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顾炎武(1613年-1682年),明末清初的历史学家、思想家和教育家,历来被尊奉为中国近现代史学的奠基人之一。他的《日知录》是其哲学和学术思想的集中体现。
年代:成书于清代(约17世纪末)。
内容简要:《日知录》是顾炎武以自己多年的学术研究和实践为基础,编撰的学术理论集。书中内容广泛,涉及历史学、政治学、哲学、经济学、地理学等多个学科,提出了许多具有深刻思想的见解,强调实事求是的学术精神,主张注重实用与历史经验。顾炎武的学术贡献和《日知录》中的思想,极大地影响了中国的学术发展,尤其是对现代史学和社会学的影响。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日知录-卷二十-原文
○非三公不得称公《公羊传》曰:“天子三公称公,王者之後称公。”天子三公称公,周公、召公、毕公、毛公、苏公是也。王者之後称公,宋公是也。
杜氏《通典》曰:“周制,非二王之後,列国诸侯其爵无至公者。春秋有虞公、州公,或因殷之旧爵,或尝为天子之官,子孙因其号耳,非周之典制也。东迁而後,列国诸侯皆僭称公。”
夫子作《春秋》而笔之于书,则或公或否。生不公,葬则公之;列国不公,鲁则公之,于是天子之事与人臣之礼并见于书,而天下之大法昭矣。
汉之西都有七相五公,而光武则置三公,之文如邓公禹、吴公汉、伏公湛、宋公宏、第五公伦、牟公融、袁公安、李公固、陈公宠、桥公玄、刘公宠、崔公烈、胡公广、王公龚、杨公彪、苟公爽、皇甫公嵩、董公卓、曹公操,非其在三公之位,则无有书公者:《三国志》若汉之诸葛公亮、魏之司马公懿、吴之张公昭、顾公雍、陆公逊,《晋书》若卫公、张公华、王公导、庾公亮、陶公侃、谢公安、桓公温、刘公裕之类,非其在三公之位,则无有书公者。
史至于唐而书公,不必皆尊官。泊乎今日,志状之文,人人得称之矣。吁,何其滥与!何其伪与!
《大雅·古公直父》笺曰:“诸侯之臣称君曰公。”
《白虎通》曰:“臣子于其国中皆褒其君为公,《诗》曰“‘乃命鲁公,俾侯于东。”公者,鲁人之称;侯者,周室之爵。
《秦誓》:“公曰:嗟我士听无哗。”夫《秦誓》之书“公”,与《春秋》之书“秦伯”,不已异乎?曰:《春秋》以道名分,五等之爵册之天子,不容僭差。若《秦誓》本国之书,孔子因其旧文而已。“公之媚子,从公于狩。”亦秦人之诗也。
平王以後,诸侯通称为公,则有不必专于本国者矣,《硕人》之诗曰:“谭公维私。”《左传》郑庄公之言曰:“无宁兹许公,复奉其社稷。”
周之盛时,亦有群公之称,见于康王之浩及诗之《云汉》,此犹五等之君,《春秋》书之,通日诸侯也。
《左传》自王卿而外无书公者,惟楚有之,其君已僭为王,则臣亦潜为公,《宣十一年》所谓“诸侯县公皆庆寡人”者也。传中如集公、析公、申公、郧公、蔡公、息公,商公、期思公,并边中国,白公边吴,盖尊其名以重边邑。而秦有麃公,吏失其姓名。
楚汉之际有膝公、戚公、柘公、薛公、郯公、萧公、陈公、魏公、留公、方与公,高祖初称沛公,太上皇父称丰公,皆楚之遗名。此县公之公也。
有失其名而公之者,《史记·秦始皇纪》侯公,《项羽纪》枞公、侯公,《高祖纪》单父人吕公、新城三老董公,《孝文纪》太仓令淳于公,《天官书》甘公,《封禅书》申公、齐人丁公,《曹相国世家》胶西盖公,《留侯世家》东园公,夏黄公,《穰侯传》其客宋公,《信陵君传》毛公、薛公,《贾生传》河南守吴公,《张敖传》中大夫泄公,《黥布传》故楚令尹薛公,《季布传》母弟丁公,《晁错传》谒者仆射邓公,《郑当时传》下邽翟公,《酷吏传》河东守胜屠公,《货殖传》朱公、任公,《汉书·高帝纪》终公,《艺文志》蔡公、毛公、乐人窦公、黄公、毛公、皇公,《张耳陈馀传》范阳令徐公、甘公,《刘欲传》鲁国桓公、赵国贯公,《周昌传》赵人方与公,《武五子传》瑕丘江公,《王褒传》九江被公,《于定国传》其父于公,《翟方进传》方进父翟公,《儒林传》免中徐公、博士江公、食子公,淄川任公、皓星公,《游侠传》故人吕公、茂陵守令尹公,皆失其名而公之,若郑君、卢生之比。本朝《实录》于孝慈高皇後之父亦不知其名,谓之马公,是史之阙文,非正书也。
大史公者,司马迁称其父谈,故尊而公之也。
有尊老而公之者,《战国策》孟尝君问:“冯公有亲乎?”《史记》文帝谓冯唐:“公柰何众辱我”是也。
《汉书·沟洫志》“赵中大夫白公”,师古曰:“盖相呼尊老之称。”
《项籍传》“南公服”,虔曰“南方之老人也。”
《眭宏传》“东平赢公”,师古曰:“长老之号。”
《元後传》“元城建公”,服虔曰:“年老者也。”
《吴志·程普传》“普最年长,时人皆呼程公。”
《方言》:“凡尊老,周、晋、秦,陇谓之公。”
《晋书·乐志》:“项伯语项庄曰:‘公莫,古人相呼曰公。’
《汉书·何武传》:“号为烦碎,不称贤公,”
《後汉书·李固传》:“京师咸叹曰:是复为李公矣。”
《宦者传》:种为司徒,告宾客曰:“今身为公,乃曹常侍力焉,”
《魏志·王粲传》:蔡邕闻粲在门,倒屐迎之,曰:“此王公孙也。”
《晋书·陈骞传》:对父矫曰:“主上明圣,大人大臣,今若不合意,不过不作公耳。”
《魏舒传》:夜闻人问:“寝者为谁?”曰:“魏公舒。”舒自知当为公矣。
《陆晔传》:从兄机每称之曰:“我家世不乏公矣。”
《王猛传》父老曰:“王公何缘拜也?”
《北史·郑述祖传》:少时在乡,单马出行,忽有骑者数百,见述祖皆下马,曰:“公在此。”
陶渊明《孟长史传》:从父太常夔尝问光禄大夫刘耽:“孟君若在,当已作公否?”答云:“此本是三司人。”是知南北朝以前人语,必三公方得称公也。
《周书·姚僧垣传》:宣帝尝从容谓僧垣曰:“尝闻先帝呼公为姚公,有之乎?”对曰:“臣曲荷殊私,实如圣旨。”帝曰:“此是尚齿之辞,非为贵爵之号。朕当为公建国开家,为子孙永业。”乃封长寿县公,邑一千户。
孔融告高密县为郑玄特立一乡,曰郑公乡。以为公者,仁德之正号,不必三事大夫。此是曲说。
据其所引,皆史失其名之公,而太史公,又父子之辞也。
《战国策》:“陈轸将之魏,其子陈应止其公之行。”
《史记·留侯世家》:“吾惟竖子固不足遣,乃公自行耳。”此皆谓父为公。
《宋书·颜延之传》:“何偃路中遥呼延之曰:“颜公延之。”答曰:“身非三公之位,又非田舍之公,又非君家阿公,何以见呼为公?”
《北齐书·徐之才传》:郑道育尝戏之才为师公,之才曰:“既为汝师,又为汝公,在三之义,顿居其两。”
陆云作《祖父诔》曰“吴丞相陆公”,诔曰“维赤乌八年二月粤乙卯,吴故使持节郢州牧左都护丞相江陵郡侯陆公薨”;曰“故散骑常侍陆府君”,诔曰“维太康五年夏四月丙申,晋故散骑常侍吴郡陆君卒”。
王沈祭其父曰“孝于沈敢昭告烈考东郡君”。
张说作其父《赠丹州刺史先府君墓志》,每称必曰“君”。然则虽己之先人,亦不一概称公,古人之谨于分也。
《史记·晁错传》:错父从颍川来,谓错曰:“上初即位,公为政用事,侵削诸侯,人口议多怨公者。”是以父而呼子为公。
徐孚远曰:“御史大夫,三公也。错父呼错为公,盖以官称之。”
沙门亦有称公者,必以其名冠之。深公,法深也;林公,道林也;远公,惠远也;生公,道生也;猷公,道猷也;隆公,慧隆也;志公,宝志也;澄公,佛图澄也;安公,道安也;什公,鸠摩罗什也。当时之人嫌于直斥其名,故加一“公”字,梁,陈以下,僧乃有字,而人相与字之,字之则不复公之矣。
《宋史》丰稷驳宋用臣《谥议》曰:“凡称公者,须着宿大臣及乡党有德之士,然则今之宦竖而称公,亦不可出于士大夫之口。
○古人不以甲子名岁《尔雅》疏曰:“甲至癸为十日,日为阳;寅至丑为十二辰。辰力阴。”此二十二名,古人用以纪日,不以纪岁。岁则自有阏逢至昭阳十名为岁阳,摄提格至赤奋若十二名为岁名。
後人谓甲子岁、癸亥岁,非古也。自汉以前,初不假借。
《史记·历书》太初元年,年名焉逢摄提格。月名毕聚。日得甲子。夜半、朔旦、冬至。其辨晰如此。
若《吕氏春秋·序意篇》:“维秦八年,岁在滩,秋甲子朔。”贾谊《赋》:“单阏之岁兮,四月孟夏。庚子日斜兮,服集予舍。”许氏《说文》後叙:“粤在永元固顿之年,盂陬之月,朔日甲子。”亦皆用岁阳岁名,不与日同之证。
《汉书·郊祀歌》:“天马徕,执徐时。”谓武帝太初四年,岁在庚辰,兵诛大宛也。
自经学日衰,人趋简便,乃以甲子至癸亥代之,子曰:“觚不觚。”此之谓矣。
宋刘恕《通鉴外记目录序》曰:“庖牺前後逮周厉王,疑年茫昧,借日名甲子以纪之。”是则岁之称甲子也,借也。
何始乎?自亡新始也。
王莽下书言始建国五年,岁在寿星,填在明堂,仓龙癸酉,德在中宫。
又言天凤七年,岁在大梁,仓龙庚辰。
厥明年,岁在实沈,仓龙辛已。
《隋书·律历志》:“王莽《铜权铭》曰:“岁在大梁,龙集戊辰。”又曰:“龙在己已,岁次实沈”是也。
自此《後汉书·张纯传》言“摄提之岁,苍龙甲寅”,《朱穆传》言“明年丁亥之岁”,苟悦《汉纪》言“汉元年,实乙未也”,《曹娥碑》亦云“元嘉元年,青龙在辛卯”,《蜀郡造桥碑》云:“维延熹龙在甲辰”,而张角讹言“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岁在甲子,天下大吉”;以自土书京城寺门及州郡官府,皆作“甲子”字矣。
以甲子名岁,虽自东汉以下,然其时制诏章奏符檄之文皆未尝正用之,其称岁必曰元年、二年,其称日乃用甲子、乙丑,如己亥格、庚戌制,王午兵之类,皆日也。
惟《晋书》王廙上疏言:“臣以王申岁见用为鄱阳内史”。按怀帝以永嘉五年辛未为刘聪所执,愍帝以建兴元年癸酉即位,中间一年无主,故言壬申岁也。
後代之人无大故而效之,非也。
自三国鼎立,天光分曜,而後文人多舍年号而称甲子。
魏程晓赠傅休奕诗:“龙集甲于,四时成岁。”
晋张华《感婚赋》:“方今岁在己巳,将次四仲。”
陆机《愍怀太子诔》:“龙集庚戌,日月改度。”
陶潜《祭从弟敬远文》:“岁在辛亥,月惟仲秋。”
《自祭文》:“岁维丁卯,律中无射。”
後周庚信《哀江南赋》:“粤以戊辰之年,建亥之月。”
而梁陶隐居《真诰》亦书“己卯岁”。
至杜预《左传集解後序》则追言魏哀王二十年,大岁在王戌矣。
晋惠帝时,庐江杜嵩作《王子春秋》。壬子,元康二年,贾後弑杨太後于金塘城之岁。
唐人有以豫书而不称年号者。们日唐书·礼仪志》曰:“请以开元二十六年己卯四月,至辛已年十月;至甲申年四月又,至丙戌年十月又;至己丑年四月又谛,至辛卯年十月又。”
其辛已以下不言开元某年。
又《博古图》载《唐鉴铭》曰:“武德五年,岁次王午,八月十五日甲子,杨州总管府造青铜镜一面,充癸未年元正朝贡。”
其癸未亦不言武德六年者,当时屡改年号故也。
此一鉴而有正书、有豫书之不同,亦变例也。
史家之文必以日系月,以月系年。钟鼎之文则不尽然,多有月而不年,日而不月者。
《商母乙卣》其文曰:“丙寅,王锡◎贝朋用作母乙彝。”
丙寅者,日也。
《博古图》乃谓商建国始于庚戌,历十六年而有丙寅,在仲壬即位之三年,则凿矣。
岂非迷于後世之以甲子名岁,而欲以追加之古人乎?
《春秋》之世,各国皆自纪其年。
发之于言,或参互而不易晓,则有举其年之大事而为言者。
若曰“会于沙随之岁”,“叔仲惠伯会成子于承匡之岁”,“铸刑书之岁”,“晋韩宣于为政,聘于诸侯之岁”是也。
又有举岁星而言,若曰“岁五及鹑火”、“岁及大梁”、“岁在娜訾之口”者。
从後人言之,则何不曰甲子也、癸亥也,是知古人不用以纪岁也。
《大祖实录》自吴元年以前皆书干支,不合古法。
大祖当时实奉宋小明王之号,故有言当纪龙凤者。
考之《史记》,高帝之初不称楚怀王元年,而称秦二年、三年。
又太祖御制《滁州龙潭碑》文云:“元末帝至正十有四年”,
窃意其时天下尚是元之天下,书至正,正合《史记》书秦之例。
又有兼书者,《汉书·功臣侯表序》:“汉兴,自秦二世元年之秋,楚陈之岁”是也。
○史家追纪月日之法或曰:“‘铸《刑书》之岁’,是则然矣,其下云:‘齐燕平之月’,又曰‘其明月’,则何以不直言正月、二月乎?”
