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薛居正(公元908年-976年),五代时期的历史学家,他为《旧五代史》的编纂做出了重要贡献。《旧五代史》详细记录了五代时期的政治、军事、经济等各个方面的情况,对了解五代历史至今仍具有很高的研究价值。
年代:成书于五代十国时期(约10世纪)。
内容简要:《旧五代史》是五代时期的历史学家所编撰的关于五代历史的史书,内容涉及五代时期的五个朝代(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的政治、军事、经济等方面的情况。书中详细描述了各个朝代的兴起与灭亡、各朝帝王的治理方略、历史人物的事迹及内外战争。通过对这些历史事件的记载,揭示了五代时期政治动荡、战争频繁的历史背景,以及这一时期的统治者如何在复杂的局势中进行政治博弈。《旧五代史》是研究五代历史的基本资料之一,对于理解五代时期的历史演变及其影响至今具有重要意义。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旧五代史-其它-志四-原文
案:《礼志序》,原本阙佚。
梁开平元年夏四月,太祖初受禅,乃立四庙于西京,从近古之制也。
唐同光二年六月,太常礼院奏:“国家兴建之初,已于北都置庙,今克复天下, 迁都洛阳,却复本朝宗庙。按礼无二庙之文,其北都宗庙请废。”乃下尚书省集议。
礼部尚书王正言等奏议曰:“伏以都邑之制,宗庙为先。今卜洛居尊,开基御宇, 事当师古,神必依人。北都先置宗庙,不宜并设。况每年朝享,礼有常规,时日既 同,神何所据。窃闻近例,亦有从权。如神主已修,迎之藏于夹室;若庙宇已崇, 虚之以为恆制。若齐桓公之庙二主,礼无明文,古者师行,亦无迁于庙主。昔天后 之崇巩、洛,礼谓非宜;汉皇之恋丰、滕,事无所法。况本朝故事,礼院具明,洛 邑旧都,嵩高正位,岂宜远宫阙之居,建祖宗之庙。事非可久,理在从长。其北都 宗庙,请准太常礼院申奏停废。”从之。
天成元年,中书舍人马缟奏曰:“伏见汉、晋已来,诸侯王宗室承袭帝统,除 七庙之外,皆别追尊亲庙。汉光武皇帝立先四代于南阳,其后桓帝已下,亦皆上考 前修,追崇先代。乞依两汉故事,别立亲庙。”诏下尚书省,集百官定议。
礼部尚书萧顷等议曰:“伏见方册所载,圣概所存,将达蘋藻之诚,宜有楶棁之制,臣等 集议,其追尊位号及建庙都邑,乞特降制命,依马缟所议。”
二年,中书门下又上奏曰:“伏以两汉以诸侯王入继帝统,则必易名上谥,广 孝称皇,载于诸王故事,孝德皇、孝仁皇、孝元皇是也。伏乞圣慈,俯从人愿,许 取皇而荐号,兼上谥以尊名,改置圆陵,仍增兵卫。”遂诏太常礼院定其仪制焉。
太常博士王丕等引汉桓帝入嗣,尊其祖河间孝王曰孝穆皇帝、父蠡吾侯曰孝崇皇帝 为例,请付太常卿定谥。
刑部侍郎、权判太常卿马缟复议曰:“伏准两汉故事,以 诸侯王宗室入承帝统,则必追尊父祖,修树园陵,西汉宣帝、东汉光武,孝飨之道, 故事具存。自安帝入嗣,遂有皇太后令,别崇谥法,追曰某皇,所谓孝德、孝穆之 类是也。前代惟孙皓自乌程侯继嗣,追父和为文皇帝,事出非常,不堪垂训。今据 礼院状,汉安帝以下,若据本纪,又不见“帝”字。伏以谥法“德象天地曰帝”。 伏缘礼院已曾奏闻,难将两汉故事,便述尊名,请诏百官集议。”
时右仆射李琪等议曰:“伏睹历代已来,宗庙成制,继袭无异,沿革或殊。马缟所奏,礼有按据, 乞下制命,令马缟虔依典册,以述尊名。”
时明宗意欲兼加“帝”字,乃下诏曰;“朕闻开国承家,得以制礼作乐,故三皇不相袭,五帝不相沿,随代创规,于礼无爽。矧或情关祖祢,事系丞尝。且追谥追尊,称皇与帝,既有减增之字,合陈褒贬之辞。大约二名俱为尊称,若三皇之代故不可加帝,五帝之代不可言皇。爰自秦朝,便兼二号。至若圣祖老君,事隔千祀,宗追一源,犹显册于鸿名,岂须遵于汉典。 况朕居九五之位,为亿兆之尊,不可总二名于眇躬,惜一字于先代,苟随执议,何 表孝诚!可委宰臣与百官详定,集两班于中书,逐班各陈所见。”
惟李琪等请于祖祢二室先加“帝”字。
宰臣合众议奏曰:“恭以朝廷之重,宗庙为先,事系承祧, 义符致美。且圣朝追尊之日,即引汉氏旧仪,在汉氏封崇之时,复依何代故事?理 关凝滞,未协圣谟;道合变通,方为民则。且王者功成治定,制礼作乐,正朔服色, 尚有改更,尊祖奉先,何妨沿革。若应州必立别庙,即地远上都。今据开元中追尊 皋陶为德明皇帝,凉武昭王为兴圣皇帝,皆立庙于京都。臣等商量所议追尊四庙, 望依御札并加皇帝之号,兼请于洛京立庙。”
敕:“宜于应州旧宅立庙,余依所奏。”
案《文献通考》:后唐之所谓七庙者,以沙陀之献祖国昌、太祖克用、庄宗存勖而 上继唐之高祖、太宗、懿宗、昭宗。此所谓四庙者,又明宗代北之高、曾、祖、父 也。
其年八月,太常礼院奏:“庄宗神主以此月十日祔庙,七室之内,合有祧迁。”
中书门下奏议,请祧懿祖一室。
后下百僚集议,礼部尚书萧顷等奏,请从中书所奏,从之。
应顺元年正月,中书门下奏:“太常以大行山陵毕祔庙。今太庙见飨七室,高祖、太宗、懿宗、昭宗、献祖、太祖、庄宗,大行升祔,礼合祧迁献祖,请下尚书省集议。”
太子少傅卢质等议曰:“臣等以亲尽从祧,垂于旧典,疑事无质,素有明文。顷庄宗皇帝再造寰区。复隆宗庙,追三祖于先远,复四室于本朝,式遇祧迁,旋成沿革。及庄宗升祔,以懿祖从祧,盖非嗣立之君,所以先迁其室。光武灭新之后,始有追尊之仪,比只在于南阳,元不归于太庙,引事且疏于故实,此时须禀于新规。将来升祔先庙,次合祧迁献祖,既协随时之义,又符变体之文。”
从之。
时议以懿祖赐姓于懿宗,以支庶系大宗例,宜以懿祖为始祖,次昭宗可也,不必祖神尧而宗太宗。
若依汉光武,则宜于代州立献祖而下亲庙,其唐庙依旧礼行之可也,而议谥者忘咸通之懿宗,又称懿祖,父子俱“懿”,于理可乎!将硃耶三世与唐室四庙连叙昭穆,非礼之甚也。
议祧者不知受氏于唐懿宗而祧之,今又及献祖。
以礼论之,始祧昭宗,次祧献祖可也,而懿祖如唐景皇帝,岂可祧乎?
