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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始明昌国文:古籍-论衡-卷六-雷虚篇

作者: 王充(27年-97年),东汉时期的哲学家、文学家,以其学术独立和对理性思考的坚持著称。他的《论衡》是中国古代哲学思想的重要作品之一。

年代:成书于东汉(约1世纪)。

内容简要:《论衡》是王充的重要哲学著作,书中涉及到自然哲学、伦理学、历史学等多个领域。王充通过对自然现象的理性解释,提出了“无神论”和“物质主义”的观点,批判了当时流行的迷信与神话,强调通过理性与证据来理解世界。他的哲学观点对中国古代的理性主义思潮产生了重大影响。《论衡》是中国古代哲学思想中的重要作品,被后人视为中国古代启蒙思想的先驱。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论衡-卷六-雷虚篇-原文

盛夏之时,雷电迅疾,击折树木,坏败室屋,时犯杀人。

世俗以为“击折树木、坏败室屋”者,天取龙;其“犯杀人”也,谓之〔有〕阴过,饮食人以不洁净,天怒,击而杀之。

隆隆之声,天怒之音,若人之呴吁矣。

世无愚智,莫谓不然。

推人道以论之,虚妄之言也。

夫雷之发动,一气一声也,折木坏屋亦犯杀人,犯杀人时亦折木坏屋。

独谓折木坏屋者,天取龙;犯杀人,罚阴过,与取龙吉凶不同,并时共声,非道也。

论者以为“隆隆”者,天怒呴吁之声也。

此便於罚过,不宜於取龙。

罚过,天怒可也;取龙,龙何过而怒之?如龙神,天取之,不宜怒。

如龙有过,与人同罪,杀而已,何为取也?杀人,怒可也。

取龙,龙何过而怒之?杀人不取;杀龙取之。

人龙之罪何别?而其杀之何异?

然则取龙之说既不可听,罚过之言复不可从。

何以效之?案雷之声迅疾之时,人仆死於地,隆隆之声临人首上,故得杀人。

审隆隆者天怒乎?怒用口之怒气杀人也。

口之怒气,安能杀人?人为雷所杀,询其身体,若燔灼之状也。

如天用口怒,口怒生火乎?

且口着乎体,口之动与体俱。

当击折之时,声着於地;其衰也,声着於天。

夫如是,声着地之时,口至地,体亦宜然。

当雷迅疾之时,仰视天,不见天之下,不见天之下,则夫隆隆之声者,非天怒也。

天之怒与人无异。

人怒,身近人则声疾,远人则声微。

今天声近,其体远,非怒之实也。

且雷声迅疾之时,声东西或南北,如天怒体动,口东西南北,仰视天亦宜东西南北。

或曰:“天已东西南北矣,云雨冥晦,人不能见耳。”

夫千里不同风,百里不共雷。

《易》曰:“震惊百里。”

雷电之地,〔云〕雨晦冥,百里之外无雨之处,宜见天之东西南北也。

口着於天,天宜随口,口一移普天皆移,非独雷雨之地,天随口动也。

且所谓怒者,谁也?天神邪?苍苍之天也?

如谓天神,神怒无声;如谓苍苍之天,天者体不怒,怒用口。

且天地相与,夫妇也,其即民父母也。

子有过,父怒,笞之致死,而母不哭乎?

今天怒杀人,地宜哭之。

独闻天之怒,不闻地之哭。

如地不能哭,则天亦不能怒。

且有怒则有喜。

人有阴过,亦有阴善。

有阴过,天怒杀之;如有阴善,天亦宜以善赏之。

隆隆之声谓天之怒,如天之喜,亦哂然而笑。

人有喜怒,故谓天喜怒、推人以知天,知天本於人。

如人不怒,则亦无缘谓天怒也。

缘人以知天,宜尽人之性。

人性怒则呴吁,喜则歌笑。

比闻天之怒,希闻天之喜;比见天之罚,希见天之赏。

岂天怒不喜,贪於罚,希於赏哉?何怒罚有效,喜赏无验也?

且雷之击也,“折木坏屋”,“时犯杀人”,以为天怒。

时或徒雷,无所折败,亦不杀人,天空怒乎?

人君不空喜怒,喜怒必有赏罚。

无所罚而空怒,是天妄也。

妄则失威,非天行也。

政事之家,以寒温之气,为喜怒之候,人君喜即天温,〔怒〕则天寒。

雷电之日,天必寒也。

高祖之先刘媪曾息大泽之陂,梦与神遇,此时雷电晦冥。

天方施气,宜喜之时也,何怒而雷?

如用击折者为怒,不击折者为喜,则夫隆隆之声,不宜同音。

人怒喜异声,天怒喜同音,与人乖异,则人何缘谓之天怒?

