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魏收(505年—572年),北齐史学家。他主持编撰了《魏书》。
年代:北齐(6世纪)。
内容简要:共114卷,记载了北魏的历史。书中详细记录了北魏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是研究北朝历史的重要文献。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魏书-志-卷十-原文
礼四之一
夫在天莫明于日月,在人莫明于礼仪。先王以安上治民,用成风化,苟或失之, 斯亡云及。圣者因人有尊敬哀思嗜欲喜怒之情,而制以上下隆杀长幼众寡之节,本 于人心,会于神道,故使三才惟穆,百姓允谐。而淳浇世殊,质文异设,损益相仍, 随时作范。秦灭儒经,汉承其弊,三代之礼,盖如线焉。刘氏中兴,颇率周典,魏 晋之世,抑有可知。
自永嘉扰攘,神州芜秽,礼坏乐崩,人神殄。太祖南定燕赵,日不暇给,仍世 征伐,务恢疆宇。虽马上治之,未遑制作,至于经国轨仪,互举其大,但事多粗略, 且兼阙遗。高祖稽古,率由旧则,斟酌前王,择其令典,朝章国范,焕乎复振。早 年厌世,叡虑未从,不尔,刘马之迹夫何足数!世宗优游在上,致意玄门,儒业文 风,顾有未洽,坠礼沦声,因之而往。肃宗已降,魏道衰羸,太和之风,仍世凋落, 以至于海内倾圮,纲纪泯然。呜呼!鲁秉周礼,国以克固;齐臣撤器,降人折谋。 治身不得以造次忘,治国庸可而须臾忽也。初自皇始,迄于武定,朝廷典礼之迹, 故总而录之。
太祖登国元年,即代王位于牛川,西向设祭,告天成礼。
天兴元年,定都平城,即皇帝位,立坛兆告祭天地。祝曰:“皇帝臣珪敢用玄 牡,昭告于皇天后土之灵。上天降命,乃眷我祖宗,世王幽都。珪以不德,纂戎前 绪,思宁黎元,龚行天罚。殪刘显,屠卫辰,平慕容,定中夏。群下劝进,谓宜正 位居尊,以副天人之望。珪以天时人谋,不可久替,谨命礼官,择吉日受皇帝玺绶。 惟神祗其丕祚于魏室,永绥四方。”事毕,诏有司定行次,正服色。群臣奏以国家 继黄帝之后,宜为土德,故神兽如牛,牛土畜,又黄星显曜,其符也。于是始从土 德,数用五,服尚黄,牺牲用白。祀天之礼用周典,以夏四月亲祀于西郊,徽帜有 加焉。
二年正月,帝亲祀上帝于南郊,以始祖神元皇帝配。为坛通四陛,为壝埒三重。 天位在其上,南面,神元西面。五精帝在坛内,壝内四帝,各于其方,一帝在未。 日月五星、二十八宿、天一、太一、北斗、司中、司命、司禄、司民在中壝内,各 因其方。其余从食者合一千余神,餟在外壝内。藉用藁秸,玉用四珪,币用束帛, 牲用黝犊,器用陶匏。上帝、神元用犊各一,五方帝共用犊一,日月等共用牛一。 祭毕,燎牲体左于坛南巳地,从阳之义。其瘗地坛兆,制同南郊。明年正月辛酉, 郊天。癸亥,瘗地于北郊,以神元窦皇后配。五岳名山在中壝内,四渎大川于外壝 内。后土、神元后,牲共用玄牲一,玉用两珪,币用束帛,五岳等用牛一。祭毕, 瘗牲体右于坛之北亥地,从阴也。乙丑,赦京师畿内五岁刑以下。其后,冬至祭上 帝于圜丘,夏至祭地于方泽,用牲帛之属,与二郊同。
冬十月,平文、昭成、献明庙成。岁五祭,用二至、二分、腊,牲用太牢,常 遣宗正兼太尉率祀官侍祀。置太社、太稷、帝社于宗庙之右,为方坛四陛。祀以二 月、八月,用戊,皆太牢。句龙配社,周弃配稷,皆有司侍祀。立祖神,常以正月 上未,设藉于端门内,祭牲用羊、豕、犬各一。又立神元、思帝、平文、昭成、献 明五帝庙于宫中,岁四祭,用正、冬、腊、九月,牲用马、牛各一,太祖亲祀。宫 中立星神,一岁一祭,常以十二月,用马荐各一,牛豕各二,鸡一。
太祖初,有两彗星见,刘后使占者占之,曰:“祈之则当扫定天下。”后从之, 故立其祀。又立阙二字
神十二,岁一祭,常以十一月,各用牛一、鸡三。又立 王神四,岁二祭,常以八月、十月,各用羊一。又置献明以上所立天神四十所,岁 二祭,亦以八月、十月。神尊者以马,次以牛,小以羊,皆女巫行事。又于云中及 盛乐神元旧都祀神元以下七帝,岁三祭,正、冬、腊,用马牛各一,祀官侍祀。明 年春,帝始躬耕籍田,祭先农,用羊一。祀日于东郊,用骍牛一。秋分祭月于西郊, 用白羊一。
天赐二年夏四月,复祀天于西郊,为方坛一,置木主七于上。东为二陛,无等; 周垣四门,门各依其方色为名。牲用白犊、黄驹、白羊各一。祭之日,帝御大驾, 百官及宾国诸部大人毕从至郊所。帝立青门内近南坛西,内朝臣皆位于帝北,外朝 臣及大人咸位于青门之外,后率六宫从黑门入,列于青门内近北,并西面。廪牺令 掌牲,陈于坛前。女巫执鼓,立于陛之东,西面。选帝之十族子弟七人执酒,在巫 南,西面北上。女巫升坛,摇鼓。帝拜,若肃拜,百官内外尽拜。祀讫,复拜。拜 讫,乃杀牲。执酒七人西向,以酒洒天神主,复拜,如此者七。礼毕而返。自是之 后,岁一祭。
太宗永兴三年三月,帝祷于武周车轮二山。初清河王绍有宠于太祖,性凶悍, 帝每以义责之,弗从。帝惧其变,乃于山上祈福于天地神祇。及即位坛兆,后因以 为常祀,岁一祭,牲用牛,帝皆亲之,无常日。
明年,立太祖庙于白登山。岁一祭,具太牢,帝亲之,亦无常月。兼祀皇天上 帝,以山神配,旱则祷之,多有效。是岁,诏郡国于太祖巡幸行宫之所,各立坛, 祭以太牢,岁一祭,皆牧守侍祀。又立太祖别庙于宫中,岁四祭,用牛马羊各一。 又加置天日月之神
之法, 别集为亲拜之仪。”制可。于是上乃亲祭。其后四时常祀,皆亲之。
十年四月,帝初以法服御辇,祀于西郊。
十二年十月,帝亲筑圜丘于南郊。
十三年正月,帝以大驾有事于圜丘。五月庚戍,车驾有事于方泽。壬戌,高祖 临皇信堂,引见群臣。诏曰:“《礼记祭法》称:‘有虞氏禘黄帝。’《大传》曰 ‘禘其祖之所自出’,又称‘不王不禘’。《论》曰:“‘禘自既灌。’《诗》 《颂》:‘《长发》,大禘。’《尔雅》曰:‘禘,大祭也。’夏殷四时祭:礻勺、 禘、烝、尝,周改禘为祠。《祭义》称‘春祭、秋尝’,亦夏殷祭也。《王制》称: ‘犆罐、祫禘、祫尝祫烝。’其礼传之文如此。郑玄解禘,天子祭圜丘曰禘,祭宗 庙大祭亦曰禘。三年一祫,五年一禘、祫则合群毁庙之主于太庙,合而祭之。禘则 增及百官配食者,审谛而祭之。天子先禘佩而后时祭,诸侯先时祭而后禘佩。鲁礼, 三年丧毕而祫,明年而禘。圜丘、宗庙大祭俱称禘,祭有两禘明也。王肃解禘祫, 称天子诸侯皆禘于宗庙,非祭天之祭。郊祀后稷,不称禘,宗庙称禘。禘、祫一名 也,合而祭之故称祫,审谛之故称禘,非两祭之名。三年一祫,五年一禘,总而互 举之,故称五年再殷祭,不言一禘一祫,断可知矣。礼文大略,诸儒之说,尽具于 此。卿等便可议其是非。”
尚书游明根、左丞郭祚、中书侍郎封琳、著作郎崔光等对曰:“郑氏之义,禘 者大祭之名。大祭圜丘谓之禘者,审谛五精星辰也;大祭宗庙谓之禘者,审谛其昭 穆。圜丘常合不言祫,宗庙时合故言祫。斯则宗庙祫趾并行,圜丘一禘而已。宜于 宗庙俱行禘祫之礼。二礼异,故名殊。依《礼》,春废犆罐,于尝于蒸则祫,不于 三时皆行禘佩之礼。”中书监高闾、仪曹令李韶、中书侍郎高遵等十三人对称: “禘祭圜丘之禘与郑义同,其宗庙禘祫之祭与王义同。与郑义同者,以为有虞禘黄 帝,黄帝非虞在庙之帝,不在庙,非圜丘而何?又《大传》称祖其所自出之祖,又 非在庙之文。《论》称‘禘自既灌’,事似据。《尔雅》称‘禘,大祭也’。《颂》 ‘《长发》,大禘也’,殷王之祭。斯皆非诸侯之礼,诸侯无禘。礼唯夏殷,夏祭 称禘,又非宗庙之禘。鲁行天子之仪,不敢专行圜丘之禘,改殷之禘,取其禘名于 宗庙,因先有祫,遂生两名。据王氏之义,祫而禘祭之,故言禘祫,总谓再殷祭, 明不异也。禘祫一名也。其禘祫止于一时,止于一时者,祭不欲数,数则黩。一岁 而三禘,愚以为过数。”
帝曰:“尚书、中书等,据二家之义,论禘佩详矣。然于行事取衷,犹有未允。 监等以禘佩为名,义同王氏,禘祭圜丘,事与郑同。无所间然。尚书等与郑氏同, 两名两祭,并存并用,理有未称。俱据二义,一时禘祫,而阙二时之禘,事有难从。 夫先王制礼,内缘人子之情,外协尊卑之序。故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庙, 数尽则毁,藏主于太祖之庙,三年而祫祭之。世尽则毁,以示有终之义;三年而祫, 以申追远之情。禘佩既是一祭,分而两之,事无所据。毁庙三年一祫,又有不尽四 时,于礼为阙。七庙四时常祭,祫则三年一祭,而又不究四时,于情为简。王以禘 佩为一祭,王义为长。郑以圜丘为禘,与宗庙大祭同名,义亦为当。今互取郑、王 二义。禘佩并为一名,从王;禘佩是祭圜丘大祭之名,上下同用,从郑。若以数则 黩,五年一禘,改祫从禘。五年一禘,则四时尽禘,以称今情。禘则依《礼》文, 先禘而后时祭。便即施行,著之于令,永为世法。”
