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薛居正(公元908年-976年),五代时期的历史学家,他为《旧五代史》的编纂做出了重要贡献。《旧五代史》详细记录了五代时期的政治、军事、经济等各个方面的情况,对了解五代历史至今仍具有很高的研究价值。
年代:成书于五代十国时期(约10世纪)。
内容简要:《旧五代史》是五代时期的历史学家所编撰的关于五代历史的史书,内容涉及五代时期的五个朝代(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的政治、军事、经济等方面的情况。书中详细描述了各个朝代的兴起与灭亡、各朝帝王的治理方略、历史人物的事迹及内外战争。通过对这些历史事件的记载,揭示了五代时期政治动荡、战争频繁的历史背景,以及这一时期的统治者如何在复杂的局势中进行政治博弈。《旧五代史》是研究五代历史的基本资料之一,对于理解五代时期的历史演变及其影响至今具有重要意义。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旧五代史-其它-志八-原文
案:《薛史·食货志序》,原本阙佚,卷中惟盐法载之较详,其田赋、杂税诸 门,仅存大略,疑明初是书已有残阙也。今无可采补,姑存其旧。
梁祖之开国也,属黄巢大乱之后。以夷门一镇,外严烽堠,内辟污莱,厉以耕 桑,薄以租赋,士虽苦战,民则乐输,二纪之间,俄成霸业。
及末帝与庄宗对垒于 河上,河南之民,虽困于辇运,亦未至流亡,其义无他,盖赋敛轻而田园可恋故也。
及庄宗平定梁室,任吏人孔谦为租庸使,峻法以剥下,厚敛以奉上,民产虽竭,军 食尚亏。
加之以兵革,因之以饥馑,不三四年,以致颠陨,其义无他,盖赋役重而 寰区失望故也。
案:以上见《容斋三笔》所引《薛史》,绎其文义,当系《食货志 序》,今录于卷首。
唐同光三年二月,敕:“魏府小绿豆税,每亩减放三升。城内店肆园囿,比来 无税,顷因伪命,遂有配征。后来以所征物色,添助军装衣赐,将令通济,宜示矜 蠲。今据紧慢去处,于见输税丝上,每两作三等,酌量纳钱,收市军装衣赐,其丝 仍与除放。”
其年闰十二月,吏部尚书李琪上言:“请赋税不以折纳为事,一切以 本色输官,又不以纽配为名,止以正税加纳。”敕曰:“本朝征科,惟配有两税, 至于折纳,当不施为。宜依李琪所论,应逐税合纳钱物斛斗盐钱等,宜令租庸司指 挥,并准元征本色输纳,不得改更,若合有移改,即须具事由闻奏。”
天成元年四月,敕:“应纳夏秋税,先有省耗,每斗一升,今后止纳正税数, 不量省耗。”
四年五月,户部奏:“三京、鄴都、诸道州府,逐年所征夏秋税租, 兼盐曲折征,诸般钱谷起征,各视其地节候早晚,分立期限。”
其月敕:“百姓今年夏苗,委人户自通供手状,具顷亩多少,五家为保,委无隐漏,攒连手状送于本 州,本州具状送省,州县不得迭差人检括,如人户隐欺,许令陈告,其田倍令并征。”
长兴二年六月,敕:“委诸道观察使,属县于每村定有力人户充村长。与村人 议,有力人户出剩田苗,补贫下不迨,肯者即具状征收,有词者即排段检括。自今 年起为定额。有经灾沴及逐年逋处,不在此限。”
三年十二月,三司奏请:“诸道 上供税物,充兵士衣赐不足。其天下所纳斛斗及钱,除支赡外,请依时折纳绫罗绢 帛。”从之。
晋天福四年正月,敕:“应诸道节度刺史,不得擅加赋役及于县邑别立监征。 所纳田租,委人户自量自既。”
周显德三年十月,宣三司指挥诸道州府,今后夏税,以六月一日起征,秋税至 十月一日起征,永为定制。
五年七月,赐诸道《均田图》。十月,命左散骑常侍艾 颖等三十四人,下诸州检定民租。
六年春,诸道使臣回,总计检到户二百三十万九 千八百一十二。
唐同光二年,度支奏请榜示府州县镇,军民商旅凡有买卖,并须使八十陌钱。
唐同光二年二月,诏曰:“钱者,即古之泉布,盖取其流行天下,布散人间, 无积滞则交易通,多贮藏则士农困,故西汉兴改币之制,立告缗之条,所以权蓄贾 而防大奸也。宜令所司散下州府,常须检察,不得令富室分外收贮见钱,又工人销 铸为铜器,兼沿边州镇设法钤辖,勿令商人般载出境。”
三月,知唐州晏骈安奏:“市肆间点检钱帛,内有锡镴小钱,拣得不少,皆是江南纲商挟带而来。”诏曰:“帛布之币,杂以铅锡,惟是江湖之外,盗铸尤多,市肆之间,公行无畏,因是纲 商挟带,舟楫往来,换易好钱,藏贮富室,实为蠹弊,须有条流。宜令京城、诸道, 于坊市行使钱内,点检杂恶铅锡钱,并宜禁断。沿江州县,每有舟船到岸,严加觉 察,不许将杂铅锡恶钱往来换易好钱,如有私载,并行收纳。”
天成元年八月,中书门下奏:“访闻近日诸道州府所卖铜器价贵,多是销熔见 钱,以邀厚利。”乃下诏曰:“宜令遍行晓告,如原旧系铜器及碎铜,即许铸造。 仍令生铜器物每斤价定二百文,熟铜器物每斤四百文,如违省价,买卖之人依盗铸 钱律文科断。”
清泰二年十二月,诏御史台晓告中外,禁用铅钱,如违犯,准条流处分。
晋天福二年,诏:“禁一切铜器,其铜镜今后官铸造,于东京置场货卖,许人 收买,于诸处兴贩去。”
周广顺元年三月,敕:“铜法,今后官中更不禁断,一任兴贩,所在一色即不 得泻破为铜器货卖,如有犯者,有人纠告捉获,所犯人不计多少斤两,并处死。其 地分所由节级,决脊杖十七放,邻保人决臀杖十七放,其告事人给与赏钱一百贯文。”
江南因唐旧制,饶州置永平监,岁铸钱,池州永宁监、建州永丰监,并岁铸钱, 杭州置保兴监铸钱。
唐同光二年二月,诏曰:
会计之重,咸鹾居先,矧彼两池,实有丰利。
顷自兵戈扰攘,民庶流离,既场务以隳残,致程课之亏失。
重兹葺理,须仗规模,将立事以成功,在从长而就便。
宜令河中节度使冀王李继麟兼充制置安邑、解县两池榷盐使,仍委便制,一一条贯。
《五代会要》:同光三年二月,敕:
魏府每年所征随丝盐钱,每两与减放五文;逐年亻表卖蚕盐、食盐、大盐、甜次冷盐,每斗与减五十;栾盐与减三十。
天成元年四月,敕:
诸州府百姓合散蚕盐,今后每年只二月内一度亻表散,依夏税限纳钱。
长兴四年五月七日,诸道盐钱转运使奏:
诸道州府盐法条流元末,一概定夺,谨具如后:
应食颗盐州府,省司各置榷粜折博场院。
应是乡村,并通私商兴贩。
所有折博并每年人户蚕盐,并不许将带一斤一两入城,侵夺榷粜课利。
