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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清史稿-志-卷一百四十

作者: 赵尔巽(1844年-1927年),清代著名历史学家。作为清史的编撰者之一,他在清朝历史研究方面有着杰出的贡献。赵尔巽编写的《清史稿》成为了后世研究清朝历史的重要资料。

年代:成书于清代(约20世纪初)。

内容简要:《清史稿》是赵尔巽根据丰富的史料和个人研究,所编纂的清朝历史书籍。书中详细记录了清朝自建立到灭亡的政治、军事、外交、社会和文化等方面的历史。全书通过对重要人物和历史事件的描述,展现了清朝的盛衰和历史进程。它对后世研究清朝历史、政治制度和社会文化提供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是研究清朝历史的基本参考书籍。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清史稿-志-卷一百四十-原文

兵十一

△制造

清代以弧矢定天下,而威远攻坚,亦资火器。

故京营有火器营鸟枪兵之制,屡命各省防军参用枪炮。

初皆前膛旧制,继购欧洲新器。

其后始命各省设局制造。

制造之事,实始天津。

当咸、同间,中原未靖,李鸿章疏请在天津设机器局,自造枪炮,以供北方军队之用。

同时,江苏亦创立机器局。

同治四年,江苏巡抚李鸿章疏言,统军在江南剿贼,习见西洋火器之精,乃弃习用之抬枪、鸟枪,而改为洋枪队。

留防各军五万馀人,约有洋枪四万枝,铜帽月须千馀万颗,粗细洋火药十数万斤,均在香港、上海购买。

又开花炮四营,每炮一具,重者千馀斤,轻亦数百斤,炮具精坚,药弹繁重。

惟器械子弹皆系洋式,所用铜铁木煤各项,均来自外洋。

必须就近设局自造,以省繁费。

江苏先设三局。

嗣因丁日昌在上海购得机器铁厂一座,将丁日昌、韩殿甲二局移并上海铁厂。

以后能移设金陵附近,滨江僻地,最为久远之谋。

五年,闽浙总督左宗棠疏言,外洋开花炮,近日督饬工匠仿造,已成三十馀尊。

用尺测量,施放与西洋同其功用。

十三年,船政大臣沈葆桢疏请饬沿江海各省,仿津、沪二厂,自设枪炮子药厂局。

光绪二年,李鸿章、沈葆桢、丁日昌疏请选派制造学生十四人,制造艺徒四人,由出洋监督带赴法国学习制造。

此项学生,既宜另延学堂教习课读,以培植根本,又宜赴厂习艺,以明理法,俾兼程并进,以收速效,备他日监工之选。

其艺徒学成后,可备分厂监工之选。

凡所习之艺,均须新巧,勿循旧式。

如有他厂新式机器,及炮台、兵船、营垒、矿厂,应行考订之处,由监督酌带生徒前往学习。

山东巡抚丁宝桢疏言:

“今在山东省城创立机器制造局,不用外洋工匠一人,局基设在泺口,自春及秋,将机器厂、生铁厂、熟铁厂、木样厂、绘图房,及物料库、工料库大小十馀座,一律告成。

其火药各厂,如提硝房、蒸硫房、煏炭房、碾炭房、碾硫房、碾硝房、合药房、碾药房、碎药房、压药房、成粒房、筛药房、光药房、烘药房、装箱房,亦次第告竣。

其各厂烟筒,高自四十尺至九十尺不等,凡大小十馀座。

所买外洋机器,次第运取。

俟机件煤炭各种备全,厂局告成,不逾一年,即可开工。

将来如格林炮、克鲁伯炮、林明登枪、马梯尼枪,均可自造,不至受制於人,并可接济各省,由水路转运。

即使洋商闭关,不虞坐困也。”

直隶总督李鸿章、两江总督沈葆桢、江苏巡抚吴元炳疏言:

“上海制造局自同治四年开办,阅七年,曾请奖一次。

今又阅七年,先后增造机器二百三十三座,大小铜铁炮三百四十八尊,炮架七百八十馀座,开花实心炮弹十万一千馀颗,各式洋枪一万八千六百馀枝,枪弹八十馀万颗,火药十七万磅,其他零件关系军事者甚多。

在事诸人,寝馈於刀锯汤火之侧,出入於硝磺毒物之间,积数年之辛苦,乃克有此成绩。

请优奖以资鼓励。”

三年,湖南巡抚王文韶疏言:

“近年上海、天津、江宁均有制造局,滨海固宜筹备,而内地亦应讲求。

湘省一年以来,先建厂,次制器,仿造洋式,规模粗具。

后膛枪及开花炮子,试演均能如法,与购自外洋者并无区别。

以后随时添造,自数千斤以至万斤大炮,或钢或铜,均可自造。

湘省向产煤铁,攸县、安化各处所产之铁,与洋铁一律受钻。

火药一项,督匠精造,与洋火药不相上下。

自光绪元年五月开办,至二年十月,共用二万二千馀两。

以后每月以三千两为度。

请援津、沪二局成案,专摺奏销。”

四川总督丁宝桢疏言:

“川省已设机器局,今外洋机件运到,即行开局,自造洋枪子弹等项。”

四年,总理衙门王大臣疏言:

“前陈海防事宜,有简器一条,巨炮应如何购办,各军洋枪应如何一律,以后应如何自行仿造,请饬疆臣切实详议以闻。”

嗣据各将军、督、抚覆陈:

“有言前膛枪稳实者,有言后膛枪灵捷者,有言线枪胜於洋枪者,有言宜勤加操练磨洗者,有言不宜多购防新出更胜者,有言宜派人赴外洋学习者,有言宜内地设局以防后患者。

臣等查外洋枪炮,近时皆用后膛,名目甚多,必须择其至精之品,一律切实办理,庶在彼不敢售其欺,在我得以適其用。

外洋军械价值,本无成案可考,故承办之员,视为利薮。

查上海为各洋商聚集之地,多在该处交易。

请以精明廉正之员,总理其事。

各省有委办军火者,责成该员核定。

如有浮冒等事,严行治罪。

至仿造外洋军火,李鸿章先后奏在上海、天津设局制造。

丁宝桢、王文韶亦在山东、湖南二省各设局厂,不用洋人,其费最省。

丁宝桢复於四川设局。

以上三局,均设在内地。

沪局制造枪药,岁用银四、五十万两。

津局岁用银二十馀万两。

近据李鸿章、沈葆桢奏报,津局造后膛炮,沪局则前膛、后膛洋枪并造,既非通力合作,未必易地皆宜。

请饬两局派得力人员,随时酌核,画一办理。

时廷臣有议以上海机器局款,充固本饷及赈捐者。

两江总督沈葆桢疏陈,谓机器局缔造十馀年,仅恃二成洋税,入不敷出,而南北洋所用枪炮子药,咸取给於此。

海防重要,未可停工。

五年,丁宝桢疏言,四川机器局近以恩承、童华疏请停办,奉谕令酌度办理,仍请设法兴办,毋令废堕,遂复开局制造。

七年,两江总督刘坤一疏言:

金陵制造局,於光绪六年,即饬工匠加工制造。

各军拨用洋枪,先后已及万枝。

今军械所尚存来福前膛枪一万三千馀枝,马梯尼后膛枪七千馀枝,林明登后膛枪八千馀枝,细洋火药六十五万馀磅,洋炮火药四十馀万磅,棉花火药九万九千馀磅,铜火一千万磅,各项铜管火十七馀万件,又水雷应用之电线七十五车,所储尚不为少。

而上海制造局现造之洋药及林明登枪,可随时接济金陵。

复定购机器,增设洋火药局,并定购前后膛枪一万五千枝,尚不在此数内。

至各处明暗炮台所用之炮位,有上海制造局现造之一百二十磅子之钢炮,年内可成。

金陵局中所造陆营之炮,亦多可用。

是年,督办宁古塔等处事宜吴大澂疏请吉林创办机器局。

十一年,直隶总督李鸿章疏言:

上海、江宁、天津、广东各机器局,大都分造炮械子药,以供各军操练战守之用,尚未能仿造后膛大炮。

至若三、四寸口径后膛小炮,后膛连珠炮,为水陆军必需之利器,应就内地已开煤铁矿近水之处,分设造枪、造炮专厂。

至克鲁伯钢炮,近来德、奥、义各国,恐纯钢不尽合用,均改造硬铜后膛小炮,融炼别有新法。

日本已聘洋匠仿造。

中国亦宜踵行。

各国后膛枪式样不一,新式改用连珠,或六、七响,精利无匹。

日本已设厂自造,中国亦宜专造,以应各省之用。

约计造枪及小炮机器皆不过数十万金,尚不甚钜。

水师所用之鱼雷、伏雷,与炮并重。

各种伏雷,中国机器局多能自造。

至鱼雷则理法精奥,别有不传之秘,只可向西洋订购。

天津机器局已购备试雷修雷之具,仿造则未易言也。

两广总督张之洞疏言:

粤省请募款开设枪、雷各局,其大炮仍归沪、闽二厂制造。

又疏言:

省城有机器局,城西增步地方有军火局,以器具未备,仅能制小钢炮开花子、寻常洋火药、白药、水雷壳、洋火箭、修理船炮寻常机器,除火药、火箭尚可用,其馀能成而不能精。

设局十馀年,用银数十万,迥非津、沪、闽各局之比。

今重加整顿,以机器、军火二局,并入城西增步一局,以就水运之便,名曰制造局,仍制枪炮弹火药等物。

其修理鱼雷,归黄埔雷局。

就制械而言,以枪弹与行营炮为尤要。

盖购枪可用数年,购弹不能支三月,一举而购枪数千则易,一举而购炮数十则难。

自宜分条并举,循序图功。

期以一年半而铸枪炮厂成,两年而炮台备,庶足以御强敌。

大学士左宗棠疏言:

各省制造局厂,宜合并筹办,以专责成。

前曾疏请开徐州、穆源各矿,为铁甲钢炮材料。

兹奉谕饬议设厂处所,若论常格,自应由两江、闽浙筹款试办,或委公正富绅,集股创办,并招通晓化学之人,研求炼法,俾速出钢铁应用。

其实矿政船炮,相为表里。

应设海防全政大臣,所有制造船炮矿厂军火事宜,皆宜一手经理,以归画一。

十二年,两江总督曾国荃疏报金陵洋火药局竣工。

四川总督丁宝桢疏言:

川省建设制造局,已及五年。

仿造洋枪,为数不下一万五千馀枝。

除接济广西、云南军营外,局中尚存后膛洋枪三千五百枝,前膛洋枪四千枝。

恐不敷用,向上海洋商订购克虏伯开花炮、格林炮各十尊,另造得用之劈山炮七十馀尊,抬枪五百枝备用。

其火器弹丸铜帽等,除拨用外,尚存九万馀斤。

今加工制造,每月可得火药七千馀斤,以资接济。

十三年,四川总督刘秉璋疏言:

川省机器委员曾照吉等,能用巧思,不招洋匠,自教工徒,仿造外洋枪炮,创用水轮机器,以省煤力。

又於省城外设局,以水机制造火药。

数年以来,成机三部,机器一千五百九十件,洋枪一万四千九百枝,火药二十八万馀斤,铜火帽一千三百七十五颗,后膛药弹六十八万五千五百颗,铅子六十万五千颗,洋炮三具,成绩甚优。

两广总督张之洞疏言:

前以筹办海防,购运军火,并济云南、广西军营,而后膛枪弹需用尤多,必须购置机器,自行仿制。

乃在上海洋行购运制造枪弹机器来粤。

正拟设厂开办,適广西抚臣李秉衡,以广西所购枪弹机器一部,运解到粤,而广西撤防,且无力设局,请留在广东备用。

当即在省城之北石井墟地方,创立制造枪弹厂一所。

所有机器大厂一座,打铁、烘铜壳、锅炉、造木箱、装子药房共五处,储料、发料库各一处,又有装蜡饼纸饼火药及工匠等房,共安设机器二副,能造毛瑟、马梯尼、士乃得、云者士得四种枪弹。

试办之初,每日约造二千颗。

熟习之后,每日可造八千颗。

目前即可开造。

尚有需用镕铜、碾铜等机器,并增建厂屋,俟次第到齐,即可举办。

十五年,张之洞疏言:

广东筹建水师、陆师学堂,并於堂外建机器厂一座,铸铁厂一座,烟筒一座,及储料所、打铁厂、工匠房、操场、演武厅、石堤、马头等,约用银六万两。

机器厂内有十二匹马力汽锅机炉全座,大小旋铁床、削铁床、钻铁机、剪铁机共一十七架,手用器具,铜铁钢料,约用英金二千五百镑。

其机器在英国厂订购之。

又疏言:

前曾由文武官绅及盐埠各商分年捐银八十万,造小兵轮十号。

今接续捐募三年,专为购买制造机器并建筑厂屋经费。

乃电询德国柏林地方力拂机器厂,订购新式制造连珠毛瑟枪,及造克鲁伯炮、过山炮各项机器全副,其汽机马力加大,以便枪炮兼造,锅炉并为一厂,较为节省。

旋由出使德国大臣与该厂订造枪机器一分,每日能造新式连珠十响枪五十枝,汽机马力一百二十匹,又造炮机器一分,每年能成克鲁伯炮口径七生的半至十二生的之过山炮五十具,又购枪尾尖刀机器全分,价共一百八十一万七千两。

今择定省城西北石门地方,依山临江,输运便利,於建厂相宜,乃即日开工起筑。

其枪管钢料及炼钢罐等,均向德国名厂购备,以期精良。

他日铁矿各山开采得法,则钢铁材料取给内地,次第扩充,并可接济各省军营也。

十六年,湖广总督张之洞於湖北省城初建兵工厂。

是年,总理海军事务大臣与户部会议,以广东枪炮厂改移湖北省,开厂后,常年经费,由湖北筹办。

旋由湖广总督张之洞覆陈:

鄂省开厂后,督饬洋匠,悉心考求。

原定造枪机器一副,每年能造新式连珠十响毛瑟枪一万五千枝,造炮机器每年能成克鲁伯七生的半至十二生的行营炮及台炮共一百具。

又应添购造枪炮药、造白药、造弹、造炮车、造炮架各机器。

每枪一枝,随弹五百颗,每年须成枪弹七百五十万颗。

每炮一尊,外洋向例随带炮弹三百颗,兹就最少之数,亦须随弹二百颗,每年须成实心弹、开花弹各种弹共三万颗。

统计一切经费,约需银七十五万两。

计一年所造枪炮全分,比外洋买价所省甚多。

特是钜款难筹,此次开厂试办,所有枪炮药弹,每年各造一半,约需银四十万两。

机器今已到鄂,置閒必至鏽坏,工匠亦必练习,方能精熟。

就鄂省财力自行筹措,查四川机器制造局,系奏明支用土药税釐,今湖北枪炮厂乃奉旨特办,较四川制造局大小悬殊,关系尤重。

请将湖北省岁入土药税银二十万两,川盐加价银十万两,共三十万两,拨充枪炮厂常年经费。

将来各省需用,拨款由鄂厂代造,则随时收回价本,即可推广多造。

此次鄂省新设枪炮厂所造各械,皆系南北洋、广东、山东、四川等省制造局所无者。

至鄂厂所造克鲁伯各种车炮,尤为边防海防及陆道战守必不可少之利器。

前大学士左宗棠曾言购械外洋,以银易铁,实为非计,一旦有警,敌船封口,受制於人,运购均无从下手。

况陆续远购之器,种式既殊,弹码亦异,每至误事。

惩前毖后,则建厂自造,乃未雨绸缪之计也。

是年,兵工厂成。

十九年,直隶总督李鸿章、两江总督刘坤一疏言:

上海机器局於光绪十五年,令道员刘麒祥办理局务,专心创造新式枪炮,及自炼钢料。

外洋新出利器,不肯以秘法示人。

其机括灵巧,猝难臆测。

开办之始,几无端绪可寻。

乃精选洋匠,博访穷探,考索成式,参以心得,造成试验之,有稍不如法者,拆改重造。

於二年之内,尽群才之力,竟造成新式枪炮,并炼就钢料,迭次考验,与西洋所造一律精坚。

湖广总督张之洞疏言:

湖北新建炼铁厂告成,开炼生铁炉一座,已炼成生熟铁具铜碾铁轨铁条,均有成效。

其炼西门士钢厂,开炼时极险,北洋、上海各炉,迭有炸裂堵塞之患。

鄂省此项钢炉,饬洋匠详考火候,向来至速须六点馀钟出钢,今止三点馀钟已能炼就钢料,成色无异洋制,足以为造炮之用。

炮厂亦即开工,即以炼出之钢,试造六生的半及七八生的克鲁伯陆路车炮。

若能钢料精坚,演放有准,即可造十二生的大炮。

以军需孔急,饬工匠多炼西门士钢,及贝色麻钢,为制造枪炮之用。

外洋陆战,全恃连珠快炮,仅有后膛枪炮,不足以尽之,鄂厂添购制快炮机器,尤为利用也。

炼铁厂之铁路运道,及洋匠华工,原为二炉之用。

今止一炉,每年只能出铁一万五千馀顿,折亏甚钜。

马鞍山煤井焦炭炉完工在即,拟以湖南省所出白煤和攙焦炭冶炼,勉供二炉之用,始足以资周转。

二十年,总理衙门王大臣疏言:

“军务紧急,以赶造军火为先务,而经费有限。

以之购买外洋军火则不足,且多须时日,以之就各省现有局厂加工制造,则军火可倍而出之。

前由户部拨款,在吉林设立机器局,专供吉林、黑龙江二省常年操防之用。

请饬吉林机器局加添工料,增造军火,以应急需。”

湖广总督张之洞疏言:

“湖北新设之汉阳铁厂,先开生铁大炉一座,日夜出铁八次,共五十馀顿,以后日见进步,有每日出六七十顿者。

其次乃炼熟铁、炼贝色麻钢、碾铁条、制钢轨以及锤炼烘压各法,一时并举。

所出之铁,虽系初炼,已与外洋相较,无甚轩轾。

现在江夏马鞍山煤井所出之煤,可作焦炭,合於炼铁之用,已开横穴煤巷,现拟进掘三层横穴。

外洋之大洗煤机及运煤之铁挂线路,均已次第竣工。

洋式焦炭炉十座,年内当可一律告成,足敷生铁一炉及各厂炼钢之用。

参以湖南所产白煤油煤,即可二炉齐开。”

此制造钢铁已有成效之情形也。

又疏言:

“铁厂之设,实兼采铁、炼钢、采煤三大端为一事。

而开煤所费,几与炼铁相等,本难并入造厂炼铁计算。

开平煤矿,费至二百万,始克成功。

今铁厂自经始至观成,用款繁钜,所有奏明拨用之款,早经用罄,虽以枪炮经费匀拨,不敷仍多。

非原估续估之多疏漏,实因开炼以后经费,与造厂工程本系二事,必须先行筹垫一年。

且事皆创举,机局变更无常,随时补救,增出用款,多在洋匠原拟之外,非预料所及。

其增出之款,除零星杂费数十项不计外,举其重大者数端:

一、增购机炉工料,如增置十五顿大汽锤一具,增贝色麻大压汽机一副,增造西门士炉底火泥管及造火砖机器,增改生铁大炉架一座,炉内用砖,令与矿煤之性相合,增生铁厂内之铁瓦敞棚,增中西两式洗煤机,增内地火砖焦炭炉,增铺地铁板,增厂内运物铁路,增运矿煤铁车,增炉上铁盖,炉外水池水沟,及四周之保险门,增铜铁管及水箱,增化验煤铁大小各项器具材料,以及汽表风表水表,皆为精细贵重之件。

一、增募开炼洋匠,原拟雇用八人,其馀雇用熟手之华匠百馀人应用。

开炼之事,以生铁大炉为重,中国向未炼过。

若欲选用华匠,非有极聪明之人在厂精练多年,难与此选。

即炼钢各厂,亦非得专门名家之洋匠领首作工不可。

若手法稍不中程度,即致变生意外,危险之至。

现募到洋匠二十八人,均万不可少,较原估八人多出二倍馀。

一、添补不全机器,外洋运到之机件,沿途损缺颇多。

其简便者,由汉阳本厂自行修补二千馀件外,其重大精细机器,必须由外洋或上海洋行重行购补。

或此种不甚灵动,则洋匠必另购一机以救之。

或此式之炉,试炼焦炭不净,或旧法所采之矿不多,则洋匠又思一法以损益之。

旷日加工,致多糜费。

一、外洋金镑值价日昂,比初定机器时,价高过半。

而改换机器,访订洋匠等事,日积月累,亦成钜款。

一、多用煤斤,凡铁山煤矿,开采转运,以及铁厂起重运料、试钻开井、抽水压气,无在不需机器,即无日不用煤斤,为数甚钜。

又生铁大炉,购用外洋焦炭,试炼两月,费亦不赀。

各款皆原估所难周悉,加以煤井开至数十丈,已费尽人工机器之力,而煤层忽脱节中断。

外洋办法,必仍就原处追寻,另行开井。

而重开一井,非钜款不办。

现实无此财力。

若非马鞍山煤井有成,则全恃湘煤,所费更钜。

此则时局变迁,多费用款,初非意料所及。

前曾督饬局员及洋匠矿师,续估用款,以为能销货周转,不致再有增加之款。

乃移步换形,层折过多,加工遂致加料,费日因以费工,不特非局员所能限定,并非洋匠所能预知,多方补救,繁费滋多。

今拨借各款,所馀无几,若行销挹注,必俟两炉齐开,一年以后,始能流通周转。

尤须钢铁各料,胥臻精美,合於制造之用,方可期流通无滞。

至畅销后,尤防洋铁有减价夺售之患。

此开炼之初,必须宽筹经费,庶不致停炉待款。

原拟就枪炮厂经费挹注,无如枪炮厂增设炮弹、枪弹、炮架三厂,计机器运费等,已需银三十万两,建厂之费,尚不在内,势不能全行拨用。

值此厂工已竣,炼铁已成之际,所欠者仅此筹垫之款。

若镕钢炼铁,因此停工,则制造枪炮,何所取资?

