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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始明昌国文:古籍-人物志-材能

作者: 刘义庆(403年-444年),南朝宋时期的文学家、历史学家。他的《人物志》是中国古代文学与历史学相结合的代表作之一,具有很高的文学和历史价值。

年代:成书于南朝宋代(约5世纪)。

内容简要:《人物志》是刘义庆编写的关于历史人物传记的作品,书中通过对历史人物的深入分析,探讨了人物的性格、行为和成就。该书共分若干篇,涵盖了从古至今的多个历史人物,特别是政治家、军事家、文学家的传记。刘义庆在书中展示了这些人物的智慧、个性和行为方式,具有很强的教育性和历史意义。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人物志-材能-原文

材能大小,其准不同。

量力而授,所任乃济。

或曰:人材有能大而不能小,犹函牛之鼎不可以烹鸡;愚以为此非名也。

夫能之为言,已定之称;岂有能大而不能小乎?

凡所谓能大而不能小,其语出于性有宽急;性有宽急,故宜有大小。

宽弘之人,宜为郡国,使下得施其功,而总成其事;急小之人,宜理百里,使事办于己。

然则郡之与县,异体之大小者也;以实理宽急论辨之,则当言大小异宜,不当言能大不能小也。

若夫鸡之与牛,亦异体之小大也,故鼎亦宜有大小;若以烹犊,则岂不能烹鸡乎?

故能治大郡,则亦能治小郡矣。

推此论之,人材各有所宜,非独大小之谓也。

夫人材不同,能各有异:有自任之能,有立法使人之能,有消息辨护之能,以德教师人之能,有行事使人谴让之能,有司察紏摘之能,有权奇之能,有威猛之能。

夫能出于材,材不同量;材能既殊,任政亦异。

是故:

自任之能,清节之材也,故在朝也,则冢宰之任;为国,则矫直之政。

立法之能,治家之材也,故在朝也,则司寇之任;为国,则公正之政。

计策之能,术家之材也,故在朝也,则三孤之任;为国,则变化之政。

人事之能,智意之材也,故在朝也,则冢宰之佐;为国,则谐合之政。

行事之能,谴让之材也,故在朝也,则司寇之佐;为国,则督责之政。

权奇之能,伎俩之材也,故在朝也,则司空之任;为国,则艺事之政。

司察之能,臧否之材也,故在朝也,则师氏之佐;为国,则刻削之政。

威猛之能,豪杰之材也,故在朝也,则将帅之任;为国,则严厉之政。

凡偏材之人,皆一味之美;故长于办一官,而短于为一国。

何者?夫一官之任,以一味协五味;一国之政,以无味和五味。

又国有俗化,民有剧易;而人材不同,故政有得失。

是以:

王化之政,宜于统大,以之治小则迂。

辨护之政,宜于治烦,以之治易则无易。

策术之政,宜于治难,以之治平则无奇。

矫抗之政,宜于治侈,以之治弊则残。

谐和之政,宜于治新,以之治旧则虚。

公刻之政,宜于紏奸,以之治边则失众。

威猛之政,宜于讨乱,以之治善则暴。

伎俩之政,宜于治富,以之治贫则劳而下困。

故量能授官,不可不审也。

凡此之能,皆偏材之人也。

故或能言而不能行,或能行而不能言;至于国体之人,能言能行,故为众材之隽也。

人君之能异于此:故臣以自任为能,君以用人为能;臣以能言为能,君以能听为能;臣以能行为能,君以能赏罚为能;所能不同,故能君众材也。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人物志-材能-译文

才能的大小,其标准是不同的。根据个人的能力来分配任务,才能使任务得以完成。有人说:人才有大的才能却没有小的才能,就像大鼎不能用来煮鸡一样;我认为这不是正确的说法。‘能’这个词,已经是一个固定的称呼;难道有大的才能却不能小的吗?所谓大的才能不能小的,这种说法源于性格上有宽厚和急躁之分;性格上有宽厚和急躁之分,所以应该有大小之分。宽厚的人,适合担任郡国的官职,让下属能够施展自己的能力,共同完成大事;急躁的人,适合管理小的地方,让事情在自己手中得到解决。那么,郡和县,就是不同级别的大小官职;根据实际性格的宽厚和急躁来辩论,应该说的是大小适宜,而不是大的才能不能小的才能。至于鸡和牛,也是不同大小的事物,所以鼎也应该有大小之分;如果用来煮小牛,难道就不能煮鸡吗?所以,能够治理大郡的人,也能够治理小郡。推广这个观点,人才各有适宜的位置,不仅仅是大小的问题。