高闾曰:“《书》称:‘肆类于上帝,禋于六宗。’六宗之祀,《礼》无明文, 名位坛兆,历代所疑。汉魏及晋诸儒异说,或称天地四时,或称六者之间,或称 《易》之六子,或称风雷之类,或称星辰之属,或曰世代所宗,或云宗庙所尚,或 曰社稷五祀,凡有十一家。自晋已来,逮于圣世,以为论者虽多,皆有所阙,莫能 评究。遂相因承,别立六宗之兆,总为一位而祭之。比敕臣等评议取衷,附之祀典。 臣等承旨,披究往说,各有其理。较而论之,长短互有,若偏用一家,事或差舛。 众疑则从多,今惑则仍古。请依先别处六宗之兆,总为一祀而祭之。”帝曰:“详 定朝令,祀为事首,以疑从疑,何所取正?昔石渠、虎阁之议,皆准类以引义,原 事以证情,故能通百家之要,定累世之疑。况今有文可据,有本可推,而不评而定 之,其致安在?朕躬览《尚书》之文,称‘肆类上帝,禋于六宗’,文相连属,理 似一事。上帝称肆而无禋,六宗言禋而不别其名。以此推之,上帝、六宗当是一时 之祀,非别祭之名。肆类非独祭之目,焚烟非他祀之用。六宗者,必是天皇大帝及 五帝之神明矣。禋是祭帝之事,故称禋以关其他,故称六以证之。然则肆类上帝, 禋于六宗,一祭也,互举以成之。今祭圜丘,五帝在焉,其牲币俱禋,故称肆类上 帝,禋于六宗。一祭而六祀备焉。六祭既备,无烦复别立六宗之位。便可依此附令, 永为定法。”
十四年八月诏曰:“丘泽初志,配尚宜定,五德相袭,分叙有常。然异同之论, 著于往汉,未详之说,疑在今史。群官百辟
可议其所应,必令合衷,以成万代之 式。”
中书监高闾议以为:“帝王之作,百代可知,运代相承,书传可验。虽祚命有 长短,德政有优劣,至于受终严祖,殷荐上帝,其致一也。故敢述其前载,举其大 略。
臣闻居尊据极,允应明命者,莫不以中原为正统,神州为帝宅。苟位当名全, 化迹流洽,则不专以世数为与夺,善恶为是非。
故尧舜禅揖,一身异尚;魏晋相代, 少纪运殊。桀纣至虐,不废承历之叙;厉惠至昏,不阙周晋之录。
计五德之论,始 自汉刘,一时之议,三家致别。故张苍以汉为水德,贾谊、公孙臣以汉为土德,刘 向以汉为火德。
以为水德者,正以尝有水溢之应,则不推运代相承之数矣。以土德 者,则以亡秦继历,相即为次,不推逆顺之异也。
以为火德者,悬证赤帝斩蛇之符, 弃秦之暴,越恶承善,不以世次为正也,故以承周为火德。
自兹厥后,乃以为常。 魏承汉,火生土,故魏为土德。晋承魏,土生金,故晋为金德。赵承晋,金生水, 故赵为水德。燕承赵,水生木,故燕为木德。秦承燕,木生火,故秦为火德。
秦之 未灭,皇魏未克神州,秦氏既亡,大魏称制玄朔。故平文之庙,始称‘太祖’,以 明受命之证,如周在岐之阳。
若继晋,晋亡已久;若弃秦,则中原有寄。推此而言, 承秦之理,事为明验。故以魏承秦,魏为土德,又五纬表验,黄星曜彩,考氏定实, 合德轩辕,承土祖未,事为著矣。
又秦赵及燕,虽非明圣,各正号赤县,统有中土, 郊天祭地,肆类咸秩,明刑制礼,不失旧章。奄岱逾河,境被淮汉。非若龌龊边方, 僭拟之属,远如孙权、刘备,近若刘裕、道成,事系蛮夷,非关中夏。
伏惟圣朝, 德配天地,道被四海,承乾统历,功侔百王。光格同于唐虞,享祚流于周汉,正位 中境,奄有万方。
今若并弃三家,远承晋氏,则蔑中原正次之实。存之无损于此, 而有成于彼;废之无益于今,而有伤于事。臣愚以为宜从尚黄,定为土德。
又前代 之君,明贤之史,皆因其可褒褒之,可贬贬之。今议者偏据可绝之义,而不录可全 之礼。所论事大,垂之万叶。宜并集中秘群儒,人人别议,择其所长,于理为悉。”
秘书丞臣李彪、著作郎崔光等议以为:“尚书闾议,继近秦氏。臣职掌国籍, 颇览前书,惜此正次,慨彼非绪。辄仰推帝始,远寻百王。
魏虽建国君民,兆关 振古,祖黄制朔,绵迹有因。然此帝业,神元为首。案神元、晋武,往来和好。至 于桓、穆,洛京破亡。二帝志摧聪、勒,思存晋氏,每助刘琨,申威并冀。是以晋 室衔扶救之仁,越石深代王之请。
平文、太祖,抗衡苻石,终平燕氏,大造中区。 则是司马祚终于郏鄏,而元氏受命于云代。盖自周之灭及汉正号,几六十年,著符 尚赤。后虽张、贾殊议,暂疑而卒从火德,以继周氏。排虐嬴以比共工,蔑暴项而 同吴广。近蠲谬伪,远即神正,若此之明也。宁使白蛇徒斩,雕云空结哉!
自有晋 倾沦,暨登国肇号,亦几六十余载,物色旗帜,率多从黑。是又自然合应,玄同汉 始。且秦并天下,革创法度,汉仍其制,少所变易。犹仰推五运,竟踵隆姬。而况 刘、石、苻、燕,世业促褊,纲纪弗立。魏接其弊,自有彝典,岂可异汉之承木, 舍晋而为土邪?
夫皇统崇极,承运至重,必当推协天绪,考审正次,不可杂以僭窃, 参之强狡。神元既晋武同世,桓、穆与怀、愍接时。晋室之沦,平文始大,庙号太 祖,抑亦有由。绍晋定德,孰曰不可,而欲次兹伪僭,岂非惑乎?臣所以慺慺惜之, 唯垂察纳。”
诏令群官议之。
十五年正月,侍中、司空、长乐王穆亮,侍中、尚书左仆射、平原王陆叡,侍 中、吏部尚书、中山王王元孙,侍中、尚书、驸马都尉、南平王冯诞,散骑常侍、 都曹尚书、新泰侯游明根,散骑常侍、南部令邓侍祖,秘书中散李恺,尚书左丞郭 祚,右丞、霸城子卫庆,中书侍郎封琳,中书郎、泰昌子崔挺,中书侍郎贾元寿等 言:“臣等受敕共议中书监高闾、秘书丞李彪等二人所议皇魏行次。
尚书高闾以石 承晋为水德,以燕承石为木德,以秦承燕为火德,大魏次秦为土德,皆以地据中夏, 以为得统之征。皇魏建号,事接秦末,晋既灭亡,天命在我。故因中原有寄,即而 承之。
彪等据神元皇帝与晋武并时,桓、穆二帝,仍修旧好。始自平文,逮于太祖, 抗衡秦、赵,终平慕容。晋祚终于秦方,大魏兴于云朔。据汉弃秦承周之义,以皇 魏承晋为水德。二家之论,大略如此。
臣等谨共参论,伏惟皇魏世王玄朔,下迄魏、 晋,赵、秦、二燕虽地据中华,德祚微浅,并获推叙,于理未惬。又国家积德修长, 道光万载。彪等职主东观,详究图史,所据之理,其致难夺。今欲从彪等所议,宜 承晋为水德。’
诏曰:“越近承远,情所未安。然考次推时,颇亦难继。朝贤所议, 岂朕能有违夺。便可依为水德,祖申腊辰。”
四年,经始明堂,改营太庙。诏曰:“祖有功,宗有德,自非功德厚者,不得 擅祖宗之名,居二祧之庙。仰惟先朝旧事,舛驳不同,难以取准。今将述遵先志, 具详礼典,宜制祖宗之号,定将来之法。烈祖有创基之功,世祖有开拓之德,宜为 祖宗,百世不迁。而
远祖平文功未多于昭成,然庙号为太祖;道武建业之勋,高于平文,庙号为烈祖。
比功校德,以为未允。朕今奉尊道武为太祖,与显祖为二祧,余者以次而迁。
平文既迁,庙唯有六,始今七庙,一则无主。唯当朕躬此事,亦臣子所难言。
夫生必有终,人之常理。朕以不德,忝承洪绪,若宗庙之灵,获全首领以没于地,为昭穆之次,心愿毕矣。
必不可豫,设可垂之文,示后必令迁之。”
司空公、长乐王穆亮等奏言:“升平之会,事在于今。推功考德,实如明旨。
但七庙之祀,备行日久,无宜阙一,虚有所待。臣等愚谓,依先尊祀,可垂文示后。理衷如此,不敢不言。”
诏曰“理或如此。比有间隙,当为文相示”。
八月壬辰,诏郡国有时果可荐者,并送京师以供庙飨。
又诏曰:“《礼》云自外至者,无主不立。先朝以来,以正月吉日,于朝廷设幕,中置松柏树,设五帝坐。
此既无可祖配,揆之古典,实无所取,可去此祀。又探策之祭,既非礼典,可悉罢之。”
戊午诏曰:“国家自先朝以来,飨祀诸神,凡有一千二百余处。今欲减省群祀,务从简约。
昔汉高之初,所祀众神及寝庙不少今日。至于元、成之际,匡衡执论,乃得减省。
后至光武之世,礼仪始备,飨祀有序。凡祭不欲数,数则黩,黩则不敬。神聪明正直,不待烦祀也。”
又诏曰:“明堂、太庙,并祀祖宗,配祭配享,于斯备矣。白登、崞山、鸡鸣山庙唯遣有司行事。
冯宣王诞生先后,复因在官长安,立庙宜异常等。可敕雍州,以时供祭。”
又诏曰:“先恆有水火之神四十余名,及城北星神。今圜丘之下,既祭风伯、雨师、司中、司命,明堂祭门、户、井、灶、中霤,每神皆有。
此四十神计不须立,悉可罢之。”
甲寅,集群官,诏曰:“近论朝日夕月,皆欲以二分之日,于东西郊行礼。
然月有余闰,行无常准。若一依分日,或值月出于东,而行礼於西,寻情即理,不可施行。
昔秘书监薛谓等尝论此事,以为朝日以朔,夕月以朏。卿等意谓朔朏二分,何者为是?”
