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班固(公元32年-92年),字孟坚,东汉时期著名历史学家、文学家。他是中国古代史学家班固的代表作之一,他的父亲班昭同样是历史学家。班固所编写的《汉书》是继《史记》之后最为重要的中国史书之一。
年代:成书于东汉(约公元82年)。
内容简要:《汉书》是班固根据史料编纂的汉朝史书,内容覆盖了西汉的兴起、发展与衰落。全书共分为三十篇,主要记录了汉朝的历史事件、帝王传记、政治制度、经济状况等。班固通过严谨的史实记载和深入的分析,为后代研究汉朝历史提供了宝贵的资料。特别是在帝王的治国理政、军事战争、外交往来等方面,《汉书》提供了许多细节,对了解汉朝的政治体系与社会结构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此外,《汉书》还包含了许多人物传记,其中涉及了大量的历史人物,为研究中国古代名将、政治家的生平提供了重要依据。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汉书-志-律历志上-原文
《虞书》曰‘乃同律度量衡’,所以齐远近,立民信也。
自伏羲画八卦,由数起,至黄帝、尧、舜而大备。
三代稽古,法度章焉。
周衰官失,孔子陈后王之法,曰:‘谨权量,审法度,修废官,举逸民,四方之政行矣。’
汉兴,北平侯张苍首律历事,孝武帝时乐官考正。
至元始中,王莽秉政,欲耀名誉,征天下通知钟律者百余人,使羲和刘歆等典领条奏,言之最详。
故删其伪辞,取正义著于篇。
一曰备数,二曰和声,三曰审度,四曰嘉量,五曰权衡。
参五以变,错综其数,稽之于古今,效之于气物,和之于心耳,考之于经传,咸得其实,靡不协同。
数者,一、十、百、千、万也,所以算数事物,顺性命之理也。
‘《书》曰:‘先其算命。’本起于黄钟之数,始于一而三之,三三积之,历十二辰之数,十有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而五数备矣。
其算法用竹,径一分,长六寸,二百七十一枚而成六觚,为一握。
径象乾律黄钟之一,而长象坤吕林钟之长。
其数以《易》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九,成阳六爻,得周流六虚之象也。
夫推历生律制器,规圜矩方,权重衡平,准绳嘉量,探赜索隐,钩深至远,莫不用焉。
度长短者不失毫厘,量多少者不失圭撮,权轻重者不失黍累。
纪于一,协于十,长于百,大于千,衍千万,其法在算术。
宣于天下,小学是则。
职在太史,羲和掌之。
声者,宫、商、角、徵、羽也。
所以作乐者,谐八音,荡涤人之邪意,全其正性,移风易俗也。
八音:土曰埙,匏曰笙,皮曰鼓,竹曰管,丝曰弦,石曰磬,金曰钟,木曰祝。
五声和,八音谐,而乐成。
商之为言章也,物成孰可章度也。
角,触也,物触地而出,戴芒角也。
宫,中也,居中央,暢四方,唱始施生,为四声纲也。
徵,祉也,物盛大而繁祉也。
羽,宇也,物聚臧,宇覆之地。
夫声者,中于宫,触于角,祉于徵,章于商,宇于羽,故四声为宫纪也。
协之五行,则角为木,五常为仁,五事为貌。
商为金,为义,为言;徵为火,为礼,为视;羽为水,为智,为听;宫为土,为信,为思。
以君、臣、民、事、物言之,则宫为君,商为臣,角为民,徵为事,羽为物。
唱和有象,故言君臣位事之体也。
五声为本,生于黄种之律。
九寸为宫,或损或益,以定商、角、徵、羽。
九六相生,阴阳之应也。
律十有二,阳六为律,阴六为吕。
律以统气类物,一曰黄钟,二曰太族,三曰姑洗,四曰蕤宾,五曰夷则,六曰亡射。
吕以旅阳宣气,一曰林钟,二曰南吕,三曰应钟,四曰大吕,五曰夹钟,六曰中吕。
有三统之义焉。
其传曰,黄帝之所作也。
黄帝使泠纶自大夏之西,昆仑之阴,取竹之解谷,生其窍厚均者,断两节间而吹之,以为黄钟之宫。
制十二筒以听凤之鸣,其雄鸣为六,雌鸣亦六,比黄钟之宫,而皆可以生之,是为律本。
至治之世,天地之气合以生风;天地之风气正,十二律定。
黄钟:黄者,中之色,君之服也;钟者,种也。
天之中数五,五为声,声上宫,五声莫大焉。
地之中数六,六为律,律有形有色,色上黄,五色莫盛焉。
故阳气施种于黄泉,孳萌万物,为六气元也。
以黄色名元气律者,著宫声也。
宫以九唱六,变动不居,周流六虚。
始于子,在十一月。
大吕:吕,旅也,言阴大,旅助黄钟宣气而牙物也。
位于丑,在十二月。
太族:族,奏也,言阳气大,奏地而达物也。
位于寅,在正月,夹钟:言阴夹助太族宣四方之气而出种物也。
位于卯,在二月。
姑洗:洗,洁也,言阳气洗物辜浩之也。
位于辰,在三月。
中吕:言微阴始起未成,著于其中旅助姑洗宣气齐物也。
位于巳,在四月。
蕤宾:蕤,继也;宾,导也,言阳始导阴气使继养物也。
位于午,在五月。
林钟:林,君也,言阴气受任,助蕤宾君主种物使长大茂盛也。
位于未,在六月。
夷则:则,法也,言阳气正法度,而使阴气夷当伤之物也。
位于申,在七月。
南吕:南,任也,言阴气旅助夷则任成万物也。
位于酉,在八月。
亡射:射,厌也,言阳气究物,而使阴气毕剥落之,终而复始,亡厌已也。
位于戌,在九月。
应钟:言阴气应亡谢,该臧万物而杂阳阂种也。
位于亥,在十月。
三统者,天施,地化,人事之纪也。
十一月,‘乾’之初九,阳气伏于地下,始著为一,万物萌动,钟于太阴,故黄钟为天统,律长九寸。
九者,所以究极中和,为万物元也。
‘《易》曰:‘立天之道,曰阴与阳。’
六月,‘坤’之初六,阴气受任于太阳,继养化柔,万物生长,茂之于未,令种刚强大,故林钟为地统,律长六寸。
六者,所以含阳之施,茂之于六合之内,令刚柔有体也‘立地之道,曰柔与刚。’
‘‘乾’知太始,‘坤’作成物。’
正月,‘乾’之九三,万物棣通,族出于寅,人奉而成之,仁以养之,义以行之,令事物各得其理。
寅,木也,为仁;其声,商也,为义。
故太族为人统,律长八寸,象八卦,宓戏氏之所以顺天地,通神明,类万物之情也。
‘立人之道,日仁与义。’
‘在天成象,在地成形。’
‘后以裁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
此三律之谓矣,是为三统。
其于三正也,黄钟,子,为天正;林钟,未之冲丑,为地正;太族,寅,为人正。
三正正始,是以地正适其始纽于阳东北丑位。
“《易》曰”东北丧朋,乃终有庆”,答应之道也。
及黄钟为宫,则太族、姑洗、林钟、南吕皆以正声应,无有忽微,不复与它律为役者,同心一统之义也。
非黄钟而它律,虽当其月自宫者,则其和应之律有空积忽微,不得其正。
此黄钟至尊,亡与并也。
“《易》曰:”参天两地而倚数。”天之数始于一,终于二十有五。
其义纪之以三,故置一得三又二十五分之六,凡二十五置,终天之数,得八十一,以天地五位之合终于十者乘之,为八百一十分,应历一统千五百三十九岁之章数,黄钟之实也。
繇此之义,起十二律之周径。
地之数始于二,终于三十。
其义纪之以两,故置一得二,凡三十置,终地之数,得六十,以地中数六乘之,为三百六十分,当期之日,林钟之实。
人者,继天顺地,序气成物,统八卦,调八风,理八政,正八节,谐八音,舞八佾,监八方,被八荒,以终天地之功,故八八六十四。
其义极天地之变,以天地五位之合终于十者乘之,为六百四十分,以应六十四卦,大族之实也。
“《书》曰:”天功人其代之。”天兼地,人则天,故以五位之合乘焉,”唯天为大,唯尧则之”之象也。
地以中数乘者,阴道理内,在中馈之象也。
三统相通,故黄钟、林钟、太族律长皆全寸而亡余分也。
天之中数五,地之中数六,而二者为合。
六为虚,五为声,周流于六虚。
虚者,爻律夫阴阳,登降运行,列为十二,而律吕和矣。
太极元气,函三为一。
极,中也。
元,始也。
行于十二辰,始动于子。
参之于丑,得三。
又参之于寅,得九。
又参之于卯,得二十七。
又参之于辰,得八十一。
又参之于巳,得二百四十三。
又参之于午,得七百二十九。
又参之于未,得二千一百八十七。
又参之于申,得六千五百六十一。
又参之于酉,得万九千六百八十三。
又参之于戌,得五万九千四十九。
又参之于亥,得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
此阴阳合德,气钟于子,化生万物者也。
故孳萌于子,纽牙于丑,引达于寅,冒茆于卯,振美于辰,已盛于巳,咢布于午,昧暧于未,申坚于申,留孰于酉,毕入于戌,该阂于亥。
出甲于甲,奋轧于乙,明炳于丙,大盛于丁,丰茂于戊,理纪于己,敛更于庚,悉新于辛,怀任于壬,陈揆于癸。
故阴阳之施化,万物之终始,既类旅于律吕,又经历于日辰,而变化之情可见矣。
玉衡杓建,天之纲也;日月初躔,星之纪也。
纲纪之交,以原始造设,合乐用焉。
律吕唱和,以育生成化,歌奏用焉。
指顾取象,然后阴阳万物靡不条鬯该成。
故以成之数忖该之积如法为一寸,则黄钟之长也。
参分损一,下生林钟。
参分林钟益一,上生太族。
参分太族损一,下生南吕。
参分南吕益一,上生姑洗。
参分姑洗损一,下生应钟。
参分应钟益一,上生蕤宾。
参分蕤宾损一,下生大吕。
参分大吕益一,上生夷则。
参分夷则损一,下生夹钟。
参分夹钟益一,上生亡射。
参分亡射损一,下生中吕。