当海防紧急之秋,而军械缺乏,贻误戎机,关系匪浅。

今各省财力,自顾不遑,岂能协助。

惟有就湖北本省各款,竭力匀拨周转,机炉勿使停工,军实得资接济,庶不致功亏一篑也。”

又疏言:

前因开炼钢铁为造械之本,以枪炮厂经费匀拨济用,而枪炮厂更形支绌。

前办海防所购军械,每枪式参差,弹码互异,及旧枪攙杂,药弹潮湿,流弊滋多。

故炮架、炮弹、枪弹三厂之设,万不可缓。

今竭力筹款,先将炮架、炮弹机器,於十八年夏间,在德国力拂厂购定制造水陆行营各种炮架机器全副,每年能成六七生的至十二生的炮架炮车一百副。

购定制造克鲁伯炮弹机器一副,每日能成六七生的至十二生的炮弹一百颗。

其他开花弹、实心弹、群子弹、子母弹,均能自造。

又购定小口径枪弹机器一副,每日可成枪弹二万五千颗,造铜板、造铅条、装药入弹、修理器具俱全,共用银三十万两有奇。

又添厂屋、大小铁梁、铁地板、水泥、火砖各种建筑工程,三厂合计共用银十五万八千两。

近日外洋快炮益精,即兵船八十磅至百磅之大炮,亦用机器造成。

鄂厂本系制造新式连珠枪,若能兼造快炮,於军事尤多裨益。

已电询洋厂,增购新式快炮机器及炮管各件,共价银三万两有奇。

其厂仍旧,俟机器到齐,即可改制,较之另起厂屋,所省经费实多。

此种快炮六生的者,每分钟可放三十出,九生的者,每分钟可放二十馀出,洵为制胜之具也。

是年,陕西巡抚鹿传霖疏请以甘肃省旧存制造军火机器全具,运至陕西省城,试造枪炮子药。

二十一年,奉天增练新军,将军依克唐阿遣员在山东、吉林、奉天、辽阳等处,制造铜铁等各项炮位,华、洋各式步枪,以及炮车炮架,并购制造子弹、碾火药、造地雷器具,暨刀矛等件,在正饷动支。

山东巡抚李秉衡以山东省自设立枪炮机器局后,供给各路军火,逐年增加制造,请增常年经费。

两江总督张之洞以前年任湖广总督,创办湖北汉阳炼铁厂,及兴国州、马鞍山二处采煤,以供炼铁之用,著有成效,请优奖在事人员。

陕西巡抚张汝梅以陕西省各军所用里明、毛瑟、中针、后膛各式洋枪,皆由他省协拨,不尽合用。

咨商甘肃省拨旧存制造军火之机器等件,运至陕西,即在省城设立机器局,试造枪炮子药,随时修理旧械。

两江总督张之洞上言:

天津、江南、广东、山东、四川原有制造局,所造军需水陆应用各件颇多,而所成枪炮甚少。

或止能造枪炮弹而不能造枪炮,或能造枪,而汽机局厂尚小,均宜量加扩充。

福建船政局现有大锅炉机器及打铁各厂,并多谙悉机器员司工匠,若增置造枪炮机器,费省而工亦易集。

如奉天为根本重地,而道远难於接济,宜专设一厂。

陕西为中原奥区,且可以接济西路,亦宜专设一厂。

至各厂制造,大率皆宜以小口径快枪及行营快炮为主,或枪炮并造,或枪炮分造,宜每项择定一式,各厂统归一律,以免参差。

腹省各局,只须陆路过山小炮,即足供陆战之用。

若沿江沿海数局,并宜造船台大快炮,每厂每年至少须出快枪五六千枝,陆路、过山二种小快炮一百馀尊,方能济用。

一面雇用洋匠,一面选派工匠赴外洋名厂学习,冀他日能扩充制造厂数处。

惟各省局厂,上海、金陵二处虽各有制造局,而金陵局规模颇小,机器未备,所出枪炮无多。

其设局之处,限於地势,不能展拓,仅能择行军要需者酌增机器,究不能多。

上海制造局虽较宏大,惟所造枪弹、炮弹、水雷、火药及修理轮船等门类颇多,而不专一,并非专造快枪之机器,每月成枪不过百馀枝,亦无造陆路、过山二种快炮之机器。

至大炮则一年或出一、二尊不等。

且该局军械,须运出吴淞江后,再转入长江。

若有兵事,敌人以战船封口,一切转运,立即束手。

前此开局沪上,只图取材便利,未能尽善。

故沿江内地,必须添设局厂。

湖北枪炮厂,因上年枪厂被火后,改造铁料厂屋,修补机器,甚费经营。

快炮所增新机,以工匠初试,未熟线路,猝难较准。

今甫造快枪式样数十枝,快炮式样一尊,车炮二尊,均尚合用。

以后所出,自可日多。

惟枪机曾经火灼,敏速之力稍减。

一年以内,人器相习,每年约计可造成快枪七八千枝,陆路、过山二种快炮百尊。

局厂地踞上游,最为稳固。

上可接济川、湘、陕、豫,下可接济江、皖,转运甚便。

若在江南另行择地建造,所费至钜。

不如就湖北厂添购机器,广为扩充,其钢铁即用鄂省铁厂所炼。

除鄂厂原造之数外,今每年能加出快枪一万枝,无烟药枪弹一千万颗,陆路、过山二种快炮二百尊,炮弹二十万颗。

湖北向无新式药厂,拟并造无烟药、棕色药、黑药,令足敷各种枪炮之用。

合计枪炮架药弹各项机器,与外洋名厂考较,诸从节省,凡运费造厂,约需银二百万两。

又因湖北省铁厂,开煤井,炼焦炭,炼各种精钢、熟铜、熟铁,正在紧要之际,枪炮厂则赶造五处厂屋,试造枪炮。

此二厂皆经费支绌,所造军械,非专供湖北之用,请就江南筹防局拨款协济。

又以“江南省制造局,自光绪十七八年,沿江各省,教案会匪纷起,深恐海上有警,当将制造局应行增制快枪快炮、新式火药各件,筹议购机试造。

迨光绪二十年,日本军事起,各省徵调频繁,处处调拨军火,局中积年所造之枪炮药弹,几至拨发一空。

自应及时扩充机器,加紧制造。

近年军械,以枪炮药弹为先,而枪炮尤以新出快式为利。

是以鄂省设厂自炼钢料,为炮筒枪管之用。

又因新式巨炮,皆用栗色火药饼,快炮快枪皆用无烟火药,局中自造者无多,应增置各项机器,择要先办。

将炼钢、制药,及造快枪、快炮各机器数十座,向洋商定购。

又购买基地,增建炼钢厂、造栗色火药饼厂、无烟火药厂,及添购制造钢料,与造火药物料,合计用银四十馀万两。

其在外洋订购之器件,与洋商筹议,令其暂行垫办,不致稽延时日,先将各项机器运到,即可开厂制造。

自光绪二十年海防戒严,各省防军需用军火甚急,而火药子弹尤为大宗。

外洋守局外之例,不肯代购。

即使设法运购,而价值骤增数倍,远涉重洋,敌船又不时邀截,至为困难。

今江南制造局购机设厂,自能仿造,不待外求,自为当务之急。

但局中常年经费,仅有二成洋税数十万两,只能制造各项子药,分济南北两洋操练防守之需。

若加造新式枪炮接济各军,则机厂既增,工料自倍加於昔。

拟於江海关常年洋税,或洋药税釐,每年加拨银二十万两,为扩充制造后常年工作之需。

二十二年,成都将军恭寿因四川省军实不充,而防务重要,乃与驻防川省之八旗协领等量力捐廉,制造抬枪九十六枝,鸟枪四百八十枝,均用煅炼纯铁缠丝制造,坚实可恃。

其旧存枪枝,一律修整,为操练之需。

直隶总督王文韶以北洋机器局所造各种炮子,名目虽不同,而十生的半之子弹居多,皆系旧式,不尽合用。

乃向洋商订购洋式翻沙泥,及造弹各机器,自行仿欧西新式制造。

两江总督刘坤一考核机器局成绩,於常年制造之外,炼钢厂每年可出快炮快枪筒及枪炮枪件炮架器具等钢料共二千二百馀顿,栗色火药厂每年可出栗色火药二十馀万磅,无烟火药厂每年可出无烟火药六万馀磅。

所创立造枪炮新厂,购机已备,加工制造,每年可出快利新式枪一千五百枝,一百磅子之快炮六尊,四十磅子之快炮十二尊,快利新枪子一百三十馀万颗,快炮子弹一千五百颗,大小铁弹一万馀颗,渐著成绩。

四川总督鹿传霖以四川省机器局自光绪十二年至十七年,前督臣刘秉璋曾将在局出力人员奖励。

今又届五年,所陆续造成机器药弹等项,皆精良合用,增造后膛毛瑟抬枪亦颇快利。

在局各员,仍行奖励之。

直隶总督王文韶因京师练兵处王大臣以京营训练,需用打帽抬枪一千五百枝,令北洋制造局如式制造,以应要需。

乃造成边机抬枪、中机抬枪各一枝,试放均属灵捷合用。

惟边机抬枪分两太重,不便施放。

若用中机抬枪改造边机,其尺寸斤两,仍与中机抬枪一致。

即令制造局按照此式,制造边机前门大式抬枪五百枝,随枪物件共五百分。

以中机抬枪改造边机前门小式抬枪一千枝,随枪物件共一千分。

其制造款项,由北洋作正开支。

北洋制造局向有岁造荷炮子弹经费银四万两,本年以此项荷弹岁费,改造后门抬枪。

今练兵处需枪孔急,拟即以此款移用。

湖广总督谭继洵以“湖北省制造军火,向年所造旧式抬枪、线枪、抬炮、劈山炮等项,均系前膛,不及后膛新枪炮之敏捷,拟向外洋购置机器,改造各项后膛枪炮,并制造炮弹枪弹铜壳等项。

今因部臣允从奉天府丞李培元之议,令各省制造局兼造抬枪,并造内地火药,筹度办理。

因抬枪、抬炮本中国向日制胜之具,将弁兵丁素所习练,今若改用后膛,操演易於精熟,用款不多,而日后可收大效。

虽汉阳枪炮厂规模宏远,而机器种类各有不同,若抬枪、抬炮等器,他日能制造精纯,亦可为汉厂之助也。

山东巡抚李秉衡考核机器局成绩,於光绪二十一年所造成各种火药十五万六千九百六十斤,大铜帽火七十二万颗,开花炸子一千六百颗,炸子铜螺丝引门一千六百副,克雷力伯铜炮拉火铜管四万四千枝,带活架瓶炮九尊,大炮子一千四百九十颗,洋铅弹丸一百三十九万四百五十粒,添造各厂应用机器及熟铁大锅炉一具,修理各营损坏洋枪洋炮,制成各项军火箱盒,修理枪子厂、轧铜厂房屋及大锅炉,炉台、烘铜炉、大烟筒、生铁厂、保险炉、提硝房、工务厂之屋宇等,又采买硝磺铜铁钢铅及华、洋各种物料,暨员匠工役薪工运脚杂费等,共支用银六万四千七百馀两有奇。

是年,户部从吉林将军长顺之议,增吉林机器局制造军火常年经费,除黑龙江军队领用外,其馀分给奉天防军。

二十三年,大学士荣禄上言:“制造军火,以煤铁为根本。

外洋购价日昂,中国各省煤铁矿产,以山西、河南、四川、湖南为最,应令山西等疆吏筹款,从速开采,设立制造局厂,渐次扩充,以重军需。”

廷议允之。

令督抚臣就地方情形认真筹办,总期有备无患,庶足仓卒应变。

是年,湖北巡抚谭继洵以湖北省制造军火,增置炮架、枪弹、炮弹三厂,所有机器工料之价,并改换新式快炮机器,尚需银十四万馀两,即在筹捐项下拨给。

山东巡抚李秉衡上言:

“山东机器局於光绪二十二年间所造军火,共造成各种洋火药十九万六千馀斤,坚利远后膛大抬枪二百十六枝,步枪六枝,大铜帽火四百四十二万颗,粗细铜管拉火六万二千枝,铜炮炸子二千一百颗,炸子引门二千一百副,炮子一千一百九十个,各种群子八万四千八百个,各种后膛自来火带药枪子一百十六万八千四百颗,洋铅丸一百七十二万一千五百粒,抬枪、抬炮、来福枪、鸟枪及装配毛瑟枪、哈乞开司枪各种大小铅丸一百五十九万粒,卷筒铅子二万一千二百斤,并修成各营抬枪、抬炮、洋枪、洋炮,添买车床、钻床及各项杂费,均归户部核销。

原有机器局,设法扩充制造,添造枪械,采购应用材料,增建厂屋,购买机器,乃於机器厂后建设洋式大枪厂一所。

造枪需用铜铁零件甚多,则熟铁厂必须扩充,乃於旧铁厂之后,另建洋式熟铁大厂一所。

造枪则用枪子倍多,乃於旧枪子厂之东,另建洋式枪子厂一所。

枪子需铜最多,乃另建轧铜大厂一所。

外洋制造厂,视锅炉之大小,以定烟筒之高下。

今造成九十五尺高之烟筒一座,七十五尺高之烟筒一座,五十五尺高之烟筒一座,铁烟筒一座。

厂基深掘五尺,烟筒基深掘八尺,均密钉排椿,上筑三合土,盖以大石板,再砌条石墙脚,则扁砖实砌,纯灌灰浆,梁栋皆用外洋木之方而巨者,屋柱则生铁铸成,即机器常年震动,不致有鼓裂之虞。

此外所增建者,军械日富,则有存储之区,工匠日多,则有休息之所,乃建军火库二十间,工匠房四十间。

又建水龙房以备不虞,泥工厂以资修葺,皆不可少之工。

共增厂四座,群屋八十馀间,较原厂扩充三分之二。

至制造抬枪机器,外洋本无抬枪名目,故无此专用机器。

嗣选通晓制造之员,与洋商参酌,定造抬枪机器,并可兼造毛瑟洋枪机器共六十馀种。

此外地轴皮带鎚钳轴枕螺丝各种轮模刀钻,共一百七十馀件,已陆续运解到省。

俟机器及铜铁钢料运齐,工匠募足,即可开车制造。

共用银十二万两,先由藩库及南运局筹给。

大学士荣禄建议,通饬各省制造快枪、快炮、无烟火药,并炼钢铁各项机器。

海疆多事,武备为先,须通力合作,以备强敌。

河南巡抚刘树棠上言,河南机器局规模甚小,若遵荣禄所议,兼造各式军械,财力实有未逮。

豫省机器局建设於省城南门外卓屯地方。

其造弹机器,已向上海信义洋行定购,在外洋加工造成,陆续运至河南,安置妥贴,开工制造枪弹火药。

其造抬枪车床,亦经运到,并订购钢筒五百枝。

先造后膛抬枪五百杆,以资应用。

本省新练之豫正全军,一律改习洋操。

又通令各州县,筹款自练勇队,所需枪械子药,皆省局自造。

湖广总督张之洞上言:

“大学士荣禄议令产煤铁各省,咸从速开采,已经设立有制造局厂省分,规模未备者,尤宜扩充,自炼钢以迄造无烟药弹各项机器,均须实力讲求,以重军需。

所言切中机宜,亟应筹办。

湖北制造厂所造快枪、快炮,为新式最精之械。

若有械无弹无药,仍属虚器。

故既添设铜壳厂,又须添设无烟药厂。

因外洋装配快枪、快炮,悉用无烟火药,他项洋药皆不合用。

又枪管炮身,必须精炼之罐子钢,方足以受无烟火药之涨力。

湖北铁厂所炼之西门马丁钢,以之制他器,则已称精良。

以之制枪炮,则尚非极致。

外洋罐子钢之价值,数十倍於常钢,非徒购运道远也。

故钢药二者,必须购机自造。

虽物力困绌,终不敢畏难自沮,致已成之枪炮厂,有不全不备之弊。

故於上年即饬局员在汉口礼和洋行议定向德国格鲁森厂添购无烟火药机,每十点钟能出火药三十三磅,每年约出火药五十顿,共价德银十三万六千八百马克。

今机器已运至上海。

上年又与礼和洋行订购德国名厂炼罐子钢机器全副,每日能炼罐子钢二、三顿,铸钢机能铸块钢,每块重二顿,价值运保各费,共用德银十三万马克,久已起运,即可到沪。

至厂中侭制行营快炮,以备陆战之用。

因经费太绌,故於炮台之大炮,未经议及。

外洋新式十二生的长快炮,安置沿江炮台,能施放有准,足御敌舰。

上年由出使德国大臣许景澄在力拂厂订购十二生的快炮并架弹等机,共用德银三十二万五千马克,机器月内可到。

以上各机,皆属无款可筹,不得不与洋商婉商垫欠,分期归款,庶可及早举办。

加以添购大小新式样炮、碾铜板机、拉钢机、压钢机、大汽锤以及添配最精之钢模样板等件,约须银十数万两。

再加增建厂屋,又需银十馀万两。

其增雇华、洋工匠常年制造工料之费,为数甚钜,又需银二十三万两。

各款均无所出。

如上海制造局年拨八十万两,嗣因添制快枪,并加拨常年工作之需,每年用款已逾百万两。

现在湖北厂所造枪炮子弹,比津局既逾数倍,比沪局亦复加多,近又添造无烟火药,添炼罐子钢,添造炮台所用十二生的大快炮,功用益广,而常年经费仅土药税等三十六七万两,较沪局止及三分之一。