晋天福二年正月,中书门下奏:“皇帝到京,未立宗庙,望令所司速具制度典礼以闻。”
从之。
二月,太常埔士段颙议曰:
夫宗庙之制,历代为难,须考礼经,以求故事。
谨按《尚书·舜典》曰:“正月上日,受终于文祖。”此是尧之庙也,犹未载其数。
又按《郊祀录》曰:夏立五庙,商立六庙,周立七庙。
汉初立祖宗庙于郡国,共计一百六十七所。
后汉光武中兴后,别立六庙。
魏明帝初立亲庙四,后重议依周法立七庙。
晋武帝受禅,初立六庙,后复立七庙。
宋武帝初立六庙,齐朝亦立六庙。
隋文帝受命,初立亲庙四,至大业元年,炀帝欲遵周法,议立七庙。
次属传禅于唐,武德元年六月四日,始立四庙于长安,至贞观九年,命有司详议庙制,遂立七庙,至开元十一年后,创立九庙。
又按《礼记·丧服小记》曰:“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而立四庙。”
郑氏注云:高祖巳下至祢四世,即亲尽也,更立始祖为不迁之庙,共五庙也。
又按《礼记·祭法》及《王制》、《孔子家语》、《春秋穀梁传》并云: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庙,士一庙。
此是降杀以两之义。
又按《尚书·咸有一德》曰:“七世之庙,可以观德。”
又按《疑义》云:天子立七庙,或四庙,盖有其义也。
如四庙者,从祢至高祖已下亲尽,故有四庙之理。
又立七庙者,缘自古圣王,祖有功,宗有德,更封立始祖,即于四亲庙之外,或祖功宗德,不拘定数,所以有五庙、六庙,或七庙、九庙,欲后代子孙观其功德,故《尚书》云“七世之庙,可以观德”矣。
又按周舍论云:“自江左已来,晋、宋、齐、梁相承,多立七庙。”
今臣等参详,唯立七庙,即并通其理。
伏缘宗庙事大,不敢执以一理定之,故检七庙、四庙二件之文,俱得其宜,他所论者,并皆勿取。
请下三省集百官详议。
敕旨宜依。
左仆射刘昫等议曰:
臣等今月八日,伏奉敕命于尚书省集议太常博士段颙所议宗庙事。
伏以将敷至化,以达万方,克致平和,必先宗庙。
故《礼记·王制》云:“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庙。”
疏云:“周制之七者,太祖庙及文王、武王之祧,与亲庙四。太祖,后稷也。商六庙,契及汤与二昭、二穆。夏则五庙,无太祖,禹与二昭、二穆而已。自夏及周,少不减五,多不过七。”
又云:“天子七庙,皆据周也。有其人则七,无其人则五。若诸侯庙制,虽有其人,则不过五。此则天子、诸侯七、五之异明矣。”
至于三代已后魏、晋、宋、齐、隋及唐初,多立六庙或四庙,盖于建国之始,不盈七庙之数也。
今欲请立自高祖已下四亲庙,其始祖一庙,未敢轻议,伏俟圣裁。
御史中丞张昭远奏议曰:
臣前月中预都省集议宗庙事,伏见议状于亲庙之外,请别立始祖一庙,近奏中书门下牒,再令百官于都省议定闻奏者。
臣读十四代史书,见二千年故事,观诸家宗庙,都无始祖之称,唯商、周二代, 以稷、契为太祖。
《礼记》曰:“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郑 玄注:“此周制也。七者,太祖后稷及文王、武王与四亲庙。”
又曰:“商人六庙, 契及成汤与二昭、二穆也。夏后氏立五庙,不立太祖,惟禹与二昭、二穆而已。”
据《王制》郑玄所释,即商、周以稷、契为太祖,夏后无太祖,亦无追谥之庙。
自 商、周以来,时更十代,皆于亲庙之中,以有功者为太祖,无追崇始祖之例。
具引 今古,即恐词繁,事要证明,须陈梗概。
汉以高祖父太上皇执嘉无社稷功,不立庙 号,高帝自为高祖。
魏以曹公相汉,垂三十年,始封于魏,故为太祖。
晋以宣王辅 魏有功,立为高祖,以景帝始封晋,故为太祖。
宋氏先世,官阀卑微,虽追崇帝号, 刘裕自为高祖。
南齐高帝之父,位至右将军,生无封爵,不得为太祖,高帝自为太 祖。
梁武帝父顺之,佐佑齐室,封侯,位至领军、丹阳尹,虽不受封于梁,亦为太 祖。
陈武帝父文赞,生无名位,以武帝功,梁室赠侍中,封义兴公,及武帝即位, 亦追为太祖。
周闵帝以父泰相西魏,经营王业,始封于周,故为太祖。
隋文帝父忠, 辅周室有大功,始封于隋,故为太祖。
唐高祖神尧祖父虎为周八柱国,隋代追封唐 公,故为太祖。
唐末梁室硃氏有帝位,亦立四庙,硃公先世无名位,虽追册四庙, 不立太祖,硃公自为太祖。
此则前代追册太祖,不出亲庙之成例也。
王者祖有功而宗有德,汉、魏之制,非有功德不得立为祖宗,商、周受命,以 稷、契有大功于唐、虞之际,故追尊为太祖。
自秦、汉之后,其礼不然,虽祖有功, 仍须亲庙。
今亦粗言往例,以取证明。
秦称造父之后,不以造父为始祖;汉称唐尧、 刘累之后,不以尧、累为始祖;魏称曹参之后,不以参为始祖;晋称赵将司马卯之 后,不以仰为始祖;宋称汉楚元王之后,不以元王为始祖;齐、梁皆称萧何之后, 不以萧何为始祖;陈称太丘长陈实之后,不以实为始祖;元魏称李陵之后,不以陵 为始祖;后周称神农之后,不以神农为始祖;隋称杨震之后,不以杨震为始祖;唐 称皋陶、老子之后,不以皋陶、老子为始祖。
唯唐高宗则天武后临朝,革唐称周, 又立七庙,仍追册周文王姬昌为始祖,此盖当时附丽之徒,不谙故实,武立姬庙, 乖越已甚,曲台之人,到今嗤诮。
臣远观秦、汉,下至周、隋,礼乐衣冠,声明文物,未有如唐室之盛。
武德议庙之初,英才间出,如温、魏、颜、虞通今古,封、 萧、薛、杜达礼仪,制度宪章,必有师法。
夫追崇先王、先母之仪,起于周代。
据《史记》及礼经云:“武王缵太王、王季、文王之绪,一戎衣而有天下,尊为天子,宗庙飨之。
