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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始明昌国文:古籍-韩非子-奸劫弑臣

作者: 韩非(约公元前280年-公元前233年),战国时期的法家学派代表人物之一,韩国贵族,兼具政治家与思想家的双重身份。韩非的法家思想主张法治和权力集中,强调君主绝对权威,对后来的政治理论产生了重大影响。

年代:成书于战国时期(约公元前3世纪)。

内容简要:《韩非子》是韩非的政治哲学和法家思想的代表作,全书以法治为核心,提倡国家治理应依靠严刑峻法与有效的行政手段,而非依赖个人道德或君主的仁爱。韩非强调“法、术、势”三者结合,即法律、权谋与权力的运作,提出治国理政必须强化中央集权,制定严密的法律制度,同时掌握与运用权谋技巧。书中通过多个案例分析,展现了法治的必要性,并批判了儒家和其他学派的“仁爱”之道。《韩非子》不仅在中国古代政治哲学中占有重要地位,也为后代的政治治理提供了理论支持,影响深远。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韩非子-奸劫弑臣-原文

凡奸臣皆欲顺人主之心以取亲幸之势者也。

是以主有所善,臣从而誉之;主有所憎,臣因而毁之。

凡人之大体,取舍同者则相是也,取舍异者则相非也。

今人臣之所誉者,人主之所是也,此之谓同取;人臣之所毁者,人主之所非也,此之谓同舍。

夫取舍合而相与逆者,未尝闻也。

此人臣之所以取信幸之道也。

夫奸臣得乘信幸之势以毁誉进退群臣者,人主非有术数以御之也,非参验以审之也,必将以曩之合己信今之言,此幸臣之所以得欺主成私者也。

故主必蔽于上,而臣必重于下矣,此之谓擅主之臣。

国有擅主之臣,则群下不得尽其智力以陈其忠,百官之吏不得奉法以致其功矣。

何以明之?夫安利者就之,危害者去之,此人之情也。

今为臣尽力以致功,竭智以陈忠者,其身困而家贫,父子罹其害;为奸利以弊人主,行财货以事贵重之臣者,身尊家富,父子被其泽:人焉能去安利之道而就危害之处哉?

治国若此其过也,而上欲下之无奸,吏之奉法,其不可得亦明矣。

故左右知贞信之不可以得安利也,必曰:’我以忠信事上,积功劳而求安,是犹盲而欲知黑白之情,必不几矣。’

若以道化行正理,不趋富贵,事上而求安,是犹聋而欲审清浊之声也,愈不几矣。

二者不可以得安,我安能无相比周,蔽主上,为奸私以适重人哉?’

此必不顾人主之义矣。

其百官之吏亦知方正之不可以得安也,必曰:’我以清廉事上而求安,若无规矩而欲为方圆也,必不几矣;’

若以守法不朋党治官而求安,是犹以足搔顶也,愈不几也!

二者不可以得安,能无废法行私以适重人哉?’

此必不顾君上之法矣。

故以私为重人者众,而以法事君者少矣。

是以主孤于上而臣成党于下,此田成之所以杀简公者也。

夫有术者之为人臣也,得效度数之言,上明主法,下困奸臣,以尊主安国者也。

是以度数之言得效于前,则赏罚必用于后矣。

人主诚明于圣人之术,而不苟于世欲之言,循名实而定是非,因参验而审言辞。

是以左右近习之臣,知伪诈之不可以得安也,必曰:’我不去奸私之行,尽力竭智以事主,而乃以相与比周,妄毁誉以求安,是犹负千钧之重,陷于不测之渊而求生也,必不几矣。’

百官之吏,亦知为奸利之不可以得安也,必曰:’我不以清廉方正奉法,乃以贪污之心枉法以取私利,是犹上高陵之颠堕峻裕谷之下而求生,必不几矣。’

安危之道若此其明也,左右安能以虚言惑主,而百官安敢以贪渔下?