惟有请加拨常年专款,符原估七十五六万之数,庶可增料加工,使旧有各厂得尽机器之力,新增各厂早收美备之功。

况近年武备最重,鄂厂调拨枪炮供给各处,为数甚多,造成枪炮,并非湖北一省之用。

事关全局,沪厂、鄂厂,理无二致,军实要需,必多为筹备也。

二十四年,山西巡抚胡聘之以山西省向无机器制造局,亟宜筹办。

因派员赴天津向洋商定购制造枪炮各种机件,并酌建厂屋,雇集工匠,仿洋式自行制造。

在省城北关外择地建厂。

因山西僻在内地,非通商口岸,凡办料募匠等事,用费极昂,即以归化城关税盈馀之款拨用。

各机器运到晋省,开厂兴工。

山东巡抚张汝梅以山东省机器局自创造至今,并未延聘西人,而内地风气初开,其精於制造人员,实不多见。

且所造全系铜铁硝磺等火器,局员工匠,素鲜经验,非洋匠专门之比,稍一不慎,即有损伤炸裂之虞,至难极险,与寻常差使不同,乃量予奖叙。

直隶总督裕禄以北洋之军械共有二局,一为机器局,一为制造局。

机器局所有制造火药、毛瑟枪子铜帽、各式后膛炮弹及硝磺钅强水、雷电器具、卷铜炼钢等机,每年能造黑色火药七十馀万磅,栗色火药二十五万馀磅,棉花火药五万馀磅,无烟火药八千馀磅,毛瑟后膛枪子四百馀万粒,铜帽火二千八百馀万粒,钢弹一千二百颗,大小炮子一万四千馀颗。

制造局每年能造七生的半开花炮子一万二千颗,铜件一万六千副,克鲁伯铁身炮车十具,铜管拉火二万四千枝,哈乞炮子五万馀颗,哈乞开司枪子二百十万馀粒,云者士得枪子一百四十馀万粒。

而外洋所出军械,日新月异。

今各路军营所用毛瑟快枪、小口毛瑟枪、格鲁森五生的过山快炮、克鲁伯七生的半陆路行营快炮、七生的过山快炮,颇为合用,宜次第仿造。

两江总督刘坤一以江南省制造局之后膛抬枪,上海制造局之快利新枪,及大小炮位,均称合用。

金陵局机器无多,凡大宗军火,胥由上海制造局供用。

近年增设炼铜厂、栗色火药厂、无烟火药厂三处,其所制炮,有十二磅子六磅子二种快炮,与北洋所用快炮口径相同。

惟北洋之七生的快炮,湖北之三生的七快炮,南洋之六生的快炮,若购自外洋,终非久计。

乃拟增换机炉,自行制备,专精仿造。

所有枪炮子弹,与天津、湖北二厂咸归一律。

四川总督文光因前奉朝旨,令四川制造局渐次扩充。

前督臣恭寿拟就川省原有机器局扩充制造,不必另设局厂。

但机器局虽创设多年,而规制未宏,若欲广制枪炮,殊不敷用。

乃拟增置长刨床一部,小车床及压铜机器、引长机器、齐口机器各四部,紧口机器二部,均已一律制全,灵动坚固,与购自外洋者不异。

惟机器既已增加,则制造亦宜推广,应加常年经费银二万两,以备制造之需。

二十五年,湖广总督张之洞上言:

军实最为急需,利器必须完备,近日炼钢造药,尤为枪炮厂必不可少之需,无罐子钢则枪炮不精,非无烟药则枪炮无用。

屡经奉旨,责令湖北与上海各局,赶造军械,供京营之用。

而筹款艰难,何从赶办。

前所请加拨宜昌关税银五万两,仍请照拨,俾购机建厂制造等事,徐底於成。

上海制造局新增钢药三厂,每年加拨经费银二十万两,鄂厂事同一律,旧设各厂,经费本属不敷,新厂所需,更无从出。

若从部议,不得动用关税,则制造将无可措手。

综计新厂需款共二十馀万两,但能加拨宜昌税银五万,当设法周转,不使厂务停滞也。

吉林将军延茂於吉林省机器局增置机器,并代造黑龙江镇边军及靖边新军各营军火。

山东巡抚毓贤扩充东省机器局,增建制造新枪大厂、造枪子厂、熟铁厂、轧铜厂、化铜厂、泥工厂、军火库房、水龙厂房、法蓝炉房、储器房。

又造大小砖铁烟筒铁栅等件。

黑龙江将军恩泽上言:

黑龙江镇边军,每年由练饷内提银三万两充军火经费,归吉林机器局兼造。

近年物料昂贵,实不敷用。

以新编之师,操练宜勤,军火尤为繁巨。

应仿照奉天、吉林二省设局自造军火成案,於黑龙江省城择地设立专局,悉心制造。

此项购买机器建筑厂房各费,约用银十万馀两,在镇边新军岁需军火经费内分年筹拨。

是年,令各省疆臣,制造枪炮,为边防第一要著。

惟各省财力不齐,自应就原有局厂切实扩充,以备邻近各省就近购用。

又令各疆臣:“天津、上海、江宁、湖北等处,均有制造枪炮局厂,曾令督抚臣切实会商,务将所制枪炮膛口,子弹大小,各局统归一律,以期通用。

并将每年所造枪件子药若干,据实上闻,并按季咨报户部、神机营查核。

乃为时已久,并未据报有案。

枪炮为行军要需,岂容因循延宕。

令裕禄、刘坤一、张之洞:“详析查明各厂局所造枪炮,究系何项名目,是否业已会商,造成一律,迅即切实复陈。

嗣后仍遵前旨,按年按季分别奏咨,毋得延缓。

各督抚督率承办各员,认真经理,精益求精。

并将枪炮膛口子弹,彼此比较画一,务令不差累黍,庶各省互相接济,临时不致缺误。

倘管理局员草率从事,虚糜经费,或演放时有炸裂等事,治以重罪。

旋经两江总督刘坤一覆陈:“当饬沪、宁二处制造局员,将出入款项,核实勾稽,制造军械,详细考究。

并令与天津机器局、湖北枪炮厂随时知照,互相讲求。

复由上海制造局员驰赴湖北比较数次,两局所制成枪炮子弹,格式分量,口径大小,一律合膛,并无歧异。

惟江宁制造局所造后膛抬枪,系出新创,各省枪械,均无此式。

其两磅子、一磅子后膛快炮,亦与上海局中所造一律。

此外炮架、炮弹、各种枪子拉火等件,分解南北洋各军应用。

以经费有限,未能加拨扩充。

该局在江宁城外,粗具规模。

且居腹地形胜之区,一旦海上有事,在内地制造,接济军需,庶几缓急足恃。

至上海制造局,并能造各项快炮,除炮台所用之大炮外,其所造四十磅一种,即北洋之十二生的快炮,其十二磅一种,即北洋之七生的半快炮,其六磅子一种,即北洋之五十七米里快炮,其两磅子一种,即湖北三生的七快炮。

洋厂名称虽殊,其尺寸大小,则不差累黍。

今由上海制造局派员与天津、湖北二局逐一比试,均无参差。

其快利新枪,系以旧机参用人工所造,亦颇便利。

究嫌费用多而出枪少,去年饬各军改用小口径毛瑟快枪。

本拟订造此种枪枝及造枪弹机器,专一仿制,以归一律。

访之上海各洋行,需款数十万,为期且甚久,一时无此财力。

遂仍用旧机,更易机簧,添配车座,订购改造七米里之毛瑟枪枝枪弹等件,按照合同,每日可出枪十枝。

俟安装全备,即日开工,严定章程,按年按季上闻,以期核实。

各局兼造各项快炮,均系新式,尚敷应用。

至仿造小口径毛瑟枪,仅有湖北、上海二厂,其机器一系新购专门,一系旧式更改,能力所限,每年造枪不多,各路军营,恐难遍给。

曾与直隶、湖广督臣商酌添购造枪新机,无论在津、鄂、宁、沪何厂承造,均以款绌,未能即行扩充。

南洋军火经费,但期洋税畅收,并竭力撙节,另款存储,以备添置仿造小口径毛瑟枪机器一部,能数年之内,机器购全,与湖北枪炮厂分途仿造,以期器械日精。

又拟请设立工艺学堂,学习船械枪炮汽雷等各种制造,以广人才。

是年,浙江巡抚刘树堂向金陵军械所拨用德国老毛瑟枪三千枝,子弹一百五十万颗,供浙省防军之用。

二十六年,直隶总督裕禄上言:“北洋机器局经费,每年用银二十五万馀两,所造军火,向供北洋海军及淮、练各营操防之用。

近年经费减收,而向例拨解军火之外,又加以新练武卫等五大军,而京师神机、虎枪等营,复时有调拨,每虞缺乏。

况增募各军,皆以快枪、快炮为利器,各项枪炮子弹,必须自行制造,始能不误操防。

因於光绪二十四年,始陆续购办制造快炮快枪子弹及造无烟枪炮火药等项机器,今始由外洋次第运至天津,安设入厂。

并派员赴上海、江宁等处,将各局所造快枪、快炮格式,及枪子、炮弹分量,互相讨论,取到江南、湖北二局所造枪炮各种子弹,详加比较,以求画一。

所有北洋增造快枪子厂、无烟火药厂、快炮子厂,并整顿炼钢厂等项经费,每年至少须增用银十五万两,应由部臣在各海关洋税内加拨,以济军用。

二十八年,两江总督刘坤一以上海制造局自制之新式无烟快枪、车轮快炮协济广西军营。

四川总督奎俊以四川省机器局自光绪三年创建厂房,制造枪炮,五年停办。

六年奉旨复开局制造,并增修熟铁锅炉碾火药各厂房,各洋火药局,迄今二十馀年,所造军械,成绩颇多。

而屋宇年久渐多朽坏,一律修造,以济要工。

上年因扩充制造,已增设绘图委员,既经培修各厂,乃增绘图房、白火药房各一所。

四川人心浮动,调拨威远军一营,常年驻守局旁,以资巡察。

并建修表码厂一所,为演试枪炮之地。

闽浙总督许应骙以上年防务戒严,福建机器局制造枪子所需用鱼子火药,及海口炮台所用炮位药饼,因外洋禁售军火,乃采购土硝硫磺,以备制造。

复饬机器局,按照洋式,自造车轮快炮并快枪,共采买土硝七万斤,硫磺一万斤,自制成鱼子洋式火药五万磅,各大炮药饼六百九十三出,三磅子车轮快炮十二尊,十二磅子快炮二尊,后膛新式抬枪一百枝,修改后膛子轮快炮六尊,在海防经费内开支。

二十九年,两江总督张之洞以沪上之制造局所有机器,七年以前所造,系林明登枪,乃外洋陈旧不用之式。

两年以前所造,系快利枪,乃制造局臆造之式,亦不甚合用。

故枪械新旧凑配,出数无多,炮机亦未能完备,而岁费巨款,颇为可惜。

当整顿武备之时,军营所用枪械,宜归一律。

乃定议上海厂仿照湖北厂,改造小口径新式毛瑟快枪。

惟上海厂枪机不能全备,必须兼以人工,费工多而出枪少。

近年虽增机整顿,每日止能出枪七枝,一年出二千馀枝,於武备大局无裨。

其炮厂所造车轮炮,亦不甚合用,必须购新式造枪机器,每年能造五万枝快枪者,添配新式造炮机器,每年能造大台炮十尊,七生的半口径快炮二百尊者,庶数年之后,足以应各省之求,而归画一。

江西巡抚夏峕以江西省制造局规模狭小,拟先造快枪,向外洋定购小口径毛瑟枪新式机器全副,每日约能出枪十五枝,弹壳机器全副,每日约能造枪弹三千颗,并向洋商酌配购机件,俾一机能造数器,以期价省而用宏。

另备公用机器一副,为添配修理各厂机器之用。

闽浙总督崇善以福建省於光绪二十五年,将前所移附马尾船厂之机器,仍移设省城水部门内,专制各炮台炮子炸钉等项。

旋於二十六年,在机器局旁扩充地基,增建枪子厂屋一座。

又於二十八年,在省城西关外另设制造局,专造无烟快枪。

其机器枪子二厂,自开办至二十八年,止共用经费银一十七万八千馀两,制成三磅子快炮二十四尊,与上海局所造炮同式,福字一号二号陆军后膛快炮二尊,洋式十二磅半快炮二尊,而机簧标准,均不甚灵捷。

尚有修改船厂旧式陆路快炮四尊,福强军后膛车炮六尊,制造新式后膛抬枪一百枝,改造短柄洋枪一百枝,制造各项后膛枪子三百二十馀万颗。

其馀修理各项洋枪,制造前膛炮子弹等件,为费甚多。

其机器枪子二厂,建设在水部门内人烟稠密之处,存储军火,大非所宜,不如西关外制造局地面宽大,不近民居。

盖制造枪炮,与制造子弹,本系一事,与其分厂而费大,不如合厂而费省。

乃饬二厂一律暂行停造,归并制造一局,将制成枪炮子弹及机件材料,妥为存储。

其员役工匠,大加裁减,每年只造各式抬枪,及各式子弹,以备操防所用。

山东巡抚周馥以山东省为海防要地,而军队器械不足。

请向金陵制造局购新制三十七米里小快炮,湖北枪炮厂购格鲁森五生的七过山快炮,并开花子弹。

两江总督张之洞以东西洋各国章程,於枪炮等件,每得新式,一律通行,其旧式军械概行作废。

今湖北、上海二局,一律专造小口径毛瑟快枪,乃将上海制造局所存快利枪枝悉行报废,期军火日精。

河南巡抚张人骏以河南省机器局制造军械,规模未备,亟应增购枪炮子弹需用铜铁各料,并自造毛瑟快枪、无烟火药。

山东巡抚周馥以山东省机器局历年造成各种西式枪枝火药枪丸,今复采买外洋铜铁各料,增造各厂机器炉房箱盒。

是年,以湖北汉阳厂仿格鲁森新式所造五生的三及五生的七之开花炮弹二种,又曼利亚枪弹、黎意枪弹各枪拉火,拨毅军备用。

福建机器局增造无烟火药机器。

三十年,河南巡抚陈夔龙以河南省原有机器局,因陋就简,未能讲求新法,请增购机器十部,及一切应用物件,并购两磅铜炮胚二十尊,四磅铜炮胚十尊,以备自行制造,逐渐开拓。

两江总督魏光焘扩充金陵机器局,仿照外洋,制造各式炮位架具、炸弹铜火,及炮台需用各件,分设机器翻沙、铁木、火箭各厂。

三十一年,兵部议江南、天津、山东各处机器局,并金陵洋火药局,所有运送军装军火等运费,一律报部。

四川总督锡良因奉部臣议,自光绪三十年以后,所有修整厂房机器,并造成机器火药洋枪等件,遵新章呈报户部。

山东巡抚杨士骧以山东省机器局自创设以来,所造西式各种火药大铜帽火,各种后膛枪来福枪,各式洋铅丸,并增各厂机器炉房,尚不敷用。

又采买外洋铜铁物料,扩充制造。

河南巡抚陈夔龙扩充河南机器局,即开工制造枪炮子弹,以供军实。

是年,户部定议,通饬各省所有机器制造局,以后如采购物料,必报部核销。

三十二年,四川总督锡良综核机器局成绩,续造机器枪械、蜀利抬枪、利川手枪等一百有四起,火药二万馀斤,马梯尼枪弹、毛瑟枪弹三十馀万颗。

湖广总督张之洞以湖北省新增钢药各厂,所有经费,由兵工总局兑收。

两江总督周馥上言,上海制造局各项军火,悉仿西式造成,分给各省,共经费二百三十八万两有奇,所用材料,多系洋产,工资物价,均无定例,难以常例相绳。

陕西巡抚曹鸿勋以陕西省制造局陆续制给各营火药三万馀斤,铅丸七千馀斤,为满、绿各营操防之用。

直隶总督袁世凯、两江总督端方会议,令金陵机器局仿照外洋制造各式炮位车辆架具、炸弹铜火以及修配炮台等处需用物件,分设机器翻沙、铁木、枪子、卷铜、火药各厂,雇募工匠,常川制造。

四川总督锡良扩充川省制造枪炮所,造毛瑟枪弹,一切改良,仿造外洋九响毛瑟等枪子弹,亦能如式命中,修造机件,日益加多。

是年,命政务处大臣会同部臣,严核各省机器枪炮局厂,五年保奖一次。

三十三年,陆军部议建四大兵工厂,使所出军械,日精日多,以备缓急之用。

护理四川总督赵尔丰综核机器局成绩,於光绪三十二年内,共修理机器五十九起,旧式洋枪一千馀枝,新造法蓝单响毛瑟枪一千四百馀枝,标刀帽火针簧一千四百二十馀起,洗把一百四十馀个,九响毛瑟枪药弹一百零四万二千馀颗,毛瑟枪药壳三十三万馀颗,单响毛瑟枪药弹三十三万六千颗,铜击火八百颗,十三响马枪弹一千二百颗,碰火二千颗,红铜小火四十六万颗,黄铜钉五十二万颗,火枪八枝,洋鼓二百十二个,各项机件一万五千十一起,已成洋火药二万八千一百八十五斤,均经试放合用,分别存储。

湖广总督张之洞创建湖北兵工厂,始於光绪十六年,经营筹度,至是年而规模始具。

初办时,每日所出七米里九口径毛瑟快枪不过十馀枝,复经设法扩充,增置机器,以后每日可造成五十馀枝。

枪弹一项,仅日造数千颗,逐渐加造至五万馀颗。

所造三生的七格鲁森快炮,自开机至二十五年止,共造成六十馀尊。

嗣於二十五年改造五生的七过山快炮,每年可造成六十馀尊至九十尊。

开花炮弹,由五万馀颗递加至每年七万馀颗。

所造各项枪炮子弹,与来自外洋者无所区别。

至钢药二种,逐年次第增设炼钢、拉钢各厂,所炼出钢质,亦颇精良合用。

火药厂所造成无烟火药,足能源源接济,使兵工厂无误制造子弹之用。

所造军械至三十二年年底止,共造成马步快枪十万一千六百九十枝,枪弹四千三百四十三万七千九百三十一颗,各种快炮七百三十尊,前膛车炮一百三十五尊,各种开花炮弹六十三万一千七百颗,前膛炮弹六万零八百六十颗。

