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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始明昌国文:古籍-黄帝四经-经法-亡论

作者: 黄帝四经是道家经典之一,传说是黄帝及其弟子编纂的医学、哲学及军事战略相关著作。它涵盖了道家哲学和自然的运作法则,被认为是古代中国文化的重要遗产。

年代:成书于春秋战国至汉代(约公元前5世纪至公元前2世纪)。

内容简要:《黄帝四经》是四部经典的合集,分别为《黄帝内经》《黄帝阴符经》《黄帝经》《黄帝素问》。书中探讨了道家哲学、自然的阴阳五行理论、人体的生理活动及养生之道等。通过精辟的理论阐述,书中强调自然法则在养生、治病中的重要性,并提出了与环境相应的健康理念。特别是《黄帝素问》对医学、气候、人体等进行了深入的分析,讨论了五行、气血、脏腑与疾病之间的关系。书中的理论至今仍然是中医哲学的核心之一。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黄帝四经-经法-亡论-原文

凡犯禁绝理,天诛必至。

一国而服六危者,灭;一国而服三不辜者,死;废令者,亡;一国而服三壅者,亡地更君;一国之君而服三凶者,祸反自及也。

上溢者死,下溢者刑。

德薄而功厚者隳,名禁而不匡者死。

抹利,襦传,达刑,为乱首,为怨媒:此五者,祸皆反自及也。

守国而恃其地险者削,用国而恃其强者弱。

兴兵失理,所伐不当,天降二殃。

逆节不成,是谓得天;逆节果成,天将不盈其命而重其刑。

赢极必静,动举必正。

赢极而不静,是谓失天;动举而不正,是谓后命。

大杀服民,戮降人,刑无罪,祸皆反自及也。

所伐当罪,其福五之;所伐不当,其祸十之。

国受兵而不知固守,下邪恒以地界为私者保。

救人而弗能存,反为祸门,是谓危根。

声华实寡,危国亡土。

夏起大土功,命曰绝理。

犯禁绝理,天诛必至。

六危:一曰嫡子父,二曰大臣主,三曰谋臣外其志,四曰听诸侯之废置,五曰左右比周以壅塞,六曰父兄党以拂。

六危不胜,祸及于身。

三不辜:一曰妄杀贤,二曰杀服民,三曰刑无罪:此三不辜。

三壅:内位胜谓之塞,外位胜谓之拂;外内皆胜则君孤直。

以此有国,守不固,战不克。此谓一壅。

从中令外谓之惑,从外令中谓之贼。

外内遂争,则危都国:此谓二壅。

一人擅主,命曰蔽光。

从中外周,此谓重壅。

外内为一,国乃更。此谓三壅。

三凶:一曰好凶器,二曰行逆德,三曰纵心欲:此谓三凶。

昧天下之利,受天下之患;昧一国之利者,受一国之祸。

约而背之,谓之襦传。

伐当罪,见利而反,谓之达刑。

上杀父兄,下走子弟,谓之乱首。

外约不信,谓之怨媒。

有国将亡,当罪复昌。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黄帝四经-经法-亡论-译文

凡是违反禁令和道理的行为,上天必然降下惩罚。

一个国家如果容忍了六种危险的行为,就会灭亡;如果容忍了三种无辜的行为,就会导致死亡;废除命令的人,国家将灭亡;一个国家如果容忍了三种阻塞的行为,就会失去领土并更换君主;一个国家的君主如果容忍了三种凶恶的行为,灾祸反而会自己降临。

上面的人过于放纵会导致死亡,下面的人过于放纵会受到刑罚。德行浅薄而功绩显著的人会失败,名声被禁止而无法挽救的人会死亡。贪污、传递私利、执行不公正的刑罚、成为祸乱的源头、成为怨恨的媒介:这五种行为,灾祸都会反过来降临到自己身上。

守护国家却依赖地势险要的国家会衰落,使用国家力量却依赖强大的国家会变得虚弱。发动战争而不合道理,所攻击的目标不当,上天会降下两种灾祸。反抗不成功,可以说是得到了天命;如果反抗成功,上天会缩短他的寿命并加重他的刑罚。过于骄傲会导致平静,任何行动都必须正直。过于骄傲而不平静,可以说是失去了天命;行动不正直,可以说是违背了天命。大规模屠杀服从的人民,杀害投降的人,惩罚无辜的人,灾祸都会反过来降临。

