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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始明昌国文:古籍-列女传-辩通传-齐太仓女

作者: 东汉时期的历史学家班昭(约48年-100年),是中国史学界的杰出人物。《列女传》是她为《汉书》所编写的一个专门介绍古代女性品德、节操与家庭美德的篇章。

年代:成书于东汉(约1世纪)。

内容简要:《列女传》是中国古代最早专门记录女性历史的作品之一,讲述了中国历史上几位典型女性的故事,强调她们在家庭与社会中的美德。书中收录了自上古至汉代的一些历史女性,她们的贤良、节俭、坚贞等美德被用作家庭教育与社会规范的典范。《列女传》不仅展现了古代女性的地位和作用,还通过历史人物的事迹反映了中国古代社会对女性的期望和要求。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列女传-辩通传-齐太仓女-原文

齐太仓女者,汉太仓令淳于公之少女也,名缇萦。

淳于公无男,有女五人。

孝文皇帝时,淳于公有罪当刑。

是时肉刑尚在,诏狱系长安,当行会逮,公骂其女曰:‘生子不生男,缓急非有益。’

缇萦自悲泣,而随其父至长安,上书曰:‘妾父为吏,齐中皆称廉平,今坐法当刑。妾伤夫死者不可复生,刑者不可复属,虽欲改过自新,其道无由也。妾愿入身为官婢,以赎父罪,使得自新。’

书奏,天子怜悲其意,乃下诏曰:‘盖闻有虞之时,画衣冠,异章服,以为戮,而民不犯,何其至治也?今法有肉刑五,而奸不止,其咎安在?非朕德薄而教之不明欤?吾甚自媿。夫训道不纯,而愚民陷焉。诗云:‘恺悌君子,民之父母。’今人有过,教未施,而刑已加焉。或欲改行为善,而其道无繇。朕甚怜之。夫刑者至断支体,刻肌肤,终身不息,何其痛而不德也!岂称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

自是之后,凿颠者髡,抽胁者笞,刖足者钳。

淳于公遂得免焉。

君子谓缇萦一言发圣主之意,可谓得事之宜矣。

诗云:‘辞之怿矣,民之莫矣。’此之谓也。

颂曰:缇萦讼父,亦孔有识,推诚上书,文雅甚备,小女之言,乃感圣意,终除肉刑,以免父事。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列女传-辩通传-齐太仓女-译文

齐国的太仓女,是汉朝太仓令淳于公的小女儿,名叫缇萦。淳于公没有儿子,有五个女儿。在孝文皇帝的时候,淳于公因为犯罪被判刑。那时候肉刑还在使用,他被关押在长安的监狱里,等待执行刑罚。淳于公骂他的女儿说:‘生个女儿不如生个儿子,关键时刻没有什么帮助。’缇萦悲伤地哭泣,就跟着父亲到了长安,上书给皇帝说:‘我的父亲是官吏,齐地的人都称赞他清廉公平,现在因为犯法被判刑。我伤心的是,死者不能复生,受刑的人不能再接续,即使想改过自新,也没有机会了。我希望自己能做官婢,来赎父亲的罪,让他有机会改过自新。’她的奏章呈上后,皇帝怜悯她的心意,于是下诏说:‘听说在虞舜的时候,画上特殊的衣冠,作为惩罚,但民众没有犯法,是多么的治理得好啊?现在法律有五种肉刑,但恶行仍然不止,问题出在哪里呢?难道是因为我的德行浅薄,教化不明吗?我非常自责。因为教化不纯,愚蠢的民众才会陷入罪恶。诗经说:“和善的君子,是民众的父母。”现在有人犯了错误,教化还没有实施,刑罚就已经加身了。有些人想要改过向善,却找不到途径。我非常同情他们。刑罚会导致身体残缺,刻伤肌肤,终身无法恢复,是多么痛苦而又不仁啊!这难道是作为民众父母的样子吗!应该废除肉刑。’从那时起,割掉头顶的人剃光头发,抽打肋骨的人用鞭子打,砍掉脚的人戴上脚镣。淳于公因此得以免罪。君子认为缇萦一句话触动了圣上的心意,可以说是处理事情得当。诗经说:“言语让人愉悦,民众没有烦恼。”这就是说的这种情况。

赞颂说:缇萦为父上诉,非常有见识,诚恳地上书,文采飞扬,小女儿的话,却感动了圣上的心意,最终废除了肉刑,免除了父亲的刑罚。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列女传-辩通传-齐太仓女-注解