周公成文、武之德,追王 太王、王季,祀先公以天子之礼。”
又曰“郊祀后稷以配天。”据此言之,周武虽 祀七世,追为王号者,但四世而已。
故自东汉以来,有国之初,多崇四庙,从周制 也。
况商因夏礼,汉习秦仪,无劳博访之文,宜约已成之制。
请依隋、唐有国之初, 创立四庙,推四世之中名位高者为太祖。
谨议以闻。
敕:宜令尚书省集百官,将前议状与张昭远所陈,速定夺闻奏。
左仆射刘昫等 再议奏曰:
臣等今月十三日,再于尚书省集百官详议。
夫王者祖武宗文,郊天祀地,故有 追崇之典,以申配飨之仪。
初详太常礼院议状,唯立七庙四庙,即并通其理。
其他 所论,并皆勿取。
七庙者,按《礼记·王制》曰:“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郑玄注云:“此周制也。”
详其礼经,即是周家七庙之定数。
四庙者,谓高、曾、祖、祢四世也。
按《周本纪》及《礼记·大传》皆曰:“武王即位,追 王太王、王季、文王。以后稷为尧稷官,故追尊为太祖。”
此即周武王初有天下, 追尊四庙之明文也。
故自叹、魏已降,迄于周、隋,创业之君,追谥不过四世,约 周制也。
此礼行之已久,事在不疑。
今参详都省前议状,请立四庙外,别引始祖, 取裁未为定议。
续准敕据御史中丞张昭远奏,请创立四庙之外,无别封始祖之文。
况国家礼乐刑名,皆依唐典,宗庙之制,须约旧章。
请依唐朝追尊献祖宣皇帝、懿祖光皇帝、太祖景皇帝、代祖元皇帝故事,追尊四庙为定
从之。
七年七月,太常礼院奏:“国朝见飨四庙:靖祖、肃祖、睿祖、宪祖。
今大行皇帝将行升祔,按《会要》:唐武德元年,立四庙于长安;贞观九年,高祖神尧皇 帝崩,命有司详议庙制,议以高祖神主并旧四室祔庙。
今先帝神主,请同唐高祖升 祔。
从之。
汉天福十三年闰七月,时汉高祖已即位,尚仍天福之号。
太常博士段颙奏议曰: “伏以宗庙之制,历代为难,须按礼经,旁求故实,又缘礼贵随时,损益不定。
今 参详历代故事,立高、曾、祖、祢四庙,更上追远祖光武皇帝为始祖百代不迁之庙, 居东向之位,共为五庙,庶符往例,又合礼经。”
诏尚书省集百官议。
吏部尚书窦 贞固等议云:“按《礼记·王制》云:“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庙。”疏云: “周制之七庙者,太祖及文王、武王之祧,与亲庙四。太祖,后稷也。”。
又云: “天子七庙,皆据周也。有其人则七,无其人则五。”至于光武中兴及历代多立六 庙或四庙,盖建国之始,未盈七庙之数。
又按《郊祀录》王肃云:“德厚者流泽广, 天子可以事六代之义也。”今欲请立高祖已下四亲庙。
又自古圣王,祖有功,宗有 德,即于四亲庙之外,祖功宗德,不拘定数。
今除四亲庙外,更请上追高皇帝、光武皇帝,更立六庙。”从之。
《文献通考》:庄宗、明宗既舍其祖而祖唐之祖矣, 及敬瑭、知远崛起而登帝位,俱欲以华胃自诡,故于四亲之外,必求所谓始祖而祖 之。
张昭远之言,议正而词伟矣。
至汉初,则段颙、窦贞固之徒,曲为谄附,乃至 上祖高、光,以为六庙云。
周广顺元年正月,中书门下奏:“太常礼院议,合立太庙室数。
若守文继体, 则魏、晋有七庙之文;若创业开基,则隋、唐有四庙之议。
圣朝请依近礼,追谥四 庙。
伏恐所议未同,请下百官集议。”
太子太傅和凝等议:“请据礼官议,立四亲 庙。”从之。
《五代会要》:和凝议曰:“恭以肇启洪图,惟新黄屋。
左宗庙而右 社稷,率由旧章;崇祖祢而辨尊卑,载于前史。
虽质文互变,义趣各殊,或观损益之规,或系兴隆之始。
陛下体元立极,本义祖仁,开变家成国之基,遵奉先思孝之 道,合据礼官议,立四亲庙,以叶前文。”从之。
其年四月,中书门下奏: “太常礼院申,七月一日,皇帝御崇元殿,命使奏册四庙。
准旧仪,服兗冕即座, 太尉引册案入,皇帝降座,引立于御座前南向,中书令奉册案进,皇帝搢珪捧授, 册使跪受,转授舁册官,其进宝授宝仪如册案。
臣等参详,至时请皇帝降阶授册。”从之。
三年九月,将有事于南郊,议于东京别建太庙。
时太常礼院言:“准洛京庙室 一十五间,分为四室,东西各有夹室,四神门,每方屋一间,各三门,戟二十四, 别有斋宫神厨屋宇。
准礼,左宗庙,右社稷,在国城内,请下所司修奉。”从之。
其月,太常礼院奏:“迎太庙社稷神主到京,其日未审皇帝亲出郊外迎奉否。
检讨 故事,元无礼例,伏请召三省官集议。”
敕:“宜令尚书省四品以上、中书门下五 品已上同参议。”司徒窦贞固、司空苏禹珪等议:“按吴主孙休即位,迎祖父神主 于吴郡,人祔太庙,前一日出城野次,明日常服奉迎,此其例也。”
遂署状言车驾 出城奉迎为是,请下礼仪使草定仪注。
至十月,礼仪使奏:“太祖神主将至,前一 日仪仗出城掌次,于西御庄东北设神主行庙幄幕,面南。
其日放朝,群臣早出西门,皇帝常服出城诣行宫,群臣起居毕,就次。
神主将至,群臣班定,皇帝立于班前。
神主至,太常卿请皇帝再拜,群臣俱拜。
神主就行庙幄幕座,设常馔,群臣班于神 幄前。
侍中就次,请皇帝谒神主。
既至,群臣再拜,皇帝进酒毕再拜,群臣俱拜。
皇帝还幄,群臣先赴太庙门外立班,俟皇帝至起居。
俟神主至,群臣班于庙门外, 皇帝立于班前,太常卿请皇帝再拜,群臣俱拜。
皇帝还幄,群臣就次,宫闱令安神 主于本室讫,群臣班于庙庭。
太常卿请皇帝于四室奠飨,逐室皇帝再拜,群臣俱拜。
四室祔飨毕,皇帝还宫。
前件仪注,望付中书门下宣下。”从之。
显德六年七月,诏以大行皇帝山陵有期,神主将祔太庙,其庙殿室宇合添修否?