是以臣得陈其忠而不弊,下得守其职而不怨。

此管仲之所以治齐,而商君之所以强秦也。

从是观之,则圣人之治国也,固有使人不得不爱我之道,而不恃人之以爱为我也。

恃人之以爱为我者危矣,恃吾不可不为者安矣。

夫君臣非有骨肉之亲,正直之道可以得利,则臣尽力以事主;正直之道不可以得安,则臣行私以干上。

明主知之,故设利害之道以示天下而已矣。

夫是以人主虽不口教百官,不目索奸邪,而国已治矣。

人主者,非目若离娄乃为明也,非耳若师旷乃为聪也。

不任其数,而待目以为明,所见都少矣,非不弊之术也。

不因其势,而待耳以为聪,所闻者寡矣,非不欺之道也。

明主者,使天下不得不为己视,天下不得不为己听。

故身在深宫之中而明照四海之内,而天下弗能蔽弗能欺者,何也?暗乱之道废而聪明之势兴也。

故善任势者国安,不知因其势者国危。

古秦之俗,君臣废法而服私,是以国乱兵弱而主卑。

商君说秦孝公以变法易俗而明公道,赏告奸、困末作而利本事。

当此之时,秦民习故俗之有罪可以得免,无功可以得尊显也,故轻犯新法。

于是犯之者其诛重而必,告之者其赏厚而信,故奸莫不得而被刑者众,民疾怨而众过日闻。

孝公不听,遂行商君之法。

民后知有罪之必诛,而告私奸者众也,故民莫犯,其刑无所加。

是以国治而兵强,地广而主尊。

此其所以然者,匿罪之罚重,而告奸之赏厚也。

此亦使天下必为己视听之道也。

至治之法术已明矣,而世学者弗知也。

且夫世之愚学,皆不知乱之情,讘讠夹多诵先古之书,以乱当世之治;

智虑不足以避阱井之陷,又妄非有术之士。

听其言者危,用其计者乱,此亦愚之至大而患之至甚者也。

俱与有术之士,有谈说之名,而实相去千万也。

此夫名同而实有异者也。

夫世愚学之人比有术之士也,犹蚁垤之比大陵也,其相去远矣。

而圣人者,审于是非之实,察于治乱之情也。

故其治国也,正明法,陈严刑,将以救群生之乱,去天下之祸,使强不陵弱,众不暴寡,耆老得遂,幼孤得长,边境不侵,群臣相关,父子相保,而无死亡系虏之患,此亦功之至厚者也。

愚人不知,顾以为暴。

愚者固欲治而恶其所以治,皆恶危而喜其所以危者。

何以知之?夫严刑重罚者,民之所恶也,而国之所以治也;

哀怜百姓轻刑罚者,民之所喜,而国之所以危也。

圣人为法国者,必逆于世,而顺于道德。

知之者同于义而异于俗;弗知这者,异于义而同于俗。

天下知之者少,则义非矣。

处非道之位,被众口之谮,溺于当世之言,而欲当严天子而求安,几不亦难哉!

此夫智士所以至死而不显于世者也。

楚庄王之弟春申君,有爱妾曰余,春申君之正妻子曰甲。

余欲君之弃其妻也,因自伤其身以视君而泣,曰:

“得为君之妾,甚幸。虽然,适夫人非所以事君也,适君非所以事夫人也。

身故不肖,力不足以适二主,其势不俱适,与其死夫人所者,不若赐死君前。

妾以赐死,若复幸于左右,愿君必察之,无为人笑。”

君因信妾余之诈,为弃正妻。

余又欲杀甲而以其子为后,因自裂其呆衣之里,以示君而泣,曰:

“余之得幸君之日久矣,甲非弗知也,今乃欲强戏余。

余与争之,至裂余之衣,而此子之不孝,莫大于此矣!”

君怒,而杀甲也。

故妻以妾余之诈弃,而子以之死。

从是观之,父子爱子也,犹可以毁而害也;君臣之相与也,非有父子之亲也,而群臣之毁言,非特一妾之口也,何怪夫贤圣之戮死哉!

此商君之所以车裂于秦,而吴起之所以枝解于楚者也。

凡人臣者,有罪固不欲诛,无功者皆欲尊显。

而圣人之治国也,赏不加于无功,而诛必行于有罪者也。

然则有术数者之为人也,固左右奸臣之所害,非明主弗能听也。

世之学者说人主,不曰:

“乘威严之势以困奸邪之臣”

而皆曰:

“仁义惠爱而已矣!”

