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赵尔巽(1844年-1927年),清代著名历史学家。作为清史的编撰者之一,他在清朝历史研究方面有着杰出的贡献。赵尔巽编写的《清史稿》成为了后世研究清朝历史的重要资料。
年代:成书于清代(约20世纪初)。
内容简要:《清史稿》是赵尔巽根据丰富的史料和个人研究,所编纂的清朝历史书籍。书中详细记录了清朝自建立到灭亡的政治、军事、外交、社会和文化等方面的历史。全书通过对重要人物和历史事件的描述,展现了清朝的盛衰和历史进程。它对后世研究清朝历史、政治制度和社会文化提供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是研究清朝历史的基本参考书籍。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清史稿-志-卷一百零六-原文
古者取士之法,莫备於成周,而得人之盛,亦以成周为最。
自唐以后,废选举之制,改用科目,历代相沿。
而明则专取四子书及易、书、诗、春秋、礼记五经命题试士,谓之制义。
有清一沿明制,二百馀年,虽有以他途进者,终不得与科第出身者相比。
康、乾两朝,特开制科。博学鸿词,号称得人。
然所试者亦仅诗、赋、策论而已。
洎乎末造,世变日亟。
论者谓科目人才不足应时务,毅然罢科举,兴学校。
采东、西各国教育之新制,变唐、宋以来选举之成规。
前后学制,判然两事焉。
今综其章制沿革新旧异同之故著於篇。
学校一
有清学校,向沿明制。
京师曰国学,并设八旗、宗室等官学。
直省曰府、州、县学。
世祖定鼎燕京,修明北监为太学。
顺治元年,置祭酒、司业及监丞、博士、助教、学正、学录、典籍、典簿等官。
设六堂为讲肄之所,曰率性、修道、诚心、正义、崇志、广业,一仍明旧。
少詹事李若琳首为祭酒,请仿明初制,广收生徒,官生除恩荫外,七品以上官子弟勤敏好学者,民生除贡生外,廪、增、附生员文义优长者,并许提学考选送监。
又言学以国子名,所谓国之贵游子弟学焉。
前朝公、侯、伯、驸马初袭授者,皆入国学读书。
满洲勋臣子弟有志向学者,并请送监肄业。
诏允增设满洲司业、助教等官,是为八旗子弟入监之始。
厥后定为限制,条例屡更,益臻详备。
肄业生徒,有贡、有监。
贡生凡六:曰岁贡、恩贡、拔贡、优贡、副贡、例贡。
监生凡四:曰恩监、荫监、优监、例监。
荫监有二:曰恩荫、难荫。
通谓之国子监生。
六堂肄业,分内、外班。
初,内班百五十名,堂各二十五名;外班百二十名,堂各二十名。
户部岁发帑银,给膏火,奖励有差,馀备周恤。
乾隆初,改内班堂各三十名,内、外共三百名。
既而裁外班百二十名,加内班膏火,拨内班二十四名为外班。
嘉庆初,以八旗及大、宛两县肄业生距家近,不住舍,不许补内班。
补班之始,赴监应试,曰考到。
列一、二等者再试,曰考验。
贡生一、二等,监生一等,乃许肄业。
假满回监曰复班。
内班生原依亲处馆,满、蒙、汉军恩监生习翻译或骑射,不能竟月在学者,改外班。
旷大课一次,无故离学至三次以上,例罚改外。
置集愆册,治诸不帅教者。
出入必记於簿,监丞掌之。
省亲、完姻、丁忧、告病及同居伯、叔、兄长丧而无子者,予假归里,限期回监。
迟误惩罚,私归黜革,冒替除名。
课士之法,月朔、望释奠毕,博士厅集诸生,讲解经书。
上旬助教讲义。
既望,学正、学录讲书各一次。
会讲、覆讲、上书、覆背,月三回,周而复始。
所习四书、五经、性理、通鉴诸书,其兼通十三经、二十一史,博极群书者,随资学所诣。
日摹晋、唐名帖数百字,立日课册,旬日呈助教等批晰,朔、望呈堂查验。
祭酒、司业月望轮课四书文一、诗一,曰大课。
祭酒季考,司业月课,皆用四书、五经文,并诏、诰、表、策论、判。
月朔,博士厅课经文、经解及策论。
月三日,助教课,十八日,学正、学录课,各试四书文一、诗一、经文或策一。
积分历事之法,国初行之。
监生坐监期满,拨历部院练习政体。
三月考勤,一年期满送廷试。
其免坐监,或免历一月二月者,恩诏有之,非常例也。
顺治三年,祭酒薛所蕴奏定汉监生积分法,常课外,月试经义、策论各一,合式者拔置一等。
岁考一等十二次为及格,免拨历,送廷试超选。
十五年,祭酒固尔嘉浑议:‘令监生考到日,拔其尤者许积分;不与者,期满咨部历事。积分法一年为限。常课外,月试一等与一分,二等半分,二等以下无分。有五经兼通,全史精熟,或善摹锺、王诸帖,虽文不及格,亦与一分。积满八分为及格,岁不逾十馀人。’
恩、拔、岁、副,咨部历满考职,照教习贡生例,上上卷用通判,上卷用知县。
例监历满考职,与不积分贡生一体廷试。
每百名取正印八名,馀用州、县佐贰。
积分不满数,原分部者,咨部不得优选。
原再肄业满分者听。
是年,科臣王命岳以贡途壅塞,请暂停恩、拔、岁贡。
於是坐监人少,难较分数。
十七年,固尔嘉浑奏停积分法,后遂不复行。
康熙初,并停拨历,期满咨部考试,用州同、州判、县丞、主簿、吏目。
自是部院诸司无监生,惟考选通文理能楷书者,送修书各馆,较年劳议叙,照应得职衔选用,优者或加等焉。
监生坐监期,恩贡六月,岁贡八月,副贡廪膳六月,增、附八月,拔贡廪膳十四月,增、附十六月,恩荫二十四月,难荫六月,例贡廪膳十四月,增、附十六月,俊秀二十四月。
例监计捐监月分三十六月。
雍正五年,定除监期计算。
各监生肄业,率以连闰扣满三年为期。
告假、丁忧、考劣、记过,则扣除月日。
告假依限到监,或逾限而本籍有司官具牍者,仍前后通算。
旧制,祭酒、司业总理监务。
雍正三年,始设管理监事大臣。
乾隆二年,孙嘉淦以刑部尚书管监事。
初嘉淦在世宗朝官司业,奏言:
“学校之教,宜先经术,请敕天下学臣,选拔诸生贡太学,九卿举经明行修之士为助教,一以经术造士。三年考成,举以待用。”
议未及行,迁祭酒,申前请,世宗韪之。
先是太学生名为坐监肄业,率假馆散处。
遇释奠、堂期、季考、月课,暂一齐集。
监内旧有号房五百馀间,修圮不时,且资斧不给,无以宿诸生。
嘉淦言:
“各省拔贡云集京师,需住监者三百馀人。六堂祗可诵读,不能栖止。乞给监南官房,令助教等官及肄业生居住。岁给银六千两为讲课、桌饭、衣服、赈助之费。”
允之。是为南学。
至是,请仿宋儒胡瑗经义、治事分斋遗法。
明经者,或治一经,或兼他经,务取御纂折中、传说诸书,探其原本,讲明人伦日用之理。
治事者,如历代典礼、赋役、律令、边防、水利、天官、河渠、算法之类。
或专治一事,或兼治数事,务穷究其源流利弊。
考试时,必以经术湛深、通达事理、验稽古爱民之识。
三年期满,分别等第,以示劝惩。
从之。
令诸生有心得或疑义,逐条劄记,呈助教批判,按期呈堂。
季考月课,改四书题一,五经讲义题各一,治事策问一。
时高宗加意太学,嘉淦严立课程,奖诱备至,六堂讲师,极一时之选。
举人吴鼎、梁锡玙,皆以荐举经学授司业。
进士庄亨阳,举人潘永季、蔡德峻、秦蕙田、吴鼐,贡生官献瑶、王文震,监生夏宗澜,皆以潜心经学,先后被荐为本监属官。
分长六堂,各占一经,时有“四贤五君子”之称。
师徒济济,皆奋自镞砺,研求实学。
而祭酒赵国麟又以经义、治事外,应讲习时艺,请颁六堂钦定四书文资诵习。
并报可。
清代临雍视学典礼綦重。
顺治九年,世祖首视学。
先期行取衍圣公、五经博士率孔氏暨先贤各氏族裔赴京观礼。
帝释奠毕,诣彝伦堂御讲幄。
祭酒讲四书,司业讲经。
宣制勉太学诸生。
越日,赐衍圣公冠服,国子监官赏赉有差。
各氏后裔送监读书。
嗣是历代举行以为常。
乾隆四十八年谕曰:
“稽古国学之制,天子曰辟雍,所以行礼乐、宣德化、昭文明而流教泽,典至钜也。国学为人文薈萃之地,规制宜隆。辟雍之立,元、明以来,典尚阙如,应增建以臻美备。”
命尚书德保,尚书兼管国子监事刘墉,侍郎德成,仿礼经旧制,於彝伦堂南营建。
明年,落成。
又明年,高宗驾临辟雍行讲学礼。
命大学士、伯伍弥泰,大学士管监事蔡新,进讲四书。
祭酒觉罗吉善、邹奕孝,进讲周易。
颁御论二篇,宣示义蕴。
王、公、衍圣公、大学士以下官,暨肄业观礼诸生,三千八十八人,圜桥听讲。
礼成,赐燕礼部,恩赉有加。
是时天子右文,群臣躬遇休明,翊赞文化,彬彬称极盛矣。
嘉庆以后,视学典礼,率循不废。
咸丰初,犹一举行焉。
道光末,诏整饬南学,住学者百馀人,监规颓废已久,迄难振作。
咸丰军兴,岁费折发,章程亦屡更。
同治初元,以国学专课文艺,无裨实学,令兼课论、策。
用经、史、性理诸书命题,奖励留心时务者。
明年,增发岁费三千两。
九年,乃复旧额。
选文行优者四十人住南学,厚给廪饩,文风稍稍兴起。
光绪二年,增二十名。
十一年,许各省举人入监,曰举监。
其后无论举人、贡监生,凡非正印官未投供,举、贡未传到教习,均得入监,以广裁成。
贡监生诸色目多沿明制,岁贡,取府、州、县学食廪年深者,挨次升贡。
顺治二年,命直省岁贡士京师。
府学岁一人,州学三岁二人,县学二岁一人,一正二陪。
学政严加遴选,滥充发回原学。
五名以上,学政罚俸。
十五年,令到部时详查,年力强壮者,乃许送监。
康熙元年,减贡额,府三岁二人,州二岁一人,县三岁一人。
八年,复照顺治二年例。
二十六年,罢岁贡廷试。
其后但由学政挨序考准咨部选授本省训导。
得缺后,巡抚一加考验,原入监者益鲜矣。
恩贡,因明制,国家有庆典或登极诏书,以当贡者充之。
顺治元年,诏直省府、州、县学,以本年正贡作恩贡,次贡作岁贡。
历代恩诏皆如之。
九年,五氏子孙观礼生员十五人,送监读书,准作恩贡。
乾隆后,恩赐临雍观礼圣贤后裔廪、增、附生入监以为常。
至康、乾间,天子东巡,亲诣阙里,拔取五氏、十三氏子孙生员贡成均,则加恩圣裔,非恒制也。
拔贡,因明选贡遗制,顺治元年举行。
顺天六人,直省府学二人,州、县学各一人。