尚书游明根对曰“考案旧式,推校众议,宜从朏月”。
十一月己未朔,帝释禫祭于太和庙。帝衮冕,与祭者朝服。既而帝冠黑介帻,素纱深衣,拜山陵而还宫。
庚申,帝亲省齐宫冠服及郊祀俎豆,癸亥冬至,将祭圜丘,帝衮冕剑舄,待臣朝服。
辞太和庙,之圜丘,升祭柴燎,遂祀明堂,大合。既而还之太和庙,乃入。
甲子,帝衮冕辞太和庙,临太华殿,朝群官。既而帝冠通天,绛纱袍,临飨礼。帝感慕,乐悬而不作。
丁卯,迁庙,陈列冕服,帝躬省之。既而帝兗冕,辞太和庙,之太庙,百官陪从。
奉臣主于齐车,至新庙。有司升神主于太庙,诸王侯牧守、四海蕃附,各以其职来祭。
十六年正月戊午,诏曰:“夫四时享祀,人子常道。然祭荐之礼,贵贱不同。
故有邑之君,祭以首时,无田之士,荐以仲月。况七庙之重,而用中节者哉!
自顷蒸尝之礼,颇违旧义。今将仰遵远式,以此孟月,犆罐于太庙。
但朝典初改,众务殷凑,无遑齐洁,遂及于今。又接神飨祖,必须择日。
今礼律未宣,有司或不知此。可敕太常令克日以闻。”
二月丁酉,诏曰:“夫崇圣祀德,远代之通黄;秩阙三字,中古之近规。
故三五至仁,唯德配享;夏殷私己,稍用其姓。且法施于民,祀有明典,立功垂惠,祭有恆式。
斯乃异代同途,奕世共轨。今远遵明令,宪章旧则,比于祀令,已为决之。
其孟春应祀者,顷以事殷,遂及今日。可令仍以仲月而飨祀焉。
凡在祀令,其数有五。帝尧树则天之功,兴巍巍之治,可祀于平阳。
虞舜播太平之风,致无为之化,可祀于广宁。夏禹御洪水之灾,建天下之利,可祀于安邑。
周文公制礼作乐,垂范万叶,可祀于洛阳。其宣尼之庙,已于中省,当别敕有司。
飨荐之礼,自文公已上,可令当界牧守,各随所近,摄行祀事,皆用清酌尹祭也。”
丙午,诏有司克吉亥,备小驾,躬临千亩,官别有敕。
癸丑,帝临宣文堂,引仪曹尚书刘昶、鸿胪卿游明根、行仪曹事李韶,授策孔子,崇文圣之谥。
于是昶等就庙行事。既而,帝齐中书省,亲拜祭于庙。
九月甲寅朔,大享于明堂,祀文明太后于玄室,帝亲为之词。
十月已亥,诏曰:“夫先王制礼,所以经纶万代,贻法后昆。至乃郊天享祖,莫不配祭,然而有节。
白登庙者,有为而兴,昭穆不次。故太祖有三层之宇,巴陵无方丈之室。
又常用季秋,躬驾展虔,祀礼或有亵慢之失,嘉乐颇涉野合之讥。
今授衣之旦,享祭明堂;玄冬之始,奉烝太庙。若复致齐白登,便为一月再驾,事成亵渎。
回详二理,谓宜省一。白登之高,未若九室之美;帏次之华,未如清庙之盛。
将欲废彼东山之祀,成此二享之敬。可具敕有司,但令内典神者,摄行祭事。
献明、道武各有庙称,可具依旧式。”自太宗诸帝,昔无殿宇,因停之。
十八年,南巡。正月,次殷比干墓,祭以太牢。
三月,诏罢西郊祭天。
十九年,帝南征。正月,车驾济淮,命太常致祭。又诏祀岱岳。
三月癸亥,诏曰:“知太和庙已就,神仪灵主,宜时奉宁。可克三月三日己已,内奉迁于正庙。其出金墉
之仪,一准出代都太和之式。入新庙之典,可依近至金墉之轨。共威仪卤簿,如出代庙。百官奉迁,宜可省之。但令朝官四品已上,侍官五品已上及宗室奉迎。
六月,相州刺史高闾表言:“伏惟太武皇帝发孝思之深诚,同渭阳之远感,以鄴土舅氏之故乡,有归魂之旧宅,故为密皇后立庙于城内,岁时祭祀,置庙户十家,齐宫三十人。春秋烝尝,冠服从事,刺史具威仪,亲行荐酌,升降揖让,与七庙同仪,礼毕,撤会而罢。今庙殿亏漏,门墙倾毁,簠簋故败,行礼有阙。臣备职司,目所亲睹。若以七庙惟新,明堂初制,配飨之仪,备于京邑者,便应罢坏,辍其常祭。如以功高特立,宜应新其灵宇。敢陈所见,伏请恩裁。”诏罢之。
十一月庚午,帝幸委粟山,议定圜丘。己卯,帝在合温室,引咸阳王禧,司空公穆亮,吏部尚书、任城王澄及议礼之官。诏曰:“朝集公卿,欲论圜丘之礼。今短晷斯极,长日方至。案《周官》祀昊天上帝于圜丘,礼之大者。两汉礼有参差,魏晋犹亦未一。我魏氏虽上参三皇,下考叔世近代都祭圜丘之礼,复未考《周官》,为不刊之法令。以此祭圜丘之礼示卿等,欲与诸贤考之厥衷。”帝曰:“夕牲之礼,无可依准,近在代都,已立其议。杀牲祼神,诚是一日之事,终无夕而杀牲,待明而祭。”员外散骑常侍刘芳对曰:“臣谨案《周官牧人职》,正有夕展牲之礼,实无杀牲之事。”秘书令李彪曰:“夕不杀牲,诚如圣旨。未审告庙以不?臣闻鲁人将有事于上帝,必先有事于泮宫,注曰,‘先人’。以此推之,应有告庙。”帝曰:“卿言有理,但朕先以郊配,意欲废告,而卿引证有据,当从卿议。”
帝又曰:“圜丘之牲,色无常准,览推古事,乖互不一。周家用骍,解言是尚。晋代靡知所据。舜之命禹,悉用尧辞,复言玄牡告于后帝。今我国家,时用夏正,至于牲色,未知何准?”秘书令李彪曰:“观古用玄,似取天玄之义,臣谓宜用玄。至于五帝,各象其方色,亦有其义。”帝曰:“天何时不玄,地何时不黄,意欲从玄。”
又曰:“我国家常声鼓以集众。《易》称二至之日,商旅不行,后不省方,以助微阳、微阴。今若依旧鸣鼓,得无阙寝鼓之义,无妨古义。”员外郎崔逸曰:“臣案周礼,当祭之日,雷鼓雷鼗,八面而作,犹不妨阳。臣窃谓以鼓集众无妨古义。
癸未,诏三公衮冕八章,太常冕六章,用以陪荐。
甲申长至,祀昊天于委粟山,大夫祭。疑。
二十年,立方泽于河阴,仍遣使者以太牢祭汉光武及明、章三帝陵。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魏书-志-卷十-译文
礼的第四部分之一
在天上没有比日月更明亮的,在人间没有比礼仪更重要的。先王通过礼仪来安定上层、治理百姓,以此形成风俗教化,如果失去了礼仪,国家就会灭亡。圣人根据人们有尊敬、哀思、嗜欲、喜怒的情感,制定了上下尊卑、长幼众寡的礼节,这些礼节源于人心,符合神道,因此使天地人三才和谐,百姓和睦。然而,淳朴与浇薄的时代不同,质朴与文饰的礼仪设置也不同,礼仪的增减不断变化,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制定规范。秦朝毁灭了儒家经典,汉朝继承了秦朝的弊端,三代的礼仪几乎断绝。刘氏中兴,大致遵循了周朝的典章,魏晋时期,礼仪也有所恢复。
自从永嘉年间动乱以来,神州大地荒芜,礼仪崩坏,人与神的关系断绝。太祖南定燕赵,忙于征战,无暇顾及礼仪制度的制定,虽然通过武力治理国家,但礼仪制度大多粗略,且有许多缺失。高祖遵循古制,参考前代君王的典章,选择了合适的礼仪制度,使朝廷的典章制度重新焕发光彩。早年高祖去世,睿智的考虑未能实现,否则刘氏和马氏的功绩又算得了什么!世宗在位时,注重玄学,儒学和文风未能充分发展,礼仪和音乐逐渐衰落。肃宗以后,魏国的国势衰弱,太和年间的风气逐渐凋零,最终导致国家崩溃,纲纪荡然无存。唉!鲁国秉持周礼,国家因此稳固;齐国臣子撤去礼器,降服的人折断了谋略。治理自身不能轻易忘记礼仪,治理国家更不能片刻疏忽。从皇始年间到武定年间,朝廷的礼仪制度,因此总括记录下来。
太祖登国元年,在牛川即代王位,面向西方设祭,告天成礼。
天兴元年,定都平城,即皇帝位,设立祭坛告祭天地。祝词说:“皇帝臣珪敢用黑色的公牛,昭告于皇天后土之灵。上天降命,眷顾我的祖宗,世代统治幽都。珪以不德之身,继承前人的事业,希望安抚百姓,执行上天的惩罚。消灭刘显,屠戮卫辰,平定慕容,安定中原。群臣劝进,认为应该正位居尊,以符合天人和百姓的期望。珪认为天时和人谋不可长久替代,谨命礼官选择吉日接受皇帝玺绶。愿神灵保佑魏室,永远安定四方。”仪式结束后,诏令有关部门确定国家的次序,正定服色。群臣上奏认为国家继承黄帝之后,应该以土德为主,因此神兽如牛,牛是土畜,又有黄星显耀,这是符瑞。于是开始以土德为主,数字用五,服色尚黄,牺牲用白色。祭祀天的礼仪采用周朝的典章,在夏四月亲自在西郊祭祀,旗帜有所增加。
二年正月,皇帝亲自在南郊祭祀上帝,以始祖神元皇帝配享。祭坛有四层台阶,有三重围墙。天位在上,面向南,神元皇帝面向西。五精帝在坛内,围墙内有四帝,各在其方位,一帝在未位。日月五星、二十八宿、天一、太一、北斗、司中、司命、司禄、司民在中间的围墙内,各在其方位。其余从食的神灵共一千多位,在外围墙内。祭品用藁秸,玉器用四珪,币帛用束帛,牺牲用黑色的牛犊,器皿用陶匏。上帝、神元皇帝各用一头牛犊,五方帝共用一头牛犊,日月等共用一头牛。祭祀结束后,将牺牲的左半部分在坛南巳地焚烧,象征阳的意义。埋葬祭品的地坛制度与南郊相同。次年正月辛酉,在南郊祭天。癸亥,在北郊埋葬祭品,以神元窦皇后配享。五岳名山在中间的围墙内,四渎大川在外围墙内。后土、神元皇后,牺牲共用一头黑色的牛,玉器用两珪,币帛用束帛,五岳等用一头牛。祭祀结束后,将牺牲的右半部分在坛北亥地埋葬,象征阴的意义。乙丑,赦免京师畿内五年以下刑期的犯人。此后,冬至在圜丘祭祀上帝,夏至在方泽祭祀地,使用的牺牲和币帛与南郊和北郊相同。
