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欧阳询(公元557年-641年),唐代杰出的历史学家、文学家,后期参与《旧唐书》的编纂工作。《旧唐书》主要以唐朝的政治、军事、经济等方面为主,详细记录了唐朝从开国到灭亡的全过程。
年代:成书于五代十国时期(约10世纪)。
内容简要:《旧唐书》是五代时期历史学家编写的关于唐朝的史书,它记录了唐朝的历史大事,包括唐朝的建立、政权更替、军事战事、外交往来等方面的内容。书中详细描述了唐朝历代皇帝的治国理念、军事策略与外交政策,体现了唐朝的盛世与衰败的全过程。通过对唐朝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的分析,书中揭示了唐朝盛世的辉煌与衰退的原因。作为中国古代史学的经典之一,《旧唐书》为后代研究唐朝历史提供了重要的文献资料。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旧唐书-志-卷二十九-原文
食货下
武德八年十二月,水部郎中姜行本请于陇州开五节堰,引水通运,许之。
永徽元年,薛大鼎为沧州刺史,界内有无棣河,隋末填废。大鼎奏开之,引鱼盐于海。
百姓歌之曰:“新河得通舟楫利,直达沧海鱼盐至。昔日徒行今骋驷,美哉薛公德滂被!”
咸亨三年,关中饥,监察御史王师顺奏请运晋、绛州仓粟以赡之。
上委以运职。
河、渭之间,舟楫相继,会于渭南,自师顺始之也。
大足元年六月,于东都立德坊南穿新潭,安置诸州租船。
神龙三年,沧州刺史姜师度于蓟州之北,涨水为沟,以备奚、契丹之寇。
又约旧渠,傍海穿漕,号为平虏渠,以避海难运粮。
开元二年,河南尹李杰奏,汴州东有梁公堰,年久堰破,江淮曹运不通。
发汴、郑丁夫以浚之。
省功速就,公私深以为利。
十五年正月,令将作大匠范安及检行郑州河口斗门。
先是,洛阳人刘宗器上言,请塞汜水旧汴河口,于下流荥泽界开梁公堰,置斗门,以通淮、汴,擢拜左卫率府胄曹。
至是,新漕塞,行舟不通,贬宗器焉。
安及遂发河南府、怀、郑、汴、滑三万人疏决开旧河口,旬日而毕。
十八年,宣州刺史裴耀卿上便宜事条曰:
“江南户口稍广,仓库所资,惟出租庸,更无征防。
缘水陆遥远,转运艰辛,功力虽劳,仓储不益。
窃见每州所送租及庸调等,本州正二月上道,至扬州入斗门,即逢水浅,已有阻碍,须留一月已上。
至四月已后,始渡淮入汴,多属汴河干浅,又般运停留,至六七月始至河口。
即逢黄河水涨,不得入河。
又须停一两月,待河水小,始得上河。
入洛即漕路干浅,船艘隘闹,般载停滞,备极艰辛。
计从江南至东都,停滞日多,得行日少,粮食既皆不足,欠折因此而生。
又江南百姓不习河水,皆转雇河师水手,更为损费。
伏见国家旧法,往代成规,择制便宜,以垂长久。
河口元置武牢仓,江南船不入黄河,即于仓内便贮。
巩县置洛口仓,从黄河不入漕洛,即于仓内安置。
爰及河阳仓、柏崖仓、太原仓、永丰仓、渭南仓,节级取便,例皆如此。
水通则随近运转,不通即且纳在仓,不滞远船,不忧久耗,比于旷年长运,利便一倍有余。
今若且置武牢、洛口等仓,江南船至河口,即却还本州,更得其船充运。
并取所减脚钱,更运江淮变造义仓,每年剩得一二百万石。
即望数年之外,仓廪转加。
其江淮义仓,下湿不堪久贮,若无船可运,三两年色变,即给贷费散,公私无益。
疏奏不省。
至二十一年,耀卿为京兆尹,京师雨水害稼,谷价踊贵,玄宗以问耀卿,奏称:
“昔贞观、永徽之际,禄廪未广,每岁转运,不过二十方石便足。
今国用渐广,漕运数倍,犹不能支。
从都至陕,河路艰险,既用陆运,无由广致。
若能兼河漕,变陆为水,则所支有余,动盈万计。
且江南租船,候水始进,吴人不便漕挽,由是所在停留。
日月既淹,遂生窃盗。
臣望于河口置一仓,纳江东租米,便放船归。
从河口即分入河、洛,官自雇船载运。
三门之东,置一仓。
三门既水险,即于河岸开山,车运十数里。
三门之西,又置一仓,每运至仓,即般下贮纳。
水通即运,水细便止。
自太原仓溯河,更无停留,所省钜万。
前汉都关中,年月稍久,及隋亦在京师,缘河皆有旧仓,所以国用常赡。
上深然其言。
至二十二年八月,置河阴县及河阴仓、河西柏崖仓、三门东集津仓、三门西盐仓。
开三门山十八里,以避湍险。
自江淮而溯鸿沟,悉纳河阴仓。
自河阴送纳含嘉仓,又送纳太原仓,谓之北运。
自太原仓浮于渭,以实关中。
上大悦。
寻以耀卿为黄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充江淮、河南转运都使。
以郑州刺史崔希逸、河南少尹萧炅为副。
凡三年,运七百万石,省陆运之佣四十万贯。
旧制,东都含嘉仓积江淮之米,载以大舆而西,至于陕三百里,率两斛计佣钱千。
此耀卿所省之数也。
明年,耀卿拜侍中,而萧炅代焉。
二十五年,运米一百万石。
二十九年,陕郡太守李济物,凿三门山以通运,辟三门巅,逾岩险之地,俾负索引舰,升于安流,自齐物始也。
天宝三载,韦坚代萧炅,以浐水作广运潭于望春楼之东,而藏舟焉。
是年,杨钊以殿中侍御史为水陆运使,以代韦坚。
先是,米至京师,或砂砾糠纰,杂乎其间。
开元初,诏使扬掷而较其虚实,“扬掷”之名,自此始也。
十四载八月,诏水陆运宜停一年。
天宝以来,杨国忠、王鉷皆兼重使以权天下。
肃宗初,第五琦始以钱谷得见。
请于江、淮分置租庸使,市轻货以救军食,遂拜监察御史,为之使。
乾元元年,加度支郎中,寻兼中丞,为盐铁使。
于是始大盐法,就山海井灶,收榷其盐,立监院官吏。
其旧业户洎浮人欲以盐为业者,免其杂役,隶盐铁使。
常户自租庸外无横赋。
人不益税,而国用以饶。
明年,琦以户部侍郎同平章事,诏兵部侍郎吕諲代之。
宝应元年五月,元载以中书侍郎代吕諲。
是时淮、河阻兵,飞挽路绝,盐铁租赋,皆溯汉而上。
以侍御史穆宁为河南道转运租庸盐铁使,寻加户部员外,迁鄂州刺史,以总东南贡赋。
是时朝议以寇盗未戢,关东漕运,宜有倚办,遂以通州刺史刘晏为户部侍郎、京兆尹、度支盐铁转运使。
盐铁兼漕运,自晏始也。
二年,拜吏部尚书、同平章事,依前充使。
晏始以盐利为漕佣,自江淮至渭桥,率十万斛佣七千缗,补纲吏督之。
不发丁男,不劳郡县,盖自古未之有也。
自此岁运米数千万石,自淮北列置巡院,搜择能吏以主之,广牢盆以来商贾。
凡所制置,皆自晏始。
广德二年正月,复以第五琦专判度支铸钱盐铁事。
而晏以检校户部尚书为河南及江淮已来转运使,及与河南副元帅计会开决汴河。
永泰二年,晏为东道转运常平铸钱盐铁使,琦为关内、河东,剑南三川转运常平铸钱盐铁使。
大历五年,诏停关内、河东、三川转运常平盐铁使。
自此晏与户部侍郎韩滉分领关内、河东、山、剑租庸青苗使。
至十四年,天下财赋,皆以晏掌之。
建中初,宰相杨炎用事,尤恶刘晏。
炎乃夺其权。
诏曰:‘朕以征税多门,郡邑凋耗,听于群议,思有变更,将致时雍,宜遵古制。’
其江淮米准旨转运入京者,及诸军粮储,宜令库部郎中崔河图权领之。
今年夏税以前,诸道财赋多输京者,及盐铁财货,委江州刺史包佶权领之。
天下钱谷,皆归金部、仓部。
委中书门下简两司郎官,准格式条理。
寻贬晏为忠州刺史。
晏既罢黜,天下钱谷归尚书省。
既而出纳无所统,乃复置使领之。
其年三月,以韩洄为户部侍郎,判度支;金部郎中杜佑权勾当江淮水陆运使。
炎寻杀晏于忠州。
自兵兴已来,凶荒相属,京师米斛万钱,官厨无兼时之食。
百姓在畿甸者,拔谷挼穗,以供禁军。
洎晏掌国计,复江淮转运之制,岁入米数十万斛以济关中。
代第五琦领盐务,其法益密。
初年入钱六十万,季年则十倍其初。
大历末,通天下之财,而计其所入,总一千二百万贯,而盐利过半。
李灵耀之乱,河南皆为盗据,不奉法制,赋税不上供,州县益减。
晏以羡余相补,人不加赋,所入仍旧,议者称之。
其相与商榷财用之术者,必一时之选。
故晏没后二十年,韩洄、元琇、裴腆、包佶、卢徵、李衡相继分掌财赋,出晏门下。
属吏在千里外,奉教如目前。
四方水旱,及军府纤芥,莫不先知焉。
其年诏曰:‘天下山泽之利,当归王者,宜总榷盐铁使。’
三年,以包佶为左庶子、汴东水陆运盐铁租庸使,崔纵为右庶子、汴西水陆运盐铁租庸使。
四年,度支侍郎赵赞议常平事,竹、木、茶、漆尽税之。
茶之有税,肇于此矣。
贞元元年,元琇以御史大夫为盐铁水陆运使。
其年七月,以尚书右仆射韩滉统之。
滉殁,宰相窦参代之。
五年十二月,度支转运盐铁奏:‘比年自扬子运米,皆分配缘路观察使差长纲发遣。运路既远,实谓劳人。今请当使诸院,自差纲节级般运,以救边食。’从之。