国子司业兼太常博士聂崇义奏议曰:“奉敕,为大行皇帝山陵有期,神主祔庙,恐 殿室间数少,合重添修。
今诣庙中相度,若是添修庙殿一间至两间,并须移动诸神 门及角楼宫墙仗舍,及堂殿正面檐栿阶道,亦须东省牲立班位,直至斋宫,渐近迫 窄。
今重拆庙殿,续更添修,不唯重劳,兼恐未便。
窃见庙殿见虚东西二夹室,况 未有祧迁之主,欲请不拆庙殿,更添间数,即便将夹室重安排六室位次。
所有动移 神主,若准旧礼,于殿庭权设行庙幕殿,即恐雨水犹多,难于陈设。
伏请权于太庙 斋宫内奉安神主,至修奉毕日,庶为宜称。
又,按《礼记》云:庙成则于中屋刲羊 以衅之,夹室则用鸡。
又,《大戴礼》及《通典》亦有夹室,察文观义,乃是备庙 之制。
况新主祔庙,诸经有迁易之文,考古沿今,庶合通礼。
伏请递迁诸室奉安大 行皇帝神主,以符礼意。”
敕依典礼。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旧五代史-其它-志四-译文
《礼志序》这部书的原本已经遗失。
后梁开平元年夏天四月,太祖刚刚接受禅让,就在西京建立了四座宗庙,这是遵循了古代的制度。
唐同光二年六月,太常礼院上奏说:‘国家建立之初,已经在北都设立了宗庙,现在天下已经平定,迁都洛阳,应该恢复本朝的宗庙。按照礼制没有两座宗庙的规定,所以北都的宗庙请予以废除。’于是下旨让尚书省集议。
礼部尚书王正言等人上奏议说:‘我们认为,都城的制度中,宗庙是最重要的。现在洛阳被选为尊贵的都城,开创基业,应当效法古代,神灵必定依傍人。北都先设立了宗庙,不应该同时设立。而且每年进行朝拜祭祀,都有固定的礼仪,时间相同,神灵依据什么?我听说近来的例子,也有权宜行事。如果神主已经修整,就迎接到夹室中藏起来;如果庙宇已经高大,就空着它作为常规。比如齐桓公的庙有两个神主,礼制中没有明确的规定,古代军队出征,也没有迁移神主的情况。过去天后尊崇巩县、洛阳,礼制上认为不合适;汉皇留恋丰县、滕县,事情没有可以效法的先例。何况本朝的旧例,礼院已经明确,洛阳是旧都,嵩山正位,怎么可以远离宫阙居住的地方,建立祖宗的庙宇。事情不可能长久,理应从长远考虑。北都的宗庙,请按照太常礼院的奏请予以废除。’皇帝同意了。
天成元年,中书舍人马缟上奏说:‘我看到从汉朝、晋朝以来,诸侯王宗室继承帝位,除了七庙之外,都另外追尊亲庙。汉光武皇帝在南阳立了先四代,之后的桓帝以下,也都追尊前代。我请求依照两汉的旧例,另外建立亲庙。’诏令下到尚书省,召集百官定议。
二年,中书门下再次上奏说:‘我们认为,两汉时期,诸侯王继承帝位,一定会改名字、上谥号,广泛称孝为皇,记载在诸王的故事中,如孝德皇、孝仁皇、孝元皇等。我请求皇帝慈悲,顺从人们的愿望,允许取‘皇’字作为尊号,并加上谥号以尊称,改置圆陵,并增加守卫。’于是下诏让太常礼院制定礼仪。
太常博士王丕等人引用汉桓帝继位,尊称他的祖父河间孝王为孝穆皇帝、父亲蠡吾侯为孝崇皇帝为例,请求交付给太常卿定谥。
刑部侍郎、代理太常卿马缟再次上议说:‘根据两汉的旧例,诸侯王宗室继承帝位,一定会追尊父祖,修建园陵,西汉宣帝、东汉光武,孝飨之道,旧例俱在。自从安帝继位,就有了皇太后下令,特别崇谥法,追称某皇,如孝德、孝穆等。前代只有孙皓从乌程侯继位,追称父亲和为文皇帝,事情非常特殊,不足以作为教训。现在根据礼院的报告,汉安帝以下,如果按照本纪来看,又不见‘帝’字。我认为谥法中‘德象天地曰帝’。由于礼院已经奏闻,难以直接依据两汉的旧例来陈述尊称,请下诏令百官集议。
当时右仆射李琪等人议说:‘我看到历代以来,宗庙的制度已经形成,继承没有差异,变化或有所不同。马缟的奏议,礼制有依据,请求下诏令马缟虔诚地依照典册,来陈述尊称。’当时明宗有意同时加上‘帝’字,于是下诏说:‘我听说建立国家,承继家业,可以制定礼乐,所以三皇不相继承,五帝不相沿袭,每个朝代都有自己创立的规矩,在礼制上没有过错。何况情感关系到祖先,事情关系到祭祀。而且追谥追尊,称皇与帝,既有增加的字,也有减少的字,应该陈述褒贬之辞。大致上两个名字都是尊称,如果三皇的时代就不可以加‘帝’,五帝的时代就不可以说‘皇’。从秦朝开始,就同时使用这两个称号。至于圣祖老君,时间相隔千年,宗族追溯源头,仍然在册封时使用尊名,何必遵循汉代的典章。何况我身处九五之位,为亿兆之尊,不能在我的身上同时使用两个称号,对先代也不应该吝惜一个字,如果随从众议,如何表达孝诚!可以委托宰相与百官详细定议,在中书省集合两班,逐班陈述意见。’只有李琪等人请求在祖庙和父庙中先加上‘帝’字。
宰相集合众议上奏说:‘我们恭敬地认为,朝廷的重事,宗庙是最重要的,事情关系到继承,意义符合美好。而且圣朝追尊的时候,就引用汉代的旧仪,在汉代封崇的时候,又依照哪个朝代的故事?道理上有疑虑,不符合圣意;道理上需要变通,才能成为民众的法则。而且王者功成治定,制定礼乐,正朔服色,都有改变,尊祖奉先,何妨变化。如果应该在应州建立别庙,那么地方离上都太远。现在根据开元年间追尊皋陶为德明皇帝,凉武昭王为兴圣皇帝,都是立庙在京都。我们商量所议追尊的四庙,希望依照御札加上皇帝的称号,并请在洛京立庙。’敕令:‘应在应州旧宅立庙,其余按照所奏办理。’
《文献通考》记载:后唐所说的七庙,是以沙陀的献祖国昌、太祖克用、庄宗存勖以上继唐的高祖、太宗、懿宗、昭宗。这所说的四庙,是明宗代北的高祖、曾祖、祖、父。
这年八月,太常礼院上奏:‘庄宗的神主在十日被供奉到庙中,七室之内,应该有迁庙的仪式。’中书门下上奏议说,请迁出懿祖的一室。后来下旨让百官集议,礼部尚书萧顷等人上奏,请按照中书门下的议奏,皇帝同意了。
应顺元年正月,中书门下上奏说:‘太常已经完成了大行皇帝的山陵,现在太庙中已经有七间殿堂,供奉着高祖、太宗、懿宗、昭宗、献祖、太祖、庄宗。大行皇帝升祔,按照礼制应该迁出献祖,请下令尚书省集合议论。’太子少傅卢质等人议论说:‘我们认为,亲尽之后就应该从祧,这是按照旧典的规定,疑事没有实质性的证据,而旧典中有明确的条文。不久前庄宗皇帝再造国家,恢复了宗庙,追尊三祖于先远,恢复了本朝的四室,按照祧迁的礼制,很快就形成了沿革。到了庄宗升祔的时候,因为懿祖已经从祧,所以他不是嗣立之君,所以先迁出了他的殿堂。光武皇帝灭新之后,才开始有追尊的礼仪,那时只在南阳,原本不归于太庙,引用的事例与实际相差甚远,现在需要按照新的规定。将来升祔先庙,接下来应该迁出献祖,这样既符合时宜,又符合变体的条文。’朝廷采纳了这个意见。
当时议论认为,懿祖赐姓于懿宗,按照支庶系大宗的例子,应该以懿祖为始祖,其次是昭宗,不必以神尧为祖而以太宗为宗。如果依照汉光武的做法,那么应该在代州建立献祖以下的亲庙,唐庙依旧按照礼制进行。但议谥的人忘记了咸通年间的懿宗,又称懿祖,父子都叫‘懿’,这在道理上讲得通吗!将朱耶三世的庙号与唐室的四庙连在一起,这是非常不合礼制的。议祧的人不知道受姓于唐懿宗而祧之,现在又涉及到献祖。按照礼制,开始应该祧迁昭宗,其次是祧迁献祖,而懿祖如同唐景皇帝,怎么可以祧呢?
