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兵法二十四篇的作者并非单一人物,一般认为是基于《孙子兵法》等兵法名著编纂而成的兵法书。这些兵法的编纂者主要来自春秋战国时期的军事家与谋士,如孙武、吴起等,他们通过总结战争经验,创建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军事策略。
年代:成书于春秋战国时期。
内容简要:《兵法二十四篇》结合了中国古代兵法理论的精髓,涵盖了战略、战术、兵员配置、阵法布置等多方面的内容。书中的“二十四篇”从不同角度讨论了如何有效地指挥战役,如何灵活应对敌军的挑战,以及如何调动军队以达到战略目标。它不仅是一部兵法经典,也是一部军事理论的指导书,强调通过精准的计算和深思熟虑的决策来制胜。《兵法二十四篇》涵盖了多种战法和战争技巧,尤其在战略部署和兵员运用方面具有极高的实用价值,成为了中国古代军事学的典范之一。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兵法二十四篇-斩断第十四-原文
斩断之政,谓不从教令之法也。
其法有七,一曰轻,二曰慢, 三曰盗,四曰欺,五曰背,六曰乱,七曰误,此治军之禁也。
当 断不断,必受其乱,故设斧钺之威,以待不从令者诛之。
军法异 等,过轻罚重,令不可犯,犯令者斩。
期会不到,闻鼓不行,乘 宽自留,避回自止,初近后远,唤名不应,车甲不具,兵器不备 ,此为轻军,轻军者斩。
受令不传,传令不审,迷惑吏士,金鼓 不闻,旌旗不睹,此谓慢军,慢军者斩。
食不禀粮,军不省兵, 赋赐不均,阿私所亲,取非其物,借贷不还,夺人头者,以获其 功,此谓盗军,盗军者斩。
变改姓名,衣物不鲜,旌旗裂坏,金 鼓不具,兵刃不磨,器仗不坚,矢不著羽,弓弩无弦,法令不行 此为欺军,欺军者斩。
闻鼓不进,闻金不止,按旗不伏,举旗不起,指挥不随,避前向后,纵发乱行,折其弓弩之势,却退不斗 ,宜左或右,扶伤举死,自托而归,此谓背军,背军者斩。
出军 行将,士卒争先,纷纷扰扰,车骑相连,咽塞路道,后不得先, 呼唤喧哗,无所听从,失乱行次,兵刃中伤,长短不理,上下纵 横,此为乱军,乱军者斩。
屯营所止,问其乡里,亲近相随,共 食相保,不得越次,强入他伍;干误次第,不可呵止,度营出入 ,不由门户,不自启白,奸邪所起,知者不告,罪同一等,合人 饮酒,阿私取受,大言警语,疑惑吏士,此谓误军,误军者斩。
斩断之后,此万事乃理也。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兵法二十四篇-斩断第十四-译文
斩断之政,指的是不遵守教令的法律。这些法律有七条,分别是:轻慢、盗窃、欺诈、背叛、混乱、误导,这是治理军队的禁令。如果该断不断,必然会遭受混乱的后果,因此设立斧钺的威严,用来处决不服从命令的人。
军法不同,对于犯错的处罚要轻而重,不能触犯命令,违令者将被斩首。
如果约定的时间没有到达,听到鼓声却不前进,或者故意拖延时间,或者逃避任务,这被称为轻视军队,轻视军队的人将被斩首。
接受命令却不传达,传达命令却不清晰,使士兵和官吏迷惑,听不到金鼓声,看不到旌旗,这被称为怠慢军队,怠慢军队的人将被斩首。
不领取粮食,军队不管理士兵,赏赐不平均,偏袒亲近的人,拿走不属于他们的东西,借东西不归还,夺取他人头颅的人,却因为他的功绩而获得奖赏,这被称为盗窃军队,盗窃军队的人将被斩首。
改变姓名,衣物不整洁,旌旗破损,金鼓不齐全,兵器不磨快,武器不坚固,箭矢不插羽毛,弓弩没有弦,不遵守法令,这被称为欺诈军队,欺诈军队的人将被斩首。
听到鼓声不前进,听到锣声不停步,看到旗帜不伏身,举起旗帜不响应,不跟随指挥,向前躲避向后退,随意发射箭矢,后退不战斗,应该向左或右却自顾自地回去,照顾伤员和死者,这被称为背叛军队,背叛军队的人将被斩首。
军队出行时,士兵争先恐后,混乱不堪,车马连绵,堵塞道路,后面的人无法前进,呼喊喧哗,无人听从,队伍混乱,兵器伤害,不分长短,横冲直撞,这被称为混乱军队,混乱军队的人将被斩首。