曰:此正史家文字缜密处;史之文有正纪,有追纪。
其上曰:“春王正月,暨齐平。”“二月戊午,盟于儒上。”
正纪也。
此曰“齐燕平之月。王寅,公孙段卒。其明月,子产立公孙泄及良止以抚之。”
追纪也。
追纪而再云正月、二月,则嫌于一岁之中而有两正月、二月也,故变其文而云。
古人史法之密也。
《左传》追纪之文不止此,如《襄公六年传》:郑子国之来聘也。
四月,晏弱城东阳而遂围莱。
甲寅,堙之,环城,傅于谍。
及杞桓公卒之月。
乙未,王湫帅师及正舆子棠人军齐师,齐师大败之。
丁未,入莱,莱共公浮柔奔棠,正舆子、王漱奔莒,莒人杀之。
四月,陈无字献莱宗器于襄宫。
晏弱围棠。
十一月丙辰,而灭之。
《七年传》:郑僖公之为太子也,于成之十六年与子罕适晋,不礼焉。
又与子丰适楚,亦不礼焉。
及其元年,朝于晋,子丰欲诉诸晋而废之,于罕止之。
《十九年传》:于四月丁未,郑公孙虿卒.赴于晋大夫,《二十五年传》:会于夷仪之岁,齐人城郏。
其五月,秦晋为成。
《二十六年传》:齐人城郏之岁,其夏,齐乌馀以廪丘奔晋。
《三十一年传》:公薨之月,于产相郑伯以如晋。
《昭公七年传》:齐师还自燕之月,罕朔杀罕。
又晋韩宣子为政、聘于诸侯之岁,周合生子,名之日元。
皆是追纪。
又如《书·金》:“既克商二年,王有疾,弗豫。”
亦追纪也。
○史家月日不必顺序占人作史,取其事之相属,不论月日,故有追书,有竞书。
《左传·成公十六年》鄢陵之战,先书甲午晦,後书癸已。
甲午为正书,而癸已则因後事而追书也。
《昭公十三年》平丘之盟,先扫甲戌,後书癸酉。
甲成为正书,而癸酉则因後事而追书也。
《昭公十三年》楚灵王之弑,先书五月癸亥,後书乙卯、丙辰。
乙卯、丙辰为正书,而五月癸亥则因前事而竟书也,盖史家之文常念为月日所拘,而事不得以相连属,故古人立此变例。
有先书以起事者。
《通鉴》唐文宗太和九年十一月,先书是月戊辰,王守澄葬于沪水,于壬戌、癸亥之前是也。
○重书日《春秋·桓公十二年》书:“丙戌,公会郑伯,盟于武父。”“丙戌,卫侯晋卒。”
重书日者,二事皆当系日。
先书公者,先内而後外也。
後人作史,凡一日再书,则云“是日”。
○古人必以日月系年自《春秋》以下,纪载之文必以日系月,以月系时,以时系年,此史家之常法也。
《史记·伍子胥传》:“己卯,楚昭王出奔。”“庚辰,吴王人郢。”
则不月而日。
《刺客传》:“四月丙子,光伏甲士于窟室中。”
则不年而月,史家之变例也。
盖二事已见于吴、楚二《世家》,故其文从省。
《楚辞》‘摄提贞于孟陬兮,维庚寅吾以降。’摄提,岁也;孟陬,月也;庚寅,日也。屈子以寅年寅月庚寅日生。
王逸《章句》曰:‘太岁在寅日摄提格。孟,始也。正月为陬。言己以太岁在寅正月始春庚寅之日下母之体而生。’是也。
或谓摄提,星名。《天官书》所谓直斗杓所指,以建时节者,非也。
岂有自述其世系生辰,乃不言年而止言月日者哉。
○古无一日分为十二时古无以一日分为十二时之说。
《洪范》言岁月日,不言时。
《周礼·冯相氏》掌十有二岁,十有二月,十有二辰,十日二十有八星之位,不言时。
屈子自序其生年月日,不及时。
吕才《禄命书》亦止言年月日,不及时。
古无所谓时。
凡言时若《尧典》之‘四时’,《左氏传》之‘三时’皆谓春夏秋冬也。
故士文伯对晋侯,以岁、时、日、月、星、辰谓之六物。
《荀子》曰:‘积微,月不胜日,时不胜月,岁不胜时。’亦谓春夏秋冬也。
自汉以下,历法渐密,于是以一日分为十二时。
盖不知始于何人,而至今遵用不废。
一日之中所以分纪其时者,曰日中,曰昼日,曰日昃,见于《易》;
曰‘东方未明’,曰‘会朝’,曰‘日之方中’,曰‘昏’,曰‘夕’,曰‘宵’,见于《诗》;
曰‘昧爽’,曰‘朝’,曰‘日中昃’,见于《书》;
曰‘朝时’,曰‘日中’,曰‘夕时’,曰‘鸡初鸣’,曰‘旦’,曰‘质明’,曰‘大听’,曰‘晏朝’,曰‘昏’,曰‘日出’,曰‘日侧’,曰‘见日’,曰‘逮日’,见于《礼》;
曰‘鸡鸣’,曰‘日中’,曰‘昼’,曰‘日下昃’,曰‘日旰’,曰‘日入’,曰‘夜’,曰‘夜中’。
见于《春秋传》,曰‘晁’,日‘薄暮’,曰‘黄昏’,见于《楚辞》。
纪昼则用日,《史记·项羽纪人项王乃西从萧晨击汉军,而东至彭城,日中大破汉军。
《吕後纪》:八月庚申旦,平阳侯见相国产计事,日时,遂击产,《彭越传》:旦日,日出十余人後,後者至日中。
《淮南王安传》:旦受沼,日食时上,《汉书·五行志人日中时食,从东北,过半哺时复;哺时食从西北,日下晡时复。
《武五子昌邑王传》:夜漏未尽一刻,以火发书。其日中贺发,晡时至定陶,《东方朔传》:微行,以夜漏下十刻乃出,旦明人山下是也。
纪夜则用星,《诗》之言‘三星在天’,‘三星在隅’,‘三星在户’,
《春秋传》之言‘降娄中而旦’是也。
不辨星则分言其夜曰‘夜中’曰‘夜半’,曰‘夜乡晨’是也。
分言其夜而不详,于是有五分其夜,而言甲、乙、丙、丁、戊者。
《周礼·司寐氏》‘掌夜时’注:‘夜时谓夜晚早,若今甲乙至戊。’
《们又书·西域传》杜饮曰:“斥侯士五分,夜击刁斗自守。”
<《天文志》>:“本始元年四月壬戊,甲夜;地节元年正月戊午,乙夜;六月戊戌,甲夜。”
<《三国志·曹爽传》>:“自甲夜至五鼓,爽乃投刀于地。”
<《晋书·赵上伦传》>:“期四月三日丙夜一筹,以鼓声为应”是也,五分其夜而不详,于是有言漏上几刻者。
<《五行志》>:“晨漏未尽三刻,有两月重见。”
又云:“漏上四刻半,乃颇有光。”
<《礼仪志》>:“夜漏未尽七刻,钟呜受贺。”
<《东方朔传》>:“微行以夜,漏上十刻西出。”
<《上尊传》>:“漏上十门刻行临到。”
<《外戚传》>:“昼漏上十刻而崩。”
又云:“夜漏上五刻,持儿与舜会东交掖门。”
自《南北史》以上皆然。
故《素问》曰:“一日一夜,五分之。”
<《隋志》>:“昼有朝有禺,有中有晡,有夕夜,有甲乙丙丁戊,而无十二时之目也。”
唯《历书》云:“鸡三号卒明,抚十二节卒于丑”,而下文却云:“朔旦冬至正北”,又云“正北正西正南正东“,不直言子西午卯。
<《汉书·五行志》>言“日加辰已”,又言“时加未”,《翼奉传》言“日加申”,又言“时加卯”。
<《王莽传》>:“天文郎按栻于前,日时加某,莽旋席随斗柄而坐。”
而《吴越春秋》亦云:“今日甲子,时加于巳。”
<《固髀经》>亦有加卯、加西之言。
若纪事之文,无用此者。
<《左氏传》>:“卜楚丘曰:‘日之数十,故有十时。’”
而杜元凯注则以为十二时,虽不立十二支之目,然其日夜半者即今之所谓子也,鸡鸣者丑也,平旦者寅也,日出者卯也,食时者辰也,隅中者巳也,日中者午也,日失者未也,晡时者申也,日入者百也,黄昏者戌也,人定者亥也。
一日分为十二,始见于此,考之《史记·天官书》曰:“旦至食,食至曰失,日失至下失,下失至日人。”
<《素问·藏气法时论》>有曰“夜半”,曰“平旦”,曰“日出”,曰“日中”,曰“日失”.曰“下脯”。
<《吴越春秋》>有曰“时加日出”,“时加鸡鸣”,“时加日失”,“时加禺中”,则此十二名古有之矣。
<《史记·孝景纪》>:“五月丙戌,地动。其蚤食时,复动。”
<《汉书·武五子广陵王晋传》>:“奏酒,至鸡鸣时罢。”
<《王莽传》>:“以鸡鸣为时。”
<《後汉书·隗嚣传》>:“至昏时遂溃围。”
<《齐武王传》>:“至食时,赐陈溃。”
<《耿升传》>:“人定时,步果引去。”
<《来歙传》>:“臣夜人定後,为何人所贼伤?”
<《窦武传》>:“自旦至食时,兵降略尽。”
<《皇甫嵩传》>:“夜勒兵,鸡鸣,驰赴其陈。战至哺时,大破之。”
<《晋书·戴洋传》>:“永昌元年四月庚辰,禺中时,有大风起自东南,折木。”
<《宋书·符瑞志》>:“延康元年九月十日,黄昏时,月蚀,荧惑过。人定时,荧惑出营室,宿羽林。”
皆用此十二时。
<《淮南子》>“日出于阳谷,浴于咸池,拂于扶桑,是谓晨明。登于扶桑之上,爱始将行,是谓朏明,至于曲阿,是谓朝明。临于曾泉,是谓早食。次于桑野,是谓宴食。臻于衡阳,是谓禹中,对于昆吾,是谓正中。靡于鸟次,是谓小迁。至于悲谷,是谓晡时。回于女纪,是谓大迁。经于泉隅,是谓高春。顿于连石,是谓下春,爱止羡和,爰息六螭,是谓悬车。薄于虞泉,是谓黄昏。渝于蒙谷,是谓定昏。”
按此自晨明至定昏为十五时,而卜楚卜以为十时。
未知今之所谓十二时者,自何人定之也。
<《素问》>中有言岁甲子者,有言寅时者,皆後人伪撰入之也。
○年月朔日子今人谓日,多曰日子。
日者,初一,初二之类是也。
子者,甲子、乙丑之类是也。
<《周礼·职内》>注曰:“若言某月某日某甲诏书,或言甲,或言子,一也。”
<《文选。陈琳·檄吴将校部曲文》>“年月朔日子”,李周翰注:“日子,发檄时也。”
汉人未有称夜半为子时者,误矣,古人文字,年月之下必系以朔,必言朔之第几日,而又系之干支,故曰朔日子也。
如鲁相瑛《孔子庙碑》云:“元嘉三年三月丙子朔,甘七日王寅”,又云“永兴元年六月甲辰朔,十八日辛酉”。
史晨《孔子庙碑》云“建宁二年三月癸卯朔,七日己酉”。
樊毅《复华下民租碑》云“光和二年十二月庚午朔,十三日壬午是也。此日子之称所自起。
若史家之文,则有子而无日,《春秋》是也然在朔言朔,在晦言晦,而“旁死魄”、“哉生明”之文见于《尚书》,则有兼日而书者矣。
<《宋书·礼志》>“年月朔日甲子,尚书令某甲下”,此古文移之式也,陈琳檄文但省一“甲”字耳。
<《南史》>:“刘之遴与张缵等参校古本《汉书》,称永平十六年五月二十一日已酉,郎班固,而今本无上书年月日子。”
<《隋书》>袁充上表称:“宝历之元改元仁寿,岁月日子,还共诞圣之时。”
时有十二,而但称“子”,犹之干支有六十,而但称“甲子”也。
汉人之文,有即朔之日而必重书一日者。
广汉太守沈子据《绵竹江堰碑》云:“嘉平五年五月辛酉朔,一日辛酉。”
《绥民校尉熊君碑》云:“建安计一年十回月丙寅朔,一日丙寅。”
此则繁而无用,不若後人之简矣。
○年号当从实书正统之论,始于习凿齿,不过帝汉而伪魏、吴二国耳。
自编年之书出,而疑于年号之无所从,而其论乃纷坛矣。
夫年号与正朔自不相关,故周平王四十九年,而孔子则书之为鲁隐公之元年、何也,《春秋》,鲁史也,据其国之人所称而书之,故元年也。
晋之《乘》存,则必以是年为鄂侯之二年矣。
楚之《杌》存,则必以是年为武王之十九年矣。
观《左传·文公十七年》:郑子家与晋韩宣子书曰:“寡君即位三年”,而其下文曰“十二年”,“十四年”,“十五年”,则自称其国之年也。
《襄公二十二年》少正公孙侨对晋之辞曰:“在晋先君悼公九年,我寡君于是即位”,而其下文遂曰“我二年”,“我四年”,则两称其国之年也。
故如《三国志》则汉人传中自用汉年号,魏人传中自用魏年号,吴人传中自用吴年号。
推之南北朝。五代、辽、金并各自用其年号,此之谓从实。
且王莽篡汉,而班固作传,其于始建国、天凤、地皇之号,一一用以纪年,盖不得不以纪年,非帝之也。
後人作书,乃以编年为一大事,而论世之学疏矣。
《春秋传》亦有用他国之年者。
齐襄公之二年,叟阝瞒伐齐,注云:“鲁桓公之十六年。”
僖之四年,子然卒;简之元年,士子孔卒,注云:“郑僖四年,鲁襄六年,郑简元年,鲁襄八年。”
汉时诸侯王得自称元年。
《汉书·诸侯王表》:“楚王戊二十一年,孝景三年”,“楚王延寿三十二年,地节元年”之类是也。
《淮南·天文训》:“淮南元年冬,太一在丙子。”谓淮南王安始立之年也。
注者不达,乃曰淮南王作书之元年,又曰淮南工僭号,此为未读《史记人们又书》者矣。
赵明诚《金石录》有《楚钟铭》“惟王五十六祀”之论,正同此类。
又考汉时不独王也,即列侯于其国中亦得自称元年。
《史记·高祖功臣侯年表》:“高祖六年,平阳懿侯曹参元年”;“孝惠六年,靖侯元年”;“孝文後四年,简侯奇元年”是也。
吕氏《考古图·周阳侯钅复铭》曰:“周阳侯家铜三习钅复,容五斗,重十八斤六两。侯治五年五月国铸第四。”
《文选·魏都赋》刘良往:“文昌殿前有钟。其铭曰:惟魏四年,岁次丙申,龙次大火,五月丙寅,作蕤宾钟。”魏四年者,曹操为魏公之四年,汉献帝之建安二十一年也。
《元史·顺帝纪》:至正二十八年,乃明洪武元年也。直书二十八年。
自是以下,书日“後一年”,曰“又一年,四月丙戌,帝殂于应昌”,是时明太祖即位三年,而犹书元主曰“帝”,且不以明朝之年号加之,深得史法。
疑此出于圣裁,不独宋、王二分之能守古法也。
英宗命儒臣修《续通鉴纲目》,亦书“元顺帝至正二十七年”.不书“吴元年”。
史书一年两号古时人主改元,并从下诏之日为始,未尝追改以前之月日也。
《魏志·三少帝纪》上书“嘉平六年十月庚寅”,下书“正元元子十月壬辰”,
《吴志·三嗣主传》上书“‘太平三年十月己卯”,下书“永安元年十月壬午”。
《晋书·武帝纪》上书“魏咸熙三年十一月”,下书“泰始元年十二月景寅”。
《宋书“武帝纪》上书“晋元熙二年六月甲子”,下书“永初元年六月丁卯”。
《文帝纪》上书“景平二年八月丙申”,下书“元嘉元年八月丁酉”。
《明帝纪》上书“永光元年十二月庚申朔”,下书“泰始元年十二月丙寅”。
《唐书·高宗纪》上书“显庆六年二月乙未”,下书“龙朔元年三月丙申朔”。
《中宗纪》上书“神龙三年九月庚子”,下书“景龙元年九月甲辰”。
《睿宗纪》上书“景龙四年七月己巳”,下书“景云元年七月己巳”,
《玄宗纪》上书“先天二年十二月庚寅朔”,下书“开元元年十二月己亥”。
韩文公《顺宗实录》上书“贞元二十一年八月庚子”,下书“永贞元年八月辛丑”。
若此之类,并是据实而书。
至司马温公作《通鉴》,患其棼错,乃创新例,必取末後一号冠诸春正月之前,当时已有识之者。
《春秋·定公元年》不书正月,杜氏曰:“公即位在六月,故正义曰公未即位,必不改元。
而于春夏即称元年者,未改之日必承前君之年,于是春夏当名此年为昭公三十三年。
及六月,既改之後方以元年纪事。
及史官定策,须有一统,不可半年从前,半年从後,虽则年初亦统此岁,故入年即称元年也。
汉魏以来,虽于秋冬改元,史于春夏即以元年冠之,是有因于古也。
按温公《通鉴》是用此例,然有不可通者。
《春秋》于昭公三十三年之春而即书“定公元年”者,昭公已薨于上年之十二月矣。
若汉献帝延康元年十月始禅于魏,而正月之初,汉帝尚存,即加以魏文黄初之号,则非《春秋》之义矣。
岂有旧君尚在,当时之人皆禀其正朔,而後之为史者顾乃追夺之乎!