且“饮食人以不洁净”,小过也。

以至尊之身,亲罚小过,非尊者之宜也。

尊不亲罚过,故王不亲诛罪。

天尊於王,亲罚小过,是天德劣於王也。

且天之用心,犹人之用意。

人君罪恶,初闻之时,怒以非之;及其诛之,哀以怜之。

故《论语》曰:“如得其情,则哀怜而勿喜。”

纣至恶也,武王将诛,哀而怜之。

故《尚书》曰:“予惟率夷怜尔。”

人君诛恶,怜而杀之;天之罚过,怒而击之。

是天少恩而人多惠也。

说雨者以为天施气。

天施气,气渥为雨,故雨润万物,名曰澍。

人不喜,不施恩。

天不说,不降雨。

谓雷,天怒;雨者,天喜也。

雷起常与雨俱,如论之言,天怒且喜也。

人君赏罚不同日,天之怒喜不殊时,天人相违,赏罚乖也。

且怒喜具形,乱也。

恶人为乱,怒罚其过;罚之以乱,非天行也。

冬雷人谓之阳气泄,春雷谓之阳气发。

夏雷不谓阳气盛,谓之天怒,竟虚言也。

人在天地之间,物也。

物,亦物也。

物之饮食,天不能知。

人之饮食,天独知之。

万物於天,皆子也;父母於子,恩德一也。

岂为贵贤加意,贱愚不察乎?

何其察人之明,省物之暗也!

犬豕食,人腐臭食之,天不杀也。

如以人贵而独禁之,则鼠洿人饮食,人不知,误而食之,天不杀也。

如天能原鼠,则亦能原人,人误以不洁净饮食人,人不知而食之耳,岂故举腐臭以予之哉?

如故予之,人亦不肯食。

吕后断戚夫人手,去其眼,置於厕中,以为人豕。

呼人示之,人皆伤心;惠帝见之,疾卧不起。

吕后故为,天不罚也。

人误不知,天辄杀之,不能原误,失而责故,天治悖也。

夫人食不净之物,口不知有其洿也;如食,已知之,名曰肠洿。

戚夫人入厕,身体辱之,与洿何以别?肠之与体何以异?为肠不为体,伤洿不病辱,非天意也。

且人闻人食不清之物,心平如故,观戚夫人者,莫不伤心。人伤,天意悲矣。

夫悲戚夫人则怨吕后,案吕后之崩,未必遇雷也。

道士刘春荧惑楚王英,使食不清。春死,未必遇雷也。

建初四年夏六月,雷击杀会稽〔鄞〕专日食羊五头皆死。

夫羊何阴过,而雷杀之?舟人洿溪上流,人饮下流,舟人不雷死。

天神之处天,犹王者之居也。

王者居重关之内,则天之神宜在隐匿之中。

王者居宫室之内,则天亦有太微、紫宫、轩辕、文昌之坐。

王者与人相远,不知人之阴恶。

天神在四宫之内,何能见人暗过?

王者闻人进,以人知。

天知人恶,亦宜因鬼。

使天问过於鬼神,则其诛之,宜使鬼神。

如使鬼神,则天怒,鬼神也,非天也。

且王断刑以秋,天之杀用夏,此王者用刑违天时。

奉天而行,其诛杀也,宜法象上天。

天杀用夏,王诛以秋,天人相违,非奉天之义也。

或论曰:‘饮食〔人〕不洁净,天之大恶也。杀大恶,不须时。’

王者大恶,谋反大逆无道也。

天之大恶,饮食人不洁清。

天〔人〕所恶,小大不均等也。

如小大同,王者宜法天,制饮食人不洁清之法为死刑也。

圣王有天下,制刑不备此法,圣王阙略,有遗失也?

或论曰:‘鬼神治阴,王者治阳。阴过暗昧,人不能觉,故使鬼神主之。’

曰:‘阴过非一也,何不尽杀?案一过,非治阴之义也。

天怒不旋日,人怨不旋踵。

人有阴过,或时有用冬,未必专用夏也。

以冬过误,不辄击杀,远至於夏,非不旋日之意也。

图画之工,图雷之状,累累如连鼓之形;又图一人,若力士之容,谓之雷公,使之左手引连鼓,右手推椎,若击之状。

其意以为雷声隆隆者,连鼓相扣击之〔音〕也;其魄然若敝裂者,椎所击之声也;其杀人也,引连鼓相椎,并击之矣。

世又信之,莫谓不然。

如复原之,虚妄之象也。

夫雷,非声则气也。

声与气,安可推引而为连鼓之形乎?

如审可推引,则是物也。

相扣而音鸣者,非鼓即钟也。

夫隆隆之声,鼓与钟邪?

如审是也,钟鼓不〔而〕空悬,须有笋虡,然後能安,然後能鸣。

今钟鼓无所悬着,雷公之足,无所蹈履,安得而为雷?

或曰:‘如此固为神。如必有所悬着,足有所履,然後而为雷,是与人等也,何以为神?’

曰:‘神者,恍惚无形,出入无门,上下无垠,故谓之神。

今雷公有形,雷声有器,安得为神?

如无形,不得为之图象;如有形,不得谓之神。

谓之神龙升天,实事者谓之不然,以人时或见龙之形也。

以其形见,故图画升龙之形也;以其可画,故有不神之实。

难曰:‘人亦见鬼之形,鬼复神乎?’

曰:‘人时见鬼,有见雷公者乎?

鬼名曰神,其行蹈地,与人相似。

雷公头不悬於天,足不蹈於地,安能为雷公?

