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赵尔巽(1844年-1927年),清代著名历史学家。作为清史的编撰者之一,他在清朝历史研究方面有着杰出的贡献。赵尔巽编写的《清史稿》成为了后世研究清朝历史的重要资料。
年代:成书于清代(约20世纪初)。
内容简要:《清史稿》是赵尔巽根据丰富的史料和个人研究,所编纂的清朝历史书籍。书中详细记录了清朝自建立到灭亡的政治、军事、外交、社会和文化等方面的历史。全书通过对重要人物和历史事件的描述,展现了清朝的盛衰和历史进程。它对后世研究清朝历史、政治制度和社会文化提供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是研究清朝历史的基本参考书籍。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清史稿-列传-卷二百三十-原文
孙家鼐 张百熙 唐景崇 于式枚 沈家本
孙家鼐,字燮臣,安徽寿州人。咸丰九年一甲一名进士,授修撰。历侍读,入直上书房。光绪四年,命在毓庆宫行走,与尚书翁同龢授上读。累迁内阁学士,擢工部侍郎。江西学政陈宝琛疏请以先儒黄宗羲、顾炎武从祀文庙,议者多以为未可,家鼐与潘祖荫、翁同龢、孙诒经等再请,始议准。十六年,授都察院左都御史、工部尚书,兼顺天府尹。
二十年,中日事起,朝议主战,家鼐力言衅不可启。二十四年,以吏部尚书协办大学士。命为管学大臣。时方议变法,废科举,兴学校,设报编书,皆特交核覆,家鼐一裁以正。尝疏谓:“国家广集卿士以资议政,听言固不厌求详,然执两用中,精择审处,尤赖圣知。”其所建议,类能持大体。及议废立,家鼐独持不可。旋以病乞罢。
二十六年,乘舆西狩,召赴行在,起礼部尚书。还京,拜体仁阁大学士。历转东阁、文渊阁,晋武英殿。充学务大臣,裁度规章,折衷中外,严定宗旨,一以敦行实学为主,学风为之一靖。议改官制,命与庆亲王奕劻、军机大臣瞿鸿禨总司核定。御史赵启霖劾奕劻及其子贝子载振受贿纳优,命醇亲王载沣与家鼐往按,启霖坐污蔑亲贵褫职,而载振寻亦乞罢兼官。资政院立,命贝子溥伦及家鼐为总裁,一持正议不阿。时诏诸臣轮班进讲,家鼐撰尚书四子书讲义以进。三十四年二月,以乡举重逢,赏太子太傅。历蒙赐“寿”,颁赏御书及诸珍品,赐紫缰,紫禁城内坐二人暖轮,恩遇优渥。宣统元年,再疏乞病,温诏慰留。寻卒,年八十有二,赠太傅,谥文正。
家鼐简约敛退,生平无疾言遽色。虽贵,与诸生钧礼。闭门斋居,杂宾远迹,推避权势若怯。尝督湖北学政,典山西试,再典顺天试,总裁会试,屡充阅卷大臣,独无所私。拔一卷厕二甲,同列意不可,即屏退之,其让不喜竞类此。器量尤广,庚子,外人请惩祸首戮大臣,编修刘廷琛谓失国体,责宰辅不能争,家鼐揖而引过。其后诏举御史。家鼐独保廷琛,谓曩以大义见责,知忠鲠必不负国,世皆称之。
张百熙,字埜秋,长沙人。同治十三年进士,授编修。督山东学政,典试四川。命直南书房,再迁侍读。
光绪二十年,朝鲜衅起,朝议多主战。百熙疏劾李鸿章阳作战备,阴实主和,左宝贵、聂士成皆勇敢善战之将,以饷械不继,遂致败绩,咎在鸿章;又劾礼亲王世铎筦枢务,招权纳贿,战事起,一倚鸿章,贻误兵机:皆不报。时值太后万寿,承办典礼者犹竞尚华饰,百熙奏罢之。复偕侍讲学士陆宝忠等合弹枢臣朋比误国十大罪。未几,孙毓汶引疾归,恭亲王奕复入军机,而百熙亦出督广东学政。累迁内阁学士。二十四年,坐滥举康有为,革职留任。二十六年,授礼部侍郎,擢左都御史,充头等专使大臣。拳匪乱定,下诏求言,百熙抗疏陈大计,请改官制,理财政,变科举,建学堂,设报馆。明年,迁工部尚书,调刑部,充管学大臣。
京师之有大学堂也,始於中日战后。侍郎李端棻奏请立学,中旨报可,而枢府厌言新政,请缓行。迄戊戌,乃奉严旨,促拟学章,命孙家鼐为管学大臣。及政变,惟大学以萌芽早得不废。许景澄继管学,坐论义和团被诛。两宫西幸,百熙诣行在,以人望被斯任,於是海内欣然望兴学矣。百熙奏加冀州知州吴汝纶五品卿衔,总教大学。汝纶辞不应,百熙具衣冠拜之,汝纶请赴日本察视学务。大学教职员皆自聘,又薪金优厚,忌嫉者众,蜚语浸闻。汝纶返国,未至京,卒;而百熙所倚以办学者,门人沈兆祉亦受谗构。大学既负时谤,言官奏称本朝定制,部官大率满、汉相维,请更设满大臣主教事,乃增命荣庆为管学大臣。旋别设学务处,以张亨嘉为大学总监督,百熙权益分。始议分建七科大学,又选派诸生游学东西洋。荣庆意不谓可,而百熙持之坚,亲至站送诸生登车。各省之派官费生自此始。值张之洞入觐,命改定学章,及还镇,复命家鼐为管学大臣。凡三管学,百熙位第三矣。百熙拟建分科大学,以绌於赀而止,惟创医学及译学馆、实业馆,遽谢学务。赏黄马褂、紫禁城骑马。后历礼部、户部、邮传部尚书,政务、学务、编纂官制诸大臣。卒,赠太子少保,谥文达。
唐景崇,字春卿,广西灌阳人。父懋功,举人,有学行。景崇,同治十年进士,授编修。由侍读四迁至内阁学士。
光绪二十年,典试广东。明年,主会试。历兵部、礼部侍郎,权左都御史,出督浙江学政,母忧归。
拳祸起,命督办广西团练。二十九年,以工部侍郎典试浙江,督江苏学政,三十一年,诏罢科岁试,学政专司考校学务。
景崇条上十事。明年,罢学政,还京供职。疏陈立宪大要四事。
时两广疆臣建议广西省会移治南宁,京朝官皆持异议。
景崇奏陈:
“迁省之议,以越南逼近龙州,法人时蓄狡谋,桂林距离远,声气难通,不若改建南宁之便。
臣谓不然,今我兵力尚不能经营邕州,扼北海水陆冲要,徒虚张声势,招外人疑忌何为?