办事各员,不辞劳瘁,寒暑无间,乃能有此成绩。

光绪二十四年,曾加奖励,今又及十年之久,仍汇案给奖。

安徽巡抚冯煦以安徽省所用枪弹,向年购自他省,乃以原有之造币厂改为制造局,为自造子弹及修理枪械之用,遂购机募匠,开局兴办。

四川总督锡良以上年曾派员出洋考察制造军械事宜,即在德国名厂订购制造小口径毛瑟快枪及造子弹、造无烟火药各种机器,分运到川。

因旧日制造局无可展拓,乃另择相宜之地,建筑造枪厂、造枪弹厂、造无烟火药厂,仿德国蜀赫厂新式自造。

三十四年,直隶总督杨士骧在保定省城内军械局增建火药库及兵房。

东三省总督徐世昌以近年东省新军日增,乃於省城设立军械总局,吉林、黑龙江二省各设分局,以修械司附属之。

宣统元年,陆军部建议,泰西各国军械制造局厂内首领以次各官,多与我国副、协都统、参领、军校诸秩相埒。

我国制造军械,设立学堂,将来制造人才造就日多,应仿各国成规,於各制造厂设工官以供驱使。

湖广总督陈夔龙以湖北省兵工钢药厂自成立以来,为军械要需,每年经费,增银至八十万两,以维局务。

二年,东三省总督锡良在奉天省垣设立军装制造局,选集木材铁革各工师,分科制造,以供奉、吉、黑三省军队、巡警之用。

三年,吉林巡抚陈昭常以吉林省陆军改编成镇,设立军械专局,附设修械司,备军警之需。

综举各省制造军械之事,

同治元年,天津初造枪炮,

二三年间,江苏分设机器局於江宁、上海,共设三局。

四年,并三局於上海,定名机器制造局。

六年,天津扩充制造,设军火机器局。

九年,改名天津机器局。

十三年,福建设机器局,自造开花炮。

上海制造局仿造林明登枪。

天津、上海二局,均仿造水雷。

广东设机器局、军火局。

上海、江宁二局,增枪炮子弹机。

光绪二年,派学生艺徒出洋,分赴各国学习制造。

湖南、山东二省,均设机器局,自造军械,不用洋匠。

三年,四川设局专造马梯尼后膛枪。

四年,津局造后膛炮。

六年,江宁局造来福枪、马梯尼枪、林明登枪。

七年,上海局造炮台钢炮。

吉林设机器局。

江宁增设洋火药局。

十一年,广东设制造局及水雷局。

十三年,江宁局造田鸡炮。

广东设枪弹厂。

十六年,湖北设兵工厂,所造新式枪炮,为南北洋、川、广各制造局所无,并筹备炼铁厂及开煤矿,为制造之基。

十八年,贵州设炉炼铁。

十九年,天津、上海二局,均设炉炼铁。

上海局增造新式枪炮。

湖北设炼铁厂。

二十年,湖北增设炮架、炮弹、枪弹三厂。

陕西运取甘肃旧存机器以备造械。

二十一年,天津机器局改名总理北洋机器局。

广东造抬枪、线枪。

湖北、江南二省,均增设炼钢厂、栗色火药厂、无烟火药厂。

陕西设机器局。

二十二年,江南新厂造快利新枪。

天津局购机造新式炮子。

四川局造后膛毛瑟抬枪。

天津局造中机、边机前门抬枪。

湖北厂以旧日之抬枪、线枪、抬炮、劈山炮,均改造后膛。

山东增熟铁厂、轧铜厂、枪子厂、大枪厂。

河南局增造枪弹火药及造抬枪机器。

二十三年,湖北厂增造罐子钢及造无烟火药机器。

二十四年,山西设制造枪炮厂。

上海、天津二局,均增造快炮机器。

二十五年,山东增建造枪、造弹、化铜、轧铜各厂。

黑龙江设机器局。

二十六年,福建增建枪子厂。

天津增建快炮子厂、快枪子厂、无烟火药厂。

二十八年,江西局增造枪炮机器。

二十九年,福建并造枪造药二厂为一厂。

三十年,河南局增造枪炮机器。

三十三年,陆军部议建四大兵工厂。

四川设造枪厂、造弹厂、造无烟火药厂。

安徽建枪弹厂。

宣统二年,奉天建军装制造局。

三年,吉林设军械局。

各省机器局厂之设,历时垂五十馀年,开局遍十七行省,几经增改,渐就精良。

此制造军械之大概也。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清史稿-志-卷一百四十-译文

清代凭借弓箭平定了天下,而在远距离攻坚时,也依赖火器。因此,京营设立了火器营和鸟枪兵制度,多次命令各省防军采用枪炮。最初都是前膛旧式,后来开始购买欧洲的新式火器。之后才开始命令各省设立工厂进行制造。制造的事情实际上是从天津开始的。在咸丰、同治年间,中原尚未平定,李鸿章上疏请求在天津设立机器局,自行制造枪炮,以供北方军队使用。同时,江苏也创立了机器局。

同治四年,江苏巡抚李鸿章上疏说,统领军队在江南剿匪,看到西洋火器的精良,于是放弃使用习惯的抬枪、鸟枪,改为使用洋枪队。留防的各军有五万多人,大约有四万支洋枪,每月需要购买一千多万颗铜帽,数十万斤粗细洋火药,都在香港、上海购买。另外还有开花炮四营,每门炮重达一千多斤,轻的也有几百斤,炮具精良,药弹繁重。但是器械和子弹都是洋式,所用的铜铁木煤等材料都来自外国。必须就近设立工厂自行制造,以节省费用。江苏首先设立了三个工厂。后来因为丁日昌在上海购得一个机器铁厂,将丁日昌、韩殿甲的两个工厂合并到上海铁厂。以后如果能将工厂设在金陵附近,滨江偏远之地,将是最长远之计。五年,闽浙总督左宗棠上疏说,外洋开花炮,近日命令工匠仿造,已经制造了三十多门。用尺子测量,发射效果与西洋炮相同。

十三年,船政大臣沈葆桢上疏请求命令沿江海各省,仿照天津、上海两个工厂,自行设立枪炮子药工厂。光绪二年,李鸿章、沈葆桢、丁日昌上疏请求选派十四名制造学生和四名制造艺徒,由出洋监督带领前往法国学习制造。这些学生,既应该另外聘请学堂教师授课,以培养根本,又应该去工厂学习技艺,以明理法,以便兼程并进,以收到快速的效果,为将来的监工选择做准备。艺徒学成后,可以备选分厂监工。所有学习的技艺,都必须新颖巧妙,不要沿袭旧式。如果有其他工厂的新式机器,以及炮台、兵船、营垒、矿厂等需要考订的地方,由监督酌情带领学生前往学习。山东巡抚丁宝桢上疏说:“现在在山东省城建立机器制造局,不使用任何外国工匠,工厂设在泺口,从春天到秋天,将机器厂、生铁厂、熟铁厂、木样厂、绘图房,以及物料库、工料库等大小十几个建筑都完成了。火药各厂,如提硝房、蒸硫房、炼炭房、碾炭房、碾硫房、碾硝房、合药房、碾药房、碎药房、压药房、成粒房、筛药房、光药房、烘药房、装箱房,也依次完成。各厂的烟筒,高度从四十尺到九十尺不等,共有十几个。所购买的外国机器,依次运来。等到机件煤炭等各种物品准备齐全,工厂完成,不超过一年,就可以开工。将来如格林炮、克鲁伯炮、林明登枪、马梯尼枪,都可以自行制造,不必受制于人,还可以支援各省,通过水路运输。即使洋商闭关,也不必担心坐困。

直隶总督李鸿章、两江总督沈葆桢、江苏巡抚吴元炳上疏说:“上海制造局自同治四年开办以来,经过七年,曾经请求一次奖励。现在又过了七年,先后增加了二百三十三座机器,大小铜铁炮三百四十八尊,炮架七百八十多座,开花实心炮弹十万一千多颗,各式洋枪一万八千六百多枝,枪弹八十多万颗,火药十七万磅,其他与军事有关的零件也很多。在事情的人,日夜在刀锯汤火旁边,出入于硝磺毒物之间,积累了数年的辛苦,才有了这样的成绩。请给予优厚的奖励以资鼓励。

三年,湖南巡抚王文韶上疏说:“近年来上海、天津、江宁都有制造局,沿海固然应该筹备,但内地也应该讲求。湘省一年以来,先建厂,再制器,仿造洋式,规模大致具备。后膛枪和开花炮弹,试验都能按照方法进行,与从外国购买的没有区别。以后随时增加制造,从几千斤到万斤的大炮,或者钢制或者铜制,都可以自行制造。湘省历来产煤铁,攸县、安化等处所产之铁,与洋铁一样可以钻孔。火药一项,督造工匠精心制造,与洋火药不相上下。从光绪元年五月开办到二年十月,共用银两二万二千多两。以后每月以三千两为标准。请参照天津、上海两局的成案,专门上奏销账。

四川总督丁宝桢上疏说:“川省已经设立了机器局,现在外国机件运到,立即开设工厂,自行制造洋枪子弹等。

四年,总理衙门王大臣上疏说:“之前讨论海防事宜,有关于简器的一条,关于巨炮应该如何购买,各军洋枪应该如何统一,以后应该如何自行仿造,请命令疆臣切实详细讨论上报。”后来根据各将军、督、抚的回复:“有人说前膛枪稳固可靠,有人说后膛枪灵活快捷,有人说线枪优于洋枪,有人说应该勤加操练磨洗,有人说不应该多购买防新出更胜的,有人说应该派人赴外洋学习,有人说应该在内地设局以防后患。我们调查外洋枪炮,近期都使用后膛,种类很多,必须选择最精良的产品,一律切实办理,这样对方不敢出售欺骗我们的产品,我们可以得到合适的用途。外洋军械的价值,本来没有成案可以参考,因此承办的人视为利薮。调查上海是各洋商聚集的地方,多在那里交易。请派精明廉正的人总理此事。各省有委办军火的人,由该员负责核定。如果有虚报冒领等事,严加治罪。至于仿造外洋军火,李鸿章先后上奏在上海、天津设局制造。丁宝桢、王文韶也在山东、湖南两省设立了局厂,不使用洋人,费用最省。丁宝桢又在四川设立了局。以上三个局,都设在内地。沪局制造枪药,每年用银四、五十万两。津局每年用银二十多万两。最近据李鸿章、沈葆桢的奏报,津局制造后膛炮,沪局则制造前膛、后膛洋枪,既不是通力合作,未必适合所有地方。请命令两局派出得力人员,随时酌情核验,统一办理。

当时朝中有大臣提议用上海机器局的款项来充作固本饷和赈捐。两江总督沈葆桢上疏陈述,说机器局建设了十多年,仅依靠二成洋税,收入不足以支出,而南北洋所用的枪炮子药,都从这里提供。海防非常重要,不能停工。

五年,丁宝桢上疏说,四川机器局最近因为恩承、童华上疏请求停办,奉命酌情处理,仍然请求设法继续办理,不要让工厂废弃,于是重新开始制造。

同治七年,两江总督刘坤一上疏说:‘金陵制造局,从光绪六年开始,就命令工匠进行加工制造。各军拨发的洋枪,已经达到了上万枝。现在军械所还存有来福前膛枪一万三千多枝,马梯尼后膛枪七千多枝,林明登后膛枪八千多枝,细洋火药六十五万多磅,洋炮火药四十多万磅,棉花火药九万九千多磅,铜火一千万磅,各种铜管火十七万多件,还有用于水雷的电线七十五车,所储存的还不算少。而上海制造局现在制造的洋药和林明登枪,可以随时支援金陵。又订购了机器,增设了洋火药局,并且订购了前后膛枪一万五千枝,这些还没有算在内。至于各处明暗炮台所用的炮位,有上海制造局现在制造的一百二十磅子钢炮,年内可以完成。金陵局中所造的陆营炮,也有很多可以使用的。’这年,督办宁古塔等处事宜的吴大澂上疏请求吉林创办机器局。

同治十一年,直隶总督李鸿章上疏说:‘上海、江宁、天津、广东各机器局,大部分都负责制造炮械和子药,以供各军操练战守之用,还没有能够仿造后膛大炮。至于三、四寸口径的后膛小炮和后膛连珠炮,是水陆军必需的利器,应该在内地已经开采的煤铁矿山附近水边的地方,分别设立造枪、造炮的专业工厂。至于克鲁伯钢炮,最近德国、奥地利、意大利各国,担心纯钢不够用,都改造成硬铜后膛小炮,并且有新的冶炼方法。日本已经聘请外国工匠仿造。中国也应该效仿。各国的后膛枪样式不一,新式改用连珠枪,或六、七响,非常精良。日本已经设立工厂自行制造,中国也应该专门制造,以供应各省的需要。大约制造枪和小炮的机器总共不过几十万金,还不算太多。水师所用的鱼雷、伏雷,和炮同等重要。各种伏雷,中国机器局大多能够自行制造。至于鱼雷,其原理非常精深,有不可传授的秘法,只能向西洋订购。天津机器局已经购买了试验和修理鱼雷的设备,仿造则不容易。’两广总督张之洞上疏说:‘广东省请求拨款开设枪、雷各局,其大炮仍然由沪、闽两厂制造。’又上疏说:‘省城有机器局,城西增步地方有军火局,因为器具不齐全,只能制造小钢炮开花子、普通洋火药、白药、水雷壳、洋火箭、修理船炮的普通机器,除了火药、火箭还可以用,其他的能做但不能精良。设立局十多年,用了几十万两银子,远远比不上津、沪、闽各局。现在重加整顿,将机器、军火两局并入城西增步一局,以便水运,命名为制造局,仍然制造枪炮弹火药等物。修理鱼雷的工作归黄埔雷局。就制造武器而言,枪弹和行营炮尤为重要。因为购买枪支可以用几年,购买弹药不能支撑三个月,一次购买数千支枪比较容易,一次购买几十门炮则比较困难。应该分条进行,循序渐进,希望一年半时间建成铸枪炮厂,两年时间准备炮台,这样才足以抵御强敌。’大学士左宗棠上疏说:‘各省的制造局厂,应该合并统筹办理,以专责成。之前曾经上疏请求开采徐州、穆源各矿,作为铁甲钢炮的材料。现在奉旨讨论设立工厂的地方,按照常规,应该由两江、闽浙筹款试办,或者委派公正富有的绅士,集股创办,并且招募通晓化学的人,研究炼法,以便快速炼出钢铁应用。实际上矿政和船炮是相辅相成的。应该设立海防全政大臣,所有制造船炮矿厂军火事宜,都应该由一人负责管理,以便统一。’

同治十二年,两江总督曾国荃上疏报告金陵洋火药局竣工。四川总督丁宝桢上疏说:‘四川省建设制造局,已经五年了。仿造洋枪,数量不少于一万五千多枝。除了支援广西、云南军营外,局中还存有后膛洋枪三千五百枝,前膛洋枪四千枝。恐怕不够用,向上海洋商订购克虏伯开花炮、格林炮各十尊,另外制造了可以使用的劈山炮七十多尊,抬枪五百枝备用。各种火器弹丸铜帽等,除了调拨使用外,还存有九万多斤。现在加工制造,每月可以得到火药七千多斤,以供接济。’

同治十三年,四川总督刘秉璋上疏说:‘四川省的机器委员曾照吉等人,能够巧妙构思,不聘请洋匠,自己教导学徒,仿造外洋的枪炮,创用水轮机器,以节省煤力。又在省城外设立工厂,用水力制造火药。数年以来,制成机器三部,机器一千五百九十件,洋枪一万四千九百枝,火药二十八万多斤,铜火帽一千三百七十五颗,后膛药弹六十八万五千五百颗,铅子六十万五千颗,洋炮三具,成绩非常优秀。’两广总督张之洞上疏说:‘之前因为筹备海防,购买运输军火,并支援云南、广西军营,而后膛枪弹需求量特别大,必须购置机器,自行仿制。于是从上海洋行购买运输制造枪弹的机器到广东。正准备设立工厂开办,恰逢广西巡抚李秉衡,将广西所购买的枪弹机器一部运解到广东,而广西撤防,又无力设立工厂,请求留在广东备用。当即在省城北石井墟地方,设立了一个制造枪弹的工厂。所有机器大厂一座,打铁、烘铜壳、锅炉、造木箱、装子药房共五处,储料、发料库各一处,还有装蜡饼纸饼火药及工匠等房,共安装机器两副,能制造毛瑟、马梯尼、士乃得、云者士得四种枪弹。试办之初,每天大约制造两千颗。熟练之后,每天可以制造八千颗。目前就可以开始生产。还有需要使用的熔铜、碾铜等机器,以及增加建设厂房,等待依次到位,就可以开始生产。’

十五年,张之洞上疏说:‘广东正在筹备建立水师和陆军学堂,并在学堂外建造一座机器厂、一座铸铁厂、一座烟囱,以及储料所、打铁厂、工匠房、操场、演武厅、石堤、马头等设施,大约需要用银六万两。机器厂内有一座十二匹马力的汽锅机炉,大小旋铁床、削铁床、钻铁机、剪铁机共十七架,还有手用工具、铜铁钢料等,大约需要英金二千五百镑。这些机器是在英国工厂订购的。’他又上疏说:‘之前文武官员、绅士和盐埠商人分年捐银八十万,制造了十艘小兵轮。现在继续捐募三年,专门用于购买制造机器和建筑厂房的经费。于是电询德国柏林的力拂机器厂,订购新式制造连珠毛瑟枪,以及制造克鲁伯炮、过山炮等各项机器。其汽机马力加大,以便同时制造枪炮,锅炉并为一厂,这样可以节省成本。后来由出使德国的大臣与该厂签订合同,订购了制造枪械的机器,每天能制造新式连珠枪五十枝,汽机马力一百二十匹,又制造了炮械,每年能制造口径七生的半至十二生的过山炮五十门,还购买了枪尾尖刀机器,总价为一百八十一万七千两。现在已选定省城西北石门地方,依山傍江,交通便利,适合建厂,于是立即开工建造。枪管钢料及炼钢罐等,都向德国名厂购买,以期质量优良。将来如果铁矿开采成功,那么钢铁材料就可以从内地提供,逐步扩大规模,也可以供应各省军营。’

十六年,湖广总督张之洞在湖北省城开始建设兵工厂。这一年,总理海军事务大臣与户部会议,决定将广东枪炮厂迁移到湖北省,开厂后的常年经费由湖北负责筹办。随后,湖广总督张之洞回复说:‘湖北省开厂后,我督促洋匠,认真研究。原计划制造枪械的机器,每年能制造新式连珠枪一万五千枝,制造炮械的机器每年能制造克鲁伯口径七生的半至十二生的行营炮和台炮共一百门。还应添购制造枪炮药、火药、子弹、炮车、炮架等机器。每支枪配五百发子弹,每年需要制造七百五十万发子弹。每门炮通常配备三百发子弹,现在按照最少数量,也至少需要配备二百发,每年需要制造实心弹、开花弹等各种弹种共三万发。总计所有经费,大约需要银七十五万两。计算一年制造的枪炮总数,比从外国购买要节省很多。但是大笔资金难以筹集,这次开厂试办,所有枪炮子弹,每年各制造一半,大约需要银四十万两。机器已经运到湖北,闲置必定会生锈,工匠也需要练习,才能熟练操作。就湖北省的财力自行筹措,查看四川机器制造局,是明确支用土药税厘的,现在湖北枪炮厂是奉旨特别办理的,与四川制造局规模相差悬殊,关系尤为重要。请将湖北省每年收入的土药税银二十万两,川盐加价银十万两,共计三十万两,划拨为枪炮厂的常年经费。将来各省需要,拨款由湖北厂代为制造,就可以随时收回成本,从而扩大生产。这次湖北新设的枪炮厂制造的武器,都是南北洋、广东、山东、四川等省制造局没有的。至于湖北厂制造的克鲁伯各种车炮,对于边防海防及陆路战守都是必不可少的利器。前大学士左宗棠曾说过购买外国武器,用银换铁,实在不是好办法,一旦有紧急情况,敌船封锁,受人控制,购买和运输都无法进行。而且陆续从远处购买的武器,种类既不同,弹药规格也不同,常常造成误事。吸取过去的教训,建立工厂自行制造,才是未雨绸缪之策。’这一年,兵工厂建成。