晋天福二年正月,中书门下上奏说:‘皇帝到达京城,还没有建立宗庙,希望命令有关部门迅速制定典章礼仪上报。’朝廷采纳了这个建议。二月,太常博士段颙议论说:‘宗庙的制度,历代都是难题,需要考察礼经,以求得故事。我按照《尚书·舜典》说:“正月上日,受终于文祖。”这是尧的庙,但并未记载其数量。又按照《郊祀录》说:夏朝立五庙,商朝立六庙,周朝立七庙。汉初在郡国立祖宗庙,共计一百六十七所。后汉光武中兴后,另外立了六庙。魏明帝最初立了四亲庙,后来重新讨论按照周法立七庙。晋武帝接受禅让,最初立了六庙,后来又立了七庙。宋武帝最初立了六庙,齐朝也立了六庙。隋文帝受命,最初立了四亲庙,到大业元年,炀帝想要遵循周法,提议立七庙。接下来传位给唐朝,武德元年六月四日,开始在长安立了四庙,到贞观九年,命令有关部门详细讨论庙制,于是立了七庙,到开元十一年后,又创立了九庙。又按照《礼记·丧服小记》说:“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而立四庙。”郑玄注解云:高祖以下至祢四世,即亲尽也,再立始祖为不迁之庙,共有五庙。又按照《礼记·祭法》及《王制》、《孔子家语》、《春秋穀梁传》等书说: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庙,士一庙。这是降杀以两的意义。又按照《尚书·咸有一德》说:“七世之庙,可以观德。”又按照《疑义》说:天子立七庙,或四庙,盖有其义也。如果四庙,从祢至高祖以下亲尽,所以有四庙之理。如果立七庙,是因为自古圣王,祖有功,宗有德,再封立始祖,即在四亲庙之外,或者祖功宗德,不拘定数,所以有五庙、六庙,或七庙、九庙,想后代子孙观其功德,所以《尚书》说“七世之庙,可以观德”啊。又按照周舍的议论说:“自江左以来,晋、宋、齐、梁相承,多立七庙。”现在我们详细讨论,只有立七庙,即符合其理。由于宗庙之事重大,不敢固执一理而定之,所以检查了七庙、四庙两件事的条文,都认为适宜,其他所论,都不采纳。请下令三省集合百官详细议论。’
敕旨宜依。左仆射刘昫等议论说:‘我们今天八日,遵奉敕命在尚书省集议太常博士段颙所议的宗庙事。我们认为,将要普及教化,达到万方,实现和平,必须先建立宗庙。所以《礼记·王制》说:“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庙。”注解云:“周制之七者,太祖庙及文王、武王之祧,与亲庙四。太祖,后稷也。商六庙,契及汤与二昭、二穆。夏则五庙,无太祖,禹与二昭、二穆而已。自夏及周,少不减五,多不过七。”又云:“天子七庙,皆据周也。有其人则七,无其人则五。若诸侯庙制,虽有其人,则不过五。这则天子、诸侯七、五之异明矣。”至于三代以后魏、晋、宋、齐、隋及唐初,多立六庙或四庙,大概是在建国之初,不满七庙之数。现在想要请立自高祖以下四亲庙,其始祖一庙,不敢轻率议论,等待圣上裁夺。’
御史中丞张昭远上奏议论说:‘我前月中参与都省集议宗庙事,看到议状在亲庙之外,提议另外立始祖一庙,最近中书门下的奏报,再次命令百官在都省议定上报。’
我阅读了十四代史书,看到了两千年的故事,观察了各家宗庙,都没有提到始祖的称号,只有商朝和周朝,以稷和契作为太祖。
《礼记》中说:‘天子有七座庙,包括三昭、三穆和太祖的庙,共七座。’郑玄注释说:‘这是周朝的制度。这七座庙分别是太祖后稷、文王、武王以及四位亲庙。’又说:‘商朝有六座庙,包括契、成汤以及两位昭、两位穆。’夏朝后氏立了五座庙,不立太祖,只有大禹和两位昭、两位穆。
根据《王制》郑玄的解释,商朝和周朝以稷、契为太祖,夏朝没有太祖,也没有追谥的庙。从商朝和周朝以来,经历了十代,都是在亲庙中,以有功的人作为太祖,没有追崇始祖的先例。详细引用古今的例子,担心词句繁多,事情要点需要证明,所以只陈述大概。
汉朝因为高祖父太上皇执嘉没有社稷功,不立庙号,高帝自己成为高祖。魏国因为曹公辅佐汉朝,垂三十年,开始封于魏,所以成为太祖。晋朝因为宣王辅佐魏国有功,立为高祖,因为景帝始封晋,所以成为太祖。宋朝先世官职卑微,虽然追崇帝号,刘裕自己成为高祖。
南齐高帝的父亲,官至右将军,没有封爵,不能成为太祖,高帝自己成为太祖。梁武帝的父亲顺之,辅佐齐室,封侯,官至领军、丹阳尹,虽然不在梁朝受封,也被尊为太祖。陈武帝的父亲文赞,生时无名位,因为武帝的功绩,梁室赠侍中,封义兴公,武帝即位后,也被追尊为太祖。
周闵帝因为父亲泰辅佐西魏,经营王业,开始封于周,所以成为太祖。隋文帝的父亲忠,辅佐周室有大功,开始封于隋,所以成为太祖。唐朝高祖神尧的祖父虎是周朝的八柱国,隋朝追封唐公,所以成为太祖。唐朝末年梁室朱氏有帝位,也立了四座庙,朱公先世无名位,虽然追册四庙,不立太祖,朱公自己成为太祖。
这就是前代追册太祖,没有超出亲庙的成例。
王者祖有功而宗有德,汉朝和魏国的制度,没有功德的人不能立为祖宗,商朝和周朝接受天命,因为稷、契在唐、虞之际有大功,所以追尊为太祖。从秦、汉之后,这种礼制就不同了,即使祖有功,仍然需要在亲庙中。
现在也大致说说过去的例子,以证明这一点。秦国称造父之后,不以造父为始祖;汉朝称唐尧、刘累之后,不以尧、累为始祖;魏国称曹参之后,不以参为始祖;晋朝称赵将司马卯之后,不以卯为始祖;宋朝称汉楚元王之后,不以元王为始祖;齐、梁都称萧何之后,不以萧何为始祖;陈朝称太丘长陈实之后,不以实为始祖;元魏称李陵之后,不以陵为始祖;后周称神农之后,不以神农为始祖;隋朝称杨震之后,不以杨震为始祖;唐朝称皋陶、老子之后,不以皋陶、老子为始祖。
