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魏源(1794年-1857年),清代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和历史学家。魏源关注国家的强盛,尤其在军事和外交方面具有较深的见解。《练兵实纪》是魏源在军事领域的重要著作之一。
年代:成书于清代(约19世纪)。
内容简要:《练兵实纪》是魏源总结兵法与军事训练的经典之作,书中通过详细的军事理论和战术分析,阐述了兵员的训练、装备的使用及战争的战略布局等内容。它着重分析了如何通过军事训练和战略布局,提升军队的战斗力,强调了军事思想与实际战斗经验的结合。该书不仅对清朝的军事改革产生了影响,也对后世的兵法和军事理论有着重要启示。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练兵实纪-正集-练胆气-原文
第一。辨真操
夫陈师鞠旅,列众于场,谓之操练,尔等知之矣。
殊不知教场操练,不过明金鼓号金,习射、打、击、刺手艺之能。
此等事不是在人家房门院墙内做得,故设教场操练之。
平时在各歇家之时,若肯心心在当兵,起念一心,以杀贼为计,蓄养锐气,修治军装,讲明法令,通之以情,结之以心,何尝不是操练也。
第二。循士情
主将常察士卒饥饱劳逸,强弱勇怯,材技动静之情,使之依如父母。
则和气生,气和则心齐。
兵虽百万,指呼如一人。
第三。公赏罚
凡赏罚,军中要柄。
如该赏者,即与。
将领有不共戴天之恨,亦要录赏,患难亦须扶持。
如犯军令,便是亲子侄亦要依法施行,决不许报施恩仇。
有此者以其所报之罪坐之。
第四。信口耳
发号施令,预先决定,不可临时反复,使三军疑惑。
故云:“将无还令。”还应行军务,系有文字。
事缓者,除通行揭示外,若值紧急军机,虽有文字抄示不及者,主将门上掌号笛,各偏裨传带头目,自百总以上,赴听而谕。
主将无定位。
但凡临时在本地方独尊者,便是。
如职位相等,则尊其老成年长者一人主之。
掌号笛,各同僚、中军、千、把、百旗总以上,俱赴其行,会计遵守。
夫主将一人耳,车、步、骑官兵数万,一句说话。
如何传得遍知?但主将号令,只传偏裨。
偏裨只传中军、千、把总,千、把总只传百总,百总只传旗总,旗总只传队总,队总口授军兵而止。
须要传说明白,叮咛熟记。
若一时听记不全,还挨次再问所传之人,若都问不明,再问主将,不许搀越推挨。
若有得令不传,传到不遵,及与传说不明,或忘记不来再问,以致误事者,军法重治。
干系偏裨者,事小则治其中军官。
其告示文字之类,亦要挨次抄传,互相字字说明,以上二项,传谕口令,抄誊文字,仍要一字一言,不许增减。
及别添祸福之说,每传毕,差巡视旗于街上,或歇家,唤二三个军来问之,照不知条内,查治所由。
第五。一号令
军中有主将(谓同在军中之尊者,非大将也),而副将以上(非副总兵,乃一时同事位稍次者),辄出号令,乃改易旌旗军号者,重治,若号令未便,须合改易者,先申主将。
第六。谨漏泄
凡承受到军期密约号令,及关报贼情事宜文字,只可传到将领等人员自知,常作提备,不许漏泄令众人知之。
如漏泄,致贼乘我者,军法不贷。
第七。定军礼
中军、千总见本营主将,两跪一揖,合营主将亦如之。
路迎从便。
别营主将官衔拜贴角门庭参,一跪两揖,后堂傍坐待茶。
凡千总待中军,以长官礼。
阅人马,则并坐于次。
凡把总见千总,平时两揖一跪。
入营奉台上发放,则跪而听之。
私谕旁立受教,途遇本管千总,下马拱立。
遇合营千总,待如本管礼。
路迎从便。
遇别营千总,让道立马候过。
凡队总之于旗总,旗总之于百总,平时与教场,俱照兵士之于队总。
其途遇本管俱下马,倘见迟下马稍误,不必加罪,但终于下马即已。
非所管者,道旁侧趋,不许抗礼。
凡议过礼节,定要遵行,谚云:“军中立草为标”。
但一字一言出口,就是军令,更易不得。
虽卑如队长,所管数人,既知恶属下数人抗违不能行事,即知己身不可,又效属下之人复抗在上头目。
夫军机乃国家重务,情难掩法,敢有亲识相容,故违明抗,容者犯者通以军法重治。
第八。止蓦越
队总、旗总文移,只至千、把总。
千、把总文移,只至营将。
营将只至镇、道、镇、道转达督、抚,督抚转达兵部。
偏裨以下,不许擅往都会,说人是非,逞己功劳,如有蓦越各上司径行者,查究参治。
甚或有仍前结交京要,私写揭贴,有所倾害人,遇调发临敌腾布功罪者,访出定行重治。
明有天道,幽有鬼神,记不佑此奸心险行之徒。
第九。详责成
凡责成之例,不拘平时临阵。
小而一切号令有违,作奸犯科,大而退缩,致误军机。
管五名以上者,一名有犯,必连坐之。
管二十名以上者,二名有犯,必连坐之。
管六十名以上者,六名有犯。
必连坐之。
管百名以上者,十名有犯,必连坐之。
管三百名以上者,二十名有犯。
必连坐之。
管一部以上者,五十名有犯,必连坐之。
管三部以上者,一百五十名有犯,心连坐之。
一万名者,五百名有犯,必连坐之。
若先呈举者,免坐。
至于赏亦如之。
若逃去奸盗等事不诘首,疾病患难不报官,专罪队总与同队。
甲兵器械损坏不充足,专罪旗总。
武艺不精习,专责百总。
号令不明通,专罪千,把总。
所谓专者,特于此等人加重也,非是只罪此项人员,而本管大小头目便不相干。
第十。正名法
行伍既定,军士与旗、队总同宿歇一房者,立则傍立,坐则傍坐,所睡床炕,不拘方向。
饮食之际,军士候旗、队总,旗、队总务先取其次者,以成揖让之风。
凡有当行事体,军士务听旗、队总言语,不许抗违。
如旗、队总有过,集本旗并一队之人,合辞谏止。
一次不听,再谏。
又不听,三谏,禀百总知,若困谏止,旗、队总既不知过,又计害军士以图报复者,军士避之,不可与争,只赴百总处告知。
百总亦晓谕旗、队总知过,再不知过,若与军挟怨者,送把总处治。
若军士有小过,旗、队总即时口责,三次不听,先将令书供在桌上,无桌则悬于壁,命犯兵跪。
旗、队总立傍云:‘你这个人所为。今对号令某一款所犯相同,我念同歇处,恕你二次,你又不改,今照令书处治。’多不过五棍,不服者径送本营将官处。
凡军士与不系本管旗、队总同歇者,亦让以兄长之礼。
凡事逊避,不许冲犯。
其余则平处。
系百总,则照旗总礼,百总与旗、队总同居者,照依军士共旗、队总同住例。
第十一。连觉察
同队之人,即不同住,同住之人,虽不同队,务要互相觉察。
彼此奸弊,三劝不改,即报在本管。
如军士犯法,报在队总,队总犯法,报在旗总。
旗总犯法,报在百总之类。
各先行量处,如处过不悛,报在营将,再处不悛,报在主将,必以军法重治。
第十二。达士情
军士若有公事、私事,紧急欲诉本管者,先与旗、队总言之。
径赴应该千、把、百总处,门上即时放入,不许拦阻执辱。
把、百总以下,不拘暮夜食寝之时,即穿衣领赴某衙门。
或应自往者,谕其自往,务要耐烦待他。
如或厌恶作性,不与他好好晓谕者,或被访出或问本人得知,定将该管官记过类论。
第十三。清减
本管官剋减钱粮者,许本属军士及属官告治,此不坐犯上之罪。
若系责比武艺,督治遣过,因而怀狠或刁诬者,定以军法从事。
第十四。分军饷
军士月粮赏赐出,先将数报知,即时委官。
并请主将委官,监錾包封。
包刊印板一方,上书某月粮额该若干。
每人以一分为耗,委官某人錾银二日内完足。
请主将下教场,或在衙门,通候军士集到,唱名给与。
先取一封秤兑。
如一封不足,则所包诸封,尽行算数倍偿治罪。
军士已散到手,若复情愿送人者,日后告状亦不许扯引在内。
如未散到手,而本管官私克,并不禀錾包封而径散者,通坐以边海钱粮论,径听告理。
第十五。苏劳役
凡军中除教阅外,将领不得以无要紧事劳扰军士,务令休息。
即用一人,如劳自己一般。
第十六。戢滥差
凡军称曰军士、战士、力士、勇士、义士、士卒。
夫必称曰士者,所以贵之也。
朝廷之命名贵士如此,所以望之出力疆场,卫国保民,其责非轻。
今却使之为轿夫厮役,以厮役待士,而欲其出死力,捐命御寇,有是理哉?