且迁徙缔造之费,桂林善后之费,练兵设防之费,皆非巨款不办。
方今俄居西陲,英窥南徼,蒙、藏、川、滇势均岌岌,非独一法人之可畏。
以大局论,决不能竭全力事广西之一隅;以广西论,亦不能竭全力事南宁之一隅:明矣。
故为今之计,诚能简重臣驻龙州,於对汛边地二千里,相度土宜,兴办树艺、屯垦、畜牧、开矿诸端,俟地利渐兴,人齿渐繁,再以兵法部勒。
此上策也。
至目前应变之方,莫如迅设龙州电线,移提督驻南宁,增募十营,暂停广西应解赔款,饬各省欠解广西协饷,分年摊解,用抵赔款。
一转移间,饷足则兵强,可纾朝廷南顾之忧。
若迁省之举,劳民费财,无益於治。
事得寝。
调吏部侍郎,充经筵讲官。
景崇以绩学端品受主知,屡司文柄。
迨科举罢,廷试游学毕业生,皆倚景崇校阅。
宣统元年,戴鸿慈卒,遗疏荐景崇堪大用。
二年,擢学部尚书。
明年,诏设内阁,改学务大臣。
是时学说纷歧,景崇力谋沟通新旧,慎择教科书。
兼任弼德院顾问大臣。
武昌变起,袁世凯总理内阁,仍命掌学务。
引疾去。
越三年,卒,谥文简。
景崇博览群书,通天文算术,尤喜治史。
自为编修时,取新唐书为作注,大例有三:曰纠缪,曰补阙,曰疏解,甄采书逾数百种。
家故贫,得秘籍精本,辄典质购之。
殚精毕世,唯缺地理志内羁縻州及艺文志,馀均脱稿。
于式枚,字晦若,贺县人。
博闻强记,善属文。
光绪六年进士,以庶吉士,散馆用兵部主事。
李鸿章疏调北洋差遣,历十馀年,奏牍多出其手。
性不乐为外吏,又格於例不得保升京秩,久之不迁。
二十二年,鸿章贺俄皇加冕,因历聘德、法、英、美诸国,式枚充随员。
俄选授礼部主事,由员外郎授御史,迁给事中。
赞辛丑和约,赏五品京堂。
充政务处帮提调、大学堂总办、译学馆监督。
三十一年,以鸿胪寺少卿督广东学政,改提学使,疏辞,命总理广西铁路。
三十三年,擢邮传部侍郎。
当是时,政潮激烈,有诏预备立宪,举朝竞言西法,无敢持异议者。
于是式枚奉命出使德国,充考察宪政大臣。
濒行,疏言:
“宪政必以本国为根据,采取他国以辅益之,在求其实,不徒震其名。
我朝道监百王,科条详备,行政皆守部章,风闻亦许言事,刑赏予夺,曾不自私。
有大政事、大兴革,内则集廷臣之议,外或待疆吏之章。
勤求民隐,博采公论,与立宪之制无不符合。
上有教诫无约誓,下有遵守无要求。
至日久官吏失职,或有奉行之不善,海国开通,又有事例之所无,自可因时损益,并非变法更张。
惟人心趣向各异,告以尧、舜、周、孔之孔,则以为不足法;告以英、德、法、美之制度,而日本所模仿者,则心悦诚服,以为当行。
考日本维新之初,即宣言立宪之意。
后十四年,始发布开设国会之敕谕,二十年乃颁行宪法。
盖预备详密迟慎如此。
今横议者自谓国民,聚众者辄云团体,数年之中,内治外交,用人行政,皆有干预之想。
动以立宪为词,纷驰电函,上廑宸虑。
盖以立宪为新奇可喜,不知吾国所自有。
其关於学术者,固贻讥荒陋,以立宪为即可施行,不审东洋之近事。
关於政术者,尤有害治安。
惟在朝廷本一定之指归,齐万众之心志,循序渐进。
先设京师议院以定从违,举办地方自治以植根本,尤要在广兴教育,储备人才。
凡与宪政相辅而行者,均当先事绸缪者也。
臣前随李鸿章至柏林,略观大概。
今承特简,谨当参合中、西同异,归极於皇朝典章,庶言皆有本而事属可行。
是臣区区之至原。
明年,调礼部侍郎。
时新党要求实行立宪,召集国会日亟。
式枚上言:
“臣遍考东西历史,参校同异,大抵中法皆定自上而下奉行,西法则定自下而上遵守。
惟日本宪法,则纂自日臣伊藤博文,虽西国之名词,仍东洋之性质。
其采取则普鲁士为多,其本原则德君臣所定,名为钦定宪法。
夫国所以立曰政,政所以行曰权,权所归即利所在。
定於一则无非分之想,散於众则有竞进之心。
行之而善,则为日本之维新;行之不善,则为法国之革命。
法国当屡世苛虐之后,民困已深,欲以立宪救亡,而適促其乱。
日本当尊王倾幕之时,本由民力,故以立宪为报,而犹缓其期。
中国名义最重,政治最宽,国体尊严,人情安习,既无法国之怨毒,又非日本之改造。
皇上俯顺舆情,迭降谕旨,分定年期,自宜互相奋勉,静待推行。
岂容欲速等於取偿,求治同於论价?