史家变乱年号,始自《隋书》:大业十二年十一月景辰,唐公人京师,辛酉,遥尊帝为太上皇,立代王侑为帝,改元义宁。
而下即书云:“二年三月,右屯卫将军字文化及等作乱,上崩于温室。”
按此大业十三年,炀帝在江都,而蒙以代王长安之号,甚为无理。
作史者唐臣,不得不尔。
然于《炀帝纪》书十三年,于《恭帝纪》书二年,两从其实,似亦未害。
明朝《太宗实录》上书“四年六月己巳”,下书“洪武三十五年六月庚午”,正是史臣实书,与前代合,但不明书建文年号,後人因谓之革除耳。
《英宗实录》上书“景泰八年正月辛巳”,下书“天顺元年正月壬午旬有六日”,而不没其实。
且如万历四十八年八月以後为泰昌元年,若依温公例取泰昌之号,冠于四十八年春正月之前,则诏令文移一一皆当追改,且上诬先皇矣。
故纪年之法,从古为正,不以一年两号、三号为嫌。
○年号古今相同《水经注·水下》“千金曷”前云“太和五年”,曹魏明帝之太和也;俊云“朝廷太和中”,元魏孝文帝之太和也。
○割并年号唐朝一帝改年号者十余,其见于文必全书,无割取一字用之者。至宋始有“熙丰”、“政宣”、“建绍”、“乾淳”之语,已是不敬,然犹一帝之号自相连属,无合两帝而称之者。又必用上一字,惟“元丰”以“元”字与“元枉无别,故用下字,本朝文人有称“永宣”、“成宏”、“嘉隆”,合两帝之号而为一称。
疏称正统、正德为“二正”,奉旨“列圣年号昭然,如何说二正?”近又有去上字而称“庆历”、“启祯”,更为不通矣。
地名割用一字,如“登莱”、如“温台”,则可;如“真顺“、“广大”,则不通矣。然汉人己有之。
《史记·大官书》:“勃碣海岱之间,气皆黑。”《货殖传》:“夫燕亦勃褐之间一都会也。”注云:”勃海、碣石。”《汉书·王莽传》:“成命于巴宕。”注云:“巴郡宕渠县。”魏晋以下始多此语。
常琚《华阳国志》:“分巴割蜀,以成健广。”是键为、广汉二郡,左思《蜀都赋》:“跨蹑犍。”是键为、二郡。
《魏都赋》:“恒碣砧咢于青霄。”是恒山,碣石二山。
人名割用一字者,《左传》以太、济水为“济”,《史记》以黄帝,老子为“黄老”,以王乔、赤松子为“乔松”,以伊尹、管仲为“伊管”,以绛侯、灌婴为“绛灌”。
○孙氏西斋录唐人作书无所回避。孙樵所作《西斋录》,乃是私史。至于起王氏已废之魂,上配天皇;条高後擅政之年,下系中宗,大义凛然。
视孔子之沟昭墓道,不书定正,而抑且过之矣。
此说本之沈既济《驳吴兢史议》,谓当并天後于《孝和纪》,每岁书某年春正月,皇帝在房陵,太後行某事,改某制,则纪称孝和而事述太後,名礼两得。
至于姓氏名讳,人宫之由,历位之资,及才艺智略,年辰崩葬,别纂人《皇後传》,列于废後上庶人之下,题其篇曰《则天顺圣武皇後》云。
事虽不行,而史氏称之。
○通鉴书改元《晋书·载记》:十六国时,嗣位改元者皆在本年,此史家取便序事,连属书之,其实皆改明年元也,不容十六国之中,数十王皆不逾年而改元者也。
亦必有逾年而称元者,直史家不考耳。
《金石录》据赵横山《李君神碑》石虎建武六年,岁在庚子,与《载记》合。
若从帝纪,则建武六年当是己亥,今此碑与《西门豹词殿基记》皆是庚子,以此知帝纪之失,此是差一年之证。
然《载记》亦不尽合,昔人作史,但存其年号而已,初不屑屑于岁月也。
《续纲目》景炎三年五月以後为帝祥兴元年,非也。
黄氵晋《番禺客语》:“改元在明年正月己酉朔。”盖亦是即位之初改明年元耳,史家省文,即系于前年月日之下,日“改元祥兴”。
以此推十六国事,必当同此。
○後元年汉文帝後元年,景帝中元年、後元年,当时只是改为元年,後人追纪之为中为後耳。
若武帝之後元元年则自名之为“後”;光武之中元元年,梁武帝之中大通元年,中大同元年,则自名之为“中”,不可一例论也。
元顺帝至元元年,重用世祖之号,後人追纪之,则曰“後至元元年”。
○李茂贞称秦王用天年号《通鉴》後唐庄宗同光二年,封岐王李茂贞为秦王,比得薛昌序所撰《凤翔法门寺碑》,天十九年建,而其文已称秦王,则前乎同光之二年矣,盖必茂贞所自称。
又史言茂贞奉天年号,此碑之未亦书“天十九年”,而篇中历述前事,则并以天复纪年,至天复二十年止,亦与史不合。
《五代史·李彦威传》:“是时昭宗改元天,迁于东都,为梁所迫。而晋人、蜀人以为天之号非唐所建,不复称之,但称天复”。
《前蜀世家》则云“建与唐隔绝而不知,故仍称天复”。
其说不同。
按此碑则歧人亦称天复,史失之也。
又今阳城县有後周显德二年徐纶撰《龙泉禅院记》内述天十九年。
按此地本属梁,此记乃追削梁号,而改称天者。
○通鉴书葬《通鉴》书外国之葬,如《晋纪》义熙六年九月下云:“甲寅,葬魏主外于盛乐金陵。”
不言“魏葬”,而言“葬魏”。或以为仿《春秋》之文,愚以为非也。
《春秋》书“葬宋穆公”、“葬卫桓公”之类,皆鲁遣其臣会葬,故为此文。
若南北朝时,本国自葬,则当书“魏葬”,如《宋纪》:“景平元年十二月庚子,魏葬明元帝于金陵。”“元嘉二十九年三月辛卯,魏葬太武皇帝于金陵。”
则得之矣。
○通鉴书闰月《通鉴》书闰月而不著其为何月,谓仿《春秋》之法,非也。
春秋时,间未有不在岁终者。
自《太初历》行,每月皆可置闰,若不著其为何月,或上月无事,则後之读者必费于追寻矣。
《新唐书》亦然,惟高宗显庆二年正月无事,乃书曰:‘闰正月壬寅,如洛阳宫。’
○史书人君未即位史书人君未即位之例,《左传》晋文公未入国,称‘公子’。
己人国称‘公’;
《史记》汉高帝未帝称‘汉王’,未王称‘沛公’。
五年,将战垓下,而曰‘皇帝在後,绛侯、柴将军在皇帝後’,至其下文乃曰‘诸侯及将相相与共请,尊汉王为皇帝’,于言为不顺矣。
沈约作《宋书》,于本纪第十卷,顺帝升明三年四月壬申,始书‘进齐公爵为齐王’,而前第八卷明帝泰始四年七月庚申,已书‘以骁骑将军齐王为南充州刺史’,自此以下,齐王之号累见于篇,此言之不顺也。
○史书一人先後历官《汉书·沟恤志》先称‘博士许商’,次称‘将作大匠许商’,後称‘河堤都尉许商’,此书一人而先径历官不同之法。
《书·君》:“我闻在昔,成汤既受命,时则有若伊尹格于皇天;在太甲,时则有若保衡。”
伊尹、保衡,一人也,汤时未为保衡,至太甲时始为此官,故变文以称之也。
○史书郡县同名汉时,县有同名者,大抵加‘东’、‘西’、‘南’、‘北’、‘上’、‘下’字以为别。
盖本于《春秋》之法。
燕国有二,则一称北燕;邾国有二,则一称小邾,是其例也,若郡县同名而不同地,则于县必加一‘小’字,沛郡不治沛,治相,故书沛县为‘小沛’;
广阳国不治广阳,治蓟,故书广阳县为‘小广阳’;
丹阳郡不治丹阳,治宛陵,故书丹阳县为‘小丹阳’。
後人作史多混书之,而无别矣。
○郡国改名《後汉书·光武纪》‘建武六年春正月丙辰,改春陵乡为章陵县。’
‘十六年冬十月甲申,幸章陵,修园庙,词旧宅。’
又云:‘乃悉为春陵宗室起词堂。’
上言‘章陵’,见名也;
下言‘春陵’,本春陵候之宗室,不可因县名而追改之也。
此史家用字之密也。
《史记》‘南越王尉佗者,真定人也。’
此未当,当日东垣人。
《卢绾传》‘高帝十一年冬,更东垣为真定。’
《儒林传》‘汉兴,田何以齐田徙杜陵。’
师古曰:‘初徙时未为杜陵,盖史家追言之也。’
《汉书,夏侯胜传》‘夏侯胜,字长公。初,鲁共王分鲁西宁乡以封子节侯,别属大河,大河後更名东平,故胜为东平人。’
《赵广汉传》‘赵广汉,字子部,涿郡蠡吾人也,故属河间。’
《後汉书·党锢传》:刘YY,中山安国人也,安国後别属博陵。
夏候湛《东方朔画像赞》‘大夫讳朔,字曼倩,平原厌次人也。魏建安中,分厌次以为乐陵郡,故又为郡人焉。’
此郡国改名之例。
○史书人同姓名《史记》汉高帝时有两韩信,则别之曰‘韩王信’。
《汉书》王莽时有两刘歆,则别之曰‘国师刘歆’。
此其法本于《春秋·左氏传》:襄公二十五年,齐崔杼弑其君光事,中有两贾举,则别之曰‘侍人贾举’。
《金史》有二讹可,日草火讹可、日板子讹可;有三娄室,日大娄室、曰中娄室、曰小娄室。
○述古凡述古人之言,必当引其立言之人。
古人又述古人之言,则两引之,不可袭以为己说也。
《诗》曰:‘自古在昔,先民有作。’
程正叔传《易·未济》三阳皆失位,而曰:‘斯义也,闻之成都隐者。’
是则时人之言,而亦不敢没其人,君子之谦也,然後可与进于学。
○引古必用原文凡引前人之言必用原文。
《水经注》引盛宏之《荆州记》曰:‘江中有九十九洲,楚谚云:‘洲不百,故不出王者。’桓玄有问鼎之志,乃增一洲,以充百数。
僭号数旬,宗灭身屠。
及其倾败、洲亦消毁,今上在西,忽有一洲自生,沙流回薄,成不淹时。
其後未几,龙飞江汉矣。’
注乃北魏郦道元作,而记中所指今上则南宋文帝,以宜都王即帝位之事,古人不以为嫌。
○引书用意《书·泰誓》‘受有亿兆夷人,离心离德;予有乱臣十人,同心同德。’
《左传》引之则曰:‘《太誓》所谓商兆民离,周十人同者,众也。’
《淮南子》‘舜钓于河滨,期年而渔者争处湍濑,以曲隈深潭相予。’
《尔雅》注引之,则曰:‘渔者不争喂。’
此皆略其文而用其意也。
○文章推服古人韩退之文起八代之衰,于骈偶声律之文宜不屑为。
而其《滕王阁记》推许王勃所为序,且曰:‘窃喜载名其上,词列三王之次,有荣耀焉。’
李大白《黄鹤楼诗》曰:‘眼前有景道不得,崔颢题诗在上头。’
所谓自古在昔,先民有作者也。
今之好讥河古人,翻驳旧作者,其人之宅心可知矣。
宋洪迈从孙倬丞宣城,自作题名记:‘迈告之曰:他文尚可随力工拙下笔,如此记岂宜犯不韪哉?’
盖以韩文公有《蓝田县丞厅壁记》故也。
夫以题目之同于文公,而以为犯不韪,昔人之谨厚何如哉。
○史书下两曰字注疏家凡引书,下一‘曰’字;
引书之中又引书,则下一‘云’字。
云、曰一义,变文以便读也,此出于《论语》‘牢曰’‘子云’是也。
若史家记载之辞,可下两‘曰’字,《尚书·多方》‘周公曰’‘王若曰’是也。
○书家凡例古人著书,凡例即随事载之书中。
《左传》中言“凡”者,皆凡例也,《易》乾、坤二卦用九、用六者,亦凡例也。
○分题古人作书,于一篇之中有分题,则标篇题于首而列分题于下。
如《尔雅》“释天”一篇,下列四时、祥灾、岁阳、岁名、月阳、月名、风雨、星名、祭名、讲武、旌旗。
《吕氏春秋》“孟春纪第一”下,列正月纪、本生、重己、贵公、去私是也。
疏家谓之题上事,谓标题上文之事。
若《周公践昨》及《诗》篇章句,皆篇末题之,故此亦尔。
今按《礼记·文王世子篇》有曰:“文王之为世子也”,有曰“教世子”,有曰“周公践阼”;
《乐记篇》有曰“子贡问乐”,亦同此例,後人误连于本文也。
又如《汉书·礼乐志·郊祀歌》:“练时日一”、“帝临二”,凡十九首,皆著其名于本章之末。
‘《安世房中歌》’‘桂华’、‘美芳’二题,传写之误,遂以冠後。
‘《尔雅·释亲》’一篇,石经本‘宗族’二字在‘弟兄也’之後‘母党’二字在‘从母姊妹’之後,‘妻党’二字在‘为姒妇’之後,‘昏姻’二字在‘吾谓之甥也’之後,
今国子监刻本皆改之。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日知录-卷二十-译文
不是三公级别的人不能自称公。《公羊传》说:‘天子的三公可以称公,王的后代也可以称公。’天子的三公指的是周公、召公、毕公、毛公、苏公等人。王的后代称公的例子是宋公。杜氏在《通典》中说:‘周朝的制度,不是周王的后代,各国的诸侯,他们的爵位不会达到公的级别。春秋时期有虞公、州公,有的是因为继承了商朝的旧爵位,有的曾经担任过天子的官职,他们的子孙继承了这些称号,但这并不是周朝的典制。东迁之后,各国的诸侯都擅自称公。’孔子在《春秋》中记载了这些情况,有的称公,有的不称。生前不称公,死后则称公;各国的诸侯不称公,鲁国的诸侯则称公,这样天子的政事和臣子的礼仪都体现在书中,天下的大法也就显露出来了。汉朝的西都有七个相国和五个公,而光武帝则只设了三个公,如邓公禹、吴公汉、伏公湛、宋公宏、第五公伦、牟公融、袁公安、李公固、陈公宠、桥公玄、刘公宠、崔公烈、胡公广、王公龚、杨公彪、苟公爽、皇甫公嵩、董公卓、曹公操,这些人如果不是在三公的职位上,就没有被称为公的。在《三国志》中,如汉的诸葛公亮、魏的司马公懿、吴的张公昭、顾公雍、陆公逊,《晋书》中的卫公、张公华、王公导、庾公亮、陶公侃、谢公安、桓公温、刘公裕等人,如果不是在三公的职位上,就没有被称为公。到了唐朝,记载公的称号,并不一定都是尊贵的官职。到了今天,传记和状文中,人人都可以自称公了。哎呀,多么的泛滥啊!多么的虚伪啊!
