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东汉时期的历史学家班昭(约48年-100年),是中国史学界的杰出人物。《列女传》是她为《汉书》所编写的一个专门介绍古代女性品德、节操与家庭美德的篇章。
年代:成书于东汉(约1世纪)。
内容简要:《列女传》是中国古代最早专门记录女性历史的作品之一,讲述了中国历史上几位典型女性的故事,强调她们在家庭与社会中的美德。书中收录了自上古至汉代的一些历史女性,她们的贤良、节俭、坚贞等美德被用作家庭教育与社会规范的典范。《列女传》不仅展现了古代女性的地位和作用,还通过历史人物的事迹反映了中国古代社会对女性的期望和要求。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列女传-节义传-齐义继母-原文
齐义继母者,齐二子之母也。
当宣王时,有人简死于道者,吏讯之,被一创,二子兄弟立其傍,吏问之,兄曰:‘我杀之。’弟曰:‘非兄也,乃我杀之。’
期年,吏不能决,言之于相,相不能决,言之于王,王曰:‘今皆赦之,是纵有罪也。皆杀之,是诛无辜也。寡人度其母,能知子善恶。试问其母,听其所欲杀活。’
相召其母问之曰:‘母之子杀人,兄弟欲相代死,吏不能决,言之于王。王有仁惠,故问母何所欲杀活。’
其母泣而对曰:‘杀其少者。’
相受其言,因而问之曰:‘夫少子者,人之所爱也。今欲杀之,何也?’
其母对曰:‘少者,妾之子也。长者,前妻之子也。其父疾且死之时,属之于妾曰:‘善养视之。’妾曰:‘诺。’今既受人之托,许人以诺,岂可以忘人之托而不信其诺邪!且杀兄活弟,是以私爱废公义也;背言忘信,是欺死者也。夫言不约束,已诺不分,何以居于世哉!子虽痛乎,独谓行何!’
泣下沾襟。
相入言于王,王美其义,高其行,皆赦不杀,而尊其母,号曰义母。
君子谓义母信而好义,絜而有让。
诗曰:‘恺悌君子,四方为则。’此之谓也。
颂曰:义继信诚,公正知礼,亲假有罪,相让不已,吏不能决,王以问母,据信行义,卒免二子。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列女传-节义传-齐义继母-译文
齐国的义继母,是齐国的两个儿子的继母。在齐宣王时期,有个人在道路上被人杀害,官吏审问这件事,发现死者身上有一处伤口,两个儿子站在死者旁边,官吏问他们,哥哥说:‘是我杀了他。’弟弟说:‘不是哥哥,是我杀了他。’过了一年,官吏无法判决,把情况报告给宰相,宰相也无法判决,于是报告给国王。国王说:‘现在如果都赦免他们,那就等于纵容了罪犯。如果都杀了他们,那就等于冤杀了无辜的人。我认为他们的母亲能够知道孩子们的善恶。试着去问她的母亲,看看她想要杀哪一个或者活哪一个。’宰相召来义继母询问,义继母哭着回答说:‘杀掉小的那个。’宰相接受了她的回答,然后问她:‘小的那个孩子,是人们通常更喜欢的。现在你却想要杀他,为什么?’义继母回答说:‘小的那个是我的孩子,大的那个是我前妻的孩子。在他父亲病重临终时,他托付给我说:“好好抚养他。”我答应了。现在我既然接受了别人的托付,答应了别人的请求,怎么可以忘记别人的托付而不遵守自己的承诺呢!而且杀掉哥哥救活弟弟,这是因为私情而废弃了公义;违背诺言,忘记了诚信,这是欺骗死者。如果说话不约束自己,承诺不分轻重,怎么能在世上立足!孩子们虽然痛苦,但我认为应该怎么做!’说着泪水沾湿了衣襟。宰相把情况报告给国王,国王称赞她的行为合乎道义,高度赞扬她的行为,最终赦免了两个儿子,并且尊敬她的母亲,称她为‘义母’。君子认为义母诚信并且爱好道义,纯洁并且谦让。《诗经》中说:‘和善的君子,四方的人都以他为榜样。’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列女传-节义传-齐义继母-注解