至敢言监督朝廷,推倒政府,胥动浮言,几同乱党。
欲图补救之策,惟在朝廷举错一秉至公,不稍予以指摘之端,自无从为煽惑之计。
至东南各省疆吏,当慎择有风力、知大体者镇慑之。
当十年预备之期,为大局安危所系。
日皇所谓‘组织权限,为朕亲裁’,德相所谓‘法定於君,非民可解’。
故必正名定分,然后措正施行。
臣滥膺考察,断不敢附会时趋,贻误国家,得罪名教。
章下所司。
寻调吏部侍郎。
上海政闻社法部主事陈景仁等电请定三年内开国会,罢式枚谢天下,严旨申饬,褫景仁职。
式枚复奏言:
“德皇接受国书,答言宪政纷繁,虑未必合中国用,选举法尤未易行。
又昔英儒斯宾塞尔亦甚言宪法流弊,谓美国宪法本人民平等,行之久而治权握於政党,平民不胜其苦。
盖欧人言宪法,其难其慎如此。
今横议遍於国中,上则诋政府固权,下则骂国民失职,专以争竞相劝导。
此正斯宾塞尔所云政党者流,与平民固无与也。
伊藤博文论君臣相与,先道德而后科条。
君民何独不然?果能诚信相接,则普与日本以钦定宪法行之至今;如其不然,则法兰西固民约宪法,何以革命者再三,改法者数十而犹未定?
臣愚以为中国立宪,应以日本仿照普鲁士之例为权衡,以毕士麦由君主用人民意见制定,及伊藤博文先道德后科条之言为标准,则宪法大纲立矣。”
章下所司。
又以各省谘议局章程与普国地方议会制度不符,大恉谓:
“改革未定之时,中央政权唯恐少统一坚强之力,而国民识政体知法意者极少。
骤以此庞大政权之地方议会,横亘政府与国民之间,纵使被选者不皆营私武断,而一国政权落於最少数人之手,劫持中外大臣,后患何可胜言?”
因证以普制,逐条驳议。
先后译奏普鲁士宪法全文、官制位号等级,暨两议院新旧选举法。
式枚以三十三年冬行,宣统元年六月返国,以疾乞假。
张之洞遗疏荐式枚堪大用。
转吏部侍郎,改学部侍郎,总理礼学馆事、修订法律大臣、国史馆副总裁。
国变后,侨居青岛。
未几,卒,年六十三,谥文和。
式枚生而隐宫,精力绝人,夜倚枕坐如枯僧。
内介而外和易。
论事謇谔,颇有声公卿间云。
沈家本,字子惇,浙江归安人。
少读书,好深湛之思,於周官多创获。
初援例以郎中分刑部,博稽掌故,多所纂述。
光绪九年,成进士,仍留部。
补官后,充主稿,兼秋审处。
自此遂专心法律之学,为尚书潘祖荫所称赏。
十九年,出知天津府,治尚宽大,奸民易之,聚众斗於市,即擒斩四人,无敢复犯者。
调剧保定,甘军毁法国教堂,当路慑於外势,偿五万金,以道署旧址建新堂,侵及府署东偏。
家本据府志力争得直。
拳匪乱作,家本已擢通永道、山西按察使,未及行,两宫西幸。
联军入保定,教士衔前隙,诬以助拳匪,卒无左验而解。
因驰赴行在,授光禄寺卿,擢刑部侍郎。
自各国互市以来,内地许传教,而中外用律轻重悬殊,民、教日龃龉。
官畏事则务抑民,民不能堪,则激而一逞,往往焚戮成巨祸。
家本以谓治今日之民,当令官吏普通法律。
然中律不变而欲收回领事审判权,终不可得。
会变法议起,袁世凯奏设修订法律馆,命家本偕伍廷芳总其事;别设法律学堂,毕业者近千人,一时称盛。
补大理寺卿,旋改法部侍郎,充修订法律大臣。
宣统元年,兼资政院副总裁,仍日与馆员商订诸法草案,先后告成,未尝以事繁自解。
其所著书,有读律校勘记、秋谳须知、刑案汇览、刺字集、律例偶笺、历代刑官考、历代刑法考、汉律摭遗、明大诰竣令考、明律目笺,他所著非刑律者又二十馀种,都二百馀卷。
卒,年七十四。
论曰:
自变法议兴,凡新政特设大臣领之。
百熙管学务,家本修法律,并邀时誉。
景崇之主教育,谋沟通新旧;式枚之论宪政,务因时损益。
而大势所趋,已莫能挽救。
家鼐儒厚廉谨,常以资望领新政,每参大计,独持正不阿。
贤哉,不愧古大臣矣!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清史稿-列传-卷二百三十-译文
孙家鼐,字燮臣,是安徽寿州人。咸丰九年考中一甲第一名进士,被授予修撰一职。历任侍读,进入上书房任职。光绪四年,被命令在毓庆宫行走,与尚书翁同龢一起教授皇帝读书。多次升迁后,成为内阁学士,提拔为工部侍郎。江西学政陈宝琛上疏请求将先儒黄宗羲、顾炎武供奉于文庙,许多议者认为不可,家鼐与潘祖荫、翁同龢、孙诒经等人再次请求,才被批准。十六年,被授予都察院左都御史、工部尚书,兼任顺天府尹。
二十年,中日战争爆发,朝廷讨论主战,家鼐极力主张不应该挑起战争。二十四年,担任吏部尚书,协助办理大学士事务。被任命为管学大臣。当时正讨论变法,废除科举,兴办学校,设立报纸和书籍编纂,都特别交由他审核。家鼐一一裁决以正。他曾上疏说:‘国家广泛召集卿士以资议政,听取意见固然不厌其详,然而权衡两端,采取中庸之道,精心选择和处理,尤其依赖圣明的判断。’他所提出的建议,通常都能把握大局。至于讨论废除立国制度,家鼐坚持不可。不久因病请求退休。
二十六年,皇帝西行避难,召他前往行在,起用为礼部尚书。返回京城后,被任命为体仁阁大学士。历任东阁、文渊阁,晋升为武英殿大学士。担任学务大臣,制定规章制度,折中中外,严格确定宗旨,主要以敦行实学为主,学风因此得到整顿。讨论改革官制,被命令与庆亲王奕劻、军机大臣瞿鸿禨共同负责核定。御史赵启霖弹劾奕劻及其子贝子载振受贿纳贿,命令醇亲王载沣与家鼐前往调查,启霖因诽谤亲贵被免职,而载振不久也请求辞去兼职。资政院成立,命令贝子溥伦和家鼐为总裁,始终坚持正议而不阿谀。当时皇帝诏令诸臣轮流进讲,家鼐撰写尚书四子书讲义进呈。三十四年二月,因乡试再次重逢,被赏赐太子太傅。历经皇帝赐予‘寿’字,颁发御书和诸多珍品,赐予紫绶,紫禁城内乘坐二人暖轮,恩遇优厚。宣统元年,再次上疏请求因病退休,皇帝温诏慰留。不久去世,享年八十二岁,追赠太傅,谥号文正。