《大雅·古公直父》的注释说:‘诸侯的臣子称呼君主为公。’《白虎通》说:‘臣子和他们的国家中的人都会尊称君主为公,《诗经》中说“‘乃命鲁公,俾侯于东。”’公是鲁人对君主的称呼;侯是周室的爵位。
《秦誓》中说:‘公说:唉,我的士人们,不要喧哗。’《秦誓》中的‘公’与《春秋》中的‘秦伯’不是有很大区别吗?回答说:《春秋》用名分来规范,五等爵位的天子是不允许越级的。如果《秦誓》是本国的文献,孔子只是根据旧文而已。‘公之媚子,从公于狩。’这也是秦国的诗歌。
平王之后,诸侯普遍被称为公,就不一定局限于本国了,《硕人》这首诗中说:‘谭公维私。’《左传》中郑庄公的话说:‘不如让许公回来,重新供奉他的社稷。’
周朝鼎盛时期,也有群公的称呼,见于康王的诰命和《云汉》这首诗,这些还是五等君主,《春秋》中记载他们,统称为诸侯。
《左传》除了王卿之外,没有记载公的,只有楚国有这样的记载,因为楚国的君主已经僭越称王,所以臣子也暗中称公,《宣十一年》所说的‘诸侯县公皆庆寡人’就是这样。
传中如集公、析公、申公、郧公、蔡公、息公,商公、期思公,他们都在中国的边境,白公在吴国,都是因为尊重他们的名字而重视边邑。而秦国有麃公,官吏失去了他的姓名。
楚汉之际有膝公、戚公、柘公、薛公、郯公、萧公、陈公、魏公、留公、方与公,汉高祖最初被称为沛公,太上皇的父亲被称为丰公,这些都是楚国的旧称。
有失去名字但被称为公的,如《史记·秦始皇纪》中的侯公,《项羽纪》中的枞公、侯公,《高祖纪》中的单父人吕公、新城三老董公,《孝文纪》中的太仓令淳于公,《天官书》中的甘公,《封禅书》中的申公、齐人丁公,《曹相国世家》中的胶西盖公,《留侯世家》中的东园公,夏黄公,《穰侯传》中的客人宋公,《信陵君传》中的毛公、薛公,《贾生传》中的河南守吴公,《张敖传》中的中大夫泄公,《黥布传》中的故楚令尹薛公,《季布传》中的母弟丁公,《晁错传》中的谒者仆射邓公,《郑当时传》中的下邽翟公,《酷吏传》中的河东守胜屠公,《货殖传》中的朱公、任公,《汉书·高帝纪》中的终公,《艺文志》中的蔡公、毛公、乐人窦公、黄公、毛公、皇公,《张耳陈馀传》中的范阳令徐公、甘公,《刘欲传》中的鲁国桓公、赵国贯公,《周昌传》中的赵人方与公,《武五子传》中的瑕丘江公,《王褒传》中的九江被公,《于定国传》中的其父于公,《翟方进传》中的方进父翟公,《儒林传》中的免中徐公、博士江公、食子公,淄川任公、皓星公,《游侠传》中的故人吕公、茂陵守令尹公,都因为失去了名字而被称为公,就像郑君、卢生那样。本朝的《实录》对于孝慈高皇帝的父亲也不知道他的名字,称他为马公,这是史书的缺漏,不是正史。
大史公司马迁称他的父亲司马谈,所以尊称他为公。
有尊称老人而称公的,《战国策》中孟尝君问:‘冯公有亲人吗?’《史记》中汉文帝对冯唐说:‘公怎么这样羞辱我’就是这样。《汉书·沟洫志》中的‘赵中大夫白公’,师古注解说:‘这是相互之间尊称老人的称呼。’《项籍传》中的‘南公服’,应劭注解说:‘这是南方老人的称呼。’《眭宏传》中的‘东平赢公’,应劭注解说:‘这是长老的称号。’《元后传》中的‘元城建公’,应劭注解说:‘这是年老的称呼。’《吴志·程普传》中的‘普最年长,时人皆呼程公。’《方言》中说:‘在周、晋、秦、陇等地,尊称老人为公。’《晋书·乐志》中项伯对项庄说:‘公莫,古人相互称呼为公。’
《汉书·何武传》说:他的名声是琐碎的,不符合贤公的标准。
《后汉书·李固传》中,京师的人们都感叹说:这又是一个李公啊。
《宦者传》中,种絷担任司徒时,告诉宾客说:现在我能成为公,是曹常侍的帮助。
《魏志·王粲传》记载:蔡邕听说王粲来了,赶紧穿上鞋子倒着跑来迎接,说:这是王公的儿子。
《晋书·陈骞传》中,陈骞对父亲陈矫说:皇上英明圣明,大人是朝廷的大臣,现在如果不满意,不过是我不做公罢了。
《魏舒传》中,有人在夜里问:睡觉的是谁?回答说:魏公舒。魏舒自己知道他将会成为公。
《陆晔传》中,他的堂兄陆机经常称赞他说:我们家世世代代不乏公。
《王猛传》中,父老们说:王公为什么要拜官?
《北史·郑述祖传》中,少时在乡里,他一个人骑马出行,突然有几百个骑马的人见到他后都下马,说:公在这里。
陶渊明《孟长史传》中,他的堂兄太常夔曾经问光禄大夫刘耽:如果孟君还在,他应该已经是公了吧?刘耽回答说:他本来是三司的人。
《周书·姚僧垣传》中,宣帝曾经随意地对姚僧垣说:我曾经听说先帝称呼您为姚公,有这回事吗?姚僧垣回答说:我确实受到了特别的恩宠,正如圣旨所说。
宣帝说:这是尊老之词,不是指贵族的称号。我将会为您建国立家,为子孙们留下永久的产业。
于是封他为长寿县公,封地一千户。
孔融告诉高密县为郑玄特别设立一个乡,称为郑公乡。认为公是仁德之正号,不必是三事大夫。这纯粹是曲解。
根据他的引述,都是史书中失名的公,而太史公,又是父子之间的称呼。
《战国策》中:陈轸即将去魏国,他的儿子陈应阻止他父亲去公的行为。
《史记·留侯世家》中:我说那个小子不值得派遣,只有公自己亲自去。
这些都是指父亲为公。
《宋书·颜延之传》中:何偃在路上远远地呼唤颜延之,说:颜公延之。颜延之回答说:我既不是三公之位,也不是田舍之公,也不是君家阿公,凭什么称呼我为公?
《北齐书·徐之才传》中:郑道育曾经戏称徐之才为师公,徐之才说:既然是你们的老师,又是你们的公,在三公的意义上,我占据了两个。
陆云在《祖父诔》中称他的祖父为‘吴丞相陆公’,在诔文中说:赤乌八年二月乙卯,吴国故使持节郢州牧左都护丞相江陵郡侯陆公去世;在诔文中称他的祖父为‘故散骑常侍陆府君’。
王沈在祭文中称他的父亲为‘孝于沈敢昭告烈考东郡君’。张说在为他父亲写的《赠丹州刺史先府君墓志》中,每次称呼都是‘君’。
因此,即使是自己的先人,也不一定都称呼为公,古人非常注重名分。
《史记·晁错传》中:晁错的父亲从颍川来,对晁错说:皇上刚刚即位,公掌管政事,削弱诸侯,很多人议论怨恨公。
因此父亲称呼儿子为公。
徐孚远说:御史大夫,是三公之一。晁错的父亲称呼晁错为公,是以官职来称呼的。
僧侣也有称呼为公的,必须用他们的名字来称呼。深公,指的是法深;林公,指的是道林;远公,指的是惠远;生公,指的是道生;猷公,指的是道猷;隆公,指的是慧隆;志公,指的是宝志;澄公,指的是佛图澄;安公,指的是道安;什公,指的是鸠摩罗什。
当时的人嫌直接称呼名字太直接,所以加上一个‘公’字。梁、陈以后,僧侣有了字,人们相互称呼他们的字,称呼字就不再用‘公’了。
《宋史》中,丰稷驳斥宋用臣的《谥议》说:凡是称呼为公的,必须是资深的大臣以及乡里有德行的人,那么现在那些宦官被称为公,也不应该出自士大夫之口。
古人不用甲子来命名年份,《尔雅》疏中说:甲至癸为十日,日为阳;寅至丑为十二辰,辰为阴。
这二十二个名字,古人用来纪日,而不是纪岁。岁则自有阏逢至昭阳十名为岁阳,摄提格至赤奋若十二名为岁名。
后人所说的甲子岁、癸亥岁,并不是古时候的称呼。汉以前,最初并不借用这些名称。
《史记·历书》太初元年,年名为焉逢摄提格,月名为毕聚,日为甲子,夜半、朔旦、冬至。
其分辨如此清晰。如果《吕氏春秋·序意篇》中说:‘维秦八年,岁在滩,秋甲子朔。’贾谊的《过秦论》中说:‘单阏之岁兮,四月孟夏。庚子日斜兮,服集予舍。’许慎的《说文解字》后序中说:‘粤在永元固顿之年,盂陬之月,朔日甲子。’也都是用岁阳岁名,不与日名相同。
《汉书·郊祀歌》中说:‘天马徕,执徐时。’指的是武帝太初四年,岁在庚辰,兵诛大宛。
自从经学衰落,人们趋向简便,就用甲子至癸亥来代替,孔子说:‘觚不觚。’这就是所说的。
宋刘恕的《通鉴外记目录序》中说:‘庖牺前后至周厉王,年代模糊,借用日名甲子来纪年。’
自从三国鼎立,天空的光芒分别照耀,之后的文人大多舍弃年号而称甲子。
魏国的程晓赠给傅休奕的诗说:‘龙集甲于,四时成岁。’
晋朝的张华在《感婚赋》中写道:‘如今岁在己巳,即将迎来四季的更替。’
陆机在《愍怀太子诔》中说:‘龙集庚戌,日月改变轨迹。’
陶潜在《祭从弟敬远文》中写道:‘岁在辛亥,正是仲秋之月。’
在《自祭文》中又写道:‘岁维丁卯,律中无射。’
后周的庚信在《哀江南赋》中提到:‘粤以戊辰之年,建亥之月。’
梁朝的陶隐居在《真诰》中也记录了‘己卯岁’。
到了杜预的《左传集解后序》,则追溯魏哀王二十年,大岁在王戌。
晋惠帝时期,庐江的杜嵩创作了《王子春秋》。壬子年,元康二年,贾后弑杀杨太后于金塘城。
唐朝有人用豫书而不称年号。例如《唐书·礼仪志》中说:‘请以开元二十六年己卯四月,至辛已年十月;至甲申年四月又谛,至丙戌年十月又谛;至己丑年四月又谛,至辛卯年十月又谛。’
《博古图》中记载的《唐鉴铭》说:‘武德五年,岁次王午,八月十五日甲子,扬州总管府造青铜镜一面,充癸未年元正朝贡。’
这一面镜子既有正书,又有豫书的不同,也是变例。
史家的文字必须以日系月,以月系年。但钟鼎之文则不尽然,多有月而不年,日而不月。
《商母乙卣》上的文字说:‘丙寅,王赐贝朋用作母乙彝。’丙寅指的是日子。
《博古图》称商朝建国于庚戌,历经十六年而有丙寅,在仲壬即位的第三年,这是确凿的。
难道不是后世的人以甲子命名岁,而想要追溯古人吗?
《春秋》时期,各国都自己记录年份。在言语中,有时相互参照而不易理解,于是有举出年份的大事来说明。比如‘会于沙随之岁’、‘叔仲惠伯会成子于承匡之岁’、‘铸刑书之岁’、‘晋韩宣为政,聘于诸侯之岁’。
又有举岁星而言,如‘岁五及鹑火’、‘岁及大梁’、‘岁在娜訾之口’。
从后人的说法来看,为什么不直接说甲子、癸亥呢?这是知道古人不用来纪岁。
《大祖实录》从吴元年以前都记录干支,不符合古法。大祖当时实际上奉宋小明王之号,所以有说应该纪龙凤的。
考之《史记》,高帝之初不称楚怀王元年,而称秦二年、三年。
又太祖御制《滁州龙潭碑》文云:‘元末帝至正十四年’,私下认为那时天下还是元朝的天下,写至正,正合《史记》书秦之例。
又有兼书者,《汉书·功臣侯表序》中说:‘汉兴,自秦二世元年之秋,楚陈之岁’。
史家追记月日的方法,有人说:‘“铸《刑书》之岁”,是确实的,其下云:“齐燕平之月”,又曰“其明月”,那么为什么不直接说正月、二月呢?”
回答说:这正是史家文字缜密的地方;史之文有正纪,有追纪。
上面说:“春王正月,暨齐平。”“二月戊午,盟于儒上。”这是正纪。
下面说:“齐燕平之月。王寅,公孙段卒。其明月,子产立公孙泄及良止以抚之。”这是追纪。
追纪时再提到正月、二月,则嫌于一岁之中有两个正月、二月,所以改变文辞而说。
古人的史法之密也。
《左传》追记之文不止这些,如《襄公六年传》:郑子国之来聘也。四月,晏弱城东阳而遂围莱。
甲寅,堙之,环城,傅于谍。及杞桓公卒之月。乙未,王湫帅师及正舆子棠人军齐师,齐师大败之。
丁未,入莱,莱共公浮柔奔棠,正舆子、王漱奔莒,莒人杀之。四月,陈无字献莱宗器于襄宫。
晏弱围棠。十一月丙辰,而灭之。
《七年传》:郑僖公之为太子也,于成之十六年与子罕适晋,不礼焉。
又与子丰适楚,亦不礼焉。及其元年,朝于晋,子丰欲诉诸晋而废之,于罕止之。
《十九年传》:于四月丁未,郑公孙虿卒,赴于晋大夫。
《二十五年传》:会于夷仪之岁,齐人城郏。
其五月,秦晋为成。
《二十六年传》:齐人城郏之岁,其夏,齐乌馀以廪丘奔晋。
《三十一年传》:公薨之月,于产相郑伯以如晋。
《昭公七年传》:齐师还自燕之月,罕朔杀罕。
又晋韩宣子为政、聘于诸侯之岁,周合生子,名之日元。皆是追纪。
又如《书·金滕》:“既克商二年,王有疾,弗豫。”亦追纪也。
史家月日不必顺序,占人作史,取其事之相属,不论月日,故有追书,有竞书。
《左传·成公十六年》鄢陵之战,先书甲午晦,后书癸已。
甲午为正书,而癸已则因后事而追书也。
《昭公十三年》平丘之盟,先书甲戌,后书癸酉。
甲成为正书,而癸酉则因后事而追书也。
《昭公十三年》楚灵王之弑,先书五月癸亥,后书乙卯、丙辰。
乙卯、丙辰为正书,而五月癸亥则因前事而竟书也,盖史家之文常念为月日所拘,而事不得以相连属,故古人立此变例。
有先书以起事者。《通鉴》唐文宗太和九年十一月,先书是月戊辰,王守澄葬于沪水,于壬戌、癸亥之前是也。
重书日《春秋·桓公十二年》书:“丙戌,公会郑伯,盟于武父。”“丙戌,卫侯晋卒。”重书日者,二事皆当系日。
先书公者,先内而后外也。后人作史,凡一日再书,则云“是日”。
古人必以日月系年自《春秋》以下,纪载之文必以日系月,以月系时,以时系年,此史家之常法也。
《史记·伍子胥传》:“己卯,楚昭王出奔。”“庚辰,吴王入郢。”则不月而日。
《刺客传》:“四月丙子,光伏甲士于窟室中。”则不年而月,史家之变例也。
盖二事已见于吴、楚二《世家》,故其文从省。
《楚辞》中说:‘摄提贞于孟陬兮,维庚寅吾以降。’这里的摄提指的是年份,孟陬代表月份,庚寅则是日子。屈原是在寅年寅月庚寅日出生的。王逸在《章句》中解释说:‘太岁在寅日摄提格。孟,就是开始的意思。正月称为陬。这里说的是我是在太岁在寅正月开始春天的庚寅之日,从母亲的体内出生。’这就是说的意思。有人认为摄提是星名。《天官书》中提到的直斗杓所指,用来建立节气的,并不是这个意思。难道有自述自己的世系和生日,却只说月份和日子而不说年份的吗?
