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赵尔巽(1844年-1927年),清代著名历史学家。作为清史的编撰者之一,他在清朝历史研究方面有着杰出的贡献。赵尔巽编写的《清史稿》成为了后世研究清朝历史的重要资料。
年代:成书于清代(约20世纪初)。
内容简要:《清史稿》是赵尔巽根据丰富的史料和个人研究,所编纂的清朝历史书籍。书中详细记录了清朝自建立到灭亡的政治、军事、外交、社会和文化等方面的历史。全书通过对重要人物和历史事件的描述,展现了清朝的盛衰和历史进程。它对后世研究清朝历史、政治制度和社会文化提供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是研究清朝历史的基本参考书籍。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清史稿-志-卷一百五十五-原文
邦交三
△法兰西
法兰西一名佛郎机,在欧罗巴之西。
清顺治四年来广东互巿,广东总督佟养甲疏言:“佛郎机国人寓居濠境澳门,与粤商互巿,仍禁深入省会。”
法人素崇天主教,康熙以来,屡禁汉人入教。
道光二十五年,法商赴粤,诣总督署,请弛汉人习教之禁。
总督耆英据以入告,许之开堂传教,仍限於海口,禁入内地。
咸丰三年十二月,有法轮船一驶入长江,未几解缆去。
而法与英、美又欲变通成约,广东总督叶名琛以换约未届期,拒之。
遂偕英、美迳赴天津,要求如英、美,并请释陕西传教人,长芦盐政崇纶等以闻。
上以定例五口通商外,不许外人擅入内地,何以陕西盩厔县有法人传教?饬令详查,并严词拒之,乃去。
时粤贼踞上海,筑炮堤防御,吉尔杭阿因向法提督辣厄尔告以“贼筑炮堤,尔国领事署首当其冲,应速迁以免受伤。”
辣厄尔立毁其堤,并炮击贼。
事闻,奖之。
六年六月,英、美各国求换约,法公使顾思照会两广总督叶名琛,援约与英、美一体,力阻不从。
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英人结法公使噶历为援,袭入广东省城,掳名琛以去。
先是法人谓有人杀其说书老人,向名琛索犯,限三日交出,并要求五事:一,入城;二,索河南地;三,求改章程;四,索补兵费;五,求通商。
限日答覆。
名琛回牒许通商,馀皆不许,而又不设备,遂至被掳。
英、法连樯赴天津,美、俄亦相继至,各有所求。
法人又欲推广商埠,任意传教,遣公使驻京,入内地买丝茶,并请查办广西西林县杀马神父案,皆不许。
八年三月,法与英人攻踞海口炮台,进逼天津。
於是命大学士桂良、吏部尚书花沙纳往议,徇所请。
遂於五月定约,法得通商、传教及兵费,几与英等。
九年五月,法公使布尔布隆以进京换约为名,随英公使普鲁斯赴天津,拒不纳,致伤败数百人,折回上海,声言调兵复仇。
未几,法人复北驶,分扰登、青等处。
十年六月,随英来攻,连陷新河、唐儿沽北岸炮台,遂入天津。
先是遣西宁办事大臣文俊、武备院卿恒祺往议,不报。
至是,又遣桂良、恒福为钦差大臣,往津会议,冀缓师,而法与英益恣要求。
初,津约原许补法军费二百万,英四百万。
至是,英索倍加,法欲照英数,复要求天津通商、京师长驻。
朝旨不许。
乃随英督兵北上,进逼通州,京师戒严。
怡亲王载垣等再议和,不就。
进薄京师。
八月,恭亲王奕留守,再议和。
九月,和议成,所得通商、军费、权利与英等,而传教、建堂初无限制。
十月,始定传教之人须薙须服中国衣冠,其入内地,预领中、法合同护照,向所过地方官钤印,以为信据。
法人以江南为新许商埠,欲早通商,请助剿粤贼,不许。
十一年二月,法公使布尔布隆偕英使普鲁斯由津如京,此为各国公使驻京之始。
先是条约有还清军费始行退出广东省城之议。
至是,法人哥士耆来言,原先撤兵退出粤城,并求广东藩署赁作领事署,又索还京城及各省天主堂旧基,均许之。
九月,交还广东省城。
同治元年正月,粤贼陷苏、松、常、太等郡,朝议募洋将助剿,法人与焉。
是年,贵州提督田兴恕杀教民,毁天主堂,法使哥士耆以为言,朝廷命崇实、骆秉章、劳崇光及张亮基入黔查办,久不决。
会哥士耆回国,新公使柏尔德密至,始允照中律拟结。
同治四年,法请开江宁商埠。
五年,议招工章程。
七年冬,四川酉阳州有杀伤教士案,又有贵州遵义民教仇杀事。
法使罗淑亚上书称远臣,归咎於中国官吏,且言当离京往津,候本国水师提督到后偕行,以为要挟。
命湖广总督李鸿章查办,久之始结。
十二月,始遣钦使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章京志刚、孙家穀偕美前使蒲安臣至法递国书,见其国主那波仑第三,复见其后,各致颂词,成礼而退。
九年夏五月,天津民击杀法领事丰大业。
初,天津喧传天主教堂迷拐幼孩,抉眼割心为药料,人情汹汹。
三口通商大臣崇厚等诣法领事丰大业赴堂同讯,观者麕集。
偶与教堂人违言,砖石相抛击,丰大业怒,径至崇厚署忿詈,至拟以洋枪。
出遇刘杰,复以枪击伤某仆,遂群起殴毙丰大业,鸣锣集众,焚毁教堂、洋房数处,教民及洋人死者数十人。
事闻,命大学士直隶总督曾国藩赴津查办。
国藩至津,示谕士民,宣布怀柔外国、息事安民之意。
法公使罗淑亚来见,以四事相要:曰赔修教堂;曰埋葬丰大业;曰查办地方官;曰惩究凶手。
寻牒请将府、县官及提督陈国瑞抵罪,国藩拒之。
与崇厚会奏,称:“仁慈堂查出男女,讯无被拐情事,恳降谕各省,俾士民咸知谣传多系虚诬,请将道、府、县三员均撤任查办。”
奏入,报可。
遂於八月拟结,办为首十数人,天津府、县减戍黑龙江。
十一年,法遣全权大臣热福里如京换约,并进书籍。
十二年,穆宗亲政,各国请觐见,法与焉。
是年法人侵越南,入河内省城。
光绪四年,始遣兵部左侍郎郭嵩焘以英使兼法使。
明年,代以太常寺少卿曾纪泽。
越南向隶藩属,自法据西贡,胁越人订约,许於红江通舟。
曾纪泽与法外部言:‘法、越私立之约,中国不能认。’不省。
八年二月,法兵船由西贡驶至海防进口。
三月,陷河内省。
朝议始遣提督黄桂兰等军出关。
既而法公使宝海向北洋大臣李鸿章要求中国退兵,及通商保胜,驱逐盗贼,画红江南北为界。
朝廷下各督抚议。
法人见不允所求,遂欲增军撤使以相恫喝。
九年三月,战事起。
法据南定,旋为刘永福所败。
会越王薨,法以兵胁嗣王立新约二十七条,尽攘其兵权、利权、政权,并申明越境全归保护,中国不得干预。
中国闻之,乃命唐炯、徐延旭出关,彭玉麟办粤防,张佩纶会办军务。
会山西、北宁连陷,官军退守太原,法乘势扰浙、闽,陷基隆、澎湖,至是始宣战。
十年二月,谅山大捷,法忽请和,帝命吴大澂、陈宝琛、张佩纶会办海防,以议和全权任李鸿章。