只有唐高宗则天武后临朝,改革唐称周,又立七庙,仍然追册周文王姬昌为始祖,这大概是当时附和的人,不了解旧例,武立姬庙,已经非常偏离正道,曲台的人,至今还在嘲笑。
臣远观秦、汉,下至周、隋,礼乐衣冠,声明文物,未有如唐室之盛。武德议庙之初,英才间出,如温、魏、颜、虞通今古,封、萧、薛、杜达礼仪,制度宪章,必有师法。
追崇先王、先母的礼仪,起源于周代。根据《史记》和礼经,武王继承太王、王季、文王的遗业,一统天下,尊为天子,宗庙祭祀他。周公成就文王、武王的德行,追封太王、王季,用天子的礼仪祭祀先公。又说‘郊祀后稷以配天。’据此而言,周武王虽然祭祀七世,但追封为王号的只有四世。
所以从东汉以来,有国之初,大多尊崇四庙,遵循周朝的制度。何况商朝沿袭夏朝的礼制,汉朝沿袭秦朝的礼仪,无需广泛咨询的文字,应该遵循已形成的制度。请依照隋朝、唐朝有国之初,创立四庙,推荐四世中名位高的人为太祖。谨此上议。
敕令:应令尚书省召集百官,将前议状与张昭远所陈述的内容,迅速决定并上报。
左仆射刘昫等再次议奏说:
我们等在十三日再次在尚书省召集百官详细讨论。王者祖武宗文,郊天祀地,所以有追崇的典制,以表明配飨的礼仪。最初详细审查太常礼院的议状,只立七庙和四庙,即并通其理。其他所论,都不采纳。
七庙,按照《礼记·王制》说:‘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郑玄注释说:‘这是周制。’详细审查礼经,这就是周家七庙的定数。
四庙,指的是高、曾、祖、祢四世。按照《周本纪》和《礼记·大传》都说:‘武王即位,追封太王、王季、文王。以后稷为尧稷官,所以追尊为太祖。’这就是周武王初有天下,追封四庙的明确记载。
所以从夏、商、周已降,到周、隋,创业之君,追封的不过四世,遵循周朝的制度。这种礼制已经实行很久,事情没有疑问。
现在详细审查都省前的议状,请立四庙之外,另外引始祖,取裁未为定议。继续按照敕令,根据御史中丞张昭远的奏请,请创立四庙之外,没有其他封始祖的文。
何况国家礼乐刑名,都依照唐典,宗庙的制度,必须遵循旧章。请依照唐朝追尊献祖宣皇帝、懿祖光皇帝、太祖景皇帝、代祖元皇帝的故事,追尊四庙为定。
从之。
七年七月,太常礼院奏:‘国朝现祭祀的四庙:靖祖、肃祖、睿祖、宪祖。现在大行皇帝将要行升祔之礼,按照《会要》:唐武德元年,在长安立四庙;贞观九年,高祖神尧皇帝去世,命令有司详细讨论庙制,讨论结果是高祖神主并入旧四室祔庙。现在先帝神主,请同唐高祖升祔。’从之。
后晋天福十三年闰七月,当时汉高祖已经即位,仍然使用天福的年号。太常博士段颙上奏议说:’我考虑宗庙的制度,历代以来都很难处理,必须按照礼经,广泛查找古代的实际情况,又因为礼节重视与时俱进,增减没有固定标准。现在参考历代的故事,设立高祖、曾祖、祖、祢四庙,再往上追溯远祖光武皇帝作为始祖,建立百代不迁的庙宇,位于东向的位置,总共为五庙,既符合过去的惯例,又符合礼经。’皇帝下诏尚书省召集百官讨论。
吏部尚书窦贞固等讨论说:’按照《礼记·王制》说:’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庙。’注释说:’周代的七庙包括太祖、文王、武王的庙宇,加上亲庙四座。太祖是后稷。’又说:’天子七庙,都是根据周代的制度。有人的话七座,没有人则五座。’至于光武中兴以及历代多立六庙或四庙,是因为建国之初,还没有达到七庙的数量。又按照《郊祀录》王肃说:’德行深厚的人流泽广,天子可以行六代之礼。’现在想要请立高祖以下的四亲庙。又自古圣王,祖有功,宗有德,在四亲庙之外,祖功宗德,不拘定数。现在除了四亲庙之外,再请上追高皇帝、光武皇帝,再立六庙。’皇帝同意了。
‘《文献通考》记载:庄宗、明宗已经舍弃了自己的祖庙而以唐朝的祖庙为祖庙。等到敬瑭、知远崛起登上帝位,都想要以华胄自居,所以在四亲庙之外,一定要寻找所谓的始祖来祭祀。张昭远的话,议论正确而词藻华丽。到汉初,段颙、窦贞固这些人,曲意逢迎,甚至把高祖、光武当作六庙。’
周广顺元年正月,中书门下上奏:’太常礼院讨论,应该设立太庙的房间数量。如果守成继体,那么魏、晋有七庙的记载;如果创业开基,那么隋、唐有四庙的议论。圣朝请依照近来的礼制,追谥四庙。我担心所讨论的不一致,请下百官集议。’太子太傅和凝等讨论说:’请根据礼官的议论,设立四亲庙。’皇帝同意了。
‘《五代会要》记载:和凝议论说:’恭敬地认为开创宏伟蓝图,革新黄屋。左宗庙而右社稷,遵循旧制;崇敬祖先,辨别尊卑,记载在前史。虽然文质变化,意义各不相同,有的观察损益的规则,有的关联兴盛的开始。陛下体元立极,本义祖仁,开创家国的基础,遵循先思孝的道德,应该根据礼官的议论,设立四亲庙,以符合前文。’皇帝同意了。
那一年四月,中书门下上奏:’太常礼院上报,七月一日,皇帝御崇元殿,命令使者奏册四庙。按照旧礼仪,穿上兖冕坐下,太尉引领册案进入,皇帝下座,引领立于御座前南向,中书令捧册案进,皇帝插上珪捧授,册使跪下接受,转授给抬册官,进宝授宝的仪式如同册案。我们仔细考虑,到时请皇帝下阶授册。’皇帝同意了。
三年九月,将在南郊举行祭祀,商议在东京别建太庙。当时太常礼院说:’按照洛京庙宇十五间,分为四室,东西各有夹室,四神门,每方屋一间,各三门,戟二十四,另有斋宫、神厨等房屋。按照礼制,左宗庙,右社稷,在国城内,请下所司修奉。’皇帝同意了。