世主美仁义之名而不察其实,是以大者国亡身死,小者地削主卑。

何以明之?夫施与贫困者,此世之所谓仁义;哀怜百姓,不忍诛罚者,此世之所谓惠爱也。

夫有施与贫困,则无功者得赏;不忍诛罚,则暴乱者不止。

国有无功得赏者,则民不外务当敌斩首,内不急力田疾作,皆欲行货财,事富贵,为私善,立名誉,以取尊官厚俸。

故奸私之臣愈众,而暴乱之徒愈胜,不亡何时!

夫严刑者,民之所畏也;重罚者,民之所恶也。

故圣人陈其所畏以禁其邪,设其所恶以防其奸,是以国安而暴乱不起。

吾以是明仁义爱惠之不足用,而严刑重罚之可以治国也。

无棰策之威,衔橛之备,虽造父不能以服马;无规矩之法,绳墨之端,虽王尔不能以成方圆;无威严之势,赏罚之法,虽舜不能以为治。

今世主皆轻释重罚严诛,行爱惠,而欲霸王之功,亦不可几也。

故善为主者,明赏设利以劝之,使民以功赏而不以仁义赐;严刑重罚以禁之,使民以罪诛而不以爱惠免。

是以无功者不望,而有罪者不幸矣。

讬于犀车良马之上,则可以陆犯阪阻之患;乘舟之安,持楫之利,则可以水绝江河之难;操法术之数,行重罚严诛,则可以致霸王之功。

治国之有法术赏罚,犹若陆行之有犀车良马也,水行之有轻舟便楫也,乘之者遂得其成。

伊尹得之,汤以王;管仲得之,齐以霸;商君得之,秦以强。

此三人者,皆明于霸王之术,察于治强之数,而不以牵于世俗之言;适当世明主之意,则有直任布衣之士,立为卿相之处;处位治国,则有尊主广地之实:此之谓足贵之臣。

汤得伊尹,以百里之地立为天子;桓公得管仲,立为五霸主,九合诸候,一匡天下;孝公得商君,地以广,兵以强。

故有忠臣者,外无敌国之患,内无乱臣之忧,长安于天下,而名垂后世,所谓忠臣也。

若夫豫让为智伯臣也,上不能说人主使之明法术度数之理以避祸难之患,下不能领御其众以安其国;

及襄子之杀智伯也,豫让乃自黔劓,败其形容,以为智伯报襄子之仇。

是虽有残刑杀身以为人主之名,而实无益于智伯若秋毫之末。

此吾之所下也,而世主以为忠而高之。

古有伯夷叔齐者,武王让以天下而弗受,二人饿死首阳之陵。

若此臣,不畏重诛,不利重赏,不可以罚禁也,不可以赏使也,此之谓无益之臣也。

吾所少而去也,而世主之所多而求也。

谚曰:

“厉怜王.”

此不恭之言也。

虽然,古无虚谚,不可不察也。

此谓劫杀死亡之主言也。

人主无法术以御其臣,虽长年而美材,大臣犹将得势,擅事主断,而各为其私急。

而恐父兄毫杰之士,借人主之力,以禁诛于己也,故杀贤长而立幼弱,废正的而立不义。

故《春秋》记之曰:

“楚王子围将聘于郑,未出境,闻王病而反。

因入问病,以其冠缨绞王而杀之,遂自立也。

齐崔杼,其妻美,而庄公通之,数如崔氏之室。

及公往,崔子之徒贾举率崔子之徒而攻公。

公入室,请与之分国,崔子不许;公请自刃于庙,崔子又不听;公乃走,逾于北墙。

贾举射公,中其股,公坠,崔子之徒以戈斫公而死之,而立其弟景公。

近之所见:

李兑之用赵也,饿主父百日而死,卓齿之用齐也,擢湣王之筋,悬之庙梁,宿昔而死。

故厉虽癕肿疕疡,上比于《春秋》,未至于绞颈射股也;下比于近世,未至饿死擢筋也。

故劫杀死亡之君,此其心之忧惧,形之苦痛也,必甚于厉矣。

由此观之,虽”厉怜王”可也。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韩非子-奸劫弑臣-译文

所有的奸臣都想要迎合君主的心意,以获取亲近和宠幸的地位。因此,君主喜欢什么,臣子就会跟着称赞什么;君主讨厌什么,臣子就会跟着诋毁什么。人的本性是,选择相同的人就会相互认同,选择不同的人就会相互非议。现在臣子所称赞的,正是君主所认同的,这叫做共同的选择;臣子所诋毁的,正是君主所不认同的,这叫做共同的不选择。取舍一致却相互反对的情况,是从来没有听说过的。这就是臣子获得信任和宠幸的方法。奸臣能够利用信任和宠幸的地位来诋毁和提拔其他臣子,君主如果没有策略来控制他们,不进行核实来审查他们,必然会把过去符合自己心意的话当作现在的话来相信,这就是宠臣能够欺骗君主成就私欲的原因。因此,君主必然会被蒙蔽,而臣子必然会被重用,这就是所谓的擅权之臣。