飞者皆有翼,物无翼而飞,谓仙人。

画仙人之形,为之作翼。

如雷公与仙人同,宜复着翼。

使雷公不飞,图雷家言其飞,非也;使实飞,不为着翼,又非也。

夫如是,图雷之家,画雷之状,皆虚妄也。

且说雷之家,谓雷,天怒呴吁也;图雷之家,谓之雷公怒引连鼓也。

审如说雷之家,则图雷之家非;审如图雷之家,则说雷之家误。

二家相违也,并而是之,无是非之分。

无是非之分,故无是非之实。

无以定疑论,故虚妄之论胜也。

《礼》曰:‘刻尊为雷之形,一出一入,一屈一伸,为相校轸则鸣。’

校轸之状,郁律垒之类也,此象类之矣。

气相校轸分裂,则隆隆之声,校轸之音也。

魄然若{敝衣}裂者,气射之声也。

气射中人,人则死矣。

实说,雷者太阳之激气也。

何以明之?正月阳动,故正月始雷。

五月阳盛,故五月雷迅。

秋冬阳衰,故秋冬雷潜。

盛夏之时,太阳用事,阴气乘之。

阴阳分〔争〕,则相校轸。

校轸则激射。

激射为毒,中人辄死,中木木折,中屋屋坏。

人在木下屋间,偶中而死矣。

何以验之?试以一斗水灌冶铸之火,气激{敝衣}裂,若雷之音矣。

或近之,必灼人体。

天地为炉大矣,阳气为火猛矣,云雨为水多矣,分争激射,安得不迅?

中伤人身,安得不死?

当冶工之消铁也,以士为形,燥则铁下,不则跃溢而射。

射中人身,则皮肤灼剥。

阳气之热,非直消铁之烈也;阴气激之,非直土泥之湿也;阳气中人,非直灼剥之痛也。

夫雷,火也。

〔火〕气剡人,人不得无迹。

如炙处状似文字,人见之,谓天记书其过,以示百姓。

是复虚妄也。

使人尽有过,天用雷杀人。

杀人当彰其恶,以惩其后,明著其文字,不当暗昧。

《图》出於河,《书》出於洛。

河图、洛书,天地所为,人读知之。

今雷死之书,亦天所为也,何故难知?

如以〔殪〕人皮不可书,鲁惠公夫人仲子,宁武公女也,生而有文在掌,曰“为鲁夫人”,文明可知,故仲子归鲁。

雷书不著,故难以惩后。

夫如是,火剡之迹,非天所刻画也。

或颇有而增其语,或无有而空生其言,虚妄之俗,好造怪奇。

何以验之?

雷者火也,以人中雷而死,即询其身,中头则须发烧燋,中身则皮肤灼焚,临其尸上闻火气,一验也。

道术之家,以为雷烧石,色赤,投於井中,石燋井寒,激声大鸣,若雷之状,二验也。

人伤於寒,寒气入腹,腹中素温,温寒分争,激气雷鸣,三验也。

当雷之时,电光时见大,若火之耀,四验也。

当雷之击,时或燔人室屋,及地草木,五验也。

夫论雷之为火有五验,言雷为天怒无一效。

然则雷为天怒,虚妄之言。

〔难〕曰:‘《论语》云:‘迅雷风烈必变。’《礼记》曰:‘有疾风迅雷甚雨则必变,虽夜必兴,衣服、冠而坐。’惧天怒,畏罚及己也。

如雷不为天怒,其击不为罚过,则君子何为为雷变动、朝服而正坐〔乎〕?’

曰:‘天之与人犹父子,有父为之变,子安能忽?故天变,己亦宜变,顺天时,示己不违也。

人闻犬声於外,莫不惊骇,竦身侧耳以审听之。

况闻天变异常之声,轩盍迅疾之音乎?’

《论语》所指,《礼记》所谓,皆君子也。

君子重慎,自知无过,如日月之蚀,无阴暗食人以不洁清之事,内省不惧,何畏於雷?’

审如不畏雷,则其变动不足以效天怒。

何则?不为己也。

如审畏雷,亦不足以效罚阴过。

何则?雷之所击,多无过之人。

君子恐偶遇之,故恐惧变动。

夫如是,君子变动,不能明雷为天怒,而反著雷之妄击也。

妄击不罚过,故人畏之。

如审罚过,有过小人乃当惧耳,君子之人无为恐也。

宋王问唐鞅曰:‘寡人所杀戮者众矣,而群臣愈不畏,其故何也?’

唐鞅曰:‘王之所罪,尽不善者也。

罚不善,善者胡为畏?王欲群臣之畏也,不若毋辨其善与不善而时罪之,斯群臣畏矣。’

宋王行其言,群臣畏惧,宋国大恐。

夫宋王妄刑,故宋国大恐。

惧雷电妄击,故君子变动。

君子变动,宋国大恐之类也。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论衡-卷六-雷虚篇-译文

在炎热的夏天,雷电迅速,击断树木,摧毁房屋,有时还会造成人命伤亡。世俗认为‘击断树木、摧毁房屋’是上天在取龙;至于‘造成人命伤亡’,则认为是有人做了阴恶之事,饮食不洁净,天怒了,就击杀了他。那隆隆的声音,是天怒的声音,就像人的叹息声一样。无论愚笨还是聪明,没有人不这么认为。从人的角度来讨论,这些都是无稽之谈。

雷电的产生,是一股气一声响,击断树木、摧毁房屋也是因为它的力量,造成人命伤亡时也是因为它的力量。但只说击断树木、摧毁房屋是天取龙,造成人命伤亡是罚阴恶,这与取龙的好坏不同,同时发生,声音相同,这是不符合道理的。