如违犯者,一两已上至一斤,买卖人各杖六十;一斤已上至三斤,买卖人各杖七十;三斤已上至五斤,买卖人各杖八十;五斤已上至十斤,买卖人各徒二年;十斤已上,不计多少,买卖人各决脊杖二十,处死。
所有犯盐人随行钱物、驴畜等,并纳入官。
所有元本家业庄田,如是全家逃走者,即行点纳。
仍许般载脚户、经过店主并脚下人力等纠告,等第支与优给。
如知情不告,与卖盐人同罪。
其犯盐人经过处,地分门司、厢界巡检、节级所由并诸色关连人等,不专觉察,委本州临时断讫报省。
如是门司关津口铺,捉获私盐,即依下项等第,支给一半赏钱:十斤以上至五十斤,支赏钱二十千;五十斤已上至一百斤,支赏钱三十千;一百斤已上,支赏钱五十千。
应食末盐地界,州府县镇并有榷粜场院久来内外禁法,即未一概条流。
应刮硷煎盐,不计多少斤两,并处极法,兼许四邻及诸色人等陈告,等第支给赏钱。
欲指挥此后犯一两已上至一斤,买卖人各杖六十;一斤已上至二斤,买卖人各杖七十;二斤以上至三斤,买卖人各徒一年;三斤以上至五斤,买卖人各徒二年;五斤已上,买卖人各决脊杖二十,处死。
如是收到硷土盐水,即委本处煎炼盐数,准条科断。
或有已曾违犯,不至死刑,经断后公然不惧条流再犯者,不记斤两多少,所犯人并处极法。
其有榷粜场院员僚节级人力、煎盐池客灶户、般盐船纲、押纲军将衙官梢工等,具知盐法,如有公然偷盗官盐,或将货卖,其买卖人及窝盘主人知情不告,并依前项刮硷例,五斤已上处死。
其诸色关连人等,并合支赏钱,即准洛京诸镇条流事例指挥。
颗、末、青、白等盐,元不许界分参杂。
其颗盐先许通商之时指挥,不得将带入末盐地界。
如有违犯,一斤一两,并处极法,所有随行物色,除盐外,一半纳官,一半与捉事人充赏。
其余盐色,未有画一条流。
其洛京并镇、定、邢州管内,多北京末盐入界,捉获并依洛京条流科断。
欲指挥此后但是颗、末、青、白诸色盐侵界参杂,捉获并准洛京条流施行。
“一应诸道,今后若捉获犯私盐曲人,罪犯分明,正该条法,便仰断遣讫奏。
若稍涉疑误,只须申奏取裁。”
晋天福中,河南、河北诸州,除俵散蚕盐征钱外,每年末盐界分场务,约粜十七万贯有余。
言事者称,虽得此钱,百姓多犯盐法,请将上件食盐钱于诸道州府计户,每户一贯至二百,为五等配之,然后任人逐便兴贩,既不亏官,又益百姓。
朝廷行之,诸处场务亦且仍旧。
俄而盐货顿贱,去出盐远处州县,每斤不过二十文,近处不过一十文,掌事者又难骤改其法,奏请重制盐场税,盖欲绝其兴贩,归利于官也。
七年十二月,宣旨下三司:
应有往来盐货悉税之,过税每斤七文,住税每斤十文。
其诸道州府,应有属州盐务,并令省司差人勾当。
既而粜盐虽多,而人户盐钱又不免税,至今民甚若干。
《五代会要》:晋天福元年十一月,赦节文:
洛京管内逐年所配人户食盐,起来年每斗减放十文。
周广顺元年九月,诏改盐法,凡犯五斤已上者处死,煎硷盐犯一斤已上者处死。
先是汉法不计斤两多少,并处极刑,至是始革之。
三年三月,诏曰:
青白池务, 素有定规,只自近年,颇乖循守。
比来青盐一石,抽税钱八百文足陌、盐一斗;白 盐一石,抽税钱五百文、盐五升。
其后青盐一石,抽钱一千、盐一斗。
访闻更改以来,不便商贩,蕃人汉户,求利艰难,宜与优饶,庶令存济。
今后每青盐一石,依旧抽税钱八百文,以八十五为陌,盐一斗;白盐一石,抽税钱五百,盐五升。
此外更不得别有邀求。
访闻边上镇铺,于蕃汉户市易粜籴,衷私有抽税,今后一切止绝。
‘《五代会要》’:
周广顺二年九月十八日,敕:
条流禁私盐曲法如后:
一、诸色犯 盐曲,所犯一斤已下至一两,杖八十,配役;五斤以下一斤以上,徒三年,配役;五斤以上,并决重杖一顿,处死。
一、应所犯盐曲,关津门司、厢巡门保,如有透 漏,并行勘断。
一、刮硷煎炼私盐,所犯一斤已下,徒三年,配役;一斤以上,并决重杖一顿,处死。
犯私盐若捉到碱水,只煎成盐,秤盘定罪,逐处凡有硷卤之地, 所在官吏节级所由,常须巡检,村坊邻保,递相觉察,若有所犯处彰露,并行勘断。
一、所犯私盐,捉事、告事人各支赏钱,以系省钱充。至死刑者赏钱五十千,不及死刑者三十千。
一、颗末盐各有界分,若将本地分盐侵越疆界,同诸色犯盐例科断。
一、乡村人户,所请蚕盐,只得将归零茧供食,不得别将博易货卖,投托与人。
如违,并同诸色犯盐例科断。
若是所请蚕盐,道路津济须经过州府县镇,委三司明行指挥。
一、凡买盐曲,并须于官场务内买,若衷私投托兴贩,其买卖人并同诸色犯 盐曲例科断。
一、诸官场官务,如有羡余出剩盐曲,并许尽底报官。
如衷私货卖者,买卖人并同诸色犯盐曲例科断。
若盐铺酒店户及诸色人与场院衷私货卖者,并同罪科断。
一、所犯私盐曲,有同情共犯者,若是骨肉卑幼奴婢同犯,只罪家长主首。
如家长主首不知情,只罪造意者,余减等科断。
若是他人同犯,并同罪断。
若与他 人同犯,据逐人脚下所犯斤两,依轻重断遣。
一、州城县镇郭下人户,系屋税合请盐者,若是州府,并于城内请给,若是外县镇郭下人户,亦许将盐归家供食。
仰本 县预取逐户合请盐数目,攒定文账,部领人户请拔,勒本处官吏及所在场务,同点 检入城。
若县镇郭下人户,城外别有庄田,亦仰本县预先分擘开坐,勿令一处分给 供使。
三年十二月,敕:
诸州府并外县镇城内,其居人屋税盐,今后不亻表,
其盐钱亦不征纳。
所有乡村人户合请蚕盐,所在州城县镇严切检校,不得放入城门。
显德元年十二月,上谓侍臣曰:“朕览食末盐州郡,犯私盐多于颗盐界分,盖 卑湿之地,易为刮硷煎造,岂惟违我榷法,兼又污我好盐。况末盐煎炼,般运费用 倍于颗盐。今宜分割十余州,令食颗盐,不惟辇运省力,兼且少人犯禁。”
自是曹、 宋已西十余州,皆尽食颗盐。
