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东汉时期的历史学家班昭(约48年-100年),是中国史学界的杰出人物。《列女传》是她为《汉书》所编写的一个专门介绍古代女性品德、节操与家庭美德的篇章。
年代:成书于东汉(约1世纪)。
内容简要:《列女传》是中国古代最早专门记录女性历史的作品之一,讲述了中国历史上几位典型女性的故事,强调她们在家庭与社会中的美德。书中收录了自上古至汉代的一些历史女性,她们的贤良、节俭、坚贞等美德被用作家庭教育与社会规范的典范。《列女传》不仅展现了古代女性的地位和作用,还通过历史人物的事迹反映了中国古代社会对女性的期望和要求。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列女传-贞顺传-宋恭伯姬-原文
伯姬者,鲁宣公之女,成公之妹也。
其母曰缪姜,嫁伯姬于宋恭公。
恭公不亲迎,伯姬迫于父母之命而行。
既入宋,三月庙见,当行夫妇之道。
伯姬以恭公不亲迎,故不肯听命。
宋人告鲁,鲁使大夫季文子于宋,致命于伯姬。
还,复命。
公享之,缪姜出于房,再拜曰:‘大夫勤劳于远道,辱送小子,不忘先君以及后嗣,使下而有知,先君犹有望也。敢再拜大夫之辱。’
伯姬既嫁于恭公十年,恭公卒,伯姬寡。
至景公时,伯姬尝遇夜失火,左右曰:‘夫人少避火。’
伯姬曰:‘妇人之义,保傅不俱,夜不下堂,待保傅来也。’
保母至矣,傅母未至也。
左右又曰:‘夫人少避火。’
伯姬曰:‘妇人之义,傅母不至,夜不可下堂,越义求生,不如守义而死。’
遂逮于火而死。
春秋详录其事,为贤伯姬,以为妇人以贞为行者也。
伯姬之妇道尽矣。
当此之时,诸侯闻之,莫不悼痛,以为死者不可以生,财物犹可复,故相与聚会于澶渊,偿宋之所丧。
春秋善之。
君子曰:‘礼,妇人不得傅母,夜不下堂,行必以烛。’伯姬之谓也。
诗云:‘淑慎尔止,不愆于仪。’伯姬可谓不失仪矣。
颂曰:伯姬心专,守礼一意,宫夜失火,保傅不备,逮火而死,厥心靡悔,春秋贤之,详录其事。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列女传-贞顺传-宋恭伯姬-译文
伯姬是鲁宣公的女儿,也是鲁成公的妹妹。她的母亲是缪姜,她将伯姬嫁给了宋恭公。恭公没有亲自来迎娶,伯姬被迫按照父母的命令出发。到了宋国后,三个月后去庙里见礼,本应开始夫妻间的相处之道。但是伯姬因为恭公没有亲自来迎娶,所以不愿意遵从命令。
宋国人把这件事告诉了鲁国,鲁国派大夫季文子去宋国,传达给伯姬。季文子回来后,又去复命。鲁宣公设宴款待他,缪姜从房中出来,行了两拜礼说:‘大夫远道而来辛劳,屈尊来送我儿子,不忘先君和后代,让下面的人知道,先君还是有希望的。我敢再次行拜礼以示对大夫的敬意。’
伯姬嫁给了恭公十年后,恭公去世了,伯姬成了寡妇。到了鲁景公的时候,伯姬遇到一次夜间失火,身边的人说:‘夫人,你稍微避一下火。’伯姬说:‘妇人的道理,如果没有保母和傅母陪伴,夜晚是不能下堂的,要等待保母到来。’保母已经到了,但是傅母还没有到。
身边的人又说:‘夫人,你稍微避一下火。’伯姬说:‘妇人的道理,如果没有傅母,夜晚是不能下堂的,违背道义求生,不如守道而死。’于是她被火烧死。春秋详细记录了这件事,认为伯姬是贤良的,认为女子应该以贞节为行为准则。伯姬的妇道已经达到了极致。
在这个时候,诸侯们听到这件事,无不感到悲痛,认为死者不能复生,财物还可以恢复,所以一起在澶渊聚会,补偿宋国所失去的。春秋对此表示赞同。君子说:‘礼制规定,妇人如果没有保母和傅母陪伴,夜晚不能下堂,行动必须使用蜡烛。’这就是伯姬的事例。
诗经中说:‘你的行为温良谨慎,不违背礼仪。’伯姬可以说是没有失去礼仪的人。
赞颂说:伯姬心志专一,坚守礼制,宫中夜间失火,保母和傅母没有到位,她被火烧死,她的心中没有后悔。春秋认为她贤良,详细记录了她的事迹。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列女传-贞顺传-宋恭伯姬-注解
伯姬:伯姬,春秋时期鲁国宣公的女儿,鲁成公的妹妹,以坚守礼义著称。