有人认为‘隆隆’的声音是天怒的叹息声。这适合用来惩罚恶行,但不适合用来取龙。惩罚恶行,天怒是可以的;取龙,龙有什么过错让天生气?如果是龙神,天取龙,不应该生气。如果是龙有过错,与人一样犯罪,杀掉就可以了,为什么要取龙呢?杀人,天可以生气。取龙,龙有什么过错让天生气?杀人不取;杀龙却取之。人和龙有什么区别?它们被杀的方式又有什么不同?既然取龙的说法不可信,惩罚恶行的说法也不可行。

如何证明这一点呢?当雷电声音迅速的时候,人倒在地上,隆隆的声音就在人的头顶上,所以能造成人命伤亡。仔细听,那隆隆的声音是天怒吗?怒是用口中的怒气杀人。口中的怒气,怎么能杀人?人是被雷电杀死的,检查尸体,就像被火烧过一样。如果天用口中的怒气,口中的怒气能生火吗?而且口贴在身体上,口的动作和身体一起。当击断树木的时候,声音落在地上;声音减弱时,声音在天上。

如果这样,声音落在地上的时候,口到达地面,身体也应该如此。当雷电迅速的时候,抬头看天,看不到天的下面,看不到天的下面,那么那隆隆的声音,不是天怒。

而且雷电声音迅速的时候,声音可能在东西南北方向,如果天怒身体在动,口在东西南北方向,抬头看天也应该在东西南北方向。

有人说:‘天已经东西南北了,云雨昏暗,人看不见。’千里不同风,百里不共雷。《易经》说:‘震惊百里。’雷电的地方,云雨昏暗,百里之外没有雨的地方,应该能看到天的方向。

口在天上,天应该随着口移动,口一动,整个天空都移动,不仅仅是雷电的地方,天随着口移动。

而且所谓的怒,是指谁?天神吗?还是苍苍的天?如果说是天神,神怒是没有声音的;如果说是苍苍的天,天本身不怒,怒是用口。

天地相合,就像夫妻,他们就像是民众的父母。孩子有过错,父亲生气,打死了他,母亲不哭吗?现在天生气杀人,地应该哭泣。但只听到天的怒声,没听到地的哭泣。如果地不能哭,那么天也不能怒。

有怒就有喜。人有阴恶,也有阴善。有阴恶,天怒杀之;如有阴善,天也应该以善行回报之。隆隆的声音说是天的怒,如果天喜,也应该笑。

人有喜怒,所以说是天的喜怒,推人知天,知天基于人。如果人不怒,就没有理由说天怒。

根据人来知天,应该尽人之性。人性怒就叹息,喜就唱歌笑。

常常听到天的怒,很少听到天的喜;常常看到天的惩罚,很少看到天的奖赏。难道天不喜,只喜欢惩罚,不喜欢奖赏吗?为什么怒和惩罚有效,喜和奖赏无效?

而且雷电的击打,‘击断树木、摧毁房屋’,‘时或造成人命伤亡’,认为是天怒。有时只是雷电,没有击断摧毁,也没有造成人命伤亡,天空会空怒吗?君王不会空喜怒,喜怒必然有赏罚。没有赏罚而空怒,是天的不合理。

不合理就会失去威严,这不是天的行为。政治家,用寒温的气候,作为喜怒的征兆,君王喜,天就温暖;君王怒,天就寒冷。雷电的日子,天必然寒冷。

高祖的祖先刘媪曾在水泽边休息,梦见与神相遇,那时雷电昏暗。天正施气,应该是喜的时候,为什么怒而雷电?如果用击断树木的是怒,不击断的是喜,那么那隆隆的声音,不应该相同。人怒和喜声音不同,天怒和喜声音相同,与人不同,那么人有什么理由说天怒?

‘饮食人以不洁净’,是小过错。至于至高无上的君王,亲自惩罚小过错,这不是尊者的行为。尊贵的人不亲自惩罚过错,所以君王不亲自诛杀罪犯。天尊于王,亲自惩罚小过错,是天德劣于王。

而且天的用心,就像人的用心。君王有罪恶,一开始听到时,怒斥他;等到惩罚他时,又怜悯他。所以《论语》说:‘如果得知真相,就怜悯而不喜悦。’商纣王非常恶,武王要诛杀他时,又怜悯他。

君王诛杀恶人,怜悯而杀之;天惩罚过错,怒而击之。这是天少恩而人多仁。

说雨的人认为天施气。天施气,气浓就成雨,所以雨滋润万物,叫做澍。人不喜悦,不施恩。天不喜悦,不降雨。

说雷是天怒;雨是天喜。雷电常与雨一起出现,如果按照这些说法,天怒又喜。

君王赏罚不同日,天的怒喜不同时,天人相违,赏罚不协调。

而且怒喜都有形状,这是混乱。恶人作乱,天怒惩罚他的过错;用混乱来惩罚,这不是天的行为。

冬天打雷,人说是阳气泄露;春天打雷,人说是阳气发作。夏天打雷,不说是阳气旺盛,说是天怒,这完全是胡说。

人在天地之间,是万物之一。万物在天,都是天子的孩子;父母对子女,恩德是一样的。难道因为贵重贤人,就特别关照,轻视愚人,不体察吗?为什么对人的明察秋毫,对物的暗昧不明?