“《五代会要》:显德二年八月二十四日,宣头节文: “改立盐法如后:一、赡国军堂场务、邢洺州盐务,应有见垛贮盐货处,并煎盐场 灶及应是硷地,并须四面修置墙堑。如是地里遥远,难为修置墙堑,即作壕篱为规 隔。如是人于壕篱内偷盗,夹带官盐,兼于壕篱外煎造盐货,便仰收捉,及许诸色 人陈告。所犯不计多少斤两,并决重杖一顿,处死。其经历地分及门司节级人员, 并当量罪勘断。所有捉事、告事人赏钱,一两以上至一斤,赏钱二十千;一斤已上 至十斤,赏钱三十千;一十斤已上,赏钱五十千。一、应有不系官中煎盐处硷地, 并须标识,委本州府差公干职员与巡检节级、村保、地主、邻人,同共巡检。若诸 色人偷刮卤地,便仰收捉,及许人陈告。若勘逐不虚,捉事人每获一人,赏绢一十 匹;获二人,赏绢二十匹;获三人已上,不计人数,赏绢五十匹。刮硷煎盐人并知 情人,所犯不计多少斤两,并决重杖一顿,处死。其刮硷处地分,并刮硷人住处巡 检、节级、所由、村保等,各徒二年半,令众一月,依旧勾当。刮碱处地主,不切 检校,徒二年,令众一月。一、颗盐地分界内,有人刮硷煎炼盐货,所犯并依前法。 一、今缘改价卖盐,虑有别界分盐货递相侵犯,及诸盐入城,诸色犯盐人,令下三 司,依下项条流科断;其犯盐人随行物色,给与本家,其盐没纳入官。所经历地分 节级人员,并行勘断。一两至一斤,决臀杖十五,令众半月,捉事、告事人赏钱五 千;一斤已上至一十斤,徒一年半,令众一月,捉事、告事人赏钱七千;十斤已上, 不计多少,徒二年,配发运务役一年,捉事、告事人赏钱十千。一、诸州府人户所 请蚕盐,不得于乡村衷私货卖,及信团头、脚户、县司、请盐节级、所由等克折粜 卖,如有犯者,依诸色犯盐例科断。一、如有人于河东界将盐过来,及自家界内有 人往彼兴贩盐货,所犯者并处斩。其犯盐人随行驴畜资财,并与捉事人充赏。”
“庆州青白榷税院,元有透税条流,所有随行驴畜物色,一半支与捉事人充赏,其 余一半并盐,并纳入官。欲并且依旧一斗已上至三斗杖七十,三斗已上至五斗徒一 年,五斗已上处死。安邑、解县两池榷盐院,河中节度兼判之时申到画一事件条流 等,准敕牒,两池所出盐,旧日苦无文榜,如擅将一斤一两,准元敕条,并处极法。 其犯盐人应有钱物,并与捉事人充赏者。切以两池禁棘峻阻,不通人行,四面各置 场门弓射,分擘盐池地分居住,并在棘围里面,更不别有差遣,只令巡护盐池。如 此后有人偷盗官盐一斤一两出池,其犯盐人并准元敕条流处分,应有随行钱物并纳 入官,其捉事人依下项定支优给。若是巡检、弓射、池场门子,自不专切巡察,致 有透漏到棘围外,被别人捉获,及有纠告,兼同行反告,官中更不坐罪,陈告人亦 依捉事人支赏。应有知情偷盗官盐之人,亦依犯盐人一例处断。其不知情关连人, 临时酌情定罪。所有透漏地分弓射及池场门子,如是透漏出盐二十斤已下,徒一年 半。一十斤已上至二十斤,支赏钱一十千;二十斤已上至五十斤,支赏钱二十千; 五十斤已上至一百斤,支赏钱三十千;一百斤已上,支赏钱五十千。前项所定夺到 盐法条流,其应属州府捉获抵犯之人,便委本州府检条流科断讫申奏,别报省司。 其属省院捉到犯盐之人,干死刑者,即勘情罪申上,候省司指挥。不至极刑者,便 委务司准条流决放讫申报。”
从之。
三年十月,敕:“漳河已北州府管界,元是官场粜盐,今后除城郭草市内,仍 旧禁法,其乡村并许盐货通商。逐处有硷卤之地,一任人户煎炼,兴贩则不得逾越 漳河,入不通商地界。”
“《文献通考》:五年,既取江北诸州,唐主奉表入贡,因 白帝以江南无卤田,愿得海陵盐监南属以赡军。帝曰: “海陵在江北难以交居,当 别有处分。”乃诏岁支盐二十万斛以给江南,士卒稍稍归之。”
周显德二年正月,世宗谓侍臣曰:“转输之物,向来皆给斗耗,自晋、汉已来, 不与支破。仓廪所纳新物,尚除省耗,况水路所般,岂无损折?起今后每石宜与耗 一斗。”
唐天成三年七月,诏曰:“应三京、鄴都、诸道州府乡村人户,自今年七月后, 于是秋田苗上,每亩纳曲钱五文足陌,一任百姓自造私曲,醖酒供家,其钱随夏秋 征纳。其京都及诸道州府县镇坊界内,应逐年买官曲酒户,便许自造曲,醖酒货卖。 仍取天成二年正月至年终一年逐户计算都买曲钱数内,十分只纳二分,以充榷酒钱, 便从今年七月后,管数征纳。榷酒户外,其余诸色人亦许私造酒曲供家,即不得衷 私卖酒,如有故违,便即纠察,勒依中等酒户纳榷。其坊村一任沽卖,不在纳榷之 限。”
时孔循以曲法杀一家于洛阳,或献此议,以为爱其人,便于国,故行之。
长兴元年二月,赦书节文:
诸道州府人户,每秋苗一亩上,元征曲钱五文, 今后特放二文,只征三文。
二年,诏曰:
酒醴所重,曲蘖是须,缘卖价太高, 禁条颇峻,士庶因斯而抵犯,刑名由是以滋彰。
爰行改革之文,庶息烦苛之政,各 随苗亩,量定税钱。
访闻数年已来,虽犯法者稀,而伤民则甚。
盖以乱离日久,贫 下户多,才遇升平,便勤稼穑,各务耕田凿井,孰能枕曲藉糟,既随例以均摊,遂 抱虚而输纳,渐成雕敝,深可悯伤。
况欲致丰财,必除时病,有利之事,方切施行, 无名之求,尤宜废罢,但得日新之理,何辞夕改之嫌。
应在京诸道苗亩上所征曲钱 等,便从今年夏并放。
其曲官中自造,委逐州减旧价一半,于在城扑断货卖。
除在 城居人不得私造外,乡村人户或要供家,一任私造。
敕下之日,人甚悦之。
周显德四年七月,诏曰:
诸道州府曲务,今后一依往例,官中禁法卖曲,逐 处先置都务,候敕到日,并仰停罢。
据见在曲数,准备货买,兼据年计合,使曲数依时蹋造,候人户将到价钱,据数计曲,不得赊卖抑配与人。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旧五代史-其它-志八-译文
《薛史·食货志序》这本书原本缺失很多,只有盐法部分记载得比较详细,其他如田赋、杂税等部分只是简略提及,怀疑是明初这本书就已经有缺失了。现在无法找到可以补充的内容,只好保留原貌。
梁祖建国的时候,正值黄巢大乱之后。他以夷门一镇为基地,对外严密布防,对内开垦荒地,鼓励耕织,减轻租赋,士兵虽然辛苦战斗,但民众乐于纳税,不到二十年的时间,就建立了霸业。等到末帝和庄宗在河上对峙时,河南的民众虽然因为运输而困苦,但并没有流亡,原因无他,只是因为赋税轻,田园值得留恋。
等到庄宗平定了梁朝,任命吏人孔谦为租庸使,用严厉的法律剥削百姓,加重赋税以供朝廷,民众的财产虽然耗尽,但军粮仍然不足。加上战乱和饥荒,不到三四年,就导致了国家的崩溃,原因无他,只是因为赋税过重,百姓对国家失望。
以上内容见《容斋三笔》引用的《薛史》,根据文义推断,应该是《食货志序》,现在将其收录在卷首。
唐同光三年二月,皇帝下诏说:‘魏府的小绿豆税,每亩减少三升。城内的店铺、园地,以前没有征税,最近因为伪命,开始征税。后来将所征物品用于添置军装和赏赐,应该表示同情和宽恕。现在根据地方的重要性,在现有的税丝上,每两分为三等,根据情况缴纳钱币,用来购买军装和赏赐,丝仍然免税。’同年闰十二月,吏部尚书李琪上奏说:‘请允许赋税不用折纳,全部用实物缴纳给官府,也不以纽配为名,只以正税加纳。’皇帝下诏说:‘本朝征税,只有两税,至于折纳,不应该实行。应该按照李琪的建议,对于应该缴纳的税钱、粮食、盐钱等,应该由租庸司指挥,按照原来的规定用实物缴纳,不得更改,如果需要更改,必须上报原因。”