康熙十年,令学臣於考取一、二等生员内,遴选文行兼优者贡太学,从祭酒查禄请也。
明年,始选拔八旗生员,满洲、蒙古二人,汉军一人。
时各省选贡多冒滥,三十七八年间,祭酒特默德、孙岳颁面试山西选拔张汉翀等六名,陕西吕尔恒等四名,广东陈其玮等三名,均文理不堪,字画舛谬,原卷驳回,学臣参处,遂停选拔。
雍正元年,礼部尚书陈元龙疏请严成均肄业之规。
部议,太学监生,皆由捐纳,能文之士稀少,应令学臣照旧例选拔送监。
从之。
五年,世宗以岁贡较食廪浅深,多年力衰惫之人,欲得英才,必须选拔。
命嗣后六年选拔一次。
明年,又谕学政选拔不拘一、二等生员,酌试时务策论,果有识见才幹,再访平日品行,即未列优等,亦许选拔。
故雍、乾间充贡国学,以选拔为最盛。
乾隆初定朝考制,列一、二等者,拣选引见录用。
三等劄监肄业。
寻停拣选例。
三年期满,祭酒等分别等第,覈实保荐,用知县、教职。
七年,帝以拔贡六年一举,人多缺少,妨举人铨选之路。
且生员优者,应科举时,自可脱颖而出,不专藉选拔为进身。
改十二年一举。
遂为永制。
十六年,以天下教官多昏耄,滥竽恋栈。
虽定例六年甄别,长官每以閒曹,多方宽假。
谕详加澄汰。
廷臣议,督、抚三年澄汰教职员缺,以朝考拣选拔贡充补。
未入拣选者,劄监肄业如旧。
四十一年,定朝考优等兼用七品小京官。
五十五年,朝考始用覆试。
学政选拔分二场,试四书文、经文、策论。
乾隆十七年,经文改经解。
二十三年,增五言八韵诗。
会同督、抚覆试。
朝考试书艺一、诗一。
副榜入监,顺治二年,令顺天乡试中式副榜增、附,准作贡监。
廪生及恩、拔、岁贡,免坐监,与廷试。
十五年,他贡停,惟副榜照旧解送。
康熙元年,停副贡额。
十一年,以查禄奏复,旧制优贡之选,与拔贡并重。
顺治二年,令直省不拘廪、增、附生,选文行兼优者,大学二人、小学一人送监。
康熙二十四年,以监生止输纳一途,贫窭之士无由观光,令照顺治二年例选送。
雍正间,始析贡监名色,廪、增准作优贡,附生准作优监。
乾隆四年,限大省无过五、六名,中省三、四名,小省一、二名,任缺无滥。
学政三年会同督、抚保题,分试两场,略同选拔。
试四书文、经解、经文、策论,后增诗。
二十三年,定优生到部,如拔贡朝考例。
试书艺一、诗一,文理明通者升太学;荒疏者发回,学政议处。
二十九年,学臣有以拔贡年分暂停举优为请者,部议拔贡十二年一举,而学臣三年任满,宜举优黜劣,通省不过数名,应仍旧例。
嘉庆十九年,御史黄中杰条奏,请与拔贡一体廷试录用。
礼部议驳。
请免来京朝考,示体恤。
帝以优生经朝考准作贡生,斯合贡於王廷之义。
停朝考,名实不符。
弗许。
然卒以无录用之条,多不赴京报考。
同治二年,议定甲子科始廷试优生,仿顺天乡试例,分南、北、中卷。
八旗、奉天、直隶、山东、山西、河南、陕西、甘肃为北卷,江苏、江西、浙江、安徽、福建、湖北、湖南为南卷,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为中卷。
考列一、二等用知县、教职,三等用训导。
恩、拔、副、岁、优,时称“五贡”。
科目之外,由此者谓之正途。
所以别於杂流也。
恩监,由八旗汉文官学生、算学满、汉肄业生考取。
又临雍观礼圣贤后裔,由武生、奉祀生、俊秀入监者,皆为恩监。
例贡与例监相仿,由廪、增、附生或俊秀监生援例报捐贡生者,曰例贡;由俊秀报捐监生者,曰例监。
凡捐纳入官必由之。
或在监肄业,或在籍,均为监生。
恩荫,凡满、汉子弟奉敕送监读书,恩诏分别内外文武品级,荫子入监。
顺治二年,定文官京四品、外三品以上,武官二品以上,俱送一子入监。
十一年,觉罗荫生照各官荫生例,一体送监。
包衣佐领下官子弟,向例不得为荫监。
康熙九年,例除。
宗室给荫入监,自康熙五十二年始也。
难荫始顺治四年,以殉难陕西固原道副使吕鸣夏子入监读书。
九年,定内、外满、汉三品以上官,三年任满,勤事以死者,荫一子入监。
后广其例,凡三司首领,州、县佐贰官死难者,亦得荫子矣。
外国肄业生,康熙二十七年,琉球国王始遣陪臣子弟梁成楫等随贡使至,入贡肄业。
雍正六年,鄂罗斯遣官生鲁喀等留学中国,以满、汉助教等教之,月给银米器物,学成遣归,先后络绎。
至同治间,琉球官生犹有至者。
他如顺治二年,於随征入关奉天十五学,取三十人入监,为天下劝。
十一年,定随征廪生准作贡监。
生员有军功二等,准作生监。
更有军功二等,准作贡生,谓之功贡。
未几例停,则开国时权宜之制也。
考送校录,始於乾隆三年,令国子监选正途贡生,年力少壮、字画端楷者十人,送武英殿备謄录。
年满议叙。
三十四年例停,归吏部謄录贡生内选取。
嗣以吏部无合例者,仍由在监拔、副、优贡生考选。
嘉庆间增十名,后不复行。
五贡就职,学政会同巡抚验看,咨部依科分名次、年分先后,恩、拔、副贡以教谕选用,岁贡以训导选用。
康熙中,捐纳岁贡,并用训导。
雍正初,捐纳贡生,教谕改县丞,训导改主簿。
既仍许廪生捐岁贡者,用训导;恩、拔、副贡年力富强者,得就职直隶州州判。
嘉庆以后,凡朝考未录之拔贡及恩、副、岁、优贡生,遇乡试年,得具呈就职、就教。
优贡就教,附岁贡末用训导。
道光初,许满、蒙正途贡生就职,与满员通较年分先后选用。
贡监考职,定例必监期已满,乃许送考。
惟特恩考职,不论监期满否。
凡正途、捐纳各项贡、监生,及候补謄录、教习、校录,一体送考。
其已就教、就职及捐职、袭世职者不许。
初制,考职岁一举,贡、监一例以州同、州判、县丞、主簿、吏目录用。
乾隆元年,定考职以乡试年,恩科不考。
恩、拔、副贡考列一等以州同、二等以州判、三等以县丞选用。
岁贡一等以主簿、二等以吏目选用。
原就教者听。
捐纳贡监考取如岁贡例。
五十六年停考职。
嘉庆五年,仅一行之。
光绪三十一年,直隶总督袁世凯等奏停科举摺宽筹举贡生员出路一条,“请十年三科内优贡加额录取。
己酉选拔如旧,朝考用京官知县。
督、抚、学政三科内考选学贡通算学、地理、财政、兵事、交涉、铁路、矿务、警察、外国政法之一者,三年一次,保送若干名,略视会试中额两三倍。
赴京试取者,用主事、中书、知县。
诏议行。
明年,政务处详议,己酉拔贡,照向额倍取,本年丙午考优。
以后三年一考,视例额加四倍。
廪生出贡许倍额。
部院考用謄录,分举人、五贡、生员三等。
二年期满奖叙。
举人、优、拔,择尤改用七品小京官。
又为广就职之例,五贡一体以直隶州州判,按察、盐运经历,散州州判、经历,县丞,分别註选,或分发试用。
盖五贡终清之世,未尝废弃也。
算学隶国子监,称国子监算学。
乾隆四年,额设学生满、汉各十二,蒙古、汉军各六。
续设汉肄业生二十四。
遵御制数理精蕴,分线、面、体三部。
部限一年通晓。
七政限二年。
有季考、岁考。
五年期满考取者,满、蒙、汉军学生咨部,以本旗天文生序补。
汉学生举人用博士,贡监生童用天文生。
此外隶国学者,为八旗官学。
顺治元年,若琳奏:“臣监僻在城东北隅,满员子弟就学不便,议於满洲八固山地方各立书院,以国学二厅、六堂教官分教之,以时赴监考课。”
下部议行。
於是八旗各建学舍。
每佐领下取官学生一名,以十名习汉书,餘习满书。
二年,从所蕴言,合两旗为一学。
每学教习十人,教习酌取京省生员。
其后学额屡有增减,教习於国学肄业生考选,止用恩、拔、副、岁贡生。
如无其人,准例监生亦得考取。
举人原就,一例考选。
雍正元年, 於八旗蒙古护军、领催、骁骑内,选熟练国语、蒙古语者十六人,充蒙古教习。
向例官学生分佐领选送。
五年,定每旗额设百名。
满洲六十,习清、汉书各半。
蒙古、汉军各二十,通一旗选择,不拘佐领。
年幼者习清书,稍长者习汉文。
拨八旗教养兵额满洲三十,蒙古、汉军各十名钱粮分给学生。
定汉教习每旗五人。
乾隆初,定官学生肄业以十年为率,三年内讲诵经书,监臣考验,择材资聪颖有志力学者,归汉文班;年长原学翻译者,归满文班。
三年,钦派大臣考取汉文明通者,拔为监生,升太学。
与汉贡监究心明经治事,期满,择尤保荐,考选录用。
八年,定汉教习三年期满,分等引见。
一等用知县,二等用知县或教职铨选。
一等再教习三年,果实心训课者,知县即用。
蒙古教习五年期满实心训课者,用护军校、骁骑校。
满助教每旗二人,以八旗文进士、举人,翻译进士、举人,恩、拔、副、岁贡生,文生员,翻译生员,废员,笔帖式考取。
三十三年,下五旗包衣每旗增设学生十名。
满洲六,蒙古、汉军各二,不给钱粮。
五十四年, 於每旗百名内裁十名,选取经书熟、文理优者二十人,加给膏火资鼓励。
嘉、道以后,官学积渐废弛,八旗子弟仅恃此进身。
教习停年期满予录用例,月课虚应故事。
虽明谕屡督责,迄难振刷。
光绪初,力筹整顿。
每学以满、汉科甲官一人为管学官,专司考覈学生课程,教习勤惰。
简派满、汉进士出身大员二人为管理八旗官学大臣。
每学添设翰林编、检一员。
月课季考,分司考校。
春秋赴监会考如旧。
同、光间,国学及官学造就科举之才,亦颇称盛。
然囿於帖括,旧制鲜变通。
三十一年,监臣奏於南学添设科学,未几,裁国子监,并设学部。
文庙祀典,设国子丞一人掌之。
八旗官学改并学堂,算学亦改称钦天监天文算学,隶钦天监。
而太学遂与科举并废云。
宗学肇自虞廷,命夔典乐,教胄子。
三代无宗学名,而义已备。
唐、宋后,有其名而制弗详。
清顺治十年,八旗各设宗学,选满洲生员为师。
凡未封宗室子弟,十岁以上,俱入学习清书。
雍正二年定制,左、右两翼设满、汉学各一,王、公、将军及閒散宗室子弟十八岁以下,入学分习清、汉书,兼骑射。
以王、公一人总其事。
设总、副管,以宗室分尊齿长者充之。
清书教习二人,选罢閒旗员及进士、举人、贡生、生员善翻译者充之。
骑射教习二人,选罢閒旗员及护军校善射者充之。
每学生十人,设汉书教习一人,礼部考取举、贡充之。
三年期满,分别等第录用。
