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东汉时期的历史学家班昭(约48年-100年),是中国史学界的杰出人物。《列女传》是她为《汉书》所编写的一个专门介绍古代女性品德、节操与家庭美德的篇章。
年代:成书于东汉(约1世纪)。
内容简要:《列女传》是中国古代最早专门记录女性历史的作品之一,讲述了中国历史上几位典型女性的故事,强调她们在家庭与社会中的美德。书中收录了自上古至汉代的一些历史女性,她们的贤良、节俭、坚贞等美德被用作家庭教育与社会规范的典范。《列女传》不仅展现了古代女性的地位和作用,还通过历史人物的事迹反映了中国古代社会对女性的期望和要求。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列女传-母仪传-齐田稷母-原文
齐田稷子之母也。
田稷子相齐,受下吏之货金百镒,以遗其母。
母曰:‘子为相三年矣,禄未尝多若此也,岂修士大夫之费哉!安所得此?’
对曰:‘诚受之于下。’
其母曰:‘吾闻士修身洁行,不为苟得。竭情尽实,不行诈伪。非义之事,不计于心。非理之利,不入于家。言行若一,情貌相副。’
今君设官以待子,厚禄以奉子,言行则可以报君。
夫为人臣而事其君,犹为人子而事其父也。
尽力竭能,忠信不欺,务在效忠,必死奉命,廉洁公正,故遂而无患。
今子反是,远忠矣。
夫为人臣不忠,是为人子不孝也。
不义之财,非吾有也。
不孝之子,非吾子也。
子起。’
田稷子惭而出,反其金,自归罪于宣王,请就诛焉。
宣王闻之,大赏其母之义,遂舍稷子之罪,复其相位,而以公金赐母。
君子谓,稷母廉而有化。
诗曰:‘彼君子兮,不素飧兮。’
无功而食禄,不为也,况于受金乎!
颂曰:田稷之母,廉洁正直,责子受金,以为不德,
忠孝之事,尽财竭力,君子受禄,终不素食。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列女传-母仪传-齐田稷母-译文
齐国的田稷子的母亲。
田稷子做了齐国的宰相,接受下级官吏送来的百两黄金,拿去给他的母亲。
他的母亲说:‘儿子你做宰相三年了,你的俸禄从来没有这么多,这难道是做士大夫的费用吗?是从哪里得来的?’
田稷子回答说:‘确实是从下级那里接受的。’
他的母亲说:‘我听说士人修身养性,行为端正,不会为了不义之财而苟且取得。他们会全力以赴,不使用欺诈的手段。不正义的事情,不会放在心上。不合理的好处,不会带进家里。言行一致,态度和外表相符。’
现在国君设立官职等待你,用丰厚的俸禄来供养你,你应该言行一致来报答国君。作为臣子侍奉君主,就像作为儿子侍奉父亲一样。要全力以赴,忠诚老实,不欺骗,务必效忠,即使牺牲生命也要完成使命,保持廉洁公正,所以不会有什么麻烦。现在你却相反,远离了忠诚。作为臣子不忠诚,就像作为儿子不孝顺一样。不义之财,不是我的东西。不孝顺的儿子,不是我的儿子。儿子,起来。’
田稷子感到惭愧地走出去,退还了黄金,自己回到宣王那里承认错误,请求受到惩罚。
宣王听说了这件事,大大奖赏了田稷子母亲的义行,于是宽恕了田稷子的罪过,恢复了他的相位,并且用公家的钱赏赐给了他的母亲。
君子认为,田稷子的母亲廉洁而有教化之力。
诗经中说:‘那些君子啊,不是空着肚子吃饭的。’没有功绩却接受俸禄,尚且不能这样做,更何况接受黄金呢!’