八年,诏:东南两税财赋,自河南、江淮、岭南、山南东道至于渭桥,以户部侍郎张滂主之;河东、剑南、山南西道,以户部尚书度支使班宏主之。
今户部所领三川盐铁转运,自此始也。
其后宏、滂互有短长。
宰相赵憬、陆贽以其事上闻,由是遵大历故事,如刘晏、韩滉所分焉。
九年,张滂奏立税茶法。
自后裴延龄专判度支,与盐铁益殊涂而理矣。
十年,润州刺史王纬代之,理于硃方。
数年而李锜代之,盐院津堰,改张侵剥,不知纪极。
私路小堰,厚敛行人,多自锜始。
时盐铁转运有上都留后,以副使潘孟阳主之。
王叔文权倾朝野,亦以盐铁副使兼学士为留后。
顺宗即位,有司重奏盐法,以杜佑判盐铁转运使,理于扬州。
元和二年三月,以李巽代之。
先是,李锜判使,天下榷酤漕运,由其操割,专事贡献,牢其宠渥。
中朝柄事者悉以利积于私室,而国用日耗。
巽既为盐铁使,大正其事。
其堰埭先隶浙西观察使者,悉归之;因循权置者,尽罢之;增置河阴敖仓;置桂阳监,铸平阳铜山为钱。
又奏:‘江淮、河南、峡内、兗郓、岭南盐法监院,去年收盐价缗钱七百二十七万,比旧法张其估一千七百八十余万,非实数也。今请以其数,除煮之外,付度支收其数。’
盐铁使煮盐利系度支,自此始也。
又以程异为扬子留后。
四月五日,巽卒。
自榷筦之兴,惟刘晏得其术,而巽次之。
然初年之利,类晏之季年;季年之利,则三倍于晏矣。
旧制,每岁运江淮米五十万斛,至河阴留十万,四十万送渭仓。
晏殁,久不登其数,惟巽秉使三载,无升斗之阙焉。
六月,以河东节度使李鄘代之。
五年,李鄘为淮南节度使,以宣州观察使卢坦代之。
六年,坦奏,每年江淮运米四十万石到渭桥,近日欠阙太半,请旋收籴,递年贮备。从之。
坦改户部侍郎,以京兆尹王播代之。
播遂奏:“元和五年,江淮、河南、岭南、峡中、兗郓等盐利钱六百九十八万贯。比量改法已前旧盐利,时价四倍虚估,即此钱为一千七百四十余万贯矣,请付度支收管。”从之。
其年诏曰:“两税之法,悉委郡国,初极便人。但缘约法之时,不定物估。今度支盐铁,泉货是司,各有分巡,置于都会。爰命帖职,周视四方,简而易从,庶叶权便。政有所弊,事有所宜,皆得举闻,副我忧寄。以扬子盐铁留后为江淮已南两税使,江陵留后为荆衡汉沔东界、彭蠡已南两税使,度支山南西道分巡院官充三川两税使。峡内煎盐五监先属盐铁使,今宜割属度支,便委山南西道两税使兼知粜卖。”峡内盐属度支,自此始也。
七年,王播奏去年盐利除割峡内盐,收钱六百八十五万,从实估也。
又奏,商人于户部、度支、盐铁三司飞钱,谓之“便换”。
八年,以崔倰为扬子留后、淮岭已来两税使;崔祝为江陵留后,为荆南已来两税使。
十三年正月,播又奏,以“军兴之时,财用是切。顷者刘晏领使,皆自按置租庸,至于州县否臧,钱谷利病之物,虚实皆得而知。今臣守务在城,不得自往。请令臣副使程异出巡江淮,其州府上供钱谷,一切勘问。”从之。
闰五月,异至江淮,得钱一百八十五万贯以进。
其年,以播守礼部尚书,以卫尉卿程异代之。
十四年,异卒,以刑部侍郎柳公绰代之。
长庆初,王播复代公绰。
四年,王涯以户部侍郎代播。
敬宗初,播复以盐铁使为扬州节度使。
文宗即位,入觐,以宰相判使。
其后,王涯复判二使,表请使茶山之人移植根本,旧有贮积,皆使焚弃。天下怨之。
九年,涯以事诛。
而令狐楚以户部尚书右仆射主之,以是年茶法大坏,奏请付州县而入其租于户部,人人悦焉。
开成元年,李石以中书侍郎判收茶法,复贞元之制也。
三年,以户部尚书同平章事杨嗣复主之,多革前监院之陈事。
开成三年至大中壬申,凡一十五年,多任以元臣,以集其务。
崔珙自刑部尚书拜,杜忭以淮南节度领之,既而皆践公台。
薛元赏、李执方、卢弘正、马植、敬晦五人,于九年之中,相踵理之,植亦自是居相位。
大中五年二月,以户部侍郎裴休为盐铁转运使。
明年八月,以本官平章事,依前判使。
始者,漕米岁四十万斛,其能至渭仓者,十不三四。
漕吏狡蠹,败溺百端,官舟之沉,多者岁至七十余只。
缘河奸犯,大紊晏法。
休使僚属按之,委河次县令董之。
自江津达渭,以四十万斛之佣,计缗二十八万,悉使归诸漕吏。
巡院胥吏,无得侵牟。
举之为法,凡十事,奏之。
六年五月,又立税茶之法,凡十二条,陈奏。
上大悦。
诏曰:“裴休兴利除害,深见奉公。”尽可其奏。
由是三岁漕米至渭滨,积一百二十万斛,无升合沉弃焉。
武德元年九月四日,置社仓。
其月二十二日诏曰:“特建农圃,本督耕耘,思俾齐民,既康且富。钟庾之量,冀同水火。宜置常平监官,以均天下之货。市肆腾踊,则减价而出;田穑丰羡,则增籴而收。庶使公私俱济,家给人足,抑止兼并,宣通壅滞。”
至五年十二月,废常平监官。
贞观二年四月,尚书左丞戴胄上言曰:“水旱凶灾,前圣之所不免。国无九年储畜,《礼经》之所明诫。今丧乱之后,户口凋残,每岁纳租,未实仓廪。随时出给,才供当年,若有凶灾,将何赈恤?故隋开皇立制,天下之人,节级输粟,多为社仓,终于文皇,得无饥馑。及大业中年,国用不足,并贷社仓之物,以充官费,故至末涂,无以支给。今请自王公已下,爰及众庶,计所垦田稼穑顷亩,至秋熟,准其见在苗以理劝课,尽令出粟。稻麦之乡,亦同此税。各纳所在,为言义仓。若年谷不登,百姓饥馑,当所州县,随便取给。”
太宗曰:“既为百姓预作储贮,官为举掌,以备凶年,非朕所须,横生赋敛。利人之事,深是可嘉。宜下所司,议立条制。”
户部尚书韩仲良奏:“王公已下垦田,亩纳二升。其粟麦粳稻之属,各依土地。贮之州县,以备凶年。”
可之。
自是天下州县,始置义仓,每有饥馑,则开仓赈给。
以至高宗、则天,数十年间,义仓不许杂用。
其后公私窘迫,渐贷义仓支用。
自中宗神龙之后,天下义仓费用向尽。
高宗永徽二年六月,敕:“义仓据地收税,实是劳烦。宜令率户出粟,上上户五石,余各有差。”
六年,京东西二市置常平仓。
明庆二年十二月,京常平仓置常平署官员。
开元二年九月,敕:“天下诸州,今年稍熟,谷价全贱,或虑伤农。常平之法,行之自古,宜令诸州加时价三两钱籴,不得抑敛。仍交相付领,勿许悬欠。蚕麦时熟,谷米必贵,即令减价出粜。豆谷等堪贮者,熟亦准此。以时出入,务在利人。其常平所须钱物,宜令所司支料奏闻。”
四年五月二十一日,诏:“诸州县义仓,本备饥年赈给。近年已来,每三年一度,以百姓义仓糙米,远赴京纳,仍勒百姓私出脚钱。自今已后,更不得义仓变造。”
七年六月,敕:“关内,陇右、河南、河北五道,及荆、扬、襄、夔、绵、益、彭、蜀,汉、剑、茂等州,并置常平仓。其本上州三千贯,中州二千贯,下州一千贯。”
十六年十月,敕:“自今岁普熟,谷价至贱,必恐伤农。加钱收籴,以实仓廪,纵逢水旱,不虑阻饥,公私之间,或亦为便。宜令所在以常平本钱及当处物,各于时价上量加三钱,百姓有粜易者,为收籴。事须两和,不得限数。配籴讫,具所用钱物及所籴物数,申所司。仍令上佐一人专勾当。”
天宝六载三月,太府少卿张瑄奏:“准四载五月并五载三月敕节文,至贵时贱价出粜,贱时加价收籴。若百姓未办钱物者,任准开元二十年七月敕,量事赊粜,至粟麦熟时征纳。臣使司商量,且粜旧籴新,不同别用。其赊粜者,至纳钱日若粟麦杂种等时价甚贱,恐更回易艰辛,请加价便与折纳。”
广德二年正月,第五琦奏:“每州常平仓及库使司,商量置本钱,随当处米物时价,贱则加价收籴,贵则减价粜卖。”
建中元年七月,敕:“夫常平者,常使谷价如一,大丰不为之减,大俭不为之加。虽遇灾荒,人无菜色。自今已后,忽米价贵时,宜量出官米十万石,麦十万石,每日量付两市行人下价粜货。”
三年九月,户部侍郎赵赞上言曰:“伏以旧制,置仓储粟,名曰常平。军兴已来,此事阙废,或因凶荒流散,饿死相食者,不可胜纪。古者平准之法,使万室之邑,必有万钟之藏,千室之邑,必有千钟之藏,春以奉耕,夏以奉耘,虽有大贾富家,不得豪夺吾人者,盖谓能行轻重之法也。自陛下登极以来,许京城两市置常平,官籴盐米,虽经频年少雨,米价未腾贵,此乃即自明验,实要推而广之。当军兴之时,与承平或异,事须兼储布帛,以备时须。臣今商量,请于两都并江陵、成都、扬、汴、苏、洪等州府,各置常平,轻重本钱,上至百万贯,下至数十万贯,随其所宜,量定多少。唯贮斛斗疋段丝麻等,候物贵则下价出卖,物贱则加价收籴。权其轻重,以利疲人。”
从之。
赞于是条奏诸道津要都会之所,皆置吏,阅商人财货。
计钱每贯税二十,天下所出竹、木、茶、漆,皆十一税之,以充常平本。
时国用稍广,常赋不足,所税亦随时而尽,终不能为常平本。
贞元八年十月,敕:“诸军镇和籴贮备,共三十三万石,价之外,更量与优饶。其粟及麻,据米数准折虚价,直委度支,以停江淮运脚钱充,并支绫绢、纟、绵,勿令折估。所籴粟等,委本道节度使监军同勾当别贮,非承特敕,不得给用。”