十一年,两学各以翰林官二人董率课程,分日讲授经义、文法。
乾隆初,以满、汉京堂各一人总稽学课,月试经义、翻译及射艺。
九年,定每届五年,简大臣合试两翼学生,钦定名次,以会试中式註册。
俟会试年,习翻译者,与八旗翻译贡生同引见,赐进士,用府属额外主事。
习汉文者,与天下贡士同殿试,赐进士甲第,用翰林部属等官。
十年,考试汉文、翻译无佳作。
谕曰:‘我朝崇尚本务,宗室子弟俱讲究清文,精通骑射。诚恐学习汉文,流於汉人浮靡之习。世祖谕停习汉书,所以敦本实、黜浮华也。嗣后宗室子弟不能习汉文者,其各娴习武艺,储为国家有用之器。’
明年,定学额,左翼七十,右翼六十。
二十一年,裁汉教习九人,改翻译教习。
增骑射教习,翼各一人。
嘉庆初,画一两翼学额,增右翼十名。
定每学教习满三人,汉四人。
十三年,两翼各增学额三十,足百名,为永制。
觉罗学,雍正七年,诏八旗於衙署旁设满、汉学各一,觉罗子弟八岁至十八岁,入学读书习射,规制略同宗学。
总管王、公,春秋考验。
三年钦派大臣会同宗人府考试,分别奖惩。
学成,与旗人同应岁、科试及乡、会试,并考用中书、笔帖式。
学额镶黄旗六十一,正黄旗三十六,正白旗、正红旗各四十,镶白旗十五,镶红旗六十四,正蓝旗三十九,镶蓝旗四十五。
满、汉教习,旗各二人。
惟镶白旗各一。
景山官学,康熙二十四年,令於北上门两旁官房设官学,选内府三旗佐领、管领下幼童三百六十名。
清书三房,各设教习三人。
汉书三房,各设教习四人。
初,满教习用内府官老成者,汉教习礼部考取生员文理优通者。
寻改选内阁善书、射之中书充满教习,新进士老成者充汉教习。
雍正后,汉教习以举人、贡生考取,三年期满,咨部叙用。
学生肄业三年,考列一等用笔帖式,二等用库使、库守。
乾隆四十四年,许回子佐领下选补学生四名。
嘉庆间,定额镶黄旗、正白旗均百二十四,正黄旗百四十,回童四。
咸安宫官学,雍正六年,诏选内府三旗佐领、管领下幼童及八旗俊秀者九十名,以翰林官居住咸安宫教之。
汉书十二房,清书三房,各设教习一人,教射、教国语,各三人,如景山官学考取例。
五年钦派大臣考试,一、二等用七、八品笔帖式。
汉教习三年、清语骑射教习五年,分别议叙。
乾隆初,定汉教习选取新进士,不足,於明通榜举人考充。
期满,进士用主事、知县,举人用知县、教职。
二十三年以后,不论年分,许学生考翻译中书、笔帖式、库使。
定教习汉九人,满六人。
宗学、觉罗学隶宗人府,景山学、咸安宫学隶内务府。
诸学总管、教习等,类乏通才,经费徒糜。
甚者黉舍空虚,期满时,例报成就学生若干名而已。
光绪二十八年,翰林院侍读宝熙奏请援同文馆归并大学堂例,将宗室、觉罗、八旗等官学改并中、小学堂,均归管学大臣办理。
从之。
他如世职官学,八旗及礼部义学,健锐营、外火器营、圆明园、护军营等学,皆清代特设,习满、蒙语言文字。
府、州、县、卫儒学,明制具备,清因之。
世祖勘定天下,命赈助贫生,优免在学生员,官给廪饩。
顺治七年,改南京国子监为江宁府学。
寻颁卧碑文,刊石立直省学宫。
谕礼部曰:‘帝王敷治,文教为先。臣子致君,经术为本。自明末扰乱,日寻干戈,学问之道,阙焉未讲。今天下渐定,朕将兴文教,崇经术,以开太平。尔部传谕直省学臣,训督士子,凡理学、道德、经济、典故诸书,务研求淹贯。明体则为真儒,达用则为良吏。果有实学,朕必不次简拔,重加任用。’
初,各省设督学道,以各部郎中进士出身者充之。
惟顺天、江南、浙江为提督学政,用翰林官。
宣大、苏松、江安、淮扬、肇高先皆分设,既乃裁并。
上下江、湖南北则裁并后仍分设。
雍正中,一体改称学院,省设一人。
奉天以府丞、台湾以台湾道兼之。
甘肃自分闱后,始设学政。
各学教官,府设教授,州设学正,县设教谕,各一,皆设训导佐之。
员额时有裁并。
生员色目,曰廪膳生、增广生、附生。
初入学曰附学生员。
廪、增有定额,以岁、科两试等第高者补充。
生员额初视人文多寡,分大、中、小学。
大学四十名,中学三十名,小学二十名。
嗣改府视大学,大州、县视中学减半,小学四名或五名。
康熙九年,大府、州、县仍旧额,更定中学十二名,小学七名或八名。
后屡有增广。
满洲、蒙古、汉军子弟,初归顺天考试取进,满洲、汉军各百二十名,蒙古六十名。
康熙中减定满、蒙四十名,汉军二十名。
旋复增为满、蒙六十,汉军三十。
学政三年任满。
岁、科两试。
顺治十五年停直省科试,康熙十二年复之。
儒童入学考试,初用四书文、孝经论各一,孝经题少,又以性理、太极图说、通书、西铭、正蒙命题。
嗣定正试四书文二,覆试四书文、小学论各一。
雍正初,科试加经文。
冬月晷短,书一、经一。
寻定科试四书、经文外,增策论题,仍用孝经。
乾隆初,覆试兼用小学论。
中叶以后,试书艺、经艺各一。
增五言六韵诗。
圣祖先后颁圣谕广训及训饬士子文於直省儒学。
雍正间,学士张照奏令儒童县、府覆试,背录圣谕广训一条,著为令。
凡新进生员,如国子监坐监例,令在学肄业,以次期新生入学为满。
教官考校之法,有月课、季考,四书文外,兼试策论。
翌日讲大清律刑名、钱穀要者若干条。
月集诸生明伦堂,诵训饬士子文及卧碑诸条,诸生环听。
除丁忧、患病、游学、有事故外,不应月课三次者戒饬,无故终年不应者黜革。
试卷申送学政查覆。
讫於嘉庆,月课渐不举行。
御史辛从益以为言,诏令整顿。
嗣是教官多阘茸不称职,有师生之名,无训诲之实矣。
学政考覈教官,按其文行及训士勤惰,随时荐黜。
康熙中,令抚臣考试。
嗣教职部选后,赴抚院试。
四等以上,给凭赴任;五等学习三年再试,六等褫职。
雍正初,定四、五等俱解任学习。
六年考成俸满,尽心训导,士无过犯者,督、抚、学政保题,擢用知县。
学臣按临,谒先师,升明伦堂,官生以次揖见。
生员掣签讲书,各讲大清律三条,西乡立;讲毕,东乡立:俟行赏罚。
考试生员,旧例岁、科试俱四书文二、经文一。
自有给烛之禁,例不出经题。
雍正元年,科试增经文,冬月一书、一经。
六年,更定岁试两书、一经,冬月一书、一经。
科试书一、经一、策一,冬月减经文。
乾隆二十三年,改岁试书一、经一,科试书一、策一、诗一,冬月亦如之。
欠考,勒限补行。
三次,黜革。
后宽其例,五次以上乃黜。
驻防考试,清初定制,各省驻防弁兵子弟能读书者,诣京应试。
乾隆时,参领金珩请许岁、科试将军先试骑射,就近送府院取进。
严旨切责。
嘉庆四年,湖南布政使通恩奏如金珩言,诏议行。
应试童生,五六名取进一名,佐领约束之。
训习清语、骑射,府学课文艺。
明年谕曰:’我满洲根本,骑射为先。若八旗子弟专以读书应试为能,轻视弓马,怠荒武备,殊失国家设立驻防之意。嗣后各省驻防官弁子弟,不得因有就近考试之例,遂荒本业。’
汉军设廪、增,自顺治九年始。
康熙十年,满、蒙亦设廪、增。
初制各二十名,嗣减汉军十名。
雍正间定额,满、蒙六十,汉军三十。
直省廪、增额,府四十,州三十,县二十,卫十。
其新设者,府学视州学,州学视县学。
其一学分两学,则均分其额,或差分之。
六等黜陟法,视明为繁密。
考列一等,增、附、青、社俱补廪。
无廪缺,附、青、社补增。
无增缺,青、社复附,各候廪。
原廪、增停降者收复。
二等,增补廪,附、青、社补增。
无增缺,青、社复附。
停廪降增者复廪。
增降附者复增,不许补廪。
三等,停廪者收复候廪。
丁忧起复,病痊考复,缘事辨复,增降附者许收复,青衣发社者复附,廪降增者不许复。
四等,廪免责停饩,不作缺,限读书六月送考。
停降者不许限考。
增、附、青、社俱扑责。
五等,廪停作缺。
原停廪者降增,增降附,附降青衣,青衣发社,原发社者黜为民。
六等,廪膳十年以上发社,六年以上与增十年以上者,发本处充吏,馀黜为民。
入学未及六年者发社。
科试一、二等送乡试,帮补廪、增,如岁试大率祗列三等,八旗生员给钱粮,考列四等以下停给,次届列一、二、三等给还。
优等补廪、增,劣等降青、社,如汉生员。
八旗故重骑射,往往不苛求文艺,但置后等。
凡优恤诸生,例免差徭。
廪生贫生给学租养赡。
违犯禁令,小者府、州、县行教官责惩,大者申学政,黜革后治罪,地方官不得擅责。
学政校文外,赏黜优劣,以为劝惩。
如教官徇庇劣生不揭报,或经揭报,学政不严加惩处,分别罚俸、镌级、褫职。
其大较也。
光绪末,科举废,丙午并停岁、科试。
天下生员无所讬业,乃议广用途,许考各部院謄录。
并於考优年,令州县官、教官会保申送督、抚、学政,考取文理畅达、事理明晰者,大省百名,中省七十名,小省五十名,咨部以巡检、典史分别註选,或分发试用。
各省学政改司,考校学堂。
未几学政裁,教官停选。
在职者,凡生员考职、孝廉方正各事属之,俸满用知县,或以直州同、盐库大使用。
儒学虽不废,名存实亡,非一日矣。
武生附儒学,通称武生。
顺治初,京卫武生童考试隶兵部。
康熙三年,改隶学院,直省府、州、县、卫武生,儒学教官兼辖之。
骑射外,教以武经七书、百将传及孝经、四书。
学政三年一考。
顺天旧设武学,自八旗设儒学教官,兼辖满洲、蒙古、汉军武生,裁武学官。
大、宛两县武生,顺天教官辖之,学额如文生童例,分大、中、小学。
自二十名递减至七八名。
考试分内、外场,先外场骑射,次内场策论。
岁试列一、二等,准作科举。
故武生有岁试无科试。
各省书院之设,辅学校所不及,初於省会设之。
世祖颁给帑金,风励天下。
厥后府、州、县次第建立,延聘经明行修之士为之长,秀异多出其中。
高宗明诏奖劝,比於古者侯国之学。
儒学浸衰,教官不举其职,所赖以造士者,独在书院。
其裨益育才,非浅鲜也。
又有义学,社学。
社学,乡置一区,择文行优者充社师,免其差徭,量给廪饩。
凡近乡子弟十二岁以上令入学。
义学,初由京师五城各立一所,后各省府、州、县多设立,教孤寒生童,或苗、蛮、黎、瑶子弟秀异者。