冬十月,平文、昭成、献明庙建成。每年祭祀五次,分别在冬至、夏至、春分、秋分和腊月,牺牲用太牢,通常派遣宗正兼太尉率领祀官侍祀。在宗庙的右侧设立太社、太稷、帝社,为方坛四层台阶。祭祀在二月和八月,用戊日,都用太牢。句龙配享社神,周弃配享稷神,都有司侍祀。设立祖神,通常在正月的上未日,在端门内设祭,牺牲用羊、猪、狗各一头。又在宫中设立神元、思帝、平文、昭成、献明五帝庙,每年祭祀四次,分别在正月、冬至、腊月和九月,牺牲用马、牛各一头,太祖亲自祭祀。宫中设立星神,每年祭祀一次,通常在十二月,用马荐各一头,牛猪各两头,鸡一只。
太祖初年,有两颗彗星出现,刘后让占卜者占卜,占卜者说:“祈祷则可以扫平天下。”刘后听从了,因此设立了祭祀。又设立了十二位神,每年祭祀一次,通常在十一月,各用一头牛、三只鸡。又设立了四位王神,每年祭祀两次,通常在八月和十月,各用一头羊。又设立了献明以上所立的天神四十所,每年祭祀两次,也在八月和十月。尊贵的神用马,次等的用牛,小的用羊,都由女巫主持祭祀。又在云中和盛乐神元旧都祭祀神元以下七帝,每年祭祀三次,分别在正月、冬至和腊月,用马牛各一头,祀官侍祀。次年春天,皇帝开始亲自耕种籍田,祭祀先农,用一头羊。在东郊祭祀日,用一头红色的牛。秋分在西郊祭祀月,用一头白羊。
天赐二年夏四月,再次在西郊祭祀天,设立一个方坛,上面放置七个木主。东面有两个台阶,没有等级;四周的围墙有四个门,每个门根据其方位颜色命名。牺牲用白色的牛犊、黄色的小马、白色的羊各一头。祭祀当天,皇帝乘坐大驾,百官和宾国各部大人全部跟随到郊外。皇帝站在青门内靠近南坛的西侧,内朝臣都站在皇帝的北侧,外朝臣和大人都站在青门外,皇后率领六宫从黑门进入,列在青门内靠近北侧,面向西。廪牺令掌管牺牲,陈列在坛前。女巫执鼓,站在台阶的东侧,面向西。挑选皇帝的十族子弟七人执酒,站在女巫的南侧,面向西,北面为上。女巫登上祭坛,摇动鼓。皇帝拜祭,百官内外都拜祭。祭祀结束后,再次拜祭。拜祭结束后,宰杀牺牲。执酒的七人面向西,用酒洒向天神主,再次拜祭,如此重复七次。礼仪结束后返回。从此以后,每年祭祀一次。
太宗永兴三年三月,皇帝在武周车轮二山祈祷。起初,清河王绍受到太祖的宠爱,性格凶悍,皇帝常常用道义责备他,但他不听从。皇帝担心他发动叛乱,于是在山上向天地神祇祈福。即位后,将此处作为常祀之地,每年祭祀一次,牺牲用牛,皇帝都亲自参加,没有固定的日期。
次年,在白登山设立太祖庙。每年祭祀一次,用太牢,皇帝亲自参加,也没有固定的月份。同时祭祀皇天上帝,以山神配享,干旱时祈祷,多有灵验。这一年,诏令各郡国在太祖巡幸的行宫所在地设立祭坛,用太牢祭祀,每年祭祀一次,都由牧守侍祀。又在宫中设立太祖别庙,每年祭祀四次,用牛马羊各一头。又增设了天日月之神。
制定礼仪,特别规定为亲自拜祭的仪式。”皇帝批准了这一提议。于是皇帝亲自进行祭祀。之后每年的四季常规祭祀,皇帝也都亲自参加。
十年四月,皇帝首次穿着法服,乘坐御辇,前往西郊进行祭祀。
十二年十月,皇帝亲自在南郊建造圜丘。
十三年正月,皇帝乘坐大驾前往圜丘进行祭祀。五月庚戍日,皇帝的车驾前往方泽进行祭祀。壬戌日,高祖皇帝在皇信堂召见群臣。皇帝下诏说:“《礼记·祭法》中提到:‘有虞氏祭祀黄帝。’《大传》中说:‘祭祀祖先的起源’,又说‘不称王则不进行禘祭’。《论语》中说:‘禘祭从灌礼开始。’《诗经·颂》中提到:‘《长发》是大禘。’《尔雅》中说:‘禘是大祭。’夏商时期的四季祭祀包括礻勺、禘、烝、尝,周朝将禘改为祠。《祭义》中提到‘春祭、秋尝’,这也是夏商时期的祭祀。《王制》中提到:‘犆罐、祫禘、祫尝祫烝。’这些礼仪的传承文献如此。郑玄解释禘,天子在圜丘祭祀称为禘,在宗庙进行大祭也称为禘。每三年进行一次祫祭,每五年进行一次禘祭,祫祭时将已毁庙的神主合并在太庙中,一起祭祀。禘祭则增加百官配享,仔细审查后进行祭祀。天子先进行禘佩,然后进行时祭,诸侯先进行时祭,然后进行禘佩。鲁国的礼仪,三年丧期结束后进行祫祭,第二年进行禘祭。圜丘和宗庙的大祭都称为禘,说明祭祀有两种禘。王肃解释禘祫,认为天子和诸侯都在宗庙进行禘祭,不是祭天的祭祀。郊祀后稷,不称为禘,宗庙祭祀称为禘。禘和祫是一个名称,合祭称为祫,仔细审查称为禘,不是两种祭祀的名称。每三年进行一次祫祭,每五年进行一次禘祭,总称为五年再殷祭,不称为一禘一祫,这是明确的。礼文的大致内容,诸儒的解释,都在这里了。你们可以讨论其是非。”
尚书游明根、左丞郭祚、中书侍郎封琳、著作郎崔光等人回答说:“郑氏的解释,禘是大祭的名称。在圜丘进行大祭称为禘,是仔细审查五精星辰;在宗庙进行大祭称为禘,是仔细审查昭穆。圜丘通常合祭不称为祫,宗庙时合祭故称为祫。这说明宗庙的祫祭和圜丘的禘祭并行,圜丘只有禘祭。应该在宗庙同时进行禘祫之礼。两种礼仪不同,所以名称不同。根据《礼记》,春季废除犆罐,在尝祭和蒸祭时进行祫祭,不在三个季节都进行禘佩之礼。”中书监高闾、仪曹令李韶、中书侍郎高遵等十三人回答说:“禘祭圜丘的禘与郑氏的解释相同,宗庙的禘祫祭与王氏的解释相同。与郑氏解释相同的是,认为有虞氏祭祀黄帝,黄帝不是虞氏在庙中的帝,不在庙中,不在圜丘又在哪里?《大传》中提到祭祀祖先的起源,也不是在庙中的文字。《论语》中提到‘禘自既灌’,事情似乎有依据。《尔雅》中提到‘禘是大祭’。《颂》中提到‘《长发》是大禘’,是殷王的祭祀。这些都不是诸侯的礼仪,诸侯没有禘祭。礼仪只在夏商时期,夏祭称为禘,也不是宗庙的禘祭。鲁国行天子的礼仪,不敢专行圜丘的禘祭,改殷的禘祭,取其禘名于宗庙,因先有祫祭,遂产生两个名称。根据王氏的解释,祫而禘祭之,故称为禘祫,总称为再殷祭,说明不异。禘祫是一个名称。禘祫只在一时进行,只在一时进行是因为祭祀不宜频繁,频繁则亵渎。一年进行三次禘祭,我认为过于频繁。”
皇帝说:“尚书、中书等,根据两家的解释,讨论禘佩已经很详细了。但在实际操作中取中,仍有不妥。监等以禘佩为名,解释与王氏相同,禘祭圜丘,事情与郑氏相同。没有异议。尚书等与郑氏相同,两名两祭,并存并用,理论上不妥。根据两家的解释,一时禘祫,而缺二时的禘祭,事情难以遵从。先王制定礼仪,内合人子之情,外协尊卑之序。所以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庙,数尽则毁,藏主于太祖之庙,三年进行一次祫祭。世尽则毁,以示有终之义;三年进行一次祫祭,以申追远之情。禘佩既是一祭,分而两之,事情没有依据。毁庙三年进行一次祫祭,又有不尽四时,于礼为缺。七庙四时常祭,祫则三年一祭,而又不究四时,于情为简。王氏以禘佩为一祭,王氏的解释为长。郑氏以圜丘为禘,与宗庙大祭同名,解释也妥当。今互取郑、王两家的解释。禘佩并为一名,从王氏;禘佩是祭圜丘大祭之名,上下同用,从郑氏。若以数则亵渎,五年进行一次禘祭,改祫从禘。五年进行一次禘祭,则四时尽禘,以称今情。禘则依《礼记》文,先禘而后时祭。便即施行,著之于令,永为世法。”
高闾说:“《书》中提到:‘肆类于上帝,禋于六宗。’六宗的祭祀,《礼记》没有明文规定,名位坛兆,历代都有疑问。汉魏及晋诸儒有不同的解释,或称天地四时,或称六者之间,或称《易》之六子,或称风雷之类,或称星辰之属,或曰世代所宗,或云宗庙所尚,或曰社稷五祀,共有十一家。自晋以来,直到圣世,认为论者虽多,皆有所缺,未能评究。遂相因承,别立六宗之兆,总为一位而祭之。比敕臣等评议取中,附之祀典。臣等承旨,披究往说,各有其理。较而论之,长短互有,若偏用一家,事情或有差错。众疑则从多,今惑则仍古。请依先别处六宗之兆,总为一祀而祭之。”皇帝说:“详定朝令,祀为事首,以疑从疑,何所取正?昔石渠、虎阁之议,皆准类以引义,原事以证情,故能通百家之要,定累世之疑。况今有文可据,有本可推,而不评而定之,其致安在?朕躬览《尚书》之文,称‘肆类上帝,禋于六宗’,文相连属,理似一事。上帝称肆而无禋,六宗言禋而不别其名。以此推之,上帝、六宗当是一时之祀,非别祭之名。肆类非独祭之目,焚烟非他祀之用。六宗者,必是天皇大帝及五帝之神明矣。禋是祭帝之事,故称禋以关其他,故称六以证之。然则肆类上帝,禋于六宗,一祭也,互举以成之。今祭圜丘,五帝在焉,其牲币俱禋,故称肆类上帝,禋于六宗。一祭而六祀备焉。六祭既备,无烦复别立六宗之位。便可依此附令,永为定法。”