齐义继母:指齐国的义母,即前妻所生的孩子被后妻所收养,后妻成为了继母。在这里,‘义’字体现了继母对前妻所生子女的公正和仁爱。
齐二子:指齐国的两个儿子,一个是由前妻所生,另一个是由继母所生。
宣王:指齐国的宣王,是春秋时期齐国的一位君主。
简死于道:指简短地死于道路上,这里可能是指被谋杀。
吏:指古代的官吏,负责审理案件。
创:指伤口,这里指被刺伤。
期年:指一年的时间。
相:指宰相,古代国家的最高行政长官。
赦:指宽恕,免除罪行。
信:指诚信,遵守承诺。
诺:指承诺,答应。
私爱:指个人的偏爱,私情。
公义:指公正合理的道义。
背言:指违背诺言,不守信用。
絜:同“洁”,指纯洁,正直。
让:指谦让,退让。
恺悌君子:出自《诗经》,指和乐平易的君子。
四方为则:指成为四方人的榜样。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列女传-节义传-齐义继母-评注
齐义继母者,齐二子之母也。此句开篇即点明了故事的背景,齐义继母的身份特殊,她是齐二子的继母,这种身份关系本身就带有一定的复杂性。
当宣王时,有人简死于道者,吏讯之,被一创,二子兄弟立其傍,吏问之,兄曰:‘我杀之。’弟曰:‘非兄也,乃我杀之。’期年,吏不能决,言之于相,相不能决,言之于王,王曰:‘今皆赦之,是纵有罪也。皆杀之,是诛无辜也。寡人度其母,能知子善恶。试问其母,听其所欲杀活。’
这段文字描绘了一个复杂的案件,有人死于非命,两个兄弟互相推诿责任,官员无法决断,最终上报到国王那里。国王的决策体现了他的仁德和智慧,他决定通过询问继母来解决问题。
相召其母问之曰:‘母之子杀人,兄弟欲相代死,吏不能决,言之于王。王有仁惠,故问母何所欲杀活。’
相国询问继母的意见,这里体现了对母亲智慧和情感的尊重,同时也反映了古代社会对家庭伦理的重视。
其母泣而对曰:‘杀其少者。’相受其言,因而问之曰:‘夫少子者,人之所爱也。今欲杀之,何也?’
继母的回答出人意料,她选择牺牲自己的亲生儿子,这种无私的母爱令人感动。相国对此表示不解,进一步询问原因。
其母对曰:‘少者,妾之子也。长者,前妻之子也。其父疾且死之时,属之于妾曰:‘善养视之。’妾曰:‘诺。’今既受人之托,许人以诺,岂可以忘人之托而不信其诺邪!且杀兄活弟,是以私爱废公义也;背言忘信,是欺死者也。夫言不约束,已诺不分,何以居于世哉!子虽痛乎,独谓行何!’泣下沾襟。
继母的回答深刻揭示了她的道德观念和价值观,她坚守诺言,尊重公义,甚至愿意牺牲自己的儿子来维护这些原则,她的行为充满了牺牲精神和道德勇气。
相入言于王,王美其义,高其行,皆赦不杀,而尊其母,号曰义母。
国王对继母的行为表示赞赏,并下令赦免两个儿子的罪行,尊称继母为“义母”,这体现了古代社会对道德楷模的尊重和推崇。
君子谓义母信而好义,絜而有让。
这段评价总结了继母的品质,她以诚信和正义著称,同时具有谦让的美德。
诗曰:‘恺悌君子,四方为则。’此之谓也。
引用了《诗经》中的诗句,进一步强调了继母的道德典范作用。
颂曰:义继信诚,公正知礼,亲假有罪,相让不已,吏不能决,王以问母,据信行义,卒免二子。
这段颂词对继母的行为进行了高度的概括和赞扬,强调了她的道德品质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