古代没有将一天分为十二个时辰的说法。《洪范》中只提到年月日,没有提到时辰。《周礼·冯相氏》中掌管的是十二岁、十二月、十二辰、十日和二十八星的位置,也没有提到时辰。屈原自己记录自己的生年月日,也没有提到时辰。吕才的《禄命书》也只提到了年月日,没有提到时辰。
古代没有所谓的时辰。当提到‘四时’(如《尧典》中)或‘三时’(如《左氏传》中)时,都是指的春夏秋冬。所以士文伯对晋侯说,岁、时、日、月、星、辰是六种事物。《荀子》中说:‘积累细微之处,月不能胜过日,时不胜过月,岁不能胜过时。’这里也是指的春夏秋冬。从汉朝开始,历法逐渐变得精密,于是将一天分为十二个时辰。至于这一分法是从谁开始的,现在已经无从得知,但至今仍在使用。
一天中用来记录时间的词有日中、昼日、日昃,这些在《易经》中可以看到;在《诗经》中有‘东方未明’、‘会朝’、‘日之方中’、‘昏’、‘夕’、‘宵’等;在《尚书》中有‘昧爽’、‘朝’、‘日中昃’等;在《礼记》中有‘朝时’、‘日中’、‘夕时’、‘鸡初鸣’、‘旦’、‘质明’、‘大听’、‘晏朝’、‘昏’、‘日出’、‘日侧’、‘见日’、‘逮日’等;在《春秋传》中有‘晁’、‘薄暮’、‘黄昏’等。记录白天使用日,如《史记·项羽本纪》中项羽在日中时分大破汉军,《吕后本纪》中平阳侯在日未出时见到相国产计事,日中时攻击产,《彭越传》中在日出十余人后,后者到日中,《淮南王安传》中旦时接受沼,日食时上,《汉书·五行志》中人在日中时食,从东北,过半哺时复;哺时食从西北,日下晡时复,《武五子昌邑王传》中夜漏未尽一刻,以火发书,其日中贺发,晡时至定陶,《东方朔传》中微行,以夜漏下十刻乃出,旦明人山下。记录夜晚使用星,如《诗经》中的‘三星在天’、‘三星在隅’、‘三星在户’,以及《春秋传》中的‘降娄中而旦’。如果不分辨星,就简单地说‘夜中’、‘夜半’、‘夜乡晨’。如果对夜晚的描述不够详细,就有将夜晚分为五部分,并用甲、乙、丙、丁、戊来表示。《周礼·司寐氏》中‘掌夜时’的注解中说:‘夜时指的是夜晚的早些时候,就像现在说的甲乙至戊。’
《汉书·西域传》中杜饮说:‘斥侯士五分,夜击刁斗自守。’
《天文志》记载:‘本始元年四月壬戊,甲夜;地节元年正月戊午,乙夜;六月戊戌,甲夜。’
《三国志·曹爽传》记载:‘从甲夜到五鼓,曹爽就把刀扔在地上。’
《晋书·赵上伦传》记载:‘预计四月三日丙夜一筹,以鼓声为应’
关于五分其夜而不详,于是有言漏上几刻者。
《五行志》记载:‘晨漏未尽三刻,有两月重见。’又说:‘漏上四刻半,乃颇有光。’
《礼仪志》记载:‘夜漏未尽七刻,钟鸣受贺。’
《东方朔传》记载:‘微行以夜,漏上十刻西出。’
《上尊传》记载:‘漏上十门刻行临到。’
《外戚传》记载:‘昼漏上十刻而崩。’又说:‘夜漏上五刻,持儿与舜会东交掖门。’
从《南北史》以上都如此记载。
所以《素问》说:‘一日一夜,五分之。’《隋志》说:‘昼有朝有禺,有中有晡,有夕夜,有甲乙丙丁戊,而无十二时之目也。’
只有《历书》说:‘鸡三号卒明,抚十二节卒于丑’,而下文却云:‘朔旦冬至正北’,又云‘正北正西正南正东’,不直言子西午卯。
《汉书·五行志》言‘日加辰已’,又言‘时加未’,《翼奉传》言‘日加申’,又言‘时加卯’。
《王莽传》记载:‘天文郎按栻于前,日时加某,王莽随斗柄而坐。’而《吴越春秋》也云:‘今日甲子,时加于巳。’《固髀经》也有加卯、加西之言。
如果纪事之文,则不用此法。
《左氏传》中卜楚丘说:‘日之数十,故有十时。’而杜元凯注则以为十二时,虽不立十二支之目,然其日夜半者即今之所谓子也,鸡鸣者丑也,平旦者寅也,日出者卯也,食时者辰也,隅中者巳也,日中者午也,日失者未也,晡时者申也,日入者百也,黄昏者戌也,人定者亥也。
一日分为十二,始见于此,考之《史记·天官书》曰:‘旦至食,食至日失,日失至下失,下失至日入。’《素问·藏气法时论》有曰‘夜半’,曰‘平旦’,曰‘日出’,曰‘日中’,曰‘日失’,曰‘下脯’。
《吴越春秋》有曰‘时加日出’,‘时加鸡鸣’,‘时加日失’,‘时加禺中’,则此十二名古有之矣。
《史记·孝景纪》记载:‘五月丙戌,地动。其蚤食时,复动。’《汉书·武五子广陵王晋传》记载:‘奏酒,至鸡鸣时罢。’《王莽传》记载:‘以鸡鸣为时。’《後汉书·隗嚣传》记载:‘至昏时遂溃围。’《齐武王传》记载:‘至食时,赐陈溃。’《耿升传》记载:‘人定时,步果引去。’《来歙传》记载:‘臣夜人定後,为何人所贼伤?’《窦武传》记载:‘自旦至食时,兵降略尽。’《皇甫嵩传》记载:‘夜勒兵,鸡鸣,驰赴其陈。战至哺时,大破之。’《晋书·戴洋传》记载:‘永昌元年四月庚辰,禺中时,有大风起自东南,折木。’《宋书·符瑞志》记载:‘延康元年九月十日,黄昏时,月蚀,荧惑过。人定时,荧惑出营室,宿羽林。’皆用此十二时。
《淮南子》中提到:‘日出于阳谷,浴于咸池,拂于扶桑,是谓晨明。登于扶桑之上,爱始将行,是谓朏明,至于曲阿,是谓朝明。临于曾泉,是谓早食。次于桑野,是谓宴食。臻于衡阳,是谓禹中,对于昆吾,是谓正中。靡于鸟次,是谓小迁。至于悲谷,是谓晡时。回于女纪,是谓大迁。经于泉隅,是谓高春。顿于连石,是谓下春,爱止羡和,爰息六螭,是谓悬车。薄于虞泉,是谓黄昏。渝于蒙谷,是谓定昏。’按此自晨明至定昏为十五时,而卜楚卜以为十时。
未知今之所谓十二时者,自何人定之也。
《素问》中有言岁甲子者,有言寅时者,皆後人伪撰入之也。
○年月朔日子今人谓日,多曰日子。日者,初一,初二之类是也。子者,甲子、乙丑之类是也。
《周礼·职内》注曰:‘若言某月某日某甲诏书,或言甲,或言子,一也。’《文选。陈琳·檄吴将校部曲文》‘年月朔日子’,李周翰注:‘日子,发檄时也。’汉人未有称夜半为子时者,误矣,古人文字,年月之下必系以朔,必言朔之第几日,而又系之干支,故曰朔日子也。
如鲁相瑛《孔子庙碑》云:‘元嘉三年三月丙子朔,甘七日王寅’,又云‘永兴元年六月甲辰朔,十八日辛酉’。史晨《孔子庙碑》云‘建宁二年三月癸卯朔,七日己酉’。樊毅《复华下民租碑》云‘光和二年十二月庚午朔,十三日壬午’是也。此日子之称所自起。
若史家之文,则有子而无日,《春秋》是也然在朔言朔,在晦言晦,而‘旁死魄’、‘哉生明’之文见于《尚书》,则有兼日而书者矣。
《宋书·礼志》‘年月朔日甲子,尚书令某甲下’,此古文移之式也,陈琳檄文但省一‘甲’字耳。
《南史》记载:‘刘之遴与张缵等参校古本《汉书》,称永平十六年五月二十一日已酉,郎班固,而今本无上书年月日子。’《隋书》袁充上表称:‘宝历之元改元仁寿,岁月日子,还共诞圣之时。’
时有十二,而但称‘子’,犹之干支有六十,而但称‘甲子’也。
汉人之文,有即朔之日而必重书一日者。广汉太守沈子据《绵竹江堰碑》云:‘嘉平五年五月辛酉朔,一日辛酉。’《绥民校尉熊君碑》云:‘建安计一年十回月丙寅朔,一日丙寅。’此则繁而无用,不若後人之简矣。
年号的确定应该从实际书写的正统理论开始,这个理论始于习凿齿,但并没有超越汉代的正统,只是伪魏、吴两个国家使用了年号。自从编年史出现后,对于年号的使用产生了疑问,因此理论变得混乱。年号和正朔(即历法)本身并没有关系,所以周平王四十九年,孔子却将其记录为鲁隐公元年,为什么呢?因为《春秋》是鲁国的史书,根据鲁国人称呼的年份来记录,所以称为元年。如果晋国的《乘》还存在,那么这一年就是鄂侯的二年。如果楚国的《杌》还存在,那么这一年就是武王的十九年。看《左传·文公十七年》:郑子家给晋国的韩宣子写信说:“我们的君主即位三年”,而下文又说是“十二年”、“十四年”、“十五年”,这是在称自己国家的年份。《襄公二十二年》中,少正公孙侨对晋国的话说:“在晋国先君悼公九年,我们的君主即位”,而下文又说是“我二年”、“我四年”,这是两次称自己国家的年份。所以,《三国志》中,汉人传中用汉的年号,魏人传中用魏的年号,吴人传中用吴的年号。推及到南北朝、五代、辽、金,各自使用自己的年号,这叫做从实际出发。而且王莽篡夺汉朝,班固写传时,对于始建国、天凤、地皇这些年号,都一一用来纪年,因为不得不纪年,并非皇帝的年号。后来的人写书,把编年作为一件大事,而世学的理解就变得粗疏了。
《春秋传》也有使用其他国家年份的情况。齐襄公二年,莒国攻打齐国,注释说:“鲁桓公十六年。”僖公四年,子然去世;简公元年,士子孔去世,注释说:“郑僖公四年,鲁襄公六年,郑简公元年,鲁襄公八年。”
汉时诸侯王可以自称元年。《汉书·诸侯王表》中记载:“楚王戊二十一年,孝景三年”,“楚王延寿三十二年,地节元年”等。在《淮南·天文训》中:“淮南元年冬,太一在丙子。”指的是淮南王刘安开始称王的那一年。注释者不懂得这个,就说淮南王写书时的元年,又说淮南王僭越称号,这是没有读过《史记》的人的说法。赵明诚的《金石录》中有《楚钟铭》提到“惟王五十六祀”,正是这类情况。
又考察汉时,不仅仅是王,即使是列侯在自己的国家中也可以自称元年。《史记·高祖功臣侯年表》中记载:“高祖六年,平阳懿侯曹参元年”;“孝惠六年,靖侯曹翳元年”;“孝文帝后四年,简侯曹奇元年”等。吕氏《考古图·周阳侯曹复铭》中说:“周阳侯家铜三习曹复,容五斗,重十八斤六两。侯治五年五月国铸第四。”《文选·魏都赋》刘良注:“文昌殿前有钟。其铭曰:惟魏四年,岁次丙申,龙次大火,五月丙寅,作蕤宾钟。”这里的魏四年是指曹操为魏公的第四年,汉献帝建安二十一年。《元史·顺帝纪》中,至正二十八年是明洪武元年,直接写为“二十八年”。从那时起,书写时说“后一年”,说“又一年,四月丙戌,帝崩于应昌”,那时明太祖即位三年,但仍然称前帝为“帝”,并且不加上明朝的年号,这深得史法。怀疑这是出于圣裁,不仅仅是宋、王二分之能守古法。
英宗命令儒臣修订《续通鉴纲目》,也写为“元顺帝至正二十七年”,而不写“吴元年”。
史书一年两号,古时君主改元,都是从下诏的那一天开始,从未追改之前的月份和日期。《魏志·三少帝纪》上写“嘉平六年十月庚寅”,下写“正元元年十月壬辰”;《吴志·三嗣主传》上写“‘太平三年十月己卯”,下写“永安元年十月壬午”;《晋书·武帝纪》上写“魏咸熙三年十一月”,下写“泰始元年十二月景寅”;《宋书“武帝纪》上写“晋元熙二年六月甲子”,下写“永初元年六月丁卯”;《文帝纪》上写“景平二年八月丙申”,下写“元嘉元年八月丁酉”;《明帝纪》上写“永光元年十二月庚申朔”,下写“泰始元年十二月丙寅”;《唐书·高宗纪》上写“显庆六年二月乙未”,下写“龙朔元年三月丙申朔”;《中宗纪》上写“神龙三年九月庚子”,下写“景龙元年九月甲辰”;《睿宗纪》上写“景龙四年七月己巳”,下写“景云元年七月己巳”;《玄宗纪》上写“先天二年十二月庚寅朔”,下写“开元元年十二月己亥”。韩愈的《顺宗实录》上写“贞元二十一年八月庚子”,下写“永贞元年八月辛丑”。这些都是根据实际情况来书写的。到司马光作《通鉴》时,担心其混乱,于是创新例,一定要把最后的一个年号放在春季正月之前,当时已经有识之士注意到了这一点。
《春秋·定公元年》没有写正月,杜预说:“君主即位在六月,所以正义说君主未即位,必不改元。而在春夏就称元年,是因为未改元之前必须承前君的年份,所以春夏应该称为昭公三十三年。到六月,改元之后才用元年纪事。到史官定策时,必须有一个统一,不能上半年从前,下半年从后,即使是年初也统一在这一年中,所以入年就称为元年。”汉魏以来,虽然秋冬改元,史书春夏即以元年冠之,这是有根据于古制的。按照司马光的《通鉴》的例子,但也有一些不可通之处。《春秋》在昭公三十三年之春就写“定公元年”,因为昭公已经在上一年的十二月去世了。如果汉献帝延康元年十月开始禅让给魏,那么正月之初,汉帝还在,如果加上魏文帝黄初的年号,那就不是《春秋》的意义了。难道有旧君还在,当时的人都遵循他的正朔,而后来的史官却要追夺他的年号吗!