先是福禄诺所拟五条,仅允不索兵费,不入滇境,而要挟中国不再与闻越事。
议久不决。
五月,法兵以巡防为名,忽攻谅山,败走。
藉口中国不能如约退师,责赔费,不允。
法使巴德诺出京。
六月,攻台北基隆,为刘铭传所败。
秋七月,法水师提督孤拔等率兵船入闽,泊马尾等处,迫交船厂,欲据为质。
时张佩纶以会办海防兼船政大臣,漫不设备,法遂开炮毁船厂。
复分兵扰东京、台湾,陷基隆,窥谅山。
十一年春正月,犯镇南关,杨玉科战没。
旋收复,大创之,并炮毙孤拔於南洋。
法人乃请和,原照天津原约,不索偿款。
李鸿章与议新约十条:一,法自行弭乱,华不派兵赴北圻;二,法与越自立约,或已定或续立,中、越往来,不碍中国威望体面,亦不违此次约;三,六个月会勘界,北圻界处或稍改正,以期两益;四,法保护人民欲过界入中国,边员给照,华人入越,请法给照;五,保胜以西、谅山以北通商,华设关,法设领事,北圻亦可驻华领事;六,三个月内会定商款,法运越货税照他处较减;七,法在北圻造铁路,中国若造铁路,雇法工;八,此约十年再修;九,法即退基隆,二月内台湾、澎湖全退,中、法前约照旧等语。
旋法派戈可当代为驻华公使,欲改前约,出所拟二十四条。
鸿章以与原约不符,不许。
戈使又欲办滇、粤矿务,及制造土货,运越南食盐,复拒之。
又欲於云南省城及广西内地设领事。
时正遣邓承修、周德润与法勘界,鸿章谓宜俟边界勘明,方能指定通商码头。
戈使又要求税则减半,鸿章祗允五分减一。
又另拟通商章程十八款,并将互交逃犯、洋药进出口各条亦拟在内。
法使复援咸丰八年约内第七款有‘工作’二字,仍要求增入在口制造,许之。
时云南界务,周德润会商岑毓英后,出关与法使狄隆晤商,拟先勘保胜上游一二段,并同拟全局办法八条:一,中、法两国勘界大臣等说明所应勘之界,俱是现在之界;一,勘现界后,或有改正之处,两国勘界大臣公同商酌,如彼此意见不合,各请旨商办;一,续开勘云、越交界,中国大臣等意欲一律勘完,所以照会法国请旨;一,各大臣等商议先由老街勘到龙膊河,及龙膊河邻近地方,复回老街,再勘老街邻近地方;一,勘老街至龙膊河之界,中、法绘图各官从红江南岸归,一路同走,中国绘图官归法国保护,自老街起至龙膊河止,两国勘界大臣等各走云、越边界;一,红河自北河岸之老鏊至南岸之龙膊,以河中为界;一,云、越之界,遇有以河为界,均以河中为界,如有全河现在归中国界者,仍归中国,现在归越南界者,仍归越南;一,勘界时随处开节略图说,均由两国大臣等画押。
以上节略,彼此画押遵守。
德润与狄隆各按地图校改,互有争执,而於大小赌咒河、猛援、猛赖两段,争执尤力。
会法勘路弁兵在者兰被越游勇所戕,法指为云南提督散勇,中国不承,狄隆欲缓勘,但就图定界。
粤东、粤西界务,邓承修与张之洞、李秉衡等会商,其与法使浦理燮在关门文渊会议。
承修执约内‘北圻边界必要更正,以期两国有益’之语,欲以谅山迤西自艽葑、高平省至保乐州,东自禄平、那阳、先妥州至海宁府划归中界。
浦使以据约不过於两边界址略为更改,不能及谅山及东西地。
旋允请示本国,卒不行。
十二年复议界,会浦理燮病,仅由镇南起勘至平关而止,东西不过三百馀里,馀未履勘。
浦理燮旋回国,法改派狄隆由滇赴粤,与邓承修等议界。
先是鸿章欲先议界,后议商约,法使不从,乃复议商约。
至是议成十九款:
一,保胜以上某处、谅山以北某处,中国设关通商,许法设立领事;
二,中国可在河内、海防二处设立领事,并可商酌在北圻他处设领事,惟须后日;
三,两国领事驻紥及商民通商,均须优待;
四,中国人在越置地建屋,及官商往来公文、书信、电报,法允保护递送;
五,两国游历人过界,各发给护照;
六、七,出口货照税则三分减一,进口货照税则五分减一,估价之货为税则所未载者,进出口仍照值百抽五徵收,至洋土各货赴内地买卖,应完子口税,不在减徵之列;
八、九,载明洋、土各货在边关已完税,复转运通商各海关者,均照海关税则另收正税,不以边关单作抵,其在边关所领存票,亦只准在边关抵税,概不发还现银;
十至十二,严防诈伪偷漏之法;
十三,定洋人自用杂物免税之法;
十四,定洋、土各药不准贩运买卖;
十五,米穀等粮不准贩运出中国边关,进关准免税,违禁物各禁;
十六,中国商民侨居越南,所有命案、赋税、词讼等件,法国应优待;
十七,中国人犯罪,照中律,法领事宜拘送,不得庇匿;
十八、十九,定条约续修期限及互换遵守各事。是为滇粤边界通商约。
商约既定,邓承修即赴钦州之东兴与狄隆议勘东界。
狄隆以中国所属江平、黄竹、白龙尾为越境。
邓承修以数地皆内地,有图可据,不许。
辩论不洽。
狄隆又约履勘,承修欲照云南分途履勘办法,并请先撤江平法兵。
越日,复议请旨立约三条:
一,大段相合;
二,较图不合,作为未定,各请示本国;
三,勒其去江平之兵及办事官员。
又令以后未定界内,不得再派兵及官员前往。
狄隆不允,转要承修不得於未定界内驻兵。
时张之洞所派道员王之春、李兴锐亦与会议。
议界将及一年,中国屡请撤兵,法兵分屯江平、黄竹、石角、句冬、白龙尾等处如故。
会总署允承修所定三条,承修命王之春往议,狄隆执不允,而法人突以兵踞白龙尾,驱害汛兵。
华民筑营垒,承修诘令撤退,狄隆诿之。
时桂界已校竣,钦界南自嘉隆河、北抵北仑十万山分茅岭、西至峒中墟北,亦允归中国,而白龙、江平,狄隆谓须以商务抵换。
又以九头山未议,及之春与议,亦无效。
狄隆又欲议海界,以津约所无,未奉旨议海界,卻之。
法又欲以白龙、江平抵换龙州通商。
初恭思当来华也,即有求改商约之请,总署以界务方殷,且商约既经画押,何能议改?拒之。
至是复以为请,并以商务苟可通融,界务亦可稍让。
称已奉本国训,准令在京商办。
总署以狄隆与邓承修议界久不决,允与商办。
恭思当始允中国广东边界除现在勘界大臣划定外,所有白龙尾及江平、黄竹一带地方,并云南边界前归另议之南丹山以北、西至狗头寨、东至清水河一带地方,均归中国管辖。
又议减税,总署以俄国通商章程办有成案,滇、桂边界皆为陆路,不得不酌议减税,以归平允。
於是议进口税减十分之三,出口税减十分之四,滇土药每百斤定税釐各二十两,必完釐者,方准法商完税接买,并不准法、越商人往入内地贩运,高平、谅山往来之船只免徵税,仍纳船钱,惟运贩食盐、接办铁路及越南与滇、粤通商进出口税则,均请减半,运中国土货往中国各海口,税则减三分之一各节,均拒绝删节。
计订商务续约十条,界务续约四条。
又照会缓设领事,及法在龙、蒙等处之领事等官,不得设立租界二端。
是为与法勘界通商续约。
十四年,法领事藉口华船常到海防,向廉州请示谕船户须向领事领照,无照即将船扣留。
张之洞以条约向章所无,海防各国船只均可往,何独华船不许?