如果一个国家有擅权之臣,那么下面的臣子就不能充分发挥自己的智慧和力量来陈述忠诚,百官的官吏也不能依法行事以取得功绩。怎么证明这一点呢?安定有利的事情人们会趋向,有害的事情人们会避开,这是人的常情。现在那些尽力为国家效力以取得功绩,竭尽智慧以陈述忠诚的人,他们自己会陷入困境而家境贫困,父子会受到危害;而那些为了私利损害君主,用财物来巴结权贵重臣的人,他们自己会地位尊贵而家境富裕,父子会得到好处:人怎么会放弃安定有利的方法而选择有害的地方呢?治理国家如果出现这样的错误,而君主还希望下面没有奸臣,官吏们都能依法行事,这是不可能实现的。因此,左右的臣子知道忠诚和信用不能带来安定和利益,一定会说:‘我以忠诚和信用侍奉君主,积累功绩以求得安定,这就像盲人想要知道黑白一样,一定不会成功。如果按照正道行事,不追求富贵,侍奉君主以求得安定,这就像聋子想要分辨清浊的声音一样,更加不可能。’这两种方法都不能带来安定,我怎么能不与其他人勾结,蒙蔽君主,为了私利而迎合权贵呢?这肯定是不顾君主的道义了。

百官的官吏也知道正直不能带来安定,一定会说:‘我以清廉正直侍奉君主以求得安定,这就像没有规矩却想要画方圆一样,一定不会成功;如果依法行事,不结党营私来治理官职以求得安定,这就像用脚搔头顶一样,更加不可能。’这两种方法都不能带来安定,我怎么能不违法行事以迎合权贵呢?这肯定是不顾君主的法纪了。因此,那些以私利为重的人很多,而那些依法侍奉君主的人很少。因此,君主在上位时会感到孤立,臣子在下位时会结党营私,这就是田成子杀简公的原因。

有才能的人作为臣子,能够提出合乎度数的言论,使君主明白法律,使下面的奸臣感到困扰,以此来尊崇君主和安定国家。因此,如果度数的言论能够在前面得到应用,那么赏罚就一定会在后面得到执行。君主如果真正明白圣人的方法,不随意听从世俗的言论,根据名义和实际情况来判断是非,根据参照和验证来审查言论,那么左右的亲近臣子就会知道虚伪欺诈不能带来安定,一定会说:‘我不放弃奸邪的行为,而是尽力竭智侍奉君主,却与其他人勾结,胡乱诋毁和称赞以求得安定,这就像背着千钧之重的东西,陷入不可测的深渊中求生存一样,一定不会成功。’百官的官吏也会知道为奸利不能带来安定,一定会说:‘我不以清廉正直依法行事,而是以贪污之心违法以获取私利,这就像站在高山上跳下深谷求生存一样,一定不会成功。’安危之道如此明显,左右怎么能用虚假的言论来迷惑君主,而百官又怎么敢贪污受贿呢?因此,臣子能够陈述忠诚而不受损害,下面的人能够守职而不抱怨。这就是管仲治理齐国,商鞅使秦国强大的原因。