阴阳相生,自黄钟始而左旋,八八为伍。
其法皆用铜。
职在大乐,太常掌之。
度者,分、寸、尺、丈、引也,所以度长短也。
本起黄钟之长。
以子谷秬黍中者,一黍之广,度之九十分,黄钟之长。
一为一分,十分为寸,十寸为尺,十尺为丈,十丈为引,而五度审矣。
其法用铜,高一寸,广二寸,长一丈,而分、寸、尺、丈存焉。
用竹为引,高一分,广六分,长十丈,其方法矩,高广之数,阴阳之象也。
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别也。
寸者,忖也。
尺者,蒦也。
丈者,张也。
引者,信也。
夫度者,别于分,忖于寸,蒦尺,张于丈,信于引。
引者,信天下也。
职在内官,廷尉掌之。
量者,龠、合、升、斗、斛也,所以量多少也。
本起于黄钟之龠,用度数审其容,以子谷秬黍中者千有二百实其龠,以井水准其概。
合龠为合,十合为升,十升为斗,十斗为斛,而五量嘉矣。
其法用铜,方尺而圜其外,旁有庣焉。
其上为斛,其下为斗。
左耳为升,右耳为合龠。
其状似爵,以縻爵禄。
上三下二,参天两地,圜而函方,左一右二,阴阳之象也。
其圜象规,其重二钧,备气物之数,合万有一千五百二十。
声中黄钟,始于黄钟而反覆焉,君制器之象也。
龠者,黄钟律之实也,跃微动气而生物也。
合者,合龠之量也。
升者,登合之量也。
斗者,聚升之量也。
斛者,角斗平多少之量也。
夫量者,跃于龠,合于合,登于升,聚于斗,角于斛也。
职在太仓,大司农掌之。
衡权者:衡,平也;权,重也,衡所以任权而均物平轻重也。
其道如底,以见准之正,绳之直,左旋见规。
右折见矩,其在天也,佐助旋机,斟酌建指,以齐七政,故曰玉衡。
“《论语》云:”立则见其参于前也,在车则见其倚于衡也。”
又曰:”齐之以礼。”
此衡在前居南方之义也。
权者,铢、两、斤、钧、石也,所以称物平施,知轻重也。
本起于黄钟之重,一龠容千二百黍,重十二铢,两之为两。
二十四铢为两。
十六两为斤。
三十斤为钧。
四钧为石。
忖为十八,《易》十有八变之象也。
五权之制,以义立之,以物钧之,其余小大之差,以轻重为宜。
圜而环之,令之肉倍好者,周旋无端,终而复始,无穷已也。
铢者,物繇忽微始,至于成著,可殊异也。
两者,两黄钟律之重也。
二十四铢而成两者,二十四气之象也。
斤者,明也,三百八十四铢,《易》二篇之爻,阴阳变动之象也。
十六两成斤者,四时乘四方之象也。
钧者,均也,阳施其气,阴化其物,皆得其成就平均也。
权与物均,重万一千五百二十铢,当万物之象也。
四百八十两者,六旬行八节之象也。
三十斤成钧者,一月之象也。
石者,大也,权之大者也。
始于铢,两于两,明于斤,均于钧,终于石,物终石大也。
四钧为石者,四时之象也。
重百二十斤者,十二月之象也。
终于十二辰而复于子,黄钟之象也。
千九百二十两者,阴阳之数也。
三百八十四爻,五行之象也。
四万六千八十铢者,万一千五百二十物历四时之象也。
而岁功成就,五权谨矣。
权与物钧而生衡,衡运生规,规圜生矩,矩方生绳,绳直生准,准正则平衡而钧权矣。
是为五则。
规者,所以规圜器械,令得其类也。
矩者,矩方器械,令不失其形也。
规矩相须,阴阳位序,圜方乃成。
准者,所以揆平取正也。
绳者,上下端直,经纬四通也。
准绳连体,衡权合德,百工繇焉,以定法式,辅弼执玉,以冀天子。
《诗》云:‘尹氏大师,秉国之钧,四方是维,天子是毘,俾民不迷。’
咸有五象,其义一也。
以阴阳言之,大阴者,北方。
北,伏也,阳气伏于下,于时为冬。
冬,终也,物终臧,乃可称。
水润下。
知者谋,谋者重,故为权也。
大阳者,南方。
南,任也,阳气任养物,于时为夏。
夏,假也,物假大,乃宣平。
火炎上。
礼者齐,齐者平,故为衡也。
少阴者,西方。
西,迁也,阴气迁落物,于时为秋。
秋也,物敛,乃成孰。
金从革,改更也。
义者成,成者方,故为矩也。
少阳者,东方。
东,动也,阳气动物,于时为春。
春,蠢也,物蠢生,乃动运。
木曲直。
仁者生,生者圜,故为规也。
中央者,阴阳之内,四方之中,经纬通达,乃能端直,于时为四季。
土稼啬蕃息。
信者诚,诚者直,故为绳也。
五则揆物,有轻重、圜方、平直、阴阳之义,四方、四时之体,五常、五行之象。
厥法有品,各顺其方而应其行。
职在大行,鸿胪掌之。
《书》曰:‘予欲闻六律、五声、八音、七始咏,以出内五言,女听。’
予者,帝舜也。
言以律吕和五声,施之八音,合之成乐。
七者,天地四时人之始也。
顺以歌咏五常之言,听之则顺乎天地,序乎四时,应人伦,本阴阳,原情性,风之以德,感之以乐,莫不同乎一。
唯圣人为能同天下之意,故帝舜欲闻之也。
今广延群儒,博谋讲道,修明旧典,同律,审度,嘉量,平衡,均权,正准,直绳,立于五则,备数和声,以利兆民,贞天下于一,同海内之归。
凡律、度、量、衡用铜者,各自名也,所以同天下,齐风俗也。
铜为物之至精,不为燥湿、寒暑变其节,不为风雨、暴露改其形,介然有常,有似于士君子之行,是以用铜也。
用竹为引者,事之宜也。
历数之起上矣。
传述颛顼命南正重司天,火正黎司地,其后三苗乱德,二官咸废,而闰余乖次,孟陬殄灭,摄提失方。
尧复育重、黎之后,使纂其业,故《书》曰:‘乃命羲、和,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时。’
‘岁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以闰月定四时成岁,允厘百官,众功皆美。’
其后以授舜曰:‘咨尔舜,天之历数在尔躬。’
‘舜亦以命禹。’
至周武王访箕子,箕子言大法九章,而五纪明历法。
故自殷、周,皆创业改制,咸正历纪,服色从之,顺其时气,以应天道。
三代既没,五伯之末,史官丧纪,畴人子弟分散,或在夷狄,故其所记,有《黄帝》、《颛顼》、《夏》、《殷》、《周》及《鲁历》。
战国扰攘,秦兼天下,未皇暇也,亦颇推五胜,而自以获水德,乃以十月为正,色上黑。
汉兴,方纲纪大基,庶事草创,袭秦正朔。
以北平侯张苍言,用《颛顼历》,比于六历,疏阔中最为微近。
然正朔服色,未睹其真,而朔晦月见,弦望满亏,多非是。
至武帝元封七年,汉兴百二岁矣,大中大夫公孙卿、壶遂、太史令司马迁等言“历纪坏废,宜改正朔”。
是时御史大夫宽明经术,上乃诏宽曰:“与博士共议,今宜何以为正朔?服色何上?”
宽与博士赐等议,皆曰:“帝王必改正朔,易服色,所以明受命于天也。创业变改,制不相复,推传序文,则今夏时也。臣等闻学褊陋,不能明。陛下躬圣发愤,昭配天地,臣愚以为三统之制,后圣复前圣者,二代在前也。今二代之统绝而不序矣,唯陛下发圣德,宣考天地四时之极,则顺阴阳以定大明之制,为万世则。”
于是乃诏御史曰:“乃者有司言历未定,广延宣问,以考星度,未能雠也。盖闻古者黄帝合而不死,名察发敛,定清浊,起五部,建气物分数。然则上矣。书缺乐弛,朕甚难之。依违以惟,未能修明。其以七年为元年。”
遂诏卿、遂、迁与侍郎尊、大典星射姓等议造《汉历》。乃定东西,立晷仪,下漏刻,以追二十八宿相距于四方,举终以定朔晦分至,躔离弦望。
乃以前历上元泰初四千六百一十七岁,至于元封七年,复得阏逢摄提格之岁,中冬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日月在建星,太岁在子,已得太初本星度新正。
姓等奏不能为算,愿募治历者,更造密度,各自增减,以造《汉太初历》。乃选治历邓平及长乐司马可、酒泉候宜君、侍郎尊及与民间治历者,凡二十余人,方士唐都、巴郡落下闳与焉。
都分天部,而闳运算转历。其法以律起历,曰:“律容一龠,积八十一寸,则一日之分也。与长相终。律长九寸,百七十一分而终复。三复而得甲子。夫律阴阳九六,爻象所从出也。故黄钟纪元气之谓律。律,法也,莫不取法焉。”
与邓平所治同。于是皆观新星度、日月行,更以算推,如闳、平法。
法,一月之日二十九日八十一分日之四十三。先藉半日,名曰阳历;不藉,名曰阴历。
所谓阳历者,先朔月生;阴历者,朔而后月乃生。
平曰:“阳历朔皆先旦月生,以朝诸侯王群臣便。”
乃诏迁用邓平所造八十一分律历,罢废尤疏远者十七家,复使校历律昏明。
宦者淳于陵渠复覆《太初历》晦、朔、弦、望,皆最密,日月如合璧,五星如连珠。
陵渠奏状,遂用邓平历,以平为太史丞。
后二十七年,元凤三年,太史令张寿王上书言:“历者天地之大纪,上帝所为。传黄帝《调律历》,汉元年以来用之。今阴阳不调,宜更历之过也。”
诏下主历使者鲜于妄人诘问,寿王不服。
妄人请与治历大司农中丞麻光等二十余人杂候日、月、晦、朔、弦、望、八节、二十四气,钧校诸历用状。
奏可。
诏与丞相、御史、大将军、右将军史各一人杂候上林清台,课诸历疏密,凡十一家。
以元凤三年十一月朔旦冬至,尽五年十二月,各有第。
寿王课疏远。
案汉元年不用黄帝《调历》,寿王非汉历,朔天道,非所宜言,大不敬。
有诏勿劾。
复候,尽六年。
‘《太初历》第一。即墨徐万且、长安徐禹治《太初历》亦第一。
寿王及待诏李信治黄帝《调历》,课皆疏阔,又言黄帝至元凤三年六千余岁。
丞相属宝、长安单安国、安陵杯育治《终始》,言黄帝以来三千六百二十九岁,不与寿王合。
寿王又移《帝王录》,舜、禹年岁不合人年。
寿王言化益为天子代禹,骊山女亦为天子,在殷、周间,皆不合经术。
寿王历乃太史官《殷历》也。