嗣闻法领事张贴告白,收取船规,每船输银自数元至数十元不等,云系法使所定。
之洞致总署请其停止收规。
是年,法人请接中国两粤电线,许之。
又芒街法兵越界焚劫那沙,之洞致总署,请向法使责赔偿。
十五年,法船驶进琼州所属崖州东百里之榆林港测探水道,上岸钉椿插标,阻之。
法领事又在北海徵收渔船照费,政府以有侵中国主权,不许。
十月,定界委员李受彤与法官勘东兴一带河界,定议此后河中淤有沙洲,近华者归华,近越者归越,河道即有更改,无论河在何境,两国均许行船。
是年,法使以华兵驻越南之板邦为言。
又称那沙墟不在中国界内,实在北圻横模社对面先安河北岸,与板邦相近。
又称去冬官兵迎收被剿败匪,系指离芒街八里之宁阳大庙对面大河北岸而言。
并命查复。
嗣李受彤复电,谓:“州西分界,自八庄历板兴、板山、冷峒止,前有沟离越南峒中三里,即以此沟为界,冷峒系丑艮寅向,峒中系未坤申向,那沙在西北,戌乾亥向,峒中墟居中,两旁有沟,水向西合流入先安河。
以方向论,沟西南概为越地,沟西北概为华地。
以社论,那沙与板峒为建延社地,与峒中为横模社地无涉。
以交界论,那沙北历那怀,约二十五里即北岩,系广西上思州地。
以钦差所定界图论,那怀属我,那沙即附连那怀,相离仅三里,前并无墟。
去年正月,峒中墟华民始由峒中迁此。
去年十一月以前,法未逾沟到此,十二月始有焚杀那沙墟事,掳去妇女,随即给银放回。
其法官自向妇女言系逾界误拏。
再查界图,西北有板邦隘,系广西地。
又土人言横模西南离六十里有板邦,属越地。
峒中之东并无板邦,只有板奔,离峒中约九里,系内地。
去年秋,萃军防营驻此,因疫退驻板兴,今板奔并无防勇。
又查宁阳离芒街十馀里,在东兴西南,中隔河,必船乃渡,即有勇亦难迎庇,且并无勇。”等语。
又冯子材电亦云然。
张之洞以两说歧异,由於华民以沟水为界,法以先安河北岸为界。
沟即河也,原图均未指明。
那沙系去年正月新立之墟,距界甚近,故致彼此争执。
既悉板邦隘另是一地,实属广西。
十六年九月,归逃人魏名高等十八人。
十七年八月,法使林椿改拟新咖雷多尼招工合同第十四条。
缘第十四条中国原拟派员作“理事官”,林使不允,改作为“华工统领”,所得权利仅止赴诉公堂及请状师理论。
李鸿章以所改仍与工头无异,焉得有权保护?不许。
时湖南民攻诋洋教,法领事欲赴长沙开马头、设教堂,阻之。
十九年四月,请东兴、芒街接修电线。
粤督以前办界案,尚有数十里至今未定,遽与接线,界未划定之处归何人保护?必致多生轇轕。
仍促先速定界。
二十年,法使日海递国书。
又议寓越华人减身税事,并论暹罗边界。
李鸿章据英与法议暹罗交界有瓯脱地,应归中国,日海不允。
三月,与法会勘钦、越界。
初,法派巴拉第、法兰亭均以约内载明属我之板兴、岭怀等处争为己有,政府不允。
至是法改派柯麻暨其总办篽釐籥接办。
粤督李瀚章派李受彤与会勘,始知巴拉第、法兰亭所争险要,与越南皆隔深沟峻岭,而沟尤多。
因与约定,按界线有水处以水为界,有山处以山为界,计长四百里。
陆界仅五十里,皆峻岭,馀悉沟界,惟披劳纵横约三里,各分一半。
馀如原勘图约所载,分茅岭、板兴、板典、岭怀等处,及峒中十里,均归中国。
时滇、越亦议界。
滇督王文韶不允争已定界,祗就黄树皮、箐门及猛冈各处向驻有华兵处,缓撤兵以待法防之至。
界约遂定。
二十一年,中、日约成,法求换商约、界约,遂许开龙州、蒙自等埠,并与越界线内猛乌、乌得二地。
初,中国认此二地为宁洱县属车里土司之地,法使谓旧属越,遂归法有。
二十三年,法要求琼州不割让租借於他国,许之。
二十四年,法乘广东雷州人杀其士民二人,以兵舰据广州湾,来商租借,言为停船屯煤之所,无损中国主权,而所租借跨高、雷二府之间,由海岸以入内地,所得东海、〈石匈〉洲各岛,及赤坎、志满、新墟等处,均归入租界。
又得吴川之半岛及通明港。
是年,又以兵强占上海、宁波四明公所义地,宁人罢巿,几激变。
久之始定。
时广西永安有杀毙法教民之事,方议办犯、劾官、赔偿、建堂四条,適值北海铁路造至南宁,援龙州铁路案,中、法合办,法使遂要求将铁路归并教案。
议久始允就案议结,不及他事。
又施南、宜昌、长沙均因教堂、教民启衅未结。
二十六年春,拳匪乱,法人调兵与德、英、俄、美、日本联军入京,复督兵西进至广昌,屡阻之。
二十七年,展汉口租界。
是年法遣鲍渥为驻华公使。
二十八年,外务部与法隆兴公司总办弥乐石订云南矿务章程。
先是弥乐石到滇,与矿务大臣唐炯议欲设中西矿务公司,唐炯入告,奉旨交云贵总督魏光焘等与弥乐石议,历七阅月始竣。
乃入奏,略谓:一,初议限制中国公司延聘矿师,贷用洋款,后亦不入别国洋股,专用英、法矿师,定议;
一,运矿自修铁路,接通滇越幹路,订明俟幹路成时再议,并禁售票搭载客货,预存限制;
一,公司收买山地,按民间租价,公平租赁,地由滇官指交,价由公司照给,逾限三年不办,原地归还业主;
一,完纳矿税,议定按出井出炉矿质,每百抽五,抵纳税课,并派员分矿监收。
適弥乐石由滇入京,向外务部催订合同,外务部告以矿地未定,未便先议章程,并不准揽办全省。
弥乐石允指澂江、临安、开化、云南、楚雄等府及元江州、永北厅凡七处,载入章程第一款内,将原议“嗣后别国公司概不准来滇办矿”,改为“嗣后别国公司概不准在公司所指之地勘采”,以清界限。
弥乐石以原议包办全省矿利,故原岁给京铜一百五十万斤,并津贴员弁兵勇护厂银二万两。
今既改为七处,应请减议定缴京铜一百万斤。
护厂费由公司给发,不拘定数。
招募土勇,改为禀请地方官招募,遴选武官一员管带。
遂定议。
惟第一款内载有“公司寻出之金、银、煤、铁、五金、白铜、锡及火油、宝石、朱沙矿,允给公司承办”等语,滇督魏光焘以矿类白金、白铜、锡三项为原章所无,因咨外务部,请照滇中前定原章,照会英、法公使,转令弥乐石仍将三项删除。
二十九年,总理外务部庆亲王奕劻与法使吕班订滇越铁路条约三十四条:
一,铁路自河口抵蒙自,或由蒙自附近至云南省城,日后拟改,须彼此商准;
二至四,勘路绘图及交地购地各事;
五,各项厂栈同时开工;
六,铁轨宽一迈当;
七,铁路经过地方,不得损坏城垣公署;
八、九,购料及挖取沙石、采伐林木各事;
十,运路及暂时兴工各地,用竣后即交还;
十一,幹路造成,商接支路;
十二,各执事凡须专门学者,可用外国人;
十三、四,工匠之招募管理及赏恤伤亡、惩办犯罪各办法;
十五,巡丁可募土民,不得请派西兵;
十六,洋员请给护照事;
十八,租赁房屋事;
十九,不得损及民人产业,有则赔偿;
二十,火药炸药之运制及防险;
二十一、二,运货纳税、免税各例;
二十三,收费、减费、免费各例;
二十四,铁路不准载运交盐及西国兵械,如中国有战事,悉听调度;
二十八,设专门学堂;
二十九,设电线、电话;
三十一,滇省派员襄助公司;
三十二,定公司补偿中国查看费,各员来往照料费;
三十四,此路十八年期满,中国可与法国商议收回。
是年,法人因吉林教案索赔偿。
三十年秋七月,法使馆交还钦天监观象台仪器二十八件。
三十一年春,法商欲自上海至绍兴行轮,阻之。
是年与各国定值百抽五税则,法有违言,久之始允。
三十二年春正月二十九日,南昌县知县江召棠被杀於天主堂。
先是召棠办教案颇持正。
法教士王安之因上年荏港教案,有二教民邓贵和、葛洪泰在南昌县监禁,强请释放,召棠向索纵囚,其一匿法教堂中,王安之不交,函约召棠会饮,被杀。
民情大愤,集众毁法教堂,伤毙王安之及教习等数名,并波及英教堂,久之始定。
法人欲坐召棠自刎,及派兵船来赣责偿。
命鄂督张之洞查办,屡执仵伤单及医凭单与争,终徇其请,赔以法银二十馀万。
三十三年,法遣领事入滇商办事。
六月,蒙自法邮局设代收递人役,诘之。
九月,索还法人所占塘沽码头。
宣统三年,与四国银行定粤汉川汉铁路借款合同。
原借五百五十万金镑,五釐行息,专为筑造粤汉、川汉两路,法与英、德、美均与焉。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清史稿-志-卷一百五十五-译文
法兰西国又称佛郎机,位于欧洲西部。清顺治四年,佛郎机国人与广东进行贸易,广东总督佟养甲上疏说:‘佛郎机国人居住在澳门,与广东商人互市,但仍禁止他们深入省会。’法国人一直崇尚天主教,自康熙以来,多次禁止汉人信教。
