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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始明昌国文:古籍-列女传-贞顺传-宋恭伯姬

作者: 东汉时期的历史学家班昭(约48年-100年),是中国史学界的杰出人物。《列女传》是她为《汉书》所编写的一个专门介绍古代女性品德、节操与家庭美德的篇章。

年代:成书于东汉(约1世纪)。

内容简要:《列女传》是中国古代最早专门记录女性历史的作品之一,讲述了中国历史上几位典型女性的故事,强调她们在家庭与社会中的美德。书中收录了自上古至汉代的一些历史女性,她们的贤良、节俭、坚贞等美德被用作家庭教育与社会规范的典范。《列女传》不仅展现了古代女性的地位和作用,还通过历史人物的事迹反映了中国古代社会对女性的期望和要求。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列女传-贞顺传-宋恭伯姬-原文

伯姬者,鲁宣公之女,成公之妹也。

其母曰缪姜,嫁伯姬于宋恭公。

恭公不亲迎,伯姬迫于父母之命而行。

既入宋,三月庙见,当行夫妇之道。

伯姬以恭公不亲迎,故不肯听命。

宋人告鲁,鲁使大夫季文子于宋,致命于伯姬。

还,复命。

公享之,缪姜出于房,再拜曰:‘大夫勤劳于远道,辱送小子,不忘先君以及后嗣,使下而有知,先君犹有望也。敢再拜大夫之辱。’

伯姬既嫁于恭公十年,恭公卒,伯姬寡。

至景公时,伯姬尝遇夜失火,左右曰:‘夫人少避火。’

伯姬曰:‘妇人之义,保傅不俱,夜不下堂,待保傅来也。’

保母至矣,傅母未至也。

左右又曰:‘夫人少避火。’

伯姬曰:‘妇人之义,傅母不至,夜不可下堂,越义求生,不如守义而死。’

遂逮于火而死。

春秋详录其事,为贤伯姬,以为妇人以贞为行者也。

伯姬之妇道尽矣。

当此之时,诸侯闻之,莫不悼痛,以为死者不可以生,财物犹可复,故相与聚会于澶渊,偿宋之所丧。

春秋善之。

君子曰:‘礼,妇人不得傅母,夜不下堂,行必以烛。’伯姬之谓也。

诗云:‘淑慎尔止,不愆于仪。’伯姬可谓不失仪矣。

颂曰:伯姬心专,守礼一意,宫夜失火,保傅不备,逮火而死,厥心靡悔,春秋贤之,详录其事。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列女传-贞顺传-宋恭伯姬-译文

伯姬是鲁宣公的女儿,也是鲁成公的妹妹。她的母亲是缪姜,她将伯姬嫁给了宋恭公。恭公没有亲自来迎娶,伯姬被迫按照父母的命令出发。到了宋国后,三个月后去庙里见礼,本应开始夫妻间的相处之道。但是伯姬因为恭公没有亲自来迎娶,所以不愿意遵从命令。

宋国人把这件事告诉了鲁国,鲁国派大夫季文子去宋国,传达给伯姬。季文子回来后,又去复命。鲁宣公设宴款待他,缪姜从房中出来,行了两拜礼说:‘大夫远道而来辛劳,屈尊来送我儿子,不忘先君和后代,让下面的人知道,先君还是有希望的。我敢再次行拜礼以示对大夫的敬意。’

伯姬嫁给了恭公十年后,恭公去世了,伯姬成了寡妇。到了鲁景公的时候,伯姬遇到一次夜间失火,身边的人说:‘夫人,你稍微避一下火。’伯姬说:‘妇人的道理,如果没有保母和傅母陪伴,夜晚是不能下堂的,要等待保母到来。’保母已经到了,但是傅母还没有到。

身边的人又说:‘夫人,你稍微避一下火。’伯姬说:‘妇人的道理,如果没有傅母,夜晚是不能下堂的,违背道义求生,不如守道而死。’于是她被火烧死。春秋详细记录了这件事,认为伯姬是贤良的,认为女子应该以贞节为行为准则。伯姬的妇道已经达到了极致。

在这个时候,诸侯们听到这件事,无不感到悲痛,认为死者不能复生,财物还可以恢复,所以一起在澶渊聚会,补偿宋国所失去的。春秋对此表示赞同。君子说:‘礼制规定,妇人如果没有保母和傅母陪伴,夜晚不能下堂,行动必须使用蜡烛。’这就是伯姬的事例。

诗经中说:‘你的行为温良谨慎,不违背礼仪。’伯姬可以说是没有失去礼仪的人。

赞颂说:伯姬心志专一,坚守礼制,宫中夜间失火,保母和傅母没有到位,她被火烧死,她的心中没有后悔。春秋认为她贤良,详细记录了她的事迹。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列女传-贞顺传-宋恭伯姬-注解