史家开始变乱年号,是从《隋书》开始的:大业十二年十一月景辰,唐公入京师,辛酉,远尊帝为太上皇,立代王杨侑为帝,改元义宁。接下来就写:“二年三月,右屯卫将军宇文化及等作乱,上崩于温室。”按此大业十三年,炀帝在江都,却以代王长安的年号,非常不合理。作史的是唐朝的臣子,不得不这样做。然而在《炀帝纪》中写十三年,在《恭帝纪》中写二年,两者都根据实际情况来写,似乎也没有什么害处。
在明朝《太宗实录》中记载的‘四年六月己巳’到‘洪武三十五年六月庚午’这一段,是史官如实记录的,与前代史书相符合,但没有明确记载建文年号,后人因此称之为‘革除’。
在《英宗实录》中记载的‘景泰八年正月辛巳’到‘天顺元年正月壬午旬有六日’这一段,也没有隐瞒实际情况。再比如万历四十八年八月之后称为泰昌元年,如果按照温公的例子取泰昌之号,加在四十八年春正月之前,那么所有的诏令文书都应当追改,这样就对先皇有所诬蔑了。因此,纪年的方法,自古以来都是正确的,不会因为一年有两个或三个年号而有所顾忌。
年号古今相同,《水经注·河水》中提到‘千金河’之前说‘太和五年’,指的是曹魏明帝时期的太和年号;又提到‘朝廷太和中’,指的是元魏孝文帝时期的太和年号。
唐朝时期一位皇帝改年号的有十多次,这些年号在文中必须全部书写,没有人会割取其中一个字来使用。到了宋朝,开始出现‘熙丰’、‘政宣’、‘建绍’、‘乾淳’等说法,这已经是不够尊重了,但它们仍然是一个皇帝年号连续的,没有人会合两个皇帝的年号来称呼。而且必须使用年号中的第一个字,只有‘元丰’因为‘元’字与‘元’字相近,所以使用下字。本朝文人有称‘永宣’、‘成宏’、‘嘉隆’的,这是将两个皇帝的年号合在一起称呼。有人称正统、正德为‘二正’,奉旨‘列圣年号昭然,如何说二正?’最近又有去掉年号中的第一个字而称‘庆历’、‘启祯’的,这更加不通了。
地名割用一字,如‘登莱’、‘温台’,是可以的;如‘真顺’、‘广大’,则不可。然而汉人已经有了这样的用法。《史记·天官书》中提到:‘勃海、碣石之间,气皆黑。’《货殖传》中提到:‘燕也是勃海、碣石之间的一座都会。’注释中提到:‘勃海、碣石。’《汉书·王莽传》中提到:‘成命于巴宕。’注释中提到:‘巴郡宕渠县。’魏晋以后开始有这种说法。常璩的《华阳国志》中提到:‘分巴割蜀,以成键为、广汉二郡。’左思的《蜀都赋》中提到:‘跨蹑犍为、广汉二郡。’《魏都赋》中提到:‘恒山、碣石二山高耸于青霄。’
人名割用一字,如《左传》中以‘太济’指代‘太、济水’,以‘黄老’指代‘黄帝、老子’,以‘王乔、赤松子’指代‘王乔、赤松子’,以‘伊尹、管仲’指代‘伊尹、管仲’,以‘绛侯、灌婴’指代‘绛侯、灌婴’。
孙樵在《西斋录》中,唐人写书时无所回避。孙樵所著的《西斋录》是一部私家史书。至于起王氏已废之魂,上配天皇;条高后擅政之年,下系中宗,大义凛然。视孔子之沟昭墓道,不书定正,而抑且过之矣。
这种说法来源于沈既济的《驳吴兢史议》,认为应当将天后并入《孝和纪》,每年书某年春正月,皇帝在房陵,太后行某事,改某制,则纪称孝和而事述太后,名礼两得。至于姓氏名讳,入宫之由,历位之资,及才艺智略,年辰崩葬,另编《皇后传》,列于废后上庶人之下,题其篇曰《则天顺圣武皇后》云。事虽不行,而史家称之。
《资治通鉴》中记载改元,《晋书·载记》中提到十六国时期,继位改元的人都在本年,这是史家为了方便叙述事件,连续书写,实际上都是改年号于明年,不可能在十六国中,几十位国王都不满一年就改元。
《金石录》根据赵横山《李君神碑》中石虎建武六年,岁在庚子,与《载记》相符。如果按照帝纪,建武六年应当是己亥,现在这块碑与《西门豹词殿基记》都是庚子,从这里可以知道帝纪的错误,这是相差一年的证据。然而《载记》也不完全符合,古人作史,只保留年号而已,最初并不注重岁月。
《续纲目》中景炎三年五月之后称为帝昺祥兴元年,这是错误的。黄晋《番禺客语》中说:‘改元在明年正月己酉朔。’大概也是即位之初改明年年号,史家省略文字,就系于前年月日之下,说‘改元祥兴’。以此推论十六国的事,也应当如此。
后元年,汉文帝后元年,景帝中元年、后元年,当时只是改为元年,后人追记称之为中、后。至于武帝的后元元年则自称为‘后’;光武的中元元年,梁武帝的中大通元年、中大同元年,则自称为‘中’,不可一例论。
元顺帝至元元年,重用世祖之号,后人追记称之为‘后至元元年’。
李茂贞称秦王用天复年号,《资治通鉴》后唐庄宗同光二年,封岐王李茂贞为秦王,比得薛昌序所撰《凤翔法门寺碑》,天复十九年建,而其文已称秦王,则前于同光之二年,盖必茂贞所自称。又史言茂贞奉天复年号,此碑之末也书‘天复十九年’,而篇中历述前事,则并以天复纪年,至天复二十年止,亦与史不合。
《五代史·李彦威传》中提到:‘是时昭宗改元天复,迁于东都,为梁所迫。而晋人、蜀人以为天复之号非唐所建,不复称之,但称天复。’《前蜀世家》则说‘建与唐隔绝而不知,故仍称天复’。说法不同。按此碑则歧人亦称天复,史失之也。
又今阳城县有后周显德二年徐纶撰《龙泉禅院记》内述天复十九年。按此地本属梁,此记乃追削梁号,而改称天复。
《资治通鉴》中记载外国之葬,如《晋纪》义熙六年九月下云:‘甲寅,葬魏主外于盛乐金陵。’不言‘魏葬’,而言‘葬魏’。或以为仿《春秋》之文,我认为并非如此。《春秋》记载‘葬宋穆公’、‘葬卫桓公’等,都是鲁国派遣臣子参加葬礼,所以有这样的记载。如果南北朝时期,本国自行安葬,则应当书‘魏葬’,如《宋纪》中记载:‘景平元年十二月庚子,魏葬明元帝于金陵。’‘元嘉二十九年三月辛卯,魏葬太武皇帝于金陵。’
《通鉴》记载闰月但不注明是哪个月,说是效仿《春秋》的方法,其实不是。在《春秋》时代,闰月一般不在年底。自从《太初历》开始使用,每个月都可以设置闰月,如果不注明是哪个月,或者上个月没有特别的事情,后来的读者就必定会感到困惑。《新唐书》也是如此,只有高宗显庆二年正月没有特别的事情,才记载说:‘闰正月壬寅,前往洛阳宫。’
史书中记载人君未即位时的例子,《左传》中晋文公未进入国都时被称为‘公子’,进入国都后称为‘公’;《史记》中汉高帝未称帝时称为‘汉王’,未称王时称为‘沛公’。五年,即将在垓下战斗,却记载说‘皇帝在后面,绛侯、柴将军在皇帝后面’,到下文才说‘诸侯及将相共同请求,尊汉王为皇帝’,这种说法在文理上是不顺的。
沈约编写《宋书》,在第十卷本纪中,顺帝升明三年四月壬申,才开始记载‘进齐公爵为齐王’,而前第八卷明帝泰始四年七月庚申,已经记载‘以骁骑将军齐王为南充州刺史’,从此以下,齐王的称号多次出现在篇章中,这种说法是不顺的。
史书中记载一个人先后历任不同官职,《汉书·沟恤志》先称‘博士许商’,次称‘将作大匠许商’,后称‘河堤都尉许商’,这是记载同一个人而先后官职不同的例子。《书·君奭》说:‘我听说在古代,成汤接受天命时,当时有伊尹辅佐皇天;在太甲时,有保衡辅佐。’伊尹、保衡是同一个人,汤时伊尹还未担任保衡,到太甲时才开始担任此官职,所以用不同的文字来称呼他。
史书中记载郡县同名,汉时,县有同名的情况,一般加上‘东’、‘西’、‘南’、‘北’、‘上’、‘下’等字来区分。这源自《春秋》的方法。燕国有两个,其中一个称为北燕;邾国有两个,其中一个称为小邾,这是例子。如果郡县同名但不在同一地区,那么在县名前必加一‘小’字,如沛郡不治于沛县,而治于相县,所以沛县被称为‘小沛’;广阳国不治于广阳,而治于蓟县,所以广阳县被称为‘小广阳’;丹阳郡不治于丹阳,而治于宛陵,所以丹阳县被称为‘小丹阳’。后来的人编写史书时,常常混淆记载,而没有区分。
郡国改名的例子,《后汉书·光武纪》中记载:‘建武六年春正月丙辰,改春陵乡为章陵县。’‘十六年冬十月甲申,前往章陵,修建园庙,访问旧宅。’又说:‘于是为春陵宗室修建词堂。’上面提到‘章陵’,是现在的名称;下面提到‘春陵’,是指原来的春陵侯的宗室,不能因为县名而追溯更改它。这是史家用字的严密之处。
《史记》中提到‘南越王尉佗,真定人也。’这是不正确的,当时应该是东垣人。《卢绾传》中记载:‘高帝十一年冬,将东垣改为真定。’《儒林传》中提到:‘汉兴,田何以齐田徙杜陵。’师古注解说:‘最初迁徙时还未成为杜陵,大概是史家后来追记的。’《汉书·夏侯胜传》中提到:‘夏侯胜,字长公。最初,鲁共王分割鲁西宁乡来封儿子为节侯,另外归属大河,大河后来更名为东平,所以胜是东平人。’《赵广汉传》中提到:‘赵广汉,字子部,涿郡蠡吾人,原本属于河间。’《后汉书·党锢传》中提到:‘刘YY,中山安国人也,安国后来另属博陵。’夏侯湛的《东方朔画像赞》中说:‘大夫讳朔,字曼倩,平原厌次人也。魏建安中,分割厌次为乐陵郡,所以又成为郡人。’这些都是郡国改名的例子。
史书中记载人同姓名的例子,《史记》中汉高帝时有两位韩信,于是区分他们说‘韩王信’。《汉书》中王莽时有两位刘歆,于是区分他们说‘国师刘歆’。这种方法源自《春秋·左氏传》:鲁襄公二十五年,齐崔杼弑其君光的事,其中有两个贾举,于是区分他们说‘侍人贾举’。《金史》中有两位讹可,分别是日草火讹可、日板子讹可;有三位娄室,分别是大娄室、中娄室、小娄室。
述古时必须引用立言之人。古人又述古人之言,则要同时引用两人,不可抄袭作为自己的说法。《诗经》中说:‘自古在昔,先民有作。’程正叔在解释《易经·未济》时说:‘这个意义,是听成都隐者说的。’这是当时人的话,也不敢隐瞒其人,这是君子的谦逊,然后才能进一步学习。
引用古文必须使用原文。在《水经注》中引用盛宏之的《荆州记》说:‘江中有九十九洲,楚谚云:“洲不百,故不出王者。”桓玄有问鼎之志,就增加一洲,以凑足百数。僭号数旬,宗族灭绝,自身被杀。等到他倾覆,洲也消失了。现在皇上在西边,忽然有一洲自己出现,沙流回旋,不久就形成了。之后不久,龙飞江汉了。’注解是北魏郦道元作的,而记中所指的今上则是南宋文帝,以宜都王即帝位的事情,古人不认为这是忌讳。
引用书籍时的用意,《尚书·泰誓》中说:‘受有亿兆夷人,离心离德;我有乱臣十人,同心同德。’《左传》引用它时说:‘《泰誓》所说的商兆民离,周十人同,是众的意思。’《淮南子》中说:‘舜在河滨钓鱼,一年后钓鱼的人争着占据急流,以弯曲的深潭相让。’《尔雅》注解引用它时说:‘钓鱼的人不争食。’这些都是略去原文而使用其意。
文章推崇古人,韩愈的文章振兴了八代的衰落,对于骈偶声律的文章应该不屑一顾。然而他的《滕王阁记》却推崇王勃所写的序,并且说:‘我私下很高兴能把自己的名字记载在上面,排在三王之后,很有荣耀。’李白的《黄鹤楼诗》中说:‘眼前的景色无法用言语表达,崔颢的诗题在上面。’这就是所说的自古在昔,先民有作。现在有些人喜欢讥讽古人,反驳旧作者,他们内心的想法由此可见。宋洪迈的孙子宋倬丞在宣城,自己写了一篇题名记:‘洪迈告诉我:其他文章还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写得好坏,但这样的记文岂能不犯忌讳呢?’这是因为韩愈有《蓝田县丞厅壁记》。
史书中使用‘曰’字注解,注疏家在引用书籍时,下面加一个‘曰’字;在引用书籍中又引用其他书籍,则下面加一个‘云’字。‘云’和‘曰’意思相同,变换文字以便阅读,这源自《论语》中的‘牢曰’、‘子云’。如果史家记载的话,可以下面加两个‘曰’字,《尚书·多方》中的‘周公曰’、‘王若曰’就是这样。
写书的规矩,古人写书的时候,会随事附上一些说明,这些说明就叫做‘凡例’。《左传》中提到的‘凡’,都是指的凡例。《易经》中的乾卦和坤卦,用九和用六,也都是凡例。
古人写书,在一篇文章中如果有分题,就会在开头标明文章的总题,然后在下面列出分题。比如《尔雅》中的‘释天’这一篇,下面就列出了四时、祥灾、岁阳、岁名、月阳、月名、风雨、星名、祭名、讲武、旌旗等内容。《吕氏春秋》中的‘孟春纪第一’,下面列出了正月纪、本生、重己、贵公、去私等内容。这些分题被称作‘题上事’,即标题上文的内容。如果是像《周公践昨》和《诗经》中的篇章句子,都是在篇末标明的,所以这里也是这样的。现在根据《礼记·文王世子篇》所说:‘文王之为世子也’,‘教世子’,‘周公践阼’;《乐记篇》中‘子贡问乐’,也都是这样的例子,后人错误地将它们与正文连在一起。
比如《汉书·礼乐志·郊祀歌》中‘练时日一’、‘帝临二’,一共有十九首,都在本章的末尾标明了名称。《安世房中歌》中的‘桂华’、‘美芳’两个题目,因为传抄的错误,就放在了后面。
《尔雅·释亲》这一篇,石经本中‘宗族’两个字在‘弟兄也’之后,‘母党’两个字在‘从母姊妹’之后,‘妻党’两个字在‘为姒妇’之后,‘婚姻’两个字在‘吾谓之甥也’之后。现在国子监刻本都将它们改动了。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日知录-卷二十-注解
三公:古代官名,指宰相、御史大夫、丞相。
王者之後:指帝王的子孙后代,即王族成员。
周制:指周朝时期的政治制度。
二王之後:指周朝的两位王的后代,即周王室的后裔。
列国诸侯:指周朝分封的各个诸侯国的君主。
春秋:《春秋》是古代中国的一部编年体史书,由孔子编纂,记载了春秋时期鲁国的历史。
夫子:指孔子,儒家学派的创始人。
汉之西都:指汉朝的都城长安。
七相五公:指汉朝时期的七位宰相和五位公爵。
光武:指东汉的开国皇帝刘秀。
《春秋》:《春秋》是中国古代的一部编年体史书,由孔子整理,记录了春秋时期的历史。
《大雅·古公直父》:《诗经》中的《大雅》篇目之一,赞颂周文王祖父古公直父的品德。
《白虎通》:古代儒家经典之一,是一部解释儒家思想的著作。
《秦誓》:《尚书》中的一篇,是秦穆公向其臣子宣誓忠诚的誓词。
五等之爵:指古代中国分封制度中的五种爵位,即公、侯、伯、子、男。
册之天子:指天子颁布的封爵命令。
东迁:指周朝的都城从镐京迁至洛邑。
《硕人》:《诗经》中的《大雅》篇目之一,赞美周文王的母亲太姒。
《左传》:《左传》是《春秋》的注释书,由左丘明所著,详细记载了春秋时期的历史。
诸侯县公:指诸侯国中的县公,是地方官员的一种。
《史记》:《史记》是西汉司马迁所著的一部纪传体通史。
《汉书》:东汉班固所著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西汉的历史。
《三国志》:《三国志》是三国时期的历史著作,由陈寿所著,详细记载了魏、蜀、吴三国的历史。
《晋书》:《晋书》是唐代官修的一部纪传体史书,记载了晋朝历史。
《大史公》:指司马迁,因其在《史记》中的成就而被尊称为大史公。
《战国策》:古代一部记载战国时期各国政治、军事、外交策略的文献。
《方言》:古代一部记载方言的著作。
何武传:何武传是《汉书》中的一篇传记,记载了西汉时期的官员何武的事迹。
李固传:李固传是《后汉书》中的一篇传记,记载了东汉时期的官员李固的事迹。
宦者传:宦者传是《后汉书》中的一篇传记,记载了东汉时期的宦官。
种:古代姓氏,此处指种。
司徒:古代官名,三公之一,掌管国家的礼仪、教化等事务。
王粲传:王粲传是《魏志》中的一篇传记,记载了魏国文学家王粲的事迹。
蔡邕:蔡邕是东汉末年的文学家、书法家。
晋书·陈骞传:陈骞传是《晋书》中的一篇传记,记载了晋朝时期的官员陈骞的事迹。
魏舒传:魏舒传是《魏志》中的一篇传记,记载了魏国时期的官员魏舒的事迹。
陆晔传:陆晔传是《晋书》中的一篇传记,记载了晋朝时期的官员陆晔的事迹。
王猛传:王猛传是《晋书》中的一篇传记,记载了晋朝时期的官员王猛的事迹。