道光二十五年,法国商人前往广东,到总督府请求放宽禁止汉人信教的禁令。总督耆英据此上报朝廷,朝廷允许他们开设教堂传教,但仍限制在海口,禁止进入内地。
咸丰三年十二月,有一艘法国轮船驶入长江,不久后离开。法国与英国、美国又想要修改条约,广东总督叶名琛以换约未到期为由拒绝。于是他们直接前往天津,要求与英国、美国一样,并请求释放陕西传教士,以及长芦盐政崇纶等人。
朝廷认为,除了五口通商外,不允许外国人擅自进入内地,为什么陕西盩厔县会有法国人传教?朝廷下令详细调查,并严厉拒绝,他们才离开。当时广东的叛贼占据上海,筑起炮堤进行防御,吉尔杭阿因此向法国提督辣厄尔告知:‘叛贼筑炮堤,你们国家的领事署首当其冲,应该迅速搬迁以免受伤。’辣厄尔立即摧毁了炮堤,并炮击叛贼。事情上报后,朝廷奖励了辣厄尔。
咸丰六年六月,英国、美国等国家要求换约,法国公使顾思照会两广总督叶名琛,援引条约与英国、美国一样,但叶名琛坚决不同意。
咸丰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英国人拉拢法国公使噶历作为盟友,突袭进入广东省城,绑架了叶名琛。
在此之前,法国人说有人杀害了他们的说书老人,向叶名琛索要凶手,限定三天交出,并要求五件事:一,进入城内;二,要求河南地;三,要求修改章程;四,要求赔偿兵费;五,要求通商。限定日期答复。
叶名琛回复允许通商,其余都不答应,而且没有做好防备,结果被绑架。英国、法国联合舰队前往天津,美国、俄罗斯也相继到来,各有各的要求。法国人又想要扩大商埠,随意传教,派遣公使驻京,进入内地购买丝绸和茶叶,并请求查办广西西林县杀害马神父的案件,都被拒绝。
咸丰八年三月,法国与英国人攻占海口炮台,逼近天津。于是朝廷命令大学士桂良、吏部尚书花沙纳前往谈判,按照他们的要求进行。于是在五月签订了条约,法国得到了通商、传教和兵费,几乎与英国一样。
咸丰九年五月,法国公使布尔布隆以进京换约为名,随英国公使普鲁斯前往天津,被拒绝接纳,导致数百人受伤,折回上海,声称要调兵复仇。不久,法国人再次北上,分头骚扰登州、青岛等地。
咸丰十年六月,随英国人一起进攻,连续攻占新河、唐儿沽北岸炮台,随后进入天津。在此之前,朝廷曾派遣西宁办事大臣文俊、武备院卿恒祺前往谈判,但没有结果。到这时,又派遣桂良、恒福为钦差大臣,前往天津谈判,希望延缓战争,但法国和英国更加放肆地提出要求。
最初,天津条约原本允许补充法国军费二百万,英国四百万。到这时,英国要求加倍,法国想要按照英国的数量,还要求天津通商、京师长驻。朝廷不同意。
于是跟随英国督兵北上,逼近通州,京师实行戒严。怡亲王载垣等人再次进行和谈,但没有达成协议。进攻逼近京师。八月,恭亲王奕䜣留守,再次进行和谈。九月,和谈达成,得到的通商、军费、权利与英国一样,但传教、建堂最初没有限制。
十月,才开始规定传教士必须剃须穿中国服饰,进入内地需要预先领取中法合同护照,向所经过的地方官员盖章,作为凭证。法国人因为江南是新开放的商埠,想要早日通商,请求协助剿灭广东叛贼,被拒绝。
同治十一年二月,法国公使布尔布隆与英国使臣普鲁斯从天津前往北京,这标志着各国公使驻京的开始。在此之前,条约中有关于还清军费后才退出广东省城的协议。到这时,法国人哥士耆来说,原先撤兵退出粤城,并请求广东藩署租赁作为领事署,还要求归还京城及各省天主堂的旧地基,都被答应。
同治元年正月,广东叛贼攻陷苏州、松江、常州、太仓等郡,朝廷商议招募洋将协助剿灭叛贼,法国人也参与了其中。这一年,贵州提督田兴恕杀害教民,摧毁天主堂,法国使臣哥士耆提出抗议,朝廷命令崇实、骆秉章、劳崇光及张亮基进入贵州调查处理,久久没有结果。
恰逢哥士耆回国,新任公使柏尔德密到达,才开始同意按照中国法律结案。同治四年,法国请求开放南京商埠。同治五年,商议招募工人章程。同治七年冬天,四川酉阳州发生杀害教士的案件,又有贵州遵义民教仇杀事件。
法国使臣罗淑亚上书称远臣,把责任归咎于中国官吏,还说要离开北京前往天津,等待本国水师提督到来后一同前往,以此作为要挟。朝廷命令湖广总督李鸿章调查处理,经过很长时间才结案。
同治十一年十二月,开始派遣钦差大臣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章京志刚、孙家谷偕同美国前使臣蒲安臣前往法国递交国书,见到了法国国王拿破仑第三,又见到了他的后裔,各自致辞,完成礼仪后离开。
同治九年夏天五月,天津民众击杀法国领事丰大业。最初,天津传言天主教堂迷拐小孩,挖眼割心作为药料,民情激愤。
三口通商大臣崇厚等人前往法国领事丰大业处同往教堂调查,围观者众多。偶然与教堂人员发生争执,互相投掷砖石,丰大业愤怒,直接前往崇厚官署怒骂,甚至想要开枪。出门遇到刘杰,又用枪击伤了一个仆人,随后众人一起殴打,将丰大业打死,鸣锣召集众人,焚烧了多处教堂和洋房,教民和外国人死伤数十人。
事情上报后,朝廷命令大学士直隶总督曾国藩前往天津调查处理。曾国藩到达天津,向民众宣布安抚外国、平息事态的意图。法国公使罗淑亚前来见面,提出四项要求:一是赔偿修复教堂;二是埋葬丰大业;三是查办地方官员;四是惩处凶手。
不久,上书请求将府、县官员及提督陈国瑞治罪,曾国藩拒绝。与崇厚会奏,称:‘仁慈堂查出的男女,审讯后没有发现被拐情况,恳请下旨各省,让士民都知道传言大多是虚假的,请求将道、府、县三员官员都撤职查办。’奏章上报后,朝廷批准。
于是于八月拟结,处理为首的十几人,天津府、县官员被贬至黑龙江。
同治十一年,法国派遣全权大臣热福里前往北京换约,并进献书籍。同治十二年,穆宗亲政,各国请求觐见,法国也在其中。这一年,法国侵略越南,进入河内省城。
光绪四年,开始派遣兵部左侍郎郭嵩焘以英国使臣的身份兼任法国使臣。第二年,由太常寺少卿曾纪泽接替。
越南成为中国的属国,自从法国占领西贡后,强迫越南人签订条约,答应在红江通航。
曾纪泽与法国外交部门谈判时说:‘法国和越南私自签订的条约,中国不能承认。’法国人没有理解。
八年的二月,法国的军舰从西贡开到海防港口。三月,法国攻陷河内省。朝廷开始派遣提督黄桂兰等人出关领兵。
随后,法国公使宝海向北洋大臣李鸿章要求中国撤军,以及通商保胜,驱逐盗贼,划红江为南北界。
朝廷下令各省督抚讨论。法国人见他们的要求没有得到答应,就想要增兵撤使以威胁。
九年的三月,战争爆发。法国占领南定,不久被刘永福击败。恰逢越南国王去世,法国用军队威胁新国王,签订了二十七条新约,完全剥夺了越南的军事、经济和政权,并明确越南全境归法国保护,中国不得干涉。
中国得知此事后,命令唐炯、徐延旭出关,彭玉麟负责广东防务,张佩纶协助处理军务。当时山西、北宁接连失陷,官军退守太原,法国趁机骚扰浙江、福建,攻陷基隆、澎湖,这时才正式宣战。
十年的二月,谅山大捷,法国突然提出和谈,皇帝命令吴大澂、陈宝琛、张佩纶负责海防,全权委托李鸿章进行和谈。之前福禄诺提出的五条要求中,只答应不要求兵费,不进入云南境内,但要求中国不再干涉越南事务。谈判拖延了很久也没有结果。
五月的某一天,法国军队以巡查为名,突然攻击谅山,被打败逃跑。借口中国不能按照约定撤军,要求赔偿费用,中国不答应。法国大使巴德诺离开北京。
六月份,法国进攻台北基隆,被刘铭传击败。秋天七月,法国海军提督孤拔等人率领军舰进入福建,停泊在马尾等地,逼迫交出船厂,想要占领作为人质。
当时张佩纶作为海防会办大臣兼船政大臣,漫不经心地不进行防备,法国于是开炮摧毁了船厂。接着分兵骚扰东京、台湾,攻陷基隆,窥视谅山。
十一年春正月,法国侵犯镇南关,杨玉科战死。随后收复,重创法国,并在南洋炮毙了孤拔。法国人于是请求和谈,希望按照天津原约,不要求赔偿。
李鸿章与法国商议新的条约十条:一,法国自行平息叛乱,中国不派兵到北圻;二,法国和越南自行签订条约,无论已经签订还是续签,都不影响中国的威望和体面,也不违反这次条约;三,六个月内会勘边界,北圻的边界可以稍作调整,以期双方都有好处;四,法国保护想要过界进入中国的人民,边境官员发放通行证,华人进入越南,请求法国发放通行证;五,保胜以西、谅山以北可以通商,中国设立关卡,法国设立领事,北圻也可以设立中国领事;六,三个月内确定商款,法国运输越南货物时税收比其他地方减少;七,法国在北圻修建铁路,如果中国修建铁路,可以雇佣法国工人;八,这个条约十年后重新修订;九,法国立即撤出基隆,两个月内全部撤出台湾、澎湖,中法之前的条约仍然有效。