十四年六月,诏以米价稍贵,令度支出官米十万石,于两街贱粜。
其年九月,以岁饥,出太仓粟三十万石出粜。
是岁冬,河南府谷贵人流,令以含嘉仓粟七万石出粜。
十五年二月,以久旱岁饥,出太仓粟十八万石,于诸县贱粜。
元和元年正月,制:“岁时有丰歉,谷价有重轻,将备水旱之虞,在权聚敛之术。应天下州府每年所税地子数内,宜十分取二分,均充常平仓及义仓,仍各逐稳便收贮,以时出粜,务在救人,赈贷所宜,速奏。”
六年二月,制:“如闻京畿之内,旧谷已尽,宿麦未登,宜以常平、义仓粟二十四万石贷借百姓。诸道州府有乏少粮种处,亦委所在官长,用常平、义仓米借贷。淮南、浙西、宣歙等道,元和二年四月赈贷,并且停征。容至丰年,然后填纳。”
九年四月,诏出太仓粟七十万石,开六场粜之,并赈贷外县百姓。
至秋熟征纳,便于外县收贮,以防水旱。
十二年四月,诏出粟二十五万石,分两街降估出粜。
其年九月,诏诸道应遭水州府,河中、泽潞、河东、幽州、江陵府等管内,及郑、滑、沧、景、易、定、陈、许、晋、显、苏、襄、复、台、越、唐、随、邓等州人户,宜令本州厚加优恤。
仍各以当处义仓斛斗,据所损多少,量事赈给。
十三年正月,户部侍郎孟简奏:“天下州府常平、义仓等斛斗,请准旧例减估出粜,但以石数奏申,有司更不收管,州县得专达以利百姓。”
从之。
长庆四年二月,敕出太仓陈粟三十万石,于两街出粜。
其年三月制曰:
“义仓之制,其来日久。
近岁所在盗用没入,致使小有水旱,生人坐委沟壑。
永言其弊,职此之由。
宜令诸州录事参军,专主勾当。
苟为长吏迫制,即许驿表上闻。
考满之日,户部差官交割。
如无欠负,与减一选。
如欠少者,量加一选。
欠数过多,户部奏闻,节级科处。”
大和四年八月,敕:
“今年秋稼似熟,宜于关内七州府及凤翔府和籴一百万石。”
大中六年四月,户部奏:
“诸州府常平、义仓斛斗,本防水旱,赈贷百姓。
其有灾沴州府地远,申奏往复,已至流亡。
自今已后,诸道遭灾旱,请委所在长吏,差清强官审勘,
如实有水旱处,便任先从贫下不支济户给贷。”
从之。
建中四年六月,户部侍郎赵赞请置大田:
天下田计其顷亩,官收十分之一。
择其上腴,树桑环之,曰公桑。
自王公至于匹庶,差借其力,得谷丝以给国用。
诏从其说。
赞熟计之,自以为非便,皆寝不下。
复请行常平税茶之法。
又以军须迫蹙,常平利不时集,乃请税屋间架、算除陌钱。
间架法:
凡屋两架为一间,至有贵贱,约价三等,
上价间出钱二千,中价一千,下价五百。
所由吏秉算执筹,入人之庐舍而计其数。
衣冠士族,或贫无他财,独守故业,坐多屋出算者,动数十万。
人不胜其苦。
凡没一间者,仗六十,告者赏钱五十贯,取于其家。
除陌法:
天下公私给与货易,率一贯旧算二十,
益加算为五十。
给与他物或两换者,约钱为率算之。
市牙各给印纸,人有买卖,随自署记,翌日合算之。
有自贸易不用市牙者,验其私簿。
无私簿者,投状自集。
其有隐钱百者没入,二千杖六十,告者赏十千,取其家资。
法既行,而主人市牙得专其柄,率多隐盗。
公家所入,曾不得半,而怨惸之声,嚣然满于天下。
至兴元二年正月一日赦,悉停罢。
贞元九年正月,初税茶。
先是,诸道盐铁使张滂奏曰:
“伏以去岁水灾,诏令减税。
今之国用,须有供储。
伏请于出茶州县,及茶山外商人要路,
委所由定三等时估,每十税一,充所放两税。
其明年以后所得税,外贮之。
若诸州遭水旱,赋税不办,以此代之。”
诏可之,仍委滂具处置条奏。
自此每岁得钱四十万贯。
然税无虚岁,遭水旱处亦未尝以钱拯赡。
大和七年,御史台奏:
“伏准大和三年十一月十八日赦文,
天下除两税外,不得妄有科配,
其擅加杂榷率,一切宜停,
令御史台严加察访者。
臣昨因岭南道擅置竹綀场,税法至重,害人颇深。
伏请起今已后,
应诸道自大和三年准赦文所停两税处科配杂榷率等复却置者,
仰敕至后十日内,具却置事由闻奏,
仍申台司。
每有出使郎官御史,
便令严加察访。
苟有此色,本判官重加惩责,长吏奏听进止。”
从之。
九年十二月,左仆射令狐楚奏新置榷茶使额:
“伏以江淮间数年以来,
水旱疾疫,凋伤颇甚,愁叹未平。
今夏及秋,稍较丰稔。
方须惠恤,各使安存。
昨者忽奏榷茶,实为蠹政。
盖是王涯破灭将至,怨怒合归。
岂有令百姓移茶树就官场中栽,
摘茶叶于官场中造?
有同兒戏,不近人情。
方有恩权,无敢沮议,
朝班相顾而失色,道路以目而吞声。
今宗社降灵,奸凶尽戮,
圣明垂佑,黎庶各安。
微臣伏蒙天恩,
兼授使务,官衔之内,
犹带此名,俯仰若惊,夙宵知愧。
伏乞特回圣听,
下鉴愚诚,速委宰臣,
除此使额。
缘国家之用或阙,
山泽之利有遗,
许臣条流,
续具奏闻。
采造欲及,
妨废为虞。
前月二十一日内殿奏封之次,
郑覃与臣同陈论讫。
伏望圣慈早赐处分,
一依旧法,不用新条。
惟纳榷之时,
须节级加价,
商人转抬,
必较稍贵,
即是钱出万国,
利归有司,
既无害茶商,
又不扰茶户。
上以彰陛下爱人之德,
下以竭微臣忧国之心。
远近传闻,
必当咸悦。”
诏可之。
先是,
盐铁使王涯表请使茶山之人,
移植根本,旧有贮积,
皆使焚弃,天下怨之。
及是楚主之,
故奏罢焉。
开成二年十二月,
武宁军节度使薛元赏奏:
“泗口税场,应是经过衣冠商客金银、
羊马、斛斗、见钱、茶盐、
绫绢等,一物已上并税。
今商量,
其杂税并请停绝。”
诏许之。
大中六年正月,
盐铁转运使裴休奏:
“诸道节度、观察使,
置店停上茶商,
每斤收搨地钱,
并税经过商人,
颇乖法理。
今请厘革横税,
以通舟船,
商旅既安,
课利自厚。
今又正税茶商,
多被私贩茶人侵夺其利。
今请强干官吏,
先于出茶山口,
及庐、寿、淮南界内,
布置把捉,
晓谕招收,
量加半税,
给陈首帖子,
令其所在公行,
从此通流,
更无苛夺。
所冀招恤穷困,
下绝奸欺,
使私贩者免犯法之忧,
正税者无失利之叹。
欲寻究根本,
须举纲条。”
敕旨依奏。
其年四月,
淮南及天平军节度使并浙西观察使,
皆奏军用困竭,
伏乞且赐依旧税茶。
敕旨:
“裴休条流茶法,
事极精详,
制置之初,
理须画一。
并宜准今年正月二十六日敕处分。”
建中三年,初榷酒,天下悉令官酿。
斛收直三千。
米虽贱,不得减二千。
委州县综领。
醨薄私酿,罪有差。
以京师王者都,特免其榷。
元和六年六月,京兆府奏:
“榷酒钱除出正酒户外,一切随两税青苗,据贯均率。”
从之。
会昌六年九月敕:
“扬州等八道州府,置榷麹,并置官店沽酒,代百姓纳榷酒钱,并充资助军用,各有榷许限。
扬州、陈许、汴州、襄州、河东五处榷麹,浙西、浙东、鄂岳三处置官沽酒。
如闻禁止私酤,过于严酷,一人违犯,连累数家,闾里之间,不免咨怨。
宜从今以后如有人私沽酒及置私麹者,但许罪止一身,并所由容纵,任据罪处分。
乡井之内,如不知情,并不得追扰。
其所犯之人,任用重典,兼不得没入家产。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旧唐书-志-卷二十九-译文
武德八年十二月,水部郎中姜行本请求在陇州开通五节堰,以便引水通航,朝廷同意了。永徽元年,薛大鼎担任沧州刺史,沧州境内有无棣河,隋朝末年已经填埋废弃。薛大鼎上奏请求开通无棣河,引海水来运输盐和鱼。百姓歌颂说:“新河开通舟楫便利,直达沧海鱼盐到。昔日步行如今驰骋,薛公的恩德广布!”咸亨三年,关中地区发生饥荒,监察御史王师顺上奏请求从晋州、绛州运送粮食来救济,皇帝委托他负责运送。黄河、渭河之间,船只接连不断,聚集在渭南,从王师顺开始就是这样做的。大足元年六月,在东都立德坊南边挖掘新潭,用来存放各州的租船。神龙三年,沧州刺史姜师度在蓟州北边,涨水形成沟渠,以防备奚、契丹的侵扰。又沿着旧渠道,靠近海边开凿运河,称为平虏渠,以避开海难运输粮食。
开元二年,河南尹李杰上奏,汴州东边有梁公堰,年久失修,江淮的漕运不通。朝廷调发汴州、郑州的丁夫来疏浚。在此之前,洛阳人刘宗器上书,请求堵塞汜水旧汴河口,在下游荥泽界开凿梁公堰,设置斗门,以沟通淮河和汴河,刘宗器因此被提拔为左卫率府胄曹。到这时,新的漕运被堵塞,船只无法通行,刘宗器因此被贬官。范安和萧炅于是发动河南府、怀州、郑州、汴州、滑州的三万人疏通开辟旧河口,十天内完成。