鲁宣公:鲁国的一位君主,伯姬的父亲。
成公:鲁国的一位君主,伯姬的哥哥。
缪姜:伯姬的母亲,鲁国的一位夫人。
宋恭公:宋国的一位君主,伯姬的丈夫。
亲迎:古代婚礼习俗,新郎亲自到女方家中迎娶新娘。
庙见:古代婚礼后,新娘首次到丈夫的宗庙进行祭祀仪式。
夫妇之道:夫妻间的相处之道,包括道德规范和生活习惯。
季文子:鲁国的大夫,被派遣到宋国处理伯姬的事情。
先君:已故的君主。
后嗣:君主的后代,即继承者。
保母:古代女性教育者,负责教导贵族女性。
傅母:古代贵族女性教育者,负责教导贵族女性的礼仪。
春秋:中国古代的一部编年体史书,记录了从公元前722年到公元前479年的历史。
澶渊:古代地名,此处可能指代一个具体的地点,与诸侯聚会有关。
诸侯:古代中国的诸侯国君主。
礼:古代社会规范和道德准则的总称。
仪:行为规范和仪式。
淑慎尔止:出自《诗经》,意为行为端正谨慎。
不愆于仪:不违背礼仪规范。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列女传-贞顺传-宋恭伯姬-评注
伯姬者,鲁宣公之女,成公之妹也。
此句开篇点明伯姬的身份,她是鲁国国君的女儿,身份尊贵,但同时也暗示了她后来的悲剧命运。
其母曰缪姜,嫁伯姬于宋恭公。
此句交代了伯姬的婚姻,她的母亲将她嫁给宋恭公,这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体现了古代的婚姻制度。
恭公不亲迎,伯姬迫于父母之命而行。
此句反映了伯姬的无奈,她被迫按照父母的安排出嫁,而没有自己的选择权。
既入宋,三月庙见,当行夫妇之道。
伯姬嫁入宋国后,按照礼制应在庙中拜见神灵,并开始履行夫妻之道。
伯姬以恭公不亲迎,故不肯听命。
伯姬坚持自己的原则,不愿意在没有亲迎的情况下履行夫妻之礼,这体现了她的坚贞和自尊。
宋人告鲁,鲁使大夫季文子于宋,致命于伯姬。
此句描述了鲁国派遣使者到宋国,传达了伯姬的意愿。
还,复命。
使者返回鲁国,复命汇报情况。
公享之,缪姜出于房,再拜曰:‘大夫勤劳于远道,辱送小子,不忘先君以及后嗣,使下而有知,先君犹有望也。敢再拜大夫之辱。’
缪姜对使者的尊重和感激之情溢于言表,同时也体现了古代贵族间的礼仪。
伯姬既嫁于恭公十年,恭公卒,伯姬寡。
伯姬嫁入宋国十年后,恭公去世,伯姬成为寡妇。
至景公时,伯姬尝遇夜失火,左右曰:‘夫人少避火。’
此句描述了伯姬在景公时期遭遇火灾的情景,左右劝她躲避火灾。
伯姬曰:‘妇人之义,保傅不俱,夜不下堂,待保傅来也。’
伯姬坚持妇人的礼节,不愿意在保傅未到的情况下离开堂屋。
保母至矣,傅母未至也。
此句说明保母已经到来,但傅母还未到来。
左右又曰:‘夫人少避火。’
左右再次劝伯姬躲避火灾。
伯姬曰:‘妇人之义,傅母不至,夜不可下堂,越义求生,不如守义而死。’
伯姬最终选择了守义而死,这体现了她的忠诚和坚守。
遂逮于火而死。
伯姬被火烧死,这是她坚守礼节的最终结果。
春秋详录其事,为贤伯姬,以为妇人以贞为行者也。
《春秋》详细记录了伯姬的事迹,赞扬她的贞节,认为这是妇女应该追求的品质。
伯姬之妇道尽矣。
此句总结了伯姬的妇道,认为她已经做到了极致。
当此之时,诸侯闻之,莫不悼痛,以为死者不可以生,财物犹可复,故相与聚会于澶渊,偿宋之所丧。
伯姬的去世引起了诸侯的哀悼,他们认为死者无法复生,但财物可以赔偿,因此聚会于澶渊,以赔偿宋国的损失。
春秋善之。
《春秋》对此事表示赞同。
君子曰:‘礼,妇人不得傅母,夜不下堂,行必以烛。伯姬之谓也。’
君子引用《礼记》中的话,说明伯姬的行为符合礼制。
诗云:‘淑慎尔止,不愆于仪。’
《诗经》中的诗句也称赞了伯姬的行为。
伯姬可谓不失仪矣。
此句肯定了伯姬的行为符合礼仪。
颂曰:伯姬心专,守礼一意,宫夜失火,保傅不备,逮火而死,厥心靡悔,春秋贤之,详录其事。
这篇颂文对伯姬的行为进行了高度评价,认为她坚守礼节,即使面临生死考验也不后悔,是值得称颂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