随后,法国派遣戈可当代为驻华公使,想要修改之前的条约,提出了二十四条。李鸿章认为与原约不符,不允许。
戈使又想要办理云南、广东的矿业和制造土货,运输越南的食盐,再次被拒绝。又想要在云南省城和广西内地设立领事。
当时正派遣邓承修、周德润与法国勘界,李鸿章说应该在边界勘明之后,才能指定通商码头。
戈使又要求税收减半,李鸿章只答应减去五分之一。
又另外提出了十八条通商章程,并将互交逃犯、洋药进出口的条款也包含在内。
法国使节又引用咸丰八年条约中的第七款,有‘工作’二字,仍然要求增加在口岸制造的内容,被允许。
当时云南的边界事务,周德润与岑毓英会商后,出关与法国使节狄隆会商,计划先勘测保胜上游的一二段,并共同拟定全局办法八条:一,中法两国勘界大臣等说明应该勘测的边界,都是现在的边界;二,勘测现有边界后,如果有需要改正的地方,两国勘界大臣共同商议,如果意见不一致,各自请旨商办;三,继续勘测云、越交界,中国大臣等希望一次性勘测完毕,所以照会法国请旨;四,各大臣等商议先从老街勘测到龙膊河,以及龙膊河附近地区,再返回老街,再勘测老街附近地区;五,勘测老街到龙膊河的边界,中法两国绘图官员从红江南岸返回,一路同行,中国绘图官员由法国保护,从老街起至龙膊河止,两国勘界大臣等各自走云、越边界;六,红河从北岸的老鏊至南岸的龙膊,以河中为界;七,云、越的边界,遇到以河为界的情况,都以河中为界,如果整条河现在属于中国界,仍然属于中国,现在属于越南界,仍然属于越南;八,勘界时,随时随地绘制节略图说,都由两国大臣等签字。
以上节略,双方签字遵守。德润与狄隆根据地图进行校对,互相有争执,尤其是在大小赌咒河、猛援、猛赖两段,争执尤为激烈。
会法勘路弁兵在者兰被越军游勇所杀,法国指责是中国云南提督的散兵,中国不承认,狄隆想要延缓勘界,但只就地图确定边界。
广东东部、西部的边界事务,邓承修与张之洞、李秉衡等人会商,在关门文渊进行会议。承修坚持条约中‘北圻边界必要更正,以期两国有益’的话,想要将谅山以西自艽葑、高平省至保乐州,东自禄平、那阳、先妥州至海宁府划归中国界。
浦使认为根据条约,只能对两边界址进行略作更改,不能涉及谅山及东西地区。随后同意请示本国,但最终没有实施。
十二年再次讨论边界问题,恰逢浦理燮生病,只从镇南关开始勘测至平关为止,东西方向不超过三百多里,其余未进行勘测。
浦理燮随后回国,法国改派狄隆从滇赴粤,与邓承修等人商议边界问题。
首先,李鸿章想要先讨论边界问题,然后讨论商业条约,但法国使节不同意,于是又重新讨论商业条约。最终商定十九条:第一,保胜以上某地、谅山以北某地,中国可以设立关卡进行通商,允许法国设立领事;第二,中国可以在河内、海防两地设立领事,并可以商议在北圻其他地方设立领事,但需在日后;第三,两国领事驻扎及商民通商,都应给予优待;第四,中国人在越南购置土地、建造房屋,以及官方和商人往来的公文、书信、电报,法国承诺保护并递送;第五,两国游客过界,各自发放护照;第六、七,出口货物按税则减少三分之一,进口货物按税则减少五分之一,估价货物为税则未载者,进出口仍按值百抽五征税,至于洋货和土货运往内地买卖,应缴纳子口税,不在减免范围内;第八、九,明确洋货和土货在边关已缴税,再次转运通商的各海关,应按海关税则另收正税,边关单据不能作为抵扣,边关所领存票也只准在边关抵税,概不发放现金;第十至十二,严格防范欺诈、伪证、偷税漏税的方法;第十三,规定洋人自用杂物免税;第十四,规定洋货和土货不准贩运买卖;第十五,粮食等不准贩运出中国边关,进关准予免税,违禁物品各禁;第十六,中国商民侨居越南,所有命案、赋税、诉讼等,法国应给予优待;第十七,中国人犯罪,按中国法律,法国领事应拘送,不得庇护;第十八、十九,规定条约续修期限及互换遵守事项。这就是滇粤边界通商条约。
商业条约确定后,邓承修立即前往钦州东兴与狄隆商议勘定东界。狄隆认为中国所属的江平、黄竹、白龙尾属于越南。邓承修认为这些地方都是内地,有地图为证,不同意。双方辩论不欢而散。狄隆又约定再次勘界,承修希望按照云南分途勘界的方法进行,并请求先撤回江平的法军。第二天,再次商议后请求皇帝定下三条:第一,大段地区相合;第二,地图上不相合的地方作为未定,各自请示本国;第三,强制其撤回江平的军队及办事官员。又命令以后未定界内,不得再派军队及官员前往。狄隆不同意,反而要求承修不得在未定界内驻军。当时张之洞派出的道员王之春、李兴锐也参与会议。议界将近一年,中国多次请求撤军,法军依旧分驻江平、黄竹、石角、句冬、白龙尾等地。总署同意承修所定的三条,承修命令王之春前往商议,狄隆坚持不同意,而法国突然以军队占据白龙尾,驱逐汛兵。华民筑起营垒,承修命令撤退,狄隆推诿。当时桂界已经勘定,钦界南至嘉隆河、北至北仑十万山分茅岭、西至峒中墟北,也同意归中国,但白龙、江平,狄隆认为必须以商务抵换。又因为九头山未议,王之春参与议定,也没有效果。狄隆又想议定海界,因为津约中没有,未奉旨议定海界,所以拒绝。法国又想用白龙、江平来交换龙州通商。当初恭思当来华时,就有请求修改商业条约的请求,总署因为边界事务正在进行,且商业条约已经签字,怎能修改?拒绝了他的请求。到了这时,又提出请求,认为如果商务可以通融,边界事务也可以稍微让步。称已经接到本国训令,准许在京商办。总署因为狄隆与邓承修议界久不决,同意与他商办。恭思当开始同意中国广东边界除现在勘界大臣划定的以外,所有白龙尾及江平、黄竹一带地方,以及云南边界前归另议的南丹山以北、西至狗头寨、东至清水河一带地方,都归中国管辖。又商议减税,总署认为俄国通商章程已有成案,滇、桂边界都是陆路,不得不考虑减税,以实现公平。于是商定进口税减三分之一,出口税减四分之一,滇土药每百斤定税银各二十两,必须完税的,才准许法商纳税购买,并不准法、越商人往内地贩运,高平、谅山往来的船只免征关税,仍需缴纳船钱,但运输食盐、接办铁路及越南与滇、粤通商进出口关税,都请求减半,运输中国土货往中国各海口,关税减三分之一等事项,都遭到拒绝。最终商定商务续约十条,边界事务续约四条。又照会缓设领事,以及法在龙、蒙等处的领事等官员,不得设立租界。这就是与法国勘界通商续约。
十四年,法国领事借口中国船只常到海防,向廉州请求,要求船户必须向领事领取执照,没有执照的船只将被扣留。张之洞认为按照条约,海防各国船只都可以来,为什么只有中国船只不允许?后来听说法国领事张贴告示,收取船只规费,每艘船缴纳的银两从数元到数十元不等,声称这是法国使节规定的。张之洞致信总署,请求停止收取规费。
这一年,法国人请求接管中国的两广电线,被允许。又有一名法国士兵越过边界,在芒街焚烧抢劫那沙村,张之洞致信总署,请求向法国使节要求赔偿。
十五年,法国船只驶入琼州所属崖州东边一百里的榆林港探测水道,上岸钉桩插标,被阻止。法国领事又在北海征收渔船执照费,政府认为这是侵犯中国主权,不允许。
十月,定界委员李受彤与法官勘察东兴一带河界,达成协议,此后河中淤积的沙洲,靠近中国的归中国,靠近越南的归越南,河道如有更改,无论河流在何国境内,两国都允许船只通行。
这一年,法国使节以中国军队驻扎越南的板邦为由。又称那沙村不在中国界内,实际上在北圻横模社对面先安河北岸,与板邦相近。又称去年冬天官兵迎击被剿的匪徒,是指离芒街八里的宁阳大庙对面的大河北岸。并下令复查。
李受彤复电称:“州西分界,从八庄到板兴、板山、冷峒,前面有一条沟离越南峒中三里,即以此沟为界,冷峒方向为丑艮寅,峒中方向为未坤申,那沙在西北,戌乾亥方向,峒中墟位于中间,两旁有沟,水流向西汇入先安河。从方向上讲,沟西南概为越南地,沟西北概为中国地。从社论上讲,那沙与板峒为建延社地,与横模社地无关。从交界上讲,那沙北至那怀,约二十五里到北岩,是广西上思州地。根据钦差大臣所定的界图,那怀属于中国,那沙即依附于那怀,相距仅三里,之前并无墟。去年正月,峒中墟的华人开始从峒中迁至此处。去年十一月以前,法国人没有越过沟到这里,十二月才有焚烧那沙墟的事,掳走妇女,随后用银两放回。法官亲自向妇女说这是越界误抓。再查界图,西北有板邦隘,是广西地。又据当地人说横模西南六十里有板邦,属于越南。峒中以东并无板邦,只有板奔,离峒中约九里,是内地。去年秋天,萃军防营驻于此处,因疫情退驻板兴,现在板奔并无防勇。又查宁阳离芒街十多里,在东兴西南,中间隔河,必须乘船才能渡河,即使有士兵也难以迎击保护,而且并没有士兵。”冯子材的电报也这么说。