十八年,宣州刺史裴耀卿上奏说:‘江南的户口逐渐增多,仓库的物资,只有租税,没有其他收入。因为水陆路途遥远,运输艰难,虽然劳苦,但仓库物资并不增加。我看到每个州上交的租税和徭役等,正月二月就开始上路,到扬州进入斗门,就遇到水浅,已经有所阻碍,需要停留一个月以上。到四月以后,才渡过淮河进入汴河,多属于汴河干涸,又要运输停留,到六七月才到河口。如果遇到黄河水涨,就不能进入黄河。又需要停一两月,等待河水小了,才能上河。进入洛阳后,漕运路又干涸,船只拥挤,装载停滞,非常艰辛。从江南到东都,停滞的时间多,能行船的时间少,粮食既然不足,欠款和损失因此产生。又因为江南百姓不熟悉河水,都转而雇佣河师和水手,这又增加了费用。我看出国家旧法,历代成规,选择最合适的办法,以利长远。河口最初设置武牢仓,江南的船只不进入黄河,就在仓库内储存。巩县设置洛口仓,从黄河不进入漕运洛阳,就在仓库内储存。以及河阳仓、柏崖仓、太原仓、永丰仓、渭南仓,按等级取用,都是这样。水路畅通就就近运输,不通就暂时存放在仓库,不滞留远船,不担心长期损耗,比长时间陆运,便利多了一倍以上。现在如果暂时设置武牢、洛口等仓库,江南的船只到河口后,就返回本州,再得到船只来运输。并且节省下来的运费,可以用来运输江淮的变造义仓,每年可以多得到一二百万石粮食。这样,几年之后,仓库的粮食就会越来越多。江淮的义仓,因为潮湿不适宜长期储存,如果没有船只运输,两三年后粮食就会变质,就给了借贷费用散布出去,对公私都没有好处。’裴耀卿的奏疏没有被采纳。到二十一年,裴耀卿担任京兆尹,京师下大雨损害了庄稼,谷价飞涨,唐玄宗询问裴耀卿,裴耀卿上奏说:‘过去贞观、永徽年间,粮食储备还没有增多,每年运输,不过二十万石就足够了。现在国家开支逐渐增多,漕运数量增加了几倍,还是不够。从都城到陕州,河路艰险,既然用陆路运输,就无法大量运输。如果能同时使用河漕,将陆路变为水路,那么所支出的就足够了,动辄超过万计。而且江南的租船,等到水涨才出发,吴人不习惯漕运,因此到处停留。时间一长,就产生了盗窃。我希望在河口设置一个仓库,收存江东的租米,然后放船回去。从河口直接分运到黄河、洛河,官府自己雇佣船只运输。在三门以东设置一个仓库。三门水路险恶,就在河岸开凿山路,用车运输十几里。三门以西,又设置一个仓库,每次运输到仓库,就卸下储存。水路畅通就运输,水路细小就停止。从太原仓逆河而上,不再停留,可以节省巨大的费用。前汉都城在关中,时间久了,以及隋朝也都在京师,沿河都有旧仓库,所以国家开支总是充足。’皇帝非常赞同他的话。到二十二年八月,设置河阴县和河阴仓、河西柏崖仓、三门东集津仓、三门西盐仓。开凿三门山十八里,以避开险峻。从江淮逆流而上到鸿沟,全部运到河阴仓。从河阴运送粮食到含嘉仓,再运送粮食到太原仓,称为北运。从太原仓顺流到渭河,以充实关中。皇帝非常高兴。不久任命裴耀卿为黄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充任江淮、河南转运都使。以郑州刺史崔希逸、河南少尹萧炅为副手。总共三年,运输了七百万石粮食,节省陆路运输的劳力四十万贯。旧制,东都含嘉仓储存江淮的粮食,用大车运往西方,到陕州三百里,平均两斛粮食的运费是一千钱。这就是裴耀卿节省下来的费用。第二年,裴耀卿升任侍中,萧炅接替了他。二十五年,运输了一百万石粮食。二十九年,陕郡太守李济物,开凿三门山以通航,开辟三门山顶,越过险峻之地,使船只能够背负索引,升上平稳的水流,从齐物开始。
天宝三年,韦坚代替萧炅,在望春楼东边用浐水建造广运潭,并用来藏船。这年,杨钊以殿中侍御史的身份担任水陆运使,代替韦坚。在此之前,粮食运到京师,有时会有砂石、糠皮等杂物混在其中。开元初年,皇帝下令将粮食扬掷以检验其质量,“扬掷”这个名字,从此开始。开元十四年八月,皇帝下令水陆运输暂停一年。
自天宝年间以来,杨国忠和王鉷都担任了重要的使节职务,掌握着天下的权力。肃宗初年,第五琦开始因为管理钱谷而得到皇帝的召见。他请求在江淮地区分别设立租庸使,购买轻货来救济军粮,于是被任命为监察御史,并担任这个职务的使者。乾元元年,他被任命为度支郎中,不久后兼任中丞,成为盐铁使。这时开始实行大盐法,在山海井灶收盐,设立监院官吏。那些原本以盐为业的老户和想要以盐为业的新人,免除他们的杂役,归盐铁使管辖。普通百姓除了租庸之外,没有其他额外赋税。人们没有增加税收,但国家的用度却很充足。
第二年,第五琦被任命为户部侍郎、同平章事,皇帝下诏让兵部侍郎吕諲接替他。宝应元年五月,元载以中书侍郎的身份接替吕諲。当时淮河被军队阻隔,运输路线中断,盐铁租赋都通过汉水运输。任命侍御史穆宁为河南道转运租庸盐铁使,不久后兼任户部员外郎,调任鄂州刺史,负责总管东南地区的贡赋。当时朝廷讨论,因为盗贼尚未平息,关东的漕运应该有人负责,于是任命通州刺史刘晏为户部侍郎、京兆尹、度支盐铁转运使。盐铁和漕运的结合,是从刘晏开始的。
第二年,刘晏被任命为吏部尚书、同平章事,继续担任使者。刘晏开始用盐的利润来支付漕运费用,从江淮到渭桥,每十万斛漕运费用为七千缗,由纲吏监督。不征发壮丁,不劳烦郡县,这是自古以来没有过的。从此每年运输的米数以千万石计,从淮北到列置巡院,挑选能干的官吏来管理,广泛吸引商贾。所有这些制度和措施,都是从刘晏开始的。
广德二年正月,第五琦再次专门负责度支、铸钱和盐铁事务。而刘晏以检校户部尚书身份担任河南及江淮以来的转运使,并与河南副元帅商议开通汴河。永泰二年,刘晏被任命为东道转运常平铸钱盐铁使,第五琦为关内、河东、剑南三川转运常平铸钱盐铁使。大历五年,皇帝下诏停止关内、河东、三川转运常平盐铁使。从此刘晏与户部侍郎韩滉分别负责关内、河东、山、剑南的租庸青苗使。到第十四年,天下财赋都由刘晏掌管。
建中初年,宰相杨炎掌权,特别讨厌刘晏。杨炎就剥夺了他的权力。皇帝下诏说:‘我因为征税渠道多,郡县凋敝,听从大家的意见,想要有所变革,以达到时和世平,应该遵循古制。江淮地区的米粮按照我的旨意转运到京城,以及各军的粮食储备,应该由库部郎中崔河图暂时负责。今年夏税之前,各道的财赋多数输送到京城,以及盐铁财货,委托江州刺史包佶暂时负责。天下的钱谷,都归金部、仓部管理。委托中书门下挑选两司郎官,按照格式条例处理。’不久后,刘晏被贬为忠州刺史。刘晏被罢免后,天下的钱谷归尚书省管理。之后出入没有统一的管理,于是又设立使者来管理。那年三月,任命韩洄为户部侍郎,负责度支;金部郎中杜佑暂时负责江淮水陆运输使。杨炎不久后在忠州杀害了刘晏。自从战争开始以来,凶荒连年,京城米价每斛万钱,官厨没有连续两餐的粮食。百姓在京城周边地区,摘取谷物和穗子,来供应禁军。等到刘晏掌管国家财政,恢复江淮转运制度,每年向关中输送数十万斛米。
刘晏代替第五琦管理盐务,他的方法更加严密。最初一年收入六十万缗,到年底则增加到最初的十倍。大历末年,全国财富流通,总计收入一千二百万缗,其中盐利占了一半。李灵耀之乱时,河南地区都被盗贼占据,不遵守法制,赋税不上交,州县收入减少。刘晏用盈余来补充,人们没有增加赋税,收入仍然如旧,议论的人都称赞他。与他商讨财政策略的人,都是一时之选。因此,刘晏去世后二十年,韩洄、元琇、裴腆、包佶、卢徵、李衡相继分管财赋,都是刘晏的门生。他的属吏在千里之外,也像在眼前一样接受他的教诲。四方水旱,以及军府的琐事,没有不知道的。
那年皇帝下诏说:‘天下山泽之利,都应归王者所有,应该统一由盐铁使管理。’三年,任命包佶为左庶子、汴东水陆运盐铁租庸使,崔纵为右庶子、汴西水陆运盐铁租庸使。四年,度支侍郎赵赞提议实行常平事,竹、木、茶、漆都要征税。茶的征税,就是从这时开始的。贞元元年,元琇以御史大夫的身份担任盐铁水陆运使。那年七月,尚书右仆射韩滉统领这项事务。韩滉去世后,宰相窦参接替他。五年十二月,度支转运盐铁上奏:‘近年来从扬子运输的米粮,都分配给沿途的观察使,由他们派遣长纲发送。运输路线既远,实际上非常劳民。现在请求各院自行派遣纲级般运,以解决边防的粮食需求。’皇帝同意了这个请求。
八年,皇帝下诏:东南两税财赋,从河南、江淮、岭南、山南东道到渭桥,由户部侍郎张滂负责;河东、剑南、山南西道,由户部尚书度支使班宏负责。现在户部所管辖的三川盐铁转运,就是从这时开始的。之后班宏、张滂互有长短。宰相赵憬、陆贽把这件事上报皇帝,因此遵循大历的故事,像刘晏、韩滉那样分别管理。
九年,张滂上奏请求设立税茶法。从此以后,裴延龄专门负责度支,与盐铁分开管理。十年,润州刺史王纬接替裴延龄,在硃方处理事务。几年后,李锜接替王纬,盐院和津堰,张侵剥,不知限度。私路小堰,对行人征收重税,大多是从李锜开始的。当时盐铁转运有上都留后,由副使潘孟阳负责。王叔文权倾朝野,也以盐铁副使兼学士的身份担任留后。