狗和猪吃东西,人吃了腐烂的东西,天不会杀他。如果因为人尊贵就特别禁止,那么老鼠吃了人的食物,人不知道,误食了,天也不会杀他。如果天能宽恕老鼠,那么也能宽恕人。人误食了不洁净的食物,人不知道而吃了,难道天故意给他腐烂的东西吗?如果天故意给他,人也不愿意吃。

吕后砍断戚夫人的手,挖去她的眼睛,放在厕所里,说是人变成了猪。叫人来看,人都伤心;惠帝看了,病倒起不来。吕后故意这样做,天不惩罚她。

人误不知,天就杀他,不能宽恕误食,失责而责怪故意,天的治理是混乱的。

人吃了不干净的食物,嘴里不会觉得有污秽的味道;如果吃了,就会知道,这叫做肠洿。戚夫人上厕所,身体感到污秽,那和肠洿有什么区别?肠和身体有什么不同?如果是肠而不是身体,受到污秽而不生病,这不是天意。

而且,当人们听说有人吃了不干净的食物,心里仍然平静如故,但看到戚夫人的人,没有一个不感到心酸的。人受伤,天意就感到悲伤。悲伤戚夫人就会怨恨吕后,但吕后去世,未必是因为遭遇雷击。

道士刘春迷惑了楚王英,让他吃了不干净的食物。刘春死后,未必是因为遭遇雷击。建初四年夏六月,雷击死了会稽(鄞)专的羊,五头羊都死了。羊有什么阴错,雷为什么要杀它们?船夫在溪上流洗肠,人们喝的是下游的水,船夫没有因为雷而死。

天神在天上,就像王者的居所。王者住在重关之内,那么天神应该在隐蔽的地方。王者住在宫室之内,天也有太微、紫宫、轩辕、文昌的座位。王者与人相隔甚远,不知道人的阴暗面。天神在四宫之内,怎么能看到人的阴暗面?王者听到人进贡,是因为人知道。天知道人的恶行,也应该是通过鬼神。

如果天要问过鬼神,那么它应该惩罚鬼神。如果让鬼神去惩罚,那么天就会愤怒。鬼神是鬼神,不是天。

而且,王者在秋天断刑,天在夏天杀生,这是王者用刑违背了天时。遵循天意行事,那么惩罚杀戮,应该效法上天。天在夏天杀生,王者在秋天用刑,天人和人相互违背,这不是遵循天意的表现。

有人认为:‘饮食不干净,是天的大恶。杀大恶,不需要时机。’王者的大恶,是谋反大逆无道。天的大恶,是饮食不干净。人所厌恶的,大小不平等。如果大小平等,王者应该效法天,制定饮食不干净的法律为死刑。圣王统治天下,制定刑罚没有这种法律,圣王有缺失,有遗漏。

有人说:‘鬼神治理阴间,王者治理阳间。阴间的过错隐蔽,人不能察觉,所以让鬼神来管理。’我说:‘阴间的过错不止一种,为什么不尽力杀死?按照一种过错来治理阴间,这不是治理阴间的意义。天怒不会转瞬即逝,人怨也不会转瞬即逝。人有阴间的过错,有时会用到冬天,未必只用到夏天。因为冬天的过错而误杀,远到夏天,不是转瞬即逝的意思。

画工画雷的样子,形状像连在一起的鼓;又画一个人,像力士的样子,叫做雷公,让他左手拉连鼓,右手推锤,像要打的样子。他们以为雷声隆隆是连鼓相互敲击的声音;那突然破裂的声音,是锤子敲击的声音;它杀人,是拉连鼓相互敲击,一起打击。

世人又相信了,没有人说不对。如果还原真相,这些形象都是虚幻的。雷,不是声音就是气息。声音和气息,怎么能推拉成连鼓的形状呢?如果真的可以推拉,那么这就是一个物体。相互碰撞而发出声音的,不是鼓就是钟。那隆隆的声音,是鼓还是钟呢?如果真的是这样,钟鼓不会空悬,必须有悬挂的地方,然后才能稳定,然后才能发出声音。现在钟鼓没有悬挂的地方,雷公的脚没有踏的地方,怎么能成为雷呢?

有人说:‘这样固然是神。如果一定要有悬挂的地方,脚有踏的地方,然后才能成为雷,那和人是没有区别的,怎么能称为神呢?’我说:神是恍惚无形,出入无门,上下无垠,所以称为神。现在雷公有形,雷声有器,怎么能称为神?如果无形,就不能画它的形象;如果有形,就不能称为神。说神龙升天,真正的人说这不是事实,因为人有时会看到龙的形象。因为它的形象可见,所以画升龙的形象;因为它可以画,所以有不神的事实。

有人问:‘人也会看到鬼的形象,鬼难道不是神吗?’我说:人有时会看到鬼,有看到雷公的吗?鬼叫做神,它行走于地,和人相似。雷公的头不悬于天,脚不踏于地,怎么能成为雷公?会飞的都有翅膀,没有翅膀而能飞,称为仙人。画仙人的形象,给他画上翅膀。如果雷公和仙人一样,应该也给他画上翅膀。如果雷公不会飞,画雷的人说它会飞,这是不对的;如果它真的会飞,不给它画翅膀,这也是不对的。