张之洞因为两种说法不同,由于华人以沟水为界,法国人以先安河北岸为界。沟就是河,原图都没有指明。那沙是去年正月新立的墟,离界线很近,所以导致双方争执。既然知道板邦隘是另一地,实际上属于广西。
十六年九月,逃亡者魏名高等十八人归国。十七年八月,法国使节林椿修改了新的咖雷多尼招工合同第十四条。因为第十四条中国原本打算派员担任‘理事官’,林使不同意,改为‘华工统领’,所获得的权力仅限于去法院诉讼和请律师辩论。李鸿章认为修改后的仍然与工头无异,怎么能有权保护?不允许。
当时湖南民众攻击洋教,法国领事想要去长沙开设码头、设立教堂,被阻止。十九年四月,请求东兴、芒街接修电线。广东总督认为之前办理界案,还有数十里至今未定,突然接线,界线未划定的地方归谁保护?必然会导致很多麻烦。仍然催促先迅速划定界线。
二十年,法国使节海递国书。又讨论了寓居越南的中国人减少身税的事,并讨论了暹罗边界问题。李鸿章根据英国与法国商议暹罗交界有瓯脱地,应归中国,海递不同意。三月,与法国会勘钦州、越南界。
最初,法国派遣巴拉第、法兰亭,他们都以条约中明确记载属于中国的板兴、岭怀等地争相要求归为己有,政府不同意。到这时,法国改派柯麻及其总办篽釐籥接办。广东总督李瀚章派遣李受彤与会勘,才了解到巴拉第、法兰亭所争的险要之地,与越南都隔着深沟峻岭,而沟尤其多。因此,双方约定,按界线有水的地方以水为界,有山的地方以山为界,共计四百里。陆界仅五十里,都是峻岭,其余都是沟界,只有披劳纵横约三里,各自分一半。其余如原勘界图所载,分茅岭、板兴、板典、岭怀等处,以及峒中十里,均归中国。当时云南、越南也在讨论界线。云南总督王文韶不同意争已定的界线,只就黄树皮、箐门及猛冈等地向驻有华兵的地方,缓慢撤兵等待法国防务到来。界约于是确定。
二十一年,中、日条约签订,法国请求更换商约、界约,于是允许开设龙州、蒙自等口岸,并与越南界线内的猛乌、乌得两地。最初,中国认为这两个地方是宁洱县属车里土司的地方,法国使节说它们旧时属于越南,于是归法国所有。
二十三年,法国要求琼州不割让租借给其他国家,中国同意了。二十四年,法国趁广东雷州人杀害了他们的两位士民,用兵舰占据广州湾,来商议租借,说这是停船囤煤的地方,不会损害中国的主权。租借的地方跨越高、雷两府之间,从海岸进入内地,得到的东海、石匈洲各岛,以及赤坎、志满、新墟等地,都归入租界。还得到了吴川的半岛和通明港。这一年,法国又用武力强占了上海、宁波的四明公所义地,宁波人罢市,几乎引发事变。经过一段时间才平息下来。当时广西永安有杀害法国教民的事情,正在商议处理罪犯、弹劾官员、赔偿、建造教堂四条,正好北海铁路修到南宁,援引龙州铁路案,中法合作,法国使者就要求将铁路并入教案。经过长时间商议才同意按教案处理,没有涉及其他事情。又因为施南、宜昌、长沙都因为教堂、教民引发冲突未解决。
二十六年春天,义和团作乱,法国调兵与德国、英国、俄国、美国、日本联军进入北京,再次督兵西进到广昌,多次阻拦他们。二十七年,扩展汉口租界。这一年法国派遣鲍渥为驻华公使。二十八年,外务部与法国隆兴公司总办弥乐石签订云南矿务章程。之前弥乐石到云南,与矿务大臣唐炯商议想设立中西矿务公司,唐炯上报,奉旨交给云贵总督魏光焘等人与弥乐石商议,历经七个月才完成。然后上报,大致说:一,最初商议限制中国公司聘请矿师,借用洋款,后来也不进入别国洋股,专门使用英、法矿师,定下协议;一,运送矿石自己修建铁路,连接滇越干线,约定等干线修成后再商议,并禁止售票搭载客货,预先设定限制;一,公司收购山地,按照民间租价,公平租赁,土地由云南官员指派交付,价格由公司照付,超过三年不办理,土地归还业主;一,缴纳矿税,商定按照出井出炉的矿质,每百抽五,抵扣税课,并派员分矿收取。
恰逢弥乐石从云南到北京,向外务部催促签订合同,外务部告知矿地未定,不便先商议章程,并且不允许揽办全省。弥乐石同意指定澂江、临安、开化、云南、楚雄等府以及元江州、永北厅共七处,载入章程第一条内,将原议‘嗣后别国公司概不准来滇办矿’改为‘嗣后别国公司概不准在公司所指之地勘采’,以明确界限。弥乐石因为原议包办全省矿利,所以原定每年给朝廷铜一百五十万斤,并津贴官员士兵护厂银两万两。现在改为七处,应请求减少议定缴纳朝廷铜一百万斤。护厂费由公司支付,不拘定数。招募土勇,改为请地方官员招募,选派一名武官带领。于是定下协议。只是第一条中载有‘公司寻出的金、银、煤、铁、五金、白铜、锡及火油、宝石、朱砂矿,允给公司承办’等语,云南总督魏光焘认为矿类白金、白铜、锡三项原章程中没有,因此咨询外务部,请求按照云南之前定下的原章程,照会英、法公使,转令弥乐石仍将三项删除。
二十九年,总理外务部的庆亲王奕劻与法国使者吕班签订滇越铁路条约三十四条:一,铁路从河口到蒙自,或者从蒙自附近到云南省城,日后拟改,需要双方商议同意;二至四,勘测路线、绘图以及交地购地等事项;五,各项工厂、仓库同时开工;六,铁轨宽度为一米当;七,铁路经过的地方,不得损坏城墙、官署;八、九,采购材料、挖掘沙石、采伐林木等事项;十,运路及暂时开工的各地,完工后即交还;十一,干线修成后,商议接通支线;十二,各执事人员如果需要专门学者,可以使用外国人;十三、十四,工匠的招募管理以及奖赏伤亡、惩罚犯罪的各种办法;十五,巡警可以招募当地民众,不得请求派遣西方士兵;十六,外国官员申请护照事项;十八,租赁房屋事项;十九,不得损害民众产业,如有则赔偿;二十,火药、炸药的运输制造及防范危险;二十一、二十二,运输货物纳税、免税的各种规定;二十三,收费、减费、免费的各种规定;二十四,铁路不准运输盐和西方国家的武器,如果中国有战事,全部听从调度;二十八,设立专门学校;二十九,设立电线、电话;三十,云南省派员协助公司;三十一,公司补偿中国查看费用,各员往返照料的费用;三十四,这条铁路十八年期满,中国可以与法国商议收回。
三十年秋天七月,法国使馆归还了钦天监观象台的二十八件仪器。三十一年春天,法国商人想要从上海到绍兴航行轮船,被阻止。这一年与各国确定值百抽五的税率,法国有异议,经过一段时间才同意。三十二年春天正月二十九日,南昌县知县江召棠在天主堂被杀。之前召棠处理教案非常公正。法国教士王安之因为上年荏港教案,有两个教民邓贵和、葛洪泰在南昌县被监禁,强求释放,召棠向他们索要释放囚犯,其中一个藏匿在法国教堂中,王安之不交出来,写信邀请召棠会饮,被杀。民众非常愤怒,聚集众人毁坏法国教堂,打死王安之及教习等数人,并波及英国教堂,经过一段时间才平息。法国人想要让召棠自杀,以及派遣兵船到江西要求赔偿。命令湖广总督张之洞查办,多次拿着凶器伤单和医疗证明与法国争论,最终顺从他们的请求,赔偿法银二十多万。三十三年,法国派遣领事到云南商议事务。六月,蒙自法国邮局设立代收递人役,询问他们。九月,要求归还法国所占的塘沽码头。宣统三年,与四国银行签订粤汉川汉铁路借款合同。原借五百五十万金镑,五厘行息,专门用于修建粤汉、川汉两条铁路,法国与英国、德国、美国都有参与。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清史稿-志-卷一百五十五-注解
佛郎机:佛郎机是古代中国对葡萄牙的称呼,源自葡萄牙语的Portugal。在明末清初,葡萄牙人在广东澳门设立居留地,与中国进行贸易。
欧罗巴:欧罗巴即欧洲,是古代中国对欧洲地区的泛称。
清顺治四年:顺治四年指的是1647年,清朝建立的第四年。
广东互巿:巿,通“市”,互巿即互相贸易。
澳门:澳门是葡萄牙人在中国的一个殖民地,位于珠江口西岸。
天主教:天主教是基督教的一个分支,由罗马教皇领导。
康熙:康熙是清朝的第四位皇帝,在位期间为1661年至1722年。
道光二十五年:道光二十五年指的是1845年,清朝道光皇帝的二十五年。
海口:海口是广东的一个港口城市,位于珠江口东岸。
长江:长江是中国最长的河流,流经多个省份。
咸丰三年:咸丰三年指的是1853年,清朝咸丰皇帝的第三年。
英国:英国是位于欧洲西部的国家,与中国有悠久的外交关系。