十九年,直隶总督李鸿章、两江总督刘坤一上疏说:‘上海机器局在光绪十五年,由道员刘麒祥负责局务,专心制造新式枪炮,以及自行炼制钢材。外国的先进武器,不愿意把秘法教给别人。其机械结构精巧,难以轻易推测。开办之初,几乎找不到头绪。于是精选洋匠,广泛咨询,研究成式,结合自己的心得,制造出来试验,稍有不符合规定的,就拆解重造。在两年之内,集中众人智慧,终于制造出新式枪炮,并炼制出钢材,经过多次检验,与西洋制造的一样精良。’湖广总督张之洞上疏说:‘湖北新建的炼铁厂已经建成,开炼生铁炉一座,已经炼成生铁、熟铁、铜、铁轨、铁条等,都有成效。炼制西门士钢的工厂,开炼时非常危险,北洋、上海各炉,多次发生爆炸堵塞的事故。湖北省的这项钢炉,我命令洋匠详细研究火候,以往最快需要六点多的时间才能炼出钢,现在只需要三点多的时间就能炼出钢材,成色与外国制造的无异,足以用来制造炮弹。炮厂也随即开工,就用炼出的钢材,试制六生的半及七八生的克鲁伯陆路车炮。如果钢材精良,射击准确,就可以制造十二生的克鲁伯大炮。由于军需紧急,我命令工匠多炼制西门士钢和贝色麻钢,用于制造枪炮。外国的陆战,完全依靠连珠快炮,只有后膛枪炮,不足以应对所有情况,湖北厂增加购买制造快炮的机器,非常实用。炼铁厂的铁路运输和洋匠、华工,原本是为两座炉子准备的。现在只有一座炉子,每年只能炼出铁一万五千多吨,亏损很大。马鞍山煤井焦炭炉即将完工,计划用湖南省产的白煤和混合焦炭冶炼,勉强供应两座炉子的使用,这样才足以周转。’

二十年,总理衙门的王大臣上疏说:‘军务紧急,应该把赶制军火作为首要任务,但是经费有限。如果用来购买外国的军火,资金不足,而且需要很长时间,如果用各省现有的工厂加工制造,军火可以成倍增加。以前由户部拨款,在吉林设立了机器局,专门供应吉林、黑龙江两省常年操练和防务之用。请命令吉林机器局增加材料和工人,增加制造军火,以应急需。’

湖广总督张之洞上疏说:‘湖北新设立的汉阳铁厂,首先开了一个大生铁炉,日夜炼铁八次,总共五十多吨,以后每日产量会逐渐增加,有每天出产六七十吨的。接下来是炼熟铁、炼贝色麻钢、轧铁条、制造钢轨以及锤炼和压制等各种方法,同时进行。所炼出的铁,虽然是初炼的,但与外国的相比,没有太大的差距。现在江夏马鞍山煤井所产煤炭,可以用来炼焦炭,适合炼铁之用,已经开挖了横穴煤巷,现在计划进一步挖掘三层横穴。外国的大洗煤机和运煤的铁轨线路都已经陆续完工。十座洋式焦炭炉,预计年内可以全部完工,足够一个生铁炉和各厂炼钢之用。加上湖南所产的白煤和油煤,就可以同时开动两个炉子。’

这是制造钢铁已经取得成效的情况。

又上疏说:‘铁厂的设立,实际上是将采矿、炼钢、采矿三大环节合并为一件事。而开采煤矿的费用,几乎和炼铁相等,本来很难并入工厂炼铁的计算。开平煤矿,花费到两百万才成功。现在铁厂从开始到建成,用的资金非常多,所有上报的拨款,早就用完了,即使用枪炮经费来匀出,还是不够。这不是原本预算和续预算的疏漏,实际上是因为炼铁之后的经费,和建厂工程是两件事,必须先垫付一年的费用。而且都是新的尝试,机器局的变化无常,随时需要补救,增加的费用,往往超出了原计划的预算。增加的费用,除去零星杂费不计,主要有以下几点:一、增加购买机器和材料,比如增加一台十五吨的大汽锤,增加一套贝色麻大压汽机,增加西门子炉底火泥管和制造火砖的机器,改造生铁大炉的支架,炉内用砖要与矿煤的性质相合,增加生铁厂内的铁瓦敞棚,增加中西两式洗煤机,增加内地火砖焦炭炉,增加铺设铁板,增加厂内运物铁路,增加运矿煤铁车,增加炉上铁盖,炉外水池和水沟,以及四周的保险门,增加铜铁管和水箱,增加化验煤铁大小各项器具材料,以及汽表、风表、水表,这些都是精细贵重的物品。二、增加招募开炼洋匠,原计划雇佣八人,其余雇佣一百多位熟练的中国工匠。开炼的事情,以生铁大炉最重要,中国以前从未炼过。如果想要选用中国工匠,没有非常聪明的人在厂里精炼多年,难以胜任。即使炼钢各厂,也必须得到专门名家的洋匠领首工作。如果手法稍有不当,就会发生意外,非常危险。现在招募到的洋匠有二十八人,都是必不可少的,比原计划的八人多了两倍多。三、补充不完整的机器,从外国运来的机件,在运输过程中损坏了很多。那些简单的,由汉阳本厂自行修补了两千多件,而那些重大精细的机器,必须从外国或上海洋行重新购买补充。或者这种机器不够灵活,洋匠必须另外购买一台机器来补救。或者这种炉子试炼焦炭不干净,或者旧法开采的矿不多,洋匠又想出一种方法来调整。耗费时间,增加了费用。四、外国的金镑价值日益上涨,比最初定机器时,价格高了将近一半。而更换机器,寻找洋匠等事情,日积月累,也成了大笔费用。五、多用煤炭,所有铁山煤矿的开采和运输,以及铁厂起吊运输材料、试钻开井、抽水压气,无不依赖机器,没有一天不用煤炭,数量很大。而生铁大炉,购买外国的焦炭,试炼两个月,费用也不少。所有这些费用,原预算都无法全面了解,加上煤井开到几十丈深,已经耗尽了人力和机器的力量,而煤层突然中断。外国的办法,必须仍在原处寻找,另外开井。而重新开一个井,不是大笔资金就无法完成。现在实际上没有这样的财力。如果马鞍山煤井没有成功,就完全依赖湖南的煤,费用会更大。这些都是时局变化,多出的费用,起初并没有预料到。以前曾经命令局员和洋匠矿师,继续估算用款,以为能够通过销售周转,不再增加款项。但是随着项目的推进,变化很多,加工导致增加材料,费用因此增加,不仅不是局员能够限定的,也不是洋匠能够预知的,多方补救,费用越来越多。现在拨借的各项款项,所剩无几,如果进行销售周转,必须等到两个炉子都开动,一年以后,才能流通周转。尤其需要钢铁各种材料,都达到精美,适合制造,才能期望流通顺畅。等到畅销之后,尤其要防备外国铁有降价抢售的麻烦。在开炼之初,必须充分筹集经费,以免停炉等待款项。原计划用枪炮厂的经费来周转,但是枪炮厂增设了炮弹、枪弹、炮架三个工厂,计算机器运费等,已经需要银三十万两,建厂的费用还不包括在内,势不能全部拨用。现在工厂工程已经完成,炼铁已经完成,所欠的只是筹集垫付的款项。如果因为炼钢炼铁而停工,那么制造枪炮,从哪里取得资金?当海防紧急的时候,而军械缺乏,耽误了军事行动,关系非常重大。现在各省的财力,自己都顾不过来,怎么可能协助?只有从湖北本省的各项款项中,尽力匀出周转,保证机器不停止工作,军械能够得到资金支持,才不至于功亏一篑。’

又说:以前因为开炼钢铁是制造器械的基础,所以将枪炮厂的经费匀出用来支持,导致枪炮厂更加困难。之前购买的海防军械,每种枪的样式都不一样,弹药编号也不同,加上旧枪混杂,弹药潮湿,问题越来越多。所以炮架、炮弹、枪弹三个工厂的设立,绝对不能拖延。现在正在竭力筹集资金,先将炮架、炮弹的机器,在十八年夏天,在德国力拂厂购买并制造出各种水陆行营用的炮架机器,每年能制造出六七寸到十二寸的炮架炮车一百套。购买并制造克鲁伯炮弹机器一套,每天能制造出六七寸到十二寸的炮弹一百颗。其他开花弹、实心弹、群子弹、子母弹,都能自己制造。又购买并制造小口径枪弹机器一套,每天能制造出枪弹二万五千颗,制造铜板、制造铅条、装药入弹、修理器具等一应俱全,总共花费银三十万两以上。又增加了工厂的房屋、大小铁梁、铁地板、水泥、火砖等各种建筑工程,三个工厂合计共用银十五万八千两。最近外国快炮越来越精良,即使是兵船上的八十磅到一百磅的大炮,也是用机器制造的。鄂厂本来是制造新式连珠枪的,如果能同时制造快炮,对军事会有更多的好处。已经电报询问洋厂,增加购买新式快炮机器和炮管等部件,总共价值银三万两以上。工厂还是原来的,等机器全部到齐,就可以改装,比重新建造工厂节省了很多经费。这种六寸的快炮,每分钟可以发射三十发,九寸的快炮,每分钟可以发射二十多发以上,确实是制胜的武器。

这一年,陕西巡抚鹿传霖上疏请求将甘肃省存放在那里的制造军火机器全部运到陕西省城,尝试制造枪炮和子弹。

二十一年,奉天增练新军,将军依克唐阿派遣人员在山东、吉林、奉天、辽阳等地方,制造铜铁等各项炮位,华、洋各式步枪,以及炮车炮架,并购买制造子弹、碾火药、制造地雷的器具,以及刀矛等物品,在正饷中动用。

山东巡抚李秉衡因为山东省自从设立枪炮机器局以来,供应各路军火,逐年增加制造,请求增加常年经费。

两江总督张之洞以前任湖广总督时,创办湖北汉阳炼铁厂,以及兴国州、马鞍山两处的采煤,以供应炼铁之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请求奖励相关人员。

陕西巡抚张汝梅因为陕西省各军所用的里明、毛瑟、中针、后膛各式洋枪,都是其他省份协拨的,不完全适用。咨询甘肃省拨出存放在那里的制造军火机器等物品,运到陕西,就在省城设立机器局,尝试制造枪炮和子弹,随时修理旧械。

两江总督张之洞上疏说:天津、江南、广东、山东、四川原有的制造局,制造的军需水陆应用各件很多,但制造的枪炮很少。有的只能制造枪炮弹而不能制造枪炮,有的能制造枪,但汽机局厂规模较小,都应该适当扩大。

福建船政局现在有大锅炉机器和打铁各厂,并且有很多熟悉机器的官员和工匠,如果增加制造枪炮的机器,费用省,而且工作也容易集中。

如奉天是根本重地,而路途遥远难以接济,应该专门设立一个工厂。陕西是中原的奥区,并且可以接济西路,也应该专门设立一个工厂。

至于各厂制造,大都是应该以小口径快枪和行营快炮为主,或者枪炮一起制造,或者枪炮分开制造,应该每项选定一种式样,各厂统一,以免参差不齐。

腹省各局,只需要陆路过山小炮,就足以供陆战之用。如果沿江沿海的几个局,都应该制造船台大快炮,每个工厂每年至少应该制造五六千支快枪,陆路、过山两种小快炮一百多尊,才能满足需求。

一面雇佣洋匠,一面选派工匠去外国著名工厂学习,希望将来能扩充制造厂数处。只是各省局厂,上海、金陵两地虽然都有制造局,但金陵局规模较小,机器不齐全,制造的枪炮不多。

其设立局厂的地方,受地势限制,不能扩展,只能选择行军急需的物品适当增加机器,终究不能太多。

上海制造局虽然规模较大,但制造的枪弹、炮弹、水雷、火药以及修理轮船等门类很多,但不专一,并非专门制造快枪的机器,每月能制造出枪支不过一百多支,也没有制造陆路、过山两种快炮的机器。

至于大炮,一年可能制造出一两尊。

且该局军械,需要运出吴淞江后,再转入长江。如果有战事,敌人用战船封锁港口,所有的运输,立刻束手无策。

之前在沪上开局,只是图方便取材,未能尽善。

所以沿江内地,必须增设局厂。

湖北枪炮厂,因为去年枪厂发生火灾后,改造铁料厂屋,修补机器,花费很大。

快炮新增的机器,因为工匠刚开始试验,线路不熟悉,难以准确。

现在刚刚制造出几十支快枪,一尊快炮,两尊车炮,都还适用。

以后所出的,自然会越来越多。

只是枪机曾经被火烧过,灵敏度稍微降低。

一年以内,人和机器熟悉了,每年大约可以制造出七八千支快枪,陆路、过山两种快炮一百尊。

局厂地处上游,非常稳固。

上面可以接济川、湘、陕、豫,下面可以接济江、皖,运输非常方便。

如果在江南另外选择地方建造,费用会非常大。

不如就在湖北厂增加购买机器,广泛扩充,其钢铁就用鄂省铁厂炼制的。

除了鄂厂原来制造的数目外,现在每年能增加制造出一万支快枪,无烟药枪弹一千万颗,陆路、过山两种快炮二百尊,炮弹二十万颗。

湖北以前没有新式药厂,计划同时制造无烟药、棕色药、黑药,使各种枪炮都能使用。

合计枪炮架药弹各项机器,与外国著名工厂相比,都能节省,运输费用和建造工厂的费用,大约需要银二百万两。

又因为湖北省铁厂开凿煤矿,炼焦炭,炼各种精钢、熟铜、熟铁,正处于紧要关头,枪炮厂则赶造五处厂屋,试验制造枪炮。

这两个工厂都经费紧张,所制造的军械,不是专门供应湖北使用,请求从江南筹防局拨款支援。

又因为江南省制造局,自从光绪十七、八年间,沿江各省教案和会匪纷纷兴起,深怕海上会有警报,于是打算增加制造局应该生产的快枪、快炮和新式火药等物资,商量购买机器进行试验制造。到了光绪二十年,日本发生军事冲突,各省频繁征调,到处调拨军火,局里多年制造的枪炮弹药,几乎都发放一空。应该及时扩充机器,加快制造。近年来,军械以枪炮弹药为首要,而枪炮尤以新出的快式枪炮更有利。因此,湖北省设立工厂自己炼制钢材,用于制造炮筒和枪管。又因为新式的大炮都使用黑色火药饼,快枪快炮都使用无烟火药,局里自己制造的很少,应该增加购置各项机器,优先办理。将炼钢、制药以及制造快枪、快炮的各项机器数十座,向洋商订购。又购买基地,增建炼钢厂、制造黑色火药饼厂、无烟火药厂,以及添购制造钢材和火药原料,总共花费银四十多万两。在外洋订购的器件,与洋商商议,让他们暂时垫付,以免耽误时间,先将各项机器运到,就可以开始制造。自从光绪二十年海防戒严以来,各省防军急需军火,而火药子弹尤其重要。外洋守局外之例,不肯代购。即使设法运购,价值也会骤增数倍,远涉重洋,敌船又不时拦截,非常困难。现在江南制造局购买机器设厂,自己能够仿造,不需要向外求购,这是当务之急。但是局里常年经费,只有二成洋税几十万两,只能制造各项子药,分发给济南北两洋操练防守之需。如果加造新式枪炮接济各军,那么机厂增加了,工料自然也要比以前加倍。计划在江海关常年洋税,或者洋药税厘中,每年增加银二十万两,作为扩充制造后常年工作的需要。

二十二年,成都将军恭寿因为四川省军火不足,而防务重要,于是与驻防川省的八旗协领等量力捐廉,制造抬枪九十六枝,鸟枪四百八十枝,都是用煅炼纯铁缠丝制造的,坚固可靠。把旧存的枪支全部修整,以供操练之用。直隶总督王文韶因为北洋机器局制造的各类炮弹,虽然名目不同,但十生的半之子弹居多,都是旧式,不完全适用。于是向洋商订购洋式翻砂泥和制造弹药的机器,自行仿照欧西新式制造。两江总督刘坤一考核机器局的成绩,在常年制造之外,炼钢厂每年可以产出快炮快枪筒及枪炮枪件炮架器具等钢材共两千二百多吨,黑色火药厂每年可以产出黑色火药二十多万磅,无烟火药厂每年可以产出无烟火药六万多磅。所创立的制造枪炮的新厂,机器已经购齐,加工制造,每年可以产出快利新式枪一千五百枝,一百磅子快炮六尊,四十磅子快炮十二尊,快利新枪子弹一百三十多万颗,快炮子弹一千五百颗,大小铁弹一万多颗,逐渐取得成绩。四川总督鹿传霖因为四川省机器局从光绪十二年至十七年,前总督刘秉璋曾奖励在局出力的人员。现在又到了五年,陆续造成的机器药弹等项,都精良适用,增造的后膛毛瑟抬枪也相当有利。局里的各员,仍然给予奖励。

直隶总督王文韶因为京师练兵处的大臣们认为京营训练需要使用打帽抬枪一千五百枝,命令北洋制造局按照样式制造,以满足需求。于是制造了边机抬枪和中机抬枪各一枝,试放都灵巧适用。只是边机抬枪分量太重,不便使用。如果用中机抬枪改造边机,其尺寸和重量仍然与中机抬枪一致。于是命令制造局按照这个样式,制造边机前门大式抬枪五百枝,随枪物件共五百份,用中机抬枪改造边机前门小式抬枪一千枝,随枪物件共一千份。制造款项,由北洋正式开支。北洋制造局原有每年制造荷炮子弹的经费银四万两,本年用这笔荷弹岁费改造后门抬枪。现在练兵处急需枪支,计划立即用这笔款子。

湖广总督谭继洵认为湖北省制造军火,往年制造的旧式抬枪、线枪、抬炮、劈山炮等项目,都是前膛,不及后膛新枪炮的敏捷,打算向外洋购置机器,改造各项后膛枪炮,并制造炮弹枪弹铜壳等项目。现在因为部臣同意奉天府丞李培元的建议,命令各省制造局兼造抬枪,并制造内地火药,筹划办理。因为抬枪、抬炮本来是中国传统用来制胜的武器,将领士兵平时训练的,现在如果改用后膛,操练更容易熟练,用款不多,而日后可以收到很大的效果。虽然汉阳枪炮厂规模宏大,但机器种类各有不同,如果抬枪、抬炮等武器能够制造精良,也可以成为汉阳厂的帮助。山东巡抚李秉衡考核机器局的成绩,在光绪二十一年造成的各种火药十五万六千九百六十斤,大铜帽火七十二万颗,开花炸子一千六百颗,炸子铜螺丝引门一千六百副,克雷力伯铜炮拉火铜管四万四千枝,带活架瓶炮九尊,大炮子一千四百九十颗,洋铅弹丸一百三十九万四百五十粒,添造各厂应用机器及熟铁大锅炉一具,修理各营损坏的洋枪洋炮,制成各项军火箱盒,修理枪子厂、轧铜厂房屋及大锅炉,炉台、烘铜炉、大烟筒、生铁厂、保险炉、提硝房、工务厂之屋宇等,又采买硝磺铜铁钢铅及华、洋各种物料,以及工匠工役薪工运脚杂费等,总共支出银六万四千七百多两。