缘往曰责实未至,习弊成痼,恣人占用,迎送上司,无不安然顺承。
只恐结下怨狠,阴为訾害,未思将军马累坏失损,复失其心,万一有事,不能战御,利害在谁。
即使平日执持得罪于人,比败军失守之罪孰重?
况主客将领既定,有杂流以供差用,复以何辞擅役军伍,如有私情应迎送者,准于杂流内差拨。
敢将编定战兵擅遣差使迎送者,各以责成款内分数治罪。
坐区副、参、游、守、把等官,除正额应用人役外,凡守垛守墩远哨守口之人,一名不许擅行差遣。
凡各处公差人到,亦不许擅作威福,强取跟用。
今置差薄一扇,其顶缺带粮不该轮差者,俱不必开。
只将实在军士,逐名一字平列,开在册内。
马军另为一起,步军另为一起。
该营自置票板一方,印刷差票,发各中军提调收候。
凡差一军,必须填票一张,明注为某事见差某人。
票收军人之手,差注该簿之内,每半年查比外,仍听不时调票查对。
如票有而册无,或票无而册有者,俱系将领私用及卖放之弊,并不准作数。
其军士买票者,定从重惩治。
补差如填某差而却私用者,许各军即时将票赴府陈告,定与查处。
审出定将填票官识重治。
本告免差半年,决不许各队抽差,致乱行伍。
违者,营将而下,通以军法责究。
第十七。励火兵
编过火兵,有能奋学武艺精熟者,升为战兵。
战兵内懒惰不习武艺,号令生疏者,降改火兵。
每季终次月初二日一考,平时听各火兵自首,即与验升。
第十八。恤病伤
凡军士有疾病,同伙房即报本管队总,队总报旗总,同到歇处验过,即报百总,径赴本营将官并主将处报知,遣医诊看病形轻重。
百总一面再报该管把总,把总报千总,千总报营将知会。
所以百总即报主将者,盖病人一时感患,立待救济,若循资挨报七八处衙门,何时报达得遍也。
凡报病者,不论大小衙门,启闭冗暇,即时投入。
如有把门人阻拦,及将官施行迟误者,罪坐所由。
报病迟过一日者,罪在报迟之官。
若因迟报致病兵身死者,究其迟误之人。
第十九。视病期
凡病兵初病者视之,以后在队总,则时时着视。
旗总则一日一看,百总则三日一看,把总则五日一看,千总则十日一看,营将每半月一看,主将惟看病重者存恤之。
第二十。戒居常
同伙住歇兵士,入晚则安眠静睡,以养精神。
不许枕上呕吟唱曲,以耗精气,勾惹淫念,鼓惑思乡。
仍轮流喂马,务要勤起添草。
白昼早起,梳洗毕,各团聚一处,将所给号令,逐款听一识字人讲说一遍。
早饭毕,各出当差放马买卖等事。
午间休息,或坐或睡,务在安闲。
日西,各于便处习学武艺,或学弓马,或学披甲,至昏而止。
每五日一次,将自己器械,应磨光者磨光,修利者修利,以上俱该管队总、旗总督率行事,百总于磨器械之日一查。
第二十一。遵节制
军中惟有号令。宋时人称岳忠武军曰:“撼山易,撼岳家军难。”
夫军士一人,不过一百斤气力,如何比山难撼?盖山是土石,可以掘取钻挖。
军士万人一心,一个百斤力,万个百万力矣,如何撼得动。
若人各一心,百万之众各是一个身子,即贼一个,便可冲动之。
古者义勇武安王,即今天下庙中关王也。
生前曾独马单刀于万众中斩颜良,正是颜良之兵人各一心也。
或者又谓万人各俱一个身,如何使得一心,要我一个身子,合得百万斤力气来,不亦难乎?
是不然。
你只看用人抬巨石大木,万万斤木石,用千数个人便能抬得来。
盖数千人虽是力在各人身上,而绳子扛子,则可均在众人身上也。
如今操练的赏罚号令节制规矩连坐之法,都是抬木石的绳扛一样。
人人遵守号令,重如性命,死便就死,不敢违令,死于贼手,尚有优恤立庙祭祀,犯了军法被杀,空丧了性命,又无前项许多恩典,人人只得拣着好处死。
且与贼对敌,固恐杀死,所以怕他,却不想见他走了,被他快马赶来,却也是死。
走在水里,不免淹死,山上跳下,不免跌死。
但愚众不怕死,只是怕贼,若将走了死的念头,肯向前与他厮杀,杀他一个,做个好汉死,也报了我的仇恨,自然万人一心,万身一力。
况尔辈与人争竞,一句一言,都要报复他,却被贼杀来,不肯动手,与他一对,低头听他杀死,全不想我若杀死贼,贼必不能又杀我,有功生还,登时富贵,何等是好!
尔辈愚人,何不肯万众一心,一齐杀贼?所谓天堂有路不肯往,地狱无门自撞入也。
思之思之!今日号令,决要比岳爷爷军。
又如一株大木,一块大石,绳子扛子,不拘千万人同抬,都要压到肩头上来,断然不准你们人各异心,如往年儿戏也。
第二十二。思豢养
凡你们当兵之日,虽刮风下雨,袖手高坐,少不得行月二粮,这银米都是官府征派地方百姓办纳来的。
你在家那个不是耕种的百姓,你肯思量在家种田时办纳的苦楚艰难,即当思量今日食粮容易。
又不用你耕种担作,养了一年,不过望你一二阵杀胜。
你不肯杀贼保障也,养你何用,就是军法漏网,天也假手于人,定不放过骗食官粮之人也。
第二十三。稽功过
各营将立功过总薄一扇,每千各与一扇。
凡遇百、旗、队总及兵夫寻常勤劳,例如多差他行了几十里路,多差他干了一件事,纪在功条一次。
与人言语之争,不至军法处者,纪在过条一次。
兵之功过,队、旗总开送百总,转送把总纪之。
凡百、把、千总与中军家丁、夜不收、杂流功过,俱营将纪之附于总薄。
每积一季,听吊查一次,类行赏罚。
第二十四。体初犯
官兵除犯有行营、野营、对阵、军机、及谋逆、杀人、奸盗、诈伪、赌博等项军情,不论初犯、二犯必行军法外,其余一切小过,并违犯新出号令,系平时操行者,初犯免究,二犯记过于薄,三犯方捆打。
第二十五。省己过
凡你们本为立功名报效而集。
兵是杀贼的东西,贼是杀百姓的东西。
百姓们岂是不要你们去杀贼,官府岂是好为作践轻视你们,设使你们果肯杀贼,守军法,不扰害地方,百姓如何不奉承?官府如何不爱重?
只是你们到个地方,百姓不过怕贼抢掳,你们也曾抢掳;百姓怕贼焚毁,你们也曾焚毁;百姓怕贼杀,你们要讨功也曾杀他。
这百姓如何不避而远之,如何不关门锁户?官府为尔粮饷千思百虑,东挪西处,日日只见运粮运草,及至敌人时,却并不见你一人出力,只是任敌纵横?