美国:美国是位于北美洲的国家,与中国在19世纪末开始建立外交关系。
天津:天津,中国北方的一个直辖市。
陕西:陕西是中国西北部的一个省份。
盩厔县:盩厔县是陕西省的一个县。
长芦盐政:长芦盐政是清朝负责管理长芦盐务的官员。
吉尔杭阿:吉尔杭阿是清朝的一位官员。
辣厄尔:辣厄尔是法国人的名字,可能是法国驻广州领事。
粤贼:粤贼指的是活跃在广东地区的海盗。
炮堤:炮堤是用炮台防御的海防设施。
两广总督:两广总督是清朝管理广东和广西两省的最高官员。
英、美各国:英国和美国。
法公使:法国驻中国的外交代表。
两广总督叶名琛:叶名琛是清朝的两广总督。
公使:公使是派遣到外国执行外交任务的使节。
天津通商:天津通商指的是允许外国商人在天津进行贸易。
京师长驻:京师长驻指的是外国使节驻扎在北京。
恭亲王奕訢:奕訢是清朝的一位亲王,曾任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
江南:江南是指长江以南的地区,包括今天的江苏、浙江等省份。
贵州:贵州是中国西南部的一个省份。
田兴恕:田兴恕是清朝的一位官员。
天主堂:天主堂是天主教教堂的俗称。
四川:四川是中国西南部的一个省份。
酉阳州:酉阳州是四川省的一个州。
贵州遵义:贵州遵义是贵州省的一个地区。
罗淑亚:罗淑亚是法国人的名字,可能是法国驻中国的使节。
湖广总督:湖广总督是清朝管理湖北和湖南两省的最高官员。
曾国藩:曾国藩是清朝的一位著名官员,曾任两江总督。
仁慈堂:仁慈堂是基督教慈善机构,也用于指代天主教堂。
直隶总督:直隶总督是清朝管理直隶省(今河北省)的最高官员。
英使:英国驻中国的使节。
穆宗:穆宗是清朝的第九位皇帝,在位期间为1875年至1908年。
越南:越南是东南亚的一个国家,与中国相邻。
河内省城:河内省城即河内,越南的首都。
英使兼法使:英使兼法使指的是同时担任英国和法国驻中国的使节。
太常寺少卿:太常寺少卿是清朝官职,负责祭祀和礼乐事务。
曾纪泽:曾纪泽,清朝官员,曾出使法国。
天津民:天津的居民。
丰大业:丰大业是法国驻天津领事。
刘杰:刘杰是清朝的一位官员。
直隶总督曾国藩:曾国藩曾任直隶总督。
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是清朝管理外交事务的机构。
章京:章京是清朝官职,负责文书工作。
蒲安臣:蒲安臣是美国人,曾任美国驻华公使。
那波仑第三:那波仑第三是拿破仑三世的称呼,拿破仑三世的法文名字是Napoleon III。
隶藩属:指越南在历史上属于中国的藩属国,即受中国中央政府管辖的属国。
法据西贡:指法国占领了越南的西贡(今胡志明市),西贡是越南南部的一个重要港口城市。
胁越人订约:法国通过威胁手段,迫使越南签订不平等条约。
红江:红江,越南的一条河流,此处可能指红江流域。
通舟:通舟,指允许船只通行。
外部:指外交部门。
朝议:朝廷的会议,指清朝政府的决策会议。
提督:清朝官职,掌管一省或数省的军事。
黄桂兰:黄桂兰,清朝官员,曾任提督。
北洋大臣:北洋大臣,指清朝末年北洋大臣李鸿章。
通商保胜:指允许外国商人进入越南进行贸易。
画红江南北为界:在红江的南北划界。
越王:越南的国王。
嗣王:继承王位的王子。
攘:夺取。
利权:利益权力。
政权:政治权力。
基隆:基隆,台湾北部的一个港口城市。
澎湖:澎湖,台湾西南的一个群岛。
宣战:正式宣布对敌方开战。
谅山:指位于越南北部的一个地区。
吴大澂:吴大澂,清朝官员,曾任广东巡抚。
陈宝琛:陈宝琛,清朝官员,曾任福建巡抚。
张佩纶:张佩纶,清朝官员,曾任湖广总督。
福禄诺:福禄诺,法国官员,曾任法国驻华公使。
天津原约:指在天津签订的关于越南问题的条约。
基隆、澎湖:基隆和澎湖,均为台湾北部的重要港口和军事基地。
马尾:马尾,福建的一个港口城市。
船政大臣:船政大臣,负责管理船政事务的官员。
镇南关:镇南关,位于中国云南省,是中越边界的重要关口。
杨玉科:杨玉科,清朝官员,曾任云南巡抚。
孤拔:孤拔,法国海军将领。
戈可当代:戈可当代,法国官员,曾任法国驻华公使。
云南:云南,中国西南的一个省份。
广西:广西,中国西南的一个自治区。
勘界:勘测边界。
周德润:周德润,清朝官员,曾任云南巡抚。
岑毓英:岑毓英,清朝官员,曾任云南巡抚。
者兰:者兰,越南的一个地名。
猛援:猛援,越南的一个地名。
猛赖:猛赖,越南的一个地名。
洋药:洋药,指进口的鸦片。
云南界务:指云南地区的边界事务。
邓承修:邓承修,清朝官员,曾任广东巡抚。
张之洞:清朝末年的一位重要官员,曾任湖广总督,主张自强。
李秉衡:李秉衡,清朝官员,曾任湖南巡抚。
浦理燮:浦理燮,法国官员,曾任法国驻华公使。
平关:平关,位于中国云南省的一个关口。
鸿章:指李鸿章,晚清著名的政治家、外交家、军事家,曾任北洋大臣,负责对外交涉和军事事务。
界:指国界,即国家之间的边界线。
商约:指两国之间关于贸易、商业往来的条约。
法使:指法国驻华使节,即法国派驻中国的外交代表。
领事:指国家在国外设立的代表,负责保护本国公民和促进本国利益。
通商:指国家之间开放贸易,允许商品和人员自由往来。
领事馆:指领事所在地的官方机构,负责处理领事事务。
河内:越南首都,位于越南北部。
海防:海防是指沿海地区的防御设施和防御策略,这里指沿海地区的防御。
北圻:北圻是越南历史上的一个地区。
税则:指国家规定的进出口商品征税的规则和标准。
子口税:指对进出口商品在边境口岸征收的税费。
领事事宜:指领事馆处理的事务,包括保护本国公民、处理外交事务等。
命案:指因故意或过失导致他人死亡的案件。
赋税:指国家向公民征收的税款。
词讼:指涉及财产、婚姻、继承等民事纠纷的案件。
津约:指天津条约,是1858年清朝与英国、法国、美国、俄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之一。
租界:指外国在中国租借的特定区域,在该区域内享有治外法权。
商务续约:指关于贸易问题的补充条约。
界务续约:指关于边界问题的补充条约。
道员:指清朝地方行政官员,相当于现代的专员。
汛兵:指驻守在边境的士兵。
茅岭:指位于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和越南边境的一个地名。
峒中墟:指位于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的一个地名。
南丹山:指位于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的一个地名。
狗头寨:指位于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的一个地名。
清水河:指位于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的一个地名。
高平:指位于越南北部的一个地区。
龙州:龙州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的一个地名。
总署:总署可能指的是清朝的某个中央政府部门。
恭思当:指法国驻华公使恭思当(Gustave Emile Bois), 他在这段历史事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法领事:法国驻中国领事,负责处理法国与中国之间的外交事务。
廉州:廉州是广东省的一个地名,现为北海市的一部分。
条约:条约是指国家之间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文件。
章所:章所可能指的是某个具体的机构或地方。
告白:告白是指公开张贴的告示或通知。
船规:船规可能指的是对船只的管理规定或费用。
两粤电线:两粤电线可能指的是连接广东和广西的电线。
芒街:芒街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的一个地名。
那沙:那沙可能指的是一个地名。