顺宗即位后,有关部门重提盐法,任命杜佑为盐铁转运使,在扬州处理事务。元和二年三月,任命李巽接替杜佑。在此之前,李锜担任盐铁使,天下榷酤漕运,由他操控,专门负责贡献,巩固了他的宠爱。中央掌权的人都将利益积累在私人府邸,而国家的用度日渐减少。李巽担任盐铁使后,大力整顿事务。他先将原本属于浙西观察使的堰埭收回,取消了沿袭的权力设置,增设了河阴敖仓,设立了桂阳监,铸造平阳铜山为钱。他还上奏:‘江淮、河南、峡内、兗郓、岭南盐法监院,去年收盐价缗钱七百二十七万,比旧法提高了估价的十七倍多,这不是实数。现在请求用这个数,除去煮盐之外,由度支收取这个数。’盐铁使煮盐的利润归度支管理,就是从这时开始的。他还任命程异为扬子留后。四月五日,李巽去世。自从实行榷酤以来,只有刘晏掌握了这种方法,李巽次之。然而最初的利润,与刘晏晚年相当;晚年的利润,则是刘晏的三倍。旧制,每年运输江淮米五十万斛,到河阴留十万,四十万送到渭仓。刘晏去世后,很久没有达到这个数量,只有李巽担任盐铁使三年,没有出现一升一斗的短缺。六月,任命河东节度使李鄘接替李巽。
五年,李鄘担任淮南节度使,由宣州观察使卢坦接替他的职务。六年,卢坦上奏说,每年江淮地区运往渭桥的米有四十万石,但最近亏损了大部分,请求立即收购,逐年储备。朝廷同意了他的请求。卢坦被任命为户部侍郎,由京兆尹王播接替他的职务。王播于是上奏说,元和五年,江淮、河南、岭南、峡中、兖郓等地的盐利钱有六百九十八万贯。如果按照改革前的旧盐利计算,现在的时价是四倍虚估,那么这笔钱就有了一千七百四十余万贯,请求将这些钱交给度支管理。朝廷同意了他的请求。
当年,皇帝下诏说:“两税法全部委托给郡国执行,最初非常便民。但因为在制定法律时没有确定物品的估值。现在度支盐铁、货币是各自的职责,各有分巡,设在都会。现在命令官员周游四方,简化程序,便于执行。政策有弊端,事情有适宜之处,都可以提出,以满足我的忧虑和寄托。任命扬子盐铁留后为江淮以南两税使,江陵留后为荆衡汉沔东界、彭蠡以南两税使,度支山南西道分巡院官充任三川两税使。峡内煎盐的五监原先属于盐铁使,现在应该划归度支,由山南西道两税使兼管销售。”从那时起,峡内盐归度支管理。
七年,王播上奏说,去年盐利除去割让峡内盐后,收入六百八十五万,这是实际估值。他又上奏说,商人通过户部、度支、盐铁三司进行飞钱交易,称为‘便换’。八年,任命崔倰为扬子留后、淮岭以南两税使;崔祝为江陵留后,为荆南以南两税使。十三年正月,王播又上奏说,‘在军事兴起的时候,财政需求非常紧迫。之前刘晏担任使职时,都是自己安排租庸,至于州县的得失,钱谷的利益和问题,都了解得很清楚。现在我守在城里,不能亲自前往。请允许我副使程异巡视江淮,各州府上供的钱谷,都由他核查。’朝廷同意了他的请求。
闰五月,程异到达江淮,得到一百八十五万贯钱上交。那年,任命王播为礼部尚书,由卫尉卿程异接替他。十四年,程异去世,由刑部侍郎柳公绰接替他。长庆初年,王播再次接替柳公绰。四年,王涯以户部侍郎的身份接替王播。敬宗初年,王播再次以盐铁使的身份担任扬州节度使。文宗即位后,入朝觐见,以宰相的身份判使。之后,王涯再次判二使,上表请求使茶山之人移植根本,旧有的储备都让他们烧毁。天下人对此都感到不满。九年,王涯因事被诛杀。而令狐楚以户部尚书右仆射的身份主持此事,因此那年茶法大坏,上奏请求将茶税交给州县,收入归户部,人人对此都很满意。
开成元年,李石以中书侍郎的身份判收茶法,恢复了贞元时期的制度。三年,以户部尚书同平章事杨嗣复主持此事,对之前的监院事务进行了许多改革。开成三年至大中壬申年,共十五年间,多由元老重臣担任,以集其事务。崔珙从刑部尚书晋升,杜忭以淮南节度领之,后来都登上了公台。薛元赏、李执方、卢弘正、马植、敬晦五人,在九年中相继管理此事,马植也因此居相位。
大中五年二月,任命户部侍郎裴休为盐铁转运使。明年八月,以本官平章事,依前判使。最初,漕运的米每年四十万斛,能够运到渭仓的,只有十分之三、四。漕运官吏狡猾贪婪,败坏法纪,官船沉没,每年多达七十多艘。沿河的奸犯,严重扰乱了刘晏的法令。裴休让属下调查此事,委托河次县令负责。从江津到渭水,用四十万斛米的运费,计算下来有二十八万缗,全部让漕运官吏收回。巡院胥吏,不得侵占。他提出十条措施,上奏朝廷。六年五月,又立税茶之法,共十二条,上奏。皇帝非常高兴。下诏说:‘裴休兴利除害,深见奉公。’全部同意了他的奏请。因此,三年内漕运的米到了渭滨,积存了一百二十万斛,没有一升一合沉没浪费。
武德元年九月四日,设立社仓。该月二十二日,皇帝下诏说:‘特别建立农圃,本是为了监督耕耘,希望使百姓既安康又富裕。仓库的量,希望与水火一样。应该设立常平监官,以平衡天下的货物。市场物价上涨,就减价出售;田地丰收,就增加收购。希望公私都能得到帮助,家家户户都能自给自足,遏制兼并,疏通阻塞。’到五年十二月,废除常平监官。
贞观二年四月,尚书左丞戴胄上言说:‘水旱灾害,古代圣贤都无法避免。国家没有九年的储备,《礼经》中明确告诫。现在战乱之后,户口减少,每年征收的租税,未能充实仓库。随时供给,只能满足当年的需求,如果有灾害,将如何赈济?因此,隋朝开皇年间制定制度,天下之人,按等级输送粮食,多为社仓,到了文皇时期,得以没有饥荒。到大业中期,国家财政不足,就借用了社仓的物资,来充官费,所以到了末路,无法支应。现在请从王公以下,直到百姓,按照他们开垦的田地亩数,到秋天收获时,按照现有的苗子来劝课,全部让他们出粮食。稻麦产地,也按照这个税法。各自缴纳到所在的地方,称为义仓。如果年成不好,百姓饥荒,当所州县,随便取用。’太宗说:‘既然是为了百姓预先储备,由官府管理,以备凶年,不是我所需要的,横生赋税。利人之事,非常值得嘉奖。应该下达所司,商议制定条例。’户部尚书韩仲良上奏说:‘王公以下开垦的田地,每亩纳二升。各种粮食,根据土地情况。储存在州县,以备凶年。’朝廷同意了他的建议。从此,天下州县开始设立义仓,每当有饥荒,就打开仓库赈济。
直到高宗、武则天年间,数十年间,义仓不允许被滥用。之后,公私都陷入困境,逐渐借用义仓的物资。从中宗神龙年间以后,天下的义仓费用几乎都用尽了。
高宗永徽二年六月,皇帝下令:‘义仓根据土地收税,实在是劳民伤财。应该让每户按比例缴纳粮食,上上等户缴纳五石,其余各等级依次递减。’永徽六年,京城东西两个市场设立了常平仓。明庆二年十二月,京城常平仓设立了常平署官员。开元二年九月,皇帝下令:‘全国各州,今年粮食稍微丰收,谷价普遍低廉,担心会伤害农民。常平法自古就有,应该让各州在时价基础上加三两钱收购粮食,不得压价。同时互相交接,不允许拖欠。蚕麦成熟时,谷米必定价格上涨,那时就降低价格出售。豆谷等可以储存的粮食,成熟时也按照这个原则。按时出入,务必利于百姓。常平所需的钱物,应该由相关部门支取并上报。’开元四年五月二十一日,皇帝下诏:‘各州县的义仓,原本是为了备荒年救灾。近年来,每三年一次,让百姓将义仓的糙米运往京城缴纳,还强迫百姓自己承担运费。从今以后,不得再让义仓变相征收。’开元七年六月,皇帝下令:‘关内、陇右、河南、河北五道,以及荆、扬、襄、夔、绵、益、彭、蜀,汉、剑、茂等州,都设立常平仓。上等州三千贯,中等州二千贯,下等州一千贯。’开元十六年十月,皇帝下令:‘从今年开始,粮食普遍丰收,谷价极低,必定会伤害农民。增加收购价格,充实仓库,即使遇到水旱灾害,也不必担心饥荒,对公私都有利。应该让各地用常平仓的本金和当地物资,在时价基础上加三钱收购,百姓有出售粮食的,也按这个价格收购。事情必须双方满意,不得限制数量。收购完毕后,详细上报所用的钱物和收购的粮食数量,由相关部门负责。’
天宝六载三月,太府少卿张瑄上奏:‘根据四年五月和五年三月皇帝的敕令,贵时低价出售,贱时高价收购。如果百姓没有钱物,可以按照开元二十年七月皇帝的敕令,量力赊销,到粮食成熟时再征收。臣部商议,先出售旧粮,再收购新粮,不能另作他用。赊销的粮食,到缴纳钱物时,如果粮食价格非常低廉,担心交换会更加困难,请允许加价折算。’广德二年正月,第五琦上奏:‘各州的常平仓和库使司商议,设立本金,根据当地米物的时价,价格低时加价收购,价格高时减价出售。’
建中元年七月,皇帝下令:‘常平法,就是让谷价保持稳定,大丰收时不降低,大饥荒时不提高。即使遇到灾荒,人们也不会饿肚子。从今以后,如果米价上涨,应该量出官米十万石,麦十万石,每天按低价卖给市场。’建中三年九月,户部侍郎赵赞上奏说:‘按照旧制,设立仓库储存粮食,称为常平。自从军队出征以来,这件事就被忽视了,有时因为灾荒流离失所,饿死的人无法计数。古代的平准法,让万家之国必须有万钟之藏,千家之国必须有千钟之藏,春天用来供耕种,夏天用来供耕作,即使有大商人富户,也不能强夺百姓的粮食,这就是说能够实行轻重之法。自从陛下登基以来,允许京城两市设立常平仓,官府收购盐米,虽然连年少雨,米价并未上涨,这确实是一个明显的验证,确实需要推广。在军队出征的时候,与和平时期不同,事情需要同时储备布匹,以备不时之需。我现在商议,请在两都和江陵、成都、扬、汴、苏、洪等州府,各设立常平仓,轻重本金,上至百万贯,下至数十万贯,根据实际情况,量定多少。只储存粮食、布匹、丝绸、麻等,等物价上涨时低价出售,物价下跌时高价收购。权衡轻重,以利于贫困百姓。’皇帝同意了这个建议。赵赞于是上奏,在各个道路的津要都会之处,都设立官员,审查商人的财物。计算每贯钱征收二十税,天下所出竹、木、茶、漆,都征收十一税,用来补充常平仓的本金。当时国家开支扩大,常赋不足,所征收的税也随着用完,最终不能作为常平仓的本金。