家鼐为人简约谦退,一生没有疾言厉色。虽然地位高贵,却与普通学生一样待遇。闭门修行,远离世俗,推辞权势如同畏惧。曾督理湖北学政,主持山西考试,再次主持顺天考试,总裁会试,多次担任阅卷大臣,从未有所偏私。提拔一卷入二甲,同僚认为不可,便将其摒弃,他就是这样不喜欢争斗。器量特别宽广,庚子年,外国人请求惩处祸首斩杀大臣,编修刘廷琛认为这是失国体,责备宰辅不能争辩,家鼐鞠躬引咎。后来下诏举荐御史,家鼐独自保举廷琛,认为他以前因为大义被责备,知道忠诚正直的人必不会辜负国家,世人皆称颂他。
张百熙,字埜秋,长沙人。同治十三年考中进士,被授予编修一职。督理山东学政,主持四川考试。被命令直南书房,再次升迁为侍读。
光绪二十年,朝鲜战争爆发,朝廷讨论多主张战。百熙上疏弹劾李鸿章表面上备战,实际上暗中主和,左宝贵、聂士成都是勇敢善战的将领,因为军饷武器不继,导致失败,责任在李鸿章;又弹劾礼亲王世铎掌管枢务,招权纳贿,战事起,一味依赖李鸿章,贻误军机:这些都没有得到回复。当时正值太后万寿,承办典礼的人还竞相追求奢华,百熙上奏请求取消。又与侍讲学士陆宝忠等人联名弹劾枢臣朋比为奸,误国十大罪。不久,孙毓汶因病归乡,恭亲王奕劻再次进入军机处,而百熙也被调出京城,督理广东学政。多次升迁后,成为内阁学士。二十四年,因过度推荐康有为,被革职留任。二十六年,被授予礼部侍郎,提拔为左都御史,担任一等专使大臣。义和团之乱平定后,下诏求言,百熙上疏陈述大计,请求改革官制,整理财政,废除科举,建立学堂,设立报馆。明年,升任工部尚书,调任刑部,担任管学大臣。
京师大学堂的建立,始于中日战争之后。侍郎李端棻上奏请求设立学堂,皇帝批示同意,但枢府厌恶新政,请求延缓实施。直到戊戌年,才奉皇帝严旨,催促拟定学章,命令孙家鼐担任管学大臣。等到政变发生,只有大学因为萌芽较早而没有被废除。许景澄接任管学大臣,因议论义和团被处死。两宫西迁,百熙前往行在,凭借人望担任此职,于是全国人民都期待兴办教育。百熙上奏请求授予冀州知州吴汝纶五品卿衔,总教大学。汝纶推辞不接受,百熙穿上官服拜他为师,汝纶请求前往日本考察学务。大学教职员都是自行聘请的,薪水优厚,嫉妒者众多,流言蜚语逐渐传开。汝纶回国,还未到达京城,就去世了;而百熙所依赖的办学者,他的门生沈兆祉也受到诽谤。大学因为受到时人的非议,言官上奏称本朝定制,部官大多满、汉相维,请求增设满大臣主教事,于是增命荣庆为管学大臣。随即又设立学务处,以张亨嘉为大学总监督,百熙的权力被分散。最初讨论分建七科大学,又选派学生赴东西洋留学。荣庆认为不可,而百熙坚持己见,亲自送学生登车。各省派遣官费生自此开始。正值张之洞入觐,被命令改定学章,回到地方后,再次命令家鼐担任管学大臣。总共三次担任管学大臣,百熙的地位排在第三。百熙计划建立分科大学,因为资金不足而未能实现,只创立了医学及译学馆、实业馆,随即辞去学务。被赏赐黄马褂、可以在紫禁城内骑马。后来历任礼部、户部、邮传部尚书,政务、学务、编纂官制等大臣。去世后,被追赠太子少保,谥号文达。
唐景崇,字春卿,广西灌阳人。父亲唐懋功,是举人,有学问和品行。景崇,同治十年考中进士,被授予编修一职。从侍读四次升迁至内阁学士。光绪二十年,主持广东考试。明年,主持会试。历任兵部、礼部侍郎,代理左都御史,出京督理浙江学政,因母亲去世而回乡。义和团之乱爆发,被命令督办广西团练。二十九年,以工部侍郎的身份主持浙江考试,督理江苏学政,三十一年,皇帝下诏停止科举岁试,学政专门负责考校学务。景崇上奏十事。明年,学政被废除,返回京城任职。上疏陈述立宪大纲四事。
当时两广的疆臣建议将广西省的省会迁移到南宁,但京朝的官员都持有不同意见。景崇上奏陈述说:‘迁移省会的提议,是因为越南靠近龙州,法国人时常怀有狡诈的计谋,桂林距离较远,消息难以通达,不如改为南宁方便。我认为不然,现在我们的兵力还不能经营邕州,控制北海水陆要冲,只是空谈声势,招来外人的猜忌有什么用呢?而且迁移所需的费用,桂林善后的费用,训练军队设防的费用,都不是小数目。现在俄国占据西陲,英国觊觎南边,蒙古、西藏、四川、云南的形势都很危急,不仅仅是一个法国人可怕。从大局考虑,决不能把全部力量都用在广西的一个角落;从广西的角度来看,也不能把全部力量都用在南宁的一个角落:这是显而易见的。所以现在的计策,如果能够派遣重臣驻扎龙州,在对汛边地两千里的地方,考察土地适宜性,兴办农业、屯田、畜牧、开矿等事业,等到地利逐渐兴起,人口逐渐增多,再按照兵法进行部署。这是上策。至于目前应对的方法,不如迅速设立龙州电线,将提督移驻南宁,增加招募十个营的兵力,暂停广西应解的赔款,命令各省欠解广西的协饷,分年摊解,用来抵扣赔款。一旦调动完成,军饷充足则军队强大,可以缓解朝廷南顾之忧。如果迁移省会的行动,劳民伤财,对治理没有好处。’此事得以搁置。
景崇被调任吏部侍郎,担任经筵讲官。景崇因为学识渊博、品德端正而受到皇帝的赏识,多次掌管文柄。直到科举废除,廷试游学毕业生,都依赖景崇进行校阅。宣统元年,戴鸿慈去世,留下遗疏推荐景崇可以大用。宣统二年,景崇被提升为学部尚书。第二年,皇帝下诏设立内阁,改任学务大臣。当时学说纷纭,景崇努力沟通新旧,慎重选择教科书。同时兼任弼德院顾问大臣。武昌起义爆发,袁世凯担任内阁总理,仍然命令景崇掌管学务。他因病辞职。过了三年,景崇去世,被追赠文简谥号。