规制简略,可无述也。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清史稿-志-卷一百零六-译文
古代选拔人才的方法,最完备的是周朝,而人才最盛的时候也是周朝。自从唐朝以后,废弃了选举制度,改为使用科举制度,历代都沿袭下来。而明朝则专门选取《四书》、《易经》、《书经》、《诗经》、《春秋》和《礼记》六经的内容来命题考试士人,这被称为制义。清朝沿袭明朝的制度,两百多年间,虽然也有通过其他途径进入仕途的人,但最终都不能与通过科举出身的人相比。康熙、乾隆两朝,特别开设制科,选拔博学鸿词,号称得到了很多人才。然而所考的内容也仅仅是诗、赋、策论而已。到了末期,世界变化日新月异。有人认为科举制度下的人才不足以应对时代的需求,于是坚决废除科举,兴办学校。采纳了东西方各国的教育新制度,改变了唐宋以来选举的旧规矩。学校制度的前后变化,明显分为两件事。现在综合其章制沿革、新旧异同的原因,记载在文章中。
清朝的学校,沿袭明朝的制度。京城称为国学,并设立了八旗、宗室等官学。直省称为府、州、县学。
世祖在燕京定都后,将明代的北监改为太学。顺治元年,设立了祭酒、司业以及监丞、博士、助教、学正、学录、典籍、典簿等官员。设立了六个讲习的地方,称为率性、修道、诚心、正义、崇志、广业,依旧沿袭明朝旧制。少詹事李若琳首先担任祭酒,建议仿照明朝初期的制度,广泛招收学生,除了官生有恩荫之外,七品以上官员的子弟勤奋好学的,民间的学生除了贡生之外,廪生、增生、附学生员文义优秀的,都允许通过提学考试选拔送入国子监。他还说,学校以国子命名,就是指国家的贵族子弟在这里学习。前朝的公、侯、伯、驸马等初次袭封授官的人,都进入国学读书。满洲的功臣子弟有志向学习的,也建议送入国子监学习。皇帝下诏同意增设满洲司业、助教等官员,这就是八旗子弟进入国子监的开始。此后,定为限制,条例多次更改,变得更加详备。学习的学生分为贡生和监生。贡生共有六种:岁贡、恩贡、拔贡、优贡、副贡、例贡。监生共有四种:恩监、荫监、优监、例监。荫监有两种:恩荫、难荫。统称为国子监生。
六个讲习堂分为内班和外班。最初,内班有一百五十名学生,每个堂有二十五名;外班有一百二十名学生,每个堂有二十名。户部每年发放国库银两,用于提供膏火(照明用油),有所奖励,剩余的用来周济困难。乾隆初期,将内班每个堂的人数改为三十名,内外班共三百名。随后裁减外班一百二十名,增加内班的膏火,将内班二十四名学生转为外班。嘉庆初期,因为八旗以及大、宛两县的肄业学生家离得近,不住校舍,不允许补充内班。补充班的学生,需要参加考试,称为考到。考试为一、二等的学生再进行考试,称为考验。贡生一、二等,监生一等,才允许学习。假期结束后回校称为复班。内班学生原本依亲处馆,满、蒙、汉军恩监生学习翻译或骑射,不能整月学习的,改为外班。旷课一次,无故离校三次以上,按照规定改为外班。设立集愆册,处理那些不遵守教规的人。出入必须记录在簿册上,由监丞负责管理。省亲、完婚、丁忧、告病以及与同住伯、叔、兄长丧亡而无子的人,可以请假回家,限期回校。延误的给予惩罚,私自回家的被开除,冒名顶替的除名。
教授学生的方法,每月初一日和十五日举行释奠礼结束后,博士厅召集学生,讲解经书。上旬由助教讲解经义。到了十五日,学正、学录分别讲解一次。会讲、覆讲、上书、覆背,每月三次,周而复始。学习的内容包括四书、五经、性理、通鉴等书籍,那些兼通十三经、二十一史,博极群书的人,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来学习。每天临摹晋、唐名帖数百字,设立日课册,每十天呈给助教等批改,每月初一日和十五日呈给堂上查验。祭酒、司业每月十五日轮流批改四书文一篇、诗一首,称为大课。祭酒每季度考试,司业每月考试,都使用四书、五经的文章,以及诏书、诰命、表文、策论、判词。每月初一日,博士厅考试经文、经解以及策论。每月三日,助教考试,十八日,学正、学录考试,各试四书文一篇、诗一首、经文或策论一篇。
积分历事的方法,国初就开始实行。监生在国子监学习期满后,被分配到各部门学习政务。三个月考核勤勉情况,一年期满后参加廷试。有免于坐监或免于学习一个月、两个月的情况,这是特殊的恩诏,不是常规。顺治三年,祭酒薛所蕴上奏制定了汉监生的积分法,在常规课程之外,每月考试经义、策论各一篇,符合要求的人选拔为一等。一年内考得一等十二次为及格,免于分配到各部门学习,送廷试超选。十五年,祭酒固尔嘉浑提议:让监生在考到日,选拔优秀者允许积分;不参加的,期满后向部门汇报学习情况。积分法一年为限。常规课程之外,每月考得一等得一分,二等得半分,二等以下不得分。有五经兼通,全史精通,或者擅长临摹钟繇、王羲之等人的书法,虽然文章不及格,也给予一分。积满八分为及格,每年不超过十余人。恩贡、拔贡、岁贡、副贡,向部门汇报学习情况后考职,按照教习贡生的例子,上上卷用通判,上卷用知县。例贡学习期满考职,与不积分的贡生一样参加廷试。每百名取正印八名,其余用州、县佐贰。积分不足的,原来分配到部门的,部门不得优先选拔。原来再次学习满分的人可以继续学习。康熙初期,停止了积分法,后来就不再实行了。康熙初期,并停止了分配到各部门学习,期满后向部门汇报考试,使用州同、州判、县丞、主簿、吏目。从此,各部门没有监生,只有考选通文理能楷书的人,送修书各馆,根据年资劳绩进行评定,按照应得的职衔选用,优秀者可能会得到更高的职位。
监生在国子监学习期间,恩贡六个月,岁贡八个月,副贡廪膳六个月,增生、附生八个月,拔贡廪膳十四个月,增生、附生十六个月,恩荫二十四个月,难荫六个月,例贡廪膳十四个月,增生、附生十六个月,俊秀二十四个月。例监按照捐监的月份计算,三十六个月。雍正五年,规定了除监期的计算方法。各监生学习,一般以连续闰月满三年为期限。请假、丁忧、考试不合格、记过,则扣除月份。请假依期限到校,或者超期而本籍有官员出具证明的,仍然前后通算。
在旧有的制度中,祭酒、司业总理监务。雍正三年,开始设立管理监事大臣。乾隆二年,孙嘉淦以刑部尚书的身份管理监事。起初孙嘉淦在世宗朝担任司业,上奏说:‘学校的教育,应该先学习经术,请敕令天下学臣,选拔优秀的学生进入太学,九卿推荐经学明了、品行端正的人担任助教,以此来培养有经术的人才。三年后进行考核,选拔出来以备任用。’这个提议还没来得及实施,他就被调任祭酒,再次提出前一个请求,世宗皇帝赞同了他的建议。
在此之前,太学生的名义是坐监学习,大多是在外面租房居住。遇到释奠、堂期、季考、月课,才暂时集中。监内原有号房五百多间,年久失修,而且资金不足,无法容纳所有学生。孙嘉淦说:‘各省选拔的贡生都聚集在京城,需要住在监中的有三百多人。六堂只能用来读书,不能居住。请求提供监南的官房,让助教等官员和正在学习的学生居住。每年提供六千两银子作为讲课、桌饭、衣服、赈助的费用。’这个请求得到了批准,这就是南学。
到了这个时候,孙嘉淦请求仿效宋儒胡瑗的经义、治事分斋的方法。学习经术的人,或者专攻一经,或者兼学其他经书,务必研究御纂折中、传说等书籍,探究其本源,讲解人伦日常的道理。治事的人,如历代典礼、赋役、律令、边防、水利、天官、河渠、算法等。或者专攻一件事,或者兼攻几件事,务必深入研究其源流利弊。考试时,必须以经术深厚、通达事理、验证古代爱民之识见为标准。三年期满,分别等级,以示奖励和惩罚。这个建议得到了批准。
命令学生们如果有心得或疑问,逐一记录下来,呈给助教批改,按期呈报给堂上。季考和月课,改为四书题目一个,五经讲义题目各一个,治事策问一个。当时高宗皇帝特别重视太学,孙嘉淦严格设立课程,奖励和诱导学生,六堂的讲师都是一时之选。举人吴鼎、梁锡玙,都因推荐经学而授任司业。进士庄亨阳,举人潘永季、蔡德峻、秦蕙田、吴鼐,贡生官献瑶、王文震,监生夏宗澜,都因潜心经学,先后被推荐为本监属官。分任六堂,各负责一经,当时有‘四贤五君子’之称。师生众多,都努力研求实学。
祭酒赵国麟又认为除了经义、治事之外,还应讲习时艺,请求颁发六堂钦定的四书文资供学生诵习。这个请求也得到了批准。
清代临雍视学的典礼非常重视。顺治九年,世祖首次视察。事先,衍圣公、五经博士率领孔氏及其他先贤后裔赴京观礼。皇帝释奠完毕后,到彝伦堂御讲幄。祭酒讲解四书,司业讲解经书。宣读皇帝的勉励太学学生的诏书。第二天,赐予衍圣公冠服,国子监官员分别赏赐。各氏后裔被送入国子监读书。从此以后,历代都举行这个典礼。
乾隆四十八年,皇帝下诏说:‘考察古代国学的制度,天子曰辟雍,是用来行礼乐、宣德化、昭文明而流教泽的地方,非常重要。国学是人文荟萃之地,规制应该隆重。辟雍的设立,元、明以来,典制尚有缺失,应该增建以臻完善。’命令尚书德保,尚书兼管国子监事刘墉,侍郎德成,仿照礼经旧制,在彝伦堂南面营建。第二年,建成。第二年,高宗皇帝亲临辟雍举行讲学典礼。命令大学士、伯伍弥泰,大学士管监事蔡新,进讲四书。祭酒觉罗吉善、邹奕孝,进讲周易。颁发御论两篇,宣示义理。王、公、衍圣公、大学士以下官员,以及正在学习的学生,三千八十八人,在圜桥听讲。典礼结束后,赐予宴席,赏赐有加。当时皇帝重视文化,群臣都积极参与,文化得到了极大的发展。
嘉庆以后,视察典礼,一直沿袭不废。咸丰初年,仍然举行了一次。
道光末年,皇帝下诏整顿南学,居住的学生有一百多人,监规已经颓废很久,难以振作。咸丰年间,军费开支,章程也多次更改。同治初年,因为国学专课文艺,对实学没有帮助,命令兼课论、策。用经、史、性理等书籍命题,奖励关注时务的人。第二年,增加岁费三千两。九年,恢复到原来的数额。选拔文行优秀的学生四十人居住在南学,提供丰厚的粮食供应,文风逐渐兴起。光绪二年,增加二十人。十一年,允许各省举人进入国子监,称为举监。此后,无论举人、贡监生,只要不是正印官未投供,举、贡未传到教习,都可以进入国子监,以扩大培养人才。