东兴:东兴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的一个地名。
李受彤:李受彤是清朝末年的一位官员。
河界:河界是指河流两侧的边界。
华兵:华兵是指中国的军队。
板邦:板邦可能指的是越南的一个地名。
横模社:横模社可能指的是越南的一个地名。
先安河:先安河可能指的是越南的一条河流。
冯子材:冯子材是清朝末年的一位将领。
咖雷多尼招工合同:咖雷多尼招工合同可能指的是一份与中国工人相关的合同。
理事官:理事官可能指的是负责管理某项事务的官员。
华工统领:华工统领可能指的是管理中国工人的官员。
洋教:洋教可能指的是基督教等外来宗教。
马头:马头可能指的是港口。
电线:电线是指用于传输电信号的电缆。
粤督:粤督是指广东省的巡抚。
界案:界案是指涉及边界争议的案件。
瓯脱地:瓯脱地可能指的是边界不清的地区。
钦州:钦州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的一个地名。
蒙自:蒙自是云南省的一个地名。
宁洱县:宁洱县是云南省的一个地名。
车里土司:车里土司是历史上云南省的一个土司。
猛乌:猛乌可能指的是云南省的一个地名。
乌得:乌得可能指的是云南省的一个地名。
分茅岭:分茅岭可能指的是云南省的一个地名。
板兴:板兴可能指的是云南省的一个地名。
板典:板典可能指的是云南省的一个地名。
岭怀:岭怀可能指的是云南省的一个地名。
滇督:滇督是指云南省的巡抚。
黄树皮:黄树皮可能指的是云南省的一个地名。
箐门:箐门可能指的是云南省的一个地名。
猛冈:猛冈可能指的是云南省的一个地名。
界约:界约是指关于边界的条约。
滇、越:滇、越可能指的是云南省和越南。
界线:界线是指两个国家或地区之间的边界线。
披劳:披劳可能指的是云南省的一个地名。
琼州:琼州,古地名,位于今天的海南省,是中国古代的一个行政区划。
割让:割让,指将领土或权益转让给其他国家。
租借:租借,指一国将自己的领土或权益出租给另一国使用。
士民:士民,指士人和平民,泛指一般民众。
广州湾:广州湾,指今天的广东省湛江市,历史上曾为法国租借地。
高、雷二府:高、雷二府,指古代的高州和雷州,位于今天的广东省。
赤坎、志满、新墟:赤坎、志满、新墟,均为广东省湛江市辖下的镇。
吴川之半岛:吴川之半岛,指位于广东省吴川市的半岛。
通明港:通明港,指位于广东省的港口。
上海、宁波四明公所义地:上海、宁波四明公所义地,指位于上海和宁波的四明公所的墓地。
宁人:宁人,指宁波地区的居民。
罢巿:罢巿,指停止市场交易。
教案:教案,指涉及外国传教士和基督教徒与中国民众之间的纠纷或冲突。
龙州铁路案:龙州铁路案,指中国与法国在龙州修建铁路的争议。
云南矿务章程:云南矿务章程,指关于在云南省开采矿产的法规。
滇越幹路:滇越幹路,指连接云南省和越南的铁路。
弥乐石:弥乐石,指法国人名,曾任法国驻华公使。
唐炯:唐炯,指清朝官员,曾任矿务大臣。
魏光焘:魏光焘,指清朝官员,曾任云贵总督。
鲍渥:鲍渥,指法国人名,曾任法国驻华公使。
云南矿利:云南矿利,指云南省的矿产资源。
澂江、临安、开化、云南、楚雄等府及元江州、永北厅:澂江、临安、开化、云南、楚雄等府及元江州、永北厅,均为云南省的行政区划。
滇中前定原章:滇中前定原章,指云南省以前制定的原有章程。
滇越铁路条约:滇越铁路条约,指中国与法国签订的关于滇越铁路的条约。
钦天监观象台:钦天监观象台,指古代中国天文观测机构。
南昌县知县江召棠:南昌县知县江召棠,指清朝官员,曾任南昌县知县。
教案纠纷:教案纠纷,指教案引发的争议和冲突。
法银:法银,指法国货币。
鄂督张之洞:鄂督张之洞,指清朝官员张之洞,曾任湖广总督。
塘沽码头:塘沽码头,指位于天津市塘沽区的码头。
粤汉川汉铁路借款合同:粤汉川汉铁路借款合同,指中国与四国银行签订的关于粤汉、川汉铁路的借款合同。
金镑:金镑,指英国货币。
釐行息:釐行息,指按照一定的利率收取利息。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清史稿-志-卷一百五十五-评注
二十三年,法要求琼州不割让租借於他国,许之。
此句反映了当时中国在对外交往中的被动地位。‘法要求’表明了法国对琼州的觊觎,而‘许之’则显示出清政府在处理国际关系时的妥协态度。
二十四年,法乘广东雷州人杀其士民二人,以兵舰据广州湾,来商租借,言为停船屯煤之所,无损中国主权,而所租借跨高、雷二府之间,由海岸以入内地,所得东海、〈石匈〉洲各岛,及赤坎、志满、新墟等处,均归入租界。
这段文字揭示了法国利用暴力手段强行租借中国领土的行径。‘以兵舰据广州湾’、‘无损中国主权’等词语,暴露了法国的侵略本质和清政府的软弱无力。
是年,又以兵强占上海、宁波四明公所义地,宁人罢巿,几激变。
此句描述了法国在上海、宁波的租界扩张,导致当地民众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甚至引发罢市等激烈反应。‘以兵强占’、‘几激变’等词语,再次反映了法国的侵略性和清政府的无力。
时广西永安有杀毙法教民之事,方议办犯、劾官、赔偿、建堂四条,適值北海铁路造至南宁,援龙州铁路案,中、法合办,法使遂要求将铁路归并教案。
此句揭示了法国利用教案和铁路建设等议题,进一步扩大在中国的利益。‘法使遂要求’表明了法国的贪婪和对中国的干涉。
二十六年春,拳匪乱,法人调兵与德、英、俄、美、日本联军入京,复督兵西进至广昌,屡阻之。
这段文字描述了八国联军侵华战争期间,法国的侵略行为。‘法人调兵’、‘屡阻之’等词语,暴露了法国的侵略本质和对中国的侵略行为。
二十七年,展汉口租界。
此句反映了法国在汉口租界的扩张,进一步加剧了对中国的侵略。
二十八年,外务部与法隆兴公司总办弥乐石订云南矿务章程。
这段文字描述了清政府与法国在云南矿务方面的合作,但同时也暴露了清政府在处理国际事务时的妥协态度。
二十九年,总理外务部庆亲王奕劻与法使吕班订滇越铁路条约三十四条:一,铁路自河口抵蒙自,或由蒙自附近至云南省城,日后拟改,须彼此商准;二至四,勘路绘图及交地购地各事;五,各项厂栈同时开工;六,铁轨宽一迈当;七,铁路经过地方,不得损坏城垣公署;八、九,购料及挖取沙石、采伐林木各事;十,运路及暂时兴工各地,用竣后即交还;十一,幹路造成,商接支路;十二,各执事凡须专门学者,可用外国人;十三、四,工匠之招募管理及赏恤伤亡、惩办犯罪各办法;十五,巡丁可募土民,不得请派西兵;十六,洋员请给护照事;十八,租赁房屋事;十九,不得损及民人产业,有则赔偿;二十,火药炸药之运制及防险;二十一、二,运货纳税、免税各例;二十三,收费、减费、免费各例;二十四,铁路不准载运交盐及西国兵械,如中国有战事,悉听调度;二十八,设专门学堂;二十九,设电线、电话;三十一,滇省派员襄助公司;三十二,定公司补偿中国查看费,各员来往照料费;三十四,此路十八年期满,中国可与法国商议收回。
这段文字详细描述了滇越铁路条约的内容,揭示了法国在条约中的优势地位和对中国主权的侵犯。
三十年秋七月,法使馆交还钦天监观象台仪器二十八件。
此句反映了法国在侵华过程中对中国的掠夺行为,同时也表明了清政府在处理国际事务时的软弱。
三十一年春,法商欲自上海至绍兴行轮,阻之。
此句描述了法国在上海至绍兴航线上的扩张,进一步加剧了对中国的侵略。
三十二年春正月二十九日,南昌县知县江召棠被杀於天主堂。
这段文字描述了法国在教案问题上的暴行,以及清政府在处理教案时的软弱。
三十三年,法遣领事入滇商办事。
此句反映了法国在云南的势力扩张,进一步加剧了对中国的侵略。
六月,蒙自法邮局设代收递人役,诘之。
此句描述了法国在云南邮政方面的扩张,进一步加剧了对中国的侵略。
九月,索还法人所占塘沽码头。
此句反映了法国在塘沽码头的扩张,进一步加剧了对中国的侵略。
宣统三年,与四国银行定粤汉川汉铁路借款合同。
这段文字描述了清政府与四国银行在粤汉川汉铁路借款合同上的合作,但同时也暴露了清政府在处理国际事务时的妥协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