂觋:女巫,女性巫师;杂觋,混杂的巫师。
淫祀违札:淫祀,过分祭祀;违札,违反礼制。
代宗时:代宗是唐朝的皇帝,时指代宗在位期间。
京兆尹:京兆尹,古代官职,负责京兆地区的行政。
大旱:大旱,严重的干旱灾害。
造土龙:造,制作;土龙,用土制作的龙形偶像,古代用来祈雨的。
巫觋:巫觋,古代的巫师和道士。
弥月不应:弥月,满月;不应,没有应验。
丘之祷久矣:丘,孔子的字;祷,祈祷;久矣,已经很久了。
使毁土龙:使,命令;毁,毁坏;土龙,指用土制作的龙形偶像。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日知录-卷十四-评注
《魏书·高祖纪》中的这段文字,反映了北魏时期对于儒家文化,尤其是孔子庙宇祭祀的重视。高祖在延兴二年发布的诏书中,首先对孔子的形象进行了高度赞扬,称其‘禀达圣之姿,体生知之量’,这是对孔子智慧与德行的肯定。接着,高祖指出淮徐地区未归顺,导致孔子庙宇祭祀的礼仪受到忽视,女巫和妖觋的行为违背了礼制,祭祀活动失去了其本来的庄重与严肃。这里体现了儒家文化中对于祭祀礼仪的重视,以及对于非礼行为的批判。
高祖在诏书中明确规定了祭祀孔子庙的具体仪式,即‘制用酒脯而已’,并禁止妇女参与祭祀活动,以避免‘祈非望之福’。这既是对祭祀礼仪的规范化,也是对女性在祭祀活动中角色的限制。从这一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当时社会对于性别角色的界定和对于宗教活动的管理。
《大金国志》中记载的世宗大定二十六年诏书,与《魏书》中的内容相似,都是对孔子庙祭祀礼仪的规范。这表明在金代,儒家文化同样得到了重视,对于孔子庙的祭祀活动有着严格的规定。诏书中提到的‘女巫杂觋,淫祀违札’问题,再次强调了对于祭祀礼仪的严肃性。
《唐书·黎斡传》中的记载,展示了唐代对于祭祀活动的态度。黎斡在干旱时期,试图通过造土龙和祭祀孔子庙来祈雨,但未能得到回应。唐代的皇帝对此持批评态度,认为黎斡的祭祀行为过于迷信。皇帝的言论‘丘之祷久矣’暗示了皇帝对于儒家文化的坚定信仰,同时也反映了唐代对于祭祀活动的理性态度。
这三段古文内容共同体现了中国古代社会中对于儒家文化的重视,以及对于祭祀礼仪的规范。从北魏到金代,再到唐代,儒家文化一直是中国社会的主流文化,对于宗教活动有着深远的影响。同时,这些记载也反映了不同时期的社会政治背景,以及对于宗教和文化的不同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