贡监生等各种制度大多沿袭明制,岁贡,选取府、州、县学食廪年深者,依次升贡。顺治二年,命令直省岁贡士到京师。府学每年一人,州学三年两人,县学两年一人,一名正贡,两名陪贡。学政严格选拔,滥竽充数者发回原学。五名以上,学政罚俸。十五年,命令到部时详细检查,年富力强者,才允许送入国子监。康熙元年,减少贡额,府三年两人,州两年一人,县三年一人。八年,恢复顺治二年旧例。二十六年,废除岁贡廷试。此后,只是由学政依次考核,准许咨部选授本省训导。得到缺额后,巡抚再加考验,原来入监的人越来越少。
恩贡,因为明制,国家有庆典或登极诏书,以应贡者充之。顺治元年,诏令直省府、州、县学,以本年正贡作恩贡,次贡作岁贡。历代恩诏都如此。九年,五氏子孙观礼生员十五人,送入国子监读书,准作恩贡。乾隆以后,恩赐临雍观礼圣贤后裔廪、增、附生入国子监成为常例。到康、乾间,皇帝东巡,亲自到阙里,选拔五氏、十三氏子孙生员贡成均,对圣裔加以恩赐,这不是常规制度。
拔贡,因为明选贡遗制,顺治元年举行。顺天六人,直省府学两人,州、县学各一人。康熙十年,命令学臣在考取一、二等生员内,选拔文行兼优者贡入太学,这是根据祭酒查禄的建议。第二年,开始选拔八旗生员,满洲、蒙古两人,汉军一人。当时各省选贡多冒滥,三十七八年间,祭酒特默德、孙岳面试山西选拔张汉翀等六名,陕西吕尔恒等四名,广东陈其玮等三名,都文理不通,字画错误,原卷被退回,学臣被处罚,于是停止选拔。雍正元年,礼部尚书陈元龙上疏请求严格国子监学生的学习规定。部议,太学监生,都由捐纳,能文之士稀少,应该命令学臣按照旧例选拔送入国子监。这个建议得到了批准。五年,世宗认为岁贡与食廪的深浅关系不大,多年力衰疲弱的人,想要得到英才,必须选拔。命令此后六年选拔一次。第二年,又下令学政选拔不限于一、二等生员,适当测试时务策论,如果有识见才干,再考察平日品行,即使未列优等,也允许选拔。因此,雍、乾间充贡国学,以选拔为最盛。
乾隆初期确定了朝廷的考试制度,那些考得第一、二等的人,会被挑选出来引见并录用。考得三等的人则被安排到学校继续学习。后来停止了挑选录用的例子。三年学习期满后,祭酒等人会根据等级分别,核实后推荐,使用知县、教职等职位。到了第七年,皇帝因为拔贡制度六年一次考试,很多人缺少机会,阻碍了举人的选拔之路。而且,那些优秀的生员在参加科举考试时,自然能脱颖而出,不必专门依赖选拔来提升自己。于是改为每十二年举行一次考试,并成为了永久制度。到了第十六年,因为天下教官大多年老昏庸,滥竽充数,虽然规定每六年进行一次甄别,但长官们常常以闲职为由,多方宽容。皇帝下令要详细甄别。朝廷大臣们讨论后,建议督、抚在三年内甄别教职员的空缺,用朝考挑选的拔贡来补充。没有进入挑选的人,像以前一样在学校学习。四十一年,规定朝考中优等的人同时可以担任七品小京官。五十五年,朝考开始使用复试。学政选拔分为两场,考试内容有四书文、经文、策论,后来增加了诗歌。乾隆十七年,经文改为经解。二十三年,增加了五言八韵诗。与督、抚一起进行复试。朝考考试书艺和诗歌各一场。副榜生进入学校,顺治二年,规定顺天乡试中式副榜增、附,可以当作贡监。廪生和恩贡、拔贡、岁贡,可以免除坐监,参加廷试。十五年,其他贡举停止,只有副榜照旧解送。康熙元年,停止副贡额。十一年,因为查禄的奏请,恢复了旧制优贡的选拔,与拔贡并重。
顺治二年,规定直省不拘廪、增、附生,选拔文行兼优者,大学二人、小学一人送监。康熙二十四年,因为监生只通过一种方式入学,贫穷的人无法看到机会,按照顺治二年的例子选拔送监。雍正年间,开始区分贡监的名额,廪、增生可以成为优贡,附生可以成为优监。乾隆四年,限制大省不超过五、六名,中省三、四名,小省一、二名,任缺无滥。学政三年与督、抚一起保题,分试两场,大致与选拔相同。考试内容有四书文、经解、经文、策论,后来增加了诗歌。二十三年,规定优秀生到部,按照拔贡朝考的例子。考试书艺和诗歌各一场,文理通顺的升入太学;荒疏的则发回,学政进行处罚。二十九年,学臣有人请求暂停拔贡的举优,部议认为拔贡十二年一次考试,而学臣三年任期满了,应该举优黜劣,全省不过数名,应该照旧例。嘉庆十九年,御史黄中杰上奏,请求与拔贡一样进行廷试录用。礼部讨论后驳回。请求免除来京朝考,表示体恤。皇帝认为优秀生经过朝考后可以成为贡生,这样就符合贡于王廷的意义。停止朝考,因为名实不符。不同意。然而最终因为没有录用条例,很多人不赴京报考。同治二年,议定甲子科开始廷试优秀生,仿照顺天乡试的例子,分为南、北、中卷。八旗、奉天、直隶、山东、山西、河南、陕西、甘肃为北卷,江苏、江西、浙江、安徽、福建、湖北、湖南为南卷,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为中卷。考得第一、二等的使用知县、教职,三等的使用训导。恩贡、拔贡、副贡、岁贡、优贡,当时称为‘五贡’。科目之外,通过这些途径的称为正途,与杂流区分开来。
恩监,由八旗汉文官学生、算学满、汉肄业生考取。又有临雍观礼圣贤后裔,由武生、奉祀生、俊秀入监者,都是恩监。例贡与例监相似,由廪、增、附生或俊秀监生按照例捐贡生的人,称为例贡;由俊秀捐监生的人,称为例监。所有捐纳入官的人必须经过这一步骤。无论是在监肄业还是在籍,都是监生。恩荫,所有满、汉子弟奉敕送监读书,恩诏分别内外文武品级,荫子入监。顺治二年,规定文官京四品、外三品以上,武官二品以上,都送一个儿子入监。十一年,觉罗荫生按照各官荫生例,同样送监。包衣佐领下的官子弟,按照旧例不能成为荫监。康熙九年,这一规定被废除。宗室给荫入监,从康熙五十二年开始。难荫始于顺治四年,因为殉难陕西固原道副使吕鸣夏的儿子入监读书。九年,规定内外满、汉三品以上官,三年任期满了,勤勉事死的人,荫一个儿子入监。后来扩大了这一规定,所有三司首领,州、县佐贰官死难者,也可以荫子。
外国肄业生,康熙二十七年,琉球国王开始派遣陪臣子弟梁成楫等人随贡使到,入贡肄业。雍正六年,俄罗斯派遣官生鲁喀等人留学中国,用满、汉助教等教他们,每月提供银米器物,学成后遣返回国,先后络绎不绝。到了同治年间,琉球官生还有来的人。
其他如顺治二年,在随征入关的奉天十五学,选取三十人入监,作为全国的榜样。十一年,规定随征廪生可以成为贡监。生员有军功二等,可以成为生监。更有军功二等,可以成为贡生,称为功贡。不久这一规定停止,这是开国时权宜之制。
考送校录,始于乾隆三年,命令国子监选择正途贡生,年龄轻、字迹端正的十人,送武英殿备謄录。年龄满了进行评议。三十四年这一规定停止,归吏部謄录贡生内选取。后来因为吏部没有符合条件的人,仍然由在监的拔贡、副贡、优贡生考选。嘉庆年间增加了十名,后来不再实行。
五贡(指恩贡、拔贡、副贡、岁贡、优贡)被录用后,学政与巡抚一起检查,根据科目和年份先后顺序,恩贡、拔贡、副贡被选为教谕,岁贡被选为训导。康熙年间,允许捐纳岁贡,并且也使用训导。雍正初年,允许捐纳贡生,教谕改为县丞,训导改为主簿。同时,仍然允许廪生捐纳岁贡,使用训导;恩贡、拔贡、副贡中年轻力壮的人,可以就职直隶州的州判。嘉庆以后,所有朝考未录取的拔贡以及恩贡、副贡、岁贡、优贡生,在乡试年份,可以提出申请就职或任教。优贡任教,排在岁贡之后,使用训导。道光初年,允许满族、蒙古族通过正途贡生就职,与满族官员一样,根据年份先后选用。贡监考职,规定必须监期已满,才能允许参加考试。只有特恩考试,不论监期是否已满。所有正途、捐纳的各种贡生、监生,以及候补的誊录、教习、校录,都可以一起参加考试。已经任教、就职或捐职、世袭职位的不得参加。最初的规定,每年举行一次考试,贡生、监生一样,以州同、州判、县丞、主簿、吏目为任用标准。乾隆元年,规定考试以乡试年份进行,恩科不进行考试。恩贡、拔贡、副贡考中一等以州同、二等以州判、三等以县丞选用。岁贡一等以主簿、二等以吏目选用。原任教者照旧。捐纳贡监生考试按照岁贡的例子。五十六年停止考试。嘉庆五年,只进行了一次。光绪三十一年,直隶总督袁世凯等人上奏,请求停止科举,放宽举贡生员的出路,‘请十年内增加优贡的名额,选拔。己酉选拔如旧,朝考使用京官知县。总督、巡抚、学政在三年内选拔精通算学、地理、财政、兵事、交涉、铁路、矿务、警察、外国政法之一者,每年一次,保送若干名,大约是会试名额的两三倍。赴京考试的人,使用主事、中书、知县等职位。’皇帝下诏讨论实行。第二年,政务处详细讨论,己酉选拔,按照原来的名额加倍录取,本年丙午考试优贡。以后每三年考试一次,按照规定名额增加四倍。廪生出贡允许加倍。部院考试使用誊录,分为举人、五贡、生员三个等级。两年期满给予奖励。举人、优贡、拔贡,挑选优秀者改用七品小京官。又放宽了就职的例子,五贡一样以直隶州州判,按察、盐运经历,散州州判、经历,县丞,分别选取,或者分发试用。五贡在整个清朝时期,从未被废弃。
算学属于国子监,称为国子监算学。乾隆四年,额定学生满族、汉族各十二人,蒙古族、汉军各六人。后来增设汉族肄业生二十四人。遵循皇帝制定的数理精蕴,分为线、面、体三部。部限一年内通晓。七政限二年。有季考、岁考。五年期满考取者,满族、蒙古族、汉军学生由部上报,按照本旗天文生的顺序补充。汉族学生举人使用博士,贡监生童使用天文生。