是年,户部从吉林将军长顺的建议,增加吉林机器局制造军火常年经费,除了黑龙江军队领用外,其余分给奉天防军。

二十三年,大学士荣禄上奏说:‘制造军火,以煤铁为根本。外洋购价日昂,中国各省煤铁矿产,以山西、河南、四川、湖南为最,应令山西等疆吏筹款,从速开采,设立制造局厂,渐次扩充,以重军需。’朝廷同意了他的建议。命令督抚大臣根据地方情况认真办理,总期有备无患,以免仓促应变。是年,湖北巡抚谭继洵因为湖北省制造军火,增置炮架、枪弹、炮弹三厂,所有机器工料的价格,以及更换新式快炮机器,还需要银十四万两,就在筹捐项下拨给。

山东巡抚李秉衡上奏说:‘山东机器局在光绪二十二年间生产的军火,总共制造了各种洋火药十九万六千多斤,坚固锋利的远后膛大抬枪二百十六枝,步枪六枝,大铜帽火四百四十二万颗,粗细铜管拉火六万二千枝,铜炮炸子二千一百颗,炸子引门二千一百副,炮子一千一百九十颗,各种群子八万四千八百个,各种后膛自来火带药枪子一百十六万八千四百颗,洋铅丸一百七十二万一千五百粒,抬枪、抬炮、来福枪、鸟枪及装配毛瑟枪、哈乞开司枪各种大小铅丸一百五十九万粒,卷筒铅子二万一千二百斤,并且修理了各营的抬枪、抬炮、洋枪、洋炮,购置了车床、钻床以及各项杂费,这些费用都由户部审核报销。原有的机器局,设法扩充制造,增加枪械,采购应用材料,增建厂房,购买机器,然后在机器厂后面建立了一所洋式的大枪厂。制造枪械需要大量的铜铁零件,因此熟铁厂必须扩充,于是在旧铁厂后面,另外建立了一所洋式的熟铁大厂。制造枪械需要更多的枪子,于是在旧枪子厂东边,另外建立了一所洋式的枪子厂。枪子需要最多的铜,于是又建立了一所轧铜大厂。外洋的制造厂,根据锅炉的大小来决定烟筒的高低。现在制造了九十五尺高的烟筒一座,七十五尺高的烟筒一座,五十五尺高的烟筒一座,还有一座铁烟筒。厂基深挖五尺,烟筒基深挖八尺,都用密集的木桩固定,上面用三合土筑成,再盖上大石板,再砌条石墙脚,用扁砖实砌,纯粹灌灰浆,梁栋都使用外洋的方而巨大的木材,屋柱是生铁铸成的,即使机器常年震动,也不会有裂缝的担忧。此外增加建设的,军械日益丰富,所以有储存的地方,工匠日益增多,所以有休息的地方,于是建造了二十间军火库,四十间工匠房。又建造了水龙房以备不时之需,泥工厂以供修缮,这些都是必不可少的工程。总共增加了四座厂房,八十多间房屋,比原来的厂房扩充了三分之二。至于制造抬枪机器,外洋本来没有抬枪这一名称,所以没有这种专用的机器。后来选派了通晓制造的官员,与洋商商议,定制了抬枪机器,并且可以兼造毛瑟洋枪机器共六十多种。此外地轴皮带锤钳轴枕螺丝各种轮模刀钻,共一百七十多种,已经陆续运到省里。等到机器和铜铁钢料运齐,工匠招募充足,就可以开始制造。共用银十二万两,先由藩库和南运局筹集提供。’

大学士荣禄建议,通令各省制造快枪、快炮、无烟火药,并炼钢铁各项机器。海疆多事,武备为先,必须通力合作,以备强敌。河南巡抚刘树棠上奏说,河南机器局的规模很小,如果按照荣禄的建议,兼造各种军械,财力实际上不够。豫省机器局建在省城南门外卓屯地方。他们制造的弹药用机器,已经向上海信义洋行订购,在外洋加工制造,陆续运到河南,安置妥当,开始制造枪弹火药。他们制造的抬枪车床也已经运到,并且订购了五百枝钢筒。先制造五百杆后膛抬枪,以供使用。本省新练的豫正全军,一律改练洋操。又通令各州县,筹集资金自行训练勇队,所需的枪械弹药,都由省局自行制造。

湖广总督张之洞上奏说:‘大学士荣禄提议,让产煤铁的各省迅速开采,已经设立有制造局厂的省份,规模不完善的,尤其应该扩充,从炼钢到制造无烟火药弹的各种机器,都必须全力研究,以重视军需。所说的话切中要害,应该立即办理。湖北制造厂制造的快枪、快炮,是最新式最精良的武器。如果有枪没有弹没有药,仍然是空有其名。所以既增设了铜壳厂,又必须增设无烟火药厂。因为外洋装配快枪、快炮,全部使用无烟火药,其他洋药都不适用。又因为枪管炮身,必须使用精炼的罐子钢,才能承受无烟火药的膨胀力。湖北铁厂炼制的西门马丁钢,用来制造其他器具,已经算是精良。用来制造枪炮,还不够完美。外洋的罐子钢价值是普通钢的数十倍,不仅仅是因为运输距离远。所以钢和药两者,必须购买机器自行制造。虽然财力有限,但终究不敢因为困难而自馁,以免已经建成的枪炮厂有不全不备的弊端。所以去年就命令局员在汉口礼和洋行商议向德国格鲁森厂订购无烟火药机,每十分钟可以产出火药三十三磅,每年大约可以产出火药五十吨,总共价值德银十三万六千八百马克。现在机器已经运到上海。去年又与礼和洋行订购了德国名厂炼罐子钢机器全套,每天可以炼制罐子钢二到三吨,铸钢机可以铸造每块重二吨的钢块,包括运输保险等各种费用,总共用德银十三万马克,已经起运,即将到达上海。至于厂中制造行营快炮,以备陆战之用。因为经费不足,所以炮台的大炮,没有讨论。外洋新式的十二生长快炮,安装在沿江炮台上,能够准确射击,足以抵御敌舰。去年由出使德国大臣许景澄在力拂厂订购了十二生的快炮和架弹等机,总共用德银三十二万五千马克,机器本月在抵达。以上各项机器,都没有款项可以筹集,不得不与洋商商量,分期归还款项,以便及早举办。再加上购买大小新式样炮、碾铜板机、拉钢机、压钢机、大汽锤以及添配最精的钢模样板等,大约需要银十数万两。再加上增建厂房,又需要银十多万两。增加雇用华、洋工匠常年制造工料的费用,数目很大,又需要银二十三万两。各项费用都没有着落。如果上海制造局每年拨款八十万两,后来因为增制快枪,并增加常年工作所需,每年用款已经超过百万两。现在湖北厂制造的枪炮子弹,比天津局多出数倍,比上海局也多很多,最近又增制了无烟火药,增炼了罐子钢,增制了炮台使用的十二生的大快炮,功能更加广泛,而常年经费只有土药税等三十六七万两,比上海局只多三分之一。只有请求增加常年专款,符合原估七十五六万之数,才能增加材料加工,使旧有各厂充分发挥机器的作用,新增各厂早日收到成效。何况近年来武备最为重要,鄂厂调拨枪炮供应各地,数量很大,制造枪炮,并非湖北一省之用。事关全局,上海厂、湖北厂,道理上没有区别,军实要需,必须多加筹备。’

二十四年,山西巡抚胡聘之认为山西省一直没有机器制造局,非常需要筹备。因此,他派人去天津向洋商订购制造枪炮的各种机件,并适当建造厂房,雇佣工匠,仿照洋式自行制造。在省城北关外选择地点建厂。因为山西地处内地,不是通商口岸,办理采购材料、招募工匠等事情,费用极高,所以用归化城关税的盈余款项来支付。各种机器运到山西省后,开始建厂并开始工作。

山东巡抚张汝梅认为山东省的机器局自从创立以来,并没有聘请西方人,而内地风气刚开始开放,精通制造的人员实际上很少见。而且所制造的火器都是铜铁硝磺等,局里的工匠经验不足,不如洋匠专业,稍有不慎就有损坏爆炸的风险,非常危险,与普通差事不同,因此给予了适当的奖励。

直隶总督裕禄提到北洋的军械共有两个局,一个是机器局,一个是制造局。机器局能制造火药、毛瑟枪子弹、各种后膛炮弹以及硝磺、雷电器具、卷铜炼钢等机器,每年能制造七十多万磅黑色火药,二十五万多磅栗色火药,五万磅棉花火药,八千多磅无烟火药,四百多万粒毛瑟后膛枪子弹,二千八百万粒铜帽火药,一千二百颗钢弹,一万四千多颗大小炮弹。制造局每年能制造七生的半开花炮子一万二千颗,铜件一万六千副,克鲁伯铁身炮车十辆,铜管拉火二万四千根,哈乞炮子五万多颗,哈乞开司枪子二千一百万粒,云者士得枪子一百四十多万粒。而外国的军械,日新月异。现在各路军营使用的毛瑟快枪、小口毛瑟枪、格鲁森五生的过山快炮、克鲁伯七生的半陆路行营快炮、七生的过山快炮,都很适用,应该依次仿造。

两江总督刘坤一认为江南省的制造局的后膛抬枪,上海制造局的快利新枪,以及各种大小炮位,都很适用。金陵局的机器不多,大宗军火都由上海制造局供应。近年来增设了炼铜厂、栗色火药厂、无烟火药厂三处,所制造的炮有十二磅子、六磅子两种快炮,与北洋使用的快炮口径相同。但北洋的七生快炮,湖北的三生七快炮,南洋的六生快炮,如果从外国购买,终究不是长久之计。因此计划增加机炉,自行制备,专门仿造。所有枪炮子弹,与天津、湖北两厂统一。

四川总督文光因为之前接到朝廷的命令,要求四川制造局逐步扩充。前总督恭寿计划在四川省原有的机器局基础上扩充制造,不需要另外设立局厂。但机器局虽然设立了多年,规模不大,如果想要大量制造枪炮,就不够用了。因此计划增加一台长刨床,四台小车床、压铜机器、引长机器、齐口机器,两部紧口机器,都已经全部制造完成,灵活坚固,与从外国购买的没有区别。既然机器已经增加,制造也应该推广,应该增加常年经费银两万两,以备制造之需。

二十五年,湖广总督张之洞上奏说:“军火最为急需,利器必须完备,最近炼钢造药,对枪炮厂来说尤其必不可少,没有罐子钢则枪炮不精良,没有无烟火药则枪炮无用。多次接到命令,责令湖北和上海各局赶造军火,供应京城军队使用。但是筹款困难,从哪里赶办。之前请求增加拨付宜昌关税银五万两,仍然请求按照这个数额拨付,以便购买机器、建造厂房等事宜,逐步完成。上海制造局新增了钢药三厂,每年增加拨付经费银二十万两,湖北厂的事宜也按照这个标准。旧设各厂,经费本来就不够,新厂所需的经费更是无从筹集。如果按照部里的意见,不能动用关税,那么制造就没有办法进行。总计新厂需要的经费共二十多万两,但只能增加拨付宜昌税银五万两,将会设法周转,不使厂务停滞。

吉林将军延茂在吉林省机器局增加了机器,并代为制造黑龙江镇边军和靖边新军各营的军火。山东巡抚毓贤扩充了东省机器局,增加了制造新枪大厂、造枪子厂、熟铁厂、轧铜厂、化铜厂、泥工厂、军火库房、水龙厂房、法蓝炉房、储器房。还制造了大小砖铁烟筒、铁栅等物品。黑龙江将军恩泽上奏说:“黑龙江镇边军,每年从练饷中提取银三万两作为军火经费,由吉林机器局负责制造。近年来物料昂贵,实际上不够用。以新编的军队,操练应该勤快,军火尤其需要量大。应该仿照奉天、吉林两省设立局厂自造军火的做法,在黑龙江省城选择地点设立专门的局厂,精心制造。这项购买机器、建造厂房等费用,大约需要银十万两,将在镇边新军每年的军火经费中分年筹集。”

那一年,朝廷命令各省的疆臣,制造枪炮,这是边防的首要任务。由于各省财力不均衡,应当根据已有的局厂实际情况进行扩充,以便邻近的各省可以就近购买使用。又命令各疆臣:‘天津、上海、江宁、湖北等地都有制造枪炮的局厂,曾命令督抚大臣们认真协商,务必使所制造的枪炮口径和子弹大小统一,以便通用。并将每年制造的枪械和火药数量如实上报,并按季度向户部和神机营报告核查。但时间已经很久,并未接到上报的案卷。枪炮是行军的重要物资,怎么可以拖延不办?’命令裕禄、刘坤一、张之洞:‘详细调查清楚各厂局制造的枪炮,究竟属于什么型号,是否已经协商统一,迅速如实汇报。以后仍然按照之前的命令,按年按季分别上报,不得拖延。各督抚督促承办的官员,认真管理,精益求精。并将枪炮口径和子弹进行比对统一,务必做到丝毫不差,以便各省互相支援,临时不会出现短缺错误。如果管理人员草率行事,浪费经费,或者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爆炸等事故,将予以重罚。’

随后,两江总督刘坤一回复说:‘已经命令沪、宁两地的制造局官员,核实收支款项,详细研究制造军械。并命令他们与天津机器局、湖北枪炮厂保持联系,互相学习。上海制造局的官员还多次前往湖北进行比较,两局制造的枪炮和子弹,规格、分量、口径都完全一致,没有差异。只是江宁制造局制造的后膛抬枪是新的款式,各省的枪械都没有这种型号。两磅子和一磅子的后膛快炮,也与上海局中制造的一律。此外,炮架、炮弹、各种枪子拉火等配件,分别供应南北洋各军使用。由于经费有限,未能增加拨款扩充。该局在江宁城外,规模粗具。且地处腹地,地形优越,一旦海上发生战事,在内地制造,支援军需,可以应急。至于上海制造局,能够制造各种快炮,除了炮台使用的大炮外,所制造的四十磅炮,相当于北洋的十二生的快炮,十二磅炮,相当于北洋的七生的半快炮,六磅炮,相当于北洋的五十七米里快炮,两磅炮,相当于湖北三生的七快炮。洋厂的名称虽然不同,但尺寸大小完全一致。现在由上海制造局派员与天津、湖北两局逐一比较,都没有差异。新式快枪是以旧机器结合人工制造的,也很方便。但问题是费用多而制造出的枪支少,去年命令各军改用小口径毛瑟快枪。本计划制造这种枪支和制造枪弹的机器,专门仿制,以统一规格。咨询上海各洋行,需要数十万款项,时间也很长,一时无法筹集到足够的财力。于是仍然使用旧机器,更换机簧,增加车座,订购改造七米里毛瑟枪和枪弹等,按照合同,每天可以制造十支枪。等安装完备后,立即开工,严格制定章程,按年按季上报,以核实情况。各局制造的快炮都是新式,还够使用。至于仿制小口径毛瑟枪,只有湖北、上海两个厂,机器一个是新购买的专用机器,一个是旧式机器改造的,由于能力有限,每年制造的枪支不多,各路军营恐怕难以全部供应。曾与直隶、湖广督臣商议添购造枪新机器,无论在津、鄂、宁、沪哪个厂制造,都因为资金不足,未能立即扩充。南洋军火经费,但求洋税畅顺收取,并尽力节省,另外储备款项,以备添置仿制小口径毛瑟枪的机器,希望几年内机器购齐,与湖北枪炮厂分别仿制,以期武器日益精良。又计划设立工艺学堂,学习船械、枪炮、汽雷等各种制造技术,以培养人才。’那一年,浙江巡抚刘树堂向金陵军械所调拨了三千支德国老毛瑟枪和一百五十万颗子弹,供浙江防军使用。

二十六年,直隶总督裕禄上奏说:‘北洋机器局的经费,每年用银二十五万两以上,所制造的军火,一向供应北洋海军和淮、练各营的操练防务。近年来经费减少,而按照惯例拨解的军火之外,又增加了新练的武卫等五大军,而京师的神机、虎枪等营,也经常有调拨,常常担心不足。况且增募的各军,都以快枪、快炮为利器,各种枪炮和子弹,必须自行制造,才能不耽误操练防务。因此,从光绪二十四年开始,陆续购买制造快炮、快枪子弹和无烟枪炮火药的机器,现在这些机器已经从国外陆续运到天津,并安装进厂。并派员前往上海、江宁等地,讨论各局制造的快枪、快炮的规格,以及枪弹、炮弹的分量,互相比较,力求统一。北洋增造快枪子弹厂、无烟火药厂、快炮子弹厂,以及整顿炼钢厂等项经费,每年至少需要增加银十五万两,应由部臣在各海关的洋税中拨款,以供应军用。’

二十八年,两江总督刘坤一用上海制造局自制的无烟快枪和车轮快炮支援了广西军营。四川总督奎俊说,四川省机器局从光绪三年开始创建厂房,制造枪炮,五年后停办。六年奉旨重新开工制造,并增修熟铁锅炉、碾火药等厂房,各洋火药局,至今二十多年,所制造的军械,成绩颇多。但由于房屋年久失修,逐渐破损,全部进行修缮,以供应重要工程。去年因为扩充制造,已经增设了绘图委员,经过修缮各厂后,又增设了绘图房、白火药房各一所。四川人心不稳,调拨了威远军一营,常年驻守局旁,以供巡察。并修建了表码厂,作为试验枪炮的地方。闽浙总督许应骙说,去年因为防务戒严,福建机器局制造枪子所需的鱼子火药,以及海口炮台所用的炮位药饼,因为外国禁止出售军火,所以采购了土硝和硫磺,以备制造。又命令机器局,按照洋式,自行制造车轮快炮和快枪,共采购土硝七万斤,硫磺一万斤,自制成鱼子洋式火药五万磅,各大炮药饼六百九十三枚,三磅子车轮快炮十二尊,十二磅子快炮两尊,后膛新式抬枪一百枝,修改后膛子轮快炮六尊,在海防经费中开支。

二十九年,两江总督张之洞用上海制造局七年前的机器,制造的林明登枪已经过时,不再使用。两年前制造的快利枪,是制造局自己设计的,也不太适用。因此,新旧枪械搭配使用,数量不多,炮机也不完整,而每年的费用很大,非常可惜。在整顿军事装备的时候,军队使用的枪械应该统一。于是决定上海厂仿照湖北厂,改造小口径的新式毛瑟快枪。但是上海厂的枪机不齐全,需要人工辅助,费时费力,产量少。近年来虽然增加了机器,但每天只能生产七支枪,一年也就两千多支,对军事装备的整体提升帮助不大。炮厂制造的车轮炮也不太适用,必须购买新式的造枪机器,每年能制造五万支快枪,再添置新式的造炮机器,每年能制造十尊大口径炮和二百尊七生半口径快炮,这样几年后,才能满足各省的需求,实现统一。

江西巡抚夏峕认为江西省制造局的规模太小,计划先制造快枪,向外国订购小口径毛瑟枪的新式机器,每天大约能生产十五支枪,弹壳机器也能每天生产三千颗子弹,并从洋商那里购买合适的零件,以便一台机器能制造多种设备,以期望价格低廉且用途广泛。另外准备一套公用机器,用于修理各厂的机器。