景崇广泛阅读书籍,通晓天文和算术,尤其喜欢研究历史。自从担任编修以来,他为新唐书作注,大致有三点:一是纠正错误,二是补充缺失,三是解释疏通,他甄选的书籍超过数百种。他家原本贫穷,得到秘籍精本,就典当购买。他竭尽全力,只是缺少地理志中的羁縻州和艺文志,其余都已经完成。
于式枚,字晦若,贺县人。博学强记,擅长写作。光绪六年中进士,以庶吉士身份,散馆后担任兵部主事。李鸿章调任北洋差事,十多年间,奏章多出自他的手笔。他不喜欢担任地方官吏,又因为规定不能保升京秩,时间久了没有升迁。光绪二十二年,李鸿章祝贺俄国皇帝加冕,因此出使德国、法国、英国、美国等国,于式枚担任随员。俄国选授他为礼部主事,由员外郎升任御史,再升任给事中。参与辛丑和约,被赏赐五品京堂。担任政务处帮提调、大学堂总办、译学馆监督。光绪三十一年,以鸿胪寺少卿的身份监督广东学政,改任提学使,他上疏辞去,被任命为广西铁路总理。光绪三十三年,他被提升为邮传部侍郎。
当时政治动荡激烈,有诏令准备立宪,朝廷上竞相谈论西方的法律,没有人敢持有异议。于是于式枚奉命出使德国,担任考察宪政大臣。临行前,他上疏说:‘宪政必须以本国为基础,采取他国的经验来辅助,目的是追求其实质,而不仅仅是追求名声。我国历史悠久,法条详备,行政都遵守部章,允许风闻言事,刑赏予夺,从不自私。有大政事、大兴革,内部则集廷臣之议,外部则等待疆吏的奏章。勤求民隐,广采公论,与立宪制度没有不符合的地方。上面有教诲而无约誓,下面有遵守而无要求。至于时间久了,官吏失职,或者执行不力,海国开通,又有事例所没有的情况,自然可以因时损益,并非变法更张。只是人心趋向各异,告诉他们尧、舜、周、孔的道德,他们觉得不足以效法;告诉他们英、德、法、美等国的制度,而日本所效仿的,他们则心悦诚服,认为应当实行。考察日本维新之初,就宣布立宪的意图。十四年后,才开始发布开设国会的敕令,二十年才颁布宪法。大概是因为准备周密、谨慎才这样的。现在横议者自称为国民,聚众者常称团体,几年之中,内政外交,用人行政,都有干预的想法。动不动就以立宪为借口,纷纷发电报,让皇帝忧虑。因为立宪新奇可喜,却不知道我国本来就有。关于学术的,固然有荒谬之处,认为立宪就可以实行,不了解日本的近事。关于政治的,更有害于治安。关键在于朝廷有一个明确的方针,统一万众的心志,循序渐进。先设立京师议院以决定是非,举办地方自治以奠定基础,尤其重要的是广泛兴办教育,储备人才。凡与宪政相辅而行的,都应该事先做好准备。我之前随李鸿章到柏林,略观大概。现在承蒙特命,我将参合中、西的异同,最终回归到皇朝的典章,希望所言都有根据,事情都可行。这是我诚挚的初衷。’
第二年,于式枚被调任礼部侍郎。当时新党要求实行立宪,召集国会的事情迫在眉睫。于式枚上奏说:‘我广泛考察了东西方的历史,比较了异同,大致上中法都是自上而下执行,西法则自下而上遵守。只有日本宪法,是由日本大臣伊藤博文编纂的,虽然使用了西方的名词,但仍然保留了东方的性质。它采取的更多的是普鲁士的做法,其基本原则是德意志君臣所定的,名为钦定宪法。国家之所以成立,是因为政治,政治之所以能够执行,是因为权力,权力所在即利益所在。确定于一点,就没有越分的想法,分散于众人则有竞争进取之心。执行得好,就是日本的维新;执行得不好,就是法国的革命。法国在经历了多世的严酷统治之后,民困已深,想要通过立宪来救亡,却反而加速了混乱。日本在尊王攘夷的时候,本是由民力推动,所以以立宪作为回报,而且还有所拖延。我国名义最重,政治最宽松,国体尊严,人情安习,既没有法国的仇恨,也不是日本的改造。皇上顺应舆情,多次降旨,分定年份,自应互相勉励,静待推行。岂能急于求成,等同于索取回报,求治如同讨价还价?至于敢言监督朝廷,推倒政府,都是动浮言,几乎等同于乱党。想要补救的方法,只有在朝廷的决策上一致公正,不稍给以指责的机会,自然无从煽惑人心。至于东南各省的疆吏,应当慎重选择有魄力、知大局的人来镇慑。在十年预备的期间,关系到大局的安危。日皇所说的“组织权限,为我亲裁”,德国总理所说的“法律由君制定,非民可解”。因此必须正名定分,然后才能正确实施。我担任考察,断不敢附和时趋,贻误国家,得罪名教。’奏章下发给相关部门。不久,于式枚被调任吏部侍郎。
上海政闻社法部主事陈景仁等人发电报请求在三年内召开国会,罢免式枚,向天下谢罪,皇帝严厉地申斥了他,并剥夺了陈景仁的职务。式枚在回复的奏章中说:‘德皇接受国书,回答说宪政纷繁复杂,担心不一定适合中国使用,选举法尤其难以实施。过去英国学者斯宾塞尔也极力批评宪法的弊端,认为美国宪法原本是建立在人民平等的基础上的,但实施久了,治理权却掌握在政党手中,平民感到非常痛苦。欧洲人谈论宪法,困难程度和谨慎程度都如此。现在,各种议论遍布全国,上面指责政府固守权力,下面则指责国民失职,专门以争斗相劝导。这正是斯宾塞尔所说的政党派别,与平民无关。伊藤博文论述君臣关系,强调先道德后法律。君民关系难道不是这样吗?如果能够真诚相待,那么普鲁士的钦定宪法至今已经实施;如果不然,那么法兰西的民约宪法,为何革命者多次,修改法律数十次仍然没有确定?我认为中国立宪,应该以日本仿照普鲁士的例子为标准,以俾斯麦通过君主采纳人民意见制定法律,以及伊藤博文先道德后法律的说法为准则,那么宪法大纲就确立了。’章下所司。又因为各省谘议局章程与普国地方议会制度不符,他非常担忧地说:‘在改革尚未确定的时候,中央政权担心缺乏统一和坚强的力量,而国民对政体和法律的理解非常少。突然之间,这样一个庞大的地方议会横亘在政府和国民之间,即使被选者不是都为了私利武断,但一个国家的政权落入少数人手中,劫持中外大臣,后患无穷。’因此,他引用普鲁士制度,逐条反驳。先后翻译了普鲁士宪法全文、官制位号等级,以及两议院新旧选举法。式枚在宣统三年冬天出发,宣统元年六月返回国内,因病请假。张之洞在遗书中推荐式枚有大用。后来转任吏部侍郎,改任学部侍郎,负责总理礼学馆事务、修订法律大臣、国史馆副总裁。国变后,他侨居青岛。不久后去世,享年六十三岁,谥号文和。