如果是这样,画雷的人画雷的形象,都是虚幻的。而且,说雷的人说雷是天的愤怒,画雷的人说雷公愤怒地拉连鼓。如果按照说雷的人的说法,那么画雷的人不对;如果按照画雷的人的说法,那么说雷的人错误。两家相互矛盾,都认为是正确的,没有是非之分。没有是非之分,所以没有是非的事实。没有用来确定疑问的方法,所以虚幻的言论占了上风。

《礼》说:‘雕刻酒尊成雷的形状,一出一入,一屈一伸,像相校轸一样发出声音。’校轸的样子,像郁郁葱葱的草木。这是类比。气息相互碰撞分裂,就发出隆隆的声音,就像校轸的声音。突然破裂的声音,是气息射出的声音。气息射中人,人就会死。实际上说,雷是太阳的激气。怎么证明呢?正月阳气上升,所以正月开始打雷。五月阳气旺盛,所以五月雷声大。秋冬阳气衰弱,所以秋冬雷声小。盛夏之时,太阳用事,阴气乘之。阴阳相争,就相互碰撞。碰撞就激射。激射成毒,中人就会死,中树树会折,中屋屋会坏。人在树下屋间,偶然被雷击中而死。

当冶工熔化铁的时候,用土做模型,干燥了铁就掉下来,不干燥就跳跃并射出。射中人,人的皮肤就会被烧灼剥落。阳气的热,不仅仅是熔化铁的烈焰;阴气的激射,不仅仅是土的湿润;阳气中人,不仅仅是烧灼剥落的痛苦。

雷,是火的一种。火气猛烈,人无法不留痕迹。就像炙烤的地方看起来像文字,人们看到后,认为天在记录他们的过错,向百姓展示。这又是虚妄的。如果人们都有过错,天用雷来杀人。杀人应该彰显他们的恶行,以惩罚后来的人,明确地写下文字,不应该模糊不清。

《图》是从河中出现的,《书》是从洛水中出现的。河图、洛书是天地所创造的,人们可以阅读并理解。现在雷死之书,也是天所创造的,为什么难以理解呢?如果认为人皮不能写字,鲁惠公夫人仲子,是宁武公的女儿,生来手掌上有文字,写着‘为鲁夫人’,文字清晰可见,所以仲子被送回鲁国。雷书没有明确记载,所以难以起到惩戒后来的作用。如果是这样,火留下的痕迹,不是天所刻画的。

或者有些人增加了一些话,或者有些人没有痕迹却空生了一些话,虚妄的风俗,喜欢制造怪异。如何验证呢?雷是火,如果人在雷中死去,询问尸体,如果是头部中雷,头发会烧焦,如果是身体中雷,皮肤会被烧焦,站在尸体旁边能闻到火气,这是第一个验证。

道术之家认为,雷可以烧石头,石头烧成红色,投入井中,石头烧焦了,井水变冷,产生巨大的响声,就像雷声一样,这是第二个验证。人受到寒冷的伤害,寒气进入腹部,腹部原本温暖,温暖和寒冷相互斗争,产生雷鸣般的声音,这是第三个验证。

当雷的时候,闪电时常出现,非常明亮,就像火的闪耀,这是第四个验证。当雷击中时,有时会烧毁人的房屋,以及地上的草木,这是第五个验证。

讨论雷是火,有五个验证,说雷是天怒却没有一个证据。那么雷是天怒,是虚妄的话。

有人问:‘《论语》说:“迅雷风烈必变。”,《礼记》说:“有疾风迅雷甚雨则必变,虽夜必兴,衣服、冠而坐。”是害怕天怒,害怕惩罚落到自己身上。如果雷不是天怒,它的打击不是惩罚过错,那么君子为什么要因为雷的变化而变动,穿上朝服端正地坐着呢?’回答说:天和人的关系就像父子,有父亲的变化,儿子怎么能忽视呢?所以天有变化,自己也应该有所变化,顺应天时,表示自己不违背。

人们在外听到狗叫声,都会感到惊骇,身体颤抖,侧耳倾听。何况听到天变化的异常声音,迅疾的响声呢?《论语》所说的,《礼记》所说的,都是君子。君子谨慎,知道自己没有过错,就像日月蚀食,不会因为不洁的事而食人,内心反省不害怕,怎么会害怕雷呢?如果真的不害怕雷,那么雷的变化不足以证明天怒。为什么?因为它不是针对自己的。

如果真的害怕雷,也不足以证明它是惩罚阴间的过错。为什么?因为雷击中的人很多是没有过错的。君子担心偶然遇到,所以感到恐惧。如果是这样,君子的变动不能明确雷是天怒,反而揭示了雷的盲目打击。盲目打击不惩罚过错,所以人们害怕它。如果真的惩罚过错,只有有过错的小人应该害怕,君子不会害怕。

宋王问唐鞅说:‘我杀的人很多,但群臣越来越不怕,这是为什么?’唐鞅说:‘大王所惩罚的,都是坏人。惩罚坏人,好人为什么要害怕?大王想让群臣害怕,不如不分清他们的好坏,时常惩罚他们,这样群臣就会害怕了。’宋王按照他的话去做,群臣害怕了,宋国非常恐慌。

宋王滥用刑罚,所以宋国非常恐慌。害怕雷电盲目打击,所以君子变动。君子的变动,就像宋国恐慌那样。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论衡-卷六-雷虚篇-注解