天成元年四月,皇帝下诏说:‘应缴纳的夏秋税,以前有省耗,每斗一升,今后只缴纳正税数额,不再计算省耗。’四年五月,户部上奏说:‘三京、鄴都、各道州府,每年征收的夏秋税租,以及盐和其他杂税,各种钱谷开始征收,根据各地的气候条件,分别设立期限。’当月,皇帝下诏说:‘百姓今年的夏苗,由人户自行上报,具体面积多少,五家为保,保证没有隐瞒,将手状汇总后送到本州,本州汇总后送到省里,州县不得派人反复检查,如果人户有隐瞒欺骗,允许举报,田地加倍征税。’
长兴二年六月,皇帝下诏说:‘委托各道观察使,在所属县里,每村确定一个有实力的户担任村长。与村民商议,有实力的户出多余的田苗,补充贫困的户,愿意的立即上报征收,有异议的立即检查。从今年起定为定额。有遭遇灾害或历年拖欠的,不在此限。’三年十二月,三司上奏请求:‘各道上供的税物,充兵士的衣赐还不够。天下缴纳的粮食和钱币,除去支出外,请求按照时价折纳绫罗绸缎。’皇帝同意了。
晋天福四年正月,皇帝下诏说:‘各道的节度使和刺史,不得擅自增加赋税和在县城设立征收机构。缴纳的田租,由人户自行估算并缴纳。’
周显德三年十月,宣令三司指挥各道州府,从今以后,夏税从六月一日开始征收,秋税从十月一日开始征收,永远定为定制。五年七月,赐给各道《均田图》。十月,命令左散骑常侍艾颖等三十四人,到各州检查确定民租。六年春天,各道使臣返回,总计检查到户籍二百三十万九千八百一十二户。
唐同光二年,度支上奏请求张贴告示,府州县镇军民商旅凡有买卖,都必须使用八十陌钱。
唐同光二年二月,皇帝下诏说:‘钱,就是古代的货币,因为其流通天下,散布人间,没有积滞则交易畅通,多贮藏则士农困顿,所以西汉兴起时改变货币制度,设立告缗法,是为了控制囤积和防止大奸。应该命令有关部门,常须检查,不得让富室额外收贮现钱,又工人销熔铸成铜器,沿边州镇设法管理,不得让商人将钱币运出境外。’三月,唐州知州晏骈安上奏说:‘市场间检查钱币,发现有锡铅小钱,不少都是江南纲商夹带而来的。’皇帝下诏说:‘布匹等货币,掺杂铅锡,只是江湖之外,私铸尤为严重,市场间公然流通,纲商夹带,舟楫往来,换取好钱,藏于富室,实在是有害,必须有所限制。应该命令京城、各道,在市场上流通的钱币中,检查杂质的铅锡钱,并应该禁止。沿江州县,每有船只到岸,严加检查,不得将杂质的铅锡钱换取好钱,如果有私自携带的,一并没收。’
天成元年八月,中书门下上奏说:‘听说近日各道州府所卖的铜器价格昂贵,大多是销熔现钱所得的厚利。’于是下诏说:‘应该普遍告知,如果原来的铜器或碎铜,允许铸造。并规定生铜器物每斤价定二百文,熟铜器物每斤四百文,如果违反规定,买卖的人按照私铸钱币的律法处罚。’
清泰二年十二月,皇帝下诏御史台告知中外,禁止使用铅钱,如果违反,按照规定处罚。
晋天福二年,皇帝下诏:‘禁止一切铜器,其铜镜今后由官府铸造,在东京设场出售,允许人购买,在各地贩卖。’
周广顺元年三月,皇帝下诏说:‘铜法,今后官府不再禁止,任由买卖,所在地方如果全部铸成铜器出售,如果有违反的,有人告发并捉拿,无论多少斤两,都处死。地方官吏如果知情不报,杖责十七下释放,邻保人杖责十七下释放,告发的人赏钱一百贯。’
江南沿袭唐代的旧制,在饶州设立永平监,每年铸钱,池州设立永宁监、建州设立永丰监,也都每年铸钱,杭州设立保兴监铸钱。
唐同光二年二月,皇帝下诏说:‘财政中盐税的重要性排在首位,特别是那两个盐池,实际上非常有利可图。自从战乱以来,百姓流离失所,盐场事务受损,导致税收损失。现在需要重新整治,必须制定计划,确保事情成功,要长远考虑,方便行事。应该命令河中节度使冀王李继麟兼任制置安邑、解县两池榷盐使,并授权他灵活处理,一条条地执行。’《五代会要》记载:同光三年二月,皇帝下令:‘魏府每年征收的随丝盐钱,每两减少五文;逐年出售的蚕盐、食盐、大盐、甜次冷盐,每斗减少五十文;栾盐减少三十文。’天成元年四月,皇帝下令:‘各州府百姓应该分散出售的蚕盐,今后每年只在二月内一次出售,按照夏税的期限缴纳钱款。’长兴四年五月七日,诸道盐钱转运使上奏:‘各道州府的盐法条款,在元末时已经统一决定,具体如下:应该食用颗盐的州府,省司各设立榷粜折博场院。所有乡村,都允许私商买卖。所有的折博和每年人户的蚕盐,都不允许带一斤一两进入城市,以免侵犯榷粜课利。如果违反规定,一斤以上的,买卖人各杖打六十;一斤以上至三斤,买卖人各杖打七十;三斤以上至五斤,买卖人各杖打八十;五斤以上至十斤,买卖人各流放两年;十斤以上,不论多少,买卖人各鞭打二十下,处死。所有犯盐人的随行钱物、驴畜等,都收归官府。所有原本的家业庄田,如果全家逃走,就进行点查。还允许搬运脚夫、经过的店主以及手下的人力等检举,按照等级给予优厚的报酬。如果知情不报,与卖盐人同罪。犯盐人经过的地方,地方门司、厢界巡检、节级所由以及各种相关人等,如果不专门监察,就由本州临时判决后上报省里。如果是门司关津口铺,捉获私盐,就按照以下等级,支付一半的赏钱:十斤以上至五十斤,支付赏钱二十千;五十斤以上至一百斤,支付赏钱三十千;一百斤以上,支付赏钱五十千。应该食用末盐的地方,州府县镇都有榷粜场院,长期以来内外都有禁令,即未统一规定。应该刮硷煎盐,不论多少斤两,都处以极刑,并允许四邻以及各种人等检举,按照等级支付赏钱。想要命令此后犯一两以上至一斤,买卖人各杖打六十;一斤以上至二斤,买卖人各杖打七十;二斤以上至三斤,买卖人各流放一年;三斤以上至五斤,买卖人各流放两年;五斤以上,买卖人各鞭打二十下,处死。如果是收到硷土盐水,就委托本处煎炼盐的数量,按照规定处罚。如果有人曾经违反规定,但没有达到死刑,经过判决后公然不惧再犯的,不论多少斤两,所犯人一并处以极刑。那些榷粜场院官员、煎盐池客灶户、运盐船纲、押纲军将衙官梢工等,都清楚盐法,如果有公然偷盗官盐,或者将货物卖出,买卖人以及窝藏主人知情不报,都按照前面刮硷的例子,五斤以上处死。那些相关人等,都应支付赏钱,即按照洛京诸镇条流事例指挥。颗盐、末盐、青盐、白盐等,原本不允许界分参杂。颗盐在允许通商的时候有规定,不得将带入末盐地界。如果有违反的,一斤一两,都处以极刑,所有随行物品,除了盐以外,一半收归官府,一半给捉事人作为赏钱。其余的盐种,没有具体的规定。洛京以及镇、定、邢州管辖内,很多北京末盐进入界内,捉获的按照洛京的规定处罚。想要命令此后只要是颗盐、末盐、青盐、白盐等参杂,捉获的按照洛京的规定执行。’‘所有各道,今后如果捉获犯私盐的人,罪行明确,正应该依法处理,就请判决后上报。’
