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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始明昌国文:古籍-列女传-节义传-合阳友娣

作者: 东汉时期的历史学家班昭(约48年-100年),是中国史学界的杰出人物。《列女传》是她为《汉书》所编写的一个专门介绍古代女性品德、节操与家庭美德的篇章。

年代:成书于东汉(约1世纪)。

内容简要:《列女传》是中国古代最早专门记录女性历史的作品之一,讲述了中国历史上几位典型女性的故事,强调她们在家庭与社会中的美德。书中收录了自上古至汉代的一些历史女性,她们的贤良、节俭、坚贞等美德被用作家庭教育与社会规范的典范。《列女传》不仅展现了古代女性的地位和作用,还通过历史人物的事迹反映了中国古代社会对女性的期望和要求。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列女传-节义传-合阳友娣-原文

友娣者,合阳邑任延寿之妻也。

字季儿,有三子。

季儿兄季宗与延寿争葬父事,延寿与其友田建阴杀季宗。

建独坐死,延寿会赦,乃以告季儿,季儿曰:‘嘻!独今乃语我乎!’

遂振衣欲去,问曰:‘所与共杀吾兄者为谁?’

延寿曰:‘田建。田建已死,独我当坐之,汝杀我而已。’

季儿曰:‘杀夫不义,事兄之雠亦不义。’

延寿曰:‘吾不敢留汝,愿以车马及家中财物尽以送汝,听汝所之。’

季儿曰:‘吾当安之?兄死而雠不报,与子同枕席而使杀吾兄,内不能和夫家,又纵兄之仇,何面目以生而戴天履地乎!’

延寿惭而去,不敢见季儿。

季儿乃告其大女曰:‘汝父杀吾兄,义不可以留,又终不复嫁矣。吾去汝而死,善视汝两弟。’

遂以襁自经而死。

冯翊王让闻之,大其义,令县复其三子而表其墓。

君子谓友娣善复兄仇。

诗曰:‘不僭不贼,鲜不为则。’

季儿可以为则矣。

颂曰:季儿树义,夫杀其兄,欲复兄雠,义不可行,不留不去,遂以自殃,

冯翊表墓,嘉其义明。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列女传-节义传-合阳友娣-译文

友娣是合阳邑的任延寿的妻子,字叫季儿,她有三个儿子。季儿的哥哥季宗和任延寿因为葬父的事情发生争执,任延寿和他的朋友田建暗中杀害了季宗。田建被单独处死,任延寿因为赦免而免于刑罚,于是他把这件事告诉了季儿。季儿说:‘哎呀!现在才告诉我!’然后她整理了一下衣服,准备离开,问任延寿:‘和我一起杀害我哥哥的人是谁?’任延寿说:‘是田建。田建已经死了,我应该承担这个责任,你只需要杀了我就可以了。’季儿说:‘杀害自己的丈夫是不道德的,对待哥哥的仇人也是不道德的。’任延寿说:‘我不敢留你,愿意用车马和家里的财物全部送给你,让你去你想去的地方。’季儿说:‘我该去哪里呢?哥哥死了,我没有报仇,和儿子一起睡觉却让儿子杀害了我的哥哥,在内不能和丈夫和睦相处,又纵容了哥哥的仇人,我还有什么脸面在这个世界上活着,还能抬头见天,脚踏实地呢!’任延寿感到羞愧地离开了,不敢再见季儿。季儿于是告诉她的长女说:‘你父亲杀害了我的哥哥,按照道义我不能留下,我以后也不会再嫁人了。我离开你而去死,你要好好照顾你的两个弟弟。’于是她用绳子自缢而死。冯翊王让听说了这件事,非常赞赏她的义举,下令县里恢复她三个儿子的官职,并在她的墓前树立了碑文。君子认为友娣是善于为哥哥报仇的人。诗中说:“不越级不偷窃,很少有不被效仿的。”季儿可以成为别人的榜样了。

赞颂说:季儿树立了道义,她的丈夫杀害了她的哥哥,她想要为哥哥报仇,按照道义这是不能做的,她既没有留下也没有离开,最终选择了自我毁灭,冯翊王在墓前树立碑文,赞赏她的道义明确。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列女传-节义传-合阳友娣-注解