十四年八月诏曰:“丘泽初志,配尚宜定,五德相袭,分叙有常。然异同之论, 著于往汉,未详之说,疑在今史。群官百辟
可以讨论其应如何,必须使其符合中正之道,以成为万代的典范。”
中书监高闾建议说:“帝王的作为,百代之后仍然可以知晓,朝代更替,史书可以验证。虽然国运有长短,德政有优劣,但至于继承祖先的严正,祭祀上帝,其目的是一致的。因此,我敢陈述前代的记载,举其大略。
我听说,居于尊位、掌握极权,顺应天命的人,无不以中原为正统,神州为帝王的居所。如果地位与名分相符,教化流传,那么就不应仅仅以世代的更替来决定,也不应以善恶来评判是非。
因此,尧舜禅让,虽然方式不同;魏晋更替,虽然运数不同。桀纣虽然残暴,但并未废除历法的顺序;厉惠虽然昏庸,但并未中断周晋的记录。
关于五德的理论,始于汉代的刘氏,当时有三种不同的说法。张苍认为汉朝是水德,贾谊、公孙臣认为汉朝是土德,刘向认为汉朝是火德。
认为汉朝是水德的人,是因为曾经有水灾的应验,因此不推算朝代更替的顺序。认为汉朝是土德的人,是因为秦朝灭亡后,汉朝继承了历法,顺序即为次,不推算逆顺的差异。
认为汉朝是火德的人,是因为有赤帝斩蛇的符应,抛弃秦朝的暴政,继承善政,不以世代的顺序为正,因此以继承周朝为火德。
自此以后,便以此为常。魏朝继承汉朝,火生土,因此魏朝为土德。晋朝继承魏朝,土生金,因此晋朝为金德。赵朝继承晋朝,金生水,因此赵朝为水德。燕朝继承赵朝,水生木,因此燕朝为木德。秦朝继承燕朝,木生火,因此秦朝为火德。
秦朝尚未灭亡时,皇魏尚未占领神州,秦朝灭亡后,大魏在玄朔称制。因此,平文的庙号开始称为‘太祖’,以表明受命的证据,如同周朝在岐山之阳。
如果继承晋朝,晋朝已经灭亡很久;如果抛弃秦朝,那么中原有寄托。由此推论,继承秦朝的道理,事情已经很明显。因此,魏朝继承秦朝,魏朝为土德,又有五纬的表验,黄星闪耀,考证事实,符合轩辕的德行,继承土德的祖先,事情已经很明显。
另外,秦朝、赵朝及燕朝,虽然不是明君圣主,但各自在赤县正号,统治中土,祭祀天地,明刑制礼,不失旧章。他们的疆域跨越岱山、黄河,覆盖淮汉。不像那些边远地区,僭越的属国,如孙权、刘备,近如刘裕、道成,他们的行为与蛮夷相关,不属于中夏。
我恭敬地认为,圣朝的德行与天地相配,道义遍布四海,继承天命,功绩与百王相当。光辉与唐虞相同,享祚与周汉相续,正位中境,拥有万方。
现在如果同时抛弃三家,远承晋朝,那么就会忽视中原正统的实质。保留它们无损于此,而有成于彼;废除它们无益于今,而有伤于事。我愚见认为应该崇尚黄色,定为土德。
另外,前代的君主,明贤的史官,都根据其可褒之处褒扬,可贬之处贬斥。现在讨论的人偏重于可以断绝的义理,而不记录可以保全的礼仪。所讨论的事情重大,影响万代。应该集中秘藏的群儒,各自发表意见,选择其长处,于理为详。”
秘书丞李彪、著作郎崔光等人建议说:“尚书高闾的建议,继承秦朝。我职掌国籍,颇览前书,惋惜这种正统的顺序,感慨那些非正统的绪论。于是仰推帝始,远寻百王。
魏朝虽然建国君民,兆关振古,祖黄制朔,绵迹有因。然而,这种帝业,神元为首。根据神元、晋武,往来和好。至于桓、穆,洛京破亡。二帝志在摧毁聪、勒,思存晋朝,每每帮助刘琨,申威并冀。因此,晋朝感激扶救的仁德,越石深代王的请求。
平文、太祖,抗衡苻石,最终平定燕氏,大造中区。因此,司马氏的祚终于郏鄏,而元氏受命于云代。自周朝灭亡到汉朝正号,大约六十年,符命尚赤。后来虽然张、贾有不同的意见,暂时怀疑但最终从火德,以继承周朝。排除了暴虐的嬴政,蔑视暴虐的项羽,近除谬伪,远即神正,如此之明。难道让白蛇徒斩,雕云空结吗!
自晋朝倾覆,到登国肇号,也大约六十余载,物色旗帜,大多从黑。这又是自然合应,与汉朝开始相同。且秦朝统一天下,革创法度,汉朝继承其制,少有变易。仍然仰推五运,最终继承隆姬。更何况刘、石、苻、燕,世业促褊,纲纪未立。魏朝继承其弊,自有彝典,岂能异于汉朝继承木德,舍弃晋朝而为土德呢?
皇统崇极,承运至重,必须推协天绪,考审正次,不可杂以僭窃,参之强狡。神元既与晋武同世,桓、穆与怀、愍接时。晋室沦亡,平文始大,庙号太祖,抑亦有由。继承晋朝定德,谁说不可,而欲次兹伪僭,岂非迷惑吗?我所以慺慺惜之,唯望察纳。”
诏令群官讨论。
十五年正月,侍中、司空、长乐王穆亮,侍中、尚书左仆射、平原王陆叡,侍中、吏部尚书、中山王王元孙,侍中、尚书、驸马都尉、南平王冯诞,散骑常侍、都曹尚书、新泰侯游明根,散骑常侍、南部令邓侍祖,秘书中散李恺,尚书左丞郭祚,右丞、霸城子卫庆,中书侍郎封琳,中书郎、泰昌子崔挺,中书侍郎贾元寿等人说:“我们受命共同讨论中书监高闾、秘书丞李彪等二人所议的皇魏行次。
尚书高闾认为石朝继承晋朝为水德,燕朝继承石朝为木德,秦朝继承燕朝为火德,大魏继承秦朝为土德,皆以地据中夏,以为得统的征象。皇魏建号,事接秦末,晋朝已经灭亡,天命在我。因此,因中原有寄托,即而继承之。
李彪等人根据神元皇帝与晋武同时,桓、穆二帝,仍修旧好。从平文开始,到太祖,抗衡秦、赵,最终平定慕容。晋朝的祚终于秦方,大魏兴起于云朔。根据汉朝抛弃秦朝继承周朝的意义,以皇魏继承晋朝为水德。两家的论点,大致如此。
我们谨共参论,恭敬地认为皇魏世王玄朔,下迄魏、晋,赵、秦、二燕虽然地据中华,德祚微浅,并获推叙,于理未惬。又国家积德修长,道光万载。李彪等人职主东观,详究图史,所据之理,其致难夺。现在想从李彪等人的建议,应该继承晋朝为水德。’
诏书说:“越近承远,情所未安。然而考次推时,颇亦难继。朝贤所议,岂朕能有违夺。便可依为水德,祖申腊辰。”
四年,开始建造明堂,改建太庙。诏书说:“祖有功,宗有德,除非功德深厚者,不得擅用祖宗之名,居于二祧之庙。仰惟先朝旧事,舛驳不同,难以取准。现在将述遵先志,具详礼典,宜制定祖宗之号,定将来之法。烈祖有创基之功,世祖有开拓之德,宜为祖宗,百世不迁。而
远祖平文的功绩并不比昭成多,但庙号却是太祖;道武建立基业的功勋,高于平文,庙号却是烈祖。
比较功绩和德行,认为这样并不合适。我现在尊奉道武为太祖,与显祖并列为二祧,其余的依次迁移。
平文既然迁移,庙中只剩下六位,现在开始有七庙,其中一位没有主。这件事只能由我亲自处理,也是臣子难以启齿的。
人生必有终结,这是常理。我德行不足,却继承了伟大的基业,如果宗庙的神灵保佑,我能保全首领而终,按照昭穆的顺序安葬,心愿就满足了。
这件事不能预先安排,但可以留下文字,告诉后人一定要迁移。”
司空公、长乐王穆亮等人上奏说:“升平的时机,现在正是时候。推究功绩和德行,确实如圣旨所说。
但七庙的祭祀已经进行了很久,不宜缺少一位,虚位以待。臣等愚见,依照先前的尊奉祭祀,可以留下文字告诉后人。道理如此,不敢不说。”
诏书说:“道理或许如此。等到有空闲时,会写文告知。”
八月壬辰,诏令各郡国有时令水果可以进献的,都送到京师以供宗庙祭祀。
又下诏说:“《礼》中说,从外面来的,没有主人就不能成立。先朝以来,在正月的吉日,朝廷设幕,中间放置松柏树,设五帝的座位。
这既然没有祖先可以配享,根据古代经典,实在没有可取之处,可以废除这种祭祀。又探策的祭祀,既然不符合礼典,也可以全部废除。”
戊午下诏说:“国家自先朝以来,祭祀诸神,共有一千二百多处。现在想减少祭祀,力求简约。
从前汉高祖初期,所祭祀的众神及寝庙不比今天少。到了元、成之际,匡衡提出建议,才得以减少。
后来到光武时代,礼仪才完备,祭祀有序。祭祀不宜频繁,频繁则亵渎,亵渎则不敬。神灵聪明正直,不需要繁琐的祭祀。”
又下诏说:“明堂、太庙,并祀祖宗,配祭配享,已经完备。白登、崞山、鸡鸣山的庙只需派有司行事。
冯宣王诞生先后,又因在长安为官,立庙应不同于常例。可敕令雍州,按时供祭。”
又下诏说:“先前有四十多位水火之神,以及城北的星神。现在圜丘之下,已经祭祀风伯、雨师、司中、司命,明堂祭祀门、户、井、灶、中霤,每神都有。
这四十位神不需要再立,可以全部废除。”
甲寅,召集百官,下诏说:“最近讨论朝日和夕月的祭祀,都希望在二分日,在东西郊行礼。
但月亮有闰月,运行没有固定规律。如果完全按照分日,有时月亮在东边升起,却在西边行礼,从情理上讲,不可行。
从前秘书监薛谓等人曾讨论此事,认为朝日应在朔日,夕月应在朏日。你们认为朔朏二分,哪个合适?”