式枚天生隐居,精力过人,夜晚倚枕而坐就像枯僧。内心刚毅而外表和善。议论事情直率,在公卿中有一定的声望。
沈家本,字子惇,浙江归安人。年轻时读书,喜欢深入思考,对周官有独到的见解。最初按照惯例担任刑部郎中,广泛研究掌故,有很多著述。光绪九年,成为进士,仍然留在刑部。补官后,担任主稿,兼秋审处。从此他专心研究法律,被尚书潘祖荫所赏识。十九年,出任天津府知府,治理宽大,奸民对他很敬畏,有人在市场上聚众斗殴,他立即擒获并处决了四人,没有人敢再犯。调任保定,甘军破坏法国教堂,当地官员害怕外国势力,赔偿了五万金,用道署旧址重建新堂,侵犯了府署的东边。家本根据府志力争,得到了公正的处理。义和团运动时,家本已晋升为通永道、山西按察使,但未及上任,两宫西迁。联军进入保定,传教士怀恨在心,诬陷他帮助义和团,最终没有找到证据而解除指控。因此,他急忙前往行在,被任命为光禄寺卿,晋升为刑部侍郎。
自从各国互相贸易以来,内地允许传教,但中外法律的轻重悬殊,民教之间日益矛盾。官员害怕处理事务,就倾向于压制民众,民众无法忍受,就会激化矛盾,常常导致严重的焚毁和杀戮。家本认为,治理今天的民众,应该让官吏掌握普通法律。然而,中国的法律没有改变,却想要收回领事审判权,最终无法实现。适逢变法运动兴起,袁世凯上奏设立修订法律馆,命令家本和伍廷芳共同负责;另外设立法律学堂,毕业生近千人,一时之间声名大噪。家本补任大理寺卿,后来改任法部侍郎,担任修订法律大臣。宣统元年,兼任资政院副总裁,仍然每天与馆员商讨各种法律草案,先后完成,从未因为事务繁重而推脱。他所著书籍包括《读律校勘记》、《秋谳须知》、《刑案汇览》、《刺字集》、《律例偶笺》、《历代刑官考》、《历代刑法考》、《汉律摭遗》、《明大诰竣令考》、《明律目笺》等,其他非刑法著作还有二十多种,共计二百多卷。去世时,享年七十四岁。
评论说:自从变法运动兴起,所有新政都设有大臣负责领导。百熙负责教育事务,家本修订法律,都受到了时人的赞誉。景崇之主张教育沟通新旧,式枚讨论宪政,致力于因时制宜。然而,大势所趋,已经无法挽救。家鼐儒雅厚道,廉洁谨慎,常常凭借资望领导新政,每次参与重大决策,都坚持正义,不偏不倚。真是一位贤臣,无愧于古代大臣的美誉!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清史稿-列传-卷二百三十-注解
孙家鼐:孙家鼐(1837-1920),晚清政治家、教育家,字燮臣,安徽寿州人。咸丰九年进士,官至内阁学士、工部尚书、顺天府尹等职。在晚清政治变革中,他主张改革教育,推动废科举、兴学校,对中国近代教育有重要贡献。
张百熙:张百熙(1847-1911),晚清政治家、教育家,字埜秋,湖南长沙人。同治十三年进士,官至礼部尚书、户部尚书、邮传部尚书等职。他参与创办了京师大学堂,是中国近代教育的先驱之一。
唐景崇:唐景崇(1860-1927),晚清政治家、教育家,字春卿,广西灌阳人。同治十年进士,官至兵部侍郎、礼部侍郎等职。在晚清政治变革中,他主张立宪,对中国近代政治改革有所贡献。
于式枚:指于式枚这个人,根据上下文,他是一位有才学的官员。
沈家本:人名,字子惇,清朝末年的法学家。
黄宗羲:黄宗羲(1610-1695),明末清初思想家、历史学家,字太冲,浙江绍兴人。他是明末清初反封建思想的代表人物,主张改革政治制度,提倡民主思想。
顾炎武:顾炎武(1613-1682),明末清初思想家、历史学家,字宁人,江苏昆山人。他是明末清初反封建思想的代表人物,主张改革政治制度,提倡民主思想。
文庙:文庙,又称孔庙,是中国古代祭祀孔子的庙宇,位于曲阜。文庙是儒家文化的重要象征,也是中国古代文化的重要遗产。
内阁学士:内阁学士,清代官职,是内阁的高级官员,负责处理政务。
工部尚书:工部尚书,清代官职,是工部的最高官员,负责工程、水利等事务。
顺天府尹:顺天府尹,清代官职,是顺天府的最高官员,负责地方行政。
中日事起:中日事起,指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
戊戌变法:戊戌变法,又称百日维新,指1898年发生的政治变革运动。
庚子之变:庚子之变,指1900年发生的义和团运动。
御史:指监察官员,负责监督官员的行为。
康有为:康有为(1858-1927),清末政治家、思想家,广东南海人。他是戊戌变法的主要推动者之一。
大学堂:指北京大学的前身,是中国近代最早的国立大学。
满大臣:满大臣,指清朝满族的高级官员。
黄马褂:黄马褂,清代官员的服饰之一,是一种特殊的荣誉象征。