寿王猥曰安得五家历,又妄盲《太初历》亏四分日之三,去小余七百五分,以故阴阳不调,谓之乱世。
劾寿王吏八百石,古之大夫,服儒衣,诵不详之辞,作袄言欲乱制度,不道。
奏可。
寿王候课,比三年下,终不服。
再劾死,更赦勿劾,遂不更言,诽谤益甚,竟以下吏。
故历本之验在于天,自汉历初起,尽元凤六年,三十六岁,而是非坚定。
至孝成世,刘向总六历,列是非,作《五纪论》。
向子歆究其微眇,作《三统历》及《谱》以说《春秋》,推法密要,故述焉。
夫历《春秋》者,天时也,列人事而因以天时。
传曰:“民受天地之中以生,所谓命也。是故有礼谊动作威仪之则以定命也,能者养以之福,不能者败以取祸。”
故列十二公二百四十二年之事,以阴阳之中制其礼。
故春为阳中,万物以生;秋为阴中,万物以成。
是以事举其中,礼取其和,历数以闰正天地之中,以作事厚生,皆所以定命也。
‘《易》金、火相革之卦曰“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又曰“治历明时”,所以和人道也。’
周道既衰,幽王既丧,天子不能班朔,鲁历不正,以闰余一之岁为蔀首。
故《春秋》刺“十一月乙亥朔,日有食之”。
于是辰在申,而司历以为在建戌,史书建亥。
哀十二年,亦以建申流火之月为建亥,而怪蛰虫之不伏也。
自文公闰月不告朔,至此百有余年,莫能正历数。
故子贡欲去其饩羊,孔子爱其礼,而著其法于《春秋》。
‘《经》曰:‘冬十月朔,日有食之。’
‘《传》曰:‘不书日,官失之也。天子有日官,诸侯有日御,日官居卿以底日,礼也。日御不失日以授百官于朝。’言告朔也。
元典历始曰元。
‘《传》曰:‘元,善之长也。’共养三德为善。
又曰:‘元,体之长也。’合三体而为之原,故曰元。
于春三月,每月书王,元之三统也。
三统合于一元,故因元一而九三之以为法,十一三之以为实。
实如法得一。
黄钟初九,律之首,阳之变也。
因而六之,以九为法,得林钟初六,吕之首,阴之变也。
皆参天两地之法也。
上生六而倍之,下生六而损之,皆以九为法。
九六,阴阳、夫妇、子母之道也。
律娶妻而吕生子,天地之情也。
六律六吕,而十二辰立矣。
五声清浊,而十日行矣。
‘《传》曰‘天六地五’,数之常也。
天有六气,降生五味。
夫五六者,天地之中合,而民所受以生也。
故日有六甲,辰有五子,十一而天地之道毕,言终而复始。
太极中央元气,故为黄钟,其实一龠,以其长自乘,故八十一为日法,所以生权衡、度量,礼乐之所繇出也。
‘《经》元,一以统始,《易》太极之首也。
春秋二以目岁,《易》两仪之中也。
于春每月书王,《易》三极之统也。
于四时虽亡事必书时月,《易》四象之节也。
时月以建分、至、启、闭之分,《易》八卦之位也。
象事成败,《易》吉凶之效也。
朝聘会盟,《易》大业之本也。
故《易》与《春秋》,天人之道也。
‘《传》曰:‘龟,象也。筮,数也,物生而后有象,象而后有滋,滋而后有数。’
是故元始有象一也,春秋二也,三统三也,四时四也,合而为十,成五体。
以五乘十,大衍之数也,而道据其一,其余四十九,所当用也,故蓍以为数。
以象两两之,又以象三三之,又以象四四之,又归奇象闰十九,及所据一加之,因以再扐两之,是为月法之实。
如日法得一,则一月之日数也,而三辰之会交矣,是以能生吉凶。
故《易》曰:‘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数二十有五,地数三十,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
并终数为十九,《易》穷则变,故为闰法。
参天九,两地十,是为会数。
参天数二十五,两地数三十,是为朔、望之会。
以会数乘之,则周天朔旦冬至,是为会月。
九会而复元,黄钟初九之数也。
经于四时,虽亡事必书时月。
时所以记启、闭也,月所以纪分、至也。
启、闭者,节也。
分、至者,中也。
节不必在其月,故时中必在正数之月。
故《传》曰:‘先王之正时也,履端于始,举正于中,归余于终。履端于始,序则不愆;举正于中,民则不惑;归余于终,事则不誖。’此圣王之重闰也。
以五位乘会数,而朔旦冬至,是为章月。
四分月法,以其一乘章月,是为中法。
参闰法为周至,以乘月法,以减中法而约之,则七扐之数,为一月之闰法,其余七分。
此中朔相求之术也。
朔不得中,是谓闰月,言阴阳虽交,不得中不生。
故日法乘闰法,是为统岁。
三统,是为元岁。
元岁之闰,阴阳灾,三弦闰法。
《易》九厄曰:初入元,百六,阳九;次三百七十四,阳九;次四百八十,阳九;次七百二十,阴七;次七百二十,阳七;次六百,阴五;次六百,阳五;次四百八十,阴三;次四百八十,阳三。
凡四千六百一十七岁,与一元终。
经岁四千五百六十,灾岁五十七。
是以《春秋》曰:‘举正于中。’又曰:‘闰月不告朔,非礼也。闰以正时,时以作事,事以厚生,生民之道于是乎在矣。不告闰朔,弃时正也,何以为民?’
故善僖‘五年春王正月辛亥朔,日南至,公既视朔,遂登观台以望,而书,礼也。凡分、至、启、闭,必书云物,为备故也。’
至昭二十年二月己丑,日南至,失闰,至在非其月。
梓慎望氛气而弗正,不履端于始也。
故传不曰冬至,而曰日南至。
极于牵牛之初,日中之时景最长,以此知其南至也。
斗纲之端连贯营室,织女之纪指牵牛之初,以纪日月,故曰星纪。
五星起其初,日月起其中,凡十二次。
日至其初为节,至其中斗建下为十二辰。
视其建而知其次。
故曰:‘制礼上物,不过十二,天之大数也’。
《经》曰‘春,王正月’,《传》曰:周正月‘火出,于夏为三月,商为四月,周为五月。夏数得天’,得四时之正也。
三代各据一统,明三统常合,而迭为首,登降三统之首,周还五行之道也。
故三五相包而生。
天统之正,始施于子半,日萌色赤。
地统受之于丑初,日肇化而黄,至丑半,日牙化而白。
人统受之于寅初,日孽成而黑,至寅半,日生成而青。
天施复于子,地化自丑毕于辰,人生自寅成于申。
故历数三统,天以甲子,地以甲辰,人以甲申。
孟、仲、季迭用事为统首。
三微之统既著,而五行自青始,其序亦如之。
五行与三统相错。
传曰‘天有三辰,地有五行’,然则三统五星可知也。
《易》曰:‘参五以变,错综其数。通其变,遂成天下之文;极其数,遂定天下之象。’
太极运三辰五星于上,而元气转三统五行于下。
其于人,皇极统三德五事。
故三辰之合于三统也,日合于天统,月合于地统,斗合于人统。
五星之合于五行,水合于辰星,火合于荧惑,金合于太白,木合于岁星,土合于镇星。
三辰五星而相经纬也。
天以一生水,地以二生火,天以三生木,地以四生金,天以五生土。
五胜相乘,以生小周,以乘‘乾’、‘坤’之策,而成大周。
阴阳比类,交错相成,故九六之变登隆于六体。
三微而成著,三著而成象,二象十有八变而成卦,四营而成易,为七十二,参三统两四时相乘之数也。
参之则得‘乾’之策,两之则得‘坤’之策。
以阳九九之,为六百四十八;以阴六六之,为四百三十二,凡一千八十,阴阳各一卦之微算策也。
八之,为八千六百四十,而八卦小成。
引而信之,又八之,为六万九千一百二十,天地再之,为十三万八千二百四十,然后大成。
五星会终,触类而长之,以乘章岁,为二百六十二万六千五百六十,而与日月会。
三会为七百八十七万九千六百八十,而与三统会。
三统二千三百六十三万九千四十,而复于太极上元。
九章岁而六之为法,太极上元为实,实如法得一,阴阴各万一千五百二十,当万物气体之数,天下之能事毕矣。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汉书-志-律历志上-译文
《虞书》说‘统一律度衡’,这是为了使远近一致,建立民众的信任。自从伏羲画八卦,从数开始,到黄帝、尧、舜时,这些法则已经非常完备。夏、商、周三代都遵循古法,法度分明。周朝衰落,官员失职,孔子提出后王的法则,说:‘谨慎权衡度量,审查法度,恢复废弃的官职,选拔隐逸的人才,这样四方的政治就可以得到执行了。’汉朝兴起后,北平侯张苍首先负责律历的事务,孝武帝时乐官负责校正。到元始年间,王莽掌权,想要炫耀自己的名声,征集天下知道钟律的人一百多人,让羲和刘歆等人负责整理并上奏,内容非常详细。因此删去其中的虚假之词,只取其正义部分记录在文章中。
一曰备数,二曰和声,三曰审度,四曰嘉量,五曰权衡。综合这五个方面,变化无穷,错综复杂地运用数字,对照古今,应用于自然界,与心灵和谐,参照经典和传记,都能得到真实的结果,没有任何不一致。
数,就是一、十、百、千、万,用来计算事物,顺应生命的道理。《书》说:‘先计算命运。’这个计算方法起源于黄钟的数,从一开始,乘以三,然后三次相乘,经过十二辰的数,得到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这样五位数就完备了。计算时使用竹签,直径一分,长六寸,共二百七十一枚组成六个觚,一握。直径象征着乾律黄钟的直径,长度象征着坤吕林钟的长度。这个数以《易经》的大衍之数五十为基础,实际使用四十九,形成六个阳爻,得到周流六虚的象征。推算历法、制定音律、制作器物,规划圆形和方形,权衡重量和平衡,准绳和好的度量,探索深奥和隐秘,深入到遥远的地方,无不使用这些方法。度量长短不差毫厘,度量多少不差圭撮,权衡轻重不差黍累。以一为基准,与十相协调,长于百,大于千,扩展到千万,这些方法都在算术中。这些方法被宣示于天下,小学教育以此为准则。这些职责在太史令手中,羲和负责。