晋天福年间,河南、河北各州,除了分发蚕盐征收的钱款外,每年末盐地区的场务,大约卖出一十七万贯以上。上奏的人说,虽然得到了这些钱,但百姓多犯盐法,建议将上项食盐钱分给各道州府的计户,每户一百至二百文,分为五等分配,然后任由人们自由买卖,这样既不损害官府的利益,又能使百姓受益。朝廷采纳了这个建议,各处的场务也暂时保持原状。不久,盐货价格骤降,从出盐远处的州县,每斤不过二十文,近处的不过十文,掌管事务的人又难以立即改变这个办法,于是上奏请求加重盐场税,想要杜绝私贩,将利益归于官府。
七年十二月,皇帝下旨给三司:所有往来盐货都要征税,过路税每斤七文,驻留税每斤十文。各道州府,所有属州的盐务,都命令省司派人管理。结果虽然卖出的盐很多,但百姓的盐钱又不免除,至今百姓非常困苦。《五代会要》记载:晋天福元年十一月,赦免令规定:‘洛京管辖内逐年分配给百姓的食盐,从明年开始每斗减少十文。’
周广顺元年的九月,皇帝下诏改变盐法,规定凡犯盐五斤以上的处死,煎硷盐犯一斤以上的也处死。在此之前,汉朝的法律不论盐的重量多少,都处以极刑,直到这时才改变这种做法。
三年三月,皇帝下诏说:‘青白池务,一直以来都有固定的规则,只是近年来,有些地方违背了这些规则。最近,青盐每石抽税八百文,盐一斗;白盐每石抽税五百文,盐五升。之后,青盐每石抽税一千文,盐一斗。听说更改之后,对商贩和少数民族、汉族居民都不方便,追求利益变得困难,应该给予优待,以便让他们生存下去。今后,每石青盐仍然抽取八百文税,每石盐抽取八十五文;白盐每石抽取五百文,盐五升。除此之外,不得再有任何额外要求。听说边上的镇铺,在少数民族和汉族居民进行买卖时,私自抽取税金,今后这一切都要停止。”
《五代会要》记载:周广顺二年九月十八日,皇帝敕令:‘制定禁止私盐和私盐曲的法律如下:一、所有犯私盐和私盐曲的人,所犯盐一斤以下至一两的,杖打八十,并服劳役;五斤以下一斤以上的,服劳役三年;五斤以上的,鞭打一顿重杖,处死。二、所有犯私盐和私盐曲的人,关卡、门司、厢巡门保,如果有泄露的,都要进行调查处理。三、刮硷煎炼私盐的人,所犯盐一斤以下的,服劳役三年;一斤以上的,鞭打一顿重杖,处死。如果犯私盐的人被捉到盐碱水,只将盐煎成,用秤来定罪,所有有盐碱的地方,当地的官员和官员的下属,经常需要巡查,村坊邻里互相监督,如果有人犯罪被揭露,都要进行调查处理。四、所有犯私盐的人,捉拿者和告发者都会得到赏钱,用官府的钱来支付。死刑的人赏钱五十千,不是死刑的人赏钱三十千。五、盐的界限各有不同,如果将本地盐越界销售,与犯私盐的例子一样处罚。六、乡村居民所请求的蚕盐,只能用来供自己食用,不能用来交换货物或者给别人。如果违反,与犯私盐的例子一样处罚。如果是请求蚕盐,在道路上经过州府县镇,要由三司明确指挥。七、所有购买盐曲的人,都必须在官场购买,如果私下交易,买卖的人与犯私盐的例子一样处罚。八、所有官场和官务,如果有剩余的盐曲,都可以上报官府。如果私下出售,买卖的人与犯私盐的例子一样处罚。如果盐铺酒店户和其他人与场院私下交易,与犯私盐的例子一样处罚。九、所有犯私盐的人,有共同犯罪的人,如果是家庭成员、奴婢同犯,只处罚家长和主事的人。如果家长和主事的人不知道情,只处罚策划者,其他人减等处罚。如果是其他人同犯,根据每个人所犯的盐的重量,按照轻重来处罚。十、州县城镇下的人家,如果需要纳税买盐,如果是州府,就在城内购买;如果是外县镇下的人家,也可以将盐带回家中食用。命令各县预先统计每户应购买的盐的数量,编造文账,带领人户购买,命令当地的官员和场务官员一起检查进入城内。如果县镇下的人家,城外有其他田地,各县也预先分配好,不要让一处的盐供应多个地方使用。”
三年十二月,皇帝敕令:‘所有州府和外县镇的城内居民,他们的房屋税和盐税,今后不再征收。所有乡村居民应购买的蚕盐,所在州城县镇要严格检查,不得进入城门。”
显德元年十二月,皇帝对侍臣说:‘我看到食末盐的州郡,私盐的产量超过了颗盐的规定,因为那是低洼潮湿的地方,容易刮硷煎制盐。这不仅违反了我的盐法,还玷污了我的好盐。何况末盐的煎炼和运输费用是颗盐的两倍。现在应该将十多个州划分为食颗盐的区域,这样不仅运输省力,而且减少人犯禁令。’从那时起,曹、宋以西的十多个州都开始食用颗盐。《五代会要》记载:显德二年八月二十四日,宣头节文规定:‘修改盐法如下:一、赡国军堂场务、邢洺州盐务,所有现存的盐货堆放处,以及煎盐场灶和所有刮硷地,都必须四面修筑围墙和壕沟。如果地理位置偏远,难以修筑围墙和壕沟,就设置壕篱作为隔离。如果有人在壕篱内偷盗官盐,或者在壕篱外煎制盐货,就立即逮捕,并允许各种人告发。所犯之罪不论多少斤两,都应重杖一顿,处死。经过的地方和门司节级人员,应根据罪行进行审理。所有捉拿和告发的人赏钱,一两以上至一斤,赏钱二十千;一斤以上至十斤,赏钱三十千;十斤以上,赏钱五十千。二、所有不属于官府的煎盐硷地,都必须标识,由本州府派遣官员和巡检节级、村保、地主、邻人共同巡检。如果有人偷刮卤地,就立即逮捕,并允许人告发。如果查实无误,捉拿的人每抓到一人,赏绢十匹;抓到两人,赏绢二十匹;抓到三人以上,不论人数,赏绢五十匹。刮硷煎盐的人和知情者,所犯之罪不论多少斤两,都应重杖一顿,处死。刮硷地的地主,如果不严格检查,罚徒二年,令众一个月。三、颗盐地分界内,有人刮硷煎炼盐货,所犯之罪按前述法律处理。四、现在由于改价卖盐,担心不同边界盐货互相侵犯,以及各种犯盐人,令下三司,按照以下条款进行处罚;犯盐人的随行物品,归本家所有,盐没收入官。所经过的地方节级人员,都应进行审理。一两至一斤,决臀杖十五,令众半个月,捉拿和告发的人赏钱五千;一斤以上至十斤,徒一年半,令众一个月,捉拿和告发的人赏钱七千;十斤以上,不计多少,徒二年,配发运务役一年,捉拿和告发的人赏钱十千。