尚书游明根回答说:“考察旧制,推究众议,应从朏月。”
十一月己未朔,皇帝在太和庙举行禫祭。皇帝穿着衮冕,与祭祀者穿着朝服。随后皇帝戴上黑介帻,穿着素纱深衣,拜祭山陵后回宫。
庚申,皇帝亲自检查齐宫的冠服及郊祀的俎豆,癸亥冬至,将祭祀圜丘,皇帝穿着衮冕剑舄,侍臣穿着朝服。
辞别太和庙,前往圜丘,升祭柴燎,随后祭祀明堂,大合。然后回到太和庙,进入。
甲子,皇帝穿着衮冕辞别太和庙,临太华殿,朝见群臣。随后皇帝戴上通天冠,穿着绛纱袍,临飨礼。皇帝感怀,乐悬而不奏。
丁卯,迁庙,陈列冕服,皇帝亲自检查。随后皇帝穿上兗冕,辞别太和庙,前往太庙,百官陪同。
奉臣主于齐车,到达新庙。有司将神主升入太庙,诸王侯牧守、四海蕃附,各按其职前来祭祀。
十六年正月戊午,下诏说:“四时祭祀,是子孙的常道。但祭祀的礼仪,贵贱不同。
所以有封地的君主,在首时祭祀;没有田地的士人,在仲月祭祀。何况七庙之重,怎能用中节祭祀呢!
近来蒸尝之礼,颇违背旧义。现在将遵循远式,在孟月祭祀太庙。
但朝典刚改,事务繁忙,无暇齐洁,拖延至今。又接神飨祖,必须择日。
现在礼律未宣,有司或许不知此事。可敕令太常择日上报。”
二月丁酉,下诏说:“崇圣祀德,是远代的通黄;秩阙三字,是中古的近规。
所以三皇五帝至仁,唯德配享;夏殷私己,稍用其姓。且法施于民,祀有明典,立功垂惠,祭有恆式。
这是异代同途,奕世共轨。现在远遵明令,宪章旧则,比于祀令,已经决定。
孟春应祭祀的,因事务繁忙,拖延至今。可令仍以仲月祭祀。
凡在祀令,其数有五。帝尧树则天之功,兴巍巍之治,可祀于平阳。
虞舜播太平之风,致无为之化,可祀于广宁。夏禹御洪水之灾,建天下之利,可祀于安邑。
周文公制礼作乐,垂范万叶,可祀于洛阳。其宣尼之庙,已于中省,当别敕有司。
飨荐之礼,自文公以上,可令当界牧守,各随所近,摄行祀事,皆用清酌尹祭。”
丙午,诏令有司择吉亥,备小驾,亲自临千亩,官别有敕。
癸丑,皇帝临宣文堂,召见仪曹尚书刘昶、鸿胪卿游明根、行仪曹事李韶,授策孔子,崇文圣之谥。
于是昶等到庙行事。随后,皇帝到中书省,亲自拜祭于庙。
九月甲寅朔,在明堂举行大享,祭祀文明太后于玄室,皇帝亲自撰写祭文。
十月已亥,下诏说:“先王制礼,是为了经纶万代,贻法后昆。至于郊天享祖,无不配祭,但要有节制。
白登庙,是有为而兴,昭穆不次。所以太祖有三层之宇,巴陵无方丈之室。
又常用季秋,亲自驾车展虔,祭祀礼仪或有亵慢之失,嘉乐颇涉野合之讥。
现在授衣之旦,享祭明堂;玄冬之始,奉烝太庙。如果再祭祀白登,便是一月再驾,事成亵渎。
回详二理,认为应省一。白登之高,不如九室之美;帏次之华,不如清庙之盛。
将废除东山之祀,成就二享之敬。可敕令有司,只令内典神者,摄行祭事。
献明、道武各有庙称,可依照旧式。”自太宗诸帝,从前没有殿宇,因此停止。
十八年,南巡。正月,驻殷比干墓,用太牢祭祀。
三月,下诏废除西郊祭天。
十九年,皇帝南征。正月,车驾渡过淮河,命太常致祭。又下诏祭祀岱岳。
三月癸亥,下诏说:“得知太和庙已建成,神仪灵主,应按时奉宁。可定于三月三日己已,内奉迁于正庙。其出金墉
礼仪方面,完全依照代都太和时期的规格。进入新庙的典礼,可以参照最近到金墉的仪式。所有的威仪和卤簿,都如同代庙的规格。百官的迁奉,可以简化。只需让四品以上的朝官,五品以上的侍官以及宗室成员迎接即可。
六月,相州刺史高闾上表说:“我深感太武皇帝深厚的孝思,如同渭阳的远感,因为鄴地是舅氏的故乡,有归魂的旧宅,所以在城内为密皇后立庙,每年按时祭祀,设立十户庙户,齐宫三十人。春秋两季的祭祀,穿戴冠服进行,刺史亲自举行荐酌仪式,升降揖让,与七庙的礼仪相同,礼毕后撤会结束。现在庙殿有漏损,门墙倒塌,祭祀器具破旧,行礼有缺。我作为职司,亲眼所见。如果因为七庙新建,明堂初建,配飨的礼仪在京城已经完备,那么应该停止破坏,停止常规的祭祀。如果因为功高特立,应该新建灵宇。我冒昧陈述所见,请求恩准裁断。”皇帝下诏停止。
十一月庚午,皇帝到委粟山,商议确定圜丘的礼仪。己卯,皇帝在合温室,召见咸阳王禧,司空公穆亮,吏部尚书、任城王澄以及议礼的官员。皇帝下诏说:“召集公卿,想要讨论圜丘的礼仪。现在短晷已极,长日方至。根据《周官》,在圜丘祭祀昊天上帝,是最大的礼仪。两汉的礼仪有差异,魏晋时期也未能统一。我们魏氏虽然上参三皇,下考叔世近代都祭圜丘的礼仪,但还未考究《周官》,作为不可更改的法令。现在将祭圜丘的礼仪展示给你们,希望与各位贤臣共同考究其中心。”皇帝说:“夕牲的礼仪,没有依据,最近在代都,已经立下决议。杀牲祼神,确实是一天的事情,最终没有在晚上杀牲,等待天明再祭祀。”员外散骑常侍刘芳回答说:“我谨按《周官牧人职》,确实有夕展牲的礼仪,但没有杀牲的事情。”秘书令李彪说:“晚上不杀牲,确实如圣旨。不知道是否告庙?我听说鲁人将要祭祀上帝,必先在泮宫祭祀,注释说,‘先人’。以此推断,应该有告庙。”皇帝说:“你说得有理,但我先以郊配,意欲废除告庙,而你引证有据,应当听从你的建议。”
皇帝又说:“圜丘的牲色没有固定的标准,查阅古代的事情,互相矛盾。周朝用骍,解释说是崇尚。晋代不知道依据什么。舜命令禹,完全用尧的言辞,又说用玄牡告于后帝。现在我们国家,使用夏正,至于牲色,不知道应该依据什么?”秘书令李彪说:“观察古代用玄,似乎取天玄的意义,我认为应该用玄。至于五帝,各象其方色,也有其意义。”皇帝说:“天何时不玄,地何时不黄,意欲从玄。”
皇帝又说:“我们国家常常用鼓声召集众人。《易》称二至之日,商旅不行,后不省方,以助微阳、微阴。现在如果依旧鸣鼓,是否违背寝鼓的意义,不妨碍古义。”员外郎崔逸说:“我按周礼,当祭之日,雷鼓雷鼗,八面而作,犹不妨阳。我私下认为用鼓召集众人不妨碍古义。
癸未,皇帝下诏三公衮冕八章,太常冕六章,用以陪荐。
甲申长至,在委粟山祭祀昊天,大夫祭祀。疑。
二十年,在河阴设立方泽,派遣使者用太牢祭祀汉光武及明、章三帝陵。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魏书-志-卷十-注解
礼: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礼指的是一套行为规范和仪式,用以维护社会秩序和人际关系,体现尊重和和谐。
先王:指古代贤明的君主,他们通过制定礼仪来治理国家,教化民众。
风化:指通过教育和习俗来影响和改变社会的风气和道德。
三才:指天、地、人三者,古人认为这三者是构成世界的基本要素。
淳浇世殊:指社会风俗的淳朴与浮华不同,反映了不同时代的社会风貌。
质文异设:指内容和形式的不同设置,反映了文化表达的多样性。
秦灭儒经:指秦始皇焚书坑儒,导致儒家经典的丧失。
汉承其弊:指汉朝继承了秦朝的一些弊端,如对儒家文化的忽视。
三代之礼:指夏、商、周三个朝代的礼仪制度。
刘氏中兴:指汉朝的刘氏家族复兴汉室,恢复了一些周朝的礼仪。
魏晋之世:指魏晋时期,这个时期的文化和礼仪有所变化。
永嘉扰攘:指西晋永嘉年间的动荡和混乱。
神州芜秽:指中国大地的荒芜和混乱。
礼坏乐崩:指礼仪和音乐的崩溃,反映了社会秩序的瓦解。
太祖:庙号,用于尊称开国皇帝或对国家有重大贡献的君主。
高祖:北魏时期的皇帝,曾进行多次祭祀活动,并改革祭祀制度,反映了北魏的政治和文化变革。
世宗:指北魏的皇帝拓跋濬。
肃宗:指北魏的皇帝拓跋弘。
太和之风:指北魏太和年间的文化和礼仪风格。
鲁秉周礼:指鲁国坚持周朝的礼仪,使其国家稳固。
齐臣撤器:指齐国的大臣撤除礼器,导致国家衰落。
皇始:指北魏的年号,拓跋珪的年号。
武定:指北魏的年号,拓跋焘的年号。
太祖登国元年:指拓跋珪登基的第一年。
天兴元年:指拓跋珪的年号,即他登基后的第一年。
平城:指北魏的都城,今山西大同。
玄牡:指黑色的公牛,古代祭祀中常用黑色牲牛,象征天玄地黄。
土德:五行之一,象征稳定、包容,常与黄色、中央等相联系。
黄星显曜:指黄色的星星闪耀,象征吉祥。
夏四月:指农历四月,夏季的开始。
西郊:指都城的西边,用于祭祀。
南郊:指都城的南边,用于祭祀。
始祖神元皇帝:指北魏的始祖拓跋力微。
五精帝:指五行之帝,即东方青帝、南方赤帝、西方白帝、北方黑帝、中央黄帝,反映了古代中国的五行思想和宇宙观。
二十八宿:指古代天文学中的二十八个星宿。
天一、太一、北斗、司中、司命、司禄、司民:指古代神话中的神灵,分别掌管不同的领域。
藁秸:指稻草,用于祭祀时的铺垫。
四珪:指四种玉器,用于祭祀。
束帛:指成束的丝绸,用于祭祀。
黝犊:指黑色的小牛,用于祭祀。
陶匏:指陶制的器皿,用于祭祀。
燎牲体:指焚烧祭祀用的牲畜。
瘗地:指将祭祀用的牲畜埋入地下。
圜丘:古代祭天的圆形祭坛,象征天圆地方,是古代帝王祭天的重要场所。
方泽:指方形的祭坛,用于祭祀地。
太社、太稷:指祭祀土地和谷物的祭坛。
帝社:指皇帝的社稷祭坛。
句龙:指古代神话中的神灵,象征土地。