官府如何不作践?如何不恶弃也?今练之后,但凡军行,必是依令抬营,一人不得搀越生事。详见行营款内。
第二十六。劝涵忍
他人索我争斗,说是他人理短,亦好好避他,禀赴本管,转达应该上司,定与处分得平。
若与争竞,纵是军士十分理长,先打军士不忍之故,然后另与审处。
若强买民物亏折价值等项,因而争竞者,不论曲直,只将军士先处,然后听有司剖断。
第二十七。程逃故
凡遇有逃故,本伍即刻报队总,队总报旗总,旗总报百总,百总报把总,把总报千说,千总报哨将,即于本日开手本呈递营将。
一面行令该管队伍,将故者一切衣装财物点查,并身间有无银两,听详给付本主家属。
有敢剋留者,以军法论。
仍加倍追恤故军之家。
第二十八。补军限
凡遇事故顶补,每月初一、十五二次,呈送验发。
第二十九。拟捕拘
各营官军,有犯事同一起者,不许擅自拘捕问理。
须呈本营将官,转命投营取来。
仍令各中军官会问,通详主将定夺,不许一营偏断。
违者察治。
第三十。明勾摄
军卫有司提取官军,一面留差人等候,一面呈请主将,酌量时势缓急,事体轻重,摘发收问,如不详请,而擅听拘去者,同队同伙,该管官员,把总以下通治。
若已呈详,而本总哨将不为留人转详,及迟延者,拿书手治罪。
若差人强拿,不由分说者,先将此令与看。
说之不听,一面拘守,一面飞报主将收监,定以打扰军政,阻挠练兵参治。
第三十一。申军纪
平时恃强凌弱,酗酒忿争,喧骤无礼,蹂取人果稼,作践人庐器,分别轻重治之,贯耳游营。
奸淫人妇女,偷盗人财物,军法示众。
以上有犯,但系同伙同队之人有一举首,余皆免罪。
首者行赏,若互相容隐,同伙同队之兵俱以军法连坐。
第三十二。立逃约
凡募兵必取保结,若遇逃走,同队之人各连坐。
一半送监,一半保拿,革去月粮;一年不获,原保人发哨;三年,本伍军从重捆打,发落收伍,准支半粮,获日乃复。
第三十三。究冒顶
凡冒兵顶替入操者,正替身俱以军法捆打,所雇之人即充兵。
收操工食,即将原雇之人分支一半。
第三十四。禁争殴
自己军士头目,两相斗殴,不论曲直,各捆打,然后查其所由加治。
若军士与非管队总,队总与非管旗总、车正,旗总、车正与非管百总,百总与非管把总,把总与非管千总争殴者,先治其卑者以不守分之罪,然后另剖曲直。
若与本管争殴者,以殴父母论,定行军法从事。
第三十五。禁喧哗
凡军中要紧,第一件只是不许喧哗说话。
每遇动止进退,自有旗帜金鼓,若无令许说话,但开口者,着实重处。
夜间尤是切禁。
第三十六。禁窃盗
自相窃盗者,不计物多少,在军中以军法从事。
非出军临阵,自有常法。
第三十七。禁博奕
凡军中除习武艺为戏不禁。
若将条约随俗改为唱曲,习学以相戏乐者,有赏。
凡别项博戏,俱该禁止,违者照条治。
第三十八。禁妖妄
讹言诳惑,妄说阴阳卜筮,道释鬼神,灾详祸福,摇动众心者,重治。
因而误事者,军法从事。
第三十九。禁乖异
凡将领官哨队长,不相和协,倾陷妒忌,因而误事者,军法处之。
商议兵机,务在平允,即时决定,违与执拗者处治。
第四十。严途令
凡军士途遇文武大小官,俱下马让道。
若在营中操练,奉金鼓号令者,一惟号令是听,不必回避。
第四十一。书器械
应有兵器,军士配定随身。
虽一弓一箭,须书各行伍在上。
或遗失易为检给,或临操易为办赏。
官器不必书名,以便更代者。
第四十二。整骑什
马上鞍辔什伍,每一月营将点验一次,千总点验一次,把总点验一次。
每三操过,旗、队总督查一次。
仍须身率,以为士倡。
况营将、千、把总各有坐马,有家丁马,百骑队总各有骑驮马,必照条约,先将己马逐一点检,然后方可责军以不如式之罪。
属下有不自为倡率者,营将查出,轻则自行责治,扣廪粮处办,重则解送主将重治。
营将之马,听主将验治。
第四十三。养战马
夫国之大事在戎,兵之驰骋在马。
西北原野,以马为命,所赖不亦重乎?
但马之饥饱劳佚,湿燥疾病,有口无言,不能自白,必须在我领马官军,时其水草,适其性情,节其饥饱劳佚,加意调息。
戢其蹄耳,习其驰逐,闲其进止,人马相亲,然后可使。
鞍辔勒御,必令全好,乏绝辄补。
冬归深厩,夏人凉庑。
今者既无深厩凉庑,可不思所以处之乎?
每于盛暑之时,务将马匹拴系就阴所在。
如城市无阴凉之隙,可牵于城外人家村落林木阴郁之所,与东西北三面城墙之下拴喂。
盛寒则拴于南墙之外,向阳明与近人烟处,入夜将屉用肚带缚在马脊上遮冷,庶堪战阵之用。
但各该官军率无敌忾之心,惟是养身之计,剋减草料,饮饲不时,再加差役繁多,以致马匹损惫劳伤,不知临时以何为命?
况今降罚之例甚严,主将偏裨悉所不免,诚不可不严加稽考。
各哨将置立等第循环文薄二本,将该管见在马匹通行查出,逐一躬亲验选。
其往时原以超上中下及下下五等比验,近该本府操阅三屯标下军马,验得各兵马骡。
如头等之内,有十分膘壮,应拟头等之上者,有膘分正合头等者;有膘分稍次难作二等者;
二等之内,有膘分出二等之上,次于一等之下者;三等之内,有瘦弱而可骑者,有瘦弱不至狼狈者,有十分瘦弱垂死者;
五等不尽其选。
临时执笔,犹豫难决,拟之不得其平,何以使人激劝?
近照武艺一体,定为九则:如上等内满膘过当,则注为上之上;满膘而不至溢肥,则为上之中;有膘而不满,则为上之下。
膘壮而未至平满,则为中之上;半膘则为中之中;拟下等则稍肥,拟中等则未及,乃为中之下。
虽瘦而不至弱,拟属下等,则为下之上;瘦弱而不至不可骑喂,则为下之中;瘦弱不堪骑喂,则为下之下。
如此验注,当时流水拟去,人既不枉其劳,马又拟得骑当,无再疑难,颇称得意,合行通遵改拟。
自今以后,凡点验马骡膘分,分别上等三则。
要见某马为上上等,即旧之超等,某马为上中等,某马为上下等,即旧之上等推广也。
中等三,则某为中上等,某马为中中等,某马为中下等,即旧之中等推广也。
下等三,则某马为下上等,某马为下中等,即旧之下等推广也。
某马为下下等,即旧之下下等也。
庶便稽考膘分进退,以凭赏罚。
其上中等六,则马匹省令各军自行取便,用心喂养。
下等三,则责委勤慎官一员,专管攒槽喂饲。
逐日查验各军草料,仍查夜草,如有不用心及短少草料者,径自责治。
将责治过缘由填注簿内,该管将官,每三个月一次点验膘分。
如二等喂至头等,三等喂至二等,俱免比责,即于循环内明开,某人原系二等,今入头等,某人原系三等,今入二等,各令自行喂养。
如三等喂至头等,亦要明开。某人原系三等,今入头等,免其攒槽,仍具名呈来,以凭犒赏,免工免差,如三等马匹,膘分不加,各捆打二十。
其间如有头等反为二等,二等反为三等,责如之。
三等反为至瘦弱者,捆打四十,各照旧攒槽喂养。
每季一次,将填注循环,责令经管书手齐送赴镇,倒换查考,通以三个月为则。
二等者俱要喂至头等,中间如有膘分不增,呈请发落。
仍系三等或瘦弱者,各捆打四十,责令变买膘壮好马解烙。
若将瘦弱马匹不行明白开报,帮移作弊者,定将作弊人役痛以军法惩治,将领连坐,马军加倍重处,断不轻恕。
凡夏秋,轮队赶就水草牧放,至晚归交各主。
如其放牧不以实,致令各马饥饿者,将该日之人送把总处治,登于薄上。
各军情愿自出割草喂马者听。
凡春冬,马匹上槽,须多留夜草,每日饮水以时,如无夜草及饮水失误者,队总、旗总查治之。
一次责五棍,如事重,仍开送把总,附过于薄。
凡马不伤于末,必伤于始;不伤于饥,必伤于饱。
日暮道远,必数上下,宁劳于人,切无劳马。
常令有余,备敌之覆我也。
凡走骤之时欲住者,看远近缓缓收勒,不可陡然紧收。
常自约度,毋至喘损。
凡战马,除本军自驮马草马料之外,若代他人驮物,及雇人骑乘者,雇者与者各罚马一匹,本军以军法捆打一百,枷号示众。
凡马军除器甲及饮食外,不得驮物过十五斤。
凡马操一日,次日必歇操。
各五更早出放马,采草备马一日之食,以便次日进操。
凡马匹草料,本折兼支,本为定例。
但各军只将本色三日者,匀作六日喂马,而三日折干遂为己用,是本折兼之。
本为体悉便军之意,而今反资克落之奸,致减马口之食,马安得不瘦损哉?