贞元八年十月,皇帝下令:‘各军镇和籴储备,共有三十三万石,除了价格之外,还要给予优惠。对于粮食和麻,根据米数按虚价折算,直接由度支负责,用停江淮运脚钱来支付,并支取绫绢、布匹、绵,不允许折算。所收购的粮食,委托本道节度使监军共同管理,非经特别敕令,不得使用。’贞元十四年六月,皇帝下诏,因为米价稍贵,命令度支出官米十万石,在两街低价出售。当年九月,因为年饥,拿出太仓粮食三十万石出售。那年冬天,河南府粮食价格上涨,百姓流离失所,命令用含嘉仓粮食七万石出售。贞元十五年二月,因为久旱年饥,拿出太仓粮食十八万石,在各县低价出售。元和元年正月,皇帝制定:‘每年有丰年也有歉年,谷价有高也有低,为了防备水旱灾害,需要有权变通征收。应该在天下州府每年所征税地子数内,取十分之二,平均分配给常平仓和义仓,仍然各自方便收储,按时出售,务必救助百姓,赈贷应该及时上报。’元和六年二月,皇帝制定:‘听说京城附近,旧粮已经吃完,新麦还未收割,应该用常平、义仓粮食二十四万石借给百姓。各道州府有缺少粮食种子的地方,也委托当地官员,用常平、义仓粮食借贷。淮南、浙西、宣歙等道,元和二年四月赈贷,并且停止征税。等到丰收年,再偿还。’元和九年四月,皇帝下诏,拿出太仓粮食七十万石,开设六个市场出售,并赈贷外县百姓。到秋天收割后征收,在外县收储,以防水旱。元和十二年四月,皇帝下诏,拿出粮食二十五万石,分两街降价出售。那年九月,皇帝下诏,各道遭受水灾的州府,河中、泽潞、河东、幽州、江陵府等管辖内,以及郑、滑、沧、景、易、定、陈、许、晋、显、苏、襄、复、台、越、唐、随、邓等州百姓,应该让本州给予优待。并且各自用当地的义仓粮食,根据损失多少,量力赈给。元和十三年正月,户部侍郎孟简上奏:‘天下州府常平、义仓等粮食,请按照旧例降价出售,但只需上报石数,相关部门不再管理,州县可以直接上报,以利于百姓。’皇帝同意了这个建议。
长庆四年二月,朝廷下令从太仓取出三十万石陈粟,在两街出售。
那年三月,皇帝下诏说:‘义仓的制度由来已久。近年来,许多地方私自挪用,导致稍微有点水灾旱情,百姓就流离失所。永远记住这个弊端,就是由此而来。应该让各州的录事参军专门负责这项工作。如果长吏逼迫,就允许他们通过驿站上报朝廷。任期结束时,户部派官员交接。如果没有欠款,就减少一选。如果欠款少,就增加一选。如果欠款过多,户部上报,逐级处罚。’
大和四年八月,皇帝下令:‘今年秋天庄稼看起来将要成熟,应该在关内七州府以及凤翔府收购一百万石粮食。’
大中六年四月,户部上报:‘各州府的常平仓和义仓,原本是为了预防水旱灾害,救济百姓。但有些灾害严重的州府地处偏远,申报来回需要很长时间,以至于百姓流离失所。从今往后,各道遇到灾害旱情,请委托当地的长官,派遣清廉强干的官员进行审察,如果确实有水旱灾害,就先从贫困无法自救的户给予贷款。’
建中四年六月,户部侍郎赵赞请求设立大田制度:全国田地按照顷亩计算,官府收取十分之一的税收。选择肥沃的土地,种植桑树环绕,称为公桑。从王公到平民,都要出力,得到谷物和丝绸来供应国家使用。皇帝下诏同意了他的建议。赵赞仔细考虑后,认为自己提出的建议不合适,都没有实施。他又请求实行常平税茶法。又因为军需紧迫,常平利税不及时,就请求征税房屋间的架子和算除陌钱。间架法:每两间房屋算一间,不论贵贱,大约分为三等,上等房屋每间出钱二千,中等一千,下等五百。由官员手持算盘和筹码,进入人家的房屋计算数量。士族或贫穷没有其他财产,只守着旧业,因为房屋多而被征税的,动辄数十万。人们无法忍受这种痛苦。每没收一间房屋,罚款六十,举报者赏钱五十贯,从其家中取钱。除陌法:全国公私交易,每贯旧钱要算二十,增加到五十。给与物品或进行两次交换的,按照货币的价值计算。市场商人各自发放印纸,有人买卖,自己记录,第二天汇总计算。有自行交易不使用市场商人的,查验他们的私簿。没有私簿的,自行申报。如果有隐瞒一百钱以上的,没收,罚款六十,举报者赏钱十千,从其家中取钱。法律实施后,而主人和市场商人掌握了权力,往往有很多隐瞒和盗窃。国家得到的收入,还不到一半,而怨声载道,遍布天下。到兴元二年正月一日赦免,所有这些都被停止了。
贞元九年正月,开始征收茶税。在此之前,各道盐铁使张滂上奏说:‘考虑到去年水灾,朝廷下令减税。现在国家财政需要储备。我请求在产茶州县,以及茶山外的商人必经之路,委托当地官员确定三等时价,每十税一,充作所放两税。明年以后所征收的税,存放在外地。如果各州遇到水旱灾害,赋税无法征收,就用这些钱来代替。’皇帝下诏同意,并委托张滂具体处理上报。从此每年得到四十万贯钱。但是,征税没有空过一年,遇到水旱的地方也没有用钱救济。
大和七年,御史台上奏说:‘根据大和三年十一月十八日的赦令,天下除了两税之外,不得随意征税,擅自增加杂税,一切应该停止,让御史台严格调查。’我最近因为岭南道擅自设立竹綀场,税法非常重,对百姓的伤害很大。我请求从现在开始,所有各道自大和三年根据赦令停止的两税处再次征收杂税,应在接到敕令后的十日内,具体上报停止征收的原因,并报告给御史台。每次有出使的郎官和御史,就命令他们严格调查。如果有这样的情况,本判官要加重处罚,长吏上报听候处理。’皇帝同意了。
九年十二月,左仆射令狐楚上奏新设立的榷茶使额:‘考虑到江淮地区近年来水旱疾病,凋敝严重,愁叹未平。今年夏天和秋天,稍微有些丰收。正需要救济,让百姓安居乐业。昨天突然上报榷茶,实在是扰政。因为王涯的败亡即将到来,怨恨归于一处。哪有让百姓把茶树移到官场中种植,在官场中采摘茶叶的?这如同儿戏,不近人情。我方有恩权,无人敢反对,朝班相互观望而失色,路上以目示意而默默无声。现在宗庙降灵,奸邪之徒都被处决,圣明垂佑,百姓各得其所。我承蒙天恩,兼任使务,官衔之内,还带着这个名号,我感到惊恐,日夜知愧。我请求特别听取圣意,下察我的愚诚,迅速委托宰臣,取消这个使额。因为国家之用或许有所不足,山泽之利有所遗留,允许我提出建议,再具体上报。采造即将开始,担心会妨碍废除。前月二十一日内殿奏封的时候,郑覃与我一同陈述意见。我请求圣慈早日处理,恢复旧法,不用新法。只是在征收榷茶的时候,必须分级加价,商人转卖,一定要比稍贵,这样钱就出自万国,利归有司,既无害茶商,又不扰茶户。对上可以彰显陛下爱民之德,对下可以尽我忧国之心。远近传闻,必定都会高兴。’皇帝同意了。在此之前,盐铁使王涯上表请求让茶山的人移植茶树,焚烧旧有的积蓄,天下人都怨恨他。等到令狐楚主持此事,因此上奏取消。
开成二年十二月,武宁军节度使薛元赏上奏说:‘泗口税场,应该是经过的士族商人金银、羊马、粮食、现钱、茶盐、绫绢等,一件以上的都要征税。现在商议,请求停止所有杂税。’皇帝下诏同意。
大中六年正月,盐铁转运使裴休上奏说:‘各道的节度使、观察使,设立店铺阻止茶商,每斤收取地钱,并税经过的商人,非常不符合法理。现在请求改革横征暴敛,以畅通船只,商人安定,税收自然丰厚。现在又对正税茶商征税,很多被私贩茶人侵夺利益。现在请求加强官员,先在出茶山口,以及庐、寿、淮南界内,布置把守,告知招收,增加半税,发放陈首帖子,让他们在当地公开交易,从此畅通无阻,不再有苛刻的征收。希望招抚贫困,杜绝欺诈,让私贩者免除犯法的忧虑,正税者没有失利的叹息。想要追根溯源,必须整顿纲纪。’皇帝下旨同意了他的奏请。那年四月,淮南及天平军节度使,以及浙西观察使,都上报军用困竭,请求暂时恢复旧法征收茶税。皇帝下旨:‘裴休提出的茶法,非常详细,制定之初,必须统一。都应该按照今年正月二十六日的敕令处理。’
建中三年,开始实行酒税,全国都要求由官方酿造酒。每斛酒征收三千钱。即使米价低廉,酒税也不能低于两千钱。这项任务由州县统一管理。对于酿造质量差的私人酿酒,根据情节轻重定罪。因为京城是王者的首都,所以特别免除了酒税。
元和六年六月,京兆府上奏说:‘征收酒税的钱除了正酒之外,其他所有随两税青苗(一种税名)征收,按照贯(货币单位)来平均税率。’朝廷同意了这个提议。