北史·郑述祖传:郑述祖传是《北史》中的一篇传记,记载了北魏时期的官员郑述祖的事迹。
陶渊明《孟长史传》:《孟长史传》是东晋诗人陶渊明的一篇传记。
周书·姚僧垣传:姚僧垣传是《周书》中的一篇传记,记载了北周时期的官员姚僧垣的事迹。
何缘:表示疑问,为何。
郑公乡:以郑玄的名字命名的乡。
战国策:《战国策》是一部战国时期的政治、军事、外交策略汇编。
留侯世家:留侯世家是《史记》中的一篇世家,记载了留侯张良的事迹。
宋书·颜延之传:颜延之传是《宋书》中的一篇传记,记载了南朝宋时期的文学家颜延之的事迹。
北齐书·徐之才传:徐之才传是《北齐书》中的一篇传记,记载了北齐时期的官员徐之才的事迹。
陆云:陆云是东晋时期的文学家。
诔:古代的一种文体,用于哀悼死者。
吴丞相陆公:指陆云的祖父,曾任吴国丞相。
散骑常侍:古代官名,掌管皇帝的机密事务。
王沈:王沈是晋朝时期的文学家。
孝于沈敢昭告烈考东郡君:这是王沈祭其父时所说的话,表示对父亲的尊敬。
张说:张说是唐朝时期的文学家。
赠丹州刺史先府君墓志:这是张说为其父所作的墓志铭。
御史大夫:古代官名,掌管监察、弹劾等事务。
沙门:指出家人。
深公:指法深,是古代著名僧人。
林公:指道林,是古代著名僧人。
远公:指惠远,是古代著名僧人。
生公:指道生,是古代著名僧人。
猷公:指道猷,是古代著名僧人。
隆公:指慧隆,是古代著名僧人。
志公:指宝志,是古代著名僧人。
澄公:指佛图澄,是古代著名僧人。
安公:指道安,是古代著名僧人。
什公:指鸠摩罗什,是古代著名僧人。
宋史:《宋史》是二十四史之一,记载了宋朝的历史。
丰稷:丰稷是宋朝时期的官员。
谥议:古代皇帝赐予官员的谥号。
甲子:甲子,干支纪日法中的第一组干支。
岁阳:古代用来纪年的十个名称,分别对应十个天干。
岁名:古代用来纪年的十二个名称,分别对应十二个地支。
尔雅:《尔雅》是中国古代一部词典性质的书,收集了大量的古代词汇和解释。
疏:注解,解释。
日名甲子:用甲子等干支纪日。
岁在甲子:用甲子等干支纪年。
亡新:指新朝,王莽建立的朝代。
始建国五年:王莽的年号。
天凤七年:王莽的年号。
苍龙:古代用来纪年的十二生肖之一,对应地支中的辰。
摄提格:古代历法中的一种纪年术语,指太岁在寅日时的年份。
苍天:古代用来纪年的十个名称之一,对应天干中的辛。
大宛:古代中亚的一个国家。
经学:研究儒家经典和古代文化的学问。
觚不觚:出自《论语》,比喻事物发生了变化,原有的名称不再适用。
三国鼎立:指东汉末年三国魏、蜀、吴的分裂局面,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重要分水岭。
天光分曜:比喻天下分裂,各据一方。
龙集甲于:古代认为龙是吉祥的象征,龙集甲于即龙年,指干支纪年的第一年。
四时成岁:一年四季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年份。
岁在己巳:指某年为己巳年,己为天干之一,巳为地支之一。
日月改度:指日月的位置发生变化。
岁在辛亥:指某年辛亥年,辛为天干之一,亥为地支之一。
月惟仲秋:指八月,古时以仲为第二,故称仲秋。
岁维丁卯:指某年丁卯年,丁为天干之一,卯为地支之一。
律中无射:指律管中的音调与无射音相合,无射为古代乐律之一。
粤以戊辰之年:指某年戊辰年,戊为天干之一,辰为地支之一。
建亥之月:指九月,古时以建为始,故称建亥月。
岁次王午:指某年王午年,王为地支之一,午为地支之一。
元康二年:指西晋惠帝时期的某一年,元康为年号。
贾後弑杨太後:指西晋时期贾南风杀害杨太后的事件。
金塘城:地名,具体位置不详。
开元二十六年己卯:指唐玄宗开元年间的某一年,开元为年号,己卯为干支纪年。
辛已年十月:指某年辛已年十月。
甲申年四月:指某年甲申年四月。
丙戌年十月:指某年丙戌年十月。
己丑年四月:指某年己丑年四月。
辛卯年十月:指某年辛卯年十月。
武德五年:指唐高祖李渊武德年间的某一年,武德为年号。
王午:指地支之一,午为地支之一。
戊辰:指地支之一,辰为地支之一。
癸未年元正朝贡:指癸未年正月初一时的朝贡。
钟鼎之文:指古代铸在钟鼎上的铭文。
商母乙卣:商代的一种酒器,母乙为其器主的名字。
王锡贝朋用作母乙彝:指商王赐予贝朋作为母乙的酒器。
仲壬:指商代的一位君主。
岁五及鹑火:指岁星运行到鹑火的位置。
岁及大梁:指岁星运行到天梁的位置。
岁在娜訾之口:指岁星运行到娜訾的位置。
大祖实录:指记录太祖事迹的史书。
龙凤:指南宋初年宋高宗赵构所用的年号,即龙凤年号。
至正十四年:指元朝末年,至正为年号,十四年为年份。
楚陈之岁:指某年楚陈的年份。
春王正月:指春季的第一个月,即正月。
齐燕平之月:指齐燕两国和平的月份。
其明月:指上一个月。
追纪:指追述过去的月日。
会于沙随之岁:指某年在沙随举行会盟的年份。
叔仲惠伯会成子于承匡之岁:指某年叔仲惠伯与成子在承匡会面的年份。
铸刑书之岁:指某年铸造刑书的年份。
晋韩宣于为政,聘于诸侯之岁:指晋国韩宣子执政并出访诸侯的年份。
岁星:指木星,古代认为岁星运行一周为一年。
发之于言:指在言语中表达。
参互而不易晓:指内容复杂,不容易理解。
举其年之大事而为言者:指用某年的重大事件来表述年份。
《春秋》之世:指春秋时期。
各国皆自纪其年:指各国都有自己的纪年方式。
《大祖实录》:指记录太祖事迹的史书。
干支:干支,由天干和地支组合而成,用于纪年、纪月、纪日、纪时等。
史家之文:指史书中的文字。
正纪:指直接记载的月日。
追纪之文:指追述过去的月日。
郑子国之来聘也:指郑国使者来访问。
晏弱城东阳而遂围莱:指晏弱在东阳筑城并围攻莱国。
王湫帅师及正舆子棠人军齐师,齐师大败之:指王湫率领军队与正舆子、棠人一起攻打齐军,齐军大败。
莱共公浮柔奔棠,正舆子、王漱奔莒,莒人杀之:指莱国国君浮柔逃到棠国,正舆子、王漱逃到莒国,莒国人杀了他们。
郑僖公之为太子也:指郑僖公在做太子的时候。
子罕适晋,不礼焉:指子罕去晋国,没有得到礼遇。
子丰欲诉诸晋而废之,于罕止之:指子丰想要向晋国申诉并废除太子,但被子罕阻止。
郑公孙虿卒.赴于晋大夫:指郑公孙虿去世,向晋国的大夫报告。
会于夷仪之岁,齐人城郏:指某年在夷仪会盟的年份,齐国人筑城于郏国。
齐人城郏之岁,其夏,齐乌馀以廪丘奔晋:指某年在齐人筑城于郏国的年份,其夏天,齐乌馀带着廪丘逃到晋国。
公薨之月,于产相郑伯以如晋:指国君去世的那个月,于产辅佐郑伯去晋国。
齐师还自燕之月,罕朔杀罕:指齐军从燕国回来那个月,罕朔杀了罕。
晋韩宣子为政、聘于诸侯之岁,周合生子,名之日元:指晋国韩宣子执政并出访诸侯的年份,韩宣子与周合生了一个儿子,取名为元。
《书·金》:指《尚书》中的《金滕》篇。
既克商二年,王有疾,弗豫:指商汤战胜商朝后第二年,商汤生病,不能治理国家。
《通鉴》:《通鉴》是司马光所著的一部编年体史书,记录了从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到五代末年的历史。
壬戌、癸亥之前:指壬戌、癸亥这两个日期之前。
丙戌,公会郑伯,盟于武父:指某年丙戌日,鲁国君主会盟郑国君主于武父。
丙戌,卫侯晋卒:指某年丙戌日,卫侯晋去世。
是日:指那一天。
《伍子胥传》:《史记》中的一篇传记,记载了伍子胥的事迹。
《刺客传》:《史记》中的一篇传记,记载了刺客的事迹。
摄提:指岁星,即木星,古人用以纪年。在古历中,太岁在寅日称为摄提格,孟陬指的是正月。
孟陬:孟指始,陬指角落,孟陬合起来指的是正月的开始,即正月的第一天。
庚寅:庚为天干之一,寅为地支之一,庚寅指的是某年某月某日。在这里,屈子以寅年寅月庚寅日出生。
太岁:古代天文学上的一种纪年方法,指木星绕太阳一周约需11.86年,古人据此划分年序,以木星所在的位置来纪年。
斗杓:北斗七星中指向前的一星,古人用来指示方位和纪时。
十二时:十二时,古代将一天分为十二个时辰,每个时辰相当于现在的两个小时。
洪范:《尚书》中的一篇,内容涉及天时、地理、人事等。
周礼:《周礼》是古代的一部官制书,详细记载了周代的官制、礼仪等。
十有二岁:十二岁,指十二年。
十有二月:十二月,指十二个月。
十有二辰:十二辰,指地支的十二个符号。
十日二十有八星之位:十天干和二十八宿的位置。
六物:指岁、时、日、月、星、辰,六种时间单位。
积微:积累的微小变化。
日中:日中,古代时间计算,日中为上午的第十一个时辰,相当于现在的上午十一到一点。
日昃:日西斜,即午后。
《易》:《易经》,又称《周易》,是中国古代的一部占卜书。
《诗》:《诗经》,是中国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
《书》:《尚书》,是中国最早的一部历史文献汇编。
《礼》:《礼记》,是中国古代的一部礼仪书。
《春秋传》:《春秋传》是对《春秋》的进一步注释和解释。
夜漏:古代用漏壶计时,夜漏指夜晚的计时工具。
甲乙丙丁戊:甲乙丙丁戊,指天干中的前五个,用于纪年、纪月、纪日、纪时等。
斥侯士五分:斥侯,古代军队中的侦察兵;士五分,指士兵分为五部分,此处指夜间分五个班次进行巡逻。
刁斗:古代的一种铜制炊具,也用作夜间计时的工具,通过击打发出声音来标记时间。
甲夜:甲夜,古代时间计算,甲为十干之一,甲夜即夜晚的第一个时辰,相当于现在的晚上七点到九点。
地节元年正月戊午,乙夜:地节元年,汉宣帝年号;正月,农历正月;戊午,干支纪年法中的某一天;乙夜,夜晚的第二个时辰,相当于现在的晚上九点到十一点。
五鼓:五鼓,古代计时,五鼓指五更,即五更天,相当于现在的凌晨三点到五点。
丙夜:丙夜,夜晚的第三个时辰,相当于现在的晚上十一点到凌晨一点。
漏上几刻:漏,古代计时工具,漏上几刻指漏壶中的水滴到几刻,每刻相当于现在的十四点四分钟。
五行志:五行志,古代文献中记载五行(金、木、水、火、土)变化和影响的篇章。
礼仪志:礼仪志,古代文献中记载礼仪制度的篇章。
微行以夜:微行,指秘密出行;以夜,在夜间。
十门刻行临到:十门刻,指十个时辰;行临到,指时间即将到来。
昼漏上十刻而崩:昼漏,指日中的漏壶;十刻,指十个时辰;崩,指皇帝去世。
持儿与舜会东交掖门:持儿,指抱着婴儿;与舜会,指与古代帝王虞舜会面;东交掖门,指宫殿中的东门。
一日一夜,五分之:一日一夜分为五个时辰。
鸡三号卒明,抚十二节卒于丑:鸡三号,指鸡鸣三次;抚十二节,指按照十二时辰来调整;卒明,指天亮;丑,指地支中的丑时,即凌晨一点到三点。
日加辰已:日加,指太阳的位置;辰已,指地支中的辰时和巳时,辰时为上午七点到九点,巳时为上午九点到十一点。
时加未:时加,指时间的增加;未,指地支中的未时,即下午一点到三点。
日加申:日加,指太阳的位置;申,指地支中的申时,即下午三点到五点。
时加卯:时加,指时间的增加;卯,指地支中的卯时,即上午五点到七点。
子时:子时,古代时间计算,子时为夜晚的最后一个时辰,相当于现在的晚上十一点到凌晨一点。
丑时:丑时,古代时间计算,丑时为夜晚的第二个时辰,相当于现在的晚上一点到三点。
寅时:寅时,古代时间计算,寅时为夜晚的第三个时辰,相当于现在的凌晨三点到五点。
卯时:卯时,古代时间计算,卯时为夜晚的第四个时辰,相当于现在的凌晨五点到七点。
辰时:辰时,古代时间计算,辰时为夜晚的第五个时辰,相当于现在的上午七点到九点。
巳时:巳时,古代时间计算,巳时为上午的第六个时辰,相当于现在的上午九点到十一点。
午时:午时,古代时间计算,午时为上午的第七个时辰,相当于现在的上午十一点到一点。
未时:未时,古代时间计算,未时为下午的第八个时辰,相当于现在的下午一点到三点。
申时:申时,古代时间计算,申时为下午的第九个时辰,相当于现在的下午三点到五点。
酉时:酉时,古代时间计算,酉时为下午的第十个时辰,相当于现在的下午五点到七点。
戌时:戌时,古代时间计算,戌时为下午的第十一个时辰,相当于现在的下午七点到九点。
亥时:亥时,古代时间计算,亥时为晚上的第一个时辰,相当于现在的晚上九点到十一点。
朔旦:朔旦,指每月的第一天,即朔日。
正北:正北,指地理方位中的北方。
日之数十,故有十时:日之十,指日干支的十个,故有十时,即十个时辰。
食时:食时,古代时间计算,食时为上午的第九个时辰,相当于现在的上午九点到十一点。
隅中:隅中,古代时间计算,隅中为上午的第十个时辰,相当于现在的上午十一点到一点。
日失:日失,古代时间计算,日失为下午的第一个时辰,相当于现在的下午一点到三点。
下脯:下脯,古代时间计算,下脯为下午的第二个时辰,相当于现在的下午三点到五点。
禺中:禺中,古代时间计算,禺中为上午的第十三个时辰,相当于现在的上午十一点到一点。
鸡鸣:鸡鸣,古代时间计算,鸡鸣为夜半之后的第一个时辰,相当于现在的凌晨三点到五点。
平旦:平旦,古代时间计算,平旦为夜半之后的第二个时辰,相当于现在的凌晨五点到七点。
日出:日出,古代时间计算,日出为夜半之后的第三个时辰,相当于现在的上午七点到九点。
日入:日入,古代时间计算,日入为下午的第三个时辰,相当于现在的下午三点到五点。
黄昏:黄昏,古代时间计算,黄昏为日中的阶段。
人定:人定,古代时间计算,人定为晚上的第一个时辰,相当于现在的晚上九点到十一点。
晨明:晨明,古代时间计算,晨明为日出的前一个阶段。
朏明:朏明,古代时间计算,朏明为日出的阶段。
朝明:朝明,古代时间计算,朝明为日出的阶段。
早食:早食,古代时间计算,早食为日出的阶段。
宴食:宴食,古代时间计算,宴食为日出的阶段。
禹中:禹中,古代时间计算,禹中为日中的阶段。
正中:正中,古代时间计算,正中为日中的阶段。
小迁:小迁,古代时间计算,小迁为日中的阶段。
晡时:晡时,古代时间计算,晡时为日中的阶段。
大迁:大迁,古代时间计算,大迁为日中的阶段。
高春:高春,古代时间计算,高春为日中的阶段。
下春:下春,古代时间计算,下春为日中的阶段。
悬车:悬车,古代时间计算,悬车为日中的阶段。
定昏:定昏,古代时间计算,定昏为日中的阶段。
岁甲子:岁甲子,指一年的开始,甲子为干支纪年法中的第一组干支。
朔日子:朔日子,指每月的第一天,朔日为每月的第一天,子为干支纪日法中的第一日。
年月朔日子:年月朔日子,指一年的某月某日的第一日。
甲诏书:甲诏书,指以甲为干支纪年的诏书。
子:子是古代对有道德、有学问的人的尊称。
甲:甲,指天干中的甲。
朔:朔,指每月的第一天。
晦:晦,指每月的最后一天。
旁死魄:旁死魄,古代对晦日的称呼。
哉生明:哉生明,古代对朔日的称呼。
乙丑:乙丑,干支纪日法中的第二组干支。
丙子:丙子,干支纪日法中的第三组干支。
丁丑:丁丑,干支纪日法中的第四组干支。
戊子:戊子,干支纪日法中的第五组干支。
己子:己子,干支纪日法中的第六组干支。
庚子:庚子,干支纪日法中的第七组干支。
辛子:辛子,干支纪日法中的第八组干支。
壬子:壬子,干支纪日法中的第九组干支。
癸子:癸子,干支纪日法中的第十组干支。
年月朔日:年月朔日,指一年的某月某日的第一日。
日:日,指日干支纪日法中的某一天。
月:月,指月干支纪月法中的某一个月。
乙:乙,指天干中的乙。
丙:丙,指天干中的丙。
丁:丁,指天干中的丁。
戊:戊,指天干中的戊。
己:己,指天干中的己。
庚:庚,指天干中的庚。
辛:辛,指天干中的辛。
壬:壬,指天干中的壬。
癸:癸,指天干中的癸。
丑:丑,地支中的第二位,代表一天中的第二个时辰,即凌晨一点到三点。