今后三日草准作四日喂养,其余二日须用折银买草买料喂之。
若仍再减,不行买料草喂马者,定行军法重治,折银追究下落。
以上一法,全在哨将之督责,千、把总之考查,而哨将、总之稽考也。
凡关支本色草料出日,该队总一日一查,哨将、千总时常差人缉访。
若将草料买借与人者,查举得出,本军军法捆打,旗总免罪。
如被拿获,而非该队总检报,一体连坐。
卖者买者同罪。
凡马虽畜类,其效汗血之劳,战阵之间,为国家宣力,与官军无异,又为尔辈骑乘代劳,且最有功于尔也。
死在出征地方止许割耳蹄回报应该衙门,全体掩埋,不许开剥食用,如违者军法重治。
凡官府有责其不以皮张送验者,执此条为证。
凡比较武艺之日,马匹或付火兵出放,或留在槽喂养。
火兵看守,不必进操,军士亦不必着盔甲。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练兵实纪-正集-练胆气-译文
第一。辨真操
陈师鞠旅,把士兵排列在场上,这叫做操练,你们都知道了。但不知道教场上的操练,不过是明确金鼓号令,练习射箭、打击、刺杀等技艺。这些事情不是在人家院墙内能做的,所以设立教场来操练。平时在各家休息的时候,如果心里想着当兵,一心一意,把杀敌作为自己的任务,培养锐气,修理军装,讲明军规,用情感去团结他们,用心灵去凝聚他们,这何尝不是一种操练呢。
第二。循士情
主将经常关注士兵的饥饱、劳逸、强弱、勇怯、材技、动静等情况,让他们感受到像父母一样的关怀。这样和气就会产生,气和则心齐。即使士兵有百万,指挥起来也像一个人一样。
第三。公赏罚
所有的赏罚,都是军队中的重要环节。如果应该赏赐的,就要立即给予。即使将领有深仇大恨,也要记录下来给予赏赐,在困难的时候也要互相扶持。如果违反军令,即使是亲生孩子也要依法处理,决不允许因为私人恩怨而偏袒。
第四。信口耳
发布命令,要提前决定,不可临时反复,以免三军疑惑。所以有句话叫:‘将无还令。’行军事务,要有文字记录。事情不紧急的,除了公开揭示外,如果遇到紧急军情,虽然有文字记录但来不及抄示的,主将就在门口吹号笛,各偏裨传达给头目,从百总以上,都要去听令。主将没有固定的位置。但凡是临时在本地方独尊的人,就是主将。如果职位相等,就由年长的一个人来主持。吹号笛的人,各同僚、中军、千、把、百旗总以上,都要去那里,计算遵守。主将一个人,车、步、骑官兵数万,一句话就要传遍。但主将的号令,只传给偏裨。偏裨只传给中军、千、把总,千、把总只传给百总,百总只传给旗总,旗总只传给队总,队总口头传达给士兵就停止。必须传达清楚,反复叮嘱,熟记于心。如果一时听记不全,还要依次再问传达的人,如果都问不清楚,再问主将,不允许搀杂推诿。如果有得到命令不传达,传达了不遵守,或者传达不清楚,或者忘记再来询问,以致误事的人,军法要重重处罚。涉及偏裨的,事情小的就处罚中军官。至于告示文字等,也要依次抄传,互相逐字逐句说明。以上两项,传达口令,抄写文字,都要一字一句,不允许增减。以及别添祸福的说法,每次传达完毕,派人到街上或歇家,叫二三个士兵来询问,照不知条内,查治所由。
第五。一号令
军中有主将(指的是同在军中的尊贵者,不是大将),而副将以上(不是副总兵,而是当时同事中地位稍次的人),就擅自发布命令,改变旌旗军号的人,要重重处罚,如果命令不合适,需要修改的,必须先报告主将。
第六。谨漏泄
凡是接受到的军期密约号令,以及有关报告敌情的文字,只能传达给将领等人员自己知道,经常做好提防,不允许泄露给众人知道。如果泄露,导致敌人乘虚而入,军法不会宽恕。
第七。定军礼
中军、千总见到本营主将,要两跪一揖,全营主将也是如此。在路上迎接,从简。其他营的主将官衔拜贴角门庭参,一跪两揖,后堂旁边坐下等待喝茶。
凡千总对待中军,要以长官的礼节。检阅人马时,就并排坐下。
凡把总见到千总,平时是两揖一跪。进入营房奉台上发放时,要跪着听。私下教诲时,站在旁边接受教导。在路上遇到本管千总,要下马拱立。遇到合营的千总,要以本管礼节对待。在路上迎接,从简。遇到其他营的千总,要让道立马等待过去。
凡队总对旗总,旗总对百总,平时和教场一样,都按照士兵对队总的礼节。在路上遇到本管,都要下马。如果见迟了稍有些耽误,不必加罪,但最终还是要下马。对于不是自己管辖的人,就在道旁侧身行走,不允许抗礼。
凡议过的礼节,一定要遵守,俗话说:‘军中立草为标’。但一旦说出口,就是军令,就不能更改。即使是地位低微如队长,所管辖的几个人,如果知道部下抗命不能行事,就知道自己也不能这样做,还要效仿部下的人再次抗命。军机是国家的重要事务,情感不能掩盖法律,敢有亲近的人互相宽容,故意违抗命令,宽容者和违抗者都要按照军法重重处罚。
第八。止蓦越
队总、旗总的文书,只送到千、把总。千、把总的文书,只送到营将。营将只送到镇、道,镇、道转达给督、抚,督抚转达给兵部。偏裨以下,不允许擅自前往都会,说长道短,炫耀自己的功劳。如果有擅自越级直接行动的人,要查究并处罚。甚至有继续结交京中要人,私自写揭贴,有所陷害人的,遇到调动发兵临敌公布功罪的人,查出来一定重重处罚。明有天道,暗有鬼神,不会保佑这种奸险之行的人。
第九。详责成
所有的责任,不论平时还是临阵。小到违反一切号令,作奸犯科,大到退缩,导致军机失误。管辖五名以上的人,如果有一人犯错误,就要连坐。管辖二十名以上的人,如果有两人犯错误,就要连坐。管辖六十名以上的人,如果有六人犯错误,就要连坐。管辖百名以上的人,如果有十人犯错误,就要连坐。管辖三百名以上的人,如果有二十人犯错误,就要连坐。管辖一部以上的人,如果有五十人犯错误,就要连坐。管辖三部以上的人,如果有百五十人犯错误,就要连坐。管辖万名的人,如果有五百人犯错误,就要连坐。如果先举报的,可以免坐。至于赏赐也是如此。如果逃走、偷盗等事不报告首脑,疾病患难不报告官府,专门处罚队总和同队的人。武器装备损坏不充足,专门处罚旗总。武艺不精通,专门处罚百总。号令不明确,专门处罚千、把总。所谓的专门,就是对这些人的处罚要加重,不是只处罚这些人,而本管的大小头目就不相干了。
第十。正名法
(此处原文缺失,无法翻译)
队伍编制确定后,士兵与旗帜、队伍的负责人同住一屋的,站立时站在旁边,坐下时坐在旁边,睡觉的床铺没有固定的方向。在吃饭的时候,士兵要等待旗帜、队伍负责人先吃,负责人要按照顺序先吃,以此来形成谦让的风气。所有应该执行的事情,士兵必须听从旗帜、队伍负责人的指挥,不允许违抗。如果旗帜、队伍负责人有过错,召集本旗和一队的士兵,共同劝谏阻止。第一次不听,再次劝谏。如果还是不听,第三次劝谏。如果负责人仍然不知错,如果故意伤害士兵以图报复,士兵应该避开,不可与之争执,只向百总报告。百总也会告知旗帜、队伍负责人知道自己的过错,如果他们仍然不知错,如果与士兵结怨,则将他们送到把总那里处理。如果士兵有小过错,旗帜、队伍负责人应立即口头责备,如果三次不听,先将令书放在桌子上,如果没有桌子则挂在墙上,命令犯错的士兵跪下。旗帜、队伍负责人站在旁边说:‘你这个人做了这样的事情。现在对照命令书的某一条款,你犯了同样的错误,我在同住的地方原谅你两次,但你仍然不改,现在按照命令书的规定处理你。’最多不超过五棍,不服气的直接送到本营的将官那里。所有士兵与不是自己直接管理的旗帜、队伍负责人同住的,也要以兄长之礼相待。所有事情都要谦让,不允许冲撞冒犯。其他事情则平等待遇。如果是百总,则按照旗帜总的管理方式,百总与旗帜、队伍负责人同住的,则按照士兵与旗帜、队伍负责人同住的例子来处理。