声,指的是宫、商、角、徵、羽。制作音乐,是为了和谐八音,清除人的邪恶之意,保全人的正性,改变风俗习惯。八音:土制的为埙,匏制的为笙,皮制的为鼓,竹制的为管,丝制的为弦,石制的为磬,金制的为钟,木制的为祝。五声和谐,八音协调,音乐就完成了。商,意味着显著,事物成熟就可以显著度量。角,意味着接触,事物触地而出,带着尖角。宫,意味着中心,位于中央,通达四方,唱出起始,成为四声的纲要。徵,意味着福祉,事物盛大而充满福祉。羽,意味着空间,事物聚集,空间覆盖。声音,中心在宫,接触在角,福祉在徵,显著在商,空间在羽,因此四声成为宫的纲纪。与五行相协调,角代表木,五常为仁,五事为貌。商代表金,为义,为言;徵代表火,为礼,为视;羽代表水,为智,为听;宫代表土,为信,为思。从君、臣、民、事、物的角度来说,宫为君,商为臣,角为民,徵为事,羽为物。唱和有象征意义,因此可以说明君臣位事的体制。
五声是基础,产生于黄钟的音律。九寸为宫,或增或减,以确定商、角、徵、羽。九六相生,是阴阳相应的结果。律有十二个,阳六为律,阴六为吕。律用来统御气类,一曰黄钟,二曰太族,三曰姑洗,四曰蕤宾,五曰夷则,六曰无射。吕用来辅助阳气宣泄,一曰林钟,二曰南吕,三曰应钟,四曰大吕,五曰夹钟,六曰中吕。有三统的意义。传说中说,这是黄帝所作。黄帝让泠纶从大夏的西边,昆仑的北面,取竹之解谷,生其窍厚均者,断两节间而吹之,以为黄钟之宫。制作十二个筒来听凤的鸣叫,雄鸣为六,雌鸣也为六,与黄钟之宫相比,都可以产生共鸣,这就是律的本源。在治理良好的时代,天地之气相合而生风;天地之风气正,十二律就确定了。
黄钟:黄,是中的颜色,君的衣服颜色;钟,是种。天的中数是五,五为声,声上宫,五声没有比它更大的。地的中数是六,六为律,律有形有色,色上黄,五色没有比它更盛的。因此阳气施种于黄泉,滋生万物,为六气元也。以黄色命名元气律,是为了强调宫声。宫以九唱六,变动不居,周流六虚。始于子,在十一月。大吕:吕,旅也,说阴大,旅助黄钟宣气而牙物也。位于丑,在十二月。太族:族,奏也,说阳气大,奏地而达物也。位于寅,在正月,夹钟:说阴夹助太族宣四方之气而出种物也。位于卯,在二月。姑洗:洗,洁也,说阳气洗物辜浩之也。位于辰,在三月。中吕:说微阴始起未成,著于其中旅助姑洗宣气齐物也。位于巳,在四月。蕤宾:蕤,继也;宾,导也,说阳始导阴气使继养物也。位于午,在五月。林钟:林,君也,说阴气受任,助蕤宾君主种物使长大茂盛也。位于未,在六月。夷则:则,法也,说阳气正法度,而使阴气夷当伤之物也。位于申,在七月。南吕:南,任也,说阴气旅助夷则任成万物也。位于酉,在八月。无射:射,厌也,说阳气究物,而使阴气毕剥落之,终而复始,无厌已也。位于戌,在九月。应钟:说阴气应无射,该藏万物而杂阳阂种也。位于亥,在十月。
三统,指的是天施,地化,人事之纪。十一月,‘乾’之初九,阳气伏于地下,开始显现为一,万物萌动,集中在太阴,所以黄钟为天统,律长九寸。九,是用来究极中和,为万物元的。‘易经’说:‘立天之道,曰阴与阳。’六月,‘坤’之初六,阴气受任于太阳,继养化柔,万物生长,茂盛于未,使种子刚强大,所以林钟为地统,律长六寸。六,是用来包含阳气的施予,茂盛于六合之内,使刚柔有体。‘立地之道,曰柔与刚。’‘乾’知太始,‘坤’作成物。’正月,‘乾’之九三,万物棣通,族出于寅,人奉而成之,仁以养之,义以行之,使事物各得其理。寅,木也,为仁;其声,商也,为义。所以太族为人统,律长八寸,象征八卦,伏羲氏之所以顺应天地,通达神明,类万物之情也。‘立人之道,日仁与义。’‘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后以裁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这就是三律的意义,称为三统。
在三种正音中,黄钟对应子音,是天的正音;林钟对应未之冲丑,是地的正音;太族对应寅,是人的正音。这三种正音是正音的开始,因此地的正音与阳东北丑位相吻合。《易经》说‘东北丧朋,乃终有庆’,这是应答之道。当黄钟作为宫音时,太族、姑洗、林钟、南吕都以正声相应,没有丝毫差错,不再受其他律的制约,这就是同心一统的意义。如果不是黄钟而是其他律,即使它对应了月份的宫音,其和声的律也会有空缺和微小的差错,无法达到正音。黄钟是最尊贵的,没有与之并列的。
《易经》说:‘参天两地而倚数。’天的数从一开始,到二十有五结束。它的意义用三来记录,所以一个加三又六分之一,总共二十五,得到八十一,以天地五位之合乘以十,得到八百一十,应历一统千五百三十九岁之章数,这是黄钟的实际意义。由此意义出发,起算十二律的周长。地的数从二开始,到三十结束。它的意义用两来记录,所以一个加二,总共三十,得到六十,以地中数六乘以十,得到三百六十,这是林钟的实际意义。人继承天地的顺序,调理气息生成万物,统摄八卦,调和八风,管理八政,确定八节,协调八音,舞蹈八佾,监察八方,覆盖八荒,来完成天地之功,所以是八八六十四。它的意义极尽天地之变,以天地五位之合乘以十,得到六百四十,以应六十四卦,这是太族的实际意义。《尚书》说:‘天功人其代之。’天包括地,人效法天,所以用五位之合来乘以十,这是‘唯天为大,唯尧则之’的象征。地以中数乘以十,象征阴道理内,在中馈之象。三统相通,所以黄钟、林钟、太族律的长度都是整寸而没有多余的部分。
天的中数是五,地的中数是六,两者相合。六是虚,五是声,周流于六个虚空之中。虚空,是爻律阴阳,上下运行,排列成十二,而律吕和谐。太极元气,包含三为一。极,是中。元,是始。在十二辰中运行,始于子。在丑上参之,得三。在寅上参之,得九。在卯上参之,得二十七。在辰上参之,得八十一。在巳上参之,得二百四十三。在午上参之,得七百二十九。在未上参之,得二千一百八十七。在申上参之,得六千五百六十一。在酉上参之,得万九千六百八十三。在戌上参之,得五万九千四十九。在亥上参之,得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这是阴阳合德,气聚于子,化生万物的原因。所以万物在子时孳生,在丑时扎根,在寅时伸展,在卯时茂盛,在辰时达到顶峰,在巳时繁盛,在午时分布,在未时昏暗,在申时坚实,在酉时成熟,在戌时完全进入,在亥时全面封闭。在甲时出芽,在乙时奋发,在丙时明亮,在丁时旺盛,在戊时丰茂,在己时整理,在庚时收敛,在辛时更新,在壬时怀有,在癸时陈设。所以阴阳的施化,万物的终始,既类似于律吕,又经历于日辰,变化之情可见。
玉衡星与斗柄的相交,是天的大纲;日月的运行,是星辰的记录。纲纪相交,用以原始造设,合乐使用。律吕的唱和,用以育生成化,歌奏使用。一指一顾之间,阴阳万物无不条理分明,圆满完成。所以以成之数衡量该之积,如法为一寸,这就是黄钟的长度。三分损一,下生林钟。三分林钟加一,上生太族。三分太族损一,下生南吕。三分南吕加一,上生姑洗。三分姑洗损一,下生应钟。三分应钟加一,上生蕤宾。三分蕤宾损一,下生大吕。三分大吕加一,上生夷则。三分夷则损一,下生夹钟。三分夹钟加一,上生无射。三分无射损一,下生中吕。阴阳相生,从黄钟开始而左旋,八八为伍。这些法则都使用铜。职责在大乐,太常掌管。
度,是分、寸、尺、丈、引,用来度量长短。起始点是黄钟的长度。用子谷秬黍中者,一黍之广,度之九十分,得到黄钟的长度。一为一分,十分为寸,十寸为尺,十尺为丈,十丈为引,五度就明确了。这些法则使用铜,高一寸,宽二寸,长一丈,分、寸、尺、丈就都有了。用竹做引,高一寸,宽六分,长十丈,其方法如矩,高宽之数,是阴阳的象征。分,是从三微而成著,可以分别。寸,是忖。尺,是蒦。丈,是张。引,是信。度,是分别于分,忖于寸,蒦于尺,张于丈,信于引。引,是信天下。职责在内官,廷尉掌管。
量,是龠、合、升、斗、斛,用来量多少。起始点是黄钟的龠,用度数来审其容量,用子谷秬黍中者一千二百实其龠,用井水准其概。合龠为合,十合为升,十升为斗,十斗为斛,五量就嘉美了。这些法则使用铜,一尺见方而外圆,旁边有耳。上面是斛,下面是斗。左耳是升,右耳是合龠。它的形状像爵,用来象征爵禄。上面三下面二,参天两地,圆而包方,左一右二,是阴阳的象征。它的圆象是规,它的重量是二钧,包含气物之数,合万有一千五百二十。声音中黄钟开始,反复使用,是君制器的象征。龠,是黄钟律的实际,跃动微动产生生命。合,是合龠的量。升,是上升的量。斗,是聚集的量。斛,是角斗平多少的量。量,是从龠跃起,合于合,上升于升,聚集于斗,角于斛。职责在太仓,大司农掌管。
衡权,衡是平,权是重,衡用来承载权,使物轻重均匀。它的道理像底,可以看到准的正,绳的直,左旋见规,右折见矩。它在天上的作用,是辅助旋转机关,斟酌建立指针,以协调七政,所以叫玉衡。《论语》说:‘立则见其参于前也,在车则见其倚于衡也。’又说:‘齐之以礼。’这是衡在前居南方的意义。