寅:寅,地支中的第三位,代表一天中的第三个时辰,即凌晨三点到五点。
卯:卯,地支中的第四位,代表一天中的第四个时辰,即凌晨五点到七点。
辰:辰,地支中的第五位,代表一天中的第五个时辰,即上午七点到九点。
巳:巳,地支中的第六位,代表一天中的第六个时辰,即上午九点到十一点。
午:午,地支中的第七位,代表一天中的第七个时辰,即上午十一到一点。
未:未,地支中的第八位,代表一天中的第八个时辰,即下午一点到三点。
申:申,地支中的第九位,代表一天中的第九个时辰,即下午三点到五点。
酉:酉,地支中的第十位,代表一天中的第十个时辰,即下午五点到七点。
戌:戌,地支中的第十一位,代表一天中的第十一个时辰,即下午七点到九点。
亥:亥,地支中的第十二位,代表一天中的第十二个时辰,即晚上九点到十一点。
十二节:十二节,指一年中的十二个节气。
年号:年号是中国古代皇帝用以纪年的名号,每个皇帝即位后都要更改年号,以示区别。年号的使用始于汉武帝,之后成为定制,历代沿袭。年号通常反映了皇帝的意志或寓意,具有一定的文化意义。
正统:正统是明朝第五位皇帝朱祁镇第一次在位时期的年号。
习凿齿:习凿齿是东晋时期的文学家、史学家,以《汉晋春秋》著称,对年号的使用有重要影响。
正朔:正朔是指历法,包括年号和历法制度。在中国古代,正朔是皇帝权威的象征。
鲁隐公:鲁隐公是春秋时期鲁国的国君,是《春秋》记载的第一位鲁国国君。
晋之《乘》:《乘》是晋国的一部史书,晋国是春秋时期的强国之一。
楚之《杌》:《杌》是楚国的一部史书,楚国是春秋时期的强国之一。
郑子家:郑子家是春秋时期郑国的官员,曾与晋国使者韩宣子通信。
晋韩宣子:韩宣子是晋国的官员,与郑子家通信。
王莽:王莽是新朝的开国皇帝。
班固:班固是东汉时期的史学家,著有《汉书》。
编年:编年是一种按照时间顺序编排历史事件的史书体裁。
世之学:世之学指研究历史、文化等方面的学问。
齐襄公:齐襄公是春秋时期齐国的国君。
鲁桓公:鲁桓公是春秋时期鲁国的国君。
《淮南子》:《淮南子》是西汉淮南王刘安所著的一部综合性著作。
淮南王安:淮南王安是西汉时期的淮南王,著有《淮南子》。
赵明诚:赵明诚是北宋时期的文学家、金石学家,著有《金石录》。
《金石录》:《金石录》是赵明诚所著的一部金石学著作。
列侯:列侯是古代中国的一种爵位,属于诸侯王之下。
《考古图》:《考古图》是北宋吕大防所著的一部考古学著作。
周阳侯:周阳侯是西汉时期的一位列侯。
《文选》:《文选》是南朝梁萧统编选的一部文学总集。
魏都赋:《魏都赋》是东汉文学家刘梁所作的赋。
曹操:曹操是东汉末年的政治家、军事家,后来建立了魏国。
汉献帝:汉献帝是东汉末年的皇帝,最终禅位于曹操,建立了曹魏政权。
《元史》:《元史》是明代官修的一部纪传体史书,记载了元朝的历史。
明太祖:明太祖是明朝的开国皇帝,原名朱元璋。
《续通鉴纲目》:《续通鉴纲目》是明代的一部纪传体史书,由英宗皇帝下令编纂。
《魏志》:《魏志》是《三国志》的一部分,记载了魏国历史。
《吴志》:《吴志》是《三国志》的一部分,记载了吴国历史。
《宋书》:《宋书》是唐代官修的一部纪传体史书,记载了宋朝历史。
《文帝纪》:《文帝纪》是《宋书》的一部分,记载了宋文帝的历史。
《明帝纪》:《明帝纪》是《宋书》的一部分,记载了宋明帝的历史。
《唐书》:《唐书》是唐代官修的一部纪传体史书,记载了唐朝历史。
韩文公:韩文公是唐代文学家韩愈的别称。
司马温公:司马温公是北宋史学家司马光的别称。
《春秋·定公元年》:《春秋·定公元年》是《春秋》中的一部分,记载了鲁定公元年的历史。
杜氏:杜氏是指《春秋》的注释者杜预。
《隋书》:《隋书》是唐代官修的一部纪传体史书,记载了隋朝历史。
大业:大业是隋炀帝的年号。
义宁:义宁是隋朝的年号,隋炀帝被废黜后使用的年号。
太宗实录:《太宗实录》是记载明朝第二位皇帝朱棣(明成祖)在位时期的历史文献。
洪武:洪武是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的年号,表示他建立的明朝的第一个年号。
建文:建文是明惠帝朱允炆的年号,是明成祖朱棣篡位后改元所用的年号。
革除:指废除或去除,此处指后人对建文年号的废除。
英宗实录:《英宗实录》是记载明朝第四位皇帝朱祁镇在位时期的历史文献。
景泰:景泰是明朝第五位皇帝朱祁钰的年号。
天顺:天顺是明朝第六位皇帝朱祁镇第二次在位时期的年号。
温公:温公是对北宋政治家、文学家、历史学家司马光的尊称。
泰昌:泰昌是明朝第七位皇帝朱翊钧去世后,他的儿子朱常洛即位时所用的年号。
纪年之法:指记录年份的方法或制度。
水经注:《水经注》是北魏郦道元所著的一部地理学著作。
太和:太和是曹魏明帝和元魏孝文帝的年号。
割并年号:指将两个或多个年号合并使用。
熙丰:熙丰是北宋神宗赵顼的年号。
政宣:政宣是北宋哲宗赵煦的年号。
建绍:建绍是南宋高宗赵构的年号。
乾淳:乾淳是南宋孝宗赵昚的年号。
元丰:元丰是北宋神宗赵顼的年号。
永宣:永宣是明朝成祖朱棣和明宣宗朱瞻基的年号合并的称呼。
成宏:成宏是明朝成祖朱棣和明宪宗朱见深的年号合并的称呼。
嘉隆:嘉隆是明朝嘉靖帝朱厚熜和隆庆帝朱载垕的年号合并的称呼。
正德:正德是明朝第九位皇帝朱厚照的年号。
二正:指正统和正德两个年号,因年号相同而称为二正。
庆历:庆历是北宋仁宗赵祯的年号。
启祯:启祯是明朝崇祯帝朱由检的年号。
地名割用一字:指在地名中只取用其中一个字来指代整个地名。
真顺:真顺不是一个常见的地名,可能是指某个具体的地点。
广大:广大不是一个常见的地名,可能是指某个具体的地点。
汉人:指汉族人。
左传:《左传》是中国古代一部重要的编年体史书,与《春秋》相辅相成,以记叙春秋时期的历史为主。
史记:《史记》是西汉史学家司马迁所著的一部纪传体通史。
黄帝:黄帝是中国古代传说中的部落联盟首领,是中华民族的始祖之一。
老子:老子是中国古代哲学家,道家学派创始人。
王乔:王乔是中国古代传说中的仙人。
赤松子:赤松子是中国古代传说中的仙人。
伊尹:伊尹是商汤的贤臣,后来成为商汤的宰相。
管仲:管仲是中国古代齐国的政治家。
绛侯:绛侯是中国古代齐国的名将。
灌婴:灌婴是中国古代齐国的名将。
孙氏西斋录:《孙氏西斋录》是唐代文学家孙樵所著的一部私史。
沈既济:沈既济是唐代文学家、史学家。
孝和:孝和是北宋仁宗赵祯的庙号。
房陵:房陵是古代地名,位于今湖北省房县。
皇後传:《皇後传》是一部记载古代皇后事迹的史书。
则天顺圣武皇後:则天顺圣武皇後是武则天的尊号。
通鉴:《通鉴》是北宋司马光编纂的一部编年体史书,记载了从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公元前403年)到五代末年(公元959年)的历史。
十六国:十六国是指中国历史上从公元304年到439年间,由多个民族建立的多个政权。
载记:《载记》是《晋书》中的一个部分,记载了十六国时期的历史。
金石录:《金石录》是北宋金石学家赵明诚所著的一部金石学著作。
李君神碑:《李君神碑》是唐代李茂贞所立的一块石碑。
天复:天复是唐朝昭宗李晔的年号。
昭宗:昭宗是唐朝昭宗李晔的庙号。
梁:梁是指南北朝时期的梁朝。
东都:东都是指古代中国的东都洛阳。
晋纪:《晋纪》是《资治通鉴》中的一个部分,记载了晋朝的历史。
宋纪:《宋纪》是《资治通鉴》中的一个部分,记载了宋朝的历史。
金陵:金陵是古代对南京的别称。
闰月:闰月是指在农历中,为了使农历与太阳年相吻合而设置的额外月份。
太初历:太初历是西汉时期制定的一种历法,是中国古代最早的完整历法。
闰正月:闰正月是指农历中某一年在正月之后增加的一个月份。
公子:公子是指诸侯王的儿子。
公:公是指诸侯王的称号。
汉王:汉王是指刘邦在未称帝之前使用的称号。
沛公:沛公是指刘邦在未称帝之前使用的另一个称号。
皇帝:皇帝是指中国古代帝王的称号。
博士:博士是古代的一种官职,主要负责教育和学术研究。
将作大匠:将作大匠是古代的一种官职,主要负责建筑工程。
河堤都尉:河堤都尉是古代的一种官职,主要负责河堤的维护。
沟恤志:《沟恤志》是《汉书》中的一篇,记载了有关水利建设和灾害救济的内容。
博士许商:博士许商是指曾任博士的许商。
将作大匠许商:将作大匠许商是指曾任将作大匠的许商。
河堤都尉许商:河堤都尉许商是指曾任河堤都尉的许商。
成汤:成汤是商朝的开国君主。
保衡:保衡是商汤时期的官职,负责国家的政治事务。
太甲:太甲是商汤的孙子,商汤去世后继位。
南燕:南燕是十六国时期的一个政权。
小邾:小邾是春秋时期的一个小国。
沛郡:沛郡是汉朝时期的一个郡。
广阳国:广阳国是汉朝时期的一个国。
丹阳郡:丹阳郡是汉朝时期的一个郡。
章陵县:章陵县是汉朝时期的一个县。
春陵乡:春陵乡是汉朝时期的一个乡。
真定:真定是汉朝时期的一个县。
东垣:东垣是汉朝时期的一个县。
杜陵:杜陵是汉朝时期的一个县。
河间:河间是汉朝时期的一个郡。
博陵:博陵是汉朝时期的一个郡。
乐陵郡:乐陵郡是汉朝时期的一个郡。
韩信:韩信是西汉初年的一位著名将领。
刘歆:刘歆是西汉末年的一位学者。
侍人贾举:侍人贾举是春秋时期的一个人物。
草火讹可:草火讹可是《金史》中的一个人物。
板子讹可:板子讹可是《金史》中的一个人物。
大娄室:大娄室是《金史》中的一个人物。
中娄室:中娄室是《金史》中的一个人物。
小娄室:小娄室是《金史》中的一个人物。
诗:指《诗经》,是中国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
程正叔:程正叔是北宋时期的学者。
易:《易经》,又称《周易》,是中国古代的一部占卜哲学书籍,也是儒家经典之一。
成都隐者:成都隐者是古代的一个隐士。
盛宏之:盛宏之是南朝宋时期的文学家。
荆州记:《荆州记》是盛宏之所著的一部地理学著作。
桓玄:桓玄是东晋末年的一位权臣。
贾举:贾举是春秋时期的一个人物。
商:商是商朝的简称。
周:周是周朝的简称。
舜:舜是古代的一位传说中的帝王。
河滨:河滨是指河流的岸边。
曲隈深潭:曲隈深潭是指弯曲的河岸和深潭。
渔者:渔者是指捕鱼的人。
崔颢:崔颢是唐代的一位诗人。
河古人:河古人是指古代的河间人。
河间人:河间人是古代河间郡的居民。
韩退之:韩退之是唐代文学家韩愈的字。
骈偶声律:骈偶声律是指古代文学中的一种文体,以对仗工整、声律和谐为特点。
王勃:王勃是唐代文学家,著有《滕王阁序》。
宋洪迈:宋洪迈是南宋时期的文学家。
孙倬丞:孙倬丞是宋洪迈的孙子。
蓝田县丞厅壁记:《蓝田县丞厅壁记》是韩愈的作品。
论语:《论语》是记录孔子及其弟子言行的书籍。
牢:牢是《论语》中的人物。
尚书:《尚书》是古代的一部经典文献。
周公:周公是周武王的弟弟,周成王的叔父,著名的政治家和思想家。
书家凡例:指古代作者在著作中为方便读者理解而设置的说明性文字,类似于现代的序言或前言。
乾、坤二卦:《易经》中的两卦,乾为天,坤为地,代表宇宙的阴阳两极。
用九、用六:《易经》中指乾卦六爻中第五爻变为九,坤卦六爻中第五爻变为六,代表变卦的特殊情况。
分题:指在篇章中,将内容按照主题或意义进行分类,并在标题下注明。
疏家:指注释《尔雅》的学者。
题上事:指在标题上注明篇章中要讨论的事务。
周公践昨:指周公旦在周成王即位时,举行践阼仪式。
礼记:《礼记》是儒家经典之一,记录了古代的礼仪制度。
文王世子篇:《礼记》中的一篇,讲述文王作为世子的故事。
乐记篇:《礼记》中的一篇,讨论音乐的意义和作用。
子贡问乐:《乐记篇》中的一段,记录了子贡向孔子询问音乐的问题。
汉书:《汉书》是中国古代一部纪传体史书,记载了西汉的历史。
礼乐志:《汉书》中的一个部分,记载了汉朝的礼乐制度。
郊祀歌:《汉书·礼乐志》中的一类歌曲,用于郊祀仪式。
练时日一:指进行祭祀前准备的时间。
帝临二:指皇帝亲临祭祀仪式。
石经本:指刻在石碑上的经文版本。
国子监刻本:指由国子监刻印的书籍版本。
宗族:指同一家族的成员。
母党:指同一家族的母系亲属。
从母姊妹:指同一家族的母亲的姐妹。
妻党:指同一家族的妻子的家族。
为姒妇:指成为姒姓妇女的丈夫。
昏姻:指婚姻关系。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日知录-卷二十-评注
书家凡例古人著书,凡例即随事载之书中。《左传》中言‘凡’者,皆凡例也,《易》乾、坤二卦用九、用六者,亦凡例也。
此句开篇即点明了‘凡例’的概念,指出古人在著书时,会将一些普遍性的规则或解释附于书中,以供读者参考。‘凡’字在此处不仅指‘所有’,更强调了这些规则的普遍性和重要性。‘《左传》’和‘《易》’的举例,则是为了说明凡例在古代文献中的普遍存在,以及其在文献解读中的关键作用。
‘《左传》’中的‘凡’字,通常指对历史事件的总结和概括,是理解历史背景和人物行为的重要依据。‘《易》’中的‘用九’、‘用六’,则是解释卦象变化和吉凶的规则,对于解读《易经》至关重要。
‘《易》乾、坤二卦用九、用六者,亦凡例也。’这句话进一步强调了‘凡例’的普遍性,无论是历史记载还是哲学思考,都需要借助凡例来帮助理解。
分题古人作书,于一篇之中有分题,则标篇题于首而列分题于下。如《尔雅》‘释天’一篇,下列四时、祥灾、岁阳、岁名、月阳、月名、风雨、星名、祭名、讲武、旌旗。
此句介绍了古代文献中的一种常见的组织方式,即‘分题’。‘分题’是指在一篇文献中,将内容按照不同的主题进行分类,并在篇首标注篇题,在篇下列出分题。这种方式有利于读者快速了解文献的结构和内容。
《尔雅》‘释天’一篇的举例,说明了分题的具体应用。通过列举分题,我们可以看到古人对于天文现象的分类和解读,体现了古人对自然界的深刻认识。
‘疏家谓之题上事,谓标题上文之事。’这句话解释了‘题上事’的概念,即指在文献中,标题所指向的内容。这种表述方式体现了古人对文献内容的重视,以及对标题功能的明确。
‘若《周公践昨》及《诗》篇章句,皆篇末题之,故此亦尔。’此句进一步说明了篇末标题的用法,即对篇章内容进行总结或概括,帮助读者理解。
‘今按《礼记·文王世子篇》有曰:“文王之为世子也”,有曰“教世子”,有曰“周公践阼”;《乐记篇》有曰“子贡问乐”,亦同此例,後人误连于本文也。’这里通过对《礼记》和《乐记》的举例,说明了古代文献中标题和内容的关系,以及后人可能会出现的误解。
‘又如《汉书·礼乐志·郊祀歌》:“练时日一”、“帝临二”,凡十九首,皆著其名于本章之末。’此句以《汉书》为例,说明了古代文献中标题和篇章结构的对应关系,以及标题在文献中的重要作用。
‘《安世房中歌》‘桂华’、‘美芳’二题,传写之误,遂以冠後。’这句话指出,由于传抄过程中的错误,导致标题被错误地放置在篇章的末尾,这种现象反映了古代文献传承中的困难和不确定性。
‘《尔雅·释亲》一篇,石经本“宗族”二字在“弟兄也”之後“母党”二字在“从母姊妹”之後,“妻党”二字在“为姒妇”之後,“昏姻”二字在“吾谓之甥也”之後,今国子监刻本皆改之。’此句通过对《尔雅·释亲》的例子,说明了文献在流传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差异,以及学者们对文献进行校勘和整理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