第十一。连觉察
同队的士兵即使不住在一起,住在一起的士兵,即使不在同一个队,也要互相监督。如果发现彼此有奸诈、欺诈的行为,三次劝谏不改,就报告给直接管理的负责人。如果士兵犯法,报告给队伍负责人,队伍负责人犯法,报告给旗帜负责人。旗帜负责人犯法,报告给百总等。各自先进行量处,如果处理过仍然不改,就报告给营将,再处理还不改,就报告给主将,必须用军法重罚。
第十二。达士情
士兵如果有公事、私事,紧急想要报告给直接管理的负责人,先与旗帜、队伍负责人说。直接去应该去的千总、把总、百总那里,门口的人会立即放行,不允许拦阻侮辱。把总以下,不论白天黑夜、吃饭睡觉的时候,都要立即穿上衣服去某个衙门。或者应该自己去的地方,也要告诉他们自己去,一定要有耐心等待。如果有人讨厌他们,不与他们好好说明,或者被调查出来或者问本人得知,一定将该管官记过。
第十三。清减
直接管理的官员克扣钱粮的,允许本属的士兵和属官告发处理,这不算犯上之罪。如果是责备士兵的武艺,监督治理,派遣过去,因此怀恨或诬告的,一定按照军法处理。
第十四。分军饷
士兵的月粮赏赐发放出来后,先将数量报告,立即委派官员。同时请主将委派官员,监督錾刻包封。包封上刻印一方,上面写明某月粮额应该是多少。每人分得一份作为损耗,委派官员在两天内完成银两的錾刻。请主将下教场,或者在衙门,等士兵集齐后,点名发放。先取一封进行称重。如果一封不够,则所有包封都要按照数量倍偿治罪。士兵已经拿到手后,如果愿意送人,日后告状也不允许牵连在内。如果还没有拿到手,而直接管理的官员私自克扣,不报告錾刻包封就直接发放的,都按照边海钱粮的处理方式,直接听候告发处理。
第十五。苏劳役
军中除了训练之外,将领不得因为无紧要的事情劳扰士兵,一定要让他们休息。即使用一个人,也要像对待自己一样。
第十六。戢滥差
所有的军队都称为军士、战士、力士、勇士、义士、士卒。一定要称士,是因为士是受到尊敬的。朝廷给士的命名是如此,是因为希望他们在战场上出力,保卫国家,保护人民,责任非常重大。现在却让他们做轿夫、仆役,用仆役的方式对待士,却希望他们出死力,捐躯御敌,有这个道理吗?因为以前责任没有落实,习惯成自然,任人占用,迎接上司,无不顺从。只怕结下怨恨,暗中诽谤,没有考虑到将军马损耗,再次失去他们的心,万一有事,不能战斗防御,危害在谁身上。即使平时得罪人,比起败军失守的罪过哪个更重?何况主客将领已经确定,有杂流可以供差用,还有什么理由擅自征召士兵,如果有私情需要迎接送行的,可以在杂流中差拨。敢将编定的战兵擅自派遣差使迎接送行的,各自按照责任条款处罚。坐区副、参、游、守、把等官,除了正额应用的人役外,所有守岗、守墩、远哨、守口的人,一名也不允许擅自派遣差使。所有地方的公差来到,也不允许擅自作威作福,强行征用。
今置差薄一扇,其顶缺带粮不该轮差者,俱不必开。只将实在军士,逐名一字平列,开在册内。马军另为一起,步军另为一起。该营自己制作票板一方,印刷差票,发放给各中军提调收存。每次派遣一个军队,必须填写一张票,明确注明是为什么事情派遣某人。票交给士兵,差使记录在簿子里,每半年对照一次,同时还要不时调票核对。如果票上有而簿子里没有,或者簿子里有而票上没有的,都是将领私自使用和卖放的弊端,一律不算数。士兵购买票的,一定从重处罚。补差如果填写某差而私自使用的,允许各军立即将票送到府上告发,一定查处。查出来后,一定将填写票的官员重罚。告发的人免差半年,绝对不允许各队抽差,导致队伍混乱。违者,从营将以下,都按照军法追究。
第十七。励火兵
编入火兵后,如果有能够奋发学习武艺熟练的人,可以升为战兵。战兵中懒惰不学习武艺,对号令生疏的人,降为火兵。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的初二日进行一次考核,平时听各火兵自己报告,就可以进行验升。
第十八。恤病伤
士兵如果有疾病,同住的人立即报告给直接管理的队总,队总报告给旗帜负责人,一起到歇处检查,然后报告给百总,直接去本营的将官和主将那里报告,派人去诊断病情的轻重。百总一面再报告给直接管理的把总,把总报告给千总,千总报告给营将。之所以百总直接报告给主将,是因为病人突然生病,需要立即救济,如果按照资历逐级报告七八个衙门,什么时候才能报告完毕呢?所有报告疾病的人,不论大小衙门,无论启闭、空闲与否,都要立即投入。如果有守门人阻拦,或者将官处理迟缓的,罪责落在负责的人身上。报告疾病迟过一天的,罪责在报告迟缓的官员身上。如果因为迟报导致病兵死亡,追究迟报者的责任。
第十九。视病期
病兵刚开始生病时,要关注他们,以后在队总那里,要时时关注。旗帜负责人一天看一次,百总三天看一次,把总五天看一次,千总十天看一次,营将每半个月看一次,主将只关注病情严重的。
第二十。戒居常
(此处原文缺失,无法翻译)
士兵们和同伙一起住宿,晚上就安静地睡觉,以保养精神。不允许在枕头上吟唱歌曲,这样会消耗精气,引发淫念,引起思乡之情。还要轮流喂马,一定要勤快地添草。白天早起,洗漱完毕后,大家聚集在一起,由一个识字的人把所给的命令逐条讲解一遍。吃完早饭后,各自出去放马、买卖等事情。中午休息时,或坐或睡,一定要保持安静。傍晚时分,在方便的地方练习武艺,或者学习射箭骑马,或者学习穿甲,直到天黑为止。每五天一次,将自己应该磨光的武器磨光,修利的修利,这些事情都由队长和旗总指挥执行,百总在磨武器的那天进行检查。
第二十一。遵节制
军队中只有命令。宋时人称赞岳飞军说:“撼山易,撼岳家军难。”士兵一个人不过有一百斤力气,怎么能比山还难撼动呢?因为山是土石,可以挖掘。但士兵们万人一心,一个人的力量就是百万,怎么撼动不了呢?如果每个人都各怀心思,百万之众各自为战,那么即使是一个敌人也能冲垮。古代的义勇武安王,就是现在的关公。他生前曾独自一人骑马挥刀在万人中斩杀颜良,正是因为颜良的士兵各自为战。有人又问,如果万人各自为战,如何能团结一心,如果我能集合百万斤的力量,不是更难吗?其实不然。你看,用人抬巨石大木,成千上万斤的木石,用千百个人就能抬起来。因为千百个人虽然力量在各自身上,但绳子杠子可以让大家共同承担。现在军队中的赏罚、号令、节制、规矩和连坐法,就像抬木石的绳子杠子一样。
人人遵守命令,比生命还重要,即使死了,也不敢违抗命令,如果被敌人杀死,还有优待和立庙祭祀,如果违反军法被杀,就白白丧失了性命,又没有前面的许多恩典,每个人只能选择好处去死。而且与敌人对抗,固然害怕被杀死,但也不希望看到敌人逃跑,被他快马追来,这也是死。如果掉进水里,不免会淹死,从山上跳下去,不免会摔死。但愚蠢的人不怕死,只是怕敌人,如果将逃跑的念头去掉,愿意冲上前去与他们战斗,杀死一个敌人,做个好汉而死,也能报了仇,自然能万人一心,万身一力。何况你们与人争斗,一句一句话都要报复,如果被敌人杀来,却不肯动手,低头让他杀死,完全不想如果我杀死敌人,敌人不可能再杀我,有功就能生还,立刻富贵,这不是很好吗!你们这些愚蠢的人,为什么不愿意万人一心,一起杀敌呢?这就是所谓的有路不走,无门自投。