此外属于国学的还有八旗官学。顺治元年,若琳上奏:‘臣监位于城东北角,满族子弟上学不便,提议在满洲八固山地方各设立书院,由国学二厅、六堂教官分别教授,定期赴监考课。’部下讨论后实行。于是八旗各自建立了学舍。每个佐领下选取一名官学生,其中十人学习汉书,其余学习满书。第二年,根据所蕴的建议,合并两旗为一所学。每个学教习十人,教习从京省生员中选取。之后学额多次增减,教习从国学肄业生中选拔,只使用恩贡、拔贡、副贡、岁贡生。如果没有这样的人,按照规定监生也可以参加考试。举人原就,一例考选。雍正元年,在八旗蒙古护军、领催、骁骑中,选取熟练蒙古语、满语的人十六人,担任蒙古教习。按照旧例,官学生由佐领选送。五年,规定每旗设立一百名官学生。满族六十人,学习清、汉书各半。蒙古族、汉军各二十人,通一旗选择,不拘佐领。年幼者学习清书,稍长者学习汉文。分配八旗教养兵,满族三十人,蒙古族、汉军各十人,钱粮分给学生。规定每旗设立汉教习五人。乾隆初年,规定官学生肄业以十年为标准,三年内讲诵经书,监臣考验,挑选资质聪颖有志向的学者,归入汉文班;年长的原学翻译者,归入满文班。三年后,钦派大臣考取汉文通顺的人,选拔为监生,升为太学。与汉贡监生一起研究明经治事,期满,挑选优秀者保荐,考选录用。八年,规定汉教习三年期满,分等引见。一等用知县,二等用知县或教职铨选。一等再教习三年,确实用心训练的,知县即用。蒙古教习五年期满确实用心训练的,用护军校、骁骑校。满族助教每旗二人,由八旗文进士、举人,翻译进士、举人,恩贡、拔贡、副贡生,文生员,翻译生员,废员,笔帖式考取。三十三年,下五旗包衣每旗增设学生十名。满族六人,蒙古族、汉军各二人,不给钱粮。五十四年,在每旗一百名内裁减十名,选取经书熟、文理优者二十人,增加膏火资鼓励。嘉庆、道光以后,官学逐渐废弃,八旗子弟仅靠此进身。教习停年期满给予录用例,月课虚应故事。虽然皇帝多次下令督促,但难以振兴。光绪初年,努力整顿。每个学以满、汉科甲官一人为管学官,专门负责考察学生的课程,教习的勤惰。简派满、汉进士出身的大员二人为管理八旗官学大臣。每个学增设翰林编、检一员。月课季考,分别负责考校。春秋赴监会考如旧。
同、光年间,国学和官学培养的科举人才,也相当兴盛。然而由于受限于八股文,旧制很少变通。三十一年,监臣上奏在南学增设科学,不久后,裁撤国子监,并设立学部。文庙祀典,设立国子丞一人掌管。八旗官学改为学堂,算学也改为钦天监天文算学,隶属于钦天监。太学随后与科举一起废除。
宗学起源于虞朝,命令夔主管音乐,教育贵族子弟。夏、商、周三代没有宗学的名称,但教育的内容已经完备。唐、宋之后,虽然有宗学的名称,但制度并不详细。清朝顺治十年,八旗各自设立宗学,挑选满洲的生员作为教师。所有未封号的宗室子弟,十岁以上,都进入学习清朝的文字。雍正二年,制定规定,左右两翼各设立满族和汉族的学校,王、公、将军以及散居的宗室子弟,十八岁以下,入学分别学习清朝和汉族的文字,同时学习骑射。由一位王或公总管此事。设立总管和副管,由宗室中德高望重的长者担任。清朝文字教师两人,挑选闲散的旗员以及进士、举人、贡生、生员中擅长翻译的人担任。骑射教师两人,挑选闲散的旗员以及擅长射箭的护军校担任。每十个学生设立一个汉族文字教师,由礼部考取的举人、贡生担任。三年期满后,根据等级分别录用。
乾隆十一年,两所学校各由两位翰林官员负责领导课程,分日讲授经义和文法。乾隆初年,由满族和汉族的京堂各一人总管学课,每月测试经义、翻译和射箭技艺。乾隆九年,规定每五年一次,由大臣共同测试两翼的学生,钦定名次,以会试中式的方式记录。等到会试那年,学习翻译的学生,与八旗翻译贡生一同引见,赐予进士,任用为府属额外主事。学习汉族文字的学生,与天下贡士一同殿试,赐予进士甲第,任用为翰林部属等官。
乾隆十年,考试汉族文字和翻译没有佳作。皇帝下旨说:“我朝崇尚根本事务,宗室子弟都讲究清朝文字,精通骑射。确实担心学习汉族文字,会流于汉人浮华的习气。世祖下令停止学习汉族文字,是为了敦厚根本、摒弃浮华。以后宗室子弟不能学习汉族文字的,各自熟练武艺,储备为国家有用的器具。”第二年,规定学额,左翼七十人,右翼六十人。
嘉庆二十一年,裁减汉族教师九人,改为翻译教师。增加骑射教师,每翼各一人。嘉庆初年,划拨一两翼学额,增加右翼十名。规定每所学校教师满族三人,汉族四人。
十三年,两翼各增加学额三十人,达到一百人,成为永久的制度。
觉罗学,雍正七年,皇帝下诏在八旗衙署旁边设立满族和汉族的学校各一所,觉罗子弟八岁到十八岁,入学读书习射,制度与宗学略同。总管由王或公担任,春秋两季进行考核。三年由钦派大臣会同宗人府考试,分别进行奖惩。学成之后,与旗人一同参加岁、科试以及乡、会试,并考用中书、笔帖式。学额,镶黄旗六十一人,正黄旗三十六人,正白旗、正红旗各四十人,镶白旗十五人,镶红旗六十四人,正蓝旗三十九人,镶蓝旗四十五人。满族和汉族教师,每旗各两人。只有镶白旗各一人。
景山官学,康熙二十四年,命令在北上门两旁的官房设立官学,挑选内府三旗佐领、管领下的幼童三百六十名。清朝文字三房,各设教师三人。汉族文字三房,各设教师四人。最初,满族教师使用内府官老成者,汉族教师由礼部考取文理优通的学生。后来改为挑选内阁擅长书法、射箭的中书担任满族教师,新进士老成者担任汉族教师。雍正以后,汉族教师由举人、贡生考取,三年期满,由部里安排使用。学生学习三年,考试列为第一等的用笔帖式,第二等用库使、库守。
乾隆四十四年,允许回子佐领下选补学生四名。嘉庆年间,规定学额,镶黄旗、正白旗均为一百二十四人,正黄旗一百四十人,回童四名。
咸安宫官学,雍正六年,皇帝下诏挑选内府三旗佐领、管领下的幼童及八旗优秀者九十名,由翰林官居住咸安宫教导他们。汉族文字十二房,清朝文字三房,各设教师一人,教射箭、教国语,各三人,按照景山官学的考试例子。五年由钦派大臣考试,第一、二等用七、八品笔帖式。汉族教师三年、清朝语言骑射教师五年,分别进行评定。
乾隆初年,规定汉族教师选取新进士,不足的,由明通榜举人考取。期满后,进士用主事、知县,举人用知县、教职。二十三年以后,不论年份,允许学生考试翻译中书、笔帖式、库使。规定教师汉族九人,满族六人。
宗学、觉罗学隶属于宗人府,景山学、咸安宫学隶属于内务府。这些学校的总管、教师等,大多缺乏通才,经费浪费。更严重的是,学校空荡荡的,期满时,只是例行报告完成的学生人数而已。光绪二十八年,翰林院侍读宝熙上奏请求参照同文馆并入大学堂的例子,将宗室、觉罗、八旗等官学合并为中、小学堂,都由管学大臣负责。
其他如世职官学,八旗及礼部义学,健锐营、外火器营、圆明园、护军营等学,都是清代特别设立的,学习满、蒙语言文字。
府、州、县、卫儒学,明代的制度已经完备,清朝沿袭了这些制度。世祖平定天下后,命令资助贫困学生,优免在学生员,官方提供膳食。顺治七年,将南京国子监改为江宁府学。不久颁布卧碑文,刻石立于直省学宫。皇帝命令礼部说:“帝王治理国家,文教为先。臣子辅佐君主,经术为本。自明末动荡以来,学问之道未曾讲求。如今天下渐渐安定,我将振兴文教,崇尚经术,以开创太平。你部传达命令给直省学臣,训导督促士子,对于理学、道德、经济、典故等书籍,务必深入研究。明白根本的是真儒,能够运用的是良吏。如果有真才实学,我必定不按常规选拔,加以重用。
最初,各省设立督学道,由各部郎中进士出身者担任。只有顺天、江南、浙江为提督学政,使用翰林官。宣大、苏松、江安、淮扬、肇高先前都分别设立,后来合并。上下江、湖南北则合并后仍然分别设立。雍正年间,统一改称为学院,省里设立一人。奉天由府丞、台湾由台湾道兼任。甘肃自分开考场后,才开始设立学政。
各个学府,府里设立教授,州里设立学正,县里设立教谕,每个地方都设置一个,另外还有训导辅助他们。官员的数量有时会裁减和合并。学生的种类,称为廪膳生、增广生、附生。刚开始入学的是附学生员。廪膳生和增广生有固定的名额,通过每年和每科的考试成绩来补充。学生的名额最初根据人文多少分为大学、中学、小学。大学四十名,中学三十名,小学二十名。后来改为府里对应大学,大州和县对应中学减半,小学四名或五名。康熙九年,大府、州、县仍然按照原来的名额,将中学名额定为十二名,小学七名或八名。后来又有增加。
满洲、蒙古、汉军子弟,最初归顺天考试选拔进入,满洲、汉军各一百二十名,蒙古六十名。康熙中期减少到满、蒙四十名,汉军二十名。后来又增加到满、蒙六十名,汉军三十名。学政任期三年。每年和每科都有考试。
顺治十五年停止直省的科试,康熙十二年又恢复。
儒童入学考试,最初使用四书文、孝经论各一篇,孝经题目较少,又增加了性理、太极图说、通书、西铭、正蒙等题目。后来确定正试为四书文两篇,复试为四书文和小学论各一篇。雍正初期,科试增加了经文。冬天因为白天短,考试时书一卷、经一卷。不久后确定科试包括四书、经文外,增加策论题目,仍然使用孝经。乾隆初期,复试也使用小学论。中叶以后,考试书艺、经艺各一卷。增加五言六韵诗。圣祖先后颁布圣谕广训和训饬士子文于直省儒学。
雍正间,学士张照奏请命令儒童县、府复试,背诵圣谕广训一条,作为命令。所有新进生员,如国子监坐监例,令在学肄业,依次等待新生入学。
教官考核的方法,有月课、季考,除了四书文外,还兼试策论。第二天讲解大清律刑名、钱穀要者若干条。每月召集学生于明伦堂,诵读训饬士子文及卧碑诸条,学生们围听。除了丁忧、患病、游学、有事故外,不应月课三次者受到警告,无故终年不应者被革除。试卷申报学政查覆。到嘉庆时,月课逐渐不再举行。御史辛从益提出意见,下诏令整顿。从此教官多不称职,有名无实。
学政考核教官,根据他们的文行和训导学生的勤惰,随时推荐或罢免。康熙中期,命令巡抚考试。后来教职部选拔后,前往巡抚院考试。四等以上,颁发凭证赴任;五等学习三年再试,六等被免职。雍正初期,规定四、五等都要解任学习。六年考核俸满,尽心训导,学生无过犯者,总督、巡抚、学政保举,提拔为知县。
学臣巡视,拜谒先师,升明伦堂,官员和学生依次相见。学生抽签讲书,各自讲解大清律三条,西乡立;讲完,东乡立:等待赏罚。
考试生员,旧例岁、科试都是四书文两篇、经文一篇。自从有了给烛之禁,例不出经题。雍正元年,科试增加经文,冬天一书、一经。六年,岁试改为两书、一经,冬天一书、一经。科试书一卷、经一卷、策一卷,冬天减少经文。乾隆二十三年,岁试改为书一卷、经一卷,科试书一卷、策一卷、诗一卷,冬天也是如此。缺考,勒令补考。三次,被革除。后来放宽了规定,五次以上才被革除。