权,指的是铢、两、斤、钧、石这些单位,它们是用来称量物品,平衡轻重的方法。这些单位的起源可以追溯到黄钟的重量,一龠(古代量器)可以容纳一千二百粒黍,重量为十二铢,两个铢合为一两。二十四铢合为一两。十六两合为一斤。三十斤合为一钧。四钧合为一石。铢的重量是十八,这与《易经》中十八变卦的象征有关。五种权重的制度,以义为准则,以物为标准,其余的大小差异,以轻重来决定。圆形且环形的权重,使其周旋无端,循环往复,永无止境。铢是从微小开始,到显著的过程,可以区分不同的重量。两是两个黄钟律的重量,二十四铢构成两个,象征着二十四节气。斤是明亮的意思,三百八十四铢,《易经》两篇的爻,象征着阴阳变动的象征。十六两构成一斤,象征着四季和四方。钧是平均的意思,阳气施气,阴气化物,都得到了平均的成就。权重与物品平衡,重量为一万一千五百二十铢,象征着万物的象征。四百八十两象征着六旬行八节。三十斤构成一钧,象征着一个月。石是大的意思,是权重的最大单位。从铢到两,从斤到钧,再到石,物品的大小逐渐增大。四钧构成一石,象征着四季。重量为一百二十斤,象征着十二月。最终回到十二辰的子位,象征着黄钟。一千九百二十两是阴阳之数,三百八十四爻是五行之象。四万六千八十铢是万一千五百二十物经历四季的象征。而一年的功绩成就,五种权重都做到了。
权重与物品平衡,产生权衡,权衡运动产生规,规圆形产生矩,矩方形产生绳,绳直线产生准,准正则平衡,权衡也就平衡了。这就是五种法则。规是用来画圆形器械的,使它们能够归类。矩是用来画方形器械的,使它们不失其形状。规矩相互配合,阴阳位置有序,圆形和方形才能形成。准是用来测量平直的。绳是上下两端直的,经纬四通。准绳连在一起,权衡与德行相结合,百工由此确定法则,辅佐执玉,以期望天子的统治。《诗经》中说:“尹氏大师,掌握国家的权衡,四方是维系,天子是准则,使民众不迷失。”这些都是五种象征,其意义是相同的。从阴阳的角度来说,大阴是北方。北是伏下的意思,阳气伏在下面,在时令上是冬天。冬天是终结,万物收藏,才能称量。水向下润泽。智者谋划,谋划是重要的,所以称为权。大阳是南方。南是承担的意思,阳气滋养万物,在时令上是夏天。夏天是假定的,万物假大,才能宣泄平衡。火向上炎。礼是齐,齐是平衡,所以称为衡。少阴是西方。西是迁移的意思,阴气迁移万物,在时令上是秋天。秋天是收获,万物成熟。金从革,是改变的意思。义是成就,成就方形,所以称为矩。少阳是东方。东是动的意思,阳气动万物,在时令上是春天。春天是蠢动的意思,万物蠢生,开始运动。木是曲直的。仁是生长,生长是圆形,所以称为规。中央是阴阳之中,四方之中,经纬通达,才能端正,在时令上是四季。土是播种收获,繁殖生长。信是诚实,诚实是直的,所以称为绳。五种法则用来衡量事物,有轻重、圆形方形、平直、阴阳的意义,四方、四时的形态,五常、五行的象征。其法则有等级,各自顺应其方,适应其行。职责在大行,鸿胪掌管。
《尚书》说:“我想听六律、五声、八音、七始咏,以表达五言,你听一听。”这里的我是指帝舜。说的是用律吕调和五声,应用于八音,合而成为音乐。七是天地四时和人的开始。按照五常之歌咏,听之则顺应天地,顺应四时,符合人伦,本于阴阳,探究情性,用德来引导,用乐来感动,没有不相同的。只有圣人能够统一天下人的意志,所以帝舜想要听这些。现在广泛邀请群儒,广泛商讨讲道,修订明典,统一律法,审度度量,嘉量,平衡,均权,正准,直绳,立于五种法则,备齐数目和声音,以利于万民,使天下统一,四海归心。凡律、度、量、衡使用铜的,各自有名称,用来统一天下,整齐风俗。铜是万物中最精纯的,不受干湿、寒暑变化其节,不受风雨、暴露改变其形,坚定有常,有似于士君子之行,所以使用铜。用竹作为引线,是事情适宜的做法。
历法的起源已经很久远了。传说颛顼命令南正重掌管天文,火正黎掌管地理,后来三苗扰乱道德,两个官职都废弃了,闰月和月份的次序混乱,孟陬灭绝,摄提失去方向。尧重新培养重、黎的后代,让他们继承他们的事业,所以《尚书》说:“命令羲、和,恭敬地遵循昊天,观测日月星辰,恭敬地授予民众时令。”“一年三百六十六天,用闰月确定四时成为一年,使百官都得到妥善处理,众功都做得很好。”后来传授给舜说:“啊,舜,天的历数在你身上。”“舜也将它传授给禹。”到周武王访问箕子,箕子讲述了大的法则九章,而五纪明确了历法。所以从殷、周,都创业改制,都正定了历法,服饰颜色随之,顺应时令,以应天道。三代之后,五伯之末,史官丧失了纪年,学者子弟分散,有的在夷狄,所以他们所记载的有《黄帝》、《颛顼》、《夏》、《殷》、《周》以及《鲁历》。战国时期动荡不安,秦国统一天下,没有空闲时间,也颇为推崇五行,自认为获得水德,于是以十月为正月,颜色以黑为主。
汉朝兴起,建立大基业,各项事务初创,沿袭秦朝的正朔。根据北平侯张苍的建议,使用《颛顼历》,与六历相比,粗略中最为接近。然而正朔和服色,没有看到真正的样子,而朔望月相的显现,弦月和满月的盈亏,很多都不正确。
到了汉武帝元封七年,汉朝已经兴起了一百零二年。大中大夫公孙卿、壶遂、太史令司马迁等人说:‘历法已经损坏废弃,应该改正朔(即改正月份和年份的开始)’。当时御史大夫宽明经术,皇帝于是下诏给宽说:‘和博士们一起商议,现在应该怎么确定正朔?服饰颜色应该按照什么来选择?’宽和博士赐等人商议,都说:‘帝王必须改正朔,改变服饰颜色,这是为了表明接受天命。创业变革,制度不会重复,按照传承的顺序来看,现在是夏时的制度。我们听说学问浅薄,不能明白。陛下亲自圣明地奋发,彰显天地,我等愚昧地认为三统制度,后圣继承前圣的,是两代在前。现在两代的统绪已经断绝而没有顺序了,只有陛下发扬圣德,宣扬天地四时的极致,顺应阴阳来确定大明制度,作为万世的法则。’于是皇帝下诏给御史说:‘之前有官员说历法没有确定,广泛征求意见,考察星度,但还没有确定。听说古代黄帝合并而不死,名字是察发敛,确定清浊,建立五部,制定气物分数。那么这就足够了。书籍缺失,音乐废弃,我非常为难。犹豫不决,未能修明。现在以元封七年为元年。’于是下诏给公孙卿、壶遂、司马迁以及侍郎尊、大典星射姓等人商议制作《汉历》。于是确定东西方向,建立晷仪,放置漏刻,以追踪二十八宿在四方的距离,通过计算来确定朔望和节气,计算日月的位置。以前历法的上元泰初是四千六百一十七岁,到元封七年,又到了阏逢摄提格年,中冬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日月在建星,太岁在子位,已经得到了太初本星度新正。姓等人上奏说不能计算,希望招募治历的人,重新制定密度,各自增减,来制作《汉太初历》。于是选取治历的邓平以及长乐司马可、酒泉侯宜君、侍郎尊和民间治历者,共有二十余人,方士唐都、巴郡落下闳也在其中。都分天部,而闳运算转历。他们的方法是以律为基础制定历法,说:‘律的容量为一龠,积累八十一寸,就是一天的划分。与长相比终。律长九寸,百七十一分就循环。三次循环就得到甲子。律阴阳九六,是爻象所起源的。所以黄钟是记录元气的律。律是法则,没有不取法于它的。’与邓平的方法相同。于是他们都观察新星度、日月运行,用计算方法来推算,按照闳、平的方法。方法是一月二十九日,加上八十一分之四十三日。先计算半日,叫做阳历;不计算,叫做阴历。所谓阳历,是朔日之前月亮先出现;阴历是朔日后月亮才出现。平说:‘阳历的朔日都是月亮先出现,这样方便诸侯王和群臣朝见。’于是皇帝下诏让司马迁使用邓平所制定的八十一分律历,废除最不准确的十七家,重新校正历法。宦官淳于陵渠重新审查《太初历》的晦、朔、弦、望,都最准确,日月如合璧,五星如连珠。陵渠上奏,于是使用邓平的历法,任命邓平为太史丞。
二十七年后的元凤三年,太史令张寿王上书说:‘历法是天地的大纲,是上帝所制定的。传承黄帝的《调律历》,自汉元年以来一直使用。现在阴阳不调,应该是更换历法的原因。’皇帝下诏让主历使者鲜于妄人质问张寿王,张寿王不服。妄人请求与治历的大司农中丞麻光等二十余人一起观察日、月、晦、朔、弦、望、八节、二十四气,比较各种历法的使用情况。上奏得到批准。皇帝下诏让丞相、御史、大将军、右将军各自派一人一起在上林清台观察,比较各种历法的准确性,共有十一家。以元凤三年十一月朔旦冬至,到五年十二月,各有排序。张寿王观察的历法不准确。查证汉元年没有使用黄帝的《调历》,张寿王不是汉历,说朔天道,不合宜,大不敬。有诏令不予弹劾。再次观察,到六年。《太初历》排名第一。即墨徐万且、长安徐禹治《太初历》也排名第一。张寿王和待诏李信治黄帝《调历》,观察的历法都过于疏阔,又说黄帝到元凤三年六千余岁。丞相属宝、长安单安国、安陵杯育治《终始》,说黄帝以来三千六百二十九岁,与张寿王的说法不符。张寿王又移动《帝王录》,说虞舜、夏禹的年岁与实际人年不符。张寿王说化益成为天子取代夏禹,骊山女也成为天子,在商、周之间,都不符合经术。张寿王的历法是太史官的《殷历》。张寿王狂妄地说能找到五家历法,又胡说《太初历》亏损四分日之三,去小余七百五分,因此阴阳不调,称之为乱世。弹劾张寿王为八百石官吏,古代的大夫,穿着儒服,说一些不详的话,发表邪说想扰乱制度,不道德。上奏得到批准。张寿王观察的历法,到三年以下,始终不服。再次弹劾,最终被赦免,不再上言,诽谤更加严重,最终被下放到地方。所以历法的验证在于天,自从汉历开始,到元凤六年,三十六年,而正误已经确定。
到了孝成帝时期,刘向总括了六种历法,列出是非,写了《五纪论》。刘向的儿子刘歆深入研究其中的微妙之处,写了《三统历》和《谱》来解说《春秋》,推算方法精密,因此在这里叙述。