第二十二。思豢养
你们当兵的时候,即使是刮风下雨,袖手高坐,也少不了每月的粮食供应,这些银米都是官府征派地方百姓缴纳的。你们在家的时候都是种田的百姓,你们应该想到在家种田时的辛苦和艰难,那么也应该想到现在吃饭的容易。你们不用耕种和劳作,养了一年,只希望你们在几场战斗中取胜。如果你们不肯杀敌保卫国家,养你们有什么用,即使军法有漏洞,天也会通过人来惩罚那些骗取官粮的人。
第二十三。稽功过
各营要设立功过簿,每千人一本。遇到百、旗、队总及兵夫的平常勤劳,比如多派他们走几十里路,多派他们做一件事,就在功条上记录一次。与人争吵,没有达到军法处罚程度的,就在过条上记录一次。士兵的功过,由队、旗总上报给百总,再上报给把总记录。百、把、千总与中军家丁、夜不收、杂流人员的功过,都由营将记录并附在总簿上。每季度积累一次,听候检查一次,进行相应的奖惩。
第二十四。体初犯
官兵除了犯有行营、野营、对阵、军机、谋逆、杀人、奸盗、诈伪、赌博等军情,不论初犯还是二犯都必须执行军法外,其余的小过错,以及违反新出台的命令,属于平时操练的,初犯不予追究,二犯在簿子上记录,三犯才进行捆绑和鞭打。
第二十五。省己过
你们本来是为了立功名、报效国家而聚集的。士兵是杀敌的,敌人是杀百姓的。百姓们难道不希望你们去杀敌,官府难道是故意轻视你们,如果你们真的愿意杀敌,遵守军法,不骚扰地方,百姓怎么会不欢迎,官府怎么会不重视呢?只是你们到一个地方,百姓只怕敌人抢掠,你们也曾经抢掠;百姓怕敌人焚烧,你们也曾经焚烧;百姓怕敌人杀人,你们为了求功也曾经杀人。百姓怎么会不躲避,怎么会不关门闭户呢?官府为了你们的粮饷千方百计,东挪西借,天天只看到运粮运草,但敌人来的时候,却不见你们一人出力,只是任由敌人横行?官府怎么会不轻视,怎么会不厌恶呢?现在训练之后,军队行动必须按照命令移动营地,一个人也不准擅自生事。具体细节请参考行营条例。
第二十六。劝涵忍
如果别人来挑衅我们争斗,说别人理亏,我们也应该好好避开,报告给上级,由上级处理。如果与别人争斗,即使士兵理直气壮,也要先打士兵,不忍心看到他们受罚,然后再另外处理。如果强买民物导致价值损失等事情引起的争斗,无论谁对谁错,只先处罚士兵,然后再由有司审理。
第二十七。程逃故
遇到有逃兵的情况,本伍立即报告队总,队总报告旗总,旗总报告百总,百总报告把总,把总报告千总,千总报告哨将,当天就呈递报告给营将,同时下令该管队伍,对逃兵的所有衣物财物进行清点,并检查身上是否有银两,详细记录后交给家属。如果有敢扣留的,按照军法处理。同时加倍抚恤逃兵的家属。
第二十八。补军限
遇到事故需要补充兵员,每月初一和十五两次,呈报验收。
第二十九。拟捕拘
各营的官兵,如果有犯事的人,不允许擅自拘捕审问。必须呈报给营将,再命令他们来营中。还要让各中军官共同审问,详细上报给主将决定,不允许一个营单独裁决。违反规定的要进行查处。
第三十。明勾摄
明确地规定勾摄(抓捕)的程序和规则。
军卫有司提取官军,一面留差人等候,一面呈请主将,酌量时势缓急,事体轻重,摘发收问,如不详请,而擅听拘去者,同队同伙,该管官员,把总以下通治。
若已呈详,而本总哨将不为留人转详,及迟延者,拿书手治罪。若差人强拿,不由分说者,先将此令与看。说之不听,一面拘守,一面飞报主将收监,定以打扰军政,阻挠练兵参治。
第三十一。申军纪:平时恃强凌弱,酗酒忿争,喧骤无礼,蹂取人果稼,作践人庐器,分别轻重治之,贯耳游营。奸淫人妇女,偷盗人财物,军法示众。以上有犯,但系同伙同队之人有一举首,余皆免罪。首者行赏,若互相容隐,同伙同队之兵俱以军法连坐。
第三十二。立逃约:凡募兵必取保结,若遇逃走,同队之人各连坐。一半送监,一半保拿,革去月粮;一年不获,原保人发哨;三年,本伍军从重捆打,发落收伍,准支半粮,获日乃复。
第三十三。究冒顶:凡冒兵顶替入操者,正替身俱以军法捆打,所雇之人即充兵。收操工食,即将原雇之人分支一半。
第三十四。禁争殴:自己军士头目,两相斗殴,不论曲直,各捆打,然后查其所由加治。若军士与非管队总,队总与非管旗总、车正,旗总、车正与非管百总,百总与非管把总,把总与非管千总争殴者,先治其卑者以不守分之罪,然后另剖曲直,若与本管争殴者,以殴父母论,定行军法从事。
第三十五。禁喧哗:凡军中要紧,第一件只是不许喧哗说话。每遇动止进退,自有旗帜金鼓,若无令许说话,但开口者,着实重处。夜间尤是切禁。
第三十六。禁窃盗:自相窃盗者,不计物多少,在军中以军法从事。非出军临阵,自有常法。
第三十七。禁博奕:凡军中除习武艺为戏不禁。若将条约随俗改为唱曲,习学以相戏乐者,有赏。凡别项博戏,俱该禁止,违者照条治。
第三十八。禁妖妄:讹言诳惑,妄说阴阳卜筮,道释鬼神,灾详祸福,摇动众心者,重治。因而误事者,军法从事。
第三十九。禁乖异:凡将领官哨队长,不相和协,倾陷妒忌,因而误事者,军法处之。商议兵机,务在平允,即时决定,违与执拗者处治。
第四十。严途令:凡军士途遇文武大小官,俱下马让道。若在营中操练,奉金鼓号令者,一惟号令是听,不必回避。
第四十一。书器械:应有兵器,军士配定随身。虽一弓一箭,须书各行伍在上。或遗失易为检给,或临操易为办赏。官器不必书名,以便更代者。
第四十二。整骑什:马上鞍辔什伍,每一月营将点验一次,千总点验一次,把总点验一次。每三操过,旗、队总督查一次。仍须身率,以为士倡。况营将、千、把总各有坐马,有家丁马,百骑队总各有骑驮马,必照条约,先将己马逐一点检,然后方可责军以不如式之罪。属下有不自为倡率者,营将查出,轻则自行责治,扣廪粮处办,重则解送主将重治。营将之马,听主将验治。
第四十三。养战马:夫国之大事在戎,兵之驰骋在马。西北原野,以马为命,所赖不亦重乎?但马之饥饱劳佚,湿燥疾病,有口无言,不能自白,必须在我领马官军,时其水草,适其性情,节其饥饱劳佚,加意调息。戢其蹄耳,习其驰逐,闲其进止,人马相亲,然后可使。鞍辔勒御,必令全好,乏绝辄补。冬归深厩,夏人凉庑。今者既无深厩凉庑,可不思所以处之乎?每于盛暑之时,务将马匹拴系就阴所在。如城市无阴凉之隙,可牵于城外人家村落林木阴郁之所,与东西北三面城墙之下拴喂。盛寒则拴于南墙之外,向阳明与近人烟处,入夜将屉用肚带缚在马脊上遮冷,庶堪战阵之用。但各该官军率无敌忾之心,惟是养身之计,剋减草料,饮饲不时,再加差役繁多,以致马匹损惫劳伤,不知临时以何为命?况今降罚之例甚严,主将偏裨悉所不免,诚不可不严加稽考。各哨将置立等第循环文薄二本,将该管见在马匹通行查出,逐一躬亲验选。其往时原以超上中下及下下五等比验,近该本府操阅三屯标下军马,验得各兵马骡。如头等之内,有十分膘壮,应拟头等之上者,有膘分正合头等者;有膘分稍次难作二等者;二等之内,有膘分出二等之上,次于一等之下者;三等之内,有瘦弱而可骑者,有瘦弱不至狼狈者,有十分瘦弱垂死者;五等不尽其选。临时执笔,犹豫难决,拟之不得其平,何以使人激劝?