如果所攻击的是有罪的人,将会得到五倍的福报;如果所攻击的是无辜的人,将会遭受十倍的灾祸。

一个国家受到攻击却不知道坚守,下面的官员常常把领土当作私利来保护。救援别人却不能使其存活,反而变成了祸害的根源,这被称为危险的根源。名声和实际内容不符,危险的国家会失去领土。

夏朝大兴土木工程,被称为绝理。违反禁令和道理,上天的惩罚必然到来。

六种危险的行为:一是嫡子反对父亲,二是大臣反对君主,三是谋臣违背自己的志向,四是听任诸侯的废立,五是左右亲近的人结党营私以阻塞,六是父兄结党对抗。

六种危险的行为如果不能克服,灾祸会降临到自己身上。

三种无辜的行为:一是随意杀害贤人,二是杀害服从的人民,三是惩罚无辜的人:这三者被称为无辜的行为。

三种阻塞的行为:内部位置胜出被称为阻塞,外部位置胜出被称为拂逆;内外都胜出则君主孤立无援。以此治理国家,防守不牢固,战争不能取胜。这被称为一种阻塞。

从内部命令外部被称为迷惑,从外部命令内部被称为背叛。内外发生争斗,就会危害国家的首都。这被称为两种阻塞。

一个人独断专行,被称为遮蔽光芒。从内部和外部都进行周旋,这被称为重阻塞。内外统一,国家才会更迭。这被称为三种阻塞。

三种凶恶的行为:一是喜欢凶器,二是行为违背道德,三是放纵自己的欲望:这被称为三种凶恶的行为。

遮蔽了天下的利益,承受了天下的灾祸;遮蔽了一个国家的利益,承受了一个国家的灾祸。订立盟约然后背叛,这被称为传递私利。攻击有罪的人,看到利益就改变主意,这被称为执行不公正的刑罚。上面的人杀害父兄,下面的人逃避责任,这被称为祸乱的源头。外面的人订立盟约却不守信用,这被称为怨恨的媒介。一个国家即将灭亡,如果处理得当,就能重新繁荣。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黄帝四经-经法-亡论-注解

犯禁绝理:违反了极其严重的禁令或违背了绝对不可违背的理,指的是极大的罪行。

天诛必至:天意所定,必受惩罚,表示这是天命或天罚。

服六危者:指一个国家中存在六种极其危险的因素。

废令者:废除或忽视法令的人。

服三壅者:指一个国家中存在三种阻碍国家正常运作的因素。

一国之君而服三凶者:一个国家的君主如果受到三种凶恶的影响。

上溢者死,下溢者刑:如果国家的上层过于奢侈,将导致灭亡;如果下层过于贫困,将受到刑罚。

德薄而功厚者隳:德行浅薄而功绩显赫的人会遭到失败。

名禁而不匡者死:名声被禁止却无法挽救的人将面临死亡。

抹利,襦传,达刑,为乱首,为怨媒:这五种行为会导致祸患反噬自身。

守国而恃其地险者削:依靠地理险要来守卫国家的,其国家会逐渐削弱。

用国而恃其强者弱:依赖国家的强大来行事的国家会变得脆弱。

兴兵失理,所伐不当:发动战争而不合道理,所攻击的目标不当。

逆节不成,是谓得天;逆节果成,天将不盈其命而重其刑:违背道义的行为如果不能成功,是得到天意的认可;如果成功,天将不会允许其长久存在,并施加严厉的惩罚。

赢极必静,动举必正:盈满到极点就会归于平静,行动必须正直。

大杀服民,戮降人,刑无罪:大规模杀害服从的民众,杀害投降的人,惩罚无罪的人。

所伐当罪,其福五之;所伐不当,其祸十之:如果攻击的是有罪之人,其福报是五倍;如果攻击的是无罪之人,其祸患是十倍。

声华实寡,危国亡土:名声和华丽的外表实际上空虚,危险的国家会失去土地。

夏起大土功,命曰绝理:夏朝开始大规模的土木工程,被称作违背天理。

六危:六种危险因素,包括嫡子反叛父亲、大臣反叛君主、谋臣背叛其志向、听从诸侯的废立、亲信结党营私、父兄结党对抗。

三不辜:三种无辜的罪行,包括无故杀害贤人、杀害服从的民众、刑罚无辜的人。

三壅:三种阻碍,包括内部职位的人过于强大、外部职位的人过于强大、内外都强大导致君主孤立。

三凶:三种凶恶的行为,包括喜好凶器、行为不道德、放纵自己的欲望。

昧天下之利,受天下之患:贪图天下的利益,却承受天下的祸患。

约而背之,谓之襦传:签订盟约却背弃,称为背叛。

伐当罪,见利而反,谓之达刑:攻击应当惩罚的人,却因为利益而改变主意,称为不义。

上杀父兄,下走子弟,谓之乱首:上级杀害父兄,下级背叛子弟,称为作乱之首。

外约不信,谓之怨媒:外部签订的盟约不可信,称为怨仇的媒介。

有国将亡,当罪复昌:一个国家即将灭亡,却因为罪行的存在而暂时繁荣。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黄帝四经-经法-亡论-评注