驻防考试,清初定制,各省驻防的士兵子弟能读书的,到京城应试。乾隆时,参领金珩请求允许岁、科试将军先试骑射,就近送府院取进。皇帝严厉责备。嘉庆四年,湖南布政使通恩奏请按照金珩的建议,下诏讨论执行。应试童生,五六名取进一名,佐领约束他们。训练清语、骑射,府学教授文艺。明年皇帝下令:‘我满洲的根本,骑射为先。如果八旗子弟专门以读书应试为能,轻视弓马,荒废武备,就失去了国家设立驻防的意义。以后各省驻防官员子弟,不得因为有就近考试的例子,就荒废本业。’
汉军设立廪膳、增广,从顺治九年开始。康熙十年,满、蒙也设立廪膳、增广。最初制度各二十名,后来减少汉军十名。雍正间定额,满、蒙六十,汉军三十。直省廪膳、增广额,府四十,州三十,县二十,卫十。新设的,府学视州学,州学视县学。如果一个学分两学,则平均分配名额,或者有所差别。
六等升降法,看明文规定非常繁琐。考试列一等,增广、附生、青衣、社学学生都补充廪膳生。没有廪膳生缺额,附生、青衣、社学学生补充增广生。没有增广生缺额,青衣、社学学生重新成为附生。原来的廪膳生、增广生停止降级者恢复。二等,增广生补充廪膳生,附生、青衣、社学学生补充增广生。没有增广生缺额,青衣、社学学生重新成为附生。停止廪膳生降级者恢复廪膳生。增广生降级者恢复增广生,不允许补充廪膳生。三等,停止廪膳生者恢复等待廪膳生。因丁忧起复、病愈考复、因事辨复,增广生降级者允许恢复,青衣发社者恢复附生,廪膳生降级者不允许恢复。四等,廪膳生免责停止供应,不作缺额,限制读书六个月送考。停止降级者不允许限制考试。增广生、附生、青衣、社学学生都受到惩罚。五等,廪膳生停止作为缺额。原来停止廪膳生者降级为增广生,增广生降级为附生,附生降级为青衣,青衣发社,原来发社者被革为民。六等,廪膳生十年以上发社,六年以上与增广生十年以上者,发本处充吏,其余被革为民。入学未满六年者发社。科试一、二等送乡试,帮助补充廪膳生、增广生,如岁试大多只列三等,八旗生员给钱粮,考列四等以下停止给钱粮,下次列一、二、三等给还。优等补充廪膳生、增广生,劣等降为青衣、社学学生,如汉生员。八旗故重骑射,往往不苛求文艺,但置后等。
所有优待学生,例免差徭。廪膳生和贫生给学租养赡。违犯禁令,小的由府、州、县教官责惩,大的申报学政,革除后治罪,地方官不得擅自责罚。学政除了校文外,赏罚优劣,作为劝惩。如果教官包庇劣生不举报,或者经过举报,学政不严加惩处,分别罚俸、降级、免职。
光绪末年,科举废除,丙午年停止岁、科试。天下生员无所托业,于是讨论扩大用途,允许考各部院誊录。并在考优年,令州县官、教官会保申送总督、巡抚、学政,考取文理畅达、事理明晰者,大省一百名,中省七十名,小省五十名,咨部以巡检、典史分别选录,或分发试用。各省学政改为司,考核学堂。不久学政裁撤,教官停止选录。在职者,所有生员考职、孝廉方正等事属之,俸满用知县,或以直隶州同、盐库大使使用。儒学虽然不废除,名存实亡,非一日之功。
练武的士人附属于儒学,通常称为武生。顺治初年,京城卫所的武生童子要接受兵部的考试。康熙三年,改为由学院管理,直隶省的府、州、县、卫所的武生,由儒学教官一并管辖。除了骑射之外,还要教授武经七书、百将传以及孝经、四书。学政每三年进行一次考试。顺天府原本设立的武学,自从八旗设立了儒学教官,同时管理满洲、蒙古、汉军的武生,裁撤了武学官员。大兴、宛平两县的武生,由顺天府教官管辖,学额和文生童子一样,分为大、中、小学,名额从二十名逐渐减少到七八名。考试分为内场和外场,先进行外场的骑射,然后是内场的策论。每年考试名列一、二等,可以参加科举考试。因此,武生只有岁试没有科举考试。
各省的书院设立,是为了补充学校教育的不足,最初是在省会设立。世祖赐予帑金,鼓励天下。之后,府、州、县依次建立,聘请经明行修的士人担任书院的长官,许多优秀的人才都出自其中。高宗明确下令奖励和鼓励,将书院比作古代诸侯国的学校。儒学逐渐衰落,教官不履行职责,培养人才的唯一依靠就是书院。书院对培养人才的益处,非同小可。
还有义学和社学。社学是在乡里设立一个区域,挑选文行优秀的人担任社师,免除他们的徭役,适量提供粮食。凡是十二岁以上的乡里子弟都让他们入学。义学最初由京师五城各设立一所,后来各省的府、州、县也多设立了,教育孤寒的生童,或者苗、黎、瑶族子弟中的优秀者。规制简单,不值得详细描述。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清史稿-志-卷一百零六-注解
成周:成周是周朝的早期,大约在公元前1046年至公元前771年之间,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重要时期。成周时期的政治制度和社会文化对中国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科目: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选拔官员的一种制度,通过考试选拔人才。科目指的是科举考试的具体科目,如明代的制义。
制义:制义是明代科举考试中的一种文体,要求考生按照一定的格式和内容写作。
四子书:四子书指的是《大学》、《中庸》、《论语》、《孟子》四部儒家经典。
易:《易经》,又称《周易》,是中国古代的一部占卜哲学书籍,也是儒家经典之一。
书:《尚书》,又称《书经》,是中国古代的一部历史文献汇编。
诗:《诗经》,是中国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也是儒家经典之一。
春秋:《春秋》,是中国古代的一部编年体史书,也是儒家经典之一。
礼记:《礼记》,是中国古代的一部礼制文献汇编。
制科:制科是清代科举制度中的一种特殊科目,用于选拔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博学鸿词:博学鸿词是清代科举制度中的一种科目,选拔博学多才的人。
世变日亟:世变日亟指的是社会变化非常迅速。
东、西各国教育之新制:指当时东方(如中国)和西方(如欧洲)的教育制度。
唐、宋以来选举之成规:唐宋以来形成的选举官员的常规制度。
国学:国学指的是古代中国的国家教育机构。
八旗:清朝建立的军事组织,由满洲、蒙古、汉军组成。
宗室:宗室指的是皇室成员。
府、州、县学:府、州、县学分别是古代中国的三级地方教育机构。
北监:北监指的是明代的国子监在北京的机构。
祭酒:古代官名,为国子监的最高长官。
司业:古代学官名,辅助祭酒管理国子监或太学等教育机构。
博士:博士是古代的一种学官,负责教授经学。
助教:古代学官名,辅助教授经学的官员。
学正:学正负责管理国子监的学生事务。
学录:学录是国子监的学官,负责记录学生的学业情况。
典籍:典籍是指图书馆或档案馆的负责人。
典簿:典簿是古代学官,负责管理国子监的簿籍。
率性、修道、诚心、正义、崇志、广业:这六个堂分别是国子监六个不同的学习区域,各有其教育宗旨。
贡生:贡生是通过地方考试选拔的,可以向国子监推荐的生员。
监生:监生是在国子监就读的学生。
荫监:荫监是指因父祖功绩而获得国子监学籍的学生。
例贡:指通过捐纳进入国子监学习的学生。
国子监生:国子监生是指在国子监就读的学生。
内班:内班是指国子监中居住的学生。
外班:外班是指不住在国子监的学生。
膏火:膏火是指古代国子监给予学生的生活津贴。
丁忧:丁忧是指因父母去世而守丧。
考到:考到是指学生到达国子监参加考试。
考验:考验是指对学生的学业进行考核。
大课:大课是指国子监每月进行的重大课程。
月课:每月进行的考试,用于考核学生的学业。
廷试:廷试是指由皇帝亲自主持的科举考试。
积分法:积分法是指通过积分来选拔学生的方法。
坐监:坐监是指学生在国子监中学习的时间。
连闰扣满三年:连闰扣满三年是指学生在国子监中学习的时间,扣除闰月后满三年。
考劣:考劣是指学生在学业考核中表现不佳。
总理监务:总理,主管;监务,指国子监或太学的日常事务。
雍正三年:雍正帝的第三个年号,即公元1725年至1735年。
乾隆二年:乾隆帝的第二年,即公元1737年。
孙嘉淦:清代官员,曾任刑部尚书等职。
刑部尚书:刑部是古代的司法部门,尚书是其最高长官。
世宗朝:指雍正帝在位的时期。
经术:指儒家经典的研究和学问。
太学:古代最高学府,培养官员的地方。
九卿:古代中央政府的九个高级官职。
号房:古代学官宿舍。
资斧:指钱财。
宋儒胡瑗:胡瑗,宋代儒学家,有“宋明理学之祖”之称。
经义:指儒家经典的意义和解释。
治事:指处理实际事务的能力。
礼部:古代中央政府的六部之一,主管礼仪、科举等事务。
衍圣公:孔子后裔的封号,主管孔子的祭祀。
五经博士:古代学官名,专掌五经(诗、书、礼、易、春秋)的教授。
孔氏暨先贤各氏族裔:孔氏,指孔子家族;先贤,指古代的贤人;各氏族裔,指各大家族的子孙。
彝伦堂:古代太学中的殿堂,用于举行大典。
御讲幄:皇帝亲自讲学的帐篷。
四书:四书是指《大学》、《中庸》、《论语》、《孟子》,是儒家经典的核心。
五经:《诗经》、《尚书》、《礼记》、《周易》、《春秋》五部儒家经典。
边防:指国家边境的防御。
水利:指水利工程。
天官:古代官职,主管天文、历法等事务。
河渠:指河流和渠道。
算法:指数学计算方法。
辟雍:古代天子举行大典的场所。
尚书:古代中央政府的六部之一的长官。
国子监:古代最高学府,负责培养官员。
衍圣公冠服:衍圣公的冠帽和服饰。
学政:学政是古代中国的官职,负责地方教育事务。