雷电:雷电是指自然界中云层间或云层与地面之间发生的一种强烈放电现象,常伴有巨大的声响和强烈的光亮。在古代中国,雷电被视为天意的一种表现,与自然灾害、吉凶祸福相联系。

龙:龙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是神异生物,象征着权力、威严和吉祥。古代认为击折树木、坏败室屋是天取龙,意味着天意要消灭或惩罚。

阴过:阴过指的是隐藏的过错。

有:有在此处表示存在,存在某种情况或状态。

呴吁:呴吁是指人因愤怒或痛苦而发出的叹息声。

一气一声:一气一声指雷电的产生是由一股气流产生的声音。

取龙:取龙是指天意要捉拿或消灭龙,通常与自然灾害或人间的过错有关。

隆隆之声:隆隆之声是指雷电发出的巨大声响。

天怒:天怒是指天发怒,这里指雷电是上天发怒的表现。

政事之家:政事之家指治理国家、处理政务的人。

寒温之气:寒温之气指天气的寒冷和温暖,古人认为天气的变化与君王的喜怒有关。

高祖:高祖是指汉朝的开国皇帝刘邦,这里提到的是他的祖先刘媪的故事。

澍:澍是指适时而降的甘雨,对农作物生长有益。

人君:人君是指君主,即国家的统治者。

天德:天德是指天的德行,即天的道德和品质。

《论语》:《论语》是儒家经典之一,记录了孔子及其弟子的言行。

《尚书》:《尚书》是中国古代的一部历史文献汇编,内容包括上古至周初的历史和政治制度。

人君罪恶:人君罪恶指君主犯下的错误或罪行。

武王:武王是指周朝的开国君主姬发,他推翻了商朝,建立了周朝。

人误不知:人误不知指人因为无知或误解而犯下的错误。

天治悖:天治悖是指天的治理方式或行为是荒谬或错误的。

夫人食不净之物:夫人指贵族或女性,食不净之物指的是不洁净的食物。

肠洿:肠洿,指肠胃中的污秽。

戚夫人:戚夫人,指汉高祖刘邦的宠妃戚夫人。

入厕:入厕,指上厕所。

身体辱之:身体辱之,指身体受到侮辱。

与洿何以别:与肠洿如何区分。

肠之与体何以异:肠与身体有何不同。

伤洿不病辱:伤害肠中的污秽不会导致身体生病,而身体受到侮辱则会导致疾病。

非天意也:这不是天意。

道士刘春荧惑楚王英:道士刘春用妖术迷惑楚王刘英。

专日食羊五头皆死:在特定的一天,五头羊被雷电击中而死。

羊何阴过:羊有何阴邪之处。

舟人洿溪上流:在洿溪上游的船夫。

人饮下流:下游的人饮水。

天神之处天:天神在天上的位置。

王者之居:君王居住的地方。

重关之内:重要的关隘之内。

隐匿之中:隐蔽的地方。

太微、紫宫、轩辕、文昌:古代天文学中的星官名称,代表天上的宫殿。

阴恶:暗中的恶行。

四宫之内:四宫,指皇宫。

诛之:惩罚。

法象上天:效法天象。

奉天而行:遵从天意行事。

断刑以秋:秋天执行死刑。

天之杀用夏:天使用雷霆之力在夏天。

大恶:极大的恶行。

谋反大逆无道:图谋反叛、大逆不道的行为。

阴过暗昧:暗中的过错。

图画之工:画工,指绘画的人。

雷公:古代神话中控制雷电的神。

连鼓:连续的鼓声。

椎:锤子。

虚妄之象:虚假的形象。

太阳之激气:太阳强烈的气息。

正月阳动:正月阳气开始活跃。

五月阳盛:五月阳气旺盛。

秋冬阳衰:秋冬阳气衰弱。

云雨为水多矣:云雨中的水很多。

分争激射:阴阳相争,激烈冲击。

冶铸之火:冶炼铸造用的火。

士为形:土是形状。

燥则铁下:干燥时铁会下沉。

不则跃溢而射:如果不干燥,铁会跳跃并射出。

皮肤灼剥:皮肤被灼伤剥落。

火:火在这里指的是雷电现象,古人认为雷电是由火(即电)引起的,因此将雷电现象称为火。

剡人:剡人指的是被雷电击中的人。

炙:炙是指用火烤,这里比喻雷电击中物体时的灼烧效果。

天记书其过:古人认为天上有记录人过错的书籍,雷电是天书的一种形式,用来记录并显示人的过错。

河图、洛书:河图和洛书是中国古代的神秘图腾,相传是河神和洛神所献,其中蕴含着宇宙的奥秘。

殪:殪是死的意思,这里指人被雷电击死。

宁武公女:宁武公女指的是鲁惠公夫人仲子,她生来手掌上有文字,预示她将成为鲁国的夫人。

文明可知:文明可知指的是手掌上的文字清晰可见,能够被解读。

虚妄之俗:虚妄之俗指的是那些荒诞不经的习俗。

道术之家:道术之家指的是懂得道术的人。

燔:燔是指燃烧、焚烧。

轩盍:轩盍指的是高声、响亮的声音。

迅雷风烈必变:迅雷风烈必变出自《论语》,意为突然的雷声和猛烈的风一定会引起人的变化。

疾风迅雷甚雨则必变:疾风迅雷甚雨则必变出自《礼记》,意为狂风、雷声和暴雨一定会引起人的变化。

朝服而正坐:朝服而正坐指的是穿上朝服,端正地坐着,是一种表示敬畏和尊重的态度。

唐鞅:唐鞅是春秋时期宋国的臣子。

寡人所杀戮者众矣:寡人所杀戮者众矣出自《史记》,是宋王对唐鞅说的话,意为“我杀的人很多了。”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论衡-卷六-雷虚篇-评注