周弃:指古代神话中的神灵,象征谷物。
祖神:指祖先的神灵。
端门:指皇宫的正门。
星神:指星辰的神灵。
彗星:指古代认为不祥的天象。
祈之则当扫定天下:指通过祈祷可以平定天下。
神十二:指十二位神灵。
王神四:指四位王神。
天神四十所:指四十处天神祭坛。
云中:指今内蒙古呼和浩特一带。
盛乐:指今内蒙古和林格尔一带。
神元旧都:指拓跋力微的旧都。
七帝:指北魏的七位皇帝。
籍田:指皇帝亲自耕种的田地,象征重视农业。
先农:古代祭祀的农业神祇,反映了古代对农业的重视和祈求丰收的愿望。
骍牛:指红色的牛,用于祭祀。
白羊:指白色的羊,用于祭祀。
木主:指木制的神主牌位。
青门:指祭坛的东门。
黑门:指祭坛的北门。
廪牺令:指掌管祭祀用牲畜的官员。
女巫:指主持祭祀的女性巫师。
太宗永兴三年:指北魏皇帝拓跋焘的年号。
武周车轮二山:指今山西的两座山,用于祭祀。
清河王绍:指北魏的宗室成员拓跋绍。
白登山:指今山西大同的一座山,用于祭祀。
皇天上帝:指最高的天神。
山神:指山的神灵。
牧守:指地方的行政长官。
昭成、献明、太祖庙:北魏时期为纪念昭成帝、献明帝和太祖拓跋珪而建立的庙宇,反映了北魏对祖先的崇拜和祭祀文化。
貙刘之礼:古代祭祀中的一种仪式,具体内容不详,可能与狩猎或军事有关,反映了古代祭祀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六宗:古代祭祀的对象之一,具体指代不明,历代学者有不同解释,可能包括天地、四时、星辰等。六宗之祀在《尚书》中有提及,但具体仪式和对象存在争议。
灵星:古代祭祀的星辰之一,可能与农业或天象有关,反映了古代对天象的重视。
风伯、雨师:古代神话中的风神和雨神,反映了古代对自然力量的崇拜和祈求。
司民、司禄:古代神话中掌管人民和禄位的神祇,反映了古代对社会秩序和福祉的祈求。
五岳四渎:五岳指东岳泰山、西岳华山、南岳衡山、北岳恒山、中岳嵩山;四渎指长江、黄河、淮河、济水,反映了古代对山川的崇拜和祭祀。
太牢:古代祭祀中用牛、羊、猪三牲合称太牢,是最高规格的祭祀。
少牢:古代祭祀中使用的一种祭品,包括羊和猪,反映了古代祭祀的等级和规模。
玉币:古代祭祀中使用的一种祭品,通常为玉器和布帛,反映了古代祭祀的奢华和虔诚。
乌洛侯国:古代东北地区的一个部落国家,北魏时期曾与之有交往,反映了北魏的边疆政策和对外关系。
石室:古代祭祀中使用的一种建筑形式,通常为石制,反映了古代祭祀的场所和形式。
崔浩:北魏时期的著名政治家和学者,曾参与制定北魏的祭祀制度,反映了北魏的政治和文化背景。
文成皇帝:北魏时期的皇帝,曾多次进行祭祀活动,反映了北魏对祭祀的重视和延续。
禘:古代祭祀的一种,主要用于祭祀祖先或天地,分为宗庙禘和圜丘禘。宗庙禘是在宗庙中祭祀祖先,圜丘禘则是在圜丘上祭祀天地。禘祭通常是大祭,具有审谛五精星辰或昭穆的意义。
祫:古代祭祀的一种,主要用于合祭祖先,通常在宗庙中进行。祫祭是合祭群毁庙之主于太庙,合而祭之,具有追远之情。
宗庙:古代祭祀祖先的场所,通常位于皇宫内或附近。宗庙中的祭祀称为宗庙禘,是天子祭祀祖先的重要仪式。
郑玄:东汉时期的著名经学家,对《礼记》等经典有深入研究,提出了关于禘祭的详细解释,认为圜丘禘和宗庙禘是两种不同的祭祀。
王肃:三国时期的经学家,提出了与郑玄不同的禘祭解释,认为禘祭主要在宗庙中进行,而非祭天之祭。
肆类:古代祭祀的一种,主要用于祭祀上帝,通常与禋祭相连,表示对上帝的尊崇和祭祀的隆重。
禋:古代祭祀的一种,主要用于祭祀天地或祖先,通常与焚烟相关,表示对神灵的敬奉和祭祀的虔诚。
祚命:指帝王的命运或国运。祚,指帝位;命,指命运。
德政:指君主以德行治理国家,强调仁政和道德教化。
受终严祖:指继承祖先的遗志和传统,严,指严肃、庄重。
殷荐上帝:指隆重地祭祀上天,殷,指隆重;荐,指祭祀。
中原:指中国的中部地区,常被视为正统文化的发源地。
神州:指中国,古代对中国的美称。
五德:指五行(金、木、水、火、土)的德行,古代用来解释朝代的更替。
水德:五行之一,象征流动、变化,常与黑色、北方等相联系。
火德:五行之一,象征热情、光明,常与红色、南方等相联系。
赤帝:古代神话中的南方之神,象征火德。
黄星:指象征土德的黄色星辰,古代认为黄星的出现是土德兴盛的征兆。
神元:指北魏的开国皇帝拓跋珪,庙号神元皇帝。
桓、穆:指北魏的桓帝和穆帝,两位皇帝在位期间与晋朝保持友好关系。
平文:指北魏的平文帝,庙号太祖。
苻石:指前秦的皇帝苻坚,石,指后赵的石勒。
慕容:指前燕的慕容氏家族。
云代:指北魏的发源地云中和代郡。
郏鄏:指洛阳,古代周朝的都城。
玄朔:指北方,北魏的发源地在北方。
赤县:指中国,古代对中国的别称。
郊天祭地:指古代帝王祭祀天地的大典。
明堂:古代帝王举行祭祀、朝会等重大仪式的场所。
太庙:帝王祭祀祖先的宗庙。
二祧:指宗庙中供奉的两位祖先,通常为开国君主和其后的重要君主。
烈祖:庙号,用于尊称对国家有重大贡献的君主,次于太祖。
七庙:指古代帝王祭祀祖先的七座宗庙,象征皇权的正统性和连续性。
昭穆:古代宗庙中祖先排列的次序,左为昭,右为穆。
庙飨:在宗庙中举行的祭祀仪式。
五帝:古代传说中的五位圣王,通常指黄帝、颛顼、帝喾、尧、舜。
禫祭:古代祭祀仪式,通常在丧期结束后举行。
通天冠:古代帝王祭祀时所戴的冠冕。
清酌:祭祀时使用的清酒。
尹祭:古代祭祀仪式中的一种,通常由官员主持。
太和之式:指北魏太和年间(477-499年)的礼仪制度,太和是北魏孝文帝的年号,这一时期北魏进行了大规模的汉化改革,礼仪制度也深受汉文化影响。
金墉:指洛阳的金墉城,北魏迁都洛阳后,金墉城成为重要的政治和文化中心。
威仪卤簿:指古代帝王或高官出行时的仪仗队伍,包括旗帜、乐器、护卫等,用以显示威严和地位。
渭阳:指渭水之北,常用来比喻舅父或舅家,此处指北魏太武帝对舅家的深厚感情。
鄴土:指邺城,今河北临漳县,曾是北魏的重要都城之一。
密皇后:指北魏太武帝的皇后,具体身份不详。
夕牲之礼:指在祭祀前夜展示祭牲的仪式,以示对神灵的尊敬。
骍:指赤色的牛,古代祭祀中常用赤色牲牛,象征吉祥和尊贵。
夏正:指夏历,即农历,古代中国常用的历法。
衮冕:古代帝王和高级官员的礼服,衮指绣有龙纹的礼服,冕指礼帽。
泰始明昌国文-古籍-魏书-志-卷十-评注
《礼四之一》是一篇关于中国古代礼仪制度的重要文献,详细记载了北魏时期的祭祀礼仪和制度。文章通过对礼仪的描述,反映了古代中国社会的文化、宗教和政治结构。
首先,文章强调了礼仪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性。开篇即指出‘在天莫明于日月,在人莫明于礼仪’,将礼仪与日月相提并论,凸显了其在人类社会中的核心地位。礼仪不仅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工具,更是教化民众、传承文化的重要手段。
其次,文章通过对北魏历代皇帝祭祀活动的描述,展示了礼仪制度的具体实践。从太祖拓跋珪的登基祭祀,到太宗拓跋焘的祈福仪式,每一代皇帝都通过祭祀活动来巩固政权、祈求国泰民安。这些祭祀活动不仅是对神灵的敬仰,更是对祖先和传统的尊重。
文章还详细描述了祭祀的具体细节,如祭坛的构造、祭祀用的牲畜和器皿、祭祀的流程等。这些细节不仅反映了古代祭祀的严谨和庄重,也体现了古人对自然和神灵的敬畏之心。例如,祭祀用的牲畜和器皿都有严格的规定,不同的神灵使用不同的祭品,这体现了古人对神灵的细致分类和尊重。
此外,文章还提到了礼仪制度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变化。从秦灭儒经到汉承其弊,再到北魏的复兴,礼仪制度经历了多次兴衰。这些变化不仅反映了社会政治的变迁,也体现了文化传统的延续和演变。
总的来说,《礼四之一》不仅是一篇关于礼仪制度的文献,更是一部反映古代中国社会文化、宗教和政治的百科全书。通过对礼仪的描述,我们可以窥见古代中国社会的复杂结构和深厚文化底蕴。这篇文章对于我们理解古代中国的礼仪制度、宗教信仰和社会结构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和文化意义。
这段古文详细记载了北魏时期的祭祀制度和活动,反映了当时的社会文化、宗教信仰和政治制度。首先,文中提到的昭成、献明、太祖庙的建立,体现了北魏对祖先的崇拜和祭祀文化,这种祖先崇拜不仅是宗教信仰的一部分,也是政治合法性的重要来源。通过祭祀祖先,北魏统治者强化了自身的正统性和权威性。
其次,文中提到的五精帝、六宗、灵星、风伯、雨师等神祇的祭祀,反映了古代中国的五行思想和宇宙观。五行思想是中国古代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认为宇宙万物由金、木、水、火、土五种基本元素构成,并通过相生相克的关系维持宇宙的平衡。祭祀这些神祇,不仅是对自然力量的崇拜,也是对宇宙秩序的维护和祈求。