近照武艺一体,定为九则:如上等内满膘过当,则注为上之上;满膘而不至溢肥,则为上之中;有膘而不满,则为上之下。膘壮而未至平满,则为中之上;半膘则为中之中;拟下等则稍肥,拟中等则未及,乃为中之下。虽瘦而不至弱,拟属下等,则为下之上;瘦弱而不至不可骑喂,则为下之中;瘦弱不堪骑喂,则为下之下。如此验注,当时流水拟去,人既不枉其劳,马又拟得骑当,无再疑难,颇称得意,合行通遵改拟。自今以后,凡点验马骡膘分,分别上等三则。要见某马为上上等,即旧之超等,某马为上中等,某马为上下等,即旧之上等推广也。中等三,则某为中上等,某马为中中等,某马为中下等,即旧之中等推广也。下等三,则某马为下上等,某马为下中等,即旧之下等推广也。某马为下下等,即旧之下下等也。庶便稽考膘分进退,以凭赏罚。
对于上等马匹,命令各军自行挑选合适的马匹,用心喂养。
对于下等马匹,委派一名勤慎的官员专门负责喂马。
每天检查各军的草料,夜间也要检查,如果有人不用心或者草料不足,直接责罚。
将责罚的原因记录在簿子里,负责的将领每三个月检查一次马的膘情。
如果二等马喂到头等,三等马喂到二等,就免于责罚,并在记录中明确说明。
如果三等马喂到头等,也要明确记录。
如果有人从三等马喂到头等,免除喂马的工作,并且报告上来,以便奖赏,免于劳役。
如果三等马喂到头等,也要明确记录。
如果有人从三等马喂到最瘦弱,捆打四十下,按照旧规矩喂养。
每个季度检查一次,将记录簿交给镇上,进行审查,以三个月为周期。
二等马都要喂到头等,如果中间膘情没有增加,上报处理。
如果还是三等或者瘦弱,各打四十下,责令变卖膘情好的马。
如果有人不报告瘦弱马匹,帮助作弊,一定用军法严厉惩罚,将领也要连坐,马军加倍处罚,绝不轻饶。
夏天和秋天,轮流放牧马匹,晚上归还给主人。
如果放牧不实,导致马匹饥饿,当天的人要送交把总处理,并记录在簿子上。
各军愿意自己割草喂马的可以。
春天和冬天,马匹上槽时,要多留夜草,每天按时饮水,如果没有夜草或饮水出错,队总、旗总要查治。
一次打五棍,如果事情严重,仍要上报把总,记录在簿子上。
马匹不会在最后受伤,一定在开始时就受伤;不会因为饥饿受伤,一定因为吃得太饱。
傍晚路远,一定要数马匹的上下,宁愿让人劳累,也不要让马劳累。
经常保持马匹有富余的体力,以防敌人突袭。
如果想要让马停下,要根据远近慢慢收勒,不要突然紧收。
经常自我约束,不要让马喘不过气。
战马除了本军自用的马草马料外,如果替别人驮东西,或者雇人骑乘,雇人和提供者各罚一匹马,本军按照军法捆打一百下,公开示众。
马军除了盔甲和饮食外,不得驮超过十五斤的东西。
马操练一天,第二天必须休息。
每天五更早出放马,采集草料准备一天的食料,以便第二天操练。
马匹的草料,本折兼支,这是规定。但各军只将本色草料的三天量匀成六天喂马,剩下的三天草料就自己用了,这是本折兼支的问题。
原本是为了方便军队,但现在反而助长了克扣的奸诈行为,导致马匹的食物减少,马匹怎能不瘦弱呢?从现在开始,三天的草料可以按四天喂养,剩下的两天必须用折银买草料喂马。
如果还减少,不买草料喂马,一定用军法重罚,并追究折银的下落。
以上规定,全靠哨将的监督,千总、把总的考查,以及哨将、总的稽考。
凡是发放本色草料的日子,队总每天检查一次,哨将、千总经常派人查访。
如果有人将草料借给或卖给他人,查出来后,本军按照军法捆打,旗总免罪。
如果被抓获,而不是队总报告,都要连坐。
卖者和买者都要受到同样的处罚。
马虽然属于畜类,但它们为国家出力,在战场上为国家效力,和官军没有区别,也为你们骑乘代劳,对你们最有功。
马匹死在出征的地方,只允许割耳朵和蹄子报告给衙门,全体掩埋,不允许开剥食用,如果违反,用军法重罚。
如果官府要求不以皮张送验,可以用这条规定作为证据。
比较武艺的日子,马匹可以交给火兵放养,或者留在槽里喂养。火兵看守,不必参加操练,士兵也不必穿盔甲。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练兵实纪-正集-练胆气-注解
陈师鞠旅:指军队的整训和部署,‘陈’指排列,‘师’指军队,‘鞠旅’指整顿军队。
操练:军事训练。
金鼓号金:古代军事指挥中的信号,金鼓用来指挥行军和作战,号金则是紧急集合的信号。
射、打、击、刺:指四种基本的军事技能,即射箭、拳打、击剑和刺杀。
士情:指士兵的士气、情绪和态度。
主将:军队的最高指挥官,负责整个军队的指挥和调度。
军令:军队中的命令,具有极高的权威性和不可违背性。
号令:号令指的是军队中的命令和指示。
旌旗军号:军队的旗帜和号角,是军队身份和命令的象征。
偏裨:副将,指在主将之下的高级将领。
千、把、百、旗总:古代军队中的不同级别的军官,千总、把总、百总、旗总分别代表不同的军职。
队总:军队中的小队队长。
军礼:军队中的礼仪,包括对上级的尊敬和服从。
蓦越:指超越自己的职责范围,擅自行动。
责成:指明确责任和任务,要求下属必须完成。
专罪:专门归咎于某个职责或职位,不涉及其他人员。
行伍:指军队的编制,即军队的行列和队伍。
军士:指军队中的士兵。
旗、队总:军队中的基层指挥官,分别负责旗队和队伍。
揖让之风:指古代礼仪中的谦让之风,表示尊敬和礼貌。
行事体:指应当执行的事务或仪式。
抗违:指违抗或拒绝执行命令。
谏止:指劝止或谏言。
百总:军队中的中级指挥官。
把总:指军队中的小单位负责人。
令书:指军队中的命令或指示。
犯兵:指违反军纪的士兵。
把总处治:指把总进行处罚。
逊避:指谦让回避。
连觉察:指军队中的相互监督和觉察。
奸弊:指不正当的行为或欺诈。
本管:指直接管辖的上级。
达士情:指士兵有紧急事情需要向上级报告。
千、把、百总:指军队中的不同级别指挥官。
钱粮:指军队的粮食和经费。
劳役:指强迫进行的劳动。
戢滥差:指禁止滥用差役。
差薄:指记录差役的簿册。
火兵:指军队中的火器兵。
战兵:指直接参与战斗的士兵。
验升:指经过考核后晋升。
恤病伤:指对生病或受伤的士兵进行关怀。
视病期:指对生病士兵的照顾周期。
居常:指日常生活中的行为准则。
歇兵士:歇兵士指的是驻扎的士兵,歇指的是休息、驻扎。
安眠静睡:指安静地睡觉,以恢复精神。
枕上呕吟唱曲:枕上呕吟唱曲指的是在枕头上吟唱歌曲,这里指禁止士兵在休息时唱歌,以免消耗精力。
耗精气:耗精气指的是消耗人的精力和元气。
勾惹淫念:勾惹淫念指的是引起不恰当的性欲或淫念。