伯姬:伯姬,春秋时期鲁国宣公的女儿,鲁成公的妹妹,以坚守礼义著称。

鲁宣公:鲁国的一位君主,伯姬的父亲。

成公:鲁国的一位君主,伯姬的哥哥。

缪姜:伯姬的母亲,鲁国的一位夫人。

宋恭公:宋国的一位君主,伯姬的丈夫。

亲迎:古代婚礼习俗,新郎亲自到女方家中迎娶新娘。

庙见:古代婚礼后,新娘首次到丈夫的宗庙进行祭祀仪式。

夫妇之道:夫妻间的相处之道,包括道德规范和生活习惯。

季文子:鲁国的大夫,被派遣到宋国处理伯姬的事情。

先君:已故的君主。

后嗣:君主的后代,即继承者。

保母:古代女性教育者,负责教导贵族女性。

傅母:古代贵族女性教育者,负责教导贵族女性的礼仪。

春秋:中国古代的一部编年体史书,记录了从公元前722年到公元前479年的历史。

澶渊:古代地名,此处可能指代一个具体的地点,与诸侯聚会有关。

诸侯:古代中国的诸侯国君主。

礼:古代社会规范和道德准则的总称。

仪:行为规范和仪式。

淑慎尔止:出自《诗经》,意为行为端正谨慎。

不愆于仪:不违背礼仪规范。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列女传-贞顺传-宋恭伯姬-评注

伯姬者,鲁宣公之女,成公之妹也。

此句开篇点明伯姬的身份,她是鲁国国君的女儿,身份尊贵,但同时也暗示了她后来的悲剧命运。

其母曰缪姜,嫁伯姬于宋恭公。

此句交代了伯姬的婚姻,她的母亲将她嫁给宋恭公,这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体现了古代的婚姻制度。

恭公不亲迎,伯姬迫于父母之命而行。

此句反映了伯姬的无奈,她被迫按照父母的安排出嫁,而没有自己的选择权。

既入宋,三月庙见,当行夫妇之道。

伯姬嫁入宋国后,按照礼制应在庙中拜见神灵,并开始履行夫妻之道。

伯姬以恭公不亲迎,故不肯听命。

伯姬坚持自己的原则,不愿意在没有亲迎的情况下履行夫妻之礼,这体现了她的坚贞和自尊。

宋人告鲁,鲁使大夫季文子于宋,致命于伯姬。

此句描述了鲁国派遣使者到宋国,传达了伯姬的意愿。

还,复命。

使者返回鲁国,复命汇报情况。

公享之,缪姜出于房,再拜曰:‘大夫勤劳于远道,辱送小子,不忘先君以及后嗣,使下而有知,先君犹有望也。敢再拜大夫之辱。’

缪姜对使者的尊重和感激之情溢于言表,同时也体现了古代贵族间的礼仪。

伯姬既嫁于恭公十年,恭公卒,伯姬寡。

伯姬嫁入宋国十年后,恭公去世,伯姬成为寡妇。

至景公时,伯姬尝遇夜失火,左右曰:‘夫人少避火。’

此句描述了伯姬在景公时期遭遇火灾的情景,左右劝她躲避火灾。

伯姬曰:‘妇人之义,保傅不俱,夜不下堂,待保傅来也。’

伯姬坚持妇人的礼节,不愿意在保傅未到的情况下离开堂屋。

保母至矣,傅母未至也。

此句说明保母已经到来,但傅母还未到来。

左右又曰:‘夫人少避火。’

左右再次劝伯姬躲避火灾。

伯姬曰:‘妇人之义,傅母不至,夜不可下堂,越义求生,不如守义而死。’

伯姬最终选择了守义而死,这体现了她的忠诚和坚守。

遂逮于火而死。

伯姬被火烧死,这是她坚守礼节的最终结果。

春秋详录其事,为贤伯姬,以为妇人以贞为行者也。

《春秋》详细记录了伯姬的事迹,赞扬她的贞节,认为这是妇女应该追求的品质。

伯姬之妇道尽矣。

此句总结了伯姬的妇道,认为她已经做到了极致。

当此之时,诸侯闻之,莫不悼痛,以为死者不可以生,财物犹可复,故相与聚会于澶渊,偿宋之所丧。

伯姬的去世引起了诸侯的哀悼,他们认为死者无法复生,但财物可以赔偿,因此聚会于澶渊,以赔偿宋国的损失。

春秋善之。

《春秋》对此事表示赞同。

君子曰:‘礼,妇人不得傅母,夜不下堂,行必以烛。伯姬之谓也。’

君子引用《礼记》中的话,说明伯姬的行为符合礼制。

诗云:‘淑慎尔止,不愆于仪。’

《诗经》中的诗句也称赞了伯姬的行为。

伯姬可谓不失仪矣。

此句肯定了伯姬的行为符合礼仪。

颂曰:伯姬心专,守礼一意,宫夜失火,保傅不备,逮火而死,厥心靡悔,春秋贤之,详录其事。

这篇颂文对伯姬的行为进行了高度评价,认为她坚守礼节,即使面临生死考验也不后悔,是值得称颂的典范。

内容标题:《泰始明昌国文:古籍-列女传-贞顺传-宋恭伯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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