紫禁城:紫禁城,即故宫,是中国古代皇宫,位于北京。
两广:指明清时期广东和广西两个省的合称,两广地区在中国历史上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
疆臣:指担任地方行政和军事职务的官员,疆臣通常负责维护地方治安和边疆安全。
京朝官:指在京城任职的官员,京朝官通常负责中央政府的行政和决策。
龙州:明清时期广西壮族自治区的一个州,位于中越边境,具有重要的军事战略意义。
法人:指法国人,这里可能指的是法国在越南的殖民统治。
桂林:广西壮族自治区的一个地级市,历史上是广西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
南宁:广西壮族自治区的首府,历史上曾是广西的省会。
兵力:指国家的军事力量。
邕州:广西壮族自治区的一个古代州名,今为南宁市。
北海水陆冲要:指北海水陆交通要道,这里是比喻广西地理位置的重要。
虚张声势:指故意制造声势,以吓唬人,实则并无实力。
巨款:指非常大的款项。
俄:指俄罗斯,这里可能指的是俄罗斯在远东地区的扩张。
英:指英国,这里可能指的是英国在印度的殖民统治。
南徼:指南方边疆。
蒙、藏、川、滇:指蒙古、西藏、四川、云南四个地区,这里可能指的是这些地区在边疆安全上的重要性。
岌岌:形容形势危急。
景崇:指景崇这个人,根据上下文,他是一位有才学的官员。
经筵讲官:指在皇帝面前讲授经书的官员。
科举:指中国古代的一种选拔官员的考试制度。
廷试:指皇帝亲自主持的考试,用于选拔高级官员。
游学毕业生:指出国留学并毕业的学生。
遗疏:指遗书,即遗留下来的信件。
擢:指提升官职。
内阁:指中央政府的最高行政机构。
学务大臣:指负责教育事务的大臣。
学说纷歧:指各种学术观点不一致。
弼德院顾问大臣:指在弼德院担任顾问的大臣。
武昌变:指1911年武昌起义,是辛亥革命的开端。
袁世凯:辛亥革命后,曾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
内阁总理:指国家政府的最高行政首脑。
引疾去:指以生病为由辞去官职。
谥:指古代对已故官员给予的尊称。
编修:指负责编纂史书的官员。
新唐书:指《新唐书》,是北宋时期编撰的一部纪传体史书。
纠缪:指纠正错误。
补阙:指补充遗漏。
疏解:指解释。
甄采:指精选采集。
秘籍精本:指珍贵的书籍。
典质:指典当。
羁縻州:指古代中国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行政管理模式。
艺文志:指史书中记载文化艺术的篇章。
庶吉士:指科举考试中选出的优秀人才,经过一定训练后可任官。
散馆:指科举考试后,选出的优秀人才在翰林院进行培训。
北洋差遣:指在北洋地区担任的职务。
李鸿章:晚清著名政治家、军事家、外交家。
奏牍:指官员的奏章。
外吏:指地方官员。
保升京秩:指保举官员升迁到京城任职。
俄皇加冕:指俄罗斯皇帝加冕仪式。
德、法、英、美:指德国、法国、英国、美国这四个国家。
随员:指随同出使的官员。
礼部主事:指礼部的一个职位。
员外郎:指官职名,相当于现在的副部级。
给事中:指官职名,相当于现在的副部级。
辛丑和约:指1901年签订的《辛丑条约》,是八国联军侵华战争后中国被迫签订的不平等条约。
五品京堂:指官职名,五品是清朝官职中的一个级别。
政务处:指负责处理政务的机构。
译学馆:指负责翻译外国书籍的机构。
鸿胪寺:指古代负责外交事务的机构。
邮传部:指负责邮政和电信的部门。
宪政:指一种政治体制,强调立宪、法治和民主。
立宪:指建立宪法政治。
尧、舜、周、孔:指中国古代的圣贤,尧、舜是上古的帝王,周、孔分别是周朝和孔子的意思。
伊藤博文:日本明治时期的政治家,曾任日本首相,对日本宪法有重要影响。
普鲁士:指德国历史上的一个王国,后来成为德意志帝国的核心。
钦定宪法:指由君主亲自制定和颁布的宪法。
政术:指政治手段和策略。
东南各省:指中国东南部的各省,如江苏、浙江、福建等。
疆吏:指地方官员。
风力:指官员的才干和魄力。
镇慑:指震慑、威慑。
十年预备之期:指中国清朝末年预备立宪的十年期限。
组织权限:指国家机构的组织架构和权力分配。
法定於君:指国家的法律由君主制定。
名教:指儒家思想及其伦理道德。
滥膺:指虚受、冒领。
时趋:指当时流行的趋势。
煽惑:指煽动迷惑。
举错:指选拔和任用官员。
措正施行:指正确地实施政策。
上海政闻社法部主事:指上海政闻社的法制部门的主管官员。
陈景仁:人名,为上海政闻社法部的主事。
定三年内开国会:指在三年内设立国会。
罢式枚谢天下:罢免式枚的职务并向天下人道歉。
严旨申饬:皇帝严厉的命令。
褫景仁职:剥夺陈景仁的职务。
德皇:指德国皇帝威廉二世。
国书:指外交使节递交给驻在国国王或皇帝的国书。
斯宾塞尔:指英国哲学家赫伯特·斯宾塞(Herbert Spencer),他在政治哲学上提出了许多关于宪法和政府治理的观点。
宪法流弊:指宪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弊端。
美国宪法:指美国的宪法,是美国的基本法律文件。
君臣相与:指君主与臣子之间的相处之道。
科条:指法律条文。
毕士麦:指奥托·冯·俾斯麦(Otto von Bismarck),普鲁士的总理和德意志帝国的首任总理。