人的才能各不相同,能力也各有差异:有自我承担的能力,有制定法规使他人执行的能力,有调节和辩护的能力,有以德行教育他人的能力,有行事使人批评和让步的能力,有监督和纠正的能力,有使用权术的能力,有威猛的能力。

能力来源于才能,才能的量级不同;才能和能力不同,担任的政务也不同。因此:

自我承担的能力,是清正廉洁的才能,所以在朝廷,就担任冢宰的职务;为国家,就实行正直的政策。

制定法规的能力,是治理家庭的才能,所以在朝廷,就担任司寇的职务;为国家,就实行公正的政策。

计策的能力,是策略家的才能,所以在朝廷,就担任三孤的职务;为国家,就实行变化多端的政策。

人事的能力,是智慧谋略的才能,所以在朝廷,就担任冢宰的助手;为国家,就实行和谐的政策。

行事的能力,是批评和让步的才能,所以在朝廷,就担任司寇的助手;为国家,就实行监督和责罚的政策。

使用权术的能力,是技艺之才的才能,所以在朝廷,就担任司空的职务;为国家,就实行技艺之政。

监督和纠正的能力,是批评和评价的才能,所以在朝廷,就担任师氏的助手;为国家,就实行严格的政策。

威猛的能力,是豪杰之才的才能,所以在朝廷,就担任将帅的职务;为国家,就实行严厉的政策。

所有偏才的人,都是单一的美味;所以擅长处理一个官职,却不擅长治理一个国家。为什么呢?一个官职的职责,需要用单一的味道调和五味;一个国家的政治,需要用无味的调和五味。而且国家有习俗和文化,民众有难易之分;而人才不同,所以政治有得失。

王化的政治,适合治理大的国家,用它来治理小的国家就会过于繁琐。

辩护的政治,适合治理复杂的事务,用它来治理简单的事务就没有什么效果。

策略的政治,适合治理困难的事务,用它来治理平稳的事务就没有什么奇特之处。

正直的政治,适合治理奢侈的事务,用它来治理败坏的事务就会造成破坏。

和谐的政治,适合治理新的事务,用它来治理旧的事务就会显得空洞。

公正的政治,适合纠正奸邪,用它来治理边疆就会失去民心。

严厉的政治,适合讨伐叛乱,用它来治理善良的事务就会显得残暴。

技艺的政治,适合治理富裕的国家,用它来治理贫穷的国家就会使民众困苦。

因此,根据能力授予官职,不可不慎重。

所有这些能力,都是偏才的人。所以有的人能说但不能做,有的人能做但不能说;至于国家体制中的人,能说能做,所以成为众才之俊。

君主的才能与此不同:所以臣子以自我承担为能,君主以用人为能;臣子以能说为能,君主以能听为能;臣子以能做为能,君主以能赏罚为能;所能不同,所以君主能够统御众才。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人物志-材能-注解

材能大小:指人的才能和能力的强弱程度。

准:标准,准则。

量力而授:根据能力大小来分配任务。

所任乃济:所分配的任务才能得以完成。

人材:人才,有才能的人。

函牛之鼎:可以容纳牛的鼎,比喻大的容器。

烹鸡:煮鸡。

能之为言:能,表示能力。

已定之称:已经确定的名号。

性有宽急:性格有宽宏和急躁之分。

宜:适宜,适合。

郡国:古代的行政区域,郡大于县。

百里:古代的长度单位,一百里相当于现在的50公里。

家:家庭。

司寇:古代官名,掌管司法。

三孤:古代官名,指三公,即太师、太傅、太保。

冢宰:古代官名,掌管国家大政。

矫直:正直。

公正:公平正义。

变化:变化多端。

谐合:和谐相处。

督责:监督责成。

伎俩:手段,技巧。

伎俩之材:有手段技巧的人才。

臧否:评论好坏。

师氏:古代官名,掌管教育。

刻削:严格刻薄。

豪杰:有才能和勇武的人。

偏材:只有某一方面的才能。

一味之美:单一的味道之美。

五味:酸、甜、苦、辣、咸,代表不同的味道。

王化之政:王道政治。

辨护之政:明辨是非的政治。

策术之政:用策略和技巧的政治。

矫抗之政:刚直不屈的政治。

谐和之政:和谐的政治。

公刻之政:公正刻薄的政治。

威猛之政:威严猛烈的政治。

伎俩之政:用手段技巧的政治。

审:仔细,慎重。

国体之人:有全面才能的人。

自任:自己承担责任。

用人为能:善于使用人才的能力。

能听:善于听取意见。

能赏罚:善于赏罚。

君众材:能够驾驭各种人才。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人物志-材能-评注

材能大小,其准不同。量力而授,所任乃济。

此句强调人才的能力大小应根据实际情况来衡量,不能一概而论。‘量力而授’意味着要根据每个人的能力来分配任务,这样才能够确保任务的完成。这句话体现了古代对于人才使用的智慧。