历法是《春秋》的天时,列举人事而依据天时。古书说:‘人民承受天地之中而生,这就是命。因此有礼义、动作、威仪的法则来确定命,能者用之获得福,不能者用之招致祸。’所以列举十二公二百四十二年之事,用阴阳的中道来制定礼。所以春天是阳的中气,万物因此生长;秋天是阴的中气,万物因此成熟。因此行事取其中,礼取其和,历法通过闰月来调整天地之中,以做事厚生,都是为了确定命。《易经》中金、火相革的卦象说‘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又说‘治历明时’,这是为了和人道相和谐。
周朝的道德已经衰落,周幽王已经死去,天子无法宣布正朔,鲁国的历法已经不正确,把闰余的一年作为起始的蔀(一种历法单位)。所以《春秋》记载了‘十一月乙亥朔,日有食之’(十一月乙亥这一天出现了日食)。那时天干地支的辰在申,但司历官认为是建在戌,史书上写的是建亥。哀公十二年,也把建在申的流火之月作为建亥,而奇怪的是冬眠的虫子没有按时醒来。自从文公时期闰月不报告朔日,到现在有一百多年了,没有人能够校正历法。
所以子贡想要去掉祭祀用的羊,孔子却珍惜这种礼节,所以在《春秋》中记载了这种做法。《经》中说:‘冬十月朔,日有食之。’《传》中说:‘没有记载日食的具体时间,是因为官员失职。天子有日官,诸侯有日御,日官担任卿位来定日,这是礼的规定。日御不能出错,要准确地将日期通知给百官。’这里说的是报告朔日的事情。
元典历最初称为元。《传》中说:‘元,善之长也。’共同养护三种美德叫做善。又说:‘元,体之长也。’把三个实体合并起来作为根源,所以称为元。在春季的三个月,每个月都记载王,这是元的三统。三统合在一起成为一元,所以按照元的一而分为九份作为法,十一份作为实。实除以法得到一。黄钟的初九是律的第一位,是阳的变化。依次六倍,以九为法,得到林钟的初六,是吕的第一位,是阴的变化。这都是参天两地的方法。
上面生六而倍之,下面生六而损之,都以九为法。九六是阴阳、夫妇、子母的道理。律娶妻而吕生子,这是天地之情。六律六吕,十二辰就立起来了。五声的清浊,十天干就运行了。《传》中说:‘天六地五’,这是数的常规。天有六气,降生五味。五六是天地之中合,是民众生存的基础。所以日有六甲,辰有五子,十一之后天地之道就完成了,意思是结束又重新开始。
太极中央的元气,所以称为黄钟,它的实际容量是一龠,因为它长,自己乘以自己,所以八十一作为日法,这是生成权衡、度量,礼乐所出的原因。《经》中的元,一以统始,《易》太极之首也。春秋二以目岁,《易》两仪之中也。在春季每月都记载王,《易》三极之统也。在四季虽然没有大事也要记载时月,《易》四象之节也。时月以建分、至、启、闭之分,《易》八卦之位也。象事成败,《易》吉凶之效也。朝聘会盟,《易》大业之本也。所以《易》与《春秋》,是天人之道。
《传》中说:‘龟,象也。筮,数也,物生而后有象,象而后有滋,滋而后有数。’
因此,元始有象一,春秋二,三统三,四时四,合起来成为十,形成五个方面。用五个乘以十,得到大衍之数,而道占据其一,其余四十九,是应当使用的,所以用蓍草来计算数字。
用象来两两相乘,再用象来三三相乘,再用象来四四相乘,然后归奇象闰十九,加上所占据的一个,再用两次两两相乘,这就是月法之实。
如果日法得到一,那么一月的日子也就确定了,而三个星辰的会合也就发生了,因此能够产生吉凶。
《易经》说:‘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数二十有五,地数三十,天地之数总共五十五,这就是变化的原因,也是鬼神行动的原因。’并且终数为十九,《易经》穷尽则变化,所以成为闰法。
三乘以天九,两乘以地十,这就是会数。三乘天数二十五,两乘地数三十,这就是朔、望的会合。
用会数相乘,得到周天朔旦冬至,这就是会月。九次会合后回到元,黄钟初九之数。
经过四季,即使没有大事也必须记录时月。时是用来记录启、闭的,月是用来记录分、至的。启、闭指的是节气,分、至指的是中。
节气不一定在一个月中,所以时中一定在正数之月。
《传》说:‘先王正时,从开始就遵循,在中立正,在终了时归余。’这是圣王重视闰月的体现。
用五位乘以会数,而朔旦冬至,这就是章月。四分月法,用其一乘以章月,这就是中法。
三倍的闰法为周至,用月法乘以它,减去中法,然后约分,得到七次两两相乘的数,这就是一月之闰法,其余七分。
这是中朔相求的方法。朔不在中,这就是闰月,说阴阳虽然相交,但不在中则不会产生。
日法乘以闰法,这就是统岁。三统,这就是元岁。元岁的闰,阴阳灾害,三弦闰法。
《易经》九厄说:初入元,百六,阳九;次三百七十四,阳九;次四百八十,阳九;次七百二十,阴七;次七百二十,阳七;次六百,阴五;次六百,阳五;次四百八十,阴三;次四百八十,阳三。
总共四千六百一十七岁,与一元终。经过四千五百六十岁,灾害五十七岁。
因此,《春秋》说:‘在中立正。’又说:‘闰月不告朔,非礼也。闰用来正时,时用来做事,事用来厚生,生民之道就在这里。’不告闰朔,就是放弃时正,怎么能为民呢?
所以善于僖‘五年春王正月辛亥朔,日南至,公既视朔,遂登观台以望,而书,礼也。凡分、至、启、闭,必书云物,为备故也。’
至昭二十年二月己丑,日南至,失闰,至在非其月。梓慎望氛气而弗正,不履端于始也。
所以传不说是冬至,而说是日南至。极于牵牛之初,日中之时景最长,以此知其南至也。
斗纲之端连贯营室,织女之纪指牵牛之初,以纪日月,故曰星纪。五星起其初,日月起其中,凡十二次。
日至其初为节,至其中斗建下为十二辰。视其建而知其次。
所以制礼上物,不过十二,这是天的大数。
《经》说‘春,王正月’,《传》说:周正月‘火出,于夏为三月,商为四月,周为五月。夏数得天’,得到四时之正。
三代各据一统,明三统常合,而迭为首,登降三统之首,周还五行之道。
故三五相包而生。天统之正,始施于子半,日萌色赤。地统受之于丑初,日肇化而黄,至丑半,日牙化而白。
人统受之于寅初,日孽成而黑,至寅半,日生成而青。天施复于子,地化自丑毕于辰,人生自寅成于申。
故历数三统,天以甲子,地以甲辰,人以甲申。孟、仲、季迭用事为统首。
三微之统既著,而五行自青始,其序亦如之。五行与三统相错。
传曰‘天有三辰,地有五行’,然则三统五星可知也。
《易经》说:‘参五以变,错综其数。通其变,遂成天下之文;极其数,遂定天下之象。’
太极运三辰五星于上,而元气转三统五行于下。
其于人,皇极统三德五事。故三辰之合于三统也,日合于天统,月合于地统,斗合于人统。
五星之合于五行,水合于辰星,火合于荧惑,金合于太白,木合于岁星,土合于镇星。
三辰五星而相经纬也。天以一生水,地以二生火,天以三生木,地以四生金,天以五生土。
五胜相乘,以生小周,以乘‘乾’、‘坤’之策,而成大周。
阴阳比类,交错相成,故九六之变登隆于六体。
三微而成著,三著而成象,二象十有八变而成卦,四营而成易,为七十二,参三统两四时相乘之数也。
参之则得‘乾’之策,两之则得‘坤’之策。
以阳九九之,为六百四十八;以阴六六之,为四百三十二,凡一千八十,阴阳各一卦之微算策也。
八之,为八千六百四十,而八卦小成。
引而信之,又八之,为六万九千一百二十,天地再之,为十三万八千二百四十,然后大成。
五星会终,触类而长之,以乘章岁,为二百六十二万六千五百六十,而与日月会。
三会为七百八十七万九千六百八十,而与三统会。
三统二千三百六十三万九千四十,而复于太极上元。
九章岁而六之为法,太极上元为实,实如法得一,阴阴各万一千五百二十,当万物气体之数,天下之能事毕矣。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汉书-志-律历志上-注解
同律度量衡:同律度量衡指的是统一音律、度量衡的标准,这是古代中国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方便贸易而制定的标准。
伏羲:伏羲,中国古代神话传说中的人物,被认为是人类文明的始祖之一,也是八卦的发明者。
黄帝:黄帝,中国古代神话传说中的人物,被认为是华夏民族的共同祖先之一,也是中华民族的始祖。
尧:尧,中国古代传说中的圣君,被尊为五帝之一,以德治天下著称。
舜:舜,中国古代传说中的圣君,被尊为五帝之一,以德治天下著称。
三代:指夏、商、周三代,是中国历史上的三个重要朝代。
孔子:春秋时期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儒家学派的创始人。
权量:权量指的是权衡和度量衡,是古代中国用来衡量物品重量和体积的工具。
汉兴:汉兴指的是汉朝的建立,汉朝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朝代。
北平侯张苍:汉朝初年的重臣,主张使用《颛顼历》。
孝武帝:孝武帝是西汉的一位皇帝,他在位期间,乐官对音律进行了考正。
王莽:王莽是新朝的建立者,他在位期间,对音乐和律历进行了改革。
羲和:羲和是中国古代神话传说中的人物,被认为是历法的发明者。
刘歆:刘歆,西汉末年的一位学者,对律历有深入研究。
数:数指的是数字,这里指代的是数学。
八卦:《易经》中的基本卦象,由三个爻组成。
黄钟:古代的一种律器,也指音律的起点。
大衍之数:古代易学中的一种计算方法,用五十根蓍草进行计算。
阳六爻:阳六爻是指《易经》中的六个阳爻,代表阳性的变化。
周流六虚:周流六虚是指阳爻在六个爻位上的变化。