从这些来看,圣人的治国之道,确实有让人不得不爱他的方法,而不依赖别人的爱来为自己服务。依赖别人的爱来为自己服务是危险的,依赖自己不可不为的事情是安全的。君臣之间没有血缘的亲情,如果正直的方法能够带来利益,臣子就会尽力侍奉君主;如果正直的方法不能带来安定,臣子就会行私利以讨好君主。明智的君主知道这一点,因此设置利害的方法来展示给天下。因此,君主即使不亲自教导百官,不亲自寻找奸邪,国家也已经治理好了。君主并不需要像离娄一样眼睛明亮,也不需要像师旷一样耳朵灵敏。如果不利用策略,而只是依赖眼睛来判断,所见就很少,这不是不欺骗的方法。如果不利用形势,而只是依赖耳朵来判断,所听到的就很少,这不是不欺骗的方法。明智的君主,使天下不得不为自己看,天下不得不为自己听。因此,君主即使身处深宫之中,也能明察天下,而天下的人不能蒙蔽他,不能欺骗他,这是为什么?因为暗乱的方法被废弃,而明智的力量得到了提升。因此,善于利用形势的国家安全,不懂得利用形势的国家危险。古代秦国的风俗,君臣废弃法律而服从私欲,因此国家混乱,军队弱小,君主地位低下。商鞅向秦孝公建议改变风俗,明确公道,奖励告发奸邪的人,限制末业,重视本业。在这个时候,秦民习惯于古代风俗,有罪可以免罪,无功可以显贵,因此轻易地违反新法。于是,违反新法的人受到的重罚一定严厉,告发的人得到的奖赏一定丰厚,因此奸邪之人无处可逃,被处罚的人很多,民众疾苦和怨言不断。秦孝公不听,于是执行商鞅的法律。民众后来知道有罪必受处罚,告发私人的奸邪行为的人也很多,因此民众不敢再犯,刑罚无处可加。因此,国家治理得很好,军队强大,领土广阔,君主地位尊贵。这是因为它惩罚匿罪的人重,而告发奸邪的人奖赏厚,这也是让天下不得不为自己视听的方法。至治的法律和策略已经明确,但世上的学者却不知道。

而且,世上的愚昧之学,都不懂得混乱的情况,只是盲目地背诵古代的书籍,以混乱来对抗世间的治理;智慧不足以避免陷阱和危险,又盲目地非议有才能的人。听从他们的话是危险的,采用他们的计策是混乱的,这是愚昧的最大表现和最大的祸害。他们与有才能的人,虽然有谈论的名声,但实际上相差千万。这是名义相同而实际上有差异的情况。世上的愚昧之学的人与有才能的人相比,就像蚂蚁堆与高山相比,差距非常远。而圣人,他们审慎地判断是非,洞察治乱的情况。因此,他们治国时,制定明确的法律,实行严厉的刑罚,以此来拯救民众的混乱,消除天下的祸患,使强者不欺凌弱者,多数人不暴虐少数人,老年人得以安享晚年,孤儿得以成长,边境不受侵犯,群臣相互关心,父子相互保护,没有死亡和被俘的忧虑,这是功绩非常伟大的。愚昧的人不知道这一点,反而认为这是残暴。愚昧的人固然想要治理国家,却讨厌治理国家的方法,都讨厌危险却喜欢危险的原因。怎么知道这一点呢?严厉的刑罚和重罚是民众所厌恶的,但却是国家治理的原因;怜悯百姓而轻视刑罚是民众所喜欢的,但却是国家危险的原因。圣人制定法律,必然与世俗相反,却与道德相符合。明白这一点的人与义相合而与俗相反;不明白这一点的人,与义相反而与俗相合。天下明白这一点的人很少,那么义就不正确了。

身处不是自己本分的位置,却受到众人的诽谤,沉溺于世间的流言蜚语,却想要在严苛的天子面前求得安宁,这难道不是非常困难吗!这就是智者之所以到死也不被世人所知晓的原因。楚庄王的弟弟春申君,有一个宠妾叫余,春申君的正室妻子叫甲。余想要让春申君放弃他的正室妻子,于是自伤身体给春申君看并哭泣着说:‘能成为您的妾,我感到非常幸运。尽管如此,娶了夫人并不是侍奉君主的方式,侍奉君主也不是侍奉夫人的方式。我虽然不才,力量不足以同时侍奉两位主人,如果同时侍奉,不如在您面前受赐而死。如果再得到您的宠爱,希望您一定要明察,不要被人嘲笑。’春申君因此相信了宠妾余的欺骗,而抛弃了正室妻子。余又想要杀死甲,让她儿子成为继承人,于是撕裂自己的内衣里层,给春申君看并哭泣着说:‘我得到您的宠爱已经很久了,甲并非不知道,现在却想要强行戏弄我。我和她争斗,以至于撕裂我的衣服,这个儿子的不孝,没有比这更大的了!’春申君愤怒,于是杀死了甲。因此,妻子因为宠妾余的欺骗而被抛弃,儿子也因此而死。从这件事可以看出,父子之间对儿子的爱,也可以因为毁谤而受害;君臣之间的关系,并非有父子般的亲密,而群臣的毁谤之言,并不仅仅是一个妾的口舌之快,有什么奇怪的,贤圣之人也会被杀呢!这就是商鞅在秦国被车裂,吴起在楚国被肢解的原因。一般的大臣,有罪的不想被处死,无功的都想得到尊贵和显赫。然而圣人治理国家,不会奖赏无功之人,而必须对有罪之人执行惩罚。因此,那些有计谋的人,自然会成为左右奸臣所害的对象,不是明智的君主是不能听信他们的。