闽浙总督崇善在光绪二十五年,将之前移至马尾船厂的机器重新设在了省城水部门内,专门制造各种炮台炮弹和炸钉等。到了二十六年,在机器局旁边扩建了地基,增加了一座枪子厂。到了二十八年,在省城西关外另外设立了制造局,专门制造无烟快枪。这两个厂从开办到二十八年,总共用了十七万八千多两银子,制造了二十四尊三磅子快炮,与上海局制造的炮式相同,还有福字一号二号陆军后膛快炮两尊,洋式十二磅半快炮两尊,但机簧不够灵活。还修改了四尊旧式陆路快炮,六尊福强军后膛车炮,制造了一百枝新式后膛抬枪,改造了一百枝短柄洋枪,制造了三百二十多万颗各种后膛枪子弹。其他修理各种洋枪,制造前膛炮子弹等,费用也很大。这两个厂建在水部门内人烟稠密的地方,存储军火,非常不合适,不如西关外的制造局地面宽敞,远离民居。因为制造枪炮和子弹本来就是同一件事,与其分厂而费用大,不如合厂而费用省。于是下令两个厂暂时停止生产,合并为一个制造局,将制成的枪炮子弹和机件材料妥善保存。裁员减员,每年只制造各种抬枪和子弹,以备操练和防御使用。

山东巡抚周馥认为山东省是海防要地,但军队的器械不足。请求向金陵制造局购买新制的三十七米里小快炮,向湖北枪炮厂购买格鲁森五生的七过山快炮和开花子弹。两江总督张之洞认为东西洋各国的章程规定,枪炮等新式武器一旦得到,就应全面推广,旧式军械一律废弃。现在湖北、上海两个局都专门制造小口径毛瑟快枪,于是将上海制造局存有的快利枪全部报废,以期军火日益精良。河南巡抚张人骏认为河南省机器局制造军械的规模不完善,急需增购枪炮子弹所需的铜铁等材料,并自行制造毛瑟快枪和无烟火药。山东巡抚周馥认为山东省机器局历年制造的西式枪枝、火药、枪弹等,现在又购买了外国的铜铁材料,增加了各厂的机器和炉房。这一年,湖北汉阳厂仿照格鲁森新式制造的五生的三和五生的七开花炮弹两种,还有曼利亚枪弹、黎意枪弹等,都分配给了毅军备用。福建机器局增加了无烟火药机器。

三十年,河南巡抚陈夔龙认为河南省原有的机器局因陋就简,未能采用新法,请求增购十部机器和所有应用物品,并购买二十尊两磅铜炮胚和十尊四磅铜炮胚,以备自行制造,逐渐扩大规模。两江总督魏光焘扩充金陵机器局,仿照外国,制造各种炮位架具、炸弹铜火,以及炮台所需的各项物品,分设机器翻沙、铁木、火箭等厂。

三十一年,兵部商议江南、天津、山东等地的机器局,以及金陵洋火药局,所有运送军装军火等费用,一律上报。四川总督锡良因为奉部臣的提议,从光绪三十年以后,所有修整厂房机器,以及制造机器火药、洋枪等物品,都按照新章程上报户部。山东巡抚杨士骧认为山东省机器局自成立以来,制造的西式各种火药、大铜帽火、各种后膛枪、来福枪、各式洋铅丸等,以及增加各厂的机器和炉房,仍然不够使用。又购买了外国的铜铁材料,扩充了制造。河南巡抚陈夔龙扩充河南机器局,立即开始制造枪炮子弹,以供军需。这一年,户部决定,通知各省所有机器制造局,以后采购物料必须上报部里核销。

三十二年,四川总督锡良综合评估机器局的成绩,继续制造了一百零四起机器枪械、蜀利抬枪、利川手枪等,火药超过两万斤,马梯尼枪弹、毛瑟枪弹三十多万颗。湖广总督张之洞认为湖北省新增的钢药各厂,所有经费由兵工总局收取。两江总督周馥上奏,上海制造局的各种军火全部仿照西式制造,分发给各省,总费用达到二百三十八万两以上,所用材料大多是洋产,工资物价没有固定标准,难以用常规方法衡量。陕西巡抚曹鸿勋认为陕西省制造局陆续提供给各营的火药超过三万斤,铅丸超过七千斤,用于满、绿各营的操练和防御。直隶总督袁世凯和两江总督端方商议,命令金陵机器局仿照外国制造各种炮位车辆架具、炸弹铜火,以及修配炮台所需的物品,分设机器翻沙、铁木、枪子、卷铜、火药等厂,雇佣工匠,常年制造。四川总督锡良扩充川省制造枪炮的场所,制造毛瑟枪弹,进行各种改良,仿造外国的九响毛瑟等枪子弹,也能按照样式命中目标,修理制造机件,数量日益增加。这一年,命令政务处大臣和部里大臣一起,严格审查各省机器枪炮局厂,每五年进行一次保奖。

三十三年,兵部商议江南、天津、山东等地的机器局,以及金陵洋火药局,所有运送军装军火等费用,一律上报。四川总督锡良因为奉部臣的提议,从光绪三十年以后,所有修整厂房机器,以及制造机器火药、洋枪等物品,都按照新章程上报户部。山东巡抚杨士骧认为山东省机器局自成立以来,制造的西式各种火药、大铜帽火、各种后膛枪、来福枪、各式洋铅丸等,以及增加各厂的机器和炉房,仍然不够使用。又购买了外国的铜铁材料,扩充了制造。河南巡抚陈夔龙扩充河南机器局,立即开始制造枪炮子弹,以供军需。是年,户部决定,通知各省所有机器制造局,以后采购物料必须上报部里核销。

三十三年,陆军部商议建立四大兵工厂,目的是让生产的军械越来越多,越来越精良,以备不时之需。

护理四川总督赵尔丰综合审查机器局的成绩,在光绪三十二年,共修理了五十九台机器,修理了超过一千枝旧式洋枪,制造了一千四百多枝新式法蓝单响毛瑟枪,制作了一千四百二十多起标刀帽火针簧,洗把一百四十多个,九响毛瑟枪药弹一百零四万二千多颗,毛瑟枪药壳三十三万多颗,单响毛瑟枪药弹三十三万六千颗,铜击火八百颗,十三响马枪弹一千二百颗,碰火二千颗,红铜小火四十六万颗,黄铜钉五十二万颗,火枪八枝,洋鼓二百十二个,各类机件一万五千多起,已经制成的洋火药有二万八千一百八十五斤,都经过试验,效果良好,并分别储存。

湖广总督张之洞从光绪十六年开始创建湖北兵工厂,经过多年的经营和筹划,到这一年规模才初步形成。最初每天能生产十多枝七米里九口径毛瑟快枪,后来通过扩建和增加机器,每天能生产五十多枝。枪弹方面,最初每天只生产几千颗,逐渐增加到五万多颗。所制造的三生七格鲁森快炮,从开始生产到二十五年,共制造了六十多尊。后来在二十五年改造为五生七过山快炮,每年可以制造六十到九十尊。开花炮弹从五万多颗增加到每年七万多颗。所制造的各类枪炮子弹,与从外国进口的没有区别。至于钢药,逐年增设炼钢、拉钢各厂,炼出的钢材也很精良。火药厂制造的无烟火药,可以源源不断地供应,保证兵工厂能够无误地制造子弹。到三十二年年底,共制造了马步快枪十万一千六百九十枝,枪弹四千三百四十三万七千九百三十一颗,各种快炮七百三十尊,前膛车炮一百三十五尊,各种开花炮弹六十三万一千七百颗,前膛炮弹六万零八百六十颗。负责的官员们不辞辛劳,不论寒暑,才取得了这样的成绩。光绪二十四年,曾经得到奖励,至今已经十年,仍然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安徽巡抚冯煦因为安徽省所用的枪弹之前都是从其他省份购买的,于是将原有的造币厂改为制造局,用于自制子弹和修理枪械,于是购买机器,招募工匠,开始兴办。

四川总督锡良在上一年曾派员出国考察制造军械的事宜,就在德国著名的工厂订购了制造小口径毛瑟快枪以及制造子弹、制造无烟火药的机器,分批运到四川。因为旧的制造局无法扩展,于是选择了一个合适的地方,建造了造枪厂、造枪弹厂、造无烟火药厂,仿照德国蜀赫厂的新式方法自行制造。

三十四年,直隶总督杨士骧在保定省城内的军械局增加了火药库和兵房。

东三省总督徐世昌鉴于近年来东省新军不断增加,于是在省城设立了军械总局,吉林、黑龙江两省各设立分局,将修械司作为其附属机构。

宣统元年,陆军部建议,西方各国军械制造局的首领以及各级官员,大多与我国的副、协都统、参领、军校等职位相当。我国制造军械,设立了学堂,将来制造人才会越来越多,应该仿效各国的成规,在各个制造厂设立工官来供他们驱使。湖广总督陈夔龙认为湖北省兵工钢药厂自成立以来,是军械的重要需求,每年的经费增加到八十万两银子,以维持局务。

二年,东三省总督锡良在奉天省城设立了军装制造局,挑选了木材、铁、革等各种工匠,分科制造,用于供应奉天、吉林、黑龙江三省的军队和巡警。

三年,吉林巡抚陈昭常因为吉林省陆军改编成镇,设立了军械专局,并附设修械司,以备军警之需。

综合各省份制造军械的情况,同治元年,天津开始制造枪炮,在二三年间,江苏分别在江宁和上海设立了机器局,一共设立了三个局。到了四年,将这三个局合并到上海,并命名为机器制造局。

六年,天津扩大了制造规模,设立了军火机器局。九年,这个局改名为天津机器局。十三年,福建建立了机器局,开始自制开花炮。上海制造局仿制了林明登枪。

天津和上海的两个局都仿制了水雷。广东设立了机器局和军火局。上海和江宁的两个局增加了制造枪炮子弹的机器。

光绪二年,派遣学生和艺徒出国,分别前往各国学习制造技术。湖南和山东两省都设立了机器局,自行制造军械,不使用外国工匠。

三年,四川设立了专门制造马梯尼后膛枪的局。四年,天津局制造了后膛炮。六年,江宁局制造了来福枪、马梯尼枪和林明登枪。

七年,上海局制造了炮台钢炮。吉林设立了机器局。江宁增设了洋火药局。十一年,广东设立了制造局和水雷局。

十三年,江宁局制造了田鸡炮。广东设立了枪弹厂。十六年,湖北设立了兵工厂,所制造的新式枪炮是南北洋、四川、广东各制造局所没有的,并且开始筹备炼铁厂和开煤矿,作为制造的基础。

十八年,贵州设立了炼铁炉。十九年,天津和上海两个局都设立了炼铁炉。上海局增加了制造新式枪炮。湖北设立了炼铁厂。

二十年,湖北增设了炮架、炮弹、枪弹三个工厂。陕西运取了甘肃旧存的机器,以备制造军械。二十一年,天津机器局改名为总理北洋机器局。

广东制造了抬枪和线枪。湖北和江南两省都增设了炼钢厂、栗色火药厂和无烟火药厂。陕西设立了机器局。

二十二年,江南新厂制造了快利新枪。天津局购买了机器制造新式炮弹。四川局制造了后膛毛瑟抬枪。

天津局制造了中机、边机前门抬枪。湖北厂将旧日的抬枪、线枪、抬炮、劈山炮都改造成后膛式。

山东增加了熟铁厂、轧铜厂、枪子厂和大枪厂。河南局增加了制造枪弹火药和制造抬枪的机器。

二十三年,湖北厂增加了制造罐子钢和无烟火药机器。二十四年,山西设立了制造枪炮的工厂。

上海和天津两个局都增加了制造快炮的机器。二十五年,山东增加了制造枪、造弹、化铜、轧铜的各个工厂。

黑龙江设立了机器局。二十六年,福建增加了枪子厂。天津增加了快炮子厂、快枪子厂和无烟火药厂。

二十八年,江西局增加了制造枪炮的机器。二十九年,福建将制造枪和造药的两个厂合并为一个厂。

三十年,河南局增加了制造枪炮的机器。三十三年,陆军部商议建立四大兵工厂。

四川设立了制造枪、造弹、制造无烟火药厂。安徽建立了枪弹厂。宣统二年,奉天建立了军装制造局。

三年,吉林设立了军械局。各省机器局和工厂的设立,历时将近五十年,设立的局遍布十七个行省,经过多次增减和改革,逐渐变得精良。

这就是制造军械的大致情况。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清史稿-志-卷一百四十-注解

弧矢:指弓箭,古代主要的远程武器,具有悠久的历史和文化意义。

火器:指各种武器,如枪炮等。

鸟枪:一种早期枪械,以枪管形状类似鸟嘴而得名。

洋枪:指从外国引进的枪械,通常指欧洲国家制造的枪械。

铜帽:指枪弹的底火部分,通常由铜制成。

洋火药:指从外国引进的火药。

开花炮:一种爆炸性炮弹,爆炸时会产生开花状效果。

炮具:指火炮及其相关设备。

铜铁木煤:指制造火器所需的材料,包括铜、铁、木材和煤炭。

机器局:同上,指负责制造机器和军火的机构。

机器:指使用机械原理制成的设备,如机器制造局所制造的。

硝磺:指硝石和磺,用于制造火药。

格林炮:指英国制造的火炮,以其精准和威力著称。

克鲁伯炮:指德国克鲁伯公司生产的火炮,以精度和威力著称。

林明登枪:一种早期后膛装填的步枪,由美国人林明登设计。

马梯尼枪:指法国马梯尼公司制造的枪械,以其创新的设计和制造工艺闻名。

总理衙门:总理衙门,清朝末年设立的一个中央行政机构,负责处理外交、军事等事务。

疆臣:指地方的高级官员,如将军、总督、巡抚等。

洋税:指对外贸易征收的关税。

固本饷:指用于保障军队基本生活的经费。

赈捐:指用于救灾和慈善事业的捐款。

恩承:指清朝官员的名字。

童华:指清朝官员的名字。

金陵制造局:指位于南京的金陵制造局,是清朝末年建立的一座军事工业制造厂,主要生产军火和武器。

光绪六年:指清朝光绪六年,即公元1880年。

来福前膛枪:一种前膛装填的步枪,由德国克虏伯公司生产。

马梯尼后膛枪:同上,一种后膛装填的步枪。

林明登后膛枪:一种后膛装填的步枪,由英国生产。

细洋火药:指用于枪械的火药,细洋火药可能指的是一种特定的火药类型。

洋炮火药:指用于火炮的火药。

棉花火药:一种以棉花为主要成分的火药,用于军事和民用。

铜火:指铜制的火药。

各项铜管火:指各种铜制的火器。

水雷应用之电线:指用于水雷的电线。

上海制造局:指位于上海的上海制造局,也是清朝末年建立的军事工业制造厂。

督办宁古塔等处事宜吴大澂:吴大澂是清朝官员,曾任宁古塔等处督办,此处指他关于创办机器局的建议。

直隶总督李鸿章:李鸿章是清朝末年的重要政治家和军事家,曾任直隶总督,此处指他关于军事工业发展的建议。

克鲁伯钢炮:克鲁伯是德国的军火制造商,克鲁伯钢炮是指德国克鲁伯公司生产的钢制火炮。

后膛大炮:指后膛装填的大口径火炮。

三、四寸口径后膛小炮:指口径为三到四寸的后膛小炮。

后膛连珠炮:指后膛装填并能连续发射的火炮。

鱼雷:一种水中武器,可以自行推进并爆炸。

伏雷:一种埋设在地下的爆炸装置。

天津机器局:指位于天津的军事工业制造厂。

两广总督张之洞:张之洞是清朝末年的重要政治家和军事家,曾任两广总督,此处指他关于军事工业的建议。

制造局:指负责制造武器的官方机构。

鱼雷、伏雷:指用于水下的鱼雷和伏雷。

洋匠:洋匠,指从外国来的技术工人。

徐州、穆源各矿:指位于徐州和穆源的矿业,可能用于生产铁甲和钢炮材料。

海防全政大臣:指负责海防事务的大臣。

金陵洋火药局:指位于金陵(今南京)的洋火药局,是生产火药的工厂。

四川总督丁宝桢:丁宝桢是清朝官员,曾任四川总督,此处指他关于四川制造局的建议。

克虏伯开花炮、格林炮:克虏伯开花炮和格林炮都是德国生产的火炮。

劈山炮:一种能够劈开山石的火炮。

抬枪:一种需要人力抬运的枪械。

机器委员曾照吉:曾照吉是四川的机器委员,负责机器制造工作。

水轮机器:指利用水力驱动的机器。

石井墟地方:指广东省城北的石井墟地区。

毛瑟、马梯尼、士乃得、云者士得:这些都是外国枪械的型号,指这四种枪械的子弹。

镕铜、碾铜等机器:指用于熔炼和碾磨铜的机器。

水师:指海军,是近代国家重要的军事力量之一,负责海上防御和作战。

陆师学堂:指陆军学校,用于培养陆军军官和士兵的军事教育机构。

机器厂:指制造机器的工厂,是近代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铸铁厂:指铸造铁器的工厂,用于生产各种铁制品。