规圜矩方:规圜矩方是指用圆规和直尺来画圆和方,这是古代中国的一种几何学方法。
权重衡平:权重衡平是指用秤来称量物品的重量,确保公平。
准绳嘉量:准绳嘉量是指用准绳来测量长度,嘉量是指用来量度容积的器具。
八音:古代音乐中的八种乐器分类。
宫、商、角、徵、羽:宫、商、角、徵、羽是中国古代五声音阶的名称。
黄种之律:黄种之律是指以黄钟为标准的音律系统。
三统:指天统、地统、人统。
三正:指天、地、人三者的正位或正常状态,其中天正对应天象,地正对应地理,人正对应人的道德。
子:指十二地支中的第一支,与天干中的癸相对应,代表北方。
林钟:古代音律中的第六律,相当于现代的G音。
未之冲丑:指地支未与丑相冲,丑为地支的第二位。
太族:古代的一种律管,用于确定音律,是十二律中的第四律,代表人正。
寅:指十二地支中的第三支,与天干中的甲相对应,代表东方。
《易》:即《易经》,古代的一部占卜书,也是儒家经典之一。
东北丧朋,乃终有庆:《易经》中的一句话,意为在东北方向失去朋友,最终会有喜庆之事,指的是事物发展过程中的转化。
黄钟为宫:在音乐中,以黄钟为基准音的调式。
太族、姑洗、林钟、南吕:都是古代的律管名称,与黄钟一样用于确定音律。
律吕:古代音乐理论中的两个概念,律指音高,吕指音长。
天之中数五,地之中数六:指天和地各自的中位数,即五和六。
太极元气:道家哲学中的概念,指宇宙万物的根本原理。
十二辰:古代天文学中的十二个时辰。
玉衡杓建:指天空中北斗七星中的玉衡星和杓星,是古代天文观测的重要标志。
参天两地而倚数:《易经》中的一句话,意为天、地、人三者相互依存,共同构成宇宙的秩序。
度:古代的长度单位,一寸等于十分之一尺。
量:古代的容量单位,一升等于十分之一斗。
衡权:古代的重量单位,一衡等于三十斤。
衡:古代的测量工具,用来称量物体的重量。
权:古代的重量单位,是权衡器的一部分,用来称量物体的轻重。
铢:古代的重量单位,是权重的最小单位,十铢为一两。
两:古代的重量单位,十两为一斤。
斤:古代的重量单位,十六两为一斤。
钧:古代的重量单位,三十斤为一钧。
石:古代的重量单位,四钧为一石。
黍:古代的一种谷物,常用来作为度量重量的标准。
易:指《易经》,中国古代的一部占卜哲学书。
规:古代用来画圆的工具。
矩:古代用来画直角或方形的工具。
绳:古代用来测量长度或校直的工具。
准:古代用来校准水平的工具。
阴阳:古代哲学中的两个对立面,指自然界的一切现象的对立和统一。
五行:中国古代哲学中指木、火、土、金、水五种基本元素,认为它们构成了世界的一切。
五常:中国古代伦理学中指仁、义、礼、智、信五种基本道德。
律:古代音乐中的音律。
吕:古代音律中的音名,相当于现代的音阶。
七始咏:指七种起始的咏叹,可能是指七种基本的音乐元素。
五声:古代音乐中的五个基本音阶,即宫、商、角、徵、羽。
六律:古代音乐中的六种基本音律。
历数:指历法,即记录时间的方法。
闰余:指历法中的闰月,用以调整太阳年和月亮年的差异。
孟陬:古代天文历法中的术语,指月亮的运行。
摄提:古代天文历法中的术语,指天体的运行。
箕子:商朝末年的贤臣,后为周武王所礼遇。
五纪:古代历法中的五个基本要素,指年、月、日、时、分。
五伯:春秋时期的五个霸主,即齐桓公、晋文公、楚庄王、吴王阖闾、越王勾践。
史官:古代负责记录历史和天文观测的官员。
畴人:古代指从事天文、历法、数学等专门学问的人。
殷:商朝的别称。
周:周朝的别称。
鲁:鲁国,是春秋时期的一个诸侯国。
秦:秦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
汉:汉朝,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朝代。
六历:古代的六种历法,包括《颛顼历》、《夏历》、《殷历》、《周历》、《鲁历》和《秦历》。
武帝元封七年:汉武帝时期的一个年份,元封七年即公元前104年。
汉兴百二岁:汉朝建立至今已经一百零二年。
大中大夫:古代官职,位次大夫,负责顾问国事。
公孙卿:汉代著名天文学家、占星家。
壶遂:汉代天文学家。
太史令:古代官职,掌管天文、历法、祭祀等事务。
司马迁:西汉著名史学家,著有《史记》。
改正朔:指改正历法中的正月初一和月份的顺序。
御史大夫:古代官职,负责监察、弹劾等事务。
经术:古代指儒家经典的研究。
博士:古代官职,负责教授经学。
三统之制:古代历法的一种,指天、地、人三统相配合的历法。
阏逢摄提格:古代历法中的年名,指甲子年。
中冬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指农历十一月甲子日的早晨,这一天是冬至。
太初本星度:指太初历中用来确定历法的星度。
新星度:指新的天文观测数据。
日月行:指日月的运行。
八十一分律历:一种历法,以81分作为一日的计算单位。
阳历:指以朔日为每月第一天的历法。
阴历:指以朔日为每月最后一天的历法。
宦者:古代指宦官。
淳于陵渠:汉代宦官,精通历法。
元凤三年:汉武帝时期的一个年份,元凤三年即公元前80年。
太史令张寿王:汉代天文学家。
调律历:古代历法,由黄帝制定。
主历使者:古代官职,负责主管历法。
鲜于妄人:汉代官吏。
大司农中丞:古代官职,负责财政。
八节:指立春、春分、立夏、夏至、立秋、秋分、立冬、冬至这八个节气。
二十四气:古代历法中的二十四节气。
《五纪论》:刘向所著的一部历法论著。
《三统历》:刘歆所著的一部历法。
《谱》:刘歆所著的一部历法辅助著作。
《春秋》:古代编年体史书,记录了春秋时期的历史。
礼谊:指礼仪和道义。
威仪:指威严和仪态。
汤、武革命:指商汤和周武王推翻暴政,建立新的朝代。
治历明时:指制定历法,明确时间,以利于治理国家。
周道:周朝的统治之道,指周朝的礼制、法律、道德等制度。
幽王:周幽王,西周最后一位君主,因其荒淫无道而失国。
班朔:古代指皇帝在正月举行的大典,以示新年的开始。
鲁历:鲁国使用的历法,即《鲁历》。
蔀首:古代历法中的术语,指历法中用来计算闰月的起点。
十一月乙亥朔:指农历十一月的第一天。
日有食之:日食,即太阳被月亮遮挡的现象。
司历:古代官职,负责天文历法。
建亥:古代历法中的术语,指以亥月为历法起点。
哀十二年:指孔子去世的那一年,即公元前479年。
文公:鲁国的一位君主,名宁,其在位期间有闰月不告朔的记载。
饩羊:古代祭祀时用的羊。
元典历:古代的一种历法。
三德:指仁、义、礼。
六律六吕:古代音律中的六种音律和六种音名。
十日:古代历法中的术语,指十个日辰。
六气:古代医学和哲学中的术语,指六种自然气候。
五味:指酸、苦、甘、辛、咸五种基本味道。
六甲:古代历法中的术语,指六十甲子中的六个甲子。
五子:古代历法中的术语,指五个子日。
太极:宇宙的根本原理,哲学概念。
元气:宇宙的原始物质。
权衡:古代的重量单位。
度量:古代的长度单位。
礼乐:古代的礼仪和音乐。
两仪:《易经》中的术语,指阴阳两种基本元素。
三极:《易经》中的术语,指天、地、人三个基本方面。
四象:《易经》中的术语,指四个基本卦象。
分、至、启、闭:古代历法中的术语,指春分、夏至、秋分、冬至四个节气。
象事成败:指事物的发展变化和成败。
朝聘会盟:古代国家间的外交活动。
龟:古代占卜时使用的动物,用于占卜。
筮:古代占卜时使用的方法,通过掷筮草来预测未来。
元始:宇宙的初始状态,指宇宙的起源。
象:象征,代表。
春秋:指一年中的春季和秋季,也代表时间的流逝。
四时:指春、夏、秋、冬四个季节。
五体:指五个身体部位,或指五个基本元素。
道:宇宙的根本原理,哲学概念。
蓍:一种植物,古代用于占卜的蓍草。
月法:古代历法中计算月份的方法。
闰:指历法中为调整年月长度而增加的一个月。
日法:古代历法中计算日数的方法。
三辰:指日、月、星。
天一地二:《易经》中的概念,指天数一,地数二。
五位:指天、地、人、春、夏。
会数:古代历法中的一种计算方法,用于计算朔望月。
朔、望:指月相的朔日和望日。
章月:古代历法中的一种计算方法,用于计算会月。
中法:古代历法中的一种计算方法,用于计算中法月。
闰法:古代历法中用于调整闰月的方法。
会月:古代历法中的一种计算方法,用于计算会月。
启、闭:指季节的交替,即开启和闭合。
分、至:指春分、秋分、夏至、冬至四个节气。
节:指节气。
中:指中央,中心。
传:指《春秋左氏传》,中国古代的一部历史文献。
圣王:指古代的圣明君主。
闰月:指历法中增加的一个月,用于调整年月长度。
元岁:指一个元(古代历法中的一种时间单位)。
阴阳灾:指阴阳失衡导致的灾害。
三弦闰法:古代历法中的一种闰法。
易九厄:《易经》中提到的九种灾害。
三统五星:指天统、地统、人统和五星(日、月、金、木、水星)。
皇极:古代哲学中的最高原则。
三德五事:古代哲学中的三个德性和五个行为准则。
十二次:古代天文学中的十二个星次。
三五相包:指三统和五行的相互包容。
皇极统:古代哲学中的最高原则。
五星:指金、木、水、火、土五星。
小周:指五行循环一周。
大周:指五行循环六次,即六十甲子周期。
阴阳比类:指阴阳相互比较和分类。
九六之变:《易经》中的概念,指九和六的变化。
六体:指天、地、人、春、夏、秋。