会昌六年九月,皇帝下敕令:‘扬州等八个道(行政区划)的州府,设立榷麴(酒曲税),并设立官方店铺卖酒,代替百姓缴纳酒税,并用于资助军费,每个地方都有规定的征税限额。扬州、陈许、汴州、襄州、河东这五个地方设立榷麴,浙西、浙东、鄂岳这三个地方设立官方店铺卖酒。
如果听说禁止私人酿酒过于严厉,导致一人违法,连累数家,邻里之间都感到不满。应该从现在开始,如果有人私自卖酒或设立私人酒曲,只惩罚违法者本人,以及那些纵容的人,根据罪行来处罚。在乡里,如果不知道情况,也不得追究和打扰。对于违法者,可以使用严厉的刑罚,但不得没收其家产。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旧唐书-志-卷二十九-注解
水部郎中:水部郎中是古代官职,属于九卿之一,负责管理水利、灌溉等事务。
陇州:陇州是古代的一个州名,位于今甘肃省境内。
五节堰:五节堰是一种古代水利工程,通过分段节制水流,以达到灌溉或防洪的目的。
永徽元年:永徽元年是唐朝高宗李治的年号,公元650年。
沧州:沧州是古代的一个州名,位于今河北省东部。
无棣河:无棣河是古代的一条河流,位于今河北省。
隋末:隋末指的是隋朝末年,即公元618年至619年。
鱼盐:鱼盐指的是渔业和盐业,是古代重要的经济来源。
百姓歌之:百姓歌之指的是百姓以歌颂的方式来表达对某人的感激之情。
咸亨三年:咸亨三年是唐朝高宗李治的年号,公元672年。
关中:关中是指陕西省中部地区,是古代中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
监察御史:监察御史是古代官职,负责监察地方官员和朝廷官员的行为。
晋、绛州:晋州和绛州是古代的两个州名,位于今山西省境内。
舟楫:舟楫指的是船只,泛指水上交通工具。
大足元年:大足元年是唐朝玄宗李隆基的年号,公元701年。
东都:东都指的是古代中国的东都洛阳。
立德坊:立德坊是洛阳的一个地名。
神龙三年:神龙三年是唐朝中宗李显的年号,公元707年。
蓟州:蓟州是古代的一个州名,位于今河北省北部。
奚、契丹:奚和契丹是古代的北方民族。
开元二年:唐朝唐玄宗李隆基的开元年间的第二年,即公元714年。
河南尹:河南尹是古代官职,负责管理河南省的行政事务。
汴州:汴州是古代的一个州名,位于今河南省开封市。
梁公堰:梁公堰是一种古代水利工程,位于汴州东部。
汴、郑丁夫:汴和郑丁夫指的是汴州和郑州的壮丁。
省功速就:省功速就指的是节省劳力,快速完成工程。
将作大匠:将作大匠是古代官职,负责管理工程建设和宫廷修缮。
范安:范安是唐朝的一位官员,曾任将作大匠。
左卫率府胄曹:左卫率府胄曹是古代官职,负责宫廷警卫。
刘宗器:刘宗器是唐朝的一位官员,曾任左卫率府胄曹。
荥泽界:荥泽界是古代的一个地名,位于今河南省境内。
淮、汴:淮和汴指的是淮河和汴河,是古代重要的水路交通。
便宜事条:便宜事条指的是关于国家财政、经济等方面的建议。
江南户口:江南户口指的是江南地区的户籍人口。
租庸调:唐朝时期的一种税收制度,包括租(田租)、庸(徭役)、调(赋税)。
武牢仓:武牢仓是古代的一个粮仓,位于洛阳。
巩县:巩县是古代的一个县名,位于今河南省。
洛口仓:洛口仓是古代的一个粮仓,位于洛阳市东北。
河阳仓:河阳仓是古代的一个粮仓,位于河南省。
柏崖仓:柏崖仓是古代的一个粮仓,位于河南省。
太原仓:太原仓是古代的一个粮仓,位于山西省。
永丰仓:永丰仓是古代的一个粮仓,位于山西省。
渭南仓:渭南仓是古代的一个粮仓,位于陕西省。
节级取便:节级取便指的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处理。
义仓:古代为赈济灾荒而设立的仓库。
河阴县:河阴县是古代的一个县名,位于今河南省。
河阴仓:河阴仓是古代的一个粮仓,位于河阴县。
河西柏崖仓:河西柏崖仓是古代的一个粮仓,位于河阴县。
集津仓:集津仓是古代的一个粮仓,位于河南省。
盐仓:盐仓是古代的一种专门用于存放盐的仓库。
三门:三门指的是黄河上的三门峡,是古代重要的水路交通。
鸿沟:鸿沟是古代的一条河流,位于河南省。
含嘉仓:含嘉仓是古代的一个粮仓,位于洛阳。
黄门侍郎:黄门侍郎是古代官职,属于九卿之一,负责管理宫廷事务。
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是古代官职,相当于宰相。
江淮、河南转运都使:江淮、河南转运都使是古代官职,负责江淮和河南地区的运输事务。
崔希逸:崔希逸是唐朝的一位官员,曾任郑州刺史。
萧炅:萧炅是唐朝的一位官员,曾任河南少尹。
东都含嘉仓:东都含嘉仓是古代的一个粮仓,位于洛阳。
陕:陕指的是陕西省。
扬掷:扬掷指的是古代的一种检验粮食质量的方法。
水陆运使:水陆运使是古代官职,负责管理水路和陆路运输。
天宝三载:天宝三载是唐朝玄宗李隆基的年号,公元744年。
韦坚:韦坚是唐朝的一位官员,曾任水陆运使。
杨钊:杨钊是唐朝的一位官员,曾任水陆运使。
殿中侍御史:殿中侍御史是古代官职,负责监察宫廷内部事务。
天宝:天宝是唐玄宗的年号,从公元742年至756年,指唐朝的一个历史时期。
杨国忠:杨国忠是唐朝末年的权臣,曾任宰相,以权谋著称。
王鉷:王鉷是唐朝官员,曾任宰相,与杨国忠有相似的政治背景。
肃宗:唐肃宗李亨,唐朝皇帝,即位后致力于恢复国家秩序。
第五琦:唐朝官员。
钱谷:钱谷指钱币和粮食,古代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部分。
租庸使:租庸使是唐朝设立的财政官职,负责征收租税和徭役。
乾元元年:乾元元年是唐朝的年号,公元758年。
度支郎中:度支郎中是唐朝的财政官职,负责财政收支。
中丞:中丞是唐朝监察官职,负责监察中央和地方官员。
盐铁使:盐铁使是唐朝的财政官职,负责盐铁专卖。
榷其盐:榷其盐指国家对盐的专卖,即盐铁专卖制度。
监院官吏:监院官吏指管理盐铁专卖的官员。
杂役:杂役指各种非正式的劳役。
隶:隶指归属,隶属于某个机构或官职。
横赋:横赋指额外的赋税。
国用:国家的开支。
同平章事:同平章事是唐朝宰相的职位之一。
飞挽路:飞挽路指运输通道。
侍御史:侍御史是唐朝的监察官职,负责监察中央和地方官员。
河南道:河南道是唐朝的一个行政区划。
转运租庸盐铁使:转运租庸盐铁使是负责运输和征收租庸盐铁的官职。
吏部尚书:吏部尚书是唐朝的官职,负责官员的选拔和任用。
京兆尹:京兆尹是唐朝的官职,负责首都地区的行政。
漕运:漕运指水路运输粮食。
纲吏:纲吏指负责漕运的官员。
丁男:丁男指成年男子,古代常以此作为征兵和征税的标准。
关东:关东指函谷关以东地区。
京师:指京城,即当时的首都长安。
畿甸:畿甸指国都附近的地区。
禁军:禁军指保卫国都的军队。
检校户部尚书:检校户部尚书是唐朝的官职,负责财政监察。
副元帅:副元帅是唐朝的军事官职,负责军事指挥。
汴河:汴河是古代的一条重要河流,流经今河南、安徽等地。
东道转运常平铸钱盐铁使:东道转运常平铸钱盐铁使是负责东道地区财政的官职。
关内、河东、剑南三川:关内、河东、剑南三川是唐朝的行政区划。
大历五年:大历五年是唐朝的年号,公元770年。
尚书省:尚书省是唐朝的中央行政机构。
金部、仓部:金部、仓部是尚书省下属的财政部门。
中书门下:中书门下是唐朝的中央行政机构。
郎官:郎官是唐朝的官职,负责文书工作。
忠州刺史:忠州刺史是唐朝的地方官职,负责忠州地区的行政。
金部郎中:金部郎中是尚书省下属的财政部门官员。
度支铸钱盐铁事:度支铸钱盐铁事指负责财政、铸钱和盐铁专卖的事务。
凶荒:凶荒指自然灾害和饥荒。
榷酤:榷酤指酒类专卖。
执事者:执事者指掌权的人。
榷筦:榷筦指专卖制度。
扬子:扬子是古代的一个地名,位于今江苏省扬州市。
浙西观察使:浙西观察使是唐朝的地方官职,负责浙西地区的行政。
河阴敖仓:河阴敖仓是古代的一个粮仓,位于今河南省洛阳市。
桂阳监:桂阳监是古代的一个地方行政单位。
平阳铜山:平阳铜山是古代的一个铜矿,位于今山西省。
榷酤漕运:榷酤漕运指酒类专卖和粮食运输。
程异:程异是唐朝的官员,曾任扬子留后。
河东节度使:河东节度使是唐朝的地方军事官职,负责河东地区的军事和行政。
淮南节度使:唐朝时期设立的地方军政长官,负责管理淮南道(今江苏、安徽、江西部分地区)的军事、行政和财政事务。
宣州观察使:唐朝时期设立的地方行政长官,负责宣州(今安徽宣城)地区的行政事务。