五、诸州府人户所请蚕盐,不得在乡村私下买卖,以及信团头、脚户、县司、请盐节级、所由等克扣贩卖,如有犯者,按照犯盐的例子进行处罚。六、如果有人在河东界将盐运过来,或者自家界内有人的地方贩卖盐货,所犯之罪都处斩。犯盐人的随行驴畜和财物,归捉拿的人作为赏赐。’‘庆州青白榷税院,原本有透税的条例,所有随行驴畜物品,一半给捉拿的人作为赏赐,其余一半和盐一起,都收入官府。想要并且依旧一斗以上至三斗杖七十,三斗以上至五斗徒一年,五斗以上处死。安邑、解县两池榷盐院,河中节度兼判之时申到画一事件条例等,准敕牒,两池所出盐,旧日苦无文榜,如擅将一斤一两,准元敕条,并处极法。犯盐人应有钱物,归捉拿的人作为赏赐。切以两池禁棘峻阻,不通人行,四面各置场门弓射,分擘盐池地分居住,并在棘围里面,更不别有差遣,只令巡护盐池。如此后有人偷盗官盐一斤一两出池,犯盐人按元敕条流处分,应有随行钱物一并收入官府,捉拿的人按以下规定给予优厚赏赐。若是巡检、弓射、池场门子,自不专切巡察,致有透漏到棘围外,被别人捉获,及有纠告,兼同行反告,官中更不坐罪,告发人亦按捉拿的人给予赏赐。应有知情偷盗官盐之人,亦按犯盐人一例处断。其不知情关连人,临时酌情定罪。所有透漏地分弓射及池场门子,如是透漏出盐二十斤以下,徒一年半。一十斤以上至二十斤,赏钱一十千;二十斤以上至五十斤,赏钱二十千;五十斤以上至一百斤,赏钱三十千;一百斤以上,赏钱五十千。前项所定夺到的盐法条例,其应属州府捉获抵犯之人,便委本州府检条流科断讫申奏,别报省司。其属省院捉到犯盐之人,干死刑者,即勘情罪申上,候省司指挥。不至极刑者,便委务司准条流决放讫申报。’从之。
三年十月,皇帝下敕令:‘漳河以北的州府管界,原本是官场粜盐,今后除了城郭草市内依旧禁止,乡村并允许盐货通商。每个地方有硷卤之地,任由人户煎炼,但贩运不得超过漳河,进入不通商的地界。’《文献通考》记载:五年,既取江北诸州,唐主奉表入贡,因白帝以江南无卤田,愿得海陵盐监南属以赡军。帝曰:‘海陵在江北难以交居,当别有处分。’乃诏岁支盐二十万斛以给江南,士卒稍稍归之。
周显德二年正月,世宗对侍臣说:‘转运的物品,向来都给斗耗,自晋、汉以来,不与支破。仓库所收新物,尚除省耗,何况水路运输,岂无损折?从今往后,每石宜给耗一斗。’
唐天成三年七月,诏曰:‘应三京、鄴都、诸道州府乡村人户,自今年七月后,于是秋田苗上,每亩纳曲钱五文足陌,一任百姓自造私曲,酿酒供家,其钱随夏秋征纳。其京都及诸道州府县镇坊界内,应逐年买官曲酒户,便许自造曲,酿酒货卖。仍取天成二年正月至年终一年逐户计算都买曲钱数内,十分只纳二分,以充榷酒钱,便从今年七月后,管数征纳。榷酒户外,其余诸色人亦许私造酒曲供家,即不得私下卖酒,如有故违,便即纠察,勒依中等酒户纳榷。其坊村一任沽卖,不在纳榷之限。’时孔循以曲法杀一家于洛阳,或献此议,以为爱其人,便于国,故行之。
长兴元年二月,颁布赦令的文书中提到:‘各道州府的百姓,每亩秋苗税中原本征收的五文曲钱,现在特别减免两文,只征收三文。’第二年,皇帝下诏说:‘酒和醴是重要的,但曲蘖的价格太高,禁止的条例又很严格,士人和百姓因此触犯法律,刑罚也因此而增多。现在进行改革,希望停止繁琐的政策,根据每亩的秋苗税来决定税钱。听说近几年,虽然犯法的人很少,但对百姓的伤害却很大。因为战乱已经持续很久,贫苦的百姓很多,一旦国家太平,他们就努力耕种,各自务农挖井,谁能躺在大曲桶上,用酒糟当枕头呢?既然按照惯例平摊,就只好空着口袋去缴纳,渐渐地变得贫困不堪,实在让人同情。何况要想使国家财富充裕,必须除去时弊,有利的事情才应该实行,无谓的索求更应该废除,只要能得到日新月异的变化,就不应该担心晚些改变。’应该在京城各道府征收的曲钱,从今年夏天开始全部免除。至于官府自己制造的曲,委托各州减少一半的价格,在城里公开买卖。除了城里居民不得私自制造外,乡村的百姓如果需要供家使用,可以自行制造。
周显德四年七月,皇帝下诏说:‘各道州府的曲务,今后一律按照过去的例子,官府禁止私自卖曲,各处先设立都务,等到诏书到达之日,一并停止。根据现有的曲的数量,准备出售,同时根据年度计划,使曲的数量按时酿造,等到百姓带着钱来,按照数量计算曲的价格,不得赊卖或强制出售给他人。’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旧五代史-其它-志八-注解
薛史:《薛史》即《新五代史》,是北宋时期的一部史书,由欧阳修撰写,记载了五代十国的历史。
食货志序:《食货志序》是《新五代史》中的一部分,主要记载了五代时期的财政经济制度。
盐法:盐法是指古代中国政府对盐业生产和销售进行管理的法律和制度。盐是古代的重要商品,政府对盐业实行专卖制度,以控制盐价和税收。
田赋:田赋是指国家对耕地的税收。
杂税:杂税是指除田赋以外的其他税收,如关税、市税等。
烽堠:烽堠是指古代边防时用来传递信息的烽火台。
污莱:污莱是指荒地。
耕桑:耕桑是指耕种和养蚕。
租赋:租赋是指土地的租金和税收。
士:士是指士人,即有文化的人。
民:民是指普通百姓。
二纪:二纪是指二十年的时间。
俄:俄是指很快,不久。
庄宗:庄宗是指后梁的开国皇帝朱温。
租庸使:租庸使是唐代设立的一个官职,负责征收租税和徭役。
峻法:峻法是指严厉的法律。
剥下:剥下是指剥削百姓。
奉上:奉上是指供奉上级。
军食:军食是指军队的粮食。
兵革:兵革是指战争。
饥馑:饥馑是指严重的饥荒。
颠陨:颠陨是指灭亡。
赋役:赋役是指赋税和徭役。
寰区:寰区是指全国。
两税法:两税法是唐代的一种税收制度,规定每年征收夏税和秋税。
本色:本色是指实物,与货币相对。
元征:元征是指原定的税收。
省耗:省耗是指减免的税收。
三京:三京是指唐朝的都城长安、洛阳和凤翔。
鄴都:鄴都是指鄴城,即今天的河北省临漳县。
诸道州府:诸道州府是指各个道和州府。
夏秋税:夏秋税是指夏税和秋税。
租:租是指租税。
钱谷:钱谷是指货币和粮食。
手状:手状是指手写的报告。
顷亩:顷亩是指土地的面积单位。
检括:检括是指检查和清点。
度支:度支是指度支使,是唐代的一个官职,负责财政。
榜示:榜示是指张贴告示。