世上的学者向君主进言,不说是‘利用威严的权势来制服奸邪的大臣’,而都说‘只要仁义、恩惠和爱心就可以了’!君主只喜欢仁义的名声而不去观察它的实际效果,因此大的结果是国家灭亡,君主丧命,小的结果是国土被削减,君主地位降低。怎么证明这一点呢?把财物施舍给贫困的人,这就是世人所说的仁义;同情百姓,不忍心惩罚他们,这就是世人所说的恩惠和爱心。如果施舍给贫困的人,那么无功的人也能得到奖赏;如果不忍心惩罚,那么暴乱的人就不会停止。如果一个国家中无功的人也能得到奖赏,那么百姓就不会在外面努力战斗,在家里也不会急切地努力耕作,都想要行贿,巴结富贵之人,做私人的善事,树立名誉,以此来获得高官厚禄。因此,奸邪的臣子越来越多,而暴乱的势力也越来越强大,国家不灭亡还等到什么时候!严厉的刑罚是百姓所畏惧的;沉重的惩罚是百姓所厌恶的。因此圣人用百姓所畏惧的东西来禁止他们的邪恶,用百姓所厌恶的东西来防止他们的奸诈,因此国家安定,暴乱不发生。我因此认为仁义、恩惠和爱心是不够用的,而严厉的刑罚和重罚才是治理国家的关键。没有鞭子和马嚼子的威慑,即使是造父也不能使马驯服;没有规矩和墨线的标准,即使是王尔也不能画出方圆;没有威严的权势和赏罚的法度,即使是舜也不能治理好国家。现在君主们都轻视重罚和严厉的刑罚,实行恩惠和爱心,却想要成就霸王的事业,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善于做君主的人,应该明确奖赏和利益来鼓励人民,使他们因为功绩而得到奖赏,而不是因为仁义而得到赐予;应该用严厉的刑罚和重罚来禁止他们,使他们因为罪行而受到惩罚,而不是因为恩惠而得到赦免。因此,无功的人不会抱有希望,而有罪的人也不会侥幸。

依靠犀牛车和良马,就可以克服陆地上险峻的道路;乘坐安全的小船,手持有利的长桨,就可以横渡江河的困难;掌握法术和策略,实行重罚和严厉的刑罚,就可以成就霸王的事业。治理国家要有法术和赏罚,就像陆地上有犀牛车和良马,水路上有轻便的小船和长桨一样,掌握了它们的人就能取得成功。伊尹掌握了这些,商汤因此成为天子;管仲掌握了这些,齐国因此称霸;商鞅掌握了这些,秦国因此强大。这三个人,都明白霸王之术,精通治国的策略,而不被世俗之言所束缚;如果他们恰好遇到明智的君主,就能让布衣之士担任卿相;在处理国家事务时,就能使君主尊贵,国土扩大:这就是所说的宝贵的臣子。商汤得到伊尹,用百里之地立为天子;齐桓公得到管仲,成为五霸之首,九次会合诸侯,统一天下;秦孝公得到商鞅,国土扩大,兵力强大。因此,有忠臣的国家,外面没有外敌的侵扰,内部没有乱臣的忧虑,在天下长治久安,名声流传后世,这就是所说的忠臣。至于豫让作为智伯的臣子,他上不能说服君主让他明白法术和策略的道理以避免灾祸,下不能领导他的部下以安定国家;等到赵襄子杀了智伯,豫让就自毁容貌,以报赵襄子的仇。虽然有残刑杀身以博取君主名声,但实际上对智伯没有任何益处。这是我所轻视的,而世上的君主却认为他是忠臣而高度评价他。