谘议局:指清朝末年设立的地方议会。
普国地方议会制度:指普鲁士的地方议会制度。
横议:指公开的、激烈的议论。
诋政府固权:指责政府固守权力。
骂国民失职:指责国民不尽职责。
专以争竞相劝导:专门通过争斗来相互劝导。
政党者流:指政党的成员。
平民:指普通百姓。
法兰西:指法国。
民约宪法:指基于社会契约理论的宪法。
革命者:指进行革命的人。
改法者:指修改法律的人。
普鲁士宪法:指普鲁士的宪法。
官制位号等级:指官职的等级和称号。
两议院新旧选举法:指两个议院的新旧选举法律。
宣统元年:指清朝最后一位皇帝溥仪的年号,即1910年。
国变:指辛亥革命,即1911年爆发的推翻清朝的革命。
青岛:指中国山东省的一个城市。
遗疏荐式枚堪大用:遗书中推荐式枚能够担任重要职务。
转吏部侍郎:调任吏部侍郎。
改学部侍郎:改任学部侍郎。
总理礼学馆事:担任礼学馆的总理。
修订法律大臣:担任修订法律的官员。
国史馆副总裁:担任国史馆的副总裁。
隐宫:指深居简出,不问世事。
精力绝人:指精力非常旺盛,超过常人。
内介而外和易:指内心严肃而外表和善。
论事謇谔:指议论事情时直言不讳。
声公卿间:在公卿之间有名声。
周官:指《周礼》,古代中国的官制书。
郎中:古代官职,相当于现在的中级官员。
刑部:古代官署名,负责司法事务。
掌故:指历史故事和典故。
进士:古代科举制度中的最高学位。
秋审处:古代官署名,负责审理秋审案件。
尚书:古代官职,相当于现在的部长。
潘祖荫:人名,清朝官员,曾任尚书。
天津府:古代行政区划,相当于现在的地级市。
保定:古代行政区划,相当于现在的地级市。
甘军:指甘肃的军队。
拳匪乱作:指义和团运动,又称拳匪之乱。
通永道:古代行政区划,相当于现在的地级市。
山西按察使:古代官职,负责监察和司法。
两宫西幸:指清朝末代皇帝光绪和慈禧太后逃往西安。
联军:指八国联军。
光禄寺卿:古代官职,负责宫廷膳食等事务。
刑部侍郎:古代官职,负责司法事务。
互市:指国与国之间的贸易。
领事审判权:指领事对在其国家居住的外国人进行的审判权。
修订法律馆:清朝末年设立的修订法律的机构。
法律学堂:指培养法律人才的学校。
大理寺卿:古代官职,负责司法事务。
法部侍郎:古代官职,负责司法事务。
资政院:清朝末年设立的咨询机构。
百熙:人名,清朝官员,曾任学部尚书。
家鼐:人名,沈家本的儿子,也是一位官员。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清史稿-列传-卷二百三十-评注
陈景仁等人的电请定三年内开国会,罢式枚谢天下,严旨申饬,褫景仁职。此段古文反映了清末政治改革时期,开国会与维护封建统治之间的矛盾。陈景仁等人的电请,体现了改革派人士对于民主政治的渴望,而清政府的严旨申饬,则显示了封建统治者对于改革势力的压制。
式枚复奏中提到德皇接受国书,答言宪政纷繁,虑未必合中国用,选举法尤未易行。这里式枚以德皇的态度为参照,指出宪政制度在中国实施的困难和复杂性,体现了对宪政制度的深刻认识。
式枚引用斯宾塞尔的观点,指出宪法流弊,认为美国宪法虽然本人民平等,但长期实行后,治权握于政党,平民不胜其苦。此段反映了式枚对宪政制度弊端的担忧,以及对西方宪政制度的批判。
伊藤博文论君臣相与,先道德而后科条。君民何独不然?此段引用伊藤博文的观点,强调道德在君臣关系中的重要性,认为道德是治国之本,与平民关系同样重要。
式枚提出中国立宪应以日本仿照普鲁士之例为权衡,以毕士麦由君主用人民意见制定,及伊藤博文先道德后科条之言为标准。此段体现了式枚对于立宪制度的思考,认为应借鉴日本和德国的经验,结合中国国情,制定适合中国的立宪制度。
式枚对各省谘议局章程与普国地方议会制度不符提出质疑,认为改革未定之时,中央政权唯恐少统一坚强之力,而国民识政体知法意者极少。此段反映了式枚对于改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的担忧,以及对中央政权的维护。
式枚逐条驳议普制,并译奏普鲁士宪法全文、官制位号等级,暨两议院新旧选举法。此段体现了式枚对于普鲁士宪政制度的深入研究,以及对普鲁士宪政制度的借鉴。
式枚以三十三年冬行,宣统元年六月返国,以疾乞假。张之洞遗疏荐式枚堪大用。此段反映了式枚在改革过程中的贡献,以及张之洞对他的认可。
沈家本字子惇,浙江归安人。少读书,好深湛之思,於周官多创获。此段介绍了沈家本的生平和学术成就,体现了他深厚的学术功底。
沈家本初援例以郎中分刑部,博稽掌故,多所纂述。此段反映了沈家本在刑部的工作经历,以及他在法律方面的研究。
沈家本以谓治今日之民,当令官吏普通法律。此段体现了沈家本对于法治的重视,认为治理国家应当依法行政。
沈家本补大理寺卿,旋改法部侍郎,充修订法律大臣。宣统元年,兼资政院副总裁,仍日与馆员商订诸法草案,先后告成,未尝以事繁自解。此段反映了沈家本在法律改革方面的贡献,以及他在改革过程中的努力。
论曰:自变法议兴,凡新政特设大臣领之。此段总结了变法时期的特点,即新政策特设大臣领导,反映了变法时期的政治格局。
家鼐儒厚廉谨,常以资望领新政,每参大计,独持正不阿。此段对家鼐的品德和才能进行了赞扬,认为他是一位贤能的大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