此段古文出自《韩非子》,是法家思想的体现,强调法治和天命观。首先,’凡犯禁绝理,天诛必至’,体现了法家对于法律威严的重视,认为违反天理国法者必将受到天命的惩罚,这种思想强调了法律的不可侵犯性和权威性。

‘一国而服六危者,灭;一国而服三不辜者,死;废令者,亡;一国而服三壅者,亡地更君;一国之君而服三凶者,祸反自及也’,这一系列排比句,通过列举不同的国家或君主面临的危机和罪行,警示统治者要重视法治,不得滥用权力,否则将自食恶果。

‘上溢者死,下溢者刑。德薄而功厚者隳,名禁而不匡者死’,这些句子进一步阐述了法家关于赏罚分明、德行与功绩相匹配的观点,强调君主必须以德治国,不能以权谋私。

‘抹利,襦传,达刑,为乱首,为怨媒:此五者,祸皆反自及也’,这里提到的五种行为,即抹去利益、传递襦衣、实行刑罚、成为乱首、成为怨媒,都是法家认为会导致国家灭亡的行为,反映了法家对于道德败坏和社会动荡的担忧。

‘守国而恃其地险者削,用国而恃其强者弱’,这两句话揭示了法家关于国家治理的核心理念,即不能依赖天险或武力,而应该依靠法治和德治来维护国家的稳定。

‘兴兵失理,所伐不当,天降二殃’,这里体现了法家对于战争正义性的强调,认为战争必须以正义为前提,否则会受到天命的惩罚。

‘逆节不成,是谓得天;逆节果成,天将不盈其命而重其刑’,这句话反映了法家对于天命和道德的重视,认为逆天而行必将受到严厉的惩罚。

‘赢极必静,动举必正。赢极而不静,是谓失天;动举而不正,是谓后命’,这里提出了法家关于国家治理的另一个观点,即国家治理必须稳定有序,不能有极端的行为,否则将失去天命。

‘大杀服民,戮降人,刑无罪,祸皆反自及也’,这句话再次强调了法家对于暴政的批判,认为残暴的统治最终会反噬自身。

‘所伐当罪,其福五之;所伐不当,其祸十之’,这句话体现了法家关于战争正义性的观念,认为只有正义的战争才能带来福祉,反之则会导致灾难。

‘国受兵而不知固守,下邪恒以地界为私者保。救人而弗能存,反为祸门,是谓危根’,这里揭示了法家对于国家安全的重视,认为国家必须加强防御,防止外敌入侵,同时也要防止内部腐败。

‘声华实寡,危国亡土。夏起大土功,命曰绝理。犯禁绝理,天诛必至’,这些句子强调了法家对于国家道德和社会风气的关注,认为国家的繁荣与否取决于君主的德行和国家的道德水平。

‘六危:一曰嫡子父,二曰大臣主,三曰谋臣外其志,四曰听诸侯之废置,五曰左右比周以壅塞,六曰父兄党以拂。六危不胜,祸及于身。三不辜:一曰妄杀贤,二曰杀服民,三曰刑无罪:此三不辜’,这里详细列举了六种国家危机和三种不义行为,为君主提供了治国理政的参考。

‘三壅:内位胜谓之塞,外位胜谓之拂;外内皆胜则君孤直。以此有国,守不固,战不克。此谓一壅。从中令外谓之惑,从外令中谓之贼。外内遂争,则危都国:此谓二壅。一人擅主,命曰蔽光。从中外周,此谓重壅。外内为一,国乃更。此谓三壅。三凶:一曰好凶器,二曰行逆德,三曰纵心欲:此谓三凶’,这些句子进一步阐述了法家对于国家治理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的预防和解决方法,强调君主必须明辨是非,防止国家内部出现腐败和动荡。

‘昧天下之利,受天下之患;昧一国之利者,受一国之祸。约而背之,谓之襦传。伐当罪,见利而反,谓之达刑。上杀父兄,下走子弟,谓之乱首。外约不信,谓之怨媒。有国将亡,当罪复昌’,这些句子总结了法家对于国家治理的总体原则,即君主必须明辨是非,坚持正义,才能使国家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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