古代有伯夷和叔齐,武王将天下让给他们,他们都不接受,结果饿死在首阳山。这样的臣子,不怕重罚,不图重赏,不能通过惩罚来约束他们,也不能通过奖赏来使他们服从,这就是所说的无益之臣。我所轻视的,却是君主们所追求的。

谚语说:‘厉王怜爱他的君主。’这是不恭敬的话。尽管如此,古代没有空穴来风的话,不能不加以注意。这是指那些杀害死亡君主的人。如果君主没有法术来控制他的臣子,即使是长寿而且有才能的大臣,也会得到权势,擅作主张,各自为私。他们担心父兄和杰出之士,借助君主的力量,来对自己进行禁锢和诛杀,因此杀害贤能的长者而立年幼的弱者,废除正当的君主而立不义之人。所以《春秋》记载说:‘楚王子围将要出使到郑国,还没出界,就听说君主生病而返回。趁机进入询问病情,用他的冠缨勒住君主而杀了他,于是自立为王。’‘齐国的崔杼,他的妻子很美,齐庄公与她通奸,多次到崔家。等到庄公前往,崔家的党羽贾举率领崔家的党羽攻打庄公。庄公进入屋内,请求与崔杼平分国家,崔杼不同意;庄公请求在庙中自杀,崔杼也不答应;庄公于是逃跑,翻过北墙。贾举射中庄公的大腿,庄公跌倒,崔家的党羽用戈砍死了庄公,然后立他的弟弟景公为王。’最近看到的事例:李兑在赵国,饿死主父赵武灵王一百天;卓齿在齐国,抽出齐湣王的筋,悬挂在庙梁上,很快就死了。所以厉王虽然有病,但与《春秋》相比,还没到勒颈射股的地步;与近世相比,还没到饿死抽筋的地步。所以杀害死亡君主的人,他们内心的忧虑和痛苦,一定比厉王更甚。由此看来,即使是‘厉王怜爱他的君主’这句话也可以接受。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韩非子-奸劫弑臣-注解

奸臣:指那些为了迎合君主的心意而取得君主信任和宠幸的官员。在古代中国,奸臣通常指的是那些不正直、自私、善于谄媚的官员。

人主:指君主,即国家的最高统治者。

势:指权势、势力,这里指君主或官员的权力。

术数:指治国的方法和策略,包括政治手段和技巧。

参验:指观察和验证,即通过观察事实来验证理论。

曩:指从前,过去。

幸臣:指得到君主宠幸的官员,通常与奸臣有相似的含义。

蔽主上:指蒙蔽君主,使君主受到欺骗。

重人:指权重有势的人,这里指那些有权势的官员。

度数之言:指治国的方法和策略。

明主法:指明智的君主遵循的法律和制度。

奸私之行:指不正当的行为,如贪污、腐败等。

术士:指懂得治国之道的人,这里特指懂得法术的人。

义:指道德原则和正确的道路。

俗:指世俗,即普遍的风俗习惯。

非道之位:不符合正道的位置或职位。

众口之谮:许多人的诽谤和诬陷。

溺于当世之言:沉溺于当时流行的言论或风俗。

严天子:指严厉的君主。

春申君:即黄歇,战国时期楚国贵族,曾任楚相。

爱妾:宠爱的小妾。

正妻子:正室妻子。

自伤其身:伤害自己的身体。

适夫人:适合做夫人。

适君:适合做君主。

不肖:不才,不称职。

赐死:君主赐予的死。

左右:左右亲近的人。

直任布衣之士:直接任用平民出身的士人。

卿相:古代的高级官职,相当于宰相。

足贵之臣:非常宝贵的臣子。

伊尹:商汤的贤臣,助商汤建立商朝。

管仲:齐桓公的贤臣,助齐桓公成为霸主。

商君:即商鞅,秦国的法家代表人物,推行变法。

霸王之功:称霸天下的功绩。

法术:治国的方法和策略。

犀车良马:坚固的车和好马,比喻强大的力量。

规矩:画圆形和方形的工具,比喻规则和标准。

绳墨:画直线和曲线的工具,比喻标准和法度。

霸王:称霸一方的君主。

忠臣:忠诚的臣子。

智伯:春秋时期晋国的大夫,因智谋而称霸。

黔劓:古代的一种刑罚,割去鼻子。

伯夷叔齐:商朝末年的两位贤人,以不食周粟而饿死著称。

厉:古代对暴君的称呼。

王:君主。

父兄:父亲和兄长,这里指权贵。

毫杰之士:有才能的人。

正的:正室,正室妻子。

不义:不道德,不正当。

春秋:古代的一部编年体史书。

崔杼:春秋时期齐国的权臣。

庄公:春秋时期齐国的君主。

贾举:崔杼的党羽。

景公:齐国的君主,崔杼之弟。

李兑:战国时期赵国的权臣。

主父:赵国的君主。

卓齿:战国时期齐国的权臣。

湣王:齐国的君主。

厉怜王:暴君怜惜君主,这是一种讽刺的说法。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韩非子-奸劫弑臣-评注