那个月,太常礼院上奏:’迎接太庙、社稷神主到京,那天不知皇帝是否亲自出郊外迎接。查阅旧例,没有礼制,请召集三省官员集议。’皇帝下令:’应该让尚书省四品以上、中书门下五品以上一同参议。’司徒窦贞固、司空苏禹珪等议论说:’按照吴主孙休即位,迎祖父神主于吴郡,人祔太庙,前一天出城野外,第二天常服奉迎,这是其例。’于是上书说车驾出城奉迎是正确的,请下礼仪使草定仪注。到十月,礼仪使上奏:’太祖神主将至,前一天仪仗出城掌次,于西御庄东北设神主行庙幄幕,面南。那天放朝,群臣早出西门,皇帝常服出城到行宫,群臣起居完毕,就次。神主将至,群臣排班,皇帝立于班前。神主到达,太常卿请皇帝再拜,群臣都拜。神主就行庙幄幕座,设常馔,群臣排班于神幄前。侍中就次,请皇帝拜见神主。到达后,群臣再拜,皇帝进酒完毕再拜,群臣都拜。皇帝返回幄帐,群臣先赴太庙门外立班,等待皇帝到来。等待神主到达,群臣排班于庙门外,皇帝立于班前,太常卿请皇帝再拜,群臣都拜。皇帝返回幄帐,群臣就次,宫闱令将神主安置于本室完毕,群臣排班于庙庭。太常卿请皇帝于四室祭奠,逐室皇帝再拜,群臣都拜。四室祭奠完毕,皇帝返回宫中。以上仪注,希望交付中书门下宣下。’皇帝同意了。
显德六年七月,皇帝下诏,因为大行皇帝的山陵有期,神主将要祔入太庙,那么庙殿房屋是否需要修缮?国子司业兼太常博士聂崇义上奏议说:’奉敕,为大行皇帝山陵有期,神主祔庙,恐怕殿室间数少,应该重修。现在到庙中考察,如果重修庙殿一间至两间,必须移动所有神门及角楼宫墙仗舍,以及堂殿正面檐栿阶道,也必须东省牲立班位,直至斋宫,渐渐变得狭窄。现在重拆庙殿,继续修缮,不仅劳民伤财,还恐怕不方便。我看到庙殿现在有空着的东、西二夹室,况且还没有祧迁的主,想要请不拆庙殿,增加房间数量,立即将夹室重新安排为六室位次。所有移动神主,如果按照旧礼,在殿庭临时设立行庙幕殿,恐怕雨水仍然很多,难以陈设。请暂时在太庙斋宫内供奉神主,到修缮完毕那天,才比较适宜。又,按照《礼记》说:庙成则在中屋杀羊以祭之,夹室则用鸡。又,《大戴礼》及《通典》也有夹室,观察文义,乃是备庙之制。况且新主祔庙,诸经有迁易之文,考古沿今,大概符合通礼。请依次迁移各室供奉大行皇帝神主,以符合礼意。’皇帝下令依照典礼。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旧五代史-其它-志四-注解
礼志序:《礼志序》是古代文献中的一部分,通常指记载礼仪制度的序言或引言。这里的‘原本阙佚’指的是原本的《礼志序》已经遗失。
受禅:指帝位传承,新皇帝接替前朝皇帝的帝位。
四庙:指古代帝王祭祀祖先的庙宇,四庙通常指祭祀高祖、曾祖、祖、父四代祖先的庙宇。
西京:古代对首都的别称,这里指后唐的都城长安。
近古:近代,指接近现代的古代。
太常礼院:古代官署名,负责礼仪事务。
宗庙:古代帝王和诸侯祭祀祖先的场所。
尚书省:尚书省,古代官署名,负责处理国家政务。
尚书:古代官职名,尚书省的最高长官。
朝享:古代帝王祭祀祖先的仪式。
神主:指祖先的牌位。
夹室:指宗庙中位于正室两侧的房间。
庙宇:指宗庙的建筑。
恒制:固定的制度。
齐桓公:春秋时期齐国国君,名小白。
天后:指唐朝武则天,武周时期的女皇帝。
巩、洛:指巩县和洛阳,武则天曾在此地建立行宫。
汉皇:指汉朝皇帝。
丰、滕:指丰县和滕县,汉皇在此地建有行宫。
故事:指先例,过去的惯例。
洛邑:古代对洛阳的别称。
嵩高:指嵩山,位于河南省登封市,是五岳之一。
宫阙:古代对皇宫的别称。
祔庙:祔庙,指将已故皇帝的牌位供奉于祖庙中。
祧迁:指将祖先的神主从旧庙迁到新庙。
七庙:古代天子祭祀的宗庙,包括太祖及文王、武王之庙,与亲庙四。
沙陀:古代民族名,后唐的建立者李存勖属于沙陀族。
献祖国昌:指后唐的建立者李存勖的父亲李国昌。
太祖克用:指后唐的建立者李存勖。
庄宗存勖:指后唐的第二位皇帝李嗣源。
高祖:高祖,指开国皇帝,这里指唐高祖李渊。
太宗:太宗,指继位的皇帝,这里指唐太宗李世民。
懿宗:懿宗,指唐懿宗李漼。
昭宗:昭宗,指唐昭宗李晔。
应州:古代地名,位于今山西省应县。
太常:太常,古代官名,掌管宗庙祭祀、天文历法等事务的官员。
山陵:指皇帝的陵墓。
七室:七室,指太庙中的七个祭祀室。
献祖:献祖,指始祖,这里指唐献祖李虎。
太祖:指一个朝代或家族的开国君主或始祖。
庄宗:指后梁的开国皇帝朱温。
大行:大行,指已故的皇帝。
太子少傅:太子少傅,官名,太子师傅之一,负责辅佐太子。
亲尽从祧:亲尽从祧,指亲属关系已经断绝,可以将其牌位移至别处。
旧典:旧典,指古代的典章制度。
寰区:寰区,指天下,全国。
沿革:沿革,指事物的发展变化。
光武:光武,指东汉开国皇帝刘秀。
南阳:南阳,地名,位于今河南省南阳市。
新规:新规,指新的规定或制度。
昭穆:古代宗庙中排列祖先牌位的位置,昭指左,穆指右。
礼经:指古代的礼仪经典,如《周礼》、《仪礼》等。
《尚书》:《尚书》,古代儒家经典之一,记载了上古帝王的事迹。
《郊祀录》:《郊祀录》,古代典籍,记载了祭祀的礼仪。
周法:周法,指周代的法度。
《礼记》:儒家经典之一,记录了古代的礼仪制度。
郑氏:郑氏,指郑玄,东汉末年著名经学家。
祢:祢,指父亲。
《春秋穀梁传》:《春秋穀梁传》,古代儒家经典之一,是《春秋》三传之一。
《孔子家语》:《孔子家语》,古代典籍,记载了孔子及其弟子的言行。
降杀以两:降杀以两,指等级制度中每降低一级,数量减少两个。
《尚书·咸有一德》:《尚书·咸有一德》,指《尚书》中的一篇。
周舍:周舍,指周公旦。
江左:江左,指长江以南地区。
三省:三省,指尚书省、门下省、中书省,是唐代中央政府的三个主要机构。
太常博士:古代官名,掌管礼仪、祭祀等事务的官员。
敷至化:敷至化,指教化普及。
万方:万方,指天下,全国。
平和:平和,指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