颂词说:田稷子的母亲,廉洁正直,责备儿子接受金钱,认为这是不道德的行为,忠诚和孝顺的事情,她都尽力去做了,君子接受俸禄,最终也不会空着肚子吃饭。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列女传-母仪传-齐田稷母-注解
齐田稷子:齐国的田稷子,指的是田稷子,他是齐国的相国。
相齐:担任齐国的相国,相国是古代国家的高级官员,相当于现代的总理。
下吏:指下级官员,这里指的是接受田稷子贿赂的官员。
货金百镒:一百镒的金子,古代货币单位,一镒等于二十两。
遗其母:送给他的母亲。
修士大夫之费:修养士大夫的费用,指维持士大夫身份和地位所需的费用。
苟得:不正当的得来。
竭情尽实:竭尽诚意,真诚相待。
诈伪:欺诈和虚伪的行为。
非义之事:不道德的事情。
非理之利:不合理的利益。
情貌相副:言语和行动一致,表里如一。
设官以待子:设立官职等待儿子来担任。
厚禄以奉子:给予丰厚的俸禄来供奉儿子。
报君:报答君主的恩宠。
为人臣:作为臣子。
事其君:侍奉他的君主。
为人子:作为儿子。
事其父:侍奉他的父亲。
尽力竭能:竭尽全力。
忠信不欺:忠诚守信,不欺骗。
务在效忠:致力于效忠。
必死奉命:不惜牺牲生命去执行命令。
廉洁公正:廉洁正直。
遂而无患:因此而没有忧患。
远忠:远离忠诚。
为人臣不忠:作为臣子却不忠诚。
为人子不孝:作为儿子却不孝顺。
不义之财:不义之财,指不正当的财富。
吾有:我有。
子起:儿子起身离开。
宣王:齐国的君主,宣王。
大赏其母之义:大大奖赏他母亲的义行。
复其相位:恢复他的相位。
公金:公家的金钱。
君子:有道德的人。
素飧:素食,这里指不贪污。
无功而食禄:没有功劳却享受俸禄。
颂:赞美之词,这里的颂是对田稷之母的赞美。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列女传-母仪传-齐田稷母-评注
齐田稷子之母也。田稷子相齐,受下吏之货金百镒,以遗其母。
此句开篇点明故事背景,齐田稷子的母亲作为故事的关键人物首次亮相。田稷子身为宰相,却接受了下级官吏的贿赂,这种行为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尤其是在儒家思想盛行的时代,是极其不道德的。
母曰:‘子为相三年矣,禄未尝多若此也,岂修士大夫之费哉!安所得此?’
田稷子的母亲对儿子接受贿赂的行为表示疑惑和不满。她认为儿子作为宰相,应该以清廉自守,不应接受不义之财。此句反映了儒家思想中对于官员清廉自律的重视。
对曰:‘诚受之于下。’
田稷子对于母亲的质疑,只是简单回应说确实接受了下级的贿赂。这种回应显得苍白无力,未能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任何辩解或反思。
其母曰:‘吾闻士修身洁行,不为苟得。竭情尽实,不行诈伪。非义之事,不计于心。非理之利,不入于家。言行若一,情貌相副。今君设官以待子,厚禄以奉子,言行则可以报君。夫为人臣而事其君,犹为人子而事其父也。尽力竭能,忠信不欺,务在效忠,必死奉命,廉洁公正,故遂而无患。今子反是,远忠矣。夫为人臣不忠,是为人子不孝也。不义之财,非吾有也。不孝之子,非吾子也。子起。’
田稷子的母亲用儒家经典教导儿子,强调士人的修身洁行,不应为苟且之利而背离道德。她以君臣关系类比父子关系,强调忠诚和孝顺的重要性。这段话充分体现了儒家思想中对于忠诚、孝顺和廉洁的强调。
田稷子惭而出,反其金,自归罪于宣王,请就诛焉。
田稷子在母亲的教诲下感到羞愧,退还了贿赂,并向宣王自首。这种行为表明田稷子虽然接受了贿赂,但在母亲的教诲下,最终还是选择了回归正道。
宣王闻之,大赏其母之义,遂舍稷子之罪,复其相位,而以公金赐母。
宣王对田稷子的母亲表示赞赏,认为她坚守正义,因此宽恕了田稷子的罪行,并恢复了他的相位,同时将公金赐予田稷子的母亲。这一行为体现了宣王对儒家道德的尊重。
君子谓,稷母廉而有化。
这句话是对田稷子母亲的评价,认为她廉洁自律,并且能够感化他人,体现了儒家思想中对于道德示范作用的重视。
诗曰:‘彼君子兮,不素飧兮。’无功而食禄,不为也,况于受金乎!
这里引用了《诗经》中的诗句,进一步强调了君子不应无功受禄,更不应接受贿赂。这是对田稷子母亲教诲的进一步印证。
颂曰:田稷之母,廉洁正直,责子受金,以为不德,忠孝之事,尽财竭力,君子受禄,终不素食。
最后以颂的形式总结了田稷子母亲的形象,她廉洁正直,敢于责备儿子接受贿赂,展现了忠孝之美德,同时也强调了君子应当坚守廉洁自律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