夫雷,火也。此句开篇点题,将雷电与火相提并论,体现了古人对自然现象的哲学思考。‘火’气剡人,人不得无迹。此句用火来形容雷电的威力,强调了雷电的不可抗拒性,同时也暗示了人的行为应当留痕,因为雷电如同天罚,会记录人的过错。

如炙处状似文字,人见之,谓天记书其过,以示百姓。是复虚妄也。此句揭示了古人对于雷电的迷信观念,认为雷电是天意对人的警示,但实际上这种观念是虚妄的。作者通过‘是复虚妄也’一语道破,体现了对迷信的批判。

使人尽有过,天用雷杀人。杀人当彰其恶,以惩其后,明著其文字,不当暗昧。此句进一步批判了雷电作为天罚的观念,认为如果天用雷杀人,应当公开其罪行,而不是暗中进行,这种观点体现了作者对于公正和透明的追求。

《图》出於河,《书》出於洛。河图、洛书,天地所为,人读知之。今雷死之书,亦天所为也,何故难知?此句通过对河图洛书的提及,来对比雷电之书,认为雷电之书同样是天意,但人们却难以理解,从而质疑了雷电之书的真实性和可理解性。

如以〔殪〕人皮不可书,鲁惠公夫人仲子,生而有文在掌,曰‘为鲁夫人’,文明可知,故仲子归鲁。此句通过鲁惠公夫人仲子的故事,说明了天生文理的合理性,与雷电之书的虚妄形成对比。

雷书不著,故难以惩后。夫如是,火剡之迹,非天所刻画也。或颇有而增其语,或无有而空生其言,虚妄之俗,好造怪奇。此句批判了雷电之书的虚妄性,认为其并非天意,而是人为的虚构。

何以验之?雷者火也,以人中雷而死,即询其身,中头则须发烧燋,中身则皮肤灼焚,临其尸上闻火气,一验也。此句通过实际的观察和验证,说明雷电具有火的特性,进一步佐证了雷电是火的观点。

道术之家,以为雷烧石,色赤,投於井中,石燋井寒,激声大鸣,若雷之状,二验也。人伤於寒,寒气入腹,腹中素温,温寒分争,激气雷鸣,三验也。当雷之时,电光时见大,若火之耀,四验也。当雷之击,时或燔人室屋,及地草木,五验也。此段通过五个方面的验证,进一步论证了雷电与火的相似性。

夫论雷之为火有五验,言雷为天怒无一效。然则雷为天怒,虚妄之言。此句总结了前面的论证,指出雷电并非天怒,而是火的一种表现形式,从而对雷电作为天怒的观念进行了否定。

《论语》云:‘迅雷风烈必变。’《礼记》曰:‘有疾风迅雷甚雨则必变,虽夜必兴,衣服、冠而坐。’惧天怒,畏罚及己也。此段引用《论语》和《礼记》中的话,说明古人对于雷电的恐惧,以及认为雷电是天怒的迷信观念。

曰:天之与人犹父子,有父为之变,子安能忽?故天变,己亦宜变,顺天时,示己不违也。此句以父子关系比喻天与人之间的关系,认为人应当顺应天时,体现了古人对于天人合一的思想。

人闻犬声於外,莫不惊骇,竦身侧耳以审听之。况闻天变异常之声,轩盍迅疾之音乎?此句通过对比人对于犬声和天变声音的反应,进一步说明了人对于天变的恐惧。

《论语》所指,《礼记》所谓,皆君子也。君子重慎,自知无过,如日月之蚀,无阴暗食人以不洁清之事,内省不惧,何畏於雷?此句指出君子应当有自知之明,不应畏惧雷电,体现了君子的人格修养。

审如不畏雷,则其变动不足以效天怒。何则?不为己也。如审畏雷,亦不足以效罚阴过。何则?雷之所击,多无过之人。君子恐偶遇之,故恐惧变动。此段通过分析君子对雷电的态度,指出雷电并非天怒,而是君子恐惧偶遇的产物。

夫如是,君子变动,不能明雷为天怒,而反著雷之妄击也。妄击不罚过,故人畏之。如审罚过,有过小人乃当惧耳,君子之人无为恐也。此段进一步阐述了雷电并非天怒的观点,认为雷电的妄击导致了人们的恐惧。

宋王问唐鞅曰:‘寡人所杀戮者众矣,而群臣愈不畏,其故何也?’唐鞅曰:‘王之所罪,尽不善者也。罚不善,善者胡为畏?王欲群臣之畏也,不若毋辨其善与不善而时罪之,斯群臣畏矣。’宋王行其言,群臣畏惧,宋国大恐。夫宋王妄刑,故宋国大恐。惧雷电妄击,故君子变动。君子变动,宋国大恐之类也。此段通过宋王的故事,说明了雷电妄击和君主妄刑的相似性,进一步强调了雷电并非天怒的观点。

内容标题:《泰始明昌国文:古籍-论衡-卷六-雷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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