鼓惑思乡:鼓惑思乡指的是激发或加强士兵的思乡之情。
喂马:喂马指的是给马匹喂食。
勤起添草:勤起添草指的是勤快地起床添加草料给马匹。
梳洗毕:梳洗毕指的是梳头洗脸完毕。
识字人:识字人指的是懂得文字的人,这里指负责讲解命令的人。
放马买卖等事:放马买卖等事指的是放牧马匹和进行交易等活动。
习学武艺:习学武艺指的是学习武艺或武术。
披甲:披甲指的是穿上铠甲。
器械:武器装备。
磨光:磨光指的是磨得光滑。
修利:修利指的是修理得锋利。
节制规矩:节制规矩指的是军队中的规章制度。
连坐之法:连坐之法指的是一人犯错,其他人也要受到牵连的惩罚制度。
宋时:宋时指的是宋朝时期。
岳忠武军:岳忠武军指的是岳飞所率领的军队,岳飞是宋朝著名的抗金名将。
撼山易,撼岳家军难:撼山易,撼岳家军难是一句成语,意思是动摇山容易,但动摇岳家军就难了,形容岳家军军纪严明,战斗力强。
义勇武安王:义勇武安王指的是关羽,古代著名的武将,被尊为武圣。
单刀赴会:单刀赴会指的是关羽独自一人手持单刀去会盟,形容其英勇无畏。
颜良:颜良是古代战将,被关羽斩杀。
抬木石的绳扛:抬木石的绳扛指的是抬重物的工具,比喻团结协作的力量。
赏罚号令:赏罚号令指的是奖励和惩罚的命令。
规矩:规矩指的是规章制度。
死便就死:死便就死指的是如果必须死,那就去死。
优恤:优恤指的是给予优待和抚恤。
庙中关王:庙中关王指的是供奉关羽的庙宇。
军法:军法指的是军队中的法律。
骗食官粮:骗食官粮指的是骗取官府粮食。
月二粮:月二粮指的是每月两次的粮食供应。
耕种的百姓:耕种的百姓指的是从事农业生产的普通百姓。
办纳:办纳指的是缴纳。
军情:军情指的是军事情况。
行营:行营指的是军队的营地。
野营:野营指的是在野外设置的营地。
对阵:对阵指的是军队之间的正面交锋。
军机:军机指的是军事机密。
谋逆:谋逆指的是背叛朝廷。
奸盗:奸盗指的是偷盗。
诈伪:诈伪指的是欺诈和虚假。
赌博:赌博指的是赌博活动。
立功名报效:立功名报效指的是为了建功立业而效力。
抢掳:抢掳指的是抢劫和掠夺。
焚毁:焚毁指的是焚烧和破坏。
搀越生事:搀越生事指的是干预或引起麻烦。
行营款:行营款指的是行军营地的规定。
禀赴本管:禀赴本管指的是向上级报告。
有司:有司指的是官府。
开手本:开手本指的是呈报的手本,即报告。
剋留:剋留指的是扣留。
验发:验发指的是核实并发放。
犯事:犯事指的是犯罪或犯错。
察治:察治指的是调查和处理。
军卫有司:指军队中的卫戍官吏,负责维护军纪和秩序。
官军:官方的军队,与私兵、民团等非官方军队相对。
时势缓急:指当时形势的紧急程度。
事体轻重:指事情的重要性和严重性。
摘发收问:指调查并收集相关情况。
擅听拘去:指擅自听取报告后逮捕某人。
书手:古代负责书写文件的官员。
募兵:通过招募方式征集的士兵。
保结:保证人,对招募士兵的行为负责。
逃走:士兵逃跑。
冒兵顶替:士兵冒名顶替其他士兵。
金鼓号令:古代军队中的指挥信号,金鼓声代表命令。
鞍辔:马具,包括马鞍和马嚼子。
什伍:古代军队中的编制单位,五人为伍,五伍为什。
战马:用于战斗的马匹。
阴阳卜筮:古代占卜的方法,包括预测吉凶等。
道释鬼神:道家和佛教中的神灵。
途令:军队中的行军令。
书:古代的书写工具,这里指记录。
整骑什:整理和检查骑兵的装备。
养战马:照顾和饲养战马。
膘分:指马匹的肥瘦程度。
赏罚:根据表现给予奖励或惩罚。
马匹省令:指对马匹的饲养和管理进行省察和命令。
勤慎官:指负责谨慎勤勉的官员。
攒槽:指堆积马槽中的草料。
比责:指比较责任或责任归属。
循环:指轮流检查或定期检查。
薄:指记录或账本。
轮队:指轮流值班或轮流执行任务。
把总、旗总:指军队中的高级军官。
日暮道远:指太阳快落山,路程还远。
走骤:指快速行走或奔跑。
收勒:指拉紧马缰绳以控制马匹。
本色:指原色,此处指原定的草料标准。
折银:指用银两兑换的草料。
哨将:指军队中的哨所负责人。
千总:指军队中的千户,是比把总级别更高的军官。
缉访:指调查和搜寻。
皮张:指动物的皮和肉。
执此条为证:指以此为证据。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练兵实纪-正集-练胆气-评注
这段古文详细描述了古代军队中马匹的管理与养护制度,体现了古代军事文化中对于马匹的重视。
首句‘其上中等六,则马匹省令各军自行取便,用心喂养’表明,对于上等马匹,由各军自行负责饲养,强调了对马匹的重视和马匹饲养的重要性。
‘下等三,则责委勤慎官一员,专管攒槽喂饲’指出,对于下等马匹,则由专人负责饲养,体现了对马匹分类管理的智慧。
‘逐日查验各军草料,仍查夜草,如有不用心及短少草料者,径自责治’体现了对马匹饲养的严格监管,确保马匹能够得到充足的饲料。
‘每三个月一次点验膘分’表明,对马匹的健康状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马匹能够保持良好的状态。
‘如二等喂至头等,三等喂至二等,俱免比责’说明,对马匹饲养有显著成效的士兵会得到奖励,激发了士兵的积极性。
‘凡夏秋,轮队赶就水草牧放,至晚归交各主’描述了马匹在夏秋季节的放牧制度,体现了对马匹生活环境的合理安排。
‘凡马不伤于末,必伤于始;不伤于饥,必伤于饱’这句话揭示了马匹饲养的原则,即要避免马匹因为过度劳累或饮食不当而受伤。
‘日暮道远,必数上下,宁劳于人,切无劳马’强调在行军时,要避免过度劳累马匹,体现了对马匹生命的尊重。
‘凡战马,除本军自驮马草马料之外,若代他人驮物,及雇人骑乘者,雇者与者各罚马一匹’表明,对马匹的合理使用有严格规定,以保护马匹。
‘凡马匹草料,本折兼支,本为定例’指出,马匹的草料供应有固定的规定,体现了古代军事管理制度中的规范性。
‘凡马虽畜类,其效汗血之劳,战阵之间,为国家宣力’表明,马匹在战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是国家力量的象征。
‘死在出征地方止许割耳蹄回报应该衙门,全体掩埋,不许开剥食用’强调了马匹的尊严,不允许对马匹进行不尊重的处理。
‘凡比较武艺之日,马匹或付火兵出放,或留在槽喂养’说明了在特定情况下,马匹的管理方式也会有所调整,体现了灵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