合阳邑:合阳邑是指古代的一个行政区划,即合阳县的城区。

任延寿:任延寿是人名,此处指的是合阳邑的任延寿。

字季儿:字是古代对人的别称,季儿是任延寿妻子的字。

三子:三子指的是任延寿的妻子季儿所生的三个儿子。

季宗:季宗是季儿的兄弟,与任延寿因葬父之事发生争执。

争葬父事:争葬父事指的是兄弟间因为父亲的丧葬事宜产生争执。

阴杀:阴杀指的是暗中杀害。

独坐死:独坐死指的是田建因杀害季宗而独自承担罪责而死。

会赦:会赦指的是得到赦免。

振衣欲去:振衣欲去形容季儿愤怒的情绪,意指她想要离开。

车马及家中财物:车马及家中财物指的是任延寿愿意送给季儿的财产。

安之:安之指的是季儿不知道该如何安置自己。

内不能和夫家:内不能和夫家指的是季儿在家庭内部无法与丈夫相处和谐。

冯翊王让:冯翊王让指的是冯翊地区的王让,此处可能是指一位官员。

复其三子:复其三子指的是恢复季儿三个儿子的名誉。

表其墓:表其墓指的是在季儿的墓前树立碑文以表彰其义行。

不僭不贼:不僭不贼指的是不越位、不偷窃,这里可能是指行为端正。

鲜不为则:鲜不为则指的是很少不成为人们效仿的榜样。

季儿可以为则矣:季儿可以为则矣指的是季儿的做法可以作为人们效仿的榜样。

树义:树义指的是树立正义。

嘉其义明:嘉其义明指的是赞扬季儿的正义行为光明磊落。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列女传-节义传-合阳友娣-评注

友娣者,合阳邑任延寿之妻也。字季儿,有三子。此句开篇点明了人物关系,友娣是任延寿的妻子,字季儿,育有三子。通过‘合阳邑’这一地名,可以推测故事发生在古代的合阳地区,为读者提供了一个具体的历史背景。

季儿兄季宗与延寿争葬父事,延寿与其友田建阴杀季宗。建独坐死,延寿会赦,乃以告季儿,季儿曰:‘嘻!独今乃语我乎!’遂振衣欲去,问曰:‘所与共杀吾兄者为谁?’延寿曰:‘田建。田建已死,独我当坐之,汝杀我而已。’季儿曰:‘杀夫不义,事兄之雠亦不义。’这一段讲述了季儿兄长季宗与延寿因葬父之事发生争执,延寿与田建密谋杀害季宗,田建被处死,延寿得以赦免。季儿得知此事后,表现出极大的愤怒和不解,她的言行充满了对丈夫的不满和对兄长的忠诚。

延寿曰:‘吾不敢留汝,愿以车马及家中财物尽以送汝,听汝所之。’季儿曰:‘吾当安之?兄死而雠不报,与子同枕席而使杀吾兄,内不能和夫家,又纵兄之仇,何面目以生而戴天履地乎!’此段对话展现了季儿的刚烈和坚定。面对丈夫的赔偿和挽留,她坚决拒绝,表达了自己对丈夫背叛的愤怒和对兄长死亡的哀悼。

延寿惭而去,不敢见季儿。季儿乃告其大女曰:‘汝父杀吾兄,义不可以留,又终不复嫁矣。吾去汝而死,善视汝两弟。’遂以襁自经而死。此句描写了季儿在绝望中选择了自尽,她以自己的生命来表达对兄长的忠诚和对丈夫背叛的抗议。她的行为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体现了极高的道德标准和家庭观念。

冯翊王让闻之,大其义,令县复其三子而表其墓。君子谓友娣善复兄仇。诗曰:‘不僭不贼,鲜不为则。’季儿可以为则矣。此段说明了季儿的英勇行为得到了冯翊王的认可,她的三子得到了恢复名誉的机会,墓也得到了表彰。同时,通过引用古诗句,进一步强调了季儿的道德品质,使她的形象更加光辉。

颂曰:季儿树义,夫杀其兄,欲复兄雠,义不可行,不留不去,遂以自殃,冯翊表墓,嘉其义明。结尾部分以颂的形式,总结了季儿的道德品质和行为,强调了她的义举和牺牲精神,使读者对她的形象产生深刻的印象。

内容标题:《泰始明昌国文:古籍-列女传-节义传-合阳友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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