此段古文以楚庄王之弟春申君的故事为引,深刻揭示了古代社会中君臣关系、权力斗争以及道德伦理的复杂性。

首句‘处非道之位,被众口之谮,溺于当世之言,而欲当严天子而求安,几不亦难哉!’点明了身处非道之位,受到众口诽谤,沉溺于世俗之言,却想要在严天子面前求得安宁的艰难。

‘此夫智士所以至死而不显于世者也。’表达了有智慧的人往往因为身处这样的困境而无法在世显扬。

‘楚庄王之弟春申君’以下,通过春申君与其爱妾余的故事,展现了权谋与欺诈的丑恶。

‘余欲君之弃其妻也,因自伤其身以视君而泣’一节,揭示了女性在古代社会中地位低下,以及她们如何利用自己的地位来影响甚至操纵男性。

‘君因信妾余之诈,为弃正妻’表明了君臣之间信任的脆弱,以及权力斗争的残酷。

‘故妻以妾余之诈弃,而子以之死’进一步强调了权力斗争对家庭和社会的破坏力。

‘从是观之,父子爱子也,犹可以毁而害也;君臣之相与也,非有父子之亲也,而群臣之毁言,非特一妾之口也,何怪夫贤圣之戮死哉!’这一段深刻反思了君臣关系,指出即使是父子之间也可能因为权力而相互伤害,而君臣之间更是没有血缘关系的。

‘此商君之所以车裂于秦,而吴起之所以枝解于楚者也。’以商君和吴起的悲剧为例,说明了权力斗争的残酷。

‘世之学者说人主,不曰:“乘威严之势以困奸邪之臣”,而皆曰:“仁义惠爱而已矣!”’批判了当时学者对君主的建议,认为他们过于强调仁义而忽视了威严。

‘夫施与贫困者,此世之所谓仁义;哀怜百姓,不忍诛罚者,此世之所谓惠爱也。’对仁义和惠爱的本质进行了深刻的剖析。

‘故奸私之臣愈众,而暴乱之徒愈胜,不亡何时!’指出了过度仁义和惠爱会导致国家灭亡。

‘严刑者,民之所畏也;重罚者,民之所恶也。’提出了严刑重罚的治国理念。

‘今世主皆轻释重罚严诛,行爱惠,而欲霸王之功,亦不可几也。’对当时君主治国方式的批评。

‘操法术之数,行重罚严诛,则可以致霸王之功。’提出了以法术和重罚实现霸业的观点。

‘伊尹得之,汤以王;管仲得之,齐以霸;商君得之,秦以强。’以历史上的成功案例支持了自己的观点。

‘故有忠臣者,外无敌国之患,内无乱臣之忧,长安于天下,而名垂后世,所谓忠臣也。’对忠臣的定义和作用进行了阐述。

‘若夫豫让为智伯臣也’以下,通过豫让的故事,对比了有益之臣和无益之臣。

‘谚曰:“厉怜王。”’以下,通过分析“厉怜王”这一谚语,揭示了君主权力被滥用时所带来的灾难。

‘人主无法术以御其臣,虽长年而美材,大臣犹将得势,擅事主断,而各为其私急。’指出了君主若无法术控制臣子,会导致国家的混乱。

‘故《春秋》记之曰:“楚王子围将聘于郑,未出境,闻王病而反。因入问病,以其冠缨绞王而杀之,遂自立也。”’等例子,说明了君主被臣子杀害的历史事实。

‘故劫杀死亡之君,此其心之忧惧,形之苦痛也,必甚于厉矣。’通过对比,说明了君主被杀的痛苦远超过厉王的病痛。

内容标题:《泰始明昌国文:古籍-韩非子-奸劫弑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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