泉布:泉布是指货币。
权蓄贾:权蓄贾是指控制商人囤积货物。
大奸:大奸是指大奸商。
告缗:告缗是指报告囤积货物。
纽配:纽配是指配额。
八十陌钱:八十陌钱是指一种货币单位,一陌等于十文。
铜器:铜器是指用铜制成的器物。
锡镴:锡镴是指锡和铅的合金。
纲商:纲商是指运输货物的商人。
般载:般载是指装载。
蠹弊:蠹弊是指贪污腐败。
晓告:晓告是指公告。
兴贩:兴贩是指买卖货物。
泻破:泻破是指熔化。
纠告:指检举和报告。
节级:指官员的级别。
邻保人:邻保人是指邻居和保正。
赏钱:赏钱是指对举报或捉拿犯罪者的奖励。
永平监:永平监是指永平钱监,是唐代的一个铸钱机构。
永宁监:永宁监是指永宁钱监,是唐代的一个铸钱机构。
永丰监:永丰监是指永丰钱监,是唐代的一个铸钱机构。
保兴监:保兴监是指保兴钱监,是唐代的一个铸钱机构。
会计:指国家财政的核算和管理。
咸鹾:古代对盐的别称,因盐味咸而得名。
两池:指安邑池和解县池,两处盐池。
兵戈扰攘:形容战争频繁,社会动荡。
民庶流离:指民众流离失所,生活困苦。
场务:指盐场的经营。
程课:指盐税。
榷盐使:指负责盐务的官员。
制置:指设立、安排。
魏府:指魏国,此处指魏地的盐税。
随丝盐钱:指随丝税征收的盐钱。
蚕盐:蚕盐是指用于养蚕的盐,也指专门为养蚕而生产的盐。
食盐:指日常食用的盐。
大盐:指粗盐。
甜次冷盐:指甜味次之的盐和冷盐。
栾盐:指一种盐的名称。
散蚕盐:指分发的蚕盐。
夏税:指夏季征收的税。
榷粜折博场院:指盐务交易所。
私商兴贩:指私人商人进行买卖。
折博:指交换、买卖。
人户:人户是指家庭或户籍单位。
犯盐人:指违反盐法的人。
钱物:指钱财和物品。
驴畜:指驴和牲畜。
脚户:指脚夫,即从事运输的人。
店主:指商店的老板。
脚下人力:指脚夫和人力。
等第支与优给:指按照等级给予优厚的报酬。
知情不告:指知道罪行但不报告。
门司关津口铺:指关口和渡口的关卡。
刮硷煎盐:指从盐硷中煎炼的盐。
极法:指最严厉的刑罚。
榷粜场院:指盐务交易所。
员僚:指官员。
人力:指人力劳动。
客灶户:指盐场中的灶户。
船纲:指盐船的纲船。
押纲军将:指押送纲船的军官。
梢工:指船上的工人。
颗盐:颗盐是指颗粒状的盐,是经过加工的精盐。
末盐:指粉末状的盐。
青盐:青盐是一种产自青海地区的盐,因其颜色呈青绿色而得名。
白盐:白盐是一种产自四川、云南等地的盐,因其颜色呈白色而得名。
界分:指地区界限。
曲人:指犯法的人。
俵散:指分发、散发。
粜:指卖出。
贯:古代货币单位,一千文为一贯。
宣旨:指皇帝的诏令。
三司:三司是古代中央政府的三个主要财政机构,分别负责盐铁、度支和户部。
税:指税收。
勾当:指管理、负责。
赦节文:指皇帝的赦免令。
配:指分配、分发。
周广顺元年:周广顺是五代后周的一个年号,元年即公元951年。年号是中国古代皇帝用来纪年的名号,每个年号代表一个皇帝在位期间的一个时期。
犯五斤已上者处死:指违反盐法,私藏或贩卖五斤以上盐的人将被处死。这里的‘斤’是古代的重量单位,一斤相当于500克。
煎硷盐:煎硷盐是指通过煎煮硷土(含盐分的土壤)来提取盐的方法。硷是一种含盐分的矿物。
一斤已上者处死:指违反盐法,私藏或贩卖一斤以上煎硷盐的人将被处死。
汉法:汉法指的是汉代的法律制度,这里可能是指汉代的盐法。
极刑:极刑是指最严厉的刑罚,如斩首、腰斩等。
青白池务:青白池务指的是管理青盐和白盐的机构。
陌:陌是古代货币单位,一陌等于100文。
蕃人汉户:蕃人指的是边疆地区的少数民族,汉户则是指汉族居民。
粜籴:粜指卖出粮食,籴指买入粮食。
衷私:衷私指私自,暗地里。
五代会要:《五代会要》是五代时期的一部会要,会要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官修史书,记录了历代皇帝的政令、制度等。
杖八十:杖刑的一种,用杖打八十下。
徒三年:徒刑的一种,指服刑三年。
配役:指被罚服劳役。
关津门司:关津门司是古代管理关卡和市场的机构。
厢巡门保:厢巡门保是指负责巡守城门和街道的官员。
刮硷煎炼:刮硷煎炼是指通过刮取硷土并煎煮来提炼盐的方法。
碱水:碱水是指含有盐分的碱水,可以用来煎炼盐。
颗末盐:颗末盐是指盐粒细小的盐。
博易货卖:博易货卖是指交换货物或以物易物。
羡余出剩:羡余出剩是指超出预算的收入。
屋税:屋税是指古代对房屋征收的税。
蚕盐,所在州城县镇严切检校,不得放入城门。:指对蚕盐的管理非常严格,不允许将其带入城内。
显德元年:显德是五代十国时期后周皇帝郭威的年号,显德元年即公元954年。
十二月:农历十二月,即一年的最后一个月。
上:古代尊称,指皇帝。
侍臣:指皇帝身边的官员。
食末盐:食末盐是指食用末盐,即盐末,是一种粗盐。
榷法:榷法是指国家对盐、酒等商品实行专卖的制度。
卑湿之地:指低洼潮湿的地方。
刮硷:刮硷是指挖掘盐碱地以提取盐分。
煎造:煎造是指通过煎煮的方法制造盐。
赡国军堂场务:赡国军堂场务是指负责国家盐务的机构。
邢洺州:邢洺州是古代的一个行政区划,位于今天的河北省。
墙堑:墙堑是指用土石等材料筑成的围墙和壕沟。
陈告:陈告是指举报。
决重杖一顿:决重杖一顿是指用重杖进行一顿严厉的鞭打。
处死:处死是指处以死刑。
绢:绢是一种丝织品,古代用作货币或赏赐。
刮卤地:刮卤地是指挖掘含盐卤水的地方。
漳河:漳河是古代的一条河流,位于今天的河北省和河南省。
河中节度:河中节度是指河中地区的军事行政长官。
画一事件条流:画一事件条流是指对某一事件的详细规定和处理方法。
元敕:元敕是指皇帝的命令。
榷税院:榷税院是指负责征税的机构。
透税:透税是指偷税。
安邑:安邑是古代的一个行政区划,位于今天的山西省。
解县:解县是古代的一个行政区划,位于今天的山西省。
曲钱:曲钱是指古代对酒曲征收的税费。
私曲:私曲是指私造的酒曲。
醖酒:醖酒是指酿造的酒。
曲法:曲法是指关于酒曲的法律规定。
衷私卖酒:衷私卖酒是指私自卖酒。
纠察:纠察是指检举、查办。
勒依中等酒户纳榷:勒依中等酒户纳榷是指按照中等酒户的标准缴纳酒税。
坊村:坊村是指城市中的街坊和乡村。
榷酒钱:榷酒钱是指酒税。
孔循:孔循是唐天成三年时的官员。