卦:《易经》中的基本单位,由六个爻组成。
七十二:指《易经》中的七十二卦。
策:《易经》中的计算单位。
章岁:古代历法中的一种计算方法,用于计算章岁。
日月:指日、月。
会:古代历法中的一种计算方法,用于计算会数。
太极上元:宇宙的初始状态,哲学概念。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汉书-志-律历志上-评注
这段古文是《易经》中关于天文学、历法学和宇宙观的阐述,体现了中国古代对宇宙和时间的深刻理解。
首句‘是故元始有象一也’指出宇宙的起源和基本形态,‘一’代表了宇宙的根本原理和统一性。
‘春秋二也,三统三也,四时四也’描述了宇宙的四个基本周期:春、秋、三统和四时,这些周期构成了宇宙的十个基本组成部分。
‘合而为十,成五体’说明这十个组成部分组合形成了五个基本形态,即五行:金、木、水、火、土。
‘以五乘十,大衍之数也’中提到的‘大衍之数’是《易经》中的基本数学原理,它代表了宇宙的无限性和数学的普遍性。
‘道据其一,其余四十九,所当用也’表明宇宙中的‘道’(即宇宙的根本原理)占据了一个位置,而其余四十九个位置则用于其他事物。
‘故蓍以为数’中的‘蓍’是一种占卜用的植物,这里指的是通过蓍草占卜来预测宇宙和人事的变化。
‘以象两两之,又以象三三之,又以象四四之,又归奇象闰十九’描述了占卜过程中使用蓍草的方法,以及如何通过归奇法来确定闰月。
‘及所据一加之,因以再扐两之’进一步说明了占卜过程中的计算方法,以及如何确定月法。
‘如日法得一,则一月之日数也’表明通过日法可以确定一个月的天数,这是预测日食和月食的基础。
‘是以能生吉凶’指出通过这种计算方法可以预测吉凶,这是《易经》占卜的核心。
‘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列举了天地之间的数字关系,这些数字代表了天地之间的相互作用。
‘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说明了天数和地数之间的关系,以及它们如何相互作用。
‘天数二十有五,地数三十,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描述了天数和地数的总和,以及它们如何影响宇宙的变化。
‘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指出这些数字关系是宇宙变化和鬼神活动的根源。
‘并终数为十九,《易》穷则变,故为闰法’说明了闰法的计算方法,以及《易经》如何通过变化来预测未来。
‘参天九,两地十,是为会数’描述了会数的计算方法,这是确定朔望月的依据。
‘参天数二十五,两地数三十,是为朔、望之会’进一步说明了朔望月的计算方法。
‘以会数乘之,则周天朔旦冬至,是为会月’说明了会月是如何通过会数来计算的。
‘九会而复元,黄钟初九之数也’描述了九会月的循环,以及黄钟的音律与宇宙的关联。
‘经于四时,虽亡事必书时月’强调了时间记录的重要性,即使是小事也需记录时月。
‘时所以记启、闭也,月所以纪分、至也’说明了时间和月相在记录时间变化中的作用。
‘启、闭者,节也。分、至者,中也’进一步解释了节和中的概念,它们是时间记录中的关键点。
‘节不必在其月,故时中必在正数之月’说明了节和中的位置并不固定,但时中必须在正数之月。
‘故《传》曰:“先王之正时也,履端于始,举正于中,归余于终。”’引用了《易经》中的传文,强调了时间记录的重要性。
‘此圣王之重闰也’指出圣王对闰月的重视,这是维护时间准确性的重要措施。
‘以五位乘会数,而朔旦冬至,是为章月’说明了章月的计算方法。
‘四分月法,以其一乘章月,是为中法’描述了四分月法的计算方法。
‘参闰法为周至,以乘月法,以减中法而约之,则七扐之数,为一月之闰法,其余七分’说明了闰法的计算方法。
‘此中朔相求之术也’说明了如何通过中法和朔法来计算闰月。
‘朔不得中,是谓闰月,言阴阳虽交,不得中不生’解释了闰月的概念,即阴阳交而不中,因此需要设置闰月。
‘故日法乘闰法,是为统岁’说明了统岁的计算方法。
‘三统,是为元岁’描述了元岁的概念,即三个统的循环。
‘元岁之闰,阴阳灾,三弦闰法’说明了元岁中闰月的计算方法。
‘《易》九厄曰:初入元,百六,阳九;次三百七十四,阳九;次四百八十,阳九;次七百二十,阴七;次七百二十,阳七;次六百,阴五;次六百,阳五;次四百八十,阴三;次四百八十,阳三’列举了《易经》中的九厄,即九个灾难周期。
‘凡四千六百一十七岁,与一元终’说明了九厄周期的长度。
‘经岁四千五百六十,灾岁五十七’描述了正常岁数和灾岁之间的比例。
‘是以《春秋》曰:“举正于中。”’引用了《春秋》中的文句,强调了时间记录的准确性。
‘又曰:“闰月不告朔,非礼也。闰以正时,时以作事,事以厚生,生民之道于是乎在矣。”’进一步说明了闰月的重要性。
‘不告闰朔,弃时正也,何以为民?”’强调了不告知闰月是不合礼节的,因为闰月是维护时间准确性的重要手段。
‘故善僖“五年春王正月辛亥朔,日南至,公既视朔,遂登观台以望,而书,礼也。”’描述了古代皇帝在春分时进行天文观测和记录的仪式。
‘凡分、至、启、闭,必书云物,为备故也。’说明了记录天文现象的重要性。
‘至昭二十年二月己丑,日南至,失闰,至在非其月’描述了古代天文观测中的失误。
‘梓慎望氛气而弗正,不履端于始也’说明了梓慎未能正确进行天文观测的原因。
‘故传不曰冬至,而曰日南至’说明了由于观测失误,记录中使用了不同的术语。
‘极于牵牛之初,日中之时景最长,以此知其南至也’描述了通过观测日影来确定冬至的方法。
‘斗纲之端连贯营室,织女之纪指牵牛之初,以纪日月,故曰星纪’说明了星纪在记录日月运行中的作用。
‘五星起其初,日月起其中,凡十二次’描述了五星和日月的位置关系,以及它们如何构成十二次。
‘日至其初为节,至其中斗建下为十二辰’说明了节和辰的概念,以及它们在时间记录中的作用。
‘视其建而知其次’说明了如何通过观察斗建来确定星辰的位置。
‘故曰:“制礼上物,不过十二,天之大数也”’说明了十二这个数字在宇宙观中的重要性。
‘《经》曰“春,王正月”,《传》曰:周正月“火出,于夏为三月,商为四月,周为五月。夏数得天”,得四时之正也’说明了不同朝代对时间的不同理解。
‘三代各据一统,明三统常合,而迭为首,登降三统之首,周还五行之道也’描述了三代王朝的时间体系,以及五行与三统的关系。
‘故三五相包而生’说明了三统和五行的相互包容和生成关系。
‘天统之正,始施于子半,日萌色赤。地统受之于丑初,日肇化而黄,至丑半,日牙化而白。人统受之于寅初,日孽成而黑,至寅半,日生成而青’描述了三统在不同时间段的运行状态。
‘天施复于子,地化自丑毕于辰,人生自寅成于申’说明了三统的循环和相互影响。
‘故历数三统,天以甲子,地以甲辰,人以甲申’描述了三统在历法中的具体表示。
‘孟、仲、季迭用事为统首’说明了孟、仲、季在时间记录中的作用。
‘三微之统既著,而五行自青始,其序亦如之’说明了三微和五行的关系。
‘五行与三统相错’说明了五行和三统之间的相互作用。
‘传曰“天有三辰,地有五行”,然则三统五星可知也’说明了三统和五星的关系。
‘《易》曰:“参五以变,错综其数。通其变,遂成天下之文;极其数,遂定天下之象。”’引用了《易经》中的文句,说明了五行和三统在宇宙观中的重要性。
‘太极运三辰五星于上,而元气转三统五行于下’描述了太极和宇宙的关系。
‘其于人,皇极统三德五事’说明了皇极在宇宙观中的地位。
‘故三辰之合于三统也,日合于天统,月合于地统,斗合于人统’说明了三辰和三统的关系。
‘五星之合于五行,水合于辰星,火合于荧惑,金合于太白,木合于岁星,土合于镇星’说明了五星和五行的关系。
‘三辰五星而相经纬也’说明了三辰和五星之间的相互关系。
‘天以一生水,地以二生火,天以三生木,地以四生金,天以五生土’描述了五行相生的关系。
‘五胜相乘,以生小周,以乘“乾”、“坤”之策,而成大周’说明了五行相克和相生的循环。
‘阴阳比类,交错相成,故九六之变登隆于六体’说明了阴阳和九六的变化。
‘三微而成著,三著而成象,二象十有八变而成卦,四营而成易,为七十二,参三统两四时相乘之数也’描述了《易经》的卦象和易数的生成。
‘参之则得“乾”之策,两之则得“坤”之策’说明了乾和坤的易数。
‘以阳九九之,为六百四十八;以阴六六之,为四百三十二,凡一千八十,阴阳各一卦之微算策也’描述了阴阳易数的计算方法。
‘八之,为八千六百四十,而八卦小成’说明了八卦的形成。
‘引而信之,又八之,为六万九千一百二十,天地再之,为十三万八千二百四十,然后大成’描述了易数的扩展和易卦的形成。
‘五星会终,触类而长之,以乘章岁,为二百六十二万六千五百六十,而与日月会’说明了五星和日月之间的关系。
‘三会为七百八十七万九千六百八十,而与三统会’描述了三会月的概念。
‘三统二千三百六十三万九千四十,而复于太极上元’说明了三统的循环。
‘九章岁而六之为法,太极上元为实,实如法得一,阴阴各万一千五百二十,当万物气体之数,天下之能事毕矣’描述了太极上元的概念,以及它与宇宙万物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