齐太仓女:指齐国的太仓令淳于公的女儿。

汉太仓令:汉朝时期的官职,负责管理国家仓库。

淳于公:人名,汉朝时期的一位官员。

少女:女儿,年轻的女性。

名缇萦:缇萦的名字。

孝文皇帝:汉朝的皇帝,名刘恒,以仁孝著称。

肉刑:古代的一种刑罚,包括斩首、宫刑、刖足、斩趾等。

诏狱:皇帝下达的命令,指由皇帝直接管理的监狱。

长安:汉朝的都城,今陕西省西安市。

会逮:集合逮捕。

骂:责骂,斥责。

缓急:紧急情况,危急时刻。

有益:有好处,有帮助。

自悲泣:自己悲伤地哭泣。

随其父至长安:跟随她的父亲到了长安。

上书:向上级或皇帝呈递书状,请求或申诉。

官婢:官府的奴隶,女奴。

赎父罪:用自己作为奴隶来赎免父亲的罪。

自新:改过自新,重新做人。

天子:皇帝的尊称。

有虞之时:有虞氏的时代,指上古时期的一个理想化时代。

画衣冠:穿上特殊的服装。

异章服:穿着不同样式的衣服。

以为戮:作为惩罚的方式。

奸不止:邪恶行为没有停止。

咎:责任,过错。

德薄:道德浅薄。

教之不明:教育不明智。

训道不纯:教育不纯正。

愚民陷焉:愚昧的民众因此陷入其中。

诗云:《诗经》中说。

恺悌君子:仁爱宽厚的君子。

民之父母:民众的父母,指统治者。

刑已加焉:刑罚已经施加。

道无繇:没有途径,无法实现。

至断支体:彻底切断肢体。

刻肌肤:在皮肤上刻字。

终身不息:终身不停止。

痛而不德:痛苦而不道德。

凿颠者髡:将头顶凿破的人剃光头发。

抽胁者笞:抽打肋骨的人受到鞭打。

刖足者钳:砍掉脚的人被戴上脚镣。

君子:有道德的人,有智慧的人。

得事之宜:处理事情得当。

辞之怿矣:言辞美好。

民之莫矣:民众所期望的。

颂:赞美之歌,颂词。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列女传-辩通传-齐太仓女-评注

齐太仓女者,汉太仓令淳于公之少女也,名缇萦。

此句点明了故事的主人公,齐太仓女,即缇萦,是汉太仓令淳于公的女儿。这里通过‘者’字,将人物的身份和背景简洁明了地呈现出来,体现了古文简练的特点。

淳于公无男,有女五人。

此句描绘了淳于公的家庭状况,他无子有女,共有五个女儿。这为后文缇萦的孝行和她的特殊地位做了铺垫。

孝文皇帝时,淳于公有罪当刑。

此句交代了故事发生的历史背景,即孝文皇帝时期,淳于公因罪被判处刑罚。‘孝文皇帝’作为时间节点,体现了古文对历史事件的关注。

是时肉刑尚在,诏狱系长安,当行会逮,公骂其女曰:‘生子不生男,缓急非有益。’

此句描述了淳于公被逮捕时的情景,肉刑尚未废除,淳于公因罪被捕,他愤怒地责骂女儿,认为生女不如生男,在紧急关头无法帮助自己。这里通过淳于公的骂语,展现了古代社会对性别的不平等观念。

缇萦自悲泣,而随其父至长安,上书曰:‘妾父为吏,齐中皆称廉平,今坐法当刑。妾伤夫死者不可复生,刑者不可复属,虽欲改过自新,其道无由也。妾愿入身为官婢,以赎父罪,使得自新。’

此句描写了缇萦的孝行,她悲伤地随父至长安,并上书孝文皇帝,表达了自己愿意以自己的身份作为官婢,来赎父亲的罪,使他能够改过自新。这里通过缇萦的上书,展现了古代孝道的观念,以及女性的社会地位。

书奏,天子怜悲其意,乃下诏曰:‘盖闻有虞之时,画衣冠,异章服,以为戮,而民不犯,何其至治也?今法有肉刑五,而奸不止,其咎安在?非朕德薄而教之不明欤?吾甚自媿。夫训道不纯,而愚民陷焉。诗云:‘恺悌君子,民之父母。’今人有过,教未施,而刑已加焉。或欲改行为善,而其道无繇。朕甚怜之。夫刑者至断支体,刻肌肤,终身不息,何其痛而不德也!岂称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

此句是孝文皇帝对缇萦上书的回应,他表达了对缇萦孝行的赞赏,并下诏废除肉刑。这里通过孝文皇帝的诏书,展现了古代帝王对民生的关注和对法律的改革,同时也体现了古代帝王对孝道的推崇。

自是之后,凿颠者髡,抽胁者笞,刖足者钳。

此句说明了肉刑废除后的刑罚变化,凿颠者被髡,抽胁者被笞,刖足者被钳。这里通过具体的刑罚描述,展现了古代刑罚的残酷。

淳于公遂得免焉。

此句说明了淳于公因为缇萦的努力而免于刑罚。

君子谓缇萦一言发圣主之意,可谓得事之宜矣。

此句是对缇萦行为的评价,认为她的一言使得圣主感悟,符合处理事情的原则。

诗云:‘辞之怿矣,民之莫矣。’此之谓也。

此句引用了《诗经》中的诗句,对缇萦的行为进行了赞美,认为她的辞辞恳切,深得民心。

颂曰:缇萦讼父,亦孔有识,推诚上书,文雅甚备,小女之言,乃感圣意,终除肉刑,以免父事。

此句是对缇萦事迹的总结,颂扬了她的孝行和智慧,以及她通过上书成功废除肉刑的功绩。

内容标题:《泰始明昌国文:古籍-列女传-辩通传-齐太仓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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