岁贡:岁贡,科举制度中的一种选拔方式,每年由地方学校推荐给中央,经过考试后选用的士人。
恩贡:恩贡,科举制度中的一种选拔方式,由皇帝恩赐给一定数量的举人。
拔贡:拔贡,科举制度中的一种选拔方式,由地方官员推荐给中央,经过考试后选用的士人。
选贡:古代科举制度中的一种选拔方式,选拔优秀学生进入国子监。
捐纳:古代科举制度中的一种选拔方式,通过交纳钱财来获得科举资格。
成均:古代学校名,位于鲁国,后成为教育机构的代称。
朝考制:指清朝时期科举考试中的一种选拔制度,通过朝考来选拔优秀人才。
拣选:选拔,指从众多人中挑选出优秀者。
引见录用:皇帝亲自接见并录用。
劄监肄业:指被选中的学生被安排在国子监学习。
举人铨选之路:指通过科举考试成为举人,进而通过铨选成为官员的道路。
贡监:贡监,科举制度中的一种选拔方式,指通过贡举或监生考试进入官场。
廪生:指在国子监免费学习的学生。
优贡:指通过国子监考试,成绩优秀的学生。
恩荫:指因父辈或祖辈的功绩而获得进入国子监学习的机会。
难荫:指因父辈或祖辈在战争中的牺牲而获得进入国子监学习的机会。
校录:校录,古代官职,负责校对、整理官方文书。
謄录:抄写。
五贡:五贡是指恩贡、拔贡、副贡、岁贡、优贡,是中国古代科举制度中的一种选拔方式,用于选拔有一定文化素养的士人进入官场。
巡抚:巡抚,明清时期地方行政官员,负责一省或数省的行政、军事、财政等事务。
咨部:咨部,即向中央政府部门咨询或请示事项。
副贡:副贡,科举制度中的一种选拔方式,指在乡试中未能中举,但成绩较好的士人。
教谕:古代县学中的官职,负责教授和管理学生。
训导:辅助教官的官职,协助教官进行教学和管理工作。
县丞:县丞,古代官职,负责协助县令管理县务。
主簿:主簿,古代官职,负责协助县令管理文书、档案等事务。
乡试:科举考试中的一种,用于选拔举人。
会试:中国古代科举制度中的考试之一,是科举考试中的第二级考试。
教习:教习,古代官职,负责教授学生。
八旗官学:八旗官学,清朝为八旗子弟设立的学校,以教授满文、汉文为主。
帖括:帖括,指科举考试中的应试文章,通常以格式和内容固定,缺乏创新。
文庙:文庙,中国古代祭祀孔子的庙宇,也是教育机构。
钦天监:钦天监,中国古代官署,负责天文、历法等事务。
宗学:古代官学之一,专门教授皇室宗族子弟,以维护皇权,传承文化。
夔:古代传说中的乐官,代表音乐教育。
教胄子:教育贵族子弟。
三代:指夏、商、周三代,这里指古代的早期历史时期。
唐、宋:唐朝和宋朝,这里指唐宋时期。
满洲生员:指满洲地区的读书人。
清书:指满文书籍。
雍正:清朝皇帝,名胤禛,年号雍正。
王、公、将军:指皇室成员和高级官员。
閒散宗室子弟:指非显赫的皇室宗族子弟。
骑射:指骑马和射箭的技能。
翰林官:清代皇帝的文学侍从官,负责文学、学术事务。
进士:科举制度中的最高级别,是及第者的称号。
府属额外主事:指在府中担任额外职务的主事。
翰林部属等官:指翰林院下属的官员。
觉罗学:清代专门为觉罗氏族子弟设立的学校。
衙署:古代官府的办公场所。
岁、科试:古代科举制度中的考试,岁试指每年举行的考试,科试指科举考试。
中书:古代官职,负责书写文书。
笔帖式:清代的一种官职,负责书写和誊写公文。
官学:古代由官府设立的学校。
儒学:古代学校,专门教授儒家经典。
卧碑文:古代刻在石碑上的文告,常用于颁布政令。
直省学宫:指各省的学府。
督学道:古代官职,负责监督地方教育。
提督学政:古代官职,负责监督一省的教育。
学院:学院在此指教育机构,负责管理地方教育事务。
奉天:清代的一个省份,今辽宁省。
台湾道:清代在台湾设立的地方行政机构。
甘肃自分闱后:指甘肃地区开始独立设立科举考场之后。
教官:古代学校的管理者,负责教授学生并管理学校事务。
府:古代地方行政区划,相当于现在的地级市。
州:古代地方行政区划,相当于现在的县级市。
县:古代地方行政区划,相当于现在的县。
生员:古代通过考试进入学校学习的学生。
廪膳生:古代学校中的学生,由官府提供食宿。
增广生:古代学校中的学生,通过增广名额进入学校。
附生:古代学校中的学生,通过附试进入学校。
岁试:每年举行的考试,用于选拔和考核学生。
科试:科举考试中的一种,用于选拔科举生员。
孝经:孝经是儒家经典之一,主要讲述孝道。
性理:儒家哲学概念,指人的本性及其道理。
太极图说:道家哲学著作,讲述宇宙生成和变化的原理。
通书:儒家哲学著作,阐述儒家思想。
西铭:儒家哲学著作,讲述仁爱之道。
正蒙:儒家哲学著作,阐述儒家道德。
乾隆:清朝皇帝,名弘历,年号乾隆。
圣祖:清朝皇帝,名爱新觉罗·玄烨,年号康熙。
季考:每季度进行的考试,用于考核学生的学业。
大清律:清朝的法律典籍。
钱穀:古代的货币和粮食。
御史:古代官职,负责监察官员的行为。
辛从益:清朝官员,曾任御史。
抚臣:古代地方行政长官,负责一省的行政事务。
抚院:古代地方行政机构,负责一省的行政事务。
知县:古代地方行政长官,负责一县的行政事务。
谒:拜见。
掣签:抽签决定顺序。
黜革:罢免官职。
驻防:清朝在边疆地区设立的军事防御设施。
弁兵:古代军队中的士兵。
廪:古代学校中的宿舍。
卫:古代地方行政区划,相当于现在的县。
六等黜陟法:古代对官员考核和晋升的六等制度。
钱粮:古代的货币和粮食。
差徭:差徭是指古代中国的一种徭役制度,包括劳役和赋税。
巡检:古代地方行政官员,负责巡查和治安。
典史:古代地方行政官员,负责文书和档案管理。
註选:选拔官员。
试用:试用官员。
科举:科举是古代中国的一种选拔官员的制度,通过考试选拔人才。
武生:武生是指古代中国科举制度中的一种特殊身份,指那些通过武艺考试的学生。武生不仅要擅长骑射等武艺,还要学习儒学经典,如武经七书、百将传等,以及孝经、四书等儒家经典。
京卫武生童:京卫武生童是指在北京卫戍部队中接受训练和教育的年轻士兵,他们需要通过武艺和儒学的考试。
兵部:兵部是古代中国的中央政府机构之一,负责军事和边防事务。
直省府、州、县、卫武生:直省府、州、县、卫武生指的是在各省、府、州、县以及卫戍部队中的武生。
儒学教官:儒学教官是负责教授儒学经典的教育官员。
武经七书:武经七书是古代中国关于军事理论的重要著作。
百将传:百将传是指记载一百位著名将领生平事迹的书籍。
书院:书院是古代中国的一种教育机构,是私人或官方设立的学习和研究场所。
世祖:世祖通常指皇帝的庙号,此处指顺治帝。
帑金:帑金是指国库中的资金。
经明行修之士:经明行修之士是指那些学问深厚、品行端正的人。
秀异:秀异是指才能出众、优秀的人。
侯国之学:侯国之学是指古代诸侯国设立的学校。
义学:义学是古代中国的一种教育机构,通常由私人或慈善机构设立,免费教育贫困家庭的孩子。
社学:社学是古代中国的一种地方教育机构,通常由乡里设立,教育乡里的子弟。
廪饩:廪饩是指古代中国对学生的生活津贴。
孤寒生童:孤寒生童是指那些家庭贫困、孤苦无依的学生。
苗、蛮、黎、瑶子弟:苗、蛮、黎、瑶子弟是指中国南方的一些少数民族子弟。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清史稿-志-卷一百零六-评注
武生附儒学,通称武生。此句开篇即点明了武生这一特殊群体的身份,他们既是武艺高强的武生,又接受了儒学的教育。这种将武艺与儒学相结合的教育模式,体现了古代中国对于人才全面发展的重视。
顺治初,京卫武生童考试隶兵部。这一句描述了顺治年间武生童的考试制度,他们隶属于兵部,说明武生在军事上的重要性。隶兵部也意味着武生童的教育和选拔与军事紧密相关。
康熙三年,改隶学院,直省府、州、县、卫武生,儒学教官兼辖之。康熙三年,武生童的教育机构由兵部改为学院,这一变化体现了对武生教育重视程度的提升。同时,儒学教官的兼辖,也意味着武生教育中儒学内容的加强。
骑射外,教以武经七书、百将传及孝经、四书。学政三年一考。此句详细介绍了武生童的教育内容,除了骑射之外,还包括武经七书、百将传等军事书籍,以及孝经、四书等儒家经典。学政三年一考,说明武生教育重视考核,注重实际能力的培养。
顺天旧设武学,自八旗设儒学教官,兼辖满洲、蒙古、汉军武生,裁武学官。大、宛两县武生,顺天教官辖之,学额如文生童例,分大、中、小学。自二十名递减至七八名。这一段描述了顺天武学的设立和演变,以及武生童的学额分配。从中可以看出,古代中国对武生教育的重视,以及武生教育制度的发展。
考试分内、外场,先外场骑射,次内场策论。岁试列一、二等,准作科举。故武生有岁试无科试。此句说明了武生童的考试形式,内外场考试分别考察武艺和儒学知识。岁试成绩优异者可准作科举,这体现了武生教育的科举化。
各省书院之设,辅学校所不及,初於省会设之。世祖颁给帑金,风励天下。厥后府、州、县次第建立,延聘经明行修之士为之长,秀异多出其中。高宗明诏奖劝,比於古者侯国之学。儒学浸衰,教官不举其职,所赖以造士者,独在书院。其裨益育才,非浅鲜也。这一段描述了书院的设立和发展,以及其在儒学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书院的设立弥补了学校教育的不足,培养了大量的优秀人才。
又有义学,社学。社学,乡置一区,择文行优者充社师,免其差徭,量给廪饩。凡近乡子弟十二岁以上令入学。义学,初由京师五城各立一所,后各省府、州、县多设立,教孤寒生童,或苗、蛮、黎、瑶子弟秀异者。规制简略,可无述也。此段介绍了义学和社学的设立,以及它们在教育中的作用。义学和社学主要面向贫困家庭和少数民族子弟,为他们的教育提供了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