烟筒:一种用于排放烟雾的管道。

储料所:指储存原材料的地方。

打铁厂:指制造铁器的工厂。

工匠房:用于工匠居住和工作的房屋。

操场:指用于军事训练的场地。

演武厅:指用于军事演练和训练的场所。

石堤:指用石头建造的堤坝,用于防洪或作为防御工事。

马头:指码头,用于船只停靠。

汽锅机炉:指蒸汽锅炉,是利用蒸汽产生动力的设备。

旋铁床:指用于加工铁件的旋转机床。

削铁床:指用于切割铁件的机床。

钻铁机:指用于钻孔的机器。

剪铁机:指用于剪切铁件的机器。

英金:指英镑,英国货币单位。

连珠毛瑟枪:指一种连发步枪,以其连发性能而得名。

过山炮:指一种山地炮,适用于山地作战。

汽机:指蒸汽机,是一种热机,利用蒸汽产生动力。

钢料:指钢材,用于制造各种金属制品。

炼钢罐:指用于炼钢的容器。

土药税釐:指对土药(即鸦片)征收的税。

川盐加价银:指对四川盐业加征的税收。

车炮:一种安装在车上的火炮。

后膛枪炮:指枪炮的后部装填弹药。

西门士钢:指德国西门子公司生产的钢材,以质量优良著称。

贝色麻钢:贝色麻钢,一种高质量的钢,可能指合金钢。

连珠快炮:指连发快速射击的火炮。

实心弹:指爆炸后不会产生弹片,主要用于破坏目标的炮弹。

开花弹:指爆炸后能够产生大量弹片,用于杀伤敌人的炮弹。

王大臣:王大臣,指当时清朝的官员,这里可能指的是负责军事或财政的官员。

军务紧急:指国家军事形势紧张,需要迅速采取军事行动。

军火:指军事用的武器和弹药。

经费有限:经费有限,指国家或机构的财政预算有限。

外洋军火:外洋军火,指从外国进口的军火。

吉林:指吉林省,清朝时期的省名。

湖广总督:湖广总督,清朝时期湖广地区的最高行政长官。

汉阳铁厂:汉阳铁厂,位于湖北省汉阳市,是中国近代最早的钢铁企业之一。

生铁:生铁,指未经熔炼的金属铁。

熟铁:熟铁,指经过熔炼和精炼的金属铁。

钢轨:钢轨,指铁路轨道上使用的钢材。

锤炼烘压:锤炼烘压,指金属加工过程中的锻造和热处理。

江夏马鞍山煤井:江夏马鞍山煤井,位于湖北省江夏区马鞍山,是汉阳铁厂的煤炭供应地。

焦炭:焦炭,一种用于炼铁的燃料。

开平煤矿:开平煤矿,位于中国河北省开平市,是中国近代最早的大型煤矿之一。

枪炮经费:枪炮经费,指用于购买和制造枪炮的经费。

机炉工料:机炉工料,指机器和炉子的材料和部件。

西门士炉底火泥管:西门士炉底火泥管,指一种用于炉底的耐火材料管道。

火砖机器:火砖机器,指制造耐火砖的机器。

矿煤:矿煤,指从煤矿开采出的煤炭。

铁挂线路:铁挂线路,指用铁制成的悬挂线路。

生铁大炉:生铁大炉,指用于炼制生铁的大型炉子。

枪炮厂:指制造枪炮的工厂,是军事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炮弹:火炮使用的弹药。

枪弹:步枪使用的弹药。

炮架:火炮的支架。

金镑:金镑,指英国货币英镑。

煤斤:煤斤,指煤炭的计量单位。

铁山煤矿:铁山煤矿,指位于湖北省的铁山煤矿。

人工机器之力:人工机器之力,指人力和机器的合力。

煤层:煤层,指地下的煤炭层。

续估用款:续估用款,指对用款的再次评估和估算。

销货周转:销货周转,指销售产品的资金回笼和再投资。

洋铁:洋铁,指从外国进口的铁。

宽筹经费:宽筹经费,指充分筹集经费。

戎机:戎机,指军事行动的时机。

军实:指军事装备和物资。

功亏一篑:功亏一篑,指事情接近成功却因小错而失败。

开炼钢铁:指通过冶炼钢铁来制造武器,这是当时军事工业的基础。

海防所:指负责海防的机构,通常负责采购和部署军事装备。

军械:指军事装备,包括枪炮、弹药、军服等。

克鲁伯炮弹:指德国克鲁伯公司制造的炮弹,是当时较为先进的炮弹之一。

群子弹:指能够同时发射多颗子弹的枪械。

子母弹:指弹头内含有多个小弹头的炮弹,用于扩大杀伤范围。

铜板:指铜制的板材,用于制造枪炮等。

铅条:指铅制的条状物,用于制造子弹。

火砖:指用于建筑和修造工厂的砖块。

快炮:指快速发射的火炮。

连珠枪:指能够连续发射子弹的枪械,是当时较为先进的枪械之一。

洋厂:指外国工厂。

子药:指子弹和火药,合称为子药。

里明:指德国制造的里明式步枪。

毛瑟:指德国制造的毛瑟式步枪。

中针:指一种枪械,具体指代不明。

后膛:指枪械的弹药室位于枪管后部的枪械。

船政局:指负责造船的机构,通常也负责军事船舶的制造。

汽机局厂:指制造蒸汽机的工厂,是当时军事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轮船:指蒸汽动力驱动的船只,是当时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

吴淞江:指流经上海市的一条河流,是重要的水路交通要道。

无烟药:指一种燃烧时不产生烟雾的火药,用于提高射击速度。

棕色药:指一种火药,具体指代不明。

黑药:指一种火药,具体指代不明。

鄂省:指湖北省,因湖北省的简称是鄂。

江南:指长江以南地区。

筹防局:指负责军事防御的机构,通常负责筹划和部署防御措施。

江南省制造局:江南省制造局是清朝时期设立的一个军事工业机构,主要负责制造和维修军火。

光绪十七八年:指清朝光绪十七年(1891年)和光绪十八年(1892年),这两个年份。

教案:教案是指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中国基督教传教士与当地居民因宗教信仰、土地、教育等问题引发的冲突。

会匪:会匪是指秘密结社的非法武装组织。

海上有警:指海上出现紧急情况或外来威胁。

快枪快炮:指快速发射的枪炮,具有快速射击和较高的射击频率。

新式火药:指与旧式火药相比,具有更高能量和更安全特性的火药。

购机试造:指购买机器进行试制。

日本军事起:指日本在光绪二十年(1894年)爆发的甲午战争。

徵调:指征召,调集。

枪炮药弹:指枪械、炮械和弹药。

炼钢:指将铁矿石炼制成钢的过程。

栗色火药:一种火药类型,颜色呈栗色。

无烟火药:一种不产生烟雾的火药,对环境友好,但通常更昂贵。

洋商:指外国商人,此处指与外国商人进行交易。

基地:指制造厂或工厂的场地。

济南北两洋:指中国东部和北部的海域。

八旗协领:清朝时期的军事组织,八旗协领是八旗中的一个军事职位。

煅炼纯铁缠丝:指将纯铁加热至高温,使其变软,然后缠绕成枪管。

直隶总督:清朝时期直隶省的最高行政长官。

北洋机器局:清朝时期设立的一个军事工业机构,位于天津,主要负责制造和维修军火。

翻沙泥:一种用于制造炮弹的材料。

新式翻沙泥:指采用新工艺制造的翻沙泥。

炮子:炮弹。

后膛毛瑟抬枪:一种后膛装填的毛瑟式抬枪。

京师练兵处:清朝时期负责京城军事训练的机构。

打帽抬枪:一种射击时需要抬起射击的枪械,用于打帽子等轻便目标。

边机抬枪:一种边射式的抬枪。

中机抬枪:一种中射式的抬枪。

荷炮子弹:指荷兰制造的炮弹。

洋药税釐:指对外国药品征收的税。

汉阳枪炮厂:清朝时期设立的一个军事工业机构,位于汉阳,主要负责制造和维修军火。

硝磺铜铁钢铅:指硝酸钾、硫磺、铜、铁、钢、铅等用于制造火药和武器的原料。

户部:清朝中央政府的财政部门。

吉林将军:清朝时期吉林地区的最高军事长官。

长顺:清朝时期吉林将军的名字。

大学士:清朝时期的一种高级官职,相当于宰相。

荣禄:清朝时期的一位官员,曾任大学士。

廷议:指朝廷的会议。

疆吏:指地方官员。

煤铁:指煤炭和铁,是制造军火的基本原料。

山东机器局:清朝时期设在山东的军事工业机构,负责制造军火。

光绪二十二年间:指清朝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这是清朝末年自强运动中的一个重要时期。

步枪:一种单兵使用的长枪,通常用于步兵。

大铜帽火:一种早期的火帽,用于引燃火药。

粗细铜管拉火:一种用于引燃火药的装置。

铜炮炸子:一种用于炮弹的爆炸装置。

炸子引门:一种用于控制炸子爆炸的装置。

群子:一种小型的弹丸。

后膛自来火带药枪子:一种带有火帽的枪弹。

洋铅丸:一种以铅为主要成分的弹丸。

装配毛瑟枪、哈乞开司枪:毛瑟枪和哈乞开司枪是两种著名的德国枪械。

卷筒铅子:一种卷成筒状的铅弹。

车床、钻床:两种机械加工设备,用于加工各种零件。

洋式大枪厂:一种采用西方技术的枪械制造厂。

熟铁厂:炼制熟铁的工厂。

枪子厂:制造枪弹的工厂。

轧铜大厂:用于轧制铜材的工厂。

三合土:一种由石灰、沙子和水混合而成的建筑材料。

大石板:一种大型的石板,用于建筑屋顶。

条石墙脚:一种用条石砌成的墙基。

扁砖实砌:一种用扁砖紧密砌成的墙体。

灰浆:一种用于粘合砖石的粘合剂。

梁栋:建筑中的梁和柱。

外洋木:指从外国进口的木材。

生铁铸成:用生铁铸造而成的。

军火库:用于储存军火的仓库。

水龙房:用于储存消防器材的房屋。

泥工厂:用于生产泥瓦等建筑材料的工厂。

快枪、快炮、无烟火药:一种新型快速射击的枪炮和一种无烟的火药。

海疆多事:指沿海地区发生了很多军事事件。

武备为先:军事装备的准备是首要任务。

豫省机器局:河南省的军事工业机构。

信义洋行:一家位于上海的洋行,可能涉及进口业务。

抬枪车床:一种用于加工抬枪零件的车床。

豫正全军:河南省的一支新式军队。

洋操:一种采用西方军事训练方法的操练。

勇队:一种地方性的自卫武装力量。

快枪、快炮、无烟火药、炼钢铁各项机器:一系列先进的军事装备和制造机器。

湖北制造厂:湖北省的军事工业机构。

铜壳厂:用于生产枪炮弹壳的工厂。

无烟药厂:用于生产无烟火药的工厂。

罐子钢:一种高质量的钢。

西门马丁钢:一种德国产的优质钢材。

力拂厂:一家德国的工厂,可能涉及军事装备的制造。

格鲁森厂:一家德国的工厂,可能涉及无烟火药机的制造。

马克:德国货币单位,用于表示金额。

炮台:一种用于防御的军事设施,通常配备大炮。

许景澄:清朝时期的一位外交官。

津局:天津的军事工业机构。

沪局:上海的军事工业机构。

土药税:一种税收,用于支持军事工业。

鄂厂:湖北省的军事工业机构。

沪厂:上海的军事工业机构。

山西巡抚胡聘之:胡聘之,清朝官员,曾任山西巡抚,此句指他负责山西省的行政事务。

机器制造局:由江苏三局合并后在上海设立的制造局。

洋式:指模仿西方的样式或方法。

归化城:指归化城(今呼和浩特市),此处指归化城的关税盈余。

关税盈馀:指关税收入超出支出的部分。

省城北关外:指山西省城(太原)北关外的地区。

通商口岸:指允许外国商船停泊和进行贸易的港口。

办料募匠:指购买材料并招募工匠。

延聘:指聘请或邀请。

西人:指西方人,此处指西方的专家或技术人员。

钅强水:指强酸,此处可能指硫酸等用于化学反应的化学品。

雷电器具:与电相关的设备或工具。

卷铜炼钢:指将铜卷起来进行炼钢的过程。

直隶总督裕禄:裕禄,清朝官员,曾任直隶总督,负责管理直隶省(今河北省)。

北洋:指清朝时期的北洋水师,此处可能指北洋地区的军事或工业设施。

毛瑟枪:一种德国设计的后装枪,因其精度高、可靠性好而闻名。

后膛炮弹:指后装填的炮弹。

硝磺钅强水:硝石、磺和强酸,用于制造火药。

两江总督刘坤一:刘坤一,清朝官员,曾任两江总督,负责管理江南、安徽、江西三省。

后膛抬枪:一种后装填的步枪。

快利新枪:一种快速装填的新式步枪。

金陵局:指金陵制造局,位于南京,是清朝重要的军事工业基地。

炼铜厂:指专门用于炼铜的工厂。

机炉:指机器和炉子,用于生产过程。

常年经费:指长期使用的资金。

湖广总督张之洞:张之洞,清朝官员,曾任湖广总督,负责管理湖北、湖南两省。

炼钢造药:指炼制钢材和制造火药。

宜昌关税:指宜昌地区的关税收入。

吉林将军延茂:延茂,清朝官员,曾任吉林将军,负责管理吉林省。

黑龙江镇边军:指黑龙江地区的边防军队。

靖边新军:指新建的边防军队。

练饷:指用于军队训练的经费。

奉天:指辽宁省,清朝时期的省名。

枪炮:指枪械和火炮,是军事装备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远程攻击和防御。

边防:指边境地区的防御,指国家为了保护国家安全而采取的军事措施。

局厂:指制造或生产特定产品的工厂或机构。

督抚:指总督和巡抚,是中国古代地方行政的高级官员,负责一个省或数个府的行政和军事事务。

膛口:指枪炮的枪管入口,子弹进入的地方。

子弹:指枪械使用的弹药。

神机营:清代的一个军事单位,负责火器的制造和使用。

裕禄:人名,清代官员。

刘坤一:人名,清代官员,曾任两江总督。

张之洞:人名,清代官员,曾任湖广总督。

新创:指新的创造或发明。

快枪:指快速射击的枪械。

南洋:指中国南部沿海地区。

工艺学堂:指专门培养工艺技术人才的学校。

金陵军械所:指位于南京的军械制造机构。

德国老毛瑟枪:指德国制造的毛瑟枪,历史悠久。

淮、练各营:指淮军和练军,是清代的军队。

武卫军:清代的一个军事单位,负责保卫京师。

湖北:指中国湖北省。

闽浙:指福建省和浙江省。

鱼子火药:一种用于制造枪炮弹药的火药。

海口炮台:指海防要塞中的炮台。

土硝:一种天然硝石,用于制造火药。

硫磺:一种化学物质,用于制造火药。

熟铁锅炉:一种用于炼铁的锅炉。

碾火药:指制造火药的过程。

绘图委员:负责绘制图纸的官员。

白火药房:指制造火药的厂房。

威远军:指驻扎在威远地区的军队。

表码厂:指制造测量仪器的工厂。

海防经费:指用于海防的财政预算。

两江总督:清朝时期的地方行政长官,负责管理长江流域的江苏、安徽和江西三省。

快利枪:指一种新型枪械,由上海制造局自行设计制造。

毛瑟快枪:指一种德国毛瑟公司制造的快速装填步枪,因其精度和可靠性而受到推崇。

炮机:指制造火炮的机器。

岁费巨款:指每年花费大量资金。

军营:指军队的营地。

武备:指军事装备。

画一:统一标准或规格。

江西巡抚:清朝时期江西省的地方行政长官。

马尾船厂:位于福建省马尾,是清朝末年的造船厂。

省城:指省份的省会城市。

无烟快枪:指一种不产生烟雾的快速装填枪械。

经费:指资金。

船厂:指造船的工厂。

陆路快炮:指在陆地上使用的快速装填火炮。

后膛枪:指枪管后部装填弹药的枪械。

机簧:指枪械中的机械部件,如弹簧等。

饬:指命令或指示。

毅军:清朝末年的一支军队。

汉阳厂:指湖北省汉阳的军事工业机构。

格鲁森:指一种外国枪械品牌。

开花炮弹:一种能够爆炸并产生开花效果的炮弹。

开花子弹:指爆炸后能产生大量碎片杀伤敌人的子弹。

蜀利抬枪:指一种由四川省制造的抬枪。

利川手枪:指一种由四川省制造的便携式手枪。

钢药:指制造枪炮所需的钢材和火药。

兵工总局:清朝末年的军事工业管理机构。

洋产:指外国生产的材料。

部臣:指清朝中央政府的官员。

政务处:清朝末年的行政机构,负责处理政务。

部:指清朝中央政府的各个部门。

保奖:指对有功人员的奖励。

陆军部:清朝负责陆军的官方部门。

兵工厂:指制造军事装备的工厂,包括枪炮、弹药等。

法蓝单响毛瑟枪:可能指法国制造的毛瑟枪,单响指单发枪。

标刀帽火针簧:一种用于枪械上的火帽,用于点燃火药。

洗把:可能指清洗枪械的工具。

九响毛瑟枪药弹:指能够连续发射九次的毛瑟枪使用的弹药。

铜击火:一种点火装置,通常用于枪械。

马枪弹:指用于马枪的弹药。

碰火:一种点火装置,通过碰撞产生火花来点燃火药。

红铜小火:可能指一种小型铜制点火装置。

黄铜钉:指黄铜制成的钉子,可能用于枪械的组装。

火枪:指使用火药作为动力的枪械。

洋鼓:可能指用于军事信号或警报的鼓。

各项机件:指各种军事装备的零件。

马步快枪:指适用于马匹和步兵使用的快速射击枪械。

学堂:指教育机构,这里指军事技术学校。

工官:指负责管理和监督工厂的官员。

造币厂:指制造货币的工厂,这里指被改造成制造军事装备的工厂。

军装制造局:指专门制造军装的机构。

军警:指军队和警察,这里指军队的装备需求。

各省制造军械之事:指清朝各省设立机器局,制造军火武器的事务。

同治元年:同治是清朝皇帝同治的年号,元年即1862年。

天津初造枪炮:天津开始制造枪炮,指在天津设立制造枪炮的工厂。

江苏分设机器局於江宁、上海:江苏在江宁(今南京)和上海分别设立机器局。

水雷:一种在水下爆炸的武器,用于破坏敌舰。

军火机器局:天津设立的专门制造军火和机器的机构。

后膛炮:一种后膛装填的火炮。

来福枪:一种后膛装填的步枪,由英国人发明。

炮台钢炮:用于炮台的钢制火炮。

派学生艺徒出洋:派遣学生和工匠出国学习制造技术。

炼铁厂:专门炼制铁的工厂。

开煤矿:开采煤矿的工程。

炉炼铁:在炉中炼制铁。

枪弹厂:专门制造枪弹的工厂。

栗色火药厂:制造栗色火药的工厂。

无烟火药厂:制造无烟火药的工厂。

线枪:一种早期使用的枪械,通过拉动线来发射。

轧铜厂:轧制铜的工厂。

大枪厂:制造大型枪械的工厂。

抬枪机器:制造抬枪的机器。

无烟火药机器:制造无烟火药的机器。

山西设制造枪炮厂:在山西设立专门制造枪炮的工厂。

快炮机器:制造快速炮的机器。

化铜:将铜化成液态的工艺。

轧铜:轧制铜的工艺。

奉天建军装制造局:在奉天(今沈阳)建立军装制造局。

吉林设军械局:在吉林设立军械局。

十七行省:指清朝的十七个省份。

精良:指制造水平高,质量好。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清史稿-志-卷一百四十-评注

这段古文详细记录了中国近代军事工业的发展历程,从同治元年开始,历经五十余年,各省纷纷设立机器局,制造军械,体现了中国从传统农业社会向近代工业社会转型的历史进程。

同治元年,天津初造枪炮,标志着中国军事工业的起步。天津作为北方重要的港口城市,地理位置优越,便于引进西方先进技术和设备。

江苏分设机器局于江宁、上海,共设三局,显示出江苏在军事工业发展中的领先地位。江宁和上海作为江南地区的重要城市,经济发达,有利于机器局的设立和发展。

四年,并三局于上海,定名机器制造局,体现了对军事工业的重视和统一管理的需要。天津扩充制造,设军火机器局,进一步推动了军事工业的发展。

十三年,福建设机器局,自造开花炮,标志着中国军事工业在南方的发展。上海制造局仿造林明登枪,天津、上海二局均仿造水雷,体现了中国军事工业在引进和仿制西方先进技术方面的努力。

广东设机器局、军火局,上海、江宁二局增枪炮子弹机,说明广东和江宁在军事工业方面也有较大的发展。

光绪二年,派学生艺徒出洋,分赴各国学习制造,表明中国开始重视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人才,为军事工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湖南、山东二省均设机器局,自造军械,不用洋匠,体现了中国军事工业在自主发展方面的努力。

四川设局专造马梯尼后膛枪,津局造后膛炮,江宁局造来福枪、马梯尼枪、林明登枪,表明中国军事工业在枪炮制造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

湖北设兵工厂,所造新式枪炮,为南北洋、川、广各制造局所无,并筹备炼铁厂及开煤矿,为制造之基,说明湖北在军事工业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

各省机器局厂之设,历时垂五十馀年,开局遍十七行省,几经增改,渐就精良,体现了中国军事工业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的历史进程。

内容标题:《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清史稿-志-卷一百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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