爱其人,便于国:爱其人,便于国是指既照顾了人民,又有利于国家。
长兴元年:长兴元年是后梁末帝朱友贞的年号,时间为公元930年。
赦书:赦书是指皇帝发布的赦免罪犯或减轻刑罚的文书。
节文:节文指的是文书的节选或摘要。
道州府:道州府是古代中国的行政区划,道是高于州府的行政单位。
秋苗:秋苗是指秋季的农作物,这里指农业税。
曲蘖:曲蘖是指制作酒曲的原料,即发酵剂。
酒醴:酒醴是指酒,这里指酒类产品。
士庶:士庶是指士人和平民,泛指社会大众。
抵犯:抵犯是指触犯法律。
刑名:刑名是指刑法,这里指法律处罚。
爰行改革之文:爰行改革之文是指实施改革的条文。
烦苛之政:烦苛之政是指繁琐而苛刻的政策。
苗亩:苗亩是指土地面积单位,一亩指一亩地。
税钱:税钱是指税收,这里指税款。
乱离:乱离是指社会动荡不安,人民流离失所。
贫下户:贫下户是指贫穷的家庭。
升平:升平是指社会安定、经济繁荣的时期。
稼穑:稼穑是指耕种和收获,泛指农业劳动。
凿井:凿井是指挖掘水井。
枕曲藉糟:枕曲藉糟是指沉迷于饮酒。
均摊:均摊是指平均分摊。
雕敝:雕敝是指破败、衰败。
致丰财:致丰财是指使财富丰富。
时病:时病是指当前存在的问题。
无名之求:无名之求是指没有正当理由的索求。
日新之理:日新之理是指不断更新、改进的道理。
夕改之嫌:夕改之嫌是指改变过于频繁而引起的不满。
京诸道:京诸道是指京城及其周边的各个道。
曲务:曲务是指管理酒曲事务的机构。
禁法:禁法是指禁止的法律或规定。
都务:都务是指都城的行政事务。
赊卖:赊卖是指先卖后付款的销售方式。
抑配:抑配是指强制分配或摊派。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旧五代史-其它-志八-评注
长兴元年二月,赦书节文:‘诸道州府人户,每秋苗一亩上,元征曲钱五文,今后特放二文,只征三文。’此段文字体现了古代中国对农业税收的调整政策。赦书节文,即皇帝的赦免令,此处用于减轻百姓的负担。‘元征曲钱五文’指的是原本每亩秋苗税中征收的五文曲钱,‘特放二文’则表示免除其中两文,仅征收三文。这种政策调整,反映了政府对民生的关注,以及对减轻农民负担的实际行动。
‘二年,诏曰:‘酒醴所重,曲蘖是须,缘卖价太高,禁条颇峻,士庶因斯而抵犯,刑名由是以滋彰。’’此段文字说明了曲蘖(即酒曲)在古代中国的重要性,以及因价格过高而导致的法律问题。‘酒醴所重’表明酒曲是酿造酒的重要原料,‘曲蘖是须’强调了其必要性。‘缘卖价太高’指出曲蘖价格昂贵,‘禁条颇峻’说明政府对曲蘖的管制严格,导致‘士庶因斯而抵犯,刑名由是以滋彰’,即普通百姓因无法承受高昂价格而触犯法律,犯罪率因此上升。
‘爰行改革之文,庶息烦苛之政,各随苗亩,量定税钱。’此句体现了政府对税收制度的改革意图。‘爰行改革之文’表示实施改革措施,‘庶息烦苛之政’意味着减少繁重的政治负担。‘各随苗亩,量定税钱’说明税收将根据土地面积来定,体现了量能征税的原则。
‘访闻数年已来,虽犯法者稀,而伤民则甚。’此句反映了政府在实施改革过程中,虽然犯罪率降低,但民间的负担并未减轻。‘访闻’表示通过调查得知,‘数年已来’说明这一现象持续多年,‘虽犯法者稀’与‘而伤民则甚’形成对比,揭示了政策实施的不当。
‘盖以乱离日久,贫下户多,才遇升平,便勤稼穑,各务耕田凿井,孰能枕曲藉糟,既随例以均摊,遂抱虚而输纳,渐成雕敝,深可悯伤。’此段文字描绘了贫苦百姓的生活状况。‘乱离日久’指的是战乱频繁,‘贫下户多’说明贫困人口众多。‘勤稼穑’表示百姓勤劳耕作,‘各务耕田凿井’说明他们努力改善生活条件。然而,由于税收过重,使得百姓生活困苦,‘渐成雕敝’形容生活日益贫困,‘深可悯伤’表达了作者对百姓苦难的同情。
‘况欲致丰财,必除时病,有利之事,方切施行,无名之求,尤宜废罢,但得日新之理,何辞夕改之嫌。’此段文字强调了政府改革的决心。‘况欲致丰财’表示为了国家的繁荣富强,‘必除时病’意味着必须解决当前的问题。‘有利之事,方切施行’说明只有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政策才会被实施,‘无名之求,尤宜废罢’则表示无谓的征税应当废除。‘但得日新之理,何辞夕改之嫌’表达了政府愿意不断改革,以适应时代发展的态度。
‘应在京诸道苗亩上所征曲钱等,便从今年夏并放。’此句说明了政府实施改革的决心和具体措施。‘应在京诸道苗亩上所征曲钱等’指的是在京各道对苗亩征收的曲钱,‘便从今年夏并放’表示从当年夏天开始全部免除。
‘其曲官中自造,委逐州减旧价一半,于在城扑断货卖。’此段文字描述了政府对曲蘖行业的调整。‘其曲官中自造’表示曲蘖由官府自行制造,‘委逐州减旧价一半’说明官府将曲蘖价格降低一半,‘于在城扑断货卖’则表示在城内销售。
‘除在城居人不得私造外,乡村人户或要供家,一任私造。’此句规定了曲蘖制造的限制。‘除在城居人不得私造外’表示城市居民不得私自制造曲蘖,‘乡村人户或要供家,一任私造’则说明乡村居民如需自用,可以自行制造。
‘敕下之日,人甚悦之。’此句反映了百姓对政府改革的欢迎。‘敕下之日’指的是赦令颁布的那一天,‘人甚悦之’说明百姓对此表示满意,体现了政策的积极效果。
‘周显德四年七月,诏曰:‘诸道州府曲务,今后一依往例,官中禁法卖曲,逐处先置都务,候敕到日,并仰停罢。’’此段文字描述了政府对曲蘖行业的再次调整。‘诸道州府曲务’指的是各道州府的曲蘖行业,‘一依往例’表示恢复旧有的制度,‘官中禁法卖曲’说明禁止官府私自销售曲蘖,‘逐处先置都务’则表示在各处设立都务机构。
‘据见在曲数,准备货买,兼据年计合,使曲数依时蹋造,候人户将到价钱,据数计曲,不得赊卖抑配与人。’此段文字说明了政府对曲蘖行业的具体管理措施。‘据见在曲数,准备货买’表示根据现有的曲蘖数量进行购买,‘兼据年计合’则表示根据年度计划进行生产。‘使曲数依时蹋造’意味着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生产,‘候人户将到价钱,据数计曲’表示根据市场需求进行销售,‘不得赊卖抑配与人’则表明禁止赊销和强制销售曲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