在军队驻扎的地方,询问他们的家乡,亲近的人跟随着,一起吃饭相互保护,不能越过次序,强行加入其他队伍;干扰队伍的次序,不能呵止,出入营帐不由门户,不自我报告,邪恶之事由此而生,知道的人不举报,罪行同等,一起饮酒,偏袒私情,大言不惭,使士兵和官吏疑惑,这被称为误导军队,误导军队的人将被斩首。
斩断这些行为之后,所有的事情才会变得有序。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兵法二十四篇-斩断第十四-注解
斩断之政:指严厉执行军纪,断绝违反军令的行为。
教令之法:指军队中的规章制度和命令。
斧钺:古代的一种刑具,斧头用于斩首,钺用于砍伐,这里指代严厉的刑罚。
不从令者:指不服从命令的人。
军法:军队中的法律和纪律。
期会:约定的时间地点,通常指军队集合的时间。
鼓:古代军队中的信号器具,击鼓表示集合或行动。
宽自留:指故意拖延时间,不按时到达集合地点。
背军:指军队中有人故意违反命令,不服从指挥。
乱军:指军队行动混乱,不按秩序进行。
误军:指军队中有人故意误导或破坏军队的纪律。
斩:古代的一种死刑,即斩首。
车甲:古代战车和盔甲,这里指军队的装备。
兵器:指战斗用的武器。
食不禀粮:指不按规定领取粮食。
赋赐不均:指赏赐不公平。
阿私所亲:指偏袒亲近的人。
变改姓名:指故意更改自己的名字以逃避责任。
衣物不鲜:指衣物破旧,不整洁。
兵刃不磨:指兵器不保养,不锋利。
器仗不坚:指装备不坚固。
矢不著羽:指箭矢没有羽毛,无法飞行。
弓弩无弦:指弓弩没有弦,无法使用。
法令不行:指不遵守法律和命令。
背前向后:指故意违反命令,不按正确方向行动。
扶伤举死:指在战斗中救护伤员和救助死者。
自托而归:指自己托辞退却,逃避战斗。
屯营所止:指军队驻扎的地方。
干误次第:指扰乱军队的次序。
度营出入:指进出营地。
奸邪所起:指产生邪恶行为。
合人饮酒:指聚众饮酒。
阿私取受:指私下接受贿赂。
大言警语:指说大话或吓唬人。
疑惑吏士:指使士兵们产生疑虑。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兵法二十四篇-斩断第十四-评注
此段古文出自《孙子兵法》,是中国古代军事思想的重要文献。作者通过对军队中七种禁忌的阐述,强调了军队纪律的重要性,以及执行军法对于维护军队秩序和战斗力的重要性。
首句‘斩断之政,谓不从教令之法也’开门见山地提出了斩断之政的概念,即坚决执行军令,对不服从军令的行为进行严厉惩罚。这种严格的军纪观念体现了古代军事家对军队纪律的重视。
接下来的‘其法有七’列举了七种违反军纪的行为,分别是轻、慢、盗、欺、背、乱、误。这七种行为涵盖了军队纪律的各个方面,从士兵的个人行为到军队的整体行动,无一不涉及。
‘一曰轻,二曰慢’中的‘轻’和‘慢’指的是士兵对军令的不重视和拖延执行。这两种行为会导致军队行动的迟缓和混乱,影响整体的战斗力。
‘三曰盗,四曰欺’中的‘盗’和‘欺’则涉及士兵的道德品质问题。盗取军粮、物资,欺骗上级和同僚,这些行为严重破坏了军队的团结和信任。
‘五曰背,六曰乱’中的‘背’和‘乱’指的是士兵在战斗中的不服从和混乱。这两种行为会导致军队阵型的崩溃和战斗力的丧失。
‘七曰误’则是指士兵在执行任务时的失误,如迷路、误判敌情等,这些失误虽然不如前六种行为严重,但同样会影响战斗的进行。
‘此治军之禁也’总结了上述七种行为,强调了它们是军队中的禁忌,必须坚决杜绝。
‘当断不断,必受其乱’这句话进一步强调了执行军法的重要性。如果对违反军纪的行为不进行及时处理,就会导致军队的混乱和战斗力下降。
‘故设斧钺之威,以待不从令者诛之’表明了军队中执行军法的决心和手段。斧钺是古代刑具,象征着严厉的惩罚,用以震慑那些不服从军令的人。
‘军法异等,过轻罚重,令不可犯,犯令者斩’说明了军法的严格执行。对于轻微的违规行为,也要给予严厉的惩罚,以警示其他士兵。
‘斩断之后,此万事乃理也’总结了全文,指出只有严格执行军法,才能使军队的各项事务得以理顺,达到预期的效果。这段古文不仅反映了古代军事家的智慧,也为我们今天维护社会秩序提供了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