或曰:人材有能大而不能小,犹函牛之鼎不可以烹鸡;愚以为此非名也。

这里引用了别人的观点,认为人才有大小之分,就像大鼎不能用来煮鸡一样。作者对此观点表示不同意,认为这种说法并不准确。作者认为,‘能’这个词已经确定了它的含义,不存在大小之分。

夫能之为言,已定之称;岂有能大而不能小乎?

作者进一步阐述,‘能’这个词已经确定了它的含义,不存在大小之分。这里的‘能’指的是能力,是一种固有的特质,不应该被人为地划分为大小。

凡所谓能大而不能小,其语出于性有宽急;性有宽急,故宜有大小。

作者指出,所谓的‘能大而不能小’这种说法源于人的性格有宽有急,性格宽的人适合担任大职务,性格急的人适合担任小职务。这里体现了性格与职务的匹配原则。

宽弘之人,宜为郡国,使下得施其功,而总成其事;急小之人,宜理百里,使事办于己。

作者进一步说明,性格宽弘的人适合担任郡国级别的职务,而性格急小的人适合管理百里之地。这种分配体现了对人才性格特点的尊重和利用。

然则郡之与县,异体之大小者也;以实理宽急论辨之,则当言大小异宜,不当言能大不能小也。

作者认为,郡与县是不同级别的行政单位,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来讨论它们的适宜性,而不是简单地用‘能大不能小’来概括。

若夫鸡之与牛,亦异体之小大也,故鼎亦宜有大小;若以烹犊,则岂不能烹鸡乎?

作者以烹饪为例,说明即使是不同大小的锅,也可以用来烹饪不同大小的食物。这里用比喻的方式说明,人才的使用也应该根据具体情况来定。

故能治大郡,则亦能治小郡矣。

作者总结说,如果一个人能够治理大郡,那么他也同样能够治理小郡。

推此论之,人材各有所宜,非独大小之谓也。

作者进一步推广这个观点,认为人才各有各的适宜之处,不仅仅是大小的问题。

夫人材不同,能各有异:有自任之能,有立法使人之能,有消息辨护之能,以德教师人之能,有行事使人谴让之能,有司察紏摘之能,有权奇之能,有威猛之能。

作者列举了不同类型的人才能力,如自我担当的能力、制定法规的能力、沟通辨护的能力、以德教人的能力、执行事务的能力、监察纠错的能力、权变的能力和威猛的能力。

夫能出于材,材不同量;材能既殊,任政亦异。

作者指出,能力来源于人才本身,不同的人才有不同的能力,因此他们在政治上的职责也应该有所不同。

是故:自任之能,清节之材也,故在朝也,则冢宰之任;为国,则矫直之政。

作者根据不同的人才能力,列举了他们在朝廷和国政中的相应职责。

凡偏材之人,皆一味之美;故长于办一官,而短于为一国。

作者认为,偏才之人虽然在某一领域有特长,但在治理国家方面则可能有所不足。

何者?夫一官之任,以一味协五味;一国之政,以无味和五味。

作者用烹饪的比喻来说明,一个官员的职责是协调不同的职责,而一个国家的治理则需要调和不同的政策和利益。

又国有俗化,民有剧易;而人材不同,故政有得失。

作者指出,国家的风俗和民众的易难程度不同,而人才也有差异,因此政治治理会有得失。

是以:王化之政,宜于统大,以之治小则迂。

作者列举了不同政治风格适合治理的国家大小,以及不适合的情况。

故量能授官,不可不审也。

作者强调,根据能力授官是非常重要的,需要谨慎对待。

凡此之能,皆偏材之人也。故或能言而不能行,或能行而不能言;至于国体之人,能言能行,故为众材之隽也。

作者指出,这些能力都是偏才之人的特点,他们可能擅长言辞但行动力不足,或者擅长行动但言辞能力不足。而国家治理需要的是能够言辞和行动兼备的人才。

人君之能异于此:故臣以自任为能,君以用人为能;臣以能言为能,君以能听为能;臣以能行为能,君以能赏罚为能;所能不同,故能君众材也。

作者最后指出,君主的才能与臣子不同,君主擅长的是用人,而臣子擅长的是自任、言辞和行动。君主能够根据不同的才能来运用人才,因此能够统领众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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