江淮运米:指从江淮地区(今江苏、安徽、浙江、江西等地区)运往中央或其他地区的粮食。
渭桥:位于今陕西省西安市,是古代长安城西北的重要桥梁,也是古代漕运的重要通道。
籴:购买粮食。
度支:官署名,掌管财政。
盐利钱:指从盐业中获得的财政收入。
元和五年:唐朝宪宗李纯的年号,公元820年至825年。
两税法:唐朝时期的一种税收制度,规定按土地和财产征税,分为夏税和秋税两部分。
度支盐铁:度支是财政机构,盐铁是盐铁管理机构,两者合称,指负责盐铁和财政的机构。
泉货:指货币。
江淮已南:指江淮地区以南的地区。
荆衡汉沔东界、彭蠡已南:指荆、衡、汉、沔等地区以及彭蠡湖以南的地区。
三川:指四川、云南、贵州等地区。
峡内:指三峡地区。
飞钱:古代的一种汇兑方式,商人将钱交给中间人,中间人代为支付,后来发展成为一种信用货币。
扬子留后:指扬子(今江苏扬州)地区的留后,即代理官员。
淮岭已来:指淮河和岭南地区。
荆南已来:指荆州以南的地区。
军兴之时:指战争时期。
州县否臧:指州县的政绩。
钱谷利病之物:指钱币和粮食的盈亏情况。
虚实:指实际情况。
漕米:指通过水路运输的粮食。
渭仓:指位于渭桥附近的粮仓。
漕吏:指负责漕运的官员。
狡蠹:指贪污腐败。
官舟:指官方的船只。
沉:指船只沉没。
奸犯:指犯罪分子。
晏法:指刘晏制定的漕运法规。
社仓:古代的一种仓储制度,用于储备粮食,以备荒年之用。
农圃:指农田和园地。
钟庾:指仓库。
常平监官:负责常平仓的官员。
市肆:指市场。
田穑:指农作物。
高宗:唐朝皇帝李治的庙号,指其在位期间。
永徽二年:唐朝高宗李治的永徽年间的第二年,即公元651年。
敕:皇帝的命令。
收税:征收税款。
率户出粟:按户征收粮食。
上上户:指富裕的户主。
常平仓:古代政府为调节粮食市场而设立的仓库。
明庆二年:唐朝武则天的明庆年间的第二年,即公元690年。
常平署:管理常平仓的官署。
粜:卖出粮食,即出售。
蚕麦:指蚕桑和麦子。
常平之法:指常平仓的运作方法。
天宝六载:唐朝唐玄宗李隆基的天宝年间的第六年,即公元747年。
太府少卿:官职,掌管国库。
张瑄:唐朝官员。
广德二年:唐朝代宗李豫的广德年间的第二年,即公元764年。
建中元年:唐朝德宗李适的建中年间的第一年,即公元780年。
军兴:指战争兴起。
平准之法:指平衡物价的方法。
万钟:古代计量粮食的单位,一钟等于六石四斗。
布帛:布和丝绸,古代的主要衣料。
津要:交通要道。
和籴:官府与民间的粮食交易。
江淮运脚钱:江淮地区运输粮食的费用。
纟:丝的偏旁部首,表示与丝有关。
元和:唐朝宪宗李纯的元和年间的年号。
赈贷:赈济和借贷。
开六场粜之:开设六个市场出售粮食。
河中、泽潞、河东、幽州、江陵府等:指河中、泽潞、河东、幽州、江陵等地区。
郑、滑、沧、景、易、定、陈、许、晋、显、苏、襄、复、台、越、唐、随、邓等州:指郑、滑、沧、景、易、定、陈、许、晋、显、苏、襄、复、台、越、唐、随、邓等州。
斛斗:古代量粮食的器具。
减估出粜:降低价格出售粮食。
太仓:古代政府储藏粮食的地方。
陈粟:陈旧的粮食。
勾当:处理事务。
驿表:通过驿站传递的奏章。
考满:官员任期届满。
户部:古代政府的财政部门。
选:古代官员的品级。
关内七州府:指长安城内的七个州府。
灾沴:灾害。
流亡:因灾害等原因而逃亡。
差:派遣。
清强官:清廉且能力强的官员。
审勘:审查核实。
大田:大规模的田地。
顷亩:古代土地面积单位。
公桑:官府种植的桑树。
匹庶:普通百姓。
差借:差役借用。
谷丝:粮食和丝织品。
寝不下:搁置不处理。
常平税茶:将常平仓的茶叶征税。
屋间架:房屋的间数。
算除陌钱:计算并征收房屋的税收。
衣冠士族:士大夫和贵族。
没一间者:房屋被拆除一间。
杖:古代的一种刑罚,用棍子打。
除陌法:一种税收计算方法。
公私给与货易:公私之间的交易。
率:比例。
市牙:市场中介。
榷茶使:负责管理茶叶税收的官员。
竹綀场:征收竹子税的场所。
科配:征收赋税。
杂榷率:各种税收。
察访:调查访问。
榷茶:对茶叶实行专卖。
根本:事物的根源。
把捉:捉拿。
陈首帖子:自首的文书。
课利:税收。
私贩:私自贩卖。
纲条:法纪。
敕旨:皇帝的命令或诏书。
建中三年:指唐朝德宗建中三年,即公元782年。
榷酒:古代对酒类商品实行专卖制度,即国家对酒的生产、销售进行垄断,收取专卖税。
官酿:由官方负责酿造酒类。
斛:古代容量单位,一斛等于十斗,相当于现在的约200升。
直:同‘值’,价值。
米:指粮食,此处特指酿酒原料。
委州县综领:委托州县负责统筹管理。
醨薄:指酒的质量低劣。
私酿:指私自酿造酒类,违反国家专卖制度。
罪有差:根据罪行轻重有不同的处罚。
王者都:指帝王的都城。
特免:特别免除。
元和六年:指唐朝宪宗元和六年,即公元821年。
京兆府:指长安城所在的京兆府。
两税:指唐朝时期实行的一种赋税制度,包括田赋和户赋。
青苗:指田地中的青苗,此处指田赋。
贯:古代货币单位,一千文为一贯。
均率:平均税率。
会昌六年:指唐朝武宗会昌六年,即公元846年。
榷麹:对酒曲实行专卖。
官店:由官方开设的店铺。
沽酒:卖酒。
纳榷酒钱:缴纳酒类专卖税。
资助军用:用于资助军事开支。
榷许限:专卖许可的限额。
私酤:私自卖酒。
容纵:容忍纵容。
追扰:追查打扰。
乡井之内:指家乡。
任用重典:使用严厉的刑罚。
没入家产:没收家产。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旧唐书-志-卷二十九-评注
建中三年,初榷酒,天下悉令官酿。斛收直三千。米虽贱,不得减二千。
此句描述了建中三年开始实行榷酒政策,即国家对酒类实行专卖制度。‘初榷酒’表明这是酒类专卖制度的开始,‘天下悉令官酿’说明全国范围内的酒类酿造都由官府统一负责。‘斛收直三千’指的是每斛酒的征税价格为三千钱,‘米虽贱,不得减二千’则表明即使米价低廉,酒税也不能减少超过二千钱,这体现了国家对酒税的严格控制。
委州县综领。醨薄私酿,罪有差。
‘委州县综领’说明酒税的管理权下放到州县一级,由地方官府负责。‘醨薄私酿’指的是质量低劣的私自酿造的酒,‘罪有差’则表明对于私自酿造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受到不同程度的惩罚,这体现了法律的威慑力。
以京师王者都,特免其榷。
‘以京师王者都’指出京师作为国家的首都,享有特殊的待遇,即免除酒税。这体现了古代对首都的特殊照顾,同时也反映了首都作为国家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地位。
元和六年六月,京兆府奏:‘榷酒钱除出正酒户外,一切随两税青苗,据贯均率。’从之。
此句说明元和六年六月,京兆府上奏朝廷,提出榷酒钱除了正税之外,其余的税金可以随着两税法中的青苗税一同征收,并且按照贯(货币单位)来平均税率。朝廷接受了这个建议,这体现了朝廷对地方税收政策的灵活调整,以及对地方财政困难的关注。
会昌六年九月敕:‘扬州等八道州府,置榷麹,并置官店沽酒,代百姓纳榷酒钱,并充资助军用,各有榷许限。
此句描述了会昌六年九月,朝廷下敕令,在扬州等八个道州的府城中设立榷麹,即官方酒库,并设立官店销售酒类,代替百姓缴纳酒税,同时这些收入也用于军费开支。‘各有榷许限’则说明各个地方的榷酒政策都有一定的限制。
浙西、浙东、鄂岳三处置官沽酒。
这里提到的浙西、浙东、鄂岳三个地方也设立了官方酒店,这表明榷酒政策在全国范围内的推广和实施。
如闻禁止私酤,过于严酷,一人违犯,连累数家,闾里之间,不免咨怨。
这句话反映了民间对禁止私自酿酒的政策的强烈不满。‘私酤’指的是私自酿酒的行为,‘过于严酷’说明政策过于严厉,‘连累数家’则表明一人犯罪,可能牵连到多个家庭,造成邻里之间的不满和怨恨。
宜从今以后如有人私沽酒及置私麹者,但许罪止一身,并所由容纵,任据罪处分。
朝廷针对民间的意见,调整了政策,规定如果有人私自酿酒或设立私麹,只对个人进行处罚,不再牵连他人。这体现了朝廷对民意的重视,以及对法律的人性化调整。
乡井之内,如不知情,并不得追扰。其所犯之人,任用重典,兼不得没入家产。
此句进一步明确了政策,如果乡里的人不知道私自酿酒的事情,将不会受到追责。同时,对于私自酿酒的人,将使用严厉的刑法,但不会没收其家产。这体现了法律的公正性和对个人财产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