再次,文中提到的五岳四渎的祭祀,反映了古代对山川的崇拜和祭祀。五岳四渎在中国古代文化中具有重要的象征意义,不仅是自然景观的代表,也是国家疆域和权力的象征。通过祭祀五岳四渎,北魏统治者不仅表达了对自然的敬畏,也强化了对国家疆域的控制和统治。
此外,文中提到的太牢、少牢、玉币等祭品的使用,反映了古代祭祀的隆重和虔诚。太牢是古代祭祀中最隆重的祭品,通常用于祭祀天地、祖先等重要神祇,反映了古代对祭祀的重视和虔诚。少牢则用于祭祀次要神祇,反映了古代祭祀的等级和规模。玉币作为祭祀中的一种祭品,不仅具有物质价值,也具有象征意义,反映了古代祭祀的奢华和虔诚。
最后,文中提到的崔浩、文成皇帝、高祖等历史人物的活动,反映了北魏时期的政治和文化背景。崔浩作为北魏时期的著名政治家和学者,曾参与制定北魏的祭祀制度,反映了北魏的政治和文化变革。文成皇帝和高祖的祭祀活动,不仅是对宗教信仰的延续,也是对政治合法性和权威性的强化。
总的来说,这段古文不仅详细记载了北魏时期的祭祀制度和活动,也反映了当时的社会文化、宗教信仰和政治制度。通过对这些祭祀活动的分析,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古代中国的宗教信仰、宇宙观和政治文化。
这段古文主要记载了古代祭祀制度中的禘祭和祫祭,以及相关的礼仪争议。禘祭和祫祭是古代中国祭祀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了古人对祖先和天地的尊崇与敬畏。禘祭分为宗庙禘和圜丘禘,前者在宗庙中祭祀祖先,后者在圜丘上祭祀天地。祫祭则是合祭祖先的仪式,通常在宗庙中进行。
文中提到的郑玄和王肃对禘祭的解释存在分歧,郑玄认为圜丘禘和宗庙禘是两种不同的祭祀,而王肃则认为禘祭主要在宗庙中进行。这种分歧反映了古代经学家对祭祀礼仪的不同理解,也体现了古代祭祀文化的复杂性和多样性。
此外,文中还提到了六宗之祀的争议。六宗作为祭祀对象,历代学者对其具体指代有不同的解释,可能包括天地、四时、星辰等。这种争议反映了古代祭祀文化中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也体现了古人对神灵的敬畏和对祭祀仪式的重视。
从历史价值来看,这段古文为我们了解古代祭祀制度提供了重要的文献依据。通过对禘祭、祫祭和六宗之祀的详细记载,我们可以窥见古代祭祀文化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以及古人对祖先和天地的尊崇与敬畏。同时,文中提到的郑玄和王肃的争议,也为我们研究古代经学思想提供了重要的线索。
从文化内涵来看,这段古文反映了古代中国祭祀文化中的核心观念,即对祖先和天地的尊崇与敬畏。祭祀不仅是古人对神灵的敬奉,也是他们对社会秩序和道德规范的维护。通过祭祀,古人表达了对祖先的追思和对天地的感恩,同时也强化了社会的凝聚力和道德观念。
从艺术特色来看,这段古文语言简练,逻辑清晰,通过对祭祀仪式的详细描述,展现了古代祭祀文化的庄严与隆重。文中引用了《礼记》、《大传》、《尔雅》等经典文献,体现了古代经学家对祭祀礼仪的深入研究和对经典的尊重。同时,文中对郑玄和王肃的争议进行了详细的讨论,展现了古代经学家对祭祀礼仪的不同理解和争论,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
这段文本主要讨论了北魏时期的德运问题,即北魏应当继承哪个朝代的德运,以确立其正统性。文本中涉及了五德终始说,这是中国古代用来解释朝代更替的理论,认为每个朝代都有其对应的五行属性,朝代的更替是五行相生相克的结果。
高闾主张北魏应当继承秦朝的火德,认为北魏应当以土德自居,因为土德象征稳定和包容,符合北魏作为中原正统的地位。他通过历史事件和天文现象来论证这一观点,认为北魏的兴起是顺应天命的。
李彪和崔光则主张北魏应当继承晋朝的水德,认为北魏的兴起与晋朝的灭亡有直接关系,且北魏的开国皇帝神元皇帝与晋武帝同时代,北魏的兴起是晋朝灭亡后的自然延续。他们通过历史事件和地理因素来论证这一观点,认为北魏应当继承晋朝的正统地位。
文本中还涉及了北魏与周边政权的关系,如前秦、后赵、前燕等,这些政权虽然曾经占据中原,但德运浅薄,未能成为正统。北魏通过对抗这些政权,最终确立了其在中原的统治地位。
这段文本不仅反映了北魏时期对正统性的追求,还展示了当时的历史观和宇宙观。通过对五德终始说的讨论,文本揭示了古代中国对天命和正统性的重视,以及如何通过历史事件和天文现象来论证一个政权的合法性。
此外,文本还反映了北魏时期的文化和政治背景。北魏作为一个由鲜卑族建立的政权,如何在中原地区确立其正统性是一个重要的问题。通过对五德终始说的讨论,北魏试图将其政权与中原文化传统联系起来,以增强其统治的合法性。
总的来说,这段文本不仅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还展示了古代中国的政治哲学和文化传统。通过对五德终始说的讨论,文本揭示了古代中国对天命和正统性的重视,以及如何通过历史事件和天文现象来论证一个政权的合法性。
本文主要记载了北魏孝文帝在宗庙祭祀制度上的改革与调整,反映了当时对祖先崇拜和礼仪制度的重视。孝文帝通过对庙号的调整、祭祀仪式的简化以及对古代礼制的遵循,展现了他对传统文化的尊重和对国家治理的深思熟虑。
首先,孝文帝对庙号的调整体现了对祖先功绩的重新评价。他将道武帝尊为太祖,与显祖并列为二祧,表明了对道武帝开国功勋的高度认可。同时,他提出平文庙号的迁出,使得七庙制度更加合理,体现了对宗庙制度的严谨态度。
其次,孝文帝对祭祀仪式的简化反映了他对礼仪制度的务实态度。他取消了无实际意义的祭祀活动,如探策之祭,并减少了祭祀神祇的数量,强调祭祀的简约与庄重。这种改革不仅减轻了国家的财政负担,也使得祭祀活动更加符合礼制的精神。
此外,孝文帝对古代礼制的遵循也体现在他对明堂、太庙等祭祀场所的重视上。他明确规定了祭祀的时间和仪式,强调祭祀的庄重与规范,体现了对传统文化的尊重。同时,他对孔子等圣贤的尊崇,也反映了他对儒家思想的推崇。
最后,孝文帝在祭祀仪式中的亲力亲为,展现了他作为君主的责任感与使命感。他不仅在祭祀仪式中亲自参与,还多次下诏调整祭祀制度,体现了对宗庙祭祀的高度重视。这种态度不仅增强了国家的凝聚力,也为后世树立了榜样。
总的来说,本文通过对孝文帝宗庙祭祀制度改革的记载,展现了北魏时期对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发展。孝文帝的改革不仅体现了对祖先的尊崇,也反映了他对国家治理的深思熟虑,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和文化意义。
本文选自《魏书·礼志》,记载了北魏时期关于祭祀礼仪的讨论和决策过程。文中涉及的礼仪制度、祭祀仪式以及相关的历史背景,反映了北魏在汉化过程中对传统礼仪的继承与创新。
首先,文中提到的‘太和之式’和‘金墉之轨’体现了北魏在迁都洛阳后,对汉文化的吸收和借鉴。太和年间是北魏汉化改革的高峰期,礼仪制度的制定和修改是汉化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对前代礼仪的参考和调整,北魏试图建立一套符合自身统治需要的礼仪体系。
其次,文中关于‘圜丘之礼’的讨论,反映了北魏对祭天仪式的重视。圜丘是古代帝王祭天的重要场所,象征着皇权与天命的联系。北魏在讨论圜丘之礼时,不仅参考了《周官》等经典文献,还结合了自身的实际情况,体现了对传统礼仪的尊重与创新。
此外,文中关于‘夕牲之礼’和‘牲色’的讨论,展示了北魏在祭祀仪式中对细节的关注。夕牲之礼是祭祀前夜展示祭牲的仪式,牲色的选择则涉及到对天象和五行学说的理解。这些细节的讨论不仅体现了北魏对礼仪的严谨态度,也反映了当时社会对天命的敬畏和对传统的尊崇。
最后,文中提到的‘衮冕’和‘太牢’等礼仪用品,进一步展示了北魏在祭祀仪式中的奢华与庄重。衮冕是帝王和高级官员的礼服,象征着权力和地位;太牢则是最高规格的祭祀用品,体现了对神灵的极度尊敬。这些礼仪用品的使用,不仅是对传统的继承,也是对皇权的彰显。
总的来说,本文通过对北魏时期祭祀礼仪的详细记载,展示了北魏在汉化过程中对传统礼仪的继承与创新。这些礼仪制度的制定和修改,不仅反映了北魏对汉文化的吸收和借鉴,也体现了当时社会对天命和传统的敬畏与尊崇。通过对这些礼仪细节的讨论和决策,北魏试图建立一套符合自身统治需要的礼仪体系,以巩固皇权和维护社会秩序。