疏:疏,指解释。
三代:三代,指夏、商、周三代。
魏、晋、宋、齐、隋及唐初:魏、晋、宋、齐、隋及唐初,指中国历史上的这几个朝代。
盈:盈,指满,足够。
圣裁:圣裁,指皇帝的决定。
牒:牒,指文书,信件。
都省:都省,指中央政府,这里指尚书省。
十四代史书:指古代中国编撰的十四部史书,包括《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晋书》、《宋书》、《南齐书》、《梁书》、《陈书》、《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和《南史》、《北史》。
二千年故事:指中国历史上的两千多年间发生的故事和事件。
稷:古代传说中的农业神,商朝的始祖。
契:古代传说中的商朝始祖。
郑玄:东汉末年著名的经学家,对《礼记》等经典有重要注释。
天子:古代中国皇帝的称号。
夏后氏:夏朝的统治者。
禹:夏朝的最后一个君主。
《王制》:古代法典,记载了周代的官制和礼仪。
高祖父:父亲的父亲的父亲。
太上皇:古代皇帝退位后,其父的尊称。
汉:汉朝的简称。
魏:曹魏的简称。
晋:晋朝的简称。
宋:宋朝的简称。
南齐:南齐朝的简称。
梁:梁朝的简称。
陈:陈朝的简称。
周:周朝的简称。
隋:隋朝的简称。
唐:唐朝的简称。
汉、魏之制:指汉朝和魏朝的礼制。
唐尧:传说中的上古帝王。
刘累:夏朝末年的官员。
曹参:西汉初期的重要政治家。
司马卯:晋朝的建立者司马炎的父亲。
汉楚元王:西汉初年的诸侯王。
萧何:西汉初年的重要政治家。
陈实:东汉末年的官员。
李陵:西汉末年的将领。
神农:传说中的农业神。
杨震:东汉末年的官员。
老子:道家学派创始人。
唐高宗:唐朝的皇帝。
武后:唐朝的皇后,实际掌握朝政。
武王:周武王,周朝的开国君主。
太王:周太王,周文王的父亲。
王季:周王季,周文王的叔父。
文王:周文王,周武王的父亲。
后稷:周朝的始祖。
周公:周公旦,周武王的弟弟,辅佐成王、康王。
太王、王季、文王:周武王追尊的祖先。
郊祀:古代天子在郊外祭祀天地的仪式。
唐武德:唐朝武德年号。
贞观:唐朝唐太宗的年号。
唐高祖:唐朝的开国皇帝李渊。
有司:古代官名,指负责具体事务的官员。
先帝:已故的皇帝。
《会要》:古代官修的史书,记载了唐代的制度。
长安:唐朝的都城,今西安。
汉天福十三年:指后晋高祖石敬瑭在位的第十三年,即公元948年。
汉高祖:指后晋高祖石敬瑭,他是后晋的开国皇帝。
光武皇帝:指东汉的开国皇帝刘秀。
诸侯五庙:古代诸侯祭祀的宗庙,包括太祖及文王、武王之庙,与亲庙四。
大夫三庙:古代大夫祭祀的宗庙,包括太祖及文王、武王之庙。
郊祀录:古代关于祭祀的文献。
王肃:三国时期魏国经学家。
圣王:古代称颂有德行的帝王。
周广顺元年:指后周太祖郭威在位的第一个年号,即公元951年。
中书门下:古代官署名,掌管机密文书及朝政。
太庙:古代帝王祭祀祖先的庙宇。
明宗:指后唐的开国皇帝李存勖。
敬瑭:指后晋的开国皇帝石敬瑭。
知远:指后汉的开国皇帝刘知远。
华胃:指华夏族。
庄宗、明宗:指后梁和后唐的开国皇帝。
敬瑭、知远:指后晋和后汉的开国皇帝。
大行皇帝:指已故的皇帝。
国子司业:古代官名,掌管国子监事务的官员。
大戴礼:古代礼仪文献。
通典:古代综合性典籍。
行庙:指临时的庙宇。
刲羊:古代祭祀时的一种仪式,用刀割羊血洒在庙宇上。
鸡:古代祭祀时用鸡血洒在庙宇上。
堂殿:指宗庙中的殿堂。
阶道:指殿堂前的台阶和通道。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旧五代史-其它-志四-评注
这段古文记录了中国古代在汉天福十三年闰七月时,太常博士段颙上奏议立庙之事。从专业角度出发,我们可以看到以下几点:
首先,段颙在奏议中提到‘伏以宗庙之制,历代为难’,表明宗庙制度在历代都是一项复杂的任务,需要严格按照礼经来制定。这里的‘礼经’指的是《周礼》等经典,是中国古代礼仪制度的总称。
其次,段颙提出了‘立高、曾、祖、祢四庙,更上追远祖光武皇帝为始祖百代不迁之庙’,这体现了古代中国对于祖先崇拜的重视。通过建立不同世代的庙宇,来表达对祖先的尊敬和纪念。
再者,段颙在奏议中提到‘损益不定’,说明礼制并非一成不变,而是根据时代的变化而有所调整。这体现了中国古代礼制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此外,窦贞固等官员在讨论中引用了《礼记·王制》中的内容,指出‘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庙’,这是古代中国对于不同等级的庙宇数量的规定。
从《文献通考》的记载来看,庄宗、明宗等皇帝在建立庙宇时,会寻求所谓的始祖来进行祭祀,这体现了古代中国对于宗族和血统的重视。
在周广顺元年正月的记录中,中书门下奏议时提到了‘合立太庙室数’,这表明在建立庙宇时,需要考虑庙宇的规模和布局。
在汉初的讨论中,段颙和窦贞固等人曲为谄附,将上祖高、光立为六庙,这反映了古代中国政治中的权力斗争和官员的阿谀奉承。
在显德六年的记录中,国子司业兼太常博士聂崇义上奏议时提到了‘按《礼记》云:庙成则于中屋刲羊以衅之,夹室则用鸡’,这表明古代中国对于庙宇祭祀的细节和仪式有着严格的规定。
综上所述,这段古文不仅记录了中国古代的庙宇制度,还反映了古代